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承诺书

时间:2022-05-07 12:32:57 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公司承诺书((集锦18篇))由网友“Ichi”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公司承诺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公司承诺书

篇1:公司承诺书

根据《公司法》关于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本人特向贵局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未在登记机关以本人的名义申请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现申请的xxxx有限公司为本人投资设立的唯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对所做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 xxx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承诺书(集合15篇)】

篇2:公司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目标,作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我郑重向社会承诺: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合法生产经营。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有关部门、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形成畅通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3、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全面系统持续地评估、识别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定期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目标,通过全体员工的努力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安全生产的投入并保证投入的有效实施,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保证安全标准化工作长期持续的运行,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5、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情况。

6、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建立独特的企业安全文化。

7、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防护用具,并加强管理,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8、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9、发生安全事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并按照事故上报程序和要求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不瞒报、漏报、迟报和谎报。

10、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的职业为害、危险因素和应急防护措施。

11、组织制订、修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12、加强对承包商和供应商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3、向社会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为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14、定期向内部和外部公布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接受员工和公众的监督。

枣庄市永利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二零xx年三月九日

【关于公司承诺书模板汇总10篇】

篇3:公司承诺书

_____公司: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我向公司特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规则;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证书;

四、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

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对企业内部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监控,杜绝“三违”现象,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八、我项目部(队)愿意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监督检查;

九、工程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我项目部(队)承担一切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部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4:公司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全面加强公司生产安全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坚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公司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1、保证坚决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公司领导带班值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着力在防火上下功夫。按零工伤、零死亡事故理念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经营安全;

2、保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把安全职责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从业人员;

3、保证切实加大公司安全投入,按照本行业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提升公司安全水平;

4、保证推进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本质安全型公司,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5、保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隐患不消除不生产;

6、保证不折不扣执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国家、省、地、县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要求和规定;

7、保证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坚决做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从业人员不知不会不上岗;

8、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按规定足额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以上承诺,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果没有兑现承诺,愿意接受法律法规和县政府的处罚,直至关闭公司。

承诺人:

承诺时间:二O_____年十一月六日

篇5:公司承诺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

我公司在获得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后,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将遵守如下承诺:

一、我们将严格遵守有关电信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已批准的业务服务范围,从事合法的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二、保证提供的电信服务业务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管理部门和电信主管部门的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我公司承诺在开展信息服务业务时,将依照相关规定完善公司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切实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和应急处置联系人;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度、信息内容审核制度、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内容保留备查制度、违法信息监测处置制度、用户举报机制、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制度、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等;按照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标准和要求,配套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技术手段,同步落实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做好违法信息发现和过滤、用户日志留存、用户信息保护等;明确并落实网络安全“三同步”、定级备案、符合性评测和风险评估等要求,并配套落实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手段。落实国家和行业有关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相关政策标准。开展信息服务业务时遵循相关技术接口标准的要求。

三、按照国家有关资费政策制定电信业务收费标准,不断提高电信业务服务质量,依法经营,公平竞争。

我公司承诺在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业务时,服务质量将不低于原信息产业部36号令《电信服务规范》规定之标准,如低于该标准或违反该标准而造成对用户利益的损害,我公司愿承担相应的用户赔偿责任并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罚。

四、自觉接受各级电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照电信管理年检制度及时向各级通信主管部门报送年检材料和统计资料。

五、切实加强对各地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公司在各地所设子公司经营电信业务时至少要占有51%以上的股份,且报发证机关审批。

六、我公司将遵照国家和电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利用国家政策不允许使用的网络资源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七、我公司开展的信息服务业务如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许可或批文,我们将取得相关许可或批文后再开展信息服务业务。

八、我公司在开展信息服务业务时,对发布或传输的内容采取信息内容审核机制,如发现违法违规内容立即采取措施清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应保留用户日志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九、我公司开展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时,充分保障用户权益,不强行推送、定制服务。建立注册用户信息登记审核制度、应用软件安全评估制度,建设应用软件信息安全技术测试手段并对应用软件进行审查监测,及时发现违规应用软件并处理,加强对应用开发者的安全责任管理。

十、我公司开展信息搜索查询服务时,不提供对有害信息和网站的搜索。

十一、我公司开展信息社区平台服务和信息即时交互服务时,设立应急管控机制,配备技术保障措施,实施账户差异化的功能限制,建立日常巡查机制。

十二、我公司开展信息即时交互服务时,不落地到公用通信网。

十三、我公司开展信息保护和加工处理服务时,不非法窃取用户信息;未经用户许可,不搜集用户信息,对经用户同意获取的个人信息要依法保护,不出售、篡改、故意泄露或违法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

十四、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外商投资电信行业的政策规定,在企业(内资企业)引入外资或企业(已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股权变更前,按照《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十五、我公司将严格按照“特别规定事项”的各项规定经营相关电信业务。

十六、我公司承诺根据电信业务市场监测需要,按照规定要求向电信主管部门报送相应的监测信息。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通信行业管理部门的依法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二〇xx 年 x月 x日

【关于公司承诺书模板汇总十篇】

篇6:公司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建设,端正工作作风,加强自我约束力,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从思想和源头上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不收受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

1、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利“吃、拿、卡、要”,不以任何借口对合作伙伴(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客户、协作单位等,下同)进行报复或刁难。

2、不以任何方式向合作伙伴或其人员索要或接受现金、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礼品、烟酒、贵重物品、回扣、好处费、感谢费、中介费、佣金(酬劳)等。

3、不以任何方式要求、暗示或接受合作伙伴或其人员在个人装修住房、子女升学、婚丧嫁娶、配偶或子女安排工作以及出国(境)、旅游时等提供方便或好处。

4、不参与合作伙伴或其人员提供、组织的宴请、赌博、健身、娱乐(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KTV、夜总会、桑拿、按摩和高尔夫球等)等活动。

5、不接受、占用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租用合作伙伴或其人员提供的住房、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6、不在合作伙伴处报销应由本人或亲属自行承担的任何费用。

7、不接受合作伙伴或其人员通过第三方实施的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

【不违规进行商务交往】:

8、不在非办公场所单独或未经批准会见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不得要求供应商接送。

9、不向合作伙伴或其人员借款。

10、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向合作伙伴或其人员提出与合作无关的事项或要求。

11、商务交往中接受合作伙伴馈赠的公司纪念品,需在一个月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上交企业文化与员工关系部造册保管,统一处理。

1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与合作伙伴的合同约定,进行正当商业交往,杜绝不合法、不正当的商业合作。

【不违规开展经营活动】:

13、不与合作伙伴或其人员共同成立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

14、不得通过入股、入干股、代工等方式与合作伙伴或其人员产生利益关系。

15、不将本人、亲属成立的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成为XX的合作伙伴。推荐非本人或亲属成立的供应商需向采购中心提前报备。

16、本人的亲属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伙伴的经营活动。

17、本人的亲属不得在与XX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担任董监高职务,及涉及保密的重要岗位。本承诺书签订之日前,已存在上述情况的,自承诺书签订后7日内,向人力资源部备案。(竞争关系公司名录请见**OA系统-企业文化-廉洁汇川)

【不谋取不正当利益】:

18、不与合作伙伴串通牟取不正当利益。

19、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为亲属或朋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20、不利用属于**的商业秘密谋取个人私利,或将其提供、泄漏给合作伙伴或其人员。

21、不截留、挪用、私分和擅自处理采购资金、公关费用。

22、不侵占、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司财物。

23、不通过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亲属、朋友)实施上述1-10,13-14,18-21条中的任一行为。

【接受不廉洁行为的处理原则】:

24、XX对本人、合作伙伴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本人积极配合,并按XX要求及时提供所需要的资料。

25、 如本人违反本承诺书中所做承诺的,XX有权视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本人记小过、记大过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26、 如本人违反本承诺书中所做承诺给XX造成损失的,XX有权要求本人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愿意承担该赔偿责任。

承诺人:

承诺人身份证号:

承诺日期:

篇7:公司承诺书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是 小区 (门牌号)的业主。

年 月 日,本人将自家位于 层阳台/窗户安装了防护栏,天津顺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多次对本人进行劝阻,但本人坚持自己的做法现本人做以下承诺:

一、因安装行为或防护栏本身,对房屋和他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本人承担,与物业公司无关。

二、本人保证,安装行为或防护栏本身不影响其他业主的相邻权。如有影响,无条件拆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本人承担。

三、承担房管部门因违法安装防护栏对物业公司的行政处罚。

业主:

年 月 日

篇8:公司承诺书

第一条:车辆使用

1、所有公务车均由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2、车辆只能用于公出,未经批准不得用于个人办理私事。

3、用车人因个人原因需暂离公司时,车辆应及时交回公司,以免耽误他人用车。

4、用车人应爱惜车辆,保持车身车内干净无土灰无异味。

第二条:车辆安全

1、为保障行车安全,用车人在行车前应注意休息并不得饮酒;每次出车前应检查车况,如车灯、水箱、刹车系统、轮胎等,如发现损坏或其它问题应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公司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点。如遇特殊情况需停放在外,驾驶人员应报告总经理办公室,并保障车辆的安全,承担相应的责任。

2、所有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

第三条:违规和事故的处理

1、超速、超载、任意停放及违反交通规则之一切罚款由用车人员自行负责;因用车人自身操作不当所引发的车祸、车辆损坏等情况,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除保险赔付外),全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责。

2、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外,需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联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第四条:车辆维修、保养

1、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发生故障,可视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要电话通知总经理办公室,否则其维修费用不给予报销。

2、公司对车辆维修费、保养费实行实报实销政策。

3、车辆需保养时,由本车司机或公司指定人员保养。

第五条:特别注意事项

1、当车辆在行驶中发生意外时,驾驶人应保持冷静的心态,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等待交通警察处理。同时,通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2、注意车辆里程数,达到保养时间时,及时与总经理办公室联系,并做好随时去保养的准备。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承诺履行以上条款,在车辆领用表上签字以示确认。

篇9:公司承诺书

年 月 日

根据《企业环保自律承诺书》内容,我部门郑重承诺: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xx年修订)》、各环境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环境相关规章制度;

2、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部门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 明确各排污点的管理人员,积极开展自查。承诺我部门在现有环保设施的基础上,做到不直排、不偷排、不漏排污染物。

3、 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 主动接受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做到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质量改善。

以上,特此承诺!

承诺部门:

承诺者(部门长):

篇10:公司承诺书

南京北园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我单位承建的南京高新区新寓路排水工程的竣工结算现送达贵单位进行审计,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单位提供的送审资料是真实、合法、完整、准确的。

二、若上述工程项目审计核减率为10%(含10%)~20%的,审计费用由我单位全额承担。

三、若上述工程项目审计核减率为20%(含20%)~30%的,除审计费由我单位全额承担外,自愿按审定造价让利2%结算工程款。

四、若上述工程项目审计核减率超过30%(含30%)的,除审计费由我单位全额承担外,自愿按审定造价让利5%结算工程款。

施工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篇11:公司承诺书

在实际生活中的公司都是有可能是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很多时候公司的债权与债务在签订的时候都是需要书写承诺书的,下面就让的小编交一下大家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怎么写吧。

项目名称: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报

主办单位:武汉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主办单位职能职责:市建管办负责申报资料的复审、汇总并将复审合格的资料报送省建设厅。

协办单位:各区建管站

协办单位职能职责:各区建管站负责资质变更申报企业的受理、原件的核验和初步审查,并将初审合格的申报资料报市建委建管办。

办理事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报

办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9号令)

申报材料:

(一)企业名称变更提供以下资料:

1、《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债权债务承诺书;

5、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

6、若属改制更名应提供改制文件(改制方案、主管部门批文、国资部门批文、企业章程)。

(二)企业人员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企业注册资金变更、企业地址变更

1、企业人员变更提供以下资料:

(1)《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3)变更后的人员任职文件、工作简历、身份证、职称证。

(4)涉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注册资金变更提供以下资料:

(1)《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4)企业验资报告。

3、企业地址变更提供以下资料:

(1)《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4)新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

(三)注册地变更

1、具有《规定》第九条资质的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的,企业应向新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企业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3)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变更后新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申请资质的全部材料。

2、其它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变更的,若涉及到许可机关变更的,参照上述程序办理。

办理过程:

(一)询问

1、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159号令)、规定中相关要求;

2、相关申报资料的准备是否按照符合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xx]241号)《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

3、发放资料:《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

(二)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核发办理

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市建委准核发三级资质变更并报省建设厅备案、打证,二级资质证变更由省建设厅核准,一、特级资质证变更由建设部核准。

(四)建设工程项目信息著录 1、按照建筑企业资质申报管理系统的要求逐项著录与企业有关的信息; 2、将著录完毕的各类信息向省建设厅及建设部进行提交;

审核事项:对初审合格的材料,及时组织审查。

工作时限:材料齐全,初审合格的资料在20个工作日完成复审及报送。

收费标准:无

结果回告:审查合格的材料报省建设厅审批;不合格的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审查结果告知初审单位。

如果大家在实际生活中需要书写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可以根据小编所提供的范本进行修改,然后书写自己的债权债务承诺书,感谢您阅读由的小编为您带来的相关文章,如果您需要律师的帮助,欢迎委托我们网站为您找寻专业的律师帮助您。

公司债务纠纷的处理

在复杂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经济纠纷。其中,债务纠纷是其中较为常见的一种,体现在应收帐款收不回来,造成其他客户的款项也不能及时兑现,形成难以清理的三角债,这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我们林业企业也不能避免此类问题的出现。.因此,笔者想结合林区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谈一下林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何处理债务纠纷。.

1防患于未然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前提基础

防患于未然,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前提基础,因为债务纠纷在许多情况下是可以避免的。现代交易,实际上就是合同交易,是口头或书面合同的具体履行.,但是合同在订立履行时会遇到很多风险。像我们林区企业以前在销售产品时,签订合同的方式一般采用口头合同,这样造成的结果往往是一旦对方不认帐,就会引起债务纠纷。即使签订了书面协议,有些合同上仅仅有对方经手人的签字,而没有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一旦对方否认经手人的代理资格时,就会使我们陷入不利境地。所以,交易条件不能由双方口头约定,必须使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客户单位的合同专用章。合同法上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信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栽内容的形式,而不是单纯的指书面协议。而且,我们的许多企业并不注重合同上的细节规定,如在代销合同上写着“售完后付款”,只要对方还有一件货物没有卖出,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不付货款;还有的合同写着“某某月份以后付款”,并没有明确付款的具体日期,这样的规定今后也容易引起纠纷。所以在合同订立时不要使用含糊不确定的词语,要知道,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每一句话,每一个字,甚至每一个标点符号都是十分重要的.千万不要忽视合同细节.。为了预防日后债务纠纷的发生,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对方在签订合同时进行担保。担保的方式很多,如可以用人的担保——保证,物的担保——抵押,质押,留置,以及金钱的担保,如定金。这些都是为了确保债权得到清偿而设立的法律措施。

有时货款无归的风险是由推销人员造成的。有些推销人员惟恐产品卖不出去(特别是在市场上处于弱势的产品),因此在对客户信用状况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就采用代销或赊销方式,结果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为避免发生这种情况,建议在企业与销售人员之间实行“买卖制”,即企业按照100%的回款标准向销售人员收取货款,客户的货款由销售人员负责收取。这种办法把货款无归的风险责任落实到销售人员身上,销售人员在向有一定风险的客户供货时就会三思而后行。一旦发生货款不能回收的情况,也会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去追讨,否则将直接损害其自身经济利益。这是最能调动销售人员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的办法,比上级主管人员的催促督导要有效、简单得多,这也是防患于未然的好办法。

2积极催要货款是企业避免陷入债务纠纷的重要手段

中国人向来讲人情,重友谊,看发展,认为催款太紧会使对方不愉快,影响以后的交易,一般不到最后日期,不愿意行使自己作为债权人的权利。其实,这是一种错误观念.,如果总是担心对方不高兴,那么永远都会收不到货款,而且未必保证以后的交易能顺利进行。客户所欠货款越多,支付越困难,越容易转向第三方购买,我们就越不能稳住这一客户,所以还是加紧催收才是上策,否则超出了诉讼时效就会无法挽回损失。只有钱货两清,才能继续洽谈新的生意。催收货款若不理直气壮,就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本来能够收回的货款也有可能收不回来。所以,催要货款时最好直截了当的表明自己的来意,不要让对方认为延期还款是理所应当的。到了合同规定的收款日,上门的时间一定要提早,否则客户就会以你迟到为借口推诿还款。登门催款时,不要看到客户处有另外的客人就走开,一定要说明来意,专门在旁边等候,这本身就是一种很有效的催款方式。因为客户不希望他的客人看到债主登门,这样做会影响另外的生意.

有时客户在市场上因竞争不利经营不善,导致产品积压,资金周转困难,他要求以商品或货物来抵债,这时不要碍于情面拒绝,因为对于的确无力还款的客户,往往稍一迟疑就连货品也没有了。

3灵活运用法律规则是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保障

在数次催要而对方仍不还款时,就要考虑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诉讼是最有效的维权手段,其中蕴涵着众多的因素,象如何顺延诉讼时效,怎样选择最佳的诉讼时期,诉讼之前要做好那些准备工作等等,都会影响诉讼的结果。而且,再成功的诉讼如果没有进行财产保全导致胜诉却无法执行,也不能算是完美的诉讼。所以,企业用诉讼手段来维权时,一定要及时准确。另外,在目前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权时,还存在以下风险和隐患:

(1)时间长: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案件在立案时先进行立案审查,在符合立案条件时人民法院立案庭再受理,在交纳诉讼费用后,才正式立案。从立案到开庭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而一审可以在立案后6个月内审结,即使运用简易程序也可以3个月内审结;如果当事人要提起上诉,进入上诉后二审在3个月内审结。另外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还可以在两年内申请再审。就执行而言,在法律文书确定的最后给付期限到来后双方都是法人的申请执行的时效是6个月,一方或者双方是自然人的是一年。可见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债务纠纷,一般都面临久拖不决、旷日持久的局面,劳财费力,得不偿失。

(2)成本高:虽然国家对诉讼费用又进行了减免,但在实际操作中各个地方法院标准不一,收取比例一般畸高。特别是象我们这样地域偏远、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和标的较大的时候,支付高额的诉讼费用更是增加了成本,并且面临的是一个不可确定的结果,在委托律师进行代理的时候,还得支付一定的代理费用。两相综合,在债权利益久久不能得到实现时,无异火上浇油、雪上加霜。

(3)阻力大:对管辖地不在本地而在异地诉讼的时候,由于对方当事人具有“主场优势”,特别是来自各种有形无形的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使得本来一些普通的民事争议,被蒙上了神秘的面纱,诉讼过程的异常艰难,诉讼结果的难以执行,都会使债权人劳神费力,成本陡增。

(4)举证难:象我们林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经济合同纠纷一般都是历史遗留问题,加之当初合同签定的不规范、管理的不完善、原始资料保存的不齐全导致证据的遗失或灭失,或者证据的证明力不强、证据的取得的形式存在瑕疵等等,诸如此类,导致了诉讼败诉风险的加大,也造成了诉讼成本的增加。在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这一规则的支配下,如果证据意识不强,存在上述疏漏或问题,更会导致举证难度的增加、败诉风险的提高。

由此可以看出,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债务纠纷虽然具有效力强、权威高的优点,但确也存在成本高、时间长等问题。在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遇到债务纠纷时,如果灵活选取和运用其它的法律规则,可一定程度避免上述问题,从而控制成本、提高效率、降低风险,具体来讲可以采用以下规则:

(1)灵活约定仲裁:在合同签定时,如果面临标的大、对方履约诚信差、以及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等情形时,一般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仲裁具有的专业性、灵活性、保密性、快捷性、经济性、独立性的特点以及一裁终局的规定,就可以使我们减少成本,缩短时间,提高效率,减少诉讼带来的麻烦。

(2)适当采纳公证:在合同签定的时侯,也可以通过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书具有比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更高的证据能力,司法机关和仲裁机关一般无须审查就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对于经过公证的合同,在一方违约时,由于公证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对于不履约的经过公证的合同,可以提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巧妙选取代理:在异地诉讼的时候,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对方当事人具有“主场优势”,因此为了保证诉讼取得良好的效果,在必要的时候选取一定的代理机构,对于债务的解决也具有润滑和加持的作用。但是代理的方式对于当事人来说可以灵活选取,如可以打包一并代理,也可以分拆部分代理,通过这种灵活处理,可以有效的节约费用、降低成本。

(4)适时申请支付令:当双方是金钱债务纠纷,并且在债权债务关系清晰的时候,债权人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由法院向对方当事人发送支付令,在规定时期不履行时,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缺点是一旦对方提出异议,就要进入普通诉讼程序,所以具有不确定的因素。

债务纠纷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物,随着企业逐渐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间的债务纠纷也不断增多。因此,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有必要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解决本企业债务纠纷的能力。据笔者了解,这几年我们森工集团及下属公司的债务纠纷数量也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产生这些纠纷的原因既有特定的历史情况,也包含着自身体制方面的存在的不足,更不能排除我们个别的办事人员自身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漠,合同签署粗糙导致等主观原因。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重视自身素质的提高,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经济合同的签订,加强应收帐款的管理。通过降低风险,减少诉讼,从而达到控制诉讼成本,提高企业效率的目的。

在企业处理债务纠纷时,还会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这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总结经验,继续完善解决方法,更好地维护企业权益。

国有企业债务重组的分析

企业债务重组是化解企业债务危机的一种有效方式,因为企业债务沉重会严重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本文总结了国有企业在债务重组过程应该注意的问题,债务重组只是企业解决危机的一个契机,提高经济效益才是解决债务危机的根本途径。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国有企业债务沉重是影响其发展的最大因素之一。企业债务就是企业对经营过程中已经发生的债务在将来以各种形式加以清偿的义务,履行这一义务必然会使未来经济利益流出,这样会使本来的财务困难雪上加霜,严重地影响了国有企业的发展。而债务重组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新安排”,是指通过债务减免,延长还款期限,变革债权债务关系等各种途径来重新安排解决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就现有债务如何清偿所发生的经济事项,一般用来解决由于过度负债与大规模坏账引起的债务偿付危机。债务重组分为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和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是指重组双方在可预见的将来仍然会持续经营下去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债务重组;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处于破产清算或企业改组状态时与债权人之间进行的债务重组。

在国有企业债务重组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国有企业只有在其发生财务困难时才可以进行债务重组。所以债务重组的范围不包括经营效益不错,具备偿付债务本息和持续正常经营能力,通过自身努力能偿还债务的企业。

2.解决国有大中型企业债务呆滞和恶化情况是债务重组的基本目的。通过债务重组可以有效地盘活债务存量,从而盘活国有资产,减轻企业负担,使国有大中型企业轻装上阵,重新爆发出其勃勃的发展生机。

3.债务重组的结果应当是债权人和债务人获得双赢,不应使债权人受到过大的损失。表面上看债权人作了让步,但让步是为了缓解债务人暂时的财务困难,避免由于采取立即求偿的措施,致使造成债权上的更大损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收回债权。所以国有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和方法要灵活多样,因地制宜,一揽子债务转换或债务大赦都是不可取的。

4.国有大中型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其在债务重组过程中要将债务科学地界定为金融性债务,财政性债务,商业性债务。它们分别是由于金融体制,财政体制和企业间赊销,商业信贷所产生的。由于债务产生的原因不同,所以应和银行等债权方分别协商,采取不同的方式来解决。

债务纠纷诉讼的注意事项

债务纠纷在法院办理的案件中很常见,个人的债务纠纷也不少。那么在债务纠纷诉讼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针对这个问题,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债务纠纷诉讼的注意事项

(一)债务纠纷起诉,重视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为此债权人要充分重视到这一点,否则时效一过,债权就失去了法律的保护。

(二)债务纠纷起诉,重视担保期间。

《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就是说,在期间内债权人不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还必须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否则保证人免除责任。

《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朋满之门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就是说,在期间内债权人如不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那么期间后将免除保证人责任。

(三)债务纠纷起诉,申请执行的期限。

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但申诮执行的权利必须在申请的期限内行使。

(四)债务纠纷起诉,搞好证据收集。

诉讼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债权人只有凭借证据才能证明白己诉讼请求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为此,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必须重视平时文书、文件、各类合同文本、各类单据、票据、函件电报等书证的保存,也要重视物证以及电话录音、传真资料等视听资料的收集。

(五)债务纠纷起诉,善于协商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实质上,凋解是第三者出面斡旋或劝说,促成发生分歧的当事人和解达成协凋解决债务的方法。对债权人而言,法院判决与协商调解都是手段,目的是收回债务。因此,如债务人确有诚意。应当配合法院调解。如果债务人缺乏诚意,一心逃债,则要采取果断措施,请求法院公正判决。

以上就是这次小编给你带来的有关债务纠纷诉讼注意事项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免费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关于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法律规定

企业之间如何进行资金拆借

企业之间相互借贷,历来为我国法律和政策所禁止。20xx年,随着原材料、劳动力成本的上涨,再加上银根紧缩,很多的中小企业都遭遇资金难关。有银行界人士称“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今年的情况比20xx年更加困难。”面对如此困境,企业之间以各种形式相互借贷的情况也随之大量出现,在部分地区甚至非常普遍。企业间的资金拆借是否有效及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及其合法化的途径等问题随之成为很多中小企业关心的问题,本文结合司法实践对此问题的处理,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供大家参考。

一、从现有规定来看,限制或禁止企业间资金拆借相关规定。

从我国目前相关规定来看,限制或禁止企业间资金拆借有如下规定:

1.《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6月28日)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2.19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3.1990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企业借贷问题的答复》(下简称《答复》)(银条法[]13号 3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禁止非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借贷属于金融业务,因此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贷。”在答复中,人民银行还对禁止企业借贷之间借贷的目的作了进一步解释:“企业间的借贷活动,不仅不能繁荣我国的'市场经济,相反会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干扰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贯彻执行,削弱国家对投资规模的监控,造成经济秩序的紊乱。因此,企业间订立的所谓借贷合同(或借款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应认定无效。”

从以上规定来看,对于企业之间相互借贷以及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法院在处理时一般认定合同或者行为无效,借款方应当归还本金。对于约定已经取得的或者尚未取得的利息,予以收缴,其立法的目的就是保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但是,现在包括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上述司法解释和规定(尤其约定利息的处理和处罚办法)在实践中基本不适用或者被灵活运用。现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企业之间借贷,法院一般判令归还本金,还要判令支付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者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对于约定的利润(或利息)不论取得与否不再追缴,对借用方也不再处以相当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罚款。

二、认定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无效的法律依据。

企业之间借贷行为从法律层面上来理解,法律关系非常简单,1.民事行为;2.借款合同关系;3.企业(法人)行为。从以上三个要点来看,规范调整企业资金拆借的法律规范,最主要的应该是《合同法》和《公司法》。

从相关的法律规范来看,目前,对企业资金拆借的法律规制基本上是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机构的部门规章和相关司法解释,并无明确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而由于规章并不能作为法院认定案件的依据,因此真正作为法院确认企业资金拆借无效的法律依据其实只有法院的若干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的核心思想即是:企业借贷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合同行为是否无效,应当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第五十二条规定来看,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无效,应当适用第五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第四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该解释实际上是对《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进一步解释,进一步明确要认定合同无效,只能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而排除法律和行政法规之外的规范性文件,目前认定企业之间拆借行为无效的依据,均是最高院或中国人民银行的司法解释或批复,这些规范性文件都不在“法律和行政法规”之列,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顶多能算部门规章,还达不到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层面。而公司法中也没有明确的禁止企业之间借贷的规定,从这个角度来看,现在司法实践中确定企业之间借贷合同无效只能是依据的上述第四款的规定,即企业间的借贷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这个公共利益指的就是正常的金融秩序。

三、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处理措施——以北京法院判决为例

企业之间的借贷纠纷在司法实践中主要面临两个问题:第一,企业之间的借贷协议是否有效;第二,是否支持利息的主张。

1.关于企业之间的借贷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

北京地区法院的态度很明确,在《北京万和欣经贸有限公司与北京金万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北京江新源工贸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通州新源涂料厂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北京红蓝服装集团与北京绿顿乳业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北京市顺义区地方工业公司与北京华塑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自贡宏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天门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北京渔阳兴顺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北京华塑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北京三江宏利牧业有限公司与长江恒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燕冰、杨贺远企业借贷纠纷案》等案件中法院的态度皆认为相关借款协议为无效协议,都支持原告要求返还本金的诉讼请求。例如,在《北京万和欣经贸有限公司与北京金万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一案中,法院判决:“万和欣公司与金万象公司签订的借款协议虽意思表示真实,但因双方均不具有金融借贷许可资质,双方之间的借贷行为违反国家有关金融法规禁止性规定,该借款协议无效。”

2.是否支持利息的主张

就目前司法实践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中关于利息收缴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几乎很少有判决完全按照上述司法解释的法律后果处理。一般而言,法院在认定资金拆借行为无效后,往往会判令返还本金,但对于借款协议的相关利息是否支持,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大争议。

在《自贡宏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天门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北京三江宏利牧业有限公司与长江恒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燕冰、杨贺远企业借贷纠纷案》中法院未支持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但并未对此说明具体理由。在《北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与深圳市亚奥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中,法院鉴于亚奥数码公司实际占有和使用了该资金,依照公平原则酌定亚奥数码公司应自20xx年1月1日起至款项实际返还之日止,向北辰集团支付资金占用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率标准计算。在《北京鹏达制衣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华恒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中,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率标准计算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从以上判决来看,企业借贷纠纷中,出借人主张利息的,在北京法院的处理中存在争议,有的法院不支持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有的法院是要求借款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或资金占用费。从全国范围来看,其他地方法院也有支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的。

针对上述对利息的处理,各地法院(甚至同一地区的不同法院)在处理过程中意见不一,建议企业在遇到相关问题时,注意了解纠纷地司法实践对这一问题的态度,以便采取相关的措施。

四、企业借贷的合法化途径

通过上述分析,企业间借贷,存在着极大的法律风险,但企业之间借贷的可以通过一些途径使其合法化。以下方式仅供参考!

1.委托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只收取手续费,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允许企业或个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代为发放贷款。贷款对象由委托人自行确定。这种贷款方式解决了企业间直接融通资金的难题。它是企业间借贷受到限制的产物,是一种变相的直接企业借贷。虽然商业银行将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会增加交易成本,但由于企业有权决定借款人和利率,所以对企业来说拥有较大的利润空间,在企业间借贷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选择。

2.信托贷款

按照《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贷款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存入的资金,按其(或信托计划中)指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与金额等发放贷款,并负责到期收回贷款本息的一项金融业务。委托人在发放贷款的对象、用途等方面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又可利用信托公司在企业资信与资金管理方面的优势,增加资金的安全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企业可以作为委托人以信托贷款的方式实现借贷给另一企业的目的。

3.其他途径

除上述两种法律明确规定的方式以外,在实践操作中可以采取以下变通方式:

(1)改变法律上的借贷主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除法律限制的几种情形外,企业和公民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依法受法律保护。因此,可以以个人为中介,将拟进行借贷的企业连接起来,从而实现企业之间资金融通的目的。具体操作方式为,出借方先将资金借给个人,该个人再将资金借给实际使用资金的企业。同时要求实际借款方为个人的该笔借款,向出借人提供连带担保。如果个人不能还款,则出借方追索个人借款人,并同时要求实际借款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此种方式在适用时要注意不要违反上述禁止性规定,一旦违反上述规定,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非法集资或非法向公众发放贷款,情节严重的,有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2)先存后贷,存贷结合

企业可以将资金存入银行,然后用存单为特定借款人作质押担保,实现为特定借款人融资的目的。同时,出资人可以收取有偿担保费,这是符合《合同法》和《担保法》规定的。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是出借人,拟出借资金方在法律上被认为是担保人,并不违背相关法律的规定。但这种借贷安排对银行和出资人有利,但不利于借款人,因为这会增加借款的借贷成本。

(3)通过买卖合同中的回购实现企业之间融资

企业可在买卖合同中安排回购条款,买方向卖方预付货款后,到了一定的期限或回购条款成就时,又向卖方收回货物、货款及利息或违约金。通过形式上的买卖合同,实现企业之间借贷的目的。

基于企业之间融资的实际需求,在不危害整体金融秩序的前提下,企业不妨尝试一下上述几种方法。但上述方法在使用过程法律关系复杂,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建议在使用过程中征求专业人士的意见。

综上所述,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现象极其复杂,很对企业由于资金严重短缺,通过金融机构融资手续比较复杂、审批时间长,而市场机会瞬息万变,尤其是一些民营中小企业等,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取贷款。在此种巨大市场需求下,企业之间往往会采取各种变通的手段,但这种方式存在极大的风险,请企业在了解本地司法实践处理态度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必要时需要征求专业人士的意见。

资产重组可分为哪些类型

资产重组分为内部重组和外部重组。内部重组是指企业(或资产所有者)将其内部资产案优化组合的原则,进行的重新调整和配置,以期充分发挥现有资产的部分和整体效益,从而为经营者或所有者带来最大的经济效益。在这一重组过程中,仅是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和资产配置发生变化,资产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属于企业内部经营和管理行为,因此,不与他人产生任何法律关系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外部重组,使企业或企业之间通过资产的买卖(收购、兼并)、互换等形式,剥离不良资产、配置优良资产,使现有资产的效益得以充分发挥,从而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这种形式的资产重组,企业买进或卖出部分资产、或者企业丧失独立主体资格,其实只是资产的所有权在不同的法律主体之间发生转移,因此,此种形式的资产转移的法律实质就是资产买卖。

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看,资产重组的实质在于对企业边界进行调整。从理论上说,企业存在着一个最优规模问题。当企业规模太大,导致效率不高、效益不佳,这种情况下企业就应当剥离出部分亏损或成本、效益不匹配的业务;当企业规模太小、业务较单一,导致风险较大,此时就应当通过收购、兼并适时进入新的业务领域,开展多种经营,以降低整体风险。

从会计学的角度看,资产重组是指企业与其他主体在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诸项目之间的调整,从而达到资源有效配置的交易行为。

资产重组根据重组对象的不同大致可分为对企业资产的重组、对企业负债的重组和企业股权的重组。资产和债务的重组又往往与企业股权的重组相关联。企业股权的重组往往孕育着新股东下一步对企业资产和负债的重组。

对企业资产的重组包括收购资产、资产置换、出售资产、租赁或托管资产、受赠资产,对企业负债的重组主要指债务重组,根据债务重组的对手方不同,又可分为与银行之间和与债权人之间进行的资产重组。

资产重组根据是否涉及股权的存量和增量,又大致可分为战略性资产重组和战术性资产重组。上述对企业资产和负债的重组属于在企业层面发生、根据授权情况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即可实现的重组,我们称之为“战术性资产重组”,而对企业股权的重组由于涉及股份持有人变化或股本增加,一般都需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如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或核准,涉及国有股权的还需经国家财政部门的批准,此类对企业未来发展方向的影响通常是巨大的,我们称之为“战略性资产重组”。战略性资产重组根据股权的变动情况又可分为股权存量变更、股权增加、股权减少(回购)三类。

股权存量变更在实务中又存在股权无偿划拨、股权有偿协议转让、股权抵押拍卖、国有股配售、二级市场举牌、间接股权收购等多种形式,股权增加又可区分为非货币性资产配股、吸收合并和定向增发法人股三种方式,而股权回购根据回购支付方式不同,则可分为以现金回购和以资产回购两种形式。

篇12:公司承诺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人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的规定”已经知晓,在办理公司以前,没有办理过本人投资的一人有限公司,今后也不再办理本人投资的一人有限公司,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篇13:公司承诺书

乌鲁木齐市鑫远国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作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专业产品生产经营的制造商。特针对我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作出如下声明及承诺:

一、 质量保证:

我公司到日前为止已有无数台设备投入市场运行,且没有发生质量事故而引起用户投诉。我公司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在用户中建立了良好的品牌信誉。采用先进的工艺进行产品的生产、质量控制及相应的售后朋务工件。我方保证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性能,满足用户的要求。

我方将严格按照距ISO900:国际标准中的相关准则及程序对投标设备中的配套产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对配套产品的供应商进行评测和筛选。我方在交货时将提供其产品合格证书及安装使用说明资料。

二、合同履行:

我方可完全满足贵方此项目的技术要求。如果我方的产品被接受,我方保证按照用户(或合同)要求的交货期将用户所需设备及时交货,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运至交货地点交付需方(不可抗力除外)。

三、交货期限

我公司完全满足用户要求,并根据用户的需要保质保量进行生产。

四、项目协调:

如果我方的产品被接受,我方保证按照需方(或合同)规定与项目其他承包商进行充分地协调。我方兔费承担1-2名技术人员到我公司进行现场监试。我方派人协助甲方进行现场调试工作,免费为甲方培训维护人员。其它未尽期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五、用户照务:

A服务范圈

对出厂的设备,因设计、工艺、材料等工厂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

对出厂的设备,因非工厂人为因素或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和故障。

用户反馈的有关产品的信息反馈。

协助安装和调试运行及现场培训,并提供相应的调试运行记录。

B服务内容

针对我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包括所有设备、元件》质量问题的维修,元件的更换。

为用户提供质量问题的分析报告。

指导用户培训相应人员有关维护,操作方面的知识。

地址: 电话: 传真:

乌鲁木齐市鑫远国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文件资料

如果用户需要,我们可提供产品投运期间的技术服务。

在接到售后服务信息后我方技术人员可满足用户要求赶赴现场进行服务。 C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产品的整个正常使用寿命。

产品质量保证期为从产品投运开始的二年时间。

D服务费用

从产品验收合格正式运行之日起的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设备因素造成的损

坏,均由我公司负责免费维修、更换,由于人为(非我方人员;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我公司负责维修、更换:收取成本费用。

产品质量保证期后产品的整个使用寿命期内,我公司负责产品的质量和故

障问题的处理,按照成本费用收取更换的零部件费用。

产品投运期如果需要技术服务与设计联络,由供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具体服务内容,费用含于合同总价中。

E项目地区售后服务队伍名称、资质及人员配置:

售后服务工作由我公司质量检验部负责。负责接受用户服务工作的反馈信

息及提供专业的产品服务工作,售后服务工作队伍由售后服务工程师组成。 在众多重大工程中提供了优质的用户满意的服务。我方为我公司:“销售的所有设备提供终身服务” 。

乌鲁木齐市鑫远国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篇14:公司承诺书

xxx有限公司:

本人项目工程,所签订的劳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所发生的一切民工工资纠纷、质量、安全事故等与xxx公司无关,并作如下承诺:

一、本工程严格执行国家、当地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单位规章制度。执行国家相关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按甲方合同要求严格执行。

二、向贵公司上缴管理费;税金(开票当日即结清税费) ;保证金 ;自负盈亏等其他事宜一律与贵公司无关。

三、本工程款项必须通过我公司银行帐户转账,款到后 个工作日内(扣除管理费)将此款转到 所指定的银行卡上。户名: 、开户行: 、账号: 。

四、在施工过程中,贵公司有权对该工程进行安全管理教育。但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我本人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五、本工程出现民工工资纠纷,贵公司有权监督、督促。如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发生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以上条款本人严格遵守,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法律责任概由本人负责。并承诺如果不按此执行,贵公司有权解除该项目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我本人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特此承诺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复印件附后):

年 月 日

篇15:公司承诺书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要认真做到遵章守法、规范操作,安全生产从我做起,并郑重承诺:

1.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本单位:新进矿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纪律教育、项目管理制度教育、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2.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

3.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工作中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

4.日常工作中,本人决不带头违章违纪,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5.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值班人员报告。 6. 对处罚有异议,严格按程序正当申诉,不无理取闹,不替三违行为说情,打掩护,作假证,不把本人违章违纪或违章指挥的处罚和责任转嫁或推卸给他人。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培训、安全学习、安全活动和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8.自觉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各种灾难预兆知识,熟悉各施工地点的逃生线路

9. 服从领导的指挥和调度,检查人员现场安排的整改雷厉风行的完成,严格落实上一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并积极反馈工作进度。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单位名称:煤一队(盖章)

负责人(签字): 承 诺 人(签字):

xx年x月x日

篇16:公司承诺书

1、不利用自身对xx种业的大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控股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对xx种业的大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控股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xx种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控股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4、建投集团与xx种业将依然保持各自独立的企业运营体系, 因此,能够充分保证受让人与xx种业各自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

5、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建投集团承诺在作为xx种业的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期间,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6、建投集团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xx种业《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同时也承担控股股东相应的义务。

承诺人:

20xx年x月xx日

篇17:公司承诺书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就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经纪业务承诺如下:

一、理解并遵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细则、指引、通知等规定(以下统称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定”),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自律管理。

二、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定要求,配备合格业务人员。业务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取得执业证书,具备开展经纪业务所需专业知识,熟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定。

三、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交易结算管理制度等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合规管理制度,保障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严格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

四、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业务人员情况、执业情况等信息,并按全国股

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及时更新。

五、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文件,履行报告、公告业务。

六、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的准入标准为投资者提供代理买卖服务,不为不满足投资者适当性标准的投资者提供服务。

七、与投资者签署证券买卖委托代理协议前,充分了解投资者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专业知识水平,评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向投资者详细讲解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提醒其对投资风险予以特别关注,要求投资者认真阅读并签署风险揭示书。

八、发现投资者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及时告知、提醒投资者,对可能严重影响正常交易秩序的异常交易行为,采取拒绝接受委托等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九、建立投资者持续性教育与风险揭示工作机制,利用各种形式持续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市场特征和投资风险。

十、完善客户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化解代理买卖股票业务中与客户产生的矛盾,按要求将投资者投诉及处理情况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

十一、按要求建立开展经纪业务所需的交易系统、行情

系统和通信系统及其备份系统(以下统称“转让技术系统”),并制定相应的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十二、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授权机构(以下统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技术规范和业务要求,对转让技术系统的软件和硬件进行改造、测试,并及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相关情况。在对技术系统进行改造、测试时,不影响转让活动的正常进行。

十三、定期检查转让技术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制定应急预案,按要求进行定期或者临时应急演练。

十四、技术系统出现重大故障或者其他因素影响市场交易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并及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

十五、在转让技术系统与其他技术系统之间、转让通信网络与其他应用网络之间,采取技术隔离措施。

十六、保障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技术系统连接的安全,不在转让时间内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技术系统从事与证券业务无关的活动。

十七、对证券转让中产生的业务数据、系统数据等实行严格的安全保密管理,并作备份和异地保存。

十八、遵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有关转让信息管理的规定,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许可的通信系统传输转让信

息,按要求使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信息。

十九、告知客户不得将转让信息用于自身股票转让以外的其他活动,并对客户使用转让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发现客户使用转让信息存在损害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利益的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

二十、积极配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的检查、核查,不进行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认真执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整改要求。

二十一、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要求,调查或协助调查指定事项,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二十二、在开展经纪业务过程中遇到现行规则未作规定的重大事项时,及时报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并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进行处理。

本公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严格自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开展经纪业务,维护挂牌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接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监督管理,并对此承担责任。

承诺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篇18:公司承诺书

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慎重承诺:严格按照承诺内容为客户提供优质、满意的用车服务。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公司按规定进行的处理: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服从管理部门的安排,持证上岗。

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文件,保证为客户提供安全、及时、舒适、周到的用车服务。

3、每日出车前、收车后应对车辆安全状况和服务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规定标准,车内设施、设备完好。

4、随时保持车内清洁卫生,无异味,后箱内无杂物,车身外观整洁、美观。

5、保持仪容端庄,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用语,服务周到。

6、不得与客户发生争吵,不得刁难、辱骂、殴打客户或要挟报复客户,不得无故拒绝出车等业务,损坏公司形象。

7、具备良好的保密意识,不得泄露公司及客户机密。

8、按客户要求使用车内设备,在车辆行驶时不得拨打或接听手机,不吸烟。

9、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及与服务工作无关的物品上车。

10、发现乘客遗留在车上的物品时,应当及时归还或及时上交管理部门或客户单位。

11、服从公司的管理,按时参加公司各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会议及培训教育等,不得无故缺席。

12、不利用公司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或协助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13、及时满足客户合理、正常的用车需求,服从指挥,调配。

14、按规定真实、有效、准确填写出车单。

15、严禁在工作场地或其他场所无力取闹、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扰乱正常生产工作或社会次序的行为。

16、不得擅离工作岗位长期不归、旷工。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时间: 年 月 日

股权承诺书

个人离职承诺书

离职保密承诺书

投标保密承诺书

离职承诺书

投标保密承诺书样本

承诺书法律性质

投标保密措施

股权承诺书

入职承诺书1000字

公司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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