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集锦8篇)由网友“牛奶巧克力富商”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整理过的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安全生产建议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企业兴衰和发展的关键,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各种论述已经是连篇累牍,不必再赘述。
多年来,安全生产工作一向是我们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在这方面公司上上下下都做出了努力,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些经验,但效果不能尽如人意,虽然没有出现重大事故,小的伤害却发生频繁,受伤员工身心受到损伤,他们工伤治疗养护期间的缺岗也影响到生产,这是我们每个人最不愿看到的。
在彻底杜绝出现大的故事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减少和避免小伤害的出现,这应当是我们安全生产工作的最现实、最基本的目标。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仅仅有良好的愿望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我们去真正实施——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规,针对我们公司生产、设备、人员的特点,因地制宜、脚踏实地、科学合理地开展各项工作。
针对当前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就组织、教育、预防、监督、整改、特殊部位和岗位安全以及防暑降温等方面的安全问题提出如下提议,供各位同事参考。
一、组织人员是保证。
首先,安全管理工作有具体的人去做,才具有实际意义。公司于就成立了“三级(公司、车间、班组)安全管理组织”,并随着人事变动而及时调整。并明确规定,公司法人代表为公司安全生产总负责人,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为直接职责人,各车间主任为本车间安全员,各班组长为本班组安全员。这样,从组织上保证了在各级、各部门都指定了安全管理人员,都有人对安全工作负责,以避免“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落实起来无人负责”的局面。
健全了组织,让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能够有效地履行安全职责,就是组织工作的重点,应当紧抓不放。
二、安全教育是基础。
安全教育的目的在于:为保护生命财产和改善工作环境的需要,为员工供给获得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安全技能的机会;从不一样的角度来考察和解释安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维护安全的自觉性,鼓励他们进取去发现和参与解决各种安全问题。
安全教育是素质教育。在现代企业,没有安全意识的人将会被看成是没有受过教育的人。对于安全的无知会给自我、给他人和团体带来十分严重的损失。企业进行广泛而有效的安全教育,普遍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是大大减轻安全管理工作强度、尽快改善企业安全状况的重要途径。
员工安全教育方面,我们主要一是采用“以会代训”的形式,在会议上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二是在《兴业资讯》刊登安全生产资料,发给大家学习;三是由各部门、各车间负责人对员工进行在岗培训;四是将特殊岗位的员工送出去培训。
从目前的情景看,这方面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公司计划在上述四种形式的培训基础上,再增加四个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一是将安全生产知识进行系统的整理,作为《员工手册》的重要资料刊印下发,员工人手一册,让大家经过学习手册,都能完整地了解安全生产知识。二是加强对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各车间主任必须亲自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并将培训情景构成书面记录。三是加强对特殊岗位操作工的专业培训,到达人人持证上岗。四是鼓励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自学。
在那里,异常提议,我们各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要坚持细心谨慎的态度,时时叮嘱员工注意安全,安全工作做到天天讲、处处讲。为了大家的安全,我们宁愿成为婆婆嘴,不能嫌锁碎。我想,员工们明白上级这样做是为大家好,他们也会理解和支持。
三、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科学方法。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安全第一是目的,预防为主是方法,综合治理是措施。
事故是完全能够预防的。所谓的“前因后果”,是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出现某个后果都是由某个或者多个原因引起的。事故发生前必须有不安全行为或不安全条件,或既有不安全行为又有不安全条件。经过经常性的检查、整改,及时发现事故的苗头,完善安全条件和消除不安全的行为,而将事故消灭在隐患状态,是安全生产的梦想方法。事故发生后的整治是治标,预防事故发生是治本。
从人的因素看,要绝对安全是不可能的,许多事故的发生能够说明这一点,现实中安全条件不太好,但只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主动去认真检查,不安全因素就能够消除,所以员工的安全思想很重要。人的行为受思想支配,不易控制,所以安全管理中,更要密切注意人的不安全行为。目前,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思想主要有:一是无所谓思想。对安全麻木不仁,视安全制度、规定、措施为束缚手脚的条条框框。二是麻痹松懈思想。明白安全很重要,但并不重视安全。工作马马虎虎,麻痹大意,不出事故就是安全,缺乏认真精神。三是侥幸思想。有这种思想的人,明知面临有危险,因为怕麻烦图省事而不采取应有的安全措施,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企图侥幸过关。四、经验主义思想。在工作中是一把好手,但缺乏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的精神,什么问题都想着自我过去怎样做,忽略了新技术、新环境、弄巧成拙。五是形式主义思想。拿安全工作作秀,作表面文章,落实不力,执行不严,注重形式,不注重过程,误导了职工对安全的认识,弱化了职工的安全思想。
产生以上几种思想的原因,第一是忘记历史教训或教训认识不深刻;第二是有意或无意地研究这项工作的代价,如果安全措施的代价很高,而不采取措施工作会很方便时,他就不愿意采取安全措施;第三是管理上的原因,管理不严,执行不力,落实不细,监督不到位;第四是安全第一职责人态度影响;第五是安全文化匮乏的原因,提起安全便是考核、处罚,提起安全便是事故,对安全文化建设不重视,调动不起职工讲安全、要安全的进取性,便会构成产生不安全思想的土壤。
今后,我们的安全工作应逐渐更新思路,加强对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的预防意识的培养,平时勤检查,多整改,将工作做在前面,将事故化解于无形。
四、以督查为保障。
安全检查作为一项综合性的检查制度,它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作用是显而易见和广泛进取的,把它运用得好,发挥得好,不仅仅能够改善和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并且能够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针对安全检查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采取必要的措施、方法和手段,充分发挥其检查、督促、指导等有效作用,是当前安全检查工作必须认真加以思考、研究和正确回答的问题。
在4月15日,公司督查组携同全体车间主任进行的安全卫生大检查,就发现了不少问题,并很快落实了安全预防措施,效果很好。今后,安全检查将做为一项常规工作,而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和健全。
安全督查不仅仅是上级对下级的安全工作落实情景的监督检查,也包括同级之间相互的提醒,更包括员工对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对上级不贴合安全规定的指令,员工有权提出异议,或者不执行。
对安全检查工作,应注意力求做到:1.不搞预约式检查。安全检查能够规定每段时间有多少次,但最好不要规定具体时间。提前通知的检查只能让我们看到突击式的工作,这不能代表平时的工作状态。2.坚持不懈。安全检查不能三天打渔两天晒网,想起来就去走一走,忙起来就放在一边。检查的力度只能越来越紧,不能放松,否则有最终流于形式的危险。3.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检查的最终目的是解决安全问题,若检查出来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那么检查也就失去了意义。4.检查过程要有完整的记录,建立档案。
五、限期整改,“四不放过”。
对发现的的各种安全问题及时加以整改,是落实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即针对已查明的隐患状况和缓急程度,要求被查部门定时、定职责、定人员,按照“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职责和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职责人不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没有吸收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对隐患加以处理、整改。
六、加强特殊部位和岗位的安全防范
我们公司的生产带有化工性质,危险源较多,重点有:硫酸贮罐及管道、酒精贮罐及管道、高压及低压电气设备、压力容器、锅炉、行车、粗品(热)料池等等。这些地方涉及的安全管理范围广,危险性大,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要求高。这些部位应当成为重点安全监控部位。
根据安全法规规定,公司有许多岗位属于特殊工种,需要持有相关安全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如:硫酸、酒精等危化品的管理人员,司炉工,电焊工,电工,叉车驾驶员等等。这些岗位主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暂时没有证书的或证书过期的员工,应向公司报告,及时加以培训补齐证书。在以后的人员调动中,对这些特殊岗位员工不宜调换。
七、注意防范高温危害。
此刻已经是春未,气温很快高起来。各部门应注意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布置。遮阳、降温、通风等装置应提前安排,配置齐全,保证高温时不耽误使用。
总之,安全工作事关公司利益、事关员工个人身心健康和切身利益。安全面前,我们大家要时刻提醒自我,经过不懈努力和持续改善,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我、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从而牢牢把握住自我的幸福,永远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
以上提议,欠缺或谬误之处,还望大家指正。
篇2:安全生产建议
安全无小事。安全生产,顾名思义是安全地进行生产,其中包括了人、设备、场地、产品等诸多要素。安全生产就要求生产劳动过程必须在贴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无危则安、无损则全。它既包括对劳动者的保护,也包括对生产、财物、环境的保护,使生产活动能正常进行。
对于企业来说,生产的始终都围绕着安全展开。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坚实基础,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企业长足的发展。所以,如何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安全生产首先要高度树立起安全意识。仅有树立了牢固的安全意识,认识到了安全的重要性才会真正用心去做,才会重视它并切实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所以必须在每个人的意识之中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观念,并且真正把安全作为日常工作的第一要素,把安全作为我们每个人的实际需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把安全作为应尽的首要职责,把讲安全、重安全当成日常工作的核心。
其次,要把安全职责落实到位,落实到具体的职责人。落实具体安全职责人有利于避免“踢皮球”现象的发生,有利于安全职责更好地施行与落实。管理人员是安全职责的主体,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的第一职责人,作为第一职责人就要端正安全生产态度,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仅有管理人员重视该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并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摆在重要日程上来抓,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才能做好;仅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才能有保障,才有可能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安全好不好,关键在领导”,仅有管理人员的重视,加上职工的自觉行动,安全生产观才能由“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
再者,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硬件的投入及软件的完善。硬件投入比如设备危险区域的安全防护、安全标志的设立和更新、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发、电水汽坑洞易坠物危险场所的隔离防护措施,消防器材的配备等。软件完善包括建立完善各岗位的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等标准化文件,并经过看板、会议、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员工进行日常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操作的培训,并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进行巡检并将安全操作资料纳入日常绩效考核等。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我们切不可安全意识淡薄,忽视生产安全的重要性,必须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把安全工作做到“密不透风”。细节决定成败,仅有关注细节,安全工作才能做到实处,生命才有了保障,企业才会长足发展。
篇3:安全生产建议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系统推进,以最坚决态度、最有力举措、最过硬作风,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持续压降事故总量,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供给安全保障。
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一)全面彻底排查隐患。坚持问题导向,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类开发园区要对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从业岗位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企业是隐患排查整治的职责主体,要建立全员参与、全方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实现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落实监管职责,持续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经过明查暗访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全面检查企业职责落实、隐患排查等情景,重点关注复产、复工、整改、关停、搬迁、变更过程中的风险,确保隐患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杜绝盲区。
(二)狠抓问题隐患整治。坚持底线思维,建立隐患清单。对查出的隐患,应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治的立即整治,整治需要时间的要严防死守,落实职责人、明确时间表,做到整改职责、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视隐患为事故,加大企业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惩戒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将有严重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贴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加大整治淘汰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剧毒、易燃易爆的生产企业一律依法关掉和吊销有关证照;对重大危险源与重要公共建筑安全距离不贴合相关国家标准的企业一律依法关掉和吊销有关证照;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经停产整顿仍未到达要求的,一律依法关掉和吊销有关证照;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单位和职责人,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罚;对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一患一档”并挂牌督办,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
(三)实施动态排查整治。持续坚持隐患整治高压态势,根据隐患整治和明查暗访情景,对隐患清单实施动态调整,构成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老问题不放过,新问题不疏漏,使所有的问题由属地职责部门或企业在限定时间内彻底解决。加强隐患监测预警,提升问题能发现能处理、早发现早处理的本事,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
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职责
(四)安全职责落实到位。划出三条红线,倒逼企业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职责。一是对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业整顿或关掉退出的红线;二是对有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投资主体及管理者,依法实施市场禁入的红线;三是对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员工,实施全过程安全职责追溯的红线。实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将企业承诺及践诺情景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履职尽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五)安全投入落实到位。实施安全生产投入刚性约束,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业整顿;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职责。
(六)安全培训落实到位。企业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达不到上岗条件的不得上岗。高危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发现代培代训的要严肃查处。强制性要求企业对新上岗、转岗、复岗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异常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时对员工进行专门安全培训。加强企业转产、复工阶段针对性安全培训。对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屡次造成较大安全隐患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强制性封闭培训。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升产业工人安全生产素质和事故防范技能。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构成全体员工自觉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氛围。
(七)安全管理落实到位。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不落实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在企业全面推行安全总监制度,从业人员在100人及以上或主营业务收入在万元及以上的矿山、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行业,以及粉尘涉爆、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重点领域的企业,必须配备安全总监,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八)应急救援落实到位。指导企业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完善重要岗位和重点部位应急处置方案,全面推行应急处置卡、固废危废处置等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保证正常运转,做好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应急救援预案有机衔接。
(九)安全生产本事评估落实到位。对企业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人员素质、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本质安全水平,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工人的专业背景、知识结构和基本资质定期开展评估,评估不合格的企业要落实整改措施。其中,矿山及危险物品生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至少具备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或者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十)严格企业和项目准入。以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领先全国为标杆,从安全、环保、能耗等方面严格企业和项目准入审查,严把立项、规划、设计、审批、建设的安全关口,对不贴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一律不予立项、审批。按照强化监管与便民服务相结合原则,对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办理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实施网上公开办理,理解社会监督。
(十一)淘汰高危落后产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出台和动态完善项目负面清单,减少高危险性、高敏感度的生产企业,推进涉及危险工艺技术的替代改造,调整退出形不成产业链、简单集中的园区。依法依规加快不贴合安全环保标准和法规要求的化工生产企业、化工园区退出。实行最严格的煤矿冲击地压防治措施,大力推进智能化采掘,依法依规加大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整治和退出力度。大力压减粉尘涉爆企业,加快整合提升民爆生产企业,逐步减少民爆销售企业。
(十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上项目、办企业、建园区,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做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设计审查合格不得施工建设,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对违反“三同时”规定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十三)完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保障各级财政对安全生产所需经费投入,在省、市、县三级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或引导建立政府投资基金,支持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强化审计监督和绩效评价。制定激励政策,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规范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的使用。全面落实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制度。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职责保险制度,进取引入商业保险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本事,推动建立政府、企业、保险机构和社会共同承担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十四)健全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地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设区市要加强安全生产地方性立法,解决区域性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加快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和整合,加强涉及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标准和安全规程的制定修订。加强涉及安全生产相关法规规章一致性审查,增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系统性、可操作性。鼓励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更加严格的安全生产标准,进取借鉴实施国际先进标准。
(十五)强化对中介机构和专家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要严格执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对出具的报告结果承担法律职责。中介机构资质认可机关和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全面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租借资质、违法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盲审、抽查等方式加强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推进中介机构诚信考核和黑名单制度落实,重点检查更改或简化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程序和相关资料,应到现场而未到现场开展实地勘验、放松标准要求进行安全培训、出具虚假评价报告等行为。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对涉事的中介机构、评审专家以及评审活动的组织单位同步调查,对不按标准进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评审的,依法追究职责。
五、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本事
(十六)提高从源头到终端的全过程监管本事。哪一段有问题,就在哪一段解决,切实消除安全监管盲区、死角和空白。建立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信息指挥中心,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应急调度”,建立“线上”监管与“线下”现场执法协同机制。各类生产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监控系统,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类生产性园区(集中区)必须建立综合安全监管平台,且信息资源必须接入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信息指挥中心,整合企业、园区和监管部门信息资源,构成覆盖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等方面一体化的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到底,化工生产企业建成集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息、企业安全风险分区信息、生产人员在岗在位信息以及企业生产全流程管理信息等于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到底前,化工园区(集中区)内企业安全监控信息全部接入园区信息管理平台,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率达100%,实现风险隐患“一表清、一网控、一体防”;园区外企业基本实现安全监控信息与地方监管部门信息平台的对接。
(十七)增强安全监管工作力量。严格执行开发区和乡镇(街道)基层安监本事建设标准。化工监管任务重的设区市、化工重点县应组建专门的危化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化工园区(集中区)应单独设立安全监管机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调剂增加危化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编制数,化工监管任务重的设区市应建立不少于20人、化工重点县应建立不少于10人的危化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各类生产性园区(集中区)都应单独设立安全监管机构,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加强安全监管专业本事建设,配强监管专业队伍,实现安全监管的专业化、制度化。进取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依法依规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弥补部分行业专业安全监管力量的不足。
(十八)高标准建设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结合江苏灾害事故特点和消防救援任务需求,合理布局、规划建设一批专业消防救援队伍,按标准配齐人员装备,视情对高层建筑密集区配备相应的举高消防车等大型救火设备。在设有化工园区和化工集中区的县(市、区),高标准建设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加快建设省级消防救援重型工程机械大队。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鼓励建设一批重点社会救援队伍,构成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和社会救援队伍共同发展、互为补充的格局。切实提高消防救援人员待遇和社会地位,增强消防员职业荣誉感,确保队伍稳定。
(十九)优化监管执法方式。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双随机”“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同步开展“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明查暗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省有关部门每年开展明查暗访不少于3次,设区市层面不少于5次。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事故易发多发地区和企业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执法。实行执法行为全程记录,做到全程留痕、即时入库、结果公开、职责可溯。对领导干部或其身边工作人员、亲属插手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如实记录、留存材料。
(二十)提高应急处置本事。制定实施全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规划与技术标准,重点建设好省、市、县三级政府应急平台以及有关部门的专业应急平台。适应机构改革新情景和安全生产新形势新要求,组织修订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多部门、跨区域的实战演练。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通道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加强中毒应急体系本事建设,强化职业医疗防护实践培训。提档升级省级区域性灭火救援中心。全面提升长江江苏段重大船舶交通事故险情和水体污染事故险情的应急处置本事。依托扬子石化国家级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加强江苏省(江阴)沿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连云港徐圩新区石化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
(二十一)健全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省委、省政府对市县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每届任期内实行安全生产巡查全覆盖,重点监督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情景,及时将巡查结果向被巡查地区党委政府反馈,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巡查中发现的失职和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齐、查处一齐,将处理结果通报全省。
(二十二)建立部门会商协同机制。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经过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将监管有效覆盖到安全生产隐患清单之外的盲区、安全监管职能交叉重叠的领域,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坚持齐抓共管,及时通报重要信息,坚决避免监管真空,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健全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防控协同机制和安全保障机制,消除监管死角和空白。
(二十三)落实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信用监管制度。严格执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约谈制度,对发生重大事故及事故多发频发地区按程序进行约谈。对一般性事故接连发生、安全风险隐患突出、事故影响较大的地区,上一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也要及时进行约谈并通报。对纳入到“黑名单”管理的安全生产违法企业及其相关职责人,在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从严审批核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二十四)强化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建立省、市、县三级媒体曝光制度,聚焦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组织媒体跟随明查暗访、跟进整改督办、跟踪落实问效。建立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人大政协、群众团体、新闻媒体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实施监督、供给线索。健全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大幅提高奖励金额,限期办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投诉。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各级主流媒体及其网站、新闻客户端要开设公益宣传专栏,普及安全生产、消防常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和救援技能,做到电视天天见、广播天天听、“两微一端”天天有,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理解公众广泛监督,进一步增强社会安全意识。
七、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
(二十五)坚决扛起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把狠抓安全生产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安排落地生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监管专业知识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资料,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教学计划,举办设区市分管负责人、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专题研讨班,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意识和履职本事。
(二十六)切实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承担安全生产全面领导职责,党政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直接领导职责,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到实处。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业、交通、城建等方面的分管负责同志共同担任。
(二十七)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落实专岗专职,配齐配强人员,保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高效运转。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研究指导、督促检查作用,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承担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机构和人员。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强化监管执法;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经过加强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指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级部门要主动为安全生产供给支持保障。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和省情实际,设立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二十八)依法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职责。除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有明确规定要求,各设区市、省各部门不得将本级属地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事项下放或委托下一层级负责。对取消、下放和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必须依法依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停产整改企业复产标准和验收程序。更大力度开展基层安全生产执法专项监察,持续坚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阻碍安全生产执法的地方保护行为严肃问责。
(二十九)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和《江苏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规定情形,将安全生产履职情景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个人年度述职的必备资料。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被追究领导职责的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暂缓提拔使用。
(三十)以追责问责倒逼职责落实。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按照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职责,提来源理提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严肃追责问责。事故处理情景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强化对事故暴露问题的整改督办,事故结案后一年内,要组织整改情景评估,对履职不力、整改措施和职责追究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职责。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消除麻痹侥幸思想,克服懈怠松劲情绪,彻底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认真、不扎实、走形式、走过场等问题,以极端认真负责的态度和钉钉子的精神,聚焦突出问题,紧盯薄弱环节,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确保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全省高质量发展供给坚实的安全保障。
篇4:安全生产建议
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十分重视,对安全管理方面、安全培训方面都做了全面细致的部署和落实,安全生产的意识增强和安全氛围良好,但还是有许多欠缺的方面。提两点关于安全生产的提议:
1、加强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力度,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现状:目前公司各项任务较多,各个工作岗位上的人员都凝心聚力搞生产,在这样的情景下更要注重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严防因为研究不周,安全意识松懈造成的安全隐患。
提议:由各这车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并经过考试的形式,检验各工作人员掌握安全知识的程度,对考试不及格者,要求下岗专职学习,直至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预期成果:增强职工学习安全知识的意识,经过经济手段(一人出现安全事故、全车间人员的安全奖都将取消)约束职工行为,充分利用班组车间的团队力量来抓安全,构成全员抓安全,人人都是安全员的氛围,使公司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得到提升。
2、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构成浓厚的安全氛围
现状:此刻宣传安全的方式存在形式僵化,资料空洞的现象,职工存在被动理解的问题。
提议:经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将身边发生的安全事故制作安全小故事、安全小视频等,增加职工的阅读兴趣和感受力度。对事故的起因、经过、教训、总结、预防等各个方面进行说明,使职工设身处地的感受到安全教育。
预期成果:经过真实案列教育和主动理解安全知识的方式,职工学习安全、理解安全的本事和觉悟将大大提高,自觉遵守安全的意识也会增加。
篇5:安全生产建议
一、应加强年轻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透过检查看到,各基层单位均比较重视安全生产教育,逢会都强调安全生产工作,但重点放在意识教育和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缺乏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技术的培训。这一点在检查中也得到印证,比如:有的测船机舱为了应对不一样类型的火灾准备了两类灭火器,但抽查发现,部分职工对不一样类型灭火器的适用范围不了解,如遇火情,就可能因误用而酿成大祸。少数水质年轻职工对哪些检测项目该配戴何种防护用具掌握不够,工作中也较少使用,对如何使用应急冲洗设备不够了解,给自身健康和安全带来必须隐患。所以,推荐对年轻职工的岗位安全生产培训应构成制度、强化考核。
二、应加强安全生产创新的后续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离不开创新,但因为安全生产“人命关天”的特性,任何创新都务必在前期经过严格论证,在实施期加强管理,来不得一丁点疏漏和马虎。最近在测站逐步推广的腰带式救生衣就是很好的创新之举,该产品轻便实用,前期透过一系列实验逐渐打消了职工顾虑,得到测站职工的普遍欢迎。但与泡沫救生衣相比,这类救生衣存在有效期的问题,并且钢瓶阀门和气嘴、碰撞、穿刺等漏气都将影响安全,所以,推荐加强对这类救生衣的管理,建立专门台帐,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安全有效,防止“超期服役”,才能在关键时刻让其成为“救命绳”而不是“夺命索”。
三、应加强安全生产成本问题的研究。如何在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成效的前提下,降低安全生产成本,也值得我们研究。以灭火器为例,透过检查发现,各基层分局在灭火器检验上操作不尽相同:有的每年送检,依据是检验合格证上注明有效期一年;有的隔年送检,中间年份自检,自检透过外观检查、压力表检查完成,这种方式节俭成本,也有必须理论依据。按我局约具灭火器保守估算,如果每年送检,检验费用在60万以上,开支不菲。百度一下,网上说法也不一,有说需每年送检的,但也查到《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0444-)中,对我局配置最多的干粉灭火器的维修期规定是“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后每满2年”,对水基型灭火器的维修期规定是“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后每满1年”,均低于每年送检的要求。但怎样做到既合法,又节俭检验费用和人力成本,还需要我们加强研究,提出解决办法,而不能各个单位自行其是。
四、应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检查中看到,各基层分局都制订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有制订比较完备的,但也有少数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有的是纸上谈兵,认为应急预案不会派上用场,只是做做样貌,所以预案本身缺乏可操作性,而应急演练很少从实战出发制订演练方案,只是打个灭火器,抛个救生圈,自然也难以到达演练的效果;还有的对本单位可能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缺乏应急预案,如有的测站的测验断面在大江大河上,紧靠沙石码头,大小船舶往来频繁。运沙船吨位大、视野有限、机动性能差,小渔船又不太遵守航行规则、体积小,容易处在视觉盲点。如在大风、大雨天气或者夜测时遭遇此类船舶,我们该如何保证航行安全,如同时再出现测船双机故障时,我们又该如何进行应急处理,这些都需要制订切实可行的预案并熟练掌握,险情发生时,才能依律而行、有效应对。
篇6:安全生产建议
一、宣传不到位。首先是宣传不够深入,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存在宣传面狭窄、宣传形式简单、宣传资料不丰富等问题。二是安全知识宣传不扎实,宣传活动重形式的多、实际有效的少,宣传进企业的多,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单位的少。三是安全培训不到位,平时只注重对乡镇安全监管干部、企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社会安全意识不浓。
二、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企业在建设、生产上,抢工期抓进度,只注重生产设备设施的建设,在安全设备上投入不足,硬件建设不到位;对企业员工安全知识培训不够,对安全监管、员工操作是否贴合安全规范等方面管理不严,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企业和业主注重生产效益的多,异常是一些高危作业,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三、源头执法不力。在监管工作中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防范,重检查、轻治理,重治标、轻治本。对查出存在安全机构和制度不健全、安全隐患等问题,只停留在一般的号召和要求上,对于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没能采取必要的执法手段予以处罚,安全隐患未能从源头上解决。
四、监管队伍力量不足。县级监管部门人员偏少,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安全检查设备老化、落后,难以满足现有的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乡镇安监站无专职编制的人员,存在临时指定人员代为负责且稳定性差,刚熟悉工作就调离岗位,抓好基层安全生产工作难度大。
五、统筹协调不够。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由多个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各自行使监管职责,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监局,也只是承担着一般的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安委会在统筹协调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联合统一行动少,合力不够。
为此,提议:
一、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全民安全意识。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为重点,经过各种方式,大力开展对中小学生、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安全意识教育,加强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的安全宣传,加强对突发事故自救互助知识和技能的学习;重视应用新兴媒体对全民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培训,不断创新安全生产宣传形式,提升全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安委会要发挥牵头抓总的功能,统筹协调好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沟通、协调、联动,适时开展一些行之有效的联合执法活动,督促部门履行行业的监管职责。
三、落实企业主体职责,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企业异常是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加大安全生产的硬件投入,在生产建设的同时,安全设施要同步到位。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罚力度,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按规定予以处罚,并公开曝光,构成震慑,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加大对瞒报、迟报、假报安全事故实情的职责者的职责追究力度,加强行政职责追究和刑事职责追究的衔接,构成对安全生产事故违法犯罪的打击合力。
四、切实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安监工作要关口前移,以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为重点,变“重事后处罚”为“重事前预防劝告与处罚并重”。科学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建立有效预防途径,提高监管效率。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相关公共服务保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取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培育壮大安全监管技术服务机构,实行专业化监管。
五、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要充实县级安全监管力量,异常是要注重专业技术人才的建设;配备和更新安全检查设备,以满足工作需要;重视乡镇(街道)和现代产业园区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管理队伍问题,落实安全监管人员职责;强化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确保安全事故隐患能够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制度,经过隐患排查整改、专项整治、行政执法、事故查处等手段,构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篇7:安全生产建议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把安全生产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6·10”个性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我们对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严峻形势估计不足,思想认识不到位,未能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中,未能把“预防”真正放在第一位,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我们必须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抓好安全生产作为实践“三个代表”、执政为民的重要资料,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真正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执法到位、投入到位、宣传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施政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仅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观念,牢固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坚决纠正重发展、轻安全生产的错误倾向,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纠正重审批、轻管理的倾向,努力解决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纠正各自为政、执法不严的错误倾向,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纠正作风飘浮,搞形式、走过场的官僚主义,把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职责制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具体人;纠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与己无关的错误倾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思想;纠正满足现状、松懈麻痹的错误思想倾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长抓不懈的思想;纠正片面强调客观困难的错误倾向,加大对公共安全设施的投入;纠正重生产经营、轻安全设施建设的错误思想倾向,努力增强企业安全防范潜力。
要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的一项具体措施,作为检验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的一个重要标准,把安全生产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等重要位置,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指标考核体系,与经济发展工作同步规划、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真正做到安全与发展的统一、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安全与社会和谐的统一,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和防火安全职责制,严格实行职责追究制度
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市和区县单独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同级政府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工作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和行政执法职能。整合市、区县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组建市、区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构。
2、坚持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重心下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我市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服从所在地政府及安全监管行政部门的管理。
建立市、县、镇(街道)三级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落实我市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的规定,定期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点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施巡查。以镇(街道)、工业园区为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巡查队伍,按照“一企一档”,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并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巡查状况的记录备案。
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职责制。市政府除继续与各区县和市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签订职责书外,还要与市政府各成员单位、直属机构签订职责书,构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和防火安全职责书的基础上,对职责书资料逐条细化,抓好落实。要真抓真管真督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安全生产第一手状况,深入了解基层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和帮忙。
认真落实各级领导“一岗双职”安全生产职责制。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职责;分管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职责。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主持或委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和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4、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职责。把着力点放在企业,实行企业“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职责自负”。督促帮忙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法配备注册安全主任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引导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三同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确保企业到达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5、建立生产安全和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安全预警和防范意识,建立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的事故应急求援体系。在充分整合利用原有应急救援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适应事故抢救、具备快速反应潜力的专业化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并加强应急救援演练。重点加快制订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及黄厝围等重大危险源单位和场所等事故多发领域、重点单位应急救援预案。
6、充分利用现有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加快市、县二级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为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监控监管,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状况动态分析和事故的预防预测带给信息技术平台。
7、实行安全事故行政职责追究制。凡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照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追究所在地政府(或政府派出机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的职责。市政府将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职责追究的规定》、《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职责追究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订出台我市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职责追究办法。
8、实行行政许可职责追究制。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职责追究的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各有关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不贴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安全条件的,不得批准;对按规定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不实施严格监督检查,或者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条件而不立即撤销原批准的,以及对发现或者举报的未依法取得批准而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不予查封、取缔、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不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对部门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篇8:安全生产建议
一、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四、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七、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八、不是自我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九、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使用。
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十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十三、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 给领导提意见范文
★ 两访两创活动总结
★ 两转两提工作总结
【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集锦8篇)】相关文章:
小学生精编优秀作文:给校长的一封信2022-04-29
安康杯竞赛实施方案及计划2023-12-22
辩论竞赛活动策划实施方案2022-05-06
大讨论心得体会范文一2022-10-22
总经理秘书工作总结2022-09-22
安康杯的总结2023-06-18
开展五个一成长工程工作计划2023-01-31
《我记忆中的老舍先生》阅读答案2023-12-16
写给校长的建议书2022-11-05
教师节“五个一”活动的倡议书2023-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