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塞尔协议和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的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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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塞尔协议和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的管理论文

篇1:新巴塞尔协议和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的管理论文

新巴塞尔协议和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的管理论文

巴塞尔协议是一个对全球银行活动有着深刻影响的国际性银行监督管理合约,我国已表示接受巴塞尔协议,并且基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对的国际竞争压力,我国的商业银行逐步地、必然地要遵循国际银行经营管理的统一规则,接受以巴塞尔协议为准绳的国际银行业监管原则、标准和方法。这将促进我国银行业全面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改进信息披露制度,并推进监管的规范化、全程化,保证监管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一、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风险管理的体制性差异较大。我国现代商业银行制度还未真正确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这一根本性问题仍待进一步解决,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所需的法律体系以及市场调控制度也需要进一步的/文秘站-中国最强免费!/完善。反观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的经验,我们可以看到,国外银行一般都是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它们运作规范,具有完善的产权制度以及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特别是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这些体制优势使得国外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风险控制和管理能力。

第二,风险管理机制上的差距比较明显。国外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机制方面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系统,其中包括:一、风险甄别系统。用于分析风险来源及成因,区分风险类别及危害性程度;二、风险报险系统。主要进行风险预警,传递风险信息并建立风险资料库;三、风险决策系统。确立、行使风险管理原则,制定风险指标以及避险策略等职能;四、风险避险系统。具体实施风险规避行为,对风险进行再分配或转移;五、全程监控系统。对风险管理全过程进行全面监理和控制,并做出风险管理评估报告。健全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是国外商业银行经营运作的'坚实基础,也是银行安全性原则的重要体现。而这一点正是国内商业银行的薄弱环节。当前,国内银行普遍存在着风险管理机制缺失的问题。

第三,风险管理工具及技术方面有较大的差距。目前,国际金融市场上,一方面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层出不穷,金融创新业务在银行业务中占据着越来越大的比重;另一方面,金融风险与市场不确定性不断增强,银行风险管理日趋复杂。然而,国内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创新以及金融工具的使用方面远远落在了西方国家之后。国外很多风险管理工具和理念至今尚未在国内银行业风险管理过程中发挥作用。

第四,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银行业产业集中度较高,大部分的产值都集中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这就导致了银行业竞争不充分。由于当前我国的资本市场还很不发达,企业融资需求主要还是通过间接融资来进行,这就使得银行的资产运作空间十分狭窄。而资产结构的单一化必然会导致银行的资产质量更容易受到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受到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增加了银行的经营风险,给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带来了困难。

二、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目标和发展方向

第一,强化风险管理制度,提高风险计量水平

内部机制不健全、风险测量工作落后、资产损失率高、抗风险能力弱化,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亟需解决的几个关键问题。我国商业银行虽然根据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建立了风险管理的基本框架,但是资产风险测量统计工作始终未能制度化。要达到新资本协议的要求,不仅在信用风险测量方面存在工作量过大、成本过高、外部评级资料缺乏等现实挑战,对于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测量方面更是存在着巨大的困难。因此,把握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提高风险计量水平是当前建立健全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

虽然风险评级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但是风险计量则是最近以来才逐渐发展起来的。随着金融理论、统计理论和信息技术的发展,银行风险计量技术水平不断提高,风险计量技术的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从市场风险计量到信用风险计量,乃至操作风险计量;从早期的零售业务信用评分到公司客户违约率的测算,风险计量已经成为大型先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新协议内部评级法的思想正是来自于这些风险管理技术。新协议三大支柱的核心是鼓励更多的银行投资和改善风险管理系统,利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正规化、系统化地进行风险管理。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资本市场的发展成熟还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的金融体系还将是银行主导型的。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实施新协议,在技术选择上应该以建立内部评级法为目标。

第二,强化金融监管

通过金融当局的监督管理,提高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保障金融安全是新资本协议的重要要求。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监管当局必须在强化合规性监管的同时重视安全性监管,逐步强化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约束。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强化对商业银行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及资本金的要求;其次,要对银行风险评估体系的合理性、准确性及信息披露的可信性进行监督,严格监管纪律,推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科学化;第三,要针对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偏低的问题制定综合配套政策,使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尽快达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最后,要强化监管当局对银行安全性监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自主决定对风险管理不合格银行的处罚,提高监管水平,确保金融安全。

第三,要规范信息披露

新资本协议将市场约束列为银行风险管理的第三个支柱,特别强调了对银行信息披露的要求。银行信息披露既要考虑强化市场约束,规范经营管理的因素,又要考虑到信息披露的安全性与可行性。为规范信息披露工作,国有商业银行应该进一步修改信息披露制度。第一,要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对银行风险管理制度与程序、资本构成、风险披露的评估和管理程序、资本充足率等领域的关键信息准确核算,按照由内到外逐步公开的原则,稳步推进固有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工作;第二,要结合银行股份制改造工作,推动会计制度的国际化,提高会计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银行内部稽核部门也要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审计检查职能,提高经营、会计信息的准确性;第三,在完善风险管理制度,逐步采用风险评估的标准法、初级内部法和高级内部法的同时,相应地提高信息披露标准,严格披露程序,提高信息质量。

篇2: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摘要】商业银行面临各种风险,其中最核心的就是流动性风险。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还不完善,存在一些问题,包括过度追求金融创新;治理结构缺陷明显,程序相对滞后;存贷比过高,不良资产比例偏高。针对这些问题,从监管和商业银行两个角度提出以下建议: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提高信贷质量,降低不良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改善负债结构。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一、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现实意义

银行挤兑不仅可能造成商业银行破产,甚至会破坏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因此,切实改善并提升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有利于保障金融体系的安全,加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风险管理不足将很可能导致多米诺骨牌效应,大部分金融危机的直观表现是流动性危机。换句话说,无论银行资本是否充足,都不可避免地存在面临流动性风险可能性。优良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不仅可以提升银行的内部管理进而获得竞争优势,还能够提升商业银行的名望和盈利机会。流动性指标是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考核的重要基本指标之一,良好的指标数值是商业银行的一张名片,是对外良好形象的保障。对商业银行自身而言,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会使商业银行更加接近全面风险管理,进一步提升银行的社会公信力和形象,进而改善声誉增加盈利机会。此外,增加吸引到优质合作伙伴的可能性也是其重要现实意义。

二、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现状

尽管商业银行发展迅速,正在逐步加强风险管理,但现状仍有不足。

(一)过度追求金融创新,缺乏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

建立起一套完整科学的流动性风险防范体系,可以帮助银行业的稳健地发展。最近几年,经济下行以及利率市场化的推广,商业银行也受到严重的波及,具体表现为息差收窄、盈利的增长速度不断降低。而近年来以影子银行为特点的金融创新迅猛发展壮大,使得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一旦发生重大危机,各个金融机构很难独善其身,多米诺骨牌效应会使风险传播至整个传统银行体系之中。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中会获得相应的收益,但过度创新会导致金融杠杆增加,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预防的功能有所下降。从根本上来说,银行本身对于全面风险管理缺乏足够充分的重视,管理观念过于淡薄。

(二)治理结构存在明显缺陷,程序相对滞后

尽管大部分商业银行按照银监会的要求设立了专门部门管理流动性风险,但实际效果不佳,缺乏可行性。银行的根本目的在于最大化盈利,常常忽略某些潜在风险,导致其风险管理缺乏真正切实可行的考核和奖励机制。过度追求规模、缺乏完善的制度是银行治理结构缺陷的重要表现。我国当下推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可以简单概括为总分行的二级模式。在分工中,总行附则决策和协调,分行的主要工作在于执行。但实际操作中,这样模式并未真正发挥其价值。与自上而下的理想模式相反,日常的操作顺序为自下而上。上级被迫放弃主动管理和主动调整,而是根据下级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被迫接受、被动调整。

(三)存贷比过高,不良资产比例偏高

目前,银行的盈利来源主要依靠于存贷利差。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是重要指标,提高存贷比从长远来说可以增加商业银行的盈利。但是过犹不及,过高的存贷比会导致其流动性降低,带来潜在的支付危机。以国有五大行为例,存贷比已然接近75%,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需要注意提防。此外,不良资产问题是我国银行面临的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大量的银行坏账对银行的发展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经济下行不仅使中小企业效益降低还使大企业生产能力下降,许多企业寻求各种方法逃避债务,从而使不良资产增加,导致流动性风险。简单来说,尽管各种指标都达到了银监会的具体监管要求,但接近预警线,潜在风险比较高。

三、应对风险的对策与建议

应对流动性风险的对策,必须从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本身两个方面来制定,才能行之有效地改善现状。换句话说,风险管理不仅需要监管部门完善和改进现有的监管政策,而且需要银行本身主动采取降低或减少风险的手段和措施。因此,笔者将结合我国现状以及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给出应对风险的相关对策。

(一)针对监管的对策

1.加强宏观审慎监管。毋庸置疑,混业经营是金融行业未来发展的总体大趋势,银行业为了保持盈利不可避免地改变发展策略并适应总体形势。因此,监管部门也应该主动学习接受从一个崭新的角度进行监管工作,即从宏观审慎视角来监管这种风险。监管部门应该以整体银行行业的角度出发点,尤其要关注商业银行本身与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共同的风险,结合当下的风险现状与发展特征,建立且不断完善一整套全面完整、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尽可能从源头解决风险问题。2.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并不完备,而混业经营将会加大当下存在的信息不透明问题,从而增大监管工作的困难。因此,监管部门应该要求各商业银行逐步建立一套全面完整、符合实际需求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披露制度,具体要求包括需要信息披露的内容、频率、质量要求以及未达到相应披露要求需要承担的相应处罚和责任。

(二)针对商业银行的对策

1.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商业银行需要认识到,流动性风险的隐患在于,混业经营的大趋势下银行快速多元化扩张将会使其业务结构逐渐变得更加不合理且使资金的稳定性转向不足。所以,银行需要改变现有认识,将流动性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必须把其职能提升至银行管理层甚至董事会这一级别,必须提升独立于交易部门外的风管部门的等级和权限。而且从技术层面来讲,各个风险之间有分散作用,也必须由一个统一的部门来管理,才能真正地考虑到这种分散作用。因此,董事会应该着重关注流动性风险管理,将其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将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作为资金业务部门的考核之一。

2.提高信贷质量,降低不良资产。商业银行应该改变传统的信贷观念,兼顾分散性和差异性两大原则。尽管国家政策鼓励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但后者本身有很多问题导致贷款风险较高,从而与银行的`盈利性目标属性相矛盾。因此,在选择贷款客户方面,应该优先选择信用很好或比较好的顾客和公司,筛选并严格审查信用不足的顾客和公司。商业银行还要秉承分散性理念,防止放贷的客户和放贷的行业过于集中而导致大量不良资产的产生。商业银行还可以有意识地从基层培养起一批既懂理论又懂实践的信贷专家。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应该努力处理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资产率,比如采用不动产盘活或者使用企业的知识产权来偿还债务,而非传统的固定资产抵押。

3.优化资产结构,改善负债结构。在银行的资产结构中,贷款占比过大是当前的整体特征,这一特征有可能会造成银行流动性不足、存在潜在经营风险的问题。为了解决当前的局面下的困难,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改善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的多元性和多样性;提升有较高流动的储备资产的比例和规模,包括可交易性证券和票据;加快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进程,增加银行的盈利机会并转移和分散相应的风险。此外,目前我国银行的主要负债是储户的存款,负债的具体形式比较单一。在改善负债结构上可以采用一些不同于传统被动吸收存款的方式。比如说,提升主动负债的规模和比例,因为主动负债的相对于传统的存款更加稳定,有利于改善银行的流动性。此外,相对于银行的其他各种风险,流动性风险往往更加隐蔽不容易被发现。所以,面临存在可能缺乏资金的情况是,适当利用和吸纳同业存款是一种明智的措施。

篇3: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1投入产出变量的选取

在经济学界,著名经济学家R.W.Shephard在研究生产成本时,曾引进被称为“距离函数”的公式。随后,Farrell开创性的从微观视角对企业效率问题进行研究,其对于效率的衡量是基于前沿函数或边界函数来表示的。他指出在经济生产中,所有生产可能最佳解的点的连线组成一条效率前沿,该效率前沿将所有的生产可能的观测值都包络于生产前沿曲线之内,所以被称为包络线。Farrell指出厂商在产出量固定的情况下,有潜在的投入成本最小所组成的生产前沿,此前沿为具有完全效率的生产前沿,而任何一个生产点与生产前沿之间的差距,就是此生产点的无效率程度。按照Farrell的思想,以非预设生产函数形态取代通常的预设生产函数形态的方法来评估效率问题,这也是非参数方法的最大优点之一。

在此之后,Charnes,Cooper和Rhodes将Farrell的思想进一步的推广,建立一般化的数学规划模型,即CCR模型,在规模报酬固定的假设前提下,评估多项投入和多项产出的生产决定单元的相对技术效率水平。后来,Banker,Chanes和Cooper放开规模报酬固定的假设,建立了BCC模型,进一步的将CCR模型中评估得到的技术效率分解为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Fare建立了Malmquist生产力变化指数,用来考察两个相邻时期生产率的变化。

DEA方法测度商业银行效率的关键在十选择合适的投入产出项目。对商业银行投入及产出进行定义的常用方法有:(1)生产法。银行被认为是存款账户和贷款服务的生产者,能产生利润的即为产出项目,若该项目需要净支出(费用)时即为投入项目。因此,银行产出项目为开设的各类存款账户的数量、通过存款账户所提供服务的数量(如开支票的次数)和提供的贷款业务的项数;银行投入项目为资本、劳动力及营运成本;(2)中介法。银行从资金有剩余的居民和企业手中获得资金,然后把它提供给需要资金和企业的居民,银行是这一过程的中介者,银行的产出项目是存款和贷款的金额,运作成本和利息成本构成了银行投入项目。(3)资产法。银行产出项目严格定义为银行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方的项目,主要是贷款和证券投资的金额,银行投入项目定义为资产负债表中负债方项目。在具体的研究中,国内外学者对于投入产出指标的选择差别非常显著,研究思路和研究结果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使用的投入指标和产出指标不一致。DEA模型是通过线性规划的方法比较产出和投入的值,而投入产出指标的差异必然造成每个评价单位效率值的'差异,为了能准确地对银行效率进行评价,我们需要全面准确地选取指标对银行特征进行描述。二是没有考虑银行的风险问题。商业银行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风险控制能力是银行竞争能力的体现。根据金融学理论中的风险补偿原则,风险与回报之间是对称的,即高回报必然伴随着高风险,高回报是对高风险的补偿。因此,如果不把风险作为产出,或作为影响产出的因素进行考虑,仅仅考察银行的投入与其它产出之间的关系来度量银行的效率,这必然会造成效率的评价结果与我们的目标背道而驰。商业银行的效率目标必须服务于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作为一个企业,追求利润无疑是其目标中最具有本质意义的一个,但商业银行同时作为一个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以及商业银行在整个国家经济体系中的特殊位置,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保持必要的流动性和安全性也应该纳入到其经营的目标体系之中。

因此,为了更全面的度量商业银行的效率,本文将把反映商业银行在经营中各个不同方面特征的指标纳入到DEA模型中。具体地,本文选取了职工总人数、机构总数、固定资产净值、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存款、利息支出和营业费用八个不同方面指标作为投入变量,选取投资、贷款、利息收入、非利息收入、税前利润、资本充足性和流动性指标作为产出变量。这里仅对资本充足性和流动性两个度量商业银行风险水平的指标作一个说明,其它指标由于在其他作者的文献中都有出现,这里不再累赘。

(1)资本充足性。资本充足性反映了银行的规模、优质资产水平、利润积累水平、资产配置合理星级资本的质量。考察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性常用的指标有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率、风险资产准备金率、资本杠杆率、核心资本长期债务率及权益与未分配利润比率等。我们在综合考虑各项指标的情况下选择了权益与未分配利润比率作为衡量资本充足性的指标,这个指标反映了权益与未分配利润在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商业银行的风险状况。

(2)流动性。流动性反映商业银行在面对现在和将来资金需求时,对短期不稳定资金的依赖性和应对资金变现需求时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流动性相关指标主要有对流动负债依存度、短期流动资产比率、存贷款比例、中长期贷款比率、备付金比率和拆入资金比率等。我国国情具有特殊性,虽然没有像西方国家那样存在存款保险制度,但我们国家的信用是商业银行无形的存款保险,客户储蓄存款更多的是出于预防性动机,发生流动性危机造成银行恐慌的概率很小,因此,我们无论从资产管理还是负债管理或者是资产负债和理哪一个角度出发都可以。我们吸收资产负债管理理论的思想选择存贷款比率来衡量商业银行的资产的流动性。

最后,由于受到DEA模型中投入产出指标硬约束的限制,我们将采用因子分析法来分别对产出和投入指标进行提练,寻找出最本质的投入和产出变量。

2实证结果及其分析

利用我国12家商业银行200x年的数据,计算过程借助于SPSS11.5软件操作完成。根据特征值大于1的原则,投入变量我们选入了2个公共因子,产出变量选入了3个公共因子。从累计贡献率来看,投入变量的2个公共因子反映了原有信息的99.69%,产出变量的3个公共因子反映了原有信息的96.99%。

接着,本文将根据各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占各因子总方差贡献率的比重为权重进行加权汇总,可以分别求得各银行投入和产出变量的综合得分。计算公式分别为:

投入变量总得分F=(58.89*F1+40.26*F2)/99.69

产出变量总得分F=(55.40*F1+27.43*F2+14.17*F3)/99.69

然后,把投入变量得分F与产出变量得分F作为DEA模型中的投入与产出变量,利用DEAP软件我们计算出各商业银行200x年的效率得分。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效率得分明显偏低,从技术效率来看,仅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的效率得分达到所有商业银行得分的平均值,农业银行的效率得分在样本银行中排名倒数第二。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效率得分最高的是华夏银行,其次是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和中信银行。从规模报酬情况来看,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没有达到理想的规模状态,有一半左右的商业银行处于规模报酬递减的阶段,而一半左右则处于规模报酬递增阶段。从纯技术效率来看,我国各商业银行的差距不大,其中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深发展、华夏银行和交通银行均达到效率满分,全部样本银行的纯技术效率平均分也比较高,达到0.918,但这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农业银行,其纯技术效率分值仅为0.474,处于非常落后的一个水平。

最后,为了判断我国商业银行中是否存在为了追求高效率而采取了高风险的行为,本文还计算了未考虑风险因素时各样本商业银行的技术效率得分。另外,表5中还包含了考虑风险因素后各样本商业银行的技术效率得分,考虑风险因素前后技术效率得分之差以及反映各商业银行风险状况的度量指标(资本充足性和流动性)。从技术效率值的变化情况来看,考虑风险因素前后变化最大的是深发展,其效率差值为0.579,与此同时,我们可以观察到,深发展的两个风险度量指标也表明其风险程度是最高的。在样本商业银行中,深发展的资本充足性是最低的(2.5%),其流动性也是最差的(1.092)。为了更准确地判断我国商业银行中存在的效率与风险之间的关系,我们计算了考虑风险因素前后效率差与风险度量指标资本充足性和流动性的相关系数,它们分别为-0.42和-0.72。这表明,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存在着为了追求高效率而采取高风险的行为这样一种现象,即一些商业银行的高效率是通过牺牲其风险水平(降低资本充足性和流动性)为代价而获得的。我们可以清晰地观察效率与风险之间的关系。很明显,一些银行通过降低其流动性而获得效率水平的提升。

3结论

本文通过采用因子分析法,从众多的投入和产出变量中抽取出最重要的投入因子和产出因子,通过提练的投入因子和产出因子来衡量我国商业银行的效率水平。同时,将风险问题纳入到商业银行的效率分析框架,将效率分为未经风险调整的效率和经过风险调整的效率,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一些商业银行通过承担过高的风险,而获得未经风险调整的效率水平的提高。为此,可以看出,将风险因素纳入效率的分析框架中对于效率评估的准确性和客观性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另外,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对商业银行风险的衡量时采取了比较单一的指标,未来的研究方向应是引入综合的模型指标对于商业银行的风险进行更科学的计量,并将其纳入效率的评估模型中。当然,本文的目的在于探讨在对效率进行评价时纳入风险因素的重要性,而实证只是对此观点所进行的初步验证,深层次的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篇4: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与银行风险监管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与银行风险监管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与银行风险监管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1988年公布的资本协议,曾被认为是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神圣条约。”然而在过去十几年中,银行防范风险的能力,监管部门的监管方法和金融市场的运作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该协议对发达国家已越来越不适用。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了粗线条的新资本协议草案,1月公布了详细的新协议草案,各国商业银行和监管当局对新协议草案提出许多的意见和建议,经过一年半时间研究,终于在7月10日就许多重要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委员会计划于第四季度确定新资本协议以便各国于底实施新协议。在20至20间,银行和监管当局将根据新协议的各项标准,建立和调整各项体系和程序。新协议一旦问世,国际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及有关国际金融组织会把新协议视为新的银行监管国际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说,发展中国家必须认真研究新协议的影响。另一方面,借鉴国际上先进的金融经验加强金融监管是我国金融业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在目前形势下,我国需要切实更新监管理念强化资本监管。本文拟通过对新资本协议的介绍从法律角度来初步探讨其对我国银行风险监管的影响。

一、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银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20世纪80年代由于债务危机的影响,信用风险给国际银行业带来了相当大的损失,银行普遍开始注重对信用风险的防范管理。巴塞尔委员会建立了一套国际通用的以加权方式衡量表内与表外风险的资本充足率标准,极大地影响了国际银行监管与风险管理工作的进程。在近十几年中,随着巴塞尔委员会根据形势变化推出相关标准,资本与风险紧密联系的原则已成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国际监管原则之一。正是在这一原则指导下,巴塞尔委员会建立了更加具有风险敏感性的新资本协议。新协议将风险扩大到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利率风险,并提出“三个支柱”(最低资本规定、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要求资本监管更为准确的反映银行经营的风险状况,进一步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和稳健性。

1、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规定

新协议在第一支柱中考虑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1并为计量风险提供了几种备选方案。关于信用风险的计量。新协议提出了两种基本方法。第一种是标准法,第二种是内部评级法。内部评级法又分为初级法和高级法。对于风险管理水平较低一些的银行,新协议建议其采用标准法来计量风险,计算银行资本充足率。根据标准法的要求,银行将采用外部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来确定各项资产的信用风险权利。当银行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和信息披露达到一系列严格的标准后,银行可采用内部评级法。内部评级法允许银行使用自己测算的风险要素计算法定资本要求。其中,初级法仅允许银行测算与每个借款人相关的违约概率,其他数值由监管部门提供,高级法则允许银行测算其他必须的数值。类似的,在计量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方面,委员会也提供了不同层次的方案以备选择。

2、第二支柱――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委员会认为,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是最低资本规定和市场纪律的重要补充。具体包括:(1)监管当局监督检查的四大原则。原则一:银行应具备与其风险状况相适应的评估总量资本的一整套程序,以及维持资本水平的战略。原则二:监管当局应检查和评价银行内部资本充足率的评估情况及其战略,以及银行监测和确保满足监管资本比率的能力。若对最终结果不满足,监管当局应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原则三:监管当局应希望银行的资本高于最低监管资本比率,并应有能力要求银行持有高于最低标准的资本。原则四:监管当局应争取及早干预从而避免银行的资本低于抵御风险所需的最低水平,如果资本得不到保护或恢复,则需迅速采取补救措施。(2)监管当局检查各项最低标准的遵守情况。银行要披露计算信用及操作风险最低资本的内部方法的特点。作为监管当局检查内容之一,监管当局必须确保上述条件自始至终得以满足。委员会认为,对最低标准和资格条件的检查是第二支柱下监管检查的有机组成部分。(3)监管当局监督检查的其它内容包括监督检查的透明度以及对换银行帐薄利率风险的'处理。

3、第三支柱――市场纪律

委员会强调,市场纪律具有强化资本监管,帮助监管当局提高金融体系安全、稳健的潜在作用。新协议在适用范围、资本构成、风险暴露的评估和管理程序以及资本充足率四个领域制定了更为具体的定量及定性的信息披露内容。监管当局应评价银行的披露体系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新协议还将披露划分为核心披露与补充披露。委员会建议,复杂的国际活跃银行要全面公开披露核心及补充信息。关于披露频率,委员会认为最好每半年一次,对于过时失去意义的披露信息,如风险暴露,最好每季度一次。不经常披露信息的银行要公开解释其政策。委员会鼓励利用电子等手段提供的机会,多渠道的披露信息。

二、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银行风险监管的法律影响

1、第一支柱对银行风险监管的法律影响

(1)外部信用评级机构评级问题。第一支柱提出的风险计算量方法中标准法最简单。但是标准法的实施依赖于外部评级机构的评级。每个信用评级机构都有尽量提高评级对象信用等级的内在冲动,毕竟客户可以自由选择聘请评级机构,支付评级费用,但是这种扭曲评级结果的冲动,通常会因为评级机构需要保持自己在市场及投资者中的威望而有所收敛,毕竟投资者会间接推动客户对于信用评级机构的选择。然而,这种非市场化的监管需求推动的评级却可能会加大客户对信用评级结束果进行随意挑拣的冲动,降低能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盈利能力起决定作用的市场威望的重要性。为了限制这种对评级结果进行随意挑拣的行为,监管当局应该在使用评级结果时,确保信用评级机构仍然会将自己的市场威望视若生命。在这个意义上,监管当局应该全面考虑对特定评级对象的各类评级结果,当评级结果不一致时,应当对最低结果给予更多的重视。

(2)监管方式转变问题。相对标准法而言,内部评级法对监管能力的要求高得多,它要求监管当局有能力评估和监督这些复杂的风险管理系统。这要求监管者对各种方法的先进性和合理与否有明确的判断。如果监管机构不能给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创造空间,就会阻碍银行管理水平的提高,将不利于本国银行竞争力的提高。反之,如果新的方法在不合理的情况下被使用,可能导致在一定范围内风险失控。内部评价法的运用实质上是银行监管方式的重大转变,标志着监管方式由“静态”合规性监管向“动态”审慎性监管转变。过去,银行监管局限于资产负债情况,监测由其反映的风险水平,衡量资本充足率和各类资产负债比率是否符合量化的标准,实质上是一种静态的风险监管。现在,监管领域的发展转向了审查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模型是否合理,完善和有效,是否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是否对风险进行了及时、准确的度量,监测和控制,是否有充足的资本金抵御银行面临的风险等。这种基于风险的审慎监管关注的是银行如何度量和管理风险及其管理能力。就像医生,给病人开药方,让病人把药拿回家去吃。新协议通过从标准法,初级内部评级法和高级内部评级法这一循序渐进的资本计算方法,力求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鼓励银行不断改进和完善风险管理系统,从而能更精确地度量风险。相应的,监管当局的监管重点应从原来的单一最低资本充足水平转向银行内部的风险评估体系的建设状况上来。

2、第二支柱对银行风险监管的法律影响

引入第二支柱对完善整个监管框架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引入了监管当局的检查,而且有助于鼓励银行保持事前和事中的谨慎操作,但是,第二支柱的实施也向监管当局提出了一些挑战。首先,改进监管程序的紧迫性尤为明显,在发生银行危机的国家,银行资本充足水平的计算之所以不真实,就是由于监管法规不可靠和公共部门有意宽容。众所周知,银行管理部门对银行面临的风险最了解,并对管理风险负最终责任。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并不是要取代银行管理部门的判断和经验,更不是要把保持资本充足的责任转移到自己身上。因此,监管部门应在程序上下功夫通过程序正义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持银行业整体的稳定,而不是某家银行的安全。其次,由于监管当局的责任增大,自主权扩大,相应有必要提高对监管部门自身的约束要求,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监管不是万能的,监管当局与一般市场主体(银行)一样,具有内在的利益冲动。随着监管当局的权力增加,其“设租”动力也在相应增强。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因此,为防止监管当局滥用其监管权力,监管当局应采取措施不断增强自身免疫力,另一方面应从外部加强对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

3、第三支柱对银行风险监管的法律影响

有效的市场纪律需要可靠而及时的信息,以使其交易对手进行完善的风险评估。新协议将信息披露作为银行资本充足率的一个内在要求,代表了国际金融业和国际监管的新的发展方向。详言之,信息披露对强化监管的作用在于:(1)信息披露制度直接作用于风险行为产生的根源体现了委托人对内部信息要求的意志和权力,削弱了代理人的信息优势,使监管者处于更有利地位;对风险行为的控制不应只注重行为本身,强调信息披露的约束机制比管制可能更有效。(2)信息披露有利于打开银行内部“黑匣”,披露制度的存在对代理人起到威慑作用,使其衡量到风险行为的成本过大而放弃冒险。惩罚不是约束的目的,更多的信息披露构成对代理人的警示作用更符合约束的本质要求,使监管从事后性快向事前性转变,最终达到尽可能减少风险的目的。(3)信息披露制度是其他一切约束机制实施的前提和基础。约束机制总是由一定的信息触动之后产生反应,信息披露的质量制约各种约束制度的有效性。(4)信息披露制度提供了一种灵活的约束手段,可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赋予经营者更大的活动空间和操作权限,这符合金融业灵活、迅速的经营特色,保证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占据优势。(5)由信息披露所构成的社会公共舆论监督是有效监管体系中重要的一环,有助于减少监管中的道德风险。强调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的适当构造也必然能够构造公众监督机制,监管者的行为将受到关注,不符合监管宗旨的行为将得到纠正。从而可以降低监管组织的交易成本,提高组织效率。2

三、我国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1、现在监管理念是风险查处占上风,为什么大家都说人民银行是消除队,是警察?主要是因为人民银行在查处风险。在风险查处理念下始终走不出防范风险、查处风险、处置风险的怪圈,现在要转移到风险监管上来。首要改变的是观念,要向风险评价转变,分析评价商业银行自身的控险能力、化险能力、排险能力,对商业银行的健全性、系统的安全性等做出一个综合性的评价,指出其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并责令其组织实施和改正。在风险评价的理念下,监管者以第三者身份出现,就不会疲于奔命,干些建台帐,跟踪检查等工作。监管当局要站在客观的角度,对银行运行的整个系统进行评价,看整个系统的风险程度有多大。

2、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银行业发展水平和监管能力都很低。我国目前仍存在使用“一逾两呆”的贷款分类法,贷款五级分类才刚刚试行,而对十国集团国家一些大银行的调查表明银行内部评级法中仅是营运贷款就平均分为10级。我国短期内仍需采用标准法,但我国缺乏外部评级机构,而外部信用评级机构的建立和发展需要花费较长时间。另一方面,数年之后,()众多国际大银行纷纷采用内部评级法,若我国跟不上,将在国际竞争中咱于不利地位。因此,我国应从现在起就着手开发内部评级法,建立风险内部评级体系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起点和基础。目前,信用模型尚不成熟,普遍适用的内部评级标准尚未建立,我国监管当局应指导商业银行在考虑自身的资本状况、经营规模、风险程度等因素的情形下建立各自的评价体系,尽可能使其能全面,灵敏地揭示和控制风险。监管当局也可根据本国普遍情况提出一个示范模型,但重点应放在对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模型进行有效的评估和指引。

3、由于会计信息不完备,真实性有待提高等因素,我国银行业在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数量方面,都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的要求,市场也缺乏足够的动力和资料深入分析银行的风险状况。目前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法规律规范体现在各项法律规章制度中如《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商业银行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公开发行证券公司披露编报规则第2号》等,上述法律规范除了证监会编报规则第2号处,其他法律规范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要求都是原则性的,没有具体要求。因此,我们应在信息披露的标准、内容、方式、手段等方面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规范,把对信息披露的监管纳入到监管当局日常的监管程序之中,对不能遵守的银行,应根据不披露的性质、影响的时间长短做出反应,轻则对银行进行建议、批评,重则罚款、停业整顿。

篇5:浅析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措施论文

1我国现代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

(1)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指的是由于市场价格变动引发的表内外业务损失风险。市场风险又可以分为股票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股票风险指的是由于市场股票价格的变动可能导致商业银行遭受经济损失。汇率风险指的是商业银行可能因以外币为表现方式的债务债权由于受到汇率变化的影响致使价值变化进而遭受重大损失。负债成本和资产收益由于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而致使商业银行发生经济损失的可能性被叫做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顾名思义,指的就是存在于市场上的商品价格变动致使银行经济收益受到影响的可能性。商业银行市场风险不仅仅存在于以证券衍生产品、期权和利率衍生产品为代表的金融衍生工具中,还存在于以期货、商品、股权和外汇为代表的标准证券工具之中。我国现阶段的金融产品定价体系尚不健全,难以对金融衍生产品进行合理定价,这就使得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难上加难。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几乎存在于大部分商业银行的所有业务中。信用风险指的是交易对方或者是债务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进而可能给银行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最主要、最复杂的风险,不仅存在于银行的各种业务中,如贷款承诺、场外衍生品交易、信用担保、债券投资,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于各种新型业务中,如交易清算、担保的延伸、债权、股票、同业拆借等。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有着存贷款期限严重错配、中长期贷款比重增大、信贷集中度过高的特点,不利于风险管理。

篇6:浅析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措施论文

2.1加强内部治理,构建并完善独立的风险管理组织

风险管理组织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直接承担者,独立的风险管理组织的构建和完善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效率。首先,要对董事会结构进行合理优化,切实发挥董事会的管理职能,完善公司内部管理结构,在确保公司各部门相互制约、分工明确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风险管理流程。其次,要构建独立的风险管理组织,在保证工作独立的基础上切实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职能,针对商业银行关键岗位职员和中高层领导进行道德风尚的监督。

2.2加强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监管力度

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可知,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在商业银行中发挥的风险监管作用是必不可少的。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作用对保证商业银行的稳定、安全运行方面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因此,加强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作用,以风险监督为主,以合规性监督为辅,实现监管方式由合规性监督到风险监督的有效转变,对切实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可靠性有着较大的促进作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强化现场监管作用,有针对性地将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进行结合,为商业银行的发展作出巨大的贡献。

2.3完善信用评级系统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允许使用内部评级法和标准法。商业银行在标准法的背景下会用到外部评级机构,因此就需要相关监管部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法检查、监督评级机构的质量管理制度,降低道德风险,保证评级质量。在使用内部评级法时,必须以准确无误的银行财务数据为前提,同时对银行的会计等信息质量进行有效监督,保证银行对外提供的`财务信息、报告等都是真实的、确实能反映银行的实际经营状况、财务现状等。

3商业银行金融制度改革问题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面对与生俱来的风险和巨大的竞争压力一直在进行着金融制度的改革,但改革效果不大,存在一些问题,致使现代商业银行的运作模式一直无法与银行金融体制相适应,导致银行运营效率低。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政策金融比重过高。政策金融比重过高不仅表现在占据我国商业银行重要地位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带有明显的政策特性,还体现在我国设立的三家政策性银行上。实践证明,银行金融制度改革最终要实现的目标就是建立市场化的金融体系,市场化金融体系构建是通过各种组织形式不同、成分和职能不同的金融市场和多元化金融机构所实现的。面对这一改革瓶颈,必须独立将保险、证券和银行进行分业监管的银行金融监管体系,同时也需要独立具有货币执行政策的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体系。以中央银行为主导,将商业银行作为主体,建立起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城乡合作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机构在内的功能互补的以外汇市场、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组成的比较统一、规范的市场金融体系,实现以市场化为主导的金融制度的建立。

4结论

本文通过研究我国现代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分析了包括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在内的三大风险种类,并提出了有效的应对各类风险的解决措施。同时针对商业银行中风险压力和竞争压力下进行的金融制度改革问题进行了简单研究,希望能给予相关人士帮助。

篇7: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及管理论文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及管理论文

摘要::近年来,商业银行经营的稳定性越来越受到国家的关注与重视,流动性管理作为商业银行控制风险的关键,随着《巴塞尔协议》对流动性监管的规定,成为了银行需时刻关注的重要指标。为银行更好地把握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原理及方式,分析了流动性管理的相关理论与《巴塞尔协议Ⅲ》的重要内容,简述了影响商业银行流动性的因素并收集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最后结合流动性监管的趋势提出我国商业银行可借鉴的方面。

关键词::流动性风险;影响因素;理论基础;流动性管理

一、引言

商业银行在进行日常经营时有三个重要的目标,安全性、流动性及营利性,而在这三个目标中流动性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流动性是安全性的基础,银行的流动性一旦出现问题,必然会影响银行的盈利水平,甚至出现安全性问题使银行破产。从最近一次爆发的金融危机来看,欧美的很多商业银行内部的流动性风险无疑成为了危机爆发的助力,虽然大部分商业银行都达到了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但在次贷危机爆发之时,银行的流动性严重不足,这也就显示出银行在流动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正是在这次危机的背景下,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重新修订了《巴塞尔协议》,不仅加强了一级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还引入了无风险权重的杠杆比例作为补充,尤其重视流动性风险的监管。

二、理论基础

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理论基础,主要针对巴塞尔协议内容进行分析,也对与流动性风险管理有关的重要理论的发展进行梳理。

(一)巴塞尔协议的分析

巴塞尔委员会早在就推出了《巴塞尔协议I》,主要通过风险加权资本充足率要求对银行的信贷风险进行监管;而在产生的《巴塞尔协议II》又进行了补充,在考虑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关注市场风险与操作风险,还提出了监管约束和市场约束两项要求。从商业银行的经营方式来看,巴塞尔协议的规定对银行风险的控制有一定积极的意义。商业银行的业务基于货币资金,作为金融企业它的功能是创造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存款货币。此外,银行的资金绝大部分来源于负债,因而高杠杆经营是商业银行经营的特点,也是银行获得超额利润的基础。目前来看商业银行主要的盈利业务是贷款业务,因而银行在利益最大化的目标驱使下会增大贷款风险,以期获得更大的收益。银行这样的经营方式对于银行的流动性与安全性有极其不利的影响,一旦借款人违约就会使银行遭受损失。因此,巴塞尔协议对于信贷风险的严格监管是非常重要的举措。然而,所爆发的金融危机产生了强烈的信贷紧缩效应,对银行业造成了极大的冲击。这次的危机也暴露出巴塞尔协议存在不足,对资本充足率的规定并没有很好地控制银行潜在的动机与冒险的行为。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前,欧美银行的杠杆率都有大幅度的增长,因而商业银行的高杠杆经营是风险的主要来源,对银行杠杆率的监管也成为了风险管理的考虑要素。因此,新的协议适时引入了杠杆比率、流动杠杆比率等指标,以此降低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提高商业银行的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流动性风险管理理论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理论经历了四个主要的发展阶段,这些理论的发展与商业银行自身的规模与发展、外部的金融环境有着紧密的联系。在商业银行发展的初期,存款是商业银行的负债主要来源且较为固定,因而银行注重资产的管理。随着商业银行的规模扩大与发展战略的转变,同时受到当时货币市场的发展与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等外部因素影响,他们逐渐意识到负债管理的重要性,因而不再被动地接受作为负债的存款,而是积极主动地调整负债结构以更好地追求流动性与营利性目标。然而,随着西方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西方各国对金融管制的渐渐放松,各种金融机构的竞争却越发激烈,因而商业银行面临更严峻的竞争局面,所遭受的经营风险也逐步增大。在这样的金融环境下,银行的流动性管理策略不能片面地局限于资产管理或是负债管理,因此产生了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的相关理论。然而,到了现今金融自由化、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化的阶段,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不断丰富,而表外业务给商业银行带来的风险不亚于表内业务,甚至可能造成倾覆性的危机。因而,商业银行在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时要充分考虑表内表外业务,资产负债表内表外统一管理理论则随之诞生。

三、流动性影响因素

根据曾钢与李广之两位学者对银行流动性影响因素的研究,其影响因素主要可分为银行内部因素、货币政策因素以及宏观经济因素。商业银行的内部因素是比较微观的分析,也与银行自身的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因而是影响流动性的最主要因素。货币政策因素与宏观经济因素是从商业银行所处的外部环境因素的分析,与货币当局、国家领导者的相关决策密切相关,存在着一定的特异性,因而不作重点分析。对于影响商业银行流动性的内部因素,可以从衡量流动性的各种指标入手。各指标的存在是为了判定银行的流动性状况,因而指标内所含的因素必然与流动性状况密不可分。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测量指标主要有资产与负债两个层面。从资产角度主要是存贷比、流动性比率、超额存款准备金率及现金头寸比率;而存贷比无疑是反映流动性的重要指标。从负债方面则包括拆入资金比率、存款结构比率等。从这些衡量指标中可知流动性与资产、负债的数量与结构有密切的关系。总体上来看,银行的资产规模与资产质量会影响银行的流动性,具体来看银行的现金及准备金、贷款资产是其中的主要因素;而在负债方面,各项存款、各种借款的总量与结构比率较为重要。此外,银行的资本充足状况以及运营状况也会对银行的流动性产生影响。银行的资本充足状况体现了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也会直接影响客户对银行的判断,进而对银行吸收存款的潜力有一定的影响。银行的运营状况则是银行追求的三大目标中盈利性与流动性的矛盾的体现,追求流动性必然牺牲银行的盈利性,因而在分析影响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时需要考虑银行的盈利水平。

四、实证分析

以商业银行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为主要数据来源对银行的流动性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巴塞尔协议Ⅲ》新引入了流动性覆盖率作为指标,对银行的短期、中期资本的流动性有所考量。因而可以将流动性覆盖率作为因变量进行分析。

(一)变量及样本的选取根据巴塞尔协议对于商业银行流动性监管提出的新要求,将流动性覆盖率作为模型的被解释变量,而根据上述影响商业银行流动性的内部因素的分析,考虑到样本数据的可得性,将解释变量选定为银行的资产规模、资产结构、负债结构、资产收益率、资本充足率。选取的样本数据来自于我国的五大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交通银行。对于选定的解释变量,资产规模以总资产的对数形式衡量,资产结构以期末贷款总额与总资产的比率表示,负债结构以期末存款总额与总负债的比率表示,资产收益率以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示,资本充足率则是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的总和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

(二)模型的'设定其中Xi1至Xi5分别表示资产规模、资产结构、负债结构、资产收益率及资本充足率五个解释变量,而μi指随机误差项。

(三)变量的描述性统计通过对中国五大商业银行的相关数据统计可知,流动性覆盖率(Y)的均值已经达到124。34%,超过了巴塞尔协议所要求的100%,因而,我国的大型商业银行已经满足流动性覆盖率的基本要求。

存款总额与负债总额的比率(X3)的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差异较大,说明大型商业银行在吸收存款方面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别。贷款与总资产(X2)的比率的均值超过50%。这也证明了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最重要的业务。(四)回归结果利用EViews软件进行逐步回归分析,以5%的显著性水平作为标准,根据回归结果(图表1所示),进入模型的变量是资产规模(X1)、贷款与总资产比率(X2)与资产收益率(X4)。根据回归结果可知,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资产结构与资产收益率对流动性有影响。这三个解释变量对应的P值都很小,说明了资产规模、贷款与总资产比率与资产收益率与流动性水平有显著的相关性,资产规模、资产收益率与流动性呈正相关,而贷款与总资产比率与流动性呈负相关。资产规模前的系数仅为0。105398,说明资产规模增长1%,引起流动性覆盖率的绝对变动为0。001;而资产收益率前的系数为2。828565,资产收益率的一个单位变动能引起流动性近三个单位的变动,这也反映了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对流动性的影响。贷款占资产的比率越大,银行的流动性反而越低,这也符合人们的认知。贷款的期限较长,长期地占用着商业银行的资金,蕴含着极大的流动性风险。

五、有关流动性管理的建议

随着《巴塞尔协议Ⅲ》对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的严格要求,国际的各大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有新的发展趋势。第一,扩大了流动性监管的范围,将影子银行划入了监管范围。第二,注重监管的系统性,将流动性风险管理放入全面风险管理的框架中。第三,逐步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通过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对未来的流动性状况进行预测,增强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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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贾丽平,李旭超。宏观金融视阈下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波动的影响因素研究[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04):233—242。

篇8:中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比较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对外经济的逐步放行,外资银行进驻我国的比例在年年升高,只有充分认识到我国银行和国外银行之间的差距,并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本土优势,扬长避短,才能在国内、国际金融市场上更加充分地发展自己,壮大自己。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国内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和欠缺,本文首先对风险管理的发展历史进行概述,进而从三个方面对国内外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进行比较。

篇9:中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比较论文

一、风险管理概述

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是一门新兴的管理学科,是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识别和衡量,采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对风险加以处理,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一种管理行为。风险管理起源于美国。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于1929 -1933年卷入了20世纪最严重的经济危机,经济危机造成的损失促使管理者注意采取措施来消除、控制、处置风险,以减少风险给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影响。1931年,美国管理协会保险部首先提出了风险管理的概念,并设立了保险部门作为该协会的独立机构。风险管理在20世纪30年代兴起以后,在50年代得到推广并受到了普遍重视,美国企业界在这一时期发生的两件大事对风险管理的蓬勃发展更是起到了促进

作用:其一为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的自动变速装置厂引发火灾,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其二为美国钢铁行业因团体人身保险福利问题诱发长达半年的工人罢工,给国民经济带来了难以估量的损失。这两件事发生以后,风险管理在企业界迅速推广,但这一阶段,人们关注的主要还是纯粹风险。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以及造成西方国家滞胀的石油危机的出现,使得人们不再仅关心纯粹风险,意识到风险管理不仅针对纯粹风险,投机风险同样会造成人们生活质量下降。但此时的对于风险管理的思路是消灭以及各个部门分离式的管理,还没有形成全面的风险管理系统。20世纪进入90年代后,世界经济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了一系列新现象,为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地形成提供了很好的基础。世界经济的网络化、数字化;风险衡量,统一尺度的诞生,如“风险价值”(VAR)的提出;金融各种创新工具,衍生品的形成,如财务再保险(financial reinsurance)和保险期货(insurance future)等。基于各种的条件,使得风险管理的全面整合成为了可能。

二、国内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对比

近几年来,国内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进行了众多改革和积极探索,但是与国外先进的商业银行比较还有很大的差距和不足,下面作者将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识别和管理手段这三个方面进行比较介绍。

1.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西方商业银行具有独立的,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的风险管理部门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它们一般有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者,各部门纵向垂直,相互较为独立,并且各层级在风险管理方面的责任明确、报告路线明确。如花旗银行,其风险管理组织结构是在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其成员拥有广博的经济金融理论,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原则和标准,并细化到各个风险主题,涵盖所有的风险类别,满足银行内部和监管当局对风险管理的要求。风险管理委员独立于其它日常的业务管理,有充分的独立性避免其它业务部门的干扰,其直接对董事会负责。代表全体股东利益的董事会明确地承担起银行在其全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并以银行的全部资本金作为承担风险的最终边界。目前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已完成股份制改造,法人治理结构相对完善,大多数商业银行都建立起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基本结构。但从深层次看,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职责尚未清晰划分,各自为履行风险管理职责所需的组织架构还未完全建立,三者之间互相合作与制衡的机制比较薄弱。并且有些商业银行没有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即使有的商业银行设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使其管理风险的成效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从而无力承担起独立的、具有权威性的、有效管理银行风险的职责。

2.风险管理理念。

长期以来,银行管理层一直将银行风险管理的重心放在信用风险上。然而,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银行的规模不断扩张,银行的交易量不断放大,新型的交易品种不断增加。人们逐渐认识到银行的任何活动都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如办理客户贷款业务,存在着客户不守信用而造成信用风险;如利率变动造成的市场风险;又如柜台人员在办理业务时的操作风险等等。上世纪90年代以后出现的一系列风险事件:老牌资深的巴林银行的倒闭案,大和银行纽约支行的不慎交易案,给全球金融机构敲响了警钟。使金融理论界和国际银行业更加意识到损失不再是由单一风险造成,而是由多种风险联合造成,全面风险管理因此倍受关注。在6月26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同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即新巴塞尔资本协议( Basel II),其中将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西方国家开始全面的风险管理理念。而由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起步较晚,虽然银行高级管理层的风险意识初步形成,但风险管理理念还没有深入到商业银行的日常工作中,从管理层到普通员工对风险管理理念还普遍比较滞后,对国际先进的全面风险管理理论的认识程度、认知范围、理解层次上都有很大的局限性,全面风险管理的文化理念还不够普及。主要侧重于信用风险的识别、估算和控制,对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其他风险重视不够。风险管理意识和理念没有贯彻到全行全员和业务拓展的全过程,没有形成系统的,全面的风险管理理念。

3.风险识别和管理手段。

由于国外先进银行多年的大量数据的`积累以及对数理统计计量模型的研究开发,其在风险甄别、风险评级、风险全程监测、风险预警和风险规避方面都有着较为完善的机制和先进的数理统计方法,使得银行可以全方面的对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和控制。如目前被许多银行和法规制定者作为衡量风险的一种标准来看待的VAR方法:在正常的市场条件和给定的置信水平(通常是95%或99 010)上,在给定的持有期间内,某一投资组合预期可能发生的最大损失。或者说,在正常的市场条件和给定的时间段内,该投资组合发生VAR值损失的概率仅为给定概率水平(置信水平)。相比之下,我国银行的风险量化管理还十分薄弱,大都停留在资产负债指标管理和头寸管理的水平上,风险管理的内容大多还只是简单的比例管理,采用一些静态的财务数据计算一些比例指标进行比较,所采用的分析方法也主要是账面价值分析法,而较少使用市场价值分析法。当然,数据缺乏时制约我国商业银行采用量化管理的一个原因。数据是进行度量研究的基础,由于我国缺乏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商业银行信息化挖掘程度还不高,数据积累最近几年刚刚开始,制约了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的推广,国外很多成熟的风险管理工具至今未能在国内银行业风险管理过程中有效发挥作用,使得我国商业银行通过量化手段识别、衡量和控制风险一时还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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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葛兆强,李锋,国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机制研究[J]《金融与经济》 .

篇10:商业银行外汇风险管理论文

一、我国外汇体制的改革

从建国到现在,随着外汇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我国外汇市场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对商业银行的外汇经营管理活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改革开放前,我国没有自由交易的公开外汇市场。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之后到1994年,是外汇调剂市场与官方外汇市场并存的阶段。此阶段实行外汇调剂制度,允许外汇留成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将外汇转让给需要用汇的单位来调剂余缺,商业银行依然游离在外汇市场之外,不参与外汇市场交易活动。1994年我国进行外汇体制改革,建立了银行间外汇市场,从此商业银行以市场参与者的身份进入外汇市场。商业银行为企业办理结售汇业务后,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外汇头寸余缺调剂。此时商业银行完全是被迫进场交易,其行为从属于政府在经常项目开放情况下稳定汇率的目标,具有政策性业务的意义,汇率变动的风险完全由我国中央银行承担。

随着我国对外经济的发展,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结售汇体制也逐步从强制结售汇向意愿结售汇转变,外汇市场逐步活跃,商业银行与企业的汇率风险随之暴露。针对这种状况,外汇市场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推出远期结售汇业务、延长外汇市场交易时间、允许银行进行双向交易、增加欧元交易品种。伴随着外汇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逐步摆脱作为政府实行经济政策工具的角色,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出发,积极主动地参与外汇市场交易,以便规避风险、获取收益。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长,人民币利率市场化与自由兑换进程的加快,20,我国外汇管理部门对外汇交易市场和汇率形成机制又进行了一系列改革:5月,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启动;7月,汇率形成机制调整,人民币对美元升值2%;8月,远期结售汇范围扩大,允许银行对客户办理不涉及利率互换的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可以预见,随着我国向灵活汇率制度转变,外汇交易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必将进一步扩大,逐步与国际金融市场融合,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也势必与外汇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特别是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影响深远。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调整后,汇率的波动幅度比过去增大,变动频率比过去加快。

二、商业银行面临的外汇风险

1.商业银行汇率风险及其成因

汇率风险指在一定时期内由于汇率变化导致的经济主体资产、负债和收益的不确定性。各国国内的政治、经济因素是引起外汇市场供求变化,造成汇率变动的最根本原因。商业银行汇率风险主要是由于汇率波动的时间差、地区差以及币种和期限结构不匹配等因素造成的,汇率的波动导致商业银行持有外汇头寸的价值发生变化,形成商业银行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分为交易风险、折算风险和经济风险三种类型。

商业银行外汇风险产生的两个来源是持有外币资产负债和进行外汇交易:①随着国际经济和贸易往来的迅速发展,提供更多的外币融资服务使得银行持有更多外币资产和负债。②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外汇交易日益成为一个主要的交易品种,银行根据外币价格的变化进行投机以获利,使商业银行成为外汇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为客户提供外汇服务和在外汇市场上投机都使得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均产生外汇头寸。随着汇率的变化,该头寸的价值发生相应变化,造成银行收益的不确定,表现为汇率风险。

2.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所面临汇率风险的表现形式

(1)资产负债的汇率敞口风险。我国企业对外汇需求不断增加,但我国商业银行外汇资金来源却没有相对增加,外汇资金供应紧张,造成商业银行向主管部门申请人民币购买外汇以发放外汇贷款的现象,这会导致外汇资产与人民币负债之间的敞口风险。

(2)引入OTC交易方式后,商业银行结售汇等中间业务汇率风险增加,可能出现平盘价低于对客户结算价的情况。

(3)远期结售汇业务等外汇衍生产品给国内银行带来更多风险。

(4)汇率的变动也给商业银行外汇资本金带来风险。由国家通过外汇储备注资、通过境外上市或引进战略投资者融资形成的外汇资本金容易受汇率波动的影响,造成折算成人民币后的资本数量发生变动,从而影响资本充足率。3.对商业银行外汇风险的衡量

对汇率风险的衡量应从两个方面进行:首先确定风险敞口,然后衡量在受险时期内汇率发生非预期变动的概率和方差。汇率风险敞口需要确定受险货币、金额和时间。银行所持有的每一种外币的净受险头寸=外汇资产-外汇负债+买入外汇-卖出外汇=外汇净资产+净外汇买入头寸。受险时间内未预期到的汇率变动的概率反映了汇率风险的大小,方差反映了汇率波动范围的大小。在一个较长时间和相对稳定的经济环境下,银行在汇率风险中的损失有一个较为稳定的概率。汇率波动方差的大小决定了产生经济损失的程度。商业银行对汇率的预测可以采用基础因素分析、技术分析、模型预测以及主观分析等方法。在确定风险敞口和汇率变动的概率和方差后,可以衡量出商业银行在汇率风险中外汇敞口潜在的损失,即等于净受险头寸与汇率波动概率的乘积。另外,对于外汇风险的'衡量存在各种计量方法,如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外汇敞口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以及VAR方法等。

三、商业银行外汇风险管理

1.汇率风险管理的原则

(1)外汇风险管理服从银行经营的总体目标。一般商业银行的目标表现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外汇风险管理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并固定未来的收益,避免汇率波动的影响。在外汇风险管理中,收益最大化目标要求商业银行对外汇风险报酬、风险损失和管理成本做出精确的核算并进行比较,以此为依据确定具体的风险管理方法。

(2)商业银行在外汇交易中要对交易的币种进行管理,一般选择较为熟悉的有完善历史资料的货币、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与原有债权债务相匹配的货币,或者加列货币保值条款。

(3)管理多样化原则。外汇风险的成因、管理方法和成本多种多样,所以对不同外汇风险的管理措施应具体分析,选择最适合的管理方法。同时,要注意防止由于考虑不周全而产生的操作风险。

2.汇率风险管理的方法

商业银行对于汇率风险管理方法可以通过两种渠道:①表内套期保值,不分别考虑即期交易和远期交易的损益,调整外汇风险敞口为零,来消除外汇风险影响。但是表内套期保值成本较高,同时通过对资产负债的调整会对整个机构的运营产生影响。②表外套期保值,利用远期外汇合约、期货合约、货币期权、掉期、货币互换等表外工具建立外汇衍生交易头寸,使其方向与表内风险相反,规模相等来消除外汇风险影响。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衍生产品的不断丰富,由于具有更高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成本优势和更大的灵活性,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汇率风险管理开始成为重要方法。

篇11:商业银行外汇风险管理论文

(1)加强对外汇风险的重视,加强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监控外汇风险的意识,普及外汇风险监管知识技能,重视和培养外汇专业人才。

(2)OTC交易方式的引入改变了以往撮合方式中外汇交易中心承担信用风险的情况,增加了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因此,询价交易中做市商银行应加快交易系统、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系统建设,同时商业银行应加强对交易对手的授信管理,定期对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进行重估。

(3)汇率波动的频繁以及人民币的不断升值使客户的汇率风险增加,贷款企业信用风险加大,所以商业银行应把外汇交易涉及的客户信用风险纳入企业法人统一授信管理。

(4)衍生产品的风险不在自身,而是来自操作运营。由于衍生工具是零和游戏,风险复杂性高、隐蔽性大、计量难度大、破坏性大,所以商业银行应当特别重视外汇交易中的操作风险,应当不断完善管理政策和程序,注重规则的实施,对于即使产生了收益的违规操作也加以严肃处罚。加强外汇交易的限额管理,建立超限额预警机制,对未经批准的超限额交易进行相应处理。

(5)完善商业银行的部门和结构。建立与外汇业务经营部门相互独立的外汇风险管理和控制部门;加强外汇风险审计能力,制定合理有效的审计方法、配备具有外汇专业知识的审计人员。

(6)银监会加强对商业银行外汇风险的外部监管,制定银行在交易前准备、交易实现、确认、轧差、结算、往来账核对、财务控制等交易流程上应遵循的规定,减少商业银行间的恶性竞争。

参考文献

[1]何飞平,新汇率制度下的商业银行外汇风险管理[J],商业时代,20期.

[2]刘杰,浅谈我国外汇体制改革与商业银行外汇风险管理[J],科技创业月刊,1期.

篇12: 商业银行薪酬风险管理的论文

关于 商业银行薪酬风险管理的论文

一、新形势下商业银行薪酬风险管理包含更深更广的涵义

薪酬是企业基于员工为企业所提供的贡献所支付的相应回报。薪酬概念与传统的工资已经有本质差别,薪酬不仅仅是基本工资、岗位绩效等经济收入,还涵盖了福利保障、企业文化、个人晋升、、培训机会等更多非经济报酬。薪酬风险是企业在薪酬管理过程中以薪酬形式投资用于人力后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产生的偏离影响。薪酬作为企业最为有效激励员工的手段之一,薪酬概念的延展必然使得薪酬管理风险已不仅是简单的概念和表面操作的风险,因此不得不重新审视和理解新时期下薪酬风险管理更广泛和更深远的涵义。其一,更新薪酬和薪酬风险观念并真正意识薪酬风险的重要性。商业银行因具有从事货币经营的职业特性,可能更多的会是关注经营和经营风险,对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意识普遍不高,尤其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以往更多的认识是管好人员总量和配置就可以了,说到薪酬,更多关注的也仅是工资的分配和增减。其实,在新型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下,人力资源作为企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肩负着用工管理、人才储备、薪酬福利、职业培训、企业文化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工作重任。对人力资源风险尤其薪酬风险意识的不明确,导致关于薪酬风险控制的制度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于一个企业而言,薪酬是整个人力资源管理所有环节的落脚点,所有关系人员利益的政策或多或少均会以薪酬方式体现,薪酬制度设立的是否科学有效,大到关乎整个企业发展利益,小到影响具体业务操作流程。可以说只要有人员就会有薪酬,伴随人员的发展和变化,薪酬风险就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因此真正认识到薪酬和薪酬风险,厘清薪酬风险环节,树立薪酬风险不预防时刻都有可能成为危险的警醒意识,薪酬被赋予的延展概念和薪酬风险的有效管理才会在企业管理中起到正向作用。其二,新时期下的薪酬风险管理必须与健全的管理机制并驾齐驱。商业银行面对国际经济增速下降、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经营内外部环境不断变化、市场竞争激烈程度持续加强等一系列压力。从国有商业银行的情况看,自陆续成功上市后,国有商业银行的各项经营业务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面对业务的推陈出新,人力资源管理的风险措施制度等也必须及时跟上业务发展的步伐。“矩不正,不可谓方;规不正,不可为圆”,故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从风险制度层面落实具体标准,从风险管理机制上不断健全和完善,才能控制人力薪酬风险,实现人力资源业务的长期稳健发展。薪酬在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中举足轻重的地位,使薪酬管理风险已刻不容缓,要求我们必须从上至下从无到有从粗到细从疏到密不断求索,针对商业银行特性尤其是面临新形势新业务,勇于探索规范运行机制、操作流程等各个层面的风险管理思路,建立高精度、高密度的管理方式,才能构筑出严密的风险防范体系。

二、目前商业银行薪酬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薪酬的内容涵盖越广,薪酬风险受到影响的原因也越多,既有外部风险也有内部风险,就商业银行具体情况看,归纳后一般有三大类:制度风险、操作风险、导向风向。制度风险:是薪酬风险中最基本的风险,也是内在的风险。薪酬制度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关键所在,因为薪酬是企业用好人留住人的重要物质基础。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是调动人才工作积极性,降低人才流失率的重要途径。由此一个企业基本的薪酬制度是企业领导人或管理者必须及时积极地建立和完善自身的基本制度,符合企业自身情况可操作的薪酬制度不仅可以有效防范薪酬管理风险,还可以保障实现薪酬风险管理预期目标。当前商业银行薪酬制度风险主要有:第一,薪酬制度不能与商业银行战略规划紧密结合,薪酬投资收益率降低①。现行的薪酬制度大多采用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保险福利的既定模式。其中以即期现金形式表现的绩效工资在分配中存在不能依据商业银行的关键业务(KPI)指标,分别再明确各层级的绩效指标,然后分解到各个部门再具体到个人,从而制定合理的薪酬体制及考核指标并同时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难以确保考核的权威性。这样使薪酬中最能起到直接激励作用的绩效工资不能发挥薪酬作用,导致薪酬投资收益率降低。第二:商业银行未清楚意识应该根据自身的发展状况及时完善原已建立的薪酬制度。因为所有的管理都是动态的,只有不断健全、完善出有创新有吸引力的薪酬制度,才能最大限度的满足企业发展和员工个人需求。操作风险: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定义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薪酬管理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中的末端环节,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面对涉及面广(具体到每个人每一项费用)、资金量大(包括所有人力成本费用)、延续时间长(按月、季、年多次重复发生)、数据量繁杂(尤其人员较多的企业)等情况,薪酬操作风险渗透在经办业务的方方面面,主要有第一,在处理薪酬数据时因设备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数据丢失等系统风险;第二,薪酬管理岗位人员思想变化等主观原因导致挪用费用、信息泄露等道德风险;第三,由于薪酬岗位人员自身原因如业务不熟、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导致错误执行政策或发生计算差错等人员风险。导向风险:是指在一定时期或一定范围内,薪酬体系中各项内容构成的比重和分配机制的倾向性引发的或激励或打击作用对企业经营目标的影响。薪酬本身兼具的延续性和不确定性特性,使得薪酬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既要保持相对固化的内容和形式,同时又需要随着经营状况、环境变化等原因实行动态管理。不同时期针对不同人群的薪酬政策势必起到完全不同的导向作用。商业银行面对的导向风险主要是:第一,难以建立起真正反映以业绩为确定最终报酬待遇的薪酬机制。第二,薪酬导向预期不确定。一个新的薪酬政策的出台,主观愿望肯定是希望正向激励,但是也存在因事前考虑不周或突发情况的出现,结果是负激励甚至是打击作用。第三则是可能会普遍存在的,就是考虑长期激励不足,只解决短期暂时的激励问题。

三、解决商业银行薪酬风险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分析薪酬体系细化构成,建立市场化以业绩为中心的动态薪酬管理机制

商业银行薪酬风险的有效控制源头是薪酬机制的设立,其中分2017年第05期中旬刊(总第660期)时代金融TimesFinanceNO.05,2017(CumulativetyNO.660)配机制又是源中之重,关键是建立以岗位定薪酬、以任务定薪酬、以业绩定薪酬的分配制度。薪酬体系的建立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必须兼顾遵循按劳分配公平原则和企业可承受能力。薪酬管理机制重在紧紧围绕提高薪酬投资收益率为目的,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以岗位定薪酬:对商业银行各业务岗位进行分类和分析,具体到每一个岗位的任务和标准,建立岗位说明书,明确匹配各岗位薪酬目标标准。岗位薪酬一般是基本保障性质,大多以职务、工龄等硬性指标结合考虑,明确统一的岗位薪酬是体现薪酬公平性原则的最基本内容,起到薪酬的平衡作用。比如:同等情况的柜员在不同营业网点只要从事的岗位是一样的.,其岗位薪酬应保证一致。以业绩定薪酬:商业银行一般在年初都有较为明确的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有利于按照事前下达的业绩目标和约定的考核办法,对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行公平科学的评价,进行绩效分配,让员工得到与贡献相匹配的报酬。绩效薪酬是薪酬体系中最具有激励作用的,绩效薪酬分配的合理既保持提高员工的满意度,也是提高薪酬投资收益率有力途径。主要通过建立反映业绩确定劳动报酬的绩效考核机制。在同一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体现薪酬激励性原则。合理的绩效工资可增强薪酬工资激励行为导向,通过常规绩效工资、特别贡献奖励、重点业务奖励等激励体系设计,使工作业绩优秀的员工拿到“优秀”的薪酬,工作业绩一般的员工拿到“一般”的薪酬,既做到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又可提高薪酬投资收益率。以任务定薪酬:建立以团队任务和考核机制为辅助形式的分配办法。随着商业银行业务的不断更新与精细化,各个部门的联系变得更加紧密、各种类型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更加多元,目标任务的完成不再局限于一个部门或者一个岗位,需要以团队形式共同协作完成。恰当的按照任务确定薪酬,可以有效规避因注重个人利益分配而忽略企业效益的薪酬导向。薪酬管理体制建立后还应不断纠正预期目标与实际结果的偏差,修订完善相关办法,缩小员工实际投入与薪酬结果不对等的差距。比如在国有商业银行刚刚大力发展业务初期,大量上网点需要人员,这个阶段就应建立以市场化为主导的薪酬体系;当今的商业银行已不再靠人员数量取胜,必须建立以业绩为中心的薪酬机制,必须建立崇尚人才、崇尚创造的公平考核体系,必须建立体现效率优先、反映复杂程度、注重专业技术的薪酬机制,必须建立体现商业银行的整体和局部的可持续发展的薪酬体系。

(二)抓基础促管理求精细,规范薪酬管理运行机制和操作流程

一是要从管理和经办层面双管齐下,强调和灌输合规理念。结合近年商业银行发生的案件及违规事项,加强风险警示教育,一方面使各级管理者树立正确的合规观念,进一步认识到在业务和产品更新日渐加速的今天,薪酬工作的合规管理和风险防范也需与时俱进,对于薪酬所有业务环节和流程中覆盖的风险点,要时刻保持警醒的头脑,针对新业务的推出,要及时研究风险点,严格内部控制,强化岗位制衡和内部监督,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使管理不留死角。引以为戒,防微杜渐,坚决杜绝业务办理“一手清”的现象,避免任何个人独立完成某一业务而不受监督和制约情况的发生,严格执行业务的授权、分权管理,堵塞流程管理中存在的漏洞,让不断自我重审、自我完善成为杜绝风险的有力工具;另一方面,使薪酬岗位人员认识到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危害,树立强化“违规就是风险”的思想观念和敬业、专业、审慎、严谨的工作作风,应自觉遵循规章制度,实现对违规行为的早期预警,主动回避,积极防范。同时还应重视薪酬岗位人员素质能力培训,保证该岗位人员熟知政策法规,避免非主观风险失误。二是要依托系统,查缺补漏。薪酬业务涉及信息广,数据处理量大,要求精度高,应开发薪酬管理专用系统,采用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工薪酬信息、记录薪酬支付明细等,利用系统功能检查信息数据,通过系统控制操作流程,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等产生的风险行为。三是跟进管理流程各环节,力求全员参与,对防范薪酬风险起到事后监督作用。通过与财务部门的紧密联系比如采取费用进度查询、账务核对等措施,控制费用使用风险;鼓励员工参与比如采取与员工本人进行个人支付结果核对,结合员工反映的情况,及时查找风险隐患和流程不畅之处,认真分析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统一业务操作的要求和标准,力求规章制度清晰、易懂、易于操作,让监督成为完善并强化薪酬风险管理进而达到精细化管理的有力保障。

(三)根据商业银行的自身状况,建立灵活有效的多样化薪酬福利制度

根据赫兹博格的双因素理论,基本薪酬和保障福利只能成为保障因素,并不能发挥激励作用。针对当前商业银行福利体系的构成,可以考虑在社会保障体系外,自建企业福利体系。福利作为薪酬体系的构成内容,激励作用可能没有绩效薪酬显而易见,但是福利费用的分配不当也容易引起员工的不满,不论是一味淡化福利或是纯平均主义福利,都不能成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从而影响薪酬投资收益率。就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福利体系构成看,在基本社会保险以外企业可自建的福利体系内容一般有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商业保险。应仔细分析自建福利制度是否符合员工的需求,是否符合企业利益,制定有特色的形式多样化组合福利体系等,方可进一步促进发挥薪酬正激励导向作用。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也可称作企业年金,是企业和职工在政策的指导和鼓励下,企业自愿为职工建立的、以弥补基本养老金不足、提高职工退休生活保障水平为目的一种补充性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员工个人缴费、单位缴费和基金投资收益。个人缴费比例、企业年金计提总额等受政策约束,其中单位缴费可分配到个人年金账户的部分可由单位制定分配办法。由于用于再分配的总量有限,具体操作时容易分配结果较为平均,难以有效体现企业年金的激励功能。建议可采取建立企业年金加速积累计划的方法,是对于为本企业服务年限较长的员工、对企业贡献度大的核心人才倾斜分配,达到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同时减少培训成本)以及吸引人才留住(可以创造更多收益)的目的,发挥福利分配的长期激励作用,提高薪酬投资收益率。补充商业保险:是在政策范围允许内,近年国有商业银行普遍探索和尝试的一种福利制度。为员工购买补充商业保险,包括员工医疗险、意外险、定期体检、家属医疗险等,使员工在享受基本社会保险政策的基础上,还有补充商业保险对员工及员工家属医疗费用等方面额外的补助,以达到提高员工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员工后顾之忧的目的。补充商业保险模式是福利体系中可利用并能不断创新和再设计的,比如可不断增加保障项目,可调整受益群体,可为员工提供菜单式的补充商业保险服务,可为员工建立健康档案,可为员工提供健康讲座等等,开拓思路,想员工所想,取员工所需,在具备能力的情况下,为不同情况的员工量身打造符合自身需求的补充商业保险服务,不仅提高了员工凝聚力和归属感,也是国有商业银行长期激励员工的工具之一。随着国际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商业银行的经营战略目标的调整,薪酬风险的有效防治是激励企业利润的主要创造者、是促进人才辈出计划顺利实施、是维持员工稳定性的有力手段。商业银行的薪酬风险管理是双面的,薪酬体系和分配制度不可能制定的完美无缺,必须不断的随着企业经营变化以及外在形式,不断查找薪酬风险进行薪酬政策的调整,才能做到有的放矢防范风险,进一步发挥薪酬的正向作用,保障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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