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代理合同(精选15篇)由网友“少羽大天狗”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代理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房屋代理合同
甲方:新疆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协商,在乙方成立销售公司前,甲方委托乙方为“万泰阳光城”(暂定名)项目开发顾问并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专业的市场研究及营销推广,并代理销售房屋。
第二条:委托时间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双方约定之销售任务止,双方约定销售周期为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至所售房屋办理完入住。
第三条:代理销售范围
“万泰阳光城”第一期开发房屋面积约平方米(含商业面积),其中乙方承销平方米。
第四条:销售价格
根据双方市场调研协商楼房销售价格,根据每栋楼、各楼层位置、每套房独立定价,分别细化销售底价及优惠方案,并最终以甲方公布的销售价格为准(详见销售价格明细表)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1、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逐步提供关于该项目尽可能详细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建筑施工图纸,整体规划设计图,工程进度表,装修及入住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等,为乙方提供房源情况:面积、位置、户型等资料。
2、甲方承担沙盘、工地围墙、户外广告、户型模型、输出性广告费用
3、甲方负责办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的备案及房屋产权登记等相关工作。
4、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若发生规划或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5、负责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以保证销售的顺利展开。
6、委托专人负责与乙方对接工作,负责与乙方对账,及时办理房产证等产权手续。
7、甲方负责收取客户交纳的各项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及客户交付的其他费用等。
8、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票据、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
9、甲方有权随时调阅销售情况的相关信息,有权对乙方销售人员的配备及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检查和监督。
10、甲方负责管理销控表,做销售登记工作,并根据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二 )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有核心专业人员组成专案销售执行小组,营销人员不多于10人,专业人员的个人简历需经甲方审核确认。
2、乙方负责进行市场调研,根据市场情况、负责提供各阶段的销售思路、销售方案,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供甲方参考。
3、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双方商定的工作目标为导向,合理组织和实施销售工作。
4、负责客户接待,根据甲方签字认可的项目资料,如实向客户介绍项目的法定手续、户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和客户预售购房合同条约等情况:运用相应的销售技巧、充分调动客户的购房积极性,实现客户顺利订房,签订购房合同向客户收取贷款手续,催收购房款。
5、乙方销售上述房产时,不得向用户做任何虚假承诺,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及形象。不得代替甲方收取客户任何费用及签署各类合同,如有上述情况发生所产生的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6、约定履行期间,乙方负责派出销售人员及聘用人员的培训、工资及相应的福利待遇和安全保障,如因劳务或其他因素而与销售人员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预留提成款中扣除。
7、乙方代理期限内,根据甲方要求填写各种房屋销售合同(协议)文本,并负责现场审核,保证各种房屋销售合同(协议)文本内容无误。
8、负责收集贷款客户资料,协助完成按揭贷款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乙方服务内容:
(一)市场调查
1、本城市整体房地产状况调研。
2、本城市及周边城市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调研。
3、目标客户群体的调研与划分。
4、本区域竞争楼盘调研(价格、目标客群、产品)。
(二)销售组织
1、客户接待及销售执行。
2、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填写。
3、催收房款。
4、催收贷款资料,帮助客户办理按揭贷款。
5、销售控制。
6、促销活动执行。
7、价格控制。
第七条:代理佣金
1、该项目委托期限内代理佣金为底价佣金。
双方制定销售任务(详见销售任务责任书),如按约定完成,甲方付给乙方的提成佣金比例为销售回款金额的0.7%【其中乙方个人提成佣金为0.1%(包含底薪2500元),乙方聘用的销售业务人员提成佣金为0.6%(包含底薪1000元及提成佣金0.5%)】。
第八条:佣金核算方式
1、佣金的发放标准
依据第七条销售任务责任书的约定,作为核算乙方提成佣金的标准,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销售额,在101%-110%区间内,增加佣金的0.01%,111-119%区间增加佣金0.02%,在120-129区间内,增加拥金0.03%,在130%-139%区间,增加拥金0.04%,在140%以
上最高按增加拥金0.05%计算。
如乙方没有按双方约定的销售额回款,在90%-99%区间内,扣减佣金的0.02%,80-89%区间扣减佣金0.04%。,在70-79区间内,扣减拥金0.06%,在69%以下,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代理销售合同。乙方未提取的佣金甲方分期分批结算,并扣除后续为其客户服务的其他销售人员的应得服务费用0.2%。
在双方约定的销售周期内,乙方如连续3个月不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任务,并且未按期主动离岗,超过2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的10%作为对甲方补偿,超过4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20%作为对甲方的经济补偿,超过60天,甲方有权将未发放给乙方的佣金全部扣除以补偿甲方的经济补偿。
2、结算方式:
(1)每个月的月底以甲方的财务扎帐日为佣金结算日,结算时由乙方上报销售回款明细表及佣金情况明细表,经甲方审核后,在10日内将佣金结算给乙方。
(2)在乙方独立成立销售公司前,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销售合同未签定前,开始预收的房款提成佣金低于乙方及业务员的底薪总和时,底薪暂由甲方垫付,在销售合同签定后从乙方相应提成佣金中分批扣减。
(3)在销售合同未签定前,对于一次性付款及首付款超过30%的房屋,甲方向乙方结算该套房屋实收款销售佣金的50%。如遇退房的在下月扣减乙方相应提成佣金。
(4)销售合同签订后,每月甲方发放给乙方的总提成佣金预留15%,作为保证金,在乙方协助所售的房屋办理完入住手续后,双方核算后10日内支付。
(5)乙方收到佣金应按实收佣金数给甲方开据相应数额的发票。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双方协商同意后,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等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约定部分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均应严格履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合同附件:附件1:销售房屋确认表
附件2:销售底价明细表及优惠措施明细表
附件3:销售任务明细表(责任书)
(二)营销策划
1、制定项目总体营销思路与营销策略。
2、项目定位(目标客群定位及分析、形象定位、价格定位、广告定位)。
3、确定项目主推语、售楼部形象、楼体外立面形象。
4、案场定位与整合包装(售楼部整体形象包装、内部布置、外部形象展示)。
5、构建项目核心竞争力(整合项目优势,挖掘项目卖点,形成项目对外输出的主要推广点)。
6、制定营销推广策略及执行方案(项目的营销入市时间策略、营销阶段划分、各阶段营销策略执行)。
7、制定整体价格策略(入市价格策略、各销售节点价格调控策略)及执行方案。
8、促销活动策划与组织实施(促销活动的思路、活动方案、活动组织、活动效果评估)。
9、媒体优化与整合(媒体选择、媒体组合、媒体排期、投放频次制定)。
10、制定各销售阶段广告推广方案。
11、各节点营销执行策略(预热方案、开盘方案、热销期方案、强销期方案)。
(三)视觉创意
1、负责为项目设计LOGO(项目标识)、VI应用系统(项目整体的视觉系统)、SLOGAV等设计及优化(项目的推广语、广告语)。
2、负责提供该项目平面广告(包括:报纸、印刷品、户外、网络、DM等)的平面设计及文案。
3、负责该项目各类销售道具(楼书、海报、宣传单页、价目表、售楼中心及会所的宣传招贴、展示展板、工地形象围板、条幅等)的平面设计及方案。
4、负责提供该项目售楼中心内部包装道具(宣传招贴、吊旗、展示展板、窗口表、公示牌等)的平面设计及文案。
5、项目工地外围形象包装(工地围档、工地大牌、指示系统等)的平面设计及文案。
6、负责该项目新闻稿、软性新闻、销售说辞类(来电、来访、促销活动等)的撰写。
7、负责促销活动中所需宣传物料及道具的平面设计及文案。
篇2:房屋代理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为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出租方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方)代理出租房屋使用。
签约前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在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中或在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二、出租方应当出示下列材料:
(一)房屋权属证明;
(二)身份证明;
(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四)将房屋出租给境外人员及外资机构的,还应具备涉外安全审查批准文件。
三、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方)应当出示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三)房地产经纪人员从业资格证明;
(四)交纳租赁代理保证金的有关凭证。
四、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
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
大连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大连市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室_____厅____卫,平房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________,其
其他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代理权限(可多选)
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以甲方名义代理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_个月。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二)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为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为收取)。
双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
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归甲方所有/□归乙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达租金代收、代付银行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由银行为甲方开立账户。
4、乙方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始按(□月/□季/□半年/□年)通过代收、代付银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佣金
出租代理期内其中______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具体日期为____________,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银行划帐/□________)。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以下费用(可多选):
□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以上费用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具体支付责任。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代理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允许的,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另行书面约定。
第十一条
转委托及告知义务
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将承租方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篇3:房屋代理合同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1、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
2、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4、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5、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6、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__________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____人。
第三条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个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长(□日/□月)
(三)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建设网查询),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_____________: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件三。
第九条转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金达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______________执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签章:租赁代理机构(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备案证明编号:
经纪人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年月日年月日
篇4:房屋代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乙方):***市***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为实现***国际轻商贸城统一管理、统一招商的经营目标,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营业用房及商务套房(以下简称房屋)的出租招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理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名义出租甲方所有的、位于***市**区***号****商贸城内房屋:
1、营业用房:**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产权证编号(或购房合同编号);
2、商务套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产权证编号(或购房合同编号)。
第二条代理出租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办理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房屋的出租、经营管理等一切事项。
第三条房屋代理出租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具体出租日期以乙方与承租方(经营商户)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第四条租金
1、营业用房:**号,每月租金数额为**元人民币;
2、商务套房:**号,每月租金数额为**元人民币。
第五条房屋代理出租服务费用收取和租金交付
1、代理出租期限内,房屋出租成功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乙方向甲方收取一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代理出租服务费,在第一次支付租金时扣除。房屋出租成功后乙方在次月15号前(节假日顺延)一次性用银行汇款方式支付给甲方房屋租金,租金一年支付一次。
2、租金汇入农行卡号:***.
第六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在代理出租期间,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相关收益条款扣除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免租及乙方应收取的代理出租服务费用后收取租金。
2、乙方权利
①在代理出租期间,乙方可以根据天津国际轻工商贸城(中国北方五金城)整体规划,确定、调整该房屋的自然格局、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采取多种形式使用房屋;
②乙方仅为甲方代理房屋出租,甲方租金收益计算以房屋实际出租行为为依据,乙方不负责支付甲方房屋空置时期的租金;
③在代理出租期间,乙方可与第三方签订使用出租房屋的各种合同。在本协议期限届满时,甲方如继续委托他人出租其所有的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甲方义务
①甲方应依法为出租房屋所得交纳稅费以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②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再向第三方出租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房屋;
③在代理出租期间,甲方可以转让其所有出租房屋的产权,转让后,甲方在本协议的一切义务随之转让与受让方;
④甲方保证已经获得其产权共有人的同意而签订本协议。在代理出租期间,甲方的产权共有人对本协议提出任何异议,均由甲方负责处理。本协议继续履行,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因甲方的产权共有人提出异议而影响依法对房屋经营管理或第三人对房屋的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义务
①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对出租房屋应积极进行招商出租活动,尽快使房屋成功出租。
②在代理出租期间,乙方在出租及经营管理房屋活动中,与第三方发生的纠纷(除甲方原因造成外),由乙方承担处理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协议变更和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出租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原有代理协议同时废止。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章)
代表人(签字):
现住址: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传真:邮政编码:
招商中心: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5:房屋代理合同
甲方:
通讯地址:
乙方: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间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代理事项
1、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出售位于____区域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平米,售价为人民币____万元整。
2、____(有/无)抵押,抵押人____,抵押金额____。____(有/无)租赁,租赁期限____。
二、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____月____天。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所有权证书或证明甲方对该房屋依法享有处置权的其他证明。
2、甲方不是产权人,应出具产权人已授权公证过的书面委托书。
3、甲方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4、甲方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5、甲方不得在代理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
6、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授权的代理事项,按照甲方的要求寻找承购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并为承购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购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乙方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收费票据。
五、佣金及其他费用
1、佣金标准按照甲方与承购人实际成交房款总额(人民币)的____%计算。
2、甲方与承购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即向乙方支付全额(人民币)的____%佣金。
3、代理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佣金。
4、代理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支付方式: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或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上述售价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故意隐瞒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应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此房屋由乙方独家代理,甲方不得在代理期间自付出售或通过其他中介机构(含个人)出售此房屋。否则,应向乙方支付上述房屋实际成交价(人民币)的____%作为违约金。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合同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需要补充协议、确认书、委托书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证件号码: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房屋代理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街(路)________号,门牌号为__________,楼房为____室____厅____卫____厨,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屋内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房屋的装修装修状况、基础设施、设备等情况的说明应该尽可能详尽列明,有条件的可以以文件形式附于本合同之后)。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代理权限(可多选)
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第五条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_年_______个月。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二)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为_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建设网查询),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第七条 佣金
双方约定乙方佣金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垫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_____________: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十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 出租代理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维修责任:□甲方负责/□乙方负责。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允许的,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另行书面约定。
第十一条 转委托及告知义务
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将承租方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________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二)出租代理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理方(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主要有: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篇7:房屋代理合同
第七条:代理佣金
1、该项目委托期限内代理佣金为底价佣金。
双方制定销售任务(详见销售任务责任书),如按约定完成,甲方付给乙方的提成佣金比例为销售回款金额的0.7%【其中乙方个人提成佣金为0.1%(包含底薪2500元),乙方聘用的销售业务人员提成佣金为0.6%(包含底薪1000元及提成佣金0.5%)】。
第八条:佣金核算方式
1、佣金的发放标准
依据第七条销售任务责任书的约定,作为核算乙方提成佣金的标准,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销售额,在101%-110%区间内,增加佣金的0.01%,111-119%区间增加佣金0.02%,在120-129区间内,增加拥金0.03%,在130%-139%区间,增加拥金0.04%,在140%以上最高按增加拥金0.05%计算。
如乙方没有按双方约定的销售额回款,在90%-99%区间内,扣减佣金的0.02%,80-89%区间扣减佣金0.04%。,在70-79区间内,扣减拥金0.06%,在69%以下,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代理销售合同。乙方未提取的佣金甲方分期分批结算,并扣除后续为其客户服务的其他销售人员的应得服务费用0.2%。
在双方约定的销售周期内,乙方如连续3个月不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任务,并且未按期主动离岗,超过2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的10%作为对甲方补偿,超过4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20%作为对甲方的经济补偿,超过60天,甲方有权将未发放给乙方的佣金全部扣除以补偿甲方的经济补偿。
2、结算方式:
(1)每个月的月底以甲方的财务扎帐日为佣金结算日,结算时由乙方上报销售回款明细表及佣金情况明细表,经甲方审核后,在10日内将佣金结算给乙方。
(2)在乙方独立成立销售公司前,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销售合同未签定前,开始预收的房款提成佣金低于乙方及业务员的底薪总和时,底薪暂由甲方垫付,在销售合同签定后从乙方相应提成佣金中分批扣减。
(3)在销售合同未签定前,对于一次性付款及首付款超过30%的房屋,甲方向乙方结算该套房屋实收款销售佣金的50%。如遇退房的在下月扣减乙方相应提成佣金。
(4)销售合同签订后,每月甲方发放给乙方的总提成佣金预留15%,作为保证金,在乙方协助所售的房屋办理完入住手续后,双方核算后10日内支付。
(5)乙方收到佣金应按实收佣金数给甲方开据相应数额的发票。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双方协商同意后,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等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约定部分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均应严格履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代理合同范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代表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代表人:
为了共同开辟甲方房产的销售市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有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物业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非独家)甲方 产品在 区域的市场代理销售工作。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代理佣金标准
代理佣金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后所应获得的报酬。
乙方累计完成销售任务 套(含 套)的,销售代理佣金按合 同成交总房款的 计提。
乙方累计完成销售任务 套之间(含 套)的,销售代理佣金 按合同成交总房款的 计提。
乙方累计完成销售任务 套以上(含 套)的,销售代理佣金 按合同成交总房款的 计提。
第四条:佣金结算条件及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销售代理佣金比例按甲方与乙方推荐成交客户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合同房款计算,支付金额基数按照客户实际到达甲方帐户房款金额计算。
一次性及分期付款客户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额房款后,甲方按约定比例 向乙方支付该业务乙方应得佣金。
第五条:代理销售房源和价格
1、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房源统计。在客户认购前,乙方要对认购房源与现场负责人进行确认。在未取得甲方确认时,乙方无权与各户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保证本项目对外公开的价格与提供给乙方客户的价格一致,该价格表经甲方签字并盖章生效。如甲方对价格进行调整,则甲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若客户购买房产的实际情况与
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所发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该项目必要的项目信息传播,传播方式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直接至现场等方式进行。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3、合同委托期内,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包括售楼书、宣传单页及《认购书》、《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项目资料复印件。
4、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客户在甲方项目参观、选购和签约、收款等各项接待程序,并保证现场的接待质量。
5、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
6、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销售工作,但甲方有权进行监督,以保证项目及企业的品牌形象。
7、在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客户要求在异地签约的,甲方给予积极配合。
8、甲方及时透明的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的各项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成立专业的销售队伍,由专人(具有较强的接待能力、熟悉海南房地产楼盘)负责此次购房专线推广及看房选购的全程接待工作。如因客户投诉或经甲方调查,乙方负责销售甲方项目的人员不具备专业素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乙方拒不更换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完成购房过程的前期组织及准备工作,并于客户到达甲方项目看房之前,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
3、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派送发放售楼书等宣传资料,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推荐活动。每次完成看房行程后,须将售楼现场看房情况反馈给甲方,双方应及时确认销售情况。
4、乙方应遵守甲方提供并经甲方签章确认的合同样本及相关销售文件,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客户作出任何承诺,引起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虚构项目情况,并派专人负责与甲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并做好看房后的跟进成交工作。
6、乙方所有对外宣传资料均需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按甲方同意的方案执行。
7、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一经核实,甲方有权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责任。
8、乙方代理销售的房产准确面积和价格,以甲方支付的签章资料为准,合同期间如有变更,乙方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9、合同委托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乙方代理销售点,免费设立甲方提供项目有关的销售资料宣传专区。
10、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收取客户任何费用,一经发现即取消分销代理资格,罚没所有未发佣金并保留追诉的权利。
第八条:其它事项
1、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房屋代理合同
尊敬的审判员:
云南南广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委托,指派我作为原告代理人参加原告诉被告房屋租赁纠纷一案。现根据本案事实、法律及庭审情况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被告双方对其于20xx年XX月所签订的门面租赁合同书之真实性、合法性均不持异议,故该门面租赁合同书合法有效,应对原被告产生约束力。在合同履行中,原告先后向被告支付了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的租金和水电费,并交纳了保证金8000元。
二、被告确认,其已经于20xx年4月把原告向其承租的门面房另租给他人,以实际行为违约,应承担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被告以原告未付租金为由,径自单方面解除合同,既与事实不符也无法律依据。
1、在20xx年3月,原告与被告商谈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房租支付一事,被告明确告知不再把房屋租给原告,并要求原告及时搬走。因被告岳母去世占用了门面房一定时间,被告同意把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的租期延长6天到4月6日;在4月1日至6日,原告仍然与被告协商承租事宜,被告称房子已经另租给隔壁卖服装的老板,不可能租给原告。因被告实际的不履约行为,4月6日,原告被迫搬离承租门面。原告未能向被告支付租金完全系被告违约所致,不能成为被告解除合同的理由。
2、退一步说,根据《合同法》第227条之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 也就是说,做为出租方即使在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的情况下,也必须给承租方留有合理的支付期限。即使如被告所说原告未按时支付租金,在未给原告确定合理的支付期限的情况下,于20xx年4月7日就把门面房另租他人,悍然违约,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合乎情理。且本案中原告未交纳租金是因被告不收,显然不属“无正当理由”。并且在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的房租支付中,双方都达成了可缓缴的口头补充协议。
3、被告称担心原告交不起房租或猜测原告不租房,均不能成为其违约把房屋另租他人的理由。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被告以想当然的不安抗辩且没有通知原告就毁约,不符合适用不安抗辩权的情形。
4、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诉讼原则,原告应举证证明其在把门面房另租他人之前,已履行了相应的告知及要求支付租金的义务。事实上,被告是因门面租金上涨的直接原因,又有隔壁租其门面的卖服装老板愿意出远远高于原租金价承租房屋,才找借口违约,有意损害原告的权益的。
5、“鼓励交易原则”为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该原则严格限制了解除合同的条件,根据该原则,并不意味着一旦违约都可导致合同解除,解除从实质上来说是消灭一项交易,一旦宣告合同解除,既不利于保护非违约方的利益,也不能体现合同的鼓励交易的目的。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一方根本违约时才能宣告合同解除。本案原告多次主动向被告履行交付租金的义务而原告对此不闻不问,一味回避不理,其行为与合同法规定的“诚信原则”背道而驰。
三、原告诉求被告返还保证金8000元并赔偿装修折旧损失25000元,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1、因被告违约把房另租他人,致使原告与被告的租赁合同实际不能履行;新承租人又拆毁原装修装饰,致使原告装修全部丧失。按双方《门面租赁合同书》第六条、第九条“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乙方门面的正常经营活动的使用。甲方不得把门面另租给他(她)人。如有,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的损失”的约定,被告应承担返还及赔偿责任。
2、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本案中,被告应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费32050元的残值损失即25000元。
3、退一步说,即使原告在合同履行中有小过错,因被告毁约另租房给他人是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根本原因, 据上述第(三)款“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
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被告也要承担退还保证金和赔偿装修损失的责任。
综上,被告以另租他人的实际行为违约,造成了原告继续使用承租房屋不能,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予以充分考虑并采纳。
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XXX
20xx年XX月XX日
篇9:房屋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在乙方成立销售公司前,甲方委托乙方为“万泰阳光城”(暂定名)项目开发顾问并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专业的市场研究及营销推广,并代理销售房屋。
第二条:委托时间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双方约定之销售任务止,双方约定销售周期为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至所售房屋办理完入住。
第三条:代理销售范围
“万泰阳光城”第一期开发房屋面积约平方米(含商业面积),其中乙方承销平方米。
第四条:销售价格
根据双方市场调研协商楼房销售价格,根据每栋楼、各楼层位置、每套房独立定价,分别细化销售底价及优惠方案,并最终以甲方公布的销售价格为准(详见销售价格明细表)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1、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逐步提供关于该项目尽可能详细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建筑施工图纸,整体规划设计图,工程进度表,装修及入住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等,为乙方提供房源情况:面积、位置、户型等资料。
2、甲方承担沙盘、工地围墙、户外广告、户型模型、输出性广告费用
3、甲方负责办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的备案及房屋产权登记等相关工作。
4、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若发生规划或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5、负责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以保证销售的顺利展开。
6、委托专人负责与乙方对接工作,负责与乙方对账,及时办理房产证等产权手续。
7、甲方负责收取客户交纳的各项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及客户交付的其他费用等。
8、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票据、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
9、甲方有权随时调阅销售情况的相关信息,有权对乙方销售人员的配备及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检查和监督。
10、甲方负责管理销控表,做销售登记工作,并根据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二 )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有核心专业人员组成专案销售执行小组,营销人员不多于10人,专业人员的个人简历需经甲方审核确认。
2、乙方负责进行市场调研,根据市场情况、负责提供各阶段的销售思路、销售方案,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供甲方参考。
3、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双方商定的工作目标为导向,合理组织和实施销售工作。
4、负责客户接待,根据甲方签字认可的项目资料,如实向客户介绍项目的法定手续、户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和客户预售购房合同条约等情况:运用相应的销售技巧、充分调动客户的购房积极性,实现客户顺利订房,签订购房合同向客户收取贷款手续,催收购房款。
5、乙方销售上述房产时,不得向用户做任何虚假承诺,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及形象。不得代替甲方收取客户任何费用及签署各类合同,如有上述情况发生所产生的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6、约定履行期间,乙方负责派出销售人员及聘用人员的培训、工资及相应的福利待遇和安全保障,如因劳务或其他因素而与销售人员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预留提成款中扣除。
7、乙方代理期限内,根据甲方要求填写各种房屋销售合同(协议)文本,并负责现场审核,保证各种房屋销售合同(协议)文本内容无误。
8、负责收集贷款客户资料,协助完成按揭贷款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乙方服务内容:
(一)市场调查
1、本城市整体房地产状况调研。
2、本城市及周边城市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调研。
3、目标客户群体的调研与划分。
4、本区域竞争楼盘调研(价格、目标客群、产品)。
(二)销售组织
1、客户接待及销售执行。
2、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填写。
3、催收房款。
4、催收贷款资料,帮助客户办理按揭贷款。
5、销售控制。
6、促销活动执行。
7、价格控制。
篇10:房屋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武汉汇得行地产投资顾问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703室
法定代表人:
电话:027-854830xxx
传真:027-85483xx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所有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独家销售策划及代理单位,策划并销售产权属于甲方的位于 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总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委托销售面积共平方米。
项目详细指标及相关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一),甲方于合同签订后的 天内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和代理的顺利实施。
第二条 委托销售代理期限及进度
1、本合同代理期限:(1)自 的 个月;
(2)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 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个月。
本项目开盘销售的条件为:
A. 甲方就所委托的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等开盘所需的全部合法证件;
B. 销售中心完成并具备销售条件:大堂、电梯厅、样板楼层装修完成;
C. 在开盘后的3个月的销售期内确保一个秋季或春季的销售黄金季节;
D. 至少一部电梯到位;
E. 宣传物料到位;
F. 距离入伙时间不能超过九个月;
G. 整体广告推广费用(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电视/电台广告等)不低于销售总金额的 %。
开盘前广告投入不低于整体推广费用的 %。
2、销售代理进度
A. 第一阶段:从项目销售开盘之日起 月内,乙方完成委托销售总面积的 %,广告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广告总预算的 %;
B. 第二阶段:从项目销售开盘之日起 月内,乙方完成委托销售总面积的 %,广告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广告总预算的 %;
C. 第三阶段:从项目销售开盘之日起 月内,乙方完成委托销售总面积的 %,广告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广告总预算的 %。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严重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代理期满后双方视销售合作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
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 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
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二)。
第五条 策划费、代理费及支付
1、策划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支付乙方营销策划费共计人民币 元(¥ );
(2)合同签订后的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首期款计人民币 元(¥ );余款 元(¥ )于乙方所提交的《项目销售执行报告》经甲方确认后的三日内付清。
2、代理费计算及支付方式
(1)代理费率:
备注: ① 销售率:实际售出面积和可销售面积的百分比;实际售出面积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累计面积为准,当期计算的代理费率根据此销售率确定。
② 代理费率:当期代理费率根据同期销售率确定;代理费的结算时间以客户合同签约后的实际到款时间为准。
③ 根据实现的销售金额按照以上约定费率计取代理费,代理费率随代理期内实现的销售率递增而递增,并在执行较高消费率进行结算时,其超过上档部分按照上述表格中分段对应的代理费收取。
(2)每月应收代理费计算公式为:当期应收代理费=当期合同签署累计到帐金额(以市场公开的价格表和同期付款方式为准)×当期代理费率;
(3)双方商定每月 日为结算日,甲方自结算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代理费;甲方应在结算认定后的三日内支付当期代理费。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销售或自行销售本合同委托销售物业。
2、在开盘发售前配合乙方处理有关销售事宜,向乙方提供所委托物业的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商品房销售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及关于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设备、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
3、保证本项目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确保乙方合法向认购者销售该物业。
负责与有关部门申办该项目有关售楼、按揭的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 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4、协助乙方制定整体销售策略,在项目营销各阶段与广告公司、制作公司、装修公司及各媒体等签订合约,承担有关宣传推广、广告、销售资料及销售现场包装等所需的各项销售推广费用。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打。
5、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6、甲方按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执行方案确保工程进度。
负责销售现场清理、销售中心的装修、包装布置、办公设备(如电脑、文件柜)到位等工作。
7、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应在本项目所有甲乙双方确认的推广宣传品(楼书、折页、媒体及各种形式广告载体)上和营销活动中标识“代理商:武汉汇得行地产投资顾问公司”字样。
8、按时与乙方结算代理费并及时支付。
如有拖欠,则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的计付滞纳金,按天累计计算。
9、负责收取客户购房定金、首期款、房款及相关的房地产税费,与客户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办理各种购楼手续。
10、非乙方之过错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承接甲方项目策划、销售代理业务,成立项目专案工作小组,按照销售代理进度要求尽责尽职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
乙方责任:
2、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3、在签署本合同书及甲方支付策划费之首期款后,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销售执行报告》(见附件三),在得到甲方认可后收取策划费末期款。
同时制定销售方案和宣传推广计划,经甲方确认后组织实施。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 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5、如果乙方代收款项,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6、与甲方在委托范围内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
指派专业人员参加必要的本项目相关的联席会议,从销售角度为甲方提供意见和建议。
7、依据确认的《项目销售执行报告》,严格按照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方案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负责管理销控表,可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资源。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销售计划,不得任意放盘和调价销售;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个案协调处理。
8、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每周向甲方书面报告销售进度,供双方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9、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
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
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10、对每个单元的代理责任,在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督促业主提供按揭资料、签订商品房担保按揭合同后即告结束。
若有特殊原因,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决定。
11、注重职业道德、树立企业和个人的良好形象,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
1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有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等原因导致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物业产权主改变时,甲方除应支付乙方售出部分的代理费外,还应向新产权方说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就有关的权利义务给债权、债务事宜签订新的协议。
如新产权要求重新委托代理销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为合同另有规定,按该规定执行。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 )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篇11:房屋代理合同
认购方(甲方):地址:
身份证号码:电话/BB机/手机:
代理方(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经过对珠海市(建筑面积 m2,其中附属面积 m2,以确权面积为准)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第二条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 元/m2,总价(小写)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认购房屋的转让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为成交金额的 %,即:¥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元。
第三条该房地产转让税费按政府标准计征,缴纳方式为。
A、买方全包 B、卖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规定双方各付
第四条付款方式选择: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
并于 年 月 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更名过户前向乙方付总房款的
%,即 元,待有关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手续完备之日前,甲
方付清房屋余款及佣金给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
并于 年 月 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按揭过户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
期购房款人民币 元,乙方代甲方向银行申请 成 年即人民
币 元按揭贷款,所需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资料保管费等费用全
部由甲方支付。若银行审批的按揭款数额达不到申请贷款额,甲方应在接
到乙方通知起 日内,向乙方补齐申请贷款数额与银行实际审批贷款数
额的差额。
第五条甲方逾期缴付购房款超过3天和不按时前来办理更名过户、按揭手续,按甲方弃权处理,乙方有权将甲方认购的房地产出售给第三方,已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甲方所认购的该房屋以现状为交楼标准,但乙方需负责督促原产权人结清该房屋交付给甲方使用之前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乙方应在办理完房地产权证时或 年 月 日将该房地产交给甲方使用。
第七条乙方及委托乙方出售房地产的原产权人协助甲方办理房地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须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关单据原件。若在办理房地产权更名过户手续期间,因第三方及原产权人原因导致该房地产权无法转让,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三天内退还所交的款项。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时生效。
第九条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理人: 经办人:
篇12:房屋代理合同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写字楼168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出售甲方所合法拥有的房地产及与之相关的其他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代理出售标的物(以下简称“本案”)之基本信息——坐落:上海市_ 区____路____号 上述代理销售商铺的面积按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核准的面积为准;本案委托代理价格(基准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整(rmb )。
第二条 甲方须于XX年 1月20日前将本案代理所出售的下列必备资料交给乙方:
* 甲方产权证复印件
* 甲方之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乙方认可的出售合同及定金合同版本
* 关于该房屋的房屋平面图及相关周边情况说明
* 其他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相关材料。
第三条 代理收取定金及房款
1、当承购方接受的条件符合甲方委托的条件时,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全权代理收取定金,并同意乙方收受定金时即视为达成交易;
2、如因承购方原因导致未能成交时,定金没收,由甲乙双方平分;
3、当承购方与甲方签署《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后,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全权代理收取房款,并转付房款。 4、如因承购方原因导致合同违约时,承购方支付的违约金由甲乙双方平分;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定期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2、乙方应努力通过市场渠道尽速寻求承购方,在委托期内早日促成甲方委托的交易,凡与乙方签定了委托合同或确认书的承购方即视为乙方向甲方介绍的交易对象,甲方应予以认可。
3、乙方应安排专业人员负责该物业之现场及本部销售业务及宣传接待工作,组织承购方签署《定金合同》,经甲方确认后,协助承购方与发展商签署《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4、在乙方收到全额代理服务费后开具相应服务费发票给予甲方。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甲方承诺于本协议签署时及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存在任何对乙方销售该项目造成影响的其他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第三方对甲方之债权等。甲方之不可撤消的承诺:其将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与该项目有关的、与本代理销售相同的或类似的其他协议。保证乙方为独家驻场销售代理。
2、甲方不得在本合同期内及期满后12个月内,与乙方所曾介绍的交易对象进行本委托事项的交易;
3、甲方应认可乙方介绍的客户可以通过银行抵押贷款方式支付相应部分房价款;
4、乙方依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代理收取定金后,甲方应依甲方与承购方签署的《定金合同》中所约定的日期安排承购方与发展商签署《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并在承购方支付房价款后,开具相应金额的全额房款发票。
第六条 广告企划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宣传资料,乙方可根据自身代理情况自行开展广告宣传,内容可同甲方共同确认。
第七条 代理服务费
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代理服务费数额为:本案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基准价之部分。
2、支付时间:甲方与承购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并支付全额房价款后的3日内;若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代理服务费且无正当理由,则乙方有权在向甲方转付承购方之购房款中直接扣除代理服务费及该笔款项的日仟分之壹的滞纳金。
3、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视为乙方已完成受托居间中介责任,甲方均应给付约定的代理服务费:
(1)在独家委托期间,甲方擅自委托其他代理人或自行出售本案;若甲方擅自委托其他代的理人或自行出售本案价格相当或低于基准价,则甲方应支付乙方本案成交总价10%的代理服务费;
(2)若乙方介绍了符合甲方委托条件的承购方后,而甲方无故不与其签署《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则甲方仍应支付乙方委托基准价10%的代理服务费;
(3)乙方依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于委托期间内代理收受定金而甲方不愿依委托条件与乙方所介绍的承购方签定书面正式合同;
(4)本合同期内及期满后,甲方与乙方所曾介绍的承购方成交的;
(5)其他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
篇13:房屋代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在不动产中介方面的良好声誉,为此甲方将不动产委托乙方全权代理出租事宜,并由乙方指派为该房屋出租事宜的执行人。在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第三人代理出租,或委托其他第三人居间中介出租,双方合意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循。
第一条:委托期限(代理期限)自公元年月日起至公元年月日止,若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委托期限,则本合同自动顺延至租期届满之日。
第二条:委托代理出租之房屋状况
1.房地产情况
2.房屋装修、设备、设施状况
第三条:委托事项
1.代为寻找承租方;
2.按本合同第四条委托出租条件与承租方洽谈租赁事项;
3.代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4.委托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代为支付合理的房屋维修等日常管理费用;
5.代为收取租金;
6.为出租房屋所作的其他必需、合理事宜。
第四条:委托出租条件
第五条:服务报酬
1、乙方代理甲方与承租方按本代理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委托出租条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的70%作为服务报酬。
2、在甲方与承租方租赁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作为甲方代理人,甲方须每月按月租金的7%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乙方于每次代理收取租金时,按实收租金金额,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服务报酬。
3、乙方收取本条第1项服务报酬后,并不影响乙方按本条第2项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报酬。
4、乙方按本条收取的服务报酬,可从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扣划。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第四条甲方所委托之月租金的70%。
1、委托期间内,甲方自行出租、或另行委托第三人出租、或委托其他第三人居间中介出租;
2、于委托期限届满之后六个月内,甲方与乙方所曾洽谈之承租方完成租赁事宜,或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而与第三方成交;
3、委托期限内,承租方愿以甲方委托条件承租,而甲方反悔不愿以委托条件与乙方所洽妥之承租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4、委托期间内,甲方将出租标的物出售或其它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致乙方不能完成代理出租事宜;
5、委托期间内,非经双方同意,甲方随意终止合同;
6、甲方其它违约行为,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2、乙方应积极努力透过市场流通管道尽速寻找承租方,及租赁条件的斡旋,早日完成甲方委托之房屋出租事宜。
3、负责委托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所产生之维修、养护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4、代为甲方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代为办理租赁登记和交纳税费等(需甲方特别指示)。
6、代为收取租金及记账工作。
7、及时将承租方违约情形(若有)报告甲方,并协助甲方追索,所产生之律师费、调查费、法院受理费由甲方按实承担。
8、为便于甲方委托房屋尽快出租,乙方于受托后一个月内未能将委托房屋通过乙方的中介体系出租,则乙方可将该房屋另行委托其它中介公司居间中介出租。
第八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委托出租之房屋有出租之权力,并可随时配合交屋,否则,由此给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2、租赁完成时,甲方应依法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3、在租赁期间所发生之税费,甲方应按国家规定自行承担。
4、甲方应将该房屋内设备、设施与乙方另行签署确认单,并将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5、甲方承担乙方代为签署的租赁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但乙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除外。
6、甲方有权随时要求查询帐户存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房屋租赁状况。
第九条:备用金
于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备用金____________元整,用作房屋维修及合理费用之支付,备用金使用后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或甲方授权乙方从已收租金中提取。
第十条:甲方无权出租所委托的房地产或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不实,致本合同无效或无法履行,则甲方应依本合同第四条所委托之租金70%支付乙方作为赔偿,若同时造成承租方损失,亦应赔偿之。本条不应本合同的无效而失效,即便合同无效,本条款仍独立适用于甲乙双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依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及原则公平解决之。
第十二条:本合同系双方同意协定,空口无凭,特立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代理房屋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共有权人对转让该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于,房屋用途为住宅。
二、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总金额100万元 (大写:壹佰零拾零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
三、乙方于20xx年3月1日向甲方支付全款100万元 (大写:壹佰零拾零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
四、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时,将上述房屋及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接收。接收后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归乙方行使,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讯费、网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甲方负责将该房屋所有权于20xx年12月31日前更改给乙方所有。办理产权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甲方保证在房款付清时,将房屋交付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八、甲方及配偶共同拥有一套住房,办理房产证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及配偶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5:销售房屋代理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代表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代表人:
为了共同开辟甲方房产的销售市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有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物业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非独家)甲方 产品在 区域的市场代理销售工作。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代理佣金标准
代理佣金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后所应获得的报酬。
乙方累计完成销售任务 套(含 套)的,销售代理佣金按合 同成交总房款的 计提。
乙方累计完成销售任务 套之间(含 套)的,销售代理佣金 按合同成交总房款的 计提。
乙方累计完成销售任务 套以上(含 套)的,销售代理佣金 按合同成交总房款的 计提。
第四条:佣金结算条件及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销售代理佣金比例按甲方与乙方推荐成交客户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合同房款计算,支付金额基数按照客户实际到达甲方帐户房款金额计算。一次性及分期付款客户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额房款后,甲方按约定比例 向乙方支付该业务乙方应得佣金。
第五条:代理销售房源和价格
1、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房源统计。在客户认购前,乙方要对认购房源与现场负责人进行确认。在未取得甲方确认时,乙方无权与各户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保证本项目对外公开的价格与提供给乙方客户的价格一致,该价格表经甲方签字并盖章生效。如甲方对价格进行调整,则甲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若客户购买房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所发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该项目必要的项目信息传播,传播方式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直接至现场等方式进行。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3、合同委托期内,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包括售楼书、宣传单页及《认购书》、《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项目资料复印件。
4、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客户在甲方项目参观、选购和签约、收款等各项接待程序,并保证现场的接待质量。
5、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
6、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销售工作,但甲方有权进行监督,以保证项目及企业的品牌形象。
7、在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客户要求在异地签约的,甲方给予积极配合。
8、甲方及时透明的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的各项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成立专业的销售队伍,由专人(具有较强的接待能力、熟悉海南房地产楼盘)负责此次购房专线推广及看房选购的全程接待工作。如因客户投诉或经甲方调查,乙方负责销售甲方项目的人员不具备专业素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乙方拒不更换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完成购房过程的前期组织及准备工作,并于客户到达甲方项目看房之前,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
3、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派送发放售楼书等宣传资料,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推荐活动。每次完成看房行程后,须将售楼现场看房情况反馈给甲方,双方应及时确认销售情况。
4、乙方应遵守甲方提供并经甲方签章确认的合同样本及相关销售文件,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客户作出任何承诺,引起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虚构项目情况,并派专人负责与甲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并做好看房后的跟进成交工作。
6、乙方所有对外宣传资料均需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按甲方同意的方案执行。
7、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一经核实,甲方有权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责任。
8、乙方代理销售的房产准确面积和价格,以甲方支付的签章资料为准,合同期间如有变更,乙方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9、合同委托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乙方代理销售点,免费设立甲方提供项目有关的销售资料宣传专区。
10、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收取客户任何费用,一经发现即取消分销代理资格,罚没所有未发佣金并保留追诉的权利。
第八条:其它事项
1、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
(盖章)
代表:
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
乙方: (盖章) 代表: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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