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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
第十七条 市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会同规划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公共体育设施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相应的城乡规划。规划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公共体育设施预留建设用地。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对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公共体育设施。
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殊要求,采取无障碍和安全防护措施,满足各类人群参加体育健身的需要。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公共体育设施的使用性质。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
第十九条 规划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在组织编制居民住宅区所在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征求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体育健身设施。
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体育健身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通知所在地的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参与验收。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居民住宅区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项目和功能,不得缩小其建设规模和降低其用地指标。
第二十条 公共体育场馆应当全年向市民开放,每周累计开放时间不得少于五十六个小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延长开放时间。
公共体育场馆在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增设适应学生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开设学生专场。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向市民开放体育健身设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健身设施。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市民开放体育健身设施。鼓励民办学校向市民开放体育健身设施。
区、县人民政府对向市民开放体育健身设施的学校给予经费支持,并为向市民开放体育健身设施的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学校体育健身设施向市民开放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学校所在地的镇(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会同学校组织实施。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学校体育健身设施开放的指导监督。
第二十二条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开设体育健身活动场地,配置体育健身设施。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体育健身活动场地和设施应当全年向市民开放,每周累计开放时间不得少于五十六个小时,开放时间应当与市民的工作时间、学习时间适当错开。属于国家规定基本服务项目的体育健身项目应当免费开放。
第二十三条 公共体育场馆、公办学校、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体育健身设施实行收费的,具体价格由政府有关部门核定,一般不超过其运营成本。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实行价格优惠。公共体育场馆应当在全民健身日等规定时间向市民免费开放,并逐步增加免费开放的时间。
第二十四条 向市民免费开放的体育健身设施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体育健身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
(二)在醒目位置标明安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三)建立、健全维修保养更新制度,保持体育健身设施完好。
第二十五条 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自身条件安排体育健身活动场地。需要设置体育健身设施的,由所在地的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免费提供并承担维修保养更新经费。
第二十六条 政府出资建设或者配置的居民住宅区体育健身设施,其维修保养更新经费由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
建设单位按照规定配套建设的业主共用的体育健身设施,由居民住宅区业主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修保养,维修保养经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或者通过其他途径予以保障,确有困难的,由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补贴。
第二十七条 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有关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当依法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拆除后重新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符合规划要求,一般不得小于原有规模。
第四章 市民体育健身服务与保障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高等院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开展体育健身科学研究,加强国际国内交流,推广科学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专项资金补助、奖励等形式,支持体育协会、社区体育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向市民提供体育健身服务。
第三十条 市和区、县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体育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公布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公示本行政区域内市民体育健身设施目录、开放时段、收费标准、免费项目和优惠措施等信息,制定和发布科学健身指南,并为市民提供体质测定、体育健身指导等信息。
第三十一条 体育健身设施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市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向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制定体育健身设施等地方标准的建议,由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地方标准。
第三十二条 市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本市市民体质监测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市民体质监测结果。
第三十三条 体育彩票公益金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于组织开展市民体育健身活动、培训社会体育指导人员、进行市民体质监测以及市民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并逐步提高对社区市民体育健身的投入比例。
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建设社会福利设施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适合老年人和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的设施。
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每年向社会公告公益金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四条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向市民体育健身事业捐赠财产、提供赞助。向市民体育健身事业捐赠财产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三十五条 鼓励市民体育健身活动组织者和健身场所管理者依法投保有关责任保险。
鼓励参加市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公民依法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十六条 鼓励挖掘民间传统体育健身项目、创编新颖体育健身项目、研发体育健身器材,依法维护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条 对不以收取报酬为目的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技术等级制度。市和区、县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免费为其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建立档案。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按照项目要求,配备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指导体育健身活动。居(村)民委员会和有条件的单位,也可以配备社会体育指导人员。
社会体育指导人员负责组织居民开展体育健身活动,传授体育健身技能,宣传科学健身知识。
第三十八条 对以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以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进行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九条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并办理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市民体育健身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向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核实,予以处理。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由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所列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变公共体育设施使用性质的,按照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市民体育健身设施,是指公共体育设施以及其他向市民开放用于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建(构)筑物、场地和设备。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6月10日起施行。
体育锻炼的好处
一、体育锻炼对身体的益处:
1、体育锻炼有利于人体骨骼、肌肉的生长,增强心肺功能,改善血液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的机能状况,有利于人体的生长发育,提高抗病能力,增强有机体的适应能力。
2. 减低儿童在成年后患上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的机会.
3、体育锻炼是增强体质的最积极、有效的手段之一。
4、可以减少你过早进入衰老期的危险。
5、体育锻炼能改善神经系统的调节功能,提高神经系统对人体活动时错综复杂变化的判断能力,并及时做出协调、准确、迅速的反应;使人体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保持肌体生命活动的正常进行。
总括:体育锻炼能:
1、使关节囊和韧带增厚
2、加强身体柔韧性
3、使肌纤维变粗,肌肉粗壮
4、增强心脏输血功能
5、增大心输出量
二、体育锻炼对心理的益处:
1、体育锻炼具有调节人体紧张情绪的作用,能改善生理和心理状态,恢复体力和精力;
2、体育锻炼能增进身体健康,使疲劳的身体得到积极的休息,使人精力充沛地投入学习、工作;
3、舒展身心,有助安眠及消除读书带来的压力
4、体育锻炼可以陶冶情操,保持健康的心态,充分发挥个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从而提高自信心和价值观,使个性在融洽的氛围中获得健康、和谐的发展;
5、体育锻炼中的集体项目与竞赛活动可以培养人的团结、协作及集体主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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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苏州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全文
第一条为了促进市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市民体育健身的权益,增强市民体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民体育健身活动及其管理。
第三条市和县级市、区体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民体育健身工作。
市和县级市、区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市民体育健身工作。
第四条鼓励市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增进身心健康。
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的领导,将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供资金保障,保证公共体育健身设施适应市民体育健身的基本需要。
第六条各级各类体育社会团体应当依照国家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在体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组织市民开展体育健身活动。
第七条每年8月8日为本市体育健身日。
第八条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设置规划,经规划行政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地区详细规划。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对城镇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规定和当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设置规划,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保证街道、镇均有一定规模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
住宅区和村应当根据资源共享的原则,规划和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
新建或者改建、扩建住宅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同步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
按照规划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有关单位和住户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第十条街道、镇和村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更新经费,除了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支出外,可以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经费予以保证。
新建或者改建、扩建住宅区,按照规划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经费由建设单位负责,其维护和管理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向公共体育健身事业捐赠资金或者设施。受赠单位或者使用人应当负责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高等院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开展体育健身科学研究,推广科学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宣传,刊登和播放科学、文明、健康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
第十二条市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体质测定标准,制订市民体质监测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每年向社会公布市民体质监测结果。
第十三条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在体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市民体育健身活动,为市民提供体质测试服务。
城镇应当发挥居民委员会等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根据具体条件,组织开展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
农村应当发挥村民委员会、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的作用,开展适合农村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必须开设体育课,开展广播操和课外体育活动,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校性的体育运动会。
学校应当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对学生体质的监测。
第十五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循因地制宜、小型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和工作的特点,制订体育健身计划,组织开展工前操、工间操等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活动。
第十六条公共体育场馆应当全年向市民开放,并公布开放时间。在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延长开放时间。
公共体育场馆应当有部分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免费开放;收费的体育健身项目应当对老年人、残疾人、学生实行优惠。
第十七条提倡单位的'体育场馆向市民开放。
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学校的体育场馆应当向市民开放。
第十八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以及其他对外开放的体育健身设施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建立维修、保养制度,保持设施完好;
(三)在醒目位置上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九条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监督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健身设施。
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的,按照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体育健身活动应当科学、文明、健康。
市民进行体育健身活动时,应当遵守体育健身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爱护体育健身设施,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得借体育健身为名进行非法活动。
第二十一条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
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市民体育健身活动提供公益性指导服务,向市民宣传科学健身知识。
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持有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
公共体育场馆和有条件的单位应当按照项目要求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新建或者改建、扩建住宅区未按照规划同步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由规划行政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补建;逾期不补建的,由体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补建,其建设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既不补建,又不承担建设费用的,由规划行政部门处以建设费用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破坏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公共体育健身设施使用性质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设施损坏的,应当赔偿损失。
有前款所列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体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
篇3: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本市市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市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增强市民体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民体育健身活动及其管理。
第三条 市民有依法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市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利。
第四条 市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县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民体育健身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市民体育健身工作。
第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的领导,将市民体育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市民体育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的投入。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调、推动本区域内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开放和管理,组织开展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开展市民体育健身活动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篇4: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
最新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促进本市市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市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益,增强市民体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民体育健身活动及其管理。
第三条 上海市体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体育行政部门)是本市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县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民体育健身活动的管理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市民体育健身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市市民有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利。
残疾人享有平等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权利。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的领导,将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证公共体育设施适应市民体育健身的基本需要,为市民体育健身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体育行政部门对组织、开展市民体育健身活动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本市各级各类体育协会应当依照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在体育行政部门指导下,按照其章程,组织市民开展科学的体育健身活动。
第八条 每年六月十日为本市体育健身日。
第九条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市或者本地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设置规划,经规划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地区详细规划。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对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设置规划,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保证本市街道、乡镇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建设里弄和村的公共体育健身场地。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一条 街道、乡镇、里弄和村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更新所需经费除了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支出外,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应当安排一定的比例予以保证。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向公共体育健身事业捐赠资金或者设施。向公共体育健身事业捐赠资金或者设施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高等院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开展体育健身科学研究,推广科学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
本市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络等新闻单位应当宣传科学、文明、健康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并刊登、播放公益性体育健身内容。
第十三条 市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制订本市市民体质标准和市民体质监测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市民体质监测结果。
第十四条 市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体育设施的设计标准,制订本市体育健身设施的设计规范。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订体育健身器材制造标准时,应当听取市体育行政部门的意见。
第十五条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在体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组织、协调和开展街道、乡镇、里弄和村的市民体育健身活动,为市民提供体质测试服务。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根据居住小区的特点,因地制宜地组织、推广小型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开设体育课,开展广播操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时间不少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时间。
学校应当实施体育锻炼标准,加强对学生体质的监测,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体育活动。
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全校性运动会。
第十七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特点,制订体育健身计划,提供必要条件,保障职工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益。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在每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工前操、工间操或者其他形式的体育健身活动。提倡在节假日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活动。
第十八条 公共体育场馆应当全年向市民开放,并公布开放时间。
公共体育场馆应当有部分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免费开放。
公共体育场馆在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延长开放时间,其中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增设适应学生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
公共体育场馆各种收费的体育健身项目,应当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
向市民免费开放的公共体育场所,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十九条 街道、乡镇、里弄和村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应当全年向市民开放,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
学校的体育健身场地应当在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向学生开放。在不影响教育教学的情况下,学校的体育健身场地应当向市民开放。提倡单位的体育健身场地向市民开放。
第二十条 街道、乡镇、里弄和村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以及其他免费开放的体育健身设施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体育健身器材质量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规定的标准;
(二)建立维修、保养制度,保持体育健身设施完好;
(三)在醒目位置上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 因城市规划确需拆除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应当先行择地新建或者先行补偿费用。补偿的费用应当专项用于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
第二十二条 体育健身活动应当科学、文明、健康。
市民进行体育健身活动时,应当遵守体育健身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爱护体育健身设施和绿化,不得影响其他市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第二十三条 本市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的评定标准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由体育行政部门颁发。
社会体育指导员负责指导体育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
公共体育场馆应当按照项目要求,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体育健身活动。居(村)民委员会和有条件的单位,也可以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
第二十四条 从事有偿体育健身指导服务的人员应当取得市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经营性体育健身服务单位,应当配备持有资格证书的体育健身指导人员。
无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有偿的体育健身指导服务。持有资格证书的体育健身指导人员,不得超越资格证书确定的项目范围进行有偿服务。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或者区、县体育行政部门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对未取得资格证书从事有偿体育健身指导服务的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对超越资格证书确定的项目范围从事有偿体育健身指导服务的人员,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经营性体育健身服务单位聘用无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有偿服务的,责令改正,并根据无资格证书人员的人数,对单位按每人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工商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 侵占、破坏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所列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市或者区、县体育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或者区、县体育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3 月1 日起施行。
篇5: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全文
第七条 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
第八条 鼓励市民参加科学、文明、健康的体育健身活动。
市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应当安全使用体育健身设施。市民应当遵守防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相关规定和社会公德,避免影响其他市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第九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提供设施、经费、时间等必要条件,保障职工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将开展职工体育健身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在每个工作日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工间(前)操或者其他形式的体育健身活动;有条件的,可以举办运动会等体育健身活动,开展体育锻炼测验、体质测定等活动。提倡在节假日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活动。
产业园区和商务楼宇等的管理组织应当提供必要的体育健身设施,协调推动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当加强指导。
第十条 学校应当按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对学生体质的监测,开设体育课、体育活动课,开展广播体操、眼保健操等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一个小时的体育健身活动。
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的体育运动会。学校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体育活动,培养学生体育锻炼兴趣,提高学生体育技能,增强学生体质。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学校体育健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评价、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指标。
第十一条 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市民体育健身活动的督促和指导,组织各种形式的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举办市民运动会,推广体育锻炼达标,引导和鼓励市民经常、持久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卫生行政管理等部门开展健身知识宣传普及,指导市民体育健身。
第十二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应当结合自身特点,组织成员开展体育健身活动。
第十三条 各级各类体育协会应当按照其章程,在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发挥专业优势,组织开展科学的体育健身活动。
第十四条 鼓励社区体育组织、基层群众性健身团队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市民体育健身活动。
第十五条 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居民住宅区特点,组织居民开展小型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
村民委员会应当结合农村特点,组织开展与农村生产劳动和文化生活相适应的体育健身活动。
第十六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互联网站等媒体应当宣传科学、文明、健康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刊登、播放公益性体育健身内容,增强市民体育健身意识。
篇6: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全文
第十七条 市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会同规划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公共体育设施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相应的城乡规划。规划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公共体育设施预留建设用地。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对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公共体育设施。
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殊要求,采取无障碍和安全防护措施,满足各类人群参加体育健身的需要。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公共体育设施的使用性质。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
第十九条 规划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在组织编制居民住宅区所在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征求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体育健身设施。
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体育健身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通知所在地的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参与验收。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居民住宅区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项目和功能,不得缩小其建设规模和降低其用地指标。
第二十条 公共体育场馆应当全年向市民开放,每周累计开放时间不得少于五十六个小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延长开放时间。
公共体育场馆在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增设适应学生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开设学生专场。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向市民开放体育健身设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健身设施。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市民开放体育健身设施。鼓励民办学校向市民开放体育健身设施。
区、县人民政府对向市民开放体育健身设施的学校给予经费支持,并为向市民开放体育健身设施的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学校体育健身设施向市民开放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学校所在地的镇(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会同学校组织实施。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学校体育健身设施开放的指导监督。
第二十二条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开设体育健身活动场地,配置体育健身设施。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体育健身活动场地和设施应当全年向市民开放,每周累计开放时间不得少于五十六个小时,开放时间应当与市民的工作时间、学习时间适当错开。属于国家规定基本服务项目的体育健身项目应当免费开放。
第二十三条 公共体育场馆、公办学校、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体育健身设施实行收费的,具体价格由政府有关部门核定,一般不超过其运营成本。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实行价格优惠。
公共体育场馆应当在全民健身日等规定时间向市民免费开放,并逐步增加免费开放的时间。
第二十四条 向市民免费开放的体育健身设施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体育健身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
(二)在醒目位置标明安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三)建立、健全维修保养更新制度,保持体育健身设施完好。
第二十五条 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自身条件安排体育健身活动场地。需要设置体育健身设施的,由所在地的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免费提供并承担维修保养更新经费。
第二十六条 政府出资建设或者配置的居民住宅区体育健身设施,其维修保养更新经费由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
建设单位按照规定配套建设的业主共用的体育健身设施,由居民住宅区业主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修保养,维修保养经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或者通过其他途径予以保障,确有困难的,由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补贴。
第二十七条 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有关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当依法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拆除后重新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符合规划要求,一般不得小于原有规模。
第四章 市民体育健身服务与保障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高等院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开展体育健身科学研究,加强国际国内交流,推广科学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专项资金补助、奖励等形式,支持体育协会、社区体育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向市民提供体育健身服务。
第三十条 市和区、县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体育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公布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公示本行政区域内市民体育健身设施目录、开放时段、收费标准、免费项目和优惠措施等信息,制定和发布科学健身指南,并为市民提供体质测定、体育健身指导等信息。
第三十一条 体育健身设施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市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向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制定体育健身设施等地方标准的建议,由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地方标准。
第三十二条 市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本市市民体质监测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市民体质监测结果。
第三十三条 体育彩票公益金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于组织开展市民体育健身活动、培训社会体育指导人员、进行市民体质监测以及市民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并逐步提高对社区市民体育健身的投入比例。
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建设社会福利设施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适合老年人和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的设施。
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每年向社会公告公益金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四条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向市民体育健身事业捐赠财产、提供赞助。向市民体育健身事业捐赠财产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三十五条 鼓励市民体育健身活动组织者和健身场所管理者依法投保有关责任保险。
鼓励参加市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公民依法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十六条 鼓励挖掘民间传统体育健身项目、创编新颖体育健身项目、研发体育健身器材,依法维护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条 对不以收取报酬为目的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技术等级制度。市和区、县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免费为其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建立档案。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按照项目要求,配备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指导体育健身活动。居(村)民委员会和有条件的单位,也可以配备社会体育指导人员。
社会体育指导人员负责组织居民开展体育健身活动,传授体育健身技能,宣传科学健身知识。
第三十八条 对以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以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进行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九条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并办理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市民体育健身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向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核实,予以处理。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由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所列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变公共体育设施使用性质的,按照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市民体育健身设施,是指公共体育设施以及其他向市民开放用于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建(构)筑物、场地和设备。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6月10日起施行。
篇7:《哈尔滨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
第一条为保障和促进市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增强市民体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 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民体育健身活动及其管理。在本市暂住的人员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条 例。
第三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是本级行政区域内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市民体育健身工作。
第四条市民有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利。
市民在体育健身活动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坚持科学文明和因地制宜的原则。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利用体育健身活动,宣传封建迷信或者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市民体育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施目标管理,为市民体育健身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对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把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应当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建设和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市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共体育设施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本条例所称公共体育设施,是指由政府投资或筹集社会资金建造的,用于市民体育健身活动的运动场地、健身场所及体育设备。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资金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依法通过多种形式筹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资金。
第八条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管理费用应当列入同级财政体育事业费预算,以保证其正常使用。公共体育设施的经营者,其经营收入应当保证公共体育设施的维修、养护和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九条鼓励组织和个人捐赠、赞助或投资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市民体育健身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应当宣传科学健身知识,推广体育健身科技成果和简便易行的体育健身方法,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
第十一条市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制定市民体质监测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定期公布市民体质状况。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应当配合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开展体质测定活动。
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体育健身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指定人员组织、协调和开展街道、村镇的市民体育健身活动。根据城镇和农村的特点,发挥居民委员会社区基层组织、村民委员会在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方面的作用。
第十三条鼓励有条 件的学校建立以冬季项目为重点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业余体育训练队等课余体育健身活动组织,开展相应的体育健身活动。
第十四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应当为本单位职工体育健身活动提供时间、场所、设施等基本条件,并根据各自特点组织开展广播体操及其他体育健身活动。
第十五条本市依法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经营性体育健身活动单位,应当配备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体育健身指导人员。鼓励体育教师、体育教练员等体育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工作。
第十六条鼓励各类体育组织开展市民体育健身活动,组织体育竞赛,开展体育专业教育,培养体育人才。
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体育设施,应当符合本市公共体育设施发展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指标及安全、卫生标准,由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城市规划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区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关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人均不低于0.2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体育设施。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的体育设施,应当与居住区主体工程的'配套设施同时交付使用。村镇新建的居住区,应当按照人均不低于0.2平方米的标准建设体育场所。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共体育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其性质和用途。公共体育设施确需改变性质和用途的,应当经当地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有关行政部门批准和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按照先建后占和不低于原体育设施标准、规模的原则建设偿还。因规划建设需要拆迁公共体育设施的,应当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第二十条公共体育设施、城市居住区配套体育设施和村镇居住区体育场所应当向社会开放。开放时间每年不少于300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受季节限制的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时间,由体育行政部门另行规定。实行有偿使用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对儿童、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鼓励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第二十一条体育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使用、维修、安全、卫生等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向市民开放的体育健身设施,应当在醒目位置上标明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项,保证体育设施安全使用。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条 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规划、建设、土地、房产、公安、消防、教育、卫生等法律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罚:
(一)应建而未建公共体育设施,已建但未按规定标准或者时限要求建设公共体育设施的;
(二)擅自改变公共体育设施性质和用途的;
(三)新建、改建、扩建公共体育设施,未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或者虽经审核批准,但未按规定标准建设的;
(四)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区,未按规定标准配套建设体育设施的,或者村镇新建居住区,未按规定标准建设体育场所的;
(五)侵占、损坏公共体育设施的。有前款第(五)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拆迁公共体育设施没有先行择地新建偿还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四条体育、规划、建设、土地、房产、公安、教育、卫生等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体育场所管理人员违反本条例,滥用职权,衔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家、省有关昕证程序的规定,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昕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昕证的,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昕证。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十七条罚没票据的使用和罚没款项的处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条例自6月1日起施行。
篇8:研究性学习的总结报告《市民健身锻炼现状》
研究性学习的总结报告《市民健身锻炼现状》
课题名称:xxx市市民健身锻炼现状
历届班级:xxx一中届28班、11班、2班
成员分工:1、查资料、实地调查:全体组员
2、统筹整理资料:xxx
3、撰写调查报告:xxx、xxx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以上为28班)、xxx(11班)xxx(2班)
指导老师:李哲慧
一、 背景意义:体育是一种文化现象,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和发展不断的萌芽和演进的。人的本能的需求是体育产生的源泉也是体育赖以发展的根本前提。它不从属于政治、经济、文化的任何一部分而和它们又有着紧密的联系。然而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人类思想的不断进步,人们越来越重视在智上的发展,从而很大程度上的忽视了许多身体健康上的许多问题。人的身体状况直接关系人们未来的发展,身体健康问题是不容忽视的。所以国家重视这问题,市政府也重视此问题,我们更应该重视它!今年xxx市举办了第二次万人健康跑活动,目的是引起市民对健身锻炼的重视。调查xxx市市民的健身锻炼状况,可以有效的看清市民的锻炼情况,为以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以及如何提供市民的身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二、研究步骤
内容 时间 地点
1、准备阶段:选好调查资料 7月6号至7号 家中
做调查问卷 7月10号至12号 家中
内容 时间 地点 人员
2、实施阶段:实施调查 7月14号 解放西、公园等 全体成员
问卷统计、做统计图表 7月15号至17号 家中 xxx.xxx
资料整理并分析 7月20号至25号 家中 xxx
3、总结阶段:组员之间讨论写出心得并写好调查报告 7月30号至8月5号
三、研究方法:调查研究法
四、研究过程
1、7月6号到12号 xxx、xxx 选题、准备材料
2、7月14号 全组人员分3个小组分别在马路、车站和肯德基、麦当劳等公共场所发问卷做调查。
3、7月15号到17号 xxx、xxx在家中统计问卷并制作图表
4、7月20号到25号 xxx、xxx在家中整理资料,写总结报告
a.人们对体育锻炼的看法
b.人们锻炼的时间
c.人们锻炼的时间段
d.人们锻炼的主要方式
e.人们锻炼的目的
f.人们锻炼的场所
五、调查分析
1、问题:根据此次的调查与分析,发现xxx市市民坚持锻炼的很少,而隔三差五锻炼或者几乎不锻炼的人却很多。
2、原因:根据此次调查分析,市民很难坚持锻炼原因有很多。在众多调查者中,有不少年轻人表示由于紧张的学习工作等原因从而放弃了锻炼;还有许多中老年人表示免费公共的锻炼场所太少或者是免费公共的锻炼场所离家太远不方便等原因;只有极少数人认为体育锻炼对健康影响不大,所以很少参加体育锻炼。
3、结论:xxx市市民坚持锻炼少主要是受了社会上不利因素的限制,只有极少数市民是对健身意识不够深入导致。
六、解决对策与建议
要想解决市民不能坚持锻炼的问题,首先就要解决物质上的不利因素。xxx目前这种免费公共的锻炼场所还是很少的,市民不可能为了一次锻炼去离家很远的公共锻炼场所。这样不仅浪费时间,同时也很可能浪费金钱和精力。而附近付费的体育馆,只能满足生活水平较高的人群锻炼需要。生活水平低和生活水平一般的市民是消费不起的。真正的解决问题,必须考虑的社会各层人民的利益。以目前的情况看xxx市的公共锻炼场所是在不断增加的,但增加的场所远远满足不了市民的需要。最好的办法是政府部门加大对公共锻炼场所的.投入,加强对公共锻炼场所的建设。从而从物质上解决该问题的不利因素。再者,政府还必须得从精神上教育人们,让人们意识到体育锻炼的重要性。对于在校的学生,政府可以通过学校开设班会进行健康意识教育以及增加体育课来增大体育锻炼量。对于社会上的工作者、中老年人等市民,政府可以通过电视媒体、报纸等各种途径来传播健身锻炼有益健康的思想。政府还可以多举办像万人健康跑等活动。让市民在潜移默化之中,就形成了健身锻炼的意识。从而在根本上解决了市民少锻炼、懒锻炼、不锻炼等问题。这样才能有效提高市民的身体素质。
七、心得与体会
xxx:在这一次的研究性学习中,身为组长的我做了许多准备工作和后续工作。有时候会觉得很累,但是,也是这一次活动给了我一个锻炼自己的机会。只有当我们身兼重任的时候,我们才会很努力的想要去实现这一目标。责任,对于我来说,既是压力也是动力。为了达到我们的目标,我们都在责任的鼓舞下不断的努力,不断的进步。当我们站在大街上努力地想尽办法发着问卷、被拒绝后还要微笑的向他人说谢谢、中午顶着太阳在街上调查的时候我才知道要做好任何一件事情都必须付出努力。要知道,努力了并不一定会成功,但是,不努力就一定不会成功!社会中存在着太多的问题,只等我们去发现、去探究,只要我们多参与这些活动,只要我们留心身边的事情,关注学习生活中的某些细节,我们就能从中挖掘发现许多隐藏的却是我们所需的宝藏,而这些正是我们努力的结果,是我们在课堂上、书本中不曾获得却想拥有的东西。
体育锻炼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很重要!21世纪的我们,生活得匆匆忙忙,拥有着太少属于自己的时间。在这极其宝贵的时间里,锻炼成了一部分人的选择。我想说,这一部分人是明智的。我们想要成功,前提就是要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所以,想要借这次研究的机会,呼吁大家能够重视体育锻炼!
xxx:通过参加这次课题研究,我明白了锻炼对身体是有许多好处的。锻炼可以帮助我们提高肺活量,同时也可以调解压力、消遣娱乐、减肥健美,甚至还可以延缓衰老。这都是我在撰写报告中不断的分析不断的查找资料后得出的重大发现。对于我们高中生来说,这是更好的教育方式。从前的我也是像许多被调查人一样,不热爱体育,也不喜欢运动,也许是懒,也许是没时间的原因,总是找很多借口不锻炼。经过了这次研究学习,我不仅懂得许多知识,同时也让我爱上了锻炼。这是我第一次做研究性学习,这次学习让我开拓眼界,让我感受到了老师的关怀,让我感受的了组长的那一份高度的责任感,让我感受到了同学们合作的力量,让我有机会大胆的锻炼自己,在锻炼中增加一份经验,最重要的是它让我爱上健身锻炼。
xxx:8月19日,我和几名同学,在研究性小组组长的带领下,进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社会实践活动。
随着社会的发展,市民健身锻炼方式不断改变,锻炼时间也不再局限,锻炼的目的也多种多样。于是,为了进一步了解市民锻炼情况,对此,我们进行了一次主题为“xxx市市民健身锻炼情况”的社会调查。
调查问卷为我们同学自己设计,被调查者不须填写任何自身资料只需回答几道选择题便可。题目如“请问您经常健身吗”、“请问您一般什么时候进行健身”等。
我们事先印好100份问卷来到xxx解放西路等繁华地带,向行人发放调查问卷。
天气十分闷热,但我们十分积极,不断地向过路行人说明用意,请他们填写问卷。刚开始一些我们不好意思开口,可看着别人一份份的把问卷发出去又收回来,胆子也逐渐大了起来。有些行人很热心的帮我们填写,但也有许多人不予理会,径直走开。一次次的受阻并没有打消我们的积极性,相反,我们越战越勇,更加积极的寻找,更加耐心的讲解和等待。我们更是积极开动脑筋,请不同年龄、不同身份的人来填写,如商场售货员、看车大爷、卖水的阿姨,都成了我们调查的对象。
终于,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努力,100份问卷被如数填写、收回。然后,我们交给组长对这些问卷进行整理和统计,并由组长得出最终的结果。
这次活动,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们通过对不同市民健身锻炼情况的调查,可以更加清楚的了解社会现今的锻炼方式。更重要的是,我们提高了能力、锻炼了胆识、磨砺了意志,更加接近社会、了解社会。同时,同学们也深刻体会到了社会工作的艰辛,更加懂得应该如何表达自己、如何待人接物、如何面对和战胜困难挫折。
而且,我们诚恳的笑容、谦和的态度、耐心的讲解,无不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我们在社会中树立了良好的一中学生形象,为团旗增添了光彩。
xxx:今天,我和同学们一起去弄了社会实践的活动。我们弄的是关于社会调查报告的。一开始的时候,我们都是很胆怯的,毕竟我们都没有这样的经历,每个人都扭扭捏捏的不敢上前。想着,如果被人拒绝了,这是何等尴尬的事啊。要死的心都有了。经过了长时间的思想斗争,我们走到了大街上。为了抓紧时间,我们每人拿着各自的传单开始了这场没有硝烟的斗争。
走到街上,我以为可以很勇敢去停止别人的脚步,问别人问题,可是我错了,街上人来人往,我拿着一大叠问卷却不知所措。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向一位年轻的小姐走去,可是还没走到她面前她便朝我连连摆手说:“我不做调查的。”边说边往后退,我尴尬地站在那里。此后,我又遇到了几个这样的人,真让我伤心。突然之间我没有了自信,真想就此放弃,但不服输的性格使我在休息片刻后再一次勇敢地站在人前,面带微笑地问:“先生,不好意思打搅了……”经过几次的失败后,我终于成功做了第一份,之后,我越做越顺利,整个下午一共做了二十多份。我真的很佩服我自己,能完成这个任务,真的好高兴。
通过这次调查。我更加懂得了要怎么去和一个陌生人交流,让他去帮助你。人与人之间或许是有距离的,我们需要交流来缩短彼此之间的距离,但我相信只要我们敢于跨出了第一步,我们就是成功的。如果我不跨出第一步,那么我永远也不会完成这份调查问卷。这跟其它事一样,只要你勇敢的跨出了第一步,你就离成功近了一步!
虽然调查做得很辛苦,但我学到了许多从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对我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将会有很大的帮助,也是为了锻炼社会实践能力,我相信通过这次的调查,使我更懂得父母亲抚养我们的艰辛,同时也使我对未来生活有了更大的心理准备。
xxx:“生命在于运动”,这是总所周知的道理。因此为了了解市民的锻炼情况,我和同学利用假期时间进行了一次以“xxx市民锻炼情况”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这次活动使我受益匪浅,让我看到了不同的人的锻炼情况,也让我更加体会到了锻炼的重要性。
锻炼能增强人们的体质,锻炼能放松人们的心情,锻炼能丰富人们的生活 。不同的人也都有着不同的锻炼习惯,虽然他们锻炼的时间,锻炼的地点,锻炼的项目不同,但是他们都同样体会到了锻炼的乐趣。他们都增强了体质,放松了心情,丰富了生活。
这次的社会实践除了使我体会到了锻炼的重要性,同时也使我感受到了团结的重要性。这次活动的成果并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是我和同学们共同努力换来的。大家的团结努力也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使得这次活动更加圆满。
xxx:今年暑假我完成了学校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我们的实践内容是调查现代人的健康锻炼方式及时间,虽然几天的时间让我觉得很累很辛苦,但我从中锻炼了自己,并且学到了很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也通过这几天的实践,使我有了些关于社会现代人对健康运动的心得体会。
炎炎夏日,列日当头。我要看看我能否在恶劣的环境中有能力依靠自己的双手和大脑完成这次任务,同时,也想通过亲身体验社会实践让自己更进一步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增长见识,锻炼自己的才干,培养自己的韧性,更为重要的是检验一下自己所学的东西能否被社会所用,自己的能力能否被社会所承认。想通过社会实践,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所在。
调查过程中,我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式来了解人们的健康锻炼的方式,我沿着大街小巷对人们进行询问,当然,也碰到了许多不愿与我们合作的人,这时候我们就要运用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知识来和他们进行交流和沟通,尽量让他们与我们合作,帮我们完成这次调查的内容,通过一上午的时间,我完成了我的内容,但是我也体会到了进入社会的艰难,炎炎烈日,汗流浃背,饥肠辘辘,精疲力竭。
通过调查,我也了解到了人们现在对健康锻炼的态度,人们现在对健康认识很明确,认为健康对我们很重要,通常人们的锻炼时间是每天1~2小时,但对上班族来说,运动时间会大大减少,锻炼的方式一般是跑步,游泳,篮球等,大多数人是在附近的公园进行锻炼,少数人是到健身房。但是总的来说,人们还是很注重健康锻炼的。
在这次的调查活动中,我真正的体会到了社会的意义。现在还是学生的我,对社会真的是不怎么了解,不懂得怎么在社会中生存,但是通调查的过程,我明白了和人交流并不容易。这在无形中使我对自己有一个正确的定位,增强了我努力学习的信心和毅力。我们即将走上社会,更应该提早走进社会、认识社会、适应社会。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社会实践使同学们找到了理论与实践的最佳结合点。尤其是我们学生,只重视理论学习,忽视实践环节,往往在实际工作岗位上发挥的不很理想。通过实践,原来理论上模糊和印象不深的得到了巩固,原先理论上欠缺的在实践环节中得到补偿,加深了对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消化
xxx:在调查的过程中很感谢那些帮助我们的人,但同上次社会实践一样,也有很多被别人拒绝的时候,但我们都在困难与被拒绝中站起来接着努力。想起以前遇见别人调查发传单或者卖报纸时我总是摇摇手走过,当自己去做的时候才知道有多艰难,被拒绝心中是多难受。感谢这次给了我这样亲近社会的机会,以后会多参加这样的锻炼。在历练中让自己更大胆,懂得处理这样的事情,更加了解这个我们将来要去奋斗的社会,而不是只是生活在象牙塔保温瓶中依赖别人的绵羊。
在参加这次活动以前我也很懒,完全没有锻炼的意识,之后才明白了锻炼真的十分重要,有个好的身体才是去做别的事的本钱。体质弱容易生病,那样就没有精力去工作学习。在调查与平时的生活中发现大部分锻炼的都是退休的中老年人。我想锻炼应该从小做起,不管平时工作学习再忙也应挤时间出来运动一下,放松身心。身体不好年老时被病痛折磨这才再来锻炼就有些晚了。希望大家都能积极运动,拥有一个好身体。
这次关于“xxx市民锻炼情况”的研究性学习我收获很大,也感受到了通过同学间的相互配合努力完成一件事情收获的喜悦有多大,明白了这次活动的真正意义。
篇9:文明市民学校总结
20XX年文明市民学校总结 市民学校是推动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宣传阵地之一,是提高市民素质和文化品位的有效教育平台,加强市民学校建设,有助于推动公民道德教育活动开展,我校市民学校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文明校园为抓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市民学校阵地作用,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理念,努力提高市民思想道德观念和文化素质,为推动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搞好管理工作。
1、学校成立了由校长、分管德育副校长、政教主任、团支部书记及班主任组成的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2、组织开展了行政会、班主任会、全体教师会。及时通过“三会”向全体教师传达市民学校工作计划,让每一位教育者明确了自己的分工、任务、职责,为开展各项活动做好全面准备。
二、广泛宣传,增强市民参与意识。
我们充分利用宣传专栏、横幅等阵地,大力宣传思想政治、道德文明、科学文化、民主法制、生态环保等知识,宣传学习的重要性、必要性。同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活动,充分调动市民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举办了各类知识讲座,提高市民的社会知识。
三、全面教育,切实提高市民素质。
围绕办出特色、办出成效的目标,市民学校充分发挥阵地优势,抓住有利时机,围绕不同主题,开展了大量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教学实践活动。
一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重点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代精神、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使广大市民建立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二是开展道德文明教育。重点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文明礼仪等教育,大力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在全社区形成知荣辱、明道德、讲礼仪、重诚信的良好风尚。
三是开展科学文化教育。积极开展科学思想教育和科普知识、医疗保健知识、安全知识等教育,在我校形成讲科学、求创新、追求进步的氛围。开展健康教育,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全用电、用气知识讲座”等知识;开展科普教育,通过科学文化教育,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科学文化素养。
四是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努力使市民学会正确地行使民主权利,形成守法、有序、安定、和谐的局面,让市民及时掌握新的法律条例,能够正确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历程,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意识到,我们的工作还有待完善。在新的一年中,我们将不断探索,总结经验,实现高起点、高标准要求,并朝着更高的标准、更新的目标努力,使我校工作更上一层。
篇10:健身顾问总结
为期14天的实习即将正式结束,回想这一段时间,我确实从中学到了很多东西,积累了不少经验,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很多不足,感觉受益匪浅。经过这次实习,我也有了许多新的想法,学习了如何进行俱乐部管理,可能只是一点皮毛,但是至少对它有了了解,对于以后自己创业很有帮助,不至于第一步就走错,如果以后能够加入俱乐部的话,这些知识积累也能够让你走的更远。以下是我在实习期间对工作的总结以及一些心得体会。
对于一名还未毕业的大学生来说,我们将来毕业所要走的方向很可能涉及到俱乐部,所以系里组织的有关俱乐部的实习是非常有必要的,在实践中让我们了解了俱乐部的经营运作管理形式,为进入俱乐部提前打下基础。这种实践是大学生活的第二课堂,是锻炼成长的有效途径,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认知,为自己的事业打下基础。
我在实习中的工作是俱乐部管理,一开始我对俱乐部管理的印象还是很模糊,但是随着实习的深入,我也逐渐对俱乐部的模式产生了好奇,于是开始查寻资料,主动地去了解,在实习期间老师又组织了同学一起参与有关俱乐部管理的课件演讲,效果非常好,讲的也很深刻,很有意思。涉及的内容很多,有对比,有宣传管理,也有我国现在俱乐部的发展现状,比较全面,同时牛书记又向我们展示了河传未来将要组建的健身俱乐部概况,我感觉这是一个很有前途的发展方向,虽然还面临不少的问题,但是有学校和艺体师生的努力我觉得它将会很成功。
实习期间我还参与了俱乐部课程的听课,有跆拳道,街舞,瑜伽,散打等,俱乐部教师很专业,这一点我觉得是比较好的,因为一个专业的教练代表着一个俱乐部的教学水平,高的水平可以为俱乐部带来很高的口碑和人气,有利于发展。我校的俱乐部目前主要面向的是校内学生,当前的教学水平已经能满足俱乐部的需求。通过听课情况来看,会员学习的热情是很高的,每节课都学习的很认真,这也是健身艺术的`魅力所在,学生不是被动学习,选择这些是因为他们的兴趣使然 ,这样的学习才最有效果。同时场馆的分配使课时有保障,不存在占用场地的问题。
我对于学校当前的俱乐部还有几条建议,目前俱乐部项目过少,应再加入一些类似台球,羽毛球类的项目,俱乐部宣传次数过少,每学期应当组织一次会员联合宣传演出,这种宣传方式十分有效。
在实习中同学做的演讲将河北师范大学的俱乐部与河传的俱乐部进行了比较,我觉得没有对比就没有发展,现在的俱乐部非常多,要想发展就要知己知彼,取长补短,师大的俱乐部比我们起步早得多,成熟的多,相比之下河传的俱乐部就像一个小孩,但是成长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能够借鉴很多东西来谋求发展,比如招生的范围,管理系统,还有政策的支持,比如河传将要建立的新俱乐部就相比之前会有质的变化,无论从装修,设备,理念上都有改善。期待将来的俱乐部会取得成功。
其实很多东西就是这样,可能一开始你并不感兴趣,但是只要你安下心来,慢慢就会产生兴趣开始研究它,将它所涉及的原理为己所用,这是一个举一反三的过程,你做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从做的事情中学到什么,所以我们在学习中也是如此,要有一颗探索的心,学到内在的东西,这些才是财富,回想大学这3年时间学习的课程,也知道了自己适合什么与不适合什么,就拿舞蹈来说,学习国标舞和街舞,通过街舞我发现舞蹈都是相通的,归根结底就是通过肢体表达动作,只是各有特色而已,我们可以将一种舞蹈合理的细分开来,就是由很多元素组成,这样我们就会开始明朗,懂的从各个元素着手,逐一掌握,有层次,有目的的学习,这样的方法就是高效的,合理的,当你掌握了各个元素,你就可以自己将他们组合起来,形成精彩的舞蹈片段,再复杂的动作都有它细致的元素组成,只要用心发现它的各个技巧,就能把这个动作很好的演绎出来,当然还要有自己的理解和情感在其中。这就是我从俱乐部管理上面学到的东西转而用到理解舞蹈上面来。
总体来说,这次实习时间是短暂的,但收获确是丰厚的。从对俱乐部一知半解到为它提出管理和宣传方案,这个过程是辛苦而充实的。我们走进俱乐部,熟悉俱乐部,发现其不足,为它提出解决办法,在这期间我有过疑问,接受指导,这便是收获。而要真正做好健身俱乐部并非一朝一夕的事,但我相信河传的俱乐部一定会不断的发展成熟。总之,实习是结束了,但我的学习之路还很漫长,那么我还需要积累经验,在各方面完善自己,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篇11:健身顾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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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注重素质教育的今天,社会实践活动一直被视为高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学校教育向课堂外的一种延伸,也是推进素质教育进程的重要手段。它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同时,实践也是大学生学习知识、锻炼才干的有效途径,更是大学生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一种良好形式。
大学是一个小社会,通过社会实践的磨练,我们深深地认识到社会实践是一笔财富。在实践中可以学到在书本中学不到的知识,它让你开阔视野、了解社会、深入生活、回味无穷。
社会是一所更能锻炼人的综合性大学,只有正确的引导我们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于社会,投身到社会实践中去,才能使我们发现自身的不足,为今后走出校门,踏进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才能使我们学有所用,在实践中成才,在服务中成长,并有效的为社会服务,体现大学生的自身价值。今后的工作中,是在过去社会实践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拓展社会实践活动范围,挖掘实践活动培养人才的潜力。坚持社会实践与专业特点相结合,为地方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为社会创造了新的财富。
在皇仕堡健身会所做健身顾问,从学校到社会,这个对我来说全新的领域里,我感到自己在这方面的欠缺和对这个行业的规则的陌生。不过,这短短的二十几天确实让我收获不少。
在皇仕堡招聘处填写资料时,招聘人员说等第二天的通知来面试。我一惊,居然还要面试,我曾一度的认为暑期打工嘛,就是直接去做事,哪要那么复杂,还有面试。我一直有点小紧张的等待第二天的面试,没想到面试只是问了一些简单的问题,如能不能吃苦、学的什么专业、有什么特长等等,于是被录取了。不过,皇仕堡更让我吃惊的是,先要进行7天理论培训,然后3天试用期,最后再是15天的工作;我从来都不知道暑期打工有这么正式。
所谓皇仕堡的健身顾问,包含了前期是推销、销售,后期是顾问两部分。通俗一点,我们的主要任务是说服客人来办会员卡以及会员卡的升级。不管是前期还是后期都要与顾客进行沟通,需要注意几点:讲话时尽量慢一点;介绍时要配合手势,但动作不要太大,否则对方会反感;要学会在适当的时候停顿;专业和态度都很重要。沟通时,我们可能会与顾客出现异议,此时要留面子给对方;不与对方辩理;听取对方不同意见;倘若对方反对意见太多,那就可能是不喜欢我这个顾问,可以换别的顾问来。对顾客进行引导时,要站在顾客的左侧前方,因为通常眼睛往右看是不信任的信号。
篇12: 健身顾问总结
在注重素质教育的今天,社会实践活动一直被视为高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学校教育向课堂外的一种延伸,也是推进素质教育进程的重要手段。它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同时,实践也是大学生学习知识、锻炼才干的有效途径,更是大学生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一种良好形式。
大学是一个小社会,通过社会实践的磨练,我们深深地认识到社会实践是一笔财富。在实践中可以学到在书本中学不到的知识,它让你开阔视野、了解社会、深入生活、回味无穷。
社会是一所更能锻炼人的综合性大学,只有正确的引导我们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于社会,投身到社会实践中去,才能使我们发现自身的不足,为今后走出校门,踏进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才能使我们学有所用,在实践中成才,在服务中成长,并有效的为社会服务,体现大学生的自身价值。今后的工作中,是在过去社会实践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拓展社会实践活动范围,挖掘实践活动培养人才的潜力。坚持社会实践与专业特点相结合,为地方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为社会创造了新的财富。
在皇仕堡健身会所做健身顾问,从学校到社会,这个对我来说全新的领域里,我感到自己在这方面的欠缺和对这个行业的规则的陌生。不过,这短短的二十几天确实让我收获不少。
在皇仕堡招聘处填写资料时,招聘人员说等第二天的通知来面试。我一惊,居然还要面试,我曾一度的认为暑期打工嘛,就是直接去做事,哪要那么复杂,还有面试。我一直有点小紧张的等待第二天的面试,没想到面试只是问了一些简单的问题,如能不能吃苦、学的什么专业、有什么特长等等,于是被录取了。不过,皇仕堡更让我吃惊的是,先要进行7天理论培训,然后3天试用期,最后再是15天的工作;我从来都不知道暑期打工有这么正式。
所谓皇仕堡的健身顾问,包含了前期是推销、销售,后期是顾问两部分。通俗一点,我们的主要任务是说服客人来办会员卡以及会员卡的升级。不管是前期还是后期都要与顾客进行沟通,需要注意几点:讲话时尽量慢一点;介绍时要配合手势,但动作不要太大,否则对方会反感;要学会在适当的时候停顿;专业和态度都很重要。沟通时,我们可能会与顾客出现异议,此时要留面子给对方;不与对方辩理;听取对方不同意见;倘若对方反对意见太多,那就可能是不喜欢我这个顾问,可以换别的顾问来。对顾客进行引导时,要站在顾客的左侧前方,因为通常眼睛往右看是不信任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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