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护支持改革对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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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护支持改革对照检查(精选12篇)由网友“八百八十八只蟹”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拥护支持改革对照检查,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拥护支持改革对照检查

篇1:拥护支持改革承诺书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将严明政治纷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发挥 表率作用,并就以下事项公开承诺。

一、始终做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者。

二、始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衷心拥护者。

三、始终做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的模范执行者。

四、坚持党的'教育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不动摇,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五、自觉遵守党内生活准则,严格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 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准则。

六、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全面掌握党章基本 内容,严格遵守党章各项规定,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共同来 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七、正确处理遵守政治纪律与改革创新的关系, 既要维护中心政 令畅通、服从全局,又要敢闯敢试、敢为人先。

八、通过学习党章, 认真查找和纠正在遵守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 问题和不足,使自己政治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九、有同歪风邪气作斗争的勇气,对违背党的政治纪律的言行, 坚决抵制、勇于斗争,决不能视而不见、装聋作哑。

承诺人所在单位:

承诺人: 联系电话:

二 0 一X年九月

篇2:士兵拥护改革决心书

我很荣幸接能够到青岛参加第二批攻坚组的培训,为贯彻部局下发的打造消防铁军的精神,去参加灭火攻坚组45天训练,在人生的旅途上,能有一次这样的磨练,虽是苦涩的,但也是我生命中的一个里程碑。

45天的训练生活很枯燥、乏味,但我一定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细心琢磨、努力争取,为圆满完成攻坚组的训练,现表决心如下: 一、听领导的话,尊敬领导,虚心向老战士请教,团结同志,先人后己。

先为集体着想,后为自己着想。

二、训练和吃饭之余仅我最大的努力为集体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儿,在训练当中,严格要求自己,把训练看作一种欢乐,而不能看作是一种负担,训练当中的失败坚决克服,努力赢得成功。

虚心听取教练员在训练当中的批评和指教。

三、珍惜机会,认真学习。

这次培训是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和相互交流、取长补短的一次很好的机会,我们一定不断提高自身思想认识,

克服模糊意识和应付思想,切实提高学习的紧迫感,把学习作为一种需要,一种动力,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境界,珍惜机会,认真学习,珍惜这45天的学习时间,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得”。

四、严格自律,遵章守纪。

不断强化 吃苦耐劳的意识,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严格落实一日生活制度,始终保持良好的警容警姿和饱满的精神状态,一切行动听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以对自身,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投入到学习教育训练中。

此次攻坚组的训练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作为军人,服从命令是我们的天职。

虽然这次训练量大,时间有限,但我们军人,一向不怕任务艰巨,勇于挑战任何困难,战胜困难,夺取最后的胜利。

部队决心书 【2】

现在,我已经正式加入了新兵训练的队列,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这是我实现了梦幻已久的愿望。

接到入伍通知书,我真担心要离开我温暖的家,其实是多余的担心,来到这个大家庭使我觉得比家里更温暖。

首长以及各级领导对我们非常关心,我决不辜负领导对我的关怀之情,为今后怎样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武装警察,我有以下决心: 一、听领导的话,尊敬领导,虚心向老战士请教,团结同志,先人后己。

看革命事业为己任,后为自己着想。

二、训练和吃饭之余仅我最大的努力为集体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儿,在训练当中,严格要求自己,把训练看作一种欢乐,而不能看作是一种负担,训练当中的失败坚决克服,努力赢得成功。

虚心听取班排长在训练当中的批评和指教。

三、训练结束后,无论分到哪个单位,都要仅我所学的知识、我所有的能力、我所学的技术、将我的一切献给边疆,献给人民。

总之,为保卫边疆我愿洒一腔热血。

篇3:士兵拥护改革决心书

尊敬的领导:

我很高兴也很自豪地来表达自己盼望已就的愿望:我想成为一名军人:我郑重的承诺如果能够成为一名军人,我将尽力完成国家和部队交给我的各项任务。

假如我成为一名军人,我要进一步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尤其是体能素质和心理素质。

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责任心,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完成各项任务。

在部队中刻苦锻炼,锐意进取虚心向别人学习,听从部队领导的指挥,认真,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任务,在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面前,要首先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

并且 我将进一步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提高和完善自身的素质。

我会全面要求自己,努力磨练自己的毅力,严于律己认真进取,如果我不能够成为一名军人,我也决不气馁,一定会努力学习,更好的表现自己,明年再争取。

军队在保卫国家和领土完全中起,决定性的作用,在维护国家治安中,也起着重要作用。

能够成为一名军人,不仅能很好的锻炼自己,更好地体现自己的个人价值,还能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利于自己的成长和发展。

是个很好的锻炼自己的机会。

我知道再多灿烂的话语,也只不过只是在卖弄自己的才华,我是一个北方男孩,从小生长在农村,我有父辈们那勤劳和朴实的性格,我坚信朴实是成功路上的基石,只有扎实的行动一步一个脚印,才能带我走向成功。

希望领导。

给我一次机会,让我用行动证明我的价值。

xxx

日期

扩展阅读【4】

写决心书一般是呈交给上级领导或者在大会上宣读。

所以它有自己的特点。

它的正文主要分两部分,一是写决心书的理由,而这理由就是接受任务的目的和意义。

这部分要求简明、扼要、不必分析和论证。

二是参加活动和完成任务的态度、措施等等。

这部分要写得具体,并且最好一条条地摆出来,让人听的明白,看得清楚。

如果是递交的书信式的决心书,也要象一般书信的格式一样有称呼、正文、结束语、署名和日期。

如果是当众宣读志愿,可以不写致敬礼之类的结束语。

其他部分则不变。

写决心书还应注意: 1.要实事求是,表决心是为团结大家,鼓足干劲,更多更好地完成任务。

但也要实事求是,一般决心书上的内容是不能轻松达到,但经过努力是可以达到的。

2.决心书有目标还得有措施。

措施应具体,步骤应分明。

措施是保证目标实现的手段,表达措施的文字越简洁越好。

3.决心书的语言要简明、扼要。

不要太长,一般多用短句,以便把“决心”表达出来。

要短小精悍。

篇4:拥护改革表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战友们:

很荣幸作为基层干部代表在此发言,作为一名年轻的干部,面对在座练兵经验丰富、专业素质过硬的领导和前辈们,此时此刻我的心情无比的激动。战友们,去冬进春工作已告一段落,全员岗位练兵工作正一步步的向我们走来。是全力打赢世博安保攻坚战的关键之年,更是我们夯实基础谋发展的突破之年,伴随着隧桥开通、经济大发展的今天,我们深深的感到机遇与挑战并存,舒畅与困苦同在,每一步的前行都要我们付出百倍的豪情,千倍的干劲,但我们信心十足,此次会议的召开给我们吹想了奋进的'号角,给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我们将以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为指导,以此次的动员会为契机,以练素质,强本领,保打赢为目标,全面拉开全员岗位大练兵的序幕。

下面我谨代表中队官兵向各位领导表决心如下:

一、摆正位置,端正态度,身先士卒提素质.

作为基层中队新提任的业务主管,成分相对比较新,在组训的过程中首先要自身素质过硬,坚持与战士做到“五同”,充分发挥身先士卒、领头雁作用,敢于向全体官兵叫响“向我看齐,跟我上”的口号,以实际行动来激发官兵训练的激-情、热情;其次要俯下身子,谦虚好学,常思常省,多多向其它干部和老班长学习,不断的完善自我,增强自己的综合素质。

二、精心组织、科学施训,全力以赴抓练兵。

刚才听了长做的练兵动员,我感到今年的大练兵内容多、任务重、参训面广,如何做好今年的练兵工作,作为一名基层主管,我深切的感受到自身素质的过硬于否直接关系到练兵的成效,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我将从自身素质抓起,根据支队的计划统筹安排,坚持支部议训制度,制定切实可行并适合中队特点的全员岗位练兵计划,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时间,务求实效。注重练兵的针对性、实效性,分阶段、分层次地开展练兵活动,做到苦练加巧练,确实使中队官兵:“头脑练活、技术练精、预案练熟、作风练硬”,为完成好执勤战备这一中心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更好的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积极响应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新要求。

三、积极探索,改革创新,突出重点求实效。

在练兵过程中,我们将始终贯彻“练为战”的主题,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的结合,积极探索练兵新思路,突出训练的实用性和实战性。我们将结合中队辖区的特点,充分发扬官兵的主观创造性,努力研究出符合实际需要又合理、实用的练兵方法,从而使练兵更加贴近灭火战斗和抢险救援的实战需要,切实提高练兵的实效性。注重练体能、练技能、练智慧,练战术、练合成的有机结合,努力提高部队的灭火救援水平。尤其是针对现代火灾特点,认真学习新装备、新科技、新战法,提高部队整体作战能力,建设新时期素质型、实干型、学习型中队。

四、训管结合,教养一致,严抓细扣促正规。

在刻苦练兵的同时,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部队管理的重要性。必须一如既往地执行好《基层建设纲要》及条令条例,按照正规化的标准,从日常小事抓起,注重点滴养成,规范一日生活制度,严格行政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力度,落实好灭火救援安全行动要则,从而达到训练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全力确保部队的安全稳定。

五、开源节流、突出质量、合理调配强保障。

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全员练兵对官兵的体能和体质都是一次极大的考验,一方面我们将在中队现有财力的基础上,加大伙食投入,注重营养调配、把好卫生关,使官兵吃饱吃好;另一方面中队团支部将开展一系列的文体活动,丰富警营文化生活,切实提高中队官兵的生活质量,使每一位官兵都能在繁重的训练任务中体会到苦中有乐。

各位领导、战友们,全员岗位练兵是全年工作的重心,也是衡量一支队伍战斗力的标准之一,“练为战”是全员岗位练兵永恒的主题,我们不仅要追求“更高、更快、更强”的精神境界,还要有着眼实战的务实作风。我们中队全体官兵将继续弘扬“以苦为乐、以苦为荣”的精神,励兵秣马、戮力而行,我们将以优异的成绩向各级领导、首长汇报。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篇5:拥护部队改革的思想汇报

尊敬的党组织:

党的xx届三中全会闭幕后,《决定》中关于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内容日趋引发国内外学者和社会广泛关注。昨日下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队建设研究部研究员、首席专家张幼明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以“如何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换。张幼明指出,xx届三中全会把国防和军队改革纳进了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这样一个战略全局,并作为一个重要部份进行部署最少源于两个缘由。

张幼明以为,首先是为了加强党对国防军队改革的领导。中国我党的领导是我国国防和军队的一项根本制度,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件大事,改甚么、怎样改,这些重大的题目都要由党中心来决策,都要充分体现党中心的意图。因此,这次全会作出了明确的部署,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为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指明了方向,这是第一个因素。

他谈到,第二个因素是为了兼顾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调和发展。我们国家进行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持和增进国家的全面、调和、可延续发展,国家的全面、调和、可延续发展,既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的题目,也包括国防和军队的发展题目,需要加强这两方面的兼顾。事实上,兼顾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是我们党指导国家现代化建设的一向战略思想。

张幼明指出,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伟人的就提出,要建立强大的国防军队和建立强大的经济气力,这是新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两件大事。改革开放之初,伟人的明确提出以产业、农业、科学技术和国防现代化为标志的四个现代化建设为目标,将经济现代化建设与国防现代化建设作为一个整体来兼顾斟酌。把建设强大的经济和强大的国防作为我们国家现代化建设的两大战略任务,确立了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调和发展的方针。

明确提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要实现富国强军的同一,并决定编制新中国成立的第一部兼顾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规划。从这些

情况,我们可以看出,把我国的国防和军队改革纳进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部署,就是为了使国防和军队改革与国家其他方面的改革相调和、相配套,通过兼顾国防和军队改革与其他方面改革的调和推动,增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调和发展。

汇报人:

20xx年x月x日

篇6:10月入党思想汇报:拥护改革,期待明天

11月9日至12日召开的中共xx届三中全会,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问题并作出总体部署,这一恢弘重大的历史性主题令全社会倍感振奋与期待。肩负亿万人民的殷切期待,中国改革再次出发远行,心有梦想的改革者将与之同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社会创新活力。这,就是新一代改革者的光荣使命。我们期待并坚信:紧握改革这把“金钥匙”,在实践中不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一定能迎来实现民族、国家、个人梦想的美好明天。

汇报人:

篇7:广东海关11举措支持珠三角改革发展

广东海关11举措支持珠三角改革发展

笔者从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获悉,为进一步发挥广东省内海关在加快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作用,海关提出支持和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十一项措施,已经海关总署批复同意于5月11日正式印发广东省内海关执行.

作 者:远宁  作者单位: 刊 名:大经贸 英文刊名:FOREIGN BUSINESS 年,卷(期): “”(6) 分类号: 关键词: 

篇8:县交通局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表态发言

县交通局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表态发言

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  拓宽交通建设融资渠道

县交通局局长    朱元敬

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改进农村金融服务,逐步解决城乡金融服务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是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我们将按照改革方案的要求,迅速在全系统进行宣传发动,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改革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资金,积极参与增资扩股,如期归还贷款,服务农村信用社改革。我们的具体打算是:

一、统一思想,积极投身改革。

农村信用社改革,不是一个简单的金融问题,而是事关农业、农村、农民和国民经济全面发展的全局问题。随着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农村信用社已成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交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先导型基础产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我县交通事业的发展,始终离不开金融部门特别是农村信用社的支持。如自1995年大办交通以来,我县交通建设投资过亿元,其中申请信用社贷款50多次,资金总额累计3500多万元。近两年来,我局先后从信用社组织交通建设项目周转资金200多万元。特别是今年3月,在省定8件实事项目注滋口大桥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工作陷入困境的情况下,县信用社及时发放贷款60万元,扭转了被动局面,为大桥本月底竣工通车作出了较大的支持。现已竣工通车的插团公路砂改砼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也是从信用社组织周转资金50万元,确保了工程建设不因资金短缺而停工。我局所属的全省县级唯一的一家二级公路客运企业县华泰汽车运输公司,去今两年在申报升级过程中,也先后从信用社申请企业流动资金、车辆升级改造资金累计400多万元。正是由于交通的发展与信用社的关系密不可分。为此,我局党委一班人将自觉把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所要求的高度上来,自觉把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确保改革顺利进行的要求上来,把改革的政策学习好,把改革的精神把握好,把改革的实质领会好,使系统干部职工做到思想统一,积极投身信用社改革。

二、把握重点,完成改革的任务。

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是一件顺民心、合民意、助民富的好事。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改革方案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将加强正面宣传,在全局上下形成踊跃向信用社入股、积极偿还信用社到逾期贷款的氛围,让干部职工明白改革后的信用社是我们身边最可信赖的银行,是个人发家致富的最坚实的后盾。在坚决完成增资扩股任务的基础上,力尽可能地帮助农村信用社多组织资金,提高资本充足率。同时,继续大力清收系统内干部职工拖欠信用社的陈欠贷款,并对长期拖欠信用社贷款不还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组织措施,促其还款,打造诚信交通的良好形象。

三、谋求“双赢”,为交通建设融资。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目的,就是要使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发展壮大,使之更好地发挥主力军作用,更好地支持和促进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进程,更好地支持和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县域经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国家现行交通投资政策规定,每项交通建设工程开工,地方财政必须要有相应的配套资金。没有配套资金的工程项目不予审批立项。,国家交通部为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确定了通村公路建设工程。由于我局在该项工作上信息捕捉得准,动手早,行动快,基础工作做得扎实,预计可在建设计划、国家投资争取上占据绝对的主动权。因此,我县交通事业要想争取国家更多的资金和项目,谋求更大的发展,必须充分运用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成果,争得农村信用社更多的贷款周转支持,达到交通发展,农村信用社赢利的共赢局面。

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篇9:浅析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金融支持路径的论文

浅析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金融支持路径的论文

荆州是国家重要农业主产区和农产品加工区,农业供给侧改革任务紧迫而艰巨,改革推进中,金融部门如何顺应和适应改革,相机提供更高效率的金融供给侧服务,是一项重大的实践课题,对此我们以荆州市为蓝本开展了调研。

一、荆州市农村经济发展和金融支持情况

(一)荆州市农村经济发展情况。

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 年末全市四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1万个。二是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幅提高。末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6%,比提高7个百分点。三是主要农产品产量稳定提升。2015 年荆州市粮食产量410.7 万吨,年均增长3.3%,实现“十二连增”;油料产量59.9万吨,年均增长1.8%;水产品产量136万吨,年均增长5.2%;生猪出栏493万头,年均增长2.2%。四是农产品加工业迅速发展。2015 年以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导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1500亿元,较20增长1.89倍,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由 年的1.1:1 上升为2.3:1。五是流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荆州市不仅打造了多市场、多功能的物流交易平台,还依托电商平台,实现了过百亿的销售额。

(二)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情况。

一是立足政策支农,加强窗口指导。适时出台了《货币信贷指导意见》、《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等,对金融部门做好支农工作予以窗口指导,有力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二是立足强农惠农,创新金融服务。创新信贷产品。近年来共创新开发出通用农贷产品38个,区域特色农贷产品达11 个。创新服务模式。探索了“银行+企业﹢农户”、“银行+政府+专业合作社﹢农户”、“银行+公司+基地﹢农户”等多种有效模式。三是立足便农助农,优化金融生态。大力实施“三通”工程(自助银行“乡乡通”、电话银行“村村通”、手机银行“户户通”),编织了一张金融服务网络;在乡镇加强离行式自助终端布局;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二、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市场主体数量多,但发育不成熟。一是市场主体数量多,但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不足。2015 年底荆州市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512家,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103家,居全省市州第一,但规模化不足,产值过10亿元的仅有14家;产业化链条不完善,像福娃集团这样产业链条相对完善、带动辐射影响强的企业基本是凤毛麟角。二是市场主体发育不足。除产业化龙头企业相对规范外,其余三类均存在内部运行不规范的问题,特别是内部民主管理机制不完善,产权不清晰,财务制度和利益分配制度不健全。

(二)农业产品发展充分,但竞争力不强。一是产品特色不够。全市农产品除洪湖大闸蟹、监利洪湖再生稻、荆州鱼糕、福娃食品外,更多的是普通的大路货,供给过剩与供给不足并存。二是品牌多而不亮。全市农产品注册商品4500个,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3个,湖北著名商标56 个,但真正叫得响、有竞争力的匮乏。三是农业大而不强。 年荆州小龙虾产量占全省的`45.1%,占全国的30.6%,但未形成产业链;油料产量全国市州第一,但本地名牌远远不及金龙鱼、福临门等。四是化肥农药施用水平较高。2015 年荆州市化肥施用量为34.2万吨,农药使用量2.77万吨,相较耕种面积,其农药施用强度较大。

(三)适度规模推进快,但科技化程度低。全省第一家家庭农场诞生在荆州,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荆州挂牌,荆州的适度经营规模走在全省前列。但当前农业供给侧中科技化程度低:一是分散经营不利于科技推广。二是农业科技人员的匮乏,阻碍了农业新技术转化为农业生产力。三是农业生产全过程中介的服务组织少、程度低。四是农产品加工设备的平均科技含量偏低,大多是初加工。

(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但产业融合度弱。一是龙头企业与农村一三产业融合程度低、层次浅。一方面,“企业(公司)+基地+农户”建设的程度化不高,带来原料品质把控较难;另一方面,加工后产品销售与现代流通嵌合度不深,价值实现难度大,导致产业链条难以前伸后延。二是三大产业之间利益联结机制松散。目前农村地区产业融合多采取订单式农业、流转承包农业的形式,真正采取股份制或合作制,将农民利益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很少。三是先进技术要素扩散渗透力不强。四是休闲与观光农业等延伸链条发展严重不足。

(五)农产品市场种类多,但现代流通滞后。一是流通主体以单个或合伙的农民为主,组织化程度低。二是流通技术落后,完整独立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尚未成型。三是流通信息化水平低,导致生产与流通存在很大的信息局限性和盲目性。四是“互联网+物流”尚处于起步阶段。

三、金融支持农业供给侧改革的相关建议

(一)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大力发展绿色科技金融。一是打造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制定更规范、更明晰、更具有执行力的荆州绿色金融标准,实行有保有压、进退有序,向低碳、环保、绿色可循环领域倾斜。二是助力绿色公共品牌建设。围绕“荆州品牌提升计划”,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为主、金融扶持,优中选优,集约耕地、技术、资金等,遵循绿色生态标准,全力打造、擦亮荆州农产品绿色品牌。三是围绕农业经营体系,加大科技金融扶持。支持新型高效缓释肥料、新型环保地膜、低毒农药等高科技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对农业科研、新品种培育、科学种养、节能灌溉、科学施肥(药)、精深加工等科技服务中介予以支持,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提升产品竞争力。

(二)适应农村产业融合趋势,大力发展产业链金融。一是完善和发展农业产业体系。金融部门要同政府主管部门一道,整合财政、信贷资源,优中选优,遴选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发展产业集群,为产业链上游农户提供全方位生产服务、为下游做好农超和市场对接等批量化、集中式服务,构建产业利益共同体。二是做好对农产品流通服务的扶持,提高农业产业链的物流效率。三是加强金融市场建设。调整、巩固间接融资,与政府部门一道引导、培育企业特别是骨干核心企业的市场融资意识和技能,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股权融资、债券票据直接债权融资等,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三)适应农产品流通需要,大力发展“O2O”金融。坚持O2O双线推进。从线上看:一是加强农业电商平台服务,二是支持“淘宝·荆州馆”和“村淘计划”建设,三是加快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从线下看:一是加大对区域农产品流通市场建设的支持,二是扶持区域重点农产品流通企业,三是加大现代冷藏储运基础设施投资。

(四)深化金融改革和创新,大力发展普惠共享金融。一是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坚持深化改革与发展新型金融主体并重,让更多适应农村经济主体发展新需求的金融主体在农村落地生根;探索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稳妥开展内部资金互助试点。二是加快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要努力打造物理网点、金融便利店、离行式自助银行、“惠农通”和移动金融“五位一体”服务网络。三是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和金消保工作。培育农民的金融风险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四是健全金融信用信息体系。积极引进第三方评级机构,争取政府出资,对新型主体等开展资信评级,推进信用培育和信用建设,破解融资难题。

(五)健全风险分担补偿机制,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完善以政策性保险为基础的基本农业保险制度,同时建立对农业保险的再保险和巨灾风险的分散机制,实现风险的多层级分担。二是建立融资性担保基金。建立中央、省、市、县(市)多层级的政府主导的融资性担保基金,对不同层次的主体提供担保增信。三是建立农村金融风险缓释机制。整合涉农资金,建立不同层级补偿基金,发挥对农村金融风险的缓释功能。四是给予税收减免。鉴于农业高风险性和市场化在农业领域实施困境,建议政府适当减免农村金融机构的增值税、所得税等,减轻金融机构财务负担。

篇10:农产品价格支持与直接补贴政策的国际比较及我国的改革方向

农产品价格支持与直接补贴政策的国际比较及我国的改革方向

一、国外对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具体做法

(一)美国对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具体做法

美国现行农产品价格制度的核心是政府的价格间接干预或价格支持政策。这一政策的指导思想是在不破坏市场机制调节农产品供求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缓解由于农产品过剩所导致的经济和社会的动荡。具体包括:(1)以“平价率”作为支持的标准。(2)作为最低保证价格的农产品抵押贷款。(3)目标价格制。(4)无追索贷款。(5  )储存或缓冲库存。(6)生产和销售限额。(7)扩大需求和粮食援助计划。(8)投入物和劳务补贴。(9)食品券计划。

美国现行农产品支持政策的主要手段是数量管理财政补贴相结合。政府对主要农产品如小麦、玉米、棉花等都确定了目标价格,如果当年生产的农产品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政府则向农民补贴二者的差额。类似的补贴方式还有无追索贷款。1990年农业法规定,小麦、饲料谷物的基本贷款率为最近5年市场平均价格的85%,稻米和棉花的基本贷款率为平均价的75%-85%。如果当年的市场价格低于贷款率,政府必须按贷款率收购农产品,从而农民不必还贷。但政府的补贴是有条件的,凡是享受直接补贴的农民必须参加政府的减耕计划和水土保持计划:要有7.5%的耕地休耕;另有15%的耕地不予补贴。

需要值得一提的是,农业法从根本上推翻了60多年来逐步形成的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规定要在7  年内完全取消政府对农场主提供的收入和价格补贴,使之完全面向世界市场。新法律也取消了对农作物耕种面积的限制,农场主可以根据世界市场对美国产品需求决定自己种植的品种和种植面积。新法律保留了基本的无追索贷款,但方法上有所修正。为了使美国的农业平稳地过渡到新法律规定的目标,该法律规定,在7年过渡期内,设立“生产灵活合同补贴”以替代价格支持补贴。

(二)英、法国家对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具体做法

1、英国。  政府对农产品价格的干预主要取决于农产品供求的变化。供求平衡时实行自由价格,供不应求时实行法定价格,供过于求时实行保证价格。自由价格完全由市场来决定;法定价格由政府与农民协商而定;保证价格不影响农产品自由贸易,市场上的价格仍然由自由贸易状况所决定,因此,保证价格实质上是政府干预下的自由价格。英国的主要农产品实行保证价格,其中有一部分是欧盟范围内规定的谷物、牛肉价格,另一部分是英国自己规定的羊肉、酒、橄榄油价格。蔬菜、水果等实行自由价格。猪肉等则实行完全的自由价格,政府不加任何干预。英国主要是通过提高农产品进口关税、对进出口农产品提供补贴以及对若干农畜产品给予价格保证等办法,来保护和发展本国的农业。

2、法国。  法国政府在二战后初期就对大部分农产品价格实行严格管理。一是建立农产品市场管理组织。根据不同种类的农产品,分别设立一个由政府官员、生产者、中间商和消费者的代表组成的农产品市场管理委员会。二是制定农产品价格。农产品市场管理委员会在每个农业年度开始之际,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制定一组价格。主要有三种价格:(1)目标价格。这是农业生产者在国内或欧盟内农产品短缺地区渴望得到的最高价格,也称指导价格,一般是在农产品上市之前规定的。根据具体情况,各年度间的目标价格可以有变化,也可以维持数年不变。在一个农业年度内,目标价格一般高于市场价格,是农产品价格变动的上限,市场价格应低于它,而不能高于它。如果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政府就要在市场上抛售商品,加以平抑。(2)干预价格(收购价格)。这是农业生产者保证可以看到的最低价格。干预价格一般比目标价格低10%-15%左右,是一种保证价格,目的是要维持市场价格不致跌到这个限度以下,以保护生产者的最低利益。(3)门槛价格(闸门价格)。这是外来农产品到达口岸的最低进口价格,大约相当于目标价格减去外来农产品从口岸到国内或欧盟内农产品最短缺地区的运输费用的差额,一般在目标价格与干预价格之间。三是干预农产品市场。当农产品市场价格低于干预价格时,政府按干预价格收购全部过剩农产品,或对生产者主动储存、撤离市场等给予补贴,或通过变动进出口关税及补贴调节进出口,使市场价格维持在干预价格之上。当农产品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政府按目标价格大量抛售其储存的农产品,或通过变动进出口关税及补贴调节进出口,使市场价格维持在目标价格之下。四是建立农产品干预基金。主要有两种基金:(1)欧盟的欧洲农业指导和保证基金;(2)法国国内的农产品市场干预和调节基金。目前,法国约有95%的农产品受到国内或欧盟某种形式或某种程度的价格干预。

3、日本对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具体做法

保持农产品价格稳定是日本政府对农产品价格管理的主要目标。日本政府对农产品价格管理比较严格,价格形式有统一价格、稳定价格(安定价格或稳定幅度价格)、最低保护价格和稳定价格基金等。管理的政策目标是确保农民的利益,保持消费者物价稳定。实行统一价格的主要是大米,由政府统一规定大米的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确定收购价的依据是大米生产费用、再生产费用,另外考虑消费者生活稳定因素。在大米短缺的时候,大米的收购价低于销售价、补贴也随之减少。牛肉、猪肉、一部分乳制品、蚕茧、生丝等实行“稳定带价格”,即价格虽然由市场决定,但政府要根据市场供求,确定一个价格上下浮动的幅度。对糖料(甘蔗和甜菜)、砂糖、麦类、土豆等则实行最低保护价格。对加工乳制品的鲜奶、大豆、油菜籽等实行基准价格。当市场价格低于基准价格时,政府付给农民补贴。对蔬菜、加工用水果、肉用仔牛、鸡蛋等价格变化大的商品实行稳定基金制度。当市场价格低于基准价格时,差额部分由生产者与政府共同出资的“稳定基金”补齐。日本政府对农产品价格调整的周期为1年。价格调整决策由生产者、  消费者代表组成的政府审议会作出。总的来说,日本农产品价格的形成依据是生产费用、供求因素等,同时参考历史价格和价格的未来发展趋势。

二、国外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主要措施与做法

1、美国的直接补贴

(1)生产灵活性合同补贴(Production  Flexi―bility  ContractPayment)。美国的这种直接补贴是最典型的脱钩收入补贴。生产灵活性是指采用了这种补贴方法之后,生产者无论生产什么,其所享受到的这种补贴都不受影响,因此具有充分的生产决策灵活性。

这种补贴的法律根据是19的联邦农业改进与改革法案(FAIR)。该法律对于种植小麦、玉米、高梁、大麦、燕麦、水稻和棉花的农民,按照基期的生产数量进行直接收入补贴。计算的方法是:按1991―1995年平均生产量(单产X面积)的85%,  再乘以政府规定的单位重量补贴金额,由于1991―1995年的产量是固定不变的,因此,农民所可能获得的直接补贴,只与在基期中(1991―1995年)所生产的产品类别和数量以及政府所规定的单位重量补贴

额有关,而与以后实际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没有关系。

以后,由于世界市场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下降,美国政府不仅没有能够按原来计划逐步减少直接补贴,反而大幅度地增加了补贴。原来预定的直接补贴支出总额每年为50亿美元左右,而到了,又在原定的基础上新增加了50多亿美元。8月13日,布什总统签署法案,美国政府向美国农民提供55亿美元的救济金,以补贴因玉米、大豆和其它谷物价格低迷而造成的损失。当然,这也是以美国中央财政出现巨额赢余为背景的。

具体的补贴幅度如何,以小麦和玉米的情况为例:经折算后可知,20小麦的补贴幅度为45.20美元/吨,玉米为27.56美元/吨。美国1990―1995年期间平均每公顷小麦单产约为3吨,玉米单产为7.5吨。按此计算,则基期种植小麦的农民每公顷土地的补贴额为115美元,  基期种植玉米的农民每公顷土地的补贴额为176美元。

每个农民所获得的直接补贴总额每年最多不能超过4万美元。  计算和操作过程很简单,因为并不需要调查农民的土地面积和单产,而只要知道农民的总生产量就行了,而每个农民在基期5  年中的生产数量是有据可查的:在1991―1995年期间,实行的是差价补贴,农民必须出示生产数量的证明,一般是销售单据,包括粮食收购商的发票、粮食加工商和收储仓库的入库单据等。所有这些都已经是记录在案的。

上述办法是克林顿政府于年制定的农业法,其主要内容是自由种植和政府逐步减少对农业的补贴。需要特别关注的是于今年5  月公布的有关美国新农业法规定,即在今后里,政府用于农业的拨款将达1900亿美元,比目前实行的农业法的开支增加了80%。除了对一直接受政府补贴的小麦、大豆和棉花等种植者增加补贴外,新农业法还将增加对其他农牧产品如花生、牛奶、峰蜜等生产者的补贴。农业法还决定将用于土地保护方面的费用增加80%,这也将使过去基本得不到政府拨款支持的畜牧产品、水果和蔬菜生产者等获得政府的支持。新农业法表明布什政府的农业政策发生重大转向。这项新农业法在国内遭到不少人的反对,他们认为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将使美国的预算赤字大幅增加。与此同时,世界许多国家也纷纷批评美国增加农业补贴的行动。

(2)土地休耕保护计划(Conservation  Reserve  Program)。土地休耕保护计划最早是根据1985年的“食品安全法案”,当时的目标是休耕4500万英亩耕地。1996年“联邦农业改进与改革法案”延长了这项计划,计划到,休耕保护土地3640万英亩。

按照这项计划,农民可以自愿提出申请,与政府签订长期合同,将那些易发生水土流失或者具有其他生态敏感性的耕地转为草地或者林地,时间为10――。这项政策的目的是减少水土流失,增加鱼类和动物的栖息地,改善水体质量,保护土壤,改善农民景观等。进入计划的土地一是要休耕,退出粮食种植,二是要采取植被绿化措施,包括种植多年生的草类、豆科草类、灌木或林木。

申请批准方式是:根据有关地区的农场服务局的通告,农民可以提出申请,申请也相当于投标,申请书中要提出农民对休耕保护每英亩土地的要价。当地农场服务局在收到申请的7――90天内给予答复。  各县农场局要通告农民当地每英亩土地实行休耕保护计划所能够获得的补贴额。当地农场局和国家农场局对所有投标申请进行研究,研究其可行性和租金要价。对每个农民的补贴数额在50-50000美元之间,  平均全国为5000美元。

1996年前,美国政府鼓励农民闲置部分耕地,借以减产保价。1996年,美国政府调整了其执行长达数十年的土地休耕轮作政策,转而对耕种面积放松了管制,实际上是支持了农民扩大耕作面积,并依靠其庞大的财政支持对农业继续给以各种相应补贴,以扩大生产,进而扩大出口,从而影响了世界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价格。自19美国“自由耕作法案”生效以来,农民自力更生的愿望反而越来越小,因为政府提供的一部分补贴在4  年内竟翻了一番,据统计,美国政府共提供了总值高达305  亿美元的补贴。对农业补贴持批评态度的人士认为,“自由耕作法案”和连续4年来对农业的巨额补贴,  其初衷是让美国的农场主农步学会自己走路,特别是扶持那些家庭型的农场主。然而直到今天,人们仍然看不到美国农场主有任何自力更生的迹象。分析家认为,问题出在这些补贴的受益者并非那些最需要帮助的小农场主。据统计,每年70%的补贴都落入了所占比例为10%的最大农场主的腰包,补贴不但帮不了小农场主,反倒有利于大农场主吞并这些家庭型的小农场。

(3)农业灾害补贴。从政府支出的角度,  美国农业风险管理政策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  )灾害救济政策:是根据每年的自然灾害发生后的情况确定的,属于一事一议性质的。各个年度之间变化很大。农民在播种时并不知道发生灾害后作用,被视为“绿箱”政策。(2  )特大灾害保险政策:农民只需要对每种作物缴纳60美元的手续费,就可以参加。特大灾害保险的保险程度很低,只适用于实际产量低于正常产量的50%的情况。对于实际产量低于正常产量的部分的赔付率为55%,即农民得到的赔付金额为:(正常产量X50%―实际产量)x55%X价格。(3)多种灾害保险政策:从类别上看,可以细分为单个农场的产量保险、单个农场的作物收入保险、以县为单位的产量保险、以县为单位的作物收入保险等。由于不能充分满足WTO“绿箱”政策的标准,也由于美国的黄箱政策支出很少,因此美国主动地将此类保险政策支出列为黄箱政策。

(二)欧盟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

欧盟对农民的直接补贴的主体是“蓝箱”(即介于WTO  规定的绿箱与黄箱之间)政策补贴。其特点是按固定的面积和产量进行补贴,补贴的基本原理很简单,但是具体操作方法十分繁琐,对各种情况规定的十分详尽。

(1)按种植面积补贴。按照欧盟年农业政策改革计划,  谷物的支持价格在两年之内共降低15%。而油料、蛋白作物则按照世界市场价格。为了部分地弥补价格降低对收入的影响,农民将按照面积和产量获得政策直接补贴(欧盟对谷物等的价格支持仍然存在,但是支持价格水平大大下降)。获得这种补贴的.条件是,规模较大的农场(谷物生产总量超过92吨),必须将土地休耕10%(休耕的土地获得休耕补贴);规模小于上述标准的小农场,不要求休耕义务但是可以选择自愿休耕一部分土地,并获得休耕补贴。大小农场自愿休耕的面积总量不限,但是享受休耕补贴的上限为耕地总面积的33%,超过的部分不给予补贴。

农民可以根据每年种植的各类作物面积的多少申请面积补贴。可享受面积补贴的作物包括:各种谷物,油料作物,豌豆、蚕豆等蛋白作物,麻类等纤维作物等。对其他饲草类作物、甜菜、饲料甜菜、马铃薯、草籽等,不给予面积补贴。每公

顷面积的补贴额,各种作物之间有所不同,不同地区也不同。这是因为,补贴标准是按照每吨补贴额与平均单产来确定的。不同产品的每吨补贴额不相同,例如,谷物为58.67欧元/吨,蛋白作物为72.50欧元/吨等。油料作物的方法更麻烦些,每年还不一样,2000年为81.74欧元/吨,20为72.37欧元/吨。计算单产时,不是象美国那样具体到某个农户,而是按一个地区的平均产量。在德国,基本上是以州为地区单位来计算平均单产。个别州的不同作物分为两个或更多的地区计算平均单产。按照德国的平均单产水平,2000年每公顷谷物和休耕地的补贴额经折算约为300―350美元。与此同时,有享受补贴权利的土地面积是按基础面积计算的。基础面积是1989、1990、1991年的三年平均值(分作物品种)。如果现在一个地区的实际面积大于基础面积,则单位面积实际补贴额按超过的比例减少。即面积补贴的总额是按照历史上三年的平均数确定后不变的,实际面积越大,超过基础面积的比例越大,每单位面积所能享受到的实际补贴额就越少。面积补贴的最小地块面积为0.3公顷,这也是休耕的最小地块面积,并且宽度至少在20米以上。休耕地上允许种植非食品原料,如用于化工的植物油、生物酒精、生物汽油、生物能源等。

此外,还有一些详细的操作上的规定。例如,农民必须书面申报种植情况和申请补贴,报至各个县的农业局。申报中要申明地块的位置、面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和作物。并且如果农业主管部门要求,农民应当在万分之一的土地图上指明位置和证明。德国规定每年申报的截至日期是3月15日。对于申报中不遵守规定的,还实行惩罚措施。  对于超报面积的,按超报面积的双倍削减补贴面积乃至取消补贴资格。

(2)休耕补贴。休耕补贴分为两种,  一种是面积补贴中所涉及到的,每年同面积补贴一起申报,作为享受面积补贴的前提条件,大农场必须休耕10%;此外,大小农场均可以自由休耕。这种每年一次的休耕,享受与谷物同等的面积补贴标准。另一种是多年性休耕,至少休耕10年以上。100公顷以下的农场最多可以休耕5公顷,100  公顷以上的农场最多10公顷。这种补贴的标准略高一些,德国每公顷为700马克。

休耕地的总体要求是:休耕地不能裸露,至少应当绿化,或者种草;休耕地不能施肥,不能施农药;休耕地除了可以生产非食品原料之外,如用于化工的植物油、生物酒精、生物汽油、生物能源等,不能生产别的农产品。

(3)环境保护补贴。对于在农业生产中采取了一定的方式,  使得生产对环境的影响向着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则通过给予一定的补贴给予鼓励。环境保护补贴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参加,至少5  年,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具体又分为几种不同的类型。(1  )生态农业。整个农场的生产活动必须全部按照生态农业的标准,也就是说,既包括种植业,也包括畜牧业。所有产品要符合生态农业标准,并贴生态食品的标签。(2)粗放型草场使用,包括将耕地变为粗放使用型草场。要求的条件是:草场载畜量不超过每公顷1.4  大牲畜单位,最少不少于0.3大牲畜单位;大幅度减少肥料和农药施用量;不转变为耕地。(3)对多年生作物放弃使用除草剂。多年生作物包括各种水果和葡萄等。(4)多年性休耕。如上述。多年性休耕补贴是列在环境保护补贴项目之下的。

(三)日本的直接补贴政策

日本对农民的直接补贴主要是2000年新出台的对山区、半山区的直接支付制度。这种措施应当归属于世贸组织规定的“绿箱”政策中的地区援助措施,因为符合两个基本条件:(1  )受补贴的地区是有客观标准的条件不利地区;(2  )补贴的额度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不超过地区由于条件不利所受到的损失。此项补贴的对象是处于根据有关法规划定的山区和半山区中的农田。对农田的条件要求包括:至少1  公顷以上毗连成块,坡度大(水田1/20坡度,旱田8度以上),地块小而必须规整(大多数地块不满0.3公顷,同时地块平均面积小于0.2公顷),草地比例高(70%以上)的草地,有坡度的人工草地,其他特殊情况如农民老龄化比例高、撂荒比例高等。并不是所有满足上述条件的农田都可以享受补贴,对生产活动还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包括:(1  )其生产活动有助于减少或者避免撂荒(因为完全的撂荒不利于生态、经济和社会发展);(2  )其农业生产活动要促进农村的综合发展,包括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物等。

为确保直接补贴取得预期的效果,政府要求按村落签订协议,以村落为单位,全体村民参加,以求整体协调;对达不成村落协议的地方,也可以与单个农户签订协议。享受补贴的对象可以是农户,也可以是农户的合作组织。

补贴的理论标准是山区、半山区与平原地区的生产成本差异的80%。具体标准根据水田、旱地、草地和人工草地分别设定,并按陡坡地和非陡坡地设定两级标准。每个农户每年可以享受的补贴上限为100万日元。政府为此支付的财政总支出为700亿日元,其中中央政府330亿日元。可享受补贴的面积约为90万公顷,即平均每公顷约为8万日元(约折合为630美元)。这相当于欧盟普遍性的面积补贴的两倍多一点。最终的目标是将其生产力水平提高到邻近的非补贴对象区的水平,在时间上没有明确的限定,第一期为5年。

欧美国家实行直接补贴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  直接补贴政策产生的最主要原因是原来的价格支持和价格补贴的失败。价格支持措施效率很低,据经合组织测算,发达国家价格政策补贴的效率仅仅为25%左右,即政府通过价格支持措施每拿出1元钱,农民所能获得的仅仅是0.25元左右。与此同时,政府的财政支出包袱也因过剩库存产品的不断增加而日益沉重。欧美等国家从国内政策需求看,需要寻找补贴农民的更有效的方法。

2、世贸组织谈判要求在农业中采取更加自由化和市场化的政策。一方面,要减少国内支持政策对生产和贸易的扭曲影响作用,另一方面,又不能使得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失。因此,有必要改变对农民的补贴方法。

3、对农村社会和环境目标的重视程度日益增强。  无论是欧盟国家、日本还是美国,对农村环境问题、农村就业和农村社会发展其他有关问题的重视程度日益加强。为了让农民不过度使用农村资源,或者为了使得农村地区不因农民的过度外流而荒芜,就采用了各种各样的特殊的资助和补贴措施。考虑到欧美等发达国家财力雄厚,补得起,且农民群体在国内政治斗争中的巨大影响力,其对农业的补贴政策将长期存续。

4、欧美国家的直接补贴政策,是与其特殊条件相适应的。  这些条件包括:(1)国家的财政支付能力强,农民在社会中所占比例很小,数量相对很小;(2)每个农场的规模较大,在美国更大,土地连片,种植较为单一,易于准确统计,也有可能按个进行研究;(3  )农民和有关农业部门的素质较高,制度严密,不大可能出现舞弊及

政策的变形走样。

三、我国农产品价格改革的方向

(一)我国农产品价格管理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的方向

我国是个农业大国,绝大部分人口分布在农村,农产品价格历来关系千家万户,无论处于哪一发展时期,做好农产品价格管理工作一直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农产品价格改革的显著特征以“调放”为主。1996年以后,主要农产品价格已接近或高于国际市场。由于国内农产品供给充足、农民增收困难以及受国家财力制约,上调价格困难或下调价格阻力较大,矛盾比较突出,近几年价格改革则主要以“放”为主。目前政府管理价格的农产品已寥寥无几,棉花、蔬菜、水果、茶叶、肉类、木材、羊毛等其他大多数农产品价格,已主要由市场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近期颁布的《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目前政府仅对以下几种农产品价格进行适当管理:(1)中央储备粮食、  棉花等农产品储备作为保证粮食安全、调控市场的重要经济手段,其购销价格由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2)烟叶属行政性垄断商品,  其收购价格由国家计委会同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制定。(3)按照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要求,每年初中央对粮食收购保护价提出原则性指导意见,具体收购价格水平由继续实行保护价收购的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4)按照蚕茧流通体制改革的要求,  蚕茧价格放由省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管理,每年初由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蚕茧收购的预测价格,参照中央提出的预测收购价格,各省级政府制定具体蚕茧价格政策。此外,为引导棉花市场价格合理形成,促进棉花供求平衡,政府还定期发布棉花价格预测信息。

可以说,经过20年的价格改革,目前我国对农产品价格管理范围、内容已很小,农产品价格形成中市场的决定作用已得到高度发挥(而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目前仍然通过干预价格、目标价格、门槛价格等多种价格管理方式对粮食、棉花、奶制品、肉类等大多数农产品市场进行干预)。与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比较,我国农产品生产流通的市场化程度已相当高。

当前我国农产品价格管理面临的问题,已不是放得不够,而是管理不够,政府职能“不到位”和“缺位”,管理观念及方式还没有切实转变;不是市场没有发挥作用,而是对发育不成熟的农产品市场的过分依赖,因不成熟农产品市场的信息不对称而导致周而往复地生产的盲目性及产品“卖难”。可以说,以“调放”为主的20年农产品价格单边改革已基本走到尽头,今后农产品价格改革应该有新思路、新办法。值此时刻,我国加入了世贸组织,世贸组织规则中对农产品价格管理又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尽量降低国外农产品冲击的负面影响,尽可能地保护农民利益,保持国内农产品市场基本稳定,促进我国农业结构调整和稳定发展,当务之急是要根据世贸组织《农业协定》中允许的政策空间,针对当前农产品价格运行中价格管理“不到位”、“缺位”和市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以建立政府调控有力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机制为目标,尽快研究我国农产品价格管理的对策。比如,如何健全农产品价格监测分析及预警体系,提供优质的价格信息服务?如何完善农产品储备调控体系,发挥中央储备粮稳定国内粮食价格的作用?如何使用保障性条款,积极应对进口数量急增的“数量触发”和价格急剧下跌的“价格触发”等情况的发生?如何规范农产品流通企业的价格行为和农产品市场交易行为,解决农民市场谈判中的不利地位。其中一个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在价格和补贴方面如何调整现行的政策,用足用好8.5%及WTO允许的其它相关的条款。

按照《农业协定》以及中国货物贸易承诺和减让表中的规定,我国在以下四个方面做出了承诺:一是增加了农产品市场准入机会,将非关税措施全部关税化,农产品关税并不断削减,对一些重要农产品进口实行一段时间的关税配额制管理;二是承诺对农产品价格支持控制在减让基期农产品生产总值的8.5%以内(以综合支持量AMS衡量);三是中国不得对农产品维持或采取任何出口补贴;四是在动植物检疫方面,放宽对美国西北七个州TCK病麦、柑橘等农产品的进口。  上述承诺会使今后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价格联动整合程度会进一步提高,国内外价格水平的一致性将使国内农产品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这主要由于:一是国外农产品具备固有资源优势。我国人多地少,生产规模小,相对来说农业劳动生产率低、生产成本高,而发达国家在生产率、资源、技术、市场营销管理和资金上都具有明显优势。二是发达国家对农业的支持水平仍将维持较高水平。《农业协定》虽然对削减国内支持和农产品出口作了规定,但由于发达国家减让基期的农业保护水平很高,削减后农业补贴金额仍较大。如美国AMS削减20%后,仍有每年191亿美元用于国内农产品价格支持,欧盟削减后的国内综合支持总量仍可达796  亿美元,日本削减后也还有283亿美元。而我国减让基期的综合支持总量为零,粮食等一些重要农产品的支持甚至为负数。三是出口补贴是增加产品出口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农业协定》虽对其进行约束和消减,但由于部分成员有巨大的基数,削减后仍可使用大量的出口补贴。如美国减让后的每年出口补贴仍达近6亿美元,加拿大3.6亿美元,而我国今后对农产品将不再使用任何出口补贴。

近期的工作重点要集中利用8.5  %的支持空间继续坚持完善粮食收购保护价制度,同时调整粮食保护价收购范围,重点支持北方小麦和南方大米生产,确保口粮安全,保护农民利益。要充分考虑国内外农产品供求及价格形势,合理制定粮食收购保护价水平。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强,粮食收购保护价水平的确定应逐步按以下方式确定:收购保护价水平应当逐步按照国际农产品价格水平加上8.5%的国内支持量(AMS)的原则测算确定。同时,把改进对小麦、大米等粮食产销补贴方式,尽可能减少国内粮食市场人为扭曲,同时又保障农民收入。初步设想:国有粮食购销体制实行市场化运作,由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按照市场价格经营粮食。为保护农民利益,每年政府根据国内外粮食供求情况、生产成本、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粮食收购保护价(支持价格),同时通过市场监测计算各品种全国平均市场价格,从而确定差价补贴标准。当粮价过低时,农民可以持有售粮数量凭证(粮食必须售给有经营资格的企业),向当地基层财政部门领取差价补贴。为将差价补贴切实补到农民手中,主产区尤其是农业税收较多的地区,差价补贴可考虑直接抵减农业税。

(二)关于粮食市场化问题

目前粮食收购保护价问题的症结,在于反映市场供求不够及时、灵敏、价格偏高,流通领域限制过严,对粮食企业管得过死。现行粮食收购保护价的运作方式不利于调动国有粮食企业购销的积极性,也弱化了农民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种植结构的作用,最后导致了实行粮食收购保护价的品种阶段性过剩。按目前体制运作,购多销少,许多主产省将出现“收不了、储不下、卖不出、补不起”的波动局面。

粮食购销政策和流通制度,是影响农业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为了适应中国加入WTO规制和农业国际化发展需要,国务院批准从  年开始由浙江省率先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试点。同年8

;月开始将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扩大到整个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6省2市将广泛实行粮食市场化改革。目前,粮改步伐很快,不仅在沿海发达地区全面推行,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也迅速展开。我们估计,如果粮改工作顺利的话,这种态势将在1―2年内在全国全面展开。也就是说,如果粮改不出现大的意外,我国极有可能在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粮食购销市场化制度,全面放开粮食购销。这种状况,无疑有助于全面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然而,过去的经验与教训证明,粮改涉及方方面面,尤其是面临国内粮食种植面积和粮食总产量连续3年下降,  既要重视粮食市场调节的一面,更要防止“市场失灵”重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一面,从市场和政府两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保证粮食稳定供给,全面促进粮改顺利实施。根据国际市场经验,粮食供求关系的协调,市场因素、微观变量起基础性作用,而政府因素、宏观变量则是保障条件。越是粮食全球化,这种辩证关系就越明显。按照2001年7  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粮食主销区应充分利用经济实力较强的条件,大力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尤其是国家粮食储备体系,是有效实行粮食调控的重要保障,随着一批国有粮食储备库的建立和启用,它将对推进粮改顺利进行发挥重要作用。在流通过程中,针对粮食风险基金到位率不高、使用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督手段等问题,必须完善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办法。加强对粮食市场供求行情的分析和监测,建立粮食预警预报决策分析系统,建立预报体系,构建预警网络,重视期货市场,预测粮价走向,对粮食供求格局尽可能做到“早知道”,这是沿海发达地区,也是粮食主销区粮改过程中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当然,中国粮食市场化全面改革还只是处在区域性试点阶段,浙江等地的粮改也只是取得了初步成功,但能否在较短时期内向更大区域推进,或者用较短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放开,实行自由化生产和经营,还需要全方位改革。特别是在中国“入世”初期(底以前),面临着国外优质粮食进口冲击,必须大力改革中国粮食购销体制,建立一个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宏观控制为辅的中国粮食购销体制框架。同时还必须注意到,在粮食总产量连续三年减产的情况下,如何在东部沿海粮食主销区与中西部粮食主产区之间,在南方稻区与北方粮区之间,形成一个客观上各有分工的专业化和区域化粮食生产格局与营建中国国内统一粮食购销大市场,对新时期中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发展以及融入国际农业大市场都有着重要的基础性意义。

改革粮食收购保护价的基本思路:坚持以市场化为基本取向,取消粮食定购任务,放开粮食市场,实行粮食经营主体认证制度,放开粮食收购价格,使粮食购销价格在市场供求中形成,国家主要通过专项储备,掌握必要的、适量的粮源,确保粮食安全。通过“放价保量”的改革,把粮农和国有粮食企业推向市场,增强粮农应变市场的能力,根据市场导向来安排生产;使国有粮食企业随行就市购销粮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市场供求为基础来发挥主渠道和储备调节作用,能购得进、销得出。具体还应包括以下内容:(1)完全放开粮食价格,  把保护价与市场价的价差,直接补贴给农民。(2)完全放开粮食价格,并在一定条件、一定范围内保留收购保护价。这类似于国外的目标干预价格。美国、欧盟的粮食价格是放开的,可是长期执行干预价格。所以,对粮食收购保护价是按市场化原则来进一步改革,是完善而不是取消。完善粮食收购保护价在政治上主动,在经济上确定了粮农“最低收入保障线”,给农民吃了“定心丸”。(3)遵循价值规律,  制定合理的粮食收购保护价政策。粮食收购保护价作为国家保护农民利益的一项特殊政策,应在粮食供过于求,市价接近成本或低于成本的情况下加以运用。收购保护价水平应当逐步按照国际农产品价格水平加上8.5  %的国内支持量(AMS)的原则测算确定。粮食收购保护价应能弥补粮食生产成本并使粮农获得一定的收益。但是,保护价不应以确保农民增加收入为目标,应以保护粮食生产成本和粮农一定的收益(如10%左右的成本盈利率)为主要目的。当市场粮价极度下跌,低于粮食生产成本和粮农一定的收益时,国家应以略高于成本的价格收购农民的粮食,以确保农民不会因粮价的极度下跌而亏本。(4  )粮食收购保护价要与其他农产品保持合理比价,必须充分考虑种植结构调整的需要。保护价制度应逐步将普遍保护粮食品种转为重点保护优良品种,这既利于促进粮食品质结构的调整,又利于粮食经营结构的优化。

(三)关于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问题

欧美等发达国家不仅补贴总量很大,分摊到具体品种上也很大,如美国,仅“休耕补贴”玉米每斤就在0.2元人民币以上,而且大部分农产品都享有补贴。我国长期以来对农业并没有多少补贴,事实上采取的是负保护政策。加入WTO后,  反而可以在农产品协议框架内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积极考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经过了几十年的实践经验,  发达国家已经认识到,价格支持措施并不是一个好办法。一方面,价格支持措施扭曲市场价格信号,造成市场不平衡,造成贸易和市场竞争的不公平,也造成对自然资源不合理使用、过度使用和浪费性使用;另一方面,在保障农收入方面,效率也很低;国家拿出了很多钱,只有一小部分真正能够流到农民手中,大部分都在中间环节流失了,或者由于库存费用和产品变质而浪费掉了。与价格支持措施相反,直接补贴措施直接了当,不需要借助产品和市场流通过程,直接发给农民。政府用于此目的财政支出,没有中间环节的跑冒滴漏,全部为农民所获得。并且,在世贸组织谈判中,直接补贴尤其是美国式的直接补贴,是没有争议的“绿箱”政策,无论补贴多少,都不受世贸组织的约束,也不会引起任何争议。

2、汲取和借鉴欧美等国的经验,  尽早改变和改革低效率的价格支持政策,将节省出来的宝贵财政资源,转为直接补贴等其他对农业的国内支持措施,转为“绿箱”政策范畴的支出。表现在政策思路上,从价格支持补贴转为农民直接补贴,也即我国农业宏观政策要从改革以来以调控价格为主转而实行“绿箱政策”。同时,通过政府的财政支出和税收减免,逐步构建我国对农业的绿箱政策支持体系,以适当补贴的形式支持农业生产。“绿箱政策”的内容以一般政府服务、粮食安全、农业环保等为主要内容。在支持方法和途径上,应减少对具体农产品价格保护及其对市场机制的扭曲,增加提供农村长期发展需要的公共产品。例如,改变农村基础教育主要由农民、社区和基层政府提供经费的现状,在幅度增加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资比重,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具体来说,一是一般服务补贴(支出),包括农业科研、病虫害防治、培训、推广和咨询、检验检疫、营销促销;二是基础设施补贴(支出),包括土地整治、水利设施、能源设施、交通运输设施、环保设施;三是结构调整补贴(支出),包括农民转产、转业、由于结构调整引起的损失;四是收入稳定补贴,包括一些农产品保护价收购、生产保险、合作组织、价格或收入的稳定基金、农民社保;五是粮食安全储备补贴(

支出),包括受国家委托、农业粮食储备、农民或合作组织粮食储备;六是国内食物援助补贴(支出),包括对农村贫困人口、城镇失业人口如鳏、寡、孤、独、残人口及中小学生的食物援助;七是贫困地区援助补贴(支出);八是环保补贴(支出),包括森林、草原、土壤、水资源、野生动物、濒危动物、珍稀动物、湿地等保护支出;九是农业投入补贴(支出),包括农业生产资料、农贷利率;十是农业限产补贴,包括为保护草原而限制牧民养畜补贴、对农业生产者固定种植面积的补贴等。补贴对象可以是农户,也可以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事业单位、农场、产业化经营组织及其他法人。

3、补贴方式方法。在考虑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时,  按以下先后步骤进行:(1)取消现行的农业三税,即农业税、农业特产税、  屠宰税;中央政府按核定的基期数额对地方政府进行转移支付(对发达地区可以不进行这种转移支付)。(2  )取消教育费附加和“五统筹”范围的收费,对地方政府因此而减少收入,由中央政府按有关指数重新核定之后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3)取消村提留,  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按村庄数量和人口多少核定固定补贴额,列入财政预算支出。以上三项,国家每拿出一元钱,农民就实实在在地少缴一元钱,就相当于增收一元钱。换言之,国家用于以上项目的支出,都相当于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如果在此基础上,国家还有补贴财力的话,可以参照美国的脱钩补贴的方式,对农民进行补贴,计算补贴的基础可以采用税费改革中采用的土地面积和常年产量之积。

近期补贴重点和补贴机制:把改进对小麦、大米等粮食产销补贴方式作为坚持完善粮食收购保护价制度的重要内容,研究改进对粮食产销的补贴方式,尽可能减少国内粮食市场人为扭曲,同时又保障农民收入。初步设想:国有粮食购销体制实行市场化运作,由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按照市场价格经营粮食。为保护农民利益,每年政府根据国内外粮食供求情况、生产成本、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粮食收购保护价(支持价格),同时通过市场监测计算各种全国平均市场价格,从而确定差价补贴标准。当粮价过低时,农民可以持有售粮数量凭证(粮食必须售给有经营资格的企业),向当地基层财政部门领取差价补贴。为将差价补贴切实补到农民手中,主产区尤其是农业税收较多的地区,差价补贴可考虑直接抵减农业税。

4、在补贴中一定要看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近期对补贴的期望值不能太高。在我国,这些条件仍然是较为欠缺的。国家的财政能力近年来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相对于数量巨大的农民来说,仍然是很不足的:目前不仅没有实行象欧美那样的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反而仍然每年从农民那里征收了大量的税费。我国农户的规模极为狭小,同一农户种植种类多样,地块更是零碎狭小,非常难以统计,更难按个案进行研究和审查。农民的素质较低,地方政府的管理水平也有诸多的限制和不适应,无法承担象欧盟“蓝箱”政策要求的那些审查任务。

篇11: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改革取向与实施方法分析论文

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改革取向与实施方法分析论文

【摘要】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改革取向与实施方法分析》的金融管理论文库:为深入了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金融支持的诸多问题,笔者对江西省新余市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提出如下建议。

【关键词】金融支持;民营经济;改革

一、“四个亟待”: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改革取向

1、信用建设逐步启动,但信用制度不健全、失信失范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信用建设亟待强化。(1)信用制度不健全。我国民营企业的经济实力、经营风险和管理素质差别较大,这就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信用评估制度将它们区别开来。但长期以来,我国对民营企业评估制度一直欠完善,这使金融机构被迫抬高贷款“门槛”,如抵押贷款是我国商业银行普遍采取的一种贷款制度,但民营企业因先天性不足的缺陷,仅靠抵押贷款难以满足其发展需要。有些地方虽然成立了以政府启动资金为主体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但因欠发达地区财力不足等因素影响,当前已经暴露出缺乏担保损失的补偿机制问题,这使大部分民营企业难以获得必要的信用担保。(2)信用环境不理想。一是少数地方政府信用行为不够规范,导致银企信用关系缺损。尤其是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地方政府维权的态度不够坚决和明确,致使金融债权难以落实,债务难以清偿。二是当前居民的信用意识仍然比较淡薄,“遵信、守信、重信”的环境未能真正形成,一些贷款户对金融债务漠然置之,诚信的社会道德体系健全缓慢,挫伤了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

2、金融改革稳步推进,但现行的金融体制与机制还难以适应民营经济的金融需求,金融改革亟待深化。据调查,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民营经济贷款难的问题,从金融供给方面分析的主因是: (1)信贷支持主体缺位。在我国银行体系中,国有银行占据着主导地位,但是,国有银行存在着严重的制度性缺陷,如“一股独占”, 100%由政府拥有;银行仍然保持着准行政机构的性质,未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另外,国有商业银行市场主要定位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信贷资金向少数优势国有企业集中。欠发达地区的民营企业绝大多数规模较小,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的.企业占比低,商业银行支持面越来越窄。据对新余市305户民营企业的信用评级统计,A级(含A级)以上的只有69家,占22。62%,A级以下的236家,占比高达77。38%。而农村信用社市场定位在服务“三农”,按现行政策规定,原则上70%以上的贷款用于农业贷款,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入存在政策性制约。(2)基层商业银行信贷机制活力僵化。一是大部分基层商业银行没有贷款审批权,只有调查推荐权,尤其是县域经济中一些成长性民营企业、较好的项目,基层行只能推荐上报。二是强调信贷风险和责任追究,奖罚不对称。一方面,上级行对基层行新增贷款风险考核过严,甚至不切实际地要求“零风险”,同时对信贷责任实行终身追究。另一方面,部分商业银行没有建立相应的信贷工作激励机制,对取得突出成绩的信贷人员没有相应的奖励措施,影响着基层信贷人员有效地发挥工作的能动性。

3、法制建设逐渐推进,但制度层面还不够完善,司法公信力亟待提升。从民营经济发展过程看,我国法律、政策不健全导致对私营业主的财产被侵犯,缺乏相应的法律保护;守法执法不严格,对个私业主的财产权保护不够,致使一些私营业主无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民营企业综合素质有所提升,但管理方式还不够稳固,整体“内功”亟待苦练。由于民营经济自身的特性,在资本原始积累投资期采用了个体业主制、家庭制、合伙制等管理方式是合理的,发挥了企业组织机制的优势。但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传统管理方式就可能成为企业规模发展的障碍和束缚。调查发现,新余市许多民营企业还没有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规范化的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没有从体制上创造促进企业发展和扩大投资的动力。与此相关,民营企业在投资决策上主要凭借经营者的个人经验,受经营者知识结构、信息来源等因素的局限,较难适应千变万化的国内外大市场、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投资领域不断拓宽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要求。

二、环境改良和金融创新:思考与建议

环境改良要着力打造“四个平台”,金融创新要从创新金融制度、创新金融服务理念和方式入手。

1、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比较优势,着力打造服务平台。我国已经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党的十六大强调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民营经济将在法律上得到保护。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把服务放在首位,创造一流的服务环境,要着力寻找和推荐好的投融资项目为民营经济投融资构建服务平台,做好民营经济与金融业共谋发展的“红娘”。

2、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构建弱势群体贷款的信用担保融资平台。虽然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特别是弱势群体(民营企业)贷款“两难”(抵押难、担保难)的问题,但其信用担保功能远未发挥出来。在信用担保中心自负盈亏的情况下,要鼓励担保中心给民营企业提供担保,就得着力降低其担保的风险,为此建议:一是建立再担保机构和坏账准备金制度;二是强化对中介性信用评级机构的约束,对说假话的评信机构应采取吊销营业资格或高额罚款等措施;三是像江浙那样可由工商联牵头组建民间资本独资或由民间资本控股、少量财政资金入股的民营担保公司。

3、稳步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严格失信惩戒力度,构建信用环境平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把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法制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市场环境。社会信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金融资源的配置。因此,地方政府要大力整治社会信用环境,正确处理企业改制与金融维权之间的关系,为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宽松的环境。为此建议:一是发挥政府的比较优势,整合现有的资源,着力推进区域征信体系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以信用建设促进区域民营经济大发展;二是以有效矫正失信行为为目标,切实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加强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企业和个人的制裁和打击力度。

4、中央银行应为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构建金融创新平台。一是充分发挥中央银行“窗口指导”的政策引导作用,在货币信贷政策上要进一步指导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向,促使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经济信贷投入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应民营经济金融需求的新型信贷品种;二是面对加入WTO后金融市场变化加快和监管对象多样化的特点,建议中央银行要提高监管政策调整的频率,鼓励商业银行进行金融产品创新;三是适时推进利率市场化,放宽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浮动限制,适当增大利率的弹性范围,以调动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信贷投入的积极性;四是对贷款发放中的免责内涵和条款进行界定和详细规定,以提高信贷营销的积极性和市场竞争力。

5、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制度创新,完善民营经济的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首先要建立和完善为民营经济服务的金融组织体系。国有商业银行内部要设立专门为民营企业服务的信贷机构,制定适应民营经济特点的贷款政策和管理办法。可借鉴国外经验,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银行,专为民营经济提供金融服务。一是在规范经营和加强监管的基础上,探索组建民营股份制商业银行;二是鼓励地方性金融机构开展跨地区金融业务,构筑适应欠发达地区民营企业发展需要的地方性金融体系。其次要利用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允许具备必要条件的民营企业运用发行债券和股票上市等手段进行直接融资,条件标准应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再次要探索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为民营企业投资高新技术项目提供资金保障。另外,要发展非正式金融业,包括民间借贷等等。

6、创新服务理念和方式,规范服务内容。金融服务要创新,首要是理念的更新、角色的转换,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为民营经济提供优质、快捷的金融服务。因此,探讨规范金融服务的对策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规范金融服务,支持欠发达地区民营经济发展应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1)要确立对区域民营经济大发展,金融服务迅速跟进的理念;(2)创立服务品牌,推行差别化、个性化服务;(3)不断调整服务策略,完善服务内容; (4)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改进服务手段; (5)建立监督考核机制等等。

篇12:农产品价格支持与直接补贴政策的国际比较及我国的改革方向

农产品价格支持与直接补贴政策的国际比较及我国的改革方向

一、国外对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具体做法

(一)美国对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具体做法

美国现行农产品价格制度的核心是政府的价格间接干预或价格支持政策。这一政策的指导思想是在不破坏市场机制调节农产品供求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缓解由于农产品过剩所导致的经济和社会的'动荡。具体包括:(1)以“平价率”作为支持的标准。(2)作为最低保证价格的农产品抵押贷款。(3)目标价格制。(4)无追索贷款。(5  )储存或缓冲库存。(6)生产和销售限额。(7)扩大需求和粮食援助计划。(8)投入物和劳务补贴。(9)食品券计划。

美国现行农产品支持政策的主要手段是数量管理财政补贴相结合。政府对主要农产品如小麦、玉米、棉花等都确定了目标价格,如果当年生产的农产品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政府则向农民补贴二者的差额。类似的补贴方式还有无追索贷款。1990年农业法规定,小麦、饲料谷物的基本贷款率为最近5年市场平均价格的85%,稻米和棉花的基本贷款率为平均价的75%-85%。如果当年的市场价格低于贷款率,政府必须按贷款率收购农产品,从而农民不必还贷。但政府的补贴是有条件的,凡是享受直接补贴的农民必须参加政府的减耕计划和水土保持计划:要有7.5%的耕地休耕;另有15%的耕地不予补贴。

需要值得一提的是,1996年农业法从根本上推翻了60多年来逐步形成的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规定要在7  年内完全取消政府对农场主提供的收入和价格补贴,使之完全面向世界市场。新法律也取消了对农作物耕种面积的限制,农场主可以根据世界市场对美国产品需求决定自己种植的品种和种植面积。新法律保留了基本的无追索贷款,但方法上有所修正。为了使美国的农业平稳地过渡到新法律规定的目标,该法律规定,在7年过渡期内,设立“生产灵活合同补贴”以替代价格支持补贴。

(二)英、法国家对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具体做法

1、英国。  政府对农产品价格的干预主要取决于农产品供求的变化。供求平衡时实行自由价格,供不应求时实行法定价格,供过于求时实行保证价格。自由价格完全由市场来决定;法定价格由政府与农民协商而定;保证价格不影响农产品自由贸易,市场上的价格仍然由自由贸易状况所决定,因此,保证价格实质上是政府干预下的自由价格。英国的主要农产品实行保证价格,其中有一部分是欧盟范围内规定的谷物、牛肉价格,另一部分是英国自己规定的羊肉、酒、橄榄油价格。蔬菜、水果等实行自由价格。猪肉等则实行完全的自由价格,政府不加任何干预。英国主要是通过提高农产品进口关税、对进出口农产品提供补贴以及对若干农畜产品给予价格保证等办法,来保护和发展本国的农业。

2、法国。  法国政府在二战后初期就对大部分农产品价格实行严格管理。一是建立农产品市场管理组织。根据不同种类的农产品,分别设立一个由政府官员、生产者、中间商和消费者的代表组成的农产品市场管理委员会。二是制定农产品价格。农产品市场管理委员会在每个农业年度开始之际,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制定一组价格。主要有三种价格:(1)目标价格。这是农业生产者在国内或欧盟内农产品短缺地区渴望得到的最高价格,也称指导价格,一般是在农产品上市之前规定的。根据具体情况,各年度间的目标价格可以有变化,也可以维持数年不变。在一个农业年度内,目标价格一般高于市场价格,是农产品价格变动的上限,市场价格应低于它,而不能高于它。如果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政府就要在市场上抛售商品,加以平抑。(2)干预价格(收购价格)。这是农业生产者保证可以看到的最低价格。干预价格一般比目标价格低10%-15%左右,是一种保证价格,目的是要维持市场价格不致跌到这个限度以下,以保护生产者的最低利益。(3)门槛价格(闸门价格)。这是外来农产品到达口岸的最低进口价格,大约相当于目标价格减去外来农产品从口岸到国内或欧盟内农产品最短缺地区的运输费用的差额,一般在目标价格与干预价格之间。三是干预农产品市场。当农产品市场价格低于干预价格时,政府按干预价格收购全部过剩农产品

[1] [2] [3]

部队拥护改革对照检查

部队改革的对照检查

教师八项规定个人检查材料

八项规定个人心得体会总结

部队改革对照检查

对照检查材料总结

六个对照检查

对照检查六个方面

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个人发言

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拥护支持改革对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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