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消防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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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消防安全制度

篇1:小学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校园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教育学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篇2:小学消防安全制度

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责,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4)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5)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

4、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7、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篇3:消防安全制度

1 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理、信息化管理及消防档案等资料。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必须规模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单位)及其所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资料)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907   消防基本术语 第一部分

GBT 14107 消防基本术语 第二部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GB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A 654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GA 767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5907、GBT 14107、GB25201 、GA 654、GA 76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公共娱乐场所

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等。除上述场所之外,公共娱乐场所还包括许多新生的与所列场所功能相同或相似的营业性场所,如:网吧、美容院、棋牌室、洗脚房,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酒吧、咖啡厅,洗浴、健身等场所。

3。2       微型消防站

单位根据自身消防工作需要组建的,具有固定场所和相应灭火器材装备、车辆,由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等组成的志愿消防组织,承担本单位初起火灾扑救任务,并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日常消防宣传工作的消防组织。

3。3 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勤组织

指在必须区域或行业内,按照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原则,由若干家单位组成的群众性互助、自律组织,起到安全互查、经验互学、资源互享、应急互援的作用。

4 消防安全组织

4。1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具体工作的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直接职责;工作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岗位)内承担相应职责。

4。2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确定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设有安全总监的单位,安全总监能够作为消防安全管理人。

4。3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能够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 鼓励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聘请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消防经理人、消防中介服务机构等供给专业消防安全管理服务。

4。5 专职消防队

4。5。1 下列单位应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并理解公安消防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

1 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大型钢铁冶金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2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3 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4 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5 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4。5。2 企业专职消防队的选址、建筑、车辆装备、器材和人员配备,以及执勤训练管理应贴合《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规范》(DB32T  3293—)的有关要求。

4。6 微型消防站

4。6。1 贴合《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应按照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在建成后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4。6。2 微型消防站站房器材应贴合下列要求:

1 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

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2 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必须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3 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4 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

4。6。3 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应贴合下列要求:

1 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2 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3 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4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理解岗前培训;培训资料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4。7 其他单位应当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志愿消防队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场所从业人员数量的30%。志愿人员在接到火警出动信息后应迅速集结,组织人员疏散并参加初起火灾处置。

4。8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除应按照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外,还应建立工艺处置队,负责配合灭火救援力量处置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

4。9 商业集中区、化工园区、商贸物流园区等同类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应当建立设有固定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勤组织。消防安全联防成员单位应当选择熟悉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初起火灾处置熟练技能的人员作为联防人员。联防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副组长由联防小组全体成员选举产生,能够实行轮值制。

5 消防安全职责

5。1 一般规定

单位应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员、职责范围和考核标准等事项。

5。2 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5。2。1  一般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 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并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及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维护保养记录应当存档备查;

3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贴合消防技术标准;

4 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6 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7 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

8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5。2。2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职责

贴合《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应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本标准中5。2。1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 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2 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3 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建立巡查记录并存档;

4 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5 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6 每年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评估;

7 按要求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工作例会、上报相关信息,每半年将消防安全管理情景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5。2。3具备隶属关系的上级单位职责

具备隶属关系的上级单位除应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对所属单位消防安全实施全程监管和系统管理,承担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责:

1 指导下级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职责制度以及保障消防安全职责落实的制度措施;

2 定期组织对所属单位进行消防安全评估,适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协助下级单位整改无本事解决的火灾隐患;

3 督促所属单位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 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5 掌握下级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景;

6 每年对下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并实施奖惩。

5。2。4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管理职责

1 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由业主负责。同一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业主的,业主对各自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应共同负责;

2 建筑物业主能够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对共用的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3 业主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公约,明确管理组织或者人员,对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

4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所有权人供给的建筑物或者场所应当贴合消防安全要求。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理解统一管理,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5。2。5单位举办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职责

举办灯会、集会、焰火晚会以及展览、展销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供给场地的单位,应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职责人。

5。2。6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

1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2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职责,未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职责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职责。

3 单位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场所动火作业、建(构)筑物拆除、大型检修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在作业前与受委托方签订消防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职责。单位应对受委托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5。2。7 微型消防站职责

1 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景确定队员,合理选择站房位置,按照标准及单位实际配备灭火、通讯器材及车辆装备;

2 制定值班备勤、器材维护、防火巡查、教育培训、训练演练等制度,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并督促其落实;

3 加强对微型消防站队员的业务技能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队员常态开展灭火救援技能训练和消防演练,;

4 安排微型消防站队员分班次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5 利用广播、视频、橱窗、黑板报、内部刊物、班组会议,向员工宣传普及消防常识,提示岗位火灾危险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 发生火灾时,组织疏散人员并参与处置初起火灾。

5。2。8 区域联防联勤组织职责

1 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掌握成员单位消防安全状况;

2 制定联防小组值班轮巡、安全互查、定期会商、救援互助等工作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联防工作职责并督促其落实;

3 督促成员单位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取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

4 每月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区域内消防安全问题,交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商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办法,研究改善本区域消防安全状况的措施;

5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互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共同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6 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知识、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7 掌握本联防小组成员单位灭火救援力量和器材装备情景,发生火灾事故时,组织成员单位实施联合扑救,发挥协同作战合力。

5。3 消防安全人员职责

5。3。1  消防安全职责人职责

1 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场所消防安全贴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景;

2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 保障本单位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建设等消防安全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

4 按规定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装备和药剂;

5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职责,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6 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7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8 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景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9 落实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奖惩。

5。3。2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 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3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5 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

7 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 定期分析研判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并向消防安全职责人报告,提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和提议,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9 组织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情景考评,提请消防安全职责人进行奖惩;

10 完成消防安全职责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上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负责实施。

5。3。3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 根据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 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 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状况,督促维护保养;

5 开展消防知识、技能宣传教育和培训;

6 组织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开展训练、演练;

7 筹备消防安全例会资料,落实会议纪要或决议;

8 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景;

9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4  部门消防安全职责人职责

1 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2 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景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 按照规定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器材;

4 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消除的,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5 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5。3。5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1 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对火警信号立即确认,确认真实火灾后立即拨打119并按下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传输设备)手动报警按钮报火警,启动消防设施,同时按要求向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或管理人报告火情;

3 对故障报警信号及时确认,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4 不间断值守岗位,对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监测中心的查岗等指令及时应答,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等记录。

5。3。6  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1 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2 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所有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3 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4 督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构履行维保合同中确定的各项资料。

5。3。7  保安人员职责

1 按照本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2 发现火灾及时通知周边人员,拨打119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参与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助灭火救援;

3 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4 接到消防控制室指令后,对有关报警信号及时确认。

5。3。8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队员职责

1 熟悉单位基本情景、灭火和应急救援疏散预案、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消防设施及器材设置情景;

2 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消防演练,熟悉消防设施及器材、安全疏散路线和场所火灾危险性、火灾蔓延途径,掌握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与引导疏散技能;

3 定期开展灭火救援技能训练,加强与辖区消防部门的联勤联动,掌握常见火灾特点、处置方法及防护措施;

4 发生火灾时,进取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保护现场等工作;

5 根据单位安排,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5。3。9  员工职责

1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2 理解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本事;

3 保护消防设施器材,保障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4 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场地,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5 熟悉本单位及自身岗位火灾危险性、消防设施及器材、安全出口的位置,进取参加单位消防演练,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并引导人员疏散;

6 指导、督促顾客遵守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5。3。10  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职责

1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审批手续;

2 严格落实相应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3 发生火灾后应在实施初起火灾扑救的同时立即报火警。

6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6。1 一般规定

6。1。1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景,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由消防安全职责人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根据单位实际情景的变化及时修订。

6。1。2 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考核机制,加强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情景的监督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6。2      消防安全制度及要点

6。2。1   消防工作情景报告制度

每半年将消防安全管理情景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消防工作情景报告应包括:

1  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景;

2 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人;

3 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执行情景;

4 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景;

5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及运行情景;

6 消防安全培训情景;

7 灭火和应急预案以及演练情景;

8 火灾情景和其他需要报告的情景。

6。2。2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应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6。2。3   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应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活动要求等要点。

6。2。4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应包括职责部门、职责人和职责、频次、宣传和培训形式、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资料、考核办法、情景记录等要点。

6。2。5   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应包括职责部门、职责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资料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职责和防范措施、情景记录等要点。

6。2。6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应包括职责范围、职责部门、职责人和职责和职责;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要求、消防设施故障处置、情景记录等要点。

6。2。7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应包括职责部门、职责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情景记录等要点。

6。2。8   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职责部门、职责人和职责、设施登记、特殊工种资格、动火审批程序、临时用电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资料、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景记录等要点。

6。2。9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应包括职责部门、职责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景记录等要点。

6。2。10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应包括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其职责部门、职责人和职责、管理要求、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事故处置记录等要点。

6。2。11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应包括预案制定和修订、职责部门、组织分工、演练频次、范围、演练程序、注意事项、演练情景记录、演练后的小结与评价等要点。

6。2。12  志愿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应包括志愿消防队组织形式、人员比例、活动频次、训练要求、情景记录等资料。

6。2。13  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

应包括职责职能、人员组成、日常管理、执勤训练、装备配备、装备使用保养及补充维修、情景记录等资料。

6。2。14  消防区域联防管理制度

应包括单位参与的消防区域联防组织的类型、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职责职能、联防互查、消防宣传、活动频次和活动记录等资料。

6。2。15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应包括职责部门和职责人、考评目标、资料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

6。2。16  其它消防安全制度

单位还应根据实际制定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6。3      有关操作规程

单位应制定下列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1  消防设施操作和维护保养规程;

2  变配电室操作规程;

3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4  燃油燃气设备使用操作规程;

5  电焊、气焊和明火作业操作规程;

6  特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7  火警处置规程;

8  火灾事故善后处理规程;

9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7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7。1 一般规定

7。1。1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取得相应的消防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开业或者使用。

7。1。2 单位场所实施改、扩建及装修、维修工程时,应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7。1。3 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7。2 火源管理

7。2。1 单位应建立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的职责部门和职责人。

7。2。2 用火用电用气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作业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资料。

7。2。3 用火安全管理

1 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 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作业完毕后,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

3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景需要进行电、气焊明火作业的,应贴合有关规定要求。

4 人员密集场所禁止在营业时光进行动火施工。

5  室内场所严禁燃放烟花、焰火,不得进行以喷火为资料的表演。

6 人员密集场所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景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7 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2。4 用电安全管理

1 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贴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 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3 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7。2。4。4 电器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5 定期进行防雷检测,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光超负荷运行。

6 当电气线路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7 单位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7。2。5 用气安全管理

1 单位场所燃气管路的设计、施工及燃气用具的安装、维护、保养、检测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安装需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选择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或《江苏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的燃气供应单位供应燃气。

2 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探测报警装置和可燃气体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进行测试、记录,确保处于灵敏有效状态。

3 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使用合格正规的气源、气瓶和贴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螺纹连接的不锈钢软管、调压阀等配件。

4 禁止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禁止在高层建筑以及地下、半地下空间使用液化石油气;禁止在同一室内同时使用含燃气在内的两种以上燃料。

5 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独立的瓶组供气站,存放气瓶的房间严禁使用明火、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 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油烟管道每季度应至少清洗一次。

7。3 火灾荷载管理

7。3。1 单位场所应严格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采用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分隔,严禁擅自拆除防火分隔措施。

7。3。2 建筑外墙设置的外装饰面或幕墙以及高层建筑竖向管道井,应按照规定要求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7。3。3 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 级的彩钢板作为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7。3。4 室内装修装饰材料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选取相应燃烧性能等级的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

7。3。5 建筑内、外保温系统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应贴合国家标准要求,严禁采用B3级保温材料。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7。3。6 建筑外墙的装饰层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建筑高度不大于50m时,可采用B1级材料。

7。3。7 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销毁等环节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确需使用的,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存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

7。3。8 库房内储存物资应严格按照设计单位划定的堆装区域线和核定的存放量储存;库房内储存物品应分类、分堆、限额存放;中间仓库的储量不应超过一昼夜的使用量;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集中摆放,机电设备、消防设施周围0。5m的范围内不得堆放可燃物。

7。3。9 室外储存物品应分类、分组和分堆(垛)储存。室外储存场所的总储量以及与其他建筑物、铁路、道路、架空电力线的防火间距应贴合相关规定。

7。3。10 严禁在生产、经营、储存等场所设置人员居住场所,严禁在疏散通道、楼梯间内停放电动车或为其充电。

7。3。11 举办促销、展览、演出等大型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本事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7。4 消防设施管理

7。4。1 消防控制室管理

1 消防控制室应制定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员职责、接处警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

2 消防控制室应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 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3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认真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景,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并按规定填写记录相关资料;

4 正常工作状态下,报警联动控制器及相关消防联动设备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若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应有确保火灾报警探测器报警后,能迅速确认火警并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措施;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7。4。2 建筑消防设施管理

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应贴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 503)和《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DB 32 T 186)等的有关要求;

2 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应当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3 禁止使用不合格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对消防设施、器材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及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光等有关情景;

4 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关停或长期带故障工作。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5 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做好维护保养;

6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每日应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巡查,其他单位每周应至少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巡查部位和资料;

7 建筑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标识开、关的状态;对需要坚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当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

8 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9 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记制度。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应当经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批准,系统停用时光超过24h的,应同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7。4。3 灭火器管理

1 灭火器应坚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压力指示区坚持在绿区;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明显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2 对灭火器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灭火器型号、压力值和维修期限,检查数量不小于总数量的25%;

3 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贴合其他维修条件的灭火器应及时进行维修;

4 应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使用期限、部位、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职责人。

7。4。4 其他消防设施管理

1 依照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单位,应安装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

2 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厂房、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等电气火灾多发场所,应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3 员工较多的单位(场所)应设置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点,集中充电停放点的选址和平面设计应贴合相关要求,并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

7。5 安全疏散管理

7。5。1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的资料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职责部门和职责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7。5。2 单位应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7。5。3 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和营业期间不应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门。

7。5。4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防火门应坚持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7。5。5 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坚持关掉,需要经常坚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掉;自动和手动关掉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7。5。6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7。5。7 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7。5。8 应急照明灯、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应坚持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7。5。9 消防安全标志应完整清晰,且不应被遮挡。

7。5。10 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7。5。11 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的,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7。5。12 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张贴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7。6 消防安全标识管理

7。6。1 一般规定

1 单位应当实行标识化管理,经过规范运用标志、标识、标牌等可视载体,实现消防安全管理各个环节可视化、规范化;

2 标识传达的信息应清晰、简洁,可采用文字或图例表述,标识颜色应当醒目并区别于四周装修材料颜色,且应设置在明显部位;

3 消防安全标识的制作、消防安全标识设置位置应贴合《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的相关规定。

7。6。2 提示性标识

1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水泵接合器、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配电房、消防电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应当设置显示设施、部位名称的标识;

2 灭火器、室内消火栓、防火卷帘、常闭式防火门、消防泵、备用发电机、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报警阀、消火栓和自动喷淋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设置简易操作说明、维护保养职责人、管道阀门的常开常闭状态等资料的标识;

3 储油间、变配电室、锅炉房、发电机房、厨房、化学实验室、药剂室、可燃物资仓库和堆场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明显位置应制作储存物品标识牌,标识储存主要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和基本扑救方法;

4 宾馆、饭店的客房、商场、医院病房和公共娱乐场所的包房等公共场所的房间内、楼层应设置安全疏散路线图。

7。6。3 禁止性标识

1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防火卷帘、消火栓、消防车道、登高作业场地、灭火救援窗口等应当设置禁止堵塞、占用、圈占和停放车辆等资料的标识;

2 具有甲、乙、丙类火灾危险的生产厂区、厂房、储罐、堆场等部位及入口处应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带火种、禁止使用手机等标志;

3 存放遇水燃烧、爆炸的物质或用水灭火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险的地方应设置“禁止用水扑救”标志;

4 在旅馆、饭店、商场(店)、影剧院、医院、图书馆、档案馆(室)、候车(船、机)室大厅、车、船、飞机和其它公共场所有明确禁止吸烟规定的,应设置“禁止吸烟”等标志。

7。6。4 引导性标识

1 消防水池、消防码头、消防取水点、市政消火栓、消防车回车场地、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点周围应设置消防安全引导性标识;

2 引导性标识应经过柱式、地面箭头或满足视觉连续的间断布置等附着式方式,引导指向必须距离以外的消防设施设置点。

8 防火巡查、检查

8。1 一般规定

8。1。1 单位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景进行防火巡查和检查,确定防火巡查和检查的人员、资料、部位、时段、频次,如实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8。1。2 单位应配备防火巡查和检查所必须的消防设施检查器材,定期做好维护保养。

8。1。3 微型消防站队员或保安应结合值班情景参加防火巡查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8。2 防火巡查

8。2。1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其他单位能够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

8。2。2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火灾高危单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且不应少于2次,其他单位能够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8。2。3 火灾高危单位防火巡查应采用电子巡更设备,鼓励其他单位采用电子巡更系统。

8。2。4 防火巡查的资料应当包括:

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景;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掉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 疏散楼梯间的防火门是否完好,构件是否齐全;

6 应处于自动状态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处于自动状态;

7 避难层(间)是否被占用;

8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景;

9   其他消防安全情景。

8。3 防火检查

8。3。1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举办展览、展销、演出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前,单位必须开展一次全面防火检查。

8。3。2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资料:

1 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景;

2 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情景;

3 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水源状况;

4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景;

5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景;

6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景;

7 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景;

8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景;

9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景、消防设施运行情景及相关记录;

10 防火巡查开展情景;

11 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景;

12 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情景;

13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景;

14 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外墙保温层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景;

15 厨房的排油烟管道清洗情景;

16 微型消防站、专职(志愿)消防队管理运行情景;

17  其他需检查的资料。

8。3。3 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测试的,应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9 火灾隐患整改

9。1 一般规定

9。1。1 对巡查、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消除并应记录存档备查;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职责人报告。

9。1。2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职责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职责部门、职责人、期限,并落实整改资金。

9。1。3 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对整改情景进行确认。对未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应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实施奖惩。

9。1。4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整改完毕后,单位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9。1。5 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单位应采取必要的临时性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9。2 整改要求

9。2。1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 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 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 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 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 违章关掉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 其他能够当场改正的行为。

9。2。2 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9。2。3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10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0。1 一般规定

10。1。1 单位应当经过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参观当地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10。1。2 单位应利用广播、视频、橱窗、黑板报等有针对性的向公众宣传消防安全和逃生自救常识。

10。1。3   单位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

10。1。4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

10。1。5 学校应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新生军训、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夏令营等,鼓励学生当好消防宣传志愿者。

10。1。6 建立包括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影像资料、试卷等资料的档案,并及时更新、存档备查。单位应适时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考核,检查培训效果。

10。2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资料

10。2。1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资料:

1 火灾燃烧常识、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 穿戴消防防护装备、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4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5 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资料、操作程序。

10。2。2 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会报火警119、会穿消防戴防护装备、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10。2。3 下列人员应理解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2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 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检测人员;

5 特殊工种人员。

11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

11。1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1。1。1 单位应根据建筑规模、员工人数、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等实际情景,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火灾高危单位应根据需要聘请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对预案进行评估、论证。

11。1。2 预案应向单位全体员工公布,每名员工应熟悉预案资料,掌握自身职责。

11。1。3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资料应当包括下列资料:

1 单位基本情景、重点部位的危险特性、周边环境、消防水源等基本情景;

2 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3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4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5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6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1。2 消防演练

11。2。1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按照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11。2。2 单位应选择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作为消防演练的目标,根据实际情景,确定火灾模拟形式。消防演练方案能够报告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获得业务指导。

11。2。3 消防演练前,应事先通知场所内的从业人员和顾客或使用人员进取参与,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演练中”的标志牌进行公告。

11。2。4 模拟消防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11。2。5 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11。2。6  火灾高危单位应适时与当地公安消防队组织联合消防演练。

11。2。7 建立包括演练方案、影像资料、演练小结、预案改善意见等资料的档案,存档备查。

12 火灾事故处置

12。1 确认火灾发生后,起火单位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在岗队员立即出动,疏散建筑内所有人员,扑救初期火灾,并报火警。属于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范围的其他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前往起火单位协助进行火灾处置。

12。2 火灾扑灭后,应按照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统计火灾损失,理解事故调查,查找有关人员,如实供给火灾事实的情景。

12。3 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允许,任何个人不得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12。4  应做好火灾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安排、善后事宜;补偿外单位扑救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

12。5 火灾调查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火灾事故教训,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改善消防安全管理。对火灾扑救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有关职责人应当进行追查处理,教育全体员工。

13   信息化管理

13。1  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

13。1。1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当安装用户信息传输装备(传输设备),将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实时传输到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监测中心。

13。1。2  联网单位应当在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中录入单位、每栋建筑、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基础信息,并对消防设施部件进行标注。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高层建筑应在系统中录入基础信息。

13。1。3  联网单位应每月在系统中录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对监测中心的查岗指令及时应答;确认发生真实火警时第一时光按下传输装置的火灾报警按扭,同时拨打119报警。

13。1。4  联网单位应每一天登陆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查看本单位消防设施运行情景,对监测中心推送的火灾报警、联网故障信息及时进行确认、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13。1。5  联网单位应当对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联网监测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13。2  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

13。2。1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户籍化管理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录入单位基本情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消防安全组织及人员、建筑及消防设施等基础信息。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

13。2。2  单位应及时将防火巡查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和应急预案演练、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日常消防管理工作记录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

13。2。3  单位应当执行下列三项报告备案制度:

1 自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确定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

2 单位维护保养合同、每月维保记录、设备运行记录,每月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

3 每季度组织1次消防安全“四个本事”建设自我评估,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

13。3 其他信息化管理

13。3。1  鼓励单位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等前沿信息技术,建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平台,使用二维码、NFC等技术方法,以信息化手段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固化管理资料、标准及程序,实名制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实现单位消防安全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13。3。2  鼓励单位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定期评估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景,对评估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促进单位消防安全动态化、精准化管理。

13。3。3 鼓励单位运用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微媒体加强沟通联系,互相借鉴经验做法。

14 消防档案

14。1 一般规定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景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景。消防档案资料(包括图表)应详实、准确、不遗漏,应根据变化及时更新和完善。

单位利用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电子档案并实时录入、更新且保证数据永久保存的,可不建立纸质档案。

14。2 档案资料

14。2。1 消防安全基本情景

消防安全基本情景应至少包括下列资料:

1 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景;

2 建筑物或者场所消防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整改通知等法律文书;

3 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人;

4 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5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景;

6 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队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景;

7 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景;

8 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检验、合格证明材料;

9 消防安全疏散图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4。2。2 消防安全管理情景

消防安全管理情景应至少包括下列资料:

1 消防设施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测试、维修保养记录;

2 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景记录;

3 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4 电气设备检查、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6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7 火灾情景记录;

8 消防奖惩情景记录;

9 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14。3 档案保管

14。3。1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应确定消防档案信息录入维护和保管人员。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14。3。2 流动保管的巡查记录等档案台帐,交接班时应有交接手续,不应缺页。流动档案应保存在营业场所的现场。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集中保存。

14。3。3 重要的技术资料、图纸、审核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等法律文书等应永久保存。

篇4:消防安全制度

一、营业网点的库房、资料室、微机房、营业间、监控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配齐消防器材,并置于明显、易取的位置(微机房、监控室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营业网点应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落实消防安全职责人,强化消防安全职责制。

三、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员工防火意识。

四、总部保卫部门和支行和信用社等分支机构负责人,要根据《消防管理办法》及本地消防部门的规定和本单位消防的要求,确立重点防火部位,落实防火职责制。

五、重点防火部位贴合下列:位置、布局、材料等贴合要求;专人负责管理;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建立明显的防火标志。

六、办公楼设置消防通道和人员紧急疏散出口,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出口要有明显标志,并坚持畅通。

七、电器电源配置必须贴合国家有关电气规定标准和防火要求。接装电源、电器,必须经管理部门同意,由持证电工作业。严禁擅自接装电源 、电器,严禁超负荷用电。

八、严禁在重点防火部位和办公营业用房内存放易燃、易爆 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严禁在营业间、库房、档案室等禁烟区吸烟。

九、因改建、装修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动用明火的,必须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经保卫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作业。

十、使用部门应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景,使消防设施和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篇5: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时光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训的资料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酒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酒店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2 宣传教育培训采取酒店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进行。

3 单位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资料与年度培训资料相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消防职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 单位对所组织的培训时光、资料及理解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6 消防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与保卫部共同负责,人力资源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保卫部负责培训资料、授课和技能训练。

7 营业期间经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进取向顾客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定期防火检查制度

1 单位实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每月的最终一个周进行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保卫部负责通知,并做好防火检查记录。春节、元旦、“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的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职责人负责组织。

2 防火检查的资料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景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景;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景;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景;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景;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景;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景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景;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景和设施运行、记录情景;防火巡查情景;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景和完好、有效情景;其他需要检查的资料。

3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4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在禁止区吸烟等行为的;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掉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其他能够当场改正的行为。

5 各部门存在火灾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整改完毕后在检查记录上填写整改情景,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安排人员进行复查。

6 单位每月召开会议研究通报防火检查情景。

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 每日防火巡查由保卫部统一组织实施,每日由专门人员进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2 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时进行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全面进行清查,消除遗留火种,并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 巡查的资料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景;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完好在位情景;消火栓、喷淋管道阀门开启情景;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景;消防水泵等供水设备完好情景;湿式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完好、压力指示情景;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电话插孔、喷头在位、是否被遮挡情景;灭火器在位、完好情景;应急广播系统扬声器完好在位情景;防排烟风口完好情景;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掉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景;其他消防安全情景。

4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5 防火巡查在巡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上岗证。

6 每日营业结束,各柜组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

7 营业结束后,对营业厅继续进行两次防火巡查。

8 主管人员应当每日在防火巡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周定期抽查、核查防火巡查记录的情景。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 坚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 坚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3 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 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定期进行测试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5 安全推闩式外开门确定专门职责人负责,确保每班都有职责人负责在紧急情景下使用。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保卫部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职责。

2 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对本职责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景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3 与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本事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出具维护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5 灭火器至少每年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光等有关情景。

6 每两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防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本事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两个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启动实验;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7 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消防机关及保卫部门发出的火险隐患通知书,或是自我查出的隐患要做到“四定、三不交”即:

1 定隐患性质,如:重大隐患、一般隐患、不安全问题、不安全因素。

2 定整改措施:根据隐患性质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3 定整改负责人: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整改负责人。

4 定实施整改时限,根据整改隐患因素定出解决隐患所需的最短时光。

二“三不交”的资料:

1 班组能解决的不交部门。

2 部门能解决的不交酒店。

3 酒店范围内能够解决的不交上级主管部门。

三隐患的解决,要严格按照消防部门提出的要求去做。

四隐患解决完后,要报酒店安保部和消防部门验收。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 单位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2 营业厅内因特殊情景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安排在非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3 动火作业必须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清除动火周围和下头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 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及时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分别于动火作业结束后0。5小时、1小时、3小时内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入正常值班。

5 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规范施工,接电时要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并报经保卫部门同意,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6 所有电器设备的选型和安装,线路的敷设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选用必须由用电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检查核准,由专门电工安装,严禁乱拉乱扯电气线路,严禁私自使用电器设备如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大功率灯具等。

7 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作到人走电断。

8 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进行维修。

9 严禁在用电设备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10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 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结合演练实际情景,不断完善预案。

2 演练时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确保安全。

3 演练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具体由保卫部负责实施,确定参加演练人员、演练部位、演练时光。

4 演练前以班组为单位提前学习预案,落实人员分工和注意事项,演练分组轮流实施。

5 参加演练的人员必须按照演练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光内到达指定的位置参加演练。

6 演练结束后,保卫部门应填写演练记录,分析总结演练情景,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完善。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含防雷、防静电)

1 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燃气电气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燃气电气设备应由至少每月一次进行检查。

2 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每年对所有燃气电气设施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燃气电气安全隐患。

3 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 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景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 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进取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 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 严禁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严禁从事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严禁安装、使用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严禁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的情景。

8 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气源,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9 燃气、电气设备日常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报告,严禁带病运行和私自修理。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 消防控制室应贴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二人,严禁脱岗。

2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职责心强,具有必须的相关专业知识,并经消防专业培训取得消防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 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危险化学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 值班时光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5 控制室内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和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6 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理、灭火操作设备检查等记录制度,要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重大情景要及时报告。

7 严禁擅自关掉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切断消防电源。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实际情景给予精神、物质奖励或考核加分激励,视情给予100-300元奖励:

1、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

2、制止不安全行为,避免发生火灾的;

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和扑灭初起火灾,经确认避免了火灾事故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确定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进取参加消防培训教育,在消防技能、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获得政府或部门消防安全奖励的;

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在考核减分,视情给予10-100元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或解除劳动合同,并负责赔偿损失;或由公安消防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职责。

1、职工消防教育培训、志愿消防队活动制度未落实、未按规定记录的;

2、未签发动火安全措施票擅自动火或动火未落实消防监护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损失的;

3、接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

4、消火栓、消防水带、水枪、接口损坏丢失或丢失后隐瞒不报的;

5、非火灾情景下,未经申报审批,擅自将消防设施器材(包括消火栓、消防水带)挪作他用的;

6、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不及时上报更换或隐瞒不报、未及时恢复备用,尚未造成损失的;

7、消火栓、灭火器材(箱)周围堆放杂物或未经同意变更位置的;

8、消防设施、器材未落实岗位定期维护保养,或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箱)卫生不洁的;

9、未经批准,擅自改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或故意破坏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损失的;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不贴合安全规定或未经批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11、私接乱拉电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

12、在营业厅内吸烟或发现顾客吸烟不加制止的;

1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摆放物品的;

14、不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报火警的;

15、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消防演练的;

16、消防值班、巡查人员不如实记录的;

17、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

三、以上奖惩由保卫部门提出意见,经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报消防安全职责人签发,由有关部门部门执行,并将输情景报保卫部门。

专职和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一、建立由员工组成的志愿消防队,理解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志愿消防队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

二、志愿消防队由各部门、班组的负责人和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员工组成。

三、保卫部门对志愿消防队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志愿消防队员要服从保卫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根据人员的变化情景每半年对志愿消防队员进行调整、补充。

五、志愿消防队员要熟悉防火、灭火知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的范围,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火灾现场的保护等。

六、认真贯彻执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法规和制度的行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七、发现初起火灾时,及时报警、利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抢救生命、疏散物资、维护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当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时,要迅速准确地供给情景,在火场总指挥的指挥下,紧密配合公安消防队,协同作战。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营业厅、餐厅等人员聚集场所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严禁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贮存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二、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三、易燃易爆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贮存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照性质分类、分开储存,并设置明显标志,注明品名、危险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五、库存易燃易爆物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六、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贴合防爆要求,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七、易燃易爆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为加强我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单位职工对突发火灾事故的快速反应本事及处置本事,维护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1、  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调动每名员工的工作进取性,主动参与消防工作。发生紧急情景时,每名员工都能处事不惊,有条不紊地开展报警、灭火和疏散等工作,各负其责、各尽其责,最大限度地控制火灾、疏散人员,权利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

2、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1)组织机构:单位成立消防应急指挥部,下设灭火、通讯、疏散、救护四个组(人员组成见附录)。

(2)主要职责

①消防应急指挥部:平时指导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战时指挥协调各职能小组和志愿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果断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协调配合到达火场的公安消防队开展各项灭火救援行动;协调配合公安消防机关消防机构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②灭火行动组:根据火场情景,熟练应用各类灭火器材和工具,正确实施灭火工作。

③通讯联络组:及时实施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细则,迅速报告“119”接警中心,及时反映情景,并派人接车。开启广播,告知火灾信息;进行通讯联络并及时反馈信息,传达上级命令,了解火场的消息,上传下达,保证通讯畅通有序。

④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火灾区域的人员从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迅速撤离火场。

⑤安全防护救护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对火场中出现的各种需求及时解决。

3、  灭火战斗力量构成流程(灭火救援基本处置程序)

(1)灭火第一战斗力量的构成

①任何人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呼喊附近员工参与灭火救援。

②火灾现场或附近区域的工作人员听到呼叫后应立即赶到失火地点,自发组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哪里发生火灾,就在哪里构成第一战斗力量,开展初期火灾的报警、扑救和人员疏散。具体任务要求是:第一发现火灾的员工就近利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灭火;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的员工向单位消防控制中心和公安消防“119”报警;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员工立即引导在场人员向安全地点疏散;距板式排烟口近的,启动机械排烟设施等。

(2)灭火第二战斗力量的构成

①消防控制中心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按照《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处置。确认火警后,应立即通知本单位专兼职消防员向起火部位集结,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并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告值班领导。(说明:当单位无消防控制中心时,应向单位内部保卫部门值班人员报告并展开行动,下同。)

②本单位专兼职消防员(消防应急指挥部的灭火、通讯、疏散、救护等各个职能小组成员)接到火警通知后,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迅速向火场集结,到场后组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接应第一战斗力量进行灭火、救援。第二战斗力量应听从消防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并按预案第5、6、7部分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灭火、救援。第一战斗力量应协助第二战斗力量。

(3)灭火第三战斗力量的构成

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构成灭火第三战斗力量。第二战斗力量应协助第三战斗力量工作。

4、报警和接警处置的基本要求

(1)无论任何部门或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向消防控制中心(单位内部报警电话:          ;保卫处值班电话:          )和”119”公安消防队报警。

(2)报火警要沉着冷静,应讲清以下资料

①失火场所的准确地理位置。

②尽可能地说明失火现场情景,如起火地点、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有无重要物品、失火现场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如何方便地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

③报警人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④耐心回答接警人员的询问

(3)单位消防控制中心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按照《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处置:

①接到报警(或收到自动报警信号),值守人员经过视频监控并通知巡查人员、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工作人员迅速赶到起火点证实,现场人员确认火灾后要及时报告消防控制中心。

②接到确切的报警电话、要立即启动固定消防系统,如自动喷淋、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切断非消防电源;开起事故广播系统,依照烟、火蔓延扩散威胁严重程度,区分不一样区域层次顺序,逐区域的通知,并沉着、镇静地指明疏散路线和方向。

③再次拨打119电话向公安消防队报告火警,并及时通知本单位消防应急指挥部领导。

④履行通讯联络组织职能,指派专人到单位附近的主要道口,迎接并引导消防车快捷到达火灾现场。

⑤完成消防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应急疏散组织措施与基本要求

(1)疏散引导组应首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人员,然后再疏散火场周围的物资。疏散出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通道和远离火场的安全地点。疏散引导组应注意自我的安全,提前做好必要的防护。

(2)引导人员疏散时要不断用手势和喊话的方式引导稳定被困人员的情绪,维护秩序。例如:对周围惊慌失措的人喊“请往哪边走,那里安全”,并正确指示疏散方向;或大声喊“请跟我走”,采用正确方式带领受困人员到达安全地带。

(3)引导人员疏散应利用防烟楼梯、封闭楼梯和室外楼梯,也可利用未被烟火侵袭的普通楼梯,或其他能够到达安全地点的途径,将人流按照快捷合理的疏散路线引导到场外。疏散引导组人员应逐层(逐个房间)检查,以防疏漏人员。

(4)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6、灭火的基本要求

(1)负责灭火职能的工作人员(或灭火行动组)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2)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灭火;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品转到安全地点。

(3)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地情景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子的适宜的灭火剂扑救;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时,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火场指挥部或消防机构指挥人员的调度。在未确认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能与水发生化学反应前,严禁用水扑救该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火灾。

(4)灭火人员应听从消防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进取配合其灭火。

7、通讯联络、安全防护等基本要求

(1)通讯联络组(由消防控制中心兼负,无控制室要专门成立)

①通讯联络组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单位消防应急指挥部及各行动小组到达火灾现场;

②根据总指挥的要求,将停电、供水、车辆调配、灭火措施等指令传到达火灾现场的各行动小组;

③及时反馈火场进展情景,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担负寻求相邻单位职员的联络工作。

(2)安全防护组

①安全防护组接到指令后,应赶快赶赴火灾现场、进行现场保护、控制局面,同时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清理火场周围停放的车辆远离火场。

②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8、演练程序及基本要求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由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或管理人组织实施,全员参与。演练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当单位总指挥下达“发生初期火灾”的紧急信息后,演练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            (部门或部位)的员工及附近部门的员工按照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的分工要求,迅速构成第一战斗力量,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并做到三个同时:

①灭火:距起火点近的员工立即取用身边的灭火器迅速跑向那个架设起火部位,摆好灭火姿势,做好灭火准备;距室内小火栓近的员工迅速接好水带、水枪,并铺开水带跑向起火部位,对准架设起火点,摆好姿势,做好灭火准备。

②疏散:距安全出口近的员工立即跑向附近的疏散出口处,做出手势,呼唤、引导现场人员经过最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

③报警: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的员工迅速跑向附近的报警按钮、电话处,启动按钮或经过电话向119和消防控制室报警。设有机械排烟系统的,要立即打开排烟口。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确认火灾(假设)的报警信息后,迅速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的各项处置程序和要求,向119报警。

(3)专职消防队员接警后,要迅速向失火地点集结,并按照要求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的分工要求,构成灭火战斗第二力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①灭火行动组:立即跑向假设起火部位现场增援灭火。到达现场后,就近启用室内消火栓,接好水带、水枪和铺好水带后,对准假设起火点,摆好姿势,作好灭火准备。

②疏散引导组:按照分工分别跑向其他楼层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处,做出手势,呼叫、引导室内人员紧急疏散。

③通讯联络组:了解火场信息,上传下达,保障通讯顺畅有序。

④其他工作组:按本预案要求开展工作。

(4)经过现场演练,到达下列要求:当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或管理人下达假设部位发生初期火灾的紧急指令后,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在30s内圆满完成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的扑救初起火灾、报警、引导人员疏散的任务。

(5)演练组织者或指定人员留守火灾(假设)现场,担任演练裁判,对有关人员、职能小组的演练动作、时光等情景进行有效性裁定和记录。演练结束后,进行讲评,研究改善措施。

其他消防安全制度、措施

1、本岗位安全消防工作应设专人负责管理,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2、员工应了解熟悉并能正确使用各种消防设备,同时做好平时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3、员工必须掌握各项安全消防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条例。

4、不准在禁止吸烟处吸烟。

5、掌握牢记消防电话,各级消防组织和领导及成员名字。

6、岗位上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对本岗位电器、机器、工具等设备要经常检查和保养,设有专人负责。

8、下班前检查各项电器设备是否关掉,一切工作检查完毕后方可下班。

9、未经领导允许,外来人员禁止进入厨房。

10、各通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经常坚持畅通,疏散标志和安全指示灯要保证完好。

1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管理、使用必须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必须定期测试,无跑、滴、漏现象。

12、仓库内货物、物资分类及存放必须贴合防火安全要求。

13、机器设备运行必须正常。

14、使用多种各种可燃、易燃油类必须贴合安全操作要求。

篇6:消防安全制度范本

《消防安全》内容简介:近年来,我国大量的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发生在以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为主的高危行业,以及以中小企业为主的制造与加工业等行业。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两篇消防安全制度吧!

(一)消防常规工作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掌握以下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礼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必须关闭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保持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必须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多功能教室、计算机和机房内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多功能教室、计算机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多功能教室、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保持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多功能教室、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必须关机和切断电源。

7、多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部装修,其地面、顶棚和墙面应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学校审核备案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学校会同公安消防相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三、图书室、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图书室、档案室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

2、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3、图书室、档案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4、图书室、档案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5、保持图书室、档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杂物、书籍。

6、图书室、档案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专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员工作时严禁吸烟。

3、食堂管理人员每天下班时要关闭灯具、电器电源开关。

4、保管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损坏、丢失和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五、学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领导要定期检查租房户消防安全情况,并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学校强行收回出租房。

2、学校要对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3、必要时,学校给出租房配备消防设施。

4、学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经营项目。

5、严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结构安全的施工。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

普 通 仓 库

01(一)基础资料

1、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 消防 机构审核、备案、验收。

2、明确仓库防火负责人,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

3、制定仓库灭火现场处置方案,定期组织扑救火灾演练。

02(二)储存安全

1、甲、乙类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严禁和丙类等仓库混存。

2、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3、货物堆垛应符合下重上轻,下大上小,规则平整的要求,仓库应设置限高线。

4、库房内货架各个结合处必须固定牢固。

03(三)电气安全

1、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3、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4、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5、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配电箱。

6、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7、仓储场所的电器设备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0.5M的防火间距。

8、仓储场所的电动传送设备、装卸设备、机械升降设备等的易摩擦生热部位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护措施。

9、仓储场所的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禁止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10、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11、电动叉车及储电池严禁在仓库内充电。

04(四)设施要求

1、仓储门口必须张贴醒目的“禁止烟火”等警告标识。

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4、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严禁堵塞圈占。

5、仓储场所设置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设置明显标志并保持通畅,不应堆放物品或设置障碍物。

6、生产车间与丙类仓库未用实体墙隔开。

7、设有仓库的建筑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8、仓储外围严禁搭建铁皮棚影响消防救援。

9、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实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10、仓库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仓库应设置消防栓。

11、仓库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仓库应至少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12、仓库相邻两个安全出口边缘距离不小于5M。

13、丙类仓库不应设有办公室;确需设置的,应按消防要求做防火分隔。

14、丙类仓库直通室外的防火门应安装乙级及以上防火门。

15、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其它单层或多层丙类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16、库房内需要设置货架堆放物品时,货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17、仓库管道穿墙缝隙、孔洞须做好防火填塞。

05(五)其它安全

1、高处作业须经审批,做好个人防护,严禁使用木梯。

2、仓库内机动叉车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3、其它不符合消防安全法规、技术标准的隐患。

锂电池生产或储存

1、分容、化成、老化房及电池半成品、成品仓库应单独设置,必须采用实体墙、防火门与其它区域分隔。

2、分容、化成、老化房,电芯及电池半成品、成品仓库应设置全角度视频监控系统,监视器设置在24小时有人值守之处。

3、分容、化成、老化房,电芯及电池半成品、成品仓库应设置自动感烟检测器和感温检测器,报警器设置在24小时有人值守之处。

4、涂布烘干、化成、分容须设置强制通风系统、温度自动控制及超温报警系统。

5、注液设备应密闭生产并采用惰性气体保护,或采用可靠的微负压装置。并设有注液计量装置和电解液泄漏回收装置。

6、化成、分容、老化柜须采取防止因电池发生燃爆而产生的连锁反应措施。

7、老化房宜采用间接加热方式,加热器宜设置在老化房外。

8、每块电池(电芯)的正(负)极位置必须有绝缘防止短路保护措施。

9、化成、分容、老化柜的物料架,存放电池(电芯)的货架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

10、分容柜排与排之间的操作空间间距不得小于1.1米。柜与柜之间安全通道不得小于0.8米,排与墙之间间距不得小于0.6米,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11、电芯、电池库房温度应控制在摄氏-5℃至35℃范围内,相对湿度不超过75%。库房内应整洁、干燥,通风良好。不得将危险化学品、热(火)源存放其中。

制冷涉氨企业

1、冷库投产运行相关手续齐备。(①、应由具备冷库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相关标准设计;②、施工单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③、竣工后办理验收手续。)

2、在厂区内显著位置设置风向标。

3、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快速冻结装置应设在一单独房间,其工作人员不得超过9人。

4、热氨融霜工艺,必须采取有效的超压导致泄漏的预防措施。

5、氨制冷机贮氨器等重要部位应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器,报警时与事故风机自动开启联动。(①、报警器探头安装部位:制冷机及贮氨气上方机房顶板;采用氨直接蒸发的速冻车间的快速冻结装置出口上方和加工间内;②、探头配备数量确保覆盖面积;仪器设有不停电电源;③、设定报警值100-150ppm;报警信号同时传送制冷机房控制室。)

6、氨制冷机房贮氨器上方应设置水喷淋系统。(①、使用开式喷头,喷淋水覆盖贮氨器整个区域;②、控制阀设于贮氨器附近并靠近压缩机房出入口;③、喷淋水排水流进事故水池。)

7、必须在作业现场配置空气呼吸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器具。

8、冷库设置氨警示标识,关键操作部位等应设置安全标识。

消防安全相关

篇7: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

1、生产区:储存区与生活区要严格分开,在生产区、储存区内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特殊情况时需经经理批准,由专职消防员护送加以严格管理方可入内。

2、生产区、储存区严禁小孩入内、严禁吸烟,严格控制火源。

3、进行电焊机等明火作业时,需经主管经理批准,由专职消防员作好防火准备,方可使用。

4、严格门卫登记制度,对进出货物要坚持查看、登记。

5、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装置火星滤清器,或其它防火罩具。

6、生产区、储存区进行隐患自查,发现隐患作好隐患登记,并拟出整改方案及时处理。

7、禁止点无罩灯和蜡烛,油类灯照明,储存区严禁安装固定电线或存放其它货物。

8、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消防知识、加强消防演习,提高认识和灭火作战技能。

9、对无视防火规定,造成事故损失的,除追究损失外,还要进行行政处罚,后果严重的交执法部门处理。

龙坪棉业有限公司

篇8:消防安全制度

第一条: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 消防安全。

第三条: 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 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 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篇9:消防安全制度

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 点部位 ,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 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

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 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 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 用火,2. 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4. 安全疏散指5. 示标6. 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8. 志是否在位、完整;

4.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10. 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第五章 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 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 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 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 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6. 灭火预案。

第七章 奖惩

第十六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 至追究刑事责任。

篇10: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重点单位及有消防重点部位的单位必须进行每日防火巡查,保卫处负责对各单位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消防巡查日志要对每日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并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签字。 四、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立即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并力争做到当场妥善处置,本单位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学校主管部门,在隐患未解决前,所属单位要采取积极措施,不能使隐患酿成火灾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推荐:党务公开制度     权健奖金制度     美容院管理制度 

篇11: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

目录

1.总则……………………………………………………………(3)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4)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9)

4.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0)

5.防火检查、巡查制度…………………………………………(11)

6.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12)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3)

8.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4)

9.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15)

10.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6)

11.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7)

12.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18)

13.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19)

14.防火安全奖惩管理(暂行)条例……………………………(21)

总则

为了保证恒源祥大厦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加强和规范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上海市消防局《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准则》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汇编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做好防火、防灾工作,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付能力,减少事故发生后对国家、企业和人员伤亡造成的损失。根据公共场所管理要求和本大楼的特点,制定本应急预防方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及时地进行有条不紊的抢救、疏散和保卫工作,把因突发事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减到最低限度。

一、发生火灾时的预案:

火灾一旦发生,在专职消防队员未赶到前,全体员工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听从指挥,按此预案,各就各位,根据职责和要求,分头迅速开展火灾抢救、报警、紧急广播、开启应急通道、疏散人流、切断电源等工作。

1.火灾的扑救工作:

闻警后,义务消防队员和公司员工应利用就近、便携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栓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扑救工作由防火负责人即总经理领导和现场组织指挥。总经理不在时,由下列人员依次类推进行指挥:行政经理、值班经理、各部室分公司经理。现场工作必须服从火灾现场总指挥的集中统一布暑。

2.火灾的报警工作:

火灾发生后在现场的第一目击者和火灾发生部门的负责人应沉着、冷静,用现有的通讯器材迅速报警,如现场目击者为多人时,应分头报警,报告防火领导小组和有关人员。报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讲清路名、门牌号码、交叉路口、单位名称及发生火灾部位、燃烧对象、电话号码,并在报警结束后,指定一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并简要向消防人员讲述现场火灾情况,协助消防人员开展工作。

3.人员疏散工作:

火灾一旦发生,就近事发地的人员及保安队员,应迅速按下紧急报警按钮,在统一指挥下组织人员把守主要通道并打开所有出入口。此时原则上人员只出不进,其他人员马上到公司各楼层协助组织人员紧急疏散。

发生火灾后,二楼以上楼层的人员可以从两边楼梯进行疏散。安全通道由各楼就近人员打开,疏散工作由各楼负责人负责实施,保安队和各部门协助配合。

火灾发生时,监控间、电工、设备维修人员及有关现场负责人员在没有接到现场指挥的命令前,不准私自离岗。

广播室在接到报警消息后,起动广播系统,用广播作出安定人心的宣传,同时利用电视监控系统对大楼情况进行密切注意,在接到现场指挥的命令后,利用广播通知各楼层,告知火灾发生地点和撤离通道,同时把整个大楼的各种情况及时转告现场总指挥。

值班电工接到报警应迅速赶到现场,根据火灾的火势酌情作出切断楼层电源的决定,切断总电源的决定一般由现场总指挥下达,特殊情况下,电工可自行决定,切断电源后,电工应值守在配电开关旁,听从现场总指挥的命令,作出扩大断电范围或恢复送电的操作,并要马上启动消防泵,关闭空调风机,停止送风,值班维修人员应迅速到达现场,协助工作。

各分公司经理在紧急情况下,应马上引导员工通过安全通道,疏散至大楼外,防止拥挤、跌倒的情况出现。

商场营业员除参加扑救工作外,还应看护好自己经营的物品,在接到现场指挥的命令后迅速撤离事故现场。严禁在没有照明的情况下,用打火机的火苗光线寻找物品,这样很可能发生意外事故。

财务人员,应迅速整理好各类帐册、现金,视情况做好转移准备,应有“人在东西在”的思想境界,视公司的利益为第一前提。

各分公司人员,在听到报警后立即停止工作,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现场参加灭火抢险,其他同志听到命令后,做好撤离大楼的准备工作,各部室负责人协助总指挥妥善处理各种情况和做好协调工作。

请千万注意,此时不能去乘垂直电梯,因为垂直电梯随时有停电的可能,乘客将被关在吊笼里,处于不上不下,没有照明,没人叫得应的处境。

二、发生突然停电时的预备方案:

当发生突然停电事故时,应马上联系物业部有关人员,了解停电原因,如是短时间停电,则安定人心,坚守岗位,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如是长时间停电,则请示经理室,决定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

发生突然停电时,商场营业员不得随意离开柜台,应坚守柜台,保护好公司财产,等待值班长的命令,方可采取下一步措施。

物业部值班维修人员应立即到低压配电间了解停电发生的原因,如是本身设备事故,能立即解决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及时解决;如不是短时间解决的,应立即报告物业部负责人,在查明原因后,再报告经理室,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所需时间,以便经理室在了解全面情况的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决定;如是供电局方面的原因,应立即和供电局联系,联系电话是:64379992(沪南供电所)。

同时,维修电工应立即检查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工作,万一事态有其他变化时,可有一定的照明灯光和紧急电源。

经理室在了解全面情况后,布置紧急处理办法。

总机室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正常或通过广播发布经理室的有关决定。

保安人员应马上到大门出口,原则上各种人员只能出不能进,疏散围观人群,防止有人趁机破坏捣乱,在接到经理室有关指示后,再采取下一步行动。

三、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预备方案:

当大楼里发生各种危害性较大的意外事件时,应立即报告值班经理,协助值班经理了解事态经过及现场情况,或保护好现场,由值班经理妥善处理事故,如遇重大刑事案件不能独立处理时,立即向经理

室汇报,或向110报警台报警,取得公安系统的及时帮助。

经理室在了解全面情况后,布置紧急处理办法。

保安人员应立即赶到大门出口,阻止各种人员的进出,疏散围观人群,防止事态进一步的.扩大或抢救受伤人员。

商场营业员不得随意离开柜台,应坚守岗位,保护公司财产,等待值班长的有关命令后,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总机室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正常或通过广播发布经理室的有关决定。

四、火灾或事故现场的保护

火灾扑救结束后,保安队员和火灾发生部门的义务消防队员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在专业部门查勘事故现场、确认事故原因后,方可清理事故现场,在此之前,未经现场总指挥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事故现场。

每一个员工都要明确自己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做的工作,要临危不乱,在服从统一指挥的前提下,各部门负责人还应有一定的应变能力,以确保国家、企业的财产和人员不受或少受损失。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保持疏散安全出口平坦、通畅,不得设置门槛、台阶,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侧拉门,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二、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施,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应采用玻璃或其它非燃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三、疏散走道、封闭房间以及消防值班室、配电间、消防泵房等重点部位均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

四、疏散走道、房间的门口等,应设疏散指示标志灯。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于公司经营活动不产生较大影响的火灾隐患应当场进行整改,结束后要进行检查验收。 二、对过程比较复杂,涉及面广的隐患,采取限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的方法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整改完毕应申请复查验收。

三、对于关键性的设备和要害部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整改措施,力求解决问题干净、彻底,不留后患。

四、当接到公安消防机构的《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应当迅速研究整改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整改方案或整改情况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

五、对于建筑布局、消防通道、水源等方面的火灾隐患,当本单位无力解决时,应取得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提请有关部门纳入城镇建设规划,逐步加以解决。

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一、领导要亲自抓,凡是法人代表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全面落实消防抓法人,法人抓消防安全管理的局面。

二、按规定成立义务消防队,做到活动经常化,全年活动不少于四次。

三、消防设备完整好用,值

篇12: 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研究,特制定普通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习活动正常开展。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学校每季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教育,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处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八)配合区教育局及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职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重点检查以下资料: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状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状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状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状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状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状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状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状况;

(十)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状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资料。

●防火巡查制度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资料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掉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状况;

(六)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

(七)其他消防安全状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状况务必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

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状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三)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四)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持续完善备用。

(五)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学校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务必贴合《消防法》有关规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三)安全管理部门每一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单位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学校内所有行政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务必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贴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五)安全部应对单位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六)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资料,透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资料: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七)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八)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九)对每届新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由德研部组织实施);

(十)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状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务必持证上岗。

(二)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务必交用电说明并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作业。

(三)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

(四)严禁使用不贴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五)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六)各处室消防安全职责人和电工要定期对单位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七)所有办公室、教室等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篇13: 消防安全制度

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幼儿园后勤每月对幼儿园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状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若发现幼儿园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幼儿园应持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持续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上课时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掉、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3、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持续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幼儿园后勤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持续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幼儿园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潜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班放学后,该关掉的电源应予以关掉。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务必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小学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汇报

小学消防安全工作的自查报告

小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新堤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小学消防工作计划

校园周边安全排查工作总结

小学校园工作总结

小学校园安全的部门工作总结

学校下学期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小学消防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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