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整治方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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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整治方案书(精选12篇)由网友“潮宝吉祥”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水环境整治方案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水环境整治方案书

篇1:水环境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指导,积极探索重污染河段水环境改善新思路,不断提高水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逐步恢复河流水生态系统,提升城市形象及流域内的生态价值,构建经济繁荣、水体清澈、生态平衡、人水和谐新格局,为全市人民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幸福佛山。

二、工作目标

1年新进展:至20xx年底,继续巩固珠江综合整治成果,整治各类违规污染源,提高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污染源污染防治水平,推动广佛交界片区水污染联防联治上新台阶,汾江河等重点河段水质实现20xx年阶段控制目标,达到V类水体。

3年新突破:至20xx年底,推进汾江河、花地河、西南涌、水口水道、芦苞涌等重点河段综合整治工作,削减重污染河道内源污染,有效控制面源污染,提高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排放标准。全市消除劣V类水体(指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汾江河水质基本达到Ⅳ类,西南涌、水口水道、平洲水道实现达标交接。

8年水更清:至20xx年底,各类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佛山—广州跨界水体达标交接,主要地表水体水质达到环境功能要求,水体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完整性明显提升,水生态功能基本得到修复。

三、工作任务

(一)规划先行,优化产业布局。

全面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实行控制单元内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水质超标的控制单元禁止接纳其他区域转移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鼓励向环境容量充裕的非敏感河流转移总量指标。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未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达不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环评文件。对未实现总量控制目标、水质达不到功能区目标要求、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

将生态功能分区作为开发建设的重要依据,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敏感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建设重污染项目。积极做好产业园区的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坚持高起点规划和建设产业园区、产业基地,使重污染项目入园管理,集中治污,集中供汽。实行更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实行更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xx年底前完成汾江河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每年公布需要关停或者转型升级企业名录,制订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大力推进造纸、纺织印染、制革、电镀、化工等重污染行业以及高水耗、高污染、低产出等落后产能的淘汰。

(二)先急后缓,稳步推进内河涌整治工作。

突出重点,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分期分批推进内河涌整治工作。首批针对纳入省挂牌督办河涌、广佛重点跨界河涌、已划定水环境功能区的且未达到Ⅴ类水体的河段、未达到Ⅴ类水体的重点主干河涌要分别制定“一河一策”(河涌名单详见附件1、2),并于20xx年10月底前由各级政府印发实施。不涉及跨镇(街道)河涌的“一河一策”由镇(街道)组织审核并印发实施,涉及跨镇(街道)不跨区的河涌“一河一策”由区政府统筹、审核并印发实施,涉及跨区的河涌“一河一策”方案由市政府统筹、审核并印发实施。第二批纳入整治的主干内河涌要在20xx年3月初完成“一河一策”初稿的编制工作,并于20xx年3月底前完成印发实施工作。

(三)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益。

深入实施《印发佛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的通知》,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进度。一是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进二级管网建设。要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各级政府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城市建设支出的部分优先用于管网建设。同时,创新融资方式,坚持以改革的思路、用市场化的手段,打破由政府部门主导建设、运行、管理的单一模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民间资金投向管网建设,以特许经营、BT、BOT和TOT等不同形式参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不断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使污水处理设施的平均负荷率和进水浓度明显提高。

二是突出检查、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工业废水非法排入市政管网。要严厉查处向市政管网非法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并形成长效监督机制,切实扭转非法向市政管网排放工业废水愈演愈烈的严峻势头。

三是加强污泥处理处置的日常监管。尽快建立污泥处理处置价格新机制,将污泥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费带征范围,并按照各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加快各区污泥处置中心建设,推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工作。完善处置记录台账及污泥转运、联单,掌握污泥去向及处置方式,并加强跟踪、检查污泥运输及处置过程。

(四)以奖促治,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解决突出农村环境问题。我市作为广东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城市,—20xx年全市各区均要开展试点工作。各区要制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建立会议、督查、考核等工作制度,20xx、20xx年分别完成30%、80%行政村和涉农社区(有基本农田的社区)的环境综合整治。

继续实施《佛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和进一步加强相关区域环境管理的意见》,切实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控制和清理整治。通过示范工程的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完善。20xx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猪场和纳入国家、省、市年度减排计划的养殖场要全部完成治理,出栏量1,000—3,000头的猪场要有20%以上的养殖场完成治理,要基本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的关闭和搬迁。20xx年纳入国家、省、市年度减排计划的养殖场要全部完成治理,出栏量1,000—3,000头的猪场要有70%(累计)以上的'养殖场完成治理,全面完成对禁养区的清理。20xx年全面完成畜禽养殖业整治任务。

积极推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分散治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思路,推动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可实施管网收集污水的村居,优先考虑通过管网收集到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近期无法实施管网建设的村居,通过敷设小型管网、建设小型处理设施进行单独处理。

(五)与时俱进,加强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跨界河流水质达标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逐步开展重要水源河流、跨区交界断面以及公众关注河段的水质与污染通量实时监控,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二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联动机制,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发挥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的长效监管作用,加强对在线监控设备的日常检查,加大在线监测数据在环境执法和排污收费等工作的应用。完善边界环境联合执法工作,妥善解决边界污染纠纷问题,建立边界污染治理与长效监管体系。加强环境信访的调处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重点抓好久拖不决、重复上访、社会反应强烈等重要案件的督察督办力度,解决一批重点、难点环境信访案件。

三是加强应急及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定期举办现有环境监察人员应急知识技能培训,加强对环境事故处置物资和先进装备的配备,增强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加大与气象、海事、公安消防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做好监测、预测、预报以及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完善预警机制,保证应急信息的准确及时报送。建设包含政府部门、企业、群众等范围广、深入彻底的群防群治环境风险防范网络系统,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宣教工作,提高企业、群众及政府部门的防范意识。

四是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结合已建设的佛山市流域内水质模型以及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管理基础信息系统、污染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环境立体监测系统、环境污染预警应急系统建设,建立完善流域性环境信息资源网络,并与有关部门实现信息接口兼容,实现省市间、部门间信息更新、资源共享。

篇2:水环境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保护袁河水环境,不断改善袁河(新余段)水质,满足全市工农业及城市用水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埋单”的原则,坚持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教育疏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通过两年的整治,使袁河(新余段)水质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水体以上标准。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根据袁河水质状况,污染袁河的主要原因是工业、农业和城镇生活污水的排放,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悬浮物和石油类等,主要污染源为新钢公司、大唐新电公司、双强化工公司、赛维公司、袁河工业平台、新余经济开发区、新余高新区的工业企业排放的污水以及沿河城区、集镇的生活废水、养殖业废水和生活垃圾的污染。因此,袁河水环境整治重点区段为:仙女湖主坝至袁河抬水工程闸坝桥。整治重点为:

⑴对工矿企业污染源的整治。所有有废水排入袁河的工矿企业必须达标排放;依法关闭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所有非法洗渣、塑料造粒等企业。

⑵对生活污染源的整治。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力争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沿河集镇全部新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禁止沿岸城区和主要集镇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或经处理后不达标排放;依法打击沿岸垃圾乱堆乱倒行为。

⑶对农业面源的污染整治。禁止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从事规模化养殖;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鼓励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高效有机肥、复合肥;大力发展沼气事业,实行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

三、任务分工

袁河(新余段)水环境整治是一项社会性、综合性、系统性工作,为保证各项整治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要把袁河水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真抓实干,密切协作,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沿河重点企业

1.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一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按量淘汰落后产能,改造和治理老的生产设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二是加强对老厂区生产废水的治理工作,加快推进老厂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的建设,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三是强化对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确保生活污水达标排放。上述任务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2.江西大唐国际新电公司:一是加强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二是加强对2台22万千瓦机组的脱硫治理工程的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3.江西双强化工有限公司:完善水循环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含氨氮的废水必须处理后在总量控制的范围内达标排放。上述任务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4.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一是加强管理,减少工业用水量和废水的排放量;二是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公司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和废水排放量相匹配;三是完善厂内污水管网,将所有的生产、生活废水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上述任务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高新区管委会:⑴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扩、改建规模化养殖场;⑵沿岸现有工矿企业外排废水必须处理达标排放,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闭或搬迁;⑶依法关闭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所有非法洗渣、塑料造粒厂和规模化养殖企业,关闭搬迁工作于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⑷完善区内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所有污水必须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⑸做好区内道路硬化和绿化工作,防止水土流失;⑹加强沿岸集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沿河集镇全部新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大力发展沼气事业,实行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⑺对流域及支流范围内所有宜林荒山荒坡荒滩进行绿化,以四旁绿化为重点,加大平原造林力度,强化封山育林,确保区域内宜林地全部绿化,生态治理明显好转。

2.分宜县人民政府:按照《仙女湖水环境整治方案》和本方案的要求做好各项整治工作。

3.渝水区人民政府:

⑴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扩、改建规模化养殖场;

⑵沿岸现有工矿企业外排废水必须处理达标排放,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闭或搬迁;

⑶依法关闭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所有非法洗渣、塑料造粒厂和规模化养殖企业,关闭搬迁工作于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

⑷新余经济开发区、袁河工业平台现有工矿企业外排废水必须达标排放,新、扩、改建有污水排放的工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排放标准;

⑸仙来办事处要做好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做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⑹界水河流域范围内不得新建冶金、化工、焦化、印染、造纸、电镀、皮革、制药和农药等严重污染企业;

⑺加强沿岸集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沿河集镇全部新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大力发展沼气事业,实行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

⑻对流域及支流范围内所有宜林荒山荒坡荒滩进行绿化,以四旁绿化为重点,加大平原造林力度,强化封山育林,确保区域内宜林地全部绿化,生态治理明显好转。

4.仙女湖区管委会:

⑴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扩、改建规模化养殖场;

⑵沿岸现有工矿企业外排废水必须处理达标排放,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闭或搬迁;

⑶依法关闭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所有非法洗渣、塑料造粒厂和规模化养殖企业,关闭搬迁工作于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

⑷加强沿岸集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沿河集镇全部新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大力发展沼气事业,实行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

⑸对流域及支流范围内所有宜林荒山荒坡荒滩进行绿化,以四旁绿化为重点,加大平原造林力度,强化封山育林,确保区域内宜林地全部绿化,生态治理明显好转;

⑹完成《仙女湖水环境整治方案》的各项任务。

5.孔目江区管委会:按照《孔目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和本方案的要求做好各项整治工作。

市直各有关单位

1.市检察院负责预防和查处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渎职犯罪行为。

2.市委宣传部要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全过程跟踪报道整治活动,积极宣传正面典型,加大负面典型曝光力度。

3.市委农工部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指导开展流域内及周边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有计划推进农村“六改”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市公安局负责严肃查处整治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

5.市工信委负责依法淘汰企业落后工艺装备、产能及“五小”企业,对整治中淘汰落后产能、设备、“五小”企业的取缔关闭情况进行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6.市监察局加强对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整治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行为。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保护袁河水质意义的认识,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成立领导小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将目标责任进一步细化分工,列出具体的整治计划表,做到定责任人,定完成时限,定工作进度,确保任务完成。

篇3:水环境整治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水库承包了养殖和污染治理工作有关要求,为保护水库水生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经局研究,决定从20xx年6月起至12月底,开展全县中型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中型水库开展以禁止投肥养殖为主的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到今年底,7座中型水库水质全面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xx)水域功能Ⅲ类以上标准。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沙洋县中型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南调局局长刘居桂同志任组长、县防办主任姚明高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湖库股、财务股及7座中型水库管理处负责人组成。同时组建11人组成的中型水库水环境专项巡查小组,由李卫华同志任巡查小组组长,具体负责巡查工作。

三、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6月)

⑴对7座中型水库承包了养殖和污染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水库水体污染源及库区周边养殖项目,畜禽粪便、化肥、饲料等投放、排放情况,养殖承包年限、到期年限、承包费用等情况。排查要确保不漏一点死角,不漏一片空白,不存一处盲点,建好台账档案。

⑵协调环保部门对水库进行水质取样、检测,锁定水库水质等级。

⑶根据调查摸底及水质检测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逐库明确工作重点、难点,制定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具体工作措施。

2.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7月~10月底)

⑴集中宣传。通过在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宣传报道,在水库周边印发禁投通告1万份,以及在《荆门日报》开辟专版,组织中型水库管理处负责人、养殖承包人发布水质达标书面承诺,广泛宣传水库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各界特别是库区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和监督水库水环境整治工作,构建良好的舆论氛围。

⑵重点巡查。派驻巡查小组对投肥养殖现象严重的水库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取证、及时报告。同时在每座中型水库周边聘请8-10名水质监督员,对中型水库管理单位履职情况和养殖承包人投肥养殖行为进行监督。

⑶依法打击。中型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水库投肥养殖和污染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导,对一经发现的投肥(饲料、粪)养殖行为,会同县环保、水产部门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发动库区周边群众积极参与,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提供违法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经县水务局会同相关部门查证属实的,视情节给予首次举报人1000~3000元奖励。

举报投肥提供准确信息的,奖励1000元;提供准确信息并提交有关照片、视频和相关证明材料证据的,奖励3000元,奖励资金由县水务局承担,并为举报人保密。

3.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2月底)

⑴邀请县环保局对中型水库进行水质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在媒体上公示。

⑵联合有关部门对水质达标的中型水库进行考核验收,逐库落实水库水环境管理细则。

⑶对水质检测不达标的水库,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标,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⑷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向全县通报。开展回头看,推广经验,查遗补漏,巩固成果,建立水库水质保护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股室、各中型水库管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主动开展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跟踪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严格整治措施。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强化整治力度,依法依规开展整治活动,对影响恶劣、严重污染水库水质的违法案件实行重点整改、挂牌督办。

3.加大问责力度。各水库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水库水质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有力工作格局,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整治期间,因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水库水环境得不到有效改善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安洼、杨树垱水库属饮用水源地,不能发生一例投肥行为。潘集、雨林山水库负责人要履行主体责任,带头承诺不投肥养殖。金鸡、龙垱、乐山坡水库负责人对投肥养殖要履行好监管责任。对在整治工作中不作为的水库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采取组织处理等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纪律责任。

4.落实后勤保障。专项巡查小组先期入驻金鸡水库管理处,由金鸡水库安排好住宿等相关工作,巡查车辆及燃油费、生活补助、人员保险等支出由县水务局纳入专项经费列支,确保巡查工作顺利开展。

篇4:水环境综合整治公开信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河道警长制”,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全力做好鳌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县公安局承诺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通过实行“河道警长制”,充分履行公安职能,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全力护航我县鳌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二、充分发挥“河道警长”领导表率作用,激发广大民警干事热情,通过依靠群众、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形成人人参与治水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社会面维稳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在鳌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过程中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职能,依法严惩破坏水环境资源的犯罪,以“涉水”环境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幕后保护伞“四种人”作为打击工作重点,力争铲除相关黑色产业链。

篇5:水环境综合整治公开信

按照省、市、县关于**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部署要求,我局将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措施,扎实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举全局之力补齐水环境保护短板,进一步提升**流域水质。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打好涉水重污染行业整治攻坚战。按照“培育一批示范企业、集聚一批小散企业、消减一批危重企业”的新思路,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到底基本完成**流域卤制品、皮革后处理等涉水重污染行业整治。

二、坚决打好工业废水整治攻坚战。实施水平衡管理,加快推进污水直排**工业企业废水纳管与排放口限期封堵工作。到20,**流域工业废水纳管率达95%以上,氨氮污染物削减50%以上。

三、坚决打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攻坚战。协助配合县畜牧兽医局和乡镇,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推进传统畜禽养殖产业转型升级,切实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为改善**流域水质提供有效保障。

四、坚决打好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攻坚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流域涉水企业进行严格管理,构建海陆空“三位一体”的环境监管新模式,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从源头上减少**流域污水排放量。

五、坚决打好**干流水质监测分析攻坚战。每月对**干流5个市控以上站位进行监测,并召开水质分析研判会,跟踪水质动态,做好水质预警,水质指标出现反弹时,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篇6:水环境综合整治公开信

**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已是迫在眉睫,时不我待,县治水办作为**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总牵头部门,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必将率先贯彻落实今天会议精神,承诺做到以下三点:

一、敢于统筹抓协调。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县治水办将与**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做到牵头抓总,主动协调,积极推动**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4118”工程的贯彻实施,以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意志,积极有为。

二、敢于担当抓落实。我办将以主人翁的姿态和敢于担当的精神,迅速投身**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这场战役。结合治水办职能,重点抓好河长制落实、网格化管理和排污(水)口监管。对照**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年度目标任务,自我加压,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细化作战图,明确工作内容、时序进度,使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三、敢于碰硬抓督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每月列出十大涉水污染事件,每月通报一批涉水污染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该曝光的曝光,该问责的问责,绝不手软。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让“4118”工程“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同时,要加强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度的常态化督查,特别是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要进行全程跟踪、及时督办。

篇7:整治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活动中,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组员: XX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摸底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公司按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对门站运营及管线巡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摸底,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形成台账并制定解决方案,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排查活动落到实处。

第二阶段:自纠整改阶段(20xx年1月--20xx年2月)。根据自查摸底阶段整理的安全隐患台账及解决方案,各部门在整改期限内逐项进行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2月--20xx年3月)。公司领导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验收,并做活动总结,从中汲取工作经验,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排查内容

依据管输天然气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门站及管线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和今年以来发生的多起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做到实体与行为统一,既查找现场的实体安全隐患,又指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安全行为方面

(1)检查公司是否做到“五落实五到位”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是否依法办理公司营业的有效证照及相关资质,是否存在未办理手续而擅自进行改建门站的行为;

(3)是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4)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5)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建立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6)是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形成台账,并向当地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备案;

(7)门站运营部工作人员是否持有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调压工证等相关行业要求的上岗证。

2、现场实体方面

站场部分:

(1)站场工艺流程是否正确;

(2)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有无缺损,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3)关键阀门的开关、开度是否正确;

(4)调压器是否有喘息、压力跳动等问题;

(5)工艺和设备的压力、温度、流量等运行参数是否正常;

(6)压力、温度等仪表的读数是否正常,一次仪表与二次仪表的读数;

(7)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8)现场设备和管线是否有漏气、油、水、电现象;

(9)控制室自动化系统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10)恒电位仪运行参数是否正常;

(11)冬季应及时检查冬防保温工作,检查电伴热系统是否正常;

(12)站场内消防器材、设施配置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执行,是否保持完好状态,警示标示是否齐全,张贴位置是否醒目;

注:干粉灭火器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a、铭牌是否清晰准确;

b、灭火器压力是否在绿区,压力表表面是够完好;

c、喷嘴、胶管是否有老化或龟裂现象;

d、筒体、筒底是否存在锈蚀、变形现象;

e、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锈蚀、变形等现象;

f、二氧化碳灭火器需要称重进行检查。

(13)站场内防护产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配备是否齐全;

(14)站场内临时用电线路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临时用电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5)排查站场防雷、防静电工作,检查监控系统、线路、仪表接头是否有漏电现象;

(16)排查工艺区内需要效验的仪器仪表是否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效验更换;

(17)是否严格按照进站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及车辆,保证门站内运营人员的正常工作运转;

(18)排查发电机房发电机主体是否有故障或隐患;

(19)排查由自用气撬敷设至锅炉房、厨房处的天然气管线阀门开关是否正常,是否有漏气现象;

(20)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21)管输天然气的工艺区与综合办公楼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达标。

注:在对工艺区巡检中,要按照“看、听、闻、测、查、记”的六字法进行检查。

看:看现场仪表显示(压力、温度、差压、瞬时流量、液位、电压、电流、控制电位)是否在合理范围内;

听:通过听声音辨别设备是否正常;

闻:通过设备异味可判断隐患事故

测:通过肥皂水、可燃气体检测仪对可疑点进行检漏;

查:查看之前的运行参数与现场进行对比;

记:记录现场的仪表参数。

管线部分:

管道有无泄漏或埋深不足处;

标志桩、测试桩、转角桩、加密桩是否完好;

管道两侧5米内有无其他作业;

(4)管道附属工程(水工保护、护管、管堤、桁架等)

有无遭破坏;

(5)管道两侧50米内有无大型工程设施及规划,500米范围内有无爆破作业;

(6)沿线管道有无露管或覆土减少,管道上方、两侧是否有新近挖翻土迹象。

五、工作措施

1、检查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进行如实记录。将整改责任书负责到人,限期整改,如整改不到位或拖延整改期限,将对整改责任人进行处罚。

2、在排查过程中,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

3、对安全隐患要发现一处,限时整改一处,复查验收一处;同时,要根据“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隐患实行跟踪整治,公司督办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六、工作要求

1、安全技术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高站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同时,我们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认真做好此次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和迎检工作,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逐条做到整治责任、整治措施、整治资金、整治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排查过程中,站长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位,自查结果和工作情况要做好记录,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

2、公司内部要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尽职尽责、扎实有效者将予以内部通报嘉奖,对漏查、瞒报和整治不彻底的,特别是对由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疏漏重大安全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认真填写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并将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情况及隐患整改报告做好存档保存。

篇8:整治方案

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合同行为,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打击合同欺诈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合同法》、《拍卖法》、《担保法》以及《合同监督条例》、《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合同监督管理职能,依法打击各种合同欺诈和违法行为。要通过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合同违法案件,有效预防和减少合同欺诈行为的发生,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整治时间和步骤

从现在开始到九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10日至6月30日为宣传法律法规和调查摸底阶段;

第二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为规范合同行为阶段;

第三阶段:7月21日至9月15日为合同违法案件查处阶段;

第四阶段:9月16日至9月31日为总结阶段。各单位向市局合同股报送此次打击合同欺诈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三、打击重点

重点打击以下合同违法行为:

(一)应按《**省合同监督条例》规定申请备案而未备案的格式条款合同行为;

(二)格式条款合同中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经审查要求改正而没有改正继续使用的;

(三)伪造合同的行为;

(四)盗用、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行为;

(五)虚构主体资格与他人签订合同的行为;

(六)签订合同虚构合同标的物的行为;

(七)故意交付部分货物(货款)骗取全部货款(货物)或者骗取货款(货物),拒不交付货物(货款)的行为;

(八)定做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合同,不退还所交定金、质量保证金、履行保证金、预付款、材料款等费用或者拒不交付加工费的;

(九)利用虚假广告和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立项费、培训费等费用的;

(十)商品房买卖交易中无证照或证照不全而进行商品房开发、交易的行为;

(十一)借商品销售广告诱骗消费者上当的行为;

(十二)同一间商品房屋多头销售的行为;

(十三)故意隐瞒已抵押的事实而欺骗买主的行为;

(十四)虚拟交易、签订合同骗取银行袋款的行为;

(十五)房地产开发商私自印制《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行为;

(十六)倒卖各类工程施工中标合同的行为;

(十七)拍卖活动中串标竟买的行为;

(十八)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抵押、骗取贷款的行为;

(十九)利用合同及他人担保骗取贷款的行为;

(二十)利用拍卖公告或其它方法对拍卖标的物作引人误解虚假宣传的行为;

(二十一)其他合同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明光市工商局打击合同欺诈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盛书志副局长为组长,杜传海副局长为副组长,合同股及各工商所、直属局、公平交易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股,陈君贤为办公室主任。各办案单位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落实。

(二)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打击合同欺诈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专业性较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加强各业务间的沟通和协调,尤其是分管合同与公平交易人员的合作,形成合力加大查处力度。同时要注意取得各级政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针对辖区内易发合同纠纷、合同欺诈行为的重点领域和行业,实施重点检查,做到帮扶指导、规范合同行为与坚决打击合同欺诈活动并举。

(三)打防结合,规范行为

各单位要结合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加强市场巡查,认真排查辖区有突出问题的重点行业和企业,在帮助企业规范合同行为的同时,对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要将这次专项执法与合同帮扶、守合同重信用的信用体系建设、合同监管“七进“活动相结合,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自律机制,最大限度的减少合同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搞好宣传、营造氛围

要开展多种多样的合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开展“七进“活动,深入企业、商场、市场和乡村田间地头,到农村专业合作社,到工业园区宣传合同法律法规,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提高社会防范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的能力。

(五)学习办案,提高水平

各办案单位,尤其是合同管理及办案人员要以这次开展打击合同欺诈活动为契机,以查办合同案件为突破口,锻炼合同执法人员进一步学好合同法律法规,用好合同法律法规的能力,充分调动查办合同案件的主动性、积极性,从而大力提高办理合同案件水平和合同监管能力。

篇9:整治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共建美好新,共享幸福新生活”的总体要求,以“绿色低碳、青春活力”为目标,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务实苦干,针对区主干道、主要出入口沿线及青奥场馆周边的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做好青奥会的市容保障,以靓丽的城市面貌迎接各国青年运动员和中外嘉宾。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区城管局成立了“迎青奥十项重点工程城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区城管局局长任组长,区城管局副局长、区城管局副局长、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区城管执法大队政委任副组长,区住建局、区青奥办、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区公安分局的分管领导及东山街道、街道、开发区、高新园、街道、街道的分管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市容景观科,负责十项重点工程城市管理保障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整治内容

此次区城管局涉及的保障行动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完成青奥城市景观标识工作;二是主城区主干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做好双龙大道、地铁3号线沿线、机场轻轨线沿线、宏运大道、场馆周边道路、主城区道路、机场高速沿线、宁杭高速东山至高新园段、绕越高速南庄枢纽至高新园出入口沿线、南站段周边等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整治区域内立面、围墙、围挡,违章店招、店牌、户外广告,不洁楼宇,违章渣土运输,违法建筑,占道经营,“三乱”及卫生死角,停车秩序等实施专项整治。

四、整治步骤

整治时间从20xx年2月至20xx年8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组织建立,宣传发动阶段( 2月):制定详细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形成政令畅通、指挥得力的工作体系;城管系统内部实施广泛动员,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并依靠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形成政府、市民共同参与的工作合力。

2.全面实施,深入推进阶段( 3—5月):各项整治、各种工程全面启动、全线铺开,紧扣节点,科学规划,高效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3.重点攻坚,检查验收阶段( 7月):紧紧围绕难点问题,实施专项督察、跟踪推进、限时完成;针对已经完工的项目,及时组织验收,发现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4.青奥保障阶段(8月):巩固前期工作成效,严防反弹,全面做好青奥会召开期间重点区域市容环境保障工作。

五、工作分工

详见附表

六、工作要求

l、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xx年青奥会是一项国际性综合重大体育赛事,也是展现作为副城的功能品质形象的重要机遇,更是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的挑战。各单位要以强烈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保障工作。

2、落实责任,强化执行。全面梳理整治工作任务的各项菜单,科学设计、系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建立倒逼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着力提升工作的组织力和执行力。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实行量化考核,对落实不力者严格追究责任,引导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争先创优意识,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3、整合资源,高效运行。各单位要认真履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矛盾和问题,确保青奥会各项市容、环卫保障任务全面落实,坚持规范与效率同步提升、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同步提升,各项工作组织有序、运行高效、阳光透明,努力为此次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4、广泛参与,全面监督。加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动员引导广大市民和全社会力量参与到青奥会的环境保障工作中来,汇聚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提升整治工作的群众参与度,为创造“绿色、绿色青奥”做出贡献。

篇10:整治方案

根据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开发区九州路区域工业区及行政村的环境整治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确保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开发区九州路为轴线,主攻炉头工业区块基础设施建设、九州路沿线各行政村的环境整治。近期目标:明确各办局及相关单位职责,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各项大规模整治活动,完善配套设施建设,规范街面广告,取缔占道经营,清理乱堆乱放,确保道路畅通、整洁、美观,环境显著改变。

二、工作原则

以经济开发区主导,充分发挥各办、局及相关单位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社会参与,相互协作,齐抓共管,条块结合,疏堵并举,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注重实效,加强监管,实现长效管理。

三、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8月18日开始到8月25日止,宣传发动,明确任务。

第二阶段:8月26日开始到10月16日止,组织实施,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10月17日开始到10月30日止,健全机制,补充完善。

四、整治任务

(一)投产区块

按照分区划片、方便管理原则,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签订管理责任书。与相关部门协调,完成市政设施修补。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分局、工业园环卫所。

(二)在建区块

加快工程进度,加强施工管理,涉及到的未建、在建区块,一律建立围墙;加快九州东路路口和永东一线复线建设,推进九州路绿化及人行横道的铺设、炉头工业区主路修补、道路硬化、下水道增建、绿化等。

责任单位:建设规划分局

(三)园中村整治

加强对园中村改造建设的指导,以农房改造和“六化”整治为契机,抓好卫生长效管理,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重点整治炉头村、大坟山沿村、曹园村、夏溪村、邵塘村、荆山夏村。

责任单位:社会发展局

(四)永东一线、九州路、学院路的街面整治

整治永东一线、九州路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占道经营(重点是大坟山沿村和夏溪村的农机市场、水果摊点),规范街面广告,清理学院路占道停车等。

责任单位:市执法局园区中队

五、工作要求

各办局,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次整治的重要性,进一步细化整治工作计划,做到领导亲自抓,抓具体,倒排时间,每周一报,加强协作配合,全面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确保圆满完成整治任务。

篇11: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健全完善长效运转机制,深入推进清理村庄垃圾、路域环境、庭院卫生“三清理”活动,打好治理农村存量垃圾攻坚战,整体改善镇村环境卫生面貌,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确保今年完成全镇城乡环卫一体化专业化市场运作,实现工作常态化,经研究,决定开展全镇农村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活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意见》,全面清理历史遗留及新近形成的农村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彻底杜绝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堆杂物等“脏、乱、差”现象,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6月底完成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实现工作常态化。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5月10日)。利用1个月时间,在全镇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广泛动员和部署治理工作。期间,组织镇村干部到县内明集、好生及外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鼓足干劲,营造浓厚的整治工作氛围。各管理区、村对照辖区范围内干线公路、村庄内外、河塘沟渠及庭院周边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准确掌握工作量,制定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至6月20日)。各管理区、村根据实际,制定详实的工作台账,任务分解,层层推进,全面完成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在工作开展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周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对各管理区、村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三)验收完善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领导小组组织对各管理区、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按照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建立集中治理工作的考核、奖惩机制,纳入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通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活动,各管理区都必须集中打造出一条亮点观摩线路,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持续卫生整洁、干净有序,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常态化。

三、整治内容

(一)彻底整治农村“三大堆”。一是柴草堆的治理。对于柴草堆存放量小、户数少的村,一律由农户自行清理搬运到自家庭院内,整齐存放;对于存放量大、户数多的村,要统一规范柴堆草垛存放场所,做到合理划分区域,调整腾出土地。柴草存放场所要固定,相对封闭。除必要的进出口外,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绿化或院墙遮挡,并落实好安全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同时,本着方便群众,存取便捷的原则设立,控制数量,尽量少设,相对集中。二是集中治理人禽畜粪便乱堆乱放。清除露天粪坑和简易厕所,采取即时填埋、堆肥产沼等方式妥善处理人禽畜粪便。坚决杜绝村内和主要干道两侧晾晒各类粪便现象,由村统一指定到远离村民居住地的地方晾晒,并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出现泄漏、外溢等污染村内环境的现象。三是合理处置以建筑垃圾为主的杂物堆。对砖、石、土及其他杂物混合的垃圾堆,要采取分拣利用、建筑填埋和就地掩埋等方式消纳处置。

(二)全面清理城乡存量垃圾。按照“属地管理、公众参与”原则,拉网式清理村庄内外、河塘沟渠、桥梁涵洞以及房前屋后的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确保无整治盲区(盲点),杜绝垃圾“搬家”“转移”现象。各村要继续实施村干部包片、党员包街巷措施,清理后的区域,要采取配套设施、硬化绿化、专人盯防等有效措施,防止反弹。

(三)重点整治路域卫生环境。重点抓好国省县乡道沿线、各村出入口及沿街环境卫生整治,清理道路、街道两侧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确保可视范围内无白色污染。

(四)实现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集中整治中,收集的生活垃圾要纳入县、镇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经镇中转站直运或转运至县生活垃圾处理厂集中无害化处理。

四、责任分工

(一)村庄积存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通过实地查看,摸排各村垃圾点,制定详实的治理时间表,采取垃圾点销号的方式,彻底治理清除村内生活垃圾。此项工作由刘雪梅同志任组长,城管队、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二)村内杂物三大堆、门前菜地等治理工作。以“卫生家庭”和“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为载体,发挥村妇女半边天作用,积极推行以包房前屋后卫生、包清理农村“三大堆”、包生活垃圾定点投放为主要内容的环卫三包责任制,与农户签订责任书,责任落实到户、落实到人,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切实增强群众参与卫生整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此项工作由刘雪梅同志任组长,妇联、团委、城管队、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三)治堵治乱工作。对村内线、杆进行整治,做到一杆多用,资源共享,美观大方,改变农村线杆林立、线路杂乱的面貌。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乱搭乱建、废弃旧房、残墙断壁及临街敞露厕圈等,做到道路整洁畅通。此项工作由贾向军同志任组长,村建办、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四)加油站公厕整治改造工作。按照《市加油站公厕整治改造标准》实施,严把工程质量、整治标准,坚决整治不达标公厕,确保6月10日前全面完成该项工作。此项工作由朱斌同志任组长,环保所、安监站、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五)村庄绿化工作。以村旁、宅旁、路旁、田旁、水旁为重点,开展街道、宅院、空闲地、田间、河流、池塘绿化,大力发展边角经济。在村内主要街道因地制宜地栽植适宜花草树木。此项工作由朱斌同志任组长,林业站、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六)美化工作。全面清除村内墙壁、电线杆、门面等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的广告、标语,保持建筑物立面整洁干净。对村内墙面进行统一粉刷(白墙灰角线),绘制各类文明健康、图文并茂的文化墙,体现村庄文化底蕴。规范公开栏、宣传栏和报刊栏的制作和管理,及时更换内容。不断提高村内主要街道和重要路口的路灯亮化率和亮灯率,方便群众出行。此项工作由刘雪梅同志任组长,文化站、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这次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活动,各村要切实把这次活动作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重要措施,抓牢做实。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措施和时限,分阶段组织实施。明确各管理区、村书记和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包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按照整治任务和时间安排,逐村建立工作台账,量化分解任务,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整治活动有组织、有行动、有实效。

(二)加大资金保障。要结合工作实际,多方争取集中整治专项资金,为整治活动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一方面,在争取上级专项帮扶资金的同时,加快发展边角经济,实现增收、美化双推进。纳入20xx年度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的15个试点村,要全面做好试点规划,统筹安排,加大投入,率先做好环境整治工作。另一方面各村结合全面打造党建示范街和巾帼建功示范街活动,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妇女同志志愿服务作用。引导和发动镇村企业、能人富户、广大群众投资投劳,参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中抓住重点,攻克难点,解决薄弱点,把钱花在刀刃上,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坚决杜绝为整治而整治的消极应付思想。

(三)营造良好氛围。镇宣传办公室要积极协调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整治活动。同时要结合农村环卫“三包责任制”和“卫生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讲卫生、讲清洁、讲文明,自觉摒弃不良习俗和不文明行为,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关心动手、户户参与争创的浓厚氛围,确保“百日会战”取得实效,全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现常态化。

(四)严格督查考核。镇成立督查组,加强对各管理区、村的督导检查,每周由镇主要领导带队,实行一周一观摩,一周一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也深入镇村一线,通过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找问题、改进措施,指导集中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各管理区、村的农村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情况,要实行日统计、周通报、月汇总制度,及时上报镇一体化办公室。对各村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情况,纳入镇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篇12:整治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规范我县道路交通秩序为目标,以整治“驾驶机动车拨打电话、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逆行和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通过集中查处一批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安全守法意识,使我县道路上突出的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全县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道路:312国道、306省道、县城区街道和事故多发的县乡道路。

(二)重点车辆:客货运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摩托车、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

(三)重点违法:

1、超速、超载、强超强会、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驾驶机动车时打电话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等。

3、小型客车不系全带、驾驶摩托车逆行及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4、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及驾驶人的野蛮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重点管控。

5、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6、国道太峪隧道出口坡道和省道九里坡路段大货车淋水导致路面结冰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1、开展设点检查。整治行动期间,各中队要在各自分包路段设立临时执勤点开展检查。大佛寺中队和太峪中队分别在中队门前设点,重点对312国道运煤车辆超速、乱停乱放、不覆盖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城区中队要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点,重点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其他中队要根据辖区路段实际设点,重点查处辖区内超速、客运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2、加强巡逻检查。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各中队要在各自辖区交通秩序混乱的路段密集开展流动巡逻执法,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县乡中队要深入县辖路段加大巡逻力度,严查农村面包车超员、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校园中队继续加强校车安全监管,严禁超员。客运办要组织人员不定时深入客运车易超员路段进行巡逻查处,严防冷门事故发生。太峪中队和新民中队要分别加强太峪隧道出口坡道和九里坡路段巡逻密度,加大对大货车淋水治理,确保路面安全畅通,减少因淋水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3、组织集中行动。整治行动期间,交管室要组织全队警力进行突击治理。要不定时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集中精力集中治理,及时查处纠正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对治理难度大、通行秩序不好的区域,大队领导要进行分包,深入一线,带队治理,确保整治效果。

4、部门联合检查。整治行动期间,各中队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系,依托联合治超机制,共同整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要积极发挥道路交通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各镇、各村交通协管员的联系,确保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不出村、不上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大队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管室,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整治月活动的督促检查,相关信息和工作总结的收集、整理、上报。

(二)周密部署。支队将把此次集中整治活动作为本月观摩汇报的重要内容,各中队要切实提高认识,要在集中整治行动开始前,分析研判辖区交通违法行为的主要特点和规律,确定本辖区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道路、重点时段,研究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措施,细化工作方案,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提高执法针对性和效率。

(三)加强宣传。法宣室要精心策划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主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跟踪采访报道,曝光一批驾驶小客车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逆行、不戴头盔等交通陋习和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四)严格规范执法。全体民警要严肃执法纪律,坚决杜绝公路“三乱”,严防执法不规范引发媒体炒作。要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该纠正的必须纠正,该记分必须记分,严禁只处罚、不纠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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