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搬迁工作滞后个人检查材料(锦集6篇)由网友“妙彼爱宠柚子”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易地搬迁工作滞后个人检查材料,欢迎大家分享。
篇1: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贫困地区“易地搬迁,无土安置”及农民工公寓建设的工作方案》要求,确保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搬迁安置总体情况
(一)搬迁安置范围及对象
金城江区、罗城县、环江县、南丹县、天峨县、东兰县、巴马县、凤山县、都安县、大化县等10个县(区),人均耕地面积在0.5亩以下,而且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或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村人口,以及生活相对富裕,相对具备发展潜力,有创业能力和就业条件的农村人口。
(二)搬迁安置方式
易地扶贫搬迁以县为基本实施单位,实施县内或乡镇范围的搬迁工程,并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的方式,依托县域经济的城镇化、工业化、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趋势,按“无土安置”的模式进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一是依托县城周边城郊结合区域进行搬迁安置;二是依托小城镇发展,结合乡镇扩容的'需求进行搬迁安置;三是把居住环境分散、生态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生产生活状况较差的农村人口搬迁安置到交通便利、资源相对较好的区域。
(三)搬迁安置任务
-,全市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约3.3万户15万人,同时吸引部分生活相对富裕、相对具备发展潜力、有创业能力和就业条件农村人口搬迁到乡镇、县城或项目园区周边,涉及总人口预计达6万户30万人。
“十二五”期间(2012-),全市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7208户81450人。
其中:
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5577户26140人;
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4338户20451人;
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88户17744人;
20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05户17115人。
(四)资金筹措
“十二五”期间(2012-年),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需要进行住房及附属设施、道路硬化、人畜饮水工程、土地开发和调整、水利渠道、入户沼气池及通电项目建设,共需投入资金20亿元左右。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计划从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群众自筹资金等五部分筹措。
二、各县(区)“十二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
(一)金城江区
1、搬迁安置任务
2012-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为579户2456人。
其中:
20搬迁安置258户1106人;
20搬迁安置122户557人;
20搬迁安置104户411人;
2015年搬迁安置95户382人。
2、主要建设内容
房屋建设:2012-2015年共需搬迁579户2456人,按照户均120m2的标准计算,以砖混结构为主,共需建房69480m2。
人畜饮水:安置区要达到农村安全饮水的标准,概算共需新建人畜饮水45处,其中蓄水池830m3,输供水管道47.34公里。
道路建设:新建泥结碎石乡村公路18.8Km,按四级下限路面设计;安置点的屯内道路硬化46666平方米。
沼气池:为解决搬迁贫困户的生活能源问题,结合条件适宜与群众需要,共需新建沼气池249座。
通电工程:400V低压输电线路架设30.5公里。
由于金城江区实施的都是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采取的是屯内安置方式,可以利用原来的公共基础设施,不需要配套建设学校、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
3、资金筹措
(1)资金来源
估算总投资1244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560万元,占12.5%;地方配套投资352万元,占2.8%;整合其它资金及搬迁群众自筹资金10540万元,占84.7%。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
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二)环江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12至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985户4324人,其中:
2012年搬迁安置235户1024人;
年搬迁安置275户1200人;
年搬迁安置250户1100人;
2015年搬迁安置225户1000人。
2、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住房及附属设施107250平方米;农田水利设施42公里;修建通村公路46公里;卫生院1000平方米;村级公共设施8600平方米;后续产业发展项目;生态建设项目。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十二五”期间,环江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总投资9700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4015万元,整合中央相关支农投资1200万元,中央扶贫资金860万,地方政府投资48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3140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
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三)罗城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12至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77户16988人,其中:
2012年搬迁安置1277户5788人;
2013年搬迁安置1000户4500人;
2014年搬迁安置800户4000人;
2015年搬迁安置600户2700人。
2、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住房和附属设施面积145600m2,其中住房建设面积89600m2,附属设施建设面积56000m2。
改扩建农村公路94km;新建人饮工程25处数,解决移民饮水人口1120户4790人。
新增或恢复灌溉面积1300亩,中低产田改造1000亩,修建渠道67km,田坎硬化等工程,开发和调整农田面积500亩。
新建沼气池800个,容积6400m3。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十二五”期间,罗城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8000万元,地方政府投资万元,国家、自治区财政扶贫配套资金500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5000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
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四)巴马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12至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972户9492人,其中:
2012年搬迁安置863户4366人;
2013年搬迁安置429户1945人;
2014年搬迁安置322户1466人;
2015年搬迁安置358户1715人。
篇2: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汇报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汇报
全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x个,安置xxx户xxxx人。整个“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已在20xx年一年时间内完成。20xx-20xx年我市无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重点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后续扶持工作。
一、20xx年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及时出台后续扶持工作方案
切实加强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我市组织各相关县区深入开展后续产业扶持前期调研,认真研究安置区及周边后续发展可利用资源情况,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特点落实相应的后续产业扶持措施,及时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我市后续扶持实施方案、年度实施计划具体明确到搬迁安置点、到搬迁户,经各县(区)组级审定后,切实将实施任务具体落实到部门及有关负责人。各县(区)列出搬迁户后续扶持项目清单,倒排工朝,为下一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加强安置点扶贫车间建设,让搬迁群众在家门口实现就业
我市各县区确实加强安置点扶贫车间建设,xxxx年,钦南区建成x奥佳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钦南区移民安置就业扶贫车间并投产,主要生产碱性无汞环保纽扣电池以及x号、x号民用电池。钦北区建成富贵金桔合作社柑桔茶系列产品加工扶贫车间,预计明年x月份投产。灵山县陆屋镇x泰晴玩具有限公司加工玩具扶贫车间于今年x月份开工,目前正在加快推进中。这些安置点扶贫车间的建成投产,将解决相当一部分搬迁群众的就业问题,让搬迁群众在家门口实现就业。
(三)加强培训及就业帮扶
钦南区xxxx年开展创业培训、就业技能培训x期,搬迁群众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共xx人;举办专项招聘会x场,进场企业xxx家,提供岗位xxxx个,达成就业意向人数xxx人,帮助实现就业xx人。钦北区扶贫办、人社局牵头,汇集xx家企业到安置小区举办“现场就业专项招聘会”,介绍部分搬迁户到企业就业务工,实现了xxx人转移就业(包括外出岗位务工)。灵山县人社局、陆屋镇政府、文利镇政府联合分别在陆屋镇和文利镇组织了x期中式面点师培训班,共培训xx人,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xx人;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举办了x次招聘会,送岗位到家门,参加招聘会的求职者有xxx多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xx人。
(四)加强产业扶持
钦南区、灵山县部分贫困户有特色种养产业,对符合奖补标准的,及时给予奖补。钦北区利用自身优势,还发展了以下产业:一是肉猪养殖产业示范小区项目。投入专项扶贫资金xx万元,合作社带头,搬迁群众参与,预计每年能为每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实现分红约xxxx元。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明年x月产生效益。二是微田园项目。项目位于易地扶贫安置小区东北面xx米,投入资金xx万元。项目主要为每户搬迁户提供xx亩坡地,供各户自行发展特色瓜果蔬菜,实现瓜果蔬菜自供自给。该项目于20xx年x月底开始实施,已完成土地分配确权任务,目前安置户已种上果蔬。三是开发综合市场项目(规划)。项目位于安置小区西南面,与小区相邻,项目用地面积x亩,计划投入资金xxx万元。项目建成投产每年能为村级集体经济增收x至xx万元的资产收益,并优先为易地扶贫搬迁户创业提供场所及服务。
(五)逐步推进旧房拆除及复垦工作
我市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大部分是原租地安置的`二次搬迁移民户,其旧房是支付xx年的租金,由上级投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安置房,到目前还有十多年的租期,移民没有产权。根据《xx区移民搬迁专责小组关于脱贫攻坚问题答复的意见》,同意不界定为移民搬迁户的旧房,不需要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其他人员正通过试点,逐步推进旧房拆除工作,全市共拆除旧房xxx户,其中x区xx户,x区xx户,x县xx户。
(六)加强安置点管理工作
钦南区根据安置点的实际情况,成立了社区村民委员会,行政上归沙埠镇桥坪村委会管理,设置了管理办公室,帮助群众办理户口迁移,之女上学等手续,做到事事有人管。钦北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以新成立的安置小区村民小组形式迁入行政村大直镇大直村委会,所有搬迁户户籍迁到大直村民委员会米连自然村后,行政隶属于大直镇大直村民委员会。安置小区村民小组现有中共党员x人,设立党支部x个。小区实行支部、楼长工作机制,以自愿参与为原则,民主推选楼长x名,保洁员x名。小区日常在镇党委、村支部两级党组织领导下有效管理,充分发挥党建惠民服务,努力营造“守望相助”的邻里氛围,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不断提高。xx县xx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机构初步xx镇xx村委会,学龄儿童就近新光农场幼儿园、小学就读、就医依托陆屋中心卫生院、新光农场卫生院;文利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机构为文利镇升安村委会,学龄儿童就近升安小学幼儿园、小学就读、就医依托文利镇卫生院、文利镇升安村委卫生室。
二、存在问题
由于20xx年底刚搬迁入住,各县(区)后续扶持工作进度相对滞后。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继续抓好后续帮扶脱贫产业和就业工作,让易地搬迁户在家门口就业。组织企业在安置点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从事农产品加工、手工工艺、种养殖等生产活动或来料加工业务;在小区旁边建设农家果蔬示范园、综合农贸市场,开办“微田园”等农耕场所,发展蔬菜、特色水果;抓好就业创业技能培训,落实相关帮扶政策,积极开展劳务输出,力争有劳动力的家庭实现x人以上稳定就业;充分利用靠近工业园的优势,优先安置搬迁贫困户就业。
篇3:湖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的通知》(鄂政办发〔〕19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发改地区〔〕796号)和恩施州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州“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恩施州发改地区〔2016〕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重大战略决策,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抢抓中央新一轮扶贫开发机遇,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搬迁为手段,以脱贫为目的,以建档立卡搬迁对象的搬迁脱贫为主攻方向,坚持“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同步,加大政府投入,创新投融资方式,完善后续扶持,强化搬迁成效监督考核,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存环境和发展条件,把握对象识别、易地建房、建新拆旧、配套保障、就业发展、退出销号六个关键环节,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群众自愿。
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乡镇的主导作用和搬迁户的主体作用,引导贫困群众自觉主动参与易地扶贫搬迁,努力建设新家园,尽快实现自我发展脱贫致富。
加强统筹谋划和资源整合,动员市场、社会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
2.量力而行,保障基本。
严格控制住房面积,同步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搬迁对象生产生活基本需要。
3.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强化规划对各类资源的整合引领作用。
坚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推进农民生活方式、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市民化,有效提升城镇化水平。
坚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依托成熟景区、乡村旅游景点、工业园区布局安置区,实现产业发展和扶贫搬迁互融互促、协调推进。
综合考虑水土资源、产业发展潜力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等因素,科学编制实施规划,因地制宜确定安置方式,实行差异化补助政策。
4.突出重点,统筹安排。
以有搬迁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努力做到应搬尽搬。
采取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
对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5.绿色发展,改善生态。
把易地扶贫搬迁与推进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坚持建新房拆旧房,对腾退宅基地进行土地复垦、生态修复,加大迁出区和安置区生态建设与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目标任务。
2016—,对有搬迁意愿且符合搬迁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统筹安排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
二、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主要是:
——生存环境差、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且水土、光热条件难以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交通、水利、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薄弱,工程措施解决难度大,建设和运行成本高的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国家主体功能区划中划定的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及地方病严重、地质灾害频发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大中型水库库区缺乏生产生活资料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其他确需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上述搬迁对象需在进一步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的基础上,聚焦聚焦再聚焦,经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愿申请、本村群众评议、审核公示后由县人民政府锁定。
三、安置方式
以就业和增收为核心,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就近就地,适度规模,实行“五靠近”(靠近中心村、靠近集镇、靠近生态旅游区、靠近产业园区、靠近城区)。
也可以通过分散建房安置、插花和投亲靠友安置、进城及进镇购房安置等,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满足搬迁对象多元化需求。
集中安置规模原则上达到20户以上。
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均实行“交钥匙工程”,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质量安全监管、统一分配。
(一)集中安置。
——依托中心村、乡村旅游区集中安置。
将搬迁对象安置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公共服务较为完善、水土资源承载能力满足安置条件的中心村、旅游重点村和旅游景区附近,引导周边搬迁对象适度集中居住并发展旅游等产业。
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宅基地建多层多户或“一宅一户”的方式安置。
——依托行政村和自然村集中安置。
将搬迁对象就近安置在产业形成一定规模,沿国道、省道、县道的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公共服务能力较为完善的行政村、自然村,既靠近生产资料便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也方便贫困户在合作经济组织务工。
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宅基地建多层多户或“一宅一户”的方式安置。
——依托县城、工业园、乡镇集镇集中安置。
引导具有一定劳动技能、商贸经营基础的搬迁对象到县城、工业园区、乡集镇建设集中安置区进行安置,转变就业方式,从事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劳动力脱贫致富。
建设在县城、工业园、乡镇集镇规划区内的集中安置区原则上采取一宅基地建多层多户模式,特殊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五保”集中安置。
属农村“五保”对象的,根据本人意愿,由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安排到福利院或建设农村公租房集中安置。
(二)分散安置。
——分散建房安置。
由乡镇统筹,以村为单位,统一规划安置地建房安置。
——插花和投亲靠友安置。
依托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由乡镇人民政府引导搬迁对象采取购买产权明晰、安全实用、水电路配套条件
较好的农村空置房屋,并流转相应耕地、山林等资源进行安置。
流转耕地人均不少于1亩。
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并协助搬迁户办理相关手续。
严禁购买违法违规建设的房屋。
——进城及进镇购房安置。
优先采购存量保障房安置。
采购价格由相关部门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严格控制在搬迁群众的承受能力以内。
严格控制贫困户向他人借款购房,严禁向商业银行贷款购房。
严禁购买违法违规建设的房屋。
四、建设内容与标准
(一)住房建设。
1.建房标准。
建设保基本的脱贫安全保障房,住房设计、建设要经济、安全、实用,具备基本入住条件。
不得随意提高建房标准。
2.建设面积和户型。
严格执行国家五部委规定,无论是集中安置还是分散安置(包括自主购房),人均住房建设面积均不得超过25平方米。
按照50、75、100、125平方米4种户型进行建设。
户型要精准对应到户,至少一个乡或村要统一一个房型设计。
单人户建设公租房,以集中居住为主,分散居住者建设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
对于暂时因条件限制只能建一层但有后续建房需要的,可以适当提高地基等级,为将来加层预留空间,但在未验收销号、稳定脱贫前,不得自主举债扩建。
3.奖励政策。
建新必须拆旧,旧房拆除的按人均0.25万元标准进行奖励,每户最高奖励1万元。
对于进城、进镇购房及进村插花购房安置的,其购房补助如下:
(1)补助面积
严格执行国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政策,按人均建筑面积25平方米进行补助(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125平方米)。
(2)补助标准
①在县城区、野三关集镇购买产权明晰的合法商品房的按补助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进行补助。
②在溪丘湾乡集镇购买产权明晰的合法商品房的按补助面积每平方米1100元进行补助。
③在其他乡集镇购买产权明晰的合法商品房的按补助面积每平方米800元进行补助。
④购买农村空置房安置的,按补助面积每平方米500元进行补助。
(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集中安置点红线范围内征地、场平以及配套建设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
建设资金按项目审批程序据实测算,统筹安排。
(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配套建设学校及幼儿园、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
建设资金按项目审批程序据实测算,统筹安排。
(四)后续帮扶脱贫。
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资产收益和社保兜底等帮扶脱贫。
每个集中安置点应重点突出一个以上脱贫项目类型。
所需资金按项目审批程序据实测算,统筹安排。
(五)搬迁安置区的建设方案、资金规模由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审定。
各乡镇安置区建设资金总规模按户均18万元的上限把控,预留部分资金全县统筹解决相关后续问题。
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自筹资金0.25万元,户均最高不超过1万元,搬迁时缴入相关账户,作为搬迁资金来源之一。
鳏、寡、孤、独、残等特殊困难群体不要求自筹资金,但房屋产权归当地政府所有。
五、配套政策
(一)住房政策。
国有土地安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5年内不能进行交易;集体土地安置的,按照农村宅基地进行登记管理。
拓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源,允许地方政府购买存量保障房和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农村空置房安置搬迁群众。
提倡与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房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有机融合。
切实落实减免相关税费政策,采取政府主导代建企业微利建设等措施降低建房成本。
(二)土地政策。
1.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用地需求,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计划单列。
2.所有搬迁户必须建新房拆旧房,实行土地复垦、生态修复。
贫困户新房产权办理与拆除旧房挂钩,搬进新房后允许有过渡期,但不超过1年。
搬迁腾退的原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间隙地(未记入宅基地和承包地的农户场坝、自留地等)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登记,组织复垦。
3.集中安置宅基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三)其他农户搬迁政策。
对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并集中安置的其他农户,可享受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各乡镇要参照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对象的条件和程序确定同步搬迁人口,合理确定搬迁规模,防止规模过大影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进度和脱贫效果。
(四)帮扶政策。
切实处理好搬迁安置与后续发展、稳定脱贫的关系。
搬迁后,脱贫攻坚的其他措施要继续惠及搬迁贫困户。
1.就业。
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尽快实现就业。
加强就业培训,大力实行“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模式,强化工业园区定向培训,促进搬迁户转移就业;对于吸纳一定比例搬迁群众稳定就业的企业,地方税和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予以适当减免;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户务工情况摸底调查,掌握外出打工人员从业情况,各级政府积极与务工地政府和企业建立联动机制,支持务工人员长期稳定就业,公益性岗位重点向搬迁群众倾斜;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就业信息专项统计制度,把易地扶贫搬迁就业纳入公共就业服务的范围。
2.产业。
和“产业发展脱贫一批”政策相结合,制定和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支持政策,在项目、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引导和扶持搬迁群众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和资产收益等脱贫致富。
(1)发展特色产业,包括农、林、牧、副、渔等,加大农业产业化建设力度,积极发展特色种养农业,实行“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运行机制,使贫困户在产业链上增收;
(2)发展劳务经济,通过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等提高搬迁群众收入;
(3)发展现代服务业,包括商贸物流、租赁、农家乐及“互联网+”等;
(4)资产收益,拓宽增收脱贫渠道,通过光伏发电、土地(林地)流转、股份分红等,盘活农村资源,在不改变扶贫资金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在县城、集镇、中心村及产业园区、生态旅游区集中建设商业门店摊点或部分标准化厂房集中出租和扶贫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折股分红保底到户机制,租金及折股分红收入量化分配到搬迁贫困户。
(5)搬迁后,建档立卡贫困户原承包的土地、林地等相关生产资料承包权、使用权、收益权、继承权等继续享有。
鼓励、支持承包人“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或用于参股专业合作组织。
(五)社会保障政策。
切实做好搬迁群众的社会保障关系接续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搬迁群众与安置地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政策。
搬迁群众原享有的各项惠农政策不变。
凡符合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建档立卡搬迁贫困户必须做到应保尽保、应保必保。
(六)公共服务政策。
1.加强扶贫搬迁安置点的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使搬迁人口享受便利的公共服务。
2.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安排进场交易。
具体操作办法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
3.鼓励社会资本采取PPP模式投资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支持乡镇人民政府采取招商代建的方式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六、实施步骤
分为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2月—4月)。
1.组建专班。
成立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办公,抽调专人具体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召开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省、州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2.精准识别。
按照精准识别要求,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搬迁户进行锁定管理,确定全县搬迁总规模。
3.科学选址。
根据拟搬迁的贫困户规模,科学规划选定迁入地址。
4.编制规划、方案、计划。
篇4:湖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按照本方案组织制定乡镇《“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易地扶贫搬迁20实施计划》《安置点详细规划》《搬迁户安置脱贫计划》。
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乡镇的相关资料编制完成《巴东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巴东县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实施计划》。
5.明确实施主体。
按照市场运作原则,明确巴东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城投公司)作为项目资本金和贷款承接主体,做好相关承接准备工作。
(二)第二阶段(2016年5月)。
1.完善前期。
按照分期分批、统筹推进的原则,做好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工作,确保计划下达即可开工。
2.筹措资金。
县城投公司加强与省级投融资主体的联系,及时接受资金转贷(支付)。
(三)第三阶段(2016年6月—月)。
项目实施。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下达的年度实施计划,完善建设条件,推进搬迁项目建设,圆满完成搬迁任务。
(四)第四阶段(年12月—1月)。
检查考核并验收销号。
建立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制度,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考核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销号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办公,县发改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发改局分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副局长和县扶贫办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专人组建工作专班。
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人,确保每个安置点、每个迁出村、每个农户都有县级领导、乡镇领导、村干部对应负责,既要搬得出,又要稳得住、能脱贫,全程负责,不脱贫、不脱钩。
(二)明确责任分工。
按照“县政府负总责、办公室统筹、乡镇抓落实”的管理体制,整合资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攻坚,共同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
各有关部门按照“服务、监管、督导”的要求,主动作为、善于作为,将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纳入年度重要工作计划、资金安排计划、年度项目计划,同时按照“要件齐全、简化程序”的要求,开辟绿色通道,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顺利实施。
县人民政府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负总责,加强工作统筹领导,组织制定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事项。
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及政策宣讲等,负责协调解决好实施过程中具体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报领导小组。
发改部门负责编制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负责争取中央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计划和专项建设基金,下达中央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计划。
会同扶贫部门拟订年度实施计划、开展监督、考核、评估等工作。
会同财政部门监管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的使用。
扶贫部门负责提出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搬迁规模及分布、精准确认年度搬迁对象,负责搬迁人口脱贫相关工作,并对脱贫的贫困人口进行销号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筹措方案,筹措、拨付、监管地方政府债务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对接,落实地方债务额度,研究提出政府购买易地扶贫搬迁服务方案,负责制定并落实《巴东县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经常性监管。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土地政策,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安排好易地扶贫搬迁用地指标,组织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等政策措施,负责督促指导搬迁群众旧宅基地、旧村庄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
住建、规划部门负责指导各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选址、规划审批、房型设计、垃圾污水设施的配套等,负责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教育部门负责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规划,优先安排安置点中小学、幼儿园项目,保障搬迁户子女就近方便入学。
民政部门负责社会救助及社区建设管理有关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人社部门负责搬迁群众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安置点外道路配套建设,负责做好相关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水利部门负责搬迁群众饮水安全及相关水利设施建设,负责相关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农业部门负责积极帮助和指导迁出区及安置区农林牧产业项目实施,扶持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
林业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中确需占用林地的负责优先办理林地手续,支持迁出区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项目,支持迁出区生态修复和林业产业发展。
卫计部门负责搬迁户基本公共服务、计生政策的转移接续工作,优先安排安置点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人行巴东支行负责衔接落实国家金融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指导农发行巴东支行制订支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筹措方案、信贷资金管理的相关办法,并组织落实。
农发行巴东支行负责落实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和政策性贷款相关工作。
县城投公司负责承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相关资金物理隔离、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台账管理、精细核算。
同时,根据年度实施计划及时拨付到位,负责集中偿还银行贷款。
公安部门负责搬迁群众户籍迁移相关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审计监督。
税务部门负责研究落实县级权限范围内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和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旅游部门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源开发和旅游设施建设,扶持旅游资源丰富、适宜发展旅游业的安置区发展旅游经济。
供电部门负责安置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根据易地扶贫搬迁推进实施情况及时做好供电服务。
县移民局、经信局、环保局、文新广局、民宗局、金融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各驻村帮扶单位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具体实施。
乡镇长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抽调3人以上组成工作专班。
要组织开展搬迁对象宣传动员与审查确定、安置区选址、安置用地落实、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组织编制乡镇《“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易地扶贫搬迁年度实施计划》及每一个安置点的详细规划、每一个搬迁户的安置脱贫计划。
要切实抓好项目实施,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资金监管,确保工程安全合规推进,确保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物理隔离、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台账管理、精细核算。
要抓好住房分配、迁出区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户籍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严格监督考核。
1.主管部门考核。
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采取重点抽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监测评估等方式,对搬迁对象确认、年度计划实施、信贷资金及项目资本金运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运用、搬迁对象脱贫销号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和监测结果作为精准脱贫责任制考核依据。
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建立月统计报告制度。
2.充分运用检查考核评估结果,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乡镇人民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落实不力的地方,由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对工作进度滞后的地方实行预警通知、约谈提醒和诫勉谈话;对推进不力、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启动问责程序;县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四)严肃工作纪律。
1.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服从服务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严格遵守精准扶贫相关工作纪律。
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切实维护正常搬迁秩序,严防出现搬富扰迁、搬而不迁、搬后回迁现象。
搬迁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职责,责令限期整改,获得不当得利的严格收回;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1)通过分户、析产、交易等方式变更房产产权等现状,制造无房户、空挂户、少房户、危房户,在易地搬迁中得到不当得利的;
(2)通过买卖易地扶贫搬迁指标等行为弄虚作假,骗取易地扶贫搬迁补偿等政策扶持得到不当得利的;
(3)按照规定标准已搬迁安置,搬迁以后擅自返迁的;
(4)其他影响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公平享受的行为。
八、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遇上级重大政策调整及时修订完善。
篇5: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作推进会简报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作推进会简报
简报一:
9月23日,新田县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作推进会在行政中心召开,会议总结前期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候选人王名扬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联席办主要负责人汇报了全县扶贫搬迁工作的进展情况、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与会单位负责人就相关工作发表了意见。
据介绍,“十三五”期间省下达新田县易地扶贫搬迁总任务18839人,其中2016年搬迁任务6326人。截至8月底,龙泉、金陵、枧头、金盆、门楼下五个乡镇群众自愿申请搬迁并签订安置协议1698户7000人。安置方式为县城集中安置366户1523人,插花分散安置655户、2785人,小城镇集中安置238户、960人,旅游集中安置38户、125人,新村集中安置322户1270人。
就如何围绕目标任务和上级要求扎实推进下一步的工作,王名扬指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振信心,充分认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性,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当作政治任务来抓;要高度重视,正视问题,着力解决异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要精准把握搬迁对象、选址、规模等环节工作,提高异地扶贫搬迁工作水平,确保全县异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力推进。
县发改委、工业园、财政局、扶贫办、财政局、以工代赈办,以及12个乡镇党委书记、分管领导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简报二:
8月30日下午,辰溪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会在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杨一中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周详,县委副书记万里,县委常委、副县长(常务)提名人选刘向阳,县委常委、副县长杨恩勋,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张万旭,副县长提名人选谭子勤出席会议。会议由万里主持。
会上,就下一阶段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周详提出四点意见:一要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深化对异地扶贫搬迁重要性、对如期完成今年异地扶贫搬迁任务紧迫性、对易地扶贫搬迁是助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机遇的认识,切实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二要正视问题,坚决如期完成年度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加快推进工程进度、抓紧完善项目手续、切实强化项目监管,确保如期如质如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要提前谋划,扎实推进“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要坚持精准识别、精准规划、精准建设、精准扶持,解决好“搬迁谁”、“搬到哪”、“怎么建”、“搬后怎么办”的问题,打好提前量,掌握主动权,确保“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四要强化保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顺利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督查力度、严格问责追责,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最后,杨一中做了重要讲话。就如何抓好落实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杨一中提出五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县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发展任务和民生任务,摆在脱贫攻坚的首要任务位置上来抓,坚决打赢易地扶贫搬迁这场硬仗;二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各级各相关部门务必要抓好时间节点,各项工作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绝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三要进一步摸清工作底子。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务必要把精准识别搬迁对象作为易地扶贫搬迁的“第一道关口”,要把对象把准、把严,确保符合搬迁条件、有搬迁意愿的一个不落,不符合搬迁条件的一个不进,决不能在精准对象这个环节上出任何问题;四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要倒排工期、加强调度、加大督查,确保各项工作形成合力,不断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序进行、圆满完成;五要进一步压实压紧责任。要严格执行“一把手”问责制,一把手不尽职履责、造成工作失误的,县委、县政府将予以严厉追责。
杨一中最后强调: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是帮助群众彻底摆脱贫困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务实创新、主动作为、扎实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顺利进行,为加快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万里就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提出了四点要求: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全力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要严格建房标准和质量安全监管;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
简报三:
9月22日,湖南省邵阳市召开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现场推进会,观摩集中安置点,交流工作措施,总结经验做法,对相关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来抓,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特别是武冈采取“四区六难”识别标准、五步认定程序、八类集中安置,做到了精准识别、不落一人。同时,武冈市整合扶贫、农村危房改造、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各类资金,组建扶贫开发公司多方筹措资金并减轻贫困户负担。此外,武冈按照“造价不高质量高、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美”的理念进行选址规划,推行联席会议和三级联动工作制度,“六个统一”的建设模式获得广泛好评。
就如何推进下阶段工作,顺利完成年度任务,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务必认真思考、总结经验,全面提升工作水平。武冈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显著,分类实施提高识别精准度、整合资源提高工作认可度和创新管理提高工作推进度是主要“法宝”,要真正学到手、用到实处,下工夫找差距,把问题解决到位;务必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坚持攻坚克难,不折不扣地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力争做到建设进度、政策落实、工程质量、资金到位、后续生活质量和安全稳定等六个“确保”;务必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工作开展;进一步明确总体要求、建设任务、政策保障和工作措施,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继续加强项目调度,坚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篇6: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会简报
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会简报
简报一:
全市2016年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新建58个集中安置点,并在全省率先100%开工。各(区)县均已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指挥部,设立作战室,实行挂图作战、挂牌督战,并层层立下“军令状”。
会议要求,各区县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快完成项目相关手续、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妥善解决工作中的资金问题,要在保证质量安全的情况下加快完成工程进度;要妥善解决好就业和搬迁入住问题,尽量把安置点放在城镇附近、园区旁边,以后要尽可能把产业规划在安置点附近;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面积不能超标,价格不能过高,尽可能降低建设搬迁成本,绝不能让群众因搬迁负债甚至返贫;相关区县要为迎接全省和全国易地扶贫现场观摩会认真做好筹备工作;要加快推进好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妥善处理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带来的各类问题,切实做好脱贫攻坚排头兵。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安波,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洪州,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各(区)县扶贫办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简报二:
7月6日,邵阳市召开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开工推进工作会。会议分析了邵阳市易地扶贫搬迁的形势、任务,就加快推进邵阳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全年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等问题进行探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蔡典维出席会议。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无水源等地区,2015年人均纯收入2800元以下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据悉,我市今年将实施18924人搬迁,相当于我市“十二五”期间的搬迁规模,最近省核定我市“十三五”期间应实施99026人搬迁,要在三年之内完成搬迁任务,工作任务重,工作难度大。
蔡典维指出,我市对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重视与上级支持力度前所未有,工作推进难度也是前所未有。目前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兄弟市州的工作进度相比,还存在着思想认识上、建设进度上、工作作风上的差距。为此,蔡典维强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正视工作差距,着力破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难题;要采取超常措施,吃透上级精神,加强调度协调,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全年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
简报三:
15日,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会在剑阁县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光志出席会议。 炎炎烈日下,与会人员实地察看了剑阁县北庙乡明兴村的易地扶贫搬迁情况,该村作为剑阁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试点村,44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实现全面开工,主体完工26户,完工率达59%。
邓光志指出,明兴村搬迁安置因地制宜、布局合理、规模适度,面积控制适度、质量安全有保障、综合配套较好,这些经验做法值得认真总结推广。 会议通报了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情况和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我市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出台了市一级的《关于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指导意见》,对资金来源、面积控制、补助标准、拆旧复垦、安置方式等易地扶贫搬迁中的重要内容作了强调。今年以来,全市已落实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2.23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7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资金1.96亿元、专项建设基金1.07亿元、长期低息贷款规模7.5亿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户安置住房、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发行提供的50.1亿元易地扶贫搬迁专项优惠贷款目前已经向7个县区发放16.48亿元,用于同步搬迁人口住房及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邓光志指出,一定要充分认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咬定目标,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加强领导,创新机制,狠抓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据了解,我市2016年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为2.1万多人,“十三五”期间将全面完成9926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安置与脱贫任务,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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