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监督应向家庭监督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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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监督应向家庭监督延伸

篇1:领导干部监督应向家庭监督延伸

领导干部监督应向家庭监督延伸

孙旭伟

实施家庭监督工作,为领导干部家属发放家庭监督卡,通过组织形式明确家属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地位和作用,是按照“纪检监察工作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总体要求,根据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点及规律,采取的实际举措,是纪检监察系统预防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最新尝试。

一、提高认识,增强推行领导干部廉政家庭监督制的自觉性。推行领导干部廉政家庭监督制,是警示在先,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需要。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首先要对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做到教育和预防在先。我们对领导干部实施家庭监督,就是重要的治本之举。家属往往通过和风细雨、润物无声的帮教和提醒,促使爱人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实施家庭监督,有其自身优势,一个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他的思想情绪、言谈举止、日常活动,爱人最了解,监督起来方便、快捷、有效,也更易于我们接受,能有效解决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下级监督无效的问题。家庭监督具有直接性。能做到一事一监督,针对性强,还可以一段一监督,敦促领导干部自警、自剩家庭监督还具有持久性。一名领导干部从成家到走上领导岗位,直至退休,爱人的监督无时不在,现在工作时间压缩了,爱人监督的`时间就更长了。所有这些特点都是组织监督所无法代替的。应该说,家庭监督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监督到位了,就能从根本上预防领导干部腐败,就能使领导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推行领导干部廉政家庭监督制,是对干部负责,关心爱护干部的需要。我们对领导干部进行家庭监督,初衷是关心爱护干部,对干部的成长负责,对干部的政治前途负责,也是对干部的家庭幸福负责。有家属的认真负责和积极配合,就能牢固筑起家庭监督这条重要防线。正是基于关注干部的政治前途和家庭幸福,才有家庭监督这一举措。推行领导干部廉政家庭监督制,是确保监督效果,实现党风综合治理的需要。党风也需要综合治理。推行领导干部廉政家庭监督制,完全有必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日程,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工作机制。各部门都应从自己的工作角度切入家庭监督这项工作,有自己的打法,抓出自己的特色。从而让上上下下都关注这项工作,形成浓厚的家庭监督氛围。共同推进家庭监督向纵深发展,取得实效。

二、领导带头,确保推行领导干部廉政家庭监督制顺利实施。一是率先廉洁自律。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凡要求下属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凡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刻做到勤政廉政,警钟长鸣。结合实施家庭监督工作,不但管好自己,还要带头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用自身的行动来影响和带动家庭成员遵纪守法。二是主动接受家庭监督。作为领导干部,活动空间很大,在八小时以外参加的社会活动也多,一定要洁身自好,不该交的人不交,不该去的地方不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主动自觉地接受家庭监督,除正常工作以外,多挤出一些时间,创造一些条件,保持与爱人、子女的沟通和交流。要平易近人,虚心纳谏,不自以为是,高高在上,听不进正确的话、好的意见,应经常把自己置于组织、群众和家庭监督之下。每个人都有事业、有家庭、有感情,自觉接受家庭监督,也是对工作负责、对家庭负责、对自己负责。三是带头抓好本战线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要把家庭监督工作上升到党政行为,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分管战线的领导不但身体力行,做好表率,还要对自己负责的战线领导干部负总责,对实施家庭监督工作经常部署,经常过问,经常检查,通过有效的监督,当好班长,带好班子,带出勤政、廉洁的队伍。

三、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家庭成员的监督作用。一方面,要切实负起监督职责。对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实施监督,是家属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对组织负责,对爱人负责,对家庭负责,是同社会上的各种不良风气做斗争的具体体现,勇敢地监督爱人的一言一行,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常敲警钟,从家庭生活的角度,理直气壮地当好“编外纪委书记”或“编外党风监察员”,做自己爱人事业的好帮手、家庭的贤内助。要注意监督的方法和策略,想方设法让爱人接受自己的正确监督,促使其思想和工作向积极方面发展。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保证监督质量。作为领导干部的家属要经得起考验,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经常在爱人身边吹“廉政风”,提醒爱人时刻警惕腐败对家庭和个人所带来的危害。古人云:“妻贤夫祸少,子孝父心宽”。一些领导干部走向犯罪道路的案例,进一步说明家属在领导干部走向犯罪时起到了催化剂和加速器的作用。可以说,家属的政治素质,眼光和心性,在是非问题上对爱人的把关定向,是实施领导干部家庭监督的重要基矗因此,家属不仅要当好“贤内助”,更要当好“廉内助”,经常、及时提醒领导干部舍小利,顾大局,不为眼前利益所迷惑,帮助掌握好政治航向。

篇2:领导干部监督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区政府十分重视领导干部监督工作,对领导干部监督及干部监督制度建设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和实践,逐步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备的干部监督体系,为区建设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化建设,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本次调查从区干部监督工作实际情况入手,梳理出了区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对策措施,以达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最大效能的目的。

一、区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区政府结合不同时期的特点,积极探索干部监督制度建设的方法和途径,特别是近年来党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工作不断深入,力度不断加大,为保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在制度化建设过程中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个方面:

(一)系统性和完整性不够。从监督过程看,目前施行的干部监督制度,对事后监督,抓惩诫的规定多;从监督的渠道上看,主要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同级监督和下级监督都缺乏有效的制度,上级监督、同级监督效果成效不明显。

(二)具体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区在现有的干部监督制度中,有不少制度具体性和可操作性不够强,在具体如何发扬民主,怎样实行集中,缺乏必要的程序和操作规范。

(三)刚性和权威性不足。首先,对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准绳和依据不是十分充分,有的具体措施实施起来难以保障。其次,具体制度刚性不足,在实践中做了可以,不做也可以,或违反了没有办法进行惩处。

(四)制度成效显现不明显。现有制度落实不到位,没能起到应有的监督效果,是当前区干部监督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对现有制度缺乏强有力的落实措施和手段,也就是缺乏确保党内监督制度落实的有力监督制度。实际执行中,有的制度成效一般。

二、区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力量集聚效应发挥不到位。近年来,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甚至是“声色俱厉”,但是在实践中,对干部重选用轻监督、重教育轻监督、重事后惩处轻事前事中监督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二)主体客体的监督意识不强。从干部监督的主体来说,有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认为,要正确行使权力,主要靠“自觉”、“自律”,监督不监督无所谓;有的认为监督会束缚领导干部的手脚,影响改革发展等,造成干部监督主体监督意识不强。另外,由于现在权力运作的封闭性,一般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权力使用情况不知情、不了解,难以监督。有的人认为对班子或领导干部行为不了解,不知情,感到无法监督。从监督客体来说,权力公开透明运作性不够,有的领导干部虽然张口闭口讲加强监督,但实际上是“叶公好龙”,可以监督别人,但别人不能监督他自己,在主观上存在着上级监督是对自己不信任、同级监督是与自己不合作、党员群众监督是对自己不支持的思想。

(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力过于集中。长期以来区在干部监督过程中过分强调集中,从而导致权力的过分集中,仍然沿用过去的一些做法,不能适应执政党建设的要求,特别是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致使权力集中在一把手和少数直接掌握人权、财权、物权的干部手中。同时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一把手负总责,削弱了集体领导的作用。在强调班子团结时,存在矫枉过正的问题,对那些敢于提意见的副职和一般干部视为不配合工作、不团结他人,致使班子内部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有所削弱。

三、推进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化建设的对策措施

针对区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快区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化建设进程,我们必须使干部监督工作有章可循,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各种监督形式的落实,要在四个干部监督机制建设上下功夫,把这些措施制度化,使各监督主体权责一致,科学合理地设置各种监督形式的落实方法和工作程序,逐步推进干部监督制度建设,使监督主体、客体把遵照、执行干部监督制度,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自觉行为。

(一)要在建立干部监督工作集聚配合机制上下功夫

1、实现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有机结合。组织部门是干部专职管理部门,是出生产力的部门,是干部监督的核心主体。在干部监督上,区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组织部门的监督主要是通过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对领导干部权力运作过程实施监督。但是在干部监督上,光靠组织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如对触犯了党纪政纪的干部进行查处就属于纪检部门的职权范围,而对违纪干部查处情况如何又反过来影响对干部的监督效果。因此,组织部门应加强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力求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参与与干部的监督管理。具体地说,应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联合,以便于更全面地把握干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全面监督;加强与人大的联系与合作,支持人大对政府班子成员的述职评议工作,强化人大对政府、司法部门的监督;加强与司法、宣传、审计部门的联系,把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加强新闻单位对领导干部的舆论监督。

2、实现自上而下监督与自下而上监督密切配合。一方面,坚持自上而下的监督,应明确下管一级的监督责任制,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实现层层监督的目,逐步形成权力制衡的关系;另一方面,在坚持现有领导体制的前提下,根据履行职能的需要,对专门监督机关充分授权,使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真正成为使监督权的权威机构,强化其监督职能。

3、实现干部监督工作信息互通共享。在现代信息社会,监督主体之间应相互沟通情况,建立起统一的情报信息网,实现信息共享,发挥监督整体功能的协调性,强化干部监督工作效能。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重大案件相互通报制度,以进一步提供有益的线索,协同配合;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档案库,在保密条件下,监督主体互相调阅,对各自掌握的违法违纪案件互相通报,以便提高监督水平;三是建立疑难案件经验交流制度,在干部监督的实践中,监督部门如果碰到疑难案件,或者遇到了难以克服的障碍,定期进行探讨研究,提高监督主体的监督能力和水平。

(二)在建立权力公开透明运作机制上下功夫

建立权力公开透明运作机制,应加强对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防范,是加强对干部监督的重要措施,也是干部监督的根本目的。建立权力公开透明运作机制,就是把监督关口前移,在理念和实体监督上,实现被动监督转为主动监督,由亡羊补牢向未雨绸缪转变。应强化的主要措施有:

1、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与领导干部自身有关的重大事项,向组织如实报告,主动争取组织的监督,避免个人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

2、强化对领导干部用权全程监督制度。一是对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监督。决策行为是领导活动的重要行为,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监控,可以帮助领导干部防止很多错误行为的产生。凡属应由领导集体决策的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决策,不得由个人专断或少数人说了算,同时,对因失职渎职而造成的决策失误,应追究责任。二是大额资金支配行为的监督。完善财务审批监督制度,坚持大额资金的使用应由财务审批委员会集体审批,日常资金使用要按月定期进行通报,从而有效地制约财务行为,规范财务支配权的运作。三是用人权的监督。凡单位内部干部的提拔、使用、调配,都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干部管理中的有关规定,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坚决杜绝买官、卖官的腐败行为。通过对领导权力行使全程监督,延伸和拓展对干部的监督空间。

3、坚持开展巡视工作。

开展巡视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利运行的监督,了解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在政治上是否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了解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是否落实议事制度、办事程序、决策机制等;了解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是否有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有无滥用权力为亲属谋取私利的问题,是否管好了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了解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没有违反规定,存在任人唯亲、买官、卖官等问题;了解领导干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情况,是否注意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关注和解决他们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无违法乱纪、执法不公、徇私舞弊等问题。通过巡视工作,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三)在建立干部日常考察监督机制上下功夫

1、加强对干部学习教育监督

加强对干部教育的监督,是干部监督工作不可然视的一项重要内容。区各级干部教育主管部门应从实际出发,确定各级各类干部岗位知识的储备目标,明确要达到的知识水平。组织部门对学习后是否达到目标要求实施职能监督,定期组织述学、评学和考学,把学习成绩作为提拔使用的依据之一。

2、加强对干部工作绩效的监督

对干部工作绩效的监督能否做到科学、严密、全面、准确,直接关系到干部监督工作的质量的高低。因此,在实施对干部绩效监督时,应进行刚性考核,具体应把握这样几点:一方面,注意把握考核内容的科学性。即,不仅要监督干部平时的操行是否规范,更要注重监督干部任期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另一方面,注意把握考核手段的灵活性。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细化量化标准,对在不同层次、不同基础条件下所创造的工作业绩进行对照比较,主要看位次、看水平、看发展。

3、加强对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

针对干部工作的新情况,进一步拓宽考察渠道,既要监督干部的工作圈,又要监督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在方式上可采取公开考察、回访考察、审计考察、走访考察、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通过对干部“三圈”的考察,更全面、更深入、更准确地了解干部的全面情况。

(四)在建立干部监督机构奖惩机制上下功夫

有权应有责,权责要一致。对干部监督机构行使监督职能休有相关的责任追究措施,做到有职有责,奖惩分明,是推进干部监督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一方面,对有监督职权,因不敢监督或不愿监督造成的失职、过错行为,严肃追究其监督机构和个人的责任。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对公道正派、依法办事,敢于和善监督的机构和个人要给予表彰,使监督者在精神上和物质上得到鼓励。逐步形成监督上级不怕打击报复,监督同级不怕影响团结,监督下级不怕孤立无援的工作局面,创造一种敢于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

篇3:浅谈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

浅谈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是执政党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要善于把握重点,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上下功夫,要把事前预防和事中约束作为重要的监督环节,要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规范教育和建设,要努力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监督的网络。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党的十六大强调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党必须十分注重防范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维护党的队伍的纯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是执政党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就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实施有效的监督进行了调研,并对近年来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办理的领导干部腐败案件进行分析,感到领导干部腐败主要是权力失去监督,规章制度弱化,政治学习虚化,理想信念淡化,个人的私欲恶性膨胀等原因所致。其行为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可见,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势在必行。然而,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应着力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要善于把握重点,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上下功夫。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领导工作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不仅党的领导和机关要严格遵循,政权机关同样要严格遵循。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实践一再证明,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得好,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就有了保证;民主集中制原则遭到破坏,党内生活不正常,班子就会出问题,个人也会出问题。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一是要严格落实“十六字”方针。在实际工作中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而且一经作出决定,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个人都无权随意更改。二是要严格落实个人分工负责制。要按民主集中制原则,抓好党委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的落实。对那些过于集中又容易滋生腐败的.权力要严格规范、合理配置和科学分解,使分解后的权力运行规范化、程序化,以达到相互制约、相互制衡,减少或杜绝在执行过程中的暗箱操作的可能。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正职对党委和上级负责、副职对正职负责,切实加强班子的内部监督。三是要严格检查、赏罚分明。要加强对贯彻集体决议的检查,及时总结经验、补充、完善、纠正偏差。坚持做到奖惩分明。特别是对于那些在执行集体决议过程中,阳奉阴违,我行我素,各行其是,把自己凌驾于集体领导之上,拒不执行决议者,以及失职渎职者,一定要追究其责任,严格执行组织纪律。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要把事前预防和事中约束作为重要的监督环节。     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强化监督、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从严监督,关口前移,防范在先,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事前监督,一是要抓好决策民主化,这是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领导干部要发扬民主作风,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实行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切实根据上级精神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出符合实际的政策、计划目标和实施方案。切忌主观臆断,想当然事前拍胸脯,事中拍脑袋,事后拍屁股的现象。二是要确定重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监督管理范围,加强对敏感的人和事及腐败易发高发行业、易发对象、易染时期、易染部位的监督,把拥有执法权、行政审批权、人事权、财权的个人、部门作为重点。防止越权、侵权、滥用权力的现象发生。三是要拓展监督空间,实施全方位多层面的监督。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很重要的一条是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运行监督,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干部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领导干部具有“双重人格”,台上讲的和台下做的不一样,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不一样,加之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活动具有复杂性、隐蔽性和分散性,自认为无人监督,放弃自律,所以什么事都敢干,什么地方都敢去,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忘记了党纪国法。因此,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活动也应纳入监督范围,实施全程监控。此外,对领导干部岗位变动,职务升迁及家庭有婚丧嫁娶、乔迁新居、逢年过节等特殊时期,做到未雨绸缪,早打招呼、早提醒,保证事前监督落实到位。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要着力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     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如何,对群众具有强烈的影响、示范和导向作用。江泽民同志反复强调“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其中有着非常深刻的政治道德内涵。可以说,领导干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就是政治与道德的高度统一。一是要着力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增强政治判别力、政治敏锐性,坚定政治立场、党性观念和理想信念。二是要着力加强正确的权力观教育。权力观是观察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最直接、最集中、最具体的窗口。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反复强调,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领导就是服务。要教育领导干部牢记“一个宗旨”,坚持“两个务必”,实践“三个代表”,弘扬优良传统,强化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奉献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三是要着力加强法纪教育,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党的十五大以来,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建立党的纪检和行政监察两个法规体系,相继出台了一批反腐倡廉的规范性文件,初步实现“有法可依”。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一要把领导干部普法用法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坚决克服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现象。二要强化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的法制化水平。三要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诚信制度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治展览、警示教育等。使领导干部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要努力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监督的网络。     要克服监督上的局限性,消除监督的“空白区”和“中间地带”,必须不断拓宽监督渠道,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形式,形成有效的机制,使权力运行始终置于严格的监督制约之下。第一,要切实发挥党组织对领导干部的管理教育功能,着力提高党委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切实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杜绝不讲原则的一团和气现象,努力增强党组织的原则性和战斗性,才能使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得到有效的纠正和制止。第二,要建立领导干部相互监督责任追究制度。领导班子中,如果有领导干部发生严重问题,不仅要处理当事人,也要追究党政领导及相关领导成员的责任。对知情不报、急情缓报、隐情漏报、重情轻报的要加重处理。第三,要加强群众监督。设立群众举报专线,建立群众举报中心和信访约谈、提醒制度。要切实组织好述职评议。既述职述学述廉,还要述德。现在领导干部犯错误多数是人品官德出了问题,要把述德作为述职评议的一个重要内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要严格处理,给群众一个明确的答复,取信于民,保护群众监督的积极性。第四,要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上级要求的个人收入申报,授受礼品登记收缴等廉政规定,要认真抓好落实。领导干部长时间外出参观学习,回来后应及时向党组织报告情况。第五,要严格落实干部交流制度。领导干部在一地任职达到或超过规定时间应及时进行交流,以摆脱各种复杂关系。同时在干部的使用上,要注意纠正重选拔任用,轻监督考察的现象,要加大跟踪考察监督的力度。第六,要充分利用舆论监督的作用。为他们的有效监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宽松的环境,积极支持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揭短亮丑,以达到“一人曝光,警示一片”的社会效果。                                              5月23日

篇4:XX镇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监督工作意见

XX镇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监督工作意见

XX镇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监督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

1、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各级领导班子对重要事项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按照议事规则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列入会议议程。凡属政策规定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凡属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在讨论决定时实行班子集体表决,表决结果应当记录归档。

2、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要按照“科学配置、各负其责、有效制约、相互配合”的原则,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合理分工。属于相互制约的权力不能由一人承担。主要负责人一般不直接分管干部、财务、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3、完善重要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制度。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必须召开相应的正式会议,不能以书记办公会代替班子会,更不能临时动议,要提前将议题通知班子成员。讨论决定事项,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对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如实记录。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

4、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前要广泛听取和征求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党员、群众的意见,并如实反馈。民主生活会上,应当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自身存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提出的意见,负责任地作出检查和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要认真落实整改,整改情况应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两委”干部每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由镇纪委和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述职述廉的内容。根据上级要求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确定述职述廉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群众观念、工作作风、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情况。

2、认真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之后,要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民主评议的意见和民主测评的情况要如实反馈。对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调整现任职务。

三、建立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各级领导干部应及时向纪律和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的住房情况;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情况;本人、子女涉外婚姻情况;子女、配偶就业情况;本人车子使用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配偶子女受到执纪执法机关查处、经商办企业和出国(境)定居情况等。

2、加强对报告事项的管理。重大事项应在事发后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同时抄报镇纪委备案;每年年底还应集中报告一次。对不报告和不如实报告的,要按照规定追究责任。对报告事项群众有反映或与实际明显不符合的,由组织部门责成其说明情况;仍不能说清问题的,由有关职能机关调查处理。

四、建立健全干部诫勉谈话和制度

1、建立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谈话制度。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与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镇党委其他领导成员与分管的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谈话,主要了解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的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

2、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镇委负责人要围绕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从政方面 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任前谈话。

3、健全诫勉谈话制度。发现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和群众有反映的领导干部,镇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领导干部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该领导干部的说明及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组织部门或纪检机关留存。

五、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

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按干部管理权限,由镇纪委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结果、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记录、审计结论、信访结论、信访反映调查核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情况。加强管理,重视廉政档案的运用,把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完善公推公选、公推直选和竞争上岗等办法,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干部提名人选推荐范围,推荐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扩大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范围,对测评中多数群众不认可的人选应予否决。讨论决定重要干部、应当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认真落实提拔任用干部征求纪检机关意见制度。建立组织部门与纪检机关等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凡本地区、本人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应当追究主要领导成员和分管领导成员的责任。

七、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

1、努力加强党内监督。充分发挥镇委委员的监督作用,每年选择一两个方面的`重点工作,组织镇委委员分小组进行专题视察督查;镇委委员在其分工范围内,每人联系五至六名镇党代会代表,听取他们对镇委工作的意见、建议。

2、强化政府部门监督。强化行政监察职能,积极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强化审计监督、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审计、逐步推行绩效审计,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

3、切实加强社会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告、检查等权利。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对施政行为的监督渠道。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提倡和鼓励署实名举报。建立信访预警机制,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在廉政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建立和完善社会各界评议党政机关作风制度。

八、落实领导干部廉洁承诺制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直属部门(单位)、基层站所(含学校、卫生院)、村(居)委党政领导干部每年年初要签订《廉政承诺书》,郑重承诺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廉政承诺内容要在政务村务公开栏公布,并报纪委备案,以便接受监督检查。同时,在每年度述职述廉大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对执行《廉政承诺书》的情况向干部职工报告,接受评议和监督。为了确保廉洁自律承诺工作的顺利进行,镇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在抓好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同时,在全镇范围内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对干部践诺情况开展监督,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有诺必践、违诺必纠,务求各项廉洁自律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自觉履行廉政承诺,有诺必践、严格自律的,大力表彰;对违诺的,批评教育,限期纠正存在问题,对屡纠屡犯者视情节进行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直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九、切实加强对监督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监督工作的领导,每年年底要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本单位、本部门监督工作情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建立监督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将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充分发挥纪委和组织部门在监督工作中作用。纪委作为实施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抓好监督工作。党委组织部门要将监督寓于管理之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要切实加强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意识。鼓励创新监督机制、制度,对实践中探索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

篇5: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的研究

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的研究

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历来是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向全党同志指出:“我们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各级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受到人民和法律的监督……,关键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保证他们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这就要求我们在新形势下、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中,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保证领导干部管好权、用好权。      一、 领导干部要立足为民服务,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从诸多的报章刊物上和很多腐败案件上,在剖析腐败分子走上犯罪道路时,一个共有的特点就是长期脱离群众,放松了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使自己走了腐化堕落的道路。所以开展正确的权力观的教育,是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期任务。在我们领导干部中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活动,使我们的领导干部真正的懂得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党工作,为人民谋利益的,而决不允许把权力作为自己为所欲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这是每一个真正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力观,领导干部的职务意味着服务,权力意味着奉献,要时刻牢记江总书记的谆谆告诫:“共产党人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立党为公,诚心为民,淡权淡位,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上。这样的领导干部才会受到人民的欢迎和拥护,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的基础上,领导干部要有不断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以一颗平常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权,看待名和利。只有这样,才能为自己拒腐防变打下坚实的基础,因为再完善的制度,再严格的监督,自己不去执行,还是空话。在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党内民主生活,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的使用上等,必须经集体讨论研究,不准个人说了算。一个单位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得好,这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风气就正。每一个领导干部在班子内部,要切实担负起互相监督的职责,被监督者要自觉乐于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并把他看成是对自己、家庭的关心和爱护。而不能仅把他看成对自己权力的约束。监督者要立党为公,在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方法,运用党性原则切实解决上级监督不及时、同级监督受干扰、下级难以监督的状况。增强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二、 要把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利的主要环节作为实施监督的工作重点      把行使权力的主要环节作为实施监督的工作重点,有利于建立和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权力监督执行机制,将领导干部的权力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中。1、对决策重大问题的监督。很多腐败案件警示我们,造成腐败的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形同虚设,更谈不上发扬民主,往往是领导干部一人说了算,要真正解决好这一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决定,需要表态时,实行票决制,确保能够反映代表多数人的意见和愿望。在一个班子内部,大家应该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只有一言堂而没有其他的声音,那就容易出问题。2、对选拔干部使用权的监督。对干部的选拔、调配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除参考被使用者的德、能、勤、绩、廉外,还要利用群众座谈会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实行公示和公开透明的运作方式,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关键要抓好“一把手”。首先要把“一把手”选准选好,这是前提,同时要对“一把手”的用人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督,从制度上对“一把手”的用人行为进行规范,保证“一把手”正确行使权利,避免选用干部上产生的偏差。3、对财务支配和使用权的监督。要建立和完善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审批监督制度。这不仅反映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腐的`课题,更是努力实现“三个代表”的要求。要突出强调: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先计划、后用钱,采取分管领导初审,财务人员严格把关,行政“一把手”审批,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坚持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实行有效的监督制约,堵塞财务管理漏洞。二是接受公开监督。领导干部要通过每年两次以上的财务公开,实行广泛的党员干部监督、社区监督、新闻媒体监督。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三是强化法定监督。即财政、审计和纪检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强化对财务专项管理和监督,离任、提升审计形成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合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干部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管理就落实到哪里。      三、 强化制度监督,进一步增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规范性,确保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制度是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法宝,是衡量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监督是否落实到位的一个分水岭,所以要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抓好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去年,中央专门出台了《干部任用条例》,省、市、区也出台了不少的制度、规定,这些政策规定都为我们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提供了执行的依据。作为领导干部本身,除了严格执行党内监督5项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收受礼品登记三项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干部提醒谈话、诫免谈话等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外,我们还应该根据新形势下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采取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百万市民评机关、领导干部述廉,这些都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他能使领导干部经常受教育,不断增强他们的勤勉自律意识,也有助于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和世界观,振奋了领导干部的工作精神,促使他们自加重压,勤政为民,廉洁奉公。

篇6:对乡镇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调查

关于对乡镇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调查

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乡镇领导干部在人、财、物各方面所拥有的权力也随之扩展。由于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的影响,乡镇领导干部的思想意识时刻经受消极观念的冲击。为使乡镇领导干部能一以贯之地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地掌权执政,雨花台区不断地加强和完善对乡镇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通过近期的调查表明,这项监督在不断深化,效果在不断呈现,一些薄弱环节,已引起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的重视。

一、对乡镇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主要做法及其成效

1、纳入制度,实行规范运作。1993年以来,雨花台区针对乡镇领导执行廉政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陆续建立了一系列监督制度。如针对少数乡镇领导对“搞活经济管好自己”的片面理解,认为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另人违纪咎由自取的错误想法,层层建立了党风廉政责任制。明确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党委成员对所分管的下属单位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针对少数乡镇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办事敛财,利用职权在建私房、分公房上谋取私利的现象,区委建立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规定乡镇领导干部办理婚丧、住房、购买大件物品、外出考察等重大事项,必须在区惩腐倡廉领导小组批准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规定。针对经济交往中礼品礼金泛滥,巧立名目索要钱物的现象,区纪委建立了廉政谈话制度,凡多年一岗应换岗或新任上一级领导岗位,在上任伊始都由廉政办谈一次话,明确在经济交往、掌权执政过程中的一系列“不准”,提前打预防针。此外,区委、区政府还陆续建立了廉政档案制度、离任审计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心谈话制度。为进一步解决好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区委、区政府建立了乡镇党委书记向党员代表报告个人工作、乡镇长向人大代表报告个人工作的制度。去年又建立了乡镇“一把手”述廉制度,将本人执行廉政规定和贯彻党风廉政责任的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区纪委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风监督员作专题汇报。一系列监督制度的建立,使乡镇领导在处理各种事务时,行动有准则,办事有依据。

2、形成网络,强化监督手段。几年来,雨花台区对乡镇领导干部的监督逐步形成了整体联动、有力见效的工作网络。党内党外、上下纵横均有实施监督的网点,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已把各项单项工作综合为教育、监督、领导一体化,纳入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首先,区和乡镇两级纪委共聘请了基层干部、党外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3人担任党风监督员,两级纪委定期召开党风监督员会议,通报党风动态,研究监督重点,发挥群众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的优势,强化组织监督的力度。其次是广泛宣传廉政规定,普遍收集监督信息。区里每逢综合性会议都要强调廉政建设的要求,每逢重点工作都要制定纪律要求。如领导班子建设和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大会、区委扩大会议、政府组成人员会议、防汛员大会等,区领导均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再强调。在凤台南路市场群建设工程、纬八路工程以及防汛期间,区纪委明确有关工作纪律,并在区广播电台、有线电视、乡镇有线广播及简报、板报上广泛宣传,使得在相应工作中乡镇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党风廉政规定家喻户晓,各方面监督的积极性容易调动,区纪委能普遍地收集监督信息。第三是在干部使用上扩大遵章守纪的份量,纪委派员参与干部考核,对有关人员使用提出建议。近年,雨花台区委在干部考核中,派出由组织部为主、纪委配合的考核小组进行民主考评,对乡镇领导干部自觉遵章守纪起到了很大的震动和促进,这一举措基本消除了政绩和廉政背靠背现象,促使乡镇领导班子,不仅要抓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也要重视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干部个人不仅追求工作政绩,也要讲求自身形象,很好地将勤政和廉政结合起来。

3、强化基层,开展同级监督。1993年以前,各乡镇的纪委书记均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另配一名专职或兼职纪检干事,在领导精力、具体工作能力上均有明显不足。尤其是对党政班子的监督,党委副书记从党委工作的角度,跳不出种种限制,不好管,不愿管;纪检干事管不上,不能管,使同级监督流于形式。1993年以来,全区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根据省市的会议和文件精神,配齐配强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增加纪检监察干部6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人数由原来的9名上升到现在的15名,乡镇均设了专职纪委副书记,60%的乡镇设了专职纪委书记。为帮助乡镇纪委提高同级监督能力,区纪委根据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及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知识结构方面的现状,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系统的培训。通过办班、开会、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和教育,拓展了他们的知识面,改善了他们的知识结构,使他们掌握了一定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审计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了他们的监督能力。1993年8月中纪委二次全会召开了之后,随着反腐败大气候的逐步形成,区委及乡镇党委对反腐倡廉工作愈加重视,旗帜鲜明地支持乡镇纪委的工作,乡镇纪委领导进入党委班子,在研究工作参与决策中实施监督。

二、对乡镇领导干部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存在消极和被动地对待监督的现象。在乡镇领导干部中,确有一部分同志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监督。有的只愿意监督下属,不愿意下属监督自己;有的认为监督就是给自己挑毛病,揭自己的问题,会失面子;降低威信。而监督者,则对监督存有顾虑。有的认为消极腐败现象不可避免,监督工作难有作为;有的觉得自己手中无权,说了也不顶用;有的认为自己对乡镇全局性情况和领导干部的工作不了解,担心难以监督到点子上;有的好人主义严重,怕得罪领导,怕伤和气。尽管进行了多年的深化教育和广泛发动,但是从总体上看消极和被动地对待监督的现象绝非存在于极少数、个别人身上,因而强化监督方面的宣传教育任重道远。

2、乡镇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薄弱。乡镇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薄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有的班子主要领导不能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一言堂”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班子成员为求得一团和气,则对主要领导以权谋私的不廉洁行为熟视无睹,听之任之,组织不调查不主动谈情况。二是乡镇党委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得不够。他们只注重汇报各自分管工作中的成绩或困难,对本人或他人有关不够廉洁的地方则避而不谈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缺乏斗争精神。

3、缺乏保障监督的配套措施。从调查情况看,主要缺乏三方面的配套措施:一是缺乏纪检机关对乡镇领导干部考察、任用刚性较强的监督制度。对乡镇领导干部考察、任用工作,纪检机关虽可以派员参加考核,可以增加乡镇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息,但在干部使用之前征求纪委意见没有形成刚性制度,纪委不能参与干部使用的研究,纪检机关在干部人事制度中所发挥的作用有限。二是缺乏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的处理制度。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把手”负总责的有关制度,这种负责仅仅停留在道义上,而没有落实在实际处理中。要使只负责而不承担实际责任的制度,取得实际效用,是理想化的,需要乡镇领导干部具备相当高的思想境界和政治责任感,否则收效甚微。三是各监督部门相互配合松散,监督整体功能软弱。对乡镇领导干部的监督应该是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专业监督部门相互配合。但实际上往往配合不够紧密。各监督部门在监督上各自为阵,单独作战,相互联系松散,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如在贯彻八项规定和省四项暂行规定过程中,本应由有关部门分别承担监督任务,事实上难以落实,纪委不得不挑起重担。

三、进一步力。强对乡镇领导干部监督的建议和意见

对乡镇领导干部监督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是新出现的问题,而是多年积淀的问题,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措施,是加强对乡镇领导干部监督的关键。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监督意识。加强乡镇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是加强对乡镇领导监督的根本。要通过会议、“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增强监督主体和客体的监督意识。使监督者消除患得患失心理,增强监督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促进乡镇领导干部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和世界观的改造,摆正位置,消除特殊化心理,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认识任何人都必须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没有凌驾于监督之外的特殊人物;切实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地在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2、切实加强乡镇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加强乡镇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班子成员工作在一起,彼此比较了解,这种监督最直接,比较自如,效果容易显现。充分发挥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作用,是预防违法违纪行为,防止腐败的有效措施。加强乡镇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一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对重大问题的决定,要经班子成员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严格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纪律,其他班子成员与“一把手”同票同权,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没能超越集体领导的权力,也没有不执行集体决定的自由,坚决杜绝那种以保护自身利益为目的行使特权的错误倾向。二是要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在民主生活会上,“一把手”要在廉洁自律方面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要倡导民主作风,正确对待别人的意见,认真听取班子成员在各项责任制落实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批评意见。对别人的批评不仅要有勇气听取,还要有行动自纠。班子其他成员也要增强责任感,对别人的缺点和错误要敢于指出,在开展批评的同时,自觉地接受别人的批评。参与乡镇党委民主生活会的上级同志要正确引导,防止将民主生活会开成工作讨论会。三是要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上级组织部门考核任用干部时,要平等地听取每一个班子成员的意见,防止并克服班子成员升降流动中“一把手”一锤定音,说了算的现象。

3、完善保障监督的配套措施。一要建立纪检机关对乡镇领导干部考廉监督制度。对乡镇领导干部考察、任用的全过程,纪检机关要始终参与并监督。纪检机关要将信访问题、不廉洁举报和调查情况纳入乡镇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为区委研究干部任用提供重要依据。二要建立放弃监督的责任追究制。管好部属、管好下级,使他们少犯错误不犯错误是对乡镇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要建立一定的放弃监督义务的追究制度。下级发生的问题,除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应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以增强乡镇领导干部对下级监督的责任感。三要加强各监督部门间的配合,增强监督工作合力。对乡镇领导干部的监督可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下把党政各专业部门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统一行动,形成合力。首先要明确各监督部门的职责分工。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沟通工作。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各司其职,主动配合,做好干部管理、财务审计等不同形式的监督工作。其次要建立沟通联系制度。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主动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与各监督部门的联系,了解各自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保障工作情况,找出薄弱环节,增强监督工作合力。

4、加强检查督促的力度。要对各项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强检查督促,及时发现并解决执行监督制度方面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使各项监督制度落实到位。对拒绝监督或对监督者施行打击报复的乡镇领导,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督促其自查自纠;情节稍重的,采取组织措施,免去其现任职务或调离原岗位。对个人专断、以权谋私等情节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则按照党纪法规,及时查处,严厉打击,不心慈手软,必要时予以曝光,防止和克服监督制度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

篇7:把领导干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的研讨对策

近年来,县积极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在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走出了一条超前预防,机制规范,运作到位的干部监督新路子,有力地促进了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健全预防机制,前移监督“关口”

过来,干部监督往往局限在事后监督的层面,在中处于从属和被动的位置。近年,我们大胆转变观念,拓展监督领域,把干部监督“关口”前移到事前,较好地把住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入口”关。

一是票决关。从起,我县在酝酿、讨论决定干部时,推行了常委会、全委会票决干部制度。对乡镇党政正职的拟任人选,实行全委会票决,同时邀请候补委员、纪委委员列席会议,扩大了干部任免决定过程中的民主程度和监督范围,确保了干部选任质量。来,有19名同志通过县委全委会票决确定为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推荐人选,没有出现任何情况反映和信访举报。

二是公示试用关。县委常委会议讨论研究干部后,对拟提拔的干部,均向社会进行公示,决定任职的一律实行一年的试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近两年,全县共公示试用拟提拔干部199人,其中4名拟提拔干部、1名试用期的“一把手”因公示中群众反映问题被查实,取消了任职资格和试用职务。

三是任前谈话关。对新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一律由组织部和纪委共同进行任前谈话,对他们走上领导岗位后的行为规范、职责履行、廉洁自律等情况提出具体要求,把警钟敲在任前,帮助他们从内心深处牢固树立起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和遵守廉政纪律的思想认识。去年,我们还专门发出了110多封任前廉政谈话信函,要求新提拔的干部带信上任,时刻对照自省。

二、健全约束机制,硬化监督措施

领导班子在单位中处于关键地位,“一把手”又处于领导班子的核心位置,拥有相对集中的权力。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我们着力从五个方面建立健全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上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住、管好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

一是建立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县委专门下发《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将事关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人、财、物的问题,重大经济、社会敏感问题等八个方面列为重大问题范畴,纳入集体议事范围,具体制定了集体议事的程序和方法。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党委(党组)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规定凡涉及重大部署、重大财务事项、干部任免等,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一把手”不得擅自决定重大事项。规则充分发挥了集体领导的作用,规范了“一把手”在决策过程中的行为。

二是坚持政务公开推行集中行政审批制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凡与群众关系密切或社会关注的问题,都要以公开栏、公开牌的形式公开,把领导干部运用权力的过程,直接置于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全面清理机关行政审批事项,大力削减政府行政审批项目,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统一放到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实践证明,推行集中行政审批制度,发挥了对领导班子的监督作用,有效改变了“一把手”审批权力相对集中的状况,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

三是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把以前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拓展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采取定期审计、阶段审计、重点审计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一把手”的常规审计,强化事前监督。来,共对69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依据审计结果,提拔重用干部13人,撤职1人,移送纪检监察1人,在全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四是强化领导干部公开承诺制度。每年初,要求各单位和每名班子成员都要结合“争创五好领导班子,争做优秀领导干部”活动,把自己的职责、目标、措施和个人的行为规范向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并在单位醒目的位置,建立固定的公开栏,将承诺书长期公示,直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是完善民主评议制度。每年,对全县的'各级领导班子都要组织进行民主评议,专门召开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所属单位骨干、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大会,听取班子成员的公开述职,然后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由群众直接评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优劣。并规定,凡民主评议中信任票未达60的领导班子,进行重点整改;信任票未达60%或虽达60以上,但排名倒数第一的领导干部,经考察确属不称职的,一律降免职。20来,因民主测评和评议达不到规定要求被确定为不胜任现职的干部26人,其中24人被降职安排,2人因三年连续测评倒数第一被免职调离

三、健全警示机制,强化日常监督

在中,坚持经常性地督促、提醒和告诫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防微杜渐,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错误。一方面,增强监督合力。实行干部监督员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多方面了解情况。聘请了100多名离退休老干部、党外干部和现职科级干部组成干部监督员队伍,以定期例会、不定期走访以及来信来函等方式了解和收集群众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反映;组织部门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信访、审计、计生等执法执纪部门的联系,采取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领导干部的遵纪守法情况;组织部干部还不定期下到领导干部居住地等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实地察访,了解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表现情况;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有信必查。同时明确科级领导干部在遇有个人重大事项时,必须向组织请示汇报。另一方面,实行诫勉谈话和回复制度。对通过上述途径了解到群众反映的苗头性问题,由县委主要领导和组织部门领导找当事人谈话,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严肃批评,改纠正的坚决纠正,并责其作出书面回复说明和解释。对民主评议靠后或有问题苗头的领导干部,由组织部门会同县纪检部门共同对其进行谈话教育。去年,共对38名民主测评排末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书面提醒;对18名有情况反映的领导干部实施了诫勉谈话。此举,在全县干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篇8:把领导干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的研讨对策

把领导干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的研讨对策

近年来,县积极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在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走出了一条超前预防,机制规范,运作到位的干部监督新路子,有力地促进了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健全预防机制,前移监督“关口”

过来,干部监督工作往往局限在事后监督的层面,在工作中处于从属和被动的位置。近年,我们大胆转变观念,拓展监督领域,把干部监督“关口”前移到事前,较好地把住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入口”关。

一是票决关。从年起,我县在酝酿、讨论决定干部时,推行了常委会、全委会票决干部制度。对乡镇党政正职的拟任人选,实行全委会票决,同时邀请候补委员、纪委委员列席会议,扩大了干部任免决定过程中的民主程度和监督范围,确保了干部选任质量。20来,有19名同志通过县委全委会票决确定为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推荐人选,没有出现任何情况反映和信访举报。

二是公示试用关。县委常委会议讨论研究干部后,对拟提拔的干部,均向社会进行公示,决定任职的一律实行一年的试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近两年,全县共公示试用拟提拔干部199人,其中4名拟提拔干部、1名试用期的“一把手”因公示中群众反映问题被查实,取消了任职资格和试用职务。

三是任前谈话关。对新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一律由组织部和纪委共同进行任前谈话,对他们走上领导岗位后的行为规范、职责履行、廉洁自律等情况提出具体要求,把警钟敲在任前,帮助他们从内心深处牢固树立起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和遵守廉政纪律的思想认识。去年,我们还专门发出了110多封任前廉政谈话信函,要求新提拔的干部带信上任,时刻对照自省。

二、健全约束机制,硬化监督措施

领导班子在单位中处于关键地位,“一把手”又处于领导班子的核心位置,拥有相对集中的权力。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我们着力从五个方面建立健全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上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住、管好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

一是建立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县委专门下发《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将事关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人、财、物的问题,重大经济工作、社会敏感问题等八个方面列为重大问题范畴,纳入集体议事范围,具体制定了集体议事的程序和方法。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党委(党组)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规定凡涉及重大工作部署、重大财务事项、干部任免等,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一把手”不得擅自决定重大事项。规则充分发挥了集体领导的作用,规范了“一把手”在决策过程中的行为。

二是坚持政务公开推行集中行政审批制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凡与群众关系密切或社会关注的问题,都要以公开栏、公开牌的`形式公开,把领导干部运用权力的过程,直接置于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全面清理机关行政审批事项,大力削减政府行政审批项目,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统一放到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实践证明,推行集中行政审批制度,发挥了对领导班子的监督作用,有效改变了“一把手”审批权力相对集中的状况,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

三是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把以前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拓展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采取定期审计、阶段审计、重点审计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一把手”的常规审计,强化事前监督。20来,共对69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依据审计结果,提拔重用干部13人,撤职1人,移送纪检监察1人,在全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四是强化领导干部公开承诺制度。每年初,要求各单位和每名班子成员都要结合“争创五好领导班子,争做优秀领导干部”活动,把自己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个人的行为规范向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并在单位醒目的位置,建立固定的公开栏,将承诺书长期公示,直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是完善民主评议制度。每年,对全县的各级领导班子都要组织进行民主评议,专门召开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所属单位骨干、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大会,听取班子成员的公开述职,然后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由群众直接评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优劣。并规定,凡民主评议中信任票未达60的领导班子,进行重点整改;信任票未达60%或虽达60以上,但排名倒数第一的领导干部,经考察确属不称职的,一律降免职。2005年来,因民主测评和评议达不到规定要求被确定为不胜任现职的干部26人,其中24人被降职安排,2人因三年连续测评倒数第一被免职调离

篇9: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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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以来,在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局同志们的帮助和支持下,本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依法行政、扎实,创新思路、锐意进取,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较好的完成了今年的各项任务。根据市局的统一安排,对2006年自己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从德、能、勤、绩、廉等几个方面作如下述职。

一、注重个人世界观改造,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

高尚的道德情操是一个人立身和成就事业的重要基础。自担任领导干部以来,我始终注重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不管是做什么,我都能从严要求自己,自觉地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路线,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刻告诫自己要始终把事业和摆在首位,把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管做为头等大事来抓。

二、努力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一个人综合素质的高低,能力的强弱,决定着他能否履行好岗位赋予的职责和完成好上级交给的任务。一年来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自己的能力。一是坚持不懈地加强理论学习。除按时参加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学习会等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外,尽力挤时间进行自学,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今年重点加强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党章、党纪政纪知识、法律知识和计算机知识的学习,结合实际撰写了心得体会10余篇、读书笔记近2万字,调研报告2篇。从而不断加深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的理解。二是珍惜团结,着力增进合力。按照创建“五型”班子的要求,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始终与班子其他成员、干部职工真诚相待,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密切协作,不断增强了的透明度,使局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显著增强。

三、尽职尽责,作好本职。

今年以来,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下,我和党组的其他同志,认真分析形势,确定重点,结合##县局实际,重点开展以下:

(一)、抓班子、带队伍,努力增强干部队伍素质。

一是积极创建“五型”班子,努力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局党组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不断增强的透明度,使局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显著增强。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开展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学习陈俊同志先进事迹、学习《江泽民文选》等活动,使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三是大力实施队伍素质提升工程,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目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92,药学、食品、法律专业人员比例达72,人员知识结构有了较大改善。四是广泛开展岗位技能练兵活动。在今年市局开展的'药品快检技术比武活动中,取得了中药鉴别项目个人第一,总分第二的优异成绩。五是不断更新观念,创新思路。8月份,组织领导班子及科室主要负责人到济宁市部分先进市、县局参观学习食品药品监管,不断开阔了视野,收到良好效果。

(二)、抓党风、促行风,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新形象。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教育。今年3月,在县直机关工委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的全市学习贯彻党章知识竞赛答题活动中,我局全体党员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度。从领导干部到一般党员,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及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等,不断提高了队伍廉洁勤政的自觉性和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切实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聘请法院系统的法律专家进行预防犯罪方面的教育,深刻剖析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件,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针对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监管措施,确保了我县医药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的顺利开展。四是积极推进行风建设,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新形象。通过健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实行政务公开,改进机关作风;争创系统“十佳”,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加强协调沟通,努力争取各界支持等措施,进一步推动了机关作风的根本转变,在社会上不断树立了食品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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