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制度

时间:2023-03-23 07:34:38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防疫制度(精选17篇)由网友“鲨鱼”投稿提供,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防疫制度,希望大家喜欢阅读!

防疫制度

篇1:防疫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场及各生产车间。

第二条:为保障xx场养猪生产的安全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兽医法规的要求,依据本场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隔离与卫生消毒

第三条:xx场实行封闭式饲养与管理。所有人员、车辆、物品仅能经由场大门,生产区大门出入,不得由其他任何途径出入场区。

第四条:场大门设置专职门卫,负责监督人员、车辆、物质的出入及按规定之方式实施消毒。

第五条:进场人员均应使用消毒药液消毒双手、双足,紫外线照射15分钟或淋浴、换衣后经大门人行入口处进入场区,本场车辆返场时应消毒后经由大门消毒池进入。

第六条:休假回场的生产区工作人员,应在生活区隔离净化3-5天后,才能进行生产车间工作。

第七条:生产人员应在更衣室淋浴后更换专用工作衣、鞋后,经由生产区人行消毒通道进入生产区内。

第八条:外来人员、车辆一般不得进入场区内,严禁进入生产区内。因特殊需要须进入时,应由场有关领导批准,按xx场规定程序消毒,更衣换鞋后,由专人陪同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第九条:饲养技术人员应在车间内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进入其他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车间时,应在车间入口消毒池中消毒。

第十条:饲养技术人员应每日上、午时各一次清扫猪舍,清洗食槽、水槽,并将收集的粪便、垃圾用专用车辆运送到指定蓄粪池内发酵处理。同时,应定期疏通猪舍排污通道,保证其畅通。

第十一条:生产区内猪群调动应按生产流程规定有序进行。售出猪只应经由装猪台装车,严禁运猪车进场装卸猪只,凡已出场猪只严禁运返场内。

第十二条:新购进种猪应按规定在隔离舍进行隔离观察,经检疫确认健康后方可进场混群。

第十三条:场区内禁止饲养其他动物,严禁将其他动物、动物肉品及其副产品携带入场,本场工作人员不得在家中饲养或经营猪及各种肉类等动物产品。

第十四条:各栋间不得共用或相互借用生产工具,更不允许将其外借和携带出场,不得将场外饲管用具携入场内使用。

第十五条:场内各类大、中、小型消毒池由专人管理,职责人应定期进行清扫,更换添加消毒药液。消毒负责人员每日应按规定对猪群、猪舍、各类道路及相关区域轮替使用规定的各种消毒剂实施消毒。

第十六条:各猪舍产前、断奶或空栏后,以及必要时按照清扫、冲洗、干燥、消毒、熏蒸(消毒)、干燥等次序进行彻定消毒后方可转入猪只。

第十七条:场内应在每年春秋两季及必要时进行卫生大扫除,割除杂草、灌木,使场区环境常年坚持清洁卫生。

免疫注射与药物预防

第十八条:疫苗应由专人使用疫苗冷藏设备运输,疫苗回场后由专人按规定方法贮藏保管,并应登记所购疫苗批号,生产日期,采购日期及失效期等。

第十九条:根据当地区疫情情景,供种需要,决定各类猪使用疫苗种类,依据所使用疫苗的特性制定适合xx场的免疫程序。

第二十条:免疫注射前应逐一检查登记须注苗猪只的栋号、栏号、耳号及健康状况,患病猪及重胎猪应暂缓免疫,待其痊愈或产后再行补注。

第二十一条:免疫注射前应检查并登记所用疫苗名称、批号、外观质或异物疫苗应予报废,严禁使用。

第二十二条:注射疫苗前、后应对注射器具进行严格消毒,注射中严格做到一头一针,并应防止漏注、少注等质量事故,确保注射质量。务必做到头头注射,个个免疫。

第二十三条:注射疫苗后饲养员应仔细观察猪只反应情景,发生严重反应时应及时报告,兽医人员应立即采取救治措施。

第二十四条:根据当地区疫病流行规律,xx场猪群保健防病需要,在必要时使用抗生素、化学抗菌药对猪群实施群体药物预防或治疗。

第二十五条:对种猪应按生产周期使用规定之药物定期进行驱虫工作,仔猪应在2月龄、4月龄及必要时对猪群进行巡回诊疗,检查猪群健康状况,治疗各类病猪。

诊疗及疫病防制

第二十六条:饲养、技术人员应随时观察猪群的健康状况,猪仅有异常表现时应及时向主管兽医报告。兽医每日上、午时及必要时对猪群进行巡回诊疗,检查猪群健康状况,治疗各类病猪。

第二十七条:对病猪或死因不明猪只应及时进行会诊和剖检,剖检应在本场剖检室内进行。病死猪应放入尸体坑内或深埋于地下。

第二十八条:怀疑猪只患有烈性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将其转移至隔离猪舍观察。确诊为烈性传染病后,迅速采取隔离、封锁、消毒、紧急预防注射、扑杀或治疗等综合性扑灭措施。

第二十九条:患烈性传染病猪只在死亡、扑杀后应在严格消毒、严防扩散的前提下进行无害化处理。烈性传染病控制后,最终一头病猪死亡、痊愈或扑杀后经过规定之时间,无新病例发生时,经严格大消毒后可解除封锁。

第三十条:xx场兽医诊断实验室承担猪群的健康监测工作,应定期对猪群主要疫病免疫后抗体水平和内外寄生虫病及驱虫效果进行监测,对猪群疫病流行现状进行调查、检查、消毒效果开展药敏试验等。

罚则

第三十一条:任何人违反本条例有关条款,屡教不改的、破坏本场防疫安全、导致疫病流行,造成损害的、xx场有权依据国家、公司及本场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篇2:防疫制度

动物防疫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动物防疫监督及其他与动物防疫有关的活动。

第三条本市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综合防治、严格检疫、重点控制、全程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市和区、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区、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开展本区域内动物疫病预防工作。

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动物防疫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和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别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动物防疫的监督和动物疫病的预防、检疫。

乡、镇的动物疫病预防组织承担本区域内动物防疫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保障开展动物防疫工作所需经费。

第七条本市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动物疫病保险业务,鼓励动物养殖场和养殖农户参加动物疫病保险。

保险机构应当依据本市农业保险政策,落实动物养殖业保险措施,并依据保险合同及时为动物养殖场和养殖农户供给承保范围内的损失赔偿。

第二章动物疫病的预防

第八条市和区、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动物疫病预防计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预防实施方案。

第九条对尚未列入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名录,但严重危害养殖业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本市能够实施强制免疫。有关强制免疫的病种和区域,由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强制免疫工作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实施,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十条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动物疫病预防计划,负责统一订购与组织供应实施强制免疫所需生物制品,适量储备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所需药品、生物制品等有关物资,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保障动物防疫物资的及时供应。

第十一条动物养殖场应当按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实施强制免疫接种;散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理解和配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强制免疫接种。

动物养殖场应当建立本单位的动物防疫制度,建立动物疫病防治档案,配备兽医专业技术人员;散养动物疫病防治档案由乡、镇的动物疫病预防组织负责建立。

第十二条在动物运输过程中,不得宰杀、销售、抛弃患病、濒死和死亡动物,不得沿途丢弃或者遗洒动物的垫料和排泄物等。

第十三条禁止销售无检疫证明、检疫证明与实际物品不符、检疫证明与有关的验讫印章或者检疫标识不符的动物、动物产品。

禁止屠宰、销售未按照国家规定佩挂免疫标识的猪、牛、羊、犬等动物。

第十四条大型动物养殖场、屠宰加工场等场所应当具备无害化处理本事,设置相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

不具备无害化处理本事的生产经营、动物诊疗、科研教育等单位,应当将需要无害化处理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其相关物品送交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委托其进行处理。

本市的无害化处理场所由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划。

第三章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

第十五条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动物疫情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本市的动物疫情信息,并根据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授权,公布本市动物疫情。

第十六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景制定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报上一级畜牧兽医行管理部门备案,并成立动物防疫应急预备队。动物防疫应急预备队由畜牧兽医、卫生、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定期进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紧急控制技术培训和演练。

市和区、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按照不一样动物疫病病种及其流行特点和危害程度,分别制定实施方案。

第十七条从事动物、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动物诊疗和科研教育等活动的单位,应当建立疫情登记、统计制度,并定期向所在地的市或者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动物群体发病或者死亡,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市或者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动物产品的,应当向市或者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对动物疫情进行监测。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十八条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设立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市和区、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预案和对疫区实行封锁的提议,并通报毗邻地区。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需要实行封锁的疫区仅限于本区、县的,由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疫区封锁;需要跨区、县实行疫区封锁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疫区封锁。

第十九条对划定的疫点,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畜牧兽医、卫生、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采取下列措施:(一)在疫点周围设立警示标识;(二)禁止疫点内动物、动物产品运出及疫点外动物进入;(三)对疫点内染疫、疑似染疫和易感染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扑杀并销毁;(四)对疫点内病死的动物、动物排泄物、受污染的垫料等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五)对疫点进行全面消毒,并根据扑灭动物疫病的需要对出入疫点的人员、运输工具及其他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

第二十条对划定的疫区,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畜牧兽医、卫生、公安、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采取下列措施:(一)在疫区周围设立警示标识;(二)禁止易感染动物、动物产品运出及疫区外动物进入;(三)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立临时消毒检查站,对进出人员、运输工具进行消毒;(四)对疫区内易感染动物实施圈养或者在指定地点饲养,实施紧急免疫接种,或者根据扑灭动物疫病的需要进行扑杀,并对有关场所进行全面消毒;(五)关掉疫区内的动物、动物产品交易市场。

第二十一条对划定的受威胁区,市或者区、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有关单位采取下列措施:(一)对受威胁区内的易感染动物根据需要进行紧急免疫接种;(二)对受威胁区内的动物运输工具等相关物品采取消毒等预防性措施。

第二十二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根据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需要,能够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政府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第二十三条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后,根据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疫区封锁、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并协助、参与动物扑杀;工商部门负责关掉动物、动物产品交易市场;卫生部门负责做好相关人群的疫情监测;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十四条解除疫区封锁应当贴合下列条件:(一)在疫区内所有染疫动物、动物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所发疫病一个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发病例;(二)对被染疫动物污染的场所、用具、车辆、衣物等进行清洗消毒。

贴合前款所列条件,并经上一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原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宣布解除封锁,并通报毗邻地区。

第四章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

第二十五条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备动物检疫员,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够聘用兽医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派出的动物检疫员,承担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

第二十六条在出售、运输动物、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并取得检疫证明后,方可出售、运输。

第二十七条跨省引进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应当先到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办理国家规定的有关检疫审批手续。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引进后,应当经所在地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隔离检疫,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本市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其他需要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动物种类,由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屠宰场应当凭产地检疫证明接收动物。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向屠宰场派驻动物检疫员,对屠宰动物实施检疫,出具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加盖验讫印章或者加封规定的检疫标识。

第二十九条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在购进动物、动物产品时,应当查验检疫证明、相应的验讫印章或者检疫标识。

第五章动物防疫监督

第三十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配备动物防疫监督员,具体实施动物防疫监督工作。

动物防疫监督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取得相应的执法资格。动物防疫监督员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执法。

第三十一条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等与动物防疫有关的活动及其场所,应当贴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理解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查和现场指导。

举办动物交易会或者其他涉及动物的临时性展览、展销活动及其场所,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二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按照规定的范围、条件和程序对动物、动物产品采样、留验和抽检,不得擅自扩大采样、留验和抽检的种类和数量。

第三十三条在动物防疫监督检查中,发现未取得检疫证明的动物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能够要求货主或者承运人将其送至本市指定的场所进行留验、检测,并补办检疫手续。

在动物防疫监督检查中,发现检疫证明与实际物品不符、检疫证明与有关的验讫印章或者检疫标识不符、检疫证明逾期、检疫证明涂改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能够要求货主或者承运人将有关动物送至本市指定的场所进行留验、检测,重新办理检疫手续。

经补检或者重检,对检疫合格的动物,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检疫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留验、检测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货主或者承运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发现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疫。经检疫确定为染疫的,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定为未染疫的,应当及时予以返还或者解除封存。

对来自疫区的染疫动物、动物产品和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或者承运人应当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送至本市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销毁处理。无害化处理的费用,由货主或者承运人承担。

第三十五条运载动物、动物产品进入本市,应当凭检疫证明及相应的验讫印章、检疫标识、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经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道口,理解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查证、验物和消毒。运载的动物、动物产品在取得道口检查签章后,方可进入本市。非经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道口,禁止运载动物、动物产品进入本市。

未经指定道口检查并取得道口检查签章,非法运入本市的动物、动物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收。

第三十六条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动物诊疗许可证》。

从事宠物诊疗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贴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场所;(二)有与动物诊疗业务相适应的执业人员;(三)有必要的动物诊疗器械、设备;(四)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执业兽医资格。

动物诊疗机构应当按照批准的执业项目和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并严格遵守专业技术规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非法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供给诊疗场所和其他条件。

第六章法律职责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按照其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要求理解和配合免疫接种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强制免疫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动物养殖场未建立动物疫病防治档案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在动物运输过程中,宰杀、销售、抛弃患病、濒死和死亡动物,或者沿途丢弃、遗洒动物的垫料和排泄物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代作处理,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未将需要无害化处理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其相关物品送交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进行处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代作处理,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本市指定的道口运载动物、动物产品进入本市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承运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接收未经指定道口检查签章运入本市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接收单位或者个人予以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从事宠物诊疗活动不贴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动物防疫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一)违反检疫操作规程造成后果的;(二)出具虚假检疫证明、验讫印章或者检疫标识;(三)出售检疫证明、验讫印章或者检疫标识;(四)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收费规定;(五)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篇3:防疫制度

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免疫制度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兽医站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善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用药制度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生猪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检疫申报制度

1、本场饲养的畜禽出售或迁移,提前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应当提前3天申报检疫;出售、运输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种蛋,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提前15天申报检疫。)

2、自宰自食畜禽,在屠宰前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3、引进种用、乳用动物,在引进之前,须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并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引入。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大中型动物隔离期为45天,小型动物隔离期为30天)经隔离观察合格的方可混群饲养;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跨省引进商品型饲养畜禽,在引进前须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引入后24小时内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畜牧兽医站)报告,并理解监督检查;同时要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疫情报告制度

1、义务报告人:驻场(小区)兽医当怀疑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乡镇畜牧兽医站报告。

2、临时性措施:

(1)将可疑传染病病畜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

(2)对病畜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

(3)病畜死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

(4)在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畜的皮、肉、内脏未经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检疫不许食用。

(5)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小区)。

(6)限制人员流动。

3、报告资料:

(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

(2)发病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景、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景。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景时应电话报告。

消毒制度

1、养殖场(小区)大门和圈舍门前必须设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液;场内还应设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病畜隔离舍。

2、养殖场定期不定期进行清扫、冲洗、光照和使用化学药品等多种方法相结合进行消毒。

3、选择高效低毒、人畜无害的消毒药品,消毒药应根据消毒目的、对象选择贮备,对环境、生态及动物有危害的药不得选择。

4、圈舍每一天清扫1至2次,周围环境每周清扫一次,及时清理污物、粪便、剩余饲料等物品,坚持圈舍、场地、用具及圈舍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对清理的污物、粪便、垫草及饲料残留物应经过生物发酵、焚烧、深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5、定期进行消毒灭源工作,一般圈舍和用具一周消毒一次,周围环境每月15日必须消毒一次。发病期间做到一天一次消毒。疾病发生后进行彻底消毒。

6、场内工作人员进出场要更换衣服和鞋,场外的衣物鞋帽不得穿入场内,场内使用的外套、衣物不得带出场外,同时定期进行消毒。

7、所有人员进入养殖区必须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并对手、鞋消毒。消毒池的药液每周至少更换一次。

8、产房消毒:进入产房前,地面和设备应冲洗干净并严格消毒,母畜全身洗刷干净并消毒后进入产房,分娩前必须严格消毒乳房和阴部,分娩完毕,再用消毒药抹拭乳房、阴部和后躯,及时清洗产房。

9、养殖场实行“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干粪实行发酵处理利用,尿污进入沼气池沼化处理利用,防止粪尿污染环境。

无害化处理制度

1、当养殖场的畜禽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2、养殖场必须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内下风口修一个无害化处理化尸池。

3、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应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畜禽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4、当养殖场的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允许交易、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和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畜禽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6、无害化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7、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畜禽标识

1、新出生畜禽,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从国外引进畜禽,在畜禽到达目的地10日内加施畜禽标识。

2、猪、牛、羊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的,在右耳中部加施。

3、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4、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5、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养殖档案制度

(一)养殖场(小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资料:

1、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景、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景;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景;

4、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景;

5、畜禽养殖代码;

(二)养殖场(小区)应当依法向县畜牧兽医局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作为养殖档案编号。

(三)饲养种畜禽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

畜禽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

(四)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禽为2年,牛为,羊为,种畜禽长期保存。

篇4:防疫制度

一、自觉遵守《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原则,预防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养殖场(小区)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建设贴合动物防疫条件并依法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养殖场(小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职责人,负责组织落实动物防疫各项制度,定期做好场内环境清洁、消毒、灭鼠、灭蝇等工作,履行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职责。

四、提倡自繁自养,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

五、实行封闭性管理,生产区内禁养其他动物。定期对生产区、栏舍、用具等进行严格消毒。禁止无关人员、动物、车辆随意进出,对进出人员、车辆要严格消毒。

六、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检疫、调运备案、隔离观察、疫情报告、疫苗使用管理、疫病监测等防控工作。

七、严格按规定建立和规范填写防疫档案、免疫证(卡),加施免疫标识。各类档案记录应真实、完整、整洁并有相关人员签名。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羊为10年,种畜禽长期保存。

八、理解县畜牧兽医局、县动物卫生监管、县动物防疫站、乡镇畜牧兽医站和挂牌兽医的依法监管和抽样监测。

消毒制度

一、合理选择消毒方法、消毒剂,科学制定消毒计划和程序,严格按照消毒规程实施消毒,并做好人员防护。

二、生产区出入口设与门同宽,长至少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适时更换池(垫)水、池(垫)药,坚持有效药液容量和浓度。

三、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所有人员必须经更衣、对手消毒,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后才能进入生产区。工作服、胶鞋等要专人使用并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带出。

四、进入生产区车辆必须彻底消毒,同时应对随车人员、物品进行严格消毒。

五、定期或适时对圈舍、场地、用具及周围环境(包括污水池、排粪沟、下水道出口等)进行清扫、冲洗和消毒,必要时带畜禽消毒,坚持清洁卫生。同时要做好饲用器具、诊疗器械等的消毒工作。

六、畜禽周转舍、台、磅称及周围环境每售一批畜禽后大消毒1次。圈舍空置1周后方可再饲养。

七、畜禽发生一般性疫病或突然死亡时,应立即对所在圈舍进行局部强化消毒,规范死亡畜禽的消毒及无害化处理。

八、所有生产资料进入生产区都必须严格执行消毒制度。

九、按规定做好本场(小区)消毒记录。

篇5:防疫制度

动物卫生防疫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完善动物防疫制度,落实动物防疫措施,降低疫病风险,实现安全、高效生产。

二、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人员、用具专人(具)专圈管理,不窜圈。加强空圈期的消毒灭病工作。

三、遵守强制免疫制度,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畜(禽)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凡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必须100%免疫,并佩戴畜禽标识。

四、健全消毒制度,落实专职消毒人员、器械和药品,坚持定期消毒。

五、遵守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出售或调运、引进动物,应提前报检(种、乳、役用动物提前15天,屠宰动物提前3天)引进动物经检疫合格并持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售、调运和引进。

六、坚持动物疫情隔离观察制度。应建专门的隔离观察圈舍,患病动物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处理,新引进的动物必须标、证齐全,并隔离观察30天以上确认健康后方能并圈饲养。

七、遵守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发现动物群体发病或者批量死亡,应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隔离、消毒等控制措施,防止病原扩散。对病死动物实施无害化处理,严禁屠宰、出售、运输病死动物及其产品。

xx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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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动物防疫日制度初探

动物防疫日制度初探

目前,散养畜禽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主要集中在春秋两防,贵州省余庆县畜禽饲养周期短、出栏率高,而春秋两防集中免疫易造成中间漏防、断防,所以动物防疫工作难以真正到位,不能保证100%的.免疫注射率.余庆县在总结过去春秋两防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动物防疫日”制度,动物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得到提高.现笔者将余庆县推行“动物防疫日”的经验和做法介绍如下,供探讨.

作 者:毛光春 田应强  作者单位:毛光春(贵州省余庆县动物疫病控制中心)

田应强(贵州省余庆县小腮镇畜牧兽医站)

刊 名:中国牧业通讯 英文刊名:CHINA ANIMAL HUSBANDRY BULLETIN 年,卷(期): “”(4) 分类号:S8 关键词: 

篇7:动物防疫及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动物防疫及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尊敬的领导:

在20XX年里,本社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及制度执行情况,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改善养殖及防疫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免疫

本社严格执行蛋鸡免疫制度,整体效果明显,但是对疫苗的存放和稀释环境重视程度不够,再次强调了对疫苗的废旧及遗留物的集中监管处理及存放和深埋。拟组织一次学们。

二、疫情报告

本社未发生过严重疫情,但在模拟报告中发现,书面报告主题不清,用词不当及叙事不清,电话报告中语音含混速度过快等问题,因此强调了用词的简洁明了。报告要素的准确无误。

三、养殖档案的执行情况

总体可以,但有发现漏记补记情况,因此须加强责任心,严格档案制度。

四、无害化处理方面

有发现图省事,埋坑深度不够,生石灰厚度不达标,己作罚款处理。

五、消毒

本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但一部分员工对消毒药物知识及配好的`消毒液存放时间掌握不足,己在加强学习培训。

六、标识情况

本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七、休药期的问题

总体执行良好,但有部分技术类员工对一些不常见药物的休药期不明了,关键是未掌握药物的代谢过程和时间,需加强学习时间。

八、检疫申报情况

已按要求执行,但本市内调运要作好详细记录,以备有案可查

各位领导,本社在新的一年里,一定会深化管理,加强员工培训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养殖,为全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篇8: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实施方案

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实施方案

为建立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的动物防疫防控长效机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畜牧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15号)和河源市《关于进一步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的通知》(河府[20xx]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必要性

动物防疫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当前我县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不够健全,动物疫情不能及时发现、报告,动物存栏和出栏情况统计不够准确,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开展,为此,我县实行聘用村级动物防疫员(兼动物疫情观察员,下同),建立和健全村级防疫员制度,以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促进全县动物卫生工作全面发展。

二、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的目标

全县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动物防疫员,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的长效机制,提高动物疫病防控水平和动物卫生及其产品的安全水平。

三、村级动物防疫员职责

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镇畜牧兽医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免疫、预防消毒、预防用药、动物疫情观察报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畜牧生产统计等任务。

四、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聘用

(一)聘用原则

村级动物防疫员聘用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按区域聘用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人员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具体管理办法按河源市农业局制定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进行管理。

(二)聘用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责任心强,热爱动物防疫工作,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至初中学历;

3、熟悉本责任区域畜禽养殖情况,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具有一定的动物饲养及动物防疫知识;

4、兼公办事,清正廉洁,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能胜任基层动物防疫工作;

6、经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岗位考试、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符合条件的畜牧兽医专业院校毕业的待业青年和镇畜牧兽医站分流人员可优先聘用。原则上村干部不兼任动物防疫员。

(三)聘用名额

全县315个行政村聘用315名。

(四)聘用办法

具体聘用办法由县畜牧水总站负责制定和实施。

五、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劳动报酬

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劳动报酬采取由县财政定额补助和防疫有偿技术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解决。村级动物防疫员县财政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今后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调整村级动物防疫员待遇。

篇9:防疫工作总结

我校卫生防疫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为目标。结合学校实际,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法规。创新管理机制,加大管理力度,提高教育成效,切实抓好健康教育活动,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要有效预防与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

一、加强管理,提高认识,完善制度,责任到人

卫生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它不仅仅是校容校貌的问题,也不仅仅是环境育人的问题,而是事关办学方向、事关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甚至事关学校整体形象、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大事。鉴于这个认识,我校历年来十分重视卫生工作,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卫生工作,并形成畅道无阻的卫生工作网络。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成立了甲性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为使学校卫生工作顺利实施和确保目标的实现,保证学校卫生工作的细致化、持久化、制度化。我校要制订《突发疾病应急预案》、《卫生评比办法》、防控甲型h1n1一系列规章制度。

二、开展健康教育创新,不断提高健教质量

1、以健康教育课为教育的中心环节。本学期我校通过开展不定期卫生检查、、黑板报、校园小广播等教育宣传形式的活动,促进教育工作的开展。要及时制订切合当前形势和实际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期有总结”,使卫生健康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对学生进行了流行性疾病防治等方面专项教育。根据学生和季节特点,我校的健康教育除认真开展日常教育教学常规工作外,还要把工作重点放在了“甲型h1n1流感病毒”等传染病的知识和预防教育上,在学生中大力开展了流行性疾病防控的宣传工作,并采取了必要的预防措施。通过宣传、教育、防控演练,让全体师生都懂得什么是甲型h1n1流感,它们的危害,如何预防等知识,提高了师生对此类疾病的防范能力。并通过家访、给家长发宣传材料、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认真做好家校结对教育工作。

三、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1、在环境卫生方面做到了整洁化,在校园环境的管理上,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我们根据各年级学生特点,分区域、分班级包管卫生责任区,由政教处、学生会负责检查督促,检查结果做到日公布、周总结、月评比,并要把量化管理成绩作为班主任量化考核的一部分。

2、加强管理,使环境卫生达到要求。要求做到责任区内无死角,无各类暴露性垃圾,无纸屑、无瓜皮果壳、无其它各种杂物。每周一次大扫除,要清除校园死角,各处室,各班每天都要做到洁、净、美。校园内要无乱涂乱画现象,无其它足迹,室内物品摆放要整齐、墙壁上要无蜘蛛网、电灯要无积尘,窗明几净,管理人员负责制,保持门前始终洁净。在全校师生中倡导“无烟”校园,“无乱丢”校园,力争减少值日工作,甚至不做值日,校内也保持干净。

四、抓好个人卫生,提高师生健康水平

要搞好卫生工作,必须从源头着手,即提高全体师生的思想认识,养成爱卫生的良好习惯。为养成学生的卫生习惯,学校加强学生个人卫生教育,尤其要重视对学生个人卫生的检查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经常性地教育每位同学做到勤剪指甲,穿戴整洁,强化健康意识,树立学校学生新形象,并不定期地对各班学生的个人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学校还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升旗仪式等各种阵地,开展卫生教育,号召广大学生自觉遵守卫生制度,自觉养成卫生习惯,人人争做文明学生。要求学生认真做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不破坏绿化及设施,不损坏公物 ”。以促进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的养成。

五、加强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1、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的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每日早晨十点钟之前到各班及时了解师生的出勤、健康情况,确保学校在第一时间掌握师生的患病、诊断、治疗等相关情况,并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由学校主管领导向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针对近期我国部分地区甲型H1N1流感传染疫情,我校把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作为非常重要的任务,高度重视,积极预防。以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为目标,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传播,结合我校实际精心组织,通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甲型H1N1流感在我校的传染,有力地保证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扎实抓好防控工作,大力宣传甲型H1N1流感的传染途经、症状体征以及预防方法。严格考勤制度,建立晨检、午检制度,随时观察班级以及教师情况有类似症状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上报、早治疗。教师办公室,班级每天必须进行消毒从而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杜绝各类传染病的发生。

学校的卫生状况,既是一所学校综合实力的体现,也是衡量学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志。我们将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为全体师生创设一个整洁、优美的校园工作、学习环境,促进身心和谐、健康地成长,为学校全面发展作出贡献!

篇10:防疫年终工作总结

20__--20__年

为预防控制学校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切实保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创新管理机制,加大管理力度,提高教育效果,切实抓好健康教育活动,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不时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杨广小学卫生防疫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坚持树立“以人为本”、“健康”、“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注重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抓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努力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开展传染病的防治宣传教育和预防接种工作,切实抓好学校卫生工作。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以卫生监督员为副组长的卫生防疫领导小组。

卫生防疫组长

:校长 卫生防疫副组长:卫生监督员 卫生防疫组员:各年级组长

三、工作措施:

1、认真学习,提高卫生工作的认识

认真贯彻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批示精神,组织教师和学校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充分认识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学校是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只有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才能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使学生健康地成长。

2、加强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全员管理的作用加强卫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实行校长亲自抓,各条线负责人分头抓,全体教师一齐抓的管理模式,实行环境卫生、健康教育、食品卫生工作的分块负责制度,定期检查考核,确保学校卫生工作达标。

3、加强环境卫生,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响应号召,积极开展绿化活动,净化、美化学校环境。积极开展全国爱国卫生活动,推进学校的整体卫生水平。努力创设整洁、文明、优美的学习环境,陶冶师生的情操。学校每周进行卫生检查和评比。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健教质量。

(1) 定期出好黑板报和宣传厨窗,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2)各班每月利用班会时间进行一次卫生宣传,传授季节性、流行性疾病的防治知识。

5、加强防治工作,增强学生体质。

(1)注意用眼卫生,做好视力检查和防近工作,严格控制近视率。

(2)学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进一步做好疾病防治工作,认真落实防治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加强晨检,发现传染病,马上严格进行隔离,采取相应的消毒措施,避免疾病的蔓延。

(3)继续做好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如近视、龋齿、营养不良、贫血、沙眼、蛔虫等六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4)定期进行学生健康检查工作,做好学生疾病、体检的统计分析工作。对有疾病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确诊并将资料返回学校,学校将结果通知体育教师,注意学生运动负荷,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加强学校预防接种管理。

制定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实施方案和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预防接种的意义和相关知识,从而让家长主动配合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专人负责登记造册。

7、继续加强学生疾病的巡视工作和相关疫情登记报告。 加强对学生因病缺课的统计工作,以利学生常见病及传染病的动态观察,发现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提高学生出勤率。认真做好个人治疗收集汇总工作。

篇11:防疫心得体会

那天无意间在网上看到20__年是__年,而__年必有大灾大难的说法。随后爆出了一种新型病毒——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毒的传播导致了所有事物的运行,然而学校延迟开学,为了不耽误学习,学校开启的网上课程。

一、签到

每天提前设闹钟。老师发布签到密码后,打开畅课平台开始进行签到。

二、学习

1.进入公告查看当日学习内容

2.进入章节开始学习

课程的讲解,让我们充分的了解到这门课需要学习的内容以及对这门课程的认知。

①进入第一章节导论

②第一节和第二节

③第三节和第四节

进入课程,看到老师编排的内容,真的是各有千秋,非常的精彩。其中有谈论、视频、章节PPT介绍以及相关事例、随堂测试、思考题。

1.讨论:先写自己想表达的,然后在网上查找内容阅读后写下自己的感想。

收获:可以看到同学的各种想法,让自己的认知加深。

2.随堂测试、思考题:在做之前我会重新再看遍章节内容,然后再作答。

收获:课程学习的巩固和加深。

按照课程内容的学习和题目的设定,让我们学起来更加的舒适,这个平台既可以重复观看,又方便课下学习,从而加深记忆。

教师推荐语:自律是成功者的特质,第一个交作业的学生,按部就班,却不墨守成规,有明确的学习流程,有独立的思考,认真到老师都感动。加油,孩子!成就你的梦想!

篇12:防疫心得体会

由于疫情的原因,我4们开学变成了延期开学、线上自主学习。而我也从不习惯、烦躁不安的状态而慢慢习惯、平和默默努力。每天起床都激励自己:努力,我要努力,燃烧我的学习力!我认为,我最大的收获就是明白学习是自我的学习。只有去行动,才会进步,才能遇见更好的自己。从上大学的第一天,我心里就埋下一句话:我虽然没有上清华北大的好大学,但我会好好上大学。作为大三刚实习结束的我,时间是真输不起,这个假期长而非凡,我想好好珍惜还是学生的时光,好好升华,过得无悔充实而美好。

我把我的线上线下学习总结以下三大模块:

一、线上学习前的准备完成时

1.学习时间的准备。合理的学习时间安排。在家不比在校,没有规定上下课时间,会合理安排以避免受到不必要的干扰。为了避免课程时间的遗忘可以定闹钟(提前十分钟)、贴课表哦。

2.学习环境的准备。家庭相对于学校是一个非常舒适的环境,有很多受干扰的因素。所以请一定要建立一个安静良好的学习环境,是准备上好网课的重要法则(心到)。

3.学习工具的准备。除了准备记录本之外,还需要准备至少三种不同颜色的笔,可以用于做课堂笔记,这样之后也利于备考。

4.学习状态的准备。正所谓“凡事预则立”,在学习前请先将学习的内容进行预习(总统的过一遍),不至于网课进行时手忙脚乱。

二、线上学习中的观看进行时

1.学习的目标理清看。在线上学习的开始、最后,老师往往会给出今天的学习目标、自我检测题,这就是在告诉我这是这节课学习的重点或是你必须要学会的,我会先暂停看清目标后再继续,方便针对学习目标进行内容的学习。

2.不懂的地方反复看。在学习的过程中,你一定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时微课的优势就显现出来了,微课可以随时反复看,甚至在手机端进行暂停后的观看与思考。你可以在这样的反复过程中,记录下自己学习理解的过程,便于自己的复习。

3.笔记的记录方便看。如不懂的地方用红笔打问号,如有收获的地方用蓝笔划波浪线……以自己习惯的方式来记录,用不同的颜色来标注,那等下次打开记录本时,所有的重难点一目了然。

三、线下复习进行时

1. 微课视频反复看。微课学习的优点就是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随时随地都可以调取观看学习。

2. 检测作业按时交认真做。线上学习后,老师都会有针对性地布置一些习题给大家,此时,我会认真完成且按时上交,我认为每一位老师都会非常认真地对上交的作业进行逐一的批改,如果我不上交,那就失去了查漏补缺的机会了,记住“你是学生,做错题是正常的,但一定要及时的上交与订正,不再犯相同的错误”才是真正的学习之道。

教师推荐语:当优秀成为一种习惯,那么,实现梦想将会越来越现实,哪怕是环境发生变化的背景下,对她来讲,世界上还会有难事吗。老师的寄语:勤于思,敏于行。

任课教师:朱庆钢

3.优质资源自主学。线上的学习往往是由学科老师推荐的,一项资源很难兼顾到所有的知识点,因此老师建议可以自主选择一些网络上相配套的优质资源再次进行补充式的学习,以丰富自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

这段时间的线上自主学习,让师生们在网络中彼此问候,学术教授,让这一场隔空相聚显得更加亲切、温暖,让我们对于新学期的居家学习要求也更加明确。新冠肺炎病毒的肆虐,把我们变成了战役中的一员。虽然我们不能像白衣战士一样冲锋在前线,但居家隔离、好好学习一样是为这场战役做出奉献。学习是我们的“天职”,努力就是我们的“贡献”。相信等疫情结束,我们重新相聚在云南工商学院的那一天时,每个人都可以自豪的说:“新学期,新面貌,好开头!”因为是自主学习,所以我必须学会自己安排时间,自己制定计划,自己进行控制和评价,需要坚持,需要耐得住寂寞,由易到难,按部就班进行。我坚信只要坚持,必有收获!

最后,真挚而怀敬意的对老师们说一声:

老师:您们辛苦你了,谢谢您们!

篇13:防疫心得体会

我是来自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张雷,由于疫情的影响致使我们不能按期开学,在家中的我十分的焦急。这时,学校发来了好消息网络授课。网络是我们这个时代学生每天都接触的,我十分期待。在公共关系管理的课程中虽然没有真正的和老师见面,但是也增加了“神秘感”。赵老师和我们沟通的过程让我感觉她是一位很细心,很开朗,有些小幽默的老师。网络学习这门课程虽然可能没有学校的课堂气氛那么好,但是,也培养了我的自学能力,给自学提供了空间。

经过一个星期的学习,我认为网络学习主要的是锻炼一个人的自觉性和毅力,同事也更好的激发了我的独立思考能力。线上线下最大的区别在于能否克制自己,老师的录课视频和学校讲台讲授是一样的,关键在于自己能不能静下心来,能不能自律。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事物都有两面性,线上上课其实对我帮助挺大的,可以灵活运用信息对所学知识进行全方位的了解,而且线上上课不存在同学间课中的影响,可以让自己更专注的学习。线上教学是一个新事物,对于我来说我比较喜欢接受新鲜的事物,所以对这样的学习方式也比较感兴趣,后面的课程我会一直持续我的激情,把知识学好,真正的做到学以致用。

篇14:防疫日记

早上6:30我准时起床,开窗通风,抬头远眺,朝霞映红了天际,在与深蓝色天空的交织中五彩缤纷。带着美丽的心情,我坐到书桌前开始晨读。

妈妈像往常一样给我递来一杯蜂蜜水,轻轻地拥抱了我,拿起一本书在不远处坐下。厨房里响起了锅碗瓢盆交响曲,那是爸爸在准备早餐。我们一家人从没像现在这样寸步不离地互相陪伴这么长时间。在“疫情”肆虐、宅家坚守的日子里,是妈妈的沉着和坚定给了我信心和力量,是爸爸的“十八般厨艺”满足了我的味蕾。我第一次感觉到原来生活是如此的甜蜜,小确幸就时刻围绕在我的身边,珍贵得如明媚的阳光和清新的`空气。

抬头,窗外的玉兰花已亭亭的含苞欲放了。

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泥融飞燕子,沙暖睡鸳鸯。

你好,春天!

篇15:防疫日记

今天是宅在家里的第13天了,我的情绪越来越焦躁,心情苦闷。这些天来,每天早上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刷新闻,看看今天确诊病例又增加了多少。每天上涨的数字像是不断加码地拉扯人们早已绷紧的神经。小区的广播里还在循环播放着《防疫三字歌》:“戴口罩、勤洗手,少出门、多通风……”我愤愤地把手机扔到床上,起身,趿拉上拖鞋,从卧室挪到客厅。

客厅有点冷,原来是下雪了。窗外簌簌地飘落着初春的雪花,“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我脑子里马上跳出了岑参的诗句。可是,今天的雪花我怎么看着不像梨花,更像白衣天使呢?一片片飞向地面的雪花就像一位位披上白色战袍的医护人员,在没有硝烟的战场上,义无反顾地以生命捍卫这片“生我养我的土地”!

篇16:防疫日记

今天本该是开学的日子,因为“疫情”依然严峻,同学们都在家上起了网课,这让我感到新奇和激动。我准备好了书本,早早地坐到了电脑前。

终于,里面传来了语文老师熟悉的声音:“同学们好!在这个特殊的课堂里,我们见字如面……这场‘战疫’使我们更深刻地理解了艾青的诗句——‘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爱国是一种崇高的信仰,为了这个信仰,亲爱的孩子们,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听了老师的话,我陷入了沉思。是啊,有专业才能有贡献,有能力才谈得上担大义。爱国不是一句空话,需要我们以现在的努力学习来践行对未来的承诺啊!我的心明朗而坚定了起来,火辣的激情充溢我的胸膛,奋斗青春,不负韶华!再上课的时候我不由地坐得更直,听得更认真了。

篇17:防疫日记

寒假中旬,便迎来了春节。和家人聚一下餐、收一些红包,和好朋友结伴出行,是再好不过的放松方式了。吃一顿年夜饭,往年那浓浓的年味,令我们久久不能忘怀。

而这次新年,不能聚餐、不能出行……是什么把年味“拒之门外”,使我们只能呆在家里不出门?是新型冠状病毒。他的肆虐,致使我们过了一次没有年味的春节,打响了一次没有硝烟的战争。

我每天都会翻阅报纸,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报道,占据了绝大多数版面。截至1月22日24时,全国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549例,死亡17例;截至1月30日12时,全国确诊7742例,死亡170例。短时内,全国确诊人数在大幅增加,这触目惊心的数字,令人惶恐不安、毛骨悚然,谁都不希望,新型冠状病毒这个恶魔蜇伏或触发在自己和家人的身上。

县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动物防疫工作通知

防疫自查报告

动物防疫员个人总结范文

动物防疫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

乡镇畜牧防疫下月工作计划

工地防疫制度

社区动物防疫员个人工作总结

兽医站工作职责

兽医站半年工作总结参考

防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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