学校岗位设置方案(集锦12篇)由网友“时光好”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学校岗位设置方案,欢迎参阅。
篇1: 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中心小学岗位设置方案
根据中共台江县委组织部、台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台江县人事局联合下发台人通[]15号文件《关于印发台江县事业单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施洞镇中心小学具体工作要求,制订本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用心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设岗原则
坚持精简效能、以编定岗、按需设岗、按岗聘用、按岗取酬的原则;坚持人岗相宜、责权明确、对口补岗、能上能下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状况与适用范围
(一)管理岗位设置
1、总数0个,占岗位设置总量的0%,为管理九级岗位;不设内设机构领导岗位。
2、适用范围:学校校级干部。
(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1、中级岗位2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2%。其中:八级岗位8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0%;九级岗位10个,占中级岗位比例40%,十级岗位8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0%。
2、初级岗位52个。其中:十一级岗位26个,占初级岗位比例50%,十二级岗位26个,占初级岗位比例50%。
3、适用范围:在编在岗(含经县教育局同意借调在其他学校的正式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的具备各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和竞聘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工勤技能岗位
普通工0人
四、岗位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行为举止贴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制度。
2、具有教师职业资格,具备小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技能。
3、身体和家庭状况能胜任小学教师工作,一学期内病假总计不超过14日或20课时(含),事假总计不超过7日或15课时(含)。
4、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完成继续教育的各项学习任务,经考核到达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
5、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到达“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
6、任教课时没有发生职责性安全事故。
7、热爱学校,具有大局观念,服从安排,用心承担临时性工作任务。
五、岗位聘用办法
(一)、管理岗位:直接由校长按照“双肩挑”的政策兼任。
(二)、对已经聘任担任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考核贴合岗位基本条件,直接聘用为现有的专业技术岗位,并参照《黔东南州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精神,考核聘用为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三)签订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建立以中心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施洞各片区校长、中层干部、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学校聘任工作小组,组织考核聘任的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刘永清(施洞镇中心小学校长)
副组长:陈亮(施洞镇中心小学副校长)
成员:张宽海(施洞镇平兆爱心小学校长)
张宏(施洞镇良田小学校长)
张学勇(施洞镇四新小学校长)
刘斌(施洞镇中心小学工会主席)
刘再海((施洞镇中心小学教导主任)
办公室设在施洞镇中心小学,刘再海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岗位设置工作办公及材料归类整理。
七、实施步骤
1、编制岗位说明书阶段:11月10日至20日,编制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十二级至八级的岗位说明书。
2、编制岗位设置实施方案阶段:11月21日至12月10日,本阶段包括方案的集中草拟,校委会初步讨论,征求教职工意见推荐,召开教师大会专题讨论,校委会研究确定。
3、报审阶段:12月11日至20日,报县教育局审查和县人事劳动局核准。
4、公示阶段:12月21日至25日公示5个工作日。
5、岗位聘用阶段:1月1日至5日,教师申请应聘,组织审查资格条件,实施岗位聘用,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6、申请核准阶段:201月6日至12日,完善相关材料,报县教育局审查和县人事劳动局核准。
7、聘用合同签订及鉴证阶段:12月13日至15日,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进行合同鉴证。
8、施洞镇各片区小学均按此方案进行,不得降低标准。
以上实施步骤根据全县统一部署的调整进行相应的调整。
附件:
1、施洞镇中心小学岗位说明书;
2、施洞镇中心小学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竞争上岗考核办法
3、施洞镇中心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竞争上岗申请表
4、施洞镇中心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评价表(汇总)
5、校长“自主用人”考核表
篇2: 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和调控的通知》(浙人社发〔〕154号)、《关于对加强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和调控工作的补充通知》(甬人社发〔〕18号)、《象山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象人社〔2015〕100号)、《象山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象教人〔〕32号)和《象山县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补充意见》(象教人〔2015〕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林海学校第二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本校在编在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二、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透过建立岗位制度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人事管理制度,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的工作用心性,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衡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聘任有关条件
1、学校岗位聘任具体条件:
(1)师德考核、计算机、继续教育等贴合规定要求;首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合格以上。
(2)具有任职资格的准入控制条件。
(3)副高级岗位任职条件:
聘任五级岗位,须在六级岗位上任满五周年及以上。
聘任六级岗位,须在七级岗位上任满五周年及以上。
聘任七级岗位,须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4)中级岗位任职条件:
聘任八级岗位,须在九级岗位任满三周年及以上。
聘任九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有效任职三周年及以上。
聘任十级岗位,须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5)初级岗位任职条件
聘任十一级岗位,须十二级岗位有效任职年限2周年及以上。
聘任十二级岗位,须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聘任十三级岗位,员级岗位。
(6)学校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设置应低于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
(7)教师高一级岗位的聘任,应向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
(8)县骨干教师以上的名优教师、现职校长到达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经考核合格,在同等状况下优先聘用。
(9)聘用到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直接从事本岗位工作,由于学校安排没有直接在本岗位工作的人员,对本轮岗位设置前已聘用专业职称并在首次设岗时保留其专业技术待遇的管理或工勤人员(简称“老人”),可暂保留专业技术现岗位等级待遇;对本轮岗位设置因身体原因转岗到管理或工勤岗位的,低聘到现职称的起始等级;离岗退养人员与长病假人员直接聘用到相应岗位的最低等级。如无岗位空缺,可予以低聘或转岗。
2、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遇二(多)人竞聘一(几)个岗位时,按以下顺序聘任。
(1)获县级以上学科骨干、名师的按获得的级别从高到低优先聘任。
(2)近三年年度考核获得2年以上(包括2年)优秀者优先聘任。
(3)按聘任职称年资长短、先者优先聘任。同等条件下,按以下顺序依次聘任:①校名师骨干;②教学第一线;③教龄长短。
(4)以上三条无法区分时,按以下标准考核,得分高者优先聘任。
A、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及学校中层领导以上工作年限,2分/年,年级组长、教研组长1分/年。
B、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得2分/年,合格得1分/年,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不得分。
C、教师综合先进荣誉:①国家级10分
②省级8分
③市级6分
④县级4分
⑤教指站3分
⑥校级2分
教师单项荣誉按以上分值的1/2计算。
D、教师获奖:教坛新秀、课题、校本教材开发获奖按以下分值计算;教学论文(案例)、优质课、展示课、教学技能等业务竞赛按以下分值的1/2计算;读书活动、五个一工程等业务竞赛案以下分值的1/4计算。
①国家级10分
②省级一等奖9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7分
③市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
④县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⑤教指站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E、辅导学生奖,根据以下标准量化,最高不得超过10分:
①参与由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各项团体比赛: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5分、4分、3分;市级分别得7分、6分、5分;省级分别得9分、8分、7分;全国级以上团体获奖得10分。不设团体奖的以学生人次计分,但最高不得超过5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3分、2分、1分;市级分别得4分、3分、2分;省级分别得5分、4分、3分(在同一项比赛中,按最高成绩的名次算,不重复计分,不累加人次计分)。体育比赛中前6-8名为三等奖,前4-6名为二等奖,前1-3名为一等奖。如果有两位或以上教师共同辅导的按平均分算。
②学生作文发表的按县、市、省、国家级每篇分别得0.5分、1分、2分、3分(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F、以上状况按近3年统计,同一项目同年多次获奖按最高奖项计分,不累计。
3、以上几条无法区分时,由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工作表现个性优秀人员,经单位认定并经本单位公示,可在同一层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之间破格聘用。
四、岗位设置管理程序
1、召开教师会议传达学习有关文件,公布岗位数。
2、成立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3、编制岗位设置方案,由学校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方案初稿,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后汇总,修订后交于学校岗位领导小组审议,群众讨论透过后报县教育局审核,县人事局的批准,方可实施。
4、申请应聘,应聘教师向学校办公室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核:由领导小组对聘用人员按条件审核,进入相应级、档。
6、公示:对聘用人员学校公示,公示期为7天。
7、岗位聘用:①空缺岗位,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实行一年一次竞聘;全部岗位实行三年一次重新竞聘。②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和岗位聘任协议书。
8、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在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篇3: 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莲山课~件]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透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用心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现有机构编制、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分类分级状况
1、现有编制204人,缺编5人;实有管理人员9人(专业技术人员兼职);专业技术人员190人;工勤技能人员9人。
2、现有管理岗位9人(专业技术人员兼职)
3、现有专业技术岗位190人:副高级3人;中级86人;初级101人。
4、现有工勤岗位9人。
四、拟设置岗位数量、类别、等级、结构比例及主系列岗位名称[莲山课~件]
1、拟设置管理岗位9个(由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占岗位总量的4.5%;其中校长1个,党支部书记1个,副校长3个,校长助理1个,调研员2个,办公室主任1个。
2、拟设置专业技术岗位190个,占岗位总量的95%;具体状况是:副高级岗位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1.6%,其中七级岗位3个;小学高级职称岗位86个,(其中小学高级八级岗位26个;小学高级九级岗位34个;小学高级十级岗位2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45%,八、九、十级岗位之间比例为3:4:3;小学初级职称岗位101个,(小学初级十一级岗位38个;小学初级十二级岗位38个,小学初级十三级岗位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5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3、拟设置工勤岗位9个,占岗位总量的4.5%;其中技师1个,占工勤岗位11%,高级工4个(三级岗位),占工勤岗位44%;中级工(四级岗位)2个,占工勤岗位22%;初级工(五级岗位)2个,占工勤岗位22%。
五、岗位任职条件(任职条件含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A、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岗位所需的专业、潜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B、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在管理岗位的人员要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必须的政策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潜力和文字表达潜力,并具有必须的管理经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C、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
1、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各岗位所需的专业、潜力、技能;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的岗位上胜任工作;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用心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近三年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岗位聘用的资格条件:
(1)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或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五年,或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七年;
(2)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或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四年;
(3)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4)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或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五年;
(5)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6)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D、工勤技能岗位的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透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透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透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六、具体岗位说明书
(一)、各个管理岗位具体职责:
校长工作职责: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搞好学校工作,要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后勤财务以及校办企业的生产经营等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
2、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决定,结合本鹇实际,确定具体的培养目标和实施方案。
3、建立适合本校状况的管理机构和指挥体系,有效物力、财力,有计划地安排教育、教学活动,用心协调各项工作,为教学服务,保证教育计划实施,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的发展。
4、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深入实际,开展教学改革,领导教育实验,探索教育规律,推广先进经验。
5、建立和健全以岗位职责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考绩考评,使各项常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培养和树立具有本校特色的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6、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教师和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7、协调社会、家庭和学校的教育力量,协调学校和外部的关系,及时沟通社会信息,协调好学校各部门的关系。
8、管好经费和财务开支,开展勤工俭学,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用心创收的补充经费的不足,改善教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
9、就上述主要方面制定学校的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管理目标,与教育主管机关签订议定书。
10、定期向学校党支部汇报工作,理解监督,向教工大会汇报工作,听取审议。
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加强学校党的自身建设。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在全校党员中深入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和党的基础知识的教育。
(2)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用心的思想斗争,开好党员生活会,抓好党的自身建设工作。
(3)加强党内民主制度的建设,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及时向上级党委反映党员的意见和要求,[莲山课~件]同时经常向党员通报状况,同党员商量问题。
(4)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充分发挥每个党员的先锋作用。
(5)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在教职工中用心、慎重地发展党员,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坚持党课学习制度,做好要求入党用心分子的思想工作。
2、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保证学校全面贯彻执行的教育方针,并提出具体落实的意见。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目标一致,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综合生效,加强礼貌单位的建设工作。
(2)带领学校党支部一班人充分发展党组织对学校行政工作的监督作用,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顺利执行。
(3)支持校长履行职责,在校长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前,主动提出意见和推荐,及时同校长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
3、加强党对工会、团、队学生会以及民主党派等的领导和帮忙。
(1)率领支部一班人加强对工会、学校团、队、学生会等团体以及民主党派领导和帮忙,保证他们独立开展活动,并协高他们之间的关系。
(2)对学校工会、团、队、学生会组织以及民主党派的工作提出指导和建设性的意见。
4、认真组织学校党支部的活动,主持讨论学校内的重大原则问题,宣传、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5、根据学校特点,开展党的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生活,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教育教学副校长职责:
1、协助校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政府的有关政策、法律,执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育、教学工作的指示和决定,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教改、教研和教育讨论的学习等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协助校长和学校党支部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领导教师业务进修,努力提高教师个性是青年教师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3、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收集信息反馈,分析、探讨教育、教学规律,掌握教育、教学状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4、领导教导处协调好各种关系,做好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工作。
5、指导教导处拟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制定教育教学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并采取措施督促落实。
6、抓好教研和教改工作,注重教育、教学经验的总结和交流,注意总结和交流教育、教改经验。
7、指导教导处制定各年级、各学科的教育教学管理目标,并采取措施督促落实。
8、定期向校长汇报工作,重大问题提交校长会议群众研究解决
行政工作副校长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对校长负责。
2、协助校长分管办公室、政教处、财务室及保卫科的工作,审查这几个处室的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各处室计划的落实。
3、协助校长开好校务会议,处理好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4、协助校长推进学校科学化管理。
5、协调学校教职工与管理人员的关系,督促、检查有关人员热情、细致、周到做好接待来宾来访工作、做好学校对外的联系和交往工作。
6、协助校长抓好学校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定期向校长汇报学校资金使用状况,办好群众福利。
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岗位职责:
1、协助校长抓好后勤队伍建设。树立明确的为师生服务、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指导思想。
2、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学生的学习条件。
3、负责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维修,负责校园绿化美化和学校基建等各项工作。
4、负责定期对学生进行节约水电、爱护公物公物等方面的教育,工作中要体现管理与人的思想。[莲山课~件]
校长助理岗位职责:
1、在校长领导下分管教研工作。组织贯彻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
2、组织制定各学科的教学计划、大纲、实施办法,报请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研究、改善教学工作,主持全校性教学经验交流活动,指导各学科教研活动。
4、协助校长制定教师培养计划、确定对象,组织教学人员考察活动和业务考核工作。
5、组织、督促、检查各类教材编写工作,组织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检查、鉴定以及优质课程的评定工作。
6、参与对教学人员的聘用、晋级、奖惩、进修、考核等工作。
7、定期向校长汇报工作状况,完成校长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调研员岗位职责:
1、调研员协助校长工作。
2、理解校长委托进行专题调研,不断提高领导班子驾驭工作潜力和水平,在班子中发挥好参谋协调工作。
3、用心配合校长及班子成员实施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4、提出合理化推荐,不断改善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管理水平。
5、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办公室主任职责:
1、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2、负责校长会议、校委会的组织召开,会议记录,会议决定的落实和督办工作。
3、负责起草学校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做好周工作安排。
4、负责办理教职工的工资、转正、晋级和人事调配手续,审核教职工岗位津贴,填报人事劳资统计报表。
5、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
6、负责学校行政公文、信函的收发处理,及时督促有关人员做好上级文件的收登、传阅、催办和归档工作。[莲山课~件]
7、负责对外公文的草拟和管理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校内外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8、负责安排对外接待工作,搞好对外联络,组织对外宣传。
9、负责全校性教职工大会和重大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和节日的宣传布置工作。
10、负责学校人事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有关人员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装订、归档工作,按规定要求搞好档案管理和查阅利用。
11、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业技术岗位
(一)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说明书
1、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职责
(1)自觉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岗;教书育人,用心参与各项素质教育实践,关爱学生,师生关系良好,能主动帮忙学习困难学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课程教材教法改革的发展趋势,在教学实践中能体现课改的教学理念,并能正确运用这些知识处理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3)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比较系统地理解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在打好基础的同时,有计划地培养学生的潜力,发展学生的智力,在业务上起骨干作用,有必须的咨询答疑潜力,能开设专题讲座,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
(4)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潜力,能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正确地运用教育原则和方法教育学生,在培养学生自主潜力、构成班级群众方面有必须的经验,善于把思想政治、品德修养教育寓于学科教学过程和课外活动之中。
(5)具有指导教育研究的潜力,并承担必须的教科研任务,其研究成果具有用心的指导好处。
(6)完成规定的教育和教学工作量,工作用心主动、认真负责,进取心强。教育教学效果好,所教学生的学业和思想品德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的提高。
2、小学高级教师岗位任务: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莲山课~件]
(3)承担和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4)承担教育科研任务。
(5)指导小学一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新教师的任务。
3、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即小学高级八级岗位)职责和任务:
(1)认真履行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职责和任务
(2)受聘为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在教学、教研、教改等方面成绩优秀,受聘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工作满3年。
(3)任期内考核优秀者,优先晋升。
4、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即小学高级九级岗位)职责和任务
(1)认真履行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职责和任务。
(2)受聘为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在教学、教研、教改等方面成绩优秀,受聘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工作满3年。
(3)任期内考核优秀者,优先晋升。
5、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即小学高级十级岗位)职责和任务
(1)认真履行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职责和任务。
(2)受聘为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在教学、教研、教改等方面成绩优秀,受聘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工作满3年。
(3)任期内考核优秀者,优先晋升。
(二)小学一级教师岗位说明书
1、小学一级教师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2)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教育理论、用心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理论水平和教学业务潜力,每学年写出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校如家、关心学生、搞好教师之间的团结、协作,做到互帮互学、共同提高。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熟悉、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精心备课,认真辅导,及时批改作业,做到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每学期要在学生中开展兴趣小组活动,每次活动要有记录。
(5)课堂教学中要体现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的教学原则,有效合理的利用媒体,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每学期务必承担公开课、汇报课的教学任务。
(6)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用心推行新课程研究与探索,以优化课堂结构为核心,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以教育创新为动力,大力开展教研教改活动。每学年务必承担一项教研课题,做到有计划、有过程、有成果。
(7)教师务必依照国家编排的课程表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学校日常活动及重大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允许无故旷工。要遵纪守法、注重师德修养,绝不允许教师有打架斗殴、参与赌博的现象发生。
(8)教师业务考核及专业技术考核以教育教学成绩为依据,对有重大失误者应予以追究职责。[莲山课~件]
(9)服从学校安排,用心主动地完成学校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
2、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任务
(1)承担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参加教学研究活动。
3、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即小学一级十一级岗位)职责和任务
(1)认真履行小学一级教师岗位职责和任务
(2)受聘为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在教学、教研、教改等方面成绩优秀,受聘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工作满3年。
(3)任期内考核优秀者,优先晋升。
4、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即小学一级十二级岗位)职责和任务
(1)认真履行小学一级教师岗位职责和任务
(2)受聘为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在教学、教研、教改等方面成绩优秀,受聘小学二级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
三、工勤技能岗位
(一)工勤技能岗位职责和任务
(1)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制度,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2)认真听取学校领导和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和推荐,自觉理解教职工和学生的监督,努力为教职工及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多办事。
(3)坚守岗位,不擅自离职,有事务必按规定请假。
(4)认真勤快,以校为家,努力做到口勤、手勤和腿勤。[莲山课~件]
(5)严格管理,认真记载,心中有数,以群众为重。
(6)开源节流,不谋私利,为学校的长足发展贡献力量。
(7)安全第一,教学为重,学生为先。
(二)工勤技能岗位说明
1、高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3年,并分别透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获得相应技术等级证书。
2、中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3年,并分别透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获得相应技术等级证书。
3、初级工勤技能岗位,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透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并获得初级工技术等级证书。
七、竞争上岗办法
制定竞争上岗的办法就应按照《运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有关规定为依据,在资料上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贴合各等级岗位条件的待聘人员状况(见待聘人员花名册)
(二)实施竞争上岗的办法(考试、考核等办法)
(三)实施竞争上岗的方法步聚及时间要求
1、公布已经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包括具体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
2、工作人员申请应聘。填写《事业单位岗位竞聘申请表》。
3、聘用工作组织按岗位条件和竞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4、公示参加竞岗人员审核结果。
5、开展竞争上岗(组织竞岗人员透过考试、考核等形式进行竞争上岗),聘用工作组织根据竞岗状况或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6、单位负责人员群众讨论确定拟聘人员。
7、公示拟聘用人员状况(名单、岗位名称与等级)。
8、按核准权限逐级上报政府人事部门核准或备案。
9、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合同签订
八、组织领导
(一)、成立人民路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x
副组长:樊x马宏义曲x
成员:各处室主任、各年级主任及教师代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高师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召开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透过。
2、资格审查。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打分人员名单。
3、组织开展人员竞岗工作,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4、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状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仲裁本单位岗位实施工作中存在的争议。
篇4: 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87号)精神、《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138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37号有关规定,乐委办[]37号关于转发《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结合乐清市教育局教师岗位设置工作状况部署和本校的实际状况,经校级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特制定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教师岗位设置工作,促进本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原则。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为主要依据,实行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控制。
三、实施范围
蒲岐镇第三小学全体在编在职人员。
二、成立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领导,确保岗位设置工作有序进行,按期完成任务,特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侯金坤
副组长:倪文丰
成员:王顺喜、钱硌蓟、侯桂乐、连克燕、臧竹叶
三、岗位设置
(一)人员编制状况
总编30名,具体分布为: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30个。
(二)现有人员状况
1、专业技术人员
现有专业技术人员24人,专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4人,其中中级10人,初级11人,未定级3人。
(三)岗位设置测算
第一步:选定核岗比例,中级岗不高于51%。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48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29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能岗位,占总量的97%。专业技术主系列是教师系列。
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1、单位领导岗位1个,名称为校长,8级,占3%。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6个。名称分别是教导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安保处长、大队辅导员、工会主席、教导处副主任。
第二步:算出理论可设岗位数。
中级八级、九级、十级控制比例3:4:3;
初级十一级、十二级控制比例5:5。
第三步:计算出各小等级岗位的理论可设数量(即下表中“理论”数)
第四步:确定拟设岗位(即表中“拟设数”)
八级3个,起主要作用的中级人员或具有副高职称者
九级4个,起重要作用的中级人员或资历较长者
十级3人,一般中级人员
十一级6个,资历较长的助理级人员或具有中级等较高职称者
十二级5个,一般助理级人员
十三级3个,技术员
四、实施办法
1、年任职条件(暂行):同一档次、级别以一线任教为先,职务聘任时间为先,在本校任教时间为先,年龄为先,专业学历为先,职责及效能为先的原则。
2、管理岗位与专业技术岗位同时拥有时,采取就高原则。
3、外来调入教师,原则安排于本校教学一线教师之后,待全体聘期期满时,大家一视同仁。
4、今后任职(晋升)条件:
(1)岗位职职责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履行《教育法》中规定的教师义务;根据课程标准和学校的教学计划要求制订本岗位教学计划;承担满额的工作量;根据学校规定,按教学环节组织课堂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开展课堂教学,教学成效显著,培优辅差成效较好;有较强的和用心的教科研潜力;能够认真开展教学研究,主动承担公开课、教学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每学年听课数15节以上;完成有关部门所规定的常规工作;用心组织学生开展学科活动和学科竞赛工作,用心参加和指导学校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成效较好;用心指导和培养中青年教师,成效较好;担任教学工作、班主任等工作,较好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岗位工作标准:自觉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并按课程标准要求开展教学活动;有奉献精神,业务潜力强,能够用心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协调各学科关系;能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教学效果良好;用心参加教科研活动,及时了解学科教育发展动态,每学年至少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一篇,上公开课、教学示范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2节,负责主持召开年段以上大型教研活动、家长会;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72学时;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自主精神,认真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重视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潜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用心履历班主任工作职责,对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全面负责,加强家校联系,所带班班风良好;培优辅差工作成效好;潜力以身作则做好对年轻教师的传、帮、带工作,指导一、二组教师提高业务水平,每学期课不少于15节;教书育人,较好地做好班主任工作,行政管理、业务部门等人员则应较好地做好党政管理、业务领导和其他兼职工作。
(2)岗位聘任条件:
八级、九级:①贴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教龄满);③具有小教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已聘任三年以上;④承担满额教育教学工作量,且完成教学任务;⑤聘任小教高级教师以来至少撰写2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县(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发表,或承担校级讲座一次以上;⑥无违反师德师风、无受违纪处分。(注: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二年的或已聘任小教高级教师以上的第④、⑤点不作要求。)
十级:①贴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教龄满20年);③具有小教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已聘任五年以上;④承担满额教育教学工作量,且完成教学任务;⑤聘任小教一级教师以来至少一次考核优秀或至少有一次受校级及以上表彰;⑥自任职以来至少撰写2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县(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发表,或承担校级讲座一次以上;⑦无违反师德师风、无受违纪处分。(本科学历晋升十级任职时间为三年)
十一级:①贴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职称任职资格并已聘任二年以上;③承担满额教育教学工作量,且完成教学任务;④聘任小教一级教师以来至少一次考核优秀或至少有一次受校级及以上表彰;⑤自任职以来至少撰写2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县(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发表,或组织教研大组主题讲座一次以上;⑥无违反师德师风、无受违纪处分。
十二级:①贴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③承担满额教育教学工作量,且完成教学任务;④无违反师德师风、无受违纪处分经考核合格者。
注:关于聘任现职年限,一学年内连续病(事)假超过三个月的或一学期内累计病(事)假超过三十天的延迟一年(法定婚假、产假、公派培养学习的不在此列)。
(3)降级聘任
违反师德师风、受行政警告处分者。
七、岗位聘用程序和形式
(一)公开职位及应聘条件,组织审核(考核),公示结果,签订合同。
(二)任职时间两年一聘。一般在聘任期内不做调整。
篇5: 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新密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曲梁镇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和我单位实际状况,现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1、在我校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2、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设置
本单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两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岗位84名,占岗位总量的98.82%;工勤技能岗位1名,占岗位总量的1.18%。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根据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与分配指标,我校专业技术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分别设置高级岗位8个,中级岗位39个,初级岗位37个。
1、高级岗位由中心校按照高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2:4:4,在全镇范围内统一进行设置。
2、中级和初级岗位由我校公开进行设置聘任,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设置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14个,十级岗位15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设置十一级岗位15个,十二级岗位19个,十三级岗位3个。
(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根据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与分配指标,我校设置工勤技能岗位中级工1名,占我单位岗位设置总量的1.18%。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两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新密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新密教体文[]58号)和《曲梁镇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一)、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基本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行为举止贴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及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潜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7、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到达“合格”及以上等次;
8、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9、贴合相应层次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年限要求。
(2)任职年限要求
聘用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且连续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贴合直接聘用条件的可放宽至三年以上;各个岗位内部不同级别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
(二)、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透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透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到教师专业技术岗位高一级岗位
1.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专业技术考核不合格的;
3.弄虚作假、伪造获奖证书或剽窃、抄袭论文的;
4.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5.有严重失职、失误行为,造成安全职责事故的;
6.拒不理解培训、交流、支教、班主任、教学安排及其他工作任务,情节严重的;
7.长期在编不在岗或擅自离岗,拒绝参加竞聘的;
8.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9.不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
四、岗位聘用方法
(一)总体原则与实施方法
1、首次按岗位设置聘用时,保证是我校所属单位现有在编的正式人员,按照所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2、本次岗位设置实行三条原则:不减员、不减岗、不减薪。
3、本次岗位聘期一般为2年,对到期的人员,需重新竞聘岗位,竞聘到岗位才会得到相应的岗位。
4、今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5、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职责务和任职条件,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
6、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只有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方可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具体细则与操作过程
1、首先核算职称年限和教龄,具体计算公式=职称年限×2分+教龄×1分,然后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中心校各级各档分配名额择高聘任。
2、如果上述第1项出现积分并列状况,则参考最近两年四个学期的四次期末中心校教学评价,荣获一次中心校教学成绩证书记1分,然后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中心校各级各档分配名额择高聘任。
3、如果上述第2项出现积分并列状况,担任班主任工作者优先;若均担任班主任工作,取最近五年内担任班主任年数多者优先。
(三)实施步骤和安排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年10月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五个步骤实施:
1、年10月10日,传达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会议精神,并公布各个等级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2、年10月11日——年10月13日,组织教师在认真学习中心校及上级有关政策、方案的状况下,成立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详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草案)并公布,广泛征询全体教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或推荐,由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审议构成定案,交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群众表决透过。
3、年10月14日——年10月20日,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落实竞聘岗位的具体工作,确定具体竞聘的岗位,填写表册上交中心校,签订聘用合同。
4、年10月21日——年10月31日,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新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组长:陈校长
副组长:陈书记
成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级段长、团支书记
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持续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篇6: 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一、单位基本状况:
1、单位名称:克拉玛依第八小学
2、拨款形式:全额拨款
3、隶属关系:隶属克拉玛依区教育局
4、机构规格:正科级单位
5、内设机构:无
6、人员编制:106人
7、实有人数:87人
8、人员结构:管理岗位3人,专业技术人员83人,工勤技能岗人员1人。
9、单位类型: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的事业单位
10、职职责务: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主,五育并重,学有所长,全面发展。全面完成九年义务教
篇7: 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五中全会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行“转作风优环境”建设,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用心性、创造性,促进我们学校各项事业良好、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以人为本、依法办事、责权明确的原则,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我们学校岗位设置以县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为依据,实行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控制。
三、实施范围
全校事业编制职工。
四、政策依据
1、《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138号)
2、《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37号)
3、转发《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永委办发〔〕175号)。
4、《永嘉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永教发〔〕210号)
五、岗位基本状况说明
我校主要以专业技术带给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配事业编制66名,领导职数4个,内设机构4个。现只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两种岗位设置,还没有工勤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设置为6%和94%,即4人和62人。
六、岗位任职条件
1、基本任职条件
我校三类岗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潜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6)任职年限计算至年12月31日。
专业技术岗位的科技服务人员、病休人员,原则上按以下规定聘任:具有高级岗位任职资格聘任在七级岗位;具有中级岗位任职资格聘任在十级岗位;具有初级岗位任职资格聘任在十二级岗位或十三级岗位。
2、管理岗位的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设置为5个等级,即六至十级职员岗位,分别为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任职条件:
六级以上职员岗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执行。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后确定职员等级。
(3)新录用人员在管理岗位上见习期(初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3、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4:51:45,分别为3、34、29人。
(1)正高级岗位须具备条件
四级岗位,须具备正高级任职资格。
三级岗位,原则上须在四级岗位上工作满3—5年(以聘任时间为依据,下同),并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有突出成绩。
(2)副高级岗位须具备条件
七级岗位,须具备副高级任职资料。
六级岗位,原则上须在七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并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有突出成绩。
五级岗位,原则上须在七级岗位上工作满6年,并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有突出成绩。
(3)中级任职条件
十级岗位,须具备中级职称。
九级岗位,原则上须在十级岗位上工作满2—3年,并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有突出成绩。
八级岗位,原则上须在十级岗位上工作满4—6年,并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有突出成绩;具备中级职称并取得博士学位。
(4)初级任职条件
十三级岗位,须具备员级职称。
十二级岗位,须具备助理级职称。
十一级岗位,原则上须在十二级岗位上工作满2—3年。
4、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工岗位分3个等级,即三至五级,分别对应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七、岗位聘用程序和形式
根据实施意见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117号)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统一使用《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
岗位聘用: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采取量化评分办法进行。具体办法如下:职称年限得分以每年1.5分计算;教龄得分以每年1分计算;学历得分研究生计20分,本科计18分,大专计16分,中师计14分。以上述三项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同分者以职称获得时间、入伍时间、年度绩效得分前后依次排序,最后按设置比例聘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八、组织领导
我校于年11月10日成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因工作关系,年9月对小组进行了调整,由麻智勇校长任组长,成员为麻永强、刘荣满、董慧兰、陈跃、陈晓青、陈龙阳、朱蒙蒙、董为民、汪志勇),负责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报批、实施等工作。
九、实施步骤、完成时限
年11月:编制完善设置方案。《永嘉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永教发〔〕210号)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人员结构和事业发展需要等因素,编制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审核表。在核准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年11月中上旬:核准设置方案。岗位设置方案经单位全体人员群众讨论透过后,填写《事业单位基本状况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核,县人事部门核准。
年11月下旬:编制岗位说明书。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任职条件和绩效考核标准等主要资料,作为人员聘用与管理的主要依据。
年11月下旬:拟定、备案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拟定后,应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职工大会审议,单位负责人员群众讨论透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年12月:组织实施及认定。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用心稳妥地组织实施。我校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后,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状况认定表》,并带给《岗位设置和聘用综合报告》、《岗位聘用人员名册》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门进行认定。
十、本实施方案仅适用于初次设岗。
篇8: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活动方案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活动方案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XX市人事局、XX县人事局审核设置岗位数:设置岗位总量111个,其中:管理岗位2个,三级0个,四级0个,五级0个,五级0个,六级0个,六级0个,七级0个,七级0个,八级0个,八级0个,九级2个,十级0个。专业技术岗位105个,其中:三级0个,四级0个,五级1个,六级2个,七级2个,八级13个,九级19个,十级14个,十一级27个,十二级27个,十三级0个。工勤技能岗位4个,其中:一级0个,二级0个,三级1个,四级2个,五级1个,普通工0个。
按我校教职工数及职称结构,实际设置岗位总量148个,其中:管理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146个,其中:七级1个,八级13个,九级19个,十级25个。十一级27个,十二级60个,十三级1个。工勤技能岗位2个。
1、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三级0个,四级0个,五级0个,六级0个,七级0个,八级0个,九级0个,十级0个。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0.68%
a、正高级岗位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0%。其中:三级岗位0个,四级岗位0个。
b、副高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0.68%。其中:五级岗位0个,六级岗位0个,七级岗位1个。
中级岗位5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8.51%。其中:八级岗位13个,九级岗位19个,十级岗位25个。
初级岗位8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9.46%。其中:十一级岗位27个,十二级岗位60个,十三级岗位1个。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35%。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技术工三级0个,技术工四级1个,技术工五级1个,普通工岗位0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管理岗位各等级职责与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职责与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各等级职责与任职条件
五、具体岗位说明书
六、竞争上岗办法
制定竞争上岗办法应按照有关规定为依据,在内容上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符合各等级岗位条件的`待聘人员情况
实施竞争上岗的办法
实施竞争上岗的方法步聚及时间要求
1、公布已经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包括具体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
2、工作人员申请应聘。填写。
3、聘用工作组织按岗位条件和竞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4、公示参加竞岗人员审核结果。
5、开展竞争上岗,聘用工作组织根据竞岗情况或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6、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
7、公示拟聘用人员情况。
8、按核准权限逐级上报政府人事部门核准或备案。
9、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签订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单位按照竞争上岗的程序,作出具体工作计划安排,要求任务清晰、安排合理,责任明确,标准具体。
七、组织领导
成立XX县下寺小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伏大庆
副组长:王泽辉
成员:王永芳杨明智田紫琳吴朝利赵立勤
张知勇刘志明魏长生邢春芳胥建伟
余江赵辉祁碧芳宋文富罗永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知勇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
1、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召开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资格审查。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打分人员名单。
3、组织开展人员竞岗工作,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4、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仲裁本单位岗位实施工作中存在的争议。
5、其它相关工作
篇9: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根据一辽宁省委组织部、原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辽人发[20XX]15号)、《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辽人发[20XX]16号),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XX]22号)、《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发[20XX]97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辽人社发[20XX]2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遵循科学设岗,规范管理,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发展方向,逐步建立适合我校实际的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用人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营造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良好用人环境,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各方面积极性,推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的原则。
3.坚持精简高效、科学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正、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
5.坚持合理轮岗、适当交流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凡我校在编在册在职在岗的事业编制教职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类别岗位管理。
三、岗位类别和等级设置
(一)岗位类别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共设各类各级岗位2196个(含双肩挑岗位15个),其中管理岗位417个,专业技术岗位1581个,工勤技能岗位198个。三类岗位分别占岗位总量的19%、72%和9%(见表1)。
首次实施岗位设置时,结合我校工作需要和人员队伍现状,本着“先入轨,后规范”的基本思路,按现有在岗人数和结构比例设置岗位。同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校岗位总量的批复意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学校将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中各预留10%的岗位,用于解决学校事业发展中所产生的岗位需求问题。
(二)岗位等级控制
1.管理岗位的最高设岗等级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2.专业技术岗位
(1)专任教师(专职科研)岗位的最高设岗等级为专业技术一级岗位;
(2)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最高设岗等级和结构比例,原则上应低于教师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最高设岗等级为技术工二级。
(三)各类岗位等级设置
1.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管理岗位是指我校各单位或部门中担负领导管理职责和从事一般性的普通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本着有利于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原则设置。管理岗位分设领导管理岗位(包括单位领导管理岗位和内设机构领导管理岗位,下同)和普通管理岗位。其中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和办事员岗位,分别对应三至十级管理岗位。
(1)领导管理岗位,共设176个。其中:三级2个、四级5个、五级44个、六级42个、七级83个(见表2)。
(2)普通管理岗位,共设241个。三级和四级普通管理岗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设置,五级至九级分别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比例设置,其中五级19个、六级49个、七级109个、八级及以下岗位65个(见表3)。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专任教师(专职科研)岗位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是教学与科研岗位,教师(专职科研)岗位原则上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5%,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高于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7%。
教学与科研岗位是指具有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具备相应水平和能力的工作岗位,包括专任教师岗位和专职科研岗位。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岗位设置12个等级,其中:①教授(研究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岗位,分别对应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一至四级;②副教授(副研究员)一级、二级、三级,分别对应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至七级;③讲师(助理研究员)一级、二级、三级,分别对应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至十级;④助教(研究实习员)一级、二级、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至十三级。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为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或辅助服务,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会计审计、图书档案、编辑出版、实验工程、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岗位。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依据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专业水平、地位和作用,分设不同等级。其中正高一级岗位按国家设岗条件设置,正高二级岗位按辽宁省政府人事部门设岗条件设置,正高三级及以下层级岗位按学校规定的设岗条件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共设1581个。
依据省人社厅对《东北财经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我校各专业技术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按照1.3∶2.7∶4.8∶1.2的比例设置(见表4)。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为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需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和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有利于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有利于提升服务水平。
工勤技能岗位,共设198个。其中二级、三级岗位分别按工勤技能岗位总数的6%和30%设置(见表5)。
4.特设岗位设置
特设岗位是根据我校的发展实际和聘用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管理权限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设置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不受我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下列情况可申请特设岗位:
(1)在承担国家或省重大研究项目和课题过程中,我校现有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急需引进的国外或省外的高层次人才;长江学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等高层次人才。
(2)其他因工作急需确需设置的。
5.未聘待岗人员岗位等级的确定
我校在首次推行人员聘用制过程中产生的未聘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按照待岗前所聘的职务职级确定岗位等级。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确定本岗位层级的最低等级。未聘待岗人员不占用我校相应等级岗位结构比例数额。在学校出现空缺岗位时,应积极稳妥地安排未聘待岗人员竞聘上岗。
6.延聘人员的岗位管理
我校实行岗位设置后,对按照管理权限批准原延长退休人员,占用学校岗位聘用的,应继续占岗聘用;未占岗聘用、学校又无空缺岗位的,可不占用学校岗位数额聘用。本方案颁布实施后,新批准的延长退休人员,须占用学校岗位数额聘用。
四、聘用办法
(一)首次聘用时,申请应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本人的现任职务,根据聘用条件,直接在已聘用的专业技术职务层级内选择应聘各级岗位。
(二)首次聘用时,申请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属于省编委办核定的机构及领导职数范围内的,按学校聘用的行政级别,直接对应相应的管理岗位等级进行聘用;普通管理岗位人员,一律按科员聘用。首次聘用后,根据岗位空余情况,按规定条件、程序进行岗位级别聘用。
(三)首次聘用时,申请应聘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根据其已聘技术等级并兑现相应等级岗位工资的,本次聘用时,按原聘技术等级聘用;已获得相应技术等级资格未被聘用的,仍按原聘技术等级聘用。首次聘用后,在技术工人岗位工作的工勤人员,根据岗位空余情况,按规定条件、程序进行聘用。
五、岗位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能力或技能要求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聘用条件
1.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和学位,其中:
(1)受聘到三级、四级管理岗位的条件,按组织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受聘到五级领导管理岗位的人员,需在六级管理岗位工作3年(含)以上;受聘到五级普通管理岗位的人员,在六级领导管理岗位工作4年(含)以上或在六级普通管理岗位工作7年(含)以上。
(3)受聘到六级、七级、八级管理岗位的人员,需分别在下一级管理岗位工作3年(含)以上,其中:受聘到六级普通管理岗位的人员,在七级领导管理岗位工作4年(含)以上或在七级普通管理岗位工作6年(含)以上;受聘到七级普通管理岗位的人员,在八级领导管理岗位工作2年(含)以上或在八级普通管理岗位工作3年(含)以上;受聘到八级普通管理岗位的人员,在九级管理岗位工作3年(含)以上。
2.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转岗聘用,应在学校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按规定条件和程序,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进行。在首次实施岗位聘用时,学校暂不组织转岗工作。进入规范化管理后,根据工作需要,可考虑相关人员的转岗问题。
(1)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转聘到管理岗位的一般条件:专业技术四级以上可转聘到五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五级至七级可转聘到六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八级至十级可转聘到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十二级可转聘到八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可转聘到十级管理岗位。
(2)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转聘到管理岗位的一般条件:工勤技能岗位三级及以上可转聘到九级普通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四级可转聘到十级普通管理岗位。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转聘到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
(3)在我校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后,原推行人员聘用制时关于打破身份界限按岗聘用的资格条件不再执行。
(三)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省和我校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条件。
2.受聘专任教师(专职科研)岗位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辽宁省和我校关于专任教师(专职科研)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3.我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层级岗位的具体考核、聘用条件,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根据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综合因素另行制定颁布。
4.专业技术一级岗位设置的具体条件和审批程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管理,实行条件、程序、总量控制。岗位核定及聘用由省政府人事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具体按照辽人发[20XX]16号相关规定办理。
(四)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
除符合基本任职条件外,主要依据技术等级、任务、表现和工作技能。工勤技能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为: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六、岗位聘用和管理
(一)岗位聘用
1.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根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实际运作和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开展岗位聘用工作,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四级(含)以上管理岗位的聘用工作,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管理岗位五至十级由学校统一组织聘用。
3.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员的聘用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一级、二级岗位由学校组织遴选推荐、上级主管部门评聘。专任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三至八级,由学校统一组织聘用;其他各级岗位由各单位和部门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在限定的岗位数额内组织聘用。
4.我校管理机构中的财务处、审计处等须持职业资格证上岗工作的岗位,在本次岗位设置时,纳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管理。
5.工勤技能岗位的二至三级由学校统一组织评聘。
6.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公布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职责、任职条件,个人提出申请,资格审查,同行评议,聘用公示,公布聘用决定,变更聘用合同等。
7.专任教师岗位实行分类管理。为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各尽所能、各显所长,鼓励教师专注于各自的工作领域,根据岗位任务和性质,教师高级岗位(一级、二级岗位除外)分为教学研究型、教学型和研究型三类。其中,教学研究型教师是学校师资队伍的主体,承担教学、科研的双重任务;教学型教师岗位主要在从事公共课和部分专业基础课教学的单位中设置,适当放宽科研要求外,在教改研究、课程建设等方面对其有明确要求。研究型教师岗位,在保质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其科研成果。
8.受聘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确因工作需要,须在两类岗位上同时任职的,应依据从严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批准确定。对经批准同时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任职的人员,按其执行的岗位工资序列,占相应的岗位数额。
兼任管理职务并且执行管理岗位工资的专业技术人员,从管理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后,按照其专业技术水平参照其管理岗位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其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管理人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执行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的,原则上以五级(含)以上领导管理岗位为主。
9.积极探索实行符合学校实际的职员制度,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定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在有空缺岗位的条件下,学校通过校内公开竞聘和校外公开招聘两种方式补缺。其中新晋升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聘用到同层级岗位的.最低级。
10.为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学校对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直聘条件者,可在核定的岗位数额内按有关规定直接聘用。
11.新受聘的教职工在试用期满后,属管理人员者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属专业技术人员者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岗位等级;属工勤技能人员者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
12.公派出国人员在学校批准的期限内保留其工作岗位,逾期未归者不再保留其岗位。学校原则上对未经学校批准因私出国人员的工作岗位不予保留。
13.柔性引进的兼职人员不占单位或部门岗位数,由学校调剂岗位数解决。
(二)聘约管理
1.学校与受聘人员依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聘用合同应载明单位或部门名称、受聘岗位名称、受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并具备以下条款:(1)岗位聘用合同期限;(2)受聘岗位类型和等级;(3)主要工作职责;(4)薪酬及相关福利待遇;(5)合同变更、终止和解除的条件;(6)违反和解除合同的责任;(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可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受聘人员在聘用合同期内,经所在单位或部门同意,可申请应聘学校其他岗位;也可根据规定向学校提出辞聘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解除与学校的聘用关系。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的变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终止:(1)聘用合同期满或出现聘用合同所约定终止事项的;(2)受聘人退休、死亡的;(3)用人单位撤销或解散的;(4)受聘人在聘期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出现其他应终止聘用合同事项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受聘人在聘期内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2)受聘人造成严重工作责任事故,给单位或部门造成严重损失的;(3)受聘人试聘期考核不合格的;(4)受聘人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5)出现其他应解除聘用合同事项的。
5.学校将区别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受聘人员,实行不同聘用期限的合同管理办法。专任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其它各类各级岗位的聘期一般为3年;管理岗位四级(含)以上岗位的聘期按干部管理权限确定。聘期内发生岗位变动的,原聘期终止时间不变。聘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其中博士生导师,经本人书面申请、学校审批,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批复后,可在聘用岗位上工作到批准的年龄退休。
(三)岗位考核
1.考核种类及内容。各类各级岗位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受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进展及绩效情况。聘期考核主要考核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的情况,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2.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档次,其中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年度考核结果记入档案,作为岗位变动、奖惩、工资晋升和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在绩效工资制度未执行前,年度考核结果仍做为核发校内岗位津贴的重要依据。
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转为试聘人员,试聘期一般为6个月。
(四)人事争议
受聘人员与学校因聘用、考核、转岗分流以及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续订等问题上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申请调解、仲裁或依法提起诉讼。解决人事争议,应遵循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事争议处理办法另行制订。
七.工资待遇
(一)受聘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岗位类别未发生变动的,若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若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的,薪级工资不变;岗位类别发生变动的,薪级工资按照辽政发[20XX]40号文件有关规定,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
(二)经批准在两类岗位上同时聘用的人员,须根据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明确其主要任职岗位,执行主要任职岗位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在岗位等级未发生变动时,执行的工资序列不变。
(三)已按辽宁省工资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原辽宁省人事厅《印发〈关于辽宁省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行政人员实行职务工资的意见〉的通知》(辽人发[20XX]47号)规定的起点职务工资标准所对应岗位(职务)套改了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的行政管理人员,如所聘岗位未发生变动,可继续按起点职务工资标准所对应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工资待遇(此规定仅适用于执行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问题,不涉及机构规格、岗位等级及其他待遇问题);实行岗位规范管理后聘任到辽人发[20XX]47号文件规定起点职务工资标准岗位的行政管理人员,按所聘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四)根据原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63号)和辽政发[20XX]40号文件有关规定,享受原岗位(职务)工资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原聘专业技术岗位层级最低等级工资标准。
(五)军队转业干部所聘岗位低于转业时军队原职务对应岗位的,其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六)特设岗位的工资待遇,由批准设置岗位的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七)首次实行岗位设置管理时,在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岗位类别或岗位等级发生变动的人员,自辽人发[20XX]15号文件下发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待遇。
(八)对于20XX年日~20XX年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含已达到退休年龄应办理而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在推聘改革中至20XX年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前退休人员),可参照在岗人员的岗位结构比例、最高等级、条件标准、程序等有关规定,单独进行调整退休待遇。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原聘岗位(职务)层级的等级内调整;管理人员可在原职务(岗位)的上一等级调整;工勤技能人员可在原技术等级的上一等级调整(需获得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九)岗位设置完成后,若再发生岗位类别或岗位等级变动,则自聘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待遇。
八、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各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一级、二级岗位推荐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决策。
2.学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由组织部、纪委监察处、工会、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聘用实施细则的制订、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解释、全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单位和部门聘用结果的审核工作,负责受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中的投诉与申诉工作,负责监督各单位和部门在组织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和程序规范要求,领导干部是否有违纪违规、一行为等。
3.学校分别成立教师岗位聘用委员会、专职科研岗位聘用委员会、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委员会,具体负责各类各级岗位考核、评议和聘用的实施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内容,既涉及学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又关系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
2.岗位设置工作完成后,要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各类岗位聘用工作,使学校现有事业编制人员,按照实际聘用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的岗位层级等级。现有事业编制人员数和相应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数与结构比例的单位或部门,要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数和结构比例。对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数和结构比例的单位或部门,要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状况逐年逐步到位。严格控制高级岗位的聘用数量,要留有一定余地,用于今后选拔和引进高层次人才。
3.学校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应保持相对稳定。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可以在核准的限额内做适当调整。对因机构新增、分立或合并须进行重新设置岗位的,或因业务发展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须向学校申请变更。
4.各单位和部门在聘用工作中,应根据不同岗位承担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任务以及国家、学校规定的各类岗位基本职责、任职条件等基本要求,结合单位或部门的实际,细化本单位或本部门具体岗位的职责和聘用条件,在制定方案和实施时应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充分发挥本单位或本部门聘用组织和专家教授的作用。学校建立校内外同行专家学术评价制度,对教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高级岗位聘用工作开展学术评价。
5.各单位和部门在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对违反规定一、打击报复、一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九、岗位设置与聘用程序
(一)岗位设置基本程序
1.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东北财经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备案。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东北财经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批复意见,结合学校现有人员状况,制定符合实际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各类各级岗位聘用实施细则。
3.《东北财经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各类各级岗位聘用实施细则在广泛征求教职员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后,由学校发文颁布实施。
(二)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年度岗位聘用工作通知,发布各单位和部门空缺岗位的数量、类别与职责,以及聘用条件等事项。
2.个人填报岗位聘用申报审批表。
3.对于申请直接聘用专业技术一级、二级岗位的人员,依据学校公布的岗位直接聘用条件,向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请,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后,由学校相关岗位聘用委员会审核通过,可确定为推荐人选。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确定推荐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向上级部门推荐,批复后予以聘用。
4.对于申请评选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人员,依据学校公布的岗位评选聘用条件,向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请,经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后,学校相关岗位聘用委员会按程序进行考核,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数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二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无异议者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评审,批复后予以聘用。
5.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人员、五级(含)以下普通管理岗位人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可直接向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按程序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票数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二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无异议者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评审,批复后予以聘用。
6.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四级(含)以上领导管理岗位,由上级部门实施考核聘任;五级(含)以下领导管理岗位,由学校党委实施考核聘任。
7.学校或委托各单位和部门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投诉、申诉与监督
(一)学校教职工对聘用程序、聘用结果和考核有异议的,有权提出投诉与申诉。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的投诉与申诉,应进行调查取证,并予以答复。遇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报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和解决。
(二)学校与各单位和部门在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中应严格考核、聘用程序,规范考核、聘用工作,考核、聘用工作中应公开透明、公平合理、公正客观。学校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各单位和部门在组织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和程序规范要求,领导干部是否有违纪违规、一行为等。
十一、附则
(一)我校非省管编制人员的考核、聘用工作可参照本方案执行,但所聘人员不得占用上级主管部门核准批复的岗位数。
(二)本方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时,按新的规定执行。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方案由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凡以前学校规定与本方案相抵触的,按本方案执行。
篇10: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我院人事制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广西医科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岗位设置方案》(桂医大一附院报[20XX]1号)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1.附院编制在岗的医院正式职工;
2.20XX年日以后离退休的人员;
3.20XX年后来院工作待入编职工。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4.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用人效益,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我院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通知单,严格执行岗位类别、层级和级别的核定数,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按聘用程序完成岗位聘用和管理,平稳推进医院岗位设置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基本原则
6.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学校的指导标准为指导,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现岗聘用,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的岗位总量情况
我院岗位设置总数:2156个(首次岗位设置按照医院在编人数设立),分三类: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其中管理岗位194个,占9%;专业技术岗位1876个,占87%;工勤技能岗位86个,占4%。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设置总数的87%。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卫生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168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0%。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档案、会计、审计、统计、工程等其他专业技术系列。
(一)管理岗位的数量、等级
总数194个,占医院岗位设置总量的9%。其中:五级2个,六级11个,七级92个,八级64个,九级18个,十级7个。
7.医院领导岗位13个。其中:五级职员2个,六级职员11个;
8.内设机构领导岗位75个。其中:七级职员25个,八级职员50个;
9.普通管理岗位106个。其中:七级职员67个;八级职员14个,九级职员18个,十级职员7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的数量、等级及比例
总数1876个,占医院岗位设置总量的87%。其中:
10.高级专业技术岗位56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0%。
(1)正高级岗位15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8%。按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1:3:6的比例设置,其中:二级岗位15个,三级岗位45个,四级岗位90个。
(2)副高级岗位41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2%。按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2:4:4的比例设置,其中:五级岗位83个,六级岗位165个,七级岗位165个。
11.中级岗位84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5%。按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3:4:3的比例设置,其中:八级岗位253个,九级岗位338个,十级岗位253个。
12.初级岗位46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5%。按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5:5的比例设置,其中:十一级岗位235个,十二级岗位234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的数量、结构及比例
总数86个,占医院岗位设置总量的4%。其中:技术工一级2个,技术工二级3个,一级、二级岗位总数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5%;技术工三级26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数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35%;技术工四级34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40%;技术工五级21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25%。
四、成立岗位聘用管理领导工作组织
13.成立由医院负责人为组长的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岗位设置办公室”)。成立医院3个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工作委员会。
(1)负责医院岗位推荐、评审、聘用、管理和考核工作,制定医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制定医院各类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3)制定各类各级岗位说明书。
以上三个实施材料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交医院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医院党委会、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14.成立各科室岗位聘用管理工作组。负责各科室申报人员的资格初审和推荐、岗位聘用的履职考核工作。
15.成立医院岗位聘用监督和争议调解工作委员会,负责医院岗位设置的监督和岗位聘用工作中的争议调解。
五、岗位聘用
(一)各类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16.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医院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品行、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团结协作、爱岗敬业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7.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
18.各类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见附件:1、2、3。
(二)聘用基本原则与方法
19.医院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根据国家和我区有关规定,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0.医院要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自治区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人员结构不得突破经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
21.在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时,按照“先入轨、后完善”的方法,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进入对应的岗位并兑现待遇,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考虑到这些人员已经聘用到这个岗位并兑现了工资,为稳妥起见,可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的等级岗位,然后依有关政策规定,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应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22.医院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简称“双肩挑”),须按学校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并按其所在主体工作岗位进行管理。可以聘为“双肩挑”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四个基本条件:一是确属工作需要,二是具备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三是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是完成本专业技术岗位所规定的职责任务。具体任职条件参照学校要求确定。“双肩挑”人员同时占本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数量。因“双肩挑”人员占用两个岗位而造成单位所需岗位数量超出核准岗位数量的,在首次岗位聘用中按超结构比例处理。能由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兼职完成管理工作的,一般不再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专门从事管理业务的工作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占用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管理人员应明确其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该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职责和任务。
(三)聘用基本程序
23.公布医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4.个人申请。个人根据自己具备的条件、岗位要求,向所属的各科室岗位聘用管理工作组提出岗位申请。其中,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专业技术岗位时,需向相应所属的各科室岗位聘用管理工作组申请。20XX年1日以后退休的职工,向工会离退休职工管理办公室提出岗位申请。个人申请时,须填写《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首次岗位设置个人申请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岗位设置职工信息统计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的相应表格,并将相关资格证书和荣誉证书等材料交由所属各科室岗位聘用管理工作组查验。
25.资格审查。各科室岗位聘用管理工作组负责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审查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是否符合基本任职条件和具体任职条件等;审核个人填报的《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首次岗位设置个人申请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岗位设置职工信息统计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审核个人提交的证书、论文及相关材料原件,并在复印件署名已核,将审查情况和审核后的《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岗位设置职工信息统计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个人提交的证书、论文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分类按序号报送岗位设置办公室。
26.评审推荐
(1)管理岗位。岗位设置办公室汇总各类管理岗位初步名单后,提交医院管理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推荐各等级名单。
(2)专业技术岗位。岗位设置办公室汇总各类专业技术岗位初步名单后,提交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推荐各等级名单。
(3)工勤技能岗位。岗位设置办公室汇总各类工勤技能岗位初步名单后,提交医院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推荐各等级名单。
27.确定各类别、层级、等级名单
医院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各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委员会评审、推荐的名单(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由上级部门审批)。
28.院内公示。医院的岗位推荐、评审的情况,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29.签订合同
医院与各岗位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员聘用制度。
(1)医院各类岗位的聘期一般为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聘期签至退休当月。
(2)医院与受聘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的条件等内容。
(3)管理五、六级岗位,由学校负责管理。其他岗位由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聘用合同的续聘和解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期管理与考核
医院各类岗位人员的聘期为3年。聘用周期结束后,需重新参加竞聘,医院将适时制定各类岗位人员相应的考核办法和程序,岗位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用期满考核。年度考核时间为每年12月,聘用期满考核由岗位设置办公室统一安排。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的参考依据,聘期考核作为续聘的主要依据。岗位业绩考核分四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的,限期改进;定为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定为基本合格的,应予低聘;聘期考核定为合格以上的,报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可以续聘;没有参加考核或受党纪政纪处理的人员,其岗位等级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说明
30.医院三类岗位人员岗位之间的“转聘”问题。医院纳入岗位设置范围的人员在三类岗位之间的转聘,是指工勤人员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到管理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
在首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中,已由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现聘(任)岗位聘入相应岗位。首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之后,医院在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根据工作需要,三类岗位人员可以转聘。在岗位转聘工作中,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聘上岗。转聘岗位的人员,必须符合拟任岗位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等相应条件,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必须符合准入控制的要求。
31.20XX年以后退休的职工岗位设置管理实施问题。20XX年工资制度改革后至医院首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完成,期间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比照医院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条件,重新确定其相应岗位等级(其工龄和任职年限计算到退休时,退休时间不变)。退休人员的岗位设置不占医院岗位设置指标。退休人员岗位等级发生变化的,可按新确定的岗位等级与医院在职人员同步调整和兑现退休费;岗位等级没有发生变化的,退休费不变。
32.受聘人员在聘期内岗位发生变动问题。医院每年核定一次岗位,如出现岗位空缺,则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医院将及时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调整岗位职责和工资待遇。
33.不在岗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实施问题。经批准的因公不在岗人员(如公派出国留学、自费出国留学、外出进修学习、攻读学位、借调和挂职等),可按照程序竞聘相应岗位。
八、工作要求
34.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事业单位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也是推进医院建设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关系到全院职工的切身利益和个人发展,政策性强,涉及面宽,要求高,难度大。因此,全院各级组织要认真学习、宣传这项改革的目的和意义,领会政策精神实质。
35.在岗位设置管理中,要拓宽民主渠道,做好民主管理工作,发挥工会、职代会的等各级组织作用。
36.各部门、各科室要精心设计,严密组织,按章办事,层层把关,按照医院的统一部署,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
37.各部门、各科室加强工作监督,遵守工作纪律,对在岗位设置管理中出现的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学术一、诽谤他人进行打击报复等行为,一经发现,医院将对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同时对当事人所在的科室责任人给予行政问责。监督和争议调解工作委员会受理全院职工的实名投拆,医院将为投拆人保密,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九、附则
(一)本实施方案自20XX年8月起施行。
(二)本实施方案如有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三)本实施方案由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11: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我院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岗位设臵方案及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我院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广东省的相关文件,先入轨、后完善,循序渐进、逐步到位。首次聘用中,在册正式职工按现有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妥善处理好在聘用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以岗位设臵为基础,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三)稳慎实施原则:平稳实施,稳步推进。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认真听取多方意见,坚持科学论证,充分考虑学校现状,做好政策衔接,严格按照工作程序,顺利完成岗位管理与聘任工作。
三、岗位设臵情况
我院拟设岗位总量283个,其中管理岗位57个,占岗位总量的20%;专业技术岗位211个,占岗位总量的75%;工勤技能岗位15个,占岗位总量的5%。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教师系列,设臵岗位18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86。3%;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分别为工程实验、图书资料、档案管理、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研究、编辑出版、电化教育系列,设臵岗位2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3。7%。
(一)管理岗位等级、数量、名称管理岗位拟共设57个,占岗位总量的20%。其中,三级岗位0个,四级岗位2个,五级岗位4个,六级岗位18个,七级岗位19个,八级岗位9个,九级岗位3个,十级岗位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名称专业技术岗位拟共设211个(其中辅系列29个),占岗位总量的75%。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4个(辅系列岗位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35%。
1、正高级岗位10个(其中辅系列0个)分别为,二级岗位1个(其中辅系列岗位0个);三级岗位3个(其中辅系列岗位0个);四级岗位6个(其中辅系列岗位0个)。
2、副高级岗位64个(其中辅系列9个)。分别为,五级岗位13个(其中辅系列岗位0个);六级岗位26个(其中辅系列岗位4个);七级岗位25个(其中辅系列岗位5个)。
3、中级岗位95个(其中辅系列14个)。分别为,八级岗位29个(其中辅系列岗位4个);九级岗位38个(其中辅系列岗位6个);十级岗位28个(其中辅系列岗位4个)。
4、初级岗位42个(其中辅系列6个)分别为,十一级岗位21个(其中辅系列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21个(其中辅系列岗位3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名称工勤技能岗位拟共设15个。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技术工三级岗位6个;技术工四级岗位3个;技术工五级岗位5个;普通工岗位1个。
四、岗位任职条件
(一)三类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申请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6、实行执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符合执业资格的要求;
7、受聘教师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具备与履
9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或符合学院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8、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可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可聘任相应的管理岗位职务;由管理岗位交流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根据专业技术聘任管理规定及本人条件,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1、学历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资历要求:
(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
(2)六级及以下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4)九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具体各管理岗位的职责和聘用条件详见各管理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三)教师系列岗位任职条件
1、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1)
2、教授四级岗位(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1)
3、副教授一级岗位(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2)
4、副教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2)
5、副教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见附件2)
6、讲师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3)
7、讲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3)
8、讲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3)
9、助教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4)
10、助教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4)
(四)教辅系列岗位任职条件教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档案管理、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研究、编辑出版、电化教育系列等专业技术岗位。
1、教辅系列副高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5)
3、教辅系列副高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5)
4、教辅系列中级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6)
5、辅系列中级二级岗位(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6)
6、辅系列中级三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6)
7、辅系列助理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7)
8、辅系列助理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7)
9、辅系列员级(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任职条件
相关专业大专毕业,服从工作安排,在对应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五)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申报条件受聘工勤技能岗位者,应完成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满足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需要。按照人事改革的要求,学校后勤要逐步实行社会化服务,一般性劳务工作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学校不再设臵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竞聘对应等级的工勤技能岗位:
1、技术工二级岗位,须在本工种技术工三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技术工三级岗位,须在本工种技术工四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技术工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技术工五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技术工五级岗位,须在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或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具体各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条件详见各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五、竞聘与聘用
(一)公布岗位设臵实施方案:公布岗位设臵实施方案及各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向所在部门、系(部)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部门岗位设臵工作组对本部门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三)竞聘:
1、各部门岗位设臵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提出初步聘用意见报学院组织人事处。
2、初次岗位竞聘时,根据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均可以进入相对应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
3、达到各专业技术岗位3级、5级、6级、8级、9级、11级、12级基本要求的,以及初次岗位竞聘后,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的,学院岗位设臵管理领导小组对其工作绩效(教学、科研、社会实践能力等)进行比较,得分高的优先聘用对应等级。
(四)确定拟聘人员:学院聘用工作组讨论确定聘用名单,报学校岗位设臵和聘用领导小组批准。
(五)公示:聘用结果在校园网公示7天。
(六)报批与核准:报省教育厅审核,省人社厅核准。
(七)签订聘用合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我院岗位设臵实施方案顺利进行,成立学院岗位设臵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耿静超、张德扬
副组长:李映强、李建辉、肖智远
成员:叶国新、宋亚光、陈斌、宋新辉、罗泽榕、熊飞、张岐、陈楚瑞、邱广林、吴霞、曾纪瑶、卢汝新、陈爱军、叶其蓝、戴远威、李素珍、郭梓仁、黄俐晔、廖娟妹、邹月、石大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岗位设臵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李建辉(兼)
副主任:罗泽榕成员:方秀英、周礼、梁惠梅、李小梅办公室设3个聘用工作组,分别是教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组、教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组、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组,负责学院工作人员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组成待定。
各部门成立相应的岗位设臵和人员聘用工作组,部门正职、系(部)主任任组长,人员组成为部门领导及相关骨干教职员工,其中系(部)岗位设臵和人员聘用工作组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各部门于20XX年12前将本部门岗位设臵和人员聘用工作组名单报组织人事处)。
为保证学院岗位设臵和人员聘用工作公正、公开、公平的进行,学院成立岗位设臵与人员聘用工作投诉与申诉工作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宋亚光
副组长:陈斌
成员:陈楚瑞、郑庆光、郭浩东
(二)工作职责
岗位设臵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岗位设臵与人员聘任管理的领导和决策工作,执行学院党委会的决定。下设办公室,负责岗位聘用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岗位设臵与人员聘用工作投诉与申诉工作组,受理岗位设臵及人员聘用过程中教职工提出的投诉与申诉工作。各部门的岗位设臵和人员聘用工作组,负责本部门岗位设臵和人员聘用的初审、推荐及上报等工作。
七、实施步骤
我院岗位设臵及人员聘用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底完成岗位设臵和人员聘用工作,具体步骤实施如下:
(一)20XX年成立学院岗位设臵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二)20XX年成立学院岗位设臵与人员聘用工作投诉与申诉工作组、成立各系列聘用工作组。
(三)20XX年——20XX年中旬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讨论实施方案、各类岗位聘用条件等。
(四)20XX年底召开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
(五)20XX年初提交学院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并上报省教育厅及省人社厅。
(六)20XX年中旬展开宣传动员,公布实施方案及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各部门编写岗位说明书。
(七)20XX年下旬应聘人员向各部门、各部系(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八)20XX年底各部门岗位设臵和人员聘用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报学院组织人事处。
(九)20XX年初各系列聘用工作组进行评议,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十)20XX年中旬报学院岗位设臵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十一)20XX年下旬公示。
(十二)20XX年底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实施过程中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一)学院设“双肩挑”的岗位有: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科研副院长、教务处处长、科研处处长、财务处处长。
(二)首次岗位聘用时,管理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且按现专业技术职务兑现待遇的,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纳入专业技术岗位。
(三)技术工人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能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的,经考核合格者,若工作需要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四)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不足一个聘期的,优先考虑聘用。
九、附则
(一)本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学院原有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二)本办法由学院岗位设臵与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教学效果评价等级由学院教务处和督导办负责解释,科研情况等由学院科研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任职条件
2、教授四级岗位(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任职条件
3、副教授一级岗位(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任职条件
4、副教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条件
5、副教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职责与申报条件
6、讲师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任职条件
7、讲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职条件
8、讲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条件
9、助教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任职条件
10、助教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任职条件
篇12:岗位设置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天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社局《关于核准天门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和湖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xx]4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实现员工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行政、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事业单位社会职能,建立与完善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符合事业单位特点、适应不同类型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各类人员都是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的用人机制。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院正式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应纳入此次岗位设置管理范围。未经组织人社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暂不纳入本方案进行管理。
三、组织领导
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医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院各类各级岗位申报人员的职级进行审定和聘用,对岗位设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仲裁。
组长:何正在
副组长:邓云特
成员:徐必生陈杰涂乐新陈友平王春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政工科,程立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阳丽平张琴熊建华陈彩凤吴柏茂汪曙红李熊刚徐会荣杨萍赵燕平王筱红谢爱明严姣娥董世海程天明金勇曹阳梁南芳陈伯勋白安宁杨少俊陈国祥
四、岗位计划、岗位认定及结构比例
一)岗位设置计划
我院岗位设置是按市编办下达的总编制1172人进行设岗(实有正式职工804),市人社局审批核准岗位数如下:
1、管理岗位20人(含双肩挑7人):包括七级1人,八级6人,九级13人;
2、专业技术四级岗位22人,五级岗位17人,六级岗位35人,七级岗位35人,八级岗位98人,九级岗位131人,十级岗位98人,十一级岗位328人,十二级岗位327人,总计1091人;
3、工勤技能岗位61人,包括二级3人,三级11人,四级24人,五级23人。
二)岗位认定及分级
1、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我院对应的管理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七至九级职员岗位,即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对聘任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同时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职务(“双肩挑”),原则上控制在领导班子成员范围内,我院核定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为七级。
2、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卫生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医院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专业技术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分3个等级(八至十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目前我院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为四级。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的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我院核定的技术工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技师、高级工、中级工以及普通工。
三)岗位结构比率
1、各类岗位结构比率: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术岗位分别占1、7%、93、1%和5、2%。
2、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之间结构比;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总结构比例为1:3:6;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3、工勤技能岗位各级岗位结构比:我院核定的技术工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分别占5%、18%、39%和38%。
五、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医院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都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术;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二)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必须是按医院干部人事制度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党委行文任用或院长聘任,认定为管理岗位的。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各等级职员岗位的任职条件:
(1)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首次设岗,管理岗位直接进入已审批的相应的岗位等级。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参照现行专业技术任务评聘的有关规定,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四级岗位,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2)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对少数业绩特别突出,首次竞聘可在七级岗位任职六年以上),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司、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等同奖项)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2)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水平造诣较高,获省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
3)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
(3)六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在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同时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且任现职以来,获司、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等同奖项)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②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且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参与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
③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④任副高级职称十年以上。
⑤临床一线正职科主任,任副高级职称三年以上。
⑥职能科正职,任副高级职称三年以上。
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比例范围内聘用为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不受年限限制;
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实行全市统一控制和管理,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人选由各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批。
(4)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5)八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还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中级职称满六年以上的中层干部;
②任中级职称满十二年;
(6)九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在取得中级职称的同时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中级职称满三年以上的中层干部;
②任中级职称三年,任现职以来在正规杂志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③任中级职称满八年;
(7)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8)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近两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9)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本科和专科学历人员可直接定为十二级;
3、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首次设岗,工勤技能岗位直接进入已审批的相应的岗位等级。
六、岗位等级认定调控办法
1、凡20xx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干部任职文件的在编在岗人员,根据现聘职务和职级,按本方案参加医院首次岗位申报和认定。
2、人社局审批的“双肩挑”人员可直接进入已审批的相应等级岗位。
3、新晋升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按计划择优聘用到新晋升职务相应岗位类别最低等级岗位。
4、停薪留职和内退人员因不在岗,根据在岗前职称任职情况执行相应岗位等级,不参加高一级职务竞聘。
5、在人社局审批的岗位指数内,符合相应岗位级别“直选任职条件”的,由医院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直接考核认定;认定或申报进入同一等级岗位人数超过该等级相应岗位核定指数的,则根据《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岗位设置量化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根据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定级;因自然减员或人员调出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本方案规定程序和办法每年度集中申报并择优填补空缺岗位。
6、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批,并以其为主的`工作岗位进行管理,执行一个岗位的工资待遇。
7、岗位认定量化评分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基础指标占40分,专业水平能力占35分(行管后勤45分),科研教学占20分(行管后勤10分),文明创建(奖励)占5分。
8、20xx年7月1日后至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比照本方案进行申报定级(不占岗位计划指标),并按规定程序和原则重新申报并核定退休费用。
9、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如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单位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等方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
七、聘用管理办法
1、因工作需要、考核不合格或专业技术职务的变化等原因导致岗位或职级变化,可不受原聘期限制。岗位或职级变化应重新签订相应岗位聘用合同,并从次月起兑现相应待遇。
2、聘期内经同意脱产参加培训或进修的人员,其工作内容、合同期限以及其它约定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补充协议和聘用合同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3、岗位设置实行岗位级别“能上能下”的方式进行动态管理,原则三年重新申报认定一次,按各职称系列计划指标择扰聘用。
八、岗位竞聘一票否决条款
凡在医疗安全、护理安全、医德医风、综合治理、消防安全、计划生育、院内感染等方面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责任人,将降级聘用;出现违反国家纪政纪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执行,若情形严重但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将降级聘用。
九、岗位设置实施程序
1、组织学习,公布岗位
召开动员大会,公示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岗位任职条件。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岗位设置有关文件,了解相关政策,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稳步推进。
2、申请应聘,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岗位任职条件提出应聘申请,填写应聘岗位申请报名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科室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拟聘人员。
3、公示结果,签约上岗
公示聘用结果,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以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程序进行复议。公示无异议的,根据聘用结果聘用入岗,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从次月兑现岗位工资待遇。
十、时间安排
20xx年2月20日前公示岗位设置实施方案;2月28日之前完成个人岗位申请及竞聘;3月10日前将聘用结果报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审核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签证;3月20日前所有材料申请市人社局认定后,办理工资待遇审批手续。
★ 竞聘工作方案
★ 竞聘方案
★ 轮岗交流工作方案
★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 竞聘工作总结
★ 内部控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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