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风险部竞聘稿

时间:2023-07-16 08:13:16 竞聘竞选稿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商业银行风险部竞聘稿(精选16篇)由网友“汐栞”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商业银行风险部竞聘稿,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商业银行风险部竞聘稿

篇1: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

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主要指在信贷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使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贷款,造成银行贷款本金、利息损失的可能性。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

具体而言,我们可以将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形成过程做一个基本的简单描述:商业银行直接向社会提供资金融通服务,信贷行为的发生和终结之间存在一个时间间隔,贷出货币与清偿行为始终有时间差,正是在这段时间内,借贷的资金可能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不能发挥原来预期的效用,不能正常周转或者借贷人在主观上不愿偿还贷款,从而导致信贷风险发生。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的目前状况

1.系统性风险

从银行业整体的情况来看,贷款集中度较高是较为突出的一个特点,这种高度集中的贷款结构不但不利于化解银行自身的系统性风险,还会对宏观调控形成一定的阻碍作用。银行贷款呈现出向大城市、大行业、大客户集中的趋势,每一层的集中都将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不断提升。从贷款的地区来看,新增贷款主要投向了经济发达的城区,而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贷款需求难以满足,这种情况将加剧区域经济结构的失衡,带来一系列社会理由,使得信贷风险在政治层面上更进一步提升。从贷款投向的行业来看,不合理的结构性特征依然延续,新增贷款仍主要流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业等;从贷款的客户来看,各金融机构都把信贷投放的重点集中于大型企业集团,对某些企业往往是多家银行多头授信、多方贷款。

2.流动性风险

当前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中定期存款的比重在不断下降,但中长期贷款在各项贷款中所占的比例却不断升高,这种变化趋势导致了银行资产负债在期限结构上的不匹配,从而加大了流动性风险。从存款的角度来看,储蓄存款的比例变动和增速变动都不利于金融机构的资金储备;从贷款的角度看,我国商业银行1993年以来短期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例呈下降走势,中长期贷款的比重则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以后这种趋势更加明显。综合存贷款两方的情况,商业银行“短存长贷”的现象日益突出。目前商业行的中长期贷款和中长期存款之比基本在140%左右或更高,超过了120%的流动性监管指标。

3.政策性风险

近几年,国家重点对部分行业投资过热、增长过快的现象进行了宏观调控。实施宏观调控所带来的政策性风险又令商业银行已有的系统性风险更加显性化,在贷款较为集中且受到宏观调控影响的行业或企业,商业银行形成不良贷款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对于过热行业或大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而言,如果在已投入前期资金之后对其行调控或收紧,银行就极有可能形成新的不良资产,从而成经济紧缩的风险承担者。以钢铁、水泥、电解铝以及房地产行业为例,其投资资金中除20~30%的比例为企业自有资金之外,其余的均来自银行贷款。

篇2: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什么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为减少经营管理活动中可能遭受的风险进行的管理活动。其目标是寻求最小风险下的最大盈利。其内容主要包括: 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与评价、风险控制和风险决策四个方面。这四个部分,也依次是风险管理的四个阶段。风险识别是在商业银行周围纷繁复杂的宏、微观风险环境和内部经营环境中识别出可能给商业银行带来意外损失或额外收益的风险因素。风险分析与评价是预计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可能给银行造成的损失或收益的大小,进而确定银行的受险程度。风险控制是在风险发生之前或已经发生时采取一定的方法和手段,以减少风险损失、增加风险收益所进行的经济活动,包括风险回避、风险抑制、风险分散、风险转移、风险的保险与补偿。风险决策是在综合考虑风险和盈利的前提下,银行经营者根据其风险偏好,选择风险承担的决策过程。风险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不可缺少的部分。

篇3: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什么

依次是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与评价、风险控制和风险决策四个方面。

1、风险识别是在商业银行周围纷繁复杂的宏、微观风险环境和内部经营环境中识别出可能给商业银行带来意外损失或额外收益的风险因素。

2、风险分析与评价是预计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可能给银行造成的损失或收益的大小,进而确定银行的受险程度。风险控制是在风险发生之前或已经发生时采取一定的方法和手段,以减少风险损失、增加风险收益所进行的经济活动,包括风险回避、风险抑制、风险分散、风险转移、风险的保险与补偿。

3、风险决策是在综合考虑风险和盈利的前提下,银行经营者根据其风险偏好,选择风险承担的决策过程。

4、风险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不可缺少的部分。

篇4: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什么

(一)风险分散

风险分散是指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来分散和降低风险的策略性选择。风险分散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多样化投资分散风险的原理,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应是全面的,而不应集中于同一业务、同一性质甚至同一个借款人。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资产组合管理或与其他商业银行组成银团贷款的方式,使自己的授信对象多样化,从而分散和降低风险。

(二)风险对冲

风险对冲是指通过投资或购买与标的资产收益波动负相关的某种资产或衍生产品,来冲销标的资产潜在损失的一种策略性选择。风险对冲对管理市场风险非常有效。近年来由于信用衍生产品的不断创新和发展,风险对冲策略也被广泛应用于信用风险管理领域。商业银行的风险对冲可以分为自我对冲和市场对冲两种情况。自我对冲是指商业银行利用资产负债表或某些具有收益负相关性质的业务组合本身所具有的对冲特性进行风险对冲。市场对冲是指对于无法通过资产负债表和相关业务调整进行自我对冲的风险,通过衍生产品市场进行对冲。

(三)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通过购买某种金融产品或采取其他合法的经济措施将风险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的一种策略性选择。风险转移可分为保险转移和非风险转移。保险转移是指商业银行购买保险,以缴纳保险费为代价,将风险转移给承保人。当商业银行发生风险损失时,承保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责任给予商业银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在金融风险管理中,以市场风险为代表的投机性风险一般得不到保险,但金融市场创造了类似于保险单的期权合约,使得投资者可以采取风险转移策略来管理利率、汇率和资产价格波动的风险。

(四)风险规避

风险规避是指商业银行拒绝或退出某一业务或市场,以避免承担该业务或市场风险的策略性选择。简单地说就是:不做业务,不承担风险。在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实践中,风险规避可以通过限制某些业务的经济资本配置来实现。商业银行首先将所有业务面临的风险进行量化,然后依据董事会所确定的风险战略和风险偏好确定经济资本分配,最终实现为授信领度和交易限额等各种限制条件。

(五)风险补偿

风险补偿是指商业银行在所从事的风险进行价格补偿的策略性选择。对于那些无法通过风险分散的风险,商业银行可以采取在交易回报的方式,获得承担风险的价格补偿。商业银行可以预先在金融资产定价中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通过价格调整来获得合理的风险回报。步步高论文发表网创办伊始,致力于为各行各业职称评定客户提供经济论文下载、管理论文快速发表、经济职称论文发表快速写作论文写作指导等服务。

三道防线

三道防线是指预防性风险管理、存款保险制度、紧急救援制度,是商业银行为防范内部风险设置的内部制衡与监督机制。

对商业银行如何设置“三道防线”,已无明确的监管要求。但是,经营管理中各项活动对既定目标的偏离和偏差无时不有、无处不在,不但可能形成风险、造成损失,还可能酿成刑事案件,甚至导致商业银行破产。

篇5:商业银行竞聘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好!今天,我能够站在这里,参加竞聘xx农村商业银行支行副行长职位,深感荣幸和激动。莎士比亚曾经说过,自信是迈向成功的第一步。作为一名对银行事业充满热爱、无比忠诚的“银行人”,我勇敢地站在了这里,接受各位领导和评委的遴选,心中充满了一种崇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参加竞聘农村商业银行支行副行长这个职位,我具备以下优势:

第一,经验丰富,处事灵活。我自xx年进入银行系统以来,先后从事过xx、xx(岗位具体名称)等岗位,多年的银行工作经历,使我对农村银行的业务流程、工作方法、服务对象非常熟悉,积累了大量有用的经验。

第二,理论扎实,功底深厚。在实际工作中,我不仅坚持学习金融、经济、股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运用理论解决实践中的问题;还注重调查研究,把实践经验上升到理论高度,不断探索银行的改革动向和管理方法。

第三,政治可靠,清正廉洁。我在政治上一向要求进步,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了思想上纯粹、作风上正派、行为上廉洁,坦坦荡荡做人,认认真真做事。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如果我竞聘成功,我将在行长的领导下,放开手脚,竭尽所能,从四个方面入手,为我行事业的快速发展做出最大的贡献。

一是更新思路,规范管理。理论指导实践,制度规范言行。正确的发展战略和合理的制度体系,可以有效地避免管理上的混乱和工作上的失衡。

二是知人善任,弹性管理。管理之要,在于用人。我将致力于建立一个优秀的员工队伍,继续深化用人机制改革,坚持绩效考核,坚持人尽其用,坚持能上能下的人事工作导向,不断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创业能力。

三是以身作则,人本管理。其身正,不令自行;其身不正,虽令不申。我将实行人本管理,以身作则,严于律已,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律、自强、自警、自醒,用人格魅力感召和团结员工,使他们“士为知已者死”,发挥最大的潜能和力量。

四是从谏如流,开放管理。在新的岗位上,我还将充分尊重行长的意见,善于聆听董事会的指示,积极吸纳下属的建言,采取开放式、民主式管理,为同心同德谋发展、群策群力抓业绩搭建优良平台。

各位领导参与这次竞聘。我也深深知道,任何竞争都会有两种结局,如果我能够成功,我将以全部的激情投入新的岗位,再造人生新起点、再创事业新巅峰;如果不能够成功,我也将以平常心态来面对,更加努力地做好本职工作,勤奋学习,不断进取。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各位的支持!

篇6: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部经理竞聘演讲稿

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部经理竞聘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

俗话说:“平静的湖面,炼不出精悍的水手,安逸的环境,造不出时代的伟人,”我深深地懂得,做好以后的工作,光坐而论道、纸上谈兵是无济于事的,重要的是脚踏实地地去干。我感谢组织能给我一个施展抱负的空间,给我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我愿将此次竞岗的激励化做永恒的动力,不断完善自己、开拓潜力,勇于争峰,刷新业绩。

我今天之所以竞聘这一职位,我具有以下优势。

首先,我有做好工作的具体思路和措施。商业银行在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和经营班子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不仅在经营上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而且在管理体制、经营模式、用人机制等方面都展示了勃勃生机。作为亲眼见证这些变化的一名老员工,我对商行的发展前景充满了信心。

其次,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精神。十多年的工作经历,无论是在哪个单位、哪个岗位,我都十分注重加强政治思想修养,思想上积极向党靠拢,行动上自觉服从党的'利益,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特别是进入商行以来,面对全新的业务和繁杂的工作,我没有退缩,积极抓住各种机会努力学习,不仅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应了工作的需要,而且在工作中发挥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我具备担任人力资源管理部××中心经理的素质和能力。我是大学本科中文专业毕业,具有金融经济师职称和中教二级职称,具备了××中心经理所需的硬件条件;从开业至今,我一直在办公室从事文秘工作,大到工作报告的起草,小到电话通知开会,公文的起草和核稿,简报信息的撰写与编发,行报的编辑和供稿,对外宣传材料的撰写,无论大事小事我均认真对待,圆满完成,对商行的整体情况比较熟悉,

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对金融工作由陌生到熟悉、由熟悉到熟练,而且能够提出创新工作、促进发展的建议和主张,特别是在办公室综合工作岗位上作出了应有成绩。先后独立或参与制定公文处理办法等办公室工作等管理制度的制定,在行外刊物上发表15篇论文及通讯。经自身努力,通过了经济师考试,并获得全行业务考试第11名,持证上岗考试第1名的好成绩。多年的秘书工作经验使我具备了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我91年参加工作,有5年的教师工作经历,从起至今,又一直从事办公室工作,既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又有一定的人事管理经验。我还具有求实认真的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强、适应能力强、肯钻研是我的一大特点,在做任何事情时,我都力求完美,碰到难题会想方设法解决。多年的办公室工作经验、秘书工作和曾担任团委书记的工作经历还培养了我一定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能力,具备了所聘职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

各位领导,古人曰“不可以一时之得意,而自夸其能;亦不可以一时之失意,而自坠其志”,竞争上岗有上有下,无论上、下,我都将以这句话自勉,一如既往地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同时也希望能借此机会找出差距,取长补短,争取“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最后以一首自编的对联来结束演讲:

上联是“胜固可喜,宠辱不惊看花开”

下联是“败亦无悔,去留无意随云卷”

横批是“再接再厉”。

谢谢!

篇7: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详解

什么是风险管理

谈到风险管理,首先只有正确的理解风险,其次才能有效的管理风险。风险管理,不简单的等同于消除风险,而是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这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包括对风险的定义、测量、评估和发展及应对风险的策略,目的是将可避免的风险、成本及损失极小化。理想的风险管理,是事先已排定优先次序,按优先处理引发最大损失及发生机率最高的事件,其次再处理风险相对较低的事件。但现实情况往往要更为复杂,以投资为例,风险与收益往往成正比关系,风险越大收益也越大,风险越小收益也越小,这就意味着我们管理风险也将基于收益的考虑,最终达到两者间的动态平衡。

随着金融创新活动的不断演变,金融行业应对风险的逐渐多样化的形式,近十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尤其在风险管理的改革上不断探索,技术手段的不断提升为风险管理提供了支撑。而金融科技领域的新技术,在探索与实践中实现了强化,随着这种变革的不断推进,诸如人工智能等手段能否替代传统的人工控制等争论,也无可避免成为热点话题。未来,金融领域的风险管理将如何与日新月异的科技手段有机结合,来应对不断变化的金融监管要求?为了探索这一答案,本文将以商业银行的角度出发,深入剖析金融机构对于风险管理不断变化的新需求,并探寻解决之道。

主要风险水平指标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中的内容,商业银行风险水平类指标包括流动性风险指标、信用风险指标、市场风险指标和操作风险指标,以时点数据为基础,属于静态指标。

(一)流动风险:

微观上指变现能力。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和/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而造成损失或破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经济主体由于金融资产的流动性的不确定性变动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常被称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20个世纪90年代末以前,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长期不足,信贷膨胀的态势相当明显。进入21世纪以来,银行体系流动性持续宽松,特别是以来,银行流动性过剩问题日趋突出。被经济学家认为发生几率极低的“流动性陷阱”已在我国金融运行中初现端倪,并对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营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银行的巨额流动性使到全国性的信贷规模急剧膨胀,间接推动了各种资产价格全面上升,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有效性形成严峻挑战。如何有效解决银行流动性过剩问题,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进而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是摆在中央银行面前的重大课题。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其又可以分为:

1、国家风险。国家风险是指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在一定程度上由国家政府控制的事件或社会事件引起的给国外债权人应收账款(出口商、银行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可能性。目前,我国企业在进行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活动中,可能遭遇到国家风险主要包括战争、政府征收、违约、汇兑限制和国有化等。

2、主权风险。主权风险对方国家发生政治经济混乱而冻结我方资产或使我方资产难以调回的风险。在所有的投资风险中,主权风险是第一位的风险,一国境内任何机构的评级都不能超过该国的主权评级。

3、法律风险。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活动或各类交易应当遵守相关的商业准则和法律原则。在这个过程中,因为无法满足或违反法律要求,导致商业银行不能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而可能给商业银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即为法律风险。其中包括法律出台太慢,出台新的法律禁止两种情况。

4、结算风险。在涉及货币结算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外汇市场的交易不分昼夜,每个小时都在进行,它还不时地牵扯到不同国家司法权的制度。正是这个特点——跨境、跨时区的交易——为每天高效率地结算近2.4万亿美元的双向支付或估计为25万到30万笔的货币汇兑提出了最严峻的挑战。

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也是房地产按揭贷款风险。 年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快速发展。与美国银行机构相比,我国房地产信贷没有信用分级和风险定价,假按揭和假收入资产证明并不少,很多贷款行为完全偏离上述最基本的银行业经营原则。很大程度上,在银行信贷金融的支持下,房价才会出现前所未有的飚升。上述事实,与美国房地产市场违约前的情况有相似之处。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未来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既定目标的不利影响。市场风险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这些市场因素可能直接对企业产生影响,也可能是通过对其竞争者、供应商或者消费者间接对企业产生影响。

1.利率风险

(1)重新定价风险

重新定价风险也称为期限错配风险,是最主要和最常见的利率风险形式,源于银行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到期期限(就固定利率而言)或重新定价期限(就浮动利率而言)之间所存在的差异。这种重新定价的不对称性使银行的收益或内在经济价值会随着利率的变动而发生变化。

(2)收益率曲线风险

重新定价的不对称性也会使收益率曲线的斜率、形态发生变化,即收益率曲线的非平行移动,对银行的收益或内在经济价值产生不利的影响,从而形成收益率曲线风险,也称为利率期限结构变化风险。

(3)基准风险

基准风险也称为利率定价基础风险,也是一种重要的利率风险。在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所依据的基准利率变动不一致的情况下,虽然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的重新定价特征相似,但是因其现金流和收益的利差发生了变化,也会对银行的收益或内在经济价值产生不利的影响。

(4)期权性风险

期权性风险是一种越来越重要的利率风险,源于银行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中所隐含的期权。

2. 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由于汇率的不利变动而导致银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汇率风险一般因为银行从事以下活动而产生:一是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外汇交易服务或进行自营外汇交易活动(外汇交易不仅包括外汇即期交易,还包括外汇远期、期货、互换和期权等金融和约的买卖);而使商业银行从事的银行账户中的外币业务活动(如外币存款、贷款、债券投资、跨境投资等)。

(1) 外汇交易风险。银行的外汇交易风险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为客户提供外汇交易服务时未能立即进行对冲的外汇敞口头寸;二是银行对外币走势有某种预期而持有的外汇敞口头寸。

(2)外汇结构性风险

3. 股票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持有的股票价格发生不利变动而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的风险。

4. 商品价格风险:商品价格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所持有的各类商品的价格发生不利变动而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的风险。这里的商品包括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某些实物产品,如农产品、矿产品(包括石油)和贵金属等。

(四)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的不完备或失效,或由于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广义的操作风险是指除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之外的所有风险,狭义的操作风险则是指存在于金融机构“运营”部门中的,由于控制、系统及运营过程中的错误或疏忽而可能引起的潜在的损失的风险。英国银行家协会和Coopers&Lybrand共同进行的有关调查(3月)显示,操作风险的主要问题集中于缺乏全面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兼顾广义和狭义的观点,并结合英国实际调查的结果,我们认为,操作风险主要是指因金融机构的交易系统不完善、管理失误、控制缺失、或其他一些人为的错误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尤其是因管理失误和控制缺失带来的损失的可能性。不能识别操作风险或者没能以恰当的方式解决它,将可能导致巨大的损失,如巴林银行的倒闭就是一个生动的例子。在我国现阶段,由于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和金融监管部门监管制度的不完善,操作风险已经成为我国金融机构所面临的主要金融风险之一。

国内外风险管理的差距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以定性分析为主,缺乏量化分析,在风险识别、度量、监测等方面科学性不够。与国际先进银行大量运用数理统计模型、金融工程等先进方法相比,比较落后。如信用风险管理中,对借款企业财务状况和市场,对借款企业产品需求的变量因素的微观分析往往不足;在市场风险管理中,对资产组合理论的运用、VAR的推广、金融衍生产品的研究利用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在操作风险管理中,对资本金的配置度量和管理体系的建设方面还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风险管理的未来趋势

在不远的将来,风险管理将通过建模、简化、标准化和自动化等非人工技术手段逐渐取代人工干预,来不断降低非金融风险和运营成本。通过对核心流程的数字化,与业务部门的合作将有原来的被动配合向主动预警转变,短期内就可以实现效率的提高、成本的降低、客户体验的改善和销售业绩的提升。另外,高级分析和机器学习等途径也是极为重要的技术手段,尤其是机器学习,将大大提升预测模型的准确性。目前一部分金融机构在此类预测模型上已取得了显著的提升,有效地优化了其信贷风险决策。

为了适应更广泛的监管和市场发展的需要,风险报告的及时性与准确性也需提升。虽然监管要求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风险报告中使用的数据的质量及其及时性,但报告的格式及如何在决策时更好地利用这些数据,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通过使用电子报告取代纸质报告,将有效解决这一难题,电子报告将及时提供充分信息使得风控人员能够深入分析,也将有利于商业银行更快更好地决策及识别潜在风险。考虑到许多不同的监管比率(例如资本、融资、杠杆、总损失吸收能力和银行税等),资产负债表的各部分对于盈利能力的支撑至关重要。通过将风险函数与金融、战略函数结合,应对基于多元化经济场景下的策略选择及可能的监管,来协同优化资产负债表。

在不久的将来,尽管技术手段将不断进化,但适当的人为干预能够保证整套机制的有效运行,相信通过两者的有机结合,风险管理的效果才能够被验证。

篇8:怎么加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机制建设

商业银行的精髓是经营风险,主动经营风险、有效管理风险偏好是商业银行稳健发展、赢得市场竞争的关键。

当前,商业银行的风险趋于全球化、多样化、复杂化,国际监管环境也在发生着深刻变化,金融创新连续不断,网络银行悄然兴起,并逐渐走向成熟,在融入全球金融大环境的进程中,我国商业银行需要顺应风险管理的新趋势,构建更合理和完善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 系。

风险管理机制对提升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风险管理机制一般包括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内部审计等要素。其中,公司治理对其他要素有根本性影响;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在提升商业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保障作用。一是良好的风控文化能促使内控失效风险和合规风险消失于无形;二是内控制衡约束机制,如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运营分析控制等,能够有效减少欺诈、舞弊等风险事件的发生;三是内控的纠偏机制能够使商业银行不断审视风险管理措施的漏洞和执行效力,及时优化风险管控措施,为业务稳健发展奠定基础。

2.引导作用。目前RAROC手段已贯穿于主要银行的各类风险、各种业务和各个层面。商业银行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推进“风险甄别-风险度量-风险评价-风险决策-风险处置”的流程,在收益和损失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可有效实现银行核心竞争力的挖掘、培育和提 升。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机制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风险管理基础有待巩固1.目前很多风险在现有风险管理体系中没有被涵盖。主要有:第一,战略风险。像交叉风险、大额风险、资管和宏观经济等方面的问题,依然需要站在战略层面考虑风险偏好来做出判断和预测。第二,行业风险。银行实际上是将信贷投入到各行业,要求银行在每一个行业周期中选择合适的时机进入或者退出,但银行的行业风险并未受到重视。第三,外部突发事件风险。外部突发事件产生的风险不在常规风险控制范围之内,但它产生的危害却是相当大的。例如,中美贸易摩擦对金融业产生的影响等。

2.风险偏好成为事后的指标。部分商业银行的风险偏好政策仅停留在文件层面,无法用风险偏好指导全行或者整个机构的资产配置与组合管理,无法匹配收入与风险回报;风险偏好缺乏定量控制目标,无法将风险偏好目标通过分解、传导内化为各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的行为目标。

3.风险管理的基础薄弱。数据和IT系统都属于银行的风险管理的基础设施,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教训就是,银行的信息科技和数据架构不足以支持集团的金融风险管理。许多银行无法在集团层面、各业务条线以及各分支机构间,快速且准确地汇总风险暴露和识别风险集中度,一些银行因风险汇总能力薄弱而无法恰当地管理风险,从而对银行的稳定带来严重影响。

4.风险管理技术有待改进。一是部分商业银行的风险预警机制不健全,风险识别和预警不到位,难以及时捕捉风险苗头;部分商业银行的银企关系畸形,在客户发生风险后,银行不仅不去及时预警和处置风险,反而与客户合谋,帮助客户提供虚假材料,延迟风险暴露,致使银行形成更大的损失;部分商业银行在开展风险管理时,不能有效管控业务和产品的实质风险,风险管理要点和措施不到位,如贸易融资等常见的低信用风险业务被一概视为低风险业务,但事实上这类业务有较高的操作风险,总体风险依然较大。二是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的计量上,部分商业银行依然通过专家判断的方式进行风险分析和决策,内部评级和模型未能有效落地;模型捕捉风险的技术存在不足;而且部分银行在承担实质风险的同时借助各种创新手段来规避资本监管要求,致使风险资本计量的准确性降低。

(二)内部控制相对弱化一是商业银行业务部门既是业务经营的实施者,又是业务风险自我监督的责任者,“一岗双责”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注重抓业务拓展,而忽视内控监督;二是制度建设滞后,电子银行的发展,使一些新业务还没有制定出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制度,存在无章可循的空档;三是内控合规部监督职能弱化,内控合规部门地位不超脱,监督检查职能和权威性没有充分发挥,难以对领导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进行有效的监督。

(三)合规管理一定程度上虚化一是部分商业银行没有形成合规文化,特别是对基层营业机构和员工的教育和引导作用不明显,尚未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部分商业银行对合规要求重视不够,存在主观上“踩红线”,合规要求让位于阶段性业务发展诉求的情况;三是合规管理方法比较落后,当前合规管理主要表现为定性分析,普遍缺乏量化分析,在风险评估、识别及监测等方面都缺少科学性。

积极推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

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应以打造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为主要出发点,从解决制约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瓶颈入手,不断优化风险管理机制的构成要素,提升各要素的整体协同能力,是提升我国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方向和途径。

(一)提升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公司治理是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两个控制系统,是一个涉及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一整套关系体系。公司治理的根本要素在于受托责任,一是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机制中的核心作用;二是建立有效的监事会履职评价体系,同时,在内部审计中发挥监事会的核心领导作用;三是发挥激励机制的正向引导作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业绩观和风险观。

(二)加强风险管理,使其成为绩效提升的助推器1.科学设定风险偏好,促进风险管理与业务战略的融合。风险管理应当由上而下全程参与业务战略的制定,在风险偏好设定上,要进一步强化定量指标的引导作用,设定明确的风险限额,并分解到各业务条线和部门,以限额、授权、经济资本等风险管理工具为传导手段,确保风险偏好在各级部门得到有效落实,并能够有效指导和引领业务发展;同时,应建立对风险偏好执行情况的监测与评估机制,确保风险偏好在各级部门得到有效落实,真正发挥风险管理的导向作用。

2.构建有效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可以探索实行垂直风险管理体制,在各级机构中建立首席风险官制度,增强风险管理的独立性。一是在总部设立首席风险官和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二是在各事业部设立风险官和风险管理团队,负责事业部范围的风险管理工作,在总体上呈现分块管理和全面管理项结合的组织形式。

3.加快风险量化技术的开发应用。商业银行应当在做好资本计量技术的基础上,拓展风险计量的维度,开发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等主要风险计量技术,使得风险能够被准确、及时、全面计量。要加强组合风险计量技术的开发,实现资产组合总行层面、分行层面和基层行层面的准确计量,为科学配比资产和度量风险奠定基础。

4.加大对风险管理的投入。一是银行同质化明显意味着要对公司、零售等每一个条线的业务进行风险管理。每个具体的条线或者板块,都需要相应的模型开发以及风险管理的投入。二是加大人力资源的投入。确保风险管理专业人员配备充足、素质优良;三是提高数据质量,建立智能风控,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5.促进金融科技与风险管理融合,让智能风控成为绩效提升的助推器。智能风控就是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及实时分析等技术来整合处理客户的交易行为、资产负债特征、违约记录、行为偏好、关系网络等内外部多维度数据,进而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预测和管控,从而提高了风险识别能力,进而提升风控效果。随着金融科技与风险管理的融合,智能风控可能在本质上解决我们目前的风险。例如,通过人脸识别、区块链确认身份、数字资产,可以降低大多数的欺诈行为及操作风险。同时,通过大数据同人工智能结合,融入客户的社交行为,信用风险的评估准确性也将提升。

(三)构建有效的内控体系风险管理功能的发挥,需要良好的内控体系作为基础支撑和载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支撑,商业银行应积极推进“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部控制五要素的优化与完善,夯实内控基础,形成严密的内控体系,保障业务和风险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1.健全相互制约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制约和监督,不断健全制约机制,改变对管理层权力的控制和监督无力、内部控制“控下不控上”的状况。

2.完善过程控制。过程控制由报告机制和处理机制构成。报告机制是否有效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方面,要有动力报告,关键是要消除顾虑,给予奖励。另一方面,要设计一个接受报告的平台,并严格限制了解信息源的人员范围。处理机制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及时性。报告机制与处理机制都有效了,才能形成回路,过程控制及内部控制才有效。

3.加强科学考核引导和监督问责力度。持续加大对集团内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检查监督、绩效考核力度,健全内控监督问责机制,制定并执行统一、严明的违规违纪处罚标准,不断提高监测、跟踪、纠正问题的能力,发挥好监督检查对机构经营和员工行为的约束作用,持续提高内控合规体系的有效性。

(四)强化合规管理合规管理是商业银行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商业银行应从完善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健全组织框架、科学管理流程入手。一是要正确认识、正确处理、合理协调合规管理与其他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及内部审计的关系;二是要构建业务前台、管理部门、内部审计为核心的合规风险管理框架;三是明确各职能部门、业务条线、内审部门的职责及分工合作机制;四是建立合规管理保障机制,包括建立合规信息系统,建立合规管理绩效考核与问责机制、诚信举报机制、合规培训与教育等一系列配套工具盒工作机制,方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有效性。

(五)切实发挥内部审计第三道防线的作用在“三道防线”中,内部审计具备高度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这种高度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是第二道防线职能部门所不具备的。内部审计应对企业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独立的确认。一是对公司治理过程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提供独立、客观的评估,评估董事会的道德氛围,促进风险文化建设;二是运用风险管理方法和控制措施,对风险管理过程的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评价、报告,提出改进建议,为管理层提供帮助;三是评估内部控制的效果和效率,促进内部控制持续改进,从而协助组织维持有效控制。四是评估法律、法规和合同的遵守情况,监督公司行为规范和商业惯例的遵守情况,从而促进合规风险管理。

篇9: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维护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第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法人和集团层面、各附属机构、各分支机构、各业务条线的流动性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确保其流动性需求能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

第五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及其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管理。

篇10: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四号),中国银监会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相应修改。修改后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已经中国银监会第18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维护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第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法人和集团层面、各附属机构、各分支机构、各业务条线的流动性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确保其流动性需求能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

第五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及其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管理。

篇11: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业银行应当在法人和集团层面建立与其业务规模、性质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

(二)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

(三)有效的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四)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

第一节 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

第七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和报告路线,建立适当的考核及问责机制。

第八条 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当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核批准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重要的政策和程序。流动性风险偏好应当至少每年审议一次。

(二)监督高级管理层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

(三)持续关注流动性风险状况,定期获得流动性风险报告,及时了解流动性风险水平、管理状况及其重大变化。

(四)审批流动性风险信息披露内容,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其他有关职责。

董事会可以授权其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履行其部分职责。

第九条 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定期评估并监督执行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

(二)确定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商业银行具有足够的资源,独立、有效地开展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三)确保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在商业银行内部得到有效沟通和传达。

(四)建立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支持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五)充分了解并定期评估流动性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及时了解流动性风险的重大变化,并向董事会定期报告。

(六)其他有关职责。

第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其流动性风险管理职能应当与业务经营职能保持相对独立,并且具备履行流动性风险管理职能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资源。

商业银行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部门应当具备以下职能:

(一)拟定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提交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审核批准。

(二)识别、计量和监测流动性风险。持续监控优质流动性资产状况;监测流动性风险限额遵守情况,及时报告超限额情况;组织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组织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的测试和评估。

(三)识别、评估新产品、新业务和新机构中所包含的流动性风险,审核相关操作和风险管理程序。

(四)定期提交独立的流动性风险报告,及时向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流动性风险水平、管理状况及其重大变化。

(五)拟定流动性风险信息披露内容,提交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审批。

(六)其他有关职责。

第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在内部定价以及考核激励等相关制度中充分考虑流动性风险因素,在考核分支机构或主要业务条线经风险调整的收益时应当纳入流动性风险成本,防止因过度追求业务扩张和短期利润而放松流动性风险管理。

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监事会(监事)应当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至少每年向股东大会(股东)报告一次。

第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银监会关于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作为银行整体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将流动性风险管理纳入内部审计范畴,定期审查和评价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内部审计应当涵盖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所有环节,包括但不限于:

(一)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策略、政策和程序能否确保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三)现金流分析和压力测试的各项假设条件是否合理。

(四)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是否有效。

(五)流动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是否完备。

(六)流动性风险报告是否准确、及时、全面。

第十五条 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内部审计报告应当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应当针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高级管理层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报告。

商业银行境外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采用相对独立的本地流动性风险管理模式的,应当对其流动性风险管理单独进行审计。

第二节 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

第十六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其经营战略、业务特点、财务实力、融资能力、总体风险偏好及市场影响力等因素确定流动性风险偏好。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偏好应当明确其在正常和压力情景下愿意并能够承受的流动性风险水平。

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其流动性风险偏好制定书面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应当涵盖表内外各项业务以及境内外所有可能对其流动性风险产生重大影响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并包括正常和压力情景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第十八条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应当明确其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管理模式以及主要政策和程序。

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一)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和监测,包括现金流测算和分析。

(二)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

(三)融资管理。

(四)日间流动性风险管理。

(五)压力测试。

(六)应急计划。

(七)优质流动性资产管理。

(八)跨机构、跨境以及重要币种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九)对影响流动性风险的潜在因素以及其他类别风险对流动性风险的影响进行持续监测和分析。

第十九条 商业银行在引入新产品、新业务和建立新机构之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中充分评估其可能对流动性风险产生的影响,完善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并获得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部门的同意。

第二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综合考虑业务发展、技术更新及市场变化等因素,至少每年对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进行一次评估,必要时进行修订。

第三节 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第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及风险状况,运用适当方法和模型,对其在正常和压力情景下未来不同时间段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融资来源的多元化和稳定程度、优质流动性资产、重要币种流动性风险及市场流动性等进行分析和监测。

商业银行在运用上述方法和模型时应当使用合理的假设条件,定期对各项假设条件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修正,并保留书面记录。

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现金流测算和分析框架,有效计量、监测和控制正常和压力情景下未来不同时间段的现金流缺口。

现金流测算和分析应当涵盖资产和负债的未来现金流以及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的潜在现金流,并充分考虑支付结算、代理和托管等业务对现金流的影响。

商业银行应当对重要币种的现金流单独进行测算和分析。

第二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及风险状况,监测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的特定情景或事件,采用适当的预警指标,前瞻性地分析其对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可参考的情景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资产快速增长,负债波动性显著增加。

(二)资产或负债集中度上升。

(三)负债平均期限下降。

(四)批发或零售存款大量流失。

(五)批发或零售融资成本上升。

(六)难以继续获得长期或短期融资。

(七)期限或货币错配程度增加。

(八)多次接近内部限额或监管标准。

(九)表外业务、复杂产品和交易对流动性的需求增加。

(十)银行资产质量、盈利水平和总体财务状况恶化。

(十一)交易对手要求追加额外抵(质)押品或拒绝进行新交易。

(十二)代理行降低或取消授信额度。

(十三)信用评级下调。

(十四)股票价格下跌。

(十五)出现重大声誉风险事件。

第二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对流动性风险实施限额管理,根据其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流动性风险偏好和外部市场发展变化情况,设定流动性风险限额。流动性风险限额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缺口限额、负债集中度限额、集团内部交易和融资限额。

商业银行应当制定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建立流动性风险限额设定、调整的授权制度、审批流程和超限额审批程序,至少每年对流动性风险限额进行一次评估,必要时进行调整。

商业银行应当对流动性风险限额遵守情况进行监控,超限额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对未经批准的超限额情况应当按照限额管理的政策和程序进行处理。对超限额情况的处理应当保留书面记录。

第二十五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并完善融资策略,提高融资来源的多元化和稳定程度。

商业银行的融资管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分析正常和压力情景下未来不同时间段的融资需求和来源。

(二)加强负债品种、期限、交易对手、币种、融资抵(质)押品和融资市场等的集中度管理,适当设置集中度限额。

(三)加强融资渠道管理,积极维护与主要融资交易对手的关系,保持在市场上的适当活跃程度,并定期评估市场融资和资产变现能力。

(四)密切监测主要金融市场的交易量和价格等变动情况,评估市场流动性对商业银行融资能力的'影响。

第二十六条 商业银行应当加强融资抵(质)押品管理,确保其能够满足正常和压力情景下日间和不同期限融资交易的抵(质)押品需求,并且能够及时履行向相关交易对手返售抵(质)押品的义务。

商业银行应当区分有变现障碍资产和无变现障碍资产,对可以用作抵(质)押品的无变现障碍资产的种类、数量、币种、所处地域和机构、托管账户,以及中央银行或金融市场对其接受程度进行监测分析,定期评估其资产价值及融资能力,并充分考虑其在融资中的操作性要求和时间要求。

商业银行应当在考虑抵(质)押品的融资能力、价格敏感度、压力情景下的折扣率等因素的基础上提高抵(质)押品的多元化程度。

第二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当加强日间流动性风险管理,确保具有充足的日间流动性头寸和相关融资安排,及时满足正常和压力情景下的日间支付需求。

第二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制度,分析其承受短期和中长期压力情景的能力。

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合理审慎设定并定期审核压力情景,充分考虑影响商业银行自身的特定冲击、影响整个市场的系统性冲击和两者相结合的情景,以及轻度、中度、严重等不同压力程度。

(二)合理审慎设定在压力情景下商业银行满足流动性需求并持续经营的最短期限,在影响整个市场的系统性冲击情景下该期限应当不少于30天。

(三)充分考虑各类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内在关联性和市场流动性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影响。

(四)定期在法人和集团层面实施压力测试;当存在流动性转移限制等情况时,应当对有关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单独实施压力测试。

(五)压力测试频率应当与商业银行的规模、风险水平及市场影响力相适应;常规压力测试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等情况时,应当增加压力测试频率。

(六)在可能情况下,应当参考以往出现的影响银行或市场的流动性冲击,对压力测试结果实施事后检验;压力测试结果和事后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

(七)在确定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以及制定业务发展和财务计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压力测试结果,必要时应当根据压力测试结果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对压力测试的情景设定、程序和结果进行审核,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

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其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风险水平、组织架构及市场影响力,充分考虑压力测试结果,制定有效的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确保其可以应对紧急情况下的流动性需求。商业银行应当至少每年对应急计划进行一次测试和评估,必要时进行修订。

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设定触发应急计划的各种情景。

(二)列明应急资金来源,合理估计可能的筹资规模和所需时间,充分考虑跨境、跨机构的流动性转移限制,确保应急资金来源的可靠性和充分性。

(三)规定应急程序和措施,至少包括资产方应急措施、负债方应急措施、加强内外部沟通和其他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给商业银行带来不利影响的措施。

(四)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各部门实施应急程序和措施的权限与职责。

(五)区分法人和集团层面应急计划,并视需要针对重要币种和境外主要业务区域制定专门的应急计划。对于存在流动性转移限制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应急计划。

第三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持有充足的优质流动性资产,确保其在压力情景下能够及时满足流动性需求。优质流动性资产应当为无变现障碍资产,可以包括在压力情景下能够通过出售或抵(质)押方式获取资金的流动性资产。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其流动性风险偏好,考虑压力情景的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现金流缺口、优质流动性资产变现能力等因素,按照审慎原则确定优质流动性资产的规模和构成。

第三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对流动性风险实施并表管理,既要考虑银行集团的整体流动性风险水平,又要考虑附属机构的流动性风险状况及其对银行集团的影响。

商业银行应当设立集团内部的交易和融资限额,分析银行集团内部负债集中度可能对流动性风险产生的影响,防止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过度依赖集团内部融资,降低集团内部的风险传递。

商业银行应当充分了解境外分支机构、附属机构及其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与流动性风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充分考虑流动性转移限制和金融市场发展差异程度等因素对流动性风险并表管理的影响。

第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外币合计和重要币种分别进行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第三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审慎评估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其他类别风险对流动性风险的影响。

第四节 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准确、及时、全面计量、监测和报告流动性风险状况。

管理信息系统应当至少实现以下功能:

(一)每日计算各个设定时间段的现金流入、流出及缺口。

(二)及时计算流动性风险监管和监测指标,并在必要时加大监测频率。

(三)支持流动性风险限额的监测和控制。

(四)支持对大额资金流动的实时监控。

(五)支持对优质流动性资产及其他无变现障碍资产种类、数量、币种、所处地域和机构、托管账户等信息的监测。

(六)支持对融资抵(质)押品种类、数量、币种、所处地域和机构、托管账户等信息的监测。

(七)支持在不同假设情景下实施压力测试。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规范的流动性风险报告制度,明确各项流动性风险报告的内容、形式、频率和报送范围,确保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其他管理人员及时了解流动性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

第三章 流动性风险监管

第一节 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

第三十六条 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包括流动性覆盖率和流动性比例。

商业银行应当持续达到本办法规定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最低监管标准。

第三十七条 流动性覆盖率旨在确保商业银行具有充足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能够在银监会规定的流动性压力情景下,通过变现这些资产满足未来至少30天的流动性需求。

流动性覆盖率的计算公式为: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流动性覆盖率=----------------------- * 100%

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是指满足本办法附件2相关条件的现金类资产,以及能够在无损失或极小损失的情况下在金融市场快速变现的各类资产。

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是指在本办法附件2相关压力情景下,未来30天的预期现金流出总量与预期现金流入总量的差额。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不低于100%。除本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不低于最低监管标准。

第三十八条 流动性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流动性资产余额

流动性比例=--------------- * 100%

流动性负债余额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比例应当不低于25%。

第三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当在法人和集团层面,分别计算未并表和并表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并表范围按照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计算并表流动性覆盖率时,若集团内部存在跨境或跨机构的流动性转移限制,相关附属机构满足自身流动性覆盖率最低监管标准之外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不能计入集团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第二节 流动性风险监测

第四十条 银监会应当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期限错配情况、融资来源的多元化和稳定程度、无变现障碍资产、重要币种流动性风险状况以及市场流动性等方面,定期对商业银行和银行体系的流动性风险进行分析和监测。

银监会应当充分考虑单一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或监测工具在反映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方面的局限性,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和工具对流动性风险进行分析和监测。

第四十一条 银监会应当定期监测商业银行的所有表内外项目在不同时间段的合同期限错配情况,并分析其对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合同期限错配情况的分析和监测可以涵盖隔夜、7天、14天、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2年、3年、5年和5年以上等多个时间段。相关参考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各个时间段的流动性缺口和流动性缺口率。

第四十二条 银监会应当定期监测商业银行融资来源的多元化和稳定程度,并分析其对流动性风险的影响。银监会应当按照重要性原则,分析商业银行的表内外负债在融资工具、交易对手和币种等方面的集中度。对负债集中度的分析应当涵盖多个时间段。相关参考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核心负债比例、同业市场负债比例、最大十户存款比例和最大十家同业融入比例。

第四十三条 银监会应当定期监测商业银行无变现障碍资产的种类、金额和所在地。相关参考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超额备付金率、本办法第三十条所规定的优质流动性资产以及向中央银行或市场融资时可以用作抵(质)押品的其他资产。

第四十四条 银监会应当根据商业银行的外汇业务规模、货币错配情况和市场影响力等因素决定是否对其重要币种的流动性风险进行单独监测。相关参考指标包括但不限于重要币种的流动性覆盖率。

第四十五条 银监会应当密切跟踪研究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变化对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影响,分析、监测金融市场的整体流动性状况。银监会发现市场流动性紧张、融资成本提高、优质流动性资产变现能力下降或丧失、流动性转移受限等情况时,应当及时分析其对商业银行融资能力的影响。

银监会用于分析、监测市场流动性的相关参考指标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间市场相关利率及成交量、国库定期存款招标利率、票据现利率及证券市场相关指数。

第四十六条 银监会应当持续监测商业银行存贷比的变动情况,当商业银行出现存贷比指标波动较大、快速或持续单向变化等情况时,应当及时了解原因并分析其反映出的商业银行风险变化,必要时进行风险提示或要求商业银行采取相关措施。

第四十七条 除本办法列出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和监测参考指标外,银监会还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管理模式和流动性风险特点,参考其内部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或运用其他流动性风险监测工具,实施流动性风险分析和监测。

第三节 流动性风险监管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八条 银监会应当通过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以及与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谈话等方式,运用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和监测工具,在法人和集团层面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实施监督管理,并尽早采取措施应对潜在流动性风险。

第四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规定向银监会报送与流动性风险有关的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其他报告。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其流动性风险水平及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审计的,还应当报送相关的外部审计报告。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应当按月报送。

银监会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管理模式和流动性风险特点,确定商业银行报送流动性风险报表和报告的内容和频率。

第五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于每年4月底前向银监会报送上一年度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包括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主要政策和程序、内部风险管理指标和限额、应急计划及其测试情况等主要内容。

商业银行对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在1个月内向银监会书面报告调整情况。

第五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规定向银监会定期报送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报告,包括压力测试的情景、方法、过程和结果。商业银行根据压力测试结果对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及时向银监会报告相关情况。

第五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及时向银监会报告下列可能对其流动性风险水平或管理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本机构信用评级大幅下调。

(二)本机构大规模出售资产以补充流动性。

(三)本机构重要融资渠道即将受限或失效。

(四)本机构发生挤兑事件。

(五)母公司或集团内其他机构的经营状况、流动性状况和信用评级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六)市场流动性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跨境或跨机构的流动性转移政策出现不利于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重大调整。

(八)母公司、集团经营活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九)其他可能对其流动性风险水平或管理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件。

商业银行出现存贷比指标波动较大、快速或持续单向变化的,应当分析原因及其反映出的风险变化情况,并及时向银监会报告。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境内本外币资产低于境内本外币负债、集团内跨境资金净流出比例超过25%,以及外国银行分行跨境资金净流出比例超过50%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向银监会报告。

第五十三条 银监会应当根据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的评估结果,确定流动性风险现场检查的内容、范围和频率。

第五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规定定期披露流动性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作用。

(二)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和政策。

(三)识别、计量、监测、控制流动性风险的主要方法。

(四)主要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及简要分析。

(五)影响流动性风险的主要因素。

(六)压力测试情况。

第五十五条 对于未遵守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最低监管标准的商业银行,银监会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六条规定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实施行政处罚。本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如果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已经或即将降至最低监管标准以下,应当立即向银监会报告。

当商业银行在压力状况下流动性覆盖率低于最低监管标准时,银监会应当考虑当前和未来国内外经济金融状况,分析影响单家银行和金融市场整体流动性的因素,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降至最低监管标准以下的原因、严重程度、持续时间和频率等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十六条 对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存在缺陷的商业银行,银监会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对于逾期未整改或者流动性风险管理存在严重缺陷的商业银行,银监会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与商业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进行监督管理谈话。

(二)要求商业银行进行更严格的压力测试、提交更有效的应急计划。

(三)要求商业银行增加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的频率和内容。

(四)增加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现场检查的内容、范围和频率。

(五)限制商业银行开展收购或其他大规模业务扩张活动。

(六)要求商业银行降低流动性风险水平。

(七)提高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的最低监管标准。

(八)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有关措施。

对于母公司或集团内其他机构出现流动性困难的商业银行,银监会可以对其与母公司或集团内其他机构之间的资金往来提出限制性要求。

根据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的流动性风险状况,银监会可以对其境内资产负债比例或跨境资金净流出比例提出限制性要求。

第五十七条 对于未按照规定提供流动性风险报表或报告、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或提供虚假报表、报告的商业银行,银监会可以视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五十八条 银监会应当与境内外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合作,共同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和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并制定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应急预案。

发生影响单家机构或市场的重大流动性事件时,银监会应当与境内外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合作,适时启动流动性风险监管应急预案,降低其对金融体系及宏观经济的负面冲击。

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外国银行分行参照本办法执行。

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外国银行分行以及资产规模小于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不适用流动性覆盖率监管要求。

第六十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性转移限制是指由于法律、监管、税收、外汇管制以及货币不可自由兑换等原因,导致资金或融资抵(质)押品在跨境或跨机构转移时受到限制。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无变现障碍资产是指未在任何交易中用作抵(质)押品、信用增级或者被指定用于支付运营费用,在清算、出售、转移、转让时不存在法律、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的资产。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要币种是指以该货币计价的负债占商业银行负债总额5%以上的货币。

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中“以上”包含本数。

第六十四条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在底前达到100%。在过渡期内,应当在底、年底、底及底前分别达到60%、70%、80%、90%。在过渡期内,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提前达标;对于流动性覆盖率已达到100%的银行,鼓励其流动性覆盖率继续保持在100%之上。

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令20第2号)同时废止。本办法实施前发布的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篇12: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摘要】商业银行面临各种风险,其中最核心的就是流动性风险。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还不完善,存在一些问题,包括过度追求金融创新;治理结构缺陷明显,程序相对滞后;存贷比过高,不良资产比例偏高。针对这些问题,从监管和商业银行两个角度提出以下建议: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提高信贷质量,降低不良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改善负债结构。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一、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现实意义

银行挤兑不仅可能造成商业银行破产,甚至会破坏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因此,切实改善并提升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有利于保障金融体系的安全,加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风险管理不足将很可能导致多米诺骨牌效应,大部分金融危机的直观表现是流动性危机。换句话说,无论银行资本是否充足,都不可避免地存在面临流动性风险可能性。优良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不仅可以提升银行的内部管理进而获得竞争优势,还能够提升商业银行的名望和盈利机会。流动性指标是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考核的重要基本指标之一,良好的指标数值是商业银行的一张名片,是对外良好形象的保障。对商业银行自身而言,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会使商业银行更加接近全面风险管理,进一步提升银行的社会公信力和形象,进而改善声誉增加盈利机会。此外,增加吸引到优质合作伙伴的可能性也是其重要现实意义。

二、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现状

尽管商业银行发展迅速,正在逐步加强风险管理,但现状仍有不足。

(一)过度追求金融创新,缺乏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

建立起一套完整科学的流动性风险防范体系,可以帮助银行业的稳健地发展。最近几年,经济下行以及利率市场化的推广,商业银行也受到严重的波及,具体表现为息差收窄、盈利的增长速度不断降低。而近年来以影子银行为特点的金融创新迅猛发展壮大,使得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一旦发生重大危机,各个金融机构很难独善其身,多米诺骨牌效应会使风险传播至整个传统银行体系之中。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中会获得相应的收益,但过度创新会导致金融杠杆增加,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预防的功能有所下降。从根本上来说,银行本身对于全面风险管理缺乏足够充分的重视,管理观念过于淡薄。

(二)治理结构存在明显缺陷,程序相对滞后

尽管大部分商业银行按照银监会的要求设立了专门部门管理流动性风险,但实际效果不佳,缺乏可行性。银行的根本目的在于最大化盈利,常常忽略某些潜在风险,导致其风险管理缺乏真正切实可行的考核和奖励机制。过度追求规模、缺乏完善的制度是银行治理结构缺陷的重要表现。我国当下推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可以简单概括为总分行的二级模式。在分工中,总行附则决策和协调,分行的主要工作在于执行。但实际操作中,这样模式并未真正发挥其价值。与自上而下的理想模式相反,日常的操作顺序为自下而上。上级被迫放弃主动管理和主动调整,而是根据下级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被迫接受、被动调整。

(三)存贷比过高,不良资产比例偏高

目前,银行的盈利来源主要依靠于存贷利差。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是重要指标,提高存贷比从长远来说可以增加商业银行的盈利。但是过犹不及,过高的存贷比会导致其流动性降低,带来潜在的支付危机。以国有五大行为例,存贷比已然接近75%,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需要注意提防。此外,不良资产问题是我国银行面临的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大量的银行坏账对银行的发展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经济下行不仅使中小企业效益降低还使大企业生产能力下降,许多企业寻求各种方法逃避债务,从而使不良资产增加,导致流动性风险。简单来说,尽管各种指标都达到了银监会的具体监管要求,但接近预警线,潜在风险比较高。

三、应对风险的对策与建议

应对流动性风险的对策,必须从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本身两个方面来制定,才能行之有效地改善现状。换句话说,风险管理不仅需要监管部门完善和改进现有的监管政策,而且需要银行本身主动采取降低或减少风险的手段和措施。因此,笔者将结合我国现状以及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给出应对风险的相关对策。

(一)针对监管的对策

1.加强宏观审慎监管。毋庸置疑,混业经营是金融行业未来发展的总体大趋势,银行业为了保持盈利不可避免地改变发展策略并适应总体形势。因此,监管部门也应该主动学习接受从一个崭新的角度进行监管工作,即从宏观审慎视角来监管这种风险。监管部门应该以整体银行行业的角度出发点,尤其要关注商业银行本身与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共同的风险,结合当下的风险现状与发展特征,建立且不断完善一整套全面完整、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尽可能从源头解决风险问题。2.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并不完备,而混业经营将会加大当下存在的信息不透明问题,从而增大监管工作的困难。因此,监管部门应该要求各商业银行逐步建立一套全面完整、符合实际需求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披露制度,具体要求包括需要信息披露的内容、频率、质量要求以及未达到相应披露要求需要承担的相应处罚和责任。

(二)针对商业银行的对策

1.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商业银行需要认识到,流动性风险的隐患在于,混业经营的大趋势下银行快速多元化扩张将会使其业务结构逐渐变得更加不合理且使资金的稳定性转向不足。所以,银行需要改变现有认识,将流动性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必须把其职能提升至银行管理层甚至董事会这一级别,必须提升独立于交易部门外的风管部门的等级和权限。而且从技术层面来讲,各个风险之间有分散作用,也必须由一个统一的部门来管理,才能真正地考虑到这种分散作用。因此,董事会应该着重关注流动性风险管理,将其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将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作为资金业务部门的考核之一。

2.提高信贷质量,降低不良资产。商业银行应该改变传统的信贷观念,兼顾分散性和差异性两大原则。尽管国家政策鼓励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但后者本身有很多问题导致贷款风险较高,从而与银行的`盈利性目标属性相矛盾。因此,在选择贷款客户方面,应该优先选择信用很好或比较好的顾客和公司,筛选并严格审查信用不足的顾客和公司。商业银行还要秉承分散性理念,防止放贷的客户和放贷的行业过于集中而导致大量不良资产的产生。商业银行还可以有意识地从基层培养起一批既懂理论又懂实践的信贷专家。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应该努力处理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资产率,比如采用不动产盘活或者使用企业的知识产权来偿还债务,而非传统的固定资产抵押。

3.优化资产结构,改善负债结构。在银行的资产结构中,贷款占比过大是当前的整体特征,这一特征有可能会造成银行流动性不足、存在潜在经营风险的问题。为了解决当前的局面下的困难,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改善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的多元性和多样性;提升有较高流动的储备资产的比例和规模,包括可交易性证券和票据;加快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进程,增加银行的盈利机会并转移和分散相应的风险。此外,目前我国银行的主要负债是储户的存款,负债的具体形式比较单一。在改善负债结构上可以采用一些不同于传统被动吸收存款的方式。比如说,提升主动负债的规模和比例,因为主动负债的相对于传统的存款更加稳定,有利于改善银行的流动性。此外,相对于银行的其他各种风险,流动性风险往往更加隐蔽不容易被发现。所以,面临存在可能缺乏资金的情况是,适当利用和吸纳同业存款是一种明智的措施。

篇13:商业银行声誉风险自查报告

根据省联社《转发湖南银监局关于开展湖南银行业全面声誉风险自查的通知》(湘信联办81号)要求,湘潭办事处高度重视,组织各行社对声誉风险管理工作进行了为期近一个月的全面自查及整改,为农信社业务发展和改革转型“保驾护航”。

1、统一思想,组织领导。

声誉关系到农信社的'对外形象,起着“牵一发动全身”的作用。为此,湘潭办事处及辖内各农商行高度重视此次声誉风险自查及整改工作,均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事处综合科负责督促,各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细节工作,上下及时沟通,全面深入推进该项工作。

2、认真组织,全面自查。

对照自查表,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辖内近五年来的声誉事件进行细致梳理,研究声誉风险事件发生的原因,自查声誉风险管理制度的漏洞,不断总结、深化,致力于全面提升全辖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3、高度重视,及时整改。

针对自查发现的不足,各农商行认真完善制度,查漏补缺;加强培训,增强意识;创新方式,提高效率。在今后的声誉风险管理中,还将充分发挥现有的媒体、网络资源,通过正面典型的宣传和警示案例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员对全面声誉风险管理工作的认识和重视,主动、有效地防范声誉风险,做到思想上认识到位、组织上领导到位、措施上落实到位,为农信社蓬勃向上发展营造健康的舆论环境。

篇14: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1投入产出变量的选取

在经济学界,著名经济学家R.W.Shephard在研究生产成本时,曾引进被称为“距离函数”的公式。随后,Farrell开创性的从微观视角对企业效率问题进行研究,其对于效率的衡量是基于前沿函数或边界函数来表示的。他指出在经济生产中,所有生产可能最佳解的点的连线组成一条效率前沿,该效率前沿将所有的生产可能的观测值都包络于生产前沿曲线之内,所以被称为包络线。Farrell指出厂商在产出量固定的情况下,有潜在的投入成本最小所组成的生产前沿,此前沿为具有完全效率的生产前沿,而任何一个生产点与生产前沿之间的差距,就是此生产点的无效率程度。按照Farrell的思想,以非预设生产函数形态取代通常的预设生产函数形态的方法来评估效率问题,这也是非参数方法的最大优点之一。

在此之后,Charnes,Cooper和Rhodes将Farrell的思想进一步的推广,建立一般化的数学规划模型,即CCR模型,在规模报酬固定的假设前提下,评估多项投入和多项产出的生产决定单元的相对技术效率水平。后来,Banker,Chanes和Cooper放开规模报酬固定的假设,建立了BCC模型,进一步的将CCR模型中评估得到的技术效率分解为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Fare建立了Malmquist生产力变化指数,用来考察两个相邻时期生产率的变化。

DEA方法测度商业银行效率的关键在十选择合适的投入产出项目。对商业银行投入及产出进行定义的常用方法有:(1)生产法。银行被认为是存款账户和贷款服务的生产者,能产生利润的即为产出项目,若该项目需要净支出(费用)时即为投入项目。因此,银行产出项目为开设的各类存款账户的数量、通过存款账户所提供服务的数量(如开支票的次数)和提供的贷款业务的项数;银行投入项目为资本、劳动力及营运成本;(2)中介法。银行从资金有剩余的居民和企业手中获得资金,然后把它提供给需要资金和企业的居民,银行是这一过程的中介者,银行的产出项目是存款和贷款的金额,运作成本和利息成本构成了银行投入项目。(3)资产法。银行产出项目严格定义为银行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方的项目,主要是贷款和证券投资的金额,银行投入项目定义为资产负债表中负债方项目。在具体的研究中,国内外学者对于投入产出指标的选择差别非常显著,研究思路和研究结果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使用的投入指标和产出指标不一致。DEA模型是通过线性规划的方法比较产出和投入的值,而投入产出指标的差异必然造成每个评价单位效率值的'差异,为了能准确地对银行效率进行评价,我们需要全面准确地选取指标对银行特征进行描述。二是没有考虑银行的风险问题。商业银行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风险控制能力是银行竞争能力的体现。根据金融学理论中的风险补偿原则,风险与回报之间是对称的,即高回报必然伴随着高风险,高回报是对高风险的补偿。因此,如果不把风险作为产出,或作为影响产出的因素进行考虑,仅仅考察银行的投入与其它产出之间的关系来度量银行的效率,这必然会造成效率的评价结果与我们的目标背道而驰。商业银行的效率目标必须服务于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作为一个企业,追求利润无疑是其目标中最具有本质意义的一个,但商业银行同时作为一个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以及商业银行在整个国家经济体系中的特殊位置,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保持必要的流动性和安全性也应该纳入到其经营的目标体系之中。

因此,为了更全面的度量商业银行的效率,本文将把反映商业银行在经营中各个不同方面特征的指标纳入到DEA模型中。具体地,本文选取了职工总人数、机构总数、固定资产净值、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存款、利息支出和营业费用八个不同方面指标作为投入变量,选取投资、贷款、利息收入、非利息收入、税前利润、资本充足性和流动性指标作为产出变量。这里仅对资本充足性和流动性两个度量商业银行风险水平的指标作一个说明,其它指标由于在其他作者的文献中都有出现,这里不再累赘。

(1)资本充足性。资本充足性反映了银行的规模、优质资产水平、利润积累水平、资产配置合理星级资本的质量。考察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性常用的指标有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率、风险资产准备金率、资本杠杆率、核心资本长期债务率及权益与未分配利润比率等。我们在综合考虑各项指标的情况下选择了权益与未分配利润比率作为衡量资本充足性的指标,这个指标反映了权益与未分配利润在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商业银行的风险状况。

(2)流动性。流动性反映商业银行在面对现在和将来资金需求时,对短期不稳定资金的依赖性和应对资金变现需求时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流动性相关指标主要有对流动负债依存度、短期流动资产比率、存贷款比例、中长期贷款比率、备付金比率和拆入资金比率等。我国国情具有特殊性,虽然没有像西方国家那样存在存款保险制度,但我们国家的信用是商业银行无形的存款保险,客户储蓄存款更多的是出于预防性动机,发生流动性危机造成银行恐慌的概率很小,因此,我们无论从资产管理还是负债管理或者是资产负债和理哪一个角度出发都可以。我们吸收资产负债管理理论的思想选择存贷款比率来衡量商业银行的资产的流动性。

最后,由于受到DEA模型中投入产出指标硬约束的限制,我们将采用因子分析法来分别对产出和投入指标进行提练,寻找出最本质的投入和产出变量。

2实证结果及其分析

利用我国12家商业银行200x年的数据,计算过程借助于SPSS11.5软件操作完成。根据特征值大于1的原则,投入变量我们选入了2个公共因子,产出变量选入了3个公共因子。从累计贡献率来看,投入变量的2个公共因子反映了原有信息的99.69%,产出变量的3个公共因子反映了原有信息的96.99%。

接着,本文将根据各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占各因子总方差贡献率的比重为权重进行加权汇总,可以分别求得各银行投入和产出变量的综合得分。计算公式分别为:

投入变量总得分F=(58.89*F1+40.26*F2)/99.69

产出变量总得分F=(55.40*F1+27.43*F2+14.17*F3)/99.69

然后,把投入变量得分F与产出变量得分F作为DEA模型中的投入与产出变量,利用DEAP软件我们计算出各商业银行200x年的效率得分。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效率得分明显偏低,从技术效率来看,仅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的效率得分达到所有商业银行得分的平均值,农业银行的效率得分在样本银行中排名倒数第二。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效率得分最高的是华夏银行,其次是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和中信银行。从规模报酬情况来看,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没有达到理想的规模状态,有一半左右的商业银行处于规模报酬递减的阶段,而一半左右则处于规模报酬递增阶段。从纯技术效率来看,我国各商业银行的差距不大,其中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深发展、华夏银行和交通银行均达到效率满分,全部样本银行的纯技术效率平均分也比较高,达到0.918,但这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农业银行,其纯技术效率分值仅为0.474,处于非常落后的一个水平。

最后,为了判断我国商业银行中是否存在为了追求高效率而采取了高风险的行为,本文还计算了未考虑风险因素时各样本商业银行的技术效率得分。另外,表5中还包含了考虑风险因素后各样本商业银行的技术效率得分,考虑风险因素前后技术效率得分之差以及反映各商业银行风险状况的度量指标(资本充足性和流动性)。从技术效率值的变化情况来看,考虑风险因素前后变化最大的是深发展,其效率差值为0.579,与此同时,我们可以观察到,深发展的两个风险度量指标也表明其风险程度是最高的。在样本商业银行中,深发展的资本充足性是最低的(2.5%),其流动性也是最差的(1.092)。为了更准确地判断我国商业银行中存在的效率与风险之间的关系,我们计算了考虑风险因素前后效率差与风险度量指标资本充足性和流动性的相关系数,它们分别为-0.42和-0.72。这表明,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存在着为了追求高效率而采取高风险的行为这样一种现象,即一些商业银行的高效率是通过牺牲其风险水平(降低资本充足性和流动性)为代价而获得的。我们可以清晰地观察效率与风险之间的关系。很明显,一些银行通过降低其流动性而获得效率水平的提升。

3结论

本文通过采用因子分析法,从众多的投入和产出变量中抽取出最重要的投入因子和产出因子,通过提练的投入因子和产出因子来衡量我国商业银行的效率水平。同时,将风险问题纳入到商业银行的效率分析框架,将效率分为未经风险调整的效率和经过风险调整的效率,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一些商业银行通过承担过高的风险,而获得未经风险调整的效率水平的提高。为此,可以看出,将风险因素纳入效率的分析框架中对于效率评估的准确性和客观性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另外,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对商业银行风险的衡量时采取了比较单一的指标,未来的研究方向应是引入综合的模型指标对于商业银行的风险进行更科学的计量,并将其纳入效率的评估模型中。当然,本文的目的在于探讨在对效率进行评价时纳入风险因素的重要性,而实证只是对此观点所进行的初步验证,深层次的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篇15:基于商业银行消费信贷防范风险探讨

摘要:随着我国消费贷款规模的不断扩大,这项业务中存在的风险也逐步暴露出来,商业银行应加强对消费信贷风险的分析与识别,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消费信贷风险。

关键词:消费信贷 风险 防范对策

一、消费信贷中存在的风险

(一)借款人的信用风险

借款人的信用风险是消费信贷中最主要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个人消费信贷违约行为发生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个人消费信贷风险主要来自借款人的收入波动和道德风险。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银行缺乏征询和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手段,加之个人收入的不透明和个人征税机制的不完善,银行难以对借款人的财产、个人收入的完整性、稳定性和还款意愿等资信状况做出正确判断。

其次,银行自身管理薄弱致使潜在风险增大。现在,国内商业银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消费贷款方面的管理经验,对同一个借款人的信用信息资料分散在各个业务部门,而且相当一部分资料尚未上机管理,难以实现资源共享。同时贷后的监督检查往往又跟不上,一旦发现风险不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消费贷款的潜在风险增大。

最后,抵押物难以变现,贷款担保形同虚设。我国消费品二级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交易秩序尚不规范,交易法规也不完善,各种手续十分繁琐,交易费用偏高,导致银行难以将抵押物变现。

(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操作风险

首先是内部欺诈风险。(1)利用职务之便虚假贷款。主要表现为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发放虚假的个人贷款。(2)超权限放贷。银行一般都对基层处所授予了一定额度的低风险业务审批权,但有的基层处所负责人自行审批超审批权限的贷款。(3)质押物虚假或无效。主要表现为经办人员由于道德方面的原因,未对质押物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而形成的风险。(4)受贿发放贷款。主要表现为银行内部工作人员,贿赂发放不合规定的个人贷款,而给银行造成的损失。

其次是外部欺诈风险。以个人住房贷款假按揭为例,假按揭行为具有以下共性特征:没有特殊原因,滞销楼盘忽然热销,楼盘售价与周围楼盘相比明显偏高;开发企业员工或其关联方集中购买同一楼盘,或一人购买多套;借款人收入证明与年龄、职业不相称;借款人对所购房屋位置、朝向、楼层、户型、交房时间等与所购房屋密切相关的信息不甚了解;借款人首付款非自己缴付或实际没有缴付;多名借款人还款账户内存款很少,还款日前由同一人或同一单位进行转账来还款;借款人集体中断还款。

最后是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风险。(1)制度操作失误。(2)管理失误。(3)缺乏法律文件。(4)任务执行错误。

(三)与消费贷款相关的法律不健全

现行法律条款基本上都是针对法人制定的,很少有针对消费者个人贷款的条款,对失信、违约的惩处办法不具体。这使得银行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缺乏法律保障,对出现的问题往往无所适从。由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客户比较分散,均是消费者个人,并且贷款金额小、笔数多,保护银行债权的法规又不健全,特别是在个人贷款的担保方面缺乏法律规范,风险控制难以落实。发展消费信贷,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是重要基础,而我国个人信用制度、个人破产制度等尚未建立。在实际司法过程中,保护借款人或保证人正常生活,而忽视银行债权法律保护的现象时有发生,也给风险防范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对策

(一)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制度

消费者的信用评价可采用等级制或得分法,应当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系统。该系统应包括下列因素:消费者的职业状况、收入状况、银行账户的大致数额和地点、赊账或其他债务、付账习惯、婚姻状况、诉讼、交易记录及品质、习惯、道德等因素。还应当确定这些因素彼此间关系及在评价系统中的权重等。要建立完善的公民和法人的个人诚信体系,除了银行的相关信息外,其他方面的信息,如社保信息、税收信息同样是商业银行评价客户、防范风险的重要指标,因此应当早日实现这些非银行数据的收集。

(二)建立银行内部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

银行内部要建立专门机构,具体办理消费信贷业务,同时建立消费信贷审批委员会,作为发放消费信贷的最终决策机构。做到审贷分离,形成平衡制约机制,以便明确职权和责任,防范信贷风险。从跟踪、监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费信贷风险的预警机制,加强贷款后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监控,掌握借款人动态,对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本息情况,或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列入“问题个人黑名单”要加大追讨力度,并拒绝再度借贷。要进一步完善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制度,逐步做到在线查询、分级审查审批,集中检查。从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几个环节明确职责,规范操作,强化稽核的再检查和监督。

(三)完善消费贷款的担保制度

消费信贷与其他贷款不同,借款人是一个个的消费者,贷款购买的是超过其即期收入限度并较长时间才能归还贷款的财产或耐用消费品。因此,在发放消费贷款时,用抵押、担保作还款保证显得十分重要。具体应注意几方面:首先应完善担保法,增加有关个人消费信贷的详细条款;其次,应培育规范的抵押品二级市场,使各种贷款抵押物能够迅速变现;第三,可考虑由政府出面组建消费信贷担保公司,为长期消费信贷提供担保,这也是一些西方国家发展消费信贷的成功经验。

(四)实行浮动贷款利率和提前偿还罚息

一是人民银行应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在利率浮动比率、贷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给商业银行以更大的余地,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更好地防范风险。同时,应允许商业银行在办理消费信贷业务中收取必要的手续费、服务费,以补偿商业银行信贷零售业务付出的成本。二是对贷款期限长、利率风险大的住房贷款尽快实行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并行的利率制度。固定利率是指按照事先确定的利率计算全部贷款期内的全部利息,该利率不再做任何调整和改变。浮动利率是指在贷款合同有效期内,只规定最初一段时间内的利率,在合同到期后,就要根据事先约定的新利率计算方法,按照当时的市场利率重新确定下一阶段贷款利率,浮动利率包括一年期、三年期、五年期等不同期限。通过消费者对两种利率的自由选择,增加消费者的风险和收益意识,规范消费者和银行之间的行为方式和业务往来。三是实施提前还款罚息制。由于消费信贷一般为长期贷款,利率变化将导致银行蒙受利率损失的可能。当利率下跌时,消费者会提前偿还固定利率的贷款,而以较低的利率举借新债。借新债还旧债,会导致银行丧失贷款收益,并给银行重新安排资金造成困难。为此,银行应收取高于预定利率的罚息,弥补信贷资产损失。

参考文献:

[1]陈河涛.消费信贷在我国的发展及难点探讨[J].金融经济, ,(08).

[2]谢炳算.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发展策略选择[J].金融经济, 2006,(02).

[3]吴亚,刘成起.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分析与对策研究[J].未来与发展,2006,(07).

[4]郑良芳.美国次贷危机的警示[J].农村金融研究,,(12).

篇16:商业银行声誉风险自查报告

按照《***银监局办公室转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员工涉及社会融资行为风险提示有关文件的通知》(*银监办通****号)文件要求,我部组织进行全员排查,排查重点是银行员工涉及民间借贷、集资等社会融资行为。

一、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精心组织。高度重视民间借贷可能形成风险的后果,认真组织,精心实施,防范员工个人民间借贷风险事件,避免引起声誉风险。二是加强领导。成立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部室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任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对我部所有员工进行了逐一排查。

二、排查内容

此次员工排查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展开:是否直接组织、参与民间借贷或集资活动;是否充当社会融资“掮客”,介绍他人参与社会融资从中收取贿赂、提成、佣金;是否与资金掮客、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存在资金往来;是否有员工利用职务之便或银行员工身份,为借款人提供还款资金或借用、盗用我行信用进行民间借贷或集资活动。

三、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本次排查,未发现我部员工涉及民间借贷、集资等社会融资行为。

四、拟采取的监管措施

我部拟采取以下监管措施深入开展排查:

(一)及时发现并锁定排查重点,发现员工存在社会融资行为的,对与其有关的银行账户开立、对账、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大额存取款等业务操作环节的合规情况进行深入、细致地检查,彻底查清查透。

(二)抓好“四个结合”,即与融资性担保公司非正常业务往来清理排查相结合;与贯彻落实省银监局风险排查相结合;与日常员工排查相结合;与群众举报反映情况相结合,充分发挥案件防控群防群治的作用,切实防范民间借贷风险,避免风险向银行转嫁。

更多热门相关文章推荐:

1.银行业声誉风险自查报告

2.2016声誉风险自查报告

3.案件质量自查整改报告

4.2016年个人廉洁自律自查报告【精彩篇】

5.2016查摆四风问题自查报告

6.农民工维权存在的问题的调研报告

7.六项基本制度自查报告

8.三严三实不作为自查报告

9.2016银行毕业实习报告

银行网点副行长竞聘稿

银行支行行长竞聘稿

银行客户经理岗竞聘稿

商业银行支行行长竞聘稿

农商行委派会计竞聘稿

银行综合部经理竞聘稿

物业公司客户经理竞聘稿

银行二级行行长竞聘稿

物业客户经理竞聘稿

经理岗位竞聘演讲稿

商业银行风险部竞聘稿
《商业银行风险部竞聘稿.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商业银行风险部竞聘稿(精选16篇)】相关文章:

银行副行长竞聘稿2022-12-23

银行正处级干部竞聘稿2022-07-22

县支行会计主管竞聘演说稿2022-05-14

工商银行二级客户经理竞聘稿2022-05-06

银行个金行长竞聘稿2022-11-25

银行电子银行部经理竞聘稿2022-12-22

农村商业银行支行行长竞聘稿2023-10-14

农商行会计竞聘稿2023-09-16

联通商企客户经理竞聘稿2022-05-06

房产公司工程部经理岗位竞聘演讲稿2024-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