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锦集15篇))由网友“zfair116”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汇总后的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卫生部颁发有关《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当同一班级的学生一天内有3个或连续3天内有5个以上学生有相似的发热等症状,学校需要在24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
2、根据不同的季节与传染病流行情况,利用班会及板报等形式,及时做好传染病预防宣传工作。
3、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晨检考勤。做好防护知识宣教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定期进行校园办公室和教室消毒。
4、若发现传染病人,立即隔离并送医院治疗。并对所在的处、室加强消毒。同时上报中心校。
5、在发生传染病的班级里,对有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宣传通过防疫部门进行预防注射。
6. 严格掌握隔离期,凡传染病人一定要在隔离期满后方能入校学习。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前复学。
7.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不举行大型集体活动。
篇2: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2、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除上述病种传报之外,水痘、手足口病、结核性胸膜炎也要及时上报。
二、建立防治网络
在卫生部门的领导下,组成县教育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等为一体的学校传染病防治网络。
三、具体工作:
1、建立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和报告、责任制度,建立完善的防范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预防饮食饮水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学校有专人负责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做到早期发现病人,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学校卫生室做好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对班主任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登记以及健康情况巡查,保持教室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
3、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卫生活动,利用健康教育课、卫生广播等,根据不同的季节特点对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健康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4、加强学校环境卫生,消除卫生死角,消灭蚊子、苍蝇等病媒生物和肠道寄生虫的危害。
5、认真做好学校食堂卫生自查,完善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做好学生的计划免疫接种工作,推荐接种非计划有价疫苗。
四、疫情报告和控制
1、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有专人负责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县教育局安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漩口镇卫生院,并做好登记工作。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于六小时内上报。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于十二小时内上报。
责任疫情报告人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内发现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上报。
2、做好学校的消毒隔离工作,控制并消除传染病在师生中的蔓延。
篇3: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防控领导小组,成立预防机构,承担校内传染防治和疫情报告。
二、把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学校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
三、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四、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消除污染源,出四害、改善生活条件。
五、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讲卫生,同时加强学校饭堂饮食卫生管理杜绝“病从口入”六、定期给全校师生进行健康体检,以便做好常见病的预防保健工作。()同时根据病情,对师生进行预防接种工作。以避免传染病流行。
七、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隔离、早治疗。
篇4: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 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学校各部门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情报人。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
2、指定卫生室为我校传染病报告人;
3、各班班主任(老师)发现有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要及时上报学校;
4、建立疫情管理工作档案,配备传染病登记本,疫情电话记录本,详细记录传染病发生、处理情况和疫情报告情况;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县市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报告。
1、学生处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各班因病缺课学生情况;
2、在学校中发现《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1例及以上,应立即通知校医确认后,2小时 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上级报告。
3、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立即通知校医确认后,于6小时内报告,应按卫生部规定时限和要求及时报县级疾控中心;
4、及时做好病人周边同学的预防保健及消毒隔离工作。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篇5: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应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固定专(兼)职保健医生/教师负责疫情管理、消等工作,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它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三、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医疗保健、疫情管理人员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四、落实“晨检、午检、晚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要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五、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六、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宿舍要经常通风,设置防蚊灭蝇设施。食堂要讲究卫生,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学生要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那些玩忽职守,导致传染病疫情扩散流行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篇6: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
1. 学校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学校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2. 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① 规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② 学校卫生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③ 学校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徐汇区学校传染病报告卡》,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徐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④ 建立学校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⑤ 学校发生师生集聚性发热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按照《徐汇区学校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传染病)应急处理规范》要求落实相应的措施。
⑥ 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3. 加强学生健康情况检查工作
① 开展每日学生晨检工作,掌握学生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晨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② 每周一次由卫生老师对全校师生健康、传染病发病及出勤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定期巡查记录。
4. 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① 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学生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制传染病在校内传播。
② 按照“徐汇区学校消毒隔离制度”要求,健全和执行学校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性消毒和传染病终末消毒工作。
5. 利用学校教育网络对师生开展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
6. 严格学生预防接种凭证入学制度,积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要求,保证学生完成各类疫苗预防接种,提高学生免疫水平。
篇7:传染病管理制度
最新传染病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第二条
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第三条
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肺炎、肺炭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2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疫情网络直报,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和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通过疫情网络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第四条
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配合检诊。
第五条
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第六条
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第七条
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第八条
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传染病分类 甲类传染病
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并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并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并淋并梅毒、钩端螺旋体并血吸虫并疟疾。
丙类传染病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并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并包虫并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并手足口玻
其他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传染病管理制度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确保传染性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加强传染病的科学管理制定的专业性部门规章制度。
篇8: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意识。
二、制定相应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预案,确保涉及学校师生身心健康的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
三、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发现疫情,必须在2小时内报案。先报告乡卫生防疫站,同时报告教育局。
四、学校指定专人作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负责学校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
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六、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督促检查。
七、加强自我检查,落实学校传染病预防措施。
八、重视当地卫生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改进学校卫生工作,消除有可能导致传染病的各种隐患。
大田小学传染病预防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丘仕恒
成员:杨发青、刘桂芬、包志风、王振裕、张大汉、许志强
二、职责:
(一)组长职责:
是学校传染病预防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学校对传染病预防的领导,配合卫生部门对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切实制定和落实各项传染病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疫情监控及报告制度。
(二)成员职责:
利用健康教育、班会、队会、集会、扳报、广播电视、多媒体等开展传染病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把学校提出的各项预防措施落到实处。
篇9:传染病管理制度
1.疫情制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疫情报告应在院疫情领导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院疫情管理小组应定期深入科室,监督检查传染病报告情况。
4.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或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报告情况与各科室经济指标挂钩,分别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处罚:
(1)甲类传染病漏报一例扣20分,迟报一例扣10分。
(2)乙传染病漏报一例扣10分,迟报一例扣5分。
(3)AFP、肺TB漏报一例扣10分,性病漏报扣5分,AFP迟报一例扣5分。
(4)传染病未及时转诊,造成传染暴发流行,情节严重者扣20分。
篇10: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二、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职责报告人。
三、职责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种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城镇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职责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防疫站并配合检诊。
五、职责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职责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景等资料并存档。
八、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篇11:传染病管理制度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加强晨间检查工作,如有异常加强观察并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或陪送到医用医疗单位检查诊断发现是传染病做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疫点处理消毒同时协助消毒专职人员做到园(所)的终末消毒。
二、做到传染病登记,并及时向地段医院防保组报告,加强医学观察,在观察期内如再发生新病例,应按患者离开日期延长医学观察期。
三、在医学观察期内不开新班,不转出,发病班在观察期内不并班,不接纳新生发病和不发病班儿童如有密切接触者,每一天须加强医学观察。
四、发病班儿童所使用的食具、茶具毛巾、玩具、便器、清扫工具、粪尿排泄物等在医学观察期内要单独消毒处理。
五、按计划免疫要求,配合地段医院,区卫生防疫站,按时、定量、全程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六、预防为主,认真贯彻市卫生局托幼机构隔离消毒工作常规,做到日常性消毒工作,保障儿童健康。
篇12:传染病管理制度
传染病管理制度及职责追究制度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本事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落实组织领导,强化单位及一把手职责制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
2、建立“群防群控、盖边沉底”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进取性。
二、落实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学校要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利用专题教育课开设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2、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职责感。
3、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4、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开展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学校还应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三、落实学校卫生制度,依法治校常抓不懈
1、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及定期体检制度;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课堂、
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2、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疫情管理台帐制度。
四、落实“四早”措施,确保疫情预防和控制无漏洞、无死角
1、早发现。坚持晨检制度并坚持经常化。晨检应在校医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异常是请病假的学生应及时查明病因。
在传染病流行季节,还可增加午检。对可疑者应由当地医护人员做进一步检查、确认。在
传染病流行季节,学校应以年级、班级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督促其立即到医院就诊。
2、早隔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根据传染病类型和传染性强弱,必要时对与病人接触的人员进行相应隔离。
3、早报告。在确认疫情的第一时间内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并按照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疫情的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对报告的疑似病例被确诊或排除,
要向上级机关发出更正报告。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必须按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对不报、瞒报、漏报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职责。
4、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根据不一样类型传染病,及时将病人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可对与病人接触的其他人员进行预防性投
药,对所在场所定期消毒。
五、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1、学校卫生条件好坏,直接影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教学用房要通风良好;设备及环境要求应贴合《学校食堂与学生团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厕所清洁卫生;为学生供给贴合标准的饮用水。
2、保证疫情发生时有足够的消毒、防护用品以及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
六、落实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有序高效
学校对疫情发生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要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和物质保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落实学校卫生机构,加强日常管理
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努力建立健全校卫生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八、落实督查、检查,严格职责追究
1、制定严格的督查、检查制度,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大检查。
2、学校领导要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经常了解学校师生对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方面的意见,经常查看学生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处室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将其工作实绩纳入考核与奖惩中。
3、学校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职责不到位的情景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
篇13:传染病管理制度
传染病的预防与管理:
一、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督促家长按儿童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规定的免疫接种。
二、控制传染源:
1、根据传染病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对病人及早做出正确诊断和及时治疗,采取有效措施隔离病人,及时登记上报。病原携带者亦应及时隔离并治疗。
2、对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及适当管理,在观察期内不并班、不升班、不收新生、不转托幼园所。
三、切断传播途径:
1、配合防疫部门对托幼机构的环境及各种物品进行终末消毒或随时消毒,以杀灭可能存在于外界环境中的病原体。
2、针对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采取有效措施,如加强饮食卫生以预防消化道传染病,消灭蚊子等媒介昆虫以预防虫媒传染病,坚持室内空气流通或进行空气消毒以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等。
四、保护易感儿童
1、常握易感儿名单,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被动免疫或药物预防。
2、合理安排幼儿生活,供给平衡膳食,加强户外锻炼,提高幼儿对疾病的抵抗力。
篇14: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二、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4、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供给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5、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6、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保密的有关信息、资料。
7、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贴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三、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2、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3、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县CDC的按要求报告)。
4、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1)职责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同时,经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等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经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对其它贴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5、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1)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2)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3)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6、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景,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7、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四、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1、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人员配置
(1)配备专用计算机1台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2)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初审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1名为专职);
(3)有人负责本单位网络直报系统硬件与网络维护,以保障其正常运行;
2、职责报告人填卡要求
职责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医生填卡时,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3、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
(1)直报人员之一必须为疫情管理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性病、慢病、居民病死亡原因、症状监测等项工作的网络直报及电话报告工作;
(2)直报人员负责每日的收卡、录入、初审工作。常规收卡上、午时各一次;常规录卡应在17点30分前完成;特殊情景立即录入,不得延误;
(3)将“现住址国标”下拉框逐级选至乡镇级,以避免红卡的出现;如遇到现住地址不详的卡片,即作为市内、省内和省际流动人口处理:录卡操作时,在“现住址国标”栏逐级选中“不详”,并在“现住详细地址”栏填写“不详”或已获得的资料。系统会自动将此类卡片统计在本地流动人口发病数内;
(4)若病人为学生,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学校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勿用简称;
(5)艾滋病、HIV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副卡;
(6)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
(7)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构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保留三年备查。
五、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管理制度
1、门诊日志
(1)门诊日志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初诊和复诊、处理、报卡九项基本资料,必须逐项填写完整,不能用症状代替诊断;
(2)门诊日志由临床医生填写,于次月5号前汇总交院办公室;
(3)挂号与日志登记贴合率不低于90%。
2、住院病人登记:住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景,须逐项填写,由各病区妥善保存。
六、检验科、放射科传染病登记管理制度
1、检验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送检日期、姓名、性别、送检样品、化验项目、化验结果、检验人员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2、放射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性别、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七、传染病报告培训制度
1、培训对象为所有医务人员、总值班人员。
2、培训计划:每年对所有医务人员至少培训一次,新来人员在岗前培训时必须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相关资料培训。
3、培训时间: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培训一次,新进人员8月培训。
4、培训资料:根据需要选择性的培训《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修订版)》、部分《传染病诊断标准》等。
5、考核:根据培训资料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答卷),不合格者需补考至合格为止。
八、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职责
1、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有分管领导、科室、人员。每月召开疫情例会一次,研究疫情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各种疫情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
3、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疫情报告意识。
4、健全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检验、检查传染病登记本等,备足报告卡,以保证疫情报告工作的正常开展。
5、每月对全院进行一次疫情漏报检查。检查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住院病人登记本及传染病登记本、检验科的传染病检验登记本、放射科的传染病检查登记本。把疫情检查情景纳入医院全年目标考核体系中,并将每月疫情检查结果进行公布,按制度进行奖惩。
6、负责对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核对、网络直报、登记、卡片保存等工作。
7、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的传染病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对新入人员传染病知识的岗前培训。
8、配合疾病控制中心的流调及采样工作。
篇15:传染病管理制度
中心幼儿园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儿园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二、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1、规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2、幼儿园班主任教师承担疫情职责报告人,主要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幼儿园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报告,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靖安乡中心学校、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
4、建立幼儿园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5、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三、加强幼儿健康情景检查工作1、开展每日幼儿晨午检工作,掌握幼儿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午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晨午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2、每周一次由班主任本班幼儿健康情景向全校师生进行通报,并做好记录。
四、落实消毒隔离措施(1)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幼儿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制传染病在校内传播。
(2)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和执行幼儿园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性消毒和传染病终末消毒工作。
五、教师经过各种途径对幼儿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
六、严格幼儿预防接种凭证入学制度,进取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要求,配合卫生院保证幼儿完成各类疫苗预防接种,提高幼儿免疫水平。
★ 疫情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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