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时间:2023-05-02 07:57:02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精选8篇)由网友“风从海上来”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汇总后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篇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篇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一)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第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范,指导并监督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负责对其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权限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六条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七条 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

对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非核设施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其试生产申请,并将其审查决定报送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核设施建设项目试运行前,建设单位应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首次装料阶段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试运行。

第八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接到试生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或委托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试生产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出审查决定。

对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已按规定要求落实的,同意试生产申请;对环境保护设施或其他环境保护措施未按规定建成或落实的,不予同意,并说明理由。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同意。

试生产申请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建设单位方可进行试生产。

第九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十条 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对试生产3个月确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的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进行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核设施建设项目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的规定,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验收材料:

(一)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

(二)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

(三)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第十二条 对主要因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对主要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第十三条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境放射性监测站编制。

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境放射性监测站,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不得同时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承担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者验收调查工作的单位,对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结论负责。

第十四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收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

第十五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应组织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等成立验收组(或验收委员会)。

验收组(或验收委员会)应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现场检查和审议,提出验收意见。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的编制单位应当参与验收。

篇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篇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一)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

(二)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

(三)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

(四)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包括: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他要求;

(五)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六)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

(七)环境监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环境影响验证,对清洁生产进行指标考核,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削减其他设施污染物排放,或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或者有关部门采取“区域削减”措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其相应措施得到落实。

第十七条 对符合第十六条规定的.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对填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过核查后,可直接在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上签署验收意见,作出批准决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或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八条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分期进行环境保护验收。

第十九条 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告制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将其前半年完成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材料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试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3个月,建设单位未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者延期验收的,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责令限期办理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从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工作的单位,在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申请报告、申请表、登记卡以及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环境保护局第十四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规定》同时废止。

篇5:浅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浅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摘要:结合工作实际,就理顺工作程序、规范现场踏勘、加强方案管理、规范报告表达、加强质量控制等问题.进行阐述.为验收监测人员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和提高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水平.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作 者:何妤    HE Yu  作者单位: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苏州,215004 期 刊:江苏环境科技  ISTIC  Journal:JIANGSU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年,卷(期):, 21(z1) 分类号:X8 关键词:建设项目    竣工    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   

篇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探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探讨

阐述了目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

作 者:郑鲁民 杨士建 嵇跃同 ZHENG Lu-min YANG Shi-jian JI Yao-tong  作者单位:郑鲁民,ZHENG Lu-min(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南京,210036)

杨士建,YANG Shi-jian(江苏省宿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宿迁,223800)

嵇跃同,JI Yao-tong(江苏省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宿迁,223800)

刊 名:环境科学与技术  ISTIC PKU英文刊名: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 年,卷(期): 28(3) 分类号:X32 关键词:建设项目   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建议  

篇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论文

【摘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需要保证其法定性、系统性、动态性和时效性,为了客观、公正地评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实际情况,本文将阐述存在的几点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建议。

【关键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问题与建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就是指在建设项目竣工之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的规定,考核其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管理方式。考核是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管理的基础数据来源,因此,必须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和验收的客观公正。在实际工作中,有些承担验收监测的监测部门会出于各种目的,在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时往往流于形式或走走过场。

1竣工验收监测具体内容和时间的确定

(1)在实际工作中,既要关注项目验收,更要考虑到环境保护的实际需求,按照规定,对于生产周期不明显、污染物排放不稳定的工程项目,应该增加采样的频次,在进行现场勘查并掌握其排放规律后,再确定采样的频次和时间。(2)验收监测是一个体现监测机构技术监督的重要环节,因此应该在验收完成后审批部门出件前的适当阶段增加突击性抽测,以此作为验收监测的补充和验证,对于那些不能达标排放,需查明原因,限期整改。

2竣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

(1)在现实生活中主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往往出于对地方经济的保护或者是迫于上级政府部门的压力,而对于验收工作不作为,更不履行必要的验收程序,验收仅仅是在建设项目单位提供的理论报告的基础上下结论。这样的现象普遍存在,但是在县乡级和中小型建设项目中最为突出。(2)个别的建设项目投资状况紧张,这种情况下,项目组就可能为了主要建设项目而压缩对环境保护设施的投资,或者是为了节约资金而选择未达标的环境保护设施。在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便会收到更多的检测费,因此在检测项目时给予相应的照顾。(3)监测部门应该重视内部人员的职业素养,同时监测技术、监测能力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一些监测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能、严格遵守相关准则而是只要建设单位委托,不管自身是否有监测项目的资质和能力就接受其委托,对此出具的验收报告常常可信度也非常低,甚至是存在严重的问题。

3竣工验收中的几点建议

3.1验收监测的基本规则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监测部门共同的工作,在此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还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居于核心领导地位,其主要的'职责是监督管理。其次监测部门必须公正严明的使用监测这把尺子,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正确的验收报告。另外,建设单位要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汇报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在项目竣工后监测部门进行验收监测时,建设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只有三个部门各尽其职,才能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真正有意义有作用。

3.2验收监测的具体建议

(1)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验收和规定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并且要对此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验收监测部门要严格审查,对于未获得计量认证的单位不允许进行监测根据建设项目审批权限。二级以上监测站可监测省级以上的环保建设项目,三级以上的检测站可监测市县级的环保建设项目。对于特殊或敏感的建设项目则必须由二级以上的监测站进行监测。(3)在特殊情况下,一些监测项目未通过计量认证,这样在出具验收报告时一定要注明属非计量认证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根据报告和实际的资质证明资料做出的判断。(4)监测部门必须具有相关项目的监测能力,尤其是进行监测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力,在出具验收监测报告时应附有监测能力表。(5)监测部门在进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时,如果引用了其他部门的监测数据,就必须注明相关的单位和部门资料,还要有此单位或部门的资质证明资料。(6)监测机构在进行监测时要先检验监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建设项目单位要尽可能的委托监测能力强和监测设备更完善的单位。并且在完工时合理支付监测费用。

3.3加强公众参与调查

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公众参与的程度能反映项目在试运行期间,排放的污染物对于附近环境的影响。此外,公众参与能保障人民群众对于周边项目的环境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众意见应该包括公众对项目建设的基本态度和意见;在建设期间项目建设对于周边环境的影响和社会的影响;建设项目完工后遗留的主要环境影响;企业在建设项目期间是否存在偷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在选择公众参与的对象时要从会在经济、生活、环境等各个方面受到影响的人中选择,为了防止公众调查形式化,必须调查那些对建设项目了解的相关人员,比如了解项目的基层工作人员、环保专业人员。

4结语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也愈加严重,人们的环保意识正逐渐增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在目前总排放量大的形势下,验收监测的发展方向是达标验收和总量验收并重。加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力度,加强验收监测的技术支持对预防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合法公正的监测报告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更加可信合理的依据,解决上面阐述的问题,采取相关的建议可以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向着科学合理化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戴晖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流程优化的探讨[J].绿色科技,(6).

[2]刘沙琼.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探讨[J].低碳世界,2017(3):35~36.

[3]杨君利.浅谈铁路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J].环球市场,(14):262.

篇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探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探讨

论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作用,对制约验收监测规范发展的一些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作 者:张春水 ZHANG Chun-shui  作者单位:淮北市环境监测站,安徽,淮北,235000 刊 名:江苏环境科技  ISTIC英文刊名:JIANGSU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年,卷(期):2006 19(5) 分类号:X3 关键词:验收监测   作用   问题   建议  

浅谈油田产能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编制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规定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范本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气体灭火系统竣工验收报告

单位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范文

竣工验收工作总结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精选8篇)】相关文章:

竣工验收报告怎么写?2023-01-12

验收报告格式2022-05-17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023-11-14

竣工验收申请范文2022-10-06

机台验收报告范文2022-07-24

竣工验收领导讲话稿精选2023-03-24

验收申请报告2022-05-08

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2022-11-14

电力建设合同2023-09-09

标准版工程资料承包合同2022-05-07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