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工会图书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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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司工会图书馆管理办法

篇1:企业公司的工会图书馆管理办法

企业公司的工会图书馆管理办法

为了满足广大职工对知识及精神文明的不断增长要求,管理好工会图书馆,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图书馆管理

(一)图书馆管理人员要熟悉馆藏图书,保管好图书,要及时准确排列录入新书,不得出现重号,并熟悉图书分类方法,同版本书不得出现异号,如有差错要及时改正。

(二)每天需整理架上书及报纸、期刊,桌椅摆放要整齐,要保持图书馆阅览室干净卫生,桌椅清洁无灰尘。

(三)要为读者提供优质服务,积极辅导读者阅读,管好阅读室秩序,制止读者吵闹,保持安静,要求读者遵守规章制度。

(四)报纸期刊要及时上架,闭馆前须关灯、断电、关闭风扇、空调、门窗。

(五)馆内业务工作计算机是图书馆的.业务工作设施,不得作为它用,图书资料要定期备份数据,以防信息丢失。

(六)图书馆是重点防火部门,禁止吸烟,禁止一切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器,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及其危险品。

图书管理人员需会使用防火器材,节假日前夕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不留安全隐患。

第二条读者须知

(七)室内禁止吸烟、吃东西,不准随地吐痰和扔纸屑。

(八)读者借阅图书在计算机上查阅图书信息应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得随意删除、卸载硬盘上的文件,违者罚款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请保持室内清洁安静,请勿大声喧哗,进入阅览室应关闭手机或将手机打到振动,请讲究文明,谢绝穿背心、拖鞋者进入阅览室。

(十)请爱护阅览室其他一切设施,书刊报纸及座椅应轻拿轻放。

(十一)阅览室的书刊不得随意携出室外,否则按窃书处理。

(十二)请爱护图书,严禁涂抹折损。

第三条借阅证的发放及管理

(十三)渭华集团所有职工均可凭本人工会会员证到图书馆阅览室办理图书借阅证,办理图书借阅证须缴纳押金50元。

(十四)图书借阅证应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或涂改,否则本馆有权收回。借阅证遗失后,应及时到馆说明情况,办理挂失手续,办理新证须缴纳一元新证工本费。如读者办理新证后,原证找回应立即将旧证交回本馆,补证费不退。如发现新旧证同时使用,一经发现罚款10元。

篇2:公司工会工作总结-企业工作总结

**年,在公司党委与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公司工会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生产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和引导广大员工同心同德,奋发进取,为公司持续、稳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一是加强工会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工会今年订阅了__多种各类报刊杂志,帮助工会干部了解工会动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同时经常安排工会工作人员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业务学习班,并组织工会干部开展读书活动,要求工会工作人员读《你为谁工作》一书,结合实际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增强责任意识,树立对工作忠诚、敬业,提升企业凝聚力。

二是提高工会干部政治思想素质。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改进工作为重点,加强工会队伍建设,被市总工会评为***市职工“十五”创新工程先进集体。

三是认真做好工会日常工作。公司工会每年年初下达工会工作计划,半年小结、年度进行总结。工会以及职工代表大会做到按时召开,各项文书档案资料管理齐全。工会财务坚持“三服务”的方针,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救困基金做到帐目清楚、经费开支合理,并自觉接受经审会的审查和会员的监督。_月份,顺利通过市总工会财务检查,并被评为财务管理先进单位。

二、突出工会维护职能、不断加强民主管理。

一是组织召开公司一届四次、五次职代会。元月份,组织召开了公司一届四次、五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表彰了公司____年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通过了公司____年福利费、招待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并组织职工代表对公司高管进行民主评议。同时深入到各厂、部门组织员工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本次评议共涉及__个部门,__名中层管理人员。

二是维护职工利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协调发展。今年,工会紧扣协调劳动关系这一主题做了大量的工作,以保证“集体合同”正常发挥作用,_月份,组织各基层工会主席对照检查公司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公司有违反集体合同的情况发生,有效维护了员工利益,使职工方与行政方保持了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三是开展评先评优活动。为更好地贯彻公司“优质供水、至诚服务”理念,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员工的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服务形象,工会还开展了先进个人、服务明星等评先评优活动。_月份,工会组织公司____年先进个人和党支部书记去桂林参观考察旅游。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企业内部形成了一种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工会汇同生产安全部在公司三个水厂九个作业点继续应用“一法三卡”,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挥了工会对劳动保护的监督作用,为员工创造出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三、关心员工生活,为员工排忧解难。

一是继续办好“员工救困基金会”。今年工会严格执行公司制订的.“救困基金会章程”,重点加大对生重病员工的救困力度,目前,生病住院员工的累计救困金额已达一万余元。工会充分发扬企业员工团结互助精神,对于遇到特殊困难的员工,积极协调,想方设法给予解决,为困难员工解决了燃眉之急,得到广大员工的好评。

二是工会坚持探望生病住院职工制度,员工受伤、生病住院,公司和工会领导均会前往医院看望慰问,今年共慰问职工__余次。

三是切实做好困难员工帮扶工作。工会深入摸排公司困难员工家庭生活状况,平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年终根据实际情况考虑给予补助,对于特别困难的员工,及时的把情况汇报到市总工会做为市特困职工,进行帮扶。

四、深入开展劳动竞赛,切实抓好班组建设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今年,工会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广泛组织员工开展劳动竞赛,共组织开展了营业所纠正用水性质不符现象的劳动竞赛等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_次;为了在公司形成崇尚职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员工学技术、钻业务、比技能的积极性,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经过精心准备后,举办了公司维修电工技术比武,共有__名维修电工参加了比武;组织水质检测站开展化验员技术竞赛活动,通过竞赛使各化验室检测能力得到检验,化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也得到了提高;工会还积极开展以基层工会为单位的提合理化建议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员工学技术、钻业务、比技能的积极性。

二是抓好班组建设。工会继续在基层开展“班组升级”竞赛活动,各基层工会小组,对照模范班组“六好标准”进行对比,通过考察,最终确定采石水厂一级泵房和营业所综合班参加市模范班组申报

篇3: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并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资事发[1995]17 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国资事发[1995]106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工会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条 县以上工会应设立资产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对本级工会资产实施统一管理,对下级工会资产管理实施监督。

第六条 工会机关、基层工会和事业单位要明确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专(兼)职人员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对所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其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 各单位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八条 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5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 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条 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等的图书、资料等;

(六)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四)接受捐赠、赞助、奖励和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五)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六)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七)用外币进口的设备,按当日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账;

(八)融资租人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九)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一条 工会固定资产按原值入账,不实行折旧。

第十二条 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由各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相关事项。需要评估的工会固定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各单位不得干预中介机构的独立执业。要规范程序,及时申办有关核准或备案手续后,通知单位财务部门,

对固定资产有关账目作相应调整。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第十四条 购置固定资产应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分清资金支出渠道,分别在相关科目中列支。

第十五条 购入、有偿调入和自制、自建完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及时组织验收,属于技术设备的还应会同技术部门验收,并建立技术档案。验收合格后,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发票、固定资产调拨单或基建、自制项目交付使用验收单据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等手续。

第十六条 接受捐赠、赞助、奖励或无偿调入或盘盈等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办理接收和交接,并根据固定资产交接清单、发票或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批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等手续。

第十七条 调出、变卖、投资、损失、报废、盘亏等减少固定资产的处置,由单位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审核鉴定、提出意见并报单位财务部门同意,经单位主管领导(或领导办公会议)审批,并报主管工会或上一级工会核准或备案,单位资产管理

部门根据批件和有关资料办理调出或注销等固定资产减少手续。

第十八条 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年限确定,对专用的仪器、器械等,应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根据鉴定意见及相关批件等,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十九条 非正常损失减少的固定资产,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后,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根据鉴定意见,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相关批件等,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 土地、房屋、建筑物、汽车等特殊资产的处置及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时,均需单位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常委会或委员会)决定报主管工会或上一级工会核准或备案。

第二十一条 工会组织或事业单位撤销时,经清理后的全部价款和未处置的资产要全部移交到上一级工会或主管工会;工会组织或事业单位合并到其他单位时,其资产要并入到新的单位;工会组织分立时,其资产原则上按照职工人数分配。以上资产的处置,均由上一级工会核准;相关工会和事业单位根据批件和有关资料办理入账和注销手续。

第二十二条 申投资产处置的手续,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有关文件、证件和资料:

l、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资产处置的申请函;

2、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的批准文件;

3、资产原始价值凭证的复印件;

4、技术部门的鉴定意见;

5、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有关资产评估报告;

6、非正常损失情况说明及对责任人、有关领导的处理情况;

7、申报单位的《中国工会资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8、工会固定资产处置的相关报批单。

第二十三条 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除按规定上缴主管工会外,一律缴本单位财务,按照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工作或业务活动中对所需及占用的工会固定资产实施不间断的管理及核算,包括从编制固定资产预算、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入账、领用发出到维修保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资产部门应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由不同资金渠道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由政府和行政拨给工会的固定资产,产权已界定为工会的,按工会资产管理;由工会使用保管的国有资产和非工会资产一律登记固定资产备查簿。

第二十六条 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中,各资产部门、财务部门、技术部门和使用部门既要分工,又要合作,共同努力管好资产。财务部门和资产部门合署办公的,应指定不同人员分别代表财务部门和资产部门行使职能。

财务部门负责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分类核算,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并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资产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调拨处置等进行具体管理,并负责分类进行实物量核算。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某些日常管理工作也可委托资产使用单位承担。技术部门参与专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技术鉴定。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有效使用和日常维修管理。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预算及购置计划既要根据实际需要又要注意节约,要根据各类资产的配备情况及使用标准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现有固定资产,防止闲置浪费。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资产部门必须完善固定资产登记、入库、领用、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本部门固定资产和其它物品的领用、保管、清点等工作。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资产部门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须建立《工会固定资产卡片》,并记入《工会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对库存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各类资产的使用说明和存放要求进行保管,填写保管单并定期检查。库存固定资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领用或调换。处置固定资产须填写有关工会固定资产处置报批单,据单入账。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须填写《工会固定资产领用(出库)单》,经主管资产的领导同意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凭单填写固定资产使用记录,并记入《工会固定资产卡片》。未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固定资产。如需借用固定资产,须经主管资产的领导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

第三十条 各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或物品,要建立领用、交还制度,并督促使用人爱护所用资产。工作人员离职时,应在其办理所用资产交还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应每半年对账一次,使账实、账卡、账账保持一致。每年年终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编制有关工会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批单,按管理权限核准后,调整固定资产账目。年终编制《工会固定资产年度增减变动统计表》,报主管工会和上一级工会。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发生资产产权变动、财务和账务异常、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严重或挂靠单位脱钩等情况,必须进行清产核资的,应由本单位资产管理部门报主管工会或上一级工会确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低值易耗品和材料,也要分类登记,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十四条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工会事业单位和工会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凡违反本办法的,参照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各级工会组织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重点对资产处置权限等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资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中华全国总工会以前颁发的有关文件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篇4: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群众满意”,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帐户。实行单位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管财务主席“一支笔”审批。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4、坚持预算和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5、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依靠职工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6、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7、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会员活动费。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会员活动日、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教师、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体汇演、比赛奖励;以及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误餐费、夜餐费等。

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组织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动的宣传费;工会举办图书馆、阅览室、读报组所需图书、报刊以及工会广播站的消耗用品费等。

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其他活动的费用。如: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补助等。

3、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如: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用;如: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用;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所需教材、参考资料和讲课酬金;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建家活动费用;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维修等方面的费用。

4.事业支出。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事业单位必要的补助支出。

5.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6.上解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解上级工会的经费。

基层工会在保证正常工作活动且经费有结余的前提下,可用部分结余经费或实物开办为职工服务的”三产“或作投资经营。但必须进行可行性经济分析论证。经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后编列预算,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确保投资项目的保值增值。

基层工会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经费可能以及本规定的开支原则、范围。编列预算,掌握使用。基层工会如果经费确有不足,影响工会工作正常开展时,可按《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商请行政给予补助。

三、国家规定由行政承担的费用开支根据《工会法》、全总、财政部及国家的有关规定,下列费用应由行政列支:

1、基层工会办公用房、文艺、体育、教育和服务等活动场地设施、设备及其维修取暖等费用。

2、基层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奖金、医疗、补贴、劳动保护费用及其他福利待遇。

3、基层工会专职人员的离退休费及退职生活费。

4、基层工会兼职干部短期学习工资及差旅费。

5、工会组织的劳动竞赛、技术交流、技术革新活动所需的`奖励费用。

6、企业光荣榜制作的设备材料费。

7、企业车间、科室、班组订阅的报刊费。

8、企业行政主办由工会进行管理的广播站;人员、设备等费用。

9、由行政方面或委托工会布置的庆祝”五一"节、“国庆”节及其他重大节日所需的宣传活动费。

10、行政方面委托工会举办的劳模、积极分子及先进生产(工作)者等方面的会议费和奖励费。

11、基层工会为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所需的费用以及劳动保护宣传教育费。

12、企业、事业单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所需的各项费用。

13、由工会管理的企业职工困难补助费。

14、基层单位行政办学的职工教育费。

15、工会组织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休养活动的往返差旅费、宿费、伙食补助。

16、工会组织职工疗(休)养活动的费用。

篇5: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3号)以及《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xxx〕69号)文件精神,使工会经费更好地服务于教职工,经研究,现提出落实通知的有关规定。

一、收支管理原则

落实全总通知精神,必须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求真务实,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必须突出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教职工服务方向,多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必须严格执行全总《通知》中明确的“八不准”,严格预算管理,使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更加规范、有效,真正惠及广大教职工和工会会员,不断增强校工会组织的凝聚力。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全体会员原则。工会经费的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为教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包括: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篇6: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和宏观调控,强化分配和监督职能,保障工会社会职能的履行和工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工会预、决算。

第三条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工会预算一般分为五级管理,即:全国总工会、省级工会、市级工会、县级工会、基层工会。

预算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

建立乡镇(街道)工会的地方,省级以下预算管理级次由省级总工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后,报全国总工会备案。

经全国总工会批准独立管理经费的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其预算管理级次由各自产业工会确定后,报全国总工会批准。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对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补助及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上缴的收益列入本级预算;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收支要全额列入本级预算。

第五条 各级工会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

第六条 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七条 预算收支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 预算管理职权

第八条 工会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单位预算。本级预算是指各级工会本级次范围内工会经费收支(含所属建立预算管理关系的机关和单位)的总预算。单位预算是指与本级预算有相关经费收支管理关系的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预算。

第九条 实行本级预算管理的工会,其职权是:

1.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2.审批下一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汇总本级及所属各级工会的决算。

3.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

4.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5.协调处理工会与同级政府财政、税务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工会预算管理方面的政策和经济关系。

各级工会财务部门是本级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级预算管理工作。

第十条 实行单位预算管理的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其职权是:

1.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2.按照批准的预算,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办理各项核算业务,保证预算任务的完成。

3.指导、监督所属单位或部门核算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工作。

4.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

5.定期向主管工会财务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三章 预算收支范围

第十一条 工会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预算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2.拨缴经费收入;3.上级补助收入;4.政府补助收入;5.行政补助收入;6.事业收入;7.投资收益;8.其他收入。

预算支出包括:1. 职工活动支出;2.维权支出;3.业务支出;4.行政支出;5.资本性支出;6.补助下级支出;7.事业支出;8.其他支出。

第四章 预算编制与审批

第十二条 工会预算编制的原则是: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

第十三条 工会的年度预算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上级工会要求、预算编制原则和本年度工会工作计划编制。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第十四条 预算收入的编制,要按照收入来源,充分考虑本年度各项变动因素,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

第十五条 预算支出的编制,要坚持勤俭节约,体现工会工作特点,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方面。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工会行政性支出预算,应参照同级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度、费用标准以及核定的人员编制编列。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工会接受的财政补助资金要纳入预算管理,依据财政确定的开支范围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

第十八条 各级工会的办公、职工活动场所等基本建设, 根据《工会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由同级政府或行政解决。

县级以上工会的办公和职工群众的文化、教育、体育活动设施,在政府给予大部分补助的前提下,经上级工会批准,可以动用少量经费弥补不足,上级工会也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九条 房屋建筑物购建、专项设备购置、大型修缮等预算,需附经有关专业部门论证的可行性工程项目论证报告、立项批复、开工许可等相关文件,按照工程进度及资金状况编制当年预算。列入地方基本建设或更新改造计划的工程项目,应附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文件。

第二十条 各级工会用部分结余经费投资时,必须进行可行性经济分析论证,提出书面报告,报职能部门审核,工会委员会(或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列入预算。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工会预算,可在本级预算支出总额的百分之五以内编列预备费,用于当年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工会根据需要,可以从本级经费结余中安排一定数额的后备金作为储备,用于特殊情况下的资金需要。需要动用时,必须经过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议,工会会批准,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工会应根据全国总工会规定提取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和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

第二十四条 全国总工会每年10月提出下年度省级工会编制预算的要求。省、市、县级工会应根据上级工会编制预算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部署,并按照上级工会规定的时间上报下年度预算。

第二十五条 各级工会的本级预算草案,由各级工会财务部门编制,经工会委员会(或会)讨论通过,并经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或备案。上一级工会有权提出修订预算的意见和要求,下级工会根据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调整预算。

依靠本级工会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预算草案由本级工会审批。

全国总工会预算草案,经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由全国总工会书记处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 各省级工会的本级预算(附工会机关预算),应在3月15日前报送全国总工会审批,全国总工会应于30个工作日内及时批复。

市级以下(含市级)工会本级预算的报批时间,由省级工会确定。

第五章 预算的执行与调整

第二十七条 各级工会预算由本级工会委员会(或会)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工会财务部门负责。

第二十八条 各级工会应按照预算确定的任务积极组织收入。

第二十九条 各级工会要按照全国总工会、省级总工会的规定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不得截留、挪用。

第三十条 各级工会预算在批准之前只能开支必要的基本费用及帮扶、送温暖等支出。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等费用一般不得开支,因特殊原因必须提前开支的,经工会委员会(会)或主席办公会议同意,可控制在年度预算的25%以内。预算批准后,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三十一条 各级工会应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不得办理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不得越级办理预算拨款。

第三十二条 各级工会要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以领代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等支出,应经有关专业部门审核后执行。

第三十三条 各级工会要严格控制行政支出,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应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内的支出,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 各级工会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改变或追加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工会委员会(会)或主席办公会议同意后,在预算内调整或动用预算预备费。

第三十五条 各级工会预算在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预算收支总额需要增减变动时,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每年以一次为限,其编制、审批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相同。

第六章 决算

第三十六条 工会决算是工会收支预算的执行结果。各级工会应按上级工会的要求编制年度决算。决算未经批准前,称为决算草案。

第三十七条 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做到收支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附报工会机关决算草案)。

第三十八条 跨年度的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前按年度拨出数编报,最后年度工程竣工后,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确认, 按审核确认数扣除以前年度决算数后的余额,编制年度决算。

第三十九条 决算草案的审批程序与预算草案审批程序相同。

第四十条 省级工会的本级决算,应在3月15日前报送全国总工会审批,全国总工会应于30个工作日内及时批复。

市级以下(含市级)工会决算的报批时间,由省级工会确定。

第四十一条 各级工会的决算,应按上级工会的要求逐级汇总上报。

第七章 监 督

第四十二条 各级工会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本级工会所属单位预算的执行。

第四十三条 各级工会的预算、决算要接受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审计监督。预算执行情况要接受上一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计监督。

第四十四条 各级工会对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要逐步实行绩效考评制度。

第四十五条 有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的性质和使用范围,截留挪用项目资金;隐瞒收入,虚列支出,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擅自决定重大开支项目等行为的,上级工会应责令其做出检查,并要求纠正。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会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1月1日施行。9月9日颁发的《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全国总工会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省级工会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篇7: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1.强迫计划。预算迫使管理层向前看,制定详细的计划来实现每个部门、每项业务甚至每个经理的目标并预计将会出现的问题。

2.交流思想和计划。预算是一个正式的系统,这个系统确保计划涉及的每个人意识到自己应该做的事情。沟通可能是单向的,如经理给部下布置任务,也可能是双向的对话。

3.协调活动。需要整合不同部门的活动,以确保向着共同目标一起努力。这意味着协调是很难实现的。例如,采购部应立足于生产要求编制预算,而生产预算应当基于销售预期。

4.资源分配。预算过程包括识别将来需要以及能够获得的资源。应当要求预算编制者根据期望的活动层级或者资源水平判断他们的资源要求,以便最好地加以利用。

5.提供责任计算框架。预算要求预算中心经理对其预算控制目标负责。

6.授权。正规的预算应当作为对预算经理发生费用的授权。只要预算中包括费用支出项目,就不需在费用发生之前获得进一步的批准。

7.建立控制系统。可以通过比较现实结果和预算计划来提供对于实际业绩的控制。背离预算能够被调查,而且应将背离的原因区分为可控和不可控的因素。

8.提供绩效评估手段。它提供了可以与实际结果比较的目标,以便评估员工的绩效。

9.激励员工提高业绩。如果存在一个可以让员工了解其工作完成好坏的系统,员工就可以保持其兴趣和投入程度。管理层识别出背离预算的可控原因,为提高未来绩效提供了动力。

然而,不切实际的预算、或者经理对预算进行缓冲以保证实现目标的预算、或者仅仅关注目标的实现而没有实际行动的预算都不是好的预算。这些预算都没有关注长期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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