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精选6篇)由网友“九九加油啊”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篇1: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
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我市顺利实施了《青岛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规划》,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建设繁荣青岛、平安青岛、文明青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及建设全国重点中心城市、世界知名特色城市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央、省有关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为促进繁荣青岛、平安青岛、文明青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适应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全市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方向。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全面开展,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道德理念。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
―――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各区市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各自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要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认真开展宪法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组织实施“四个一”工程(建立一个宪法宣讲团、办好一份宪法知识宣传简报、制作一批宪法宣传图板、每年开展一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宪法学习教育),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切实提高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统一安全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着力加强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建设诚信社会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进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发展。积极开展选举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大力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认真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文化、体育及与奥林匹克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特别是办好奥帆赛服务。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劳动法等关于保护公民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以及劳动保障权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利的意识。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针对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城镇拆迁、国企改造改制、破产清算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四)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针对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和以整顿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市场、信息网络市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大力开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基层民主法制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信访条例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结合平安创建和“扫黑除恶”等活动,深入开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道德实践活动与法治实践活动、群众性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贯穿到各种形式的依法治理活动中,引导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准确地理解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深刻内涵,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逐步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七)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认真贯彻立法法,不断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加强地方性立法项目的前期研究和论证,注重解决本地的突出问题和特殊矛盾,完善地方性立法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制度、立法听证制度、专家参与制度,充分发挥立法的引导、促进和保障功能。建立健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修改、废止与国家新颁布法律抵触的现行法规、规章,保证法制的统一性和严肃性。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要依据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加强区域、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各区市要建立和规范经济发展、利益协调、矛盾处理、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机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区域依法治理的目标任务,广泛开展法治区(市)和法治镇(街道)创建活动。按照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围绕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和侵害群众根本利益的突出问题,确定基层依法治理的任务目标,继续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要根据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和各部门的具体职能,确定行业依法治理的任务目标,逐步实现执法权力与部门利益脱钩。围绕繁荣青岛、平安青岛、文明青岛建设以及与群众利益最直接、最现实、最密切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建立健全执法档案。强化行政行为监督,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
(八)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完善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列入工作考核内容。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性和实效性;及时修订乡规村约,深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建立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建设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辟社区法制宣传橱窗和社区法律图书角,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专题活动;充分发挥市民学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等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开展公益法制讲座、居民法制论坛活动,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
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内容,落实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和师资;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模拟法庭、校园法制园地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理活动。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联系企业实际,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
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法治化管理。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所属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尤其是公园、车站、机场、港口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在所辖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有条件的单位要向公众开放宣传教育场地、设施,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
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切实推进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将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总体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二)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继续落实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制度、执法资格证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要把法律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重要考核内容,将公务员年度法律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注重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法律常识和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加强大中专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完善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体系,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落实法制教育的计划、课时、教材和师资。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参与性强的校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深入开展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实施“为了明天”工程,通过教育和法制相结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核、企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企业职工法制教育、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每年组织企业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五)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开展农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活动,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的途径和形式,整合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资源,增强广大农民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观念,提高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深化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培训,努力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工作实效。规范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学校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规划从开始实施,到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上半年,各区市各部门各行业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区市本部门本行业的规划,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区市、市直各单位制定的规划抄送市普法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下半年至20上半年,各区市各部门各行业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下半年,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具体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监督,推进工作扎实深入开展。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各区市各部门各行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规划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并制定实施方案。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及各行业要侧重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建立实施部门、行业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制培训制度,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广大公民开展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实行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三)建立激励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体系,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地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标准,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各部门各单位要设立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五)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专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鼓励法律职业者和法律院校(系)教师、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逐步构建全市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加强法制宣传队伍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规范管理,切实发挥各类法制宣传队伍的积极作用。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新闻媒体要承担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电视、广播、报刊要开办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法制宣传教育网站,创新网络法制教育形式,政府网及各门户网站要专门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栏目。巩固拓展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在社区、学校、企业等单位和城市、农村的公共场所普遍建立法制宣传园地,使之成为对公民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窗口;依托各级党校、员工学校、市民学校、村民学校和外来务工人员夜校,普遍建立法制教育基地,使之成为对广大市民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建立普法档案,全面记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篇2:市旅游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市旅游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浙委[2006]55号)要求,结合我市旅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立足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小康,继续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旅游经济强市和“法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为顺利实施我市“十一五”旅游发展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旅游和提前基本实现全面小康营造良好环境。 2.总体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旅游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旅游系统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3.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法制宣传教育必须贯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加强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通过普法工作推动党的旅游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二是坚持服务大局。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始终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和促进我市“十一五”旅游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保障和促进“13458战略”和“法治**”等重大战略部署的深入实施,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旅游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开展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本系统干部职工。四是坚持求实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适应人民群众能力和需求的变化,在认真总结以往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创新理念,丰富内容,改进手段,完善机制,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坚持普法并举。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注重学以致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旅游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提高旅游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二、主要任务 1.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任务,进一步在旅游行业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努力提高旅游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养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进一步在旅游系统广大公务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系统的贯彻实施。 2.加强发展旅游经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进“信用**”建设。深入学习宣传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进步的法律法规,培养旅游系统干部职工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我市旅游经济强市建设。大力提倡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广泛开展旅游法规的宣传教育,实现依法治旅,推进旅游经济强市建设。围绕建设旅游经济强市的目标,结合生态**建设和文化强市建设,积极开展与旅游发展密切相关的环境、资源保护、公共卫生和文化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促进和保障民营旅游企业健康成长。 3.加强与旅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大力开展民事、诉讼、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旅游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积极开展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在旅游行业落实各项优惠规定,形成尊老爱幼、济困助残的良好氛围。大力开展旅游景区开发中城镇房屋拆迁安置、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以及国有旅游企业改制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考试,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4.加强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和无证导游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虚假旅游广告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治理商业贿赂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5.加强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旅游行业从业人员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大力加强依法维权的宣传教育,引导旅游者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加强法律权威教育,培养守法观念。 6.加强旅游行业依法治理。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针,按照努力建设“法治**”的要求,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鼓励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提高全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以依法管理、优质服务为着力点,广泛开展以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活动为载体的旅游行业依法治理。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我市实施意见,着眼于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按照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的要求,全面开展规范行政权力专项活动,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政府各部门的职权及行政程序,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全面建设“平安**”以及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7.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要把法律法规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要面向行业积极开展旅游法制宣传教育,把旅游法制的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旅游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旅游企业要围绕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的法律素质。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促进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依法规范用工行为,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坚持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法治化管理。旅游单位组织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各种阵地和资源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固定或流动的法制宣传设施,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各类旅游中介机构、旅游行业协会等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对所属人员或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尤其是与旅游有关的广场、公园、市场、港口、文化娱乐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通过张贴挂图、发放资料、播放广告等形式,在所辖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利用法制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结合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浓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大力开展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建设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三、对象和要求 1.旅游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要结合工作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重点是要加强对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领导干部、机关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2.领导干部学法,重在提高依法执政和依法决策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和落实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3.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学法,重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要以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并把法制教育作为上岗(任职)培训、年度考核、职务晋升和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旅游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在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试中,要注重测试应试人员掌握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要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4.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学法,重在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和法律素质。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业管理工作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重点学习和掌握旅游服务质量、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企业员工法制教育制度,重点加强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提高广大员工的法律素质。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规划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和普法办公室,研究制定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和市直各旅游单位要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下半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旅游主管部门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并主动接受验收。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1.进一步完善“五五”普法的领导体制。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旅游行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自觉接受当地人大的检查和督促,积极争取政协对旅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支持。 2.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保证规划的实施。要结合旅游工作职能,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和实施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旅游从业人员法制教育制度。鼓励和引导各类旅游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奖惩激励机制。要逐步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开展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要将普法和依法治理纳入年度整体工作考核内容,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目标任务,加强检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对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专款专用。要根据当地旅游经济发展水平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需要安排落实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五五”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增强旅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的重要作用,适时邀请开展讲座,提高旅游主管部门干部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 6.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旅游网”、《**旅游》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全省统一的旅游法律咨询服务热线“96118”等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及时处理旅游纠纷。 7.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围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设立研究课题,组织开展调研,努力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好的经验和做法,善于发现和培育各类典型,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篇3:市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市规划
为促进《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进程,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沿着法治化轨道健康发展。依据省、xx市“五五”普法规划和《xx市“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市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紧紧围绕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实际,服从服务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通过普法教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地方(基层)治理、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等途径,加快法治化进程,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要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此,依治治市工作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党确立的新时期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市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实践,党的领导是实施依法治市的根本保证。市委对全市依法治市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各级党组织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实施具体领导,确保依法治市规划的全面落实。
2、坚持以民为本。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各项民主权利。保障其广泛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管理。
3、坚持依法办事。贯彻执行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依法行使职权、履行法定义务。
4、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协调发展。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社会关系,依法保障协调发展。
5、坚持民主法制教育与依法治市实践相结合。把学法与用法、法制教育与依法治理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全市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民主意识和法律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
三、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推进依法治市,保障和促进我市 “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深入推进“对接长珠闽,融入主城区”发展战略,实现xx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型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依法治理工作摆上各级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合力推进依法治市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各行各业和城乡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基层民主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基本建立起科学、民主、高效的行政决策和行政管理制度,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水平有较大提高,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壮况明显改善。
――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体系逐步完善,社会公平与正义得到有效维护和保障。
――保障法律、法规实施的执法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制约公共权力的监督机制逐步形成。
――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全市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
全面推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到,96%以上的普法对象普遍接受法制教育,96%以上的行政村(社区)达到或基本达到“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标准,98%以上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达到或基本达到依法治理标准。
四、主要措施
(一)深化全民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和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不同对象、不同内容、不同方法、不同要求和务求实效”的原则,扎实推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家、省、xx市“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诚实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树立法律权威观念。
2、突出重点,区分不同对象和层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公务员要加强宪法和公务员法及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青少年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守法行为的养成教育,提高遵纪守法能力;企业经营理人员要加强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为重点;农民要加强学习常识,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能力。同时,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单位法治化管理。
4、加强法律宣传教育的制度建设和阵地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中心组学法制度,继续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逐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奖惩制度,不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切实加强法制宣传园地建设、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法治传媒阵地建设、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和法制理论阵地建设,广泛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建设法治政府
1、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界定和规范各级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实行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法定化。进一步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规范办事程序。
2、健全完善政府决策机制。科学、合理界定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政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要进一步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综合执法新格局,改变多头执法和执法缺位、越位、错位的状况,促进行政执法活动的规范化。
4、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江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依据公开制、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
(三)努力维护公正司法,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
1、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完善诉讼程序制度,探索建立简便高效的诉讼机制,实现纠纷非讼解决机制与诉讼机制的有序衔接。推进刑罚执行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和逐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2、强化司法机关职能作用。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严厉惩治犯罪,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健全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保证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享有各项诉讼权利。妥善调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案件,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加大案件执行全程公开力度,强化适用执行强制制裁手段,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切实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防止和克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对司法活动的干扰,从体制和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3、健全对司法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司法办案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和司法赔偿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和警务公开,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建立完善司法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社会评价体系,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监督审判机关、侦查机关的司法、执法活动,依法查处司法领域中的腐败问题,确保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
(四)切实完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
1、加强监督体系建设。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监督为重点,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创新形式、保障效果。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及党内监督等各种监督手段,加强权力制约,确保公共权力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确保有法必依、违法必纠。
2、强化党委、人大、政府、司法的监督职能。加强党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级纪委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职能作用,加大对党组织、执法部门及党员、执法人员的监督力度;加强人大监督,进一步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评议制度,支持和督促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加强政府机关的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政行为,确保依法行政;各级检察机关大力加强法律监督,不断增强法律监督效能,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滥用职权等现象。
3、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作用。加强人民政协以及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监督。健全举报制度和举报网络,加强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确保监督的广泛性和有效性,切实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五)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1、完善村民自治,依法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和我市“五好一新”的工作要求,努力探索路径和方法,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搞好村民自治,扩大农村基层管理民主,进一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确保广大农民群众自觉遵守宪法、法律,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健全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提高农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水平,确保基层自治的健康发展。
2、完善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加强社区居民的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实行社区事务公开,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依法保障社区居民的民主权利,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方面的作用。健全群防群治组织,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3、完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好单位事务公开制度,保障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抓住社会关注、基层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进行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六)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大力发挥各类法律服务组织和人员的作用
1、规范法律服务主体,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市场中介作用,帮助群众解决面临实际问题,尤其要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逐步形成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并存发展、优势互补的格局。
2、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管理,逐步完善司法行政部门宏观管理、行业管理与法律服务机构自律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整顿,规范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营造良好的法律服务执业环境。积极引导和扶持法律服务机构通过重组、兼并、联合等方式,形成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具有竞争力的法律服务机构。
3、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着眼于全市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城镇建设,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介入各领域并向城市社区和农村延伸,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
(七)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和谐平安xx的创建
1、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根据市委关于建设和谐平安xx的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形成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机构协调,以政法机关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社会面、居民区和单位内部的防范工作为基础,以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行业、时段为重点的社会治安防控大格局,做到“人防抓落实、物防抓巩固、技防抓提高、协防抓合力”,实现运作高效、防范严密、控制有力、管理到位的目标。
2、健全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做好信访工作,依法及时合理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预防、减少和妥善处置群体事件。逐级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的协调领导机构,形成党政挂帅、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大排查大调解工作格局,不断规范和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实现民间调解机制与相关司法程序的有序衔接。
3、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机制。针对可能引发社会动荡、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制订完善工作处置预案,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责任落实,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确保公共安全。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依法治市工作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承担日常事务工作。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履行依法治市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实施奖惩等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党委(党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真正担负起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任务。
(二)强化各级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把依法治市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依法治市规划,协调、监督各部门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承担起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目标和职责,并纳入各级领导政绩考评的内容,保证依法治市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推进。
(三)严格考核和奖惩。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依法治市总体目标,确定各个时期、各个阶段依法治市工作任务和要求,并且分解到各部门。承担依法治市任务的各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向同级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依法治市目标和实施任务的效果评价体系,对各级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评价考核,实行一年一考评的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任务完成差或不达标的部门(单位),视情况实施“限期整改”、“黄牌警告”,对整改情况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年度综治评先资格,发生重大问题的实行综治“一票否决”。
(四)落实工作保障措施。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要配齐配强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任务及需要,依法治市工作经费由各级政府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单位也应落实工作经费,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和专款专用;要及时解决依法治理工作所需的办公设施、宣传设备、交通工具等方面的困难,切实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并精心组实施。人大、政协要通过视察、检查活动,推动依法治市规划的落实。
篇4: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决议
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决议
为推动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5月31日泰州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出决议:
一、进一步提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市公民特别是地方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认真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努力建设法治泰州的重要基础;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利实施我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法制保障。全市各市(区)、各部门、各行业都要按照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牢固树立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泰州“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泰州的要求,广泛传播法治思想,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努力为我市在“十一五”期间实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小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法治泰州建设。要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全市公民的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全市公民的爱国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各市(区)、各部门、各行业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要通过深入学习宣传规范公共权力运行的法律法规,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通过深入学习宣传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通过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引导经济主体诚实守信、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通过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引导全市公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参与和谐社会建设。要坚持把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深入宣传、积极实施《建设法治泰州实施纲要》,在法治泰州建设中大力开展“法治泰州合格乡镇(街道)”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各行各业依法治理,逐步实现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法治化。
四、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我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要通过积极推行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考试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的制度化。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坚持依法行使公共权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执法机关要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公务员要自觉参加法制学习培训,增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不断提高法律素质、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继续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学法、知法,培养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通过学法、用法,提高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依法治企和企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理念。加强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逐步增强农民依法参与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着力提高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法制意识;继续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法制教育轮训,增强农村基层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依法解决社会矛盾的能力。
五、努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宣传媒体要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和公益广告,固定时段、固定版面、固定栏目,明确专人专岗负责,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现代网络平台的作用,积极利用互联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创造条件办好法制宣传教育网站、网校;各级政府网及各门户网站应专门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栏目。要充分发挥社会宣传资源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以及城市、农村公共场所的宣传园地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各类教育基地建设;负责培训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院校(中心)要充分发挥法制教育骨干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创建法制教育示范基地的活动。
六、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工作,落实经费保障。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行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各级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抓好组织实施;机关部门要紧密协调配合,坚持齐抓共管,健全和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各级组织要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和指标体系以及激励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表彰奖励工作。各级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部门、各单位应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通过执法检查、议题审议、代表视察等活动和方式,督促本决议的执行。
篇5:市文化文物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市文化(文物)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文化(文物)系统已经顺利实施了“四五”普法规划,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了适应新形势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任务,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的水平,积极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努力实现文化某市建设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根据宪法要求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全市文化(文物)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五五”普法的方针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市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和谐某市、实现“两个率先”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市和各区县文化行政机关以及所属各基层单位依法治理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3、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落实文化(文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于某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服务于和谐某市的构建,服务于文化某市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以宪法为核心,把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结合起来,从适应构建和谐某市的新形势、新任务,满足人民群众的根本需要,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利出发,用优质的文化服务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坚持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结合起来,转变工作观念,探索工作的内在规律,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推进市和各区县文化行政机关以及所属各基层单位的依法治理,加快推进全市文化(文物)系统法治化的进程。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坚持以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文化(文物)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把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与所属各基层单位群众的法制教育结合起来,把握不同特点,提高工作的针对性,确保工作的实效性,全面提高市和各区县文化行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主要任务
4、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紧密结合全系统的实际,有针对性地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宣传普及宪法,使全系统的同志们进一步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理论,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爱国意识、民族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民主法制观念;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秩序、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倡导并建立公民法律素质基本规范,在全系统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5、深入学习宣传文化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运用法律机制和手段保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文化资源、文化环境的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全系统珍惜资源、保护资源、合理利用资源、节约资源的意识。深入开展文化、文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公共文化管理和公共文化服务。
6、深入学习宣传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珍爱生命、尊重生命为目标,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系统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公民合法权利意识;大力开展与文化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和社会震荡。
7、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针对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以整顿音像市场、娱乐市场、“网吧”市场、文物流通市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打击各类文化、文物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系统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全系统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8、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和实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做到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
9、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以开展法制主题活动促进法制学习内容的深化,以法制学习内容来规范和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
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完善“四五”普法期间,形成的《某市市文化局(市文物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详见附件);进一步落实《某市市文物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文物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法制培训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宁文物字〔2005〕32号,3月24日)、《关于印发〈某市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国家公务员依法行政三年培训实施计划〉的通知》(宁文字〔2005〕199号,月28日)、《某市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关于印发〈二六年全市文化(文物)系统普法、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文字〔〕46号,203月18日)和《某市市文化局(市文物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宁文字〔2006〕61号,2006年4月6日)第三章第四节《普法、法制宣传、学习和培训制度》中规定的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继续认真执行《某市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关于认真贯彻〈某市市依法行政考核试行办法〉等三项规定的通知》(宁文字〔2005〕187号,2005年11月16日)的规定,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的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法治化管理。市和各区县文化行政机关所属各基层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首先是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性公益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办好“18”法律咨询广场的基础上,全市各级各类公共图书馆都要面向社会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活动;全市专业艺术院团、民间职业剧团、群众业余文艺团队都应当积极创作和演出法制文艺作品;全市各级各类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都要因地制宜、不失时机的举办各类法制宣传教育展览活动;全市各影剧院要有计划地放映法制电影专场。通过全系统的'努力,把法律咨询、法制文艺作品、展览、电影等等,送进工厂、送进工地、送进乡村、送进社区、送进校园,充分发挥文艺的审美、愉悦、宣传和教育作用。其次是各基层单位要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法制学习,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工作。
开展“法律进百家”活动,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文化(文物)法律意识。结合每年“4•18国际古迹遗址日”、“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文物保护法》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市和各区县文化行政机关联合举办全市性文化、文物法律法规广场宣传咨询活动。每年4月中下旬,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以“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为主题的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集中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环境。同时,在全市性法制宣传日之际,把文化(文物)法制普及知识问答或宣传单(册)通过社区渠道送进百姓人家。
三、对象和要求
10、以领导干部、公务员、文化(文物)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抓好“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具体如下:
――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规定相应的学习制度和学习时间,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机制,重点是提高市和各区县文化局、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管理各项事务的能力。
――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抓好全系统公务员的普法学习,重点是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实现从“管脚下”向“管天下”的转变。
――以提高全系统文化(文物)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为重点,强化了行政法的学习和考核,重点是提高公正执法意识和严格执法的能力。
――以文化某市建设为重点,在引导全系统的同志们完成学习上级规定的普法读本的情况下,重点学好“五五”普法期间颁布施行的与文化、文物实际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点是提高法律素养、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以规范行政管理相对人经营或建设行为为重点,举办法制培训或专题讲座,重点是提高行政管理相对人遵法守法、明理诚信的自觉意识,在法律的框架内从事一切经营或建设活动。
――以我市派出的担负对外文化交流任务或赴国外境外商演的文化团(组)为重点,进行专题法制教育,确保了他们在对外文化交流或商演中不发生一起涉外政治事故。
11、局机关、各区县文化局、局属各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法制学习时间不得少于30小时,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学习不得少于15天,其他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学习不得少于40小时。全系统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各自的学法用法笔记。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12、本规划从2006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到12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2006年为启动阶段。各区县文化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根据本规划的精神,结合各自的实际,认真制定好实施方案,局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指导、督促各区县和局属各单位落实好、执行好本规划。同时,局法制建设领导小组还将组织培训骨干,抓好试点,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0至为实施阶段。各区县文化局、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制定好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法制学习、法制宣传的内容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点。各区县文化局、局属各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局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每年的12月,由局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工作。
――20为总结验收阶段。本规划实施完毕后,局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将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各区县文化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进行考核验收,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
五、组织领导
13、根据《关于调整某市市文化局(市文物局)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宁文字〔2005〕204号,2005年12月5日)的规定,本机关主管局长、党委书记任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全体分管局长、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由本机关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政策法规处主持工作的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机关各处室主持工作的处长组成。
14、某市市文化局(市文物局)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市文化(文物)系统的普法教育、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
15、各县区文化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应当严格按照《某市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关于印发〈二六年全市文化(文物)系统普法、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文字〔2006〕46号,2006年3月18日)第15条的要求,建立普法、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台帐,统一按照《档案法》的规定,规范制作,分类分册,并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报送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归档。
篇6:市物价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演讲稿
市物价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演讲稿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我市物价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关于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顺利完成了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全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水平得到巩固和提高。为适应我市经济快速发展,逐步解决价格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增强全市物价系统干部职工的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物价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的通知》(黔价综法272号)要求,结合我市价格工作实际,制定遵义市物价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制定的总体目标,继续广泛深入开展价格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价,促进价格工作全面走上法制化轨道。
(二)目标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价格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物价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通过几年的努力,实现由提高物价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向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一般地强调学法用法向全方位推进依法治价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治价工作进程,做到“放得开,管得好”。各级物价干部要拓宽自己的知识面,熟悉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掌握与物价系统以及行政机关公务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宏观调控、节约能源、能源安全、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到科学定价、民主定价。正确履行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行政处罚等职能,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加强法制建设和机关内部制度建设,依法进行各项改革,努力做到各方面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进机关内部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
二、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
(一)继续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努力提高全市物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法律意识,培养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提高物价系统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价的水平和能力。
(二)继续深入学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价格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与管理相对人的联系很多,这就要求我们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掌握法律依据,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了解法定权限及应当承担的责任。要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依法行政方针政策,继续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三)继续深入学习与价格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各地物价部门在促进经济发展中承担着宏观调控、协调利益的重要职责,必须重点组织学习《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省价格条例》、《··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坚持学用结合,以依法治价为手段,以顺利完成我市“十一五”规划为目标,全面推进价格工作的法制化。
(四)及时学习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国家和市内的立法进程将进一步加快。要及时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时期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学习内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工作贯彻执行。
(五)紧紧围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深入开展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各级物价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继续深入开展价格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制宣传教育与“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结合起来,以多种形式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开展活动,使公民、企业及其他组织深入了解与价格、收费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增强守法意识,强化对各级物价部门的监督。
(六)进—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大力推进依法治价。各级物价部门要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坚持做到:一、合法行政。实施价格行政行为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没有规定的,不得做出损害管理相对人权利,增加管理相对人义务的决定。二、合理行政。各级物价部门实施行政行为,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管理相对人,执法过程中采取的手段和措施应当有效、适当。三、程序正当。各级物价部门实施行政行为,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障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工作人员与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四、高效便民。各级物价部门实施行政行为,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理,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管理相对人。五、权责统一。各级物价部门应当建立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对自身的行政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有不当行政行为,除了纠正行为、赔偿损失以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过错。各级物价部门要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依法规范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价格行政执法体系、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各级物价部门还要掌握本地价格法制建设的新情况、新动向,抓住时机加快建章立制进程,没有立法权限或立法时机尚不成熟的,可以先提请上级部门或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待条件成熟后再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各级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站在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价的高度,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五五”普法工作。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组织落实是保证。各级物价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法制宣传工作,要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落实普法工作经费,把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的日常工作计划,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措施,坚持常抓不懈,使普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市物价系统的普法工作由市物价局统一安排部署,普法办公室设在综合法规处。普法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监督、考核、验收全市物价系统的“五五”普法工作。
(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
“五五”普法期间,我市物价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市内广大物价干部职工、各单位的物价员、收费员及—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各级物价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履行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和行政处罚职责的物价干部。各级物价部门的领导干部是依法开展各项价格工作的骨干,要带头学习宣传价格法律法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在学法、用法、守法中起到表率作用。
履行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和行政处罚职责的物价干部在执法过程中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和管理相对人的利益,应当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公共法律法规和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建立健全持证上岗制、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实行定期轮训、考核,强化价格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保障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各级物价部门还要围绕贯彻落实《价格法》及其相关的配套法规规章,整顿价格秩序,加强价格监管等方面,对各企事业单位的物价员、收费员以及普通公民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挥“12358”举报电话作用,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举行专项整治活动,树立物价部门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的良好公众形象。
(三)创新形式,注重效果
“五五”普法期间,各级物价部门要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趋势,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普法方式,逐步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价格宣传教育活动,如开展价格法律咨询,举办价格法律知识讲座、培训、知识竞赛等;要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的法制专栏等大众传播媒介,向群众宣传价格法律法规。要对普法工作中出现的先进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对于在普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要给予表彰奖励。
四、组织计划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
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2006年10月)
全市各级物价部门一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
方案,包括各类人员的学习计划;二是要明确主管领导,落实具体负责普法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三是要落实经费,普法工作所需经费列入物价部门的经费预算,专款专用;四是要认真宣传“五五”普法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法律知识的学习。
各县、区(市)物价局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兼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近期任务和长远目标相结合的“五五”普法规划,在土10月底前将规划报市物价局。
(二)实施阶段(2006年11月至2010年)
全市各级物价部门每年要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年度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对本部门、本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开展专题活动。利用《价格法》颁布十周年之际,大力开展专项宣传活动,以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价格法》及其相关配套法律法规。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
各地物价部门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本地区“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查漏补缺和总结。各地区之间也可开展互查活动,交流经验。2010年,市物价局将组织对全市各地物价部门“五五”普法工作的全面总结考核验收。利,增加管理相对人义务的决定。二、合理行政。各级物价部门实施行政行为,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管理相对人,执法过程中采取的手段和措施应当有效、适当。三、程序正当。各级物价部门实施行政行为,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障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工作人员与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四、高效便民。各级物价部门实施行政行为,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理,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管理相对人。五、权责统一。各级物价部门应当建立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对自身的行政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有不当行政行为,除了纠正行为、赔偿损失以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过错。各级物价部门要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依法规范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价格行政执法体系、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各级物价部门还要掌握本地价格法制建设的新情况、新动向,抓住时机加快建章立制进程,没有立法权限或立法时机尚不成熟的,可以先提请上级部门或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待条件成熟后再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 五五普法心得体会
★ 五五普法总结
★ 普法实施方案
★ 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 普法宣传实施方案
★ 普法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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