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承诺书

时间:2023-09-19 07:40:35 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车辆维修承诺书(合集20篇)由网友“粉红小猪”投稿提供,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过的车辆维修承诺书,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车辆维修承诺书

篇1:车辆维修承诺书

车辆维修承诺书

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

关于贵公司反映我公司在车辆维修服务中的.意见,我们决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改进服务态度

1、为维护公司信誉及形象,要求员工重信誉、讲求职业道德。

2、对顾客要热情礼貌、真诚待人,要善与客户交朋友。客户有批评或怨气必须耐心听取并记录,冷静婉言解释,并及时解决,以免造成不良倾向。

3、工作时间必须注意服装仪表整洁,不得无精打采。接听电话时声调要温和有礼。

4、倡导文明用语:

您好!欢迎光临正保汽修;您好!谢谢光临正保汽修;再见!欢迎下次光临正保汽修;您好!请稍候;

您好!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帮忙?

您好!您的车辆出厂后,有事情请打我们的热线电话,我们会给您最满意的服务;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批评,我们会立即作出处理,尽快给您答复;

二、质量保证计划

1、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工艺管理制度,把好质量关。努力做到维修一台合格一台,认真细致做好车辆进厂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的工作,对于违反工艺程序造成的返修质量事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2、公司决定由总经理亲自负责配件供应工作,保证为贵公司提供纯正的高品质配件,选择信得过的配件供应商,确保车辆维修质量。

3、严格执行工期管理制度。

从接车开始就要向贵公司交代完工交车时间,在作业工程中,从配件供应、维修、加工等各方面保证工期,必要时组织加班加点,保证车辆按期交给贵公司,对于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的,应提前通知贵公司并做好解释工作。对贵公司车辆做到优先服务,采取随到随修的服务方式,当有多部车辆同时进厂维修时,对贵公司车辆优先修复。

三、售后服务承诺

1、对贵公司车辆维修出厂后,实行质量保障跟踪服务,询问车辆维修后的使用情况,提出对车辆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2、对贵公司所有车辆建立技术电子档案,随时查阅车辆维修记录,及时提供车辆下次保养时间和车辆年审时间。

3、认真落实贵公司投诉回访工作,不定期到贵公司听取意见,提出整改方案,使贵公司的投诉能够得到圆满解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各项管理,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珍惜贵公司给我们提供的机遇,以实际行动更好地为贵公司提供优质的服务。最后热情欢迎贵公司给我们提出的宝贵意见!

篇2:车辆维修承诺书怎么写

车辆维修承诺书怎么写

承诺书是 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下面是车辆维修承诺书怎么写,请参考!

车辆维修承诺书怎么写

为了维护双方权利,同时为提高公司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的质量及安全性特要求公司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单位对所有维修、保养车辆给予保证承诺,具体细则如下:

一、维修配件质量及价格承诺

(一)车辆所有维修配件均符合汽车4S店标准配件质量的要求。

(二)车辆所有配件的价格不能高于汽车4S店标准配件规定的价格。

二、质量保证承诺期限

(一)整车修理或发动机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0公里或者6个月(其中喷漆部位保质期为1年)。

(二)变速箱、分动箱、前后桥等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个月。

(三)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个月。

(四)在矿区、泥土砂石路等恶劣条件下行驶的车辆,上述保修期按50%执行。

三、质量保证承诺说明

(一)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二)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三)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及配件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车辆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将及时无偿返修。

(四)在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维修站将给予退还用户维修该故障的直接工时费及材料费。

四、不予保修事项说明

(一)鉴定属使用操作不当的原因引起早期或异常磨损及损坏的。

(二)鉴定属缺油、用错油等人为原因引起早期或异常磨损及损坏的。

(三)鉴定属使用不当,如人为短路、湿水引起发电器元件或线路等元件损坏的。

(四)不按保修卡规定里程来厂保养。

(五)在保修期内有作弊行为的车辆。

(六)保修期限内的质量问题,未经本厂鉴定、同意,自行拆装造成损坏的.

(七)汽车行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响、报警及已出现异常情况,而未及时停车检查、排除而强行驾驶直接和扩大部分的零件的损坏及因而引起继发性故障的。

(八)车辆出现故障后,故意破坏故障原始状态,造成无法鉴定的故障。

(九)由于外界环境原因(如自然灾害、化学腐蚀等)而导致车辆损坏。

承诺人:

单 位:

年 月

篇3:车辆维修质量和服务承诺书

车辆维修质量和服务承诺书

中标后我们将以优质的维修质量为保障,做到:热情服务、保质、快捷、按章修车,合理收费,杜绝不合理开支。

具体承诺:

1、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上门服务,确保车辆随到随修。

2、24小时救援,并在市区范围内实行免费施救。接救援信息后,市内10-15分钟赶到现场,市区外接信息后5分钟内派员出援,救援电话6840298。对所修车辆建立技术档案,及时跟踪了解车辆运行状况,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维修严格执行工艺技术规范,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所修车辆在厂时间,确保车主单位的正常用车。

3、认真做好进、出厂检验,严把过程检验关,三名专职检验员分别负责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确保所修车辆故障返修率在3%以下。

4、材料实行明码标价,工时定额严格按照江西省交通厅、省物价局制定的《江西省机动车辆维修行业工时定额》标准执行。

5、做好配件质量管理及所进配件质量的监督检查,全部使用正厂配套产品,保证原配件一致,杜绝不合格及假冒产品,绝不以次充好,并承诺材料配件的质量保证。

6、全车大修或总成大修质量保证期为1.5万公里或半年,小修车辆质量保证期2500km,时间为15天。保养车辆质量保证期为5000公里,时间为一个月。

7、小车随到随修,二保车当天出厂,大修车辆维修时间不超过10天,发动机总成或底盘总成大修不超过4天。

8、在车辆符合年审要求的前提下,如客户需要,我厂可为客户车辆提供义务送审和协助办理年审手续。

9、事故车辆本厂可提供协助办理索赔手续。

10、凡在我厂定点维修车辆,均提供免费洗车服务。

协同用车单位,规范维修车辆管理,杜绝车辆正常维修外的一切费用开支,严格为车主单位把好关,堵塞车辆维修中的一切漏洞。请各级领导及用户单位监督执行。我们将以优质的服务、优惠的价格、快捷的速度为您服务。

篇4:车辆维修质量和服务承诺书

本厂热情为用户服务,承诺做到以下各点,请广大顾客监督执行。

1、二级维护车辆24小时以内竣工出厂,大修车辆一星期内出厂。

2、维修车辆使用配件不以假充真,以旧充新,以副品充正品。

3、合理收费。

4、车辆竣工出厂后质量保证期为:

小修:

一级维护:

二级维护:

大修:

篇5:车辆维修质量和服务承诺书

一、为了提高出租车行业在我市的更好形象,本着双方共 益的基础上,我公司特向我市所有出租车车辆承诺以下维 修服务。

二、凡到我厂进行维修的车辆,我厂提供场地,设备、和专业人员维修。

三、到我厂进行保养更换机油、空气格、刹车片材料由我厂提供,只收取车辆的材料费用,不收取工时费。

四、我厂提供所有出租车车免费调试服务。

五、车辆如需更换燃气配件的,我厂只收取配件费用,不收工时费,(注:凡在我厂改装的车辆如需要更换电脑板、减压器、燃气喷轨补差价以旧换新)

六、车辆如需更换燃油方面配件和维修,材料费用由需方承担,我厂适当收取工时费。

七、车辆在外需要外出施救的,在两城区内,只收取材料费,工时费、不收取施救费

八、如车辆在外发生交通事故,我厂应协助客户处理。

九、我厂提供24小时维修服务汽车维修服务承诺书4篇汽车维修服务承诺书4篇。

十、车辆如需调试,应快捷免费给车辆进行调试,如车辆在正常磨损,需要更换材料,材料费用由客户承担,我厂按全市最低价收取一定的工时费。(注:大修发动机除外)

十一、车辆如需板金修复、喷漆的,所产生的'材料费用、工时费由客户承量,我厂按最低价格收取或按保险公司定损的价格为准。(学生住宿承诺书)

十二、凡到我厂进行维修的车辆,我厂提供免费洗车服务。

篇6:车辆维修质量和服务承诺书

(1)质量优良承诺

车辆维修质量保证符合GB7258-20xx《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18个国家、省标准规范(略)。

车辆维修实行自检、互检和专检“三检制度”,严格按照汽车维修工艺和规范。

依靠现代检测手段,在车辆进厂前、出厂后定时为车辆检测。

维修质量保证期。对因维修质量发生故障或提前损坏的车辆优先安排,及时排除,免费修理。《陕西省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规定,二级维护保证期为20xx公里或20天,大修竣工的车辆或总成保证期为一万公里或三个月。我们执行我们企业的保证期规定:二级维护保证期为3000公里或30天,大修竣工的车辆或总成保证期为二万公里或一年

配件质量承诺汽车维修服务承诺书4篇承诺书。保证使用纯正配件,对因配件质量引起的损失,由我单位负责索赔,并承担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时间优先承诺

外出故障急救时间承诺。靖边县范围内,自接到求救信息40分钟内到达。本地区外以最快捷方式到达(准备时间15分钟,加路程时间即为到达时间)。

在厂车日,按车型号表列出。

(3)服务优质承诺

免费建立“客户档案”,客户可随时查阅车辆的技术档案状况。

建立24小时服务电话,随时为用户提供服务。

建立跟综服务制度,定期跟踪客户车辆运行情况,并提醒用户下次保养时间。

制定了“文明服务公约”,服务中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和文明服务规范。

(4)价格优惠承诺

我企业属二类维修企业,应执行6.00元/工时的工时单价,现下浮10%为5.4元/工时。由于我企业内部管理严格,内耗少,维修人员技术熟练,工时单价下浮后仍能提供优良的服务。

材料管理费。购进其他地区材料下浮为7%汽车维修服务承诺书4篇汽车维修服务承诺书4篇。我们建立了配件网络,有全国网络和市网络,购进配件时做到货比三家,可购进质优、价廉的配件。

篇7:车辆维修质量和服务承诺书

我方作为单位车辆维修定点单位,在定点维修服务有效期内郑重承诺:

一、维修质量担保承诺

1、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2、本公司品牌的新车,整车质量保证期为2年或者6万公里。

3、更换的零配件(不含易损件),质量保证期为1年或者2万公里。

4、更换的易损零配件,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或者10000公里。易损件指滤清器、外观件、灯泡、控制开关按钮或旋钮、门拉手、制动片、离合器、橡胶件(雨刮片质量保证期为1个月或者1000公里)、轮胎、玻璃

5、执行交通部20xx年第7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机动车维修实行峻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汽车维修服务承诺书4篇承诺书。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

6、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计算。

二、维修费用优惠承诺

1、应及时提供20xx年—20xx年度漳州市直、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中标报价表,供送修单位查询。

2、自觉遵守价格优惠和质量保修期承诺,维修工时优惠,中标品牌车不高于20xx年—20xx年度漳州市直、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中标价80%;非中标品牌车不高于本公司报价标准的80%。

3、维修时,重在修理,以节省支出,确需更换零配件时,使用合格产品或正品。维修零配件的材料费中标品牌车不高于20xx年—20xx年度漳州市直、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中标价90%;非中标品牌车不高于本公司报价标准的90%。

三、服务承诺

1、实行公开、透明、合理的价格制度,绝不虚报项目配件,使用正厂配件。

2、提供快速专业保养服务,对预约车辆实行绿色通道,优先安排上工位维修,为完工出厂车辆提供免费清洁、吸尘服务。

3、主动保养提醒、免费代办年检、保险代理等一条龙服务。

4、提供24小时外出援助服务,漳州市区(龙文区、芗城区)范围内免收施救费及拖车费,应客户要求提供免费上门接送车服务汽车维修服务承诺书4篇汽车维修服务承诺书4篇。

5、每季度提供一次免费的检测服务和相关养护。

6、建立车辆详细的维修档案,提供日常免费保养和技术咨询服务,确保车辆具有良好的状况。

本承诺书自我方签定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有效。

承诺单位盖章:

xx年xx月xx日

篇8:车辆维修质量和服务承诺书

欢迎您来到xx汽车修理厂对您的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我们的服务准侧是:“安全,诚信,高效,和谐”服务于用户,质量第一,服务为本,用户至上。

我们为您作出如下承诺:

1、热情接待,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观念,劳力满族用户需求,维护用户正当权益。

2、优质服务。建立用户档案,定期限踪回访,全力征求意见,热情服务,答复用户咨询,排除用户贯彻虑。

3、诚信为本,坚持诚信为本。公正签订并忠实履行汽车维修合同,不擅自减少作业项目。

4、收费合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结算收费用,依法开局票据。

5、杜绝假冒。做到采购配件渠道正规化,不使用假冒伪输送质量不合格配件

汽车维修服务承诺书4篇承诺书。

6、规范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端正经营行为,全面公正公开法律维护作业,规范收费标准,设立监督电话。

7、保证质量。建立健全汽车维护质量保证体系,全面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认真做好汽车维护检验记录,按规定签发汽车维护出厂合格证。

8、文明生产,做好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防止污染,保护环境,不断完善服务,员设施和服务功能,做到厂区整治,环境优美,布局合理。

9、接受监督,自居接受行政监督,奥伦监督,社会监督,全面准确的实现服务承诺,听取您对我们提出的贵意见。

篇9:车辆维修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甲方车辆定点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长期车辆维修、保养。主要项目有:大修、二保、小修、年检。

二、甲方将本单位车辆(包括数量、车型、车号需附清单)委托乙方维修、保养。

三、乙方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时,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进行作业,对大修车辆出具“质量保证书”。

四、乙方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时,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派修单或司乘人员报修项目进行作业,严禁自行扩大作业的内容。根据车辆实际情况需扩大作业内容的,需经甲方人员同意方可进行。

五、乙方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需更换配件时应实事求是,必须做到交旧换新,保证不弄虚作假。

六、甲方车辆在乙方报修后,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返程送回服务。甲方车辆在市内发生故障,乙方随时免费提供施救回厂的服务。对甲方的车辆,乙方提供节假日、夜间加班特别修车服务。

七、甲方车辆进厂要登记油料、里程数。在维修期间,乙方除试车和办理有关年间业务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车开出厂外,如乙方违反规定,除向甲方作出检讨外,并对违纪当事人作出处罚。

八、乙方对甲方长期维修、保养的车辆,按以下标准收取费用:零部件的加价幅度在进价基础上不超过以下标准:工时单价:元/工时,材料费加价率省内进货%,省外进货%。

九、甲方车辆进入乙方厂区维修、保养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造成车辆损坏及物品物品丢失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车辆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允许挂账,每次维修清单需由甲方人员签字认可有效。

十一、甲方直按时结算维修费用,每月用现金或转账方式自行到乙方所在地支付。如到期不支付维修费,乙方将向甲方(除维修费外)按每天1%收取滞纳金。

十二、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负责人、经办人发生变更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十三、甲、乙双方每年进行一次意见征求座谈会,乙方将根据甲方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及质量,保证双方满意。

十四、质量保证:大修60天1万公里,日常维修质量保证期60天,一级保养10天2千公里,二级保养30天4千公里。

十五、本合同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20xx年12月xx日

篇10:车辆维修合同

送修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修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车辆维修合同:

一、甲方将车辆的各种修理、维护、装潢、车辆年审和其它有关的汽车保养维修服务项目定点至乙方维修。

二、合同期限:

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三、送修手续:

1、甲方出具《送修车辆表》一份,如增加或更换车辆,须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填写“送修单”,注明送修车辆型号、车辆号码、送修项目,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如路上施救等特殊情况由甲方驾驶员以电话等联系方式告知主管领导并取得同意后方可维修,并补办“送修单”。

2、乙方依据“送修单”送修项目进行维修,并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以电话方式通知甲方,征得甲方主管领导同意方可维修。

四、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工时费、材料管理费;

2、人工工时单价:__元/小时;

3、材料管理费收取比例为:__%

五、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车辆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1、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20xx0公里或100天;

2、二级维护:5000公里或30日;

3、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维修:20xx公里或10日;

4、材料配件:一年(易损件除外)。

六、结算方式:

1、乙方在交付竣工车辆时,由乙方技术人员和甲方驾驶员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驾驶员在结算单上签字。

2、结算方式为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凭甲方驾驶员签字的结算单和“送修单”在每月末向甲方结算。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本合同第六条质量保证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乙方违约行为。

4、甲方必须将待修车辆送至乙方维修。

5、必须按时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要求送修车辆出示“送修单”。

2、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

3、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甲方的违约行为。

4、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5、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

6、保证维修质量。

7、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8、已竣工车辆,乙方应打印“结算单”,注明竣工时间、维修项目、材料价格和管理费。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和期限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如延迟支付,则以当月维修费用为基数,按每月1%支付违约金。

2、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

A、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他厂维修;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使用非原厂配件或以旧件、假冒伪劣零配件换取甲方送修车辆零配件;

C、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D、乙方经营条件、场地、技术人员等发生变动时而不及时告知甲方的。

十、经甲、乙双方认可,可更改本合同。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可向义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或增加条款。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送修方:承修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篇11:车辆维修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为满足车主、保险公司、维修企业对事故车辆的定损、修理要求,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事故车辆修理(拖车、拆检、委托定损、修复)等事宜,签订本委托书。

双方的责任及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事故车辆(号牌车架号x车型)进行如下委托事宜:□拖车□拆检□委托定损□修复(需要的打√、不需要的打×)。

二、拖车前,甲方必须对车内物品进行清理,未及时清理的必须进行文字说明(贵重物品由甲方自行保管)。乙方在拖车时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免车辆造成二次损坏,造成二次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赔偿。

三、拖车费用由承担。

四、接受车辆后,发现车辆其他问题,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

五、根据甲方委托和提供的情况,乙方协助甲方联系保险公司,对事故车辆进行拆检、估价,并对保险公司定损的零部件的更换标准、品质、价格进行协调。乙方负责填报《车辆损失清单》,协助甲方、保险公司共同确立修复方案,以保护甲方的利益。

六、委托拆检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不得野蛮拆检;对于拆检下的配件,合理存放,以便客户、保险公司进行复核。

七、事故车拆检、定损等相关费用包含在事故车辆的修复总工时费中;如甲方未委托乙方修理,则应向乙方支付拆检、定损等相关费用。

拆检定损等相关费用=保险定损的总工时费×%。(该比例按事故车辆损坏程度确定,最高不得超过经向相关部门备案确认的比例)

八、甲方委托乙方对该车辆修理需要更换的'零配件进行订货,如如甲方最终未在乙方修理,则应向乙方支付零件订货总额等相关费用。

九、乙方接受事故车辆修理委托后,双方应约定具体修理时间。修理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与甲方、保险公司三方共同确立的修理方案(项目、质量、标准)进行修复。

十、车辆修复后,乙方必须按照行业有关规定进行竣工检验、检测。

十一、事故车辆修理涉及的所有费用应在车辆离开时结清。

违约仲裁:

一、双方在进行受损事故车辆的拖车、拆检、委托定损、修复,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部门其他相关政策和标准。

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投诉、申请仲裁解决。

三、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署:乙方签署: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篇12:车辆维修协议书

托修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修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辆号牌为:事故车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修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本事故车修理协议。

1、该事故车修理,依照保险公司定损结果进行。

2、该车维修方案,先按照保险定损换件进行、在维修过程中若发现有保险公司不同意换件但必须更换的零部件(待查件)乙方负责及时通知甲方以及保险公司进行追加,费用另算。

3、该事故车结账以保险定损为准,所开修车发票要与结算金额一致,现金(刷卡)结算。修车款到乙方账上后、才可提车。

4、乙方保证该车所更换的零件全部为纯正配件。且按国家标准进行保修。

5、该事故车在修理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派人跟宗监督检查修车质量。

6、该车修理工期,以保险公司定损完毕后的工作日在修车过程中、若有临时增加更换或维修项目的(包括待查件)则工期另行增加。

7、在车辆修理完毕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必须在当日内付款提车。(到帐后)。

8、该事故车出事前所造成的“物损、路损、施救费以正规发票结算提车时一次付清,否则不予提车。

9、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篇13:车辆维修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处置的原则。就甲方车(车主:xx车牌号:xx车架号:xxxx)因车辆事故造成的维修与维修完成后保险理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具体维修项目,更换的配件及最终的维修费用总额以保险公司最终定损为准,非保险责任范围的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为准,乙方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实际维修费用(含辅料费)与保险公司最终核定费用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承担。

2、乙方承诺按照车辆厂家的维修标准规范维修,确保甲方的车辆在维修后符合厂家相关的质量标准。所更换零配件均为原装原厂配件。在维修后正常使用车辆的情况下,依据《中华人份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及厂家的保修政策,给甲方车辆予质量保证与保修。

3、如甲方车辆在维修完成后需委托乙方代理该起事故的理赔事宜,甲方必须在车辆维修完成交车时,提供该案件所需的理赔资料并配合相关的定损理赔事宜的处理。甲方需交付所需维修费用或相应比率的押金后乙方才能将承修车辆交予甲方。(乙方将视事故的理赔情况决定收取押金比例或全额收取)。甲方如是第三者车辆,异地承保车辆或案件涉及到人员伤亡及理赔资料不全的案件,乙方有权拒绝代理赔。

4、车辆在委托承修之日起(协议签订日起),如维修过程中甲方中途需把车辆拖离乙方修理厂,甲方需支付予乙方拆解费,估价费,场地占用费(乙方估价单总额的10%)。如该车所需更换的配件已向厂家提交订单,甲方需全部购买订单上的配件并支付相关违约费用。

5、甲方如属按揭贷款车辆,若甲方因还款不正常等因素,导致车辆维修完成保险公司无法将理赔款项正常支付,乙方将予以在甲方支付因该起事故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后交还车辆予甲方。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可另作补充协商。签订日起甲方授权予乙方全权处理车辆拆解维修以及保险定损等事宜。协议签订日起生效。

特别预定:该维修协议甲方或者甲方代理人签章确认的传真件有效。如甲方是单位车辆需加盖单位公章。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篇14:车辆维修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确定乙方为汽车维修定点单位,为保证维修工作顺利进行,甲、乙方双方依据 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现就车辆定点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其所选车辆的定点维修单位(定点车辆信息请附表)。

2、甲方车辆需在乙方维修时,凭甲方公司在乙方登记备案的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维修单”(授权人如有变化,请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更改并备案),维修单中须注明车牌号码、驾驶员签字确认当次的结算单。

3、准确向乙方申报维修项目,积极配合乙方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

4、按照国家交通部制订的汽车维修保养周期,定期来乙方进行检测。

5、定点车辆驾驶员应正常操作规范驾驶,行驶中发现异常,如水温高和油警告灯亮等,应立即停车,通知乙方处理。

6、接受乙方定期质量跟踪回访。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为甲方车辆建立详细的'车辆档案及维修档案。

2、为甲方的维修车辆提供原厂配件,保证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国标准。在不影响行驶安全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原厂之外其它专业厂家生产的配件或拆车件。

3、对送修车辆应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而延长维修期限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作业。

4、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守信原则,认真搞好车辆维修任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的权益。

5、甲方车辆在市区内抛锚,乙方必须及时派人作急诊流动服务,免费24小时施救;在外地抛锚,施救费用按成本价(油费、路费和100元/台/日的司机补助)由甲方承担。

6、乙方提供上门接送报修车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2、对竣工车辆,甲方如发现有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无偿及时返工。

四、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外的其他要求。

2、如因甲方拖欠维修费而造成的维修项目不按时完工,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收费标准

附工时收费标准,零配件则按具体维修时再行报价。

六、材料提供方式

维修的材料由乙方统一采购。

七、质量保证期限

根据我国标准执行,小修10日或20xx公里;二级维护30日或5000公里;整车修理、总成修理100日或0公里(以先到为准)。

八、验收标准

经乙方按自检、互检、总检三道工序合格后再由甲方试车验收。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实行定时结算,即每月15日结算上月维修费用。

2、甲方可用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维修费用。

十、协议的修改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条款做适当变更。

十一、争议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直接向当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决。

十二、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壹年,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视执行情况再续期。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5: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北京公司车辆。

3、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择优选定两家。

4、行政人事部负责全部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成立车队,车队长由兼任。

二、驾驶员职责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2、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3、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4、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5、负责车辆年检。

三、车队长职责

1、协助行政主管对公司全部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2、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3、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四、行政主管职责

1、组织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2、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3、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门审批。

五、维修与保养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六、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1、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2、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3、行政主管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4、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5、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6、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7、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8、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车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9、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七、费用报销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1)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2)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3)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4)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2、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行政主管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审批单》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3、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八、其它

1、行车安全奖(全年无事故的)按1000元/年车发放;

2、车队队长岗位津贴(300元/月)。

3、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16:车辆维修合同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一、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一、二级维护正常维护、维修等保养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时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价格”系指乙方提供的车辆配件价格(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二、服务范围

乙方负责甲方50台“的士”车辆的各级维护、维修(或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三、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1、修理工时费优惠10%;

2、甲方有权享有配件优先自行选择使用权。

四、车辆送修

1、新车营运年/10万公里内,上海大众公司规定甲方的维护保养期间,甲方有权选择维护保养厂家的权利。

2、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维修。

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为共同遵守做好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的相关事项,双方在签订协议后,乙方需编制车辆每月维修和维护保养或年检计划(甲方提供车辆号牌数据)。

六、乙方在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过程,必须按照国家对汽车维修质量所制定的修理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维修,并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三检制度(进厂、过程、出厂)优先安排甲方的车辆进行维护(确保即到、即修),并保证维修质量。

七、乙方在车辆维修或维护属保质期内出现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等的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存在有质量问题的配件,因乙方维修质量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作合理补偿。属于司机操作不当或其它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

八、乙方以“规范经营、优质服务”为指导思想,竭诚为用户服务。对车辆的各类维护和事故车修复作如下管理规定:

1、甲、乙双方负责督促驾驶员按时维护保养工作(包括一、二级维护保养),乙方必须按时完成。

2、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按需求提供拖车服务。乙方应根据《事故车辆修复管理规定》做好车辆修复工作,并做好向保险公司索赔工作。

3、事故车辆修复时间规定(天数),按保险公司事故定损总金额修复出厂时间(以双方或保险公司确认定损日为准)。

(1)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时内完成。

(2)金额在0元以下的,36小时内完成。

(3)金额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时内完成。

(4)金额超过3万元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修复时间,最长时不得超过天。并提供24小时(含节假日)维修服务。

4、乙方设有专人负责,协助甲方处理已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事后工作。如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与肇事司机做好沟通工作,尽快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车辆的相关手续事项和理赔手续。

九、维修项目(内容)

1、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2、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甲方认可。

3、乙方维修复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

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公司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江西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十一、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十二、乙方服务

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乙方应对甲方车辆进厂优先维修维护,正常的一、二级维修维护务必在一小时内完成(事故车辆参照第八条规定)。

3、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十三、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江西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十四、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及车辆停场,按照双方约定每小时为20元的补偿为计算单位。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和后续赔偿(或如有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方可索赔)。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十五、结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2、车辆的各类小修及一、二级维护保养的工时费(不含配件费),以每台车每月人民币:结算。

3、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4、付款方式

(1)维护保养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2)每月31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执配件、费用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确认后签名,甲方财务部门收到乙方交来汽车维修专用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如:超期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支付滞纳金0.03%为计算单位)。

(3)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六、争议解决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七、合同终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附保养内容及费用清单,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篇17:车辆维修承包合同

车辆维修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修厂是甲方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为了搞活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决定将汽修厂交由乙、丙承包经营,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三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 同如下:

1、乙方、丙方自愿承包汽修厂经营权;

2、甲方自愿将汽修厂经营权根据本合同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3、乙方、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对汽修厂的生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权;由乙方、丙方经营,由乙方、丙方纳税,甲方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

4、承包期间,乙方、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每月份承包金为人民币___元整(¥______元),承包 金从合同生效后的第_个月起付,每月份的_号为支付承包金的日期。 5、甲、乙、丙三方应对承包前仓库的各类汽车配件进行盘点,并决定如何处理所盘存的零配件;其余各类 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办公用品、工房、车间等地面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作出清单并登记造册;对各类建筑 及其附属设施非经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拆迁改动,承包期满上述固定资产保质保量恢复原状(合理损耗除 外)。固定资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后。

6、所附清单上的资产,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汽修厂名义或其它名义向银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 不得以汽修厂名义向他人借贷,由此产生的债务,乙、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在与他人交易时,有作 此申明的义务。

10、所附清单上的资产,乙方、丙方在经营期间有谨慎维护的义务,但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 双方共同承担;

11、合同期间汽修厂重大变更事项,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15、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对承包前的债权债务作出清理。合同签定之日为合同生效日,合同生效日前 的.所有债权债务、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均与乙方、丙方无关,也不承担连带责任。合同生效日后产生的所有 债权债务、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16、乙、丙方应负责汽修厂的内部管理和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承 包期内,汽修厂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员工违法违纪情况,由乙、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乙、丙方在承包期内应守法经营,如果其经营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乙、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8、鉴于汽修厂的土地是租赁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则本合同从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三方可 以协商决定是否搬迁、继续合作还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9、各方均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____计算。

20、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生效。

甲、乙、丙三方 各执一份。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 如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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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鲁云川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汽车修理厂承包一事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承包给乙方汽车修理场地,部份设备设施,办公用设施,简易的居住屋等(详细清单附后)。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3年一签,乙方在当年十二月一日前交清次年的租金,其承包期限以此类推顺延;甲方若改变修理厂用途,应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终止承包期。

三、租金:承包期的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160000.00元(大写:壹拾陆万元整)。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数上递增壹万元整(10000.00元),以此类推直到承包期满为止。

四、约定事项

1、承包期间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己经营、自负盈亏,按时上缴有关部门的各种费用,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

2、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常的水电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承包期间应爱护和保管好各种承包物,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遗漏或损坏,更不得用承包物作抵押借

款,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承包物完整的归还甲方,遗漏或损坏的按实价赔偿。

4、承包期间,各种机器设备和设施的正常维修及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房屋及场地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5、乙方在承包期内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以及法律行为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乙方在承包期内要注意承包物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灾难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六、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二0一二年 月 日

篇18:车辆维修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指定乙方为维修车辆的唯一定点单位,订立如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二、维修费用

1、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山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

三、结算方式

每月30日前结算一次,甲方根据维修费用清单椐实支付维修费用。

四、质量保证

1、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3、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乙方服务

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

六、合同的解除

1、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以上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4)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2、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经催告仍未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七、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合同成立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9: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1、当驾驶员发现车辆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车管人员反映故障情况,并及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

2、维修申请单上需填写维修所需时间、损坏部位、更换零件、维修金额等,如不清楚情况时,应立即到指定修车厂进行询问,以便填写申请单,申请单上需要由车管人员、车管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及主管局长签批。

3、修车申请得到批准后,驾驶员应会同车管人员到指定车辆维修厂进行车辆维修,驾驶员不得私自维修。车辆在维修时发现新的问题,需要更换新的零件及增加费用时,应立即向办公室负责人反映,并汇报主管领导,得到批准后方可修车。

4、修车完毕后,修车厂应出示修车费用清单,驾驶员和车管员认可后签字,以便日后结算。若驾驶员私自修理,没有车管员的认可签字,日后不予报销。驾驶员应将更换掉的旧零件收回,交到办公室。

5、修车费用每两个月结算一次,结算时由驾驶员、车管员及车管负责人共同前往结算,报销时维修申请单及签字后的修车费用清单应附在发票后报销。

篇20: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车辆维修管理,提高车辆技术性能,落实责任,使车辆维修工作有计划的进行并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各分公司、车队的`车辆维修业务由安全技术部统一管理。

2.各分公司车辆的强保业务,由企业指定的修理厂统一安排强保,并经修理厂检查人员检验合格后签章。

3.承包车辆的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要保持车容整洁,及时发现和清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磨损。车辆的维护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和季节性维护。

4.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具体应做到: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检视车辆安全机构及各部机件连接的紧固情况;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保持车容整洁。

5.一级维护,由本车驾驶员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转向、传动等安全系统。

6.二级维护,由修理厂执行。实行按季度强制保养,其作业内容严格遵照西安市维修行业管理处规定的二级维护内容。另外,在强保中发现的故障隐患,必须强制修理。

7.季节性维护,由驾驶员负责执行。根据西安地区天气温度变化情况,春季维护定为4月份执行,冬季维护定为11月份执行。大修车辆或发动机总成大修的车辆的走合期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

个人车辆使用承诺书

车辆安全承诺书

车辆承诺书

维修服务承诺书

车辆安全驾驶承诺书

驾驶员安全承诺书-上传

维修承诺书

车辆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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