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学金(共12篇)由网友“gsguyinhong”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学金,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篇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学金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学金
北航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体系
按照国家政策,从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并对符合要求的学生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学费及奖助等具体内容,详见国家、北京市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北航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及住宿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录取的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制年限一般为2-2.5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为3年学制),具体见各学院各专业的备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所有住宿的学历硕士研究生均需交纳住宿费,住宿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
北航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与奖助体系
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一律于209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待遇。以普通招考、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本科直博生的学制为4年;最长修读年限均为8年。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并对符合要求的学生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学费及奖助等具体内容,详见国家、北京市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篇2: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学金
北京理工大学2014年研究生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奖助学金。另外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
录取为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125600工程管理硕士专业的学生,我校将不提供宿舍安排。
来自“985工程”高校优势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可申请获得新生奖学金(每人5000元,详见《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博士学费及奖助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奖助学金。另外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
篇3: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学金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费、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19号)文件要求,20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及全日制工程硕士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请查询研究生院主页(gs.ustb.edu.cn/)。
(二)奖助学金
学校将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及全日制工程硕士发放每人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除外)。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为研究生设置的其他类型奖助学金。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另设置“助教”、 “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经双向选择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三)住宿
根据校发[]36号文件精神,以下硕士研究生学校安排住宿:进校学习的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不含MBA、MPA);按照国家政策招收的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国防生。
进校学习的全日制京外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仅提供入学后第一学年的住宿。MBA、MPA研究生学校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在宿舍床位富余情况下,学校可提供部分床位资源给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由学院自行安排MBA、MPA住宿。除上述情形外,其他类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博士研究生学费、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年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10000元。
(二)奖助学金
学校将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博士研究生发放每人每年1元的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除外)。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为博士研究生设置的其他类型奖学金。学校、院系和导师为博士研究生另设置“助教”和“助研”岗位,经双向选择承担上述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此外,学校还设立了宝钢奖学金、海,天奖学金、中信―CBMM吴宝榕铌钢奖学金、山西建邦奖学金、美卓奖学金、金广-西南奖学金、泰纳瑞斯奖学金等奖学金。
(三)住宿
根据校发[2011]36号文件精神,进校学习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学校安排住宿。进校学习的全日制京外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学校仅提供入学后第一学年的住宿。除上述情形外,其他类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篇4:东华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学金
东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学校地处中国上海,校区分别位于松江区和长宁区,占地面积近2000亩,校园环境优美宜人,系“上海市花园单位”。
学校创建于1951年,前身是华东纺织工学院,1985年,更名为中国纺织大学,,更名为东华大学。1960年,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大学之一。
硕士研究生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校将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办法。研究生还可通过参加学校设立的各类奖学金评选,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具体学费及奖助学金办法按我校即将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篇5: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费及贷款事项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费及贷款事项
1.学费
级起研究生实行全面收费制度,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收缴标准为: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收取2.5年(学制2.5年);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收取4年(学制4年);学费按学年缴纳。工商管理硕士(MBA)培养费用全程为7.6万元/生;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费用全程为4.5万元/生,分两次缴纳。
2.体检费用:每生20元;
3.住宿费:每生每年800元~1500元(视宿舍具体情况而定),凭缴费单领取宿舍钥匙;
4.上述入学所需费用一律通过学校发给本人的中国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支付。请新生在报到前15日内将相关费用按足额存入本人银行卡,为保证银行卡在校期间的'正常使用,银行卡交款后,存款余额不能为零(请在存入所需交纳费用的基础上多存一元钱)。缴费收据报到时发放到本人。欠费学生将不予入学及注册选课;
5.强军计划考生免缴住宿费和学费。
6.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最高贷款额度为6000元,但第一学年的相关费用须在报到注册时交清。
篇6: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学金
上海外国语大学20研究生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教育部规定,自2014 年起研究生教育开始实行收费制度。我校将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资助办法,并及时公布。
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学费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三年共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我校除工商管理(MBA)、翻译硕士、汉语国际教育外,其余专业均为学术型硕士);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费如下:
翻译硕士(英语笔译)学制两年半,学费共计人民币伍万元;
翻译硕士(英语口译、法语口译、俄语口译)学制两年半,学费共计人民币捌万元。
3.汉语国际教育学制两年,学费共计人民币贰万元;
4.工商管理(MBA)学制及学费问题请咨询我校 MBA 中心,
电话:021-35373308,021-35373309
5.博士研究生学制叁年,学费共计人民币叁万元。
篇7: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学金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学金
创办于18的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目前国内学科门类最齐全的'综合性大学之一。也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若干所重点大学之一。现任校长是林建华教授。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27年,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浙江大学首批试办研究生院,1995 年浙江大学等10所研究生院被评为优秀研究生院,由国家教委表彰并首批授牌正式成立研究生院,浙江大学研究生院被授予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单位;、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连续被国家教育部授予全国优秀招生单位。浙江大学是教育部实行自主划线的试行单位之一。
硕士研究生学费与奖助: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从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同时,我校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研究生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学校、院系为研究生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各类硕士生的具体学费标准及新的研究生奖助方案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网址grs.zju.edu.cn/index.jsf)发布的最新信息。
篇8:南京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学金
1.培养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887号),自20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具体收费标准参照教育部及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2.奖助体系
南京大学对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设立“助学金”,每年6000元/人;对新入学的优秀硕士研究生,设立“新生奖学金”,最高额度10000元;对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按一定比例设立“学业奖学金”,额度5000元;在硕士研究生中,教育部设有“国家奖学金”,额度0元;此外,学校还设有冠名奖学金和“助教、助研、研管”岗位。
篇9: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学金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费和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型硕士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
2.我校自级学术型硕士生起实行新的奖助办法。新的奖助体系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
所有学制年限内的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完成各学习阶段规定学业,均可享受基本助学金,额度为0.6万元/生。学年。
硕士生三助岗位为助管、助研和助教岗位,硕士生通过承担相应岗位任务,按劳取酬。三助岗位数不低于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数的80%,三助津贴为0.8万元/岗。学年。
优秀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综合素质高、学术潜力突出的新生,奖励覆盖率为当年新生总人数的.10%左右,奖励额度为0.8万元/生。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业优秀、综合表现突出的二、三年级硕士生。奖学金覆盖率为学制年限内在校二、三年级硕士生数的30%左右。奖励额度不低于1万元/生。学年,最高为2万元/生。学年。
此外,我校还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部分学部(院、系)也设有专门奖学金。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及年龄超过40周岁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生的,需按规定缴纳学费,但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3.住宿。新生第一年住大运村学生公寓,第二年迁回校内住宿。大运村学生公寓的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2300元,学校将补贴每人500元。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考生不解决住宿。
博士研究生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型博士生均需缴纳学费。普通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型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即为0.8万元/生。学年,后三学年按普通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
2.我校自2014级学术型博士生起实行新的奖助办法。新的奖助体系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突出成果奖励、专项奖学金等。
所有学制年限内的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生,完成各学习阶段规定学业,均可享受基本助学金,额度为1.2万元/生。学年。
博士生的三助岗位包括助研和助教岗位,博士生通过承担相应岗位任务,按劳取酬。三助岗位数不低于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生数的80%,三助津贴为1万元/岗。学年。
优秀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综合素质高、学术潜力突出的新生,奖励覆盖率为当年新生总人数的35%,奖励额度最高达到8万元/生。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业优秀、综合表现突出的二、三年级博士生。奖学金覆盖率为学制年限内在校二、三年级博士生数的30%左右,奖励额度不低于1.5万元/生。学年,最高为3万元/生。学年。
突出成果奖励主要奖励发表高水平科研成果、参加高水平学术活动并获得奖励,以及在其他全国性及以上艺术、体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术型博士生。
另外,我校还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部分学部(院、系)也设有专门奖学金。
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享受学术型硕士生奖助待遇,后三学年享受学术型博士生奖助待遇。
已获博士学位人员及年龄超过45周岁人员被我校录取为博士生的,需按规定缴纳学费,但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除上述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教育部学术新人奖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用于奖励资助所有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在校优秀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工作。
我校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篇10: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学金
华东师范大学20研究生学费及奖学金
按照国家规定,2014年招生的研究生须要缴纳学费。华东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不超过8000元/每年。华东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将在上海市关于研究生收费管理的'文件发布后再根据上海市关于研究生教育收费文件精神制定。
研究生学费标准
同华东师范大学招收内地研究生的标准:硕士研究生一般专业约8000元/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专业约10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另定。书簿、食宿、医疗等费用自理。
博士研究生学费事项
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的研究生需交付学费,学术学位每年学费壹万元,专业学位每年学费贰万元。
教育博士研究生培养费
学生须交付培养费,共计人民币8万元(签约收费),食宿医疗费用自理。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研究生
1.学习年限
学制4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属国家规定的学位学历教育。
2.培养费
需交付培养费,每年一万元。食宿医疗费用自理。
篇1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说明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说明
各位新同学,现将研究生新生缴费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缴费标准
(一)学费
硕士:2年制的学生每学年缴纳总学费(注:总学费金额已在自筹经费/委托培养协议书上注明)的1/2;2.5年制的学生第一、二学年各缴纳总学费的2/5,第三学年缴纳差额部分。
博士:3年制的学生每学年各缴纳总学费的1/3。
MBA学员:请按协议书上注明的要求办理。
(二)住宿费
需住宿的学生请预备或在银行卡里预存1800元住宿费,届时学校将根据入住宿舍的实际收费标准收取。
二、缴费方式
为了提高报到效率,减少排队时间,请每位新生尽量选择使用“牡丹灵通卡・e时代”(即“银行卡”,详细介绍见本说明第三条)存款缴费。如有特殊情况,例如开卡未成功,可选择下列三种方式之一缴纳:
(一) 使用银联卡在报到时刷卡缴费(报到现场将会有刷卡指引);
(二) 使用现金在报到时缴费(报到现场将会有缴费指引);
(三) 使用支票在报到时缴费(报到现场将会有缴费指引)。
三、特别说明(注:下面说明中提及的`“银行卡”、《牡丹灵通卡申请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均已随录取通知书发放,请查验。)
(一)关于“银行卡”:根据新生的录取信息,我们已经提前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行”)为每个新生(由本校考上硕士或者博士的新生,学校不再代开银行卡,可以继续使用原有的存折或银行卡)都代开了一张属于你个人的银行卡。该银行卡既可以用其中你自己存的存款来交纳每个学年的学费,也可以存储你平时的生活费,还将用于学校今后几年发放的各类补贴等,请妥善保管。该银行卡号对应的活期账号已在学校财务处登记备案,如果丢失,应立即到工行网点或拨打银行卡背面的提示电话办理挂失手续,并重新办理一张银行卡,务必保证其对应的活期账号保持不变。请所有新生仔细核对银行卡上的号码与打印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上的卡号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该银行卡不能使用,请选择另外的方式缴费,并在报到完毕之后及时向学校财务处声明,以便重新办理银行卡。另外,持卡人收到卡片后,请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到工商银行任一网点(全国范围)柜面进行卡片启用,卡片启用后才可办理银行业务。
(二)关于《牡丹灵通卡申请书》:此申请书将由银行收回用以补办上述银行卡的申请手续,请每位新生仔细参照样表(请点击下载)填写该表中要求填写的内容(其中“申请日期”和“申请人签字”处的日期请统一填写为:206月1日;“通讯地址”一栏请统一填写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邮政编码”为:100191;“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须至少填一项)。
(三)关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请每位新生仔细阅读,并在该协议书的背面签字。
(四)关于“校园卡”:此卡将在报到时由院系统一发放至学生本人,用于校内各项消费。校园卡与银行卡已经绑定,报到后需要使用校园卡消费的学生,可直接通过校园卡自助服务一体机对校园卡进行转账充值,相应资金将实时由银行卡转入校园卡。
(五)如果你选择使用银行卡缴费,则请你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报到日的10天前(8月22日前须办理完毕),到工行各营业网点将准备好的款项存入上述银行卡(特别提示:因银行扣款后的账户余额不能低于10元,存款金额必须大于应缴费总额10元)。我们将委托工行从你的银行卡内代扣按照本说明的第一条确定的应缴各项费用。各款项收讫后的收据将在报到后通过各院系统一发放给学生,请妥善保管,如遗失将不再补开。
(六)请每位新生务必带上签好字的《牡丹灵通卡申请书》的第一、三联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于报到时交到所在院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财务处
年6月9日
篇1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年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
祝贺您考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为帮助您顺利入学,现将新生报到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您按要求做好入学准备。
一、 报到日期:二一一年九月一日(具体时间及要求报到前见研究生院网站)。
报到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迎新接待站(校图书馆前求是广场)。
二、 报到凭证:新生凭我校签发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报到,其它证明均不作入学凭证。
三、 党(团)组织关系
1、党组织关系:
(1)在北京的考生(不包括在京国家机关、部队),台头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组织部”。
(2)党组织关系在外地的考生(包括在京国家机关、部队),台头写“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3)去往单位都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组织部”。
2、团组织关系一律凭团员证办理,请务必按团员证的使用规定办好转出手续,交学校研究生团委。
3、凡录取类别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只办理临时党(团)组织关系。
四、 户口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的研究生,必须自带户口关系,报到时交录取学院。
(1)由公安机关开出的户口迁移证必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等内容相一致;
(2)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公安局和派出所公章;
(3)户口迁移地址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或“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4)户口迁移只限本人,不得随带家属户口。
2、北京生源的新生可不转户口。
3、录取类别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转户口。
五、 档案
1、需调档的应届生必须持“调档函”(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通知档案所在单位,并于2011年7月15日前将人事档案寄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详见“调档函”上的说明及要求)。
2、档案接收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招办。
六、 行李托运
1、如需要托运行李,一律办理快件,并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新生行李签”粘贴在行李明显处。
2、凡在报到日期当天到达北京站和北京西站的行李由学校统一提取,提前和过期到达的行李、到达其他车站的行李则由新生自行提取。
七、 入学资格复审
1、凡是由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新生,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院审验。
2、凡是通过普通招考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新生,必须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院审验。
八、 在学期间生活待遇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学历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生活待遇的具体标准,按照我校制订的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执行。
2、录取类别为“定向”、“委托培养”或者“自筹经费”的学历研究生,按照由原单位或个人与我校签订的“协议书”中的相关条款及我校制订的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执行。
九、 住宿
新生由学校按学院统一安排房间。
十、 缴费
1、新生缴费按照我校财务处《2011年研究生新生缴费说明》办理。
2、若考生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应届本科或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学校不再代开银行卡,请继续保留使用北航本科或硕士阶段原有的存折或银行卡。
十一、体检
1、新生报到后需参加我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京外生源还需注射疫苗。
2、体检费及注射疫苗费按卫生局规定标准收缴,费用自理。
十二、其它
1、新生必须在“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到我校报到。
2、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需事先由原单位证明,向录取学院请假。
3、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北航研招办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邮编:100191
招生咨询电话:010―82314369、82316674(硕士)
010―82317794(博士)
传真:010―82328059
北航研招办网址:yzb.buaa.edu.cn/
北航研究生院网址:graduate.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 爱尔兰高校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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