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厂房租赁合同(合集10篇)由网友“宇宙人”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上海厂房租赁合同,欢迎阅读借鉴。
篇1:上海厂房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关于本市加强租赁厂房和场所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意见》(沪府办发[]34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安全管理意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厂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厂房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号_______室(部位)_______(以下简称该厂房)。该厂房出租【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 ___平方米,其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 甲方作为该厂房的【房地产权利人】【授权委托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厂房的【房地产权证】【产权单位委托出租的证明】【法律规定其他权利人证明】,权证编号:_________;并已告知乙方该厂房【已】【未】设定抵押。
1.3 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为_________;其现有装修、有关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下同)状况、安全生产条件、防火等级,以及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其它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厂房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厂房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使用性质和生产用途
2.1 甲方已查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拟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_________的产品生产。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不擅自改变该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从事上款约定之外的其它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厂房和按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以下简称:有关设施设备)。租赁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止。
3.2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租金为(_____币)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____币)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_______角整)。
4.2 该厂房租金___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3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4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厂房时,乙方【不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个月的租金,即 (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厂房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_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5.3 【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厂房的使用要求
6.1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安全管理意见》第二、三、五条的规定,同时订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三),明确租赁双方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6.2 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间,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由【甲方】【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甲方。】【由乙方维修的,乙方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甲方。】
篇2:上海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身份证复印件张贴处)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厂房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厂房座落、间数、面积、质量
1、出租方保证向承租方出租的厂房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2、出租厂房概况:
出租厂房座落地址: 。
出租厂房用途: 。
出租厂房间数: 。
出租厂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出租厂房使用面积: (平方米)。
出租厂房质量: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厂房租赁期限:租赁期共 年零 月,承租方自 年 月 日起将出租厂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保证金条款
1、租金每(季度)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租金按(季度)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内,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8日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
3、租金支付方式: 。
4、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只提供普通收据,如承租方要求支付有效发票,则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发票税。
5、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在签定本合同书时,出租方收取承租方保证金每年人民币 元正(大写: 元整)。
第四条 相关费用
1、厂房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租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2、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装修费用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厂房的使用权归承租方,包括出租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厂房外墙、屋顶、及厂房的附属配套设施(厂房内的空地、汽车车位)等。
第五条 厂房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1、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旧出租方的权利和承担旧出租方的义务,旧出租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厂房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与出租方重新签定新的合同书,出租方有权没收原承租方的保证金。
3、租赁期间,出租方欲对厂房设立抵押权,须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承租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出租方的行为。如承租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到达出租方的次日起计算。出租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出租方违约责任。
4、出租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承租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
第六条 厂房修缮
1、租赁期间,出租方应负责厂房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只保证厂房能满足承租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2、租赁期间,如厂房发生非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承租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20天内予以修缮,超过20天的,承租方有权自行修缮。
3、租赁期间,如厂房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承租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承租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出租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承租方可以退租或代出租方修缮。
第七条 出租方权利与义务
1、出租方保证如实向承租方解释和说明厂房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厂房权属、厂房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承租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2、出租方要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承租方提供租赁厂房。
3、租赁期间,如出租方确需收回厂房自用,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承租方。解除合同后,出租方应支付违约金共计人民币5000元正,并如数退还保证金。
4、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给承租方。
第八条 承租方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出租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承租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2、租赁期间,如承租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出租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承租方应付给出租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50%计算,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全部保证金。
3、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改变厂房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厂房和设备的毁损、倒塌,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厂房当年市场价值的经济损失。承租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4、承租方在厂房内的装修,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全部均属出租方,但安装的设备、物品除外。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承租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厂房原状。超过7天,出租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承租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5、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正式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承租方短期内另找厂房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出租方应允许承租方延期20天,但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5日内厂房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承租方放弃所有权,由出租方处理。
6、租赁期满,承租方需续租,应提前10天通知出租方,出租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承租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出租方不予以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承租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半年,自10天期满次日起计算。
7、租赁期满,承租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 不可抗力和例外
1、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2、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当地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承租方原因,厂房发生漏水、倒塌,或厂房被认为危房原因致使承租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则由出租方负责维护或修缮。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出租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20天内返还承租方支付的保证金和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厂房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0天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0天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索赔
1、如果因出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出租方应返回承租方多交付的租金及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偿给予承租方1个月内的时间搬迁。
2、如果因承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租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补偿金人民币5000元正。作为对出租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出租方有权扣留承租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和保证金。承租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4、承租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的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1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1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达30天以上的,则属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厂房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5、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复印件无效),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3、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出租方签字: (盖印);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
承租方签字: (盖印);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
签合时间: 年 月 日;第三方证明人: (盖印)。
篇3:上海厂房租赁合同工商版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租赁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应严格仔细审查合同的起租日,同时注意有无在一定期限内免租的约定及是否有表明装修期内免租的约定。应严格仔细审查合同的起租日,同时注意有无在一定期限内免租的约定及是否有表明装修期内免租的约定。
篇4: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厂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的概况
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该厂房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厂房交割清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厂房交割清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厂房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提供证件
甲方提供:
乙方提供: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厂房租赁期1年。自 年1月1日起至 年12月31日止。其中包含2个月的免租期(自 年1月1日至 年2月28日)。
第四条、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仅作为开办厂房进行家具加工生产,并达到当地环保要求;供部分员工进行居住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用途,否则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租金
租金为5万元一年。
第六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双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环评等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厂房交付、使用
(一)厂房交付
甲方应于签订合同后1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厂房交付乙方。
(二)厂房使用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厂房,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厂房的用途。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厂房的现状基础上进行结构性改建。
3、在不影响厂房主体结构和主体形象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根据自己经营需要进行装修和形象设计,其设计、施工方案需经过甲方及物业公司共同确认,同时乙方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施工中,乙方应接受甲方及物业公司对施工的安全监管,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4、除依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一)的规定设置公司标识外,若乙方需设置任何广告、标识、招贴或其它资料,需事先征得甲方及相关政府管理机关的同意和/或批准。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广告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5、乙方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及债权债务。
第八条:厂房维护及维修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厂房及附件四《附件四:厂房交割清单》所列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自行改造建设或因乙方非正常使用导
致损坏的状况除外。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维修厂房不及时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应按实际影响的天数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由乙方自行装修改造建设的结构与设施及乙方自行添置的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予以维护维修。
3.甲方应在向乙方发出合理的事先通知后进入厂房进行修缮,且不得影响乙方对厂房的正常使用。但若遇紧急情况的,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或起厂房内管线损坏对相邻厂房产生严重影响的,甲方可以协调消防部门、物业管理部门等进入厂房进行修复工作,而无需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
4.租赁区域内部的清洁工作由乙方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按租赁范围由甲方负责;厂房外部乙方标识部分的清洁工作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厂房的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厂房或变相转租、转借或对外提供担保,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同意乙方转租厂房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厂房。
第十条:厂房的返还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7日或合同解除后7日内,乙方应返还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将出租厂房物品搬迁,视为乙方放弃对厂房内物品所有权,甲方可以随意处置上述物品,收回出租厂房。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乙方放弃收回,无偿归甲方所有。
乙方交还甲方厂房应当保持厂房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厂房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与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厂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厂房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厂房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乙方经营项目未通过当地工商局、税务机关、环保机构审批的。
(三)厂房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厂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厂房;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厂房结构;
(3)损坏承租厂房,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厂房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厂房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话、电视、物业管理等项费用达日;
(7)拖欠租赁费用万元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甲方迟延交付厂房达30日的。
2.甲方交付的厂房不符合合同约定。
3.甲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厂房的。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厂房供乙方使用的,逾期三十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厂房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以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如甲方出售厂房,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二)乙方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厂房并扣除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厂房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厂房结构或损坏厂房,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厂房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日以上的。
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4%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且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甲方:
乙方:
日期:
篇5:厂房租赁简单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的位置、面积及使用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土地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土地证号:_______】;厂房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
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3、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月内在租赁场地内_______处(建造300-400平米生活宿舍区,费用由甲方承担。
4、本租赁物的功能为乙方用于__________,因生产需要乙方需对厂房及其他区域进行改造,并对厂区场地进行平整,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租赁期限届满前___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厂房租赁费用、支付及相关事项
1、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年(大写: ),每半年交付一次租金。
2、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
a 有实际负荷250千瓦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
b 有正常用水供生产使用;
c 排污管道能正常,通畅;
d 协助乙方处理工商税务等部门关系及地方关系。
e 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双倍返还当年租金并赔偿乙方相关损失。
f 乙方租赁物正前方厂地(四周)有免费使用权。
3、合同签订后乙方即付甲方履约保证金______元,合同期满,甲方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收款账户信息:户名:
第四条 租赁物的转让
1、在租赁期间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部分或全部产权,或进行其他改建,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若乙方无力购买,或甲方行为导至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时间的双倍租金。
第五条 场所的维修,建设。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甲方。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甲方予以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租
租任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物转租,转租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第七条 免责条件及合同的终止
1、如遇不可抗力对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八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甲方:___ 乙方:
代表人:______ 代表人:______
保证人:______ 保证人: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篇6: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1. 租赁厂房出租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承租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约为_________平方米。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包租给承租方使用。
如承租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承租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2.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出租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权。
3.交付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出租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且承租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4、租赁费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出租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租赁费支付
5.1 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出租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月___日___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完毕。租赁期限届满,在承租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出租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出租方将向承租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承租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承租方汇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出租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 承租方应于每月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 本合同生效后,出租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在出租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出租方支付有关费用。
篇7:厂房租赁合同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1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 出租房屋概况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第4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第5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整)。
第6条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 租金支付地点: ;
第8条 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 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关费用
第10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 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 承担。
第12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3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 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缮
第17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9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协议书《厂房租赁补充协议》。
第20条 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21条 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2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23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4条 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 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七部分 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26条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7条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8条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29条 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30条 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31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32条 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33条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八部分 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34条 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35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36条 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37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发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认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
第38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九部分 通知
第39条 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2)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十部分 争议解决
第40条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一部分 合同生效
第41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42条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治安许可证等国家规定应办理的各项手续。如果甲方在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30天内,仍然没有办理上述手续,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部分 违约责任
第43条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44条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部分 索赔
第45条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返回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中介费用、乙方的来回搬迁费用、乙方已经支付和虽未支付但将要产生的装修费用、乙方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设备安装费用(如:有线电视安装费、电话安装费、电器安装费用、电线电表安装费、中央空调通道安装费、煤气管道安装费、网络安装费、暖气安装费等)。
第46条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第47条 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同第45条含义)甲方不予以补偿。
第48条 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6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49条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6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
第50条 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四部分 附则
第51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53条 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甲方签字:(出租人)
住址: ;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时间:
乙方签字:(承租人)
住址: ;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篇8: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厂房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__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厂房占地面积__亩,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 厂房功能为__,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限为____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_个月提出续租,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租金____元/年,于每 年 月 日以现金方式上缴,实行上打租。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 乙方按期交付租赁费,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____元。
2、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并负责一切费用。在租赁期内,如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准私自转租他人。
4、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四、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____鉴证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鉴证单位或镇监管办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 法人: 法人:
鉴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篇9: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赁___________,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平、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建筑面积合计___________m2,空地___________m2,租赁给乙方作厂房使用。
二、租赁期限:从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租赁期,第七年起每三年租金费用在上期基础上递增10%。
三、双方议定上述厂房租金:从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建筑物每月每平方7元,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月租金___________元,空地每月每平方2元,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月租金___________元;代环卫部门收取生活垃圾清运费及代治保会收取治安联防费每月每平方___________元(按建筑面积计,不含工业垃圾),合计___________元;月租金费用合计___________元,年租金费用合计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从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建筑物每月每平方___________元,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月租金___________元,空地每月每平方___________元,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月租金___________元;代环卫部门收取生活垃圾清运费及代治保会收取治安联防费每月每平方___________元(按建筑面积计,不含工业垃圾),合计___________元;月租金费用合计___________元,年租金费用合计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从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建筑物每月每平方___________元,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月租金___________元,空地每月每平方___________元,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月租金___________元;代环卫部门收取生活垃圾清运费及代治保会收取治安联防费每月每平方___________元(按建筑面积计,不含工业垃圾),合计___________元;月租金费用合计___________元,年租金费用合计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四、合同签订日起乙方须缴交___________元(大写;叁拾贰万陆仟玖佰肆拾叁元贰角柒分)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定金,定金不算利息,租赁期满后乙方在无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将定金退还给乙方。
五、上述租金、费用为不含税,甲方收取租金时只开具收款收据作收款凭证。乙方如需开具租金税发票,所发生的税金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缴付。
六、如乙方需要在空地搭建其它设施,必须获得甲方书面审批后,才能搭建。厂内车棚面积按空地单价计租;若作车间或仓库使用,按建筑物单价计租。
七、双方的责任
1、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经营的项目要报当地工商、治安、劳动、环保、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如不符合有关要求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内,若乙方对该厂房需要进行装修或改建,必须由我社区规划发展办审批后才能装修或改建。不能改变厂房的建筑结构,否则乙方应负责修复至原状,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厂房,没收履约定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厂房转租,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厂房,没收履约定金。
4、租赁期内,社区出具消防使用证外,该厂房(包括主体结构和所有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汇报维修保养情况。因厂房渗漏或水浸而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5、租赁期内,甲方负责将用电(但不包含供电部门收取的管理费、电损费,用电按现有设施外,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水架设到厂房一个固定位置。乙方增设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装修、门、窗及水、通讯线路等),租赁期满乙方不得自行拆除,无偿移交给甲方。
6、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为工人参报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工人每月劳动工资和劳保福利,因乙方违反劳动法造成的经济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担。
7、租赁期内,甲方只负责投入消防设备设施和电梯安装,之后消防及电梯的年审、维护保养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出现消防等责任事故,产生的法律及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和第三人的侵权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租赁期内,乙方生产经营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电视天线费)及所产生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9、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并配合乙方办理与该厂房租赁相关的手续。
10、租赁期内,乙方不允许在厂房内住宿、生火煮食,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物,没收履约定金。
12、电费每度电按1.06元收取。
八、合同终止
1、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十日内乙方无条件迁出该厂房,并将该厂房返还甲方,该厂房内的一切固定装修及附属设施,乙方均不得拆除或破坏,归甲方所有而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如乙方逾期将该厂房交回给甲方,乙方应从逾期交回该厂房之日起,按原租金的两倍计算支付租金给甲方。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超过十天,乙方在甲方厂房内仍有财物未清走的,视作放弃该财产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
理。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租赁合同每月28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否则每逾期1日,须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若乙方逾期缴交租金、费用等任一项超过30日,视作乙方同意甲方在无须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厂房实行停水停电处理,并单方解除同,收回该厂房,没收履约定金,追偿乙方所欠租金,有关费用以及违约金。
2、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3、乙方如拖欠租金和下落不明,而且原有通讯工具无法联络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没收定金,并自行收回出租物另行出租。乙方放置的物品由甲方进行无因管理,但不承担自然灭失的责任。
4、租赁期内,若遇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应无条件将该厂房还甲方,而双方各自不承担违约责任。
5、租赁期内,若政府需要征地或拆迁或改建等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甲方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保证在接通知后三个月内,无条件将该厂房及空地交还甲方;若政府有补偿的,则按政府补偿文件处理;若乙方无其他违约行为,双方办妥交接后由甲方无息退回定金给乙方,本合同自行解除,租金计算到发出书面通知日止,此外,甲方不再对乙方作其他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6、租赁期内,如遇自然灾害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友好商定,若乙方有购买保险的,则按照国家保险法执行。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十一、其它事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交付全部定金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甲方存档,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签约日期:20__年__月__日
篇10:厂房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乙方(承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厂房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厂房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河东区彭于埠社区工业园的厂房一处租赁给乙方使用。
租赁范围:除一层南两间以外的所有厂房,另租二层两间,租赁方式为包租,由乙方自行管理。
二、厂房用途:该厂房用途为搞生产经营。
三、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届满,若续租由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四、厂房交付条件:甲方应提供乙方生产生活用水齐全,排污方便。
五、租金:每年租金为元,大写元整。每年月日前一次性交齐一年的租赁费,租金到期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租金。
六、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在未经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不
七、甲方应保证租赁物无产权纠纷,具有相应的使用性能,租赁前产生的债权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租赁后可对厂房进行装修。
八、租赁期内,若遇政府规划拆迁补偿,工人安臵费、及其设备搬迁费、误工费等属于补偿给乙方的项目,应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伺机侵占,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
九、租赁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结清租赁期内的租金,交回租赁物。
十、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该厂房毁损和损失,双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诚心责任:租赁期内双方应信守合同,不得违反。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定,效力同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十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工业用地申请书
★ 房地产广告协议书
★ 意向书范本
★ 工厂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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