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抵押金协议书((推荐13篇))由网友“马老五”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安全风险抵押金协议书
安全风险抵押金协议书
一、 协议单位
甲方: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制造厂(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湖北昊江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已方)
二、 签订协议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承包单位在我公司承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意识,发挥现场监督监察作用,提高共同的风险意识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促进施工单位在我公司施工期间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此项协议。
三、 乙方在施工期间,按《机械公司2号》,关于印发《中石化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承包商HSE实施细则》的`通知,收取工程款总额的2%,计:叁千元整。(3000元)
四、 协议内容
(一)、双方共同遵守的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江钻股份公司HSE相关规定。
2、双方都要共同遵守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规定,必须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此款。
(二)甲方执行条款
1、甲方必须按照《风险抵押金管理规定》及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HSE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奖惩条例》上的内容,对乙方进行考核。
2、对施工现场发生改变或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各种生产施工活动,有权责令停工、处罚和整改。
三、乙方执行的条款
1、必须按甲方安全生产合同要求,按规定数额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
2、必须服从甲方和用工单位的管理、指挥、检查、监督,执行《安全生产法》和本公司的各项安全制度。
3、必须服从甲方《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奖惩条例》考核标准。
四、违约和处罚规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违章行为及安全事故均按甲方《安全检查标准》和《安全生产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2、如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违约安全生产抵押金协议书上规定,将以抵押金数额为准双倍偿还对方。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要进一步完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进行更改。
2、协议书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如遇无法解决事项,可上报相关部门仲裁。
3、项目竣工后,承包商凭基层HSE管理部门出具的扣款和返还通知单,到安全办进行HSE安全风险抵押金结算。
4、本合同之签订之日生效
合同有效期自201x年12月5日至201x年12月20日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篇2: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全文
一、 目的:
为真正树立人人关注安全、事事先抓安全、处处确保安全、与企业共发展的理念。充分体现风险同担、利益共享奖惩分明、全员管理的原则。为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思,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发展,实现安全目标。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根据岗位不同、安全责任大小、缴纳数额的不同。特制定本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二、 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 职责:
1、 总经理负责审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与发放。
2、 行政人事部、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
3、 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四、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
1、 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每人每年缴纳5000元。其他公司高层领导每人每年缴纳4000元。
2、 公司部门经理和副经理每人每年缴纳3000元。
3、 公司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000元。
4、 公司各部门生产、后勤班组正、副组长每人每年缴纳200元,生产、后勤员工每人每年缴纳100元。
五、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1、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财务部应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用帐户。
2、 每年一月之前由综管部汇总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表册,参加安全风险抵押的员工将安全风险抵押金交到部门办事人员统一交到综合管理部后交财务部。财务部将收到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进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清单,抄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六、安全生产考核目标:
1、公司全年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爆炸事故、无人员死亡事故。各类轻伤事故(评级)控制在10人次。
2、微伤事故控制在60起。
七、安全风险抵押金相关管理规定:
1、目标考核:
(1)公司全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爆炸事故、人员死亡事故,扣发全体员工缴纳的风险金。
(2)公司全年各类评残工伤事故超过10起的,扣除个人缴纳的风险金5—10%。超过微伤指标的部门扣除30%风险金。
(3)因为安全原因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等行政处分的员工分别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5%、10%、20%、25%。
(4)因职务调整或其它原因应退、补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由行政人事部提供资料,综合管理部在分段计算范围内按规定及时统计、汇总报总经理签字后通知本人,给予调整。调整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补齐安全风险抵押金,否则,按未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处理不享受奖励,同时,按相应交纳本金承担风险。应退回风险抵押金而未退回的,按新在岗责任对待。
当职务发生变动时,行政人离资源部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按规定调整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
(5)新入职员工从正式上岗月份算起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及承担相应安全岗位风险。
(6)通过年度安全指标(未超)考核,享受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一倍奖金。
未完成安全指标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依照规定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以个人缴纳额为限)。
(7)年度结束,开除、撤职、辞职、病假超过90天等提前退回安全风
险抵押金人员,一律不享受年度安全风险抵押奖励。
(8)新入职员工因职务或岗位变动而对安全风险抵押金调整的人员,可分段享受奖惩。
篇3: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最新版本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保证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矿山(煤矿除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或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下简称风险抵押金),是指企业以其法人或合伙人名义将本企业资金专户存储,用于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
第二章 风险抵押金的存储
第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按照以下标准,结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期间的规模大小和行业特点,综合考虑产量、从业人数、销售收入等因素,确定具体存储金额:
(一)小型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不含30万元);
(二)中型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不含100万元);
(三)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不含150万元);
(四)特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不含200万元)。
风险抵押金存储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本办法施行前,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风险抵押金存储标准高于本办法规定标准的,仍然按照原标准执行,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五条 风险抵押金按照以下规定存储:
(一)风险抵押金由企业按时足额存储。企业不得因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停产整顿等情况迟(缓)存、少存或不存风险抵押金,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职工摊派风险抵押金。
(二)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由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核定下达。
(三)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企业到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指定的风险抵押金代理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开设风险抵押金专户,并于核定通知送达后1个月内,将风险抵押金一次性存入代理银行风险抵押金专户;企业可以在本办法规定的风险抵押金使用范围内,按国家关于现金管理的规定通过该账户支取现金。
(四)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的具体监管办法,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共同制定。
第六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市、县(区)经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在企业注册地已缴纳风险抵押金并能出示有效证明的,不再另外存储风险抵押金。
第三章 风险抵押金的使用
第七条 企业风险抵押金的使用范围为:
(一)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而直接发生的抢险、救灾费用支出;
(二)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发生的费用支出。
第八条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产生的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全部由企业负担,原则上应当由企业先行支付,确实需要动用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的,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由代理银行具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工作需要,将风险抵押金部分或者全部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一)企业负责人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逃逸的;
(二)企业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承担责任,支付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的。
第四章 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第十条 风险抵押金实行分级管理,由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共同负责。
中央管理企业的风险抵押金,由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后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企业持续生产经营期间,当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动用风险抵押金的,风险抵押金自然结转,下年不再增加存储。当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动用风险抵押金的,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应当重新核定企业应存储的风险抵押金数额,并及时告知企业;企业在核定通知送达后1个月内按规定标准将风险抵押金补齐。
第十二条 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如发生较大变化,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应当于下年度第一季度结束前调整其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并按照调整后的差额通知企业补存(退还)风险抵押金。
第十三条 企业依法关闭、破产或者转入其他行业的,在企业提出申请,并经过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支配其风险抵押金专户结存资金。
企业实施产权转让或者公司制改建的,其存储的风险抵押金仍按照本办法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 风险抵押金实际支出时适用的税务处理办法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具体会计核算问题,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处理。
第十五条 每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应当将上年度本地区风险抵押金存储、使用、管理有关情况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财政部备案。
第十六条 风险抵押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挪用风险抵押金等违反本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不属于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范围的企业集团,其内部分公司、车间属于规定范围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煤矿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91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
篇4:厂方收取风险抵押金合法吗
厂方收取风险抵押金合法吗
这个问题是目前在建立劳动关系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首先,它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建立劳动关系应遵循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其次,1994年3月4日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即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明确指出:“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对擅自扣留、抵押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收取抵押金的,公安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职工本人”;再有,劳办发[1994]256号文件,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同样指出:“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也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或风险金,对擅自收取抵押金的,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给本人”;另外,1995年7月3日劳办发[1995]150号文件,即“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示”的复函再次重申了118号文及256号文的精神,并进一步指出:“对于用人单位向职工收取的劳动合同保证金、劳动保护物品及生产工具使用(承包)抵押金等行为也应予以制止。至于一些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的劳动关系后,根据本单位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按照职工本人自愿原则向职工收取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全员入股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不属于上述规定调整范围。但是用人单位不能以解除劳动关系等为由强制职工缴纳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入股。否则,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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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风险安全协议书
安全风险责任书
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事故和违章现象的发生,工厂与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资遵守。
一、责任双方
甲方: 乙方:
二、责任目标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作业,指标如下。
1.重大人身伤害事故 0次/年;
2.轻伤事故 0次/年;
3.微伤事故﹤3次;
4.不发生火灾、爆炸、职业病等事故。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督促乙方遵章守纪、按章操作,强化现场安全防护工作。乙方若有违反,甲方有权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2.对新聘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所在部门、班组、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取得合格操作证后,才准其独立操作。
3.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使员工树立起“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教育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多提有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5.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必须按规定的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理。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服从工厂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劳动保护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2.乙方应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上班或班中饮酒,严禁不经培训或不受安全教育就上岗作业。
3.乙方应按照工厂规定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经生产班组和车间负责人考核认可并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后才可上岗。
4.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私自串岗作业,工作时不得打闹、开玩笑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其他事情,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工厂。
五、奖罚办法
1、乙方根据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办法缴纳风险抵押金;
2、乙方在全年内完成安全目标公司应退还全额风险抵押金并按100%进行奖励;
3、乙方在工作中凡因个人违章行为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他人伤害的,除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外,如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或轻伤事故3次以上(含3次)扣除全年风险抵押金;发生轻伤事故一次,年终奖励按50%奖励;发生轻伤事故2次,年终不实行奖励;发生微伤事故责任者应承担伤者医疗费的50%;造成财产损失或他人伤害的,视情节给予经济赔偿,情
节特别严重者可追究刑事责任,并解除劳动合同。
4、乙方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班组和个人,由工厂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员工,工厂予以特别奖励。
5、乙方在生产中因个人过失而造成险情或造成小的事故,公司将对责任者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记过或开除等处罚。
4.乙方因违反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而造成工厂设备、财产的重大损失,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外,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5.乙方恶意破坏工厂设备、财产的个人,工厂将追究其经济责任及刑事责任。
六、其他
1、本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篇6:风险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同意将 的账户(账户号 )交于乙方管理。账户中资金总量为 。甲乙双方协定如下:1、协议期间过程中甲方承担的风险为总资金的 %;2、协议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甲方账户密码;3、协议期间,当账户亏损达到 %时,乙方需如实告知甲方账户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4、协议期间,如账户亏损超过当账户亏超过 %的亏损由乙方承担;5、协议期间,在账户有盈利的情况下,甲方将盈利的 %以分红的形式给予乙方。6、协议期间,以下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分红:①在账户的盈利达到 %;②在账户持续盈利达 %。7、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7:常见风险协议书
公司与业务员风险责任协议书
甲方:XXX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公司销售业务人员,现就聘用后乙方在工作中风险责任事宜,双方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友好协商共同订立本协议。
2、乙方须为年满18周岁系法律允许从事销售工作的合法公民,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3、乙方须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实认真填写甲方的会员申请表,并办理甲方相关手续,经甲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成为甲方业务人员。
4、乙方须详细阅读本协议并了解甲方的一切相关规定,对甲方的公司须有较高的认知度及忠诚度,并自愿维护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5、为便于乙方拓展市场,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证件及公司宣传资料、公司产品的详细说明书,并配合乙方作好销售服务工作。
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劳动部门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不能作违法乱纪的行为,并严格执行甲方的公司制度,严禁恶意降价、抬价、扰乱市场,否则甲方有权即时取消乙方销售资格,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7、乙方在从事销售活动中应确保诚实信用,以充分维护公司形象。如乙方采用夸大、虚构等欺诈手段进行销售或因其它故意、过失行为,给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如因上述行为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8、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授权范围从事销售活动,如乙方越权销售,给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如因上述行为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9、乙方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资料有任何更改,应及时通知甲方。
10、本协议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因本协议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裁决。
11、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可续签。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8:常见风险协议书
合同避险
警惕公司十种常见的合同风险 首页 > 合同避险
有交易就有风险,一个企业的对外交易行为主要是由合同来规范的,所以其面临最大的风险就是合同中的种种陷阱,尤其是在对方缺少履行合同的诚信时,大量无效和内容不规范的合同就会给守约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了解常见的合同陷阱,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加强内部管理,是使减少和避免企业纠纷最有效的途径。从法院审理的涉及企业合同的案件来看,常见的合同风险主要有以下十个方面的问题:
问题一:对交易对方的资信状况缺少了解
一般情况下,企业在投资之前,首先要对交易对方的经营状况有所了解,不能盲目投资。实践中,合同一方往往在未查验对方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对该企业的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及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不甚了解的情况下草草地签订了合同,在索要货款时才发现对方无任何财产或下落不明。 例如:某机器厂与某公司签订《联营协议书》,约定双方合作开发生产系列生物工程制品。签订协议后,某机器厂先期向该公司支付了10万元技术使用费。但对方却未履行义务,一走了之,人去楼空,致使某机器厂的投资无法收回。 问题二:对交易对方是否为适格主体缺乏认识
企业中未经授权的科室、车间等内部部门,或者是未正式取得营业执照和已经被注销、撤销的企业本身都不具备对外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除非其事先得到法人授权、事后得到法人追认或事后取得了法人资格,否则其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上述不具备合同主体资格的部门有时具备一定的履行能力,就使一些企业认为,只要能履行合同义务,有没有主体资格都无所谓。一旦对方发生履行不能的状况时,如果其主管单位不承认合同效力,企业就要受损。
例如:某配件厂与某制造厂第一车间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结果有多半产品质量未达标,于是配件厂要求该车间承担违约责任,该车间却以自己不具备合同主体为由进行抗辩。经审查,合同上盖的是车间的章,也就是说车间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因此法院判决合同无效。
问题三:对担保人的具体情况疏于审查
如果交易对方提供了担保人,会让企业觉得多了一层保障。但事实上,大部分担保合同无非是走一个形式,通常是在关联企业或有着密切往来的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担保,而企业也很少会去审查担保人的经营状况。有些担保企业本身就已经是负债累累,自身难保,已经被吊销或面临破产,当交易对方无法履
行合同时,企业从担保人那里也无法收回投资。还有一些企业认为由行政机关或其所属事业单位提供担保更加可靠,但事实上按照担保法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不具有对外担保资格,这样的担保形同虚设,是最不可靠的。 例如:某医药公司与某生物制药厂签订药品买卖合同,由某医疗器械厂为医药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后医药公司因经营不善而亏损,制药厂找到保证人要求其承担责任时,才发现该医疗器械厂早已经因违法而被吊销,只是还未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现在是空有其名,而没有任何财产,方高呼上当。 问题四:对抵押财产的状况怠于查验
有的企业认为,对担保人的资信状况不好把握,但抵押物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让人产生实实在在的安全感。然而实践中的诸多教训表明,事实并非如此。有的企业为了换取对方的信任,一项财产上设置多个抵押权或者重复抵押,使抵押财产的价值远远大于被担保的财产价值,却并未告知对方,从而使债权人的资产流失,抵押权落空。还有的企业将自己并不享有所有权的财产设定抵押,或者是抵押的标的物本身即不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为禁止用于抵押的财产或标的物本身就是法律禁止流通物,这样的抵押合同无效,造成债权人财产流失。
例如:某企业在与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时,认为该公司规模不大,要求其提供担保。于是该公司就用其董事长乘坐的一辆奥迪汽车作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并未办理过户。后该公司无力支付货款,某企业欲实现抵押权,将抵押的汽车拍卖以偿付债务。可是到了有关部门查询后,方知该汽车并非为某公司所有,而是向别人借用的,使某企业遭受不小损失。
问题五:口头变更合同后未用书面形式确认
根据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及市场的波动变化,对原合同的标的、数量、价格、履行期限等内容进行变更是一种普遍现象。一些企业在订立合同时比较注意采用书面形式,而在对合同进行变更时却常以口头协定来代替书面协议。如果对方缺少诚信意识,在合同履行后不承认变更内容,企业在诉讼中便无据可依。 例如:甲厂与乙厂签订购买200吨钢材的购销合同,约定每吨1200元,分期发货,货到付款,后因钢材走俏,价格上升,乙厂致电甲厂要求每吨加价200元,甲厂因急用钢材,于是电话中负责人对此条件表示同意。后甲厂却仍按原合同约定的价格付款。乙厂诉至法院后,因没有提出书面变更的证据,故法院未支持其诉讼主张。
问题六:未及时行使法定抗辩权利
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三大抗辩权,即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对于降低交易风险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如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次序,企业作为先履行一方,有足够证据证明对方出现财务危机或濒临破产等情况,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如企业作为后履行一方,在对方未先履约或履
行不符合约定时,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次序,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有些企业签订合同后并不关注对方经营状况的变化和实际履约情况,自己履行了义务却因对方亏损、破产或转移财产而无法收回投资的案件并不罕见。
例如:某构件厂与某建材厂签订买卖合同,定期向其发货,货到付款。后因建材厂经营不善,接连几次付款迟延,构件厂明知这种情况,却继续发货,最终建材厂无力支付货款。如果构件厂在知道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时,及时行使不安抗辩权,就可以避免上述损失。
问题七:合同条款语意模糊,易产生歧义
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最根本的依据,因此企业在签订合同之间,必须认真斟酌每一条款,将可能发生争议的地方详细说明。但实践表明,企业往往容易忽视合同内容的规范翔实,有时代表单位签订合同的人可能本身并不十分了解合同中标的物的性能、用途等相关指标,也未经过技术人员或有关领导的审查,便轻易作出决定,而当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从粗线条的合同条款中却无法找出对自己有利的依据。
例如:某酒店在圣诞节前向某葡萄酒公司订购了20箱葡萄酒,合同写明“甲方向乙方购买某某品牌葡萄酒20箱”。后酒店收到20箱葡萄酒,每箱12瓶,但在签订合同前,酒店一直认为该葡萄酒应该是每箱24瓶,而对此双方在合同中却并没有明确约定,酒店最终因货源短缺而错过了最佳销售时期。 问题八:合同缺乏专人管理而超过诉讼时效
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当事人若不主张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有些企业负责人只管签合同,而并不派专人去监督合同自签订至履行的整个过程,直到有些债权无法追回诉至法院时,才知道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很多有着经济往来的企业一般都会存在三角债务,但只要二者还能继续维继交易关系或者是企业自身经济实力雄厚,彼此就不会开口要账。可是一旦关系破裂或者企业经营出现危机,需要资金周转时,就不得不去收账。往往这时,有相当一部分债权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除非对方自愿偿还,否则即使通过法律途径也无法要回钱来。另有一些企业虽然设置专门的要账人员去负责收取债权,但多数情况下是无功而返,也没有与债务人达成还债协议,以致在诉讼时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法院只能认为该债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不予保护。
例如: 1993年,某公司与金刚石厂签定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金刚石厂向该公司购买人造金刚石压机两台,总价款为55万元。金刚石厂只支付货款11万元,尚欠44万元。某公司诉至法院主张货款,但却不能提供证据证实自至20上半年这段期间内曾向金刚石厂主张过权利,故法院判决驳回了某公司的诉讼请求,而其未主张权利的原因就在于没有专人管理合同,以致其在改制后,无人对以前发生的业务进行清理,致使权
利得不到法律保护。
问题九:对企业印章的使用缺乏规范管理
合同法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盖章只要具备其一,合同便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法定代表人都会授权他人对企业印章进行管理,但往往印章的`使用程序并非十分严格,从而导致滥用印章的情况频出不穷。有时掌管印章的人由于人情关系等原因,未经法定代表人许可,便随意向他人出具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介绍信,或者将印章借与他人使用而不问其具体用途,往往是追究企业责任的时候,领导才会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而借用印章的人通常都是以转嫁责任为目的,以印章所属企业的名义购买货物或是为他人提供担保,由于有印章为证,最终该企业不得不承担责任。
例如:某公司董事长为朋友帮忙以企业名义出具了一份购销合同,加盖了企业公章。后该企业就因拖欠货款被起诉。此时,他才发现那位朋友同时拿了企业已盖章的验收单,从合同相对方取走货物,该公司因没有证据证实其所述情况而承担了相应债务。
问题十:授权不及时收回,导致被授权人滥用权力
企业总是要授权一些人代表自己对外签订合同,但往往未明确授权的范围和期限,对离职人员的授权凭证如盖有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介绍信等未及时收回,也未告知交易伙伴本企业人员的变动情况,导致一些已经丧失授权的人员仍然冒用原单位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而交易对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于在长期交往过程中形成的信赖关系,仍然会相信其具有授权,最终由授权单位承担责任。
例如:某制衣厂长期由员工张凤兰负责向某布料厂订购制衣材料,后张凤兰因违反单位规定被辞退,但制衣厂并未将此事告知布料厂,张凤兰又再次以制衣厂的名义订购了30匹布料,布料厂按照其要求将布料送往他处,事后张凤兰下落不明,布料厂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由制衣厂负责偿还该货款。
篇9:常见风险协议书
投资风险共担协议书
甲 方:*** 性别:男 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 住 址:
乙 方:*** 性别:男 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 住 址:
甲、乙双方为共同开拓***教育业务和寻求稳定教育资源,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及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入股***。为体现双方公平公正、精诚团结,避免日后因风险投资产生纠纷,特经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双方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1.***校区,甲方以其自有品牌即***及现金肆万元出资,乙方出资现金肆万元,出资总额为人民币捌万元,双方各占出资额的50%。
二、双方职责分工及收益分配
甲方免费提供品牌使用,负责本校区的外围工作;乙方作为校区的实际运行者,负责教学地点的教学、管理、安全等日常工作。
校区财务状况需经双方核对、稽核。甲、乙双方各占纯利润的50%。
三、风险共担条款
1、投资双方不得进行中途撤资,但允许双方内部间以原投资额购买、转让。
2、未经投资双方书面一致同意,投资各方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用在学校名称、主体等一切资产进行抵押、质押和为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
3、因学校因素产生的债务(非投资方个人债务)纠纷,由甲乙双方按照各按50%比例担责。
四、财务管理及结算
财务工作由专人管理
1、 所有收入打入到甲方指定账户
2、 支出费用需提前进行预算,甲方把相应的支
出先打入其支出账户,其他人员的购买东西支出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购买物品,未经同意购买物品视为无效,购买物品后需要由甲方签字后再进行报销。
3、 每期结算工作,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严禁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同意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乙方签名:
篇10:风险承担协议书
甲方:乙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户籍地址:现住址:联系电话:
为维护企业与员工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甲方公司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有关承担法律风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承担风险内容本协议所述风险包括所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非法用工造成的所有行政及经济处罚。第二条乙方承诺若发生因乙方在甲方非法工作而产生的非法用工法律惩罚,乙方愿意接受相关法律制裁并承担法律规定的相关经济处罚。第三条 协议期限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风险承担义务自成为甲方签字之日开始,到乙方成为甲方合法雇用的员工为止。第四条 争议解决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第五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篇11:风险承担协议书
甲方:乙方:
甜叶菊为一种新的糖料作物。它繁殖快、甜度高、热量低,用途广,收益大,是一种大有发展前途的作物。自20XX年引入我国以来,已历时20多年,经我国栽培专家研究表明,甜叶菊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均能种植,我市管店镇一带已经大面积种植,并且取得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此我村在市选派干部茆新贵同志的带领下,从管店镇引进种苗,选择3—5户进行试种,为打消农户种植中的顾虑,村两委决定和农户签定风险共担协议,内容如下: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政策信息、市场信息、种植技术和资料;聘请农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2、甲方向乙方提供种苗,所需资金由甲、乙双方各提供50%;试种成功后甲方向乙方收回投入资金,遇到灾年或不可抗拒的事件时,不在向乙方收回投入资金。
3、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加强田间管理和技术指导。
4、甲方要向乙方提供销售渠道,指导乙方以合理价格进行销售。
5、乙方要提供种植土地(2亩以上),农资产品、人力;所需的资金由乙方自己担任。
6、乙方要勤劳、实干;认真学习甲方为其提供的技术和资料,听从专家的指导和意见。
7、乙方要加强管理,及时有效地落实农技人员在施肥、采摘、晾晒等环节上的技术指导风险共担协议书风险共担协议书。
8、乙方因管理和保管不力造成产品质量低下,霉烂、变质形成一经济损失的,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一律不承担责任。
9、乙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可以不在向甲方返还投入资金。
10、乙方试种成功后,要向甲方返还投入资金。
11、试种期为一年,来年是否种植由乙方决定,甲方不得干预。协议在双方履行各项义务后自行中止。
12、本协议从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自愿承担违约责
1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篇12: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1 目的
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辅料(含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出厂产品所发生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 程序
3.1 在超出关键限值条件下生产的产品由关键控制点监视人员直接识别潜在不安全产品,对其进行标识和隔离。
3.2 不符合操作前提方案条件下生产的产品,现场生产人员先行将其标识和隔离。通知质检人员评价不符合的原因和对由此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后果,满足如下情况的取消标识和隔离,否则应更改标识为潜在不安全产品。
a)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已降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b)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在产品进入食品链前将降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c)尽管不符合,但产品仍能满足相关食品安全危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3.3 对潜在不安全产品由质检员从如下方面获得证据可作为安全产品放行,否则应作为不合格产品处理:
a)除监视系统外的其他证据证实控制措施有效;
b)证据显示,特定产品的控制措施的整体作用达到预期效果(即达到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c)充分抽样、分析和(或)充分的验证结果证实受影响的批次产品符合被怀疑失控的食品安全危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3.4当认定为不安全产品时
a)出现的批量不合格品或异常不合格产品,由质检员填写《不合格品评审记录》,上报总经理,处置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部实施;处置方案有报废、移作他用、返工、让步放行等;返工产品应重新进行检验;让步放行产品应详细记录,并应单独存放和标识;
b)当发现个别不合格品,由生产部确认后作出处置,处置方案有:报废、移作他用、返工,并应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作详细记录;返工产品应重新进行检验。
c)报废产品需放置到报废区,按规定作好标识,由生产部负责具体实施。
篇13:安全风险发言稿
关于安全风险发言稿
铁路总公司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大家谈”活动,是坚持以“三点共识”和“三个重中之重”为统领,以落实安全风险管理特别是“三化”建设要求为主线,以全员参与、问题导向、上下互动、抓标治本为原则,实现广大干部职工安全风险管理的理念真正树牢,干部履职尽责、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有效途径。其目的就是要达到安全管理规范化、现场作业标准化、检查整治常态化的水平有效提升,影响运输安全的突出问题得到全面整治,铁路安全稳定的形势得到持续巩固。
作为一名铁路干部职工,就是要积极参与到“安全风险管理大家谈”活动中来,自觉地抓好安全管理规范化、现场作业标准化、检查整治常态化。通过此项活动的实施,才能维护铁路安全稳定的形势得到加强,才能固本强基、确保安全。
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大家谈”活动,首先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风险都是经过每个人的思想意识在实际工作中所显现出来的。有的人虽然有安全风险意识,但是在安全管理规范化、现场作业标准化、检查整治常态化上抓问题导向不突出,出现环节问题;有的人安全风险意识薄弱,抓标治不了本,职责落实不够,深入反思、剖析安全风险管理不精细;还有的人,有安全风险意识,但是执行制度上不认真,风险卡控不严格,也导致隐患整治不到位问题。只有每名职工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才能抓好各类安全的管理工作,把“安全”二字筑牢思想中,安全管理才能做好。其次,要从行动上抓好落实。安全风险管理体现在每个层级的'管理。各级管理层要紧扣“管理问题是铁路安全最大的风险源”这一主题,重点围绕如何构建完善的安全管理规范化体系,如何构建实际实用的现场管理、现场作业标准流程体系,如何把安全管理规范化落实到生产过程,开展讨论,交流思想,深化认识。现场作业层要紧扣“不按标准作业就是本岗位的最大风险”这一主题,围绕如何“让标准成为习惯、使习惯符合标准”展开讨论,引导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标准化作业就是保安全、保“饭碗”。再次,要从组织抓好领导。要开展反思讨论,剖析症结。要突出“三化”建设要求,依据风险评估结果,以查问题、剖原因为主要形式展开讨论。领导干部要深入反思和剖析顶层设计不科学、职能界定不明晰、风险责任压不实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专业管理干部要深入反思和剖析规章制度不严密、检查指导不深入、隐患整治不到位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公司干部要深入反思和剖析生产管理不精细、执行制度不认真、风险卡控不严格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同时,要组织一线职工深入反思和剖析素质不达标、作业不落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总之,每名铁路职工都要充分认识到“安全风险管理大家谈”是维护铁路运输的基本保证。一定要把“大家谈”活动定位在提升安全风险意识、深化安全“三化”建设、推进安全风险管理上,准确把握活动的目标、任务,切实担负起各自责任,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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