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方案(锦集9篇)由网友“不吃王子饼干惹”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整理过的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1: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有庆镇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负总责,部门负主责,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强化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构建和谐有庆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使全镇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药品质量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7%以上,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感明显增强,消费信心明显上升,食品药品产业得到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有庆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镇长张虎同志为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莫艳春同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闫轩同志为副组长,蒋中、唐达秀、任朝明、王小东、唐映、刘小强、贺云、熊建林、江川等为成员,下设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由副镇长闫轩同志为办公室主任。江川、张小云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四、重点工作
通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卫生院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的职责,针对“ 清明”、“五一”、“中秋”、“十一”、“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一)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进一步完善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建设,并以此为平台,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加强综合监督,督促辖区内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做好群体用餐的食品安全协管和群体用餐的报告、备案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
2、进一步加强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治理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污染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3、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高风险食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
4、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无QS标志、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开展诚信药店创建活动,严肃查处药品批发出租出借证照、代开发票,药品零售企业超范围经营、超方式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制度,在药品零售店设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
5、进一步加强食品餐饮消费、药品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
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和监管,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馆(摊点)。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抓好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管理。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的监管,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药房(库)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大药品抽验力度,严防假劣药品进入使用环节。
(二)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
1、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
一是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活动。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团,分赴全镇开展宣讲活动,深入到农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
二是借助“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平台,在村委会和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协助下,在全镇范围内向每个行政村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农村版)和宣传画,以提高农民科学种植养殖水平和健康饮食用药素质。
三是充分利用农村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广播电视网,采取固定时段插播科学种植养殖和科学饮食、用药知识,宣传食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推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橱窗建设。
2、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
一是向全镇每所中小学校赠送《食品安全科普读本》(学生版)等宣传教育材料,并开展中小学食品药品安全有奖征文活动。
二是开展科学饮食、用药知识进课堂试点,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习惯。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每所中小学举办1-2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讲座。
3、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
“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监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业务特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深入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职业道德教育。
4、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九月份组织全镇统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以“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同构建平安和谐有庆”为主题,面向全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保障经费,增加投入
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要加强资金投入力度,保证经费,用于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信息体系、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解决我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金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为办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提供经费保障。
(三)强化责任,落实到位
各村(居)委会、镇辖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落实到人,建立工作台帐;要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居)委会创建活动,主动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群体性聚餐备案制;畜牧站、农技站、中心学校、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要制定出诚信单位评定标准,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活动,同时要加强对示范村(居)委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餐饮、使用单位的指导规范,加大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规范意识和自律意识,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四)督导落实,确保实效
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要细化、量化各项工作目标,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把握工作进度;要强化督查,对工作进度快、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每月3日前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篇2: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食品安全部署,进一步规范我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保障食品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有效完成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特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构,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职责,有变动要及时调到位,确保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三)建立健全镇村监管网络,层层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镇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定期对相关责任部门和各村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四)做好辖区内农村群体宴席(聚餐)备案登记制度,按时完成农村群体宴席(聚餐)月上报工作,确保无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辖区内餐厨废弃物处置指导和备案登记管理。
(五)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在本辖区内搞好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六)制定瓢井镇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分析、预警、发布体系。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食品安全应急网络覆盖镇、村,覆盖面达100%,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得当、报告及时。
(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意识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重视食品安全教育,将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学校食堂持证率达100%;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建立宣传栏目,使食品安全知识进村入户。
(八)根据《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做好辖区自产自销酒类监管。
(九)依法按照《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做好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根据需要,依法划定临时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做好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工作。
(十)及时上报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十一)负责对农村自办宴席的餐饮食品安全指导和监督检查,做好对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农村流动厨师的培训工作。
(十二)认真完成县人民政府及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确保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篇3: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各食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关于晋中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市纪发[]1号)有关要求,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要强化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市纪委三届二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不断巩固和完善试点工作经验,坚持网络监控抓覆盖、廉政风险抓防控、隐患排查抓细节、安全保障抓基层,进一步健全体系,完善机制。重点在抓基层、抓完善、抓提高上下功夫,不断提升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网格化信息系统应用水平,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办法和全程问责机制,进一步深化全区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做到监督不越位、不缺位、要到位,保持工作不停,力度不减、目标不变,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监督制度无空档、责任无缺失、监管无缝隙、问责无遗漏、常年无大事故的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充分运用食品安全责任监督信息平台
一是督促各监管部门抓紧制定并录入2012年监管计划。各监管部门按照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内容科学的要求,制定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包括年度计划检查次数、计划具体抽检次数、计划抽检品种数。监管计划要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监管责任人、每个监管对象,做到监管对象清、任务明。每个监管责任人要根据部门制定的监管工作计划,将本人监管工作计划及时录入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网格化信息系统,并以此开展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建立开发区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网页。并且做好和市县的联网工作,实现市县互联、部门互通、全程监督、有效管控。各监管部门要做好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食监办要做好系统数据录入管理和更新工作,要及时公开有关食品安全检测检验的数据信息,扩大社会监督面。
三是抓好食品安全责任监督信息系统应用培训,提高监管责任人系统应用水平。要及时组织各监管部门责任人进行培训,使监管责任人能够迅速熟练地掌握系统操作技能,提高系统应用水平。配合市食监办做好工商、质监、食药、畜牧四个部门基层监管人员手机现场执法的应用工作。
(二)加强基层食品安全信息监督员建设
食品安全信息监督员是加强食品安全履责监督的重要力量,2012年,将在17个行政村每村确立一名信息监督员。每位信息员每月至少上报一条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信息监督员要在调研上下功夫,要结合专项检查行动,对本村的食品生产经营户(企业)是否遵纪守法、存在问题以及监管人员是否履责等情况进行调研。调研情况统一上报开发区食品安全责任监督领导组办公室。对在调研中成绩突出或因信息报送及时避免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信息监督员,要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表彰和奖励。
(三)加大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督查力度
根据市纪委的统一安排,按照群众膳食结构和消费特点,选择社会关注程度高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纪工委将对监管部门及责任人履责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以消除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具体每月督查行动安排为:2月份,由工商部门牵头,对“两节”期间市场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3月份,由食药部门牵头,教育部门配合,对全区学校食堂安全进行专项行动;4月份,由农业部门牵头,工商部门配合,对农资经营、农药使用情况进场专项检查; 5月份,由食药部门牵头,对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及旅游景点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进行检查;6月份,由质监、工商部门牵头,对饮料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7月份,由质监、工商部门牵头,对食用油和面粉生产、流通环节食品进行专项检查; 8月份,由工商部门牵头,农业、食药、经发等部门配合,对农贸市场内食用农产品及其它食品进行专项检查;9月份,由工商部门牵头,对城镇主要食品批发零售企业及物流配送企业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10月份,由经发、农发部门牵头,质监部门配合,对畜产品养殖、收购、贩运环节违规使用“瘦肉精”问题和生鲜肉及肉制品生产、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11月份,由质监、工商、经发部门牵头,对白酒、陈醋两大类食品进行专项检查;12月份,由质监部门牵头,对除肉制品外的其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专项检查。在配合上级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的基础上,9月份,开发区将对食用油生产、流通和餐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努力达到监管无缝隙、责任无缺失。
(四)抓好风险防控,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各监管部门要细化分解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抓好边缘责任落实,认真查找责任风险点和廉政风险点,制定严密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做到网络监管全覆盖,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消除监管盲区、监管隐患,确保食品的大众安全、全年安全。
(五)抓好典型示范,推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各监管部门要结合监管工作特性,打造一批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示范点。按照小作坊和大企业一样重要,必须管起来;小摊贩和大市场一样重要,必须抓起来;各部门各企业的.网上记录和信息平台监督记录一样重要,必须连起来的工作要求,坚持一业一模式,通过典型带动,全面推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各有关部门可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对正面典型进行大力宣传。鼓励我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户)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质监分局要充分发挥古城乳业的示范作用,力争使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达到规定的监管要求;工商、食药、农发等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结合各自实际,打造一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示范点(示范街、示范村)。
(六)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宣传和食品生产经营户的培训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各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大力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主题实践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防范意识。各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涉及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力争达到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全覆盖,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要从事关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厘清监管责任,特别是对小作坊、小摊贩、小市场、小餐馆的监管,要把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具体的监管方案,并且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确保监管无缝隙、全覆盖。
(二)加大督查力度,推进工作落实。
建立“部门主抓、上下联动、落实责任、典型推动、全程问责”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制定监管责任人履责监督办法,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履责考评日志、周报告、月考评、年考核制度,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监管责任人履责情况进行督查。要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监管部门的工作和监管责任人的履责情况进行督查,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对履责不认真、监管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及责任人,依照《晋中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办法(暂行)》有关规定严格问责,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反面事例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三)抓好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是推进食品安全标本兼治的重要途径。各监管部门要参照本系统出台的食品安全监管标准,来制定完善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办法,要做到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内容科学。对同类型的监管对象,要按照一业一模式的标准统一进行监管,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篇4: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不断将“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向深入,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济南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长食药安协委[*]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不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通过采取有力措施,整合监管力量,在全面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上,推动“餐饮业示范街、示范店、示范镇”创建活动有效开展,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食品市场环境,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供保障。
二、工作内容及任务
主要包括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监管,有效落实环节监管措施,配合支持乡镇(街道)落实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情况。在大学园区和水鸣街重点开展示范园区,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大学园区和水鸣街上所有餐饮店全部达到示范店要求。在此基础上再命名示范园区、示范街。每个乡镇创建一个餐饮示范店、一家公共食堂。大学园区、水鸣街及乡镇餐饮单位、食堂创建单位名单有相关监督科室负责于11月5日前报法制科。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至11月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监督科室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发放《关于餐饮业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通知》及《*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餐饮单位考核表》,并组织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二)自查阶段。11月6日至11月25日为自查阶段,各餐饮单位根据时间及要求,对照自身情况自查自纠。
(三)整改督导阶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为整改督导阶段,各监督科室按照分工,对所辖餐饮单位逐一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
(四)验收阶段。12月中旬为验收阶段,卫生监督所组织有关人员对餐饮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餐饮业示范店创建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制,分解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将这一创建活动做好。
(二)强化监督,突出重点。突出监管重点,落实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推进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对所辖范围内餐饮单位,特别是农村、小型餐饮单位,严格卫生许可审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按照“规范一批、扶持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思路,对全区有证店进行规范、引导、整治,使其达到布局合理、经营规范、卫生安全、资料齐全的要求;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要严肃依法查处,对无证经营者会同工商、公安、执法等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三)搞好从业人员培训。根据创建活动需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引导业户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使从业人员明确标准,明确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知识,形成企业、市民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篇5: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保证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放心的双节,xx街道办事处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由于中秋、国庆期间,月饼类食品畅销、群体性聚餐频繁,是食品安全事故高发时段,为了认真做好本次专项行动,保障辖区内的食品安全,xx街道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统一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管,扎扎实实的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防止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节日食品安全。各村、社区要落实专人负责,有大型聚餐活动要提前做好安全准备工作,全面配合办事处的工作,及时上报信息
中秋、国庆是中国人民十分重视的节日,中秋是一家人团圆的日子,特别是中秋吃月饼的习俗,市面上会出现大量的月饼,而且群众性聚餐也较多,为了做好双节期间的安全工作,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节前工作会统一安排部署双节期间的各项工作,扎扎实实的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在9月23日~~10月8日期间,各村、社区要认真做好本次专项行动。
这次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整治是今年办事处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加大对食品源头的整治力度,加强对食品加工环节的整治;抓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强化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各种制售不符合标准、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增强群众的消费安全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开心的节假日。
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工具,利用板报、专栏、会议、群众性活动等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在消费环节抵制、举报、制止、打击各种假冒伪劣产品。要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首责意识,提高保障食品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出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一)从整体上对全县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质量监管,大力净化食品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
(二)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对各菜市场的整治力度,对“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地点)要依法严厉查处;对无证无照非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一律取缔;对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特别是熏蒸、浸泡过的有毒有害果蔬、水发产品等,要坚决予以查封、销毁,并对违法违规业主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对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管。要严格加工条件、卫生标准和原料质量,严格加工规程,严禁添加有毒有害物质。
(四)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宾馆、酒店、学校食堂、餐饮业、民工食堂,特别是小餐馆、个体经营门店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五)加强群众性聚餐的监管,特别是重阳节老年人聚餐要高度重视,务必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在双节期间,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办公室值班人员报告,对安全事故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可能带来的损失和危害。并及时按相关规定上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篇6: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食品安全法》,迅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大会的精神,明确学校食堂承包方经营责任和学校对食堂经营者的监管职责,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全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
组长:郑潇峰
副组长:凌庆华 陈朝阳
成员:黄海磊 郑志强 王元凤 徐朝清 吴峰平王秋永 各班班主任
具体监管职责:
总务主任陈朝阳同志负责食堂原料和成品的采购监管,安保主任林锦清同志负责食堂食品贮存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卫生工作和食品留样的监管,工会主席黄海磊同志负责食堂饮食质量的监管,副校长凌庆华同志负责食堂存在问题的整改。领导班子其它成员、班主任负责食品安全教育、食品安全监督、食物中毒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另见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班会、讲座等,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加大食堂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合法经营,服务育人”的意识,不断规范从业行为。
三、着力治本,确保长效。
学校监管责任人坚持定时进食堂查验制度,认真查找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狠抓薄弱环节,发现问题,立即要求食堂经营者整改。分管副校长每月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查找问题,督促整改。
四、从严要求,规范管理
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工作期间规范穿戴,专人做好食堂日志,大宗物资采购票据、食品留样,餐具消毒等各种记载,食堂进货渠道规范,坚持索证、索票,严查非法添加剂食品、地沟油、病死猪肉,过期和“三无”食品,防止“有毒有害”、“不干不净”、“乱添乱加”、“不明不白”、“参杂参假”的食品进入学校,新鲜蔬菜上架保管,“一洗二清”,猪肉“一洗二泡三高温”,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经常对餐具、食堂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做好防蝇、防鼠、防尘工作,严格食品及原材料保管工作,要求干杂、蔬菜分库存放,生食、熟食分开存放。
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健全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
五、禁售“零食”,杜绝“三无”
禁止食堂和食堂小卖部出售各种“零食”(方便面、饮料、矿泉水不属零食),严禁教师及家属子女在校内向学生出售零食及其它物品,不准教师家属子女及其它住户未取得卫生、经营许可证者不得在家中煮饭菜向学生出售。
六、责任追究,不讲情面
1、工作监管不到位,根据发生不良后果的轻重及情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班主任未对本班学生提出严格要求和教育,学生在校内无证摊点买食品而出现问题,该班主任当年不能评先进,学校依据情况的严重程度惩扣班津。
3、食堂不按上级有关规定违规使用有毒有害的添加剂,腐烂食品、不合格产品,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如果出现学生食用了有毒、腐烂等食品而出现不良后果,学校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查处,追究食堂承包负责人相应的政治、经济、刑事责任。
4、食堂从业人员等未按卫生部门的食品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要求,学校查到一项或一次处食堂经营负责人罚款100元以上。
5、学校教职工及家属、子女在校内私下给学生出售食品,一经发现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屡教不改的教职工立即打报告调出本学校。
篇7: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根据州食药监局和州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整治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以及托幼食堂
三、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县教育局安全保卫股股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之前完成)
1、县教育局、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认真摸底动员,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正确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开展排查,组织辖区范围内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
3、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结合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求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控制、有效处置。
(二)监督执法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
1、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抄报主管教育部门,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严格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学校食堂经营者资质,严禁学校将食堂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经营,依法查处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法查处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总结评估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
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进行整改,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为保障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作
1、县卫生和计生局、教育局要按照相关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沟通配合,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问题,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松、不断、不乱。同时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能,严肃查处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对未依法查处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县卫生和计生局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协作,互通信息。对管辖范围内学校食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学校食堂和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农村寄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原料采购、贮存和使用的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中毒事件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
1、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加大对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消费的意识。要积极推动和大力开展餐饮服务企业诚信、讲自律的活动,切实增强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
2、要做好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对整治中发现和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于10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篇8: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国办发[]8号),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本工作方案,安全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X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切实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二)工作目标
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得到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整顿工作任务和重点
紧紧围绕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按照《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一)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深入贯彻《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以及总局的实施意见,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特别是继续仔细查验对9月14日前生产的奶制品经生产企业重新检验合格的报告和标识;突出重点市尝重点区域和重点奶制品销售者,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促进奶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集中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
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
按照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九部、局《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的部署和总局《实施方案》的要求,监督流通环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适时开展集中检查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建立健全有效的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和使用的监管机制。
(三)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
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
各地要把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作为整顿工作的重要任务,着力解决本地区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要集中开展重点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饮料、糕点、月饼、干果、调味品、食用油、酒类、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要集中开展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要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以“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节为重点,突出抓好对节日性食品以及季节性食品的检查,重点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节日食品和季节性消费安全,规划方案《安全工作方案》。四是要集中开展对重点食品经营企业和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商尝超市、批发市尝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自查自纠和自律工作,认真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由基层工商所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四)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各地在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中要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整顿力度。一是要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等经营食品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二是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各类食品批发市尝集贸市场,特别是食杂店的监管力度,狠抓重点场所和经营者的整治,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三是要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的监管,狠抓重点品种的整治,强化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严格规范食品市场安全准入行为;四是要加大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进程,不断扩大覆盖面,努力提高规范化水平。
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含有虚假、夸大内容的食品广告,严厉查处涉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食品广告;坚决制止和查处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协会违法推荐食品的广告;严格监管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广告,广告宣传的产品功能和成分与标签、说明书不一致的,要责令停止发布,并依法查处。对于被确认为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要立即停止发布该食品的广告。
整顿工作的措施
(一)加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力度,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
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审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许可文件,未获得相关许可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继续按照《关于对食品经营主体予以特别标注的通知》规定,对食品经营主体及时进行特别标注,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力度。建立与许可证发放机关的信息沟通机制,根据许可机关通报的信息依法及时吊销违法经营者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其变更经营范围。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按照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加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力度,严格食品质量市场准入。
加大对食品销售者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监督力度,切实提高食品经营者自律水平。依法监督食品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进货台账制度,监督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建立销售台账,监督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严格监督从事食品批发和配送业务的销售企业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和购销台账制度并出具票据随货同行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和落实既符合规定又符合实际情况的“两项制度”(进货查验制度和购销台账制度)建设,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销售者建立电子台账,积极探索和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加大食品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提高食品质量保障水平。加强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监督检查,按照“上下联动、内外结合、资源共享”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新“三定”方案,完善和创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测机制和方式,针对流通环节特点和消费者投诉、申诉和举报的情况,科学确定食品监测的范围、品种、项目和方式,加强对食品安全监测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利用,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同时,要充分利用相关部门检测、行业协会检测、销售者自检、消费者送检所反映的信息,对经法定检验机构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有针对性地依法开展市场清查。要加大对不合格食品退市的跟踪监管力度,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控水平。建立健全行政监管责令退市和销售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监督食品销售者对被告知、通报或者自行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追回已售出的食品并造册登记等退市措施,对有关部门通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依法责令销售者退市,并加强对不合格食品退市后的跟踪监管,严防再次流入市常
(三)加大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各地要认真贯彻《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将监管重心下移,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销售者,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率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规范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要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质量监测、食品分类监管与信用分类管理等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建立违法案件信息库,完善监管档案,并加强对监管数据的统计分析,切实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力度
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针对商尝超市、批发企业、批发市尝集贸市场和食品店经营食品的不同特点和不同经营管理状况,有针对性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对商尝超市、批发市场及食品批发企业,重点监督其落实进货查验和购销台账制度等法定责任和义务,鼓励和督促经营者建立和完善协议准入、质量自检、质量承诺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严格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和保障销售食品质量。对农村集贸市场,重点是推广“一户多档”、“实名登记”、“证明登记”、“标牌公示”等四项制度,引导其规范和诚信经营。对食品店尤其是农村食品店,重点是监督其落实进货台账制度,仔细查验和妥善保管食品批发和配送经营者出具的销货单
篇9: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农村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镇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我镇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我镇采取“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紧抓“生产源头、深化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个主要环节,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全面提高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
1、加强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经营。在种植养殖环节加强对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的日常监督监管,严禁在农产品中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在水产品中使用“孔雀石绿”、生猪喂养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问题,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水产品、禽畜产品生产。
2、严格规范食品加工环节。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的资格审查和规范化生产建设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次、报告一次、制止一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认真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场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肉类检验检疫规范及票证管理制度,强化对私宰肉、病死猪肉的防范监管工作,依法查处生猪私屠滥宰、注胶注水等违法行为。
3、进一步规范好市场流通秩序。开展食品销售资格审查,推进经营部门自律机制,严防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使假掺假、销售过期霉变、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4、严把食品消费环节安全关。一是规范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食品和原料要的进货渠道,做到进货有记录,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正规医院出示的健康证;二是进一步强化学校餐饮安全,对学校食堂卫生情况进行评估;三是完善集中聚餐食品留样与申报备案制,开展农村厨师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实行“五病”调离,杜绝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5、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制。农村集体聚餐必须先申报,由村场进行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并向镇食安办上报后方可开展。明确以村场主任为村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乡村医生为村食品安全联络员,负责农村聚餐申报事宜。农村流动厨师必须按期参加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6、做好食品摊贩的登记与日常督查。及时掌握本区域内的食品摊贩信息,对体检合格者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食品摊贩人员需持卡营业。以校园周边、镇村结合部为重点,以打击制假售假、无证经营、滥用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为目标,深入开展食品摊贩专项排查,取缔非持卡食品摊贩,有效净化市场环境,确保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备的监管网络。各村场、部门单位要在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自上而下、覆盖全镇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各村场、部门单位应当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活动的正常开展。
2、加强宣传教育,让食品安全深入人心。一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让食品安全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做到真正深入人心。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3、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单位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加强沟通,做到信息共享,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镇食安办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求实求稳。各单位要以镇工作方案为目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对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常抓不懈,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规范,确保工作实效。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综合监督,认真组织开展阶段性督查活动,及时掌握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状况,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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