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简单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2-08-16 07:52:55 合同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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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简单房屋租赁合同

篇1:签订简单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具体规定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租赁双方都要受其约束,依照合同先例权利和承担义务。因此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把租赁关系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根据出租房屋用途的不同,房屋租赁合同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住宅租赁合同,一类是工商用房租赁合同。在住宅租赁合同中按照出租房屋所有权的不同,又可分为公房租赁合同、私房租赁合同和公房转租合同。目前公房租赁合同的特点一般具有不约定固定期限的租期,租金标准由政府统一规定;而私房租赁合同的内容则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确定。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当事人指出租人和承租人。法律对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须是房地产的合法产权人;对于承租人各地有不同要求,一般来讲,如果是当地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如果是外来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公安部门发的暂住证;企业事业单位须持有《营业执照》;非企事业单位的其他组织如机关、团体、部队等须有县以上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有效证件。房地产租赁当事人必须符合上述资格限制,才能签订租赁合同。

2、标的物,即租赁的房屋。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对承租人而言,租房的目的是利用房屋的使用价值或是用于居住,或是用于商业目的,因此房屋处于适用的状态是对房屋的最基本要求之一,所以签订合同时必须说明房产交付使用时的基本状况,这是因房屋不符合使用要求而发生纠纷时区分双方责任的前提。不但如此,一旦房屋在租期内的毁损或第三人侵害以致妨碍了承租人依约使用房屋时,出租人还有义务修缮房屋,这些补救措施的标准通常应为合同中定明的房屋状况。

3、租赁用途。即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租赁用途一旦定明,则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同时,明确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后,只要承租人依约用房,则正常范围内出现的房屋磨损,出租人不得要求赔偿。由于租赁用途不同,房屋的租赁价格也会不同,所以,租赁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也是必须定清写明的问题。

4、租赁期限。租赁有期限限制,这是房屋租赁与房屋转让的.重要区别。明确租赁期限的法律意义在于:(1)期限届满,承租人有义务将原房屋退还出租人;(2)如果出租人提前收回住宅的,应当有“必须收回”的理由,并且征得承租人的同意,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做好承租人住宅安置工作;(3)因买卖、赠与或继承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如原租赁合同未到期,则原合同对承租人与新房主继续有效;(4)承租人为一人时,如其在租期内死亡,共同居住人可以要求合同继续履行,办理更名手续。

5、租金,即租赁价格。租金的确定依房屋用途不同而不同:(1)住宅用房,租金的标准应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房,租金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议定。对私有住宅租金,《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有更为详细的规定:私有房屋租赁,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租金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不得任意抬高。租金的交付方式,即租金是按月、按季还是按年支付,交付的具体日期也应在合同中明确。

6、修缮责任。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一项义务,指的是出租人在整个出租期间对房屋有进行必要修缮的义务。所谓必要即指:房屋必须使承租人能够依双方约定使用并收益。修缮的范围包括:房屋自身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其他属于出租人修缮范围的设备。

7、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的法定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1)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3)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篇2: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如下: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和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

3、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

4、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

5、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宅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6、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两点,一是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二是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7、租赁期限: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又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双方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该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8、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低。

9、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10、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11、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12、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3、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变动需要与他人互换住房,应该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换房后,原租赁合同终止,新的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合同末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二手房交易要注意什么?

1、核实产权是否清晰: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即可。

2、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 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

3、明确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给首付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步骤。这几个步骤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证据、过户是一定要房产证上所有人都到场才可以过户、在交房时要查看清楚对方是否缴纳清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

4、明确违约责任: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实践中,小额的定金处罚或简单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缺少实际效果。当房价波动、资金不足、税费改革等情况出现时,一方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形时有发生。

篇3:如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一、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2.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3.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以上三种情形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相关证明、批准的,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4.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效力

根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一款“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条文可知道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另外,双方也可以根据意思自治原则,规定登记备案手续为合同生效条件,但是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也接受的,即应该视为当事人之间变更了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租赁合同也是生效的,本法第四条第二款:“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时,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三、避免分割出租的情形

所谓的分割出租是指户主把原来的住房重新规划后设计成多个单间,每间都配备有独立的门锁,两室一厅的房子就变成了四室一厅,甚至更多,然后再进行出租,从而赚取更多的租金。它不同于合租。分割出租因为户主任意的改变房屋的结构,从而给房屋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所以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该注意是否存在分割出租的情形。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因此承租人在租房时应该分清楚是分割出租还是合租,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一房数租的处理原则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3.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2.房屋的位置、面积、装修及设施;

3.房屋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

6.房屋维修责任;

7.转租的约定;

8.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件;

9.违约责任;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根据《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出租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收取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的返还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

篇4: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租房前应当了解的情况:

(1)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住房,要看其产权证,验看出租人的身份证是否与产权证一致。

(2)该住房是否有合法的出租文件,即《房屋租赁许可证》。

(3)查看房屋的实际使用条件与状况。

(4)红线界定范围的平面图(双方加盖公章)

租房合同注意不能“签”口头协议。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

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这也是双方应重点考虑的问题,三个月一付还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双方应予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矛盾。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最好将屋内所有物品详列一份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现破损,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其实很重要。在签租房合同时,还要明确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变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语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签半年合同,防止房东中途提高价格。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篇5: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租房子都会涉及到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但是大家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时候往往很少注意合同的细则,都是随便的一看,便草草的签下,之后如果发生什么纠纷,造成自己往往很吃亏的状况,很多时候,租房客都说自己根本不知道房屋租赁合同里面还有这样的一条规定,这里为大家说说租房合同在签订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条款。

注意事项一:承租人需要注意与你签订合同之人是不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不是,则可能存在着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若存在代理关系的,需要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若存在转租关系的,则需要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注意事项二:在如何支付租金和押金的问题上,具体几个月支付一期租金由各人自身状况决定,在合同中必须约定清楚每期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逾期未支付的违约责任。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支付租金还是押金,如果通过银行划账方式支付的,最好直接划入产权人名下的账户,并留好相关划款凭证,以此进一步控制资金风险。

注意事项三:合同应当根据不同的违约情形,约定不同的违约责任。比如,如果出租人逾期交付房屋,或者租期结束承租人逾期退租的,可约定每日按高于租金标准收取违约金;如果出租人擅自收回房屋,或者承租人擅自退租的,可约定一次性承担较高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支付未使用租期的租金作为违约金。此外,对于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义务也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篇6: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1、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注意事项:双方当事人的情况,确定出租人具备处分房屋的权利,即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承租人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又不见踪影,因此,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

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

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

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10、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篇7: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是大多数求职者都会遇到的问题,当你与屋主签订租赁合同时很多细节需要注意,分析总结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变动需要与他人互换住房,应该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换房后,原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篇8: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房屋租赁合同简单范本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篇9: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事项

根据律师多年代理房屋租赁纠纷的经验,提醒承租人为了减少纠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务必应注意:

一、 主体(出租人是否存在共有主体)明确、标的即房屋明确。即位置明确,建筑面积也应标明。

二、 租期明确,不要写成“永久“,“长期”等样。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租赁费支付时间和金额以及收费银行账号明确。分年、季缴纳的,应当明确具体的缴费时间,还有租金上涨幅度的约定。

四、房屋需要维修时,维修费的承担,如果不约定承担主体,则由出租人承担。

五、装修装饰、扩建、转租权、转让费、房屋抵押、所有权变动的约定。

六、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金以及损失赔偿的约定。

七、提前解除合同或租赁期满后装修装饰的残值损失补偿约定。

八、租赁期满后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的约定。

九、退回房屋等卢律师提示的其他的重要约定。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事项]

篇10: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注意事项

合同的主体资格问题

1、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没有房产证,则要看出租方有无房屋买卖合同或授权委托书等手续。出租方要审查承租方的咨信情况,租金支付能力,社会诚信状况。

2、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

3、大型店面房统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对出租的房屋不拥有产权,只是接受各位业主的委托统一对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内有个别业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场摊位自己做生意,由此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在签订此类合同时承租方应当要求出租方对此有承诺或保证。

4、有些特定内容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应当事前办理好报批核准登记手续。例如专业性的市场,开办单位要对外大量分别出租摊位,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 定,应当事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市场登记证》,只有领了《市场登记证》方可对外招商宣传及出租,这一点也是承租人应当注意的。

5、在房屋租赁期内,公司作为出租方如果发生了破产、企业转制、公司歇业或被注销等情况,如何补救,承租方如不能继续租赁房屋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何补偿。

6、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作为自然人死亡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否沿续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居住使用该房屋。

| 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求写明房屋的坐落地址、房屋的间数层数、建筑面积,房产证编号,并把房地产的规划红线图及房产平面图作为合同附件。还要写清楚房屋的附属设施。有时合同中最好要标明租赁房屋的用途是居住,还是用作经营场所。

| 租赁期限的起算

租赁期限的起算一般有二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起算。

第二种情况,考虑到承租方要对房屋进行装修等因素,或出租方要办理有关报批登记手续,租赁期间的起算时间可约定在几月几日开始或者合同签字后多少日开始,从 合同签订之日到正式开始起算租赁期限的这段时间称为免租期。免租期内,承租方无需承担租金,但于此期间发生的装潢施工所耗水、电费则应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一次合同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 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年租金标准一般是固定的,但也可以双方约定租金按一定比例或一定金额每年递增。租金支付时间,由双方约定,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或按年度支付,但在约定按年度支付时,双方应约定年度的概念及起始时间,否则,可能引起误解。

| 租赁房屋的交付

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 履约保证金

为了保护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场,或拖欠有关费用,应当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 税收及有关费用的承担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水电费、通讯费、治安费、保洁费等费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担,哪些有承租方承担。并且承租方作为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规有效的税务发票以免被税务部门查处。特别要提醒的是,在合同中要写明,租金是否是含税价。

| 合同中应约定,房产及其设施哪些部位由出租方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哪些由承租方维修

这里应当注意,出租方对房产及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应当事先通知承租方,并尽可能在承租方认为合适的时间进行以保证承租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影响或干扰。

| 水、电供应

出租方应确保房产具有持续的、不间断的、能满足承租方满负荷正常运转要求的水、电、通讯等各技术条件的供应。比如,作为商场或工厂用途的,供电量应不小于 250KW或电容量不小于300KVA。还要约定,如上述技术条件非因市政部门原因或不可抗力,而因故中断,则出租方应当在多少时间之内修复。

| 承租方只承租部分楼层或房屋用于经营活动的,出租方须确保承租方可根据其营业需要,自行确定营业时间,并确保承租方在其营业时间内可根据需要正常使用公用的各通道、电梯、空调、员工盥洗室等设施。

| 承租方在租赁的房产立面墙上做招牌、广告,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涉及到墙体、顶楼部分是出租方与其它各产权人共同使用的,承租方在使用广告位置之前,应由出租方与其它产权人共同约定各自的广告牌位置。

| 优先购买权,在租赁期内,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的优先购买权也应约定清楚。例如,出租方有一幢三层楼的大楼,每层有五间房屋,承租人只承租一楼中的二间,在租赁期内,出租人准备整幢大楼出卖,那么,原来的承租人有无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的范围是什么。

| 财产损坏赔偿

在租赁合同中要订明由于房屋之缺陷或损坏,或由于出租方负责提供的设施、公共管线在设置上的缺陷或损坏,或由于出租方或出租方雇员、代理人 行为失职或疏忽,而使承租方人员或财产受到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时,出租方应对承租方负责并赔偿遭受的实际损失。反之,如果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注意事项]

篇11: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简单范本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房屋租赁合同简单范本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篇12: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注意事项与合同

1、对合同中租赁期限的规定

一般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 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2、注意房租及支付方式

一般来说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校

3、注意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标准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个月¥:________元/月 ),房屋押金 ( 个月,¥ 元)待合同期满或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结束,乙方退租后返还。

(二)支付方式:现金_____(□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每月 日前支付。

第三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八条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篇13:租赁合同签订

租赁合同签订模板

一、 租赁合同概念和特征

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使用结束后归还原物的协议。提供物的使用的一方为出租人,使用物的一方为承租人,被交付使用的物为租赁物,租金是指使用租赁物的代价。

租赁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一)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租赁合同是以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因此,承租人获得的是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租赁物的所有权仍由出租人享有。

(二)租赁物为特定的不可消耗的有体物。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因此,租赁物必须是不可消耗物方能经过使用后仍保持原状。

(三)租赁合同是双务、诺成、有偿合同。租赁合同自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时成立,不以租赁物的实际交付为生效条件;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收取租金的权利,同时承担交付租赁物的义务,而承租人有使用租赁物的权利,同时承担交付租金的义务。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对价性。

(四)租赁合同具有暂时性。租赁合同只是将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暂时转移给承租人,而非永久性转移。租期过长,有可能使租赁物的使用价值丧失,不利于租赁物的返还。我国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五)租赁合同的形式具有特殊性。《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另外,对于特殊情形的租赁合同,法律规定应当依法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

二、 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一)出租人的主要义务:

1. 交付租赁物并保持其约定用途。因为租赁合同订立的目的就在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交付方式和时间交付租赁物,实现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

2. 出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出租人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和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出租人应当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满足承租人的正常使用收益,如果租赁物有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收益的瑕疵,出租人应当承担责任;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

3. 对租赁物有修缮义务。在租赁期间内,当租赁物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租人有义务对该租赁物进行维修。

(二)承租人的主要义务:

1. 按照约定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2. 保管租赁物的义务。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当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租赁赁物,一方面,承租人应保证租赁物的安全,另一方面,承租人应保证租赁物的使用价值不降低。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 不得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4. 不得擅自转租。《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的可以转租。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 按约交付租金。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形式、数额和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间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 返还租赁物的义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三、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合同,是指以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于租期届满时,将承租房屋返还给出租人所订立的协议。

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中的一个很重要的特殊形式,它既适用于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同时又具有自己的特殊性:

(一)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三)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有权主张原房屋租赁合同对新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四)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篇14: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须知事项介绍

1、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基于防止租赁纠纷、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考虑,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6号)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参考资料:苏州房屋租赁合同中介通用版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3、进行出租登记或合同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出租登记或合同备案。

4、注意核对合同文本内容

在直接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签约时,请注意核对合同文本的内容,避免对方当事人下载后对合同示范文本内容进行不合理的删改。

跟二房东签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有民间说法,“二房东”是指先从原房东手里租下整套房子,然后再整体或分房转租给他人,从中获利者被称之为“二房东”。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房屋出租人为房东,承租人为房客。房客将房屋以高于原租金的租金转租他人,称为“二房东”。而“二房东”的行为历来为法律所禁止。

目前房屋租赁市场有关房子转租的现象很多,因此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合同。

2. 尽量采用书面合同。对房屋所处地理位置、房屋面积、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详细约定。

3. 承租人转租的,应当经过房东同意。未经房东同意,房东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次承租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个人租房合同范本: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 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相关信息:租房期间家具家电出现故障谁来维修]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篇15: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三大注意事项

最新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三大注意事项

租房子都会涉及到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但是大家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时候往往很少注意合同的细则,都是随便的一看,便草草的签下,之后如果发生什么纠纷,造成自己往往很吃亏的状况,很多时候,租房客都说自己根本不知道房屋租赁合同里面还有这样的一条规定,这里为大家说说租房合同在签订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条款,

注意事项一:承租人需要注意与你签订合同之人是不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不是,则可能存在着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若存在代理关系的,需要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若存在转租关系的,则需要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注意事项二:在如何支付租金和押金的问题上,具体几个月支付一期租金由各人自身状况决定,在合同中必须约定清楚每期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逾期未支付的 违约责任。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支付租金还是押金,如果通过银行划账方式支付 的,最好直接划入产权人名下的账户,并留好相关划款凭证,以此进一步控制资金风险。

注意事项三:合同应当根据不同的违约情形,约定不同的违约责任。比如,如果出租人逾期交付房屋,或者租期结束承租人逾期退租的,可约定每日按高于租金标准收 取违约金;如果出租人擅自收回房屋,或者承租人擅自退租的,可约定一次性承担较高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支付未使用租期的租金作为违约金。此外,对于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义务也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篇16: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十大注意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变动需要与他人互换住房,应该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换房后,原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人:(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租赁合约,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将珠海市 房一套,租给乙方作居住使用。租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元整),并在每月 日前将当月租金交清。如拖欠租金达10天以上,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住宅,并没收押金。

3、签订本租赁合约时,乙方须向甲方缴交人民币 元( 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和财物押金。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或把房内财物丢失、损坏等情况,甲方须如数退回押金给乙方。

4、租赁期间,该住宅的出租管理费由 方负责缴纳,有线电视费、水电费、电话费及小区管理费等应由 方全部负责。

5、乙方应维护该房清洁卫生,注意防火、防盗等到安全防范,不得在房内做任何违法行为,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6、甲方承担该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责任。乙方在室内装修时须得到甲方的同意,但不能改变房屋的墙体、结构及用途,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该房及配套设施、财物损坏或丢失,应恢复其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7、租赁期间,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双倍返还乙方租房押金;如乙方需退房,必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所交押金退回。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没收押金。

8、如合同期满,乙方有权优先租赁的权利;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甲方使用,并缴清负责的费用,经双方移交无误,甲方须退回押金经乙方。

9、配备用品: 。

10、补充事项: 。

1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2、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于珠海市。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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