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制度

时间:2023-07-22 08:02:37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保健食品制度(精选20篇)由网友“地瓜小8王”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保健食品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保健食品制度

篇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学习管理标准制度

储存制度

一、所有入库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二、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储存于冷库(温度2-10 ℃),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避光、温度不高于20 ℃),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 ℃),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 45-75% 之间。

三、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放置, 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 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 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四、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 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五、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六、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 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保健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填写《质量问题报告表》,通知质管部复查并处理。

篇2: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学习管理标准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是负责对不合格保健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二、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上柜和销售。

三、不合格保健食品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 挂有红牌标志,不合格品区设专人、专帐管理。

四、质量管理部在检查保健食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出具保健食品停售通知单, 及时通知销售部门立即停止销售,追回售出保健食品, 不合格保健食品及时移不合格品区。发现假、劣产品,要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货。

五、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保健食品时,或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食品药品检验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时, 应立即停止销售, 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药品,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不合格保健食品库。

六、在柜过期失效、破损保健食品由保管员填写“过期/ 破损产品报告单”经质量管理部签字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品区。

七、销后退回、配送退回的质量可疑保健食品, 质量验收员及时填写 “保健食品质量复检通知单” ,报质量管理部确认不合格后,移不合格品区。

八、对于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的确认,质量管理部需凭自检报告单、省(市)药检所报告单、质量公告(报)、中国医药报、sfda 网站、上级主管部门药监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九、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应有记录,保存二年。

十、质量管理部每半年对不合格保健食品情况进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 以便及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减少经济损失。

十一、不合格品区中保健食品不得随意进出,必须凭质量管理部的通知, 如违规操作发生质量事故,责任人将承担一切后果。

篇3: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学习管理标准制度

从业人员卫生及健康体检制度

一、企业员工每年必须在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检验机构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 (包括病原携带者 ),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 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三、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 ,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四、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 ,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五、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 ,必须立即报告 ,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

六、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 佩戴工号牌, 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七、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二年。

篇4: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学习管理标准制度

保健食品各项管理制目录

1、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2、人员培训制度

3、从业人员卫生及健康体检制度

4、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5、储存制度

6、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7、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篇5: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学习管理标准制度

一、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二、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三、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四、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五、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 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六、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 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七、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八、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篇6: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学习管理标准制度

人员培训制度

一、门店营业员均应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二、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 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三、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 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四、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 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 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五、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 留复印件存档。

六、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 由质量管理部组织, 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 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七、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 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篇7: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学习管理标准制度

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一、保健食品质量验收专职质量验收人员负责,验收人员须具备有关规定的条件。

二、验收员应按照保健食品验收程序对到货保健食品进行逐批验收。验收应在规定的待验区验收,待验区必须保持整洁、干净,有黄色明显标志。

三、验收保健食品应包括保健食品外观性状检查和保健食品内外包装标识的检查。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四、验收时应按照保健食品的分类,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1、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有保健食品的专用标识、品名、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保健食品的成份、保健功能、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2、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3、验收进口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应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验收。

4、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保健食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书;

5、对销后退回、配送后退回的保健食品,验收人员应按进货验收程序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抽样送检。

五、验收员应严把进货关,验收后在 “进货质量验收通知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并签名,真实、完整地电脑录入检查验收记录。其验收记录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合格证、质量情况、包装情况、外观质量、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等项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六、对验收中发现不符合验收规定非内在质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当面拒收或入退货区。

篇8:保健食品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保证保健食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下称(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第三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卫生部)对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说明书实行审批制度。

篇9:保健食品管理条例

第四条 保健食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必要的动物和/或人群功能试验,证明其具有明确、稳定的保健作用;

(二)各种原料及其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

(三)配方的组成及用量必须具有科学依据,具有明确的功效成分。如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能成分,应确定与保健功能有关的主要原料名称;

(四)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

第五条 凡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经卫生部审查确认。研制者应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报卫生部审批。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发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第号”。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食品准许使用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标志图案见附件》。

第六条 申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一)保健食品申请表;

(二)保健食品的配方、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

(一)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四)保健功能评价报告;

(五)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名单,以及功效成分的定性和/或定量检验方法、稳定性试验报告。因在现有技术条 件下,不能明确功效成分的,则须提交食品中与保健功能相关的主要原料名单;

(六)产品的样品及其卫生学检验报告;

(七)标签及说明书(送审样);

(八)国内外有关资料;

(九)根据有关规定或产品特性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七条 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分别成立评审委员会承担技术评审工作,委员会应由食品卫生、营养、毒理、医学及其它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第八条 卫生部评审委员会每年举行四次评审会,一般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召开。经初审合格的全部材料必须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寄到卫生部。卫生部根据评审意见,在评审后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卫生部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保健食品认为有必要复验的,由卫生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复验费用由保健食品申请者承担。

第九条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作者共同申请同一保健食品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共同署名,但证书只发给所有合作者共同确定的负责者。申请者,除提交本办法所列各项资料外,还应提交由所有合作者签章的负责者推荐书。

第十条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可凭此证书转让技术或与他方共同合作生产。转让时,应与受让方共同向卫生部申领《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副本。申领时,应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并提供有效的技术转让合同书。《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副本发放给受让方,受让方无权再进行技术转让。

第十一条 已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经营的药品,不得申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第十二条 进口保健食品时,进口商或代理人必须向卫生部提出申请。申请时,除提供第六条 所需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出产国(地区)或国际组织的有关标准,以及生产、销售国(地区)有关卫生机构出具的允许生产或销售的证明。

第十三条 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进口保健食品发放《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取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产品必须在包装上标注批准文号和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

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行检验,合格后放行。

篇10:保健食品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在生产保健食品前,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在申请者的卫生许可证上加注“××保健食品”的许可项目后方可进行生产。

第十五条 申请生产保健食品时,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一)有直接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

(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正本或副本;

(三)生产企业制订的保健食品企业标准、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及制订说明;

(四)技术转让或合作生产的,应提交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持有者签定的技术转让或合作生产的有效合同书;

(五)生产条件、生产技术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的情况介绍;

(六)三批产品的质量与卫生检验报告。

第十六条 未经卫生部审查批准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义生产经营;未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的企业,不得生产保健食品。

第十七条 保健食品生产者必须按照批准的内容组织生产,不得改变产品的配主、生产工艺、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以及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等。

第十八条 保健食品的生产过程、生产条件必须符合相应的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或其它有关卫生要求。选用的工艺应能保持产品的功效成分的稳定性。加工过程中功效成分不损失,不破坏,不转化和不产生有害的中间体。

第十九条 应采用定型包装。直接与保健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或容器必须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或卫生要求。包装材料或容器及其包装方式应有利于保持保健食品功效成分的稳定。

第二十条 保健食品经营者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索取卫生部发放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采购进口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

第四章 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

第二十一条 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并标明下列内容:

(一)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

(二)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

(三)贮藏方法;

(四)功效成分的名称及含量。因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效成分的,则须标明与保健功能有关的原料名称;

(五)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六)保健食品标志;

(七)有关标准或要求所规定的其它标签内容。

第二十二条 保健食品的名称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号及夸大容易误解的名称,不得使用产品中非主要功效成分的名称。

第二十三条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其产品质理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

第二十四条 严禁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第二十五条 未经卫生部按本办法审查批准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义进行宣传。

篇11:保健食品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根据《食品卫生法》以及卫生部有关规章和标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监测及管理。卫生部对已经批准生产的保健食品可以组织监督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第二十七条 卫生部可根据以下情况确定对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进行重新审查:

(一)科学发展后,对原来审批的保健食品的功能有认识上的改变;

(二)产品的配方、生产工艺、以及保健功能受到可能有改变的质疑;

(三)保健食品监督监测工作需要。

经审查不合格或不接受重新审查者,由卫生部撤销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合格者,原证书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般卫生监督管理,按照《食品卫生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九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五条进行处罚。

(一)未经卫生部按本办法审查批准,而以保健食品名义生产、经营的;

(二)未按保健食品批准进口,而以保健食品名义进行经营的;

(三)保健食品的名称、标签、说明书未按照核准内容使用的。

第三十条 保健食品广告中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的,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卫生部《食品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 违反《食品卫生法》或其它有关卫生要求的,依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保健食品标准和功能评价方法由卫生部制订并批准颁布。

第三十三条 保健食品的功能评价和检测、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由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承担。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6月1日起实施,其它卫生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

篇12:保健食品自查报告

按照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经营保健食品的通知要求,本企业对保健食品的经营过程进行了自查,其自查结果如下:

1、从进货来源进行自查,本公司采购部在进行业务洽谈时首先对

供应商及产品的资质进行初审,质管部对供货方资质进行复审,并从各相关网站上进行资质及产品上标注的名称及批准文号的合法性、有效性的确认,确保本企业是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目前本公司所经营的保健食品均有相应的资质;

2、验收环节:严格按照供货商提供的送货凭证与实货进行相关项

目的核对,确保进货票据完整、有效;本企业的连锁门店统一从总部购进,各店不得自行采购产品;总部及门店购进产品验收后形成验收记录,且记录要求保存至超过产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3、各店铺销售保健食品的员工,已经按照指定单位每年进行健康

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这项工作由专属部门负责;

4、在产品宣传方面,不存在夸大宣传等不符合要求的宣传材料:

对各连锁门店的宣传材料由专属部门负责审核,对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禁止宣传;

5、本企业从产品的购进、资质审核、验收、销售及售后及产品流通的各个环节有着完整的质量管理制度,依据质量制度制定各项工作流程来确保质量制度的有效落实;各岗位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各项工作有着明确的标准,我公司对于新制定的及修订的制度不定期进行培训贯彻,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对制度执行不利的给予严肃处理。

总之,通过本次自查,本企业对于保健食品的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请相关部门予以监督!

篇13:保健食品自查报告

一、企业概况

本企业位于xx县xx镇x市场首层1、2两卡,营业面积85平方米,本店在硬件方面:包括其布局、柜台、养护等设施设备,都能够达到xx市保健食品零售企业的有关要求。

二、企业的自查情况如下:

1、人员管理

本店设有食品质量管理员一名,具有药学初级资格,熟悉保健食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所有从业人员均已通过健康检查,具备健康证。本店所有员工均参加过本店组织的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培训,有培训记录。

2、质量管理

我店已建立比较齐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有索证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储存制度、出库制度、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召回制度、培训制度等。我店已索取供货方提供的加盖供货方公章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复印件及购进的产品检验报告等资料建档保全。我单位已建立真实完整的保健食品购进记录,内容包括进货时间、产品名称、数量、批号、供货单件等信息。

3、经营及储存条件

本店经营场所面积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场所整洁、干净;周围无污染源。配备有专用保健食品陈列橱柜,并有空调、风扇等用于保健食品储存的温控设施。

经自查,我店符合《广东省保健食品零售企业卫生许可现场验收工作指导原则》规定,现申请验收。

封开县xx镇xx药房

20xx年5月29日

篇14:保健食品自查报告

为加强《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性文件备案办法》、《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我局及时组织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自查工作。

一、组织领导

在接到市局下发的《xxx年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局务会,部署执法工作自查,由xxx局长负责,xxx副局长负责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完成。

二、行政执法工作自查

(一)自查阶段

自查人员认真学习和对照实施方案、检查评分表,对成立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和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全面、认真、彻底的自查。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实施处罚主体资格、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是否亮证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处罚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是否合法、是否已经建立了行政执法台帐,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对已结案的案卷进行了整理归档。

(二)总结阶段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能改正的及时进行了改正,对不能更改的提出了整改的意见,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及时改进,不能犯同样的错误。经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因县局行政许可事项不多故未对《行政许可法》实施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

2、有的案件无充分的理由减轻了处罚。

3、有一个案件涉及到没收物品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而适用简易程序。

4、有2个案件没有完全执行而没有办理延缓、免交手续。

5、有的行政处罚案件文书记录字迹潦草、不易辨认、语句不通、词不达意、处罚决定书有错字。

6、由于县局编制不足故未设立专职的法制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

三、整改意见

在以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要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文书书写,部署实施《行政许可法》,设立专职的法制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将执法工作细化、量化,将责任落实到人。

你可以看看这个:工作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

我镇接到《xx市卫生局xx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管工作的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我镇食品卫生安全自查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我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了我镇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防止发生集体中毒事件,保障全镇居民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我镇正常生活秩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现将我镇食品卫生安全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管理

我镇始终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把食品安全作为保障我镇居民身体健康,维护我镇稳定的重要工作来认真对待,于4月29日由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邓强同志组织召开20xx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

1、在会上传达了xx市关于年食品安全卫生会议精神;

2、搜集前期自查(4月22日至4月29日)结果并对后期自查(4月30日至5月22日)做出安排;

3、指出了自查方向,并着重对种植业用药情况、养殖业和水产业饲料喂养情况、餐饮行业、药品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

4、并安排社会事务办公室与新市工商所进行沟通,请新市工商所、镇卫生院和社事办对我镇市场的原材料进出情况进行检查;

5、安排我镇司法所、派出所针对有关食品添加剂方面的知识进行宣传;

二、加强培训,注意防疫,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我镇召开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会,参会人员有xx市卫生监督所所长许发明同志、镇分管领导彭华容同志、社事办主任陈作珍同志及各村村主任、游厨、镇上餐饮单位负责人等。在会上许发明同志对食品安全做出了详细的要求,比如:三证要求;厨房设施要求等。从各个方面对食品卫生安全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解释。从事食品加工方面的负责人积极发问,并对我镇食品安全卫生提出了宝贵意见。

三、发现问题,加强整改

食堂安全卫生关系我镇居民健康的大事,容不得任何疏忽和麻痹。为保证我镇经营安全卫生高效运转,各村对村上游厨进行登记,并再次进行统一培训;新市工商所、镇卫生院对我镇8家餐馆、11家米粉店、2家食堂、2家农家乐、8家腌卤摊店、3家蛋糕店进行检查、3家药店、26个村医生;畜牧兽医站对我镇15户养殖大户进行检查。在此检查期间发现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

一、发现除学校食堂、老文大排档、正红旗酒家有卫生许可证。其他单位均无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二、除学校食堂坚持索要索证登记,其余均无索要索证登记或不全。

三、个别医生有超执业范围执业。

篇15:保健食品自查报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在保健食品生产取得了显著成效、生产安全状况总体较好、行业也取得了长足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公司上下员工齐心一致,特根据衢食药监函5号《关于督促进一步做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的函》,我们公司的管理人员非常重视开展自查,通过狠抓落实保健食品安全、规范生产,我公司已获批的2个保健食品生产进展顺利。一直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组织生产,从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管理及质量检测等方面全面落实质量控制制度和规范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规范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不夸大宣传保健功效。在进行常规生产的过程中,响应上级领导明确“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也与日俱增,为公司今后继续生产合格产品做足工作。公司现有获保健食品批文的产品2个(?牌蜂胶软胶囊,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xx和牌破壁松花粉,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xx)。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据《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的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做好保健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检验工作,做到不合格原辅料不进厂,保证所有的原辅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做好采购记录台帐。

三、生产环境符合GMP要求,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生产记录完整。

四、做好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工作,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产品决不出厂。

五、加强库房卫生管理,保持良好的原辅料、成品库房环境。

六、严格按照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制作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篇16:保健食品警示语

1. 家家关注保健食品问题,人人阻截问题保健食品。

2. 己所不食,勿施于人。

3.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4. 保健食品安全,百姓安康。

5. 保健食品安全牢记心,健康幸福伴你行。

6. 培养保健食品安全公德心,争做和谐社会文明人。

7. 保健食品安全,你我共同的责任;安全保健食品,你我共同的心愿。

8. 保健食品安全你我同创,和谐健康大家共享。

9. 给保健食品多一点关注,对生命多一份负责。

10. 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构筑保健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1. 增强保健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12. 法行天下,食者无忧。

13. 保健食品安全联万家,健康生活你我他。

14. 保健食品安全个个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受益。

15. 食者无虑饮者无忧监管有法安全有保。

篇17:保健食品警示语

1. 选购放心保健食品,吃出健康体魄。

2. 保健食品安全从严把关,关爱生命责任如山。

3. 保健食品安全共同监督,健康和谐人人受益。

4. 少一份保健食品隐患,多一份生活平安。

5. 保健食品关乎生命,安全重于泰山。

6. 你说什么不能少?我说保健食品安全不能少!

7. 三无保健食品要杜绝,油炸保健食品不能吃。健康保健食品多买点,绿色保健食品要常吃。

8. 你说什么不能多?我说保健食品色素不能多!

9. 吃蔬菜,尝瓜果,不理三无烂产品。

10. 今日不防真可惜,若要福寿定得防。

11. 普及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创建绿色家园。

12. 健康复健康,健康何其少。你若还不防,病魔再次侵。人生百年为健康。

13. 学习保健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14. 保健食品安全,情系万家。

15. 保障保健食品安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6. 三无产品不卫生,切莫花钱买病生。

17. 一串麻辣三分美,二串麻辣十层灰。保健食品卫生得注意,若是马虎要不得。

18. 师生利益无小事,保健食品安全是大事。

19. 健康的人选择健康的保健食品,身体虚弱的人更要选择健康保健食品。

20. 三无三无,卫生全无;三无三无,健康全无。

篇18:保健食品警示语

1. 关注保健食品安全,关爱人生健康。

2. 保健食品安全要重视,QS商标少不了。三无保健食品少去碰,小摊小贩离远点。蔬菜瓜果不能少,牛奶鸡蛋营养好。保健食品安全人人知,身体健康最重要。

3. 你说什么不能有?我说苏丹红不能有!

4. 保健食品为民生之本,安全为国家之重。

5.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6. 关注保健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区。

7. 关注保健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8. 多吃蔬菜,多吃瓜果,健康身体人人有。

9. 保障保健食品安全,建设美好校园。

10. 一串麻辣一寸危,寸辣难买寸健康。

11. 万安以保健食品为先,保健食品以质量先行。

12. 实施保健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促进浙江和谐发展。

13. 构筑保健食品安全“防火墙”,撑起群众健康“保护伞”。

14. 手牵手把好保健食品质量关,心连心守好保健食品安全门。

15. 开口吃个爽,莫把安全忘。

篇19:保健食品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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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在保健食品生产取得了显著成效、生产安全状况总体较好、行业也取得了长足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公司上下员工齐心一致,特根据衢食药监函《关于督促进一步做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的函》,我们公司的'管理人员非常重视开展自查,通过狠抓落实保健食品安全、规范生产,我公司已获批的2个保健食品生产进展顺利。一直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组织生产,从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管理及质量检测等方面全面落实质量控制制度和规范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规范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不夸大宣传保健功效。在进行常规生产的过程中,响应上级领导明确“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也与日俱增,为公司今后继续生产合格产品做足工作。公司现有获保健食品批文的产品2个(牌蜂胶软胶囊,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xx和牌破壁松花粉,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xx)。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据《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的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做好保健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检验工作,做到不合格原辅料不进厂,保证所有的原辅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做好采购记录台帐。

三、生产环境符合GMP要求,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生产记录完整。

四、做好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工作,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产品决不出厂。

五、加强库房卫生管理,保持良好的原辅料、成品库房环境。

六、严格按照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制作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篇20:保健食品自查报告

我镇接到《xx市卫生局xx市保健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管工作的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我镇食品卫生安全自查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我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了我镇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防止发生集体中毒事件,保障全镇居民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我镇正常生活秩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现将我镇食品卫生安全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保健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管理

我镇始终高度重视保健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把食品安全作为保障我镇居民身体健康,维护我镇稳定的重要工作来认真对待,于20xx年4月29日由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邓强同志组织召开20xx年xx镇保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

1、在会上传达了xx市关于20xx年食品安全卫生会议精神。

2、搜集前期自查(4月22日至4月29日)结果并对后期自查(4月30日至5月22日)做出安排。

3、指出了自查方向,并着重对种植业用药情况、养殖业和水产业饲料喂养情况、餐饮行业、药品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

4、并安排社会事务办公室与新市工商所进行沟通,请新市工商所、镇卫生院和社事办对我镇市场的原材料进出情况进行检查。

5、安排我镇司法所、派出所针对有关食品添加剂方面的知识进行宣传。

二、加强培训,注意防疫,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我镇召开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会,参会人员有xx市卫生监督所所长许发明同志、镇分管领导彭华容同志、社事办主任陈作珍同志及各村村主任、游厨、镇上餐饮单位负责人等。在会上许发明同志对食品安全做出了详细的要求,比如:三证要求;厨房设施要求等。从各个方面对食品卫生安全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解释。从事食品加工方面的负责人积极发问,并对我镇食品安全卫生提出了宝贵意见。

三、发现问题,加强整改

食堂安全卫生关系我镇居民健康的大事,容不得任何疏忽和麻痹。为保证我镇经营安全卫生高效运转,各村对村上游厨进行登记,并再次进行统一培训;新市工商所、镇卫生院对我镇8家餐馆、11家米粉店、2家食堂、2家农家乐、8家腌卤摊店、3家蛋糕店进行检查、3家药店、26个村医生;畜牧兽医站对我镇15户养殖大户进行检查。在此检查期间发现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

1、发现除学校食堂、老文大排档、正红旗酒家有卫生许可证。其他单位均无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2、除学校食堂坚持索要索证登记,其余均无索要索证登记或不全。

3、个别医生有超执业范围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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