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股工作总结

时间:2023-04-24 08:11:43 人事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股工作总结(通用18篇)由网友“人鱼桃”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汇总后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股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股工作总结

篇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股工作总结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股工作总结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股工作总结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案质量,扎实推进劳动人事争议机构实体化建设。积极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职工来信来访,有力地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有序开展,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现将20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规范、重调解、提能力,促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向纵深发展。

年,我们充分发挥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2013年,我们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1起,18起已经在法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4起正在办理当中,全年不予受理案件3件,共涉及各类用人单位14家,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142多万元。

二、积极探索,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今年我们努力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质量,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有关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办事规则、考核办法、管理办法,严格依法办案,严把立案关,受理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立案受理,否则,及时下达不予受理通知书。办案做到快速依法、准确、及时。

三、存在的不足

随着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广大劳动者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大幅提高,维权意识逐渐增强,这导致劳动争议案件急剧增加,这就难免办案质量有所下降,在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自己的精力全部投入到工作中去,为维护一方稳定、促进我县的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篇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总结

今年,我院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在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及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深入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县的具体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利地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今年度,我院共受理劳动争议530件,已处理结案的518件,结案率为97.7%,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企业和职工之间的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树立了良好的政策效益、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将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1、坚持预防为主,注重舆论宣传。

深入贯彻“两法一条例”的实施,多方配合、合力组织开展大型劳动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劳资培训,与广大企业和职工面对面,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强大的舆论宣传,不仅使企业领导提高了认识,积极支持工作,广大职工和普通市民也增强了法制观念,增加了自我保护意识。

2、本着深入为主的态度,关注基层民生。

仲裁办公室每天来访人员众多,但仲裁员对每一位来访群众和前来咨询的企业劳资人员进行热心、细心、耐心的解答,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访人员达几千余人。不仅对来访人员的问题进行解答,也对个别存在疑虑的问题进行请示和沟通,较好的为基层百姓解答了心中的疑惑,宣传了相应的法律政策,使得带有怨气来访的群众满意而归,怀有疑问的企业通晓而走,双方均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使更多的劳资矛盾解决在萌芽、消化在萌芽。

3、立足调解为主,保证仲裁公平。

在依照法律程序及时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时,严格把好政策关,对符合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案件,绝不推诿扯皮。在查明事实、分辨是非的基础上,针对双方存在分歧较大的争议进行前探调解,加大调解力度,努力促成双方和解,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开庭前,使争议在平等的基础上得到解决,使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趋于缓和。在已办结的案件当中,调解及撤诉共计430件,调解结案率为83%。

4、坚持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

公开办案程序,杜绝暗箱操作。遵守办案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在案件处理中,弱化仲裁员的个人作用,强化案件集体研究、集体决定,以程序公正来保证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对重大疑难案件、集体争议需裁决的案件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向上级仲裁院请示汇报,以便更准确、快捷的处理争议。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

为努力提高办案能力,我院经常组织仲裁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尤其是针对网络上争议比较大的案件进行理论分析及模拟判决。苦练内功,尽快适应当事人各种劳动争议的需要。

(二)明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发挥乡镇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的作用。

针对街道虽均成立了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但因人员调动频繁、责任划分不明确等原因,很多镇乡劳动劳动关系调解组织名存实亡,根本没有发挥调解案件、稳定劳动关系的职能的现状,加强对镇乡劳动争议协调组织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挑选一批素质高

的协调人员参加仲裁员培训,提高其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乡镇协调组织的调处作用,让其在知法、懂法的前提下,更好的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构建仲裁文书上网制度。

一直以来,我仲裁委的仲裁文书除发给当事人之外,其他均保存在我委的卷宗档案里,一般情况下第三人很难看到,就算是那些对外公开的仲裁文书,也是有所限制,如果第三人要想查询,则需要持有有关单位的介绍信,而且只允许翻阅,抄录,不允许外带翻印和拍照,公众不能及时对我委审理的案件结果和裁判文书质量进行跟踪监督,仲裁的透明性、公开性大打折扣。实行仲裁裁决文书上网制度,有利于减少舆论压力,提高公众信服力;另外,实行仲裁裁决文书上网制度不仅在市内甚至在省内都是首创。对此,我院将实行仲裁文书上网制度,即在网上系统仲裁中开辟专门仲裁裁决文书一栏,上传除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案件的裁决文书,以此加强公众对仲裁工作的监督,提高仲裁公信力。

3、加强与XX县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的业务沟通。

联动自XX县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建立以来,它在协调企业与职工劳动争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使相当部分的劳动争议案件在争议发生之初即得到妥善的解决,今后我们将更加注重加强与劳动争议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衔接和联动,形成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合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渠道。

篇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总结

20xx年县仲裁院以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推进和完善仲裁院建设为突破口,建立和健全县级和大型国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为基础,规范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基本情况与主要特点(数据截至20xx年12月20日):

1、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基本情况

(1)、各级调解组织受理446件,比去年同期512件下降了12.89%;调解成功410件,调解成功率为91.93%。

(2)、仲裁部门受理552件,比去年同期330件增长67.27%,不予受理21件,比去年同期27件下降22%。

(3)、受理案件中:劳动报酬345件,占受理总数的62.5%,工伤待遇59件,占受理总数的10.69%,社会保险12件,占受理总数的2.17%,履行劳动合同12件,占受理总数的2.17%,确定劳动关系57件,占受理总数的10.33%,经济补偿金48件,占受理总数的8.7 %,赔偿金18件,占受理总数的3.26%,其他1件,占受理总数的0.1%,。

(4)、受理的案件中,从用人单位的性质来划分,其中:私营民营企业452件,占受理总数81.88%,国有企业79件,占受理总数14.31%,其他企业21件,占受理总数3.8%。

(5)、仲裁部门办结案件552件(含受理),同比上升48.39%,未结案17件,与去年持平。调解处理452件,裁决处理95件,撤销案件1件,移送给其他区4件。案件处理过程中,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为81.88%,同去年调解成功率54.8%相比上升27.08个百分点,为职工追回损失547.12万元,同去年850万元相比减少了302.88万元。

(6)、案件处理:企业胜诉135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24.45%,同比去年上升23.11个百分点,职工胜诉340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61.59%,同比去年上升10.51个百分点,企业、职工部分胜诉77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13.95%,同比去年下降了33.63个百分点。

(7)、办结案件时间:在30日内办结的案件为336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60.87%,在31日至45日内办结的案件数为176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31.88%,在46日至60日内办结的案件数为31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5.62%,超过60天结案的有9件,其中7件原因为中止,2件原因为公告,均在法定时效内结案。

2、案件主要特点及原因分析

(1)、案件受理数较去年明显上升,月度受理数呈现出两头月份多中间月份少的局面。由于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主动维权的案件增多。我国民间有过年回家团圆的习俗,农民工也因一年来没怎么回过家,都盼望早结工资好回家过年,相对用工单位而言却因农民工回家过年而缺乏完成生产任务的劳动者,对企业业务造成影响,两者之间存在矛盾。部分企业主因缺乏法律意识,以各种理由拖延或克扣工资,是导致过年之际的月份劳动争议案件数大量上升的主因。

(2)、劳动报酬争议是争议的主要焦点。劳动报酬争议中,主要集中在加班工资这个重头上。原因多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缺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加班时间计算标准不一致,以及因计件制工资导致劳动者本人延长工作时间,但用工单位不认为是加班而存在争议。

(3)、集体争议案件增多。部分单位由于用工制度未及时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新颁布的法律及时调整,导致群体性争议频发。部分黑代理在外省市打工者群体中挑起争议也是很重要的原因。部分集体争议案件为隐形集体争议,即在一定时间跨度内,接待窗口接待了同一用工单位较多的申诉人,但又不满足一次性10人的条件,这类案件也呈现上升趋势。

(4)、注册型企业案件多。注册地在本县,实际工作地在县外的企业涉及的争议共有142件,占总数的25.72%。由于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无法向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举证,故只能去注册登记地申诉。

(5)、外省市户籍的劳动者涉及的争议多。共有235人,占申诉人总数的42.57%。外省市户籍的劳动者,往往在年底前后前来申诉,对仲裁案件的办案效率提出了很大考验。

(6)、造船业和建筑业的企业涉及争议多。共涉及195件,占总数的35.32%。这些单位用工形式复杂,管理相对混乱,因赶工期导致的加班问题更加复杂,这些企业涉及的劳动争议案件属于较难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

(7)、私营和个体的'单位涉及争议多。共涉及452件,占总数的 81.88%。注册资本少,抗风险能力低,用工流动性强,业主法律意识差是造成这类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多的主因。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情况

1、初步完成仲裁院实体化建设

经县政府批准同意,撤销了崇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崇明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合并组建了崇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支持下,崇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经落实了机构、经费和人员。共招入了5名工作人员,仲裁院也搬迁到了新的办公地址。在新址上共有2间仲裁庭、2间调解庭、6间办公室、1间档案室和1间机房,办公面积达300平方米。

仲裁院于209月15日正式挂牌运作。市仲裁处、仲裁院领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各委员以及县法院和县司法局的领导出席挂牌座谈会。

2、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落实窗口服务规范达标工作

仲裁院正式运作后,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办事规则、考核办法、管理办法和业务学习考核办法,行风政风建设规范,政务公开,为仲裁院今后的规范运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我院窗口参加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窗口规范服务达标工作。按照要求,我院制定了领导责任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以及应急预案处理制度等六大制度,基本落实了窗口规范服务达标工作。

3、在仲裁院挤出办公场所成立崇明县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室

4、指导成立二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规范案件处理,完成年初目标

一是规范案件处理流程,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完善案件的登记、受理、处理、信息汇总统计,在市原有的表格的基础上增加数据分析,用于案件的分析和梳理。制定本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处理工作规范,确保一般案件45天结案,复杂案件不超过60天结案。建立专人审核裁决(调解)文书的制度。防微杜渐,为减少差错,设立专人负责审核裁决(调解)文书,斟酌文书中语言的运用,减少可能存在歧义的地方。

二是搭建信息沟通平台,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加强与本局其他相关科室沟通,确保案件在本局范围内处理的一致性;建立每月一次的仲裁员工作例会,及时分析阶段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情况,同时对疑难复杂案件集体会诊。建立裁审例会制度,每季度和法院共同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遇有特殊情况临时增加。协调同一仲裁与审理的口径,对法院改判的案件及时反馈、分析、改进仲裁工作中的缺陷。每季召开一次劳动纠纷业务指导小组会议,研究当前情况,制定应对措施,全面落实调解工作的各项任务,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工作,提高调解成功率。每半年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汇报工作,分析仲裁工作的存在问题,及时解决仲裁工作困难和矛盾。建立重大案件情况通报制度、集体争议、重点案子、行业、区域倾向性问题,及时向乡镇、工会灯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篇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工作总结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工作总结

今年,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局党委、行政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紧紧把握“精细化管理、信息化平台、科学化考核、数字化成效”的工作主线,在融合中思进取,在压力中求突破,在收获中谋创新,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首获-XX市“文明单位”、市人保局“优质服务窗口”、XX区“志愿服务优秀项目”、XX区“工人先锋号”、XX区“-度‘五好’事业单位党组织”等荣誉称号。被市人保局确定为“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1-今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候选单位。

(一)精管理、重实效,多管齐下化争议

1、按期结案任务圆满完成

1-10月,共计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907件,结案6587件,已结案件中,裁决2793件、调撤及其他方式结案3794件,调撤率57.60%,比去年同期上升3.59个百分点。为当事人挽回拖欠工资等经济损失愈5064万元。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案件39起,共计案件数1093件;涉及用人单位43家,劳动者825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占比达72%。

案件特点:

收案同比略降,群体性案件发案量减少。截至10月,仲裁案件收案总数较去年减少1073件,同比下降13.45%,但预期至年终仍将与去年基本持平或略低。其中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争议、福利待遇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类争议降幅明显。造成下降的主因一是群体性争议案件呈下降态势,较去年同期减少28起;二是社保案件1850件,较去年同期减少776件,降幅明显。

39起群体性劳动争议中,涉及劳动者825人,其中外劳力597人。上述群体性案件中半数以上由单位搬迁、股东变更、经营权转让等因素引发,劳动者利益性诉求增多,企业关停并转引发争议正成为群体性劳资矛盾的主要诱因。

制造业案发数居首,新设企业用工规范度低。已受理案件中,共涉及用人单位2386家,以国内合资居首,共1398家,涉及案件4042件,占总收案数58.5%,从行业类别来看,以制造业为最,共涉及683家,其次为批发和零售业共476家。

另从单位成立年限看,成立时间5年内的987家,占涉案单位总数的41.4%,6至10年的738家,占30.9%,10年以上的661家,占27.7%。争议发案集中在新设企业。

单位解除合同不规范,劳动者一方败诉率高。从案件请求看,涉及劳动报酬请求的案件数3305件,解除终止合同请求的2636件,社保请求的1850件,分别占总收案数的47.9%、38.2%、26.7%。除去社保案件单独立案影响,上述案件主要多由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引发,其中又以企业解除的为主,为1431件,占该类型案件54.3%。

在劳动者诉单位案件中,共计以裁决方式处理6398项仲裁请求,其中劳动者全部败诉的占43.8%,部分胜诉占39.5%,全胜的仅占16.7%。全部败诉事项主要集中在劳动报酬、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其中证据不足的占全部败诉事项的57%,主张事项法律适用错误的占5%,无法律依据或超过法定标准的占4%。

2、基层指导工作深入精准

案件下移工作成效明显。年中不间断对13个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设立的“1+13”仲裁申请代收窗口进行收案工作指导。并通过在仲裁网络中公布案件信息提供基层选择调解。公开基层窗口联系方式,对每一位申请提交者予以引导调解,进一步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加大先行调解力度,提升工作效能。今年以来,各窗口共代收申请书766份,就近申请仲裁的便捷效果日益显现。

案前调解工作成效显现。4月起调解受理庭设立一名专职案前调解人员,强化院内调解服务力度,当月调解案件数愈30件。该月经调解组织调解不成后受理的案件为229件,环比增长近一倍,受此影响,调解率亦环比增长10%,先行调解工作成效逐月显现,我区综合调解率随之逐月提升,至9月达61%。

分庭建设、劳资纠纷预防、调解员培训、带教齐头并进。自20起,仲裁员常驻华漕、浦江、江川、虹桥分庭办案,今年下半年,另牵头增设梅陇分庭及调解庭,并为其内部装饰提供设计方案。在对街镇调解人员进行带教过程中,有针对性进行庭审技巧、文书撰写等指导,使分庭全面承担起妥善处置区域内发案的职能,案件办理数逐年上升,截至目前分庭共计承办案件721件。

3、工作联动机制持续推进

(1)法院执行窗口。法院执行窗口是对接中心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区法院派遣优秀工作人员在窗口常驻办公,面向当事人提供强制执行受理服务。执行窗口设立至今,共计受理执行申请1634件。

(2)巡回法庭。巡回法庭启用至今,区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人员与仲裁院办案人员定期沟通案件审办情况,在综合分析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法院案件情况的基础上。形成由仲裁院、民一庭办案人员共同参与的庭前调解、庭审观摩、案件讨论机制,为仲裁、法院提升案件审办口径的一致性架起桥梁。

(3)联席会议制度。共计召开裁审联席会议4次。通过例行座谈沟通,及时通报收、结案工作情况并分析当季案件办理特点,统一证据认定方法和原则、事实认定标准及依据,裁审理念深入交融,仲裁案件审办质量得以稳步提高。年至今法院案件数量出现连续下降,重要原因之一即裁审对接促进了适法统一,提高了裁审处理结果的一致性,将部分矛盾纠纷提前化解。根据今年统计数据,在一中院2012年审结的1216件案件中,我区为337件,被撤销案件仅为13件,较2010年50余件大幅下降。

(4)案件研讨。继续深化法院与仲裁合作建立疑难案件裁审对接研讨机制。就劳动争议案件中当事人民事行为有效性认定、用人单位违纪解除合法性判断、经济补偿金数额确定等十余起案件难点问题进行了探讨。

(5)信息共享。邀请区法院及一中院法官来院通报案件办理情况或给予最新政策法规的讲解共计3次;建立文书定期交流比对机制、裁审一致性网上分析制度,通过整体裁审比对、个案分析等多层面进行指标分析,一是减少或避免因主观原因造成的裁审不一致情况发生;二是将客观上的不同适法理念及时反馈至法院和市局仲裁处,为政策口径的制定和调整提供建议。

部门联动特色鲜明,社会效果明显。一是与工商、法院、公积金管理等部门沟通,探索构建工作联动机制。与区工商行政部门建立注销监控函告机制,遇企业恶意注销、逃避责任,仲裁即向工商部门发函提出注销监控的请求,工商部门接函后即对涉案企业进行注销监控,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反馈仲裁院;仲裁牵头制定监察、仲裁、法院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办法,明确各方在同一劳资纠纷中的职责,有效提升服务效率;对因企业欠缴公积金引发的确认劳动关系群体性纠纷,及时发现苗头,主动跨前一步与部门外单位取得沟通,磋商解决方案,并在由区府、基层镇(街道)、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决策会中积极发挥作用,作出法律释明,为区领导就此类新问题引发的矛盾所作决策提供建议。二是建立跨省市仲裁机构异地协作机制。针对来沪从业人员劳动争议案件中,有关劳动关系确认难、劳动者在沪临时居住地易变、单位工商登记资料欠缺、社会保险异地缴纳、文书送达费时费力等情况逐渐成为影响仲裁办案效率不利因素的现状,仲裁院自八月起尝试与涉案居多的外省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立跨省市异地协作新机制,旨在提升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审办工作效率。主动与湖北省XX市仲裁处联系,收到积极回应。双方商定,建立长期、稳定、有效的仲裁业务协作关系,相互提供案件调查、文书送达等便利,从而落实为民服务宗旨的。

(二)强专业、提素养,人文底蕴育品格

1、教育培训机制不断完善

培训制度常态化。我院高度重视对员工思想政治、职业素养的培养,年初制定全年的教育培训计划,使培训成为员工自我提升、自我发展、自我价值实现的一项重要手段。邀请市仲裁、法院、社保、医保、心理咨询等部门就工作所涉及的各类问题开设专题讲座8次,并通过院内交流等方式带动办案人员业务能力的丰盈和提高。年初开展的“感悟十八大、汇聚正能量”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和业务能力系列讲座共计7场,通过邀请区法院、局政风办、局工会、组织人保科等部门专家领导开设专题讲座,观看诺贝尔文学奖视频、传达市局政风行风会议精神等,在开年即集中火力,全方位提升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水平及业务能力。

考察调研收获丰。4月初组织业务骨干至XX市人社局及仲裁院进行工作调研,对其服务管理指挥中心、仲裁院、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中心等部门的信息系统建设、争议预防工作机制和便民举措等方面的成功经验留下深刻印象。我院迅即就太仓经验展开研讨,并制定详细的改进计划,落实仲裁信息系统管理的各项措施。

2、仲裁人员管理针对性强

专职队伍建设。一是积极按照市局仲裁处安排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仲裁业务培训。落实教育培训计划,加强专职办案人员的业务技能、思想素质培训。在去年大部分人员通过国家人社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证书换证考试的基础上,本年度内及时梳理因产假等原因未能参加资格培训人员情况,上报市仲裁,落实培训发证工作。二是对从事行政管理类工作的员工,侧重管理水平的提升。适时提供管理知识的培训机会,使其具备现代管理理念,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从事业务办案工作的员工,则结合员工的成长阶段和业务水平,设计两套成长方案:一类是书记员晋升仲裁员的成长机制;一类是专家型仲裁员的培养机制。同时,仲裁院结合员工自身特点,定期对从事行政管理类工作和从事业务办案类工作的员工进行岗位调换,帮助员工确立最佳的职业定位。

兼职队伍管理。2012年5月起市局组建由工会、律所、社会团体等机构人员组成的兼职仲裁员队伍充实到我区案件审办日常工作中,形成了市局选聘、区县使用的统一管理模式,为减轻办案压力提供了较大帮助。本年度至今,10余名兼职仲裁员在闵行仲裁院开展案件审办工作,共计办结案件213件,累计调解率63%。积极配合市局有关兼职仲裁员管理要求,为其提供如就餐等后勤保障,并配备专门的书记员辅助办案,实行案件质量全流程把控等服务,为其顺利高效办案提供了优质环境。针对近期结案压力,我院积极联系发动条线内各部门、区总工会以及企业联合会骨干力量参加市局组织的仲裁院资格证培训,充实兼职仲裁员队伍。

编制内外统筹。继续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对仲裁辅助人员实行同一对待、统一管理的方针。在员工成长方面,将仲裁辅助人员一同归入年度培训范围,提高其综合素质;在关怀员工方面,工会福利、疗休养待遇一视同仁;在绩效考核方面,实行向制度外人员倾斜的方针,确保其收入待遇。通过各项措施,确保仲裁工作人员队伍整体稳定。

3、人文素养培育广搭平台

交大实习基地建设。通过两年多的建设,实习基地完成多个批次的实习生带教、联合辩论赛和模拟仲裁庭审工作,提升交大学生的'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院内仲裁员、书记员的自身带教水平和业务素养。由院内工作人员指导、交大学生实际操作的法律诊所,开办至今已接受百余人次的仲裁咨询。

本年度院领导及相关庭室负责同志共计为交大法科特班及法律本科班学生开设11次院文化建设及劳动法律实务讲座,并通过座谈形式实现双向交流,累计完成32名学生的仲裁岗位带教实践活动。法学硕士班部分学生在三季度开始,至我院进行为其三个半月的毕业实习。

《行之航(三)》编撰。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稿第三期《行之航》,由干部职工提供幼年、少年、成年三个时期本人或亲朋好友照片的形式,为刊物文章进行配图,提升刊物纪念价值和趣味性,目前已进入最后定稿印刷阶段。

“仲裁员手记”投稿。《XX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期刊与我院合作开设“仲裁员手记”栏目,我院发动干部职工勤动脑、多动笔,结合工作实践,将仲裁员在日常办案中的心得与案件进展的描述融入文章,在全市人保系统亦属首创。7月至10月已登载《劳动关系中的关联企业问题漫谈》、《我们心中的天平》、《突遇心理危机》、《离真相有多远》多篇手记,获各方高度评价。

(三)聚智慧、树品牌,为民服务开先河

1、完善服务细节,巩固“两创”丰硕成果

便民服务举措。一是按办事接待的模式对立案窗口、档案查询窗口重新装修,配置满意度测评机、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箱、接待人员铭牌,方便群众对服务质量的监督;二是建立公开电话专人接听制度,同时设置电话录音,由立案庭负责人对接听质量进行抽查和监督;三是在庭审区域设置便民服务箱,放置简单药品、一次性雨衣、一次性口罩、针线等物品,定期更换补充;四是专门配置温水饮水桶,定时续水,以应百姓不时之需;五是设立院长、庭室长接待日及立案窗口值班长制度,确保窗口工作时间无间断提供服务,优质服务理念深入员工内心。

案件绿色通道。严格落实面向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三期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爱心券”,重大集体案件“绿色通道”等工作制度,有效为弱势群体维权开辟捷径;采取“休息日仲裁庭”、日常延时庭审、快速留置送达等各类举措促使案件快审快结。

2、大胆探索思考,创新为民服务举措

“社保分案三步联动,破解百姓维权难题”。面对大量社会保险争议,我院全国首创“社保分案处理三步联动”模式,为政府部门公共管理创新提供宝贵借鉴。该模式在立案时为社保案件单独立案,确保社保裁决的有效性;审理中加强与社保中心沟通,建立社保核查工作机制;执行上与法院打通社保执行绿色通道,取得显著成效显著。法院执行庭与执行窗口积极配合社保生效文书的执行,为劳动者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填补了法律制度的空缺,至今共计执行社保案件4000余起,为当事人社保权益的落实提供司法保障。该模式得到人社部仲裁司高度评价,市局仲裁处对此进行专题调研,以期在全市推广。从模式中提炼的案例经过XX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从全市256件案例中筛选,经专家评审,解放日报及东方法治网公示,最终入选20XX市依法治理20个优秀候选案例。

自主开发仲裁申请自助系统。结合触摸、二代身份证及条码识别技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只需通过屏幕点击就可轻松完成申请书的填写、案件受理及审办情况等服务。通过扫描收件回执单上的条形码,已申请案件的受理情况、审理进度、相关仲裁员的信息均能一目了然,节约了另行排队取号咨询的时间。该系统使长期以来仲裁窗口费时费力、反复修改申请书的情形得到改观,方便了服务对象,又将接待窗口工作人员从重复劳动中解脱,为窗口服务效能的提升创设了条件。我院配备专人对申请系统操作予以指导,目前170余人通过该系统顺利提交仲裁申请。

3、凝聚集体智慧,丰富仲裁品牌内涵

“闵行e仲裁”品牌推出。为落实局系统品牌创建工作要求,我院采撷“智慧闵行”城市建设关于“感知民生、互联信息、智能管理、共享共用”的政府管理理念之精髓,积聚人文仲裁蓬勃向上之力推出“闵行e仲裁”服务品牌,旨在致力于以公正廉洁的形象向广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服务,并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渗透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倾心化解地区劳资纠纷,精心铸就仲裁机构社会公信力,为维护地区和谐稳定,贡献源源不竭的正能量。

“智慧闵行”互动平台。今年,我院积极开拓为民服务渠道,积极关注区内重大工程及实事项目,三季度与区科委“智慧闵行”项目相关部门取得联系,拟在东方有线及中国电信开发的两大电视信息互动平台进行仲裁相关信息加载,拓展便民服务渠道,提升仲裁工作群众知晓度。目前已梳理仲裁流程、庭审规则、基层调解组织公开信息等目录,并与科委沟通做好前期调研及资料准备工作。明年起还将就手机软件客户端信息加载事宜做进一步协商,扩大仲裁工作辐射面。

(四)为社会、爱公益,法宣职责善承担

1、广泛调动资源,形成法宣核心动力

拓展仲裁苑讲坛法律宣传服务广度和深度。通过鼓励院内资深仲裁员走出仲裁庭,分享其仲裁实践心得,拉进政府部门与服务对象距离,有效树立仲裁服务品牌,提升仲裁机构公信力。今年,与局五单式服务结合举办的基层现场讲座累计10场,参与企业千余家;参与录制闵行零距离访谈节目8次,在fm102.7频段播出,收到良好的社会反响。随着讲坛的影响力不断扩大,讲坛形式也在不断创新,10月中旬,借力司法局法宣部门推出了“闵行书香法治讲坛仲裁苑讲坛”联合公益讲座取得良好活动效果。

自编、自导、自拍“仲裁法宣微电影”。由院内干部职工自行构思剧本、参与摄制、目前完了第一期微电影“诚信就业”的所有场景的拍摄,已投入后期录音和剪辑。全片制成后,将投入精力进行推广和宣传,这也是我院紧跟信息时代步伐,做好群众工作的一次有益尝试。

2、积极关注公益,丰富职工业余生活

年初,我院前往结对共建的古美街道平吉二村居委会进行节前慰问活动,向生活困难家庭送上大米、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

在元宵节、中秋节、重阳节等节日,定期探访中谊路养老院结对老人,送上自制的汤圆、馄饨及其他慰问品,与老人交流谈心,通过组织老人来院参观等一系列活动,培养职工良好的公德意识、向上的精神面貌。

通过近两年来的不断美化和创新,我院的员工加油站,图书室“积微阁”、健身房作为我院三大文化名片,已成为员工“爱院如家”的栖息地,设计、布置和管理均由员工包揽。图书室管理“三字经”,独具匠心,开创职工管理文化先河。

建立新进员工院长谈心制度、关心离退休及困难家庭职工,每季度组织庆祝集体生日,给予青年员工细致周到的关爱。

开展了覆盖全院的“节水节电”活动。在院内宣传栏及条线平台上发布“节能减排我有责、爱院如家在坚持!”倡议书,鼓励职工积极成为节能减排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院内宣传栏、花草的维护都由干部职工亲自动手,各庭室形成了独有的庭室文化,在紧张工作之余,起到调节身心,美化环境的作用。

篇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格式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

三、申请条件

具备法定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聘用单位)和劳动者(聘用人员)。

四、办理材料

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被申请人信息材料、委托材料、证据材料等。

五、办理地点

篇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格式

六、办理时间

详见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板块内容。

七、联系电话

详见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板块内容。

八、办理流程

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之规定,至本市具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篇7: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格式

申请人:张三,性别:男/女,出生年月:xx年 x 月x日,民族:XX,身份证号:xxxxxxxx,户籍所在地:XXXXXX,现住址:贵港市XX路XX号,邮政编码:XXXX,联系电话:987654321(个人有效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XXX有限责任公司/XXXX局(写明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李四 职务:总经理/局长/XX

住所:贵港市XX路XX号(写明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123456789(单位电话)

仲裁请求: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

1.支付XX年X月至XX年X月(明确年限)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XXX元(明确数额);

2.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XXX元(明确数额);

3.支付丧葬补助金XXX元,供养亲属抚恤金XXX元,一次性工亡补助XXX元(写明工亡各项待遇名称、数额);

4. 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XXX元,住院伙食补助XXX元,停工留薪期工资XXX元(写明工伤各项待遇名称、数额);

5.支付超时加班费XXX元,节假日加班费XXX元(写明加班时间);

6.XXXXXXXXX。

事实和理由:(写明事实经过)如①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争议写明入职时间、合同、岗位、工资标准、解除及离职时间、解除终止原因等;②工伤待遇争议写明工伤事故发生时间、工伤的认定时间、劳动能力鉴定时间、伤残等级、医疗期、本人工资、工伤保险缴纳情况、已支付的工伤待遇等;③劳动报酬争议写明工资标准、工资构成、工资支付方式、工作时间等。

(写明请求的`法律依据)申请人认为:因XXXXXXXXXXX,依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XXXX》等有关规定,XXXXXX。故被申请人应当XXXXXXXXXX。因被申请人XXXXXX,导致申请人XXXXXX,根据《XXXXXX》第XX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XXXXXXX。(按照仲裁请求分别写明各项请求的法律依据)

此致

篇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格式

申请人姓名:XXX 性别:X 出生日期:XXXX年X月X日 职业:XX 工作单位:XX公司(申请仲裁时无单位可写原单位),身份证号码:XXXXXXX

住所地和电话: 柳州市XX路X号X栋X单元X号房 电话XXXXXXX 文书送达地址:柳州市XX路X号X栋X单元X号,邮政编码XXXXXXXX

被申请人: XXXXXXXX公司 (应写明单位全称)

住所地和电话: 柳州市XX路XX号X栋 电话X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XXX 职务:XXX 请求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XXXX元。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

日期间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XXX元。

3、裁决…………………。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XXXX年X月X日进被申请人处工作,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至XXXX年X月X日……。XXXX年X月X日,被申请人以……为由解除申请人劳动合同,但没有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期间,被申请人安排申请人加班,但没有支付申请人加班工资。为此,申请人请求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XXXX元,支付申请人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月X日期间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XXX元。

申请人XXX(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篇9: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格式

附件:1.《仲裁申请书》副本一式三份;

2.证据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一式三份。

申请人:张三

二○XX年X月 X日

篇1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附件:1.《仲裁申请书》副本一式三份;

2.证据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一式三份。

申请人:张三

二○XX年X月 X日

提交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清晰、有效);

2、工商局提供的电脑咨询单复印件1份(清晰、有效);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2份(若每多一个被申请人就要多1份),书证类材料规格需为A4纸大小且均为复印件;语音类材料,如录音须刻录成光碟,并附上录音文字说明。

提交材料时请将申请材料分类整理成3份,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好:

第一份正本(仲裁委存档): 身份证复印件,电脑咨询单,仲裁申请书1份,证据目录1份,与证据目录顺序对应的若干证据。身份证复印件为 正面第一页。

第二份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仲裁申请书1份,证据目录1份,与证据目录顺序对应的若干证据。申请书为正面第一页。按被申请人个数提交副本。

备注:1、电脑咨询单实为工商局出具的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用人单位为个体工商户的,需到单位所在辖区工商所查询。

篇1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张××,男,1xxx年5月x日,汉族,工人,原宿迁××有限公司职工,住宿迁市xx小区2号,联系电话13x×××××。

被申请人:宿迁××有限公司,住所地在宿迁经济开发区xx路×号;法定代表人王××,董事长,电话x52x——x4×××××。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xxx年1x月到xxxx年x月的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1241.4 元(1xxx÷21.x5÷x×12x×15x%);休息日加班工资4413.x元(1xxx÷21.x5×4x×xxx%);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31元(1xxx÷21.x5×2×3xx%),共计5xx6.2元。

二、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24xx元。(1xxx元×1月×2倍)

三、裁决被申请人支付xxxx年11月至xxxx年x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xxxx元。(1xxx元×x月)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xxxx年1x月到被申请人处工作,在采购部门做采购相关工作,双方约定每月工资1xxx元。但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

因公司业务繁忙,本人平时经常需要超时加班,xxxx年1x月至xxxx年x月共加班12x小时。而且每周工作六天,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法定休息日加班一共4x天。在xxxx年1x月1日和2日两天,因为公司订单较多,安排本人和部门副经理两人在公司加班。以上加班时间由所附的《加班申请表》加以证明,且公司均未支付本人加班工资。

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故请求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本人双倍工资、加班工资。

在xxxx年x月3x日,部门主管突然通知本人,第二天不用来上班了,并给本人一张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上面写着“因张××同志严重违反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公司经研究决定,于xxxx年x月31日起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实际上公司从未告知本人其规章制度,而且本人事实上没有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后与单位协商未果。故请求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并支付本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此致

宿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张××

xxx1年1月1日

附:本申请书副本 1 份

证据2份(包括《解除通知》《加班申请表》)

相关知识: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书写规范

一、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通讯地址(文书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二)用人单位信息:名称、住所(注册地址)、通讯地址(主要办公经营场所地址,即文书送达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三)仲裁请求事项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四)与请求事项相关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身份证明、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二、请求事项应当明确,涉及期间、数额的均需列明。

三、事实和理由简明扼要,一般应包括劳动关系起始时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间和理由、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事实、与请求相关的理由、相应证据等。

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必须用钢笔或水笔填写;或按格式提供打印文本。

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应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一、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通讯地址(文书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二)用人单位信息:名称、住所(注册地址)、通讯地址(主要办公经营场所地址,即文书送达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三)仲裁请求事项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四)与请求事项相关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身份证明、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二、请求事项应当明确,涉及期间、数额的均需列明。 三、事实和理由简明扼要,一般应包括劳动关系起始时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间和理由、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事实、与请求相关的理由、相应证据等。 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必须用钢笔或水笔填写;或按格式提供打印文本。 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应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篇1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鄂xx,男,4x岁,蒙古族,经理,

单位:xxx师范大学〔xxx蒙南电子产品经销部〕。

住址:xx市南门外xxx师范大学家属区4号楼2单元2号。

电话:xxxxxxxxxxxxx

邮编邮编: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师范大学。

法定代表人:杨xx,职务校长。

地 址:xx市南门外1号。

联系方式:xxxxxxxxx 邮编:xxxxxxxxxxx。

请求事项

一、撤销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辞退决定,裁决由被申请人安排申请人工作;

二、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申请费。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1xxx年x月毕业于xxx师范大学并留校工作,1xx2年5月任xxx师范大学图书馆办公室主任。1xx4年x月内蒙师范大学设立xxx环球实业服务中心,决定由申请人继续担任图书馆办公室主任兼任服务中心经理。1xx5年5月xxx环球实业服务中心经被申请人批准变更为xxx现代办公设备服务中心,仍由申请人担任中心经理,1xxx年x月经被申请人批准xxx现代办公设备服务中心变更为xxx师范大学劳动服务公司办公设备服务部,继续由申请人担任经理.1xxx年x月xxx师范大学劳动服务公司办公设备服务部变更为xxx蒙南电子产品经销部,被申请人劳动服务公司任命申请人为xxx蒙南电子产品经销部(法定代表人)经理。

1xx3年x月,xxx蒙南电子产品经销部工商年检时,因被申请人不同意而未能年检。之后,经申请人多次找校领导谈公司及具体工作安排事宜,均遭到被申请人拒绝。

1xx4年x月,申请人听说被申请人已将申请人辞退,但被申请人一直没有送达书面决定给申请人。

从1xx4年x月至2xxx年期间,申请人就工作安排和辞退问题多次找被申请人和组织人事部门的负责人,1xxx年5月杨效春任xxx师范大学校长、2xxx年任校党委书记期间,申请人数次找他反映,2xxx年到2xx5年,申请人书面和当面多次向校人事处申诉和反映。2xx5年11月14日,申请人再次找到时任校长陈中永反映,未给予解决。之后,申请人向xxx自治区人事厅反映,等待给予解决,直到2xxx年x月,被申请人才对申请人的申诉问题向人事厅作出书面答复,但仍拒绝给予解决。

综上所述,申请人不属于停薪留职人员,从未和被申请人办理过停薪留职手续,申请人一直在被申请人的校办企业工作,担任蒙南经销部的经理并负责经销部的工作。被申请人一直是校办企业和蒙南经销部的创办和主管单位。而1xx3年x月1x日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辞退也是被申请人违背事实和法定程序作出的,从1xx4年x月至2xxx年,申请人无数次向被申请人、人事部门、教育部门反映,只求撤销辞退决定,事实求是解决申请人的工作安排问题,但至今未得到解决。不得已申请人特向xxx自治区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望贵仲裁委能够公正查明事实,依法裁决,准如所请。

此致

xxx自治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鄂xx

xxx年十月十四日

篇1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1、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清晰、有效)。

2、工商局提供的电脑咨询单复印件1份(清晰、有效)。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2份(若每多一个被申请人就要多1份),书证类材料规格需为A4纸大小且均为复印件。

语音类材料,如录音须刻录成光碟,并附上录音文字说明。

提交材料时请将申请材料分类整理成3份,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好: 第一份正本(仲裁委存档): 身份证复印件,电脑咨询单,仲裁申请书1份,证据目录1份,与证据目录顺序对应的若干证据。

身份证复印件为 正面第一页。

第二份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仲裁申请书1份,证据目录1份,与证据目录顺序对应的若干证据。

申请书为正面第一页。

按被申请人个数提交副本。

备注:1、电脑咨询单实为工商局出具的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

用人单位为个体工商户的,需到单位所在辖区工商所查询。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流程图【3】

篇1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赵XX,男,汉族,生于1XX年6月28日,家住贵州省习水县隆兴镇马临居1号,身份证号码:52213219XXXXXX,联系电话:XX。

被申请人:XXXX,法定代表人:XXX,联系电话:XXX,办公室电话:0852-2XXXX。

申请事项

一、20XX年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补偿金不符合当年社平工资标准(当年社平工资为1309元)

二、要求补偿医疗费(按20XX年买断要求补偿) 三、要求补偿改制期间生活费7200元(按20XX年买断要求补偿)

四、要求补偿社会福利费660元(按20XX年买断要求补偿)

五、要求补偿20XX年到20XX年期间最低保障生活费用600元/月。

六、要求补偿20XX年到20XX年养老保险金。 七、要求补偿未算的两年费用(我工作十七年只算了十五年)

申请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1988年12月参加工作,于20XX年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期间任劳任怨,不挑不选,哪儿需要去哪儿,全粮所当时五座粮站,我在四座粮站工作过。未料到本人于20XX年3月被用人单位告知“限期于20XX年9月20日前自愿申请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逾期则按上级有关规定“竞争上岗,至今本人未等到任何通知与谁“竞争”,更不知道到何处“上岗”,况且本人从未申请(口头、书面)解除劳动

合同,根据劳动法律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解除劳动合同应协商取得双方自愿。但未协商一致,隆兴粮管所单方将本人解除劳动合同,是违背《劳动法》有关规定的,又由于本人长期从事收购保管粮食工作,为防止粮油霉变生虫,一直与有害药物打交道,有无被药物造成身体危害无法知情,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定期给员工进行身体检查,擅自将我解除劳动合同。时至今一家三口无职、无业、上无片瓦,下无寸地,生活无着落,为此,特书面申请,并以和谐稳定为重,又盼以人为本,敬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甚谢。

此致

申请人:赵XX

20XX年11月21日

篇1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授权委托书

你委受理与我(单位)的劳动争议一案,依照法律规定,特委托下列人员为我(单位)的代理人: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月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月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根据《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登记公告》的规定办理向中关村证券清理组申报登记债权的其他事宜。

(1)姓名:性别:民族:

出生年月:工作单位:

职务:电话:

在招标人收到撤销本授权的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及合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与委托人关系:

(2)姓名:性别:民族:

出生年月:工作单位:

职务:电话:

与委托人关系:

□申请注册;□注销;□信息变更;□证书挂失;□补办;□更新;□证书与密码信封领取;□其他____________事项(入选项打“√”,不选项打“×”):

委托事项和权限如下:

委托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须写明代理权限,特别授权的,应写明授权的具体范围:代为起诉,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

受委托人:(签章)

二○年月日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注:

1、本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份交受委托人。

2、委托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调解、和解,提起诉讼,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在上述授权事项范围内,被授权方通过合法方式代表授权方从事活动的,其法律后果方由授权方承担,否则被授权方任何超越授权事项行事或以不合法的方式行事的,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被授权方自行承担。

篇1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答辩状

答辩人:云南大理XXXX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XX路217号

法定代表人:李 X X(总经理)

联系电话:138872XXXXX

大理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大劳人仲案第XX号”《应诉通知书》及申请人递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我公司业已收悉,现就申请人杨XX与云南大理XXXX有限公司(以下称答辩人)劳动争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意见:

请求贵委依法查明案情,依法驳回申请人要求我公司为其补交20**年至劳动关系解除之日的社会保险的仲裁请求,并依法驳回申请人请求赔偿答辩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0000元的仲裁请求。

答辩理由:

一、答辩人并非申请人所诉的被申请人,请求依法驳回其仲裁申请。

根据答辩人收到的《应诉通知书》及《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为“云南省大理市XXXX有限公司”,而我公司全称是“云南大理XXXX有限公司”,故答辩人并非申请人《劳动仲裁申请书》所列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要求我公司为其补交20**年至劳动关系解除之日的社会保险,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一)申请人一直选择从答辩人处按月领取员工社保补贴,自愿接受答辩人无需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做法。

申请人到公司后,公司曾经就是否需要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和发放员工社保补贴征求过他个人意见,申请人自愿接受答辩人无需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做法,选择按月领取员工社保补贴,现因为他和答辩人公司斗气,出尔反尔,实在有违诚信原则。

实际上,申请人选择每月从答辩人公司领取80月的员工社保补贴,答辩人公司就无需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二)退一步讲,即便答辩人公司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申请人要求答辩人公司为其补交社会保险,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六十三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即便答辩人公司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也应该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在答辩人公司逾期不改正的情况下进行处理,而不是由申请人自己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补交请求。此请求显然违反了法定程序,依法应予驳回。

三、申请人请求赔偿答辩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请求贵委依法予以驳回。

(一)本案系申请人不服从答辩人公司的工作调整后自动离职,并非申请人自己所述的答辩人无故要求申请人自动离职。

申请人一直在答辩人公司从事仓库保管工作。因为工作调整,公司于20**年2月中旬多次通知申请人调整工作,并于20**年2月21日向申请人下发了《岗位调动通知》,但是申请人对公司的工作调整不满意,拒绝签字。于20**年3月12日进行仓库保管工作交接后离职,一直旷工至今。

(二)答辩人公司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和事实。

答辩人公司自始至终没有要求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合同期至20**年12月31日才到期。因为工作调整,公司于20**年5月中旬多次通知申请人调整工作,并于20**年5月31日向申请人下发了《岗位调动通知》,其目的是工作岗位调整并非要解除劳动合同,答辩人公司没有以任何言词、通知或行为的方式表达过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更不可能存在任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三)现申请人主动提出解除合同,答辩人公司依法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申请人在不满意公司的工作调整的情况下自动离职,并声称“不干了”,继而向大理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无理仲裁请求,均以自己的言词和行为表达了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答辩人公司愿意协商双方劳动合同解除事宜,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申请人杨XX要求答辩人公司为其补交20**年至劳动关系解除之日的社会保险及请求赔偿答辩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0000元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谨此,答辩人恳请贵委依法驳回申诉人的全部申诉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 致

篇17: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答辩状

答辩人:云南大理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 X X

二0X X年五月十七日

附: 本答辩书副本贰份。

篇1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昆山××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76828575-2,法定代表人: ,地址:昆山市玉山镇大同动迁商业楼67幢40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江苏××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73943840-6,法定代表人: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建管局二楼,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江苏××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78563546X,地址: 电话:

请求事项

1、请求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30.19万元及利息49310元(按银行利率暂计算2010年2月至2012年6月)

2、本案的诉讼费、代理费、查询费均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9年5月10日,申请人昆山××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了一份工程合同书。合同约定:施工形式为申请人包工包料,由申请人全垫资,工程名称:移动基站,工程地址:上海市崇民县,上海郊区。

申请人按照被申请人要求共垫资48万元,该工程于 年 月 日验收合格,并早已投入使用。但是被申请人至今仍有30.19万元未支付,被申请人的行为已违反了合同约定,申请人多次催讨,被申请人都是故意拖延时间,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起仲裁,申请事项如前,望仲裁支持诉请!

此致

上海市崇明县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昆山××工程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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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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