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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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篇1: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机房内的设备和信息安全,有效的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产生、传播,认真贯彻公安局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的各项要求特做如下规定:

一、未经同意,严禁携带未经检查的磁盘上机操作和互相拷备。

二、操作人员离开现场时,要及时关闭计算机并锁好软盘。

三、不得玩游戏和使用与业务无关的软件。

四、严禁任何人制做及试验病毒程序。

五、发现带有病毒的软件及机器,要立即通知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六、未经微机室主任批准同意,任何人严禁将我院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和数据私下拷备。

七、严禁将应用软件的保密字和开机口令泄露给他人。

八、禁止使用和拷贝盗版软件。

九、重要的软件和数据要经常进行备份。

十、新安装软件时,要先检查是否带有病毒,确定无毒后再进行安装。

十一、每次新装、复制、更换系统中所有软件时,都要做好详细的记录。

篇2: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1、计算机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爱护机器,了解并熟悉机器性能,及时检查或清洁计算机及相关外设。

2、掌握工作软件、办公软件和网络使用的一般知识。

3、无特殊工作要求,各项工作须在内网进行。存储在存储介质(优盘、光盘、硬盘、移动硬盘)上的工作内容管理、销毁要符合保密要求,严防外泄。

4、不得在外网或互联网、内网上处理涉密信息,涉密信息只能在单独的计算机上操作。

5、涉及到计算机用户名、口令密码、硬件加密的要注意保密,严禁外泄,密码设置要合理。

6、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计算机不得接入内网,不得操作、存储机密文件、工作秘密文件。

7、非本局计算机不得接入内网。

8、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互联网使用的管理规定,严禁登陆非法网站;严禁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等,违者按违纪处理。

9、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计算机安全教育,增强全局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觉性。计算机进行经常性的病毒检查,计算机操作人员发现本科室的计算机感染病毒,应立即中断运行,并及时消除。确保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工作。

10、每日上班准时开机,登陆本局内部办公窗口,查看通知、任务、公文等信息,下班后准时切断电源。

篇3: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1、网络室应保持清洁卫生,经常打扫,做到无杂物、无灰尘,对设备和附件工具以及软盘等物资做好防潮、防变质等工作。

2、计算机中所有软件均属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窃取、复制、转让或出售,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司保密规定,严防泄密事故发生。

3、网络室不得接待任何客人,非工作室工作人员未经领导许可不行擅自进入,更不允许动用设备。

4、不得使用非计算机指定的软盘,也不得在其它机上使用本计算机指定的备份软盘,以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5、出现计算机故障时,如果专业经验不足,不得强行处理。应联系销售或生产商的系统工程师,以防止故障的扩大,避免更大损失。

6、在输入大量数据后,切记作好备份,防止丢失。若两小时以上不使用计算机,应关机。

7、未经许可不得更改系统配置,不得私自拆卸或装接各种硬件设施。

8、下班时应检查设备是否关机,关好门窗,关闭电源。

篇4: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1、计算机室是学校进行计算机教学、辅助教学和教学管理的精密、先进的教学设施。

2、凡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微机操作规则的培训并经教导处考查合格,方有资格上机使用。

3、学生上机需在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排队进入微机室,对号入座,不许随意乱动设备,严格遵守课堂纪律。

4、上机者必须爱护室内设备和财产,不得违规操作或故意破坏。

5、上机者必须注意用电安全,不可乱动插头,插座,不得随便搬动键盘、显示器等设备。

6、上机者要随时察看机器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加以解决。

7、禁止非专业维护人员乱动线路,以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

8、严禁将室外软盘、光盘、优盘带入机房使用。

9、严禁吸烟、吐痰和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10、学生上网,是为了获取网上资源。学生浏览因特网要在教师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不准浏览因特网上的不健康网页、游戏和聊天。

11、上机者在上机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运行情况报告单,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12、凡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必须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室内财产、设备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按原价的2―5倍进行赔偿。

13、计算机室内各种设备一律登记造册,学校备案。如有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学校。属于过失行为造成损失的,要按学校有关制度追究责任。

14、校外人员非经校领导特别批准,不得进入计算机教室和使用设备。

篇5: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窗应安装电子防盗设备,为防尘及遮光应挂窗帘。

二、每天24小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网络教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做好网络教室的防火、防水工作;网络教室应配备适用于电气防火的消防设备,如1211型灭火器两只等。

四、加强防火、防盗意识,定期检查防火设备及防盗设备,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五、网络教室电脑用电必须单独设线,不和照明电路混用,设专用配电箱(板);电脑必须设良好的接地线;每台电脑要配有专用插座。

六、教师应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学生用手触摸电源线、插座、开关或灯具等不安全设施;非网络教室管理人员不得触摸所有的电源线。

七、下课后教师应组织学生有秩序的走出网络教室,不得在走廊上相互追逐打闹。

八、放学后要关门、关窗、关灯、关掉总电源,发现电路有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

九、网络教室管理人员必须保障网络教室物理网络及互联网的安全,定期检查网络设备及网络的安全状况;不得将校内微机的用户帐号及密码转告或转借他人,防止局域网内资料及相关权限外泄。

十、管理员必须做好电脑的病毒防治及数据安全防护工作,依据承德市教育局颁布的`《计算机电脑病毒的防治办法》执行。

十一、管理员必须定期对重要文件及每台电脑系统盘进行备份;系统备份文件及重要文件一律不得存放在硬盘的系统安装盘内。

篇6: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基本要求:

1、装有软驱的微机一律不得人网;

2、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从网络复制软件或文档;

3、对于尚未联网的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电脑室负责;

4、任何微机需安装软件时,须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理同意后,由电脑室负责安装;

5、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6、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7、软件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8、使用人在离开前应先退出系统再关机;

9、任何人未经过他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第二条 监管措施:

1、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2、由电脑室起草防病毒工作计划(含检测周期、时间、方式、工具及责任人),报电脑部经理批准后实施;

3、由各专业负责人和电脑室的专门人员,根据上述作业计划按时(每周最少一次)进行检测工作,并填写检查记录;

4、由电脑部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硬件保护及保养

第三条 基本要求:

1、除电脑室负责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机或相关的电脑设备;

2、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3、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4、各专业负责人必须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5、各专业负责人必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微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6、所有带锁的微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7、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设施以保护电源。

第四条 监管措施:

1、各部门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

2、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奖惩措施

电脑部决定将电脑的管理纳人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

第五条 凡是发现以下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责任:

1、电脑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装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3、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4、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并关机;

5、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并造成不良影响;

6、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

第六条 凡发现由于以下情况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违章作业;保管不当;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

第七条 电脑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附则

第八条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的在其他部门的电脑设备。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二)

1、计算机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爱护机器,了解并熟悉机器性能,及时检查或清洁计算机及相关外设。

2、掌握工作软件、办公软件和网络使用的一般知识。

3、无特殊工作要求,各项工作须在内网进行。存储在存储介质(优盘、光盘、硬盘、移动硬盘)上的工作内容管理、销毁要符合保密要求,严防外泄。

4、不得在外网或互联网、内网上处理涉密信息,涉密信息只能在单独的计算机上操作。

5、涉及到计算机用户名、口令密码、硬件加密的要注意保密,严禁外泄,密码设置要合理。

6、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计算机不得接入内网,不得操作、存储机密文件、工作秘密文件。

7、非本局计算机不得接入内网。

8、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互联网使用的管理规定,严禁登陆非法网站;严禁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等,违者按违纪处理。

9、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计算机安全教育,增强全局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觉性。计算机进行经常性的病毒检查,计算机操作人员发现本科室的计算机感染病毒,应立即中断运行,并及时消除。确保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工作。

10、每日上班准时开机,登陆本局内部办公窗口,查看通知、任务、公文等信息,下班后准时切断电源。

篇7:计算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避免公司互联网络资源被滥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范,望全公司人员能恪守规则,共同营造高效有序的网络环境。

一、范围

适用于所有办公计算机及其使用人

二、上班时间段,上网及电脑操作行为规范

1、P2P软件对网络资源消耗极大,上班时间内严格禁止PPS网络电视、酷狗音乐、QQ网络音乐电视、BT电驴等P2P软件的使用,为了不影响他人工作正常上网,工作时间,不得下载、上传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文件。

2、不滥用网络资源浏览无关网页、娱乐网站、购物网站、炒股及BBS、BLOG等,上班时间,禁止登录QQ、阿里旺旺等聊天工具,如有特殊情况,需填写计算机系统使用申请表,须由所在部门一级部门长签字审核之后提交人力资源部人事审核通过之后交到信息化管理人员处方可开通。没有通过申请开通者,不得私自在电脑上登录QQ等聊天工具。

允许使用MSN、QQ等及时聊天工具的员工不利用QQ/MSN做与工作无关的闲聊,对于一切流媒体网站如:土豆网、优酷网等禁止访问。

3、所有员工应加强网络安全知识的学习,严禁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它有害数据,危害公司网络系统的安全,增强信息安全和保密意识,无法识别的信息不要下载,无法确定是否安全的操作,慎重进行,以防被病毒入侵对单位和自身造成危害。

4、所有上网员工禁止私自搭建个人wifi,目前个人wifi已经严重影响公司局域网网络,给公司服务器和公司局域网环境带来巨大压力。

5、禁止利用互联网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一切活动。

6、禁止通过互联网查看和下载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传播的一切信息。

7、未经单位领导批准,禁止上网发布与单位相关的一切信息。

8、不得在公司局域网上发送任何与工作无关消息、电子邮件。

9、不得在公司电脑硬盘里面存放与工作无关的资料、视频、MP3等文件。

10、禁止下载、安装与工作无关的程序或文件,未经信息化管理员允许、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网络设置、擅自安装或者拆卸公司IT网络设备。

11、不得利用互联网泄漏公司战略计划、经营数据、财务数据、业务资料、技术资料以及被公司列为保密范围之内的信息和资料,严禁利用公司网络资源从事违反公司制度的活动。

12、信息化管理员负责对公司所有上网行为的督查和监控。

三、上网权限管理

1、中层干部以上:可正常登录QQ,浏览常规网页,登录外部邮箱,文件下载。

2、职员级别:浏览常规网页,登录外部邮箱。

3、车间文员、各部门资料员,不能防问Internet,如需外部沟通可以申请开通QQ。

员工因工作需要,需申请开通上网权限者,须由所在部门一级部门长签字审核之后提交人力资源部人事审核通过之后交到信息化管理人员处方可开通。一级部门长要严格审核开通互联网权限,互联网权限大致分五大类

视频音乐类(包括优酷、土豆、QQ音乐、酷我等流媒体音乐网站)

新闻类(互联网及时发布的新闻)

即时通讯类(QQ、阿里旺旺等聊天软件)

消费类(淘宝、京东等购物网站)

网络游戏类(魔兽世界、炫舞、QQ游戏等流行的主流网络游戏)

员工开通的互联网权限默认均不能使用以上五大类互联网权限,如需开通权限请在计算机系统使用申请表备注并详细说明原因。如无详细说明信息化管理员有权禁止开通。

4、公司客户上网均使用公司给搭建的wifi联网,各个专家室的wifi密码均由制造部项目经理管理,如客户需要连接wifi使用互联网,由项目经理告知客户并连接使用互联网。

附:员工个人电脑如需办公使用开通互联网,默认互联网权限五大类均不能使用。

四、计算机硬件管理

1、公司的所有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是公司的固定资产,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给各部人员使用,各部门使用人员必须加以爱护、保持整结,并保证良好的使用环境。

2、由信息化管理员对公司所有计算机设备进行统一编号,建立计算机硬件明细台账,并定期对硬件进行维护、检查各部门使用情况。

3、硬件故障:各部门使用人员发现硬件时,应及时向信息化管理员说明情况,由信息化管理员进行确定并及时处理,各部门人员不得擅自拆装更换硬件设备。

4、设备添置、更换、升级;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批准后,由信息化管理员确定具体配置并通知采购部进行采购。

5、部门如需领取耗材(如键盘鼠标、键盘等),需到信息化管理员处填写耗材申请签字确认,申请须清晰注明耗材申请原因。申请经一级部门长或主管批准后,由信息化管理员进行发放(原则上以旧换新)。

6、计算机的使用人即为该设备的责任人,使用部门为责任部门。未经责任部门长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其他部门或他人计算机,各个部门查阅互联网资料的公用计算机,由各个组长进行管理监督。

7、信息化管理员负责对公司所有电脑硬件使用情况的督查和监控。

五、计算机软件管理

1、设计软件及应用软件使用、安装:各部门及人员所使用的软件(办公使用软件),可由自己安装,如不会安装可由信息化管理员负责安装。

2、软件故障:各部门使用人员发现软件故障时,应及时向信息化管理员说明情况,由信息化管理员进行确定并及时处理。

3、员工不得私自在工作机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程序,MP3、影音文件播放程序、聊天工具、游戏等。

4、公司所有电脑(包括个人电脑办公使用)必须安装企业版360(禁止使用其他杀毒软件),企业版360安装地址192.168.1.48:8080/

5、公司电脑计算机名统一由信息化管理员编写,局域网IP地址统一由信息化管理员分配,不得私自更改,对于私自更改计算机名和MAC地址的将通报批评。

6、信息化管理员负责对公司所有电脑软件使用情况的督查和监控。

六、考核惩罚措施

1、对故意更换、破坏计算机及外围硬件设备者,按原价的2倍价格赔偿,并公开通报。

2、对上班时间利用计算机玩游戏、炒股、网购、看电影、听音乐等任何与工作无关事情者,给予50-200元不等的惩罚。

3、对违反上网行为的处理办法:

如违反上述规定,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重复发生的.加倍处罚。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篇8:计算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对公司电脑/备的管控,确保公司电脑设备能满足公司生产办公需求;而特制订本管理程序书。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电脑设备、电脑周边设备、电脑耗材、网络设备及应用软件的需求申请、评估、选型、采购、验收、入库、建档、安装、使用、保养、维修、报废的全过程;

3、权责

3.1资讯部:负责电脑设备的需求评估、选型、验收、编号存档、安装调配、维护维修、报废鉴定与处理等工作,并对电脑设备的采购提供技术建议;

3.2设备管理课:负责电脑设备的采购、入库、发料出库等工作。

3.3使用部门:负责电脑设备需求申请、遵守操作规则使用电脑设备,以及电脑设备的初级维护与保养工作;负责对本部门的电脑设备财产保管、监督电脑设备的流向、设备调配、设备报废申请等工作,协助资讯部推进公司电脑化管理之进程。

4、定义

4.1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公司电脑设备分为四类,分别为电脑、电脑周边设备、网络设备及应用软件等;

4.2电脑周边设备:是指与电脑配套使用之电脑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等;

4.3配置清单:即各电脑设备的配置的明细,包括配件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参数。

5、作业内容

5.1电脑设备的需求申请

5.1.1当需求部门因工作需求需要配置电脑设备时,首先要在本部门内部予以调配,若部门内部无法调配时则开具“申购单”。

5.1.2需求部门在填写“申购单”时,需将需求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需求数量、需求日期、需求原因、设备工作内容以及设备使用量等加以注明。若需求部门有合适的供应厂商,可以注明是哪一家供应厂商,以利后续评估与选型。“申购单”经单位/部门主管审核后送资讯部调配与评估。

5.2电脑设备的需求评估

5.2.1资讯部在收到“申购单”后一天内对其进行审核、评估完毕。

5.2.2资讯部评估采取的办法有:需求申请是否符合实际需要和整体统筹规划;是否可用旧设备替代使用;是否可以调配挪用其他部门现有设备等。

5.2.3申购单经资讯部评估可调配的则“申购单”退回申购部门,由资讯部负责按5.7予以调拨。

5.2.4对不能调配的则给予申购。由资讯部对所申购设备、软件的规格型号进行合理配置后,经资讯部主管在“申购单”上签名确认后转设备管理课进行采购。

篇9:计算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计算机管理,确保计算机系统正常可靠地运转,保证各科室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计算机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各处室和级部的计算机设备实行管理和使用不分离的原则,各处室和级部主任对本部室内的计算机使用和保养负全责。

二、计算机设备是指各处室和级部日常办公使用的计算机设备,主要有计算机主机(包括机箱内的各种芯片、功能卡、内存、硬盘、软驱、光驱等)、显示器、打印机、外设(键盘、鼠标、音箱、手写板)等。

三、计算机设备使用的具体规定:

1、分配到个人或各处室和级部使用的设备,使用者对设备的安全和完整负有责任。各人必须爱护、珍惜分配给自己使用的计算机设备。

2、各人原则上只能使用自己分配的计算机。非必要时,不能将机器交由他人操作(特别是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能擅自在他人的计算机上进行任何操作。

3、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不论该行为是否已经对设备、网络、数据造成影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已经造成的损失原价赔偿。

4、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将私有或外来的零件、配件、设备,加入到系统内部的计算机设备中或网络中,不得擅自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坚决禁止在办公时间和节假日(含晚上)利用计算机从事游戏、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5、如工作实际需要增加配备设备或更新设备的,必须向学校提交申请报告。

6、设备一律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将校内的计算机设备搬离办公地点(或借给外单位)使用,必须预先知会,在校领导同意后才能搬离或借出(必要时将相关数据删除)。

7、科教中心要对所有的计算机设备建立技术档案,设备附件亦应登记造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保证配套使用;同时各处室和级部建立设备使用记录。

8、加强对计算机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部室要注意通风、防尘、防霉、防潮、防锈,保持设备完好率。凡不使用的设备,不允许带电运行。

9、设备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禁止带故障运行。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不要随便拆卸,应及时报告学校,由学校安排人员维修、处理。

四、由科教中心负责对校内办公计算机设备日常的维护、检查工作,由办公室定期对计算机设备进行全面清查、核对。

篇10:计算机、网络管理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网络管理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是我们大学网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XX系统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的管理,确保全市工商系统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市XX系统单位及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以确保安全使用计算机及网络。

第三条各级信息中心承担本局计算机及网络的安装、调试、用户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拟定与落实,保障全局计算机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四条单位数据中心机房设立恒温恒湿装置、防火、防水、防盗、防雷击、防尘系统、8小时以上不间断电源系统、出入登记系统;非网管人员和维修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数据中心机房;工作人员不得在数据中心机房内饮食、吸烟。

第五条所有计算机必须设定静态IP地址;所有计算机的netbios名必须按科室名-使用者名(拼音字母缩写,如有重名可在后加1、2等序号)命名;所有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设立60天或以上的上网日志,不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设有邮件服务器的单位必须安装反垃圾邮件系统;所有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防病毒、防火墙软件;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安装任何非工作软件在单位计算机中;工作计算机附近不得堆放任何液体物品及食品。

第六条计算机网络安装网络防病毒软件、防火墙、网络管理软件;网站必须安装公安局认可的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软件;信息中心必须专人定时做好各种安全系统及操作系统的安全更新。

第七条XX信息网(下称内联网)供XX系统内部使用,对国际、国内发布信息,运行时内联网和红盾网互相物理隔离。

第八条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文件信息“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是秘密等级以上的文件,不得在内联网和上发布;凡上网信息必须经过审查和批准,确保国家机密不上网。XX机关规定不能对外公开的资料不得在信息网上发布;需计算机处理的密件由专人在专室、专用单机上进行。

第九条任何人员不得做任何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计算机操作,不得打开任何来历不明的邮件,如觉可疑应立即删除,如感觉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报告;未经授权的人员严禁操作、访问网络服务器及他人计算机设备,不得修改信息网和红盾网任何内容,不得连接数据库作任何操作。

第十条上网用户不得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单位、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一条上网用户不得在任何网络上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 他人;

(八)损害形象和利益;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十二条上网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对自己或他人的计算机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二)未经允许,对自己或他人的计算机信息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上网下载或以其他方式带入任何未经批准使用的程序,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四)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机关工作人员上网只能做与工作有关的事务或操作,严禁在网上进行赌博或其它不法活动。严禁工作时间玩计算机游戏。

第十四条上网用户必须按自己的帐号、密码进入相应系统,不得盗用他人的帐号、密码。密码不得外泄,如发现可能外泄,应及时重设或申请更换;造成损失和危害的,追究其责任。网络特权服务用户不得泄漏有关软硬件、网络技术细节及管理密码;所有人员必须保管好自己的密码,确保密码长度不少于8位、必须具有复杂性(含不重复的字母、数字及特殊符号)、不通用性、不易记性,必须定期更新密码;使用密码时应确保旁人不能窥视;不要在软件使用时选自动记忆帐户密码功能;不要在任何地方使用任何方式谈论或书式记忆任何密码;未经批准不得将数据和软件拷贝带离本单位或从单位外带入数据输入到计算机中。

第十五条联网设备及计算机内网络配置应保持相应固定,特别是不得随意修改IP地址,若出现故障应通知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及时处理,不得自行随意处理,未经信息中心允许不得自行增加计算机设备入网。

第十六条网络除星期六进行维护外必须24小时运行。信息中心设网络管理值勤员。值勤员负责其值勤期内的网络正常运行维护、数据备份、报障排障、入侵事件记录等工作,并做好工作日志。

第十七条办公室将不定期抽查计算机上网记录,如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符的,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11:贵阳市商务局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实现贵阳市商务局计算机网络畅通,规范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软硬件系统的可靠运行,以及网络安全运行,有效的为机关服务,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计算机防护管理

1、全局计算机防护规范

(1)局负责管理计算机的处室负责对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进行部署、监管和指导。

(2)局负责管理计算机的处室负责组织计算机病毒防治培训和讲座,提高职工的病毒防治安全意识。

(3)对办公室新购进的计算机及设备,在安装完操作系统后,使用者应在第一时间内告知网络管理员安装防病毒软件。

(4)单位和外部网络连接时均安装防火墙或安全网关以确保网络及连接的安全。网络管理员负责防火墙和安全网关的管理工作,网络管理员必须熟悉网络理论、网络设计和防火墙管理,接受防火墙应用和网络安全方面的培训。网络管理员还需负责局病毒防治工作,同时负责实施备份、恢复操作工作。

(5)备份介质存放场所必须满足防火、防水、防潮、防磁、防盗、防鼠等要求。无论是存放在本地还是异地,须确保存放场所的安全,只有授权人员才可以访问。

(6)长期保存的备份介质,必须按照制造厂商确定的存储寿命定期转储, 磁盘、磁带、光盘等介质使用有效期规定为三年,三年后更换新介质进行备份。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应在介质有效期内进行转存,防止存储介质过期失效

2、局各处室计算机防护规范

(1)各个处室负责该处室计算机的病毒防治管理。

(2)杜绝病毒传播的各种途径。光盘、U盘和移动硬盘等存储介质在使用前应进行病毒检测。

(3)病毒防治管理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处室应提高防范计算机病毒的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各项职责。

(4)办公室管理的涉密电脑由处室按相关规定进行防护。

3、职工计算机使用规范

(1)防病毒软件的类型遵循单位统一规划,全体职工不得私自安装其他类型的软件。

(2)正确安装和使用本单位指定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卸载病毒防治产品。

(3)不得随意下载和运行未确定安全性的软件、程序和文档。收到不明电子邮件,不得浏览和运行,以免感染计算机病毒。

(4)无论因何种原因离岗离职,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应即时取消其对计算机涉密信息系统的.访问权。工作人员离岗离职之后,仍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信息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保密信息的义务,直至该秘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离岗离职人员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本单位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机关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6)按照市政府对三级政府协同办公系统应用有关工作的要求,全局职工不得擅自接入外网,对工作造成影响,后果自负。

二、计算机与设备管理

1、全局计算机与设备管理规范

(1)维护、维修、报废的计算机设备范围包括全局所属的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

(2)单位计算机只有网络管理员进行维护时有权拆封。

2、各处室计算机与设备管理规范

(1)各处室对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负有保管的责任,对台式电脑、手提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随意外借。

(2)计算机为局私有设备,不得私用,转让借出;除笔记本电脑外,其它设备严禁无故带出办公生产工作场所。

(3)报废计算机设备时,应清理硬盘数据和有关应用软件,不允许报废存有数据的计算机设备。

3、职工计算机与设备管理规范

(1)局每台计算机使用人是该台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第一负责人。

(2)计算机设备不使用时,应关掉设备的电源。人员暂离岗时,应锁定计算机。

(3)计算机设备老化、性能落后或故障严重,不能应用于实际工作的,应上报处理。

(4)重要资料、电子文档、重要数据等不得放在桌面、“我的文档”和系统盘(一般为c盘)以免系统崩溃导致数据丢失。与工作相关的重要文件及数据保存两份以上的备份,以防丢失。

(5)软件保管人或使用人,对保管或使用的软件不可盗卖和循私营利,违者除提报主要领导及依单位规定惩处外,如因此触犯著作权者或造成单位损失,则该员应负刑事及民事之全部责任。

(6)正确开机和关机。开机时,先开外设(显示器、打印机等),再开主机;关机时,应先退出应用程序和操作系统,再关主机和外设,避免非正常关机。

(7)计算机使用者发现病毒后应立即停机并及时通知网络管理员及时处理。

(8)不得利用计算机技术侵占其他用户合法利益,不得非法侵入他人电脑,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妨害单位稳定的有关信息。

(9)单位计算机及周边设备,计算机操作系统和所装软件均为单位财产,计算机使用者不得随意损坏或卸载。

三、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

1、全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范

(1)网络管理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术,防止信息系统数据的丢失、破坏和失密;硬件破坏、失效等灾难性故障。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监控、查询,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隔离、排除和恢复工作,以防灾难性网络风暴发生。

(2)网络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由网络管理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3)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指定信息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4)在进行信息采集过程中,要严守国家有关法规,通过正常渠道和合法程序获取信息,以保证信息来源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5)在单位领导下,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贯彻公安部门有关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本着以防为主、注重应急工作原则,预防和控制风险,在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或事件时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尽快使网络和系统恢复正常,做好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6)做好网络机房及户外网络设备的防火、防盗窃、防雷击、防鼠害等工作。若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自救,并报警。

2、各处室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范

(1)加强网络法律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处室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净化网络,严禁用于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2)在进行信息整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和系统的其它设备,以保证他人信息和设备的安全;要重视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加强防病毒教育,不得使用非法获得的软件及其他的计算机产品。

3、职工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范

(1)所有人员不得上班时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反动政治言论、迷信及反动宗教宣传、淫秽、色情、污蔑、诽谤等信息。

(2)任何人不得在单位的局域网上制造传播任何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引入病毒。

(3)不得利用单位的网络资源发布,传播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信息,违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4)不得利用单位的网络资源进行入侵、破解、篡改其它工作站或者服务器等网络犯罪行为,若发现立即终止其上网权限,并上报单位主要领导保留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权力。

(5)未经允许,职工不得在网上下载软件、音乐、电影或者电视剧等,不得使用电驴等严重占用带宽的p2p下载软件。职工在上网时,除非工作需要,不允许使用qq等聊天软件。职工不得利用单位电脑及网络资源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若发现违反按相关工作纪律处分。

四、网络信息发布制度

1、实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制,各处室必须明确一名兼职信息员为直接责任人。处室工作主持人为责任人,局分管领导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2、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信息工作的要求,外国投资管理处、对外贸易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处、商贸服务管理处、市场体系建设处、市场运行管理处、物流处、商务行政执法大队等业务处室为重点考评对象。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3条列信息内容为各自围绕市政府确定的考核目标所开展的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动态,其中包括负面信息。其他部门为非重点考核对象,考评范围为其业务工作动态信息。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各处室信息统一报送至局域网,凡进入局域网的上述各类信息,均视为已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签同意报送,文责自负。

3、各处室需转发的政策、法规、文件、讲话及介绍上级部门或其他地区工作动态的文章等,分别放入局办公网“政策法规”、“领导讲话”、“商务园地”等相应栏目,此类信息无基本任务数量要求。

4、机关各处室在文件办理过程中确定的公开文件,在文件正式行文后,按照安全保密有关规定,经过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发布。

5、网站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层层把关,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使用U盘擅自拷贝或外串部门数据,给予经济处罚并责任其立即删掉所拷贝的内容。

2、违反本制度或进行不当操作造成计算机损坏,根据情况,要求当事人/部门负担部分或全部维修费用。

3、因不备份文件或数据导致丢失并影响工作的,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

4、计算机出现问题不及时报告导致工作延误的,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

5、因疏忽导致计算机病毒及其他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

6、私自修改电脑(网络)IP地址、未经许可安装软件的,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

六、机房安全管理

为加强本局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对职工使用计算机情况随时进行抽查,

1、重视安全工作的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做好计算机机房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患于未然。

2、软、硬件系统均由网络管理员进行维护和管理,严禁其它无关人员拆卸机器、插拔设备。故意损坏机房设备者要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3、网络管理人员要爱护设备,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对机房的电脑网络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检修,并要登记、报告。因管理不当所造成财产损失的,要按责任事故处理。

4、机房是重点防火防盗单位,网络管理人员要掌握防火技能。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房的安全、防火制度,不准在机房内吸烟。发现火警应切断电源,用灭火设备扑救,并立即报警。

5、一般人员禁止进入机房。

篇12:计算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条例》和《xx省信息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中心要加强对计算机机房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本制度的贯彻落实,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计算机机房安全。

第二章 机房人员出入

第三条 进入机房必须换穿工作鞋,严禁直接着鞋进入。

第四条 非机房管理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中心领导同意后,由指定人员陪同下方可入内,进入机房后,必须严格听从机房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操作机房内一切设备。

第五条 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机房。

第六条 严禁在机房会客。

第七条 严禁在机房留宿。

第三章 机房环境

第八条 机房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和适宜的温度、湿度。计算机、网络设备、配电设备、工作桌椅、地板及其他相关设备必须保持清洁。

第九条 机房内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严禁在机房内堆放杂物。严禁将茶杯、报纸、杂志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机房。

第十条 机房内严禁存放复印纸、打印纸等易燃物品。

第十一条 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喝水、吃零食,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二条 机房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聚众聊天。

第四章 机房物品

第十三条 机房内一切物品,未经机房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带出机房。

第十四条 未经机房管理人员同意,外来物品严禁带入机房。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废弃数据和介质销毁制度。

第十六条 存放业务应用系统,业务数据及相关信息的任何介质,严禁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中心领导批准。

第十七条 计算机网络及其附属设备,其他机房专用设备,必须由指定的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安装、拆卸和操作,其他人不得随意安装、拆卸和操作。

第十八条 建立机房计算机网络及其附属设备、其他机房专用设备档案,内容包括厂牌、型号、设备编号、设备来源,安装记录和变动情况、启用日期、设备管理员、设备故障情况及检修记录、报废记录等。

第十九条 定期对机房所有设备进行检查核实,确保所有设备运行正常和不遗失。对机房内有故障的设备,需修理的,必须经中心领导同意后进行。现场维修时,须有管理人员在场监督。

第五章 机房系统运行

第二十条 机房设备的开关操作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说明进行。在关闭系统前,应查看是否有用户在使用,所有用户退出后才可关闭。

第二十一条 经批准,使用软盘、硬盘和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安装、设置、变更应用系统、数据和信息时,必须经检测无毒后进行。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硬盘和光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如需使用外来软盘 、硬盘和光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确认,没有病毒后方可使用、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条 机房内设备及系统运行实行专人负责管理为主、值班人员监控为辅的制度。

第二十三条 开发系统和业务系统分离制。程序员只能在开发系统上工作。业务用机不得用于项目开发,不得含有源程序、开发工具、编译工具、链接工具等工具软件,不得使用与业务无关的任何存贮介质。

第二十四条 启用新的业务应用系统或变更现有的业务应用系统应附有安装或操作说明书(包括系统安装或变更步骤、参数和注意事项)。经中心报主管领导审定同意后,由系统管理人员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中心技术人员和开发人员现场监督。操作前,必须对原有系统和数据进行备份;操作后,必须填写日志记录。

第二十五条 业务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经中心领导审定同意后,由中心技术人员,开发人员或系统管理员进行检查,修改和维护,同时作好详细记录。

第二十六条 严禁在机房内任何计算机安装与业务无关的软件。

第二十七条 严禁带病毒的计算机在机房内连入局域网。

第二十八条 严禁擅自在机房内任何计算机上创建、修改、删除文件或目录。

第二十九条 严格按照数据备份要求完成数据和系统的备份工作,严禁在完成备份工作前擅自关机。

第六章 机房安全

第三十条 严禁各岗位工作人员越权操作,对重要的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应分级加设系统口令,以防机密信息的泄露。

第三十一条 涉密计算机、服务器及系统的管理员口令其长度必须超过八位,并且包含有字符和数字,口令每月至少更换一次。

第三十二条 涉及密码的文件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随意公布。

第三十三条 机房列为本单位重点防火部门,机房值班人员要熟悉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或更换。

第三十四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房,因工作需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用后必须置于安全状态,妥善保存。

第三十五条 机房用电量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在机房内使用电炉,取暖炉等非计算机设备。

第三十六条 机房内使用电烙铁要严格控制,必须使用时,应按规定操作,有专人看守,确保安全。

第三十七条 定期对机房供电系统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开关老化损坏而短路造成火灾。

第三十八条 机房值班人员要熟悉设备电源和照明用电以及其他电气设备总开关的位置,掌握切断电源的方法和步骤。发现火情,沉着应对、果断处置,先切断电源及通风系统,采取有效措施灭火,同时将情况报告中心领导。

第三十九条 机房内除指定互联网接入设备外,严禁其他任何设备及任何方式接入互联网,对联接互联网的设备需设置防火墙。

第四十条 机房内允许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及其他设备,访问互联网时,必须物理中断与局域网和广域网的联接,以防内部数据信息泄露和受到恶意攻击。

第七章 机房值班执勤

第四十一条 建立机房值班执勤制度,指定机房管理员。

第四十二条 机房管理员必须认真,详细填写值班记录表,必须保持机房整洁。

第四十三条 机房管理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监督和处理。

第四十四条 每周一定期对机房进行清扫,保证整个机房的整洁。

第四十五条 每月最后一周对机房内计算机及其他设备进行除尘和检查。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对违反本制度并造成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监督管理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十七条 信息中心指定的机房值班管理员,设备管理员为直接负责人。中心领导为监督管理负责人。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篇13: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计算机对企业进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途径。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推广应用计算机管理,对增加工厂经济效益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条 归口管理单位:

1、微型以上档次的计算机管理单位为企业管理科。

2、过程控制的计算机(主要指单板机)管理为总师办。

(以下内容不包括实时控制用单板机)

第三条 管理员职责:

1、负责计算机运用的长远规划。

2、根据资金的安排,负责机器及外设、备件的计划、采购。

3、负责软件的开发规划制定,组织开发成果鉴定。

4、与教育部门使用,组织计算机技术培训。

5、对分散使用的计算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四条 硬件使用:

1、各单位使用计算机,需提出上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机型、外设使用。

2、上机申请分为:单次上机、每月定时上机、每日定时上机三类。

3、软件开发,上机时间较多的单位,可以申请配置机器。

第五条 软件管理:

1、各单位需开发的应用软件,应向企管科提出申请。

2、应用软件的开发分为自力开发、协作开发、委托开发三类。

3、企管科负责与外单位在有偿或对等的基础上进行软件交流。

(三)软件开发任务书的编制与审批

第六条 编制依据:

1、厂部对软件开发的总体及项目的要求;

2、各单位要求开发的项目;

3、设备及软件开发人员的能力。

第七条 任务书内容:

1、软件名称;

2、软件应能达到的技术性能;

3、软件的操作环境;

4、更高层次软件对开发软件的要求;

5、工作进度计划;

6、设计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协作单位情况;

7、经费预算。

第八条 任务书的审批:

设计任务书编制完成后,由企管科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审议,认定可行后,由企管科科长批准。

(四)软件鉴定

第九条 鉴定的基本要求:

软件全部开发完成后,需经三个月到一年的实践运行(视软件复杂程序),才能申请鉴定。

第十条 鉴定资料:

软件鉴定前,必须向鉴定小级提供下述资料(其中3―7项资料各二份)。

1、设计任务书;

2、软件实现的功能;

3、使用机型,对外存外设的要求,软件支撑环境;

4、软件设计的流程图;

5、源程序清单;

6、数据库结构;

7、标准化室审议报告;

8、用户意见书。

第十一条 鉴定小组的组成与鉴定程序:

1、鉴定小组成员由厂长、企这科、计划科、财务科、总师办、标准化室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厂长担任组长;

2、鉴定的议程:

(1)软件设计者对软件的介绍;

(2)宣读标准化审查报告;

(3)用户代表发言;

(4)操作示范;

(5)讨论鉴定结果及提出进一步修改的建议;

(6)通过鉴定报告,鉴定小组成员并签字。

第十二条 鉴定后的工作:

1、整理资料、存档;

2、将鉴定会的意见反馈到各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 软件的维护与完善。

1、软件开发人员对开发的软件要经常维护和不断完善,并对软件操作者和后续开发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2、完善的软件,年底应向计算机管理人员提供修改的程序清单。

(五)操作证管理

第十四条 操作证由企业管理科统一归口管理,每年审核一次。

篇14:计算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出入管理

(一)机房钥匙由专人保管,不能随意转借,丢失要及时声明。

(二)机房工作人员早进入、晚离开时检查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检查空调运行是否正常;离开时察看灯、门、窗、锁是否关好,关闭不需要打开的设备。

(三)非工作人员、外单位来访人员或其他人员进入机房,需事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保证至少一名机房工作人员在场。

(四)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中心机房无人时必须锁门。

(五)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能擅离岗位。

第二条、安全管理

(一)机房工作人员随时监控中心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正确规程进行操作,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

(二)完善网络安全机制,定时升级病毒库,及时做好防“黑”、防病毒工作。

(三)非机房工作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操作本机房任何设备。

(四)机房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密码管理规定,对操作密码定期更改,任何密码不得外泄。

)机房工作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六)中心机房内严禁吸烟、喝水、饮食、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机房安静。

(七)定期对机房内设置的消防器材、设备、不间断电源进行检查及维护,以保证其有效性。

(八)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机房及周边地区严禁烟火,不能明火作业。

第三条、操作管理

(一)机房工作人员应密切监视中心设备运行状况,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二)严格做好各种数据、文件的备份工作。所有重要图片、文档和中心服务器数据库要定期进行备份,由专人保管。

(三)机房工作人员未经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在中心机房设备上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严禁在机房设备上安装无关的软件。

(四)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每日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以保持机房整洁;定期进行一次大清扫,对机器设备吸尘清洁。

(六)部门负责人应定期与不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作为人员考核之依据。

篇15:计算机管理制度

关于计算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程是为了使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管理、信息安全、资源共享有所遵循,规范公司上网操作流程,提高网络系统安全性,提高办公效率而制定。

第二条 相关定义:

周边或外部设备:泛指计算机及其网络基本配置外之附属设备如光驱、软驱、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MODEM、UPS、电源、传真机等;

向外发送的数据:包括对外刻录的光盘,因工作需要向外发送的电子文件及通过其它途径传递的资料;

有效数据:指工作所需的各种文档,不包括音乐、影视、生活图片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文件。

第二章 硬件管理

第三条 公司的所有计算机硬件及相关的周边及外部设备的采购、使用、报废等须经信息部审核同意;若有未经信息部审核的信

息化设备的使用,信息部没有义务为其提供任何类型的服务支持。

第四条 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及应用公司的计算机,信息部对公司 1

内的所有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进行编号并登记注册,其中包含每台机的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用途等。任何人未经信息部充许,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配置。

第五条 公司计算机设备的资产管理权分属各个使用部门所有。公司员工不得滥用计算机设备,使用者有义务对自己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的资产负责;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以及信息部。

第六条 笔记本电脑等移动设备的用户要妥善保管,若发生任何相关设备的损坏或丢失,应该负责所有的相关费用;并且根据实际情况有义务负责部分或者全部的维修、重置等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 公司计算机设备的故障原因的确定由信息部负责,如果公司员工在使用信息化设备中出现硬件故障,请填写《鑫升集团信息化设备维修及耗材申请单》注明机器编号及故障现象,或所需耗材型号等相关信息,并通知信息部人员确定故障原因以及维修。

第八条 计算机设备经信息部维修人员确定需外发维修的,由信息部负责开单外发,维修好后由信息部确认,使用部门从信息部领取维修回的设备。所有相关维修费用、耗费用,记入相关部门名下。

第九条 为了不影响工作,信息部对所有硬件损件的计算机、网络设备及周边或外部设备进行维修时对使用部门或使用人提供备

用机.(在公司配有备用机时)非信息部人员不得自行拆装、修理计算机硬件设备。

第三章 软件管理

第十条 公司计算机软件的使用、采购、相关技术培训等须由信息部审核同意;若有未经信息部审核的软件应用,信息部不提供相关的一切服务支持。

第十一条 公司计算机及其相关应用系统的使用者必须是经过上级主管和部门授权认可的公司人员。严禁非公司员工使用公司的计算机及计算机相关所有资源内容:未经上级领导或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得从其他人的计算机和相关的应用系统内获取非公用的相关数据信息。

第十二条 公司内计算机软件统一由信息部管理、安装,计算机使用者不得私自改动、删除或安装任何软件。当出现计算机软件故障损坏,应及时通知信息部更新并作记录。

第十三条 公司计算机用户不得改动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的相关软件设置(尤其:计算机名字、工P地址、浏览器的相关配置等);如果工作需要对计算机的软件设置需要进行一系列改动必须向信息部书面申请。

第十四条 对于公司的生产管理系统及其他网络应用系统用户,请 3

在用完系统后及时退出系统。

第十五条 不要在公司的计算机系统上安装非系统白带的与工作无关应用程序,此类程序会占用大量的系统资源,降低计算机系统的运行速度,降低用户的工作效率。

第十六条 严禁在公司的计算机系统上安装或玩计算机游戏,公司信息部人员会不定期检查公司计算机,如发现有游戏则由使用者负责。同时追究部门主管的责任

第四章 网络安全与病毒防护

第十七条 公司所有计算机使用者应开设自己的计算机系统登陆账号,该账号密码,必须使用非空、非账号本身之外的密码形式,密码不得以任何的书面形式的纪录或表示。公司E RP系统使用者的账号、登陆密码必须是非账号本身之外的密码形式,如需更改ERP账号密码顺与信息部门人员联系更改。

第十八条 所有计算机系统的各类账号(包括ERP系统)由信息部统一管理,信息部应对此做一专门档案,严格执行管理过程。

第十九条 公司的相应的生产管理系统用户要严格保密自己的账号密码:严禁用户通过任何方式的表示方法向他人泄露有关计算机账号的所有信息(包括账号ID、密码、账号属性、相关说明等)。

第二十条 所有公司员工必须接受相应的计算机安全教育,清楚公司有关的计算机管理条例,接受公司信息部对其计算机做的相关安全管理设置和操作。

第二十一条,所有敏感的数据或者机密数据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加密处理;并通过一定的物理安全措施进行备份保密存储。

第二十二条 每台计算机都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如发现病毒应及时通知信息部,以防止病毒蔓延殃及网络上其他的计算机用户;信息部要确保用户计算机上的防病毒软件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的病毒代码的更新工作正常进行,严禁使用未安装杀毒软件的计算机系统。

第二十三条 所有移动数据存储介质(包括软盘、Z I P磁盘、U盘、移动硬盘等)在使用前,必须对其进行一次计算机病毒的查杀。

第二十四条 重视数据备份,各计算机用户请及时对自己的数据进行备份,最好能每周对自己的数据进行一次软盘(或者优盘)备份和一次硬盘备份。严禁将重要数据、文档存放在系统盘(如C盘)、系统桌面。

第二十五条 同一台计算机若有多个用户使用,各计算机用户请把自己的文件存放到自己的子目录下,自己操作自己的子目录,尽量不要改动他人的子目录。

第二十六条 公司网络里的各种数据及报表应严格控制在公司。

篇16:计算机管理制度

为加强计算机(包括笔记本电脑,以下同)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处理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和国家保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涉密计算机登记备案制度。各部门应根据实际用途和所处理信息的密级,将计算机分为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对涉密计算机实行统一编号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专机专用,并在计算机显示器的左上方贴上相应的密级标识。

二、涉密计算机必须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非涉密网络物理隔离。

三、涉密计算机要设置开机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密码长度不少于十个字符。

四、加强涉密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建立涉密存储介质的使用登记制度。凡储存了涉密信息的软盘、U盘、光盘、可移动硬盘等,应按所存储信息的密级,实行统一编号,明确专人负责,每年底交由校办公室集中保存于铁质文件柜中。

五、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修时,需告知校保密办,并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存等安全保密措施。安全保密人员和涉密计算机系统维修人员必须同在维修现场,并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六、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计算机等设备,必须经校保密办和本处室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七、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校保密办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八、处理涉密信息的数字复印机和多功能一体机的维修、外送修理和报废参照本规定之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执行。

九、加强对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工作人员的保密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保密知识的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定期组织检查。

十、任何人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必须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严禁通过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软件传递涉密信息。

十一、安徽省委党校网站的信息发布和审核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党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暂行规定》。

十二、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17:计算机管理制度

计算机房是学生进行计算机学习的场所,为了更好地保证学生的正常使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必须按照教师指定的序号就座,不得擅自更换座位。

2、学生和教师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的系统设置,不得擅自设置、更改密码。

3、不得拆装、破坏计算机硬件设备,如有类似情况发生,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予以赔偿,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未经管理教师同意,不得擅自携带软盘、光盘等存储设备进入计算机室,如有需要经管理教师同意后,将移动设备杀毒后方可使用。

5、不得在计算机室中正常教学秩序,如打闹、喧哗等,如有发现取消肇事者上机资格。

6、未经管理教师同意,不得擅自携带包、袋等物品进入计算机室。确实需要携带的,经管理教师同意后统一放置。

7、不得携带饮料、零食等食品进入计算机室,更不得在室内食用。如有发现取消上机资格。

8、不得乱扔杂物,应保持计算机室的环境卫生。

9、上网学习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10、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篇18: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系学校贵重财产和精密设备,由专人负责,为确保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转,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全校设立计算机财产总帐,设备调入调出应有明确记载,并定期清点,帐物相符。

三、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其相关物品概不外借,确系工作需要的,须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四、确保学校课程资源的安全,任何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出校外。

五、非本校人员未经计算机管理人员批准不得使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经学校批准,安排外来人员参观时,须有学校指定人员陪同。

六、实施科学管理,确保每一台计算机都有负责人,提高计算机的利用率。

七、对计算机及其外设应当定期检查,定期保养,保证计算机运行安全可靠。

八、定期进行防病毒、查毒工作,做好重要数据备份工作。

九、禁止安装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不得利用学校网络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严禁利用本校计算机系统上网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反动、色情及暴力的信息。

十、妥善保管软硬件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十一、采购计算机软硬件1000元以内,需填报申请报告,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购买。专项采购及金额较大的维修,应报学校领导逐级批准,依区财政局认可的方式定点采购。

十二、完整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报废需经专职人员鉴定、确认后,逐级审批后方可报废。

十三、使用人员如发现计算机系统运行异常,应及时与计算机管理人员联系,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拆开计算机调换设备配件。

十四、外请人员对计算机及外设进行维修时,学校应有人自始至终地陪同。

十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应协同有关人员定期检查各种用电设备和门窗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电、防雷,防水工作。网络中心安装专业安防系统,晚上设专人值班。

篇19: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

1、公司计算机网络由专业人员负责维护和管理。

2、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计算机及网络设施负有保管责任。

3、笔记本电脑及附属设备要妥善保管好,如有遗失,由使用者本人负责。

4、不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无权调换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

5、电脑及网络设备,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注意防尘、防潮、防火。

6、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7、所有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并定期升级。

8、计算机需安装软件时,经有关领导同意后由专业人员负责安装。

9、严格控制使用外来软盘、光盘,不允许私自安装游戏软件。

10、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

11、与外界交换数据时,必须在使用前通过杀毒软件检查后方可使用。

12、操作人员应正确使用计算机网络,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操作者承担相应责任。

13、电脑或网络出现故障后不得私自打开机箱进行拆卸,应及时向主管报告。

14、公司计算机网络为工作需要而配置,不得用于私人聊天、游戏、影视、音乐等非工作用途。

15、操作人员应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杀毒,发现病毒应当即清除,清除无效,要及时上报。

16、工作人员对保密文件资料不得提供共享,不得把软件或光盘随意外借,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拷贝软件。

17、未经总经理同意,外来人员不得随意使用本单位的电脑及网络设备。

18、未经本机操作人员同意,公司工作人员不得使用他人的计算机。

19、下班时,按程序退出系统,关闭计算机电源。

20、定期做好文件备份,对动态计算机信息做到及时备份。

21、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公司。

22、妥善保管计算机驱动程序,更换计算机时主动移交所有程序光盘,拷贝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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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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