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产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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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规章制度

篇1:公司生产规章制度

公司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产持续进步方向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点,是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生产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生产资源管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生产管理的最高准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人员,生产管理员和与生产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由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实施监督。

第六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署后,公布施行,自公布之日生效。

第七条、当本制度修订版公布时,本制度自动失效。

第二章、物资管理

第八条、物资控制是生产管理的先决条件,是生产管理的重点,合理的物资控制是产生高效率,高利用率的生产前提,物资控制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生产是否顺畅,物料浪费严重与否和生产成本的高低。

第九条、供应部门是物资控制的核心部门。

1、供应部下设材料仓库,工具仓库,辅助品仓库。

2、材料仓库是公司原料的储存机构,负责公司原材料的收发,储存。

3、工具仓库是公司工具,夹具,模具的储存收发机构。工具,夹具,模具的维护和保养由维护保养机构负责。

4、辅助品仓库是公司劳保用品,文具用品的储存机构,负责公司劳保用品,文具用品的收发,储存。

第十条、外部工厂有物品入库应先由质检人员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物品,方可接收入库,办理相关的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料即超出允收标准的物料,应予退回。

第十一条、仓库员在新进物资入库后要及时做好标示,同时做好物资的维护保养工作。仓库的物资要账目相符,要不定期对物资盘点抽查,抽查结果作为仓库员的考核依据。

第十二条、车间或其他人员领取物资必须出具《领料单》,《领料单》各栏要填写清楚。领取生产材料,工具,夹具,模具,车间主任开单后不需部门经理审核,领取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均需部门经理审核签署意见后方可领取。

第十三条、仓库员在接到车间或其他人员开具的《领料单》核实无误后,应立即查找库存,库存充足的立即发放给领料单位并做好《物资出库账》。库存不足的将仓库现有物资全额发放给领料单位,并立即出具《采购任务单》通知采购部门采购物资。《领料单》领料数量栏按实际发放数量填写,仓库员负责督促采购部门采购情况。物资采购到位后立即通知领料单位前来领料。

第十四条、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写好《工序交接单》,无《工序交接单》的产品或半成品下工序不得接收生产。

第十五条、成品经检验合格,包装人员方可按照指定的包装规格包装产品。包装人员执成品检验员出具的《成品入库单》和《成品检验报告》方可接收产品入库,同时做好《产品入库账》。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放行的产品,在总经理许可放行并同时出具相应的《成品入库单》和《成品出库单》。

第十六条、产品入库后,成品仓库要按销售部门开据的有关销售单及时安排产品出货。

第三章、生产过程管理

第十七条、生产过程管理是生产控制的重点,是保证生产受控的重要手段,是降低资源损耗的必要措施。生产过程管理是利用科学的管理手法进行生产管理,合理利用生产资源,合理调配生产人员,保证及时出货的先进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生产过程管理是公司各级管理员,一线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的管理制度。公司各级管理员,操作员都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过程管理工作,时刻树立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生产过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级管理员时刻树立持续改进意识,要求公司所有作业人员树立节能高效意识。

第二十条、生产管理人员在接到客户订单后要仔细分析订单要求,看清客户的每一点要求,防止盲目生产。

第二十一条、生产管理员明确客户要求后,应立即通知供应部准备生产资料(包括材料﹑工具﹑夹具﹑模具等),待所有生产资料备齐后方可编排生产计划,生产计划共三份:供应部,生产科室,生产部各一份。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出货的也可以先安排生产的工序先生产,待物料备齐后再组织统一生产。

第二十二条、物料备齐后供应部要及时通知相应生产部门前来领料。生产部门接到供应部通知后,应根据客户交期的急缓程度安排领料,暂时不急的产品先不领料,保证生产车间物流流畅,避免生产资料积压在车间影响车间生产。交期急迫的要马上组织相关人员前往供应部领料,并立即投入生产。

第二十三条、生产计划编排好后立即组织车间相关人员按照计划生产。生产进度管理员必须随时跟踪,保证生产在计划状态下进行。对跟不上生产计划的工序,生产进度管理员必须分析情况,采取措施,予以弥补。若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耽误工期的,要及时向生产部汇报,调整计划。

第二十四条、车间管理员每天必须如实编写《生产工序日报表》,二十四小时内送交生产部,便于部门经理掌握车间生产状况。

第二十五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要及时送入仓库,以便销售部及时组织发货。

第二十六条、生产车间管理员要及时关注车间物流状况,机器运转状况,员工工作状况,随时指导员工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本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部门经理反映。

第二十七条、生产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能影响交货期的都要及时向生产部经理反映,并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生产车间管理员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技能训练,保证员工随时高效作业;经常和员工交流思想,掌握员工思想动态;经常组织员工学习相关管理制度,促进公司团队建设。

第二十九条、公司所有生产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车间管理员生产安排,有争议的必须按照“先执行后申议”的原则。

第三十条、鼓励公司所有员工做生产工艺改进确实对节能降耗有较大改善或能大幅提高生产效率的,公司将按照公司《奖励处罚细则》给予奖励。

第四章、产品质量管理

第三十一条、产品质量管理是公司所有管理活动的重点,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产品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力。产品质量管理需要公司全体员工参与,全过程控制,全面实施。

第三十二条、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是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制度,产品质量管理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员工以及与生产相关的其他员工。

第三十三条、产品质量管理的关键在于做好产品质量变异预防,防止偶发性产品质量变异,逐步改善常发性质量变异。生产管理员要经常不断地开展质量意识教育,每月质量意识教育不少于五次。

第三十四条、生产管理员对生产过程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

1、产品生产之前必须对物料进行抽查杜绝材料不合格;生产过程中发现原材料不合格的要及时通知质检部,根据质检部意见决定该材料是否使用,如何使用,不合格的物料及时退回物资仓库。

2、产品生产过程中生产管理员要加强产品质量巡查,排除员工操作方法不当,机器设备运转不良,物流紊乱等因素影响产品质量变异。

3、生产过程中如果产生产品质量变异,生产管理员要及时通知质检部相关人员,如果可能影响到产品交货期的,要及时通知生产部经理。

第三十五条、生产员工要做好“产品质量三员”,即本工序的生产员,上工序的检验员,下工序的服务员。时时刻刻注意,兢兢业业工作,对任何一点小事都不马虎,搞好本工序的生产,监督上工序的生产,服务下工序的生产,保证从自己手中流出的产品无产品质量缺陷。

第三十六条、生产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要求进行作业,严格遵守相关机器、模具、夹具的操作规程。

第三十七条、生产车间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质量要求生产,质检部有其它质量要求的,生产车间生产也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和质检部要求。生产过程中质检部发现有任何产品异常必须停产的,生产车间必须马上停产,待质检部通知可以恢复生产后方可生产。

第三十八条、生产车间成品入库必须凭质检部成品检验员出具的《产品入库单》和《成品检验报告》方可办理,无《产品入库单》和《成品检验报告》的产品坚决不能入库。

第五章、生产资源管理

第三十九条、生产资源管理是合理分配,利用公司生产资源的必要保证,是公司每个员工的责任。

第四十条、生产资源管理遵循谁使用谁保养,谁损坏谁赔偿的基本原则,生产管理员要合理调配生产资源,使公司资源产生最大效益。

第四十一条、生产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资源的分配,包括工具,机器,夹具,人员,时间等。

第四十二条、生产资源利用情况由生产部定期考察,对于不合理的资源分配予以及时纠正。

第四十三条、在使用的资源属自然消耗或到使用寿命周期的使用人员可以向车间管理员申请自然报废或自然报损,由车间管理员领取新资源交原使用人员使用。

第四十四条、在使用的资源属非自然消耗的或人为损坏的,根据损坏程度,责任人员应予以赔偿,然后由车间管理员领取新资源交原使用人员使用。

第四十五条、在使用资源由使用人员负责保养。机器,夹具,模具的保养由专人负责并及时填写设备保养记录。

第四十六条、机器,夹具,模具,检验检测仪器等设备生产部要建立台账。设备台账应包括机器,夹具,模具,检验检测仪器的制造商,设备功率,精度等级,制造日期,投入使用日期,设备状态,设备保养资料等基本内容。

第四十七条、暂不使用的生产资源由车间管理员组织负责退回仓库,由仓库统一管理维护,退回仓库的资源要开具《退料单》,不能使用的资源也要及时退回仓库。

第四十八条、使用过程中报废的资源由质检部出具报废单经生产部部长同意签字后,作报废处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所有人员均要爱护公司资源,非公事不得使用公司资源,对于滥用公司资源的,公司按照《公司奖惩细则》予以处罚。公司员工保护公司资源做出重大贡献的公司按照《公司奖惩细则》予以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条、根据公司发展情况,本制度不再适用时可以修改,本制度的修改由生产部提请,会同原制度制定人员和相关生产管理人员共同拟订修改,修正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施行,修正版公布时本制度自动失效。

篇2: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生产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厂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三条、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一名。每班组兼职安全员不得少于一名。

第四条、公司制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应急救援工作,减少应急情况下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制,追究责任人”的逐级负责制。各分区的管理人员对在自己分工范围内发生的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为承担领导责任。

第二章、人员安全管理

第六条、公司制定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上墙,明示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制度,服从管理,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不得违章作业。

第七条、应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依法为工作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向作业人员如实告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办法。

第八条、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第九条、及时向现场生产管理人员报告所发现的安全隐患,是每个作业人员的义务;作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单位管理人员不得报复。

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作出处理。

第十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不准看报,不准睡觉、干私活或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带小孩上班。

第三章、用电系统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电器维修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掌握电器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维修技术。

第十二条、变压器、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接受供电部门校验、检修,变压器发生故障,应申请供电部门停电检修,变压器周围应设置安全护栏,禁止无关人员靠近。配电柜严禁超负荷运行;应定期进行维护、检修。

第十三条、进行电器安装和检修时,至少应有两人以上人员参加并停电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禁止带电作业。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四条、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经举报,消除和预防了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在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生产工作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操作规程,经教育仍不改正者,依照矿山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行政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在自己分工职责范围内工作不力,放任下属或违章指挥,致使分管工作内安全隐患得不到消除或在重大事故发生时,组织抢救不力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甚至逃匿的,报公司给予降级、撤级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有与国家相关法律不一致的,按国家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篇3: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令、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

对重大项目工程安装、检修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操作措施、计划,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公司定期组织全面、系统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四、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公司要坚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记录,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

六、坚持搞好安全培训制度,职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七、对重大危险源的工作场所,要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做好预案演练。

八、生产现场要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各种物件摆放要整齐有序。

篇4: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篇5: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我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我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本公司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培训方式采取由公司自行组织培训形成进行。

1)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2)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水工、制冷工等)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5)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6)从事关键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取得岗位操作证书,持证上岗。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7)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公司、管理处(部门)、班组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8)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等,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9)管理处(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管理处安全制度、相关工作现场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10)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建立义务安全队伍安全教育制度。

1)义务安全队伍所有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业技术培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义务安全队伍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地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三级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实行安全教育培训登记制度。

总经理办公室必须建产所有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制度

总经理办公室对本公司(包括义务安全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定的`,将追究主管负责人的责任。

二、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⑴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执行情况,查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情况。

⑵查隐患:查安全文明生产情况,机电设备、各类建筑物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走道、低凹、地坑有否安全可靠护栏或盖板,废气、废液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现象及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等。

⑶查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

A每天巡回检查情况B每周安全员例会情况C每季安全主任例会情况

2、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季一次,由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定人、定时整改。

各管理处每月进行一次由各部门主管参加的安全检查例会,检查整改情况,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各班组每班进行“班前五分钟警示教育”,班中巡回检查,“下班前(后)三分钟安全检查”总结。

3、组织各专业性、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做好各类应急措施。

4、按《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条例》规定执行奖惩。

三、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1、为了确保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防止工伤事故,改善劳动条件及职业病的发生,按国家规定,职工工作时应穿戴好公司供给的有关防护用品。

2、从事生产劳动的员工,根据实际情况,按不同的工种发放不同的防护用品。

3、各类劳保用品按发放标准由各部门、管理处负责人(或授权人)申领单到总经办领取。

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本公司劳保用品采购工作。供应商必须具有劳防用品生产、销售资质,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每月向总经理办公室通报费用支出情况。

5、需调整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时,由各部门(管理处)通知总经理办公室。

6、按照同行业、同工种享受同等标准,同时兼职多工种者,执行其中主要工种的标准,不得重复领用。

7、从事有毒作业的防毒面具,以及工程维修人员使用的工具包、安全带、安全绳、防护罩等均列入发放防护用品之中,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按规定领取。

四、隐患整改制度

1、公司及各部门(管理处)、班组安全员及员工检查、巡视或工作时,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汇报各级安全负责人。

2、各部门(管理处)安全负责人应及时安排存在隐患设施的整改。

3、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填写二联单,存根联留相应安全主管部门,反馈联交整改部门、管理处。整改完毕反馈单签名盖章后交相应安全主管部门。暂时无法整改的项目,必须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五、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各类人员及设备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公司主管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及工会。

2、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护,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3、由公司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专人负责写出事故报告,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有关善后事宜。

4、召开事故分析会

⑴分析原因;

⑵明确及追究责任;

⑶落实整改措施;

(4)教育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吸取教训。

5、按公司《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条例》处理,事故报告登记存档,并上报集团公司。

六、安全技术经费计划制度

安全技术经费计划是公司从全局出发,有计划、有步骤的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而编制的安全技术工作上规划,是公司财务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1、安全技术经费计划的编制

1)部门(管理处)应根据公司要求在每年第四季度编制下年度安全技术经费计划。

2)主管副总经理和公司安全主任应组织各职能部门,广泛吸取员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编制本公司的年度安全经费计划报公司财务部审批。

2、安全技术经费的使用管理

1)安全技术经费计划经批准后,要纳入公司年度维修施工计划、财务计划,物质供应计划、采购计划,以保证安全技术经费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人力、财力,保证计划的实施。

2)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安全技术经费计划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建立该项经费科目,专款专用,保证计划的实现,并准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情况。

3)各部门(管理处)要设立安全技术经费使用台帐,并将使用情况按季报公司财务会计部。

4)公司所辖小区(大厦)安全技术经费计划的实施情况,要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以保证安全措施经费计划按期实现。

七、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制度

1、各部门(管理处)必须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安全责任书中安全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并与各所属部门及班组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2、安全目标责任书必须明确事故指标、安全指标和安全文明小区达标的标准,及奖罚硬指标。

八、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1、为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无事故,所辖小区(大厦)达到安全文明小区标准,针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治安、消防等方面的考核,制定本制度。

2、本考核制度内容详见公司《目标、指标考核办法》

3、公司每半年对部门(管理处)负责人进行一次考核。责任制考核共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档。对基本称职人员提出要求以示警牌,对不称职的调离工作岗位。

篇6: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理解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资料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资料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资料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异常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资料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景。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景,理解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提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景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篇7: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景,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资料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职责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景,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景;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景,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景,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职责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礼貌、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景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景,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景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景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我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必须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光、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篇8: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台帐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局及下属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台帐。台帐包括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安全事故记录、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安全管理文件汇编、其它共八类。具体要求为:

(一)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台账

按要求填写会议时间、地点、会议名称、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等内容,做好到会人员的签到记录,摘录记录会议主要内容。

(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台帐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如实填写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人员、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限期整改时间,并让受检单位责任人签字

(三)安全事故记录台帐

按照有关的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记录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经过(包括伤亡和损失、接到报告时间和上报时间及采取的措施等应报告的内容),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填写事故处理意见。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台帐,包括与上级或下级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及与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的其他材料。

(五)安全生产制度台帐,包括安全生产机构设置、事故应急预案、岗位责任、操作规程等材料。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台帐

按要求记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对象、人数、教育培训的相关内容情况。

(七)安全管理文件汇编台帐

包括本单位下发和接收上级各有关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记录文件的标题、收发文号及收发文时间。

(八)其它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类台帐。

第三条

台帐要求书写规范、字迹清晰、保存完整,防止缺、少、漏现象发生,严禁弄虚作假。

第四条

台帐的归档要及时,局各责任科室,在每次安全生产活动(如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活动等)结束后3天内,必须将有关的台帐整理好,报局专职台帐管理员处归档。

第五条

各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台帐的'记录、收集和整理,如人员工作调动,要认真做好台帐的交接清点工作,台帐资料应按年度妥善归档保管。

第六条

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局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执行本制度。若因台帐整理不完整、归档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各相关责任科室要承担责任。

篇9: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一、加强明火治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四、在班前、上班时不准喝酒。

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七、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九、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十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十三、末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非凡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操作工的六严格

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二、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三、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四、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六、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一、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三、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四、不消除四周易燃物,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一、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四、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五、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六、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七、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八、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一、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二、严禁酒后开车。

三、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溜车。

四、严禁带病行车。

五、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六、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七、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加油站十禁令

1、严禁烟火,严禁堆放易燃物。

2、严禁工作人员穿带钉子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上岗。

3、严禁使用汽油擦洗衣服和器具,严禁使用化纤拖把和抹布。

4、严禁给未熄火的车辆加油,严禁加油枪碰撞车辆排烟口。

5、严禁在站内修车。

6、严禁向塑料桶或摩托车内直接灌装油品。

7、严禁在加油现场和罐区使用通讯工具。

8、严禁在强雷电时进行加油和卸油作业。

9、严禁在加油站进行未办理动火手续的动火施工。

10、严禁随意挪动消防器材。

篇10: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

3.8.3负责本部门所管帐、卡、电脑账目数据等的安全,制定出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

3.8.4严格财务监督,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支付工伤事故处理费用,安全、劳保用品、保健食品费用。

3.9. 管理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3.9.1. 认真执行上级和本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

3.9.2. 经常检查所辖区域的建筑物、工器具、机电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工作地、休息间及更衣室的安全卫生,检查到隐患要及时处理。

3.9.3. 负责对新调入本部门的员工、工种变更人员、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3.9.4. 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39.5. 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组织,指导和督促本部门兼职安全员工作。充分发挥班、组长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作用。

3.10. 技术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3.10.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3.10.2. 产品的开发、设计应对实现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规定负责。

3.10.3. 在确定项目设计、改造的技术要求时和制定工艺文件时,必须符合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同时考虑安全操作、防尘防毒、改善劳动环境的安全技术措施。

3.10.4. 在进行有危险性试验、试制时,要与安全部门联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3.11班、组长(生产1、2、3组)的安全生产责任

3.11.1. 认真执行公司、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规定与制度

3.11.2. 对班、组员工安全和健康负责。

3.11.3. 负责对新调进员工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并且将安全教育做为日常班组工作的重要内容。安全工作做到时时讲、天天讲。

3.11.4. 负责检查、督促本班、组员工劳保用品的穿戴。

3.11.5. 负责督促、检查本班、组工人按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篇1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3.4. 工会主席的安全生产责任

3.4.1. 督促并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

3.4.2. 参与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

3.4.3. 总结交流劳动保护工作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5. 经理部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3.5.1. 贯彻国家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

3.5.2. 负责对新提升或聘任的干部,应给予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作职。

3.5.3 认真执行国家、深圳市和公司有关交通安全的法规、规定。

3.5.4. 建立、健全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3.5.5. 负责与公安局交通安全部门进行业务联系。

3.5.6 认真执行国家和公司安全卫生和医疗卫生工作的法规、制度。

3.5.7工厂区的安全卫生。对查出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3.6.质量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3.6.1. 处理好质量管理与安全管理的关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6.2. 在制定质量管理标准时,应将安全管理和安全标准、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同时下达,同时考核。

3.6.3. 抓好工作质量,确保产品质量,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6.4. 做好质量信息反馈,不断改善质量管理与控制,提高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的安全性。

3.7市场部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3.7.1. 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3.7.2. 严格遵守经理部有关车辆使用的申请、审批等规定。

3.7.3. 负责本部门员工安全教育工作。

3.7.4. 负责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8 财务部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3.8.1负责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教育、环境保护费用列入公司财务计划,并确保重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做到专款专用。

3.8.2监督安全、劳保、环保费用的正确合理使用,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费用使用情况,并通知有关部门。

篇12: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所负的责任。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人员。

2. 管理依据

2.1本制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

3. 管理内容

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如下。

3.1. 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3.1.1. 对公司安全、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3.1.2. 坚决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和行业管理;为杜绝特大事故,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和职业危害,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批准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的奖惩制度),及时研究、分析、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包括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监督。

3.2. 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3.2.1. 主管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贯彻国家劳动安全法规、法令和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在布置生产经营工作时,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分析解决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3.2.2. 确保本公司生产和管理的各个环节符合国家、行业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监督检查其贯彻执行情况并负责组织落实。

3.2.4.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和培训教育,确保本公司内所有员工经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3.3. 安委会主任的安全生产责任

3.3.1. 在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可以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公司的安全状况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及经费的开支计划。

3.3.2. 参与制订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以及本公司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

篇13: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

3.12 设备动力组安全生产责任

3.12.1. 贯彻执行公司设备安全的政策、法规和制度。

3.12.2. 负责做好上岗前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工作。

3.12.3. 负责组织经常性设备安全检查,对检查结果和存在隐患要记录在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

3.12.4. 组织并参与较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负责对事故的统计、上报,做到及时、正确。

3.12.5. 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季度设备安全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不断提高设备安全水平。

3.12.6. 负责会同安委办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电梯等)的例行专业安全技术检查,并记录在案。

3.12.7. 安装检修设备时,必须配备安全防护装置、信号装置,并确保安全、灵敏、可靠、有效。

3.12.8. 在新装、改装设备时,负责审查安全技术,完工验收前,要求在关部门和人员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审核后执行。对外购或自行设计的设备组织进行安全性、可靠性评价。

3.13. 生产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3.13.1. 严格遵守各自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各类安全制度。

3.13.2. 要正确使用和按规定穿戴各种劳动保护用品。

3.13.3. 工作前要想一想,要不要采取安全预防措施,有没有工作危险。

3.13.4. 坚持劳动生产、安全第一。

3.13.5. 自己的安全与健康,首先自己要考虑和防护。

3.13.6. 认真搞好本岗位“5s”工作。

3.14 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3.14.1. 督促、协助各部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制度。

3.14.2. 对公司、部所辖区域的安全向公司领导负责。

篇14:2022年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考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有关责任部门及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

1、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主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和有效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5、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6、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采以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

7、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

1、在公司董事长领导下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组织制定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

4、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指标。

5、领导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施工现场设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统一标准,安全生产考核。

6、审批每项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设备,并协助项目部调配。

7、领导组织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8、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9、组织并配合董事长主持做好工伤事故、配合调查组做好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0、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保障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11、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三、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1、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工作,对公司施工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要求。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严格审查依施工组织设计所列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负责审批如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1)地下暗挖作业;

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

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

4)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

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

6)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7)起重吊装作业;

8)拆除、爆破作业。

3、审批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时,要重点审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4、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工艺要求,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四、总会计师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安全措施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4、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五、技术质量科长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五一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修定。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已、示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六、财务审计科长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及上级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确认合同中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4、办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和工程项目意外伤害保险。

5、根据设计要求评估项目所需安全保障用品资金投放。

6、提供安全保障资金参考信息。

七、安全科长

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令,方针和政策。

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3、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4、经常进行以抓点带面的动工对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存在特别紧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关责任人整改。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工人的上岗前培训。

7、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工作。

8、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9、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

10、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的措施。

11、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八、生产经营科长

1、协助主管经理编制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措施,召开有关生产经营会,解决施工生产中的疑难问题。

2、负责工程投标具体工作,协助联系工程活动,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和要求,随时掌握各项施工进展情况。

3、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政策的规定,负责工程预决算工作,确保工程预决算的质量及各项费用准确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日常检查落实,按公司的《管理制度》抓兑现。

5、负责各项工程图纸预算,图纸会审,施工中的变更通知,质量检记录等各项施工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九、办公室主任

1、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根据企业实际,配备具有一定文化、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加强新调入、转业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检查人员。

4、组织对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有关的学习,要安排安全生产的学习。

6、教育纳入职工培训教育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7、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检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8、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9、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保证清凉饮料的供应与卫生。

10、对冬季取暖火炉的安装、使用负责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11、对施工现场大型生活设施的建、拆,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2、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负责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十、项目经理:

1、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积极组织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及参与本项目施工管理的相关人员学习国家、市、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相关要求及项目工程特点,制定本项目工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管理措施并按要求组织具体执行。

3、开工前负责向建设单位索取地下管线交底资料并领导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4、开工前组织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

5、进场前依据相关要求及公司规定编制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报工程部初审,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保障生产、生活硬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

6、开工前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

7、开工前组织编制各项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8、负责签订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9、指导签订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及本项目现场及周边有关单位之间安全协议书,及落实以协议书为依据制定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承担的管理责任。

10、组织制定项目部消防责任制、消防方案、消防预案,与相关方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11、监督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2、领导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档案与公司同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均能接受三级教育。

13、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抢救的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认真制定防范措施。

14、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明确或不完善之处,项目部要采取可行措施予以完善防止潜在事故的发生。

15、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一、施工员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施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施队)进行局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鉴任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跟踪落实,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现解决不安全隐患。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施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施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十二、技术员

1、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负责在安全员协助下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

3、负责编制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部分

4、负责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5、编制的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项目及部位的专项措施应由具体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向操作者进行严密交底。交底后要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发现的问题。

6、积极配合施工员、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内部管理等工作。

7、负责对隐患、伤亡事故、已未遂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三、质检员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特点,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协助安全员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时,协助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项目部。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十四、安全员

1、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按照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检查现场设置,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3、审查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队伍的资质手续;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等的相关岗位证书;保障分包方的手续及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及作业人员符合公司要求。

4、认真做好对新入场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项培训及日常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技能。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入场一周内必须将其详细个人资料及培训情况存入管理档案。

5、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消防方案

6、认真做好公司自有机械设备(包括施工机具及物料升降机)的安装、检查与验收。

7、认真做好公司租赁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的设备出租方、设备、人员三个方面的相关手续及证件的审验,并做好设备安装、顶升、日常使用、拆除四个关键阶段的安全检查。

8、负责在如下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

9、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标准要求编写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作业人员作书面交底,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0、对项目生产、生活所有场所进行巡查,制止违章冒险行为,消除不安全状态,排除安全隐患。

11、如实记录安全内业资料。

12、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制定防范措施,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作好本项目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档案工作。

13、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五、材料员

1、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诚实正派的工作作风,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熟悉材料规格、型号、产地、性能、结构特征、构造原理、内在质量和用途。

2、掌握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本着节约、就近取材的原则,精打细算降低材料的成本价。

3、采购材料做到七个坚持:1、要核实材料计划单;2、要货比三家,质量价廉;3、要有主要材料的质保书、五金交电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及名优产品证书,必须随货交验;4、要具备正当齐全的结算凭证;5、要办妥遗留事务;6、要确保工程施工用料的需要;7、要材料进场及时办好入库手续。

4、积极参与项目的成本核算,坚持“三不”采购:一是无施工部门需要材料计划不采购;二是不合质量要求的物资不采购;三是感情投资的物资不采购。

5、随时了解所在项目的材料库存情况,杜绝因积压而影响材质和资金周转,同时也要防止因疏忽致使材料供应脱节,影响施工生产。

6、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机械管理员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管理好本岗位范围内的机械使用、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2、严格实行定机、定人、定职责、持证上岗,安全交底、交接班等安全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主管汇报。

3、负责搞好机械设备台帐管理,对分管的机械日常运转、维修、保养的情况作详实记载。

4、参加制定机械管理的目标、措施、办法等并组织实施,参加现场中小型设备安装验收,监督整改措施落实,必要时行使安全否决权。

5、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现场机械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方案或建议。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机操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检查机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协助处理机械事故,落实“四不放过”的措施。

7、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施工班组长

1、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岗全安全技术操作教育,未经教育考试合格,不准分配上岗作业。

6、发生因工伤亡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篇15: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单位行政正职领导或法定代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3、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同样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4、公司与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对安全生产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7、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8、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9、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均应对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落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篇16:生产规章制度

一、责任倒查范围

(一)车辆在辖区内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下同)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较大的。

(二)发生较大火灾、交通等死亡事故,或一次重伤2人以上事故的;

(三)半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2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3起一次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的;

(四)上级机关或领导指示以及有必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其他事故。

二、责任倒查内容

(一)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签订责任书的情况。

(二)是否按规定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办公经费是否保证工作需要;必要的安全监管措施和火灾、交通等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要求配备,并保持完好状态。

(三)每季度是否按规定至少召开1次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

(四)每年是否按规定开展了4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列为本年度重点监督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是否能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

(六)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驾驶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七)安全生产工作是否依法实施了有效监督管理。

(八)是否按规定时限报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九)是否按规定编制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十)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是否快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十一)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文件、台帐、制度以及会议记录是否存档,主管或主要领导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是否记录、落实。

(十二)与发生事故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责任倒查的程序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认为符合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条件的,提请公司同意后,下发责任倒查通知。

(二)根据事故情况,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提请公司同意,报请并协同各级安监部门进行责任倒查。

(三)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在30日内向公司提交倒查报告。

(四)如公司对责任倒查报告无异议,上报各级安监部门处理。

(五)待收到主管部门处理决定20日内,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责任倒查情况通报。

篇17:生产规章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保障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降低和减少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任务到单位,责任到人的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使农机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目标责任落到实处,为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矗

二、严格执行登记管理制度,确保操作人员素质准入关。按照国家“五整顿、三加强”要求,坚持从源头上抓起。在拖拉机及驾驶人登记、检审验、考核发证、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工作中,要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切实做到“谁办理、谁签字、谁负责”,“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严格培训质量,凡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办理驾驶证的“谁办理、谁负责”,严格实行过错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

三、依法行政,确保农机执法的严肃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农机安全生产检查、事故处理过程中,要规范程序、依法行政,严禁徇私枉法,说情求情,特别是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不得缺位、越位行使职权,以确保农机执法的公正性、严肃性。

四、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事故上报制度。发生农机事故必须按程序及时准确上报,发生一般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先报告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经批准后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严禁瞒报、漏报或隐瞒不报,凡隐瞒不报或知情不报的,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对主管领导和事故统计人员进行处理,凡造成社会重大影响和后果者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认真学习,切实加强干部业务素质。坚持经常性组织职工干部开展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熟悉业务,弄通弄懂法律法规,在安全检查执法过程中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篇18:2023年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前言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范我局安全生产管理,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本规程由我局安保处、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福建勘察基础工程公司、中国冶金地质勘查总局第二地勘院有关人员参考相关资料收集整理汇总而成。

本规程中同国家(行业)规范、标准、规章制度等不一致时,以国家(行业)规范、标准、规章制度为准。

第一章钻探设备的安装与拆迁

一、修筑地基

1、机场地基必须平整、坚固、钻塔底部填方部分不得超过塔基面积四分之一,填方部分还必须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塌陷和溜方。

2、在山坡修筑地基时,地基靠山坡一边的坡度要适当。在地层岩石坚硬、

稳固时,坡度不得大于80度;地层特别松软,坡度不得大于45度,并除掉坡上滑石。

3、修筑地基需要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爆破规定。

二、设备安装与拆卸

1、根据设备类型,钻孔设计深度和具体条件选定基座的结构形式。(一般用机台木、槽钢和工字钢等)都必须保证安装稳固、周正、水平。

2、基台木长度应比钻塔底座长出200-500毫米,连接机台木的螺丝杆直径不得小于16毫米,并在靠机台木上下加垫片,保证机台牢固。

三、钻塔安装与拆卸

1、安拆钻塔工作应在安装队长、机长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安装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在塔上工作时必须系牢安全带和穿平底胶鞋,不得在台板上放任何物件,必要的工具、螺丝放进工具袋,不得在安拆钻塔同时在进行塔下工作。

2、塔架不得安装在输电线下,塔架立起或放倒时,其外侧边缘与输电线路线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最小安全距离应不小于表列数值:

电压(KV)<11-1035-110150-220350-550

最小安全距离(m)4681015

3、钻塔应安装稳固、周正。安拆钻塔前,应对钻塔构件及所用工具、绳索、挑杆和起落杆等,要严格进行检查。

4、安装钻塔时,台板必须架设牢固、各部螺拴与构件的规格要符合要求,并装全装牢。钻塔安装完毕后,要从下向上认真进行检查、调整、直到符合要求。

5、拆卸钻塔时,应从上向下逐层逐件拆卸,禁止先拆下层构件,或同时拆卸上下层构件。严禁从塔上往下抛扔钻塔构件、螺丝、工具等。

6、夜间或刮五级以上大风,以及雷雨天气时,禁止安拆钻塔。

7、安装机电设备:

⑴安装机电设备必须周正、水平。各相应的传动轮,必须对线、连接线座与机台木的螺杆下端须加防松螺帽和垫圈。

⑵钻机立轴中心线,天车中心线与孔中心必须在同一条直线上。

⑶电器设备必须安装在干燥、清洁地方。严防油、水及杂物侵入,电器设备及起动、调整装置的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接零保护装置。

⑷拆卸各种机电设备时,禁止用大锤猛力敲打或盲目乱拆,机电设备上拆下的小部件,应专人妥善保管。

⑸严禁从高处往下滚放器材、设备。

8、电机场防护设施

⑴应根据现场气候条件选择场房,冬春季节能防寒防雨、夏秋季节能防暑降温。

⑵基台必须稳固、平整,地板厚度要大于30—40毫米。

⑶座式天车要安装安全档板、吊式天车要安装天车保险绳。

⑷铁塔必须安装绷绳,绷绳的直径不得小于12.5毫米,绳头必须有两个绳卡、绷绳于水平角度不得大于45度。

⑸雷雨季节施工时,塔上必须安装避雷针,并要求与钻塔绝缘、避雷针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5欧姆。

四、设备搬运

1、两人以上抬运器材时,上肩的方向要一致,抬运的重物不宜过高,一般物件距地面200-300毫米为宜。

2、多人抬运大件重物时,要统一指挥,步调一致,互相联系,互相关照。抬重物的同志手要抓住杠子,防止杠子掉下,以防发生事故。

3、搬运大齿轮、皮带轮或其它圆形重物时,要捆扎牢固。停放休息时,要放稳后方可离开。

4、一切器材、工具、零件等严禁从山上向下抛掷或滚放。

5、在搬运之前,应对搬运物件和搬运用的大小杠子及绳索等进行一次详细检查。搬运的物体如有突出的棱角、钉子、扒钉等,应设法清除。

6、用汽车搬运时要放稳、绑牢。使用的跳板要稳固适用。严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运输。

7、一切器材、设备严禁从汽车上向下抛扔和滚放。

8、用船只或木排搬运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指挥,装运的器材要放在船只的中部,不得超载。

第二章钻进与升降钻具

一、钻进

1、在正常钻进中,不许对设备进行拆卸和修理工作,及天车加油。

2、皮带运转时,严禁从皮带上跨。禁止用木棒压皮带,不准用带钩的工具卸掉皮带。

3、用人力松紧卡盘时,要有专人掌握离合器或皮带开关,并相互配合好。

4、开孔钻进前,要进行安装验收工作,符合安装要求后方可开钻。

5、钻机水龙头高压胶管必须设有胶管防缠及水龙头防坠装置,钻进时不得利用人扶持水龙头胶管。修理水龙头,必须停车,并指定专人看管离合器。

6、扩孔、扫孔、扫脱落岩芯或钻进不正常时,必须由班长或熟练技术工人操作。

7、经常检查皮带扣的连接是否牢靠,必要时就更换新皮带以防止人身和机械事故。

二、升降钻具

1、提引器提引钩必须牢固可靠,使用磨菇头必须上紧,起下钻时,要经常看是否松动。

2、升降钻具前,必须对提引工具进行检查,不合安全要求者应及时更换与修理。

3、操作过程中,应明确分工,互相配合、步调一致,操作拧管时,就由一人单独操作,以免配合不好发生事故。

4、下降钻具时,如因孔内水柱(或泥浆柱)的浮力,钻具下降速度缓慢时,提引器随蘑菇头慢慢下降,不得让钻具自动下降,而提引器提前下来。

5、立轴箱打开后,须盖上齿轮防护罩,防止脏物进入及避免意外事故。

6、升降钻具时,塔上不得进行修理工作。

7、岩芯管提出孔口时,不得用手伸到岩芯管内探摸岩芯。

8、上塔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井口人员应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以外。

9、发生跑钻时,严禁抢插垫叉。

三、活动工作台

1、活动工作台必须安有防坠器和手动定位器以及行程限制器,活动工作台其导向绳上必须距天梁0.3米和距地面2.5米处或第一层台板上。

2、使用前要检查平衡装置是否合适,防坠装置、制动装置和挂绳等是否安全可靠。

3、活动工作台每次只准一人乘坐,上升前要锁好门。携带工具(钳子、板手等)时要放置妥当,严防掉下伤人。离台前要锁紧制动装置。在最低位置时,还须挂好安全钩。

4、不准用活动工作台运载重物上塔,卸掉平衡重绳以后,严禁乘坐。

5、工作台的主要物件如底盘、立柱、栏杆都必须连接成一体,并焊接牢固。工作人员进入之后,要将门关好再进行工作。

6、工作台的平衡重铊的外面严禁吊挂任何重物,重铊应用导向滑轮导引至钻塔塔角或机台场外人员活动较少的一侧,重铊与地面之间的距离不得低于2.5米。

7、工作台上部安装导向滑轮的悬臂横梁须牢固可靠,发现有问题或弯曲较大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8、所有钢丝绳接头处均须两付以上同径绳卡卡牢。

9、工作台装有专用手拉绳,严禁用导向绳代替手拉绳,或用升降机导引工作人员手抓提引器上升。在操作地点停留时,必须先锁紧手动定位器,然后再进行操作。

10、活动工作台要定期检查修理,及时对润滑部位注油,保证安全使用。

第三章一般安全规定

一、个人和工作场内的安全防护

1、从事岩芯钻探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经考合格后方准进入岗位,新工人必须在班长或老工人指导下进行操作。

2、上班前和上班时都不准喝酒,进工场工作,必须穿戴整齐合体的工作服和安全帽,不得赤脚或穿拖鞋。

3、在塔上工作时,必须系牢安全带。

二、防风防洪

1、听大风紧警报后,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⑴将塔布卸下,并妥善保管。

⑵将钻杆立轴下到孔内安全位置,用提引器吊住钻杆,卡上冲击手把或叉上垫叉。

⑶根据大风预报的级别,采取压顶、支护、绳索栏护等方法加固场房。

⑷切断电源,盖好机电设备,将现场报表、易损零件、小件工具等装箱保存好。

⑸检查钻塔绷绳质量和牢固程度,必要时应更换与加固。

⑹严禁封盖孔口。

2、暴雨和洪水季节,严禁在易滑坡、易坍塌和泥石流发育的地方施工。如果在洪水期非施工不可,必须挖好排水沟和修筑堤坝。

三、防火

1、预防火灾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⑴根据施工场地情况适当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用具。

⑵要除净场房周围杂草,防火道宽应大于5米。在林区草地施工时,应执行当地有关防火规定采取预防措施。

⑶场内严禁用明火照明或取暖。

⑷内燃机的排气管和取暖火炉要避开易燃物。

⑸在塔上工作时禁止吸烟,场内不准乱丢烟蒂。

⑹场内油料和其它易燃物,必须妥善保存,严禁烟火靠近。

⑺预热机油要用文火,并离开场房五米以外。严禁用明火直接烘烤柴油机底壳。

⑻电器着火时,首先切断电源,然后才扑救。

⑼钻进有天然气的钻孔时,机场内要清除一切可能引起的火种。

四、处理事故

1、打吊锤时,要有专人指挥,吊锤下部钻杆必须安装冲击把手。打箍上部应连接钻杆,挂牢提引器并拉紧钻杆。

2、使用千斤顶时,要垫实地梁,绑牢千斤顶及帽子。打紧卡瓦时,必须用铁锤垫打,卡瓦上部要用冲击把手贴紧卡死并绑牢。孔口要围好,提引器要绑牢。顶拔时要缓慢,不能过猛,要有一定的间歇时间。回杆时,禁止用升降机提吊被顶起的事故钻具。

3、反钻具时,应使用钢丝绳反管或棘轮反管等方法,不得使用钳子。换杠及用升降机提拉时,应统一行动。

4、进行孔内爆破作业时,必须由专职的爆破手进行操作。下入爆破筒前,应用相当于爆破长度、直径木棒试探深度。采用并联、电雷管起爆。多余爆破器材应由专人负责归库。

5、采用上述各种方法处理孔内事故时,除直接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要离开危险区域,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场房,处理事故前、后都必须对现场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第四章安全用电

一、一般规定

1、各类用电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⑴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⑵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佩戴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认真检查电气装置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⑶暂停使用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⑷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整改,没整改前,禁止使用。

2、凡在架空输电线附近作业时,各种勘察设备、机械应与架空输电线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其距离必须不小于各级架空输电线路应延伸距离再加上勘察设备、机械的高度。

3、作业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输电线路交叉时,从架空输电线路下通过的运输机械及其载物顶端与架空输电线路最低点之间的垂直距离必须不小于相关安全距离。

4、用电设备及电气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5、搬迁和移动用电线路、电动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不得带电作业。

6、线路跳闸后,必须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严禁强行送电。

7、雷雨时,不得进行户外用电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拆除作业。

8、地质钻探现场的线路、电气设备及附近输电线路,在未确认其是否带电以前,必须按带电情况处理。勘察现场严禁有带电的裸露导体。

二、地质钻探现场临时用电

1、勘察现场的动力线路,必须采用橡套电缆。在三相五线制系统中,不宜采用3芯、4芯电缆另加单芯电缆或导线做中性线。

2、电缆线路应根据实际架空或悬挂敷设。对经常移动的电缆,应敷设在不被车辆碾压、人踩、器具碰擦及介质腐蚀的地方,否则必须加设保护套。

3、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4、临时用房内的用电线路必须采用橡皮电线,并设独立的开关、漏电保护器。严禁缠绕在金属架上或用金属裸线作绑扎线。

5、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于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6、每一机台应设置一个配电箱,距用电机工作区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3m。

7、机台应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制,开关箱应设置在机台及用电设备便于操作的部位。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8、移动式的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应有防水措施,其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m。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坚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松动和歪斜。箱内的连接应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带电部位不得外露。

10、各种开关的额定值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额定值相匹配。

11、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设置防溅型的漏电保护装置。

12、配电箱、开关箱导线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其他位置,导线不得与进出箱体口直接接触。

13、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14、各电气设备的外壳及配电箱、开关箱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

15、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

16、当地质钻探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17、保护接零单独设置并专用,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连接。

18、用电线路中严禁利用大地作为相线或零线。

19、在探井等潮湿或有特殊要求的地质钻探现场,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20、照明灯具及电缆的设置不得妨碍交通和施工作业。灯具必须与支架绝缘,应使用防水式灯口。

21、行灯的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的井坑内照明,应采12V以下的电源。

三、电动设备

1、电动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2、电机、电焊机等设备,除应做好保护接零外,必须做重复接地。

3、电动设备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先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

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5、潜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YHS防水型橡套电缆,不得承受压力。

6、电焊机应放在通风良好、干燥、防雨的地方,远离易燃物品,电焊机进、出线必须设安全防护罩。

篇19: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规章制度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

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篇20:公司规章制度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不在私人电话、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得携带机密文件游览、参观、走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二、凡有秘密内容的文电、草稿、资料、档案、表册、照片等在拟制、打印、复制、收发、传递、阅办、保管、清退、归档、移交和销毁等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保密文电管理工作的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复制抄录和保存秘密文件,机要文电必须存放在加锁的文件橱内。

三、对收文和发文,要严格按登记、传阅手续办理,并定期检查清理,发现短缺要及时查找,如有丢失,要及时报上级备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必须将个人所保存的机密文电、统计资料等进行认真清点、交接,不得带走。

四、加强印信管理中的保密工作。凡需加盖印章的,都要严格按印信管理规定办理。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印章和各类介绍信函,不准携带公章外出,下班后必须将印章锁入保险柜内。

五、加强对现代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计算机联网管理,严禁在非保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涉及机、绝密事项。使用计算机及其网络时,不能在互联网网站上刊登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电子邮件在互联网上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外网计算机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的计算机及其网络必须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不得使用手机谈论秘密事项;不得将手机带入谈论秘密事项的场所。

六、跟随领导出发的司机及有关人员,凡本人不应知道的机密文件、机密事项,要自觉做到不看、不听,已经知道的要做到不传。

七、对违反公司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一定要做到这十六字,严肃认真、周到细致、稳妥可靠、万无一失。

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

安全标准化自评计划书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企业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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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公司全年开展安全稳定生产工作总结

公司生产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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