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治安管理规定(共10篇)由网友“先善力”投稿提供,这里给大家推荐分享一些小区物业治安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
篇1:小区物业治安管理规定
小区物业治安管理规定
(一)保安部的职责和权力。
1、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维护本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2、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值班制度,对小区进行固定岗、巡逻流动岗,随时监控本小区的治安情况,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排除、制止。
3、负责本小区的机动车辆、摩托车、单车的管理,维护本区交通秩序,保障区内车辆安全和公共秩序。
4、负责小区的流动人员、暂住人员的登记、管理,执行小区的人口管理规定,制止诸如收破烂、乞讨、叫卖等人进入本小区。
5、在小区发生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要挺身而出,依法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及时采取抢救、补救措施,制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维护现场秩序,要迅速查问时间、原因和责任,通知有关部门,并协助查处。
6、维护本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上述规章制度的居民,保安人可进行劝阻、制止,直到移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7、受公安机关委托,有权核查有关车辆、人员的证件及其他情况,对破坏本小区治安秩序的人、事有权劝阻、制止,直到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维护治安,人人有责。小区业主应积极主动参与小区治安管理工作,做到:
1、遵守本物业制定的旨在维护本区生活秩序和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密切配合保安人员的治安管理工作,在治安员因故查询时,给予主动协作。
3、敢于制止、举报破坏本小区治安秩序或造成治安隐患的人和事,并协助保安人员处理。
4、及时向保安人员申报留住的流动人员、暂住人员。
5、爱护本区的保安设施,正确使用电子防盗门、电子防盗对讲系统,并教育小孩不得损坏有关设施。
6、采取有力的防范措施,注意锁好住宅门窗和自己的车辆,不得让陌生人进入住宅,进出大楼时注意不得让陌生人跟进。
(三)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治安条例规定
1、严禁打骂和无故刁难居民;
2、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
3、不得索要钱物,不得乱罚款,不得收款不给票据;
4、抓到嫌疑人员,不得殴打和擅自审讯,只能严加看管,尽快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发现治安、消防、交通案件不得自行处理,只能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否则,居民有权向管理处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
(四)小区业主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违本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将按章处罚,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2:小区治安管理规定
小区治安管理规定
一、管理处对小区来访人员实行有效的控制,来访人员必须说明要访房号、业主姓名,由值班 护卫员核准登记后方可进入。乞丐、流动商贩等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小区。
二、装修施工人员凭管理处发放的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
三、管理处负责小区的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所有进出收费机动停车场的机动车 辆一律发卡、登记;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车辆不得乱停放,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小区车辆 安全。
四、住户搬家如有大件、贵重物品搬出时,应有放行条或确认是业主同行,登记后放行。
五、小区发生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护卫员要挺身而出,依法维护住户的合 法权益,及时采取措施,维护现场秩序,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善后工作。
六、维护天鸿集团、管理处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的住户进行劝阻和制止。
七、发动群众参与治安防范,业主应“看好自己门,守好自己物”增加防范意识。
八、业主要勇于制止、举报破坏小区治安秩序,造成治安隐患的人、事,不得让陌生人尾随跟 进住宅楼。发现紧急情况,及时与管理处联系或告知当班护卫员。
九、小区内的经营单位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服从管理处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十、对下列行为,护卫员将给予劝阻,不听劝阻的,采取强制措施坚决制止:
1、随意停放车辆;
2、占用消防通道或其它公共区域;
3、损坏公共设施;
4、聚众喧闹,酗酒闹事;
5、侵入他人住宅,损毁他人财物;
6、发出超标准的噪音,影响他人休息和生活;
7、用汽枪在住宅区内射击。
篇3:物业小区停车管理规定
一、指挥进入车辆慢行,按规定行驶方向行驶,停放车辆位置适当,使车场车辆停放整齐。
二、指挥开出车辆按规定方向行驶,慢行开出停车场。
三、随时巡检地面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刮蹭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四、夜间应对停放在大厦停车场内的车辆进行登记,以保证车辆的安全状况。
五、留意进入车场的车辆情况,对带有危险品车辆,禁止进入车场。
六、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篇4: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1、装修范围
室内装修,只限于房屋本体单元内的自用部位(门窗框以内)。
2、装修时间
2.1装修时间:自开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2.2作业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9:00;
2.3拆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不得拆打);
2.4重大节假日不得施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
如需超时加班工作,必须到管理处填写《装修加班申请表》,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加班。如未经管理处批准擅自加班,管理处有权对其进行停工、停电、停水处理。管理处有权停止一切产生噪音、震荡、强烈气味或对其他业主户造成滋扰的工程。如有此类工程需在管理处指定时间进行。
3、装修申请与施工
3.1开工申报:须办装修申请手续,自觉接受管理处及其它有关部门对工程的监管。
3.2施工必须办理如下手续:
3.2.1办理装修许可证;
3.2.2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
3.2.3办理材料出入放行证;
3.2.4施工人员工必须挂出入卡施工,接受施工现场管理;
3.2.5垃圾及时清运,否则代理清运,费用由用户或施工队承担;
3.2.6装修期控制在三个月内完成;
3.2.7办理动火作业申请与临时用电申请
4、装修押金
4.1业户和施工单位办理开工申报登记时,应分别向物业管理单位交纳1000元装修保证金。
4.2装修工程完工后,经物业管理处验收,如有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按责任照价赔偿。赔偿费用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如无违章装修行为,即在装修验收后十日内退还装修保证金。
5、纳税(根据各地政府规定执行)
按委托代征装修税,税率按各地税务局统一标准代征。
6、验收
6.1完工后及时通知管理处进行施工现场验收;
6.2交回施工卡;
6.3按照跟踪情况十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6.4根据规定施工单位负责装修工程的保修工作,保修期为一年,自装修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
7、装修垃圾
装修垃圾及泥头等物料都应放在业户单元内。在本物业公共地方绝对不充许摆放任何物料。管理处会指定地方做装修临时垃圾站。业户安排将垃圾等物件袋装并按管理处指定的路线、时间清运到装修临时垃圾站。
8、装修用电
8.1如需动用户外电源,请业户、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8.2如需动用户外电源时,请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8.3施工前,装修施工单位或业户根据施工项目和用电量大小,向管理处申报《临时用电申请表》。
8.4《临时用电申请表》中,应列明所使用电动设备的名称、功率和数量。
8.5管理处派专业人员对其机械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核实。
8.6申请人或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操作人员每人一证,填报无证操作人员,管理处一律不予批准申请。
8.7凡施工单位使用的电动设备、工具及电源线等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规定和安全要求。
8.8临时用电申请获得批准后,须在管理处专业人员指定的地点接线,并安装漏电保护并关、电度表、施工配电盘(箱)。
8.9电动工具、临时照明线路应使用合格插头插座。
9、装修守则
9.1装修期间,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常驻装修单元内负责工程进度及联络事宜。
9.2所有装修人员进入本物业区域工作时,必须佩戴“出入证”(无证将禁止进入本小区),并服从管理处人员的检查、指挥。
9.3装修人员进出、搬运货物必须按管理处指定之线路、电梯及时间进行。
9.4保持公共地方、公共设施清洁及完好,如有弄脏及损坏者,装修队须负责修复/赔偿。
9.5严格执行消防规定,小心防火,如需动火需到管理处办理《动火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9.6每日工作完毕,请关好装修单元的门窗、水电、煤气等开关方可离开。
9.7违约责任。
9.7.1禁止将杂物等废料倒入厕渠或水渠内,如造成任何堵塞或损坏,装修队负责修复/赔偿。
9.7.2不得在本物业区域内赌博、游荡、滋扰他人或彻夜逗留。
9.7.3管理人员有权进装修单元进行检查。
9.7.4所有装修材料须是非燃性或阻燃性。
9.7.5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照明灯具须远离放置易燃品的地方。
9.7.6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10、装修实施细则
10.1在装修过程当中,严禁下列行为:
10.1.1严禁改变房屋承重结构。
10.1.2严禁在承重墙上空洞,拆除连接阳台的墙面、门窗。
10.1.3严禁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
10.1.4严禁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10.1.5严禁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10.1.6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10.1.7外门窗不得随意改动。
10.1.8空调安装应到管理处申报,并按入伙时发放的《空调安装管理规定》安装。
10.1.9禁止改变小区外貌及在室外加建任何物体。
10.1.10不得随意改移安保对讲及公共天线插座位置或干扰其系统,若需改动位置时,须先得到管理处同意。
10.1.11商业招牌或标识安装应首先得到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报管理处审批,在不影响业户的正常生活并得到管理处同意的前提下才可安装。
10.1.12私自改动或损坏上下水(气)主管道、消防设施(含进户防火门)、电视通讯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管线、对讲设备、开关箱(含开关箱)以外的供电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
10.1.13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确需改动的,应提前一个周向供气单位提出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10.1.14将雨水管道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
10.1.15装修施工应当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禁止野蛮施工;
10.1.16其它违章装修活动。
篇5:物业小区门禁卡管理规定
物业小区门禁卡管理规定
一、门禁卡的领用:门禁卡由办公室统一制作、管理,发放给工作需要领用的员工。员工在办公室领取门禁卡时,办理相关确认领用手续。
二、门禁卡的补办:使用不当损坏或遗失,须办理相关补办手续,损坏卡由办公室收回。
三、门禁卡的注销:
1、门禁卡属于智能IC卡,卡内存储了小区楼宇的相关信息。如遗失,请速到办公室办理注销手续。
2、因门禁卡遗失未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引起的后果,由领用人全部承担。
3、领用人因离职等原因不再使用时,需上交所领用门禁卡,办公室需加以核对编号无误后,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四、门禁卡的使用:
1、本小区采用的门禁卡具有逐步实现人、车进出小区的身份识别功能;
2、进出小区时,需持卡靠近读卡器,经身份识别后,门禁可自动开启;
3、门禁卡仅限领用人工作时间内使用,实行早领用晚交回制度;
4、禁止将本人所使用的门禁卡转借他人使用,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5、门禁卡请勿弯折、水浸或接近磁场,因此造成的门禁卡损坏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以上内容根据不同物业企业适度调整。
篇6:物业小区停车管理规定
1、的士、摩的、2.5吨以上载重货车及工地施工车辆不得进入本小区。
2、车辆停放按有偿服务收费,办理固定车位停放按月交纳服务费,实施IC卡控制进出,临时进出停车按标准时间交纳服务费,实行抄卡发凭证进出。
3、车辆进入小区内行驶,时速请不要超过15公里,请不要鸣喇叭。
4、车辆请按指定地点停放,不要停放在消防通道、人行道上,不得停放在车库、杂屋、单元门前,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5、运输货物车辆在搬运货物完毕后,不得停留停放在小区内,需立即行出小区。
6、物业管理区域内严禁的士、摩的等客、拉客。
7、车辆在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应法律、经济赔偿责任。
四、楼栋出入:
1、请大家维持好楼栋进出口秩序,人员、车辆、物品不得堵塞,以免影响进出秩序。
2装货车辆,请停放在门厅右侧,不能防碍交通,货物装卸完毕,请立即驶出小区,不要在小区滞留。
3、散装材料、物品、装修垃圾请按要求袋装进入垃圾堆放处。
4、未经允许、无正当理由,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楼栋,来访,寻亲客人请接受管理员的询查登记。
5、本小区电梯为乘载电梯,非特殊情况不得运送大量货物,如有实际需要,需向管理处申请,并在管理员指挥使用,不得强行超载、或不规范使用电梯、损坏电梯设备,保持骄箱清洁。
6、不要侵占楼栋公共区域,损害公共设施设备,破坏公共环境。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我们将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要求整改,造成损失的将责令赔偿并处罚违约金。
篇7:小区物业巡逻车管理规定
小区物业巡逻车管理规定
1、电动巡逻车仅限保安使用,第一责任人为管理处主任,主管为使用期小区保安队长,负责巡逻车使用监督,日常保养监督,驾驶员培训;驾驶员由保安队长在院内巡逻保安人员中任用,驾驶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电瓶车驾驶培训。
2、驾驶员必须按照使用说明正确驾驶电动巡逻车,并负责巡逻车的电瓶充电、保养维护、故障报修和卫生清洁,保持车辆良好的使用状态和车容车貌。
3、电动巡逻车列入保安交接范围。管理处相互移交或者白班夜班使用者交接班移交时,钥匙,随车工具、车辆状况等交接情况需记录在值班记录上,出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车辆责任主管。
4、电动巡逻车只用于小区安保巡逻,巡视期间必须按照规定巡逻线路、巡逻时间巡逻,不得驶出规定区域,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并打开警灯。
5、巡逻时间及巡逻路线暂定为:
①巡逻时间每日4次,白班上下午各一次,上午:10:00~11:00,下午:15:30~16:30,夜班巡逻两次:22:00~23:00,凌晨3:30~4:30。
②巡逻线路:B区院内→11#楼院内→瓦场街→F区院内→沿河街→D区院内→B区院内;F区D区依次循环。
③先从B区开始使用,再到F区和D区,每4个月轮流一次。巡逻时,车上要保证2名保安同时巡逻。
6、巡逻车严禁挪作他用,一经发现,从严处罚当事人和负责人。巡逻车巡查期间,驾驶员需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行驶,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确保安全文明行车。巡逻完毕后停放在规定位置。
7、驾驶员在停车时需将电动巡逻车靠路边停放;与人交流时需下车,不得坐在车上与对方交流;车辆不得违章携带与值勤巡视无关的人员和物品;
8、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损坏等要及时上报,不得私自处理或隐瞒不报;事故责任认定“谁驾驶、谁负责”。酒后驾鲁莽驾驶造成事故的,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9、本办法即日起执行,请遵照执行,如违反上述规定,公司将视情节对当事人按日常考核办法处理。
篇8:物业小区车位管理规定
1)小区内停车场为收费停车场,提供车位有偿使用服务,所收费用用于弥补管理费之不足。
任何进入或使用本小区停车场之人士,须严格遵守下列停车场制度:
*车辆进出车场时,外来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录),并由车主及管理员对登录内容核实。
*车辆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停放于规定位置。
*车辆停放好以后,拉好手闸,关好车窗门,锁好防盗锁,避免使用带报警音的防盗锁,车内请勿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
*车场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及现场的标识行车,车速小于10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场内禁止修理车辆、洗车、试刹车、学习驾驶等有安全隐患及影响现场卫生的活动。
*请勿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士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停车场内。
2)摩托车、自行车
禁止无牌摩托车进入,业户及访客摩托车、自行车请于指定位置存放,并锁好防盗锁。
篇9:物业小区车位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小区管理和交通秩序特制定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凡本小区有车辆的业主,请主动到门卫室登记、领牌(车牌押金10元),凭牌出、入。
2、外来车辆进出小区时,保安员对其必须进行登记、发临时停放牌,凭其出入小区。
3、车辆应按小区相关规定的要求停放于规定位置。
4、车辆停放好后,拉好手闸,关好车窗门,锁好防盗锁,避免使用带报警音的防盗锁,车内请勿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
5、停车时,应按小区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及现场的标识行车,车速小于10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6、小区内禁止修理车辆、洗车、试刹车、学习驾驶等有安全隐患及影响本小区环境卫生的活动。
7、请勿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员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停小区内。
8、禁止无牌摩托车进入,业户及访客摩托车、自行车请于指定位置存放,并锁好防盗锁。
9、凡进入车场内和车库内的车辆严禁载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因此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0、进入小区内的车辆必须执行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违者拒停。
篇10:物业小区车位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制定本制度;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2、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3、非业主车辆不得在小区内停放过夜,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4、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等随意停放。
5、凡不遵守小区内车辆停放规定及管理人员的指挥,发生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6、本小区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外部车辆出入小区时,由值班人员履行登记手续,并服从本小区管理人员指挥。
7、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慢行,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8、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带走。
9、进入本小区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在本小区停留。
10、不准在本小区任何场地试车、修车、练车。
11、不准碾压绿化带,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小区内一切设施。
12、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停放车辆(非机动车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定的停放位置)。
13、出租车接送小区住户,上下客后必须马上驶离,不得在小区内招揽客人。出租车司机属来访客人,必须正常办理探访手续。
14、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的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登记签字放可放行。
15、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16、本小区车位首先满足在本小区长期居住的业主停放车辆,非本小区业主的车辆,不管与其小区业主任何关系不予提供车位。
17、本小区车位在满足本小区业主停放的情况下,有多余车辆可以安排临时车辆停放,停放费按本物业规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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