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法学习心得

时间:2022-08-30 08:09:26 心得体会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房地产法学习心得(精选9篇)由网友“白鸟任三郎”投稿提供,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房地产法学习心得,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房地产法学习心得

篇1:房地产法案例分析

房地产法案例分析

51.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问题:

(1)王某去世后留下的6间房屋应由哪些人继承?各自应分得多少 ?为什么?

(2)王乙与曹某签订的售房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3)曹某与朱某、钱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效力如何?

(4)如朱某要求履行与曹某签订的合同,取得该房屋,其要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答:(1)张某、王乙、王小甲。其中,张某分得4间,王乙、王小甲各分得1间。因该6间房系王某与张某的共同财产,王某死后,张某应获得其中的3间,余下3间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间平均分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张某、王乙,因王甲先于王某死亡,其子王小甲享有代位继承权,故余下3间房中张某、王乙、王小甲应各分得1间。(2)有效。该6间房虽属共有财产,但转让协议已经其他共有人张某及王小甲的监护人李某同意。(3)曹某与朱某签订的协议有效。曹某与钱某签订的协议亦有效。(4)不能,因曹某已与钱某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钱某已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曹某履行不不能,朱某只能要求曹某承担违约责任。

49.李先生和陈女士为夫妻,拥有A、B两套住房。3月,李先生未与陈女士商量,擅自将A房租给了刘先生,两人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三年,但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事后,李先生将此事告诉了陈女士,陈女士未表态。8月,房地产价格大涨,李、陈决定将A房卖掉,遂与幸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还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手续,但未将该房已出租的情况告知幸女士。随后,李、陈以A房已出卖为由要求刘先生尽快搬走,刘先生不同意,理由是租期未到。而李、陈认为,该租赁合同一是未经陈女士签名同意,二是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故无效。以后,幸女士也持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刘先生搬离A房,认为房屋买卖合同已由买卖双方签字并已到公证处公证,具有法律效力。遭到刘先生拒绝后,幸女士要求李、陈退款并赔偿损失。

请回答下列问题:

(1)李先生和刘先生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李、陈与幸女士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刘先生不搬走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4)幸女士能否要求刘先生搬走,为什么?

(5)幸女士对李、陈的请求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为什么?

答:(1)李先生与刘先生签订合同时虽然李先生没有征得共有人陈女士同意,但事后告诉了陈女士,陈女士并没有反对,应当视为默认。(2)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因为李、陈是共有人,两人与幸女士签订合同,完全属于双方自愿,并且已经公证。(3)刘先生的理由成立。因为从203月起合同有效期为3年,应于3月到期,208月要求搬走则合同未到期,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买卖合同的成立并不影响租赁关系的继续。(4)不能。因为幸女士与刘先生并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而且买卖合同尚未生效,因此幸女士无权要求刘先生搬走。(5)能够得到法律支持。因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李、陈两人对幸女士隐瞒出租房屋的事实,故应对合同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9.5月,某市烟草公司向某银行申请贷款万元,并用一块以出让

方式取得的土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进行抵押。于是银行与该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并且办理了抵押土地的登记手续。在取得贷款后的一年多时间里,烟草公司在用于抵押的土地上建起了简易仓库,出租给邻近的金属公司临时存放货物,但没有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后烟草公司无法按期偿还贷款,于是银行要求拍卖其抵押的土地,以抵偿贷款。烟草公司在此时却提出,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烟草公司无权将其抵押,认为抵押合同无效。银行坚持不同意,并提出不仅要将土地进行拍卖,而且要求烟草公司将土地抵押期间所得的租金收益也应交给银行。双方争执不下,于是银行向法院起诉。

问题:

(1)烟草公司能否将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进行抵押?为什么?

(2)烟草公司与金属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银行能否对该土地抵押期间的租金收益主张权利?为什么?

(4)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1)可以。因为烟草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证书。(2)有效。因为烟草公司有权将已抵押的财产再行出租,登记备案与租赁合同效力并没有直接关系。(3)无权。因为合同没有约定,也没有法律依据。(4)将土地进行拍卖来清偿银行的贷款。

49.11月23日,泰丰公司与某市土地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土地局将位于该市城区西北角面积为8939.77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给泰丰公司,使用期40年,并约定合同签订后30日内,泰丰公司向土地局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15%的定金,在签订合同后60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土地局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泰丰公司于月27日给付土地局全部定金及部分土地出让金。年12月28日,土地局给泰丰公司核发了该出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然而,由于资金困难,到年4月1日,泰丰公司未将余款交付土地局。经多次催促后,土地局书面通知泰丰公司,限其于9月30日前全部履行合同,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泰丰公司接到通知后,经过努力却未筹集到钱款,至2005年9月30日,仍未按规定履行合同。于是,土地局

决定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对所发土地使用证进行注销登记,于2005年10月24日将该决定通知书送达泰丰公司。

问题:

(1)土地局出让了土地,又以对方违约为由收回,是否可以?请说明理由。(3分)

(2)如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是建设办公楼,泰丰公司是否可以用来建设高尔夫球

场?为什么?(2分)

(3)如土地局出让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那么本出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如出让合同

签订的时间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之前的1994年3月,在哪种情况下,泰丰公司才取得该集体土地的'使用权?(3分)

(4)如果本案的出让方是该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本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分)

答:(1)某市土地局可以收回其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因为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主体、客体、程序合法,合同有效,双方是平等的合同主体,合同双方应当切实履行。泰丰公司违约,土地局可以依照该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2)不可以。因为法律规定受让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遵守出让方规定的土地用途。不得更改。(3)合同无效。因为按照房地产的规定,只能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出让,不能出让集体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在一审诉讼期间,对于出让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补办了征用手续转为国有土地,并补办了出让手续,泰丰公司才能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4)无效。因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依法只能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其他任何单位或部门没有出让土地的权利。

49.2000年3月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A广场的一栋大楼出租给乙公司,每月租金150万元,按月收租,租期二年,从2000年4月1日到3月30日止。合同签订后,双方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乙公司交付了押金和租金后,甲公司将楼房交付乙公司使用。此后,乙公司按期交租。2000年9月,甲公司因欠丙公司2800万元,便将该楼房抵押给丙公司,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约定:如甲公司不能在2000年12月底还债,丙公司将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但是一直到2000年12月,甲公司仍然无钱清偿对丙公司的债务,于1月,丙公司要求乙公司向其缴纳租金,乙公司拒绝。从2000年1月至203月,乙公司以甲公司、乙公司之间存在的抵押合同纠纷尚未解决为由,既拒绝向甲公司交租,又不向丙公司交租。年4月,甲公司、丙公司因抵押合同纠纷诉到法院。 问题:

(1)甲公司能否将已出租的房屋抵押给丙公司,是否需要取得乙公司的同意?为什么?(3分)

(2)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抵押合同没有进行登记,甲公司与丙公司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分)

(3)如果甲公司与丙公司的抵押合同有效,那么丙公司能否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将楼房拍卖,以清偿自己的债权?如承租人提出异议能否成立?为什么?(3分)

(4)丙公司是否有权向乙公司收取租金,以充抵甲公司的债务?为什么?(2分)

答:(1)甲公司将已出租给乙公司的房屋抵押给丙公司,不需要获得乙公司的同意。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2)未登记对抵押合同没有影响,抵押合同有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

人之间订阅的抵押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3)丙公司可以将房屋拍卖。承租人的异议不能成立。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丙公司拍卖之后,房屋的买受人并不能终止租赁关系,承租人的利益不会受到影响。(4)丙公司无权向乙公司收取租金来充抵自己对甲公司的债权。租金请求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本案中甲公司是出租人,拥有租金请求权。

49.年3月,某企业培训中心向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贷款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06年4月1日至3月31日,并对利息、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培训中心将自己的一栋培训楼和一栋办公楼作抵押。按照抵押合同,如果培训中心不能按期清偿债务,则该办公楼及培训楼将由某支行变卖,以清偿贷款。随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到204月1日,该培训中心只归还了500万元贷款本金及部分利息,尚欠1500万余元。某支行对该培训中心催要后,该中心仍然不能清偿。年7月,某支行与该培训中心协商行使抵押权,拟将培训中心的培训楼、办公楼变卖给甲公司,用所得款项清偿所欠银行的全部债务后,剩余归该培训中心。为此,三方共同签订了协议。甲公司购买该培训楼及办公楼后,计划拆除并进行重新开发,但由于甲公司资金不足,故打算与乙公司进行合作,由甲公司提供土地,乙公司提供资金并负责项目管理,房屋建成后双方按照4:6的比例进行分配。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过程中,由于甲公司未能按期办好土地使用的有关手续,影响了房产项目的开发,双方由此产生纠纷而诉至法院。法院审理中查明,该培训中心隶属于某国有大型企业,后来随着国家推行国有企业改革政策,该培训中心被剥离出来,成为一独立经济实体,该培训中心使用的土地最初依划拨方式而获得。

问题:

(1)培训中心以自己的培训楼进行抵押是否影响该抵押合同的效力?为什么?

(2)如果培训中心还有其他债权人的到期债权,那么,除该培训中心的贷款本金之外,对于2007年4月到2007年7月的贷款利息,以及培训中心未能按期还款产生的违约金,工行某支行能否对变卖培训楼及办公楼的款项优先受偿?为什么?

(3)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是否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为什么?

答:(1)培训中心以自己的培训楼进行抵押不会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因为该培训中心具有营利性,其培训楼并非属于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可以用于抵押。(2)工行某支行作为抵押权人,对培训中心在2007年4月到2007年7月的贷款利息及违约金拥有相对于其他普通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不仅及于主债权,而且还及于利息、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3)不能。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的土地最初是通过无偿划拨方式而产生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无偿划拨取得的土地原则上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只有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才能进入市场交易。

篇2:自考房地产法多选题

1.按照土地用途,土地分为

A.农用地

B.建设用地

C.未利用地

D.已利用地

E.空闲地

2.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下列属于不得转让的房产是

A.司法机关依法查封的房产

B.权属有争议的

C.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

D.共有房地产未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E.行政机关依法裁决限制转让的房产

3.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下列属于业主大会职责的是

A.制定管理规约

B.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C.维修物业

D.保养物业

E.选举业主委员会

4.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可以抵押的有

A.土地所有权

B.宅基地

C.房屋

D.土地承包经营权

E.依法被查封的房地产

5.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有

A.房地产咨询机构

B.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C.房地产经纪机构

D.房地产开发商

E.房地产管理部门

[自考房地产法多选题]

篇3:房地产法课堂教学模式的创新实践

作者:何缨

摘要:房地产法课堂教学模式创新是教育本质、培养法律人才的需要,“启导¬――自主学习”的课堂教学模式适应房地产法课堂教学的要求,教师通过创设合适问题的情境,并对学生加以正确的启导,使学生自己积极主动学习,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

关键词:教学模式   启导――自主学习   视频

房地产市场是我国国民经济主要产业,作为房地产市场法律保障的房地产法与政策、经济紧密联系,理论性与实践性较强,故对房地产法课程的教学如采取传统教学灌输型模式,则难以引起学生的兴趣,亦难以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启导――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适应了房地产法课堂教学的要求。“启导”是教师提供学习信息,创设问题情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求知欲望,使学生积极主动地、愉快的参与课堂教学的全过程。“自主学习”在于改变传统      的让学生被动学习的现象,让学生自己积极主动地学习,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让活动成为课堂的中心。

篇4:房地产法课堂教学模式的创新实践

房地产法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但学生们受实践少的约束,缺乏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由于没有实践的支持,反过来又影响对法学理论的理解。传统的以教师讲授为主的课堂教学模式,由于学生处于听众的位置,难以激发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兴趣,这样就容易造成教师讲授的内容很精辟,但学生不能跟随教师的思路掌握所讲授的内容,更谈不上能灵活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践问题。

“教育的本质是通过传承文化使个体社会化的活动,并促进社会的发展和个体的全面发展”。作为大学法学院教师,负有传承文化和促进学生个体发展的使命,为了更好地将房地产法理论知识传授给学生,为了通过课堂教学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和能力,房地产法课堂教学模式必须进行创新。通过“启导――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可以训练学生的多元智力结构,弥补传统教学方式只重视语言能力和逻辑能力的不足,提高学生的自我认识能力,社交能力等能力。

“霍宪丹先生将法学本科教育在培养法学人才这个根本任务上所担负的社会责任概括为三个层面,一是解决做人的问题,使学生树立社会主导的价值观和价值取向,具有现代理性精神,养成独立的法律人格。二是解决方法,尤其是思维方法的问题,以获得自我发展的能力。三是解决做事的问题,使学生掌握从事法律职业必备的基本知识、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满足从事法律职业的基本需要。”

房地产课堂教学模式的创新,通过教师在课堂中创设的情景,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激发学生对房地产法学学习的兴趣,学生通过对课堂中创设的情景的思考,综合运用房地产法理论知识解决情景中的实践问题,又通过对实践问题的思考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教师对情景的创设,通常是真实的案例,记者对某个房地产问题的调查或法学家的评论,学生对这些情景的观看,讨论,思考,可以从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价值取向。

篇5:房地产法课堂教学模式的创新实践

“启导――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创新之处在于学生在教师创设的环境中自主学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自主运用掌握的理论知识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来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使学生在课堂学习的过程中提高自身的素质

在“启导――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的课堂中,学生的活动自始自终贯穿整个教学过程,教师在课堂中充当引导,听众,评论员的角色,这与以往的法学教学中,教师的活动贯穿始末,而学生只是听众的教学模式形成极大的反差。

(一)合适的问题情景的教学设计

“启导――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是如何创设合适的问题情景,使问题情景与基本知识点结合,让学生在教师所创设的问题情景中掌握教学大纲要求掌握的知识点。通过教师创设的真实的情境,学生通过与情境的互动重组知识,在应用情境中达到认识的目的。

通过近六年的房地产法课程的教学实践,发现学生更喜欢教师创设视频这种有视觉、听觉效果的情景,因为视频较文字、图像、音频更为直观。视频将书本中的知识通过教师对视频的采集、编辑,转化为具有文字、声音、动画、影像等诸多元素的视频文件,视频所呈现的信息是多维的、立体的、动态的,可以从视觉、听觉、动觉多方面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的兴趣。

由于课堂教学课时数有限,视频只能运用在教学重点和教学难点的教学上,教师应熟悉教材,准确把握教学的重点和教学难点。通过对200名学生的调查,有的学生表示对视频中的教学内容印象深刻。视频教学只能运用在可以以影像来展现的教学内容,对于一些极为抽象的概念化理论化的教学内容不适合采用视频教学。

由于房地产政策的多变性,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完善,有一些法律法规仍在制订中(如土地管理法、住宅法等),故在选择视频时要注重时效性,学生亦对近期发生的事更为关注。

选择和制造视频的目的之一是为了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引起学生的思考和联想,并乐于对视频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和讨论,因此选择和制造视频时要注重视频中的例子的真实性,视频要涉及司法实践中的热点话题,最好是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有报道的话题等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例子,这样不仅能让学生感到书本知识与生活贴近,令学生信服,而且能激发学生通过视频,联想身边相类似的案例,自主运用法律理论知识解决实践问题。

(二)视频的制作方法

硬件平台要选择酷 Ⅱ的MPC,带视频捕捉卡(叠加卡),因视频的素材有很多来自电视,为了实时捕捉电视信号,卡上还要有接收电视功能或另配TV卡。

为了编辑视频,还要配备视频编辑软件。

我们以Windows Movie Maker为例制作视频课件。(Windows Me/XP自带的Windows Movie Maker软件一般用来制作家庭电影,但我们只要巧加利用,同样可以制作出精彩的视频课件来。目前,微软网站提供软件最新版本的下载。)

1.将视频文件拆分、重新组合和剪裁,以适合教学需要。

2.强调教学视频中的重点和细节。

3.巧变“片头/片尾”为解说字幕。

(三)视频的启导技巧

通过对200名学生的调查,的学生认为如果教师不引导,则看完视频后没有对所涉的法律问题进行思考,所以教师如何进行正确引导是“启导――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运用的关健。

1.引导学生由景生思。本科教学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传授知识,本科三年级的学生有一定的自主学习的能力,教师的教学重点应从传统的讲授转移到侧重于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欲望,教师通过视频创设的情境,引导学生对情景进行思考,主动投入到学习中去。为了让学生带着问题观看视频,教师可以在学生观看视频前,将视频中涉及知识点以问题的形式提出,让学生边看边思考,以自主解决教师提出的问题。

2.引导学生自主发现问题,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曾指出:“教学的艺术不在于教授的本领,而在于激励、唤醒、鼓舞。”问题情境是促进学生构建良好认知的推动力,让学生在问题情境中去发现问题,可以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观看完视频后,教师可以就提出的问题要求学生回答或组织学生讨论,让学生在回答问题或讨论中掌握知识点,在争论中发现问题,激发学生自主学习以解答问题的激情。

3.通过联想,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联想思维法可以根据事物之间存在接近、类似或相对的特点,对关联、相似的事物进行由此及彼、由近及远、由表及里的思考,通过联想的.思考,可以扩展人们固有的思维,使其由旧见新,由已知推未知,从而获得更多的设想、预见和推测。教师在引导学生对视频进行学习的过程中,可以鼓励学生对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或通过媒体了解的事件进行联想,以巩固知识点。

篇6:房地产法课堂教学模式的创新实践

“启导――自主学习”的课堂教学模式中采用视频较为直观,且有视觉、听觉效果,视频为师生提供了课堂实践和学习的情境。视频的制作要围绕一个问题为中心,突出教学的重点和难点,视频题材的设计和发展要符合人们的认知规律和事物发展规律。“启导――自主学习”的课堂教学模式重点在于通过视频中教师创设的情境,启发和引导学生主动思考,通过师生共同分析,促进师生间的情感交流,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扩展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创造性。对“启导――自主学习”的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

1.视频素材的选题能否落实教学目标。视频素材的选择不仅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特征,才能具有应用价值,而且要以落实教学目标为选题方向。视频素材的选题要突出教学重点和教学难点,符合学习者的认知水平,才能达到教学效果。通过创设情境的学习和分析,解决教学中具有代表性的问题,从而使学生学到专业知识和得出具有示范效应的解决策略。为了考查视频素材的选题能否落实教学目标,教师可以对所选视频要达到的教学目标对学生进行提问或组织讨论,学生通过回答或讨论显示学习成果。

2.教师引导学生思考时能否落实解决问题的“方法”。科学家劳厄说:“重要的不是获得知识,而是发展思维能力。教育无非是在学校里学到的东西都遗忘掉的时候,所剩下来的东西。”“启导――自主学习”的课堂教学模式的的重要目标就是要引导学生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对教学效果的评价就要检查学生是否掌握了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否运用“方法”进行联想,进而提出问题。爱因斯坦说过:“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

3.学生能否高度参与教学过程中。学生自主学习是课堂教学的重要目标,创设情境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调动学生自主参与课堂教学中去。所以评价教学效果的其中一个方式就是看学生能否高度参与教学过程,对教师创设的情境是否感兴趣,能否积极参与到教师创设的情境中去,能否自主学习、积极思考。

参考文献:

刘智运、胡德海,对教育本质的再认识,北京大学教育评论[J],第2卷第4期(10月),P102-107。

鲍建生、王洁、顾泠沅,课堂教学视频案例的研究与制作[M],上海教育出版社

翁凡亚,基于视频案例的职前教师教育资源设计与应用模式构建[J],现代教育技术,(3)。

篇7:房地产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纳税筹划的主体是(A)。

A.纳税人 B.征税对象 C.计税依据 D.税务机关

2.纳税筹划与逃税、抗税、骗税等行为的根本区别是具有(D)。

A.违法性 B.可行性 C.非违法性 D.合法性

3.避税最大的特点是他的(C)。

A.违法性 B.可行性 C.非违法性 D.合法性

4.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应重点关注(C)的调整。

A.销售利润 B.销售价格 C.成本费用 D.税率高低

5.按(B)进行分类,纳税筹划可以分为绝对节税和相对节税。

A.不同税种 B.节税原理 C.不同性质企业 D.不同纳税主体

6.相对节税主要考虑的是(C)。

A.费用绝对值 B.利润总额 C.货币时间价值 D.税率

7.纳税筹划最重要的原则是(A)。

A.守法原则 B.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 C.时效性原则 D.风险规避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

1.纳税筹划的合法性要求是与(ABCD)的根本区别。

A.逃税 B.欠税 C.骗税 D.避税

2.纳税筹划按税种分类可以分为(ABCD)等。

A.增值税筹划 B.消费税筹划 C.营业税筹划 D.所得税筹划

3.按企业运行过程进行分类,纳税筹划可分为(ABCD)等。

A.企业设立中的纳税筹划 B.企业投资决策中的纳税筹划 C.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D.企业经营成果分配中的纳税筹划

4.按个人理财过程进行分类,纳税筹划可分为(ABCD)等。

A.个人获得收入的纳税筹划 B.个人投资的纳税筹划 C.个人消费中的纳税筹划 D.个人经营的纳税筹划

5.纳税筹划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ABCD)。

A.意识形态风险 B.经营性风险 C.政策性风险 D.操作性风险

6.绝对节税又可以分为(AD)。

A.直接节税 B.部分节税 C.全额节税 D.间接节税

三、判断正误题:

1.( × )纳税筹划的主体是税务机关。

2.( √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一系列综合谋划活动。

3.( × )欠税是指递延税款缴纳时间的行为。

4.( √ )顺法意识的避税行为也属于纳税筹划的范围。

5.( √ )覆盖面越大的税种其税负差异越大。

6.( × )所得税各税种的税负弹性较小。

7.( × )子公司不必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

8.( √ )起征点和免征额都是税收优惠的形式。

9.( √ )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应更加关注成本费用的调整。

10.( × )财务利益最大化是纳税筹划首先应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

四、简答题

1.简述对纳税筹划定义的理解。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凭借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通过对投资、筹资经营、理财等活动的事先安排与规划,以达到减少税款缴纳或递延税款缴纳目的的一系列谋划活动。对其更深层次的理解是:

(1)纳税筹划的主体是纳税人。对于纳税人来讲,其在经营、投资、理财等各项业务中涉及税款计算缴纳的行为都是涉税事务。只有纳税人在同一业务中可能涉及不同的税收法律、法规,可以通过调整自身的涉税行为以期减轻相应的税收负担,纳税筹划更清楚地界定了“筹划”的主体是作为税款缴纳一方的纳税人。

(2)纳税筹划的合法性要求是纳税筹划与逃税、抗税、骗税等违法行为的根本区别。

(3)纳税筹划是法律赋予纳税人的一项正当权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追求自身财务利益最大化是一项正当权利。个人和家庭作为国家法律保护的对象也有权利谋求自身合法权利的最大化。纳税是纳税人经济利益的无偿付出。纳税筹划是企业、个人和家庭对自身资产、收益的正当维护,属于其应有的经济权利。

(4)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一系列综合性谋划活动。这种综合性体现在:第一,纳税筹划是纳税人财务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纳税人总体财务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第二,纳税人在经营、投资、理财过程中面临的应缴税种不止一个,而且有些税种是相互关联的,因此,在纳税筹划中不能局限于某个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而应统一规划相关税种,使总体税负最低。第三,纳税筹划也需要成本,综合筹划的结果应是效益成本比最大。

2.纳税筹划产生的原因。

纳税人纳税筹划行为产生的原因既有主体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客观方面的因素。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主体财务利益最大化目标的追求

(2)市场竞争的压力

(3)复杂税制体系为纳税人留下筹划空间

(4)国家间税制差别为纳税人留有筹划空间

3.复杂的税制为纳税人留下哪些筹划空间?

(1)适用税种不同的实际税负差异。纳税人的不同经营行为适用税种不同会导致实际税收负担有很大差别。各税种的各要素也存在一定弹性,某一税种的税负弹性是构成该税种各要素的差异的综合体现。

(2)纳税人身份的可转换性。各税种通常都对特定的纳税人给予法律上的规定,以确定纳税主体身份。纳税人身份的可转换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纳税人转变了经营业务内容,所涉及的税种自然会发生变化。第二,纳税人通过事先筹划,使自己避免成为某税种的纳税人或设法使自己成为低税负税种、税目的纳税人,就可以节约应缴税款。第三,纳税人通过合法手段转换自身性质,从而无须再缴纳某种税。

(3)课税对象的可调整性。不同的课税对象承担着不同的纳税义务。而同一课税对象也存在一定的可调整性,这为税收筹划方案设计提供了空间。

(4)税率的差异性。不同税种的税率不同,即使是同一税种,适用税率也会因税基分布或区域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情况下,税率低,应纳税额少,税后利润就多,这就诱发了纳税人寻找低税率的行为。税率的普遍差异,为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5)税收优惠政策的存在。一般而言,税收优惠的范围越广,差别越大,方式越多,内容越丰富,纳税人筹划的空间越广阔,节税的潜力也就越大。税收优惠的形式包括税额减免、税基扣除、低税率、起征点、免征额等,这些都对税收筹划具有诱导作用。

4.简述纳税筹划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守法原则。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筹划的守法原则,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不属于纳税筹划的范畴。这是纳税筹划首先应遵循最基本的原则。

(2)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纳税筹划的最主要目的是使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进行纳税筹划必须服从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目标,从全局出发,把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作为一个相互联系的、动态的整体考虑,并以此为依据,选择最优纳税方案。

(3)事先筹划原则。纳税筹划是筹划者国家对自身未来一段时期困难的经营、理财等行为做出的安排。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是在纳税人的某项行为发生后就已经产生,并不是计算缴纳税款时才需要考虑的问题。

(4)时效性原则。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筹划者应随时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变化的情况,对纳税方案做出必要的调整,以确保筹划方案适应最新政策的要求。

(5)风险规避原则。纳税筹划也像其他经济规划一样存在一定风险。纳税筹划从一开始就需要将可能的风险进行充分估计,筹划方案的选择尽可能选优弃劣,趋利避害。在筹划方案执行过程中,更应随时关注企业内部、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及时采取措施,分散、化解风险,确保纳税筹划方案获得预期效果。

5.简述纳税筹划的步骤。

(1)熟练把握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国家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是纳税人纳税筹划的依据,因此,熟练把握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是进行筹划的首要步骤。筹划者在进行筹划之前应学习掌握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精神和各项具体规定,而且在整个筹划过程中,对国家税法及相关政策的学习都是不能忽略的。

(2)分析基本情况,确定筹划目标

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筹划之前,必须认真分析自身基本情况及对筹划的目标要求,以便进行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与选择。需了解的情况包括: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往投资情况、投资意向、筹划目标要求、风险承受能力等。

(3)制定选择筹划方案

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要根据纳税人情况及筹划要求,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寻求筹划空间;搜集成功筹划案例、进行可行性分析、制定筹划方案。

(4)筹划方案的实施与修订

筹划方案选定后进入实施过程,筹划者要经常地通过一定的信息反馈渠道了解纳税筹划方案执行情况,以保证筹划方案的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的筹划效果。在整个筹划方案实施过程中,筹划者应一直关注方案的实施情况,直到实现筹划的最终目标。

6.简述纳税筹划风险的形式。

(1)意识形态风险。纳税筹划的意识形态风险是指由于征纳双方对于纳税筹划的目标、效果等方面的认识不同所引起的风险。

(2)经营性风险。经营性风险一般是指企业在生产与销售过程中所面临的由于管理、生产与技术变化等引起的种种风险。

(3)政策性风险。利用国家相关政策进行纳税筹划可能遇到的风险,称为纳税筹划的政策性风险。

(4)操作性风险。由于纳税筹划经常是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边缘操作,加上我国税收立法体系层次多,立法技术错综复杂,有的法规内容中不可避免存在模糊之处,有的法规条款之间还有一些冲突摩擦。这就使纳税筹划具有很大的操作性风险。

7.如何管理与防范纳税筹划的风险?

纳税筹划风险会给企业的经营和个人家庭理财带来重大损失,所以对其进行防范与管理是非常必要的。面对风险,应当根据风险的类型及其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

减少风险的发生。一般而言,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防范和管理。

(1)树立筹划风险防范意识,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

(2)随时追踪政策变化信息,及时、全面地掌握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动态变化。

(3)统筹安排,综合衡量,降低系统风险,防止纳税筹划行为因顾此失彼而造成企业总体利益的

篇8:学习心得

_月,在各种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中我们迎来了在校的第一次实训专周,这次实训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导游专业的认知理解,了解导游景点讲解的方法和特点,提高导游讲解能力。

通过与资深导游的交流和学习,找出自己的不足之处,思考改变问题的方法,在此基础上极大的锻炼了我们导游讲解过程中的随机应变、灵活反应等相关能力。使我们能够进一步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专业问题,提高我们的实际工作能力,为以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周_的下午,我们来到了__遗址博物馆,在博物馆讲解员的讲解带领下,我们用了近_个小时对__遗址进行了全面的了解,知道了__遗址对__历史的影响及其反映的__文化背景,短暂而充实的参观让我们了解了__的历史和文化,加深了对我们所生活的这座城市的认识和了解,让我们更加热爱自己的家乡,并立志为家乡的旅游事业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与此同时,我们也深刻感受到了作为一名导游我们应该具备的能力,在实训中我们深刻的明白了一名真正的导游应该具备以下几点:

第一,做导游要有真本事,内涵以及激情与耐心等品质。作为导游人员面对众多口味的游客,讲解内容要变化多端,联系实际,让游客有更好的理解和记忆。

第二,“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学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受到自己所学的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知识的匮乏,刚开始时,对怎么样讲解都无从下手,后来观察到了馆内的讲解员的风采,我也学到他们随机应变的能力,我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最后,我想说的是实训是每个职业类院校学生都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而且以后还有很多实训的机会,这只是个开始。我们在校大学生,应该要好好利用实训的机会,学习一些在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开阔自己的视野,增长自己的见识,为我们以后进入社会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最后衷心的感谢学校给我们提供这次宝贵的机会。

篇9:学习心得

通过这几天的学习,在我的大脑里对日后的工作有了个大概的框架和思路,对以后顺利开展工作有很大的帮助,但是有很多具体的工作方法以及领导与前辈们的经验还需要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慢慢学习体会。在酸甜苦乐的军训生活中,无论是教官的指导还是公司老员工的教诲,都让我看到了一种团队精神和力量。

所有学员积极参与,无论是在平时训练和在进行各种游戏中,还是在最后的结训表演上,学员们都积极参加,努力的融入团队,并且很好的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这让我体会到个人与团队的关系,没有团队,就没有个人角色的成功,只有更好的融入团队,承担责任,敢于担当,才能实现个人与团队的双赢。

_天的时间,这个过程让我体会很深、感触很深的是,我的内心发生了变化。人没有高低贵贱,只有转变观念,端正心态,以努力换取肯定,用实力赢得尊重。学历不等于能力,没有低素质的员工,只有高标准的管理。做我所学,学我所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是立身的本质,成才的导向。

只有对未来一切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以各种方式进行学习,提高自身修养。铭记真诚、用于承担、懂得感恩、回报社会、塑造真、善、责、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只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是不够的,只有加上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心态,更加的努力,付出更多,才能正真的实现目标,才能为团队,为公司做出更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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