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3-03-09 08:57:35 合同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订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共12篇)由网友“安东尼”投稿提供,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订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希望能帮助大家!

订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

篇1:订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

订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

随着人们对于房屋装修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和装修公司出现装修纠纷的事件也越来越多。而一旦出现装修纠纷,装修合同就是保障住户利益的最主要依据,因此我们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需要慎而又慎,特别需要注意装修合同之中的细节问题。

装修合同之中需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的细节问题,让您远离装修合同纠纷,保证您的切身利益。

注意装修合同之中的细节问题,我们想要了解装修合同的构成。装修合同装修住户和装修公司签订的具有法律效益的文件,对于装修过程中的各个细节都有所介绍,例如装修的工期、质量、开支、付款以及装修之中使用的材料都有所标注。

在现代国内的中大型城市之中,对于装修房屋有着较为成熟和规范的管理方式,会由相关方面的委员会或者建设局制定标准的装修合同,而一般来说装修合同有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1、工程主体:施工地点名称、甲乙双方名称。

2、工程项目:包括序号、项目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计价、合计、备注(主要用于注明一些特殊的工艺做法)等,这部分多数按附件形式写进程预算(报价)表中。

3、工程工期:包括工期为多少天、延期的违约金等。

4、付款方式:对款项支付手法的规定。

5、工程责任: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质量和安全责任作出规定。

6、双方签章:包括双方代表人签名和日期;作为公司一方,还应有公司章。

在签订装修合同之前应提前了解所在城市对于装修合同的.标准规定,以防止在签订的时候上当受骗。

在装修过程中,由于设计的变更、住户个人的要求以及预算等问题会变更装修方案,那么装修公司会对于装修合同进行一定量的调整,而在这个时候需要特别注意重新签订的装修合同和原先合同之间的差别,例如在单位方面,有些装修公司会在这方面做手脚,而在正规装修合同之中的单位应使用国内通用的法定计量单位,不可使用英制等单位。

装修事宜十分繁琐,找一家装修公司能够极大节省时间和精力,但是也需要您在寻找装修公司的时候多加考察,特别是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注意细节方面。

篇2:订车合同注意事项

订车合同注意事项

1、车辆信息务必写详细。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2、重视被经销商“忽略”的细节。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经销商担何种义务);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

违约责任要明确。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

3、名称必须保持一致。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即使诉讼由于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而言非常不利。如买进口车,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

4、退车条款与“三包”条款衔接。许多汽车经销商在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时,即使在不能维修好的条件下,也拒绝退车。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应当写明如果该车是缺陷汽车产品,汽车制造商(包括进口商)有修理、更换、收回等义务。

5、选择实力、信誉好的经销商。因为经销商的诚信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在买车时不要忘记询问或查看经销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并注意经营场地与登记场地是否一致,防止遭遇商业欺诈,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经销商提供的合同不太规范,消费者也可以就未尽事宜与经销商签订补充协议。同时,消费者要注意“订金”与“定金”之间的差别。

延伸阅读:“订金”和“定金”有什么差别?

“定金”是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定金”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而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家具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特别提醒:

签定购车合同时涉及提车日期的一定要写某年某月某日“之前”,而不要写“左右”,另外一定要写“提车”两字不要写“车到”两字,以免届时讲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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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第一、了解相关装修法律法规

在装修之前,我们不需要了解全部的装修法规,但是基本的装修法律法规是需要我们知道的,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十条 凡是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到建筑主体或是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私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经济损失,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只有保证我们的施工属于合法装修,没有违反装修法规,那么我们才可以进行下一步的施工操作。

第二、签订装修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1) 注意合同名和合同的内容是否一致

有的企业会用合同的统一文本,这本来是好事,但是因为对合同的性质了解不够细致,容易出现张冠李戴的情况。例如:本来是加工的承揽合同,却用了购销合同的文本,后期合同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多增添争议。

2)注意列明每项商品单价

有的企业在购销的合同之中,标注的是多类商品,但只在装修合同中明确各类商品的总价款,而不是具体到每种商品的单价,如果合同后期履行发生争议,就很难确定履行部分商品的价格。

3)在签订装修合同中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合同法》虽然是规定了一方违约,另一方则可以向其追违约金和赔偿金等,但是如果装修里没有明确违约金的数额,法院就会视双方当时放弃了违约金权利,不会授予支持。所以对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在装修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好,这有利于以后发生争议确定赔偿的金额。

4)确定管辖法院

现在很多案件中,经常在诉讼管辖区域耗费了时间和精力。如何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

我们可以在装修合同签订时明确出管辖法院。因为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双方一般都会比较友好,也比较容易达成一致的意见,但事先在装修合同中确定了管辖法院,那就不必为以后争管辖法院而争斗的你死我活了。

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图1

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图1

以上的所有相关信息都是为了保证我们自己的权益,虽然这些都是小细节,但是我们还是需要注意的,防患于未然总是好的。

篇4: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一、合同中的装饰材料往往含糊其辞

有些合同里,装修公司对材料写得含糊其辞,实际装修时,可能用假冒伪劣的材料。当业主追究时,装修公司便拿出当初的合同,称业主没有指定材料品牌。一旦业主要求使用高品质、环保的装修材料,装修公司便会要求加价。有的装修公司还在合同中注明,装修中如原品牌材料没货时,乙方装修公司可临时更换相同型号的材料。但这个“同”,是同质量的还是同类材料的,却没写明。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二、预算测量动手脚

在每一笔装修订单中,大概有10%到20%利润是通过虚报面积拿到的。大多数情况下,丈量装修面积的工作由装修工完成,就算业主拿好纸笔在一边记录,但是装修工测量时手势的变动是不易察觉的。本来25厘米的长度很可能变成28厘米。这里多出3厘米那里多出3厘米,这些多出部分的材料费就全进了装饰公司的口袋。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三、采取拆分报价忽悠业主

为了赚钱,装修公司总会绞尽脑汁,采取拆分报价的方式。本来很简单的一个衣橱,只要报出总价就可以了,但是精明的装修公司则不然,需要多少木板,多少油漆,多少人工,随后加在一起。这样一来就比总体报价高出了许多。比如油漆工,他可以一气呵成地把家装中墙面、衣橱、储物柜等所有的油漆刷下来,但若拆开算,衣柜的油漆要等干了再刷第二、第三遍,墙面要连刷三四遍。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四、虚报建材损耗

谈到装饰公司给业主报的损耗,装修的损耗远没有装饰公司说的那么高。各类工艺正常的损耗:800mm×800mm地砖损耗在百分之六,300mm×450mm墙砖损耗在百分之五乳胶漆的损耗在百分之三地板的损耗在百分之五。

装修合同是装修业主也装修公司洽谈之后对装修业务的下定,是作为日后装修业主验收维权的凭证。因此有什么要求或者协商的相关事项都需要在装修合同中写得清清楚楚,白纸黑字真凭实据才是对业主利益最好的保护。签订装修合同前提是签装修合同时心中不能再有疑问,要把一切的疑问都解决在签合同之前,并把所有的条款都写在合同之上,否者签合同时的疑问很可能就会变成装修后的遗憾。

签装修合同时有很多细节都是不可忽视的,对整个装修过程举足轻重,必须明明白白写在装修合同之上。装酷网现在就给各位业主逐一说说这些签装修合同时必须注意的事项。

1、工期约定:一般2居室10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35天左右,装饰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45-50天,如果您着急入住的话,可以在签订时和设计商榷此条款。

2、付款方式: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首付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完工后交纳5%。如果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的话,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您就已经向装饰公司交了95%左右的费用,如果装修的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饰公司了。所以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候,能把首付压到30%,中期交纳30%。中期款:一般合同上约定的中期付款时间,只是简单的标明“工程过半,木工收口”。但是一个工地往往是多项目交叉作业,正规的工期过半应该是:木器制作结束;厨卫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电改造结束。

3、增减项目:装修过程中,很容易有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纳费用的。那么这些项目的单价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已经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设计说了算了。所以如果有可能,最好能复印一份装修公司的最初给您看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合同或是增减项目时,装修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还要注意一点,最后结算费用的时候,你应该支付的增减费用,都应该是在该项目施工前,由您签字认可的,如果是您没有签字认可的,您一概可以不支付相应的费用。

4、保修条款:装修的整个过程现在主要还是以手工现场制作为主,没有实现全面工厂化,所以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细碎质量问题。保修时间内,装饰公司应该实施的责任就尤为重要了。比如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全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是还是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5、水电费用:装修过程中,现场施工都会用到水,电,煤气等。一般到工程结束,水电费加起来是笔不小的数字,这笔费用应该谁来支付,在合同中也应该标明。

6、按图施工:严格按照您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如果在细节尺寸上和您在设计图纸上的不符合,您可以要求返工。

7、监理和质检到场时间和次数:一般的装修公司都将工程分给各个施工队来完成,质检人员和监理是装饰公司对他们最重要的监督手段,他们到场巡视的时间间隔,对工程的质量尤为重要。监理和质检,每隔2天应该到场一次。设计也应该3-5天到场一次,看看现场施工结果和自己的设计是否相符合。

8、工程完工后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保修期,业主可依具体情况与公司商议,保留原证件或扣留部分工程款作为装修的质量保证金。

9、预算项目变更时,双方应该重新签订协议。

10、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复印委托书,同时向装饰公司索要工商执照的复印件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这两个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还要索要项目经理和工程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正式职工的工作证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

11、装修合同注意事项中售后服务不能忽视。最突出的问题是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装修公司故意拖延时间或以种种借口不给维修。因此,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就应在合同中注明保修期限,分期付款方式等内容,以防备装修公司把风险全部留给消费者。

12、上述装修合同有三种形式:即承包人包工包料,部分包料,承包人包工、住户自己包料,在装修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装修公司包料的,要向其索要购买的材料明细表、合格证、发票;业主自己包料的,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志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修材料。

杜绝装修合同漏洞 在认可了报价之后,正规的装饰公司还要和业主签订一份施工合同或协议书。在这份合同中,业主要注意以下3个问题:

1.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埋下了“伏笔”。

2.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3.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篇5:借款合同订立时注意事项

借款合同订立时注意事项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的时间起生效。在订立借款协议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签约对方为个人

签约对方如果是个人的,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既签约方精神正常且年满18周岁或者16至18周岁但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确认。

必要时可以要求借款人配偶签字、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关系证明。

(2)签约对方为企业

① 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处、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订借款合同。如果签订了借款合同,也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

② 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有授权,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对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审查,除审查分支机构的履约能力外,还应审查公司的履约能力的情况,因为分公司、分厂、办事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③ 企业主体资格的审查。一般是对企业营业执照进行审查,查看企业名称是否与拟签合同当事人的名称一致;查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的'额相称; 查看企业经营范围是否在拟签合同业务的经营范围内;查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商部门年度检验。除以上的方式以外,还应依据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情况,对公司的办公地点、人员、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④ 资信审查。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资料,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同时还可以通过调取工商资料等其它手段核实对方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情况,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会计资料、股东等进行审查。

篇6:签订订车合同注意事项

1、车辆信息务必写详细

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2、重视被经销商“忽略”的细节

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经销商担何种义务);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

违约责任要明确。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

3、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即使诉讼由于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而言非常不利。如买进口车,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

4、退车条款与“三包”条款衔接

许多汽车经销商在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时,即使在不能维修好的条件下,也拒绝退车。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应当写明如果该车是缺陷汽车产品,汽车制造商(包括进口商)有修理、更换、收回等义务。

5、选择实力、信誉好的经销商

因为经销商的诚信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在买车时不要忘记询问或查看经销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并注意经营场地与登记场地是否一致,防止遭遇商业欺诈,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经销商提供的合同不太规范,消费者也可以就未尽事宜与经销商签订补充协议。同时,消费者要注意“订金”与“定金”之间的差别。

知识拓展:

(一)订金和定金的差别

1、定金。定金是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定金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2、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家具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二)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篇7:订招标合同的注意事项

招标合同是合作双方就某项工程或任务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别订立的合同。下面是订招标合同的注意事项,请参考!

订招标合同的注意事项

随着《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深入落实,招投标程序更加规范、市场化水平大幅提升,有效降低了造价,节约了资金,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但在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未招标先签合同、未签合同先施工、或所签合同与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相背离的“阴阳合同”等现象。

一、项目招投标是依法确定合同条件的商洽过程。

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前,须经历一个完整的招标投标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等环节,也是合同订立的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发出招标公告(邀请函)、招标文件等系要约邀请;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是要约;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是承诺。其实,招投标过程也是合同条件商洽过程,是招标项目合同签订的必经程序。国家08计价规范明确要求: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也就是说项目招投标时,招标人应给出准确的工程清单,投标人以此为基础进行精准报价。而有的招标人在未出具经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的图纸,也没有核定出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和编制出准确的预算价,就以种种理由要求仓促进入招投标程序,中标价变成了象征性价款,招标人为体现中标价的公允,中标通知书上常常冠以“竣工结算价以最终审计决算价为准”字样,殊不知审计决算是以合格的设计图纸、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完善的招投标文件、精准的变更签证等为审计基础的,基础资料不完备、不准确给合同的签订、履行带来诸多麻烦和风险,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将大打折扣,国有资产的流失也就顺理成章了。

二、招标人与投标人应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项目合同。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该法赋予了招标人和中标人依法签订书面合同的义务。这一规定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招标人和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合同标的、建设范围、项目价款、质量目标、履行期限等实质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一致。二是招标人和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后,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以上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招投标结果能够得到有效巩固和落实,防止招标人或投标人胁迫对方调整合同价款、增减工作体量、升降质量目标、变动既定工期等实质性条款,防止部分招标人与中标人通过“阴阳合同”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合同确定的相关建设情况不应突破批准概算范围。

七部委30号令第64条规定:“合同中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合同价格应当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范围内;确需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当在中标合同签订前,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查同意。凡应报经审查而未报的,在初步设计及概算调整时,原项目审批部门一律不予承认。”,也就是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不得突破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范围,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又是项目合同签订的依据,合同同样不能超出规定范围,如因特殊情况拟超出原批准范围的,必须报经原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对擅自提高建设规模标准的,超支部分财政部门应不予财政支付,审计部门应不予审计结算。

四、合同主体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担保与支付保证。

为促进合同主体双方依法诚信履约,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七部委30号令第六十二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这样从内容上、形式上、担保上均对完善建设合同条款提供法理依据,也为承发包双方诚信履约提供有效制约。

五、建设项目实施合同应涵盖以下主要内容。

建设项目须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一)项目范围;(二)建设工期;(三)项目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四)项目质量;(五)项目造价;(六)技术资料交付时间;(七)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八)拨款和结算;(九)竣工验收;(十)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十一)相互协作条款;(十二)权利和义务;(十三)法律责任等。

六、违反建设项目合同签订程序的相关法律责任。

应招标项目合同的签订有其法定程序性,违反了相关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招标人违反规定程序的法律责任:

(1)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

(四)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五)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二)中标人违反规定程序的法律责任: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2)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三)承发包双方共同违反规定程序的法律责任: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订招标合同的注意事项]

篇8:装修合同草拟注意事项

装修合同草拟注意事项

一、装修合同之承包方资格审查

作为发包方,为预防欺诈,应了解承包方主要的情况:

1、确认承包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与合法,是否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是否具有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

2、确认签约人的资格,若是委托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

3、了解承包方的经营范围、社会信誉等以确定其履约能力,必要时可以去参观发包方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

二、装修合同之材料

在合同中关于材料应进行详细的约定,如可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若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标准,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

三、装修合同之工期

在合同中,应对工期进行明确的约定,承包方应按期完成工程。如果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当顺延。但如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四、装修合同之质量

装修合同中,作为承包方,应注意对承包事项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质量标准施工。

1、对于产品质量标准应进行明确约定,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避免产品质量标准方面发生争议。

2、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发包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质量。

五、装修合同之检验

为保障发包方的`合理利益,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装修合同应约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在合理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发包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及时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时间验收。若发包方在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可要求承包方赔偿或返工。

六、装修合同之保修期

为了保障发包方的利益,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修期,保修期在验收合格后起算,双方可在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七、装修合同之价款

为了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在装修合同中对价款支付时间、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

1、明确约定款项的支付方式,如以现金、汇票或是支票,分期支付制。

2、明确约定款项支付时间,开工前发包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0%的工程款;完成50%的工程量后,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竣工验收后,支付总价款50%的工程款。

因此,订立合同时,建议发包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概况、违约责任、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自身的合法、合理利益。

篇9:装修合同十一点注意事项

根据调查统计,墙面开裂、瓷砖空鼓、卫浴间水管道漏水、小件产品安装问题、室内门门套线开裂是家装市场上最为常见的几种返工问题。

举例来说,在家装施工的众多项目中,墙面开裂和瓷砖空鼓脱落一直是老大难问题,这是由于决定这两个项目成败的因素众多,问题的爆发比较滞后,验收时又主要靠经验没有具体检测数据可供参考。最基础的施工项目反而是最需要经验和技术的,刷墙和贴砖看起来简单,但想达到“零返修”很难。

家装公司完成部分或全部装修后,主要针对这些重点问题进行检验无疑是可取的方式。如此一来,不但有了针对性,还能更有效的发现问题。比如,墙面开裂、瓷砖空鼓、地板铺装、橱柜安装与开关面板等小件安装问题,都可以成为装修门外汉们有针对性的验收关键点。即便邀请专业的第三方验收机构完成收房工作,业主也可以要求他们着重检查返修率最高的几大项目。

返工装修三大注意点

1、确定返工必要性

在装修出现问题时,先不要急着返工,首先应该确定一下返工的必要性:该环节施工是否影响装修质量?与原设计不符的施工是否真的影响装饰效果?装修返工所需的资金与时间是多少?只有再返工前确定好返工的必要性才能避免重复返工、费时费力又费钱的现象。

2、尽早返工

在确定了返工必要性之后,应该马上停工、立即开返工,这个时候越拖延带来的时间损失与资金损失就会越大。但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为了保证工期,应该迅速将返工的工人、建材安排到位,这一点是需要施工方与业主通力合作的,务必要处理好。

3、明确责任

在进行返工之前,应该将返工所需要的材料费、工费的支付方明确好,即明确返工责任。通常由于业主变更设计等原因造成的返工费用应由业主支付;而由于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费用须由施工方支付。因此,大家在签署装修合同时也应把返工中的责任划分问题写清楚,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对于返工项目的验收,只需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即可,但要额外注意返工项目周边是否完好无损,没有遭到破坏。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在家庭装修的过程中,装修合同可谓是非常重要的一步,每年都会有大量的装修纠纷产生于合同的填写不规范,那么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家装市场极容易出现工程纠纷,如转包、挂靠公司、装修质量、拖延工期、预决算争议等情况。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为防止这类纠纷的发生,业主一定要签订《家居装饰合同》来保证自己的利益,签订合同时,要从以下方面多加注意。

1.选择正规的家装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业主应先审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

2.参观装饰公司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检查工地施工工艺以及工人的素质,还应该着重检查施工工地的管理、卫生和防火情况。

3.对装饰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要有详细的设计样图。预算报价,客户应该严格审定,如有可能找相关专家咨询。如果委托装饰公司选择建材的话,装饰公司一般会提供预选的材料样品,客户应该保存以便日后检查对照。

4.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几次验收程序(包括材料、隐蔽工程、局部和整体验收等)、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在约定装修的材料标准时,一定要非常细致,包括外墙、内墙、顶棚、地面、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每个部位使用材料的品牌、型号都要清楚标明,不能笼统地用“国内名牌”、“国际名牌”之类的字眼。

5.验收方式可在合同上约定由政府质检站来验收,这样你就可以不为请质检站而另付费用。

6.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复印委托书,同时向装饰公司索要工商执照的复印件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这两个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还要索要项目经理和工程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正式职工的工作证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

7.交付的工程款要由业主亲自交到公司财务,并索要建筑安装专用发票,尽量防止出现其他人代收工程款的情况。

8.工程完工后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保修期,客户可依具体情况与公司商议,保留原证件或扣留部分工程款作为装修的质量保证金。

9.上述装修合同有3种形式:即承包人包工包料,部分包料,承包人包工、住户自己包料,在装修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装修公司包料的,要向其索要购买的材料明细表、合格证、发票;业主自己包料的,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志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修材料。

10.另外,在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检测不合格的,如属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应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11.预算项目变更时,双方应该重新签订协议。

家庭装修合同范本

发包人(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简称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甲方的有效证明(产权证书登记号):_________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证书登记号):_______________

2、装饰施工地址:___区(县) ___路(街) ___号___楼___室。

3、住房结构:___房型___房___厅___厨___卫___阳台,套内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包工包料)。

6、工期:

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到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7、总付款:¥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费:___元,人工费:___元,

拆除费:___元,清洁、搬运、运输费:___元,

管理费:___元,税金:___元,

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元。

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该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第二条  材料供应

l、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

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送到施工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送到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色调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影响装饰设计效果,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及报价:(见附件三)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本合同主材料、设备报价单的规定。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色调、品质有差异,应停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l、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及本省现行的《住宅装饰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本工程由一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份。设计图纸费用___元,由___方承担。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乙方才能继续施工。

6、全部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工程质量验收单(见附件五),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工程价款。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付尾款。

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第四条  安全施工和防火

1、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噪声扰民或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可以选择下列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阶段及项目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付款金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合同签订当日 元

水、电、热等管线

施工过程中 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元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元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日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元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款项往来,乙方均应出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必须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应在开工前三日内全部或部分腾空房屋。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甲方或其所属物业部门应书面告之乙方施工人员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指派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需提前与对方联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件四)。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2、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过错方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返工。经过修理或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材料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材料或按材料品质计价付款。如果乙方故意提供假冒伪劣的材料或设备,应按材料或设备的价款双倍赔偿给甲方。乙方故意提供不符合国家有关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强制性标准的材料,给乙方造成人身健康损害的,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元,工期顺延。

6、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该工程成品或自行人住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签订后,装饰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乙方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下列合同附件内容。

甲方(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邮编: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邮编: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0: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新房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对于每一个要装修的人来说都很重要,装修是一件很复杂的工程,里面包含了大大小小数十个项目。很多装修公司仗着业主不懂装修,在装修合同里面乱做文章,到最后本来是保障业主权益的新房装修合同反而成了圈钱的陷阱,下面我们就来仔细介绍一下新房装修合同注意事项,看看哪些是需要格外注意的地方吧。

一、流程

新房装修合同注意事项第一个要关注的就是签订的程序,搞清楚了程序才不会被装修公司牵着鼻子走,从一开始就掌握装修的主动权。常见的新房装修合同流程是,第一步清楚自己想把家打造成什么效果,并且跟设计师进行讨论;第二步确定讨论结果,设计师确定设计方案;第三步装修公司给出装修预算;第四步业主要对装修总价进行确认;第五步业主和装修公司商讨具体的施工期限;第六步就是确定预付款具体金额;第七步是双方要对合同责任进行确认;第八步就是签订装修合同。以上八步只是一个大概的流程,不同的公司可能会有些出入。

二、权利义务要明确

签合同关键的就是要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这点在装修合同中同样重要,所以这也是新房装修合同注意事项中最关键的一点。业主在和装修公司签订合同之前要对权利和义务进行详细说明,例如施工现场出现安全问题是谁负责,施工人员出现问题是谁负责等等,为了避免延误施工进度,这些都应该在合同之中具体的写明,这是避免出现装修纠纷的重要措施。

三、文件不齐

文件是否齐全也是新房装修合同注意事项中要关注的一点。对于很多装修小白来说根本不清楚装修合同具体该包含哪些材料,有些装修公司也跟着糊弄,不把文件都备齐。其实装修中的工程预算书、设计图、施工图等都应该是合同内的文件,这些往往都被装修公司给省去了,这种做法会给日后的施工带来很多隐患。小编建议广大业主一定要把所有材料都保存好,尤其是发票单据,这些都是保障自身利益的工具。

四、主体要清晰

一份正规的合同中是应该包含甲乙两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的,合同中属于装修公司填的项目必须要添清楚,然后进行核实,有些资质不全的装修公司会在填合同的时候直接盖一个公章了事,还有的公司名称和公章名称不符,这些都是不正确的,要特别注意。

新房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今天我们就先介绍到这里,装修合同中的款项很多,为了避免上当,在签订合同之前要把心里的疑虑先问清楚,千万不能马大哈哦,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篇11: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及细节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及细节

1、工期约定:一般2居室10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35天左右,装饰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45-50天,如果您着急入住的话,可以在签订家装合同时和设计商榷此条款。

2、付款方式:一般的家装合同,约定首付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完工后交纳5%。如果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的话,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您就已经向装饰公司交了95%左右的费用,如果装修的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饰公司了。所以建议在签订家装合同时候,能把首付压到30%,中期交纳30%。中期款:一般家装合同上约定的中期付款时间,只是简单的标明“工程过半,木工收口”。但是一个工地往往是多项目交叉作业,正规的工期过半应该是:木器制作结束;厨卫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电改造结束。

3、增减项目:装修过程中,很容易有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纳费用的。那么这些项目的单价究竟应该是多少呢 如果等到已经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设计说了算了。所以如果有可能,最好能复印一份装修公司的最初给您看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家装合同或是增减项目时,装修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还要注意一点,最后结算费用的时候,你应该支付的增减费用,都应该是在该项目施工前,由您签字认可的,如果是您没有签字认可的,您一概可以不支付相应的费用。

4、保修条款:装修的整个过程现在主要还是以手工现场制作为主,没有实现全面工厂化,所以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细碎质量问题。保修时间内,装饰公司应该实施的责任就尤为重要了。比如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全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是还是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家装合同中写清楚。

5、水电费用:装修过程中,现场施工都会用到水,电,煤气等。一般到工程结束,水电费加起来是笔不小的数字,这笔费用应该谁来支付,在家装合同中也应该标明。

6、按图施工:严格按照您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如果在细节尺寸上和您在设计图纸上的不符合,您可以要求返工。

7、监理和质检到场时间和次数:一般的装修公司都将工程分给各个施工队来完成,质检人员和监理是装饰公司对他们最重要的监督手段,他们到场巡视的时间间隔,对工程的质量尤为重要。监理和质检,每隔2天应该到场一次。设计也应该3-5天到场一次,看看现场施工结果和自己的设计是否相符合。

8、工程完工后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保修期,业主可依具体情况与公司商议,保留原证件或扣留部分工程款作为装修的质量保证金。

9、预算项目变更时,双方应该重新签订协议。

10、家装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复印委托书,同时向装饰公司索要工商执照的复印件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这两个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还要索要项目经理和工程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正式职工的工作证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

11、家装合同中售后服务不能忽视。最突出的问题是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装修公司故意拖延时间或以种种借口不给维修。因此,消费者在签订家装合同时就应在合同中注明保修期限,分期付款方式等内容,以防备装修公司把风险全部留给消费者。

12、家装合同有三种形式:即承包人包工包料,部分包料,承包人包工、住户自己包料,在装修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装修公司包料的,要向其索要购买的材料明细表、合格证、发票;业主自己包料的,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志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修材料。

房屋装修签订合同之前要注意什么?

1.拒绝以不赚钱,打折优惠为名招揽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2.家庭装修应有造价预算的程序:材料费、施工费、管理费、利润等都应该明确,而没有信誉、质量和服务保证的装修公司或施工队往往采取“低开高走”报价的做法承揽业务。

3.警惕所选择装饰企业或个人偷漏工程项目。他们往往利用客户不懂装修,因此在施工项目单上有意漏项,到施工期间再增项增加报价。

4.拒绝材料以次充好。报价单上的材料与实际使用的不符,特别是基层采用伪劣材料以降低成本。或有意加大材料损耗,并借损耗之名加大工程量。

5.小心施工队减少施工程序、偷工减料以减少成本。如本该刷六道油漆的只刷两道,水泥以次充好,木质基层不作牢固与防潮处理,全部变成钉子连接,乳胶漆加水等。

6.用流行的套餐报价法蒙骗客户,看似科学,实际项目含糊。

7.装修前竭力吹嘘,承揽业务,装修竣工后,出现质量问题便逃之夭夭,质量和维修成了大问题。

8.不能因贪图小便宜而放弃原则,认真选择有信誉有实力的装修公司或者个人,尊重其劳动所得的合理利润。

9.要在合同签订前弄清自己所需要的材料、施工程序以及服务项目,检查报价单所列项目的名称、材料、数量、做法、单价、总价,并要求设计人员提供“材料合格证书”报表。

10.注明增减项目等有关事宜,在施工图上注明详细的施工做法和材料品名,作为合同附件。

11.一定注明非业主意愿增加项目所需款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

12.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前,一定谈及自己聘请装饰监理的想法,如果施工方竭力抵触,业主就要格外当心。

13.不要依赖样板间,要以国家标准验收工程质量。最好选择企业前先看看“劣质工程展览”。

14.签订合同的当时一定要注明负责工程的工长姓名、籍贯,避免企业临时雇佣施工队。

15.前期付款的比例一定要尽量压缩,最好执行3331制,以使自己掌握主动。

16.向企业索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复印件,到建设主管部门或监理公司核查企业的合法性。

17.交纳设计押金时一定注明,“如果业主对设计方案不满意,应足额退还设计押金”。

18.最好采用几个设计方案由业主组合一套完整设计方案,有3~5个施工单位报价,业主自选。

篇12:装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装修合同概念

装修合同就是为了房屋装修而签订的合同。

这个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的协议。

二、装修合同的作用

装修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

装修合同是家装质量的约束凭证,也是避免家装纠纷保证书,是业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

三、装修合同签订流程

了解装修合同签订流程,可以让我们在一开始就不至于处于被动的位置。

签订装修合同流程一般如下:意向——设计确认——预算提交——总价确认——质量——工期——付款——合同责任确认——签字生效。

四、装修合同签订应避免的事项

1、书面文件不全

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有效构成要件。

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定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

消费者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2、合同主体不明晰

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名称和联系方式,很多公司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

3、权利义务不清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装修合同中规定了甲乙双方应尽的义务。

装修过程中,难以避免出现偶然因素影响施工进度,比如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施工人员身体状况等等,在合同中应逐一细化,让双方的责任归属更加明确。

4、增减项未加入合同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因为施工项目的增减或其他因素,须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必须协商一致,并签定书面的变更协议,与此相关的工期、工程预算及图纸都要做出变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5、监理概念模糊

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

如果家装公司承诺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监理,应在合同中对装修工程的质量监督效果进行约定

五、装修合同签订前注意事项

1、装修合同签订不能急

装修合同是装修工程中最主要的法律文件。

当所有的设计和工程预算都谈妥后,签订装修合同是装修开工前必须履行的一道手续。

很多消费者在面临签合同时,就开始急躁,希望尽快和装饰公司签合同,尽快进入施工阶段。

但是在此建议消费者,签合同不能着急,需要各方面做好了解,谈好设计和预算等后才签合同,以防止吃亏。

2、必须检查装修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

一个合法经营的装饰公司,营业执照是必要的。

现在很多公司都开设了分支机构,对这样的公司还应该检查对方是否有法人委托书。

提醒千万不要和只有一张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人谈家装工程,因为谁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真的。

六、常见装修合同猫腻

大家不要以为有了合同就可以放心了,其实,在装修公司的合同中,同样也存在一些隐含的漏洞、陷阱,这些都可能让业主成为装修的“受害者”。

下面我们就一一为大家罗列出装合同中隐含的5大陷阱及应对方法,各位业主在装修的时候可千万要小心了。

1、工艺说明模糊不清

装修公司或工头报价时由于业主更多地会关注单项的价格,而经常忽略工艺说明,尤其是用什么材料、什么规格、什么等级以及应有的说明。

一业主诉说亲身经历:当时啥也不懂,装修公司和工头给的报价单上就是用了模糊字词,例如:柜体、柜框用大芯版,实木收边,水泥,刷界面剂,纸面石膏板封面等等,都是一道道陷阱。

2、单项面积上做手脚

一般业主也是关注单项的价格,至于实际的面积一般是大致估计,实际上这一块也是装修公司或工头做手脚的地方,如果每项面积都稍微增加一些,单项价格又高,那么少则几百,多则几千就出去了。

单项价格谈定了以后,一定要和装修公司或工头一起把单项的面积尺寸丈量一下,并记下来落实到纸面上,以免到时就面积和尺寸的大小扯皮。

3、在报价单上做手脚

一些奸诈的'装修公司或工头就会在工艺说明或面积上做些手脚,简化一些工艺或者说对某些材质进行偷换。

在签定合同时,一定要亲自逐项比较和核对相应的条款,是否跟装修公司或工头谈妥的最后条件一致,不能忽略任何细节,不给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4、材料进场时提供劣质产品

虽然在合同上和报价单上写得很清楚,该用什么材质、什么规格、什么等级的产品,但一些抱有侥幸心态的装修公司或工头总会铤而走险,改头换面来个以假蒙真,如果业主不细心、不关心的话,劣质材料就这样偷偷进场了。

材料进场的时候,最好要自己亲自到场,带上合同和报价单,并请懂行的人或监理到场一起验收。

5、材料陆续进场时先进部分好的材料蒙骗过关

材料陆续进场时先进部分好的材料让你验收以求蒙骗过关,趁业主不在进劣质材料。

工人进场的时候工头肯定会进一部分材料,并要求业主到场验货。

有一开始就按合同规定来的,但也不可避免出现一些黑心的工头,先进一些好材,趁业主不在偷换一些劣质材料,有的干脆不先告诉业主装修进程,先让劣质材料使用在隐蔽工程里。

七、装修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业主遇到无良装修公司,出现装修合同纠纷应该如何解决呢?是打碎牙齿自己咽下去?还是勇敢站出来去尽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部分人应该都会选后者吧,但是大家知道出现这种情况有哪些方法解决么?

1、解决装修纠纷的法律法规

针对装修纠纷,有关部门制订了一些规定。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997]60号《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建设部[997]9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等法规。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发生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解决装修纠纷的五大途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

2、业主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装修公司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必须注意,一般情况下,如提请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诉讼。

3、解决装修纠纷的流程

此外,行业规定对纠纷的解决也提供了诸多方法。

如一些家居装饰市场规定,解决纠纷按下述流程进行:投诉——调解部受理——质检部根据合同及图纸进行现场核查——调解部、质检部依核查结果进行调解——若双方达成协议则进行维修或返工;若未达成协议或不履行协议,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服装代理合同

商品房合同

版服装代理合同

商品房的装修合同

品牌服装代理合同版

垃圾清运服务合同

垃圾清运协议书

家具销售合同范本

标准品牌服装代理合同书

垃圾清运合同样本

订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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