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美伤感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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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美伤感小故事

篇1:唯美伤感小故事

唯美伤感小故事篇3:“长沙先生”在掌声响起时遗失了爱情

一个普通的空调工,夺得了首届“长沙先生”的桂冠,人生便在一夜之间变了。然而在赞美和掌声里,爱情之花却悄然枯萎了……

1修空调,摔出个走红男模

我是独生儿子,父母都是长沙的商界名人,原本大树底下好乘凉,但我却选择了走自立之路。

大专毕业后,我不再要父母资助,独自来到株洲市打工。19岁的我站柜台,每月94元,衣食住行全由自己打点。那时候流行皮凉鞋,最便宜的要83元,我存了两个月钱才买起。可穿上皮凉鞋,已是秋天了。

1993年初,一位漂亮的姑娘在与我的业务往来中,一来二去就看上了我。

她叫王晖,浙江姑娘,是一家知名空调厂驻长沙的代表,长得精明漂亮,而且业务上很能干。我对她也有好感。只是,我对这突如其来的爱情有些受宠若惊。在一次送货到株洲时,王晖当天就把我约到酒吧里,居然大胆地和我对饮了几杯白酒。

席间,王晖问我想不想回长沙工作?我说,想,当然想。王晖就说,那我来帮你调回长沙。我说,无功不受禄,怎么好意思麻烦你?再说我怎么感谢你?王晖大胆地瞟我一眼,不无多情地说,那就看你的喽。

果然,在那次聚会后不久,我真的调回了长沙。我被安排在公司装修空调。

我是学中文的,干电器,我是门外汉,得从头学起。王晖答应业余教我,当我的师傅。我一面看她做,一面钻研电器书。两个人感情甚密。聪明能干的我,慢慢就上手熟练了。王晖说:“安装空调十分危险。尤其是安装室外机,你得在楼上悬空作业,千万要小心。”

她动情地说,你出了事,我可怎么办?我答应她,一定小心谨慎。

可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故,让王晖吓得魂飞魄散。

我接到任务,上门去维修一台空调。那台空调的制冷剂没有了,我提着几十斤重的氟利昂罐,顺楼梯上二楼窗台,刚将罐子递给助手,“咔嚓!”木梯断裂了。我从二楼摔下来,摔到单车雨棚上,雨棚跌穿了,又摔到单车上。几十部单车像多米诺骨牌似的,全倒了。我一下子昏迷不醒。幸亏那罐子已被助手从窗户上接住,要是掉下来,我准一命呜呼!被救醒后,我已躺在医院里,王晖已经哭成了泪人。我十分感动。我一面爬起来,一面在心中发毒誓:“为了王晖,我绝不能让自己修一辈子空调!”

两个月后,发了毒誓的我听说湖南要选“长沙先生”、“长沙小姐”,6年选一次,而且是首届,也是唯一一届有男士参与的大型活动。我想去比赛,但是我又对自己没有一点信心。我去征求王晖的意见。

王晖心里很矛盾。一方面,她希望我走出目前的困境,有一次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另一方面,她又害怕我一举成名后,会与自己的差距拉得更大,我们的爱情是否经得住考验?权衡利弊,王晖最后还是支持我去比赛了。她说:“彭哥,你是男子汉,你要顶天立地,只有参加比赛,你才会有出头露面的机会,才有施展才华的机会。我支持你,去吧彭哥,只是,不要忘记了我……”

谁也没有想到,就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空调工,一夜之间成为长沙地区的明星。我夺得了首届“长沙先生”选美大赛的冠军。

2“当家主持”,爱情有点累

当时,有许多选手是来自专业文艺团体,还有大专院校的学生,评委是文艺界德高望重的知名人士。我想搏一下,改变自己的现状。但是,我不是科班出身,没有参加过专业训练,因此,对于取胜,我没有信心。

王晖对我说:“你要比就比个水平出来。你要放下包袱,尽力去做。成不成功,这不是最要紧的,要紧的是你奋斗过了。”

正是王晖的支持,鼓舞了我信心。我的表演,没有框架,更无拘束,真是天马行空,放任自如,我用质朴的本色表演,给评委和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

真正让我最后夺魁的,是我平时坚持自学中文和哲学,功底扎实。在即兴问答中,我抽到的题目是:“你现在青春、英俊,但过了50年之后,你的青春不再,你认为你还有魅力吗?”我沉着地回答:“引用中国一句老话:‘最美不过夕阳红’。再引用一句培根的话:‘晚霞的秋色是最美的’。50年后,我的青春不再美妙,我的体态不再挺拔,但是,岁月的更迭,人生的积累,会让我像一坛老酒一样,越陈越香……”全场掌声雷动!我看见了王晖含着激动的泪花,在挥舞着红丝巾!

那年,也就是1993年,我19岁,成了“长沙先生”,男模冠军。

一夜成名后,立即有许多电视台邀请我去做佳宾,不少晚会友情邀请我去主持节目,许多娱乐场所邀请我担任节目主持人。真是众星捧月啊,社会应酬越来越多。这种五光十色的生活,和我又脏又累的修空调工作,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年轻的我想辞职,全身心投入娱乐业发展。但是比较传统的王晖坚决反对。她说:“你好不容易有了一份正式工作,该知足了。再说了,娱乐业的事,只是昙花一现,很快你就会跟普通人一样。”

我听了她的话,决定做兼职。于是,白天,我走街串巷修空调;夜晚,换上华丽衣服,上夜总会、歌厅担任风光体面的主持人。

我说我成了“两面人”,为此而感到非常痛苦。我没有时间来陪恋人。每天我要工作到凌晨2点,第二天早上7点半,又得穿上工装去上班打卡。那3年,我真是忙得筋疲力尽,头晕目眩。我和王晖也很少见面。

我因此看到了社会两个截然不同的层面:穷人,富人。我白天与之共同战斗的,是辛勤而贫困的劳动者;晚上我接触到的,是一掷千金泡小妞的大富豪。我的思想迅速成熟。我觉得,不管怎样,我要永远爱王晖,保持平民本色。

一天,我那空调修理组的工友阳阳,在四楼装机时,安全带断裂,摔到一楼,奄奄一息。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单位垫了一部分医疗费。但阳阳家穷,另一部分无法解决。我把自己的积蓄捐了出去。工友们纷纷捐款,凑了几千元,勉强够手术费,然而这只是杯水车薪。阳阳一家人都在为钱发愁……我准备借钱救工友。王晖反对我这样做。她说:“你真是大傻瓜一个,现在的年轻人,还有几个愿意借钱给人治病的?还是留点钱准备结婚吧!”我不同意王晖这种说法,我执意要为工友募捐。为此我们吵了起来。两人不欢而散。

就在这天晚上,在我主持节目的夜总会,一位大款为捧红一个漂亮女歌手,一掷万金,花了2万元点歌费!当女服务员用盘子将巨款送上来时,我眼前立即浮现出正躺在医院等着治疗费的工友。而王晖却在身边羡慕地说,这个老板真的有钱……顿时,我感到心里像打翻了的五味瓶。

曾经是情投意合的恋人,不知何时,爱情有了缝隙。

3掌声响起,我心却落寞

,我不顾王晖的反对,辞去了正式工作,全身心投入到职业演艺生活,开始走南闯北。商业演出,演员的一切都是以观众的掌声来评判优劣。只要一场表演不完美,或者失败,翌日老板就会炒你的鱿鱼。老板只认钱,不会给你重来的机会。

这个时候,我多么需要王晖的关怀呀!然而,我有时几个月都见不到她。打电话,她也常常不在。她在干什么呢?我只好回到了长沙来,继续到夜总会当主持。我和王晖的来往又开始密切起来了。

有一位非常优秀的四川女歌手,长相姣好,唱功令圈内人士佩服,但她第一次到长沙后,因为水土不服,加上对当地观众的习惯一无所知,不会和观众一起搞笑,也不会卖弄风情,结果她唱了一曲就不受欢迎,被观众给轰下台去了。这位佳丽下台后大哭,哭得非常伤心。

我安慰她说:“你是一位优秀歌手,东方不亮西方亮,你会很有前途的!”第二天,女歌手和我告别回四川。在给她送行时,我心里感到很悲凉。和女歌手握手告别时,女歌手流泪了。她突然扑到我的怀抱,吻了我的脸庞一下!

就在这时,跟踪而来的王晖看到了这一幕,她气晕了。

自从我当上夜总会的当家节目主持人之后,我身边美女如云。王晖一直就放心不下我,一直就在暗暗地跟踪我,看看我和别的什么女人有没有不正当的关系。今天见我果然不出所料,和四川女歌手“有一腿”,她失去理智地冲上前去,揪住了女歌手的头发!女歌手开始感到 莫名其妙,当她得知凶猛的来人是我的女友时,她为我感到悲哀!她并不和王晖较量。她只说了一句话,就是这一句话,她把王晖击败了。女歌手说:“你不配彭哥!土包子!”说罢,她转身就上火车去了。我一句话也没有说,也转身就走了。

王晖呆呆地站在车站里。她感到自己好孤独。她不明白,自己错在哪里。

从此,王晖和我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我认为,王晖心胸狭窄,暗中跟踪我,已是过分,如今又当着车站这么多人的面,和女歌手打架,使我失去了面子。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无法在演艺圈里呆了。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在艰苦的日子里,王晖能和我心心相印,而如今日子好过了,她反而变了?难道是我错了吗?

经过这么多事情后,我强迫自己放下爱情失败的包袱把精力集中到事业上来。我觉得,每一个歌手、每一个节目都有亮点,用这亮点加上真挚的情感,去点燃观众的情绪,去打动观众的心,这才称得上一个优秀主持人。有一首歌叫《天亮了》,很多歌手都是平平淡淡地唱过去了,但我认为,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母女真情故事。故事内涵很深,意义深远,母爱博大。于是,我在歌唱之前,加了一段独白,叙说一个真情感人的故事:母亲舍身救女儿。这样一来,观众的情绪立即调动起来,人人都会想到自己的母亲。听完这曲催人泪下的真情歌,许多观众挥动着手中的荧光棒、蜡烛,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不久,在中央电视台主办的全国电视节目主持人大奖赛中,我脱颖而出,获得“全国十佳”电视节目主持人。

只是,当舞台上灯光熄灭后,我的心会感到分外的孤独和落寞,我和王晖终究还是没能走到一起,曾经陪伴我一路走来的爱之花,凋零了。

篇2:唯美伤感小故事

青春的岁月,在那些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显得更加光芒四射。

他是她的邻家哥哥,其实也只不过大了半岁的时光,便比她沉稳安静许多。自小对她无微不至的关爱,甚至为了她硬是不肯先升去读小学,硬和她留在了一个年级一个班。当时阿姨笑问:“月亮,长大了给哥哥当媳妇好不好?”她看着哥哥手里的糖葫芦,不假思索的说好,哥哥的笑像阳光一样灿烂,迅速把糖葫芦递给她。她边吃边想着‘媳妇是什么呢’?

她很笨,总是理解不了那些复杂的数学题,她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复杂的数学题非要她们现在来学会,难道以后工作的时候,还要做几道数学题才让工作吗?哥哥总是会敲着她的脑袋说又在胡思乱想什么,然后不厌其烦的给她讲解那些让她永远难以弄明白的数学题。有一次她在哥哥讲题的空隙抬头望了一眼窗外,那样明媚的白月光,柔柔的洒了一地,再听着哥哥温暖的声音,觉得这样的日子可真好,真的太美好。

哥哥画一手非常漂亮的画,所有的风景人物从哥哥的手里出来,就像照相机照的一样,可是比照片更加有神与流光,让人觉得这不是画里的人物,而是真真正正有感情的活人一样。哥哥说因为画者有感情,所以画出的画也有魂。她希望哥哥能为自己画画,可是哥哥老是不答应,说画不好。为此她还狠狠的和哥哥生了一场气,不明白为什么哥哥会画自己画不好,难道对自己没有感情?后来还是哥哥送了一组非常漂亮的芭比公主,才消气的。

慢慢的长大,青春期的孩子都变得异常的好奇与敏感,看着他们如此亲密的上学放学,都悄悄的传他们在谈朋友。她知道以后委屈得不行,她觉得他们真的只是兄妹关系,怎么会像同学说的那样?于是开始躲着哥哥,但哥哥还是坚持,要等她一起回家。在离家不远的小胡同里,哥哥问她:“月亮觉得害怕了吗?”她委屈的点点头:“他们那样胡说。”哥哥轻轻一笑,说道:“既然月亮知道他们在胡说,为什么还要在意呢?清者自清,月亮难道不明白吗?”于是她终于释怀,照旧与哥哥亲密无间。

高考在炎热的六月里过去,考完的那天下午,哥哥带着她回家,在回家的路上,哥哥向她表明了心径,她被吓坏了,丢下哥哥便跑回家。在她心里,哥哥一直都是哥哥,从来没有超出以外的感情,当初被同学笑话的时候,哥哥还那样信誓旦旦说清者自清,原来他才是那个内心最浊的人,白白辜负了自己对他那么多年的信任。于是她悄悄改了志愿,放弃与哥哥约定好的那个大学,填了个离哥哥非常远的学校,整个暑假也躲着哥哥不让他见,甚至连开学的时间都不让父母透露,自己悄悄的离开。

可是离开了,才觉得想念,失去了,才觉得拥有的可贵。在大学里也不是没有谈过恋爱,可是总喜欢拿他们与哥哥比较,不是不如哥哥的温柔体贴,就是不如哥哥的才华横溢,才猛然发现哥哥的影子在心底已经深深扎根,谁也替代不了,谁也拔除不去。可是哥哥在哪里?离开了这么久,哥哥定是伤透了心,是否还会恋着自己,是否还能接受自己回去?

好不容易熬到放假回家,她使劲按捺住心底的羞愧,跑去哥哥家找他,哥哥不在,阿姨让在哥哥房间等他。才进屋子,便被满屋子的画深深的感动着。全是她啊,有青涩稚嫩的她,有神采飞扬的她,有调皮捣蛋的她,还有做作业困极趴在桌子上睡着的她。后面有几张更是引起了她的注意,那是大学时期的她,成熟了稳重的她。眼泪就这样流了下来,哥哥去看过她,可是哥哥怎么不去找她呢?定是自己的绝然让哥哥害怕了,不敢来见自己罢。

泪眼朦胧中,看见了哥哥的身影,一年多不见,哥哥越发清秀俊朗,她怯怯的望着哥哥,看见他眼睛里的笑容,心里就充满了勇气,跳上前抱住了哥哥:“哥哥,对不起。”

哥哥紧紧的抱住她,叹息道:“回来就好,哥哥不是一直在这里等你吗?”

“哥哥,请原谅愚蠢的我以前没有看清楚哥哥的心,伤害了哥哥,可是哥哥,我也受到了惩罚,离开哥哥的日子太难受了,没有哥哥的日子,我就像失去庇护的幼鸟,在风雨中摇摇欲坠,我向哥哥保证永远不离开哥哥了。”

“哥哥明白,哥哥依旧爱着月亮,哥哥也保证将继续爱护着我心爱的月亮。”终于将青月牙等待成了白月光,哥哥怎么会就这样放弃呢?

月亮,请原谅哥哥心里的小秘密,哥哥是故意让你离开的,如果没有承受过失去的痛苦,怎么会明白拥有的幸福?哥哥只是希望我的月亮早一点从青月牙变成白月光啊!

篇3:唯美伤感小故事

风声

艾布听见自己的脚步声,在黑黑的巷子里响。艾布年轻时听不见自己的脚步声,他走路像飘一样,尤其夜晚,他提着脚在村子里行走,别人听不到他的脚步,他自己也听不到,连耳朵背一点的狗都听不到。现在他听见自己的脚步了,鞋底摩擦着地,听到自己在往前走,别人也能听到。

我已经不再像一个贼了。艾布想。

阿不旦村的夜晚,几十年前就这样,艾布觉得他的前半生是在夜里度过的,那时候夜连着夜,白天好像是别人的,他一个人走在夜里,感觉夜晚是自己的。那些夹在高高白杨树中间的巷子,就像一个个黑洞,整个夜晚只有艾布一个人清醒地走,其他人都在睡觉。

整个村子睡着了,总要有一个人醒来做些事情。艾布在村子里溜达,两旁都是高高的白杨树,影子压影子,人走在中间,人的影子隐藏在树影里。不像走在空地上,身后拖着长长的影子。月亮房顶高的时候,人的影子拖半里长,人在村东走,影子的头在村西晃。半夜出来撒尿的人,看见影子都能认出人。

贼一般不选择有月亮的夜里行窃。但月亮让贼睡不着。贼睡觉时手都放在被窝。贼的手一见月光就醒来,不由自主地动,整个身体跟着醒来。贼睡不着时,不会像其他人老老实实躺着,手不愿意,痒得很,身体被手牵着走进月光里。这样的月亮地,不太适合行窃,贼就在月亮下走,走到一个门口,轻轻推一下,眼睛贴着门缝往里望,再走到一个院墙边,脚踮起来,头探过墙头看,看见一个好东西,看到眼睛里拔不出来,进去。结果被发现。大月亮,贼躲藏不了,只有跑。

跑的方向有几种,一是向着月亮跑,影子拖在后面,抓贼的人踩着影子追,影子就像牲口拖在后面的缰绳,贼很难跑掉,但还是要跑,跑到月上中天,影子越来越短,最后回缩到自己脚下,抓贼的人抓不到影子,就有逃脱的机会。

二是背着月亮跑,月亮在东边时人往西跑,影子在自己前面,抓贼的人只看见一个月光照亮的脊背。捉贼人边追边喊:“贼,站住!”贼最基本的素质就是背后有人喊有人追的时候,决不回头。追到跟前也不回头,左手被逮住脸朝右扭,右手被逮住脸往左转,腰被抱住扑倒在地了脸埋在土里,决不能被人看见脸,不能被人识了相。贼背着月亮跑时,看见自己的影子远远地跑在前面,影子先跑掉了。贼觉得影子才是贼,自己是捉贼人。贼没命地跑,因为后面捉贼人的影子追上来了。贼根据前面自己影子的长度,判断后面捉贼人的远近。随着月亮升高,贼发现影子越跑越慢,渐渐地退回来。贼跑得没劲了。后面捉贼人的影子也一点点缩回去,看不见。这时候就不是影子在跑,是贼和捉贼人前后跑,能不能跑掉就看腿的本事了。

三是朝南或朝北跑,往这两个方向跑影子都在人的侧面,捉贼的人分成两队,一队跟着贼后面追,一队盯着贼的影子追,两队人平行追赶,追贼的一队边追边喊:“贼,站住!”追影子的一队不喊,只是追。这样的追赶,也是追到月上中天,影子越缩越短,捉贼的两队人渐渐聚拢在一起,变成一队。贼不害怕人多,人多也是每人两条腿在跑,贼害怕人群中有长腿人,跑到最后,长腿人跑到前面,把贼逮住。

眼睛

艾布在月光里走遍村子,回到自己家门口,院门大敞着,出门时院门是掩上的,今晚没风呀,不会是有人光顾了我的家吧。艾布把院门扣住,狗出来围着他转了一圈,回原窝了,驴眼睛幽幽地看着他,知道他干完事情回来了。艾布老觉得这些年来他干的事只有驴知道,没想到老村长额什丁早就知道。不会还有谁知道吧。艾布悄悄进门,脱鞋上床,听到妻子均匀的呼吸,知道她睡得正香,艾布刚躺下闭住眼睛,就听见妻子说,你回来了。

艾布吓一跳,扭头看见妻子眼睛黑亮地看着他。

艾布揽过妻子搂在怀里,妻子头埋在他胸前,安静地睡着,艾布以为她要睡着了,艾布在外面转了一圈,也困极了,眼睛闭住就要睡过去,听见妻子梦呓般地开始说话。

妻子说,艾布你又开始游夜了。我这段时间经常发现你出去游夜。你年轻时候的毛病又犯了。我就是你年轻时在夜里游荡勾引到手的。那时候我也睡不着,半夜眼睛睁大大地看天窗。我听到了你的脚步。我为啥听出是你的脚步。我经常半夜听到一个脚步在外面走,走得轻极了。我好奇,就出去藏在路边林带,等那个人走来,结果我看见了你,在星光下提着脚尖走。我还跟踪过你,你走得快,我跟不上。

我跟你生活了二十多年,我一直没有把这些告诉你。我也一直没问过你那些年在夜里都干了啥。

刚才,你悄悄从我身边起来,轻脚出门,轻脚走出院子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想,我太熟悉你的脚步了,仿佛你走多远我都能听见。你的脚步声明显比以前大了。你身体重了,老了。我听见你出门朝北边走,又折回来走到柏油路上,以后的脚步是我想象的,我不知道你出去干什么,多少年来你老是晚上出去,要么就几天不回家,说是在外面打工。可是我总觉得你没出去,你就在村里,你的脚步仿佛埋在土里,我能感觉到,但听不见。

然后我就想象你走进一个院子,探头到一个窗户里,看见黑亮的一双眼睛在看你。你经常半夜出去,你以为我睡着了。我闭住眼睛,听你在村里转,听你的脚步声回来,走进院子,我眼睛黑亮地看着窗户,我多么希望你经过窗户时探头朝里望一眼,像第一次望见我时那样。可是,你没有。你钻进被窝时我的眼睛已经沉沉地闭住,我不想看见你,也不想知道你在外面干了什么。更不想让你知道我知道你半夜出去。如果你觉察了,就不会再出去,那样我就不会再听到你的脚步走进院子,听到你贴墙根走过窗户,我眼睛黑亮地看见你的身影一闪过去,然后沉沉地闭住。

艾布,我们的女儿已经长大,我像女儿这么大的时候,经常在夜里听见你的脚步声。我希望我们的女儿在夜里听见他的心上人的脚步,而不是听见他的老父亲在夜里游荡。你的腿都走老了,再不要半夜里游荡了。

篇4:伤感小故事

对不起,今天我还是想他了,很想很想,而且今天的心情也很糟糕,糟糕的磨灭了很多激情。怎么人可以这么无耻的推卸责任的,但是其实又都不重要了,因为这就是现实的社会吗。 可是今天,我确实非常非常的想,还是想他,想的疼,也许是因为我曾那么执着的等待着那样一个人,一个曾经年少朦胧呵护自己的人,一样的年少,一样的朦胧。多年执念的等待,最终等成的是是一场过眼云烟。那时他给我最美的情话,一句最释然的祝福,但是却是站在了两条平行线,至此,我们终究不再会有交集,不在有那么一次的交织,不会再有一次的重聚。有人说,遗憾的,会执念一生,也许你爱的不是那个少年,你执念的仅是那个感觉,那种思念的感觉。

遗传了妈妈性格的我,是一个过于感性的人,会时不时的想念,想的自己生生疼痛,可是却还是恨你,也许因为曾经执着的爱,才会有这样的恨,但是我还是恨你。

每次重逢,有好友在,就会云淡风轻的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谈话,我只是负荷。单独在马路相遇,在陌生人面前相遇,我会躲开,我会装作不认识这个人,一个从不曾在我的生活出现的一个人,是个陌生人,只有我自己的心理知道那种感觉,却不知是何种感觉,是疼,生疼,脸上却依旧是笑容,完美的笑容,我想让你知道,是的,我就是按你说的,幸福的过着,开行的过着,但是,此生和你,这都没有任何的关联,任何交集。但是我却会经常想起你,想你那么一个眼神,想起那个年少轻狂的少年,那个执念的男孩,曾要给我一你个温暖的港湾,只是故事的开始往往完美,但是结局却是出人意料的呵呵。

其实童话中幸福的生活,现实中真的很少,是吧,我和他云淡风轻的说起过你,说起是因为你们的姓氏一样,说起是因为那时候我等了四年的懵懂爱恋成了不合适,配不上的时候,我选择了一个姓氏一样的人,给了我快乐,忘记往往很难,但是我做的很好,不在抱着好友在漆黑的夜里念着你的名字,在宿舍漆黑的夜里哭泣,不在把好友的睡衣打湿,不在让好友安慰我的爱情,不在让好友为我担心,我只是静静的掩饰我的伤,在无人的时候,肆意的展览,然后再愈合,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会肆意的拨弄,愈合,重复这个接受和遗忘的过程,最后让你成为一个过去,一个背影,一个奢求,一个往事,却不是一段回忆,是一段伤心。

今天又很想你了,还是那么疼,呵呵,也许是他不在身边的事情吧,我想你了,却不再是过去,是现在呢,有时候特别特别的想,想的我自己都无法呼吸,最后我再渐渐的平静,静静的接受,静静的回忆,静静的忘记,静静的恨你。好友问我还会想吗?毕竟你纯真的执着了那么多年。我说不再了,如果有一天,那个他回头,我曾等待的执念的他回头,我会那么微笑,那么肆意的哭泣,那么绚烂的笑,让他明白:这个曾经他想保护的女孩,用一段年华等待了一个承诺,却换来一个对不起,我们不合适,可能合不来,也许我配不上的流畅的回答,现在想想,你也许真的是为我好吧,想让我有一个更好的幸福,也因为我和你的生活如斯的格格不入吧,究竟是什么原因,与我,已没有任何的区别了。

伤感小故事2:一只脚和两条性命

讲这个故事的是一位来自南方的朋友,现在在上海。他说这个故事的背景可能是无锡,或者是一个类似的地方。是真事。

女的是一家电视台的女主持人,生得明眸皓齿落落大方,男人是一个名声鹊起的青年作家。

两人都还年轻,本不打算这么早就结了婚,不料一不小心女方怀了孕,两人商量说还是先结了婚再说吧,两人就去登了记并选择了婚礼的日子,也怪女人天性太浪漫了吧,女人坚持洞房花烛要在船上才浪漫。

于是两人就搭乘了一艘太湖的游船。半夜时分两人听见舱外许多异样的响声,接着广播说船触了礁,并在下沉,请大家赶紧逃生吧。男人就拉着女人跳出窗子扑进水里,那天夜里风高浪急,不怎么会游泳的女人只几下子就呛了水,正在这时她看见男人游了过来。

她想这下子可好我丈夫来救我了,于是一把拉住男人的胳膊,夜色中的男人忽然很凶恶地吼了一声:“快放开我!”

女人还不知怎么回事时,男人一脚踹在女人的胸口上,这一脚踹得女人万念俱灰。也许是命不该绝吧,女人最终还是获救了。女人上岸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那男人解除了婚约,并去医院打掉了那个不幸的小生命。

后来有一天女人接到了那男人托人转给她一封厚厚的信,信中详细地剖析了人性和人的本能,并不请求女人原谅他,只求女人好好活着并照顾肚中的孩子。

女人看过信后颇觉不祥,赶到男人的住所后才发现男人自杀了。

他用了一种颇为奇怪的方式,据说那是世界最残酷的一种结束生命的方式。

篇5:最伤感小故事

暧昧像水草疯狂生长

1999年的某个下午,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空隙漏下来,在地上铺洒出一片斑驳发亮的光影。苏末坐在学校篮球场边的树阴下,正在考虑是不是要在这里继续读书,或者让父母给安排去一所重点中学。一个篮球流弹般突然向苏末直直地飞来,苏末还来不及反应,只听见“砰”的一声,有人用手臂挡开了篮球。

“你没事吧?”气喘吁吁的林又南抱着篮球,紧张地站在苏末的面前,汗珠在阳光下折射出明亮的光芒。

嗯,苏末不知所措地点点头。

林又南有着寒星般明亮的眼睛,嘴角藏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转身离开的时候,深深地看了苏末一眼,那一眼,仿佛要看到人的心里去。

才不要回去呢,苏末忽然觉得这个学校如此美好。

开学没多久,学校举行校际篮球赛,林又南大出风头,很快成为全班女生心目中的偶像。越来越多的女生要林又南教她们打篮球。有人说,林又南,你教我打球吧,我篮球考试不及格。中午的教室安静又空旷,坐在墙边的苏末忽地抬头,正好撞见林又南深黑的双眼,林又南意味深长地看了苏末一眼,一脸坏笑,不行啊,我已经答应教别人打球了。

苏末低头浅笑,心安又心乱。

暧昧像海底的水草疯狂生长,却又飘忽不定,可正因如此,更加无以言表。

林又南身上有着难以名状的距离感,打篮球喜欢一人作战,吃饭喜欢独坐一角,3000米长跑摔得不轻仍然第一个冲线。他一个人坐在跑道上给伤口涂酒精,落日的余晖把他的身影拉得又细又长。苏末站在他身后对他说,去医务室吧。林又南不做声,忽然抬头,苏末你想考什么样的大学?

什么样的?不知道,不过至少得离开这儿吧。

20xx年高中毕业,苏末到省会长沙上大学。林又南留在了家乡那座小城。

肤浅是爱最原始的证明

大学校园从来就是恋爱的天堂。19岁的苏末眼神明媚,这样的女孩儿似乎没有理由让人不喜欢。最轰动的一次是系里的元旦晚会。六个帅气的男生组合带来的劲爆热舞是整场晚会的焦点,节目演完,领舞的男生站在台上迟迟不肯谢幕,他的头发上不知是汗水还是亮片纸,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男生说,我的舞为你而跳,苏末,你在吗?

大礼堂沉默了片刻,继而尖叫如雷,人人兴奋地询问,苏末是谁,苏末在哪里?

男孩们的爱意,肤浅又狂热。可是不得不承认,对年轻的苏末们来说,或许只有这种肤浅才恰恰是关于爱的最原始的证明。

室友们对这种八卦趣味盎然,她们追着苏末问她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生。

苏末喜欢什么样的?苏末喜欢寒星般明亮的眼睛,苏末喜欢被风扬起的蓝色衬衣,苏末喜欢修长手指拨弄篮球。

苏末喜欢林又南。

而林又南,除了偶尔在QQ上给苏末留下短暂的问候,别无他言。

苏末觉得,林又南有时候就像一阵风,从未痕迹清晰,却也从未消逝散尽。

苏末有时候会给林又南写信。

每一封信,苏末都是决定把它寄出去的,可是每每快走到邮箱前,又莫名地止住了脚步。

一个女孩子,年轻的时候得到太多来自异性的宠爱,她便会习惯做爱情里骄傲的那一个,便会认为所有喜欢她的男生都是一样的狂热执著,义无反顾。

大三那年的生日,林又南终于出现在苏末面前。

于是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大家都到齐后,苏末笑着说,等一下,还有人没来。不一会儿进来一个满脸堆笑的男生,手里捧着一大束鲜艳的红玫瑰。

几个女生立刻尖叫起来。苏末介绍说,这是我的高中同学林又南。

你好。你好。

林又南带着笑容站起来,跟男生握手,风度依然。

苏末难过得开不了口。

你好到让我已经追不上了

20xx年大学毕业,林又南在家里的安排下留在家乡做了一名公务员。看惯了高楼大厦,熙攘人群,车水马龙,苏末不想回去。不想回去就要付出代价。

老式小区的一楼阴暗潮湿,可是离市区近,上班方便,苏末毫不犹豫地租下来。加班已成为家常便饭,回到出租屋里,已经是晚上9点,却还没吃晚饭,半年下来,瘦了一大圈。

林又南给苏末发短信,不好,就还是回来吧。

苏末此时正一个人翻炒昨天的剩饭,她看了看锅里快要炒煳的蛋炒饭,飞快地把短信删掉。那天的晚餐,苏末觉得索然无味。

除了吃饭睡觉,苏末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工作上。她开始学会如何在领导面前恰到好处地表现自己,学会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自我保全,公司上下人人视其为潜力股,是职场白骨精的前身。升职、加薪,出国学习,不过两年的光景,苏末在这个城市站住了脚。她给自己买昂贵的鞋和包包,一个人在市中心租了高档公寓,站在落地窗边可以望到远处的江水。苏末在心里说,林又南,我只想让你看到很好的我,更好的我才值得让你奋不顾身。

年底回老家,苏末跟高中同学聚会。她恰到好处地照顾席间的各个同学,记得每个人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谈笑风生,不会冷落了任何一个。

林又南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边,他问,现在过得好吗?

很好啊,苏末说自己创作的广告被业内一本专业杂志刊登,很有影响力,应该有拿奖的可能;前不久去了巴黎考察学习,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埃菲尔铁塔,其实也很普通;苏末说长沙快要修地铁了,在地铁边准备买一套小公寓,以后应该会很方便……

林又南笑了笑,你以前不太爱说话,也不会照顾别人。

苏末也笑了,那是不是说明我变得成熟了。

林又南没做声,苏末抬头看见了林又南的眼睛,他的眼神欲言又止,让人难以捉摸,甚至,还有一丝悲伤。

聚会结束的晚上,林又南给苏末打了个电话。电话里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疲惫,他说,苏末,你知道吗,你好到让我已经追不上了。

苏末缓缓地挂掉电话,心想,林又南也许喝醉了吧。

礼花从他们头上落下

20xx年,苏末的生活在悄悄发生着变化。林又南连夜开车到长沙,第一次跟苏末单独见面。林又南说,苏末,我要结婚了。

嗯。苏末不知所措地点头,茫然得一如当初见面时一模一样。

林又南沉默无语,送苏末回家。走到小区门口,林又南说,很晚了,你上楼吧。

嗯。

林又南点点头,那我先走了。

哦。

你……林又南刚走出几步,又缓缓回过头。苏末静静地站在原地。

林又南走上前,伸出手,似乎想要拥抱苏末,顿了顿,轻轻地捏了捏苏末单薄的肩膀,低头说,再见。

再见。

林又南默默地转身离开,他的背影无声地消失在漆黑的夜色里。苏末忽然很想念林又南用修长手指拨弄篮球的样子,想念他坐在跑道上自己涂抹伤口的样子,想念他安安静静地问,你现在过得好吗,想念到,蹲在地上哭了起来。

林又南发来婚礼的请柬,苏末就去了。席间坐在身旁的陌生男人突然悄声问道,你是苏末?

你是哪位?苏末很惊讶。

我是又南的大学室友,你不认识我,我可知道你。又南有天深夜喝醉酒,打电话给我说苏末走了,离开了,离他越来越远了。我还以为你出国了。

苏末发觉,眼泪是可以往回流的,一颗一颗,滴在心里,生疼生疼。

主持人邀请大家集体敬酒,苏末站起来,望着台上的一对新人,缤纷的礼花正好从他们头上落下,苏末一饮而尽。

花了十年的时间失之交臂

长沙这样一个内陆城市,10月份的天气刚刚好,没有冬天刺骨的冷,却已经有了初冬的暖阳。

电视上正在播放刘若英和陈升的访谈节目。

主持人侯佩岑问陈升:“你喜欢刘若英吗?”陈升很直接地说:“我当然喜欢她,否则我为什么为她做这么多事情。”但是,陈升接着说:“现在她像风筝,不知已经飘到了什么地方。”刘若英闻听不禁失声大哭起来。她孩子般追问:“如果我飞远了,你可以拉拉线啊,风筝的线永远在你的手里!你一拉线,我就会回来的!”陈升沉默片刻后说:“可是,我找不到线了!”

年轻的时候,我们有着最炽热的爱,却往往还附带着笨拙与骄傲。曾经以为喜欢与被喜欢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于是很容易就转身离开,想看到你的俯首称臣,想得到你的追逐与仰望。于是越飞越远,却忘记了拉线人仰望太久,是会累的。

可是,还好,我们没有彼此伤害。我们只是花了十年的时间失之交臂。

有一段没有伤害的过去,其实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苏末在初冬的暖阳下眯缝着眼睛,不觉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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