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年终总结

时间:2022-08-12 07:45:45 其他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法官年终总结(共14篇)由网友“顾致珵珵珵珵”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法官年终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法官年终总结

篇1:法官实习总结

根据《法官培训条例》、国家法官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预备法官培训工作的意见》和《预备法官培训实习大纲(试用)》的规定,我有幸参加了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预备法官培训。通过近一年的培训,我经历了在校集中授课和校外实习两个阶段,使我的法学理论和实践经验得到质的提升,感谢授课老师及实习指导老师无私的传授与指导,现将我近一年的培训情况总结如下:

一、在校集中授课期间

我认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教学环节学习课程、遵守学习纪律、维护教学秩序、认真听课、独立完成作业、积极参与各项讨论、主动向老师请教。面授期间,我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学习法官职业道德、法律文书制作等内容,从整体上提高了自己政治理论水平,培养自己法律思维能力,树立起现代司法理念。经过培训,我对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中法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即适用法律、驾驭庭审、制作裁判文书等“三个能力”有了较好地掌握。经过培训学习,强化了我的职业技能,初步掌握审判技能和技巧。对一审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和立案、审判监督以及执行等审判实践中所出现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通过运用相关理论的分析研究及司法解释的阐释,使我深刻理解立法本意,正确把握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熟悉相关司法解释,掌握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和基本对策,不断地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审判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在校期间的学习,我的理论知识得到极大的丰富,但是学习期间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的,主要表现在主动思考能力不强,与同期学员进行案例探讨期间不能克服胆小心理大胆提出观点。

二、校外实习期间

由于实习单位领导的重视和实习指导老师的无私指导,我被安排到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执行局实习,实习期间受益匪浅。

(一)在立案庭实习期间

我认真学习了立案审查和信访接待工作。通过指导老师的指导,我学习并掌握了基本的立案知识,能独立的完成案件的审查工作,并根据审查结果作出立案与否的决定。信访接待方面,我认真学习了信访接待用语及司法礼仪,热情接待当事人,仔细倾听诉求,尽最大可能的化解当事人的不满情绪。通过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我深刻的感受到作为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不能简单办案、机械办案,应注重案结事了,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

(二)在刑事审判庭实习期间

我虚心求学、刻苦认真。指导教师对我在办案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地指导,传授宝贵的办案经验。从庭前阅卷,做好阅卷笔记,制作庭审提纲,从开庭审理及相关工作应注意的事项。在每一次庭审后,我都会对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案件可能需要进一步查明的问题及途径,审判案件的初步思路及时地进行总结,并和主办法官、合议庭成员进行交流,请他们提出自己的看法。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我还作为旁听人员参与案件的庭审、合议,学习如何驽驾庭审、如何对证据进行分析认定。在庭审结束后和合议庭评议之前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及时制作审理报告。在评议案件我对案件发表审判意见后,指导教师对我的审理思路和审判意见进行点评,我对指导教师的点评做好记录,并对自已审理案件的过程、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及感受和体会进行小结。根据评议的结果,我按照裁判文书的规范样式制作裁判文书。指导教师对我制作裁定文书作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三)在民事审判第一庭实习期间

我直接参与案件的审判,从庭前审查起诉材料、做好阅卷笔记、组织证据交换、制作庭审提纲,到开庭审理及相关工作应注意的事项。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我参加案件开庭审理,对庭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自己的意见认真做好记录,对案件所涉证据予以重视,注意其在庭审中的运用。庭审结束后,我及时地和指导教师交流,并请指导教师对庭审情况进行点评和指导。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我制作的法律文书格式规范,表述妥当,逻辑严密,层次分明。在实习中,我特别注重向指导教师学习调解的方法,增强调解意识,明确调解规范,培养调解能力,并实际参与案件调解工作。这使我牢固树立起和谐司法的理念,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以案结事了做为衡量自己工作成败的重要指标。

(四)在执行局实习期间

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我还直接参与案件的执行。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我对执行案件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地学习。包括立案、案件阅卷、做好阅卷笔记、制作执行纲要、对执行风险作出评估并做好相应预案。在执行中,强制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者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经过教育仍然拒不执行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我通过办理具体执行案件,熟悉了依法查询被执行的银行存款、房产及机动车登记情况等财产状况信息,依法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对执行异议组织听证,依法追加、变更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搜查、拘留等强制执行程序,掌握执行的技巧和艺术,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增强司法效率意识,迅速、及时、高效地履行职责。

通过在四个部门的实习,我的司法实践经验得到极大的提升,工作态度及工作方法得到实习指导老师的一致肯定。但是其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主要表现在对于法院审判工作困难性的认识不够充分,面对较复杂的案件有畏难情绪,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欠妥。

经过一年的预备法官培训,我运用法律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同时我也发现了自身存在的不足。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预备法官培训是我审判生涯的良好开端,相信在司法为民理念的支持下我必能在以后的审判工作中取得更长远的进步。

篇2:法官实习总结

自今年六月份办案以来,本人共办理了10件民事案件,虽然只有区区十个案件,但使得我对于初任法官办案工作有了许多新的认识:法官办案不仅仅是经过某种固定的仪式,而是通过案件的审理发现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并通过对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充分衡量,作出判决的结果的一系列复杂的司法活动的总和。实践出真知,只有通过漫长的实践,才能熟练掌握司法活动的技能,锻炼出敏锐的职业敏感,运用法律解决案件,为当事人钝化矛盾,解决纠纷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在实习阶段即将结束的时候,我个人对本人实习阶段的所学作出如下总结:

1、审与判的关系。

审判活动是人民法院所有诉讼活动的核心,从逻辑上讲,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个可以理解成审明事实,另一个可以理解成判决结果。就司法活动而言,查明事实是基础,形成判决结果是法官运用法律进行裁判的过程。我以前总是将事实审理与适用法律相区别开,实则这种理解是错误。当我们初步接触一个案件的时候,我们首先得阅读诉状了解案件中原告的诉求以及支持其诉求的事实,然后根据被告的答辩状,有时可以发现相反的事实,而两者所称的事实如果相反并对诉求是否成立具有决定性作用时,那么是我们需要通过庭审调查查明的。其过程充满了运用规则的判断,从对请求权基础的剖析,再到案件事实的理解以及归纳出争议焦点等,最后确立待证事实,都是一个运用法律规则进行思维的过程。对于案件中的事实无法查清的,则需要通过运用证据规则,对案件事实进行总结,对举证、质证过程的结果进行分配,因而,在审理事实的过程中,仍会运用到法律。一个优秀的法官应该具备在事实和法条自由穿插的能力,熟练掌握从大前提确定小前提所需要查明的事实,然后在庭审中查明事实,最后运用法律规则进行裁断。

2、调与判的关系。

调解与判决正如一个硬币的两面,两者有着极强的联系,又有显现出截然相反的特点。我以前存在一个错误的认识:调解其实就是要让一方对于自己的诉讼利益进行让步,而判决却是对当事人权益的一种全面保护,为什么舍弃强而有力的判决,而寻求调解解决案件呢。在实践中我知道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尚和”的理念一直影响我们到了今天,正所谓一世官司三世仇,如果有和解的可能,大部分老百姓是不愿意将官司到底的。其次,在商业活动中,很多案件虽然按照法律规则判决,结果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是很多利益却得不到充分的考虑,如果生硬地判决则可能产生其他纠纷,而当事人愿意在诉讼接受调解,则是其理性地衡量利益作出调解的合意,应予尊重。那么一个法官究竟在调解与判决如何选择呢?曾经看过一部关于宋鱼水法官的电影,她说调解与判决哪样有利于当事人,就选择哪样。从职业目标上讲,当代法官审理案件不能仅仅追求一个判决结果,而是应当最大可能地实现钝化矛盾,案结事了。我们在从事司法实践的时候,有时我们去当事人住处送达诉状和应诉通知书等材料时,一开始很多当事人态度都很抵触,可是当我们说我们过来是为了帮助他们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的,当事人的态度就会发生很大转变。在中国古代,司法官员被民众称为大人,清如镜明如水的大老爷,其高尚的道德和人格能够使得争议双方都服从其司法安排,其司法智慧在今天仍有用武之地。然而调解与判决之间的关系远远没有这么简单,在实践中发现,调解要实现双方利益均衡的状态,往往需要案件的事实清楚,诉讼主张经过激烈的碰撞以后才能达成,而这都是为判决作出作准备的。那么在诉讼过程的前一部分,调解与判决的区分并不是那么明显,判决是调解达成的保证,以判决的姿态达成调解的效果可以说以司法的威严实践息诉宁事的效果。

3、庭审查勘的技巧。

正如上面所说,审判审判先审后判。查明事实是基础,而我们虽为科班出生,但涉世未深,遇事经验犹显不足。查勘事实需要我们在部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发现当事人言语上的虚假,审明案件事实。经过实践我认为,庭前准备异常重要,我们通过庭前准备可以先阅读诉状,了解原告当事人的诉求及诉由,以及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再通过被告提供的答辩状,发掘不一致的地方。通过诉由分析,可以了解矛盾产生的基本原因,对于证据的分析,可以印证当事人所称之事由。但是在庭前中需要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对案件的证明力究竟有多少,这些在庭审前大致心里有数则可以在庭审中把握大致方向。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对证据的证明的内容进行分析,以借贷纠纷为例,欠条的内容如借款人,时间,数额以及诉状答辩状里面所称的借款形成的原因和借款本金数额变动的事实进行一一查实,一一对照印证,发现一丝疑惑都需要在庭审中发问查明。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借贷纠纷中,可能被告并不会到庭,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事实的查清,具有很高难度,一定要在庭审中就案件的证据进行认真仔细的核对,并在庭审笔录中加以记录,避免出错。

4、正确地对待证据。

证据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取胜的关键,是诉讼之王。那么如何对待证据,如何查实案件事实是从事审判实践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曾经办理的一起继承权确权纠纷里,因为继承之房屋有数十年之历史,无任何房屋产权证明,且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均为言辞证据,那么能否作为定案依据,依法确认原告对房屋的确权要求。从证据的证明力角度分析,当事人提供的都是言词证据,而且房屋的形成年代久远,房屋的实际建造者均已过世,证人所提供的证言也仅能说明一个事实,无法考证,系孤证,此种证据效力较低,故法院不能支持原告诉求。后来经过我们大量的协调工作,原告与被告之间就补偿达成协议,双方达成调解。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协调工作无处不在,当诉讼过程中随着证据的出示,双方对于诉讼过程中的状态就会有重新评估,对自己诉讼结果(可得的利益)进行谨慎衡量,就有可能达成协调一致的结果。我们庭长所办理的一起行政案件中,对我也是非常有启示的:这是一起不服劳保局的工伤认定案件,原告认为劳保局未向其依法送达工伤认定权利告知书,这点对于认定劳保局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具有关键性作用。

原告在庭审提供其所经营的金江水暖经营部已经歇业,其所从事的是安华卫浴的店面的事实,而第三人所提供的认定工伤的主要证据是一份关于劳动关系的证明上面盖有金江水暖的印章。后来,我们经过到工商登记部门调取证据,发现金江水暖并未注销,而且每年进行年检,原告所经营的安华卫浴仅仅是产品的品牌并非有独立资质的经营部,虽然工商登记上的经营地点与原告实际经营地点不一致,但是原告与登记地点的经营业主是亲戚关系,劳保局向其送达的法律文书,其亲戚已经代为转交。在证据面前,原告已经认识到谎言被拆穿,于是在行政诉讼阶段就答应给第三人工伤赔偿,主动要求撤诉。通过这两个案件我们可以认识到,证据不仅具有认定案件事实的作用,同时也是迫使弱势一方要求其作出让步达成调解的一件重要武器。以上是我在实习阶段的所学的心得,但是在实践中我发现自己仍然有诸多不足:

1、实践经验较差,办案思路不明晰,拿到一个案件有时候不知从哪里下手,审查诉状不仔细,对法律关系理清不到位,没有形成固定的思维惯例,不能及时不发现问题;

2、对于证据审查,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敏感性不强,对于案件事实和证据之间的联系的确定度把握不高,没有形成对证据的种类及效力分析与诉求之间联系形成固有模式。应当说,我身上存在的问题很多,但以后实践的路很长,需要慢慢去体会,慢慢去提高。

篇3:法官实习总结

XX级法学专业学生的实习工作已经结束,作为白沙法院实习学生的带队老师,我见证了学生们从初到白沙的陌生、不适,到克服了生活、工作中的种种困难逐渐融入到新的环境,通过认真学习和观察领悟,他们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锻炼,而我本人也从这次实习活动中收获颇丰,以下是我的总结与体会。

一、组织管理方面

本次实习工作既受到了法学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又得到了白沙县法院的大力支持,此外法学院学工办李昌郁老师对实习工作的很多细节都作了统筹安排,使得这次实习从整体情况来看,组织管理有序,后勤保障无忧。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白沙法院作为法学院新的实习基地,对我院学生的实习工作考虑得非常周到细致,法院领导和各位法官对学生们的热情接待和亲切关照也为大家更快地适应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好的管理制度是成功的前提和保障,这次实习活动又印证了这一点。

二、实习工作实施方面

在白沙法院实习的共有六名同学,二女两男,经过与法院办公室李主任沟通和协商后,我们初步决定六位同学分成三组,分别到案件较多的三个法庭(民庭、刑庭、执行庭)实习,经过一段时间后,再进行轮换,以使他们尽可能多地接触不同的案件。按照学院要求,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要遵守法院纪律,每天写心得体会,记录典型案例,外出要请假报告;带队老师要贯彻执行实习计划,按照实习计划安排实习日程,严格要求并督促检查学生的实习进度,指导实习学生进行实习工作,关心学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与实习所在单位保持密切联系等。在整个实习工作过程中,师生均都按要求完成了实习任务:学生虚心求教,勇于实践,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书写了实习日记,记录了典型案件,实习材料完整规范。作为带队老师,我也用各种方式及时和法院以及学生联系、沟通,以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思想稳定、学有所获,以使实习目标得以实现。

三、实习的收获

1、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有了更多的兴趣和动力

实习的学生普遍认为,在实践中应用法律与书本中所学到的并不一样。本来根据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定被认为是无可置疑的东西,在他们办理案件时往往会遇到挑战。当同学发现在现实生活里,他很难直接原装使用在法学院学到的法律概念,同时又发现现实生活里有很多在法学院里没有接触过的新事物的时候,就会促使他们“寻找”法律,增加其学习的动力和热情。在学生以往的认识中,常常有法条、法理可以直接套入并解决问题的误解。但在实务中,碰到案件时,如果没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分析、解构和适用这些知识的能力,那么问题不可能得到解决。学生要么发现自己的知识不够,要么发现能力不足,解决案件的压力会促使他们更自觉地学习。

2、法律实务技获得了锻炼和提高

法学专业本科教育不仅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更要掌握从事法律实务的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实习活动是获得实务技能的重要环节。法律实务技能包括的内容很多,但非常重要的是其中的法律表达技能和对法律事实的探索与解决技能。法律表达技能可以分为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两个方面。法律人在其职业活动中总是需要以口头的方式与他人进行交流,表达自己对特定事实或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也都需要以书面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法律意见,记载特定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因此,法律表达能力是法律人必备的重要能力。准确、精练的表达是法律人必须具备的职业技能素质,而深刻的、雄辩的、创造性的表达则是法律人优秀的法律思维能力和高超的法律表达能力的具体体现。实习学生通过参与庭审,发表审理意见,书写案件汇报材料,协助法官作出裁判结果,无一不是在进行着表达能力的训练,其目标是使他们具备准确、精练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所涉问题的能力。对法律事实的探知和解决技能是一项综合技能,学生通过调查、搜集、制作、组合、分析、认证等方法探知法律事实,获得解决案件的经验和方法,是实习活动的重要环节。在这个过程中,琐碎的事务,对实习学生来说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如传票何时送达、如何送达,当庭反诉该怎么处理等等。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1、实习时间较短,学生亲身感知有限。应结合假期,增加实习时间。

2、缺乏对实务技能的专门和系统训练,学生学到什么全凭运气,案件多就学得多,案件少就学得少。可否考虑在学生实习中期,由带队老师和指导法官就实务方面的一些具有普遍性的技能进行专门授课和系统培训,学用结合。

总之,通过为期两个月的实习,学生普遍感觉到自己的环境适应能力,为人处事的能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都有明显的进步,实习丰富了实践学习的内容,补充了学校理论学习的不足。

篇4:法官实习总结

1、实习检验了我的法学知识,培养和提高了自身的实践能力。

实习阶段一个很重要的学习活动是参加开庭审理,当我第一次坐在那高高的审判台上,立即有一种威严感与神圣感。在庭审中观察原、被告是如何进行举证、质证的,应该如何掌握和调度整个庭审的进度和秩序?案子的真相是如何的?应该如何进行判断和判决?我知道作为一名法官必须具备驾驭庭审的能力。庭审的过程不是一帆风顺,有时候庭审过程就像是在菜市场吵架,如果驾驶不好,庭审就无法进行下去,也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影响到案子的裁判。通过实习,我向其他有丰富庭审经验的同事们学到了不少知识。他们告诉我,一旦发现当事人不服从指挥,任意表达自己的意志的时候就应该制止,否则,他们会越吵越激烈,势必会影响整个庭审的顺利进行。

制作裁判文书是实习的重中之重,也是难点。通过裁判文书,可以看出法官的责任心以及法律运用能力,可以说裁判文书是法官的“脸面”。

在校期间虽学习过法律文书的写作,而且也拜读过大量的裁判文书,可一旦自己制作裁判文书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我打印过判决书、调解书和裁定书,每一种文书体式都是不一样的,在打印的时候,判决书要详细,对于双方提交的证据要写清楚证据名称、证明的内容等,要从证据中查明案件的事实,然后写明法院的判决理由和事实,判决的结果。调解书对于法院判决的理由就不用书写,但是要根据调解笔录将调解结果写好,最后要在调解书最后将调解书的效力写入。裁定书应该说是较为简单的。判决书和调解书要写得既简洁又要丰满有力,除了格式要正确,表达也要通顺,一份判决书或者是调解书也是一份作文,要多读、多修改,我将裁判文书写好后交给指导老师,他们通常修改很多次,连标点符号也不放过,因为法律工作是严谨和神圣的,法律文书里的一个字一个标点都代表着法律的神圣,不容有错。

2、实习让我对民事调解有一个深刻的认识。

今年恰逢“调解年”,各个法院都在力争调解率,我院的调解率一直偏低,院党组经讨论决定要下大功夫加大调解力度。调解结案的纠纷主要是生活中的纠纷,因而调解的方式在民事案件中被频繁使用。

很有调解经验的法官说要做好调解工作法官要具备三种力量:一是人格的力量,调解工作的主持者应该是通晓法律知识,有法学素养,有一定的威望,说话有分量的人,他能够以自己的言行使大家信服,能服众。调解员本身的人格魅力能使当事人对其产生信任感。二是智慧的力量,调解员要思维敏捷,处理事务的方法多样,反应能力迅速,拥有这样的智慧才能对矛盾作出反应,才能抓住矛盾的中心,帮当事人找出解决的途径。三是情感的力量,法官被要求在审判中不要带个人的感情色彩,在调解中要公正、公平,但是这并不是说调解者就应该板着一张脸,很严肃的对待当事人,或者是对矛盾不闻不问,漠不关心,这样并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大家都是人,都有感情,因而应该以情动人,试着去了解当事人的感情,以情动人,才能解决好矛盾。

调解工作在庭前、庭中、庭后都可以进行,有很多的案件在开庭以前就调解结束了,在开庭的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有和好或将矛盾解决的可能,也会当庭进行调解,庭后调解的也有。要做好调解工作,不能就事论事,这样会陷于被动。调解应积极做好预防工作,预防民间纠纷的发生,将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对已发生的纠纷,在进行调解的同时,要特别注意防止激化,防止纠纷的恶性转化,调解员的工作方针是调防结合、以防为主,要寓防于调,以调促防,以防保调,在进行调解工作时,要时刻注意预防工作,化被动为主动。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当事人双方都要自愿,调解的过程中要合法,平等对待当事人,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

调解的进行应该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前提下进行,当事人有时候会情绪激动,说话没有仔细考虑,语气十分恶劣,法官面对的当事人经常是这样子,经常可以听见当事人生气的声音以及指责的声音,法官要好好的劝解他们,将他们再带回到矛盾的焦点上。看着法官们辛苦的调解,真的是又佩服又自惭,自己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的。

3、实习增强了我的综合素质。

实习期间,经常有当事人咨询也经常有电话打进来进行咨询案件的.情况,我时常接待各种各样的当事人,与不同性格的法官打交道,在处理和这些人的交往中提高自己的交际能力、对人待物的能力。而处理文书和参加庭审,提高了我书写的能力,锻炼了口才,也让自己更加谨慎、细致,严谨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

4、通过实习,我对法院工作有了新的认识。

前几年舆论认为法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法院是花钱的当事人的传话筒,法院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对法院的影响很坏。可是现在法院不是人们以前眼中的形象,随着法官们综合素质的提高,法官们严肃地约束自己的行为,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他们不仅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而且还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为当事人尽心尽力办事,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篇5:法官助理个人总结

随着司法改革的纵深发展,法官职业化、精英化建设已经提到议事日程,法官助理制度的实施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突破口和关键点。我院也率先进行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实行审判团队模式,一名法官配备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将法官从大量繁杂、琐碎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专司审判。

我作为在云龙法院工作了十几年的一名书记员,乘着这次改革的春风,当上了法官助理。我感到这是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让自己迅速成长的一个好机会!下面我想把自己从事法官助理工作以来的心得体会和大家分享一下,希望与大家共勉!

第一,态度决定一切,尤其在工作上,一定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踏实认真,积极主动,这样才能真正让自己学到知识。虽然从事书记员工作已经十几年了,但我认为学无止境,要不断给自己树立新的目标,并努力奋斗争取实现理想,不能安于现状,停滞不前。针对现阶段从事的法官助理工作,我认为首先要明确职责,有责任心。法官助理的职责是在法官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归纳争议焦点、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当事人,协助法官调查取证、保全执行(现在已经交由保全组来完成了)、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以及与审判相关的其他实务性等工作(当然现阶段法官助理从事更多的是送达等事务性工作,占用时间比较多,下一步院里还有具体规定,我们应遵照执行),要努力负担起这个责任,不拖拉,不懈怠。

其次,要积极主动地工作,现在院里大部分法官助理都是通过司法考试且有一定理论基础的年轻大学生,一定要充分利用这个绝佳的工作机会积极向法官们学习,多问、多记、多观察、多思考,尽快让自己能够胜任助理的角色,切实替法官解忧。

再次,工作要认真细致,注意点点滴滴地积累,做一个有心人。都说细节决定成败!在助理工作中,有很多工作是要格外注重细节的,一个不留神可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错误,所以一定要细致。同时还要做个有心人,尽力提高工作效率,比如:法律文书的校对一定要细致,不能有所遗漏或偏差;记下律师的电话号码以便下次再有其代理案件时便于通知;邮寄送达时记下单号以备事后核查收件信息;草拟文书时记下一些重要的或经常会用的法条法规等等。

第二,联系自身从事助理工作的实际情况

1、多问多说,勤于思考。我们在工作时,肯定会碰到各种“拦路虎”,对于自己不懂或不确定的问题一定要及时请教,主动向法官或其他同志学习,努力丰富自身学识与实务经验。比如,在草拟法律文书阶段,一般情况下,是指导法官给了我一个明确的导向,这时我会首先思考思考:为什么法官会有这样的意见,然后再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情撰写文书,最后交由指导法官审阅,对法官改动的地方再着重学习,不懂就问,这绝对是一个学习提高的良机;偶尔有些时候王法官也会给我布置一些“家庭作业”,就是不给我任何意见,让我先讲讲自己的意见,之后再以沟通讨论的形式进行专业指导,这种方式更让我受益匪浅,也更利于法官助理的迅速成长。

2、多倾听当事人的诉说。这还是受教于我的法官老师——王海斌庭长,记得有一次在审理一起继承案件时,他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你一定要给他一个说话的机会!”这是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老法官给我的指点。确实,民事纠纷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当事人都是平凡的老百姓,不知法也不懂法,有时候和他们沟通时,真是有种“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感觉,但是作为助理与当事人沟通时,一定要耐心倾听他的意见,因为此时此刻,我们助理是在代表法院、代表法官和当事人接触,先抛开案件本身不谈,我们要给双方当事人一个说话的机会,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倾听当事人的意见也非常便于我们了解案件详情,对案件整体有个把握,能够大致归纳双方的争议点和矛盾碰撞点,继而为之后的调解工作寻找突破口。

3、注意与他人的沟通和协调,提高综合能力。我认为助理应积极做好法官交办的每一件事情,合理安排好工作的同时要注意与书记员的协调配合,处理好各方关系,做事要灵活仔细,注意方式方法,这样才会事半功倍。另外,在与当事人接触时,也要格外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这绝对可以增加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度,不管是庭前证据交换的阶段还是在法律文书的判后答疑阶段,整个和案件当事人接触的过程就是对助理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的一种综合考量,我们要不断提高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

4、善于总结好的工作方法。法官助理工作任务不轻松,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高强度的工作任务,就需要有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在向当事人进行法律释疑工作时,我自己就摸索出一个比较受用的方法,答疑时首先对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进行释明,尤其涉及到具体数字的,一定要进行必要的详细地计算说明,以理服人,打消当事人的疑惑,与此同时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用解释说明,这样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就算败诉也都是可以接受的。

5、严于律己,切实做好法官的助手。现阶段从我院改革试点工作实际情况看,法官助理目前还是偏重于一些繁杂琐碎的事务性工作,庭前证据交换、争议焦点的归纳、法律文书撰写等实务工作还不深入,我们要好好利用工作机会,多多积累审判知识,不断研究案件,深入学习实务,增加自身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为法官解忧。

篇6:初任法官实习总结

立案庭: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我在本院立案庭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专业实习。实习期间,本人能够积极主动、虚心好学,认真完成指导老师交给的任务。在实习过程中,我学习掌握了民事、刑事、行政、执行案件中有关立案方面知识,并熟悉了案件审判的流程管理、立案收费、信访接待、立案调解等基本方法,同时,把自己所学到的法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来访的当事人释疑解难,以极大的耐心去接待,用诚心与他们交流,用公心去释法解疑,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自己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的能力也得到了提高。

民一庭: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我在本院民事第一审判庭实习。实习期间,由庭长担任我的指导教师,在庭长的指导下,从庭前审查起诉材料、做好阅卷笔记、组织证据交换、制作庭审提纲,到开庭审理、裁判文书的制作、文书送达等各个民事审判的环节我都可以直接参与,并对庭审中发现的问题及自己的意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和指导教师交流,使自己的法律适用能力和案件法理分析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实习中,我特别注重向指导教师学习调解方法,增强调解意识,培养调解能力,并实际参与案件调解工作,树立起和谐司法的理念,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以案结事了做为衡量自己工作成败的重要指标。

刑庭: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我在本院刑事审判庭实习。在刑庭实习期间,我虚心求学,以能为师,刻苦研习,一丝不苟。指导教师从庭前阅卷,做好阅卷笔记,制作庭审提纲,开庭审理及相关工作应注意的事项等办案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对我进行认真细致地指导,传授宝贵的办案经验。在文书制作上我做到了文书逻辑清晰、说理充分、内容详实和词语规范。在刑庭实习,我真真切切的感到了我仅有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在加强理论修养的同时,更需要积累实际操作的办案经验,这些,都有待以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不断努力学习和实践。

执行庭: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我在本院执行庭实习。通过实习,使我了解了执行的程序和采取强制执行的主要措施有冻结、查封、扣押、拍卖、拘留等。实习中,我多次参与执行工作,也协助执行员进行了执行和解,强制与说服教育相结合, 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者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同时我也真切感受到“执行难”仍然是执行庭不变的话题,怎样才能提高执行效率,怎样才能更根本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然值得并且需要我们法院每一个干警思考。

篇7:法官培训学习总结

法官培训学习总结

这次培训,学到了很多东西,受到了很多启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相信自己,感于表现。首先,对自己的能力要有充分的信心,要充分认识到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别人能做到自己就一 定能做到,比如这次训练中的所有游戏,每个人都是要参与的,尤其是高空项目,虽然看起来很有难度,但是当你调整好心态,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好之后,你就会发现其实也不过如此。其次,对自己的意见要敢于表达出来,这次训练的目标之一就是要启发每个人的思维,所以在大家都面临一个陌生的任务时,要在游戏规则之内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用尽各种方法来解决问题,当想到一个好办法时,一定要勇敢的说出来,比如在排雷的游戏中,也曾想到在地雷阵里做记号,在七巧板的游戏中也想到可以把做好的图形直接搬到下一组去,但是出于其他考虑而没有把这个意见说出来,但是事后证明这个想法是正确的,所以今后在工作中当想到一个好办法时一定要大胆的说出来,不要怕出错。

第二:要突破先入为主的思维模式。平时很容易对某件事有先入为主的看法,比如说这事一直都是这样,所以现在不能改变,或者说这事肯定会怎么样或肯定不会怎么样,其实这些都是先入为主的思维方式,记得在排雷游戏中,禁戒区里有没有雷游戏规则中就没有说,如果一开始就很武断的说禁戒区肯定有雷而不能过,真不知道如此说法的依据是什么,事实证明两个警戒区一个有雷一个无雷,所以这种先入为主的思维方式很容易导致错误的结果,那么在今后的工作中是要充分杜绝才是。

第三:信任他人,搞好团结。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在绝大多数时候是需要大家的团结才能完成任务,而团结的基础就是相互信任,比如在背摔游戏当中,如何才能刻服自己的恐惧心理,那就要对自己的队友要有充分的信任,相信大家对你是负责任的,相信自己是绝对安全的,只有这样才能进行勇敢的一摔,信任表现在平时的一言一行之中,我们平时在工作当中,要相信绝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只有这样才能搞好科室的团结,才能搞好单位内部的团结,虽然现在刚入单位不久,但是可以从自身做起,信任他人团结他人,减少内耗提高效率。

这次培训虽然时间不长,但是收获很大,不但有丰富的理论课学习,还有生动有趣的户外拓展训练,这不但使我们对当今国内国际大环境有了充分的了解,而且在游戏中也拓展了我们的思维模式,我相信这对我们今后工作的开展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同时在培训的过程中,也和队友之间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愿友谊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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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207月20日,在这短短的10天日子里,我参加了年在广州举行的广东法官学院初任法官培训班。这次培训预示着我即将踏上法官职业生涯的开始。也预示着自己从今天开始有了一份责任。不知道是历史的选择,还是……

开学的第一天,王副院长就给我们做了对这次培训的初步课程计划及学院的教学安排,第一次见面的讲述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留个我最宝贵的一句话大概意思就是“知识和技能是能够学到的,然而人品是你一辈子都要做的修养。人与人之间成功与否的差距很大的关键不是取决于你跟别人之间在知识和技能层面的差距,更多时候是你为人的素养和人品”。在后来的学习中,接触了很多的老师,他们也在不同的层面教我们业务操作技能的同时给我们做人、做事方面一些忠告和建议。

这次培训用四个词总结概括心得体会:素养、责任、价值、智慧

一、 素养。

这次培训好几节课都围绕关于法官职业道德、司法核心价值观、司法的价值体系的'问题。老师的教学内容中都涉及法官这一个职业所需要的操守。“在西方,如果一个人是法官,就根本不用考虑这个人的道德,法官和道德高尚的人之间是可以划上等号的,而在我们这个国度里,恐怕不能,所以我们具备更多的或许不是我们单纯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而是一个高出于常人所应该具有的素养(宽容、仁厚、博爱、正直等等),这些也是其他技能的基石”。 正所谓“正人用邪法,其法也正,邪人用正法,其法也邪”!法官需要有厚德载物的品质!

二、 责任

法官需要承担的主持社会公平正义责任,每当我们说到西方正义女神的形象时候,我们都内心澎湃,但是有很多同事将来所拥有的就是生杀予夺的权利,为什么我们崇尚法治的同时,自己不敢去追求,不追求也就算了!但为啥还有那么的同事还要去亵渎法律的尊严和法官职业的威信呢?在这几节课中,同学们最不愿意上的课就是这些纯粹法学理念而不是实际操作的课程,然而,却让我感觉有些不解的是虽然这些同学都希望自己在行业里面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他们却经常在别人面前诋毁法官这一行业的公众形象,经过这次培训我也从中理解公众为什么对我们这一行业的偏见和不解,更多的时候是我们自己把自己说成这样的形象,能怪谁?“如果你自己都不维护你自己的尊严,没有人会帮你维护”。这些话从他们口中说法院这里没有了公平正义,有些时候我真的感觉很可怕,如果是从老百姓口中说出来的时候我还能理解,但这话从自己人口中说出来我却怎么都不敢憧憬法治的未来。

三、 价值

法官需要有自己的一个价值判断,这个判断首先就需要的是法律,更多的时候不仅仅是体现在你对法律,还有对政治、经济、社会形势的整体判断。仅仅追求一个法律效果,那种机械的裁断案件的法官只是一个法律的工具。是不懂法律艺术的法官。以前我也一直理解法律要独立,那天起我终于理解为啥法院的裁判不能脱离政治,脱离社会,脱离民众的法感。 “法律本来就是政治的一个衍生物,怎么可能脱离政治呢?法律就是为执政者所服务的”。法律更多时候是需要维护一个社会的稳定和秩序,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最后受害的也是芸芸众生。一个判决下去,会导致多少人为此付出代价,社会会因此产生怎样的价值导向。这是我们法官需要考虑的不单单是法律效果,更加要考虑的是政治效果。戴海老师说的没错:法官不仅仅是法学家,更应该是一个政治家。

四、 智慧

法官需要有智慧、需要法律智慧、需要政治智慧、还更需要一个智慧,那就是民间智慧。案件都是发生了以后才起诉到法院的,法官需要的就是用证据还原客观的真实事实,客观的真实事实与法律事实之间的差距就需要我们运用生活的经验法则去推理,这就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积累的智慧。排除合理怀疑。还原事实真-相。

篇8:法官个人总结

作为掌握审判大权的人民法官,廉洁问题往往决定着思想和行为。当前全国法院廉政建设正在逐步深入,最高法院把“公正高效廉洁”作为司法核心价值观,体现出保持廉洁应成为每个法官遵守的基本准则。廉政建设也从单纯廉政教育惩治到建立反腐败

防控体系,从宏观治理到具体的岗位廉政建设,反映出法院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作为一名法官,应充分认识到廉洁对保持司法公正权威的重要性,把保持廉洁视为法官的生命,加以爱护,恪守终身,决不含糊地落实好岗位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是全面改进工作作风的一年,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也正是着眼于社会生活的现实状况,中央政治局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给干部确立规矩,狠刹不正之风,目的就是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使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加紧密,使执政的根基更加牢固。3月召开的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指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工作方针,着力提升干警廉洁司法意识,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和源头治理,积极改进司法作风并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必须始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形成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必须始终坚持围绕执法办案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实现反腐倡廉与执法办案同步推进、协调发展;必须始终坚持把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反腐倡廉建设始终;必须始终坚持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始终保持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生机与活力。最高人民法院同时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实施意见,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司法巡查和明查暗访,真正做到作风建设常抓不懈。这六项措施分别是:要坚持司法为民,增进群众感情,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探索建立案件信息查询机制,推广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切实方便群众诉讼;要推进司法公开,实现良性互动,建立完善新闻发布例会制度,进一步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制度,健全法院开放日制度,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民意沟通,扩大司法民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真诚接受各方面监督,促进提高司法水平;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进一步控制会议数量,严格限制参会人数,切实提高会议实效,严禁借召开会议之机到风景名胜区公费旅游,严禁在高档酒店召开会议,严格控制研讨会、论坛、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等,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执法办案中;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大力推动办公自动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要改进调研工作,增强调研实效,上级法院领导到下级法院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真正做到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依据中央及最高院的相关会议精神和规定,云南省高院制定了20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出台了《云南高院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若干规定》,文山州委也相应制定了《中共文山州委关于州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富宁县委也下发了《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等文件。

在当今呼吁大力反腐的社会背景下,在实现法治的道路上,人们希望社会不公现象能在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线里得到抑制和矫正,从而将更多的希望寄托于法院和法官,而司法公正最重要、最基本的支撑,便是法官是否公正廉洁。古今中外,法官在解决具体纠纷过程中所体现和具备的作风、知识、素质、涵养等人格魅力,始终是征服民众的恒定力量和实现法治社会的坚实基础。法官在办案中的任何枉纵或偏倚,其影响都将远远超过个案本身,直至损害司法的信誉和权威。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法官,如何树立为民、求实、负责、奋进、清廉、实干的作风,打造公正、清廉的良好法官形象,是我们所有的法官应当思考的首要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廉洁意识,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大力推进廉洁型法院建设,最主要的就是改变审判作风。审判作风是衡量人民法院和法官在人民乃至整个社会中的形象、地位、威信的重要尺度。“公正与效率”的最终价值,很大程度上要在审判作风上体现出来。良好的审判作风,会转化为公正裁判和高效率;相反,不良的审判作风则可能导致错判。裁判正确,办案效率高,法官审判作风又好,就会获得最佳的社会评价。

民事案件纷繁复杂,看似简单琐碎却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作为法院重中之重的民商事审判工作,其从事审判的法官审判作风是否廉洁,直接决定了法院的审判工作是否廉洁,直接决定了廉洁型法院建设的成败。但是由于工作性质使然,在

工作中我们常常会让当事人感觉法官的审判不公。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受“重刑轻民”的思想的影响,民事审判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上往往被放在刑事审判工作之后。作为民事法官,在面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时候所获得的尊重和理解往往比刑事法官要小,而且民事案件涉及的都是当事人及其他相关组织不能调和解决的矛盾。所以我们民事法官在办

理案件的时候常常处于被动的位置,这个被动不是司法权的被动,而是为了公正的审理案件我们经常要配合当事人及代理人,而不是当事人及代理人配合我们工作,这样因一方当事人造成的被动往往让对方当事人认为法官不公。

2、我们接触案件后,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送达难,而送达难造成了我们与当事人第一个隔阂。开庭时因为证据的举证不能,有理无据的一方当事人对法官的公正又产生了怀疑,造成了第二个隔阂。调解时,关注就是如何解决好纠纷,而不是执行已有的法律规定,总是有意识地想办法探求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意见,以求掌握当事人对判决的预期底线,从而审结案件,调解的过程和惯常的做法就是背靠背调解,虽然这样的方式可以更好的促成调解,但在这个过程中作为原告的一方会常常对法官的廉洁有疑虑,从而造成第三个隔阂。判决后,当判决结果与预期不同时,有的案件当事人的代理人,会向当事人灌输法官判决不公的思想,鼓动当事人上诉上访,造成了第四个隔阂。

3、在审判中,因为过度的担心上诉上访案件的发生,因此在敏感案件的审理中如履薄冰,往往将判决的社会接受度作为衡量判决的重要指标,案件当事人会认为办案法官牺牲了他们的利益。

如何做到廉洁司法,切实改变审判作风呢?

要深刻认知到审判作风问题最核心的问题是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关注民生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问题。法官作风好,才能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充分反映民意的要求,才能保证司法为民,关注民生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一名一线民事办案法官,我们对待当事人的态度直接决定了当事人对法院的态度。因此,我们必须彻底转变以前一些不正确的观念,找准自身角色定位,增强廉洁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待人民群众,要真心诚意,时时、事事、处处都要首先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去分析,去解答所提出的问题和所遇到的困难,切切实实地为他们着想,在与群众交往、沟通时,要做到热情礼貌、耐心细致、态度温和,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全心全意地帮助他们解决所遇到的困难,将每一项工作做细、做实,不断提高审判工作的效率与服务群众的质量。首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加注重调解工作,将调解工作向前向后延伸,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以解决群众矛盾,案结事了为最终目的,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从提高法院公信度和树立法官良好形象出发。其次,保持与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安全距离,无论案件是调解结案并履行完毕的,还是需要与律师进一步沟通共同做当事人调解工作的,都要时刻想着法官与律师职业接触的敏感性,避免发生公正办案,却有不公之名的情形。再次,委婉拒绝办理“人情案”,我们生活在一个人情社会,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人情”观念浓厚,要学习一种合法又合理的拒绝艺术,在公正办案的基础上不伤害人情,反而运用人情做好案件的调解工作,促进案件的案结事了。最后我们应以自己良好的品格和渊博的社会知识和法律知识,以及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证据判断能力和裁判文书写作能力以及对有关问题的深刻理解,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法官群体的良好形象,进而增强司法权威。

篇9:法官个人总结

大地因绿色显生机,江河因浪花显活力,祖国因阳光雨露显繁荣,社会发展因法治显规范。法官,共和国的卫士,社会正义防线的最后守护者,一个神圣而庄严的职业,多少有志青年为之热血沸腾、慷慨激昂。从穿上制服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我们与责任、与奉献、与牺牲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法官光辉形象的背后,更多的是忠实于人民的利益,公正廉洁,默默奉献。

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吏不为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公正和廉洁自古以来就是为官的一条标准,更是我们新时期法官在为人处世、开展工作时必须时刻牢记的一条准则。只有依法办事,严肃法纪,不唯上,不唯情,不唯利,不怕恶,我们才能真正树立起公正的司法形象。只有头脑时刻保持清醒,用好手中的权力,廉洁奉公,拒腐蚀,永不沾,我们才能始终保持人民公仆的廉洁本色。

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有这样一群人值得我们铭记:从铁面无私的包拯,到断案如神的狄仁杰;从明察秋毫的宋慈,到“一枝一叶总关情”的郑板桥,他们除了法律,别无所崇,除了良知,别无指引,除了正义,别无追求!历史车轮滚滚向前,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显着成效,伴随着这个时代到来的新一代法官脱颖而出。如首都北京的宋鱼水,坚持十几年无一案件因裁判不公被投诉举报,没有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被誉为“倾心为民的好党员、公正司法的好法官”;如云贵高原人民的骄傲蒋庆,始终恪守自己的人生信条,用自己短暂的一生谱写了一曲司法为民、清正廉洁的壮丽 篇章;又如扎根基层、执法为民的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坚持公正司法、和谐司法、能动司法,筑起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清正廉洁楷模的先进事迹让我们的心灵受到震撼,更让我们在清正廉洁的道路上自觉任重道远。去年九月,当我满怀激动地踏进庄严的南长法院,第一课就是学习纪检组组长专门印发给我们的廉洁司法相关资料。由此可见,常怀廉正之心,时刻保持思想上的警惕,对于一名公务员、特别是法官来说是何其重要。而在日后的工作实践中,通过领导和同事们的言传身教,我更是真切感受到了胸前那枚徽章的份量。为保证当事人的利益不受侵害,我们的法官会在收到案件的第一时间就马不停蹄地外出进行财产保全,连续几天的奔波再苦再累也毫无怨言。而面对当事人的“心意”时,小到茶叶、香水,大到购物卡,我们的法官都坚决退还,或者自觉上交有关部门。雷厉风行的办事风格、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让我们的法官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信赖和一致好评。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唯有抛开了荣辱得失、舍弃掉名利枷锁,才能腰杆坚挺,步履轻松,成就功业。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法官,我们应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不仅要有坚实的法学修养、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更要始终保持廉洁本色,执法如山,公正为民。

一名法官,惟有清白做人,才能使法律的天平不发生倾斜;一名法官,惟有清白做人,才能守护住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的胸间应当充满正气,法官的眼睛应当蔑视特权,法官的肩膀应当扶持弱小,法官的两袖应当一片清风!让我们为正义和道义而战,对法律和人民负责;让我们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在清正廉洁的道路上走得更加踏实,更加稳健;让我们把倡廉的颂歌唱响,让我们的青春和法徽一同闪光!

篇10:法官个人总结

古语里,是这样诠释法律的“法”字:左边是三点水,代表法律“公平之如水”,而右边的“去”字的原型,是上古传说中正气凛然、明辨是非的独角神兽,寓意是将“曲者”去之。是“公正、公平和正义”的化身。不言而喻,做为一名法官,最重要的“硬件”就是正气。

有容乃大,无欲则刚。正气可以让人心胸坦荡、精神愉悦;可以让人求真务实

、献身理想。做为社会矛盾最终局的裁判者,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应该是我们不变的座右铭。

古语云:其身正,不令则从;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一身正气,是执法者和法律工作者最可贵和必须的品质。法官只有一身正气,才能让邪恶望而止步;只有一身正气,才能让百姓对我们信服;只有一身正气,才能抵制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诱惑,坚守真理和正义。

我们做为一名法官,首先就是要培养好自己高尚的情操和精神,要正气、要廉洁,要时刻牢记人民法官来自人民,所以人民法官更要服务人民;切不能滋长骄傲浮躁之气和盲目的优越感,让手中的权力真正为民所用,为神圣的法律在百姓面前做好合格而庄重的代言!

其实,法官应当是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法官应当如菊,即使“风霜重重恶”,但“本性能耐寒, 风霜其奈何?”法官应当学松,“虚心属秉性,高节贵终生”。

历史的洪流里,况钟汤斌,长年在基层奔走;包拯海瑞,也绝非权倾朝野;为什么千百年来,他们能比太多的帝王将相被人民更多的传颂和膜拜?就是因为百姓对公正和公平的召唤,对法治和正义的向往。法律工作者的成就感并不在权力和影响的余荫下;并不在处理大案要案的威风上;而在于明廉如水、两袖清风的品格里;在于心系百姓、服务人民的事业中;当我们古老的民族正以崭新的姿态昂首走向未来的时候,作为法律工作者,当用决胜永恒的执着,用公平无私的正气为国徽增光,为天平添彩!我们要珍惜此刻的身份,牢记时代的责任,用正气去写就青春、去铸造忠诚,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亲友自豪、让自己无愧的时代先锋!

篇11:法官个人总结

写下这个题目,感到百感交集,二十多年的法官生涯,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就是做为一个法官,当然要在司法实践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但其中的,复杂,又远远不是这两句话能概括了的---法官是司法审判的实践者,担当着断案止争的重职,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最后屏障。

法官是个人良知和法律信念的代表者。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法官应该有一种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对祖国、对社会、对法律都要有绝对的忠诚。法官要与时俱进,尊崇和信仰法律,把审判事业作为自己一生的精神追求和心灵归属。在司法实践中实现对人格的自我超越,让这种自我超越与法官的职业生命相伴相长,与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相伴相生,最终把法官的美德衍化成一种“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人性化司法理念。

身为法官,要播种法律、沟通情感、约束欲望、规范行为。做好这些,个人的良好品行,操守,是第一要素。只有心灵洁净,才能公正执法,这是做好法官工作的第一要素。自己都不能尊重法律,做一个有操守的人,怎么能胜任法官的工作?

同时,任何烦躁失度都是司法审判的大忌。“淡泊明志,宁静致远”。法官要用绝对的冷静和适度的沉默诠释法律,让法律在冷静和沉默中生根发芽而成为公众意识。法官的冷静是一种超人的智慧,是一种自信的风度,是一种为人厚重的美德。面对繁乱的纷争,面对社会的压力,面对神圣的法律,冷静的沉默是对个案深层次的理性思考。是法官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

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冒犯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法官关注公平与正义,像天平杠杆的支点,一手托两家,支撑着这头和那头,居中调停。法官在庭审中应表现出的是对双方当事人人格的尊重,对诉讼各方诉之法律无奈的理解,要以公正的裁判来弘扬美德、匡扶正义。

公正是法官的道德底线,良知是社会对法官的基本要求。法官应宅心仁厚,用审慎的态度看待自己手中的自由裁量权,用法律去平衡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稳定公共秩序。

法官应该使司法为民的宗旨在亲民爱民便民中找到注脚,把法律适用的教化功能和惩治功能有机地糅合在一起,让法律文书具有一种生命的张力。

总之,我的感悟是如下: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首先必须做到忠诚,始终坚持对党忠诚、对组织忠诚、对人民忠诚、对纪检监察事业忠诚,始终把忠诚写在人生信念的旗帜上,融入肩负的反腐倡廉使命中。

忠诚,是一种职业道德,更是一种高尚品格。东汉着名学者马融说过,“天下至德,莫大乎忠。”他认为,忠诚是天底下最高尚的道德,是人性中最光辉的方面。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这个德,是党性,也是忠诚。忠诚的品格,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养成的;忠诚的养成,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日积月累的。如何信仰忠诚、坚守忠诚?我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以信念铸造忠诚。信念是人生的“总开关”支配着人的一切行动。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违背入党誓词,体育活动受贿,腐化堕落,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根本原因在于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在理想信念上出了问题。坚定信念,一要加强学习。“欲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求流之远者,必浚其源。”离开了学习,理论学习将难以提高,思想境界将难以提升,忠诚可靠更无从谈起。要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做到学以增智、学以养德。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科学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念和方法分析问题、指导工作。二是讲政治。政治立场坚定,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在关键时刻不迷失方向。要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时刻胸怀全局,自觉维护全局,三要严守纪律。党的纪律是党意志的集中体现。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维护党的纪律的忠诚卫士,必须带头守纪、做好表率、接受监督。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办案纪律,自觉做到不自行其是、不口是心非、不阳奉阴违。

二、以激情成就事业。“一个人成功的因素很多,而首要的因素就是激情”。保持激情,一要勇于担当,激情的源泉在于责任,反腐倡廉之路并非担途,必然会经历风雨、遭遇阻力。要强化“守土有责、履职尽责”意识,弘扬“事不避难、敢于担当”精神,保持“善谋善为、亲力亲为”的活力,不回避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推卸责任;坚决克服怕担风险、明哲保身的庸俗习气,坚决克服不顾大局只顾个人利益的狭隘思想,坚决克服被动应付、办事拖拉的懒散作风。二要关于创新。激情的表现在于创新。只有为断创新,事业才能向前推进。创新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做到“三破三”:破除得过且过的思想,树立奋发有为的观念;破除按部就班的思想,树立敢为人先的观念;破除小进则满的思想,树立永不停步的观念。三要敢于碰硬。树立惩治腐败,是党民所向、民心所盼、职责所系。在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更能体现出一个人的品格,更能检验出一个人忠诚。要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与腐败分子作坚决斗争。进一步拓展信访渠道,创新办案机制,不断提高办案实效。从群众反映的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加大纠风治乱力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以修身砺炼正气。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时刻面临着诱惑与反诱惑、腐蚀与反腐蚀的的严峻考验。一些腐败分子为了逃避惩处,往往把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拉拢的对象。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注重修身养性,砺炼浩然正气。一要保持平常尽。在物欲横流、诱惑众多的社会里,要正确看待自己,客观评价自己,牢牢把握自己,绝不能因为个人的一些想法暂时得不到满足,就怨天忧人、心态失衡。平常心来自于正确的比较。只有多想想组织的要求,比比自己的作为;多想想群众的期待,比比自己的贡献;多想想他人的优点,比比自己的差距,才能平衡心态,找准定位,坚守忠诚。二要保持敬畏心。“心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不出大格。”只有对人民群众有所敬畏,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有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有所敬畏,才能在干工作时做到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三要保持廉洁心。忠诚,除了要体现在激情干事中,还要表现在干净干事上。任何一个人,不管其职务多高、能力多强、贡献多大,如果不注意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就容易迷失方向、丧失忠诚、走向背叛,最终被人民钉在耻辱柱上。因此,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坚守精神家园,保持党性纯洁,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守得住底线,绝不能把党性当儿戏、以原则做交易、拿权力谋私利。

篇12:法官个人总结

慎独一辞在辞书的释义为:“儒家用语。谓在独无人注意时,自己的行为也要谨慎不苟。”《礼记·中庸》有云:“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四知太守”杨震一句“天知、神知、子知、我知,何谓无知?”铿锵有力在历史上空回荡了两千年。慎独,被历代清官贤吏奉为修身的理想境界。法官作为“法律帝国”的王公大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更应该以之作为自己为人处世的重要标准和原则。

法官之慎独在于庭前,更在乎庭下,在乎脱下法袍之后的言行举止。人们往往把交往看作一种能力,却忽略了独处也是一种能力,对于法官来说,在一定意义上是比交往更为重要的一种能力。反过来说,不擅交际固然是一种遗憾,不耐孤独也未尝不是一种很严重的缺陷,因为法官同不得趋利若鹜的商人,一旦混迹于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中,便很难再给他人以坦荡清白的无暇形象。失去原有的信任感,纵有得荷莲出淤泥而不染之品性,也终究百口而莫辩。正因为社会对法官提出几近苛刻的要求,法官从他选择穿上法袍的那天,就应该明白,他同时也是选择了法官的生活方式,克制自己的“七情六欲”,将法律的信念植入自身的骨髓深处,时时保持慎独的操守,以维护法律的对立和威严。

慎独才可廉洁。要廉洁必须能克制欲望。老子说得好:“见欲而止为德。”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生而有欲,法官也不例外,时常面临着当事人“糖衣炮弹”的考验。由于肩负司法审判权,执掌着当事人的诉讼命运,特别是在一些案情较为复杂,法律关系还不甚明晰的案件中,更所谓“生杀予夺皆在其一念之间”,权力不可谓不大。但权力却总是不自觉地受到腐败的考验,站在十字路口的法官们,如果抵挡不住诱惑,便极有可能错步一脚,踏上了腐败堕落之不归路,而挡在路前的正是由慎独的操守筑立起来的一道小小的栅栏。

落马的例子或许在法院难免出现,错误第一步的滑出,往往在于“人之常情”“盛意难却”的“小小敬意”,从而不再拘泥于小节,放弃了慎独,原则的底线一下再下,在罪恶的道路上愈走愈远。反思那些落马的法官若能牢记杨太守“四知”的教诲,保住慎独的操守,一如公堂之上那般刚正严谨,仅凭这一道小小的栅栏便可抵挡千军万马,船坚炮利,更何至于身败名裂落得个为世人所不齿的下场?

何法官都负载着双重角色,即制度化的社会角色和作为个体存在的自然人。前者要求法官在司法过程中始终保持客观、公正、不偏不倚、不纵不枉。后者又赋予法官独立的利益偏好、情感禀赋和行为倾向。特别是在人情社会的中国,游韧与二者之间,法官不可不比常人多添一分慎独。面对诱惑却仍要固守清贫,着实需要很大的勇气和毅力,然使命使然,只得告诫身处险境的法官们千万把面前的那道栅栏留住喽。

篇13: 法官培训学习总结

这次培训,学到了很多东西,受到了很多启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相信自己,感于表现,法官培训学习总结。首先,对自己的能力要有充分的信心,要充分认识到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别人能做到自己就一 定能做到,比如这次训练中的所有游戏,每个人都是要参与的,尤其是高空项目,虽然看起来很有难度,但是当你调整好心态,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好之后,你就会发现其实也不过如此。其次,对自己的意见要敢于表达出来,这次训练的目标之一就是要启发每个人的思维,所以在大家都面临一个陌生的任务时,要在游戏规则之内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用尽各种方法来解决问题,当想到一个好办法时,一定要勇敢的说出来,比如在排雷的游戏中,也曾想到在地雷阵里做记号,在七巧板的游戏中也想到可以把做好的图形直接搬到下一组去,但是出于其他考虑而没有把这个意见说出来,但是事后证明这个想法是正确的,所以今后在工作中当想到一个好办法时一定要大胆的说出来,不要怕出错。

第二:要突破先入为主的思维模式。平时很容易对某件事有先入为主的看法,比如说这事一直都是这样,所以现在不能改变,或者说这事肯定会怎么样或肯定不会怎么样,其实这些都是先入为主的思维方式,记得在排雷游戏中,禁戒区里有没有雷游戏规则中就没有说,如果一开始就很武断的说禁戒区肯定有雷而不能过,真不知道如此说法的依据是什么,事实证明两个警戒区一个有雷一个无雷,所以这种先入为主的思维方式很容易导致错误的结果,那么在今后的工作中是要充分杜绝才是。

第三:信任他人,搞好团结。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在绝大多数时候是需要大家的团结才能完成任务,而团结的基础就是相互信任,比如在背摔游戏当中,如何才能刻服自己的恐惧心理,那就要对自己的队友要有充分的信任,相信大家对你是负责任的,相信自己是绝对安全的,只有这样才能进行勇敢的一摔,信任表现在平时的一言一行之中,我们平时在工作当中,要相信绝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只有这样才能搞好科室的团结,才能搞好单位内部的团结,虽然现在刚入单位不久,但是可以从自身做起,信任他人团结他人,减少内耗提高效率。

这次培训虽然时间不长,但是收获很大,不但有丰富的理论课学习,还有生动有趣的户外拓展训练,这不但使我们对当今国内国际大环境有了充分的了解,而且在游戏中也拓展了我们的思维模式,我相信这对我们今后工作的开展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同时在培训的过程中,也和队友之间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愿友谊长存。

篇14:预备法官实习总结

20__级法学专业学生的实习工作已经结束,作为白沙法院实习学生的带队老师,我见证了学生们从初到白沙的陌生、不适,到克服了生活、工作中的种.种困难逐渐融入到新的环境,通过认真学习和观察领悟,他们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锻炼,而我本人也从这次实习活动中收获颇丰,以下是我的总结与体会。

一、组织管理方面

本次实习工作既受到了法学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又得到了白沙县法院的大力支持,此外法学院学工办李昌郁老师对实习工作的很多细节都作了统筹安排,使得这次实习从整体情况来看,组织管理有序,后勤保障无忧。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白沙法院作为法学院新的实习基地,对我院学生的实习工作考虑得非常周到细致,法院领导和各位法官对学生们的热情接待和亲切关照也为大家更快地适应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好的管理制度是成功的前提和保障,这次实习活动又印证了这一点。

二、实习工作实施方面

在白沙法院实习的共有六名同学,二女两男,经过与法院办公室李主任沟通和协商后,我们初步决定六位同学分成三组,分别到案件较多的三个法庭(民庭、刑庭、执行庭)实习,经过一段时间后,再进行轮换,以使他们尽可能多地接触不同的案件。按照学院要求,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要遵守法院纪律,每天写心得体会,记录典型案例,外出要请假报告;带队老师要贯彻执行实习计划,按照实习计划安排实习日程,严格要求并督促检查学生的实习进度,指导实习学生进行实习工作,关心学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与实习所在单位保持密切联系等。在整个实习工作过程中,师生均都按要求完成了实习任务:学生虚心求教,勇于实践,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书写了实习日记,记录了典型案件,实习材料完整规范。作为带队老师,我也用各种方式及时和法院以及学生联系、沟通,以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思想稳定、学有所获,以使实习目标得以实现。

三、实习的收获

1、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有了更多的兴趣和动力

实习的学生普遍认为,在实践中应用法律与书本中所学到的并不一样。本来根据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定被认为是无可置疑的东西,在他们办理真实案件时往往会遇到挑战。当同学发现在现实生活里,他很难直接原装使用在法学院学到的法律概念,同时又发现现实生活里有很多在法学院里没有接触过的新事物的时候,就会促使他们“寻找”法律,增加其学习的动力和热情。在学生以往的认识中,常常有法条、法理可以直接套入并解决问题的误解。但在实务中,碰到案件时,如果没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分析、解构和适用这些知识的能力,那么问题不可能得到解决。学生要么发现自己的知识不够,要么发现能力不足,解决案件的压力会促使他们更自觉地学习。

2、法律实务技获得了锻炼和提高

法学专业本科教育不仅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更要掌握从事法律实务的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实习活动是获得实务技能的重要环节。法律实务技能包括的内容很多,但非常重要的是其中的法律表达技能和对法律事实的探索与解决技能。法律表达技能可以分为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两个方面。法律人在其职业活动中总是需要以口头的方式与他人进行交流,表达自己对特定事实或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也都需要以书面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法律意见,记载特定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因此,法律表达能力是法律人必备的重要能力。准确、精练的表达是法律人必须具备的职业技能素质,而深刻的、雄辩的、创造性的表达则是法律人优秀的法律思维能力和高超的法律表达能力的具体体现。实习学生通过参与庭审,发表审理意见,书写案件汇报材料,协助法官作出裁判结果,无一不是在进行着表达能力的训练,其目标是使他们具备准确、精练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所涉问题的能力。对法律事实的探知和解决技能是一项综合技能,学生通过调查、搜集、制作、组合、分析、认证等方法探知法律事实,获得解决案件的经验和方法,是实习活动的重要环节。在这个过程中,琐碎的事务,对实习学生来说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如传票何时送达、如何送达,当庭反诉该怎么处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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