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加班费季度结算合不合法?

时间:2023-03-18 08:53:06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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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加班费季度结算合不合法?

篇1: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加班费季度结算合不合法?

加班费季度结算是不是合法

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工资是按月支付的,而本月产生的加班费应该计算本月的工资总额,所以按季度结算加班费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劳动法对加班费的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基数。

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篇2:劳动保障季度工作总结

劳动保障季度工作总结

宇宙巷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将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增强社区服务功能。现结合我社区的'实际情况将二季度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在辖区范围内张贴通知和宣传单、深入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居民家中进行宣传,主要是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宣传农民工的职业介绍和外来农民工进城务工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2、随时入户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摸底工作,及时掌握和了解下岗失业人员的技能、特长、积极收集用工信息、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创造再就业机会。

3、我社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24人。其中失业人员13个,新增就业人员11人,安置“40、45”人员5人。各类技能培训16人。推荐劳动者参加SIYB创业培训5人。

4、我辖区养老保险扩面12人,工伤保险19人,失业保险9人。办理失业证80本。

篇3:劳动保障法律知识:退休后还有工资吗?

退休只领取养老费没有工资吗

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退休后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而基本养老金对于退休人员而言就是工资,退休金了称为退休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这个问题,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养老金包括在遗产的范围内,因此养老金是可以继承的。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则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图书、文物等其他收藏,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等。由此可知,养老金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

2、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养老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继承养老保险金同样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投保人个人交纳全部保险费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投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亡的。我们知道,投保人领取养老金,期限为。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中个人交费额的余额,可以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无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因此子女有权利继承领取其父母的养老金。这里的养老金是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的。

篇4:劳动保障站季度工作计划方案

夯实基础、开拓创新,不断地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切实为居民解决社会保险、就业、企退等问题。为确保下一年度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现根据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__年度工作计划。

一、社保工作

首先在理念上要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长远性,再次,此项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城乡居民养老待遇资格年度认证、少儿医保参保续保、城乡医保参保续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咨询。抓好三个点:

(1)加强宣传。利用专业媒体平台和走访机制,确保宣传到人。

(2)加强监察。

(3)强化责任。

二、就业服务工作

《失业证》、《援助证》办理,灵活就业协议签订及社保补贴办理,失业保险金发放签到。

根据劳动市场要求,定专业组织人员成批定向开设中长期培训班,增强就业、再就业、自主创业的能力。

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工作。通过走访各类人员,了解就业需求和能力,跟踪服务,建立台账。

加强市、区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系,及时掌握就业信息,采取先培训后上岗方式,将失业人员建册造表,推荐就业。

积极联系辖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促使本地居民就近就业。

大力开发各种公益性岗位,并推荐有就业意向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新成长劳动力、失业人员、“4050”人员就业,及时掌握就业情况。

三、企退工作

1、自管小组建设。认真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及时更新辖区内退休人员数据库,完善自管小组的建设,自管小组的组织培训,自管小组活动组织。

2、社区服务管理。节日慰问费的发放,困难补助、文娱健身活动、健康体检服务、丧葬服务。

篇5:劳动纠纷法律知识:怎样计算加班费基数

第一、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所有工资项目。至于何种项目属于工资范畴,则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概念为准。当然,由于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准,所以职工每月加班费可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

第二、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类似“不低于”等规定都属于不明确的规定。

第三、在实际中,有时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因为职工的月奖具有“劳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属于工资组成部分。至于企业偶尔发放的如“周年庆典奖”等奖金则可不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第四、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第五、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其实,将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职工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不只是法律规定,同时也符合的“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另外,根据劳动经济学的观点,不同收入水平的职工对于自身闲暇时间的价值判断也是不一样的,高收入职工对于闲暇时间的价值判断也较高,如果不能按照职工的实得收入计算其加班费,特别是加班收入严重偏低时,职工会认为他加班所得与闲暇价值相比明显“不值”,就会削减其加班意愿,而根据《劳动法》规定,加班本来就需征得员工的同意。

加班费的基数计算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

篇6:劳动保障法律知识:社保卡在全国通用吗?

社保卡在省内通用吗?在全国通用么?

新社保卡在身份凭证、信息查询、医疗费用阶段、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方面提供了更优质的服务。新卡还具备金融服务功能,可作为银行卡(暂支持人民币借记卡应用)使用,且可以全国通用。同时,开通相关功能后,可以在全省范围内享受医疗看病等社保服务。

社会保障卡从持卡人类型来看,可以分为两类,即: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我国劳动保障部有关卡规划和规范的重点为社会保障(个人)卡,各地区实际发放的也多集中于个人卡,所以我们所说的社会保障卡,就是指社会保障(个人)卡。

社会保障卡信息包含卡面基本信息和卡内信息。其中卡面基本信息为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卡内记载了持卡人的个人状态(如就业、失业、退休等)、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信息。

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社会保障卡的作用: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

8.用于身份证明。

有上文我们可以得知,社保卡在省内是可以通用的,在全国目前还不能通用,但是在不久的将来,社保卡一定可以在全国通用。因为诶国家对于人们的社会保障越来越关心,人们的最低生活标准也在提高,人们的生活也会过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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