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对照检查材料(通用19篇)由网友“radish”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优化营商环境对照检查材料,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篇1: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近日,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督查室主任魏坤隆一行六人来高新区督导调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新区工委副书记程光磊,工委委员、组织人事部部长杨新国及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督导调研。
会上,市督导调研组认真听取了高新区近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全市营商环境考核工作征求了意见建议。市督导调研组充分肯定了高新区前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出近年来高新区持续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走在全市前列,激发了市场活力。在科学规范审批事项管理方面,高新区及时承接落实上级取消及下放审批事项,调整优化区级行政权力清单,搭建审批中介服务平台,清理规范涉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在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面,高新区积极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加强行政服务大厅软硬件建设,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推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积极推进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规范行政审批收费管理。
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副组长、工委委员、组织人事部部长杨新国表示,高新区工委、管委会会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前期大量工作的基础上,将继续落实工委、管委会领导挂包责任制,牵头抓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他代表高新区工委,建议市优化发展环境打造“三最”城市领导小组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科学调整考核排名方法,进一步明确考核要求和排名原则,及时将得分、排名情况反馈高新区各责任部门,便于做到查缺补漏,及时改进工作。同时希望市级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通过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召开工作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对区县相关部门下放审批业务的指导,使审批人员科学高效行使审批权,提升区县审批监管水平,市级主管部门应加快融合各部门专网进度,实现行政审批互联互通,消除“信息孤岛”,提高审批效能。
下一步,高新区将以此次督导调研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三最”城市建设,通过细化工作方案,超前计划,早谋划早开展,做到重点事项提前预备,预备工作重点明确,确保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前列。
篇2:我市优化营商环境
我市优化营商环境
赵佩星,我市取消行政审批事项76项,今年又取消行政审批事项7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出台,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2项,对应取消8项;继续实施投资项目并联审批、重大投资项目全程代办服务机制,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20个工作日减少到53个工作日;进入“市民之家”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由348项减少到231项,服务事项增加到82项;“13710”工作制度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实行三级责任追究;在全省率先启动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全省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在全省率先组建成立企业服务中心,对企业开展常态化帮扶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是推动经济领域转型升级的“重头戏”。近年来,我市以改革开路,抓重点突破,创新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务服务进一步便利和高效,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晋中这块历来便是各方企业成长的沃土,正逐步向各大客商青睐的热土过渡,并将最终崛起成为投资兴业的乐土。尊商重商的传统晋中由来已久营商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潜能的重要标志。,全省第一条全流程轿车生产线――吉利汽车山西新能源产业化项目在晋中竣工投产;20,特大型循环经济产业――东方希望晋中铝业铝系综合循环经济项目一期工程顺利投产;年,全省首个全国性物流园区――中鼎物流园在晋中正式开园……盘点过去的几年,一个个重大产业项目纷纷在晋中开花结果、枝繁叶茂。吸引它们落地的,不仅仅是晋中既有的区位、资源等优势,还有日益凸显的营商环境。晋中是晋商故里,尊商重商的传统由来已久。特别是随着近几年间,全面深化改革步伐的日益推进,市委、市政府围绕阻碍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在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政务环境方面自我革命,割肉惠企,用行政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我市以精简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为突破口,推进“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审批项目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运行成本最低、行政过程最透明”的效能政府。市直30个部门117个科室的审批职能全部集中到30个行政审批科,并整建制进驻政务大厅;对重大项目实施全程代办服务制,实行“一口受理、联合预审、集中勘察、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机制,有效解决了部门审批互相前置、投资环境不优、审批时间长等问题;市县乡村四级政务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基本实现了政务服务全覆盖。同年,我市率先在全省推出权力清单,市级5175项涉企行政权力,1874项保留使用,3301项“挂起”处理、暂停使用,清单之外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使用。这一举措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20,我市出台了《晋中市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行动计划》,涉及简政放权、创优发展环境、政策支撑与服务、减轻企业负担4个方面共20条内容,直接或间接减轻企业负担近1亿元,政策支持资金4亿元。2016年10月18日,晋中市民之家正式启用。“一站式”“一张网”的政务服务模式,大大降低了群众办事成本和部门行政成本,市级政务整体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如上的例子不胜枚举。在这一系列有力举措的推动下,晋中的营商服务环境实现了新的飞跃,软实力进一步提升,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知名品牌、大型企业进驻晋中,沃尔玛、万达、奥特莱斯等一批国际大牌在晋中各展风采、拔地而起,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增添了新的商业活力。亲商爱商的氛围晋中日益浓厚营商环境是发展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尤其是四月份以来,围绕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我市积极探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市亲商爱商的氛围日益浓厚。4月17日,全省首家专业服务企业机构――晋中市企业(项目)服务中心挂牌成立,百名精挑细选的优秀干部组成专职团队,为优势企业和转型项目提供全方位政务服务和发展支持。近期,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晋中市改革和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方案》《晋中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晋中市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性成果,为做好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其中,《晋中市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试点工作方案》较省方案有6个突破。一是保留审批事项压减,由6项进一步减少为4项;二是可承诺事项简化,将12项承诺事项减少为6项;三是政府服务事项增加,由3项增加为9项;四是各部门在开工前对承诺事项的设计方案联合审查通过后,出具告知性备案手续;五是将政府统一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六是试点范围扩大,由省定的在省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试行,扩大到“1+10+1”,即在省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10个县(市)的工业园区(开发区)以及山西农谷开展试点。6月23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和重大举措,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工作在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率先启动;6月30日,这项工作正式启动。全市初步确定试点项目39个,目前,共有17个试点项目落地实施。通过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项目开工时间至少提前三个月以上,市场主体投资信心明显增强。除此之外,我市还大幅精简行政审批事项,除需全市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的行政许可权外,其它事项全部向各县(区、市)实行“套餐”式下放,已经下放到晋中开发区1177项;进一步精简服务环节和流程,所有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环节不超过4个,承诺时限不超过法定时限的50%;推进并联审批、联合办理,各部门备案制、核准制和审批制办理时限分别不得超过38个、40个和43个工作日;加强营商平台建设,重点建设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山西农谷、全域旅游等平台,努力将重点营商平台打造成政策、人才、产业、资本、科技、成果六聚集的“营商洼地”;严格落实“13710”制度,将各项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纳入督办体系;整顿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实行清单式、动态化管理;鼓励引导行政审批中介机构集中进驻政务大厅……这些努力,如今已收到了初步效果:截至5月底,全市市场主体注册数量达到21.7万个,较上年底增加1.3万个,其中企业增加2462个,达到3.97万个;个体工商户增加9899个,达到近1.66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626个,达到1.11万个以上。今年1至5月份,全市通过省级会审并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75个,总投资733.6亿元,完成省定930亿目标任务的78.9%,全省排名第二。安商乐商的步伐晋中永不止步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晋中仍需加倍努力。下一步,我市将重点以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为突破口,纵深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扎实开展“九大专项行动”,真正让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源泉充分涌流。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我市将在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上下功夫。围绕变部门审批把关为企业信用约束、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服务监管三条核心,紧抓制定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明确可承诺事项、制定可承诺事项准入条件和标准、优化再造管理流程、加强服务管理五个关键,大胆探索,主动作为,率先突破。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我市将在纵深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上下功夫。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新和加强包容审慎的监管制度、拓展延伸“13710”工作制度,建立政府公共服务“一号通”机制、政务服务“一张网”机制和政银企“一体化”对接机制。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我市将在九大专项行动上下功夫。扎实开展加快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入企服务常态化、在建工程项目无障碍施工、涉企合同“执行难”整治、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减证便民和一致性评价专项行动,力争取得实效。篇3: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
优化环境,人人有责。实践证明,每一种环境的优化,大都是一个自上而下不断改变的过程,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营商环境亦是如此。何为商,微商是商、企业实体是商、小业主也是商。无论大商小商,都起到了物品流通和繁荣经济的作用。
如今,我们越来越关注商业和商人,不仅因为他们给社会带来了财富,更是因为在各类经济活动过程中,他们不断积累了各具特色的优秀的商业文化,这些商业文化不断影响着我们普通人每天的社会生活,随着商业文化不断提升,老百姓的生活环境和生活品质也不断的改变。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对一个地区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水平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
何为优质的营商环境,我的理解很简单:让辖区内的商者愿意留下,让辖区外的商者愿意进来……要到到这个目的,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改变原有的工作方式,由管理型机关向服务型机关转变,自上而下细化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增强机关服务能力,改进服务方式。对各类服务提供主体统筹协调和有效监管,完善综合便民服务功能。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能办就办的服务理念,真正发扬“店小二”精神,自上而下形成一种不怕吃苦、不怕担责、不怕受委屈、善于钻研、勇于创新的工作态度。整合优化内部决策管理监督,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科技投入,加强人才投入,协调多部门联动,为便民服务工作提供真实、有效、实际的各方面支持和保障。在此基础上研究出符合当地实际,与工作绩效挂钩的正向激励办法。在评先选优上,对业绩突出口碑好和有创新工作方法的人员以及工作量重却完成任务出色的窗口单位给予适当的指标倾斜等等。只有这样才能使“一网服务”“一站办理”“最后一公里”落到实处,才能实现真正的“多网合一”“一员多能”“一岗多责”,才能使工作人员的工作和商者的权利有法制保障,才能杜绝各政府各部门空挂牌子、空建app、空设公众号,才能真正营造优质的招商氛围,为商者打造温馨舒适的“家”。
这里,我想举一个例子,是我亲身经历。20xx年12月底,我驱车70多里路,赶到我女儿的户口所在地,为女儿办理医疗保险。赶到劳动保障服务大厅,窗口有四个人排队,我是第五个。凭着经验我将窗口环视一周,没发现任何提示说明,便静心排队,距离下班时间还有一个半小时,原以为时间充足。等待中才知道他们都是村里文书过来集体缴费,办公、拉呱交织在一起……马上十一点了,终于轮到我,当说明来意,工作人员头都没抬,一边拨弄着手机,一边跟我说到农行去交费,回来才能办手续。要了账号,打听明白地址,赶紧往农行跑,待我气喘吁吁的跑回来距离下班时间还有五分钟。我把手续递了进去,工作人员仍旧未抬头,这次不是拨弄手机,而是收拾桌子,边收拾边说到时间了,下午再办,我恳求说大老远来请她帮帮忙,她的一句晚了食堂没饭了,让我无话可说。只好把车停到有太阳的地方,窝在车里,也没心思吃饭,天实在太冷了……终于熬到了上班时间,我赶紧又跑回去,门口已经有人等候,大厅的门紧闭着,过了大约十分钟,工作人员一脸不耐烦的打开了门,排到我的时候,我把手续递进去,我很佩服她的肢体敏感度,没看一眼,就能把我双手奉上的材料抓到手里……从系统里找到女儿的名字,登好记,结束,先后两分钟时间。为了这两分钟,我却花费了将近一天的时间。当我们开始开展营商环境大家谈,我不禁想到我的这次亲身经历。
在这里,我不想埋怨那位工作人员,如果她上午给我办理了业务可能中午真的就没饭吃,或者吃点剩汤余饭,尽管那时距离下班还有五分钟,尽管两分钟就可以办完业务登记。
这次经历让我更深切地体会到要营造优质的服务氛围,不是一个人的努力,尽管那名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确实有限,但是,假如窗口有业务办理服务提示,我就会提前去银行,不用白排一个多小时的队;假如食堂能为不得不加班的职工预留出热乎可口的饭菜,那位工作人员可能就不会及早关闭窗口;假如主管单位有有效、及时的监督监管制度,有公开透明的奖励机制,这名工作人员再不情愿也会在工作时间内接过应办的业务……事实胜于雄辩,在今年上半年全市群众满意度调查中,该镇的名次确实不佳,他们的第三产业在全市都是名列前茅,被调查者中应该有相当比例的商者吧。只摆样子、喊口号,群众是不认可的。大家只有从自身做起,无论职务高低,无论位置轻重,转变思想、改进作风、健全机制、加大投入、上下统一协调、切实实现服务转型,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
借鉴别人,是为了成就自己。我不知道当一双干净的手和一双沾满油污的手同时摆在我的面前,我会不会用同样的热情和它们紧紧相握;我不知道当商者对我有需求时,我会不会顶着四十度的高温为他们奔波……但我坚信,我会努力成为团队和群众期望的我!
管理以秩序为核心,以约束为手段,以科技为保障,以效率为目的。在不完美的基础上反思,不断的改进提升,结果就是成功,就是飞跃!
篇4: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学习是完善自己,增长知识和才干的有效途径,才能在思想上紧跟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在行动上符合工作的规范,在工作上不断增强原则性和创造性,增强驾驭工作的能力。
自己在管区工作,不仅自己要学,而且还要带动管区工作人员和农村四职干部学,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管区召开各种会议的机会,共同学习,共同提高,不学习就会落伍,村干部也是这样,不用知识武装头脑,服务群众的能力就会下降,不学习更新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村干部就不能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好务,更甚是让老百姓吃亏乃至受到损失。长期坚持这种方式和做法,村干部的学习兴趣逐渐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日渐增强,无形之中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努力做一个勤政为民的人,树立敬业奉献爱岗爱民的精神。日常工作中,不但要增强责任意识、守土有责的意识,还要积极给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自己应该始终保持勤奋敬业,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
管区工作千头万绪,日常工作基本涵盖了农村所有事项,包括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两委”换届、社会稳定、环境卫生整治及违建拆除、厕所改进、精准扶贫、散乱污企业的取缔及规范、限养区整治、卫片治理等等,管区面临着如此多的工作领域,每个系统都有它的特殊界定和有关的政策,不掌握每个方面的专业知识,工作将会无法开展,作为党工委办事处与广大人民群众的中间和桥梁,管区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既要让党工委满意放心,又要让群众得到实惠,就必须苦干加巧干,既要把党的政策和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又要让广大群众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思路中口服心服。
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办法。创新是工作的动力,更是挑战,充分发挥自己的长处,为构建“大而美,富而强”的新同和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为“同和一家亲”的美丽品牌增光添彩。
管区工作,按部就班,墨守成规,已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不能依老眼光看待新问题,更不能用老办法去破解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势在必行,工作方式方法要与时俱进。社会在高速发展,人类文明进步的速度也在不断挑战极限,管区工作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破除和化解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矛盾,才能长久保持农村社会的和谐和发展。
篇5: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
这次街道办事处开展“营商环境大家谈”活动,主要为深化20xx年营商环境再提高,充分发挥全街道办事处各界力量再创造一个好的环境招商引资,提高服务职能,形成尊商爱商亲商的好氛围,促进企业发展,为同和再发展、再扩大创造一个有利的基础。
我们村地处与蓼兰镇交界处,主要以农业为主,我们把我们村千百年的传统种植逐渐向经济型转变。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重点,统筹共建农村经济建设。以优先发展实现与“四化”同步,以融会发展实现城乡均衡,以全民发展实现利益共享。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使我村经济建设有新的突破,使村民经济收入有一个飞跃提高。
今年以来,我们村重点引导村民向经济型农作物转型,把外村有种植经济作物经验的农民引到我村来,把土地流转给他们,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服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使他们感觉到在我们村像在自己村一样。种植的农作物生长的要好,争取卖个好的价钱。只要他们感觉环境好,就会有长期住下的信心,就能带领我村村民向经济型转移,使村民彻底转变千百年的种植传统。
我们以新技术为支撑,强化新技术应用,大力发展终端型、循环型新产业。我们今年成功地引进新型猕猴桃栽培技术,共计栽培新型猕猴桃三万余株,将60亩土地流转给栽培葡萄和花卉,每亩地年收入5万余元。将20余亩土地流转给草莓种植,计划建栽培大棚10余个。让村民向人家学习,向经济型作物转型,让村民富起来,为我村经济转型助一臂之力。
我们要为引进种植蔬菜农户营造一个优质环境,争取上级政策,成立蔬菜专业合作社。现在我们村有40%的土地流转给种植蔬菜大户,今年春天种植土豆300余亩。今年土豆收成不错,每亩地光土豆收入利润1500余元,我们村也有5户村民开始种植土豆和大葱。
我们对引进的蔬菜种植户、草莓种植户多次走访,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联系保险公司帮助他们把经济作物投上保险,使他们经济损失降到最低,使他们的蔬菜专业合作社巩固和发展起来,进一步带动我村经济转型,造福广大村民,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篇6: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一、精准帮扶走访对象
区内106家规模工业企业。
二、走访内容
1、进行涉企惠企政策宣传、辅导。
2、了解企业存在的资金、人才、用工、市场等问题,以及制约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瓶颈问题。
3、要求填报长泰县规模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表(附件2)和长泰经济开发区20**年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3),汇总企业需帮扶的有关事项。
4、结合做好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保检查,并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保等工作事项。
三、任务分解
1、成立帮扶小组。经济开发区成立2个工作组,第一组组长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黄键鹏担任,副组长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王评辉担任,成员王志忠、沈燕淑等人。第二组组长由县人大副主任王高发担任,副组长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王评辉担任,成员戴泰德、何安稳等人。由叶链成具体承担走访安排、问题汇总和材料报送等工作事项。
2、人员分组情况。共25人,分成2大组,具体为:
第一组:黄键鹏、王评辉、王志忠、沈燕淑、陈文胜、蔡长金、叶链成、王金洋、庄文池、王小美、庄莉莉、林晓鉴、戴燕勤。
第二组: 王高发、王评辉、戴泰德、廖金海、何安稳、徐建成、黄婉萍、林鸿斌、张蓝梦、赵清龙、黄琳瑄、杨绍章、戴秀娟。
3、任务分解情况。每组53家规模工业企业,具体见附件4、附件5。
四、时间安排
1、20**年4月10前制定活动方案,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2、20**年4月11日至5月10日,对全区106家规模工业企业,通过走访了解、发放调查表等方式,掌握企业发展动态,摸清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需要帮扶的关键问题,建立表格式问题清单。
3、20**年5月10日至6月5日,根据摸底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认真研究解决困难的对策措施,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制定精准帮扶计划,细化分解企业困难帮扶的解决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边,务求企业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20**年6月5日至8月25日,各帮扶小组要对开展精准帮扶企业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将工作总结报送区活动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帮扶小组要切实增强帮扶企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了;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举措,确保行动取得时效。
2、力求真实有效,掌握好第一手调研资料,为开发区的工作部署和决策提供有利的参考。
3、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团结协作,轻车简从,切实深入企业进行走访调研。
4、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工作具体、到位,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5、加大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精准帮扶企业”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帮扶企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精准帮扶企业”活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篇7:法制化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
天津20_·中国企业家大会将于11月11日召开,会议主题为“新格局 新机遇 新优势”。
栽下梧桐树,自有凤凰来。营商环境是发展经济的“先手棋”、招商引资的“强磁场”、释放活力的“稳定器”,是民营企业赖以生存的土壤,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须臾不能缺少。营商环境是“软实力”,需要“硬举措”来托底,要坚持走“深化改革”之路,念好“放”“改”“减”三字诀,合理“放”、全面“改”、努力“减”,开好“营商环境”之花,结“企业发展”之果。
念好“放”字诀,合理“放”,放宽经营约束,营造宽松有序的经营环境。经营环境是企业成长的阳光、雨露和土壤,经营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绳短不能汲深井,浅水难以负大舟,营造宽松有序的经营环境,就要合理放宽经营约束,放宽一切约束企业经营发展的思想意识、体制机制、政策制度的约束,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卡点。一要放宽经营约束之“源”,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做到“向企业家汇报,请企业家建言”。二要放宽经营约束之“根”,从制度上消除有碍于市场公平竞争、要素自由流动、竞争公平有序的隐形壁垒,直击企业发展堵点、卡点,进一步释放制度红利。三要放宽经济约束之“本”,放宽人才的流动约束,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公平、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不断优化企业的人才队伍结构,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念好“改”字诀,全面“改”,改进政府短板,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政务环境是各地城市之间竞争的重要资源,更是生产力、竞争力和吸引力的体现,抓政务环境就是抓机遇、抓发展。正所谓“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就是要全面改进政府短板,改进政府在服务意识、技术支撑、政策支持等方面的短板,助力企业拓市场、破瓶颈、解难题、激活力。一要改进政府的“意识”短板,尊重、爱护、服务企业家,切实解决“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层层升温加压、传导压力,做到担当作为、勇于创新,热忱服务企业。二要改进政府的“技术”短板,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腿”,打造“数字政府”。三要改进政府的“政策”短板,要以市场和企业需求为导向,加大对企业转型升级、融资贷款、人才用工、科技创新等方面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发展质量。
念好“减”字诀,努力“减”,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竞争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必要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指出:“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就是要努力减轻企业负担,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让企业家们放下思想包袱,减轻经营重担,轻松上阵、奋楫争先。一方面要减轻企业的“思想”负担,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谨记舟水之喻,把规矩意识和服务意识扎根于思想深处,解企忧、优服务、明规矩、强意识,既清清爽爽用权,又倾情倾力服务,主动关心、及时回应企业的合理诉求、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减轻企业的“经营”负担,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逐步降低融资成本,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除市场壁垒,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形成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篇8:法制化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
政商关系不仅关涉到营商环境,而且集中体现了党风、政风和社风。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时强调:“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各级领导干部要光明磊落同企业交往,了解企业家所思所想、所困所惑,涉企政策制定要多听企业家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坚决防止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问题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
党的_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政治生态日益清朗、营商环境持续优化。7月21日,_出台《_》(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明晰政商交往的界限和禁区,推动政商关系良性发展。党员干部要把握分寸、靠前服务、主动作为,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符合时代需要。截止20_年底,我国已有市场主体_亿户,其中企业3_8万户,个体工商户_1万户。党的_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一系列减税降费、降低准入门槛、加大扶持力度等政策措施相继出台,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作为稳就业的“顶梁柱”、经济增长的“发动机”承受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指示精神,领悟“亲”“清”内涵联系、平衡“亲”“清”二者关系,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为企业发展注入强大信心和强劲动力,不断排忧解难、添柴加火,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亲”是政商关系活起来的根本。“亲”是敢于作为的责任使然。当前,有部分党员干部“心有芥蒂”,拒商远商的现象时有发生,说到底还是对“政商边界”存在“认知偏差”,宁可不作为、懒作为,也不敢主动履职、积极担当。此次《意见》的出台,为党员干部提供了“指路明灯”,从落实惠企政策、优化涉企服务、维护合法权益、加强政商交流、助力企业发展五个方面督促其全面履行职责,积极担当作为。党员干部不能“蜻蜓点水”、敷衍塞责,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放开手脚,与企业家多谈心、多交流、多引导,及时回应企业及其负责人的关切。要做好各类惠企政策的解读工作,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实现良性互动,提振发展信心,助力企业向好向稳发展。
“清”是政商关系好起来的关键。“清”是有所不为的纪律使然。古语有言:“道德当身,不以物惑”,党员干部的衣食俸禄均是党和人民给予的,要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根植“为了人民,一无所惜;除了民利,一无所求”的人生信仰。要以《意见》中负面清单厘清交往界线,在与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中做到慎始、慎独、慎微,以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为准绳,绝不索拿卡要、谋求私利,做到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坚守为政之本。还要谨慎用权,不做“拍脑袋”“图痛快”的莽撞决定,要在与企业光明磊落的交往中不忘初心使命,做到不越纪、不触法、不谋私,以自身实际行动为企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正能量。
今年是“_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使命呼唤担当,实干赢得未来,我们要进一步提振信心、凝聚共识,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千方百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奋力为历史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篇9:林业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林业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局积极助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断优化涉林企业营商环境,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大局。现根据市发改委《关于报送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情况的函》要求,就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林业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一)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市林业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精神,全力优化林业营商环境。一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按照能下放的一律下放、能取消的一个不留、能合并的全部合并的原则,将审批过程中涉及中介服务收费、不合理设置的前置要件,全部予以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为企业减轻负担,为我市重点项目审批开启绿色快速通道。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实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并在市行政中心办事大厅和局网站上及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对象、审批依据、许可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承办时限等,全面实现林业行政审批运行流程标准化、规范化、优质化、效率化。三是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作了运行流程图,完成“两单一图”更新工作。全市林业系统完善行政权力清单166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88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9项、其他行政权力30项。
(二)打造“市级林业龙头企业”抚州样板,扶持非公企业快速发展。
启动市级龙头企业评选是我市发展林业产业的一个“创新样板”,通过连续开展三届评选市级林业龙头企业,我市林业企业争创市级林业龙头企业积极性越来越高,市级林业龙头企业已从首次评定的3家发展到如今的40家。截至目前,抚州市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共86家,包括2家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44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40家市级林业龙头企业。 通过积极申创林业龙头企业,有效带动了产业扶贫,林农增收。特别是近几年在全市开展“四进四联四帮”精准扶贫活动中,我市市级林业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及订单农户等形式与农户结成利益联结,在产业扶贫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积极帮助涉林企业争创“龙头企业”等荣誉同时,企业也将享受银行贴息贷款等林业政策支持。
(三)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助推非公企业快速发展
以林业优势产业和特色林产品为依托,围绕“扶持”下功夫,积极引导林农走联合经营的道路,组建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社,顺利实现了林农“小群体”对接“大龙头”和“大市场”,加快了林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进程。截止11月,全市林业专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011个,其中国家级林业合作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13家,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4家(其中金溪县被评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家,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农户数17.95万户,初步显现了“不砍树也能致富”的良好态势。在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方面,林业部门主动为合作社找路子、寻机遇、上项目,逐步实现合作社与市场、项目、金融等方面的有机融合。
(四)科技创新带动非公企业转型,助推民间投资政策落地生根。
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林业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可迅速做大或者带动产业发展的产品或项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引导涉林企业打造了一批知名品牌。支持驰名商标和着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支持申报地理标志、无公害绿色食用林产品等资格认证。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四家企业被评为“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分别为:江西省舒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竹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抚州苍源中药材种植股份有限公司、崇仁县味味黄花菜专业合作社。获得“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认定证书的单位,可在其生产或销售的可食林产品的包装、标签、产品说明书以及产品宣传上使用认定证书,大大提高了企业品牌知名度和产品附加值。而品牌的提升同样激活了民间投资的热情。
二、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涉林企业比较优势不强。主要表现在资源型企业多、高新技术企业少,产业结构不合理、产品结构单一,多数企业位于产业链的前端和价值链的低端,产品附加值低,自我创新能力不强,知名企业和品牌还比较少。 (二)民间融资能力不足。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由于规模较小,管理不规范,财务信息不透明,缺乏自主创新,产品同质性多,导致融资难、担保难、融资成本高等“瓶颈”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政策支持力度不大。去年下半年,我们走访调研了几家园林景观企业,他们在争创行业龙头企业上积极性高,如江西仕琪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是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江西艺景园林发展有限公司是省级林业龙头企业。但在获评龙头企业头衔后,在实际享受贴息贷款、争取项目资金等政策方面力度不大。另外,作为我市口碑信誉好,发展潜力大的综合性园林企业,在享受当地花卉苗木采购方面支持力度不大。目前全市也没有功能齐全的大型花卉苗木交易专业市场。
三、优化营商环境及引导民间投资政策建议
(一)健全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和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窗口运行、工作考勤、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科学规范管理;理顺和完善审批与事后监管的协调运行机制,做到有效衔接和反馈。
(二)完善行政许可服务制度。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服务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做好政务公开的巩固、完善和提高工作,全面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审批依据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
(三)正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充分释放民间资本潜能。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向民间投资者提供项目、信息、市场等服务,指导投资者发展新兴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创办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更多投资绿色生态产业。
篇10:《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文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文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12月7日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全文共三十九条,下面是详细内容。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条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省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领导,维护政府诚信,明确专业行政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营商环境建设等具体工作。
第四条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五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调、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和具体措施,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开放包容、互利合作、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与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一致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予以公布。通过制度创新,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创新主体地位,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
第六条 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做好维护营商环境的舆论监督工作,对维护和侵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客观公正报道,肯定改善营商环境的行为,曝光反面典型案例,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七条 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应当增强市场意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市场主体在投资核准、政府扶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第八条 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投资者或者企业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听取相关企业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应当保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其依法做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政许可决定、招商引资书面承诺等,不得随意改变。因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确需撤回或者变更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十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平等保护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得禁止、限制外地企业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明确、有关领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第十一条 投资者、企业依法享有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并有权咨询有关情况以及查阅、复制有关资料,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
第十二条 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地震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和政府部门,应当建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工作规则,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向社会公开,并按照规定向企业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不得强迫企业接受不合理的条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前款特定行业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整合信用信息资源,构建统一、公开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与信用状况有关的贷款、担保、合同履行等交易记录,以及环境保护、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档案及查询制度,依法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第十四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事项外,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其职责内容、工作程序、服务承诺、行政执法等履行职责的政务活动事项,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办事指南,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将行使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办结时限、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 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投资限制、技术性审查、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指定。
鼓励支持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全面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第十七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事项网上办理和预审咨询服务建设,将有关联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
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应当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序推进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第十八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
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合理设置审批事项,科学配置工作人员,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确保依法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
企业设立登记应当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登记三个工作日内办结、名称核准当日办结。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
第十九条 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制度。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或者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取消其他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取消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者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
第二十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签约项目跟踪落实服务机制,建立重大落地项目巡访服务机制,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可以指定政府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并帮助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问题。
第二十一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不得作出违背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不能落实或者超出本级人民政府职权职能范围的政策承诺。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的投资条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并执行。招商引资成果应当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 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并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展。经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应当向社会公开;未经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不得开展。
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已对同一企业执法检查的,下级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再次检查。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提出执法检查计划的,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一个行政执法机关实行联合检查。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市、县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规范开展,检查结束后三十日内向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检查实施情况。
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权益,对影响企业合法经营的依法给予追究。
第二十三条 财政、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应当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核定,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没有列入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的项目不得收费。
第二十四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细分量化行政处罚标准,制定自由裁量指导规范。
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先责令改正,进行教育、告诫、引导,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对企业做出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以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十五日内向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重大行政处罚在提请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决定前,应当经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部门网站公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处罚结果信息。
第二十五条 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所需办案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禁止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第二十六条 任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借用企业资金,占用依法应当划拨给企业的拨款以及依法应当退还企业的税金、收费、政府性基金和补助资金等;
(二)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参加各类社会团体,缴纳会费、活动经费及其他费用;
(三)未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评比、达标、升级、评优、鉴定、考试等活动;
(四)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征订报刊、图书、音像资料;
(五)强制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向企业索要产品或者强行低价购买产品;
(六)要求企业接受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培训;
(七)限制或者变相限制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
(八)要求企业无偿或者廉价提供劳务以及无偿占用企业财物;
(九)将行政管理职能转化为有偿服务;
(十)侵害企业知识产权,或者未经企业允许,公开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信息;
(十一)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为其他经济组织的金融借款提供信用担保,或者以企业名义借款给其他经济组织使用;
(十二)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在接受有关专项性、阶段性监督检查时暂停法律、法规许可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三)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以及强制企业捐赠捐献、参加商业保险;
(十四)其他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价和日常监督机制。
省政府法制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开展对优化经济发展营商环境检查,会同省工商联等选择不同所有制企业作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通过定期走访、组织评议等方式,听取企业对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解答企业有关涉法问题的咨询,受理举报投诉,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及时通报处理纠正违法行为情况和行政执法普遍性问题的改进措施。
政府法制部门应当会同有关机关在每年十二月对行政执法机关涉企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纳入依法行政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加大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执行过程中及时收集、固定被执行人或者相关人员抗拒执行的音视频证据,采取罚款等手段依法处罚,并定期公布典型案例。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和改进执行监督工作。上级人民法院应当适时成立督查组,对下级人民法院应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清理执行案款、办理重点督办案件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全面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问责。
第三十条 有关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定期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营商环境状况进行测评,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下级人民政府实施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依法及时纠正。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所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本条例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对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本条例的情况实施监察,对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实行问责、追责。
第三十二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举报信息网络平台,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网站、民心网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投诉、举报。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并自收到投诉、举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投诉者、举报者。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劳动模范、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代表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第三十三条 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按照下列方式予以责任追究,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党规党纪予以追究:
(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书面检查、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诫免谈话处理;
(二)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检查、调整职务处理;
(三)情节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免职、辞退或者解聘处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或者合并适用。
第三十四条 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营商环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一)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处理的;
(二)拒不承认错误,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三)干扰、阻碍调查处理的;
(四)打击、报复、威胁投诉人、举报人、办案人、证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
(五)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六)与违法违纪人员相互勾结,包庇、纵容、协从其违纪违法行为,或者为其充当保护伞的;
(七)其他应当从重处理的情形。
对情节轻微,未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积极配合调查,并能够主动纠正错误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理。
第三十五条 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由监察机关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受到责任追究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通报批评、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责任追究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责任追究的,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第三十六条 被追究责任人员对追究责任处理决定不服提出复核、申诉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月1日起施行。
篇11:法制化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
天津·中国企业家大会将于11月11日召开,会议主题为“新格局 新机遇 新优势”。会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围绕大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推各类企业在津更好发展,“向企业家汇报,请企业家建言”。
栽下梧桐树,自有凤凰来。营商环境是发展经济的“先手棋”、招商引资的“强磁场”、释放活力的“稳定器”,是民营企业赖以生存的土壤,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须臾不能缺少。营商环境是“软实力”,需要“硬举措”来托底,要坚持走“深化改革”之路,念好“放”“改”“减”三字诀,合理“放”、全面“改”、努力“减”,开好“营商环境”之花,结“企业发展”之果。
念好“放”字诀,合理“放”,放宽经营约束,营造宽松有序的经营环境。经营环境是企业成长的阳光、雨露和土壤,经营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绳短不能汲深井,浅水难以负大舟,营造宽松有序的经营环境,就要合理放宽经营约束,放宽一切约束企业经营发展的思想意识、体制机制、政策制度的约束,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卡点。一要放宽经营约束之“源”,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做到“向企业家汇报,请企业家建言”。二要放宽经营约束之“根”,从制度上消除有碍于市场公平竞争、要素自由流动、竞争公平有序的隐形壁垒,直击企业发展堵点、卡点,进一步释放制度红利。三要放宽经济约束之“本”,放宽人才的流动约束,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公平、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不断优化企业的人才队伍结构,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念好“改”字诀,全面“改”,改进政府短板,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政务环境是各地城市之间竞争的重要资源,更是生产力、竞争力和吸引力的体现,抓政务环境就是抓机遇、抓发展。正所谓“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就是要全面改进政府短板,改进政府在服务意识、技术支撑、政策支持等方面的短板,助力企业拓市场、破瓶颈、解难题、激活力。一要改进政府的“意识”短板,尊重、爱护、服务企业家,切实解决“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层层升温加压、传导压力,做到担当作为、勇于创新,热忱服务企业。二要改进政府的“技术”短板,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腿”,打造“数字政府”。三要改进政府的“政策”短板,要以市场和企业需求为导向,加大对企业转型升级、融资贷款、人才用工、科技创新等方面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发展质量。
念好“减”字诀,努力“减”,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竞争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必要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指出:“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就是要努力减轻企业负担,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让企业家们放下思想包袱,减轻经营重担,轻松上阵、奋楫争先。一方面要减轻企业的“思想”负担,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谨记舟水之喻,把规矩意识和服务意识扎根于思想深处,解企忧、优服务、明规矩、强意识,既清清爽爽用权,又倾情倾力服务,主动关心、及时回应企业的合理诉求、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减轻企业的“经营”负担,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逐步降低融资成本,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除市场壁垒,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形成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篇12:法制化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
“舟循川则游速,人顺路则不迷。”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带动经济增速。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营商环境只会越来越好。中国将尊重国际营商惯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总书记的一席话充分表明营商环境在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的地位。近些年,我省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转变,政治生态也得以净化与改善,如今“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标语更是街头巷闻,深入人心。
如果将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塑造全面的开放形象视作一张“考卷”,那么结合现如今的时代背景,就是要搞懂、弄清、吃透五种类型的“题目”,才能考取好成绩,才能在“发展经济”这门“闭卷考试”中脱颖而出、名列前茅。
一是要结合资源禀赋,描绘“适宜”之图。营商环境的搭建、开放形象的树立,要以适宜企业发展为前提。不同的地区,因为地理、文化、资源等方面存在千差万别,所以根本不存在“放诸四海而皆准”的营商模式及经济环境。一个地区,只有充分挖掘剖析自身的潜力禀赋,找准定位,才能在有限的空间、特定的时间,摸索出一条适宜自身发展的营商环境之路。例如,营口市虽然区域面积不算大,但近些年的发展有目共睹,其成功的最主要原因就是“知己知彼”,绘制出适合自身发展的营商环境路线图。首先,营口市深知自身地处渤海湾的区位特征,它能为企业带来诸如交通运输发达、地理区位显著、资源渠道通畅等优势。其次,营口市委市政府秉持这些优势为入驻企业量身打造,绘制适宜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蓝图”,有针对性、有目的性、有合理性的服务企业。试想,经过审慎的思索、科学的总结、务实的探索,这样建构的营商环境怎能不吸纳更多的企业?
二是要理性辩证思考,解析“开放”之题。营造良性的营商环境,开放形象必不可少。所谓开放形象,就是要充分意识到自身的局限与短板,通过开放的姿态引进外部资源,充盈自身、补齐短板。“褚小者不可以怀大,绠短者不可以汲深。”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个地区想发展,必须时刻理性看待周围的一切事物,以开放、包容的眼光看待企业的发展。营商环境的建构既不是鱼目混珠般的泥沙俱下,也不是不容有失的求全责备,更不是不求回报的任意而为。作为政府,要时刻将自身定位为开放形象,理性辩证客观地看待营商环境建构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摒弃好高骛远、不切实际的盲目招商观念;根除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苛刻营商心态;去除敷衍了事、走马观花的粗放引资行为。一个区域的营商环境要为当地的经济发展负总责。只有理性的开放,才能构建出良性的营商环境。理性的开放要在思想上寻求解放,彻底摆脱“企业能为当地经济发展带来可观的附加值”的单向思维,着重培育“政府助力企业发展、企业拉动当地经济增长”的双向思维。
三是要实践归纳总结,作答“高效”之问。营商环境的搭建是拉动经济高速、高质量增长的重要因素。如何回答高效建构营商环境,关键在人,决定权在制度。完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建设是回答“高效”之问的“最优解”,它需要我们实践归纳总结得出。稳健的营商准入机制为经济保驾护航,灵活的营商调控机制助力经济蓬勃发展,良性的营商竞争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一系列的机制整合在一起就是营商环境制度体系,一个优越的营商制度体系反作用于当地经济,可以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带来高效率。制度体系的完善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不是信手拈来的。它需要我们从不计其数的现有营商制度中归纳总结而出。长时间的经验表明:政府的货币支撑持久度差、政策利好周期性短。良性的营商环境,绝对不是政府的单方面行为,而是需要政企共同努力。企业若想生存下去关键还要靠自身的“硬实力”,而政府的职责就是要做好服务、支持和引导。换言之,政府的着眼处就要放在激发企业的活力上,着力点就要放在制度的引领上。
四是要恪尽职业操守,辨析“清正”之义。作为政府工作人员,营商环境最能考量一个人的职业操守。如今,虽然“雁过拔毛”式的腐败已经有所转变,但构建清廉的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必须时刻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古语有云:“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作为一名党政干部,要内外双向反腐。内部要培植“不想腐”的觉悟,通过自身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抱负、激发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打造自身“金刚不坏”之躯;外部要营造“不敢腐”的氛围,通过具体法律、条例的出台,规范并约束干部行为、辅助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编织“挡风避雨”之蓑,为干部保驾护航。同时,营造清正廉洁的政商关系,要让贪官污吏引以为戒,要让投机商贾没有市场,要让权力寻租空间无限被压缩。我们崇尚一个清正廉洁的新型政商关系。清廉的政商关系,就是每个人都要恪尽职业操守、心中多作是非判断、脑中多作正误辨析。清廉的政商关系一旦确立,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指日可待。
五是要理念结构并重,书写“创新”之论。习近平总书记说:“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创新元素在营造营商环境之中同样不可或缺,也是制约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阿喀琉斯之踵”。我们只有创新思维、发散思维,与时俱进地升级现有营商环境,才能在营商环境建构中取得长足的进步。正所谓,“常制不可以待变化,一途不可以应无方,刻船不可以索遗剑。”只有创新才能将现有难题诸个击破。一方面可以采用理念创新。理念创新可以将传统产业转化为新业态,例如,铁岭市可以将传统农业打造成智慧农业,集康养娱乐于一身,充分激发业态新活力。另一方面可以采用结构优化,优化结构同样是一种创新。它能盘活闲置资源,重构加以整合,由以往的“各自为营”转化为现在的“齐头并进”,它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蔚为可观。譬如,大连市将一二三产业均衡合理配置、多产业互相融合,从而带动当地经济高速发展。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时代摆在我们面前的“考卷”存在诸多已知与未知的难点,但只要我们强化训练、紧抓“考点”,学懂、弄通、吃透“绘图、解析、简答、辨析、论述”五类题型,坚持“适宜、开放、高效、清正、创新”五大理念,那么一定会在“营商环境”这门考试中取得佳绩,从而向人民群众递交一份满意的“经济”答卷!
篇13:法制化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
企业的发展和企业家的成长,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帮助。政商交往过程中,如何正确把握政商关系,是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作出了再部署、再强调。
“亲”是“助推器”,要突出“实效”。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作为、主动服务,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关心企业的发展、企业家的成长,深入了解企业家所思所想、所困所惑,在制定涉企政策时,要多听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企业遭遇问题和困难的情况下,更要靠前一步、雪中送炭,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出发点,为企业送去“亲”的温暖。各级地方政府要保障政策的有效供给,优质的政策资源是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要在深入全面调研、科学严谨论证的基础上,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地制定政策,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丰富宣传渠道、主动送策上门,既要根据企业实际执行情况及时进行调整,还要确保政策稳定性延续性,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避免政策执行的摇摆与急刹车,“新官不理旧账”;要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流程再造,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助推企业更好地参与市场合作和竞争。
“清”是“护城河”,要坚守“底线”。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是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所在。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却与企业间存在“亲而不清”的关系,搞起权钱交易、商业贿赂,这样的领导干部以“权”逐“利”,正中某些以“利”猎“权”的商人下怀,破坏了营商环境,也致使自己在违纪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身陷囹圄。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在与企业打交道的过程中,要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建好自身过硬的“护城河”,厘清政商交往的“底线”,既要服务好企业主体,又要避免被“围猎”,始终保持“清”而“亲”的关系;要坚持“一碗水端平”“一视同仁”,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保持公平竞争的“底线”,着力构建企业发展壮大的土壤;要避免出现“劣币驱逐良币”,杜绝畸形的政商关系,切勿自甘堕落,大搞江湖义气,充当不良企业的“后台”“保护伞”,突破了从政“底线”。
“亲”和“清”,内涵不同、互为补充、不可偏废。在政商交往中,要做到“亲”“清”与共、携手发展,定能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确保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之舟”行稳致远。
篇14:优化营商环境的心得体会
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招商引资、促进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塑造良好形象是优化发展环境的核心内容。招商人站在“营商环境”的前沿,责任更艰巨,更需不断提升自己各方面才能。
一、用“专”提供精准服务。作为一名招商人员,要不断提炼自己,不断充实自己的专业水平,加强理论和实践能力。通过不断的充电提高认识,加强站位。对招商局内部人员加强要求,要发挥好每个招商人的特长和业务专长。要充分的了解我们的招商政策,包括奖励政策、优惠政策等等,特别是对土地和水、电、气、污水排放的价格和容量都要确切的了解,相关的专业术语,要发掘我们的优势在哪,不要让客商一问你三不知,不然就会对你失去交谈的耐心。只有不断学习,才能用我们的“专”来提供“精”与“准”的服务。当然,我们也不能乱许诺,更切忌说大话、空话、白话、虚话。
二、用“能”提升服务质量。招商要提高研判和筛选能力。招商引资会有很多的线索信息,100条信息中可能只有一条或五条有投资意向的信息就算是有成果了。如何对项目信息的前期进行分析、筛选非常重要,它可以让我们少走弯路,节约财力和时间。提高宣讲能力。要对我县的地理,人文,工业发展历史、政策、产业、要素、优势等等当好宣传员,让每一位客商有一个了解,他的企业是否适合在我们这里发展,需要解决什么等等,让更多的首位产业企业到太湖聚集。提高创新能力。招商上要不断创新,学习外面发达地区的做法,接受新的创新思想,用新的理念解决一些企业存在的问题,一事一议,一企一策,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提高临场发挥的能力。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要能够察言观色,研究分析对方的心理,根据对方提出的问题和情况要立刻作回应和解答,不要说“这个问题我做不了主、那个事情说了也不算”之类的话,这样,会造成客商对你的不信任,同时,也容易让谈判陷入冷场的尴尬局面。提高综合协调能力。招商引资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和各个部门,特别是在项目决策过程中,一定要和相关部门密切沟通,让他们对项目提前加以了解,需要得到哪方面的服务。这就要求我们招商人员要熟悉项目具体内容从而为项目顺利落户打下基础。
三、用“心”营造优质环境。要树立对招商充满成功的信心;对业务洽谈要有十足的耐心;对和客商交往要有真正的诚心:对接待服务要有“店小二”的热心:对待项目落户要有恒心。对于已经签约的项目,只是一个开始,项目的落户才是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关系到客商是否给我们继续进行以商招商正面宣传的一次检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一定要给客商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不能给他们带来任何的麻烦,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办结,用共产党员的身份时刻要求自己的担当。只有拿出待企业亲如父母,待客商亲如兄弟,待项目亲如子女的诚意,才能做到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
篇15:优化营商环境的心得体会
近期,为了营造和谐稳定、公平优良的营商环境,同和街道积极开展了“营商环境大家谈”活动。我作为一名8月份刚刚踏入基层工作岗位的选调生,深知自身有许多需要学习的地方。之前阅读了同和一家亲公众号推送的“营商环境大家谈”之他山之石系列文章和不少其他领导、同事的心得体会,使我感悟颇深、深受启发,也深刻认识到良好营商环境的积极意义和重要性。
那么怎样立足长远,通过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同和街道科学发展、优质发展、和谐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就成为摆在我们全体同和人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李克强总理曾在4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讲到:“当前不少国家都在出台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在这一全球竞争大背景下,我们要增加迫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我国的营商环境”。那么什么是“放管服”?“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管”即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我们同和街道在区域位置、环境资源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优势,工商业的发展在全市一直都走在前列。为了使同和经济社会更快健康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认为可以着重从“放、管、服”方面下手。
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动力。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表示:五年内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内、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和进出口通关时间均压减一半,实行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减税降费,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带动有效投资增加。同和街道可以根据上级有相关部门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关政策,在保证审批程序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大幅度压缩审批时间,进一步减税降费,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来此。也可以顺应科技时代潮流,充分运用“互联网+”,持续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系统的优化、完善和应用。
以创新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在“放”的同时,更需要“管”好。“放”与“管”必须协调起来,统筹推进。近年来,新业态、新模式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出现,监管方式也还需要不断创新,以适应当前经济发展需要。除了要根据上级精神制定完备的制度法规来引导同和的实体企业快速、有序地发展外,网络购物、网约车、网络外卖平台、共享经济等也发展迅速,带来消费便利的同时,质量与安全该如何保障?一旦出现问题仅仅靠这些企业和市场的自我净化是不行的,必须通过监管来进行校正。因此,在关注传统实体企业的同时,对这些虚拟经济的监管力度也必须逐渐加强。
以优化服务服出便利和品质。“放”与“管”相结合的同时,优化服务成为企业更好生存、群众更好办事的重要前提。对于投资者来说时间就是金钱,所以在“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的基础上,必须提高办事效率。目前,“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正蓬勃发展,为人民带来了很多便利,我们可以借鉴于此,着力搭建“互联网+政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生态。
篇16:优化营商环境的心得体会
同和街道开展“营商环境大家谈”活动以来,我首先感觉到的是我们同和街道的领导为我们同和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让同和的营商环境有了最根本的保障。
我作为同和街道的一名工作人员,通过这次学习活动,使自己在原有基础上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在业务处理、工作细节方面拓宽了思路和视野,增强了干好工作的信心。进一步解放思想,为同和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献策出力。我将从自身做起,对照先进找差距,对照问题促整改。
解放思想,融入大环境。我作为一名转业军人,自208月末到同和街道参加工作。参加工作以来明显感到自身存在很多不足,还有不少地方需要学习。这次街道开展“营商环境大家谈”活动,更让我感觉到身为一名同和人,自己也是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的参与者,不是局外人。同和营商环境的好坏与每一个同和人都息息相关,作为同和人要牢记主人翁意识,注重大局观念,为同和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做好本职工作,在岗位上发光发亮。坚特不断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正视自己的差距和不足,提高工作标准。牢固树立“干就干一流,争就争第一”的思想意识,摒弃“干事多出错多,不干事不出事”的思想包袱。放开胆子,甩开膀子,尽情的干、自豪的干,以担当的勇气破解难题,坚决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作为扶贫工作者,在面对贫困群众工作中,要对贫因群众露得出笑脸、弯得下腰,倾听贫困群众的声音。及时有效的帮助贫困群众解决问题,直至让群众满意。群众的满意的笑脸是我们工作的最大的动力和成就。
廉洁自律,严守规矩。工作中保持清醒的头脑,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克已奉公。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守法律和纪律红线,学会“照镜子”,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争做合格的同和街道工作人员。
篇17: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条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省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领导,维护政府诚信,明确专业行政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营商环境建设等具体工作。
第四条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五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调、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和具体措施,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开放包容、互利合作、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与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一致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予以公布。通过制度创新,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创新主体地位,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
第六条 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做好维护营商环境的舆论监督工作,对维护和侵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客观公正报道,肯定改善营商环境的行为,曝光反面典型案例,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七条 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应当增强市场意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市场主体在投资核准、政府扶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第八条 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投资者或者企业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听取相关企业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应当保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其依法做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政许可决定、招商引资书面承诺等,不得随意改变。因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确需撤回或者变更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十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平等保护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得禁止、限制外地企业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明确、有关领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第十一条 投资者、企业依法享有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并有权咨询有关情况以及查阅、复制有关资料,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
第十二条 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地震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和政府部门,应当建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工作规则,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向社会公开,并按照规定向企业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不得强迫企业接受不合理的条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前款特定行业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整合信用信息资源,构建统一、公开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与信用状况有关的贷款、担保、合同履行等交易记录,以及环境保护、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档案及查询制度,依法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第十四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事项外,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其职责内容、工作程序、服务承诺、行政执法等履行职责的政务活动事项,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办事指南,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将行使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办结时限、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 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投资限制、技术性审查、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指定。
鼓励支持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全面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第十七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事项网上办理和预审咨询服务建设,将有关联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
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应当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序推进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第十八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
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合理设置审批事项,科学配置工作人员,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确保依法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
企业设立登记应当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登记三个工作日内办结、名称核准当日办结。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
第十九条 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制度。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或者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取消其他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取消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者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
第二十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签约项目跟踪落实服务机制,建立重大落地项目巡访服务机制,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可以指定政府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并帮助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问题。
第二十一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不得作出违背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不能落实或者超出本级人民政府职权职能范围的政策承诺。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的投资条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并执行。招商引资成果应当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 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并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展。经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应当向社会公开;未经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不得开展。
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已对同一企业执法检查的,下级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再次检查。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提出执法检查计划的,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一个行政执法机关实行联合检查。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市、县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规范开展,检查结束后三十日内向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检查实施情况。
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权益,对影响企业合法经营的依法给予追究。
第二十三条 财政、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应当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核定,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没有列入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的项目不得收费。
篇18: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心得体会
营商环境的概念:营商环境是指商事主体从事商事组织或经营行为的各种境况和条件,包括影响商事主体行为的政治要素、经济要素、文化要素等,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有效开展交流、合作以及参与竞争的依托,体现了该国或地区的经济软实力。
世界银行自开始发布《营商环境报告》。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是对一个国家或地区商业竞争能力的描述,在实践中对投资者具有引导作用。
在我国的研究历史:“营商环境”概念在我国兴起的时间较短。首先对“营商环境”进行系统理论研究和实践的是xxxx省。6月初,xxxx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相关课题的调研,并委托中山大学、xxxx外语外贸大学开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相关专题研究。同年10月,中共xxxx省委办公厅、x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xxxx省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李克强总理于1月出席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年会的致辞中也提到了“打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世界银行自21世纪初期专门成立了营商(DoingBusiness)小组,负责创建企业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此后,该小组将企业营商环境指标不断发展,内容不断丰富。因各年度考察侧重点不同,营商(DoingBusiness)小组关注的指标体系也有所区别。如侧重企业生命周期的环境指标;侧重登记物权、税制环境、对投资者保护等指标;侧重知识产权保护、跨国贸易、治安环境等相关指标;侧重监管效率与质量并重。侧重监管环境便利度,该指标体系包括10项,即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
世界银行旗舰报告《营商环境报告:改革以创造就业》是该年度报告的第15期,旨在衡量监管法规是否有助于推动或是会限制商业活动。《营商环境报告》应用量化的指数分析不同时间下,从阿富汗到津巴布韦的190个经济体的商业监管法规和产权保护。《营商环境报告》衡量影响一项商业经营的11个领域的法规。今年的营商难易程度排名涵盖了10个领域: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营商环境报告》也衡量劳动市场法规,但该指标今年不被包括在排名内。《营商环境报告》的数据搜集止于6月1日。指数被应用于分析经济结果并且指出什么样的商业法规改革发生了作用,在什么地方以及为什么发生了作用。《2018营商环境报告:改革以创造就业》发现去年119个经济体的创业者见证了当地监管框架的改进。自206月至206月,该报告衡量全球范围190个经济体,记录了264项商业改革。在/旨在减少监管过程的复杂性和成本的改革中,最普遍的发生于开办企业和获得信贷领域。次之的是在跨境贸易领域。2016/20在《营商环境报告》跟踪的领域中改善最多的经济体是:文莱达鲁萨兰国,泰国,马拉维,科索沃,印度,乌兹别克斯坦,赞比亚,尼日利亚,吉布提,和萨尔瓦多。这十大改善最多的经济体总共实施了53项提高营商便利度的监管改革。所有的地区都推行了的使营商更为容易的法规改革,
但是欧洲和中亚地区有79%的经济体实行了至少一项营商法规改革,使得这个区域继续成为在此项目上占有最多经济体份额的地区,其次是南亚和撒哈拉以南非洲。该报告包含了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登记财产和办理破产领域的四项案例研究,同时还包括了劳动力市场监管这一附加课题。
篇19: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心得体会
优化发展环境,是推动招商引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塑造良好形象则是优化发展环境的核心内容。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投身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是财政干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群关系的根本要求。财政部门是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也是社会关注的重要部门。财政政策的执行、财政资金的分配、财政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当前各项财政改革举措,都涉及到各个部门、单位和个人利益。其职能履行得如何,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因此,我们财政干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切实增强中心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摆正个人与单位、单位与社会、财政与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的关系,把这次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贯穿于财政部门自身建设、各项财政管理和改革之中,落实到为实现“三新”目标而努力奋斗的实际行动上来。
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是提高财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内在要求。近几年来,在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们能够千方百计克服困难,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作风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少数同志仍然存在着为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服务观念淡薄的问题,办事拖拉现象仍然存在;个别财政干部甚至有利用职务之便搞“吃、拿、卡、要”的行为;有少数同志在执行禁酒令等廉洁自律等制度方面,自我要求不严,标准不高;有的同志缺乏工作动力,比待遇,图享受,只要组织照顾,不想多作贡献;有些年轻同志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能深入基层,官僚主义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财政干部在党和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必须坚决彻底地加以解决。因此,我们财政干部必须把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当作提高财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良好契机,借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力量,帮助我们查找并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廉洁高效的财政干部队伍。
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从总体上看,近年来,我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十分重视,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财政干部整天与钱打交道,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一旦放松了对自己的学习教育,就有可能误入歧途。因此,财政干部的廉政建设要常抓不懈,勤政、廉政的学习教育工作要警钟常鸣。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我们要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机关作风整顿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是确保各项财政改革健康进行的重要保证。随着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等财政改革措施的不断推进,财政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管理的范围越来越广,自身的工作责任也在不断增加。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编制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财政改革措施还将陆续出台,这些财政改革措施的出台,使财政部门更加成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的热点部门,成为对徽县投资环境和对外形象的`影响最直接的部门,也是最能体现机关作风和发展环境好坏的部门。财政干部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方式,将直接影响社会各部门、各单位对这些财政改革效果的评价,如果我们不抓经济发展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这些财政改革措施的推行将会遇到更大的'阻力,甚至导致有些改革措施的失败。因此,加强财政部门的作风建设,对于推进各项财政改革措施显得十分重要。我们一定要把财政部门作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大事抓紧抓好,努力为人民当好家、理好财,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财权、事权和财政监督权,确保各项财政改革措施顺利向前推进,为构建富庶魅力和谐新徽县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持。
财政系统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这是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依法理财、构筑法制财政的重大举措,是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我们广大财政干部都应该积极响应,以此想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着力提升外部形象,使我们的政治业务水平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要求。
首先,财政行为的法制化特征,决定了财政工作务必在法制的规范下运作,没有规范的财政行为,就难以优化财政经济发展环境,树立良好的财政部门形象,从这个层面上讲建章立制做到令行禁止是规范财政行为的基本前提。第一从财政工作的总体来说,财政业务应当建立规范化的立制、执行和监督三位一体的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清理现有规章、实施制度创新,逐步建立起规范的、科学的、具体的和可操作的规章体系,把每一项财政工作都纳入财政法制化的轨道,以制度来控制和约束财政行为。第二要建立规范化的财政管理制度,在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财政法规等上位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县财政工作的现状,制定切合实际的、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如预算追加制度、项目调研制度、财务监察制度等各种规范化的管理制度,以确立目标,明确职责。第三要制定具体规范的财政工作程序,如预算编制程序、预算执行程序、预算监督程序、项目资金追加程序、文件流转程序等财政工作程序,严格规范的工作流程,使财政干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财政工作在规范、有序、平稳和高效的层面上运行。减少或杜绝财政工作的盲目性和随着性,克服财政工作杂乱无序的缺点。
其次,财政行为是财政部门代表政府依法履行财政职责的行政行为,财政理财是财政部门代表政府依法为民理财,公共财政的为民特征决定了财政行政行为务必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公开透明操作,建立“阳光财政”,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建设,让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放心,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业务流程,实施首问负责制、领导值班制和限时办结制等规范化的管理制度,落实人本精神,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率。
第三,要严格执行,依法办事。执行力是当今行政的一个重要的关键点,提高财政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做到令必行禁必止是规范财政行为,提高财政形象的根本保障,如果不能做到令行禁止,那么所有的财政规章都将变成白纸一张,财政工作就会面临混乱无序的滩换局面,各种违法乱纪的现象就会随之而生。
第四,提升干部素质,规范财政干部的个人行为。财政的行政行为说到底是财政干部的个人行为,财政的形象是通过每一位财政干部个人的形象来表现出来的,因此要树立财政的良好形象,就必须把各项工作的重点落实到具体的每一个财政干部身上,切实提高财政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财政干部的个人行为。必须倡导和鼓励财政干部积极参加各类政治理论学习和岗位技能培训,扩展财政干部的工作视野,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的自身素养,培养财政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民本意识,切实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形成浓厚的学习环境,打造学习型财政行政机关,与时俱进,终身学习,使财政干部的政治业务水平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要求。
第五,建设干净整洁的办公活动场所。干净整洁的办公场所给人以清洁庄严、蓬勃向上的外部形象,财政干部在这种优美的环境中工作,不但可以身心愉悦精神焕发,可以营造美好和谐的人际关系,还将有助于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能力,对提升财政部门的整体形象,对提高财政行政工作的效率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六,强化宣传力度,提升财政外部形象。财政部门的社会形象,一方面靠财政干部在工作中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另一方面也不可忽视正面宣传的作用,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的力度,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财政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宣传,使社会大众了解财政部门为社会提供了那些服务,取得了那些成绩,达到了怎样的社会经济效果。不但要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宣传活动,还要让财政部门的每一个职工,自觉成为财政形象的代言人,提高财政干部的自豪感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全县“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已全面展开,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找准开展活动的切入点,找到个人工作、生活和优化环境的契合点,从身边事做起,从具体事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为“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做贡献。
作为一名财政职工,我们的工作很平凡,很普通,但我要说,伟大出于平凡,新的形象也正是在平凡中得以孕育。朴实无华的财政人一样能高扬起文明、勤政、创新的旗帜。那就是要与时俱进,做一个文明勤政,勇于创新,不辱使命的财政人,为乡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增光添彩!
首先,做一个文明的财政职工,意味着我们必须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把财政建设成为开放、务实、友善的服务型机关。“真情化甘霖,润物细无声”,我们深知,一个微笑,一声问候,一杯热茶,虽是举手之劳,却是文明办公的体现,更代表着财政的形象。所以,我们要从具体事情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在工作中我们要努力营造一个开明开放、亲善热情的文明窗口形象,为单位和个人提供高效、全方位的服务。
其次,做一个勤政的财政职工,意味着我们必须树立敬业奉献,恪尽职守的精神,培养自己对工作岗位的浓厚感情,热爱财政工作,增强责任感。敬业奉献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我们更应该始终保持勤奋敬业、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坚持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同时,我们还要努力钻研业务,做终身学习的学习型人才,不断学习新的知识,掌握新的本领,始终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列。历史将最终证明:只有勤政为民,才能担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
第三,做一个创新的财政职工,意味着我们必须拓展新的思路,以创新的精神,创新的胆识,不断推进财政理论、财政制度和财政管理的创新。创新是源泉,创新是动力,创新更是挑战。我们更要有强烈的创意识,勇于创造,开拓进取,敢为天下先。发挥聪明才智,树立大财政、活财政、强财政的观念,积极探索生财、聚财、理财、用财的新机制、新方法,逐步建立新的公共财政体系,为构建富庶魅力和谐新徽县提供坚实的财力保证。
总之,我们财政工作者要认清形势,增强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劲头,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更浓的开发意识、更实的发展举措、更大的工作干劲、更好的和谐氛围,推动我县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更加优化我县财政发展环境,努力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向前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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