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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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篇1: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商业楼”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

三、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为: 55~60 日历天。(工期从7月14日计) 开工日期: 07 月 14 日

竣工日期: 20 09 月 05 日或年 09 月 10 日

四、验收标准及保修

1.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和设计效果。

2.本工程保修期:保修范围详附件《林溪美城1#楼5单元商业楼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书》。

五、合同价款(暂定价)

大写: 壹佰壹拾捌萬 元(小写: 1180000.00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组成合同的文件(优先顺序排列)包括:

(1)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2) 投标书及其附件(含工程报价单)

(3) 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招标文件与此有关的部分)

2.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如有不清楚或不一致的,以后发文件为准。

3.经甲方确认,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派 作为甲方现场监督管理代表,行使本工程的现场管理监督工作,并负责协调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班子管理人员。

(3)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接驳点,费用计取按第八条4小条办法执行。

(5)主材由甲方指定供应商供应,材料进场后,经甲、乙双方指派专人共同盘点,确认品牌、品种、数量及质量合乎规范、感观要求。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委派 作为本工程项目经理。乙方具体履行和承担施工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责任和风险,加强工程现场施工质量、安全培训教育,同时确保本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指标顺利实现。

(2)乙方负责办理消防审查、许可证等相关事宜,甲方配合。

(3)按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和甲方的总体安排组织进场施工。

(4)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班子管理人员。

(5)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6)乙方采购用于项目的所有材料除满足相关部门及规范要求外均应符合招标文件和设计要求,且交甲方确认,并提供自购材料合格证书和检验合格证等后才能用于工程中。

(7)乙方需在使用甲供材5个工作日以前,向甲方提供书面使用申请,甲方向乙方提供指定供应商的联系方式,并协助乙方与供应商的接洽.

(8)乙方不得浪费甲供材料,需放样材料由乙方负责材料放样计算,并对放样结果负责,因放样错误造成的材料浪费由乙方按照甲方购买价的1.1倍赔偿,并不得顺延工期。

(9)甲供材料进场时,由甲、乙及材料供应方三方共同清点、签收,签收后甲供材由乙方负责保管及使用,施工过程中损坏的,由乙方负责按原价的1.1倍赔偿,在结算中扣除。

(10)甲供材料包安装部分,安装完成后,由乙方及材料供应方共同签收,

签收后甲供安装成品由乙方负责成品保护你,施工过程中损坏的,由乙方负责按原价的1.1倍赔偿,在结算中扣除,且工期不顺延。

(10)乙方自购材料批量采购前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自购主要材料样品,并会同甲方及监理封存该批次样品,乙方自购材料进场应与封存样品一致,对甲方不认可的产品,甲方有权调整品牌,且不对该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调增。

(11)乙方应对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及工作项目,按国家、行业相关规定主动送检,并保证材料及工作项目检验合格,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等项目送检,并承担相关费用。

(12)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元。履约保证金待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以转帐方式无息退还给乙方(暂定)。

(1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完工记录、竣工图纸、维护保养手册、质量担保证明书等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图贰套,并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竣工资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贰套),交由甲方留存归档。

八、工程价款的支付

甲方按施工计划和进度分四期支付乙方工程款:

1、一期工程款:8月1日~8月10日结算上月工程量,并收到乙方开具发票后支付已完总价款的70%,计 (按进度预算核定价计) ,大写: (按进度预算核定价计) ,作为一期工程款。

2、二期工程款:9月1日~9月10日结算上月工程量,并收到乙方开具发票后支付已完总价款的70%,计 (按进度预算核定价计) ,大写: (按进度预算核定价计) ,作为二期工程款。

3、三期工程款:工程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及结算资料(工程量计算规则以清单计价规范及内容说明为准)。甲方审核完毕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7日内按审定结算价格的97%,并扣除第一期工程款和第二期工程款、违约金(如有)以及甲供材料赔偿款(如有)后支付。

4、乙方在55个日历天内完成该工程,则甲方同意将水电费作为给乙方奖励,如超过55个日历天且在60个日历天内完成该工程,则水电费乙方按实支付,并在结算中一并扣除,工期超过60个日历天,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损失。

5、工程结算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留存,待工程保修期的第一年结束并扣除甲方代付相应维修费(如有)后,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账户: 开户行:

6、乙方应如实按时向龙泉驿区地税局自行申报工程相关税费。

九、工程竣工结算

1.本合同价款结算方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另有规定除外),工程量按实计算。

2.清单中错项、新增项目单价的确定按以下规定进行:

(1)投标清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计算。类似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是指招标清单项目中除主要材料价格不相同外,其余均相同的项目,可按中标综合单价加材料价差(材料价差为不同材料甲方认质认价的差额)调整确定类似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

(2)投标清单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价格,按2008清单规范组价后下浮10%计算(费率参照银升装饰公司清单费率核定表且取下限执行,材料价差调整参照8月、9月《成都市造价信息》平均价),对清单缺项的由甲方按照市场价核实。

(3)对变更后不使用的材料,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工程量计算规则按2008清单计算规则及说明为准,组价按四川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为准。

(5)双方同意天棚吊顶按投影面积计算,墙面面积按正投影面积计算(嵌

入墙面灯槽等不再单独计算),建筑面积按最近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

(6)备注:电线品牌“三电”、“成数”、“川泰”,开关面板及电子元器件品牌:“梅兰日兰”,网线:超六类及其以上,线管:彩管且壁厚不小于1.0,给排水管品牌:“川路”、“顾地”、“金德”。

3.所有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包括甲方或乙方提出的更换或增减材料品种、档次、数量等变更。下同),在发生时,甲方书面确认,其变更签证价款,均在竣工结算时一并结算。

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费用,应客观真实、签字齐全,否则在工程结算中不予确认。

5. 材料价格在乙方投标报价时已有的,按乙方投标时材料单价计价,不作调整;投标报价时没有的材料,由甲方认质认价。

十、违约责任

(1)因乙方工程质量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按乙方签收的《美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林溪美城”施工管理细则》执行相应处罚,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图纸或质量验收规范,乙方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改建并按美创发展置业有限公司条例进行处罚。

(2)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施工中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民事及行政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3)乙方须自行办理施工所需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夜间施工许可证、垃圾清运证等)并自行承担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

(4)乙方在危险位置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但此类批准不免除乙方对此应承担的责任。

(5)乙方未按施工图施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修改设计或不按照设计变更及签证的内容施工,每发生一项,罚款5000元;若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乙方必须对甲方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由此带来的名誉损失、信用损失、预期收益损失等进行全额赔偿。

(6)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使用材料或所用材料无出厂原始凭证、合格证、准用证、质检报告或不按规定复检、复验或以劣充优,掺杂使假等,甲方经检查每发现一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并返工,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工期不顺延。

(7)乙方发生阶段工期延迟后,不但没有将延迟的工期抢回来反而继续延迟,累计延误(工期达15天以上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并支付相当于工程总价款5%的违约金。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投保

乙方在现场所有施工人员、机具的相关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工程一切险由乙方承担,报入总价。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签订是,乙方需提交装饰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现场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等全套资料并加盖鲜章。

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2:精装修合同

精装修合同模板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精装修合同。

一、工程概况

装饰工程施工地点:

施工内容:

承包方式:

合同总工期____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合同总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装饰方案及做说明一份,并向一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合同范本《精装修合同》。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经乙方书面确认。

1.2办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1.3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气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调做好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2.1按照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交甲方进行书面认定。

2.2 乙方指派 _________(姓名) 为乙方驻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3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屋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准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2.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放火及环保规定。

2.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三、工期

1.工期延误

1.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3)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及其它情况

篇3:精装修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第一条 乙方资质情况

1.1资质证书号码:

1.2发证机关:

1.3资质专业及等级:

第二条 乙方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2.1工程名称:

2.2工程地点:

2.3施工内容及承包范围: 工程深化设计、

2.4施工方式:包工、包料。

2.5精装修工程施工的主要项目:

2.5.1配合甲方及时进行深化设计。

2.5.2吊顶工程施工所有工作内容;

2.5.3地面工程施工所有工作内容;

2.5.4墙柱面工程施工所有工作内容;

2.5.5其他精装修工程(不锈钢装饰条、卫生间洗漱台面等)

2.5.6为完成精装修工程施工所采取的所有措施;

2.5.7脚手架搭拆;

2.5.8以上未包含的乙方施工范围内的深化设计图纸中的所有精装修内容的施工;

2.5.9乙方施工范围内的精装修施工的所有资料(包括竣工资料、竣工图的编制等);

2.6 其他工作

2.6.1乙方施工范围内进出场的各种材料、设备的水平、垂直倒运、堆码整齐、清理及装卸车;

2.6.2标高控制点由乙方自行负责;

2.6.3工程项目生产和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建设、维护、维修及拆除工作。

2.6.4为保证工期、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所投入的各项工作和费用。

第三条 施工工期

3.1施工工期:

施工始于: 年 月 日,止于: 年 月 日。

乙方必须满足工期要求,若乙方不满足甲方的工期要求按本合同第10.2.2条款执行。甲方要求的的阶段性节点工期文件若乙方拒绝签字,甲方有权扣除总结算价款的10%作为对乙方的处罚。

3.2 当发生下列情况后,经甲方书面认可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3.2.1发生不可抗力;

3.2.2工地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3.2.3甲供材料供应不及时,乙方报甲方书面确认,但按照进度计划各工序的有效施工时间不变。

3.3 如发生上述所列情况,造成停窝工时,乙方及时用书面形式将详细原因交甲方审查认可顺延相应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及工程验收

4.1 乙方施工质量符合甲方质量体系要求,并保证实现。

4.2乙方所施工工程项目质量严重违反甲方质量体系要求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3乙方必须根据设计要求、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深化设计,确保设计安全、可靠,实现设计意图,满足功能要求。

4.4 工程验收依照国家现行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 市的有关质量验收标准。

4.5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4.6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

第五条 甲方义务

5.1 甲方委派 同志为施工现场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召开例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5.2 协助乙方协调处理外部各方面的关系和问题。

5.3 对施工进度质量、施工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5.4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 乙方义务

6.1 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合同要求的各项工作。

6.2乙方应全面、准确地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和设计院的设计要求进行深化设计,出设计施工图纸,并取得甲方的认可。

6.3按甲方的要求全面配合其他工序或工作的实施(如门窗、空调、消防工程等),包括进行技术支持和相关节点处理。乙方应接受和配合甲方及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试验抽检,乙方自身亦应该按照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各种需要的检测和试验,并承担一切费用。检验试验报告等应及时提供给甲方。

6.4乙方施工范围内的材料和垃圾自行运输,为此发生的和相关部门(如:环卫、渣土、交通)的外部协调关系乙方自行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七条 安全施工与安全防护

7.1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组织操作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并上交特殊工种上岗证,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所有工序不得开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7.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或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3乙方施工所需的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等由乙方自备。

7.4乙方的人员、设备、材料等发生的一切事故或损失由乙方负责。

7.5安全生产详细条款执行双方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第八条 施工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设计、工作内容、材质进行变更,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后才可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 工程价款计价标准及计价依据

9.1施工价款的确定:

9.1.1执行综合单价包干,具体为详见附件单价明细表:

9.1.2人工市场价格波动及政策调整、材料市场价格上涨等一切风险费用,费用不另增加。

9.1.3施工过程中由甲方提供用水、用电。

9.3合同暂定价:¥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十条 对材料及质量的控制。

10.1精装修所有施工材料

10.1.1主材由乙方提供样板,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材料单价,并将乙方所提供的样板进行封样。

10.2.2甲供材料由甲方控制、乙方按需领取。

10.2.3所有材料必须送甲方指定符合条件的、经监理考察合格的实验室进行材料检测。

10.2.4进场时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物资部人员及工程技术部人员进行抽检,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2.5乙方采用的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牌、产地等均应符合设计和甲方要求,材料选用坚决杜绝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2.6 乙方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室内装修工程环保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 结算及付款

11.1甲方采取月付款的形式进行施工进度款的支付,每月验工批复后10日内支付当月批复验工值的80%的工程款,工程完工经初验优良后累计支付至累计批复验工产值的90%即停止支付。

11.2工程全部完工,经联合验收确定优良后,乙方将按合同编制全面的结算报告,上报甲方。待甲方各相关部分和人员在结算意见书上签字后,按甲方的规定和程序进行结算审核工作。审核后的结算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结算书方能生效。工程结算后3个月内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5%,工程质保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质量保修金(扣除维修支出费用和补偿金)。

11.3乙方委托 与甲方进行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工作,甲方以支票的形式支付乙方工程款,每次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

第十二条 保险

12.1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2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第十三条 竣工资料提供

工程竣工经质检站验收优良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十四条 违约和争议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解决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五条 其它

15.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动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满足要求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5.3 签订本合同时,承包人必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5.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第十六条 合同解释顺序

1.合同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精装修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以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详见效果图(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书。

3、本工程范围: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

4、本工程工期为 天(日历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遇雷雨天气,不适宜施工特殊情况工期顺延。 二、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本工程预算总造价: (大写)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表,如有增加工程项目,双方另行协商。

2、付款方式: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2日内如

1、提供完整的工程施工场地并协调好各部门、邻居关系,以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2、提供乙方施工过程中的供水及供电。

3、负责审核图纸并签字认可,作为施工的依据。否则乙方有权不进行施工,工期顺延。工程项目如变更或增加,双方协商调整施工图纸、工程费用及工期,否则乙方有权不进行修改或变更、增加。 4、负责隐蔽工程的隐蔽前验收。

5、及时做好工程竣工后的组织验收工作。 6、及时按本合同第三项付工程进度款给乙方。 五、乙方职责

1、严格按照甲方认可的图纸施工。

2、切实按照工程设计相关规范严格操作精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3、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环境卫生及安全保卫工作,并遵守小区有关管理制度。

4、负责整个工程预算确定项目所需材料的质量,严格按工程设计方案所列质量标准,选购材料。 5、负责及时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后验收工程。 6、如期进场施工,按期完工。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必须经甲方或甲方授权人签字认可,顺延工期。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拔付工程进度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0.1%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应按付款额的0.1%支付违约金。

3、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保修条例

1、工程的保修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内若存在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易耗品(如拉手、门锁、灯泡、灯管、水龙头等)除外。若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乙方可协助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安全

1、乙方在工程施工至交付之前的过程中,甲方人员(除现场代表及监理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场工程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造成人身安全或其它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如非甲方人员擅自进入施工现场,造成人身安全或其它安全事故的,则由乙方负责。

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违章施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员安全或在建工程损失,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分歧,原则上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结算、甲方付清工程款,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使用。

甲 方: 乙 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 期: 日 期:

篇5:精装修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修工地系合法租用。

2、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3、装饰施工地点: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44号春江花月店面及写字楼。

4、施工面积:约1300平方米(以实际测量确认的面积为准)。

5、装修施工内容:详见乙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涉及项目详见预算书)。

7、价款:人民币壹佰伍拾伍万元整(¥155万元整)。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8、工期:自20xx年11月11日开工,一楼及店招部分20xx年12月31日竣工(工期51天);二楼竣工时间顺延19天至20xx年1月19日(工期合计70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本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材料(业主负责部分除外),所有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具体品牌和材料要求见合同附件装修工程预算书。乙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甲方进行抽检,发现未按合同要求的全部退回。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由乙方设计施工方案。甲方拥有该设计的所有知识产权,并可以在将来其他的项目中使用。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

4、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办理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5、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五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甲方在接到通知7日内未能组织验收,视同工程验收合格。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支付

(1)开工前支付一期款,金额为总金额的40%,计62万元整;

(2)施工满30天支付二期款,金额为总金额的30%,计46.5万元整;

(3)工程验收合格日支付三期款,金额为总金额的30%,计46.5万元整。

2、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表按实际结算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计算。甲方滞留人民币伍万元整作为保证金(不计利息),保修期满后三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开具发票,所涉及税金由甲方增补。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甲方应协调好物业部门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并确保晚班能正常施工(18:00-22:00)。乙方应安排好晚上施工时间,不能使用电切割机等大型噪音设备的施工。

2、乙方工作:

(1)乙方指派一名项目经理为乙方工地代表。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施工期间,乙方发生任何事故,所有经济与法律责任和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安全设施费及各项费用均包在工程造价中。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逾期三天,第四天起每天按应付工程款的5%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逾期三天,第四天起每天按未付工程款的5%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室外天气、停水停电、扰民引起居民阻挠等)。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七、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3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九、其它约定: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精装修合同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 委托乙方

为 项目提供室内精装修设计服务,为合法约束各方,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项目及项目描述

1-1 项目地点:

1-2 项目名称:

1-3 项目总体情况描述:

第二章 合同期限

2-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全面生效,并持续至项目在本合同条件下完成。

第三章 室内设计服务内容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

1) 建筑设计施工图纸(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及电气各专业图纸,以使乙方可以充分了解样板间空间构造及材质情况的完全信息)。

2) 成本控制文件。

等文件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3-1设计范围及内容:

设计区域为室内。对所述空间的地面、墙面、天棚做室内装饰设计;对户内空间流线、空间形态、家具做优化处理,同时对设施(备)系统、强弱电系统进行协调,以便更好地满足住户的使用和美观要求。

3-2出图时间节点

3-3出图内容深度(按设计阶段)

3-3-1 概念性方案阶段图纸内容(一个户型)

·室内设计理念说明;

·室内主要空间方案的意向图片;

·平面布置方案;

·典型家具造型意向照片;

3-3-2方案阶段图纸内容:

·室内设计理念说明;

·室内空间方案的意向图片;

·各层平面布置方案(各户型家具布置及尺寸应充分推敲,考虑对所有设施设备及

强弱电点位的影响);

·各层天花布置方案;

·灯光设计方案

·主要空间室内立面方案;

·卫生间台面及洁具样式;

·厨房台面及橱柜样式;

·各层插座布置图;

·典型家具造型意向照片或图纸;

3-3-3施工图阶段图纸内容:

在批准室内方案设计后,乙方开始全套室内装修施工图设计工作。提交的施工图纸内

·室内精装修施工图设计说明;

·各层平面家具布置方案;

·各功能空间立面方案;

·主要功能空间剖面方案;

·所有地面、墙面、楼梯、吊顶等部位节点大样详图;

·各类家私(嵌入式家具、橱柜等)详细设计图纸;

·插座及弱电点位布置图(另外,在立面图中必须标出具体位置);

·各层天花布置图;

·相关精装材料及做法选择列表(内装涂料选择、内装灯具选择、内装洁具选择、橱柜表面选择、厨房及卫生间台面材料选择、地面材料选择、壁炉选择、腰线选择、楼梯选择、电器颜色选择等);

3-4 设计成果要求

3-4-1概念方案阶段:彩色设计文本或图册1份。

3-4-2方案阶段:彩色设计文本或图册1份。

3-4-3施工图阶段:施工图1份。

3-5 室内设计费用计取

室内设计的费用计算与支付,乙方将按照房屋建筑面积平米数收取费用。

3-5-1 每建筑平方米设计收费单价为:150元/平米

3-5-2 则此项业务收费合计万元整(室内设计取费总额)。

3-5-3 本合同设计费总额为万元人民币。

说明: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3-6 双方责任:

3-6-1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

3-6-2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

3-7 违约责任

3-7-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7-2 甲方应按本合同3-5-3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按3-6-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3-7-3 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7-4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3-7-5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定金。

第九章 不可抗力

如果在技术与咨询服务过程中出现任何不可抗力事件,例如自然灾害,战争或政府行为,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完成技术与咨询服务,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甲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提交一份向当地当局对事件的报告。在该情况下,乙方和甲方应协商解决,并采取积极行动最大限度减少双方损失。

以上条款同样适用于甲方。

第十一章 保险

甲方负责取得自身派往施工现场人员的工伤赔偿保险。乙方负责取得自身派驻施工现场任何人员的工伤赔偿保险。

第十二章 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开始协商后十(10)天仍未解决,则应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最终解决争议。

第十三章 通知

为本合同目的,本合同规定的通知、要求和所有其它通讯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或依本合同表明的传真号码传真(之后,复印件应以挂号或特快专递确认)发至本合同表明的合同方地址。所有通知收到生效。

第十四章 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无法执行如果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其他条款仍然完整有效。

第十八章 语言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

第十九章 法律的选择

本合同受现行中国法律管辖并依据其解释。

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可生效。

甲方公司:代表人: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司:代表人: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篇7:精装修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协作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装修任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地点:

二、工程内容:

三、合同价款:

四、工程期限:

五、甲方要求:

1、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其他公司。

2、乙方提供的材料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六、 施工内容

1、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坚持“顾客至上,质量第一”的方针,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施工质量严格把关。

2、在组织施工中,严格按图纸施工,在设计方案总体效果不变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只可以对设计进行微调。(以预算单价为依据,设计变更时,增减部分经双方认可,最后按实际工程量列为决算)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为甲方设想,尽量不为甲方增加麻烦。

4、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工程预算单价与决算中的单价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改。

5、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增减项目,按预算单价、实际工程量列入决算。

七、 工程验收

1、整体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应在三天内移交接管完毕,乙方应提供所有竣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逾期验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时间,待甲方会同设计、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等进行验收,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后,视为竣工验收完毕。

2、依据所附图纸和预算。

八、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给乙方工程款的20%用于材料进场,即人民币(大写)----整。在工程过大半(即泥工、木工结束,油漆开工),甲方再付工程款的30%,即人民币(大写)-----整。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的40%,即人民币(大写)---整。剩余10%的价款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内,工程无质量问题,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再行支付给乙方。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拖欠相应款项,如逾期不付,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 工程质量

1、乙方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在工程保修单上签字之日开始起算。遇有工程需要维修,甲方电话通知,乙方在接到电话后五个小时内赶至现场进行维修,没有及时进行维修的,甲方可另行找他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七日之内进行修理或者返工,修理费或者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叁仟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或者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或者中途停工,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款项,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同期贷款利息的双倍进行赔偿,工期相应顺延。

7、工程为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甲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在三日内加以改正,乙方不改正的,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十一、纠纷处理及合同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者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共同遵守。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5%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15%赔偿,解除本合同。

4、如在施工过程中有国家政策性条款的变更,即本合同相应的发生变更。

十二、其他事项

1、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包括施工员及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和设备必须在七日内撤离施工现场。乙方应对该单位工程的产品负责,应做好设备、器材的防盗、防窃及产品保护工作至验收交付甲方时为止。

2、本合同附件含:预算一份、效果图一份和施工图一套,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在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精装修购房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编号】为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暂定名】 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 _________,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号为 _________。

第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持《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编号 _________,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为【现房】【预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幢】【座】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号房。

该经济适用住房的用途为住宅,属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 ,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层。

该经济适用住房阳台________________是【封闭式】,________________是【非封闭式】,

该经济适用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经济适用住房价款:

1.核定住房标准内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单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元,金额为(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2.超出核定住房标准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单价为(_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该经济适用住房金额合计为(___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的处理

经济适用住房交付后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 以内(含3% )时,以产权登记为准,按每平方米原价格不变多退少补。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买受人不退房,误差大于3% 的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误差小于3%的部分,由出卖人按原价款退还买受人。

2.双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_______%的,甲方给予乙方占付款金额_______%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2.分期付款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_________银行(帐户名称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__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4)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 万_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_元。

篇9:精装修施工合同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7.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7.2 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7.3 保护好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上、下管道的畅通。

7.4 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城管部门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及时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

第八条 质量标准

8.1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8.2本工程执行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和赤峰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建筑装饰装修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8.3本工程按设计装修图纸材料标准选材、按设计施工图内容施工。

8.4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中间验收部分,乙方自检合格后,必须在隐蔽和中间验收前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不合格限期修改重新验收,未履行验收手续的不参与决算项目的结算。

8.5乙方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标准,甲方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条件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发生的返工费及延误的工期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不能达到甲方约定条件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施工组织及进度计划

9.1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二日内,将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乙方必须按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9.2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施工条件、支付工程款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按影响天数预以顺延工期。

第十条 材料使用及验收

10.1按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由乙方提出主要材料计划及建议价格,经甲方认可后由甲乙双方共同采购、监督质量、签定价格(做为决算价格依据)。

10.2乙方负责采购全过程的管理(运输、保管、使用)

10.3乙方进场所有材料,必须填写<<材料验收报告单>>,标明品种、规格、名称、产地、价格等详细信息,经甲方审核认可后可使用。

10.4凡经审核合格的材料,甲方以拨付工程款的形式直接支付材料价款。

10.5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由乙方提供材料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环保证明书,不合格的材料(特别是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不允许进入施工场地。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污染超标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10.6进出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按甲方规定履行签批手续。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11.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检查及验收手续,未经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甲方有权令乙方拆除,费用由乙方自理。未办理工程验收手续的项目,不得进入项目决算。在施工中甲方提出对设计修改意见、增减项目时,双方协商签字后施工,作为结算依据。

11.2工程变更:变更内容、增减价款,附现场签证,最终走决算。

11.3乙方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结算报告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10日内。 11.4工程验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十二条 工程保修

12.1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装饰装潢保修期为2年;木门保修5年(开裂、变形、漆膜脱落等现象,乙方无偿更换)。

12.2由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保修期无偿修复,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用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三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办法:

13.1付款方式:乙方正式进入施工现场,甲方预付工程款____万元,随工程进度甲方以支付主要材料价款形式,凭《材料验收报告单》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预留工程总造价5%保证金,余款付清。

13.2结算方式:工程(预)决算加签证,三级取费标准。

13.3材料价差:按预算价格和实际价格进行调差,乙方必须提前5日内向甲方报材料采购计划(内容: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标准、 数量、价格信息)。

13.4保修金返还:工程竣工满一年返还2%,工程竣工满两年返剩余部分(木门部分除外)。

13.5工程竣工验收:乙方据验收总造价出具正式发票,税金由乙方自行上交(或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 安全管理及文明施:

14.1乙方在施工中,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保障工作人员安全,一旦发生事故,由乙方完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4.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合理管理,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制裁。 14.3为确保施工场地清洁,要求乙方达到完工场清的标准。

14.4乙方应做好施工场地及已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14.5乙方必须做好现场的防火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 违约

15.1合同签定后,乙方毁约或无正当理由中途退约,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5.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其他附件

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后生效,至保修期满终止。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16.3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6.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精装修施工合同范文三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精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X”精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XXX

工程概况:“XXXX

(一)工程内容:

1.装修工程:墙体砌筑抹灰、轻钢龙骨隔墙、地面铺装、内墙面装饰、天花吊顶装饰、屏风、造型隔断、卫生间隔断、室内装饰门、百叶帘、纱窗、窗帘、卫生间回填防水工程、台柜制作、楼梯钢架、楼梯玻璃栏杆等。

2.安装工程:强电及室内给排水系统安装等。

(二)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发包人审定盖章确认后的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包含的全部(或指定)内容,及所有安全技术和施工措施。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月 日。

竣工日期:20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合格。

五、合同价款(暂定,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

1、13号楼金额(大写):(人民币)

2、10号楼一楼架空层金额(大写):(人民币)

3、8号楼一楼架空层金额(大写):(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本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年月日

篇10:精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甲乙双方遵循平等公正、互利互信的原则,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施工面积: ___________㎡

1.4 工程造价:总价款约(人民币):______万元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期限为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此工期已把可能影响工期的因素考虑在内,因此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乙方不得延误工期。否则总工期延误一天,赔偿甲方经济损失1000元,依此类推。

第三条 施工单位资格

3.1承接装修工程的单位,必须持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装饰企业资质证书》。

3.2承包方必须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管理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甲方的要求。

第四条 施工图纸

4.1乙方负责设计,提供工程效果图、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年___月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4.2施工图纸双方交底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代表: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代表____职务______职称__________

乙方派本工程项目代表______职务_____ 职称____________

乙方必须执本人有效证件进驻施工现场,中途无极特殊情况或未经甲方同意不准更换,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为乙方提供入场施工必备条件。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由乙方进行现场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据“物品清单”采取保护措施。

6.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注意事项

6.3 未经批准,乙方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非承重结构及设备管线;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安装大型灯具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

篇11:精装修工程合同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方、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内容

第五条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九条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条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一条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二条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三条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四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五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十六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七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八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结算

第二十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工程进度

第二十一条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施工

第二十二条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四条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七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条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验收

第三十二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三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四条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约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保修

第三十五条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章其他

第三十八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附件:

附件(一)的《房型图》

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

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

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

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

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篇12:精装修工程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形式结构: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卫,为平层

三、工程项目:(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四、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甲乙双方认可,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六、合同付款:(大写)_________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款包干□。

七、付款方式:合同协议后,甲方预付35%工程款_________元;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40%工程款_________元;泥工,木工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20%工程款____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5%的尾款_________元。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13:会所精装修合同

甲方(装修方):

乙方(施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就“阳光会所”内外部装饰装修工程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贺兰县虹桥路天鹅湖小镇

2、房屋结构: 框架

3、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附表1:《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经甲乙双方确认的《阳光会所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4、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详见附表第3:乙方提供的《阳光会所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二、施工期限

施工期限 天,开工日期:3月 日,竣工日期:205月 日。

三、工程价款

1、装修费用:本合同项下装饰装修预算价款人民币为(小写 (大写(详见附表4:《阳光会所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2、付款方式:

1、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装修结算单和装修决算表,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装修费用。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相符,并应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其中包括环保检测资料。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

五、工程变更

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提出修改设计及增减工程项目,对于变更相关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或签订补充协议。

六、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期内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施工安全。

2、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篇14:会所精装修合同

七、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1、 工程质量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 甲、乙双方应按以下几个阶段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工程验收单。

(1)杂工拆旧;(2)水电敷设;(3)瓦工砌帖;(4)木工制作;(5)漆工刷涂;(6)打扫卫生。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详见附表6:《阳光会所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行确定验收日期。

4、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单和工程决算表及有关资料(详见附表7-1:《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附表7-2:《装饰装修工程决算表》)。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30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5、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甲方不得擅自使用。竣工验收未经通过的,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无条件返修。

6、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如甲方提出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工程保修

在正常作用条件下,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九、其它一般规定

对甲方的规定:

1、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施工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 甲方要求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

3、 甲方指派 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变更、验收、结算等手续。

对乙方的规定:

1、 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

2、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管理。

3、 乙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与甲方联系协调,代表乙方办理变更、验收、结算等手续。

十、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通知乙方。

十一、违约责任

甲、 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2‰支付违约金。 乙方擅自转包工程,甲方有权要求停工,乙方应承担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因自身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2‰支付违约金。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按工程预算总造价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二、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甲、 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 首先应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约定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会所精装修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修工地系合法租用。

2、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3、装饰施工地点: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44号春江花月店面及写字楼。

4、施工面积:约1300平方米(以实际测量确认的面积为准)。

5、装修施工内容:详见乙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涉及项目详见预算书)。

7、价款:人民币壹佰伍拾伍万元整(¥155万元整)。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8、工期:自2012年11月11日开工,一楼及店招部分2012年12月31日竣工(工期51天);二楼竣工时间顺延19天至2013年1月19日(工期合计70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本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材料(业主负责部分除外),所有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具体品牌和材料要求见合同附件装修工程预算书。乙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甲方进行抽检,发现未按合同要求的全部退回。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由乙方设计施工方案。甲方拥有该设计的所有知识产权,并可以在将来其他的项目中使用。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

4、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办理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5、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五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甲方在接到通知7日内未能组织验收,视同工程验收合格。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支付

(1)开工前支付一期款,金额为总金额的40%,计62万元整;

(2)施工满30天支付二期款,金额为总金额的30%,计46.5万元整;

(3)工程验收合格日支付三期款,金额为总金额的30%,计46.5万元整。

2、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表按实际结算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计算。甲方滞留人民币伍万元整作为保证金(不计利息),保修期满后三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开具发票,所涉及税金由甲方增补。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甲方应协调好物业部门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并确保晚班能正常施工(18:00-22:00)。乙方应安排好晚上施工时间,不能使用电切割机等大型噪音设备的施工。

2、乙方工作:

(1)乙方指派一名项目经理为乙方工地代表。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施工期间,乙方发生任何事故,所有经济与法律责任和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安全设施费及各项费用均包在工程造价中。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逾期三天,第四天起每天按应付工程款的5%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逾期三天,第四天起每天按未付工程款的5%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室外天气、停水停电、扰民引起居民阻挠等)。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七、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3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九、其它约定: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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