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实施方案

时间:2022-05-18 01:38:21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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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盔一带实施方案

篇1:一盔一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更加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力争到20xx年底,农村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70%、50%以上;汽车驾驶入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坚持宣传先行,增强佩戴使用意识

1、集中开展主题宣传。督促各村委会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由镇交管站创作一批宣传片、宣传海报,发放给各村进行宣传,充分应用手机微信和农村大喇叭,迅速掀起宣传高潮,形成强大声势。各村委会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召集各组劝导员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安全提示、违法曝光、事故案例警示、现场体验互动等形式,将主题宣传贯穿行动全过程,高频次、大范围进行宣传,持续强化宣传效果。

2、突出重点源头宣传。各村委会要在本村的劝导站、劝导点以及重要路段等摆放宣传展板,通过音响播放宣传内容,并向来往行人发放宣传单,广泛传播法律规定、安全知识以及头盔、安全带的重要作用、使用常识。积极协调学校动员在校学生、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参加宣传,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针对老年人群体活动规律,加大文化广场等老年人活动区域宣传力度。

3、镇交管站定期对骑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头盔的驾驶人以及未系安全带的乘车人和驾驶人进行集中培训教育,播放因未带头盔造成事故伤亡的交通案例,并在观看违法事故视频的过程中让其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以此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推动骑乘人员佩戴头盔、系好安全带,镇交管站要充分利用劝导车的电子显示屏发布滚动字幕提示。

4、注重倡导引导宣传。倡导汽车驾驶人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中小学生骑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反光标志制服,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护水平。引导私家车驾驶入提醒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入为乘车人配备安全头盔,助推习惯养成。

(二)加强勤务劝导,加大未佩戴头盔的系统录入率

1、充分发挥劝导员作用。各村委会要督促各村劝导员,按照勤务计划严格落实勤务劝导,加强对村民“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宣传、劝导,对未落实“一盔一带”佩戴使用的驾驶人进行备案登记,每周由村委会在各组醒目处曝光未佩戴头盔、未系安全带的骑乘人员。

2、加大“农交安”APP上传不戴头盔行为的路检情况。劝导员在上路劝导时,针对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未佩戴头盔的现象要及时劝导,并在“农交安”APP上传安全劝导日志,劝导员对其行为重点以纠正、教育为主,同时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并将宣传日志上传至APP。

三、进度安排

(一)宣传引导阶段(5月31日以前)。集中开展主题宣传,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充分发挥短信、微信平台,网上网下协同联动,广泛传播安全知识,大力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二)劝导查纠阶段(6月1日至11月30日)。坚持劝导提示与登记备案相结合,坚持教育与上传劝导日志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镇交管站每周二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持续保持严管态势,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

(三)总结固化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总结“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实施情况,固化成功经验做法,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巩固深化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是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和死亡的重要保障,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是今年“减量控大”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推动,确保形成声势、取得实效。要借助平安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等载体活动,推动将“一盔一带”相关任务纳入综合考评体系,推进“一盔一带”工作顺利开展。

篇2:一盔一带实施方案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印发〈“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的通知》(公交管〔20xx〕79号)、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关于印发〈“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綦安交办〔20xx〕26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骑乘人员上路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和汽车驾乘人员行驶中规范使用安全带的守法出行安全意识,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伤亡,横山镇交安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近年全镇安全头盔、安全带常态化综合治理工作经验,从强化宣传劝导、强化配装普及、强化违法查纠等方面细化工作措施,明确6项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提升安全出行守法意识,努力实现3个提升目标:一是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明显提升,其中5至6月提升至50%、7至8月提升至70%、9至12月提升至90%;二是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明显提升,从5月起提升至90%;三是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明显提升,从5月起提升至90%。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主题,开展集中宣传。紧扣安全出行核心内容,以“安全第一、生命无价”、“安全带――生命带”、“安全头盔――骑行保障”等为主题,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形式多样的集中主题宣传活动。要集思广益创作警示效果突出、深入人心的宣传片、海报,充分利用微信、电子显示屏、广播等传统媒体平台,迅速掀起规范佩戴和使用安全头盔、安全带的宣传高潮,引导形成社会关注支持的强大舆论声势,切实营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抓住重点,开展源头宣传。镇交安办、派出所要在镇广场、集市等人群聚集的地方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要利用村居每月安全例会开展交通安全授课不少于2次,各村居要播放专题宣传片、张贴海报。交安办要利用好农村地区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宣传警示墙等传统宣传手段,各村居要落地开展驾乘人员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积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同时,加大公园、广场等老年人群体主要活动区域宣传力度,从源头上警示减少违法发生。

(三)提前劝导,开展提示宣传。劝导站劝导员要加强对村民“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宣传、劝导,发现未佩戴安全头盔、未系安全带的行为及时纠正,把好“出村关”。各小区物业要发挥劝导作用,把好“出门关”,在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前,提示驾乘人员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

(四)注重养成,开展警示宣传。建立1处摩托车(电动车)宣传学习点。持续开展针对性倡导和警示宣传工作,引导私家车驾驶人提醒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为乘车人配备安全头盔,助推习惯养成。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多次违法(2次及以上)的驾乘人员开展下车学习教育,通过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以及对顽固违法人员采取穿戴反光背心并参与交通疏导等措施,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佩戴头盔、文明出行。要全面梳理全镇近年来因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正确使用安全带加重事故伤害结果的典型案例,并结合行动推进实施情况,每月至少开展1次重点违法案例警示曝光宣传活动,使违法危害及后果深入人心,产生强大震慑。

(五)加强分析研判,明确管控重点。交安办、派出所要全面深入分析辖区涉及安全头盔、安全带的违法规律和汽车、摩托车、非机动车碰撞交通事故特点,将农贸市场、集市、学校、小区等大流量路段纳入重点关注视线,并结合舆情反映梳理明确辖区严管重点路段分步滚动开展综合治理行动。

(六)组织专项行动,依法严格执法。派出所要坚持现场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每周二开展全国统一行动,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区域性集中治理行动,通过在违法突出、事故多发的重点严管路段设置固定检查卡点、开展流动动态巡查等方式,并整合现有视频监控,及时发现和有针对性部署查处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查纠力度,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同时,针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以纠正、教育为主。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前)。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两会”交通安保等重点工作,制定“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村居协同参与,提升行动成效。

(二)宣传引导阶段(5月25日至31日)。集中力量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形势多样、主题鲜明的专题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的强大宣传声势,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三)劝导查纠阶段(6月1日至11月30日)。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坚持宣传教育劝导与罚款记分处罚相结合,综合治理有效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率和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率,提前实现既定目标任务。

(四)总结固化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总结行动成效、治理经验,固化针对性管理措施,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建立形成科学合理、常态长效严管机制,持续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部署。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作为推进20xx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的重要举措和切实有效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和死亡的重要保障,认真研究部署,并按既定目标任务和阶段步骤重点,有的放矢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地实施。

(二)严格规范执法。交安办要针对疫情后期交通管理整体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培训教育,提升路面执法人员安全防护意识。镇政府工作人员驾乘车辆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做好示范表率作用。执法中要讲究方法策略,把好执法温度和尺度,防止简单粗暴执法激化矛盾、引发炒作。要科学研判、精确查控,坚决避免因拦截不当造成驾乘人员伤亡,对暴力抗法的,要迅速严格依法查处,确保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篇3:一盔一带实施方案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系安全带,不仅是城市文明的象征,更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人员死亡的主要抓手。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20xx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实施方案》,进一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人员伤亡,提升我县城市地位,营造文明交通意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全县人民群众安全、畅通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批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系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规范骑乘人员、驾乘人员驾驶和使用交通工具行为,提高文明交通安全意识,为全县人民群众一个“平安、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依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总目标,提升安全文明意识,有力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强化交通事故源头预防。力争到20xx年底,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8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80%、6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其中大中型客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落到实处,成立“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长兼任,副主任由交警大队党总支委担任,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本次行动的组织、协调、实施等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开展全县“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检查、督促、考核各单位“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履职情况,并加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行动取得效果。

(二)宣传部:组织相关部门以广播、报纸、电视及新媒体等途径,加大对“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交通文明出行意识。设置专门栏目每周对“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公民守法意识。

(三)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销售合格产品;鼓励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销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赠送安全头盔,鼓励个体企业业主及雇佣人员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出行系安全带;对生产、销售不合格安全头盔、儿童安全座椅以及安全带插扣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度,确保监管到位。

(四)总工会:针对低保困难家庭赠送安全头盔,守护出行安全。

(五)教育科技局: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接送孩子上学或自己出行时要系安全带,在守护自己安全的同时,也能给学生起到表率作用。

(六)工业和信息化局:督促企业给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下班职工人员发放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上下班职工人员系安全带,提高安全出行意识;督促企业组织一次交通安全知识答题有奖送头盔活动,提高企业职工文明交通安全意识。

(七)交通运输局:督促全县所有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驾驶员、乘客及货运企业、旅游公司、出租车公司、网约车、汽车租赁企业驾驶人、乘客,驾乘机动车出行要系安全带,并形成长效机制。

(八)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督促全县所有建筑企业员工上下班出行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需要配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系安全带。

(九)应急管理局: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纳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并建立长效机制。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31日以前)

各单位要集中开展主题宣传,要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网上网下协同联动,广泛传播安全知识,大力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二)劝导查处阶段(6月1日至11月30日)

坚持宣传与查纠并进,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

(三)总结固化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全面总结“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实施情况,固化成功经验做法,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巩固深化行动成果,并形成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各类违法行为反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既是提高城市文明的有力抓手,又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大局意识,充分发挥本单位职能优势,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要求落实,确保“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落实到实处。

(二)发挥职能,主动作为。各单位要在领导组的统一安排下,对照方案、结合实际、明确目标,既要按时推进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又要讲究策略、方法,做到依法、文明,确保整治效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期间,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宣传、正面引导。既要营造浓厚安全氛围,又要营造浓厚守法氛围,提高市民文明安全意识。

(四)党员干部带头,做好表率。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广大党员干部既是宣传者、倡导者,又是参与者、守法者。在教育、监督每位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系安全带的同时,自己先要起到表率带头作用,营造一种安全文明出行新风尚。

(五)典型引路,固化成果。“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选树典型、认真培养、典型引路,促进文明交通行为的养成,对于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要及时推广应用,固化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民养成文明交通行为习惯。

篇4:一盔一带安全倡议书

尊敬的广大交通参与者:

你们好!“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交通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群众交通出行日益增多,交通安全风险增长。特别是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交通陋习屡见不鲜,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人员伤亡,从而加重了事故后果。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降低交通事故人员伤亡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自20xx年xx月起,xx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助推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安全习惯。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xx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提出以下倡议:

一、戴牢安全头盔,系紧安全带。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主动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无论是驾车还是乘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规范使用安全带;搭载婴幼儿时应将孩子置于后排座位上,并使用合格的婴幼儿安全座椅,同时也要系好安全带。

二、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法驾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应各行其道,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不得在禁行区域行驶,驾驶车辆要坚决杜绝酒驾醉驾、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遇有执勤交警依法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路检路查时,请主动配合和服从管理。

三、自觉文明出行,规范有序停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或驾乘汽车出行都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争当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宣传者、践行者和维护者。无论摩托车、电动车,还是机动车,都应在规定的停放区域有序停放;未设停放区域的,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在交通主干道、消防通道、应急救援通道、非机动车道、盲道、人行道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车辆。

四、亲朋好友多提示,大小单位管好人。每一位市民都要以身作则,时时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快递、外卖、客运企业等单位要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纳入安全管理范畴,督促大家佩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摒弃各类交通陋习,引领文明出行新风尚。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请让“戴牢安全头盔”“系紧安全带”成为习惯,让我们行动起来,告别交通出行陋习,营造文明出行风尚,让“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成为城市文明的座标,文明交通的基石,安全出行的保障!

篇5:一盔一带安全倡议书

广大驾驶员朋友及交通参与者: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机动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此,汉阴公安交警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一、把法律法规“时时遵守”。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系好安全带只需要花费三秒钟的时间,而不系安全带却可能会失去整个人生。对于驾车者和乘车人来说,如果行车之前都能正确使用安全带,那么安全带将成为安全的伴侣、幸福的纽带。

二、将安全头盔“牢牢戴好”。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都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都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将载人规定“常常谨记”。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规定超员行驶。

四、给亲朋好友“多多提示”。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五、让机关企事业单位“模范带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快递、外卖、客运企业等重点单位及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纳入企业安全管理范畴,督促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下班员工佩戴好安全头盔;驾乘车辆人员要系好安全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摒弃各类交通陋习。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篇6:一盔一带安全倡议书

你们好!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大力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全力减少事故人员伤亡,推动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安全文明出行良好习惯。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一盔一带”我践行,规范戴系保安全。

“一盔”是指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应自觉佩戴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一带”是指驾乘汽车应系好安全带,前后排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儿童应规范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二、“公职带头”走前面,身体力行做示范。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应将“一盔一带”行动纳入安全管理,加强交规学习,落实监督责任,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党员干部应带头遵法守规,践行“一盔一带”行动,提醒、带动亲朋好友共同参与。

三、“警钟长鸣”记心间,多管齐下创平安。

不断加强宣传倡导,广泛开展“文明交通我先行”活动;文明规范执法,加大查纠力度,落实监管职责;创新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和“登记抄告”方式,适时将交通违法行为抄送违法主体所在单位,并依法公开曝光。

四、“安全守护”齐尽责,和谐幸福千万家。

大力倡导开展“为职工配发安全头盔”“买电动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学交规送头盔”等公益活动。倡导全省所有摩托车、电动车销售点、保险公司为前来购买摩托车、电动车及保险的驾驶人免费赠送安全头盔。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为了社会的安宁与和谐,请自觉养成“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的良好习惯。让我们携起手来,摒弃交通陋习,共同构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平安甘肃做出贡献。

文字简炼,感人。

篇7:一盔一带安全倡议书

尊敬的驾驶员朋友们:

大家好!目前,随着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群众交通出行日益增多,交通安全风险增长。特别是开车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交通陋习屡见不鲜,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后加重事故后果,造成人员伤亡。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伤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汽车安全带又被称为“生命带”,是因为它起着约束乘客移位和缓冲的作用,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效避免驾乘人员发生二次碰撞甚至被甩出车外,从而减轻甚至避免伤亡。但在现实生活中,尽管血的教训历历在目,但嫌麻烦、不舒服而不系安全带的却仍然大有人在。钟祥交警特别提醒:“系好安全带只需要花费三秒钟的时间,而不系安全带却可能会失去整个人生。对于驾车者和乘车人来说,如果行车之前都能正确使用安全带,那么安全带将成为安全的伴侣、幸福的纽带。”

俗话说:驾驶汽车是“铁包肉”,驾驶摩托车是“肉包铁”。如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不少交通参与者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为人们提供快捷、便利出行;同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危险性也客观存在,其安全防护性能差是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如果驾驶员及乘客能够做好安全防护,同时在路上骑行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那么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便会大大降低。然而,很多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严重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大部分驾乘人员没有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便酿成血淋淋的惨剧。钟祥交警特别提醒: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都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日前,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查严处不戴安全头盔、不使用安全带等行为。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篇8:一盔一带安全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大家好: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交通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省会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和乘车人,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并向大家提出倡议如下:

一、系紧“安全带”

除机动车驾驶人驾车时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外,乘车人员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使用安全带,包括后排成员。搭载婴幼儿时应将孩子置于后排座位上,并使用合格的婴幼儿安全座椅,同时也要系好安全带。

二、戴牢“安全盔”

在驾乘摩托车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按法律规定佩戴安全防护头盔;驾驶电动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也应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主动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

三、亲朋好友“多提示”

每一位市民都要以身作则,时时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四、大小单位“管好人”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教育部门要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纳入安全管理范畴,督促大家佩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摒弃各类交通陋习。

五、爱心企业“担责任”

呼吁和鼓励富有社会责任心的企事业单位积极投身到“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来,踊跃开展“买保险送头盔”“买电动车送头盔”“买汽车送儿童安全座椅”等活动,让公益性文明交通活动蔚然成风。

日前,省会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查严管不戴安全头盔、不使用安全带等行为。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与幸福,请您牢记“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篇9:一盔一带安全倡议书

居民朋友们:

大家好!

为了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深入推动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开展,倡导大家积极参与到我镇“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特向大家发出如下科普及倡议:

一、“一盔一带”的含义:“一盔”就是安全头盔,头盔不仅可以吸收对头部的撞击力量,还可以防止尖锐物穿透而伤害头部。“一带”就是安全带,安全带不仅可以防止驾乘人在交通事故中被跑出车外,还可以防止与车内物品发生二次碰撞。

二、戴好安全盔,系好安全带。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请佩戴安全头盔。无论是驾车还是乘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规范使用安全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法驾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应各行其道,电动三轮、四轮不得在禁行区域行驶,驾驶车辆要坚决杜绝酒驾醉驾、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遇有执勤交警依法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路检路查时,请主动配合和服从管理。

篇10: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根据《关于印发〈全省“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的通知》(湘道安办〔20xx〕9号)和《关于印发〈长沙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的通知》(长道安发〔20xx〕4号)文件精神,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力争到20xx年底,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70%、5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以上,其中大中型客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全面开展宣传劝导

区直各单位、各街镇要将“一盔一带”宣传活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统筹推动,坚持“劝导查纠”和“宣传教育”并行。

1、集中开展社会面宣传。全区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创作一批宣传片、宣传海报,充分应用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掀起宣传高潮,形成强大声势。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各街镇要开展“身边案例告诉你为什么骑行要戴头盔”、“身边案例告诉你为什么开车前后排都要系安全带”等专题宣传,通过发布涉“一盔一带”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予以警示宣传。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设计创作一批适合移动终端传播的表情包,扩大传播范围。

2、突出重点源头宣传。在环卫、快递、外卖等高频使用摩托车、电动车的行业中,开展专题宣传,策划佩戴头盔骑行的宣传活动。在网约车、出租车、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等行业中策划前后排司乘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带系列宣传活动。公安交警部门要发动全体交警、辅警创作包含“一盔一带”内容的精品课件,重点针对客运驾驶人、驾校学员、中小学生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体,通过“七进”活动开展宣讲或投放。教育局要结合“六一儿童节”开展“儿童安全公益行”科普课堂活动,组织交通安全宣讲团进校园普及“一盔一带”知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倡导汽车驾驶人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中小学生骑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护水平。

3、强化联动协作宣传。各街镇要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加强对村民“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宣传、劝导。要联合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充分利用“村村响”大喇叭、宣传车,在固定时段、固定栏目覆盖全区,优先使用本乡本土案例予以警示教育。要发动街道办、村(居)委会、社区,在写字楼、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汽车4S店、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点,通过播放楼宇电视等方式,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要针对老年人群体活动规律,加大公园、广场等老年人活动区域宣传力度,针对“一老一小”和进城务工人员群体喜好特点,发挥新媒体互动作用,积极协调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动员在校学生、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参与,发动全网力量创作一批“一盔一带”公益宣传海报,在学校、客运场站、客运企业、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宣传橱窗张贴,在农村地区村庄出入口、路口、农村文化广场、礼堂等场所投放。交警部门要制作“一盔一带”主题公益宣传片,向各级主流媒体黄金时段投放,在车管所、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执勤执法站点滚动播出。

(二)全面落实安全保障

4、发动各方力量普及安全头盔。工信局要积极推动落实新出厂摩托车配备安全头盔要求,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模式,推动在车辆生产、销售环节配备安全头盔。推动保险企业开发电动自行车保险业务,推广“买保险送头盔”模式。市场局、商务局、公安交警等部门要联合企业大力开展交通安全答题奖头盔、捐赠头盔等活动,为在用车辆配备头盔。各级工会组织要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安全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职工。教育局、各街镇在学校、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场所,推行头盔“租借”“共享”模式,便利群众使用。

5、组织重点行业开展示范引领。商务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和行业协会要结合即时配送行业安全守法承诺活动,督促快递、外卖企业强化内部安全教育,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配齐头盔,督促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督促民警、职工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执勤时按规定配备并佩戴安全头盔,加强示范引领,防止执法管理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引发负面舆论。

6、加强检查确保安全带完好。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机动车检验、执勤执法过程中,注意检查安全带状况,督促驾驶人予以重视,确保安全带安全可靠。交通局、教育局等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特别是校车、营运客车、出租车、网约车、汽车租赁等企业及车辆所有人开展安全带大检查,加强自查自纠,按标准配备安全带,确保安全带处于良好状态。

7、推动溯源管理确保防护效果。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定期将执勤执法、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安全头盔、安全带、儿童安全座椅以及安全带插扣等违法生产销售信息通报市场局等相关部门,严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安全防护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假冒伪劣产品造成事故后果加重的,严格倒查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法律责任。

(三)全面加强执法管理

8、加强分析研判精准施策。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将“一盔一带”作为今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重点,找准辖区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规律特点,将医院、学校、车站、商圈、集贸市场、大型住宅小区等周边大流量路段和非机动车事故高发区域设置为重点,制定特殊勤务计划,切实提升路面见警率和民警管事率。要全面摸排并定期更新辖区从事快递、外卖、客运行业的企业数、驾驶人数及车辆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从6月1日开始,辖区快递外卖企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未达70%的、客运企业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未达60%的,一律通报平台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通过问责约谈、媒体曝光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9、及时查纠不戴头盔行为。区直各部门、各街镇要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充分整合各方力量,切实加大对摩托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查纠、劝导力度,实现城市、农村道路严查严管“全覆盖”。《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之前,公安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以纠正、教育为主,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驾乘人员自觉遵守法规、文明出行,推动骑乘人员佩戴头盔。《办法》出台以后,要迅速开展执法打击,全力营造严管重罚的整治氛围,推动落实联动惩戒措施,提高违法成本。

10、从严查处不使用安全带行为。交通局、教育局、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要共同加大对校车、客运车辆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的违法查处力度,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住建局、交通局、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要以工程运输车、公交车、出租车野蛮驾驶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为抓手,强化对三类车辆不使用安全带的违法查纠,切实发挥行业示范引领作用。区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要结合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等载体,加强对公务车辆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的执法管理。上述重点车辆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比较突出的,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按月统计抄告车辆所属企业单位。

11、加强执法效果评估。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整治办”)要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展情况作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督查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明察暗访、视频抽查、第三方调查等方式,及时掌握辖区头盔佩戴率、安全带使用率(简称“两率”),定期通报、公示。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定期分析各街镇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全面采集分析当事人佩戴头盔或使用安全带情况,及时调整整治措施。对“两率”、“涉盔涉带”交通事故月考核排名末位的街镇,要约谈辖区街镇主要负责人、交警中队主要负责人。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引导阶段(5月31日以前)。集中开展主题宣传,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网上网下协同联动,广泛传播安全知识,大力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二)劝导查纠阶段(6月1日至11月30日)。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每周二、周四开展全区统一行动,持续保持严管态势,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总结“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实施情况,固化成功经验做法,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巩固深化行动成果。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倡议书

一盔一带的演讲稿

一盔一带讲话稿

“一盔一带,安全常”倡议书

一带一盔安全讲话稿优秀

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倡议书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领导讲话稿精彩

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

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民警个人先进事迹范文

一盔一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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