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24 07:52:37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9篇)由网友“干吃不胖”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酒店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篇1: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一、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天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二、天燃气使用场所的所有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了解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和使用操作方法;必须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使用天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燃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先点火后开气。燃气灶具在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发现燃气泄露要迅速切断气源总开关,及时采取通风措施,并向工程部报告。下班前关闭总阀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四、对天燃气的设施管理,部门需安排专人每天都要进行漏气检查并做好记录,每月报工程部备档。

五、在天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以及可燃杂物等;严禁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品。

六、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由专业部门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安装。

七、违反本制度按酒店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泄露、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的将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篇2: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安全

1、酒店仓库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严禁独自进仓。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3、仓库内不准会客,不准带人到仓库范围参观。

4、仓库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5、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试用试看仓库商品物资。

6、仓库范围内不准生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进仓。

8、仓库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做好防火工作。

防火

1、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保证主通道有一定的距离,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仓库内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化工仓库的照明灯具设防爆装置,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类物品要标明性能名称。

3、仓库的总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及时维修。

4、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物品堆积时间较长时要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炽热产生自燃。

篇3: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1、电气防火制度

(!)电工必须经过电业部门(或劳动局)正式考核发给电工证后才能正式进入工作岗位,不经考取电工证的学徙工不得单独操作。

(2)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新设、增设、更换的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技术部门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

(3)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负荷应按规定标准,接头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一般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查,发现可能有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电线靠进墙壁、地板、苇箔或与其它物体接触时应做瓷的或金属的套管加以隔绝,在任何部位增设新的线路,如不做金属套管时必须使用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6)在储存易燃液体、可燃气体钢瓶、以及其它化学危险品库内、铺设的照明线路,应用金属套管,并采用防爆型灯具、电闸箱,灯开关应装在库外。

(7)禁止在电灯灯头上使用纸张、布或其它可燃材料做灯罩。

(8)在任何部位安装、修理电气设备时,在未经试验正式通电使用之前,安装、修理人员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安装检修所用临时照明灯必须使用低压手把灯。

(9)灭火器、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10)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确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速拨总机电话“2871888”或火警电话“119”,知道距离最近的消防疏散门。

2、机房防火制度

(1)机房指空调机房、配电机房、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等,机房内禁止吸烟、闲人免进。

(2)机房内禁止贮存各种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3)机房要定期清扫,不得残留布毛、纸屑、垃圾等易燃物。

(4)机电设备各种线路和机械部分要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以防打火,短路,引起着火事故。

(5)在检查擦洗零部件用油时,应采取有效防火措施,用剩下的汽油,油擦布等要妥善处理,不得乱扔、乱放。

(6)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正确使用。一旦发生火情速拨总机电话“xx ”或火警电话“119”,知道距离最近的消防疏散门。

3、前厅防火制度

(1)前厅、前台的工作人员要经常注意发现制止宾客将易燃、化学剧毒、放射性物质等带进饭店,如发现马上通知值班经理和保安部。

(2)前厅、前台工作人员随时注意宾客扔掉的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等。保安室内禁止吸烟。

(3)及时清理电文传真机纸等易燃物。

(4)经常检查电传机和照明用电是否安全可靠,不用时及时关闭。

(5)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6)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确的使用方法。

(7)一旦发生火情速拨总机电话“xx ”或火警电话“119”,知道距离最近的消防疏散门。

4、总机房防火制度

(1)电话机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闲人勿进。

(2)室内通风要良好,杜绝一切火种,如用油类易燃品清洗机件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3)因其它原因需用火时,须得到有关领导和保安部同意后方可作业。

(4)知道所在楼层灭火器材的位置,并懂得使用。一旦发生火情速拨总机电话“ 2871888”或火警电话“119”,知道距离最近的消防疏散门。

5、仓库防火制度

(1)仓库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并设明显的标志牌。

(2)仓库照明及线路须符合消防规定,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3)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4)严禁寄存易燃易爆物品及放射性物品。

(5)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热器。

(6)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运用。

(8)财务部现金、账册、电脑软件及其他贵重物品由专人在安保部人员保护下撤离。

(9)人员撤离后,消防人员、保安部、工程部、客房部经理应再次检查一遍。

(10)疏散到安全地带后,要集中客人,由总台、客房部、保安部派员进行登记,核实人数。

篇4: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酒店员工的安全意识,深入落实酒店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完善严格的安全管理是优质服务的重要保障,一定要把安全管理和优质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2章保安员守则

第3条安保部值班实行轮班制,保安员的休息时间由安保主管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第4条上班前要整理好仪容仪表,提前10分钟到达值班室签到、集队、接受当天的作任务、领取警械器具和对讲机等工作用具。

第5条在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后,保安员应提前5分钟从值班室列队前往工作岗位接班。

第6条交接班时,交班保安员和接班保安员要认真检查岗位范围内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在登记本和交接班情况登记表上做好记录,由交接班双方签名确认,并向主管报告情况。不能因交接班影响保安服务质量。

第7条接班20分钟后发现的问题,原则上由当班保安员负责。

第8条对当班期间发生的问题应立即在当值登记本上做好记录,不能在下班时才补记录,以免遗漏或拖延交接班时间。

第9条当班期间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必须报告主管,在主管安排人员顶岗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在返回工作岗位后,需向主管报告。

第10条部门经理、主管和有关管理人员到岗位巡查时,保安员要在当值登记本上做好记录。

第11条做好对老、弱、病、残、幼及孕妇等客人的扶助工作。

(1)主动询问这类客人有什么困难需要帮助,如果客人需要轮椅车,可与前厅部联系,尽量满足客人要求。

(2)对没有提出特殊要求的客人,仍要做好跟查,与其他岗位的保安员保持沟通,给予相应的协助。

(3)主动帮助这类客人乘坐电梯和上、下楼梯,如需乘出租车离店,可安排其优先乘车,并向其他排队候车的客人做好解释工作。

第12条熟悉岗位范围内各类设备、物品摆放的位置,发现移动设备、物品的可疑情况,要立即报告主管并迅速查明原因。

第13条在岗位上要注意观察来往人员的情况及其携带的物品,发现可疑的人和物品要选择适当的位置进行监视,并报告监控中心协助监控和录像。当可疑人员离开本岗位监控范围时,要及时通知相关岗位的保安员继续跟进。如果发现可疑人员实施犯罪活动时,应立即设法将其擒获。

第14条对酗酒客人要做好跟控工作,及时通知监控中心进行录像,尽量依靠酗酒客人的亲属或朋友协助处理,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酗酒客人返回房间或离店后,要及时检查客人行走的路线有无呕吐物,如有呕吐物要做好现场控制,尽快通知管家部员工到场清洁处理。

第15条对在店内公共场所吵闹、嬉戏和追逐的客人或小孩要及时给予制止,确保酒店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16条当值期间如果出现突发事件,酒店各门口的保安员必须坚守岗位,控制好各出入口,不能离岗。其他各内围岗的保安员要服从当班主管的临时调动,及时赶往出事现场协助处理。

第17条接到监控中心发现异常情况的通知时,有关岗位的保安员必须尽快赶到现场处理,并对可疑人员进行跟控或截查。

第18条在岗位上拾获遗失物品时,应即时报告主管到场处理,当面清点后将拾获的物品交客房中心处理,同时将有关情况知会前厅经理。

第19条礼貌规劝客人不要在公共场所吸烟,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20条外单位人员来酒店进行拍摄或采访活动,必须事先与酒店公关部或相关负责人员联系,获得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21条如所在岗位有施工项目,要协助做好对施工现场的监护工作。

篇5: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宾馆安全管理、维护宾馆财产和宾客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江苏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结合宾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宾馆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各级主要领导负责、专门工作和群防群治相结合的原则,落实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防食物中毒(以下简称“五防”)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宾馆总经理是单位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实行总经理、部门经理、班组三级安全责任制。

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总经理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其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实施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全面落实“五防”措施,消除隐患。

2.对宾馆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和各项安全保卫知识教育,不断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安全观念和保密观念。

3.组建和管理安全保卫机构及群众性护卫、消防和治安保卫组织,协调和决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不断改善饭店治安保卫工作条件,充分发挥安全保卫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保证生产经营正常动转。

4.建立健全经理值班制度和安保部工程部夜值巡查制度,并经常检查督促。夜值经理应坚守岗位,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宾馆夜间安全运转。

5.负责组织重要活动和接待的保卫任务和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6.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饭店员工和其他人员采取多种形式的考核管理。

财务部门管理职责

对固定资产的立项提出审核意见,以供决策层参考.会同经营、技术、行政后勤等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的购建、转移、报废等财务审核手续,正确计提折旧,定期组织盘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参与宾馆低值易耗品申购审核,入库及领用发放,月终盘点核对。总库对可以进行以旧换新的物品要严格执行,以杜绝浪费;

设备安全管理

一.使用管理

1.设备操作人员均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锅炉工、空调工、电工均应持有专业操作证并定期年审.

3.其他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接受工程部操作培训。各部门的设备、设施因损坏而修理,应向工程部报修,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维修。

4.各工种设备定期巡查内容:

水电(含弱电)空调系统(末端)巡查内容及周期:变配电所、主楼低配房、楼层水电管井、机房的定期巡查,责任区域为:A区为维修一班,C区为维修二班.检查周期为每周一次,外场灯光为维修班中班每晚检查一次,冷库及屋顶水箱为维修夜值每夜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如实记录检查与处理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或经理汇报。

空调主机房当班人员须对饭店前台区域的空调及热水使用情况作跟踪检查,以便及时了解并掌握对主机和温控的适度操作与调节,使其始终处于最佳状态。每班还需对冷水机组、泵系统、热交换器、地下泵房及屋顶冷却塔系统按时履行巡查,实时如实填写运行日志,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难度大的、向主管或经理汇报协调处理。

锅炉房:当班运行人员负责检查本区域设备状况,保持使用设备清洁、完好检查所有加油部位,并及时加油。发现情况及时向领班汇报。工程部根据具体情况每年安排一次大修,锅炉班对设备每三个月小修一次。每月进行一次锅炉附件、附件设备大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确定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汇报。

二.新增设备管理

1.凡需新增设备的部门,首先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工程部。

2.工程部按设备电气负荷,建筑物承载允许值、安全、环保、通风、水暖核实后,报请总经理室批准后方可进行购置。

3.工程部应向采供部提供产品信息和提出产品质量、尺寸等要求。

4.根据安装要求,并视工程大小,工程部决定内部或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

5.新装设备应由工程部的相关专业人员当场开箱检查:

(1)规格型号是否相同,质量是否达到要求;

(2)收集有关技术说明资料,并交内勤存档。

(3)收集有关备品备件、随机工具等,交工程部保存。

6.设备安装后应由工程部技术人员在场指导调试后,方可投入运行。

7.设备一经安装固定,使用部门不得任意移动位置,另接电源等,若因经营需要,按改移装制度办理。

8.设备正常运转后,应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交付投入使用。

三.设备改、移装管理

1.酒店设备需改、移装时,应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工程部根据施工技术要求及动力提供等其他技术因素论证后进行计划安排。

3.对改装工程较大,技术复杂性和价格较高或需对原结构、装潢做较大面积破坏的,由使用部门经理提出申请,拟定方案,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4.设备改装的材料及审批文件应由工程部存档。隐蔽工程设施的改装、移装资料及设备改动原因除存档外,应对相应的施工图纸作改动或标注有关说明备案。

5.部门移装、改装时,应按设备转让制度处理,并办理有关撤消、登记手续。

6.凡未经宾馆许可,私自移动、改装拆除设备或破坏建筑结构、装潢效果者,将追究有关部门责任。

篇6: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1、酒店仓库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人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严禁独自进仓。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3、仓库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4、仓库范围内不准生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仓库内将电线私拉乱接。

5、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仓库内保证货架与主通道有一定的距离,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6、仓库内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化工仓库的照明灯具应设防爆装置,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类物品要有标签并标明品名、规格、性能、进价。

7、仓库的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及时维修。

8、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物品堆积时间较长时要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炽热产生自燃。

篇7: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属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是酒店主要的交通工具,为了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更好地为业主服务,特制订以下几条:

1、有电梯维修保养相适应的各种机具、设备、仪表、仪器和调试、检测手段,要有具体的质量保证体系。

2、电梯队维修技术人员须有高中以上文化,并经市劳动局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

3、电梯任何设备非电梯维修人员禁止操作(主要部件不得随意调动)。

4、各电梯要严格实行值班制度,要求电梯工做到随叫随应,从电梯故障反映时起值班人员不得超过8分钟到场。

5、如电梯发生困人故障,大堂总监应首先用大堂至电梯轿厢内的对讲机安慰乘客不要惊慌,利用摄像系统观察轿厢内乘客的行动并尽快通知电梯维修工前往救援乘客。

6、电梯工应每日对电梯进行巡视、检查、填写记录,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书面报告电梯队研究解决。

7、未经电梯队书面批准,电梯任何设备及功能不准变动,否则后果自负。

8、电梯工认真执行电梯半月保、月保、季保、年保的定期保养内容,认真维修电梯所发生的故障,并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及故障处理记录。

9、维修、保养、正常停电等任何原因造成的停梯,应在基层挂告示牌。

10、下月电梯检修保养、耗用材料、工作计划,应在当月25日前报电梯队审批、备料安排。

11、每月5日电梯队召开一次安全会议,要求全体人员参加(除值班员外),并作会议记录。

12、每季度电梯进行一次由电梯安全管理机构及责任人组成的安全领导小组,对各电梯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所提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13、本酒店电梯由上海三菱电梯公司全年维保。酒店员工应配合检查质量,确保其正常运行。

13.1、酒店电梯运行监控人员,实行24小时监控。

13.2、监控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会客、无故离岗、串岗,对讲机随身带,做到随叫随到。电梯出现故障,从故障反映起,维修人员不得超过8分钟到场。

13.3、每班值班人员巡视所管电梯二次(包括机房、轿厢、轿内轿外指示信号灯、照明等),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篇8: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指导原则

1.着眼于持续改进

安全管理要始终保持持续改进的意识,不断完善和强化体系的功能2.着眼于预防

预防为主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注重事前预防,识别和判断3立足于全员参与

安全管理要求酒店所有人员都做出承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做出应有的贡献4坚决找出根源

以员工教育为主,重点关注事故发生的根源,从源头上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酒店安全检查制度

1.岗位班每班次后进行安全自查

2.各分店每月使用《酒店月度安全检查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店长签字确认交由公司存档

(三)、防火门/消防通道管理制度

1.防火门、消防通道是酒店消防设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保持完好正常,不得占用

2.防火门平时应处在自动关闭状态

3.防火门不得用锁具封闭

4.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四)、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保管制度

1.维修技工负责酒店内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如油漆,香蕉水,火柴,酒精等

2.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物品与物品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

3.应放置在阴凉,通风的地点,并注意保持适当的温度

4.易燃,易爆品入库后应每周检查

5.易燃,易爆品存放处不得动用明火,并在墙上醒目的位置上标上“严禁烟火”

(五)、停车场管理制度

1、条件合适的情况下,可画回车线和停车线,规范停车

2、酒店玻璃正门口不能停车,最好放置警告牌

3、对于开放式的停车场,应张贴统一标准告示,提醒客人停车后所好车门,关好车窗,车内勿放贵重物品,酒店不承担物品遗失和车辆损坏的责任

4、巡逻时发现客人车辆没有管好车窗或锁好门,应立即报告当班经理,又当班经理联系客人处理

5、如发现客人车辆出现损坏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经理,值班经理主动联系客人

(六)、保安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保安是酒店安全工作主要执行人,必须熟悉酒店内所有楼层、通道、安全设施和重要区域的情况,熟悉(水电)紧急开关和报警系统的使用说明。保安工作由当班值班经理负责检查与监督,上下班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保安员在没有交接班的情况下不得擅离岗位,如有急事必须得到当班值班经理的同意

(七)、监控工作制度

1.保安和前台人员负责电脑监控。要求熟练掌握监控设备的操作规程:开启系统即时监控,回放查询,记录存盘

2.监控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应注意保持监视,并及时联系就近人员或保安到现查看或处理

3.对外来人员需要查阅录像记录的,必须经店长同意。

4.发现监控系统故障的,要及时联系维修技师查看,如处理不了,需立即联系供应商修理,同时做好工作记录。

5.前台人员负责监控设备的清洁卫生

6.非当班保安人员,值班经理不得翻看录像资料,如特殊情况,必须征得店长同意

7.店长或店助每周检查两次监控录像,并做好记录

(八)、非酒店人员管理

我们在酒店日常工作当中所接触到的除了客人与酒店工作人员以外,由于各种业务的需要以及客人的原因,会存在部分非酒店工作人员,如不加以控制管理,容易发生问题或被不法分子混水摸鱼。本节会对需要接待的非酒店工作人员进行分类及其行为提出操作指引,确保酒店安全运作安全

篇9: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电梯的良好运行状态,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根据《广东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1、电梯工程师负责电梯方面的综合管理,当电梯检验合格证到期提前一个月申报年检,由电梯工程师负责督促电梯公司做电梯年检准备工作;梯管理员负责电梯运行情况巡查和故障报告及维修保养跟进;清洁保养人员负责电梯、外表卫生。

2、酒店电梯实行24小时运行,每日电梯开启,关闭以及日常巡查由经过培训的管理员专职负责。

3、电梯由消防中心安全员进行24小时运行监控,发现乘客吸烟、打斗等不文明行为,或损坏电梯部件,用内线电话制止并录像,并及时通知巡逻安全员和工程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4、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超长超重等物品进入电梯;特殊情况,必须报安保部同意后,做好一切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运送。

5、遇电梯故障时,及时通知工程部值班人员及电梯公司,接到事故通知后,应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在职责范围内采取救援措施。若有人被困,请用内线电话安慰乘客等待救援,并启动应急预案。

6、当发生火灾时,消防中心安保员应迅速将电梯迫降至底层;当发生地震时,电梯必须由电梯公司专业人员检测后报相关部门检验通过后方能运行;当电梯进水时,应将电梯停于进水楼层之上至少2层,并及时关闭电梯总电源,湿水电梯由电梯公司做湿水处理并提交报告。

7、电梯管理员每周应配合电梯保养公司对电梯进行检查保养,并监督保养人员认真填写保养记录,同时对电梯发生的故障应及时处理并作记录。

8、电梯机房严禁吸烟,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机房内设备非电梯管理员、电梯公司专业人员禁止操作。

9、保持电梯机房整洁,不准堆放杂物及通风良好且雷雨天应及时查看机房情况,电梯管理员每半月清洁一次并做记录,同时巡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齐全。

10、电梯在检修、清洁时,应在电梯首层及轿厢摆放警示牌。

11、客、货梯严格分流使用,严禁用客运电梯运载货物。

12、在电梯出入口明显位置张贴有关安全警示标志、维修保养企业名称以及应急、投诉电话号码。

篇10:酒店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的: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

1、采购部负责施工单位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产品质量、特殊工种操作证(高空操作证、焊工证、电工证)、施工人员相关保险的审核。

2、工程部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负责监督施工作业现场及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审批施工相关方案。

3、保安部负责严格审查相关方资质,负责审查施工人员相关证件,对项目施工过程安全管控。

4、各部门负责监管本部门的施工作业,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护,监督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

三、施工管理:

1、施工队伍进场之前,酒店采购部应会同工程部、保安部与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单位作业人员等进行技术及安全措施交底,并签订包括防火、治安管理等内容的《施工安全协议》,需双方负责人签名,并严格按协议执行(协议详见附件1)。

2、施工人员应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本人身份证、特殊工种操作证等,保安部对施工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对他们上述有效证件复印备查。

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安全的基本常识和要求,并学会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和了解紧急情况时正确处置、及时报告的程序,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4、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人员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不得跨工种作业,也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章作业。特殊工种操作证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动火作业需与酒店保安部签订《动火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许可证详见附件2)。临时用电需与酒店工程部提出临时用电申请。

5、距地面2米以上,工作斜度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外墙清洗、外景灯维修等高空操作人员必须持有高空操作证,需与酒店保安部签订《高空作业安全责任书》方能作业(责任书详见附件3)。

6、酒店保安部统一制作临时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带“施工证”胸卡。

7、酒店应制订并颁布施工防火、治安有关奖惩规定,对有违章行为的施工单位和不服从管理的,可停止其施工作业。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消防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以及因违章造成事故的,应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施工监护:

1、施工单位须安排专门的监护人员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监护。

2、监护人员要熟悉现场,明确安全防护措施;能冷静分析并果断处理作业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3 作业前,监护人员须会同作业人员确认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酒店保安部拍照后留存。

4 在室外检修作业前,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5 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有权且必须制止违章作业。监护人员要坚守岗位,时刻注意被监护人员的情况,并注意自身安全,从事危险性较大的监护任务时,要根据情况增加监护人员。酒店保安人员不定时检查,发现违章作业,酒店方可立即终止施工作业或终止合同。

6 作业结束后,监护人员须对现场作最后的检查,确认没有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7、建立危险品的管理、使用制度。施工现场内严格限制危险品的存放量,以当天的使用量为限,用多少,领多少,用剩的须当天进库,严禁在作业现场过夜。油漆作业不得与明火作业交叉进行。

8、安全用电管理。对施工用电应经酒店工程部核准配给,防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电线,需拉临时线,应事先申请批准,并要有防护措施,使用完毕及时收掉。施工所用各种电气设备必须完好。

9、保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防止因堆放各种建筑、装修材料而堵塞,影响安全。

10、每天施工结束后要清理场地,用剩的危险品、易燃品应进库存放,清除现场的可燃垃圾。临时堆放垃圾的地方应远离火种,并及时清出,勿使堆放过多和时间过长。

11、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须设置围栏、盖板、警示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12、施工现场的道路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篇11: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

为明确酒店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职责和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酒店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非伤亡事故。

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门。

2 要求

2.1 事故报告时限

2.1.1 事故报告符合国家法规的规定,员工或宾客重伤及以上人员伤亡事故、火灾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治安保卫事故等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2.1.2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1.3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1.4 发生一般(III级)旅游安全事故,在1小时内报告所在区县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

2.1.5 发生较大(II级)旅游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市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2小时后再次报告。

2.1.6 发生重大(I级)旅游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市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视事故处理情况随时再报。

2.2 事故报告内容

2.2.1 报告事故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2.2 旅游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应符合《北京市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2.3 事故调查处理

2.3.1 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应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原因分析;其中国家法规和北京市规定的重伤及以上等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门派出调查组或委托本酒店调查。调查前需保护好现场。

2.3.2 本酒店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应由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等人员参加;政府组成调查组的,本酒店主要负责人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配合调查,并确定配合协助调查的人员。

2.3.3 事故发生部门和班组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2.3.4 事故调查应确定事故性质和分类,事故调查取证包括:有关物证收集;事故事实材料收集;人证材料收集;事故现场摄影、拍照和事故现场图绘制等。

2.3.5 事故调查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中包括事故发生过程及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及其分析、事故责任分析,并针对原因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其中事故原因应包括直接、间接原因分析(直接原因是指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等,间接原因包括技术原因、教育原因、身体原因、精神原因、管理原因等)。

2.3.6 本酒店组成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应由调查组负责人编制,报酒店主要负责人批准;政府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酒店负责接收并根据报告要求进行内部分析处理。

2.4 事故管理

2.4.1 各部门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未遂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分析其发生的原因,并针对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2.4.2 事故处理遵循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2.4.3 建立每起事故的事故档案,并长期保存;事故档案登记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调查的资料和事故处理决定;采取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等。

2.4.4 保卫部建立事故登记台账,对本单位历年的事故情况进行收集、整理与统计分析,探寻事故发生的规律,为安全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2.5 灾害赔偿与救治

2.5.1 为每一位员工(包括事实用工关系的人员,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并保存有效期内的工伤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2.5.2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酒店及时办理工伤申报手续,并保存申报资料和记录。

2.5.3 按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及时对工伤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个人或其家属。

2.5.4 按国家和北京市赔付标准对受伤员工进行赔偿,并保留赔付证明材料。

2.5.5 根据本酒店风险情况,依据国家法规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投保以本单位依法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责任保险,以确保本酒店及人员、宾客在遇到财产损失、伤亡时根据北京市赔付标准得到及时赔付。

2.5.6 为旅游团队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实施规定,建立责任保险制度,为旅游者投保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责任险。

3 附则

3.1 本制度由保卫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3.2 本制度自印发施行之日起执行。

篇12:酒店厨房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厨房安全管理制度

1:岗位职责

2:厨房考勤制度

3:厨房着装制度

4: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5:食品原料管理与验收制度

6:厨房防火安全制度

7:厨房设备及用具管理制度

8:厨房奖惩制度

9:厨房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10:厨房员工的调岗与晋升管理制度

11:厨房处罚评分标准

一、行政总厨

直接领导:董事会或总经理 管理对象:各厨师长 联系范围:公司各部门

工作职权:

1、据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指示,负责公司厨政系统日常工作调节,部门沟通,做到“上传下达”。

2、师队伍技术培训规划和指导。

3、负责公司厨政系统菜品、原料研究开发、厨政管理研究工作。

4、组织酒店对关键原料品质的鉴定工作。

5、对酒店厨师系统的考察和考核评级作总体把关和控制。

6、与酒店总经理共同处理各种重大突发事件。

7、负责组织对菜品的设计和审计工作,不断了解菜品动态和动向。

工作职责:

1、进行厨政作业管理的巡察、解决各种疑难技术问题。

2、进行厨师脱产培训、在岗培训指导。

3、调节各厨房厨师的人员配置,并将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定。

4、组织制定酒店原料的采购,供应与存储规划,并对其作业管理流程进行密切监控。

5、对酒店菜品烹饪作业过程进行检查、指导、确保酒店菜品数量与品质的正常供应。

6、根据总公司规划,定期组织菜品研究与开发,并负责完成各个时期菜品研发责任指标。

7、根据公司总经理指示,参与和组织国家级和国际大型餐饮,食品学术研讨交流会议与活动。

8、对酒店重大烹饪作业任务亲自指挥指导。

9、负责对厨政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纠正。

二、厨师长

直接领导:总厨(无总厨由总经理) 管理对象:厨房各组组长 联系范围:酒店各部门

工作职权:

1、负责各小组组长的考勤考绩工作,根据他们工作表现的好坏,正确行使表扬和批评、奖励或处罚职权。2、全权处理各厨房的日常业务工作并做好事前工作安排。

3、合理调动,安排各小组组长、厨师、厨工的人员配置。

4、现场检查、督导厨房的各种准备工作。

工作职责:

1、根据酒店的特点和要求,制定零餐和宴会菜单。

2、制定厨房的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确保厨房工作正常进行。

3、巡视检查厨房工作情况,合理安排人力及技术力量,统筹各个工作环节。

4、检查厨房设备运转情况和厨具、用具的使用情况,制定年度订购计划。

5、根据不同季节和重大节日组织特色食品节、推出时令菜式,增加花色品种,以促进销售。

6、每日检查厨房卫生,把好食品卫生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厨房卫生制度。

7、定期实施厨师技术培训,组织厨师学习新技术和先进经验。定期或不定期对厨师技术进行考核,制定值班表,评估厨师,对厨师的晋升调动提出意见经批实施。

8、负责保证并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和餐饮特色、指挥大型和重要宴会的烹调工作,制定菜单,对菜品质量进行现场把关,重要客人可亲手操作。

9、合理调配人员,科学安排操作程序,保证出菜节奏,为服务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矗

10、负责控制食品和有关劳动力成本,准确掌握原料库存量,了解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根据原料供应和宾客的.不同口味要求,制订菜单和规格、审核厨房的请购单,负责每月厨房盘点工作,经常检查和控制库存食品的质量和数量,防止变质、短缺,合理安排使用食品原料。高档原料的进货和领用必须经厨师长审核或开单才能领发,把好成本核算关。11、负责指导主厨的日常工作,根据客人口味要求,不断改进菜品质量、并协助总经理设计、改进菜单,使之更有吸引力,不断收集、研制新的菜点品种,并保持地方特色风味。12、经常与各部门联系协调、并听取宾客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篇13:酒店餐饮部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餐饮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餐饮部防火制度与规定:

(1) 宴会厅、餐厅、酒吧服务人员随时注意发现有吸烟客人未熄灭的烟头掉在烟碟外边,要立即礼貌地收起熄灭。收台布时必须马上拿到后台抖净,以免卷入未熄灭的烟头而引起火情;

(2) 厨房在使用各种火炉时要有专人负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要用点火枪点火,不得使用火柴或纸张直接点火;

(3) 厨房的各种电器设备要经常注意检查,如发现短路、漏电、超负荷等情况,要及时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

(4) 宴会厅、餐厅有活动时,所有出入门、通道和楼梯必须保持畅通,以便疏散;

(5) 厨房各种电器设备(包括机器设备、照明设备、线路插销等)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禁超负荷,绝缘要良好,接点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险设备;

(6) 厨房各种电器设备的操作使用,必须制定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7) 厨房在炼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必须设专人负责看管,掌握温度不可过高,锅内油不得过满。严防因温度过高或油溢出锅台而引起火灾;

(8) 不得往炉火眼和烤箱内倒置各种杂质废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

二、宴会厅及餐厅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 举办各类展览、展销、会议或文艺等活动时,餐饮部应将主办单位活动安排和活动详细内容提前通知保安部;

(2) 如遇大型活动使用部门应该制定安全措施,报保安部;

(3)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活动场所;

(4) 活动场所严禁动用明火;

(2) 严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及做他用,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3) 禁烟区不得吸烟;

(4) 使用临时电器设备,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禁止乱拉监时电源线;

(5) 凡可移动电器设备的.电源线必须使用橡胶电缆,客户自备电器的电源线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6) 墙壁插座使用功率不准超过2千瓦须经酒店工程部批准,并由工程部实施;

(7) 临时电器设备总功率超过2千瓦须经酒店工程部批准,并实施;

(8) 临时灯具必须与墙壁、幕布等其他可燃物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安装装饰灯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9) 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包括高炽照明),如必须使用须有安全措施,并报保安部批准;

(10) 各种活动不准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做清洗剂;

(11) 妥善保管自带贵重物品、防止丢失;

(12) 租用单位搭设临时舞台,必须提前将方案、用电负荷及安装线路图等内容报保安部审核批准后方准施工;

(13) 餐厅在营业期间,服务人员要提醒客人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要注意发现可疑人员,防止客人财物被盗,有条件的可采取增设椅罩等防范措施;

(14) 服务人员在清理卫生时应注意是否有未熄灭的烟头卷入台布中,以免引起火灾;

(15) 出入通道和楼梯口应保持畅通,以备疏散;

(16) 衣帽间应建立严格的存取手续制度。

篇14:酒店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天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二、   天燃气使用场所的所有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了解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和使用操作方法;必须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   使用天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燃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先点火后开气。燃气灶具在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发现燃气泄露要迅速切断气源总开关,及时采取通风措施,并向工程部报告。下班前关闭总阀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四、   对天燃气的设施管理,部门需安排专人每天都要进行漏气检查并做好记录,每月报工程部备档。

五、   在天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以及可燃杂物等;严禁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品。

六、   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由专业部门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安装。

七、   违反本制度按酒店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泄露、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的将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篇15:酒店安全例会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本酒店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

三、主持权责:

会议提议人或主办部门(含总经办、各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罚。

四、会议分类:

1、各班组员工班前例会(10分钟)

主持:主管级/经理级管理人员

成员:当班全体员工(副总/总经理旁听)

内容:查仪容仪表;总结前日工作;布置今日工作;调重点事项。

地点:

时间:

2、营业部领班级以上日例会(20分钟)

主持:经理

成员:当班领班/主管人员

内容:以解决问题,强调重点事项,协调工作为主。

地点:

时间:

3、周例会(1小时)

主持:副总经理/总经理

成员:各部门主管及以上级负责人(财务部、行政部、人事部、保安部、后勤部、前厅部、餐饮部、客房部、工程部、营销部、康乐部、员工委员会成员等)按括号内顺序进行工作汇报。

内容:分析经营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总结上周工作,下达本周各级任务,协调各部门工作。

地点:

时间:

4、临时(专项)会议

因重要事项或紧急事务,或者经营管理营销的专项会议,由上级临时组织下属召开的会议。

五、须知:

1、各部门会议由会议主持人自行安排,但会议时间、参加人等,不得与公司会议冲突。

2、会议安排的原则为: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临时会议服从例会。

3、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或口头通知。

六、参会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准时到会,进行点名制度。

2、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3、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

4、属工作部署性质的会议,原则上不在会上进行讨论性发言。

5、遵守会议纪律,会议期间应将手机调到振动或无声,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请离开会场。

6、参会人员无重大事故理由不得随意进出会场或中途离开会场。

7、会场内保持安静与清洁,严禁吸烟、喧哗、乱扔垃圾。

8、与会部门人员在会上的发言程序是:先汇报工作;再提出需解决的问题;最后罗列需协调、建议的事项。语言规范是:××部××(职务)汇报;上周总结有以下几点······;本周工作安排有以下几点……。需要××部协调/沟通/帮助/以下几点······(建议××部······)——汇报完毕!

七、会议记录

1、各类会议均应以专用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记录内容为(主持与记录、召开时间、参加人员、会议内容)。

2、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3、会议原始记录将由部门最高管理人员定时或临时抽样审核签名。

八、会议跟进

1、会议决议、决策事项须会后跟进落实的,遵照“谁组织,谁跟进”的原则;会议主持人另有指定的,服从主持人指定。

2、经理/副总/总经理主持的会议会后跟进工作原则上由经理负责落实,经理/副总/总经理另有指定的`服从经理/副总/总经理指定。

3、会议跟进的依据以会议原始记录及会议纪要为准。

九、纪律(迟到、早退、缺席)

a、迟到: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在会议规定召开时间后5分钟内未到的,计为迟到。

b、早退:凡参加会议人员,如未经主持人同意在会议召开结束前5分钟提前离开会场的,计为早退。

c、缺席:凡必须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擅自不参加会议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参加会议的,计为缺席。

十、处罚

1、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每次处30元的罚款。

2、无正当理由缺席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

3、凡因通知原因造成应参加会议人员迟到或缺席的,以上处罚由传达人承担。

十一、附则

1、本制度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2、凡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奖惩,按事情的程度处理执行。

篇16:酒店安全例会管理制度

一、会议组织

(一)饭店级会议:饭店员工大会、饭店业务人员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报请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由各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

(二)专业会议:即全饭店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安全工作会等),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主管业务部门负责组织。

(三)系统和部门工作会:饭店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由各部门主管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四)班组(小组)会:由各班组长决定并主持召开。

(五)上级饭店或外单位在我饭店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业务会(如联营洽谈会等),一律由总经理办公室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部门协助做好会务工作。

二、会议安排

(一)例会的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饭店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1、技术会议

(1)总经理办公会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讨论决定饭店行政工作重大问题。

(2)行政事务会

总结评价当月经营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3)班组长以上经营管理大会(或饭店员工大会)

总结上期(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期(半年、新年)工作任务。

(4)经营活动分析会

汇报、分析饭店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指出失误,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饭店经济效益。

(5)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汇报总结前期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

(6)部门事务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7)班组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2、各类代表大会

(1)员工代表大会

(2)部门员工大会(或员工代表小组会)

3、民主管理会议

(1)饭店管理委员会议

(2)总经理、工会主席联席会

(3)生产管理委员会议

(3)生产管理委员会议

(4)生活福利委员会议

(二)其他会议的安排

凡涉及多个部门主管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10天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1、总经理办公室每周六应将饭店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并编制会议计划,分发到饭店主要管理人员及有关服务人员。

2、凡总经理办公室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2天报请总经理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总经理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3、对于准备不充分、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总经理办公室有权拒绝安排。

4、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近的几个会议,总经理办公室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5、各部门会议的会期必须服从饭店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与饭店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三、会议的准备

(一)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安排好座位,备好茶具茶水、奖品、纪念品,通知与会者等)

(二)参加饭店办公例会的人员无特殊原因不能请假,如请假需经总经理批准。

(三)有以下原因。副总经理以上的高层管理人员可提议临时或提前召开饭店办公例会:

1、有重要事项需提交饭店办公例会讨论决定;

2、各部门重要业务管理人员的录用及辞退。

(四)《会议纪要》属饭店内部重要文件,具有一定范围的保密性,未经批准不得外传。

(五)与会人员应知无不言、集思广义,一经会议决定之事,应按期完成。

(六)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使用手机、传呼机。

篇17:酒店贵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2、旅馆需使用保险箱时,必须是住店旅客方可办理使用手续,填写保险箱使用卡,并在卡上亲笔签名,然后将使用箱号的钥匙交给旅客,由旅客亲自将需保管的贵重物品放入箱内后上锁,保管人锁另一道锁。

3、旅客领取被保管物品时必须验证,亲自领取。

4、旅馆丢失保险箱钥匙,应立即报告旅馆总经理,按规定请旅客填写打开保险箱委托书,在旅客面前当面撬开,损失请旅客赔偿,

5、严禁私自配制保险箱钥匙,空的保险箱钥匙应集中存放妥善保管,并做好保险箱的使用说明。

6、严禁存放危险品和违禁物品。

7、严禁总台私用放置私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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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在提高企业效益的前提下,积极发动职工开展技术革新,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措施具体,执行认真,检查经常,达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协助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推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制度,并结合本酒店具体情况,健全群众性的安全管理组织。

第二条 负责制定酒店和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认真做好各种安全生产管理记录。

第三条 组织、协助制定或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这些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认真做好新职工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工作,每季度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抓好特殊工种的培训、复训、换发证工作,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操作制度。

第五条 定期对酒店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协助解决问题,特别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和各种机械设备作重点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

第六条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和因工工伤事故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协助有关人员参加调查和处理,同时要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按期实现。

第七条 做好季节性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并按规定督促职工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发放保健食品;认真做好防汛防台、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和安全用电等工作。

第八条 做好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安全协议的签定工作。

第九条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篇19: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条 及时沟通、协调各部门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通报上月奖罚和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情况。

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贯彻落实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 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开展的情况。

第十三条 酒店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配电间、锅炉房、电梯机房、冷冻机房、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等进行重点检查。

第十四条 对检查出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应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如发现重大的事故隐患,检查人员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或作业),并立即报告领导按店规处理。

第十五条 对酒店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要按劳动部门规定,做好“三同时”审查和验收的送审工作;参加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并认真做好基建过程中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十六条 针对酒店的特点以及季节变化情况,对安全用电、防暑降温、防汛防台、防寒保暖等工作,进行预防性的季节大检查,并参加节日前的安全保卫检查。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第十七条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以查制度、查隐患为内容,依靠职工边检查、边整改、边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八条 职工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人为的事故隐患发生。

第十九条 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加以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

第二十条 事故隐患一般要求当天给予整改,凡事故隐患或苗子一时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二十一条 事故隐患整改要及时,整改率达到100%的部门则给予一定的奖励,整改不及时或低于100%的则给予一定的处罚。

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高处作业的基本定义:

1、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度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2、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坠落高度基准面。

3、最低坠落着落点:在作业位置可能落到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着落点。

4、高处作业高度:作业区各作业位置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心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第二十三条 高处作业的级别:

1、高处作业高度在2m~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5m~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m~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第二十四条 高处作业的种类和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

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1、在阵风风力六级以上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单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除特殊高处作业外的高处作业,称为一般高处作业。

第二十五条 审批手续和要求

在登高作业前,必须按分级管理要求,先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并填写登高作业审批表。高处作业前必须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分级管理部门要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准作业。

第二十六条 高处作业审批范围和权限

1、登高在石棉瓦、纤维板瓦、玻璃钢瓦、油毛毡屋或棚以及长期被酸雾腐蚀和年久失修的房屋,登高二人以上(含二人),或登高 5m以上(含5m)必须经店领导批准。

2、登高一人在5m以下,由工程部领导批准。

3、电工登高一人在5m以上,由电工主管批准;夜间登高,由酒店夜间经理批准。

4、审批者必须对安全负责,应深入现场落实防护措施,并指派专人指挥或监护。参加作业的人员除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外,应互相配合协调,避免坠落事故发生。

5、登高作业审批表由安全管理人员签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一式二份, 一份由作业部门留存,一份留底备案。

第二十七条 高处作业人员遇有下列情况不准进行作业:

1、作业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精神病、美尼尔氏症、严重贫血、严重关节炎、手脚残缺伸张僵直及视力低差(近视600度)等禁忌症者;

2、未按规定办理登高作业审批表的;

3、露天遇雨、雷电、大雾、严重冰冻、下雪和6级大风的天气;

4、没带安全帽,没系安全带和无人在场监护的;

5、脚手架、梯子、跳板等登高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6、穿皮鞋、塑料底鞋、拖鞋及携带笨重工具的;

7、平台没有固定防护栏,夜间没有足够照明的;

8、临时性设备与建筑物之间的通道跳板没有足够的宽度和强度的;

9、石棉瓦、纤维瓦、油毛毡、玻璃钢瓦长期被酸雾腐蚀、年久失修等屋面,无安全防护措施的;

10、高处作业周围的电源线没有绝缘遮拦;被登高的大型机械设备、行车等没有切断电源的;

第二十八条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做到的安全要求:

1、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必须戴好安全帽,帽带必须扣好。不准酒后作业;

3、在离地面 2m以上(含2m),无固定栏杆的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电工调换照明灯、熔丝除外,但使用的梯子必须有人扶好);

4、作业面上下不准同时垂直作业;

5、未经检查的简易屋面、玻璃棚、屋沿口、墙顶不准攀、踏;

6、凡拆下的实物、需要安装的零部件和工具必须用专用工具传递,严禁任意抛上、掷下;

7、竹梯严禁两人同时攀登或站立作业;

8、高处作业地段,必须用红白旗或红白带划出禁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入禁戒区内,凡有必要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9、站在竹梯上操作时,梯子底脚应装置防滑垫物,梯子与地面的角度保持60度左右。

第二十九条 需要经常在登高操作中使用的机械设备、空中管道、仪表、阀门等,应设置固定扶梯或操作平台,不准使用移动梯子。

第三十条 使用竹梯和人字梯的要求:

1、梯子脚应有防滑装置(劳动车外胎包脚),人字梯中下梯档用8mm螺栓加固,上下用多股铁丝加固;

2、竹梯上端加一根牢固的备用绳,使用时要用绳子系紧,防止操作用力时上端滑动坠落;

3、梯子不能有缺档、开裂和霉烂、虫蛀现象,如有上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梯子要及时处理掉;

4、人字梯中间两侧应有长铁钩钩牢,防止突然张开或收拢;

5、梯子长度不够时,不能用凳子、台子、箱子、桶等作为垫具使用,也 不准将两只竹梯接长使用;

6、梯子与地面的夹角以60度为宜,两脚受力面必须均匀;

7、竹梯子必须专人扶牢,扶梯子的人不得离开岗位;

8、梯子必须实行分级管理、编号、登记、造册、落实专人负责,不准到 处乱丢乱放。

动用明火作业的审批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为了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确保宾客和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酒店必须制订和落实动用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 在禁止区域动火,必须提前24小时向保卫部门书面申请,审核批准后方可动火。

第三十三条 保卫部接到书面申请后,应派专职人员到实地安全检查,并要有书面记录。落实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才能批准动火。

第三十四条 动火期间保卫部门要指定专职人员进行现场监护,并随时注意各种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阻止动火。

第三十五条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劳动局下发的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制度。

第三十六条 二、三级动火,保卫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及时向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书面汇报,经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动火审批手续,并指定2人以上专职人员现场监护。

第三十七条 凡未经保卫部门和安全生产部门批准在酒店动用明火者,一律视为违反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造成重大隐患事故者要处罚。

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 酒店工程、基建、动力等部门在发包工程项目的同时必须签订酒店装修改造工程安全协议书和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

第三十九条 协议书一式五份一份送酒店工程部一份由承包单位留存一份报工程经理室一份送所在区劳动部门另一份存档

第四十条 发包部门应对承包单位进行店纪、店规和安全生产教育

第四十一条 发包部门要督促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挂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十二条 承包单位因工程需要动用明火应提前24小时向发包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期间双方必须要有监护人员监护

第四十三条 承包单位要严格贯彻酒店装修改造工程安全协议书的各项条款和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的条款

第四十四条 其他事项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第四十五条 化学危险物品主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腐蚀品、放射物品、氧化剂等五类

第四十六条 任何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时必须指派专门车辆、司机和随车押运人员装卸时应妥善包装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摩擦、撞击、重击、重压和倾倒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装运夏季装运应尽量安排在早晨或夜间进行

第四十七条 所有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区别性质科学分类合理储存在非燃烧材料建成的干燥、阴凉、通风良好并具有防晒、防火、防潮、防高温的专用房屋内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把油漆、酒精等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在自己部门内任何地方;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通知酒店保卫部得到同意后才能存放但应受时间和数量的限制

第四十八条 管理、保管化学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各种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应严格执行验收手续发现标志脱落包装缺损、不严或重量误差等情况应立即上报部门领导妥善处理

第四十九条 库房使用明火检修设备时必须将易燃、易爆物品搬离还必须会同保卫部等部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第五十条 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必须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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