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惠散文(共9篇)由网友“szpazc”投稿提供,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阿惠散文,希望大家喜欢阅读!
篇1: 阿惠散文
阿惠散文
提起阿惠外出打工,村里姑娘都羡慕地说:“看人家阿惠真有本事,打了两年工,就像咱山沟里飞出的金凤凰,远走高飞,嫁到郑州大城市里享清福啦,姑爷一表人才,还比阿惠小三岁呢!”这到底是咋回事呢?且听俺慢慢向你们道来:
阿惠出生在豫西南某县一个山区秀美小村庄,今年29岁,家中兄弟姐妹4人,她是幺女,高挑个子,苗条身材,皮肤白皙,瓜子脸,从小就是个美人坯子,爱打扮,爱说笑,一笑两个嘴角就有两个酒窝。她上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过去由于孩子多,家里穷,父母不识字,思想保守,3个哥姐都上到初中就辍学了。两个哥哥先后外出打工,结婚生子,另立门户,姐姐为了帮父母干活,一起供阿惠上学,一直到25岁才出嫁。农村常言说,“老生子娇”。自从阿惠出生后,父母视其为“掌上明珠”,娇生惯养,疼爱有加,哥哥姐姐平时也总是处处让着她。她也很乖巧,比较听话,就是怕干活,学习还可以,爱读书。所以,她心气高,总想有出息,一心想上大学,跳出农门,嫁到大城市里去,不再像祖祖辈辈那样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山村生活。
命运总是青睐有准备的头脑。为了走出山村,实现个人梦想,阿惠认准只有走读书这条路,别无选择,古语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石粟。”为此,她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怕吃苦,在中学阶段不谈恋爱。由于离家远,到乡级中学读书时就住校,学习刻苦努力,还当上了班干部。上高中时进了县城,3年苦读,首次参加高考晕场失利没被录取,不死心还复读再考。第二年高考被本市职业大专录取,一家人都很高兴,鼓励说,今年考上了大专就上吧,你可是咱村历史上第一个女孩子大学被录取的。可是,虚荣心很强的她总觉得学校牌子不硬,会影响自己今后找对象,最后决定再次复读,一定要考上大学。一向支持女儿读书的父母,知道她固执任性,胳膊拗不过大腿,只好再顺从她一次,决定复读为最后一次,如果明年再考不上理想的大学只要录取就要上,再不上的话就去外出打工,或是找个婆家嫁出去,俺可供不起你了。她经过思量,也感到父母年老体衰,哥哥姐姐已都有了自己的家,特别是最对不着的姐姐,为了自己她成了农村大龄女,最近才出嫁,于是,同意了父母这个决定。
功夫不负有心人。又经过一年的复读、高考,最终被南阳师院中文系录取。当再次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所有的亲戚乡邻都为她高兴,为表示庆贺,两个哥哥出资招待,分别请县豫剧团在本村连续唱两天大戏,家里待客亲朋好友和乡亲十来桌,大家都给她兑学费路费,这也让阿惠感谢激动了好多天,整个小山村像过年一样热闹了好一阵子。在众乡邻亲朋和家庭的大力支持鼓励下,一转眼几年,阿惠完成了大学学业,于正式毕业,那年她已经25岁,在农村就可算上大龄女啦。从上高中开始,到大学毕业,给她介绍对象的热心人有十几个,她就一口咬定不谈,非等到大学毕业不可。在上大学期间,也有几个男同学追她,谈了几次总是看不上人家,主要嫌家不是大城市的,或人长得不帅,离自己的理想有些距离,故没有成功的。
毕业后在家小住一阵子陪父母后,她不顾本县某局长儿子一大学低一届同学的拼命追求,承诺和他结婚就给她安排体面的县城教师工作,可是她不稀罕,因为她了解此人是花花公子,还是像亿万大中专毕业生那样,非常向往大城市的生活,她很自信,凭着她的`中上乘容貌和本科文凭,加上个人的努力,一定会在大城市立足安家。到了209月,她打工选择到省会郑州,先租房再找工作。她所找的第一份工作就是给一房地产公司当文员,月薪元。嫌工资低,没干3个月,她又跳槽到另一房地产公司做行政助理,月薪2500元。半年后薪水升至3000元。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阿惠开始正式谈恋爱了,因为在此民营公司老板的儿子看上了她,比她小三岁,但人高马大,学习不好仅勉强大专毕业,站在一起,还以为男大她小呢!经过一段时间的秘密交往相处,了解到他家父的确是这家公司的大老板,不过该公司是股份制企业,他家的股份数额所占比重超过一半以上,所以他父亲是这家公司的董事长,资产上亿元。他本人在公司后勤人事岗位工作,家父目的是从最基层培养他,同时是在自己的视野之内,监督其言行。他是家中独子,上面有个姐姐早已出嫁。妈妈是全职太太,过去也是出生于农村,经过和丈夫一起几十年的打拼,公司由小到大,成立股份制企业后她就全身隐退,在家专职相夫教子,过着家有保姆伺候的富裕日子,但在家她是绝对权威,一言九鼎。得知底细后,经过再三权衡,他虽不是自己心中理想的“白马王子”但也可综合平衡为比较理想,决定托付终身与他。一旦想明白,就要实施对策:战略上,她主动展开爱情攻势,绝不错过良机,保准一炮打响;策略上,采取欲擒故纵“钓鱼”的方法,故意若即若离,毫不隐瞒地把自己是出身于农村贫苦之家,年龄又比他大三岁,家庭不门当户对,自己充其量是个小家碧玉,总之一句话是“咱俩相处对象不合适、不般配”,要谢绝和他继续来往。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既然他看上了她,就信誓旦旦地对她说:“你说的这些我都考虑过,我绝对不嫌弃你,咱俩相处很合适,很般配!”阿惠说:“咋个合适?咋个般配?”他说“‘女大三,抱金砖\',你比我大懂事;俺老家也是农村人,城里三代以上绝大部分是农村人;你长得好看,在俺眼里就是仙女下凡,还是本科,比俺有文化,假如能和你结成夫妻,是俺前世修得的福分。俺爹的本事不是俺的,今后俺要跟你互帮互学,别犹豫啦,铁了心跟俺吧,俺还等着和你一块在公司打拼一辈子呢!”听了他的一席肺腑之言,她很感动,就立即答应下来,还主动出谋划策和父母尽快见面,得到他们的祝福后就赶紧到她家见父母,然后选下良辰吉日,订婚、结婚。事实上,最能说明问题的是她主动上门和他像现在绝大部分小情侣流行的那样,未婚同居,生米做成熟饭,甚至有了孩子,看你父母愿意不愿意!
后来的事实证明,阿惠的做法是对的,如不先下手为强的话,像他丈夫家那么好的条件,又有多少好女孩要主动来当媳妇啊!当男孩在父母见到阿惠知其全貌时,自己的儿子已经彻彻底底地成为阿惠的俘虏,像万能胶似的分也分不开了,父母只好顺水推舟,在马年给他们举办了一场排排场场的婚礼,羊年又生下了“羊宝宝”,高兴得两家人都合不拢嘴。特别是阿惠那山里人,每当提及此事,无不感概地说:“女孩子家学得好不如干得好,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啊!”各位看官,你觉得这话真的有道理吗?值得众女孩去复制仿效吗?
篇2:阿林散文
阿林散文
阿林的那一双泪眼,让我终生难忘……
第一次见到阿林,是我当兵第二年的时候。因工作的需要,从空军到陆军,我被调到一个后勤单位。
后勤单位坐落在一个很繁华的大都市里。
当我一路风尘肩背手提到新单位报到时,出来迎接我的是一个肩扛的军衔,都是两道小黄细杠杠,和我一样是同一年的兵。
我略微地打量着那个兵,带着稚气的脸上闪着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给我的第一印象长得像个姑娘。报到手续办完后,部门领导为我们作了介绍。
我这才晓得他叫阿林,我和他分在了同一宿舍。
初来乍到,水土不服,我害了一场大病。
在病中,阿林前前后后地照顾了我近一个月。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和阿林的关系越处越亲密,亲兄弟一般,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
病好后,我和阿林总是一起出出进进,也不知谁是谁的影子。乃至于单位有的领导说,找到阿林就能找到我,找到我就能找到阿林,俩小子好的一个人似的。
后勤单位很轻松,闲暇时,我和阿林就会摆上棋盘,边对弈边谈古论今,也会谈自己的理想和未来前途。阿林常说,老家在渭水河畔,当兵挺不容易的,自己一定要好好干,干出个样儿来,争取入党立功再能考上个军校啥的,为家中爹娘争光。
那年年底,我和阿林因工作突出受到部队表彰,并一同入了党。
转过年来,领导将阿林调到了司机班。
阿林工作更加积极了,每天出车回来都会把车擦得锃亮。战友们心里都明白,给首长开车,将来留在部队是不会有大问题的。
我在心底由衷地替阿林高兴。
就在阿林一帆风顺的时候,在一个电闪雷鸣的暴雨之夜,车被盗了。这还了得,首长的车被盗了,真是吃了天豹胆。部队保卫科、地方公安部门开始联合侦破。
案子很快就被侦破了,是本单位一名战士勾结地方上的不法青年做的案。车虽然被追回来了,责任也不在阿林,可阿林还是为此受了处分。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阿林每日里虽有说有笑的,但我瞧得出,在他的眼底深处总是挂着一丝不易让人察觉的阴郁……
秋风萧瑟,落叶纷纷,老兵退伍的'日子到了,部队决定让阿林退伍。
得知消息后,整整三天,阿林不吃不喝,一句话也没有,我晓得,他是心里太难受了,他是舍不得脱下那身绿军装,那不是普通的一身军装,那是他的梦想和家乡亲人的期望啊!
退伍的日子一天天逼近,阿林总是抢着干这干那,实在无事可做时,就抚摸着军帽上那枚闪亮的军徽,久久的……
要走的前一天晚上,阿林对我说:“再陪着兄弟在大院里走走吧。”一路上我俩都默默无语,只有脚踏下的落叶发出嚓嚓的声响,我真的不晓得如何安慰阿林。
猛然间,阿林站住了。此时此刻,我发现阿林的双目中溢满了泪水。
阿林哽咽着打破沉寂,“老哥,当年我当兵时,爹就对我说,咱投胎农家,命里注定就是要爬田埂、当田埂。当勤劳的爹娘躬耕于田间的时候,咱自然没有那么多的娇气,有本事咱使本事,没本事就扎扎实实地种咱的田。天下之大,走田埂的人还是多数啊。经历了大城市的浮华之后,故乡的田埂的确在一定的时期淡了许多。可返回头仔细一琢磨,许多浮华之后很快就化作了虚无,只有故乡的田埂和田埂上那蓬勃生长的乡情深深地埋在了我的骨子里,我是该回故乡重新走走田埂了。不过,咱哥俩分开后,还是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要干出各自的一番事业来。四年了,咱哥俩处的亲兄弟似的,千万别把兄弟给忘了。”
听着阿林的话,我的泪水早已流过了脸颊,握着阿林的手紧紧的、紧紧的……
阿林用力握着我的手摇了摇,“走吧,当兵五年了正好回家为爹娘尽孝。还有啊,家乡实在是太穷了。我要从新开始,用在队伍上学到的本领去建设家乡,开拓自己的新天地!”
阿林离队时,部队首长说派车送他,阿林谢绝了,他说:“还是不麻烦首长和打扰战友们啦!”阿林走了,走得很平静,走时背着打得整整齐齐、已经洗得发白的军被,还有那只黄色的军挎包。
随后几年的时间,好像只能用飞来形容,阿林临别时说的每一句话一直萦绕着我的脑海。后来很长时间阿林没有给我来信,我给他去的信也如泥牛入海,音信渺无。
突然有一天,阿林来信了,信中说他当了村长,还带乡亲们种大棚和发展地方特色旅游脱贫走上了致富路。
收到阿林的来信,我的心中如同长了草,我决定去看看阿林,于是,我就买了通往阿林家乡的火车票……
篇3:阿四散文
阿四散文
我有一个同岁的邻居叫阿四。
阿四不会哭,却能哼出几首委婉忧伤的曲调。那曲调酷似电视剧[红楼梦]中的插曲。而阿四从不看电视,便是看了也不懂。因为阿四是个碾滚砸磨盘——实打实的傻子。
村里人很纳闷。于是便有人猜恻:“阿四的`前生一定是被情所困,才变的如此痴傻狂颠。”更有人猜测:“贾宝玉肯定是阿四的前生。”“阿四至所以能哼出这几首小调,是他的前生的真情感动了奈何桥边的孟婆婆。在他就要轮回到这个世上时,少喝了半勺遗忘汤”
等等,等等众云非一。
而阿四依旧在没事的时候,掂着脚尖徘徊在大街上。哼着让人纳闷的忧伤。
阿四有三位哥哥,所有生活起居都有哥嫂料理。不过阿四并不白吃,白穿。阿四会干农活,会砍柴。不过这活儿是父亲活的时候学会的。阿四的父亲料定他有今日。这也是父亲留给他的最宝贵的遗产。
每一位哥嫂在阿四到来之前,便将农活准备的足够阿四干一阵子。农活干完了,阿四便拿着镰刀到山上砍柴。一边砍一边哼。似乎在他脑子里只有哀怨,忧伤。又似乎什么都没有。
阿四也有偷懒的时候,有时候哥嫂,侄儿不在农活现场,他便坐下来,瞪着眼睛。呆呆地望着天空。似乎是在寻找他那似梦一般的回忆。
冷不丁侄儿到了,不等阿四回过神来,雨点般的拳头便落在阿四身上。而阿四什么也不讲。他也不会讲。然后起身重新干他手中的农活,重新重新哼着他那支忧伤。
村里人讲:“阿四定是前生做了什么孽,今生才如此这般。”哼!鬼才知道。就连少喝了半勺遗忘汤的阿四也未必明白。
政府也同情阿四,为阿四安排了每个月100元的农村底保。在族长的提议下,将底保钱全都存在银行。让阿四在年迈的时候;在不能干农活的时候,有个保障。
不过阿四却不知道这些。因为阿四比植物人强不了多少。
篇4:阿灰散文
阿灰散文
题记: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贾岛《剑客》
人生十年,光阴似箭,弹指一挥间,已经跃上了四十岁,回想起来自豪的事情不多,失望的事情不少。寻求心理的平衡,唯有知足常乐,得过且过,每时每刻都把灰色的心花采撷。
一
那一年,我们从容的走过乡间小路,无论是风和日丽,还是刮风下雨,都会如期牵着奶山羊在山坡放牧,在河川戏水。野鸭在翩翩飞舞,时起时落;头顶上有老鹰盘旋,硕大的翅膀撩拨着云彩;野花悉心装扮着山坡的绿毯,蝴蝶嗅见了清香,也来凑热闹;山羊啃着鲜嫩的草叶,窈窕的身段让人好不羡慕!
仰头,抓住了太阳的'金线,就抓住了美好的童年;俯身,滴到了莹洁的雨滴,就滴到了甜蜜的童年。
二
那一年,我们离开家乡,怀揣鲜红的通知书,跳上了颠簸的旅车,奔向了女皇陵下的师范学校,去铸炼自己的青春梦想。
同学很热诚,老师很热心,校园很新鲜,生活也是多姿又多采。课堂上也贪玩,扫除也偷懒,表演也怯场,失恋也忧伤。用想象把心灵的天空方的好大好大,收获了秕谷这又是为何?
乒乓、篮球也会打了,而且很着迷,汗淌下来也来不及擦,梦中也重复练习那高难度而又潇洒的投篮动作。
“我曾用自己的方式爱着你”,如今你是否还会想起……
三
那一年,我们满载而归,决心用知识塑造心灵,作为培育花朵的园丁,我们踌躇满志。“知识改变命运”,似乎把一切目空,我自信我能行。结果呢,跌落的梦想溅落在泥泞的山路。
自行车骑乘多年,风雨无阻地前往目的地。上坡使劲蹬,下坡一路放,坦途不按头,洼路任颠簸。婚恋不管,前程不管,墨镜架在鼻梁,歌曲挂在嘴边,我们是快乐的单身汉。
四
那一年,我们重又背起行囊,把深奥的真知攫取,渴盼有一双智慧的手把我们牵引到神圣的地方。可越往高处,脚下确踩不到坚实向上的台阶,仿佛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山依然是山,水依然是水,蔚蓝的天空上倒映着我们日渐佝偻的身躯。胡子拉碴,疯长不止。折子增多,脸上的稚气销蚀殆尽。山不是那个山,水不是那个水,我们迂腐不前,前程灰暗,怎么办?
五
双手不是可以创造奇迹吗,为什么我的人生总是平淡无奇?写写画画的活什总伴随着我,谁喜欢呢,谁需要呢?还痴心妄想把它们变成我的生存之道?
着急上火,风风火火地前进总有损健康,亦步亦趋地上前身体还能吃得消。多好,让我就这样生活下去吗?没有起伏,没有波澜,平淡无奇?
一切都在意料中,这就是选择。不必羡慕别人的风光无限、飞黄腾达,灰色就是灰色,这就是我的抉择。
六
爱花,爱养花,仙人掌,吊兰,玫瑰,月季,菊花……活的新鲜,死的无颜,随缘。
画花,不活,只能模仿出粗略的线条,很难达到传神。
写花,不艳,生香的词语难觅,稚拙的笔触勾勒生硬。
无名的野花也爱,它们寂寞地开在山野,只有牛羊的嘴唇亲吻。蛱蝶是不见的,只有淡蓝的翅膀的蛾子飞来飞去,偶尔地闪现它们小巧的身影。
七
灰色很浓,但不至于发黑。发黑也好,黑得竟能发亮。面壁十年图破壁,谁说不是这样?谁又不能这样呢?
这就是我的自信,我能成功,直到头秃齿壑,长出“第三条腿”来……-
篇5:阿云散文
阿云散文
阿云是我儿时的玩伴,小时候因她长得白,大伙儿都喊她“白脸鸡”,又因她穿得裤子老是肥大肥大的,大伙儿又背地里笑她裤子里可以装一只老母鸡,有时也索性叫她“老母鸡”。
那时候,我们几个小伙伴还会联合起来当面羞她。只要她有什么不顺着我们意的,我们就当她的面毫不留情地臭她。往往是脚一跺,眼一挤,一只手指着她,一只手指着鼻子羞她:“小白脸儿白脸鸡,小白脸儿白脸鸡,羞呀羞!裤子里装只老母鸡,老母鸡呀老母鸡,羞羞羞!……”每次都以阿云捂着脸哭着跑走而结束。
我的童年,便是在这样懵懵懂懂、无拘无束中度过。小学时我们全家搬到了城里。其间虽然也回过故乡的小村,但是每次都是行色匆匆,来去匆忙。与阿云也只能偶尔打个照面。随着时间的流逝,岁月已改变了我们各自童年时的模样。对她的'事也只能间接地知道一些。由于家里兄妹多,她小学没毕业就辍学在家帮父母干农活了。
前几年,从本家婶娘嘴里知道阿云和本村的一位小伙子恋爱结婚了,并有了一个男孩。这些事从本家婶娘那儿说出来,只是闲叙的家常,在农村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我听了以后,由衷地为阿云高兴,同时觉得童年的阿云已离我很远很远了。
前几天,本家叔叔带着堂弟到城里找工作。从他那里我又知道了阿云的近况。他说:“来时,还看见阿云在打谷场上哭呢!”
我忙问:“哭什么呀?”
“唉,阿云的公公得了重病,花了很多钱也没见好转。他的儿子们都不想治了。倒是阿云说:‘再没有钱,我也不能让公公在家等死,你们不治,我治!”
叔叔说着摇了摇头又叹了叹气道:“唉,也真是难为阿云了,你们不知道,阿云的男孩一生下来就有毛病,到现在还没治好。小时候没丢,现在大了,阿云是更舍不得丢了。”叔叔不住地摇头叹气。
我忙问:“孩子得的什么病呀?”叔叔回说是脑瘫,孩子都几岁了,头还直不起来,成天要人伺候,一步都不能离人。听后,我一时也无语。眼前似乎出现了阿云那满脸坚决的神情:“你们不治,我治”!以及她那身为母亲慈爱的模样。想着想着我的眼中顿涌一股热浪。童年的往事又一幕幕地浮现在眼前,阿云那捂着脸哭泣的情景一次次重现。现在想起来,我心中竟有了种酸楚。其实算起来,阿云还是我们本家的姑姑,又年长我几岁,小时候管束我们是理所当然的,然而却时时被我们弄得束手无策,这不能不说是她对我们的一种迁让。
叔叔临走时,我对他说,过两天,我要专程去看阿云。
或许成长总会让人有一种失落与痛苦,但更会给人惮悟和成熟。岁月虽然把我和阿云拉得很远,但是每当想起她,我心中便会有一种热乎乎的感觉,于是便有了一种勇气,去微笑着面对生活。
篇6:阿桶散文
阿桶散文
童年里,阿桶也是不可不提的人。最初知道村里有这么个人,是源于一件惊心动魄而有点好笑的事。那个陽光漫漫的午后,我跟几个伙伴到庄稼地里玩,看见一个粪槽,里面装满了粪便,在太陽的.照耀下,已经凝结成一块了。有意思的是,它在风的吹动下,上下摇动,看起来很好玩。我就想,站在上面,会不会也跟着一起动起来呢?要是那样就太棒了。于是就啥也没想就跳了下去,结果可想而知,一下子便陷在了里面,满身的粪便。由于惊恐,一下子便大哭起来。其他伙伴也害怕了,不知道怎么是好。而阿桶那时刚好经过,便一手将我提了起来。事后,祖母知道了,领我去他家道谢。
那天,他正在用稻禾烧饭,整个火炉里到处是炊烟。突然间,一个女人出现在我们面前,吓了我一大跳。那女人怀里抱着一个布娃娃,正静静地看着我们。这时,阿桶出来了,忙叫那女人回屋去。接着她就慢慢地走开了,嘴里唱着摇篮曲,似乎正在哄布娃娃睡觉。阿桶特不好意思地说,没吓着孩子吧?祖母忙说,没有没有,谢谢你将孩子从粪槽里拉了上来,不然非溺死他,这是一些鸡蛋,望收下。接着祖母叫我把鸡蛋拿给他。我怕那女人会再次突然出现,便匆匆把鸡蛋放他脚下便跑回家了。
后来,那些鸡蛋,被祖母带回来了。很明显,他没收。祖母说我没礼貌。我说,我怕那女人。接着祖母给我说了一个故事。
以前村里有个人,叫李丁,不但长得帅气,而且为人很老实勤恳,被村长的女儿看上了。后来他们就偷偷地恋爱了。这被村长李马发现了,由于嫌李丁家境贫穷,李马绝然要分开他们,便催媒婆为女儿物色别的人家。女儿死也不答应,村长李马一气之下,便狠狠扇了女儿一巴,而这一巴却让她撞了桌子。村长不知,女儿已经怀上了李丁的孩子,看着女儿痛苦地抱着肚子,而且地上还流了很多血,村长一下子傻了眼。从那以后,村长的女儿就傻了。她整天抱着一个布娃娃,嘴里老唱着摇篮曲。村长看到女儿这样,连死的心都有了,可让人想不到的是,李丁却向村长提出要娶她。最后,他们还是在一起了。
祖母说,李丁就是阿桶,由于他常用木桶挑粪,人们就习惯叫他阿桶,而那女人也就他老婆,叫李霞,是村长的女儿。我一听,一下子哭出来。觉得从屎槽里救了我的阿桶很可怜。
有一段时间,村里的某些孩子趁阿桶出去庄稼地,就拿四脚蛇捉弄李霞。我看不过去,就远远地拿砖头扔他们,扔完就跑。
时光总在不知不觉间溜得很快。一转眼,就到了初中的年龄。也是那一年,阿桶却出人意料地生了一个儿子。村里人都说,上天被阿桶感动了。是呀,一个这么善良的人,上天有什么理由不赐给他一个儿子呢?初三时,我回老家看祖母,也见到了阿桶的儿子。那时,李霞怀里的布娃娃还在,不同的是,她真正拥有了一个儿子。尽管她傻,却不允许别人碰她儿子,儿子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有一次,我看见她在不远处安静地看着儿子在玩泥堆,儿子每移动一步,她就移动一步,那感觉很是温馨。尽管她常伴着儿子,却也有走丢的时候。听祖母说,不久前,村里有庙会,请了戏班来唱戏。孩子都跑去看戏了,阿桶的儿子也跟了去,结果,到了傍晚,阿桶从庄稼地回来,却不见了儿子。阿桶一下子扔下农具,就往庙里跑。到了庙前,见儿子坐在戏台前的空地上委屈而悲伤地哭泣。
从那以后,阿桶就不敢留儿子在家里了,每次出去庄稼地,都将儿子带上。
篇7:阿言散文
阿言散文
阿言是儿子高一的同班同学。初见他是前年十月左右,儿子带他回家吃饭。他身高一米七三四,极瘦,脸小小的,极白,细眉细眼儿红唇,头发染成黄色,刘海斜向右耳,盖住了半张脸。阿言喜欢穿鲜艳的上衣,很像一个秀气的女生。
阿言比儿子大一岁,却比儿子轻八十斤(那年儿子快二百斤了),吃的米饭倒比儿子多一半。很纳闷他为什么吃不胖?他说他小时候妈妈没奶,他一直吃奶粉,两岁半时生了一场大病,一直在医院看病,看了两年多,医生说不好治,即便治好了也活不多大。阿言却渐渐好起来了,只是落了肠胃不好的毛病,身子总是弱弱的。因为我对他好,阿言连他家的事也悉数说给我听。他说他一岁半那年父亲在家带他,嫌他哭就罚他在搓衣板上跪了两个多小时,妈妈下班回来一看膝盖都肿了,当即就和他爸爸吵起架来。没过多久他们就离婚了,阿言跟着妈妈过。问谁的错?他说两个人一半对一半。
阿言说他从小死了爷爷,父母离婚后父亲去了兰州,现在在那里开一家机械公司,结婚后又有了一个十六岁的弟弟,初中毕业当兵去了。父母离婚后阿言回老家安阳,跟着姥姥姥爷,到了他八岁那年他本市的户口办好了,他又回来上小学,跟着奶奶住,叔叔姑姑都不管他。九岁半奶奶去世了阿言又回安阳跟着姥姥上学,直到初二才回到妈妈身边。先是住校,原是练长跑,因为身体的`原因才停止训练,初三才和妈妈一起住。阿言说,他和妈妈之间的感情很淡,姥姥姥爷最疼他,比对他妈妈还好,他也时常给姥姥姥爷打电话,一到假期就去安阳看他们。
儿子和阿言关系好,常带他来吃饭,有时阿言妈妈打来电话,听话音脾气不好,阿言便回答在同学家吃饭。他说这些年妈妈结了好几次婚离了好几次,有个上初中的弟弟。妈妈中午不回来做饭,他和弟弟都在学校吃(弟弟住校),他自己每天20元生活费,一周100,到周五所剩无几时就啃方便面吃,晚上回家。他说妈妈脾气很坏,还很懒,周末的饭也是他替她做,他自己洗衣服,连妈妈做菜也是他教的(这句话多少叫人有点怀疑,妈妈真那么懒吗)。阿言总是这么说,说得人不容置疑。阿言记忆里最深的一次是有次妈妈出差三天,没给他留钱,他家经常搬家邻居也不认识,他饿得没办法,就把面和水打成糊状,水开了将面糊搅进去,开小火,煮了几分钟再把两个鸡蛋花搅进去,他第一次学会了打甜汤,喝了整整三天。妈妈出差回来说请他吃大餐,阿言狼吞虎咽吃了好几盘子菜和好几碗米,把人家服务员吓了一跳。阿言问妈妈:妈妈,你怎么没给我留钱啊?我喝了三天甜汤,快饿死了。妈妈说我忘了。弄得阿言很奇怪,这么大个儿子,咋能忘啊?
阿言说第一次见父亲已是初三。父亲领他下饭馆吃饭,灌了他很多白酒,说男孩子不能喝就不是男子汉,喝得阿言都吐了,现在他一滴白酒都不沾。父亲有时过本市来看他,谈不拢也会打他两下。阿言只去过一次兰州,说和父亲没一点感情。
高二分班阿言和儿子不同班,还是常来家里吃饭,还是愿意和我聊家常,从不嫌我唠叨。阿言从小爱干活,比儿子懂事更有眼色,不像儿子只知道吃。记得高一某次去和班主任聊天,她说阿言的继父来过学校,说不是自己的孩子,也不太好管。阿言比较任性,不高兴就不回家,住同学家里去。阿言有时候说他不愿意回那个家里去,觉得特别别扭,说这句话时他有一种和年龄不相称的痛苦的神色。儿子说高一时阿言还和继父生活在一起,今年家里只剩妈妈弟弟和他三个人了。
这学期阿言成绩提高不少,他妈妈很高兴。他报了播音主持,课余还要去上课,他再来我家时炒菜就不再放辣椒。他不爱喝粥不爱喝汤,饭后喜欢喝白开水。闲了他还练街舞,还说以后以跳舞为职业。当他在我家客厅跳几步街舞给我看时,我看到了他脸上灿烂的笑容。
篇8:阿林经典散文
阿林经典散文
“嗨,听说阿林疯了吗?”
斌子粗粗的声音从电话里传出来,我正周末在家不厌其烦地听着张镐哲嘶哑着嗓子唱《好男人》。
“怎么可能,阿林?”那个稳稳当当,文静和蔼的哥们?去年夏天不是在滑翔六小区的“羊不同”一起喝过酒吗?一定是弄错了。
“那是哪辈子的事,一年前呐,一年的时间足够让你完成生活的酸甜苦辣的全过程。”斌子总会用意想不到的方式来说明一个道理。
从医院回来,怎么也想象不出那个穿着病号服,痴痴傻傻的男人会是一年前在“羊不同”小酒店里笑的最开心的阿林。
医生说,阿林的病是因为心里抑郁引起的自闭症所致。心理抑郁?
一年前,他不是自豪地搂着他身旁的小丽吗?“羊不同”里一曲曲的情歌不都是来自他们情感中的流露的吗?那个温柔可爱的小丽何以让阿林心理抑郁?
一串串苦思不得其解的问题让我站在了小丽这个只见过一面的女人面前。小丽较一年前削瘦了许多,清秀的脸上留露出淡淡的哀怨,在眼角处意境有了细细的皱纹。我无法将导致阿林心理抑郁的凶手和眼前这个每一寸肌肤都在懊悔的女人联系起来。
“如果,我能多陪陪阿林,和他常常去外地旅游,开阔视野,陶冶情操,亲近大自然。多听听他写的新诗,聆听他的创作的体会,分享他在诗的境界中的.喜悦和快乐。多制造一些浪漫的烛光晚餐机会,多吃一些他为我准备的菜肴。”我无法面对小丽,就像我无法面对疯了的阿林一样。在我目睹过众多快餐式的爱情后,我总以为这种为情痴为情傻的男人己经绝迹了。
如果阿林性格不那么内向、内敛,而是豁达开朗大度,理智面对生活中的忧愁,寻找同学倾述感情的烦恼,减轻生活的压力。不要那么处处依赖小丽,而有自己有主见。
如果阿林不将小丽看做自己的所有,固执地把一切都压在感情上,陷进深深的情网之中,不嫩自拔。
如果阿林不那么理想化设计好感情进展的每一场景,每一细节,甚至,涉及到结婚后的一幕一幕,他的心实在是太累了,太脆弱了。
如果一切顺其自然,水到渠成,把感情经营好,把各方面的关系处理好。
太多的如果可以让阿林依然如故地和我们在“羊不同”喝酒畅谈。
但阿林确实疯了。
我的眼前仿佛又出现阿林潇洒的身影,正泪流满面地唱张镐哲的“好男人”:心里太多苦太委屈就痛快哭一场,说他对你好,对你疼,眼神中却迷惘,这是怕朋友担心难过才微笑着说谎,或用情太真,早晚分不清真相。
好女人不会让心仪的男人受一点点伤,绝不会象阵风东飘西荡在温柔里流浪,好女人不会让等待的情人心越来越慌,孤孤单单看不见幸福快乐会来的方向。
篇9:阿海散文
阿海散文
阿海是一次台风过后,爸爸在海边捡回来的一只小狗,黑白相间,灵气生动。爸爸在渔船上工作,出海的日期没有规律,有时三五天,有时十数日,除了台风天气,在岸上停留的时日很短暂。可以说整个假期都是阿海陪伴我度过的。
爸爸每次回来,家里都会聚上一大帮老乡,因为爸爸会捎上许多旁人不曾见闻的海鲜,且有一手好的厨艺。一次,一位老乡见到阿海,连声啧啧:“这一身膘挺不错,有吃劲儿!”我赶紧地护住阿海,真怕他说的不是玩笑话。爸爸笑着对这位老乡说:这是小山的心头宝,可不许动它的主意。
白天我温习功课,阿海便安静地蹲在我脚边。傍晚的时候,我算准潮汐,带着阿海去码头迎接爸爸的渔船。假如天黑还不见爸爸的渔船归港,那就第二天再来这儿守望。
回家的路上,有一条幽静的小巷。我们只要跨上那道石阶,阿海就会条件反射式的加速奔跑起来。这是我和它约定的跑道,虽然多数时候都是它输,因为村落依山而建,石阶很多,阿海的腿短,很难跑过我,可它从不气馁,仍然乐此不疲地与我赛跑。
我与阿海相处的久了,对它几个坏习惯也越来越不满,而它全无收敛,且有变本加厉的趋势。比喻它爱咬东西,以前它只是拖走我的鞋袜或是其它小物件玩耍一番,而今却把家具咬坏了几个窟窿。它也开始大着胆子偷吃柜子里搁置的食品。
使我和它完全决裂的事件,是它撕咬坏了我一本心爱的书籍。那天傍晚,爸爸恰好回来,同行的还有几位老乡。我在房间里听出是爸爸的脚步声,依然赌着气,不予搭理。阿海却讨好似的`迎接爸爸进屋,想是为寻求爸爸的庇护。
“小山……”爸爸叫了几声我的名字。我不耐烦地说:“你叫阿海好了,它那么招人喜欢!
爸爸一愕,随即明白过来,安慰我说:按阿海的年龄来算,它也还是孩子,怎么生它的气呢?
我将那本残破的书向着阿海摔去,怒气冲冲地说:“我才不管它是不是孩子,总之我再也不想见到它,你最好把它送走。
”阿海显是被这场景给怔住了,察觉到事态严重,一溜烟躲到了床底下。
爸爸以为这只是小孩间的斗气胡闹,摇了摇头,提着捎回来的物事径直走向厨房。上次来过的那位老乡不怀好意地说:“你真心不喜欢阿海,那我就收养它啦。”我没好气地说:“你高兴收养它也好,杀了它吃它的肉也行,一切随你的便,反正我再也不管了。”
我见老乡使尽方法也不能迫使阿海从床底出来,只好代劳替他叫唤:“你还不给我出来!”我蹲下身,阿海可怜兮兮的望了我一眼,果真颤微微地走了出来。
一见阿海出来,那老乡忽地操起一根棍棒,迎头猛击下去。阿海闷哼一声,蹿了出去,老乡在身后穷追不舍。我顿时心焦起来,也紧跟其后。
阿海钻进了邻家屋檐下的柴垛,老乡用棍棒胡乱的一阵猛捣,大是要致它于死地。我忽然心生不忍,上前护住阿海。
阿海受伤不轻,身体慢慢倾倒,已然奄奄一息。然而眼睛还努力地翕张着,像是要问明白它到底犯了什么过错?我看着心痛莫名,眼泪情不自禁地滑落,歉疚无比地说:“阿海,对不起,我并不想这样的。”
阿海倒在地上,合上的眼帘沁出一滴眼珠,不再动弹。我抱起阿海走到发现它时的海岸,将它的“尸体”放在一块高突的岩石上。
晚潮拍打着岩石,浪花飞溅。我轻轻地说:“在这个小镇你是我唯一的朋友,谢谢你陪伴我度过这个假期,就让今夜的浪潮带你走吧。其实再过几天,我也要回学校了,我早晚会忘记你这位朋友——这也许是最好的告别!再见了。”
第二天我在码头送别爸爸的渔船,落落寞寞地走向小巷,刚拾台阶,一只黑白相间的小狗猛然冲在我前头。我以为是一种错觉,立在原地未动,那只小狗又返回到我身边,热情地攀依我的裤脚。阿海?我惊喜不已,阿海见我认出它,已如离弦之箭奔跑起来。它依然记得我们之间约定的游戏。
阿海心中全无芥蒂,仿佛那件不愉快的事从未发生,我们和好如初。
几天后爸爸送我去车站,阿海也跟着。它不会明白二千里的路程是怎样的概念,我在玻璃窗内望见它徒劳地追逐着汽车,眼泪再次落下。
阿海也永远不会明白,它只是我孤单时的玩偶——小镇的这些日子,不过是一张过旧了的日历,在我心中可以随时撕下。
★ 绍兴酒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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