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房租赁协议(精选15篇)由网友“流沙包”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活动房租赁协议,欢迎大家收藏分享。
篇1:活动房租赁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 就集装箱租赁一事, 订立本合同, 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宿舍型集装箱租给乙方使用, 如下表格:
二、乙方交租方式:甲方按集装箱及附件的价值收取押金,乙方退箱时租金在押金中扣除。
三、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无限期,最低租期120 天。
四、乙方交完押金后,集装箱使用权归属乙方,在租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承担集装箱的出厂和回厂运输吊装费用,并负责将集装箱放置地平整或做好基础。
六、严禁用勾机吊装集装箱,如果集装箱箱体及吊头处变形损坏,可按乙方购买处理,甲方有权不予退箱。
七、租赁期间,集装箱内外设施,如地板砖、墙面、电路、门锁、窗户、床、楼梯等发生故障损坏的,乙方应自行修理或照价补偿给甲方。
八、退箱时箱体编号必须与合同所填箱号一致,并持合同、押金单原件回甲方公司办理退箱手续。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向乙方收取押金,共计大写人民币: ¥: 元并开押金收据给乙方,乙方退箱时需将房间打扫干净,经甲方验收,方可办理退箱手续。收回合同及押金收据后、甲方将剩余押金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要求开租赁发票,需向甲方另交8%的税金。
十、吊、运费由乙方承担。起步费每只箱子600元(20公里内,超过每公里10元。)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集装箱活动房租赁合同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 就集装箱租赁一事, 订立本合同, 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宿舍型集装箱租给乙方使用, 如下表格:
二、乙方交租方式:甲方按集装箱及附件的价值收取押金,乙方退箱时租金在押金中扣除。
三、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无限期,最低租期120 天。
四、乙方交完押金后,集装箱使用权归属乙方,在租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承担集装箱的出厂和回厂运输吊装费用,并负责将集装箱放置地平整或做好基础。
六、严禁用勾机吊装集装箱,如果集装箱箱体及吊头处变形损坏,可按乙方购买处理,甲方有权不予退箱。
七、租赁期间,集装箱内外设施,如地板砖、墙面、电路、门锁、窗户、床、楼梯等发生故障损坏的,乙方应自行修理或照价补偿给甲方。
八、退箱时箱体编号必须与合同所填箱号一致,并持合同、押金单原件回甲方公司办理退箱手续。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向乙方收取押金,共计大写人民币: ¥: 元并开押金收据给乙方,乙方退箱时需将房间打扫干净,经甲方验收,方可办理退箱手续。收回合同及押金收据后、甲方将剩余押金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要求开租赁发票,需向甲方另交8%的税金。
十、吊、运费由乙方承担。起步费每只箱子600元(20公里内,超过每公里10元。)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电话: 负责人: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3:活动房买卖合同
制定
GF--0171 合同编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 (预售)
示 范 文 本
出卖人:
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目 录
说 明
专业术语解释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章 规划设计变更
第七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八章 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九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章 其他事项
- - 3说 明
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
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
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 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人应当审
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
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
险。
4.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
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 √ 方
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
打 × ,以示删除。
5. 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
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
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
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 - 5专业术语解释
1.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 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 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
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4. 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
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
2.20M)的永久性建筑。
5.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 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
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
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7. 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
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8. 所有权转移登记:是指商品房所有权从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所办理的登记类型。
9. 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
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10. 分割拆零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为数部分分别出售
给买受人的销售方式。
11. 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的行为。
12. 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
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 - 6商品房买卖合同
(预 售)
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其开发建设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自愿、平等、公平及
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商品房买卖相关内容协商
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 - 7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 出卖人以【出让】【划拨】【 】方式取得坐落于 地块
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为 ,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
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2.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预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由 批准预售,
预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
1. 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 】。
2. 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 ,建筑总层
数为 层,其中地上 层,地下 层。
3. 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 【幢】【座】【 】
单元 层 号。
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不影响该商
品房的特定位置。
该商品房的平面图见附件一。
4. 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 ,其预测建筑面积
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
面积平方米。
该商品房共用部位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层高为 米,有 个阳台,其中 个阳台为封
闭式, 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
第四条 抵押情况
- - 8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
抵押类型: ,抵押人: ,
抵押权人: ,抵押登记机构: ,
抵押登记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 。
抵押类型: ,抵押人: ,
抵押权人: ,抵押登记机构: ,
抵押登记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 。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 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1. 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
2. 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 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4. ;
5. 。
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登记备案或房屋所有
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
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
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
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
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
第六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 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币种) 元,
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元整)。
2. 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币种) 元,
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元整)。
3. 按照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
写 元整)。
4. 按照 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种) 元
(大写 元整)。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 - 9(一)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 (币种)
元(大写),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 】
时【抵作】【 】商品房价款。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2. 分期付款。
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该商品
房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 (币种) 元(大写:
元整),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
3. 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
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 (币种) 元(大写
元整),占全部房价款
的 %。
余款 (币种) 元(大写
元整)向 (贷
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
4. 其他方式:
。
(三)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工程建设。
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 ,预售资金监管
账户名称为 ,账号为 。
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第八条 逾期付款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
处理:
1.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
违约金。
(2)逾期超过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
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
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
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
- - 10比率不低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条及附件四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
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九条 商品房交付条件
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项所列条件:
1. 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2. 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
3. ;
4. 。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第十条 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
(一)基础设施设备
1. 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
连接。
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
2. 供电: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
;
3. 供暖:交付时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纳入城市集
中供热管网,
;
4. 燃气: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
应,
;
5. 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6. 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7. 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以上第1、2、3项由出卖人负责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第4、5、6、7项
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基础设施设备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
方式处理:
- - 11(1)以上设施中第1、2、3、4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照本
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第5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违约
金;第6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违约
金;第7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违约
金。
出卖人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约定交付日后 日之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 。
(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1. 小区内绿地率: 年 月 日达到 ;
2. 小区内非市政道路: 年 月 日达到 ;
3. 规划的车位、车库: 年 月 日达到 ;
4. 物业服务用房: 年 月 日达到 ;
5. 医疗卫生机构: 年 月 日达到 ;
6. 幼儿园: 年 月 日达到 ;
7. 学校: 年 月 日达到 ;
8. ;
9. 。
以上设施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小区内绿地率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
2. 小区内非市政道路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
3. 规划的车位、车库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
4. 物业服务用房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
5. 其他设施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
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五。
第十一条 交付时间和手续
(一)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达到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期届
满前 日(不少于10日)将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
带的证件材料的通知书面送达买受人。
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书的,以本合同约定的
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办理交付手续的地点。
。
交付该商品房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满足第九条约定的证明文件。
出卖人不出示证
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第九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
- - 12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二条处理。
(三)查验房屋
1. 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
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
2. 买受人查验的该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
由出卖人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 日内负责修复,并承
担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等;
(2)管道堵塞;
(3)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4)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5) ;
(6) 。
3. 查验该商品房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
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该商品房
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
(2) 。
第十二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一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双
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和(2)不作累加 ) 。
(1)逾期在 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八条第1(1)项中的期限),自第
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
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八条第1(1)项中的
比率)。
(2)逾期超过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
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
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
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
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
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
- - 13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十三条 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测绘报告,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
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
实测面积与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
差的,双方同意按照第 种方式处理。
1. 根据第六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
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
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
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 3% 部分的房价
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
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
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 实测套内建筑面积-预测套内建筑面积
预测套内建筑面积 × 100%
2. 根据第六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
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
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
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
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
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
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
实测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
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
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 - 14建筑面积误差比= 实测建筑面积-预测建筑面积
预测建筑面积 × 100%
(3)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3. 根据第六条按照套计价的,出卖人承诺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
误差范围。
该商品房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
围,双方约定如下:
。
4. 双方自行约定:
。
第六章 规划设计变更
第十四条 规划变更
(一)出卖人应当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
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
双方签订合同后,涉及该商品房规划用途、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
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规划许可内容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变更的,出卖人应
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
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
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
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
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
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
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
。
第十五条 设计变更
(一)双方签订合同后,出卖人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
下列可能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
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
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
解除合同。
1. 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 供热、采暖方式;
- - 153. ;
4. ;
5. 。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
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
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
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
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
。
第七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十六条 商品房质量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
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
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
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
(二)其他质量问题
该商品房质量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发现
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质量问题的,双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及时更换、修理;如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2)经过更换、修理,仍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
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
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
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
- - 16(三)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
该商品房应当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
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
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1)、、方
式处理(可多选):
(1)及时更换、修理;
(2)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3) ;
(4) 。
具体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
(四)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
1. 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
,标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
,标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
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情况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由出卖人负责整改,
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
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
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
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
任。
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整改后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仍由
出卖人承担。
因整改导致该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卖人应当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2. 该商品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第十七条 保修责任
(一)商品房实行保修制度。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
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具体内容见附
件七。
(二)下列情形,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
1.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 - 172. 因买受人不当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3. 。
(三)在保修期内,买受人要求维修的书面通知送达出卖人 日内,出卖人
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
费用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八条 质量担保
出卖人不按照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约定承担相关责任的,由 承担连带
责任。
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见附件八。
第八章 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十九条 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一)出卖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日内】(不超过30日)
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并将本合同登记备案情况告知买受人。
(二)有关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其他约定如下:
;
。
第二十条 房屋登记
(一)双方同意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二)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日内取得该商
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
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
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买受人应当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
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
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2. 。
(三)因买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章 前期物业管理
- - 18第二十一条 前期物业管理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 。
(二)物业服务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三)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收费计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
物业
服务费为 元/月 ·平方米(建筑面积)。
(四)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并承接物业共用部
位、共用设施设备,出卖人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备案情况
书面告知买受人。
(五)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
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
主大会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该商品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见附件九。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
1. 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
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
构部分;
2. 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
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
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
3. 。
(三)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
1. 规划的车位、车库: ;
2. 会所: ;
3. 。
第二十三条 税费
双方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部门缴纳因该商品房买卖发生的税费。
因
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导致买受人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增加的税收负担,由
承担。
第二十四条 销售和使用承诺
- - 191. 出卖人承诺不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
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2. 出卖人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使用性质,并
按照规划用途办理房屋登记。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
的使用性质。
3. 出卖人承诺对商品房的销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规划属于买受人共有的共用部
位和设施的处分。
4. 出卖人承诺已将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告知买受人。
具体内容见附件
十。
5. 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
重结构。
6. 。
7. 。
第二十五条 送达
出卖人和买受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
任何根
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 】
方式送达对方。
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在变更之日起 日
内书面通知对方。
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第二十六条 买受人信息保护
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
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
出卖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用于
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协会
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八条 补充协议
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见附件十一)。
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
- - 20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其中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 】 份,【 】 份。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出卖人(签字或盖章):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应当标明方位)
1. 房屋分层分户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
2. 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总平面图
附件二 关于该商品房共用部位的具体说明(可附图说明)
1. 纳入该商品房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面积和所在位置
2. 未纳入该商品房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所在位置
附件三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
1.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
2. 解除抵押的条件和时间
3. 关于抵押的其他约定
- - 21附件四 关于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
约定
附件五 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
1. 相关设施的位置及用途
2. 其他约定
附件六 关于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
交付的商品房达不到本附件约定装修标准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三)款约
定处理。
出卖人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受人。
双方就装饰装修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数量等内容约定如下:
1. 外墙:【瓷砖】【涂料】【玻璃幕墙】【 】;
。
2. 起居室:
(1)内墙:【涂料】【壁纸】【 】;
。
(2)顶棚:【石膏板吊顶】【涂料】【 】;
。
(3)室内地面:【大理石】【花岗岩】【水泥抹面】【实木地板】【 】;
。
3. 厨房:
(1)地面:【水泥抹面】【瓷砖】【 】;
。
(2)墙面:【耐水腻子】【瓷砖】【 】;
。
(3)顶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顶】【 】;
。
(4)厨具: 。
4. 卫生间:
(1)地面:【水泥抹面】【瓷砖】【 】;
。
- - 22(2)墙面:【耐水腻子】【瓷砖】【 】;
。
(3)顶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顶】【 】;
。
(4)卫生器具 。
5. 阳台:【塑钢封闭】【铝合金封闭】【断桥铝合金封闭】【不封闭】【 】;
。
6. 电梯:
(1)品牌: ;
(2)型号: 。
7. 管道:
。
8. 窗户:
。
9. 。
10. 。
附件七 关于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的约定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
双方可参照《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内容对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进行约
定。
该商品房的保修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关于保修期限的约定不应低于《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一)保修项目、期限及责任的约定
1.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5年);
。
3.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
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个采暖期、供冷期);
。
- - 23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
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年);
。
5. 装修工程:
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年);
。
6. ;
7. ;
8. 。
(二)其他约定
。
附件八 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
附件九 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约定
1.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 临时管理规约
附件十 出卖人关于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情况的说明
(如:该商品房公共管道检修口、柱子、变电箱等有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
况)
附件十一 补充协议
- - 24GF-2014-0172 合同编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 (现售)
示 范 文 本
出卖人:
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
制定目 录
说 明
专业术语解释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六章 房屋登记
第七章 物业管理
第八章 其他事项
- - 27说 明
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
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有关权属证书或证明文
件。
3. 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人应当审
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
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
险。
4.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
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 √ 方
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
打 × ,以示删除。
5. 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
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
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
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 - 29专业术语解释
1.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
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2. 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 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
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4. 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
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
2.20M)的永久性建筑。
5.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 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
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
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7. 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
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8. 所有权转移登记:是指商品房所有权从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所办理的登记类型。
9. 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
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10. 分割拆零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为数部分分别出售
给买受人的销售方式。
11. 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的行为。
- - 30商品房买卖合同
(现 售)
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其开发建设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自愿、平等、公平及
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商品房买卖相关内容协商
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 - 31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 出卖人以【出让】【划拨】【 】方式取得坐落于 地块
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为 ,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
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2.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销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备案
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备案机构】【房屋登
记机构】为 。
第三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
1. 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 】。
2. 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 ,建筑总层
数为 层,其中地上 层,地下 层。
3. 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 【幢】【座】【 】
单元 层 号。
该商品房的平面图见附件一。
4. 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 ,其实测建筑面积
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
面积平方米。
该商品房共用部位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层高为 米,有 个阳台,其中 个阳台为封
闭式, 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
- - 32第四条 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
抵押人: ,抵押权人: ,
抵押登记机构: ,抵押登记日期: ,
债务履行期限: 。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 租赁情况
该商品房的租赁情况为【出租】【未出租】。
出卖人已将该商品房出租,【买受人为该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
权】。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与买受
人经协商一致,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至租赁期限届满期间的房屋收益归【出卖人】
【买受人】所有。
。
出卖人提供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见附件四。
第六条 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1. 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
2. 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 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4. ;
5. 。
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
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
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
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
利息。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
赔偿金。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
第七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 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币种) 元,
- - 33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元整)。
2. 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币种) 元,
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元整)。
3. 按照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
写 元整)。
4. 按照 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种) 元
(大写 元整)。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 (币种)
元(大写),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 】
时【抵作】【 】商品房价款。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2. 分期付款。
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该商品
房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 (币种) 元(大写:
元整),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
3. 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
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 (币种) 元(大写
元整),占全部房价款
的 %。
余款 (币种) 元(大写
元整)向 (贷
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
4. 其他方式:
。
(三)双方约定全部房价款存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为 ,
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
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五。
第九条 逾期付款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
式处理:
1.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 - 34(1)逾期在_____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2)逾期超过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有
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
送达之日起_____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
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该
比率不低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八条及附件五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
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十条 商品房交付条件
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项所列条件:
1. 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2. 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
3. ;
4. 。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第十一条 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
(一)基础设施设备
1. 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
连接。
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
2. 供电: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
;
3. 供暖:交付时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纳入城市集
中供热管网,
;
4. 燃气: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
应,
- - 35;
5. 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6. 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7. 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以上第1、2、3项由出卖人负责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第4、5、6、7项
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基础设施设备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种
方式处理:
(1)以上设施中第1、2、3、4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照本
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第5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违约
金;第6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违约
金;第7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违约
金。
出卖人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约定交付日后 日之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 。
(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1. 小区内绿地率:___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 ;
2. 小区内非市政道路:___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 ;
3. 规划的车位、车库:___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 ;
4. 物业服务用房:___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 ;
5. 医疗卫生机构:___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 ;
6. 幼儿园:___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 ;
7. 学校:___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 ;
8. ;
9. 。
以上设施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小区内绿地率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
2. 小区内非市政道路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
3. 规划的车位、车库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
4. 物业服务用房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
5. 其他设施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
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六。
第十二条 交付时间和手续
- - 36(一)出卖人应当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达到第十条、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期
届满前 日(不少于10日)将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
携带的证件材料的通知书面送达买受人。
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书的,以本合同约定
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办理交付手续的地
点。
。
交付该商品房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满足第十条约定的证明文件。
出卖人不出示证
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第十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
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三条处理。
(三)查验房屋
1. 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
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
2. 买受人查验的该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
由出卖人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_____日内负责修复,并承
担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等;
(2)管道堵塞;
(3)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4)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5) ;
(6) 。
3. 查验该商品房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
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该商品房
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
(2) 。
第十三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二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双
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和(2)不作累加 ) 。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九条第1(1)项中的期限),自第
十二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
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九条第1(1)项中的
- - 37比率)。
(2)逾期超过_____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
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
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
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
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
房价款万分之______(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
第五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十四条 商品房质量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
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
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
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
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
(二)其他质量问题
该商品房质量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发现
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质量问题的,双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及时更换、修理;如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2)经过更换、修理,仍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
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
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
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
(三)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
- - 38该商品房应当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
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
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1)、______、______方
式处理(可多选):
(1)及时更换、修理;
(2)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3) ;
(4) 。
具体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七。
(四)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
1. 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
,标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
,标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
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情况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由出卖人负责整改,
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
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
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
任。
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整改后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仍由
出卖人承担。
因整改导致该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卖人应当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2. 该商品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第十五条 保修责任
(一)商品房实行保修制度。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
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具体内容见附
件八。
(二)下列情形,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
1.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2. 因买受人不当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 - 393. 。
(三)在保修期内,买受人要求维修的书面通知送达出卖人 日内,出卖人
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
费用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六条 质量担保
出卖人不按照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约定承担相关责任的,由__________承担连带
责任。
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见附件九。
第六章 房屋登记
第十七条 房屋登记
(一)双方同意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二)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日内取得该商
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 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
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
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买受人应当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
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
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2. 。
(三)因买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七章 物业管理
第十八条 物业管理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 。
(二)物业服务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三)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收费计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_______】。
物业
服务费为 __________元/月 ·平方米(建筑面积)。
(四)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并承接物业共用部
- - 40位、共用设施设备,出卖人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备案情况
书面告知买受人。
(五)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
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六)业主大会设立前适用该章约定。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
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该商品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见附件十。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
1. 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
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
构部分;
2. 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
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
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
3. 。
(三)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
1. 规划的车位、车库: ;
2. 会所: ;
3. 。
第二十条 税费
双方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部门缴纳因该商品房买卖发生的税费。
第二十一条 销售和使用承诺
1. 出卖人承诺不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
房。
2. 出卖人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使用性质,并
按照规划用途办理房屋登记。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
的使用性质。
3. 出卖人承诺对商品房的销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规划属于买受人共有的共用部
- - 41位和设施的处分。
4. 出卖人承诺已将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告知买受人。
具体内容见附件
十一。
5. 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
重结构。
6. 。
7. 。
第二十二条 送达
出卖人和买受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
任何根
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 】
方式送达对方。
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在变更之日起 日
内书面通知对方。
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第二十三条 买受人信息保护
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
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
出卖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用于
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协会
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五条 补充协议
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见附件十二)。
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
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其中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 】 份,【 】 份。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 - 42出卖人(签字或盖章):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应当标明方位)
1. 房屋分层分户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
2. 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总平面图
附件二 关于该商品房共用部位的具体说明(可附图说明)
1. 纳入该商品房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面积和所在位置
2. 未纳入该商品房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所在位置
附件三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
1.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
2. 解除抵押的条件和时间
3. 关于抵押的其他约定
附件四 出卖人提供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附件五 关于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
约定
- - 43附件六 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
1. 相关设施的位置及用途
2. 其他约定
附件七 关于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
交付的商品房达不到本附件约定装修标准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
定处理。
出卖人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受人。
双方就装饰装修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数量等内容约定如下:
1. 外墙:【瓷砖】【涂料】【玻璃幕墙】【 】;
。
2. 起居室:
(1)内墙:【涂料】【壁纸】【 】;
。
(2)顶棚:【石膏板吊顶】【涂料】【 】;
。
(3)室内地面:【大理石】【花岗岩】【水泥抹面】【实木地板】【 】;
。
3. 厨房:
(1)地面:【水泥抹面】【瓷砖】【 】;
。
(2)墙面:【耐水腻子】【瓷砖】【 】;
。
(3)顶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顶】【 】;
。
(4)厨具: 。
4. 卫生间:
(1)地面:【水泥抹面】【瓷砖】【 】;
。
(2)墙面:【耐水腻子】【瓷砖】【 】;
。
- - 44(3)顶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顶】【 】;
。
(4)卫生器具 。
5. 阳台:【塑钢封闭】【铝合金封闭】【断桥铝合金封闭】【不封闭】【 】;
。
6. 电梯:
(1)品牌: ;
(2)型号: 。
7. 管道:
。
8. 窗户:
。
9. 。
10. 。
附件八 关于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的约定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
双方可参照《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内容对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进行约
定。
该商品房的保修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关于保修期限的约定不应低于《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一)保修项目、期限及责任的约定
1.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5年);
。
3.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
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个采暖期、供冷期);
。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
- - 45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年);
。
5. 装修工程:
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年);
。
6. ;
7. ;
8. 。
(二)其他约定
。
附件九 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
附件十 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1.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 临时管理规约
附件十一 出卖人关于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情况的说明
(如:该商品房公共管道检修口、柱子、变电箱等有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
况)
附件十二 补充协议
篇4:租赁协议样板
鉴于出租人黄x玉(下称“甲方”)与承租人辽宁容大投资有限 公司(下称“乙方”)就租赁位于 房屋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房屋租赁合同》,租期 5 年。
现承租人由于其自身的原因,要求终 止该《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乙方确认其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系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 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甲乙双方根据《房屋租赁合同》13。(a)的规定,协商一致 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
3、乙方对租赁房屋的修缮、装修、装饰等物品的所有权转移给 甲方;
4、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对租赁房屋内的任何物品放弃主张任何 权利;
5、甲乙双方确认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时无债权债务纠纷,也 不因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产生债权债务纠纷;
6、电卡及有线电视卡已经交还给乙方;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9、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原《房 屋租赁合同》中相关条款处理。
(本页为盖章签字页)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时间:
篇5:租赁协议样板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
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促进林业生产的大力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甲方所有×××工区山地租赁给乙方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租赁山地座落地点、面积
1、租赁山地座落点:×××国有林场。
2、租赁山地面积:××亩( 亩)。
3、租赁山地的四周界址:东至小路,南至林界线,西至山湾,北至灌木林边。
以上租赁山地以甲方提供的图纸等证明材料为准。
二、租赁期限
三十年,即自公历二00 九年十月十八日起至公历二0
三九年十月十八日止。租赁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山地对外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三、山地交付时间
本合同书签订之日,甲方应当租赁山地交付给乙方经营,以利乙方做好清山、修路,整地等前期准备工作。
篇6:租赁协议样板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租赁房屋地址:号;
为了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内,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2、严禁使用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伪劣接线板电器等,严禁私自拉接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3、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乙方的家用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
4、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责任人(承租房):
签订日期:
篇7:租赁协议样板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_____层,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千 百 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床铺一个、
(2)柜子一个、
(3)空调一个、
(4)热水器一个、
(5)桌子一个、
(6)电脑桌一个。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 度;
(2)电表现为: 度;
(3)煤气表现为: 度。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执一份备案。
篇8:租赁协议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 街 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__ ___年,自_____年_ _月_ _日起至______年_ _月_ 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 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大写: 万 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 年 月 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 %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法令和政策,搞好综合治理,服从各管理部门的管理,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如违法乱纪,不服从管理,所造成的后果一概由乙方自负,后果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押金。
八、乙方在承租期内,其工商管理费、税金、水电费、设施维修费、卫生费(如到收费厕所大小便)等费用一律自理。从事餐饮业的业主,应注意搞好环境卫生,特别是要保证下水道的畅通,如下水道堵塞则由对该下水道堵塞有影响的餐饮业主共同出资疏通。
九、乙方在承租期内要搞好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等各项工作,如因乙方“门前三包”不合格导致甲方受到管理部门处罚,甲方对乙方处以____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发生责任事故造成自身和他方损失的概由乙方负责,后果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要妥善保管好甲方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在押金中扣除),不允许对门面的整体结构进行改造(如打墙、开门、开窗等),如需对门面进行外观装修,则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门面,没收押金。
十一、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十二、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十三、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 ___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篇9:活动房安装方案
活动房安装方案
1.彩钢板活动房概况
彩钢板活动房为轻钢结构简易活动房工程,搭建房屋规格:3640×5620/间,局部根据设计搭设情况进行调整。
结构设计:彩钢板活动房为轻钢结构,采用C型钢,角铁主梁及连系片梁,楼房下层前后均采用40×80(1.8mm左右壁厚)C型钢,需要拼接的构件用螺丝拼接,要求满足有关规范手册外,须满足等强、等刚度要求。内墙、封檐及栏杆板均采用50系列玻璃棉板,前墙、后墙、山墙采用50系列玻璃棉板,顶板采用50系列玻璃棉板。屋面与墙体彩钢板采用铝型材和抽芯柳钉相固定。落水系统采用屋面外挑20cm,自由落水。窗采用塑钢窗,门采用50系列玻璃棉板。
2.选址的基本要求
1)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图位置布置,符合安全、消防要求。
2)活动房不得设置在高压线下,也不得设置在沟边、崖边、江河岸边、强风口处等影响安全的地点。
3)现场活动房实行封闭管理,与作业区、居民区保持有效距离。
3.搭设的基本要求
1)搭设活动房,必须符合坚固、安全、防潮、保暖、通风明亮和消防安全规定,不影响周边环境要求,方便民工生活,有利于健康。
2)活动房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活动房应具有抵御7级大风的能力和强度,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二层,在平坦空旷地宜搭建一层。
3)活动房设置可开启式窗户,高度不小于1.2m,宽度不小于1.2m,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高度不低于2.6m,宿舍门、窗玻璃齐全,地坪采用硬化措施。
4.施工准备计划
4.1.施工现场准备
1)本活动房场地已按照总平面图要求全部清场完毕,且现场场地已经平整好,场内运输道路和施工临时道路已修好。
2)施工用电:本工程施工用电采用架空线,在总配电箱中引出,在施工现场设置三个配电箱,所有配电电源均从总配电箱中引出。
3)现场施工人员临时住宿,结合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
4.2.施工技术准备
积极组织技术人员认真审阅图纸,向施工人员进行搭设方案交底,把工程的设施内容,施工技术要求等向施工人员讲解清楚,落实施工计划。
4.3.物资的准备
根据使用方要求及合同内容,进行施工进度安排组织货源,确定加工,供应地点和供应方式,组织物资计划进场时间,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方式进行储存和保管。
4.4.劳动力等组织准备
建立精干的施工队伍,挑选施工经验丰富、富有创新精神、工作效率高的施工人员,要认真考虑专业工种的合理配合,按照开工日期和人力的需要组织劳动力,同时进行安全、防火和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
4.5.运输组织准备
根据进场材料数量、品种及进场时间,确定汽车运输方式,选用合理的运载量、车辆及数量。
5.现场安装
1)首先测量各墙基轴线尺寸是否符合图纸要求,并要求轴线尺寸不应偏差正负25mm,测量墙基高度偏差不应大于正负10mm。
2)材料到场先卸货,把材料合理地搬运到各个施工点,做到一步到位,搬运时要轻拿轻放,避免材料损坏,材料合理就位后,对钢构件外形尺寸,焊接质量进行检查后施工。
3)根据图纸尺寸,首先埋好底盘铁,用膨胀螺丝和基础固定。
4)钢构件拼装,首先将方管柱与钢梁用螺丝逐榀进行拼装,拼装时螺丝必须全部拧紧,检查钢梁是否垂直,是否在同一平面,构件尺寸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直至全部满意为止。
5)拼装好的钢构件进行逐榀安装,首先撑起第一榀钢梁,钢梁撑起后用方管柱将钢梁支撑牢固,并用铅垂线调整第一榀钢梁,使用与地面垂直,用钢卷尺量准尺寸,然后撑起第二榀,安装同上,接着安装片梁,片梁与主梁用螺丝固定。其余各榀主梁及片梁可按上述步骤全部安装到位,并再次检查钢梁位置是否准确。如有偏差,还需调整。
6)确定无误后,用角铁焊接水平支撑及钢梁内的穿架,然后焊接方管柱和底盘铁。 7)柱、梁安装结束后,安装楼板。楼板与楼板之间要密实。
8)楼板铺好后开始安装墙板,安装墙板时,预留好门窗的位置,待外墙全部安装后,开始安装顶板,盖好顶板后,先将顶板上面的活全部做完,包括做好封檐板,防水处理,屋顶罩子等。
9)房屋整体安装结束后进行门窗安装,窗的安装要注意密实,不应与墙板有缝隙,窗户安装完毕后应进行防水处理,门的安装要做的平、直。
10)安装楼板和栏杆,要求栏杆平直和栏杆柱连接牢固,楼梯踏步采用花纹钢板或角铁,楼板不应有晃动,楼梯与山墙固定,栏杆板用75mm自钻自攻螺丝与楼梯固定。
11)通知使用方浇制上层地坪,安装好电线后,进行下层石膏扣板吊顶,吊好扣板后通知甲方浇制下层地坪。
12)工程完工后进行自检。
13)会同使用方对房屋进行整体验收。
6.搭设加固措施
1)活动房二层的上层。40×80C型钢到顶,柱与柱之间采用4#角铁(或4×6扁管),用螺丝(或电焊焊接)固定,屋顶自上而下,用125mm自钻自攻螺丝与4#角铁(或4×6扁管)固定。
2)阳台增设125mm自钻自攻螺丝与角铁固定。
3)为了防止冬天雪的负载,在活动房中间设置横梁,采用4×6扁管(或彩板梁),以防止大雪压垮屋顶。根据使用方的要求,一般大统间才考虑抗雪加固。
7.拆除
待施工人员退场后可拆除该临时房,拆除一般在白天进行,与安装程序相反,必须统一指挥。
篇10:商铺租赁协议范本
5.4楼板和柱网净荷载平均达到 350KG /平方米。
5.5租赁物通过国家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5.7甲方为乙方预留空调主机安装位置。
5.8房屋其他的交付条件以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本约)为准。
5.9因乙方所在租赁物的不当操作造成甲方物业的损失,乙方照价赔偿。
5.10乙方在营业过程中与顾客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六条:租赁费用(含物业管理费)
租赁费用计算方式: 每个租赁年为一个计算单位 。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为: 10元/月/㎡ 。空调使用费: 0.26元/日/㎡ 。乙方保证守法经营,不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
第八条:本约的签订
如有未尽事宜可在签订本约后另行协商。待《房屋租赁合同》正式签订后本合同作废。
第九条:定金
本合同书签订1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 8 万元,(大写人民币: 捌万圆整)。如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与甲方签订前述的《房屋租赁合同》则应双倍返还定金;如因乙方原因,甲方无法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与乙方签订前述《房屋租赁合同》则定金不予退还。如甲乙双方顺利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则本合同定金的 2 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转为《房屋租赁合同》的经营质量保证金,合同期结束后无息退还。剩余人民币 6 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圆整 )自动转为首期租赁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8 万元(大写人民 币:捌万元 整)。
第十一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就本合同有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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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协议书范文3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县城西街毛纺厂家属楼一楼十四号商铺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已载于契约附件一,乙方愿意承租。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至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月租金为 元(大写: )。
租金按 结算,由乙方在每 的第 日前缴付本期租金给甲方。
付款方式
四、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的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契约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或者抵偿租金。
五、在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承担下列责任:
1、转让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2、租赁期内,甲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3、租赁期届满须收回出租房屋的,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该房屋继续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六、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按时交纳租金。
2、将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房屋使用或者与他人合作、联合经营应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
3、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改建(含改变间隔)或者室内外装修,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4、因使用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5、负责对下列项目房屋维修费用:
①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无分电表内电线、电掣、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内水管、笼头更换;
②室内墙面的排刷和天花等的粉饰;
6、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7、不得贮存有危险、易燃、违禁物品。
8、租赁期内,乙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9、乙方在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之日应交还原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如须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契约。
七、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的,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以予补偿。
八、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之日,双方共同检查交换房屋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则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违约责任:
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订契约或者解除契约的,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租金外,不有权按占用期间月租总金额百分之 收取违约金。
十、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10天内付清,否则按逾付租金条款处理。
十一、本契约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区房地产主管机关申请调解或者裁决,或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上述房屋在租赁期内需要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三、本契约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作为本契约附件,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菜市场租赁协议
菜市场租赁协议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现就民和县满坪镇百货市场摊位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场地
经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将民和县满坪镇百货市场 号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第三条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乙方需将租金已现金的.方式在合同签订之日全部足额给付甲方。
第四条 解除协议
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转租,如若乙方擅自转租摊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租摊位后不得进行非法经营活动,若发现存在非法经营现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五条 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城镇规化及政府行为的占用市场等不可抵抗因素)乙方应无条件搬迁。
第六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此合同壹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甲方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电话: 电话:
日期: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日期: _____年____ 月____日
篇12:场地租赁协议格式
场地租赁协议格式
甲方:××××××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酒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友好、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屋(场地)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场地)位置和面积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业用房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大街 101号××××大厦b座六层,使用面积为 2700平方米。
1.2 具体的租赁区域详见附件1:房屋(场地)平面图。
第二条:租赁房屋(场地)的用途
所租房屋(场地)的用途为 文化娱乐(××酒城)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免租金期限
3.1 租赁期限为 20 年,自 XX年 6月01日至 2025 年 05 月 31日。
3.2 免租金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XX年02月28日。
第四条:租金和定金
4.1 租金的确定适用逐年递增的办法确定。其中,第1—2年为人民币 2元/平方米/天,月租金总额为 162,000元,三个月租金总额为486,000元,年租金总额为 1,944,000元(大写: 壹佰玖拾肆万肆仟元)3—XX年,每天每平方米2.7元,第11—按经营情况租金另定。
上述一个月按30天,一年按360天计算。
上述租金中不含水、电、空调、供暖、垃圾处理等费用。
4.2 乙方于签署合同后 3 日内向甲方支付3个月的租金作为定金。如果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如果甲方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4.3 免租期结束后,定金同时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或商场的有关制度在乙方经营期间违反本合同所约定义务时给予乙方相应处罚。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在10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予以返还。
4.4每 3个月为一个租金支付周期,,除第一期租金按本条4.5执行外,以后每期的租金应提前30天向甲方支付,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为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4.5第一期租金的交纳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届满前3日内支付。
第五条:续租优先权及转租
5.1 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需要续租的,乙方应在期满前 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否则,期限届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5.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让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场地)
第六条:其他费用
6.1 乙方正常经营所发生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缴纳。
6.2 乙方装修和改建以及专用和专有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3 甲方负责安装水、电、天然气表,但水电费由乙方承担。水电费的标准按北京市的规定价格执行,空调费按实际使用电表数字计算。
6.4 垃圾清运费由乙方自负。
6.5 甲方协助乙方申请有线电视、通信、宽带的开通,有关开户和使用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6 应由房屋(场地)产权方交纳的有关房屋(场地)本身的费用与土地使用费用、能源费等,以及房屋(场地)主体结构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工程改造引起的房屋(场地)主体结构变化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以上约定由乙方承担的各种税费,除由乙方直接根据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外,甲方根据有关规定凭单据、发票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第七条:所租房屋(场地)的交付
7.1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与甲方工程部门协商装修改建事宜,如涉及变更原中央空调系统、公共桥架、消防报警、喷洒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区消防通道、主体结构变更时,须经设计单位认可。
7.2 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先向甲方提供装修施工图纸一套(含电路图、效果图、材料清单),经甲方批准并进行现场交接后,乙方的施工单位应持资质证明办理进场手续,方可对租赁场进行装修。
7.3 甲方已于 XX 年 4 月 29 日前将房屋(场地)(毛坯房,指设备现状)交给乙方进行装修、改造。
第八条:所租房屋(场地)的使用
8.1 乙方进场改造施工以及正常经营后,享有该房屋(场地)的.使用权,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乙方保证:
8.1.1 所租房屋(场地)的用途为 文化娱乐(××酒城)
8.1.2 应遵守××××大厦的有关规定,爱护房屋(场地)及其附属设备设施,防止损害。
8.1.3 不得擅自改变所租房屋(场地)的主体结构。确需改变时,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给予配合,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1.4 乙方应负责在所租房屋(场地)区域内自行安装的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8.1.5 乙方对所租房屋(场地)及其专供乙方使用的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必须及时报告和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8.1.6 乙方在租赁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乙方必须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消防安全责任
9.1 甲方负责消防验收,所租房屋(场地)乙方在二次装修引起的消防系统变更,乙方自行完成消防报验手续,甲方给予配合,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9.2 乙方在租赁期间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制度等,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9.3 乙方应在所租房屋(场地)内按有关规定自行配置灭火器材,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9.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所租房屋(场地)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在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的合理时间内检查所租房屋(场地)的防火安全,乙方不得无理拒绝。
第十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0.1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和要求将所租房屋(场地)交付乙方使用。
10.2 甲方同意乙方利用所租房屋(场地)的外墙进行企业广告发布和企业宣传,位置、费用另议。乙方发布广告必须事先自行征得广告主管部门的认可。
10.3 甲方保证所出租房屋(场地)的主体结构与门窗、水、电、消防、照明、空调和客货电梯等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质量完好,安全可靠,可以正常投入使用。
10.4 乙方与××××大厦的物业管理公司发生工作矛盾时,由甲方负责协调和调解。
10.5 乙方办理各项执照及许可证,需甲方协助时,甲方应提供方便和服务。
10.6 甲方保留以下权利:
10.6.1 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派遣工作人员进入乙方所租赁房屋(场地)进行有关固定设备检查和维修。
10.6.2 甲方有权在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带领其他有意租赁者在乙方正常工作期间到乙方租赁房屋(场地)视察参观。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1.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营业所需的全部有效资质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管理部门加盖红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乙方应在营业前,申办好营业执照及企业分支结构注册和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等一切手续,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11.2 乙方保证按时交纳租金和水、电、空调等基础能源费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11.3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与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大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按商城的统一标准交纳各种物业管理费用。
11.4 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遵守××××大厦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商城有关安全和消防的规定,服从××××大厦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11.5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从事合法正当的经营活动,按国家规定按时交纳经营的各项税费。
11.6 乙方有责任在进行装修改造的过程中,不破坏所租房屋(场地)的主体结构。不得将租赁房屋(场地)内不属于乙方的财产作为向任何第三者以任何形式的债务担保。
11.7 负责所租房屋(场地)的内部防火安全、门前三包、室内卫生、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11.8 乙方的经营人员应具备身份证或暂住证、务工证、健康证明、婚育证等,乙方应保证并要求其经营人员能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商城的规定。乙方应将其经营人员的上述证明的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第十二条:退租
12.1 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在20日内完成撤场工作,并将所租房屋(场地)及其甲方原有的专用设备设施恢复原状(自然损耗除外)后交付甲方。
12.2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保证甲方原有的专用设备设施正常、可靠运行。
12.3 甲方同意乙方将其自行购置的设备和设施拆除与撤出,但乙方拆除和撤出有关设备设施后有损甲方房屋(场地)及其附属物的除外。
12.4 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付清应由乙方承担的全部租金和其它费用后,甲方原则上保障乙方的撤场工作不受干扰。
12.5 除上述约定外,退租的未尽事宜届时双方具体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 如果甲方不能按时完成交接工作或因甲方原因造成水、电、消防、空调、电梯等设备的验收滞后,使乙方因此而延误工期,则所延误之时间应视为乙方免租期。
13.2 甲方应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暖和空调与新风的正常供应,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甲方应免除在此期间乙方的房租,由于乙方失误操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3.3 如乙方欠付租金及相关费用,每延期 1天,除租金和相关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所欠金额 3‰ 作滞纳金。
13.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所租房屋(场地),乙方履约保证金和预付租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13.4.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所租房屋(场地)的主体结构或改变所租房屋(场地)用途的;
13.4.2 拖欠租金达1个月或所欠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总金额相当于1个月租金的;
13.4.3 利用所租房屋(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
13.4.4 故意损坏所租房屋(场地)和设备设施,造成其他商户无法正常经营的;
13.4.5 违反安全、消防的有关规定,多次经***、消防部门或甲方警告不能及时改正或酿成灾害发生,造成损失的。
13.5 无论什么原因,乙方车撤场时,若依据本合同约定欠交甲方各项费用的,甲方有权限制乙方将其自行购置的设备和设施拆除与撤出,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未清偿全部所欠费用前留置其设备设施等一切财产。
13.6 甲方了解乙方违约的事实而又接受租金时,不能视为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除非甲方明确以书面方式或放弃上述权利。
13.7 在合同有效期内, 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终止合同,但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提出终止合同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在终止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13.8 如因国家建设或遇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十五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在甲、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 日内,双方持本合同和有关证明文件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登记备案机关备案一份。
附件:房屋(场地)平面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3:钢租赁协议
钢模板租赁协议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钢模租赁事宜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租赁物品
乙方租赁甲方钢制模板壹套(外模+内模共块),其中外模为中板块,边板块,内模为块。
二、租赁费用
1.乙方租赁甲方钢制模板租金为每天元整,租赁时间为月,计价时间为自乙方到甲方仓库装车当天计算。
2.租金付款方式为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向甲方另外交纳押金元整,该押金不计利息,若乙方归还钢模时完好如初这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如有损坏
三、附加条件
1.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让其他第三人使用,也不可变卖或变相抵押,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
2.乙方归还甲方钢模时,内外模必须完好无缺、清理干净,保证钢模内壁无混凝土等等其他污物,且每块模板必须刷油到位。若出现钢模变形等等情况,由乙方自行修复。
3.乙方归还钢模时必须送到甲方仓库,且由甲方根据出库单现场检查验收,验收标准按照乙方租赁装车时的`现状为准,验收完毕及方向乙方书面出示退货单,若出现数量不够和钢模损坏不能修复的则按照市场价赔偿全部损失。
四、本合同一式贰份(每份贰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附补充协议。如有纠纷或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六、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自卸车租赁协议
自卸车租赁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租赁乙方自卸车 台。用新丰路道路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权利和义务,通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一般约定
1、工程地点:新丰路工程项目
2、租赁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租赁费计算:
自卸车的租赁费每台按天计费 元/天,出工天数达到26天以上按每台每月(30天)按 元结算,如遇下雨天每月合计超过4天不能出车,超出天数每天租凭费按元给乙方,乙方汽车维修一天不能超过2个小时,超过2个小时每天按出工小时计费。汽车维修要按工时扣除。
本合同单价包括乙方履行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包括操作人员工资、设备维修等由乙方负责。
4、租赁费结算: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每10天向乙方交付一次租金,如不按时结清租凭费,超过3天按每滞纳金给乙方。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现场施工总协调、指挥和管理,并负责办理结算手续。
2、负责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3、自卸车油费由甲方供给。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所属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承担因所属人员和设备的原因造成的所属人员和设备或第三方人员和财产的'伤害和损失的赔偿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义务,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指挥,除非经甲方同意,施工设备不得出现在现场以外地区,违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退场费用。
4、乙方自卸车不拉大石头,烂泥等。
四、安全施工与检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立刻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设备租赁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六、合同份数
本分包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后,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5:房屋租赁协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和平小区47号楼402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600元,按月结算。每月月初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500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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