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出口合同

时间:2022-05-06 12:36:22 合同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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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出口合同

篇1: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书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向乙方选定的外商公司代理出口,具体内容以乙方的每次委托为准,乙方必须保证所委托货物的合法性,由于乙方原因提供的数据不符,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条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自己的名义代理:

1、对外签约;

2、对外催证;

3、申领配额、许可证;

4、出口报关、办理商检或换证;

5、托运订舱;

6、办理保险;

7、储运;

8、制单、结汇。

以上条款也以每次的委托为准。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装船前10天以书面形式将出口货物明细传真给甲方,并最迟于货物装柜前将正确的装箱明细传真给甲方。在收到甲方进舱通知后,乙方应按出口包装要求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以书面形式发给甲方送达通知。如果出口货物属于法定商检的货物,出口商检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提供相应的报检单证协助乙方完成商检工作。出口货物涉及许可证的,乙方须在交货时办妥并向甲方提供许可证。乙方需承担由于资料错误或不全所引起的后果。

2、乙方必须保证委托甲方在海关申报的货物名称数量等数据与实际出口的货物相符,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数据不符而引起的海关查验、查封、罚款、没收等事宜由乙方承担并自行解决,甲方可以协助。对甲方造成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乙方承担所有的责任。

3、在符合法规的前提下,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报关、申领原产地证书以及办理海运保险。

4、甲方在收到乙方出运通知后,应及时安排租船定舱、缮制出口单证等出运工作。

5、若货代为乙方指定,乙方应负责有关出口退单的跟踪工作,要求各货代能自货物出运后30天内将正确的退单退回甲方,如果改单的则要在45天内退回,以保证甲方的正常退税手续。否则由于退单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退回而造成甲方的经济和法律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必须自货物出运后20日内开具或督促其它指定的工厂开具符合甲方开票通知要求的货款增值税发票给甲方(无论是否收汇)。如未及时开票或开票不正确等原因引起的退税损失由乙方承担。在未完全收汇时,乙方或乙方指定工厂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仅供甲方办理退税申报所用,如不能及时收汇,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支付相应发票货款的责任。

7、因出口退税备案要求,甲方需要与乙方或者乙方指定工厂签订购销合同,该合同仅供甲方做退税单据之用,除此以外,无任何法律效力。由该合同引起的任何经济纠纷,甲方无任何义务受理和承担责任。

8、若乙方不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则必须承担出口报关金额17%的增值税以及相应的核销等各项费用。

9、如乙方要求甲方以甲方名义与外商签订售货合同的,甲方应与外商签订售货合同,甲方可在售货合同中表明其是乙方代理人的身份,但应该事先取得乙方同意。

10、如乙方直接对外商签订销售合同或确认书,应在合同或确认书中表明甲方为其代理人,并向甲方提交一份原件;如乙方与外商不签订合同也不要求甲方与外商签订合同,则乙方应要求外商向甲方书面表明其向甲方汇入的款项系支付乙方的货款。

11、如系信用证方式付款,甲方收到外商开来的信用证后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审查信用证并保证信用证条款符合乙方要求;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天内审查完毕并书面确认接受信用证条款,如对信用证条款有异议,甲方仅出于善意,对信用证进行审核,并通知乙方改证意见,乙方自行联系客户修改相关信用证条款,在乙方认同信用证条款以后,乙方承担信用证项下收汇的全部风险。

12、甲方对乙方的信息,包括乙方个人信息、乙方客户信息、乙方货源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甲方不得将上述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同时甲方不得在没有乙方的委托下,与客户进行联系,从事商业交易。

第四条货款和各项费用的结算

1、代理费

①甲方向乙方收取出口收汇美金金额的1%作为代理手续费。

②或先约定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退税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退税款归乙方;

③或收汇后按适时退税率和外汇汇率折算到换汇比率为每净收汇1美元=_________人民币,将货款扣除费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给乙方,退税款归甲方。如退税率和外汇汇率有变化,则上述换汇比率将作相应调整。

执行:双方同意按照上边三条中的第①条执行。

2、甲方收到国外货款和乙方开具的符合退税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结汇汇率作为换汇比,将货款先扣除代理费、运费、保险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货款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工厂,甲方需在收汇核销后30天内申办退税业务,出口业务发票的退税款在实际退到甲方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与乙方结算清所有费用。

3、如果单笔(按报关单号统计)出口金额在USD7000以下的,甲方收取固定操作费RMB500.00/笔。单笔(按报关单号统计)出口金额在USD7000以上的不单独收操作费(不包括退税率为0%的货物),按照协议执行。

4、对于退税率为0%的货物:

①如果一份报关单里的货物全部是0%退税率的.;额外收取每票RMB1000.00操作费。

②如果一份报关单里的货物即有0%退税率的,又有非0%退税率的;对于其中0%退税率的货物,如果其金额低于USD10000;额外收取每票RMB1000.00操作费。如果其金额高于USD10000,按照实际代理协议执行。

5、若由于货物质量、产品包装等原因发生折减货价等事宜,甲方因此无法全额收到合同金额的货款,乙方需将少收部分作为坏账处理,不再向甲方索取此部分货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核销、退税等相关费用和损失。甲方可随时凭费用单据向乙方收取为乙方代垫的各类费用及代理费,乙方同意在收到甲方为乙方代垫费用的单据及代理费用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逾期每天按代垫费用的0。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6、国内运输费用、港区费用、出口商检费、清关费、产地证费、国外运费、快递费、银行费用、甲方代理费等实际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国外收款中先行扣除,甲方无垫付义务。如需甲方垫付各种费用或者货款,经甲方同意,甲方将另外收取垫付费用的利息(按照月息3%收取,垫付时间最长两个月。垫付费用在15天内乙方还清的,按半月利息结算;超过15天的,按照整月计算;以此类推)。如乙方超过两个月仍未还清垫付费用,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另由于国家退税政策变化和外汇汇率变动,结算方式将随之作相应的调整,结算标准将作相应幅度的上升或下降。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只作代理。乙方对商品质量、包装、交货期、价格等负责,若由于商品质量不合格、包装不良、交货期延误、价实不符等原因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于国外客户信誉不良造成甲方不能收汇而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如乙方不能解决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由于乙方指定的货代公司、船公司或航空公司发生过失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除保证货物质量符合售货合同规定外,还必须担保其出口商品不侵犯中国或该批物品销售地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涉及商品商标、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权利证明文件备案,乙方对提交甲方的前述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责。甲方对外商违约不负责任,但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以代表乙方向外商追究违约责任,所有费用由乙方垫付,索赔所得归乙方所有。当外商提出索赔或因国内外纠纷有人主张权利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转交外商提出的索赔函电或主张权利的复印件及有关证件,乙方收到后应及时弄清情况,通过甲方对外理赔,并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据及预先支付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对外理赔情况,乙方承诺负责赔偿甲方因外商或主张权利人的索赔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在紧急情况下,若甲方无法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时,甲方应尽到最大诚实信用义务帮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但甲方不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第1款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应偿付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续费及售货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责任。

第2款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规定,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书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当事方必须在事发一周内通知对方,并在30天内向对方送交有关机构的书面证明,及时协商处理未尽事宜,逾期视作违约。

第九条附则

1、如需乙方提供担保,应另立担保书,作为本协议书附件;必要时,乙方须提供有效的抵押。

2、出口商品金额的统计全部归甲方,由甲方上报,乙方不得重复统计。

3、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书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继续续约,将另行签订协议。

第十一条

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篇2: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书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委托方与代理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代理出口商品订立如下协议: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委托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2、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委托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3、货物若需代理方负责商检,代理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4、在代理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

5、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委托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6、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委托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7、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委托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委托方结算。

8、积极协助应由委托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三、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与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承担其法律责任,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代理方,以便代理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代理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代理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代理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委托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委托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三个月内)将货款汇入代理方的指定账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6、按协议规定与代理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7、在出口清关后的收回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核销联)并交于代理方。

8、对于要出口退税的业务,委托方必须在出口后_1_个月内保证代理方完成出口核销。

9、积极协助代理方办理其他需代理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结算约定条款 1、纯代理方式:

(1)委托方按货值的2%支付出口代理费,最低不少于人民币70元/吨。

(2)委托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对于外汇折人民币的汇率按代理方在银行结汇时提供的结汇汇率为准。

(4)具体资金支付:

A、T/T方式下:代理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货款扣除代理费后汇入委托方的指定帐户。

B、在L/C和托收方式下,代理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委托方指定帐户。代理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代理方还是委托方制作的必须通过委托方确认,同时委托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出口退税的方式下:

(1)对于外汇折人民币的汇率按代理方在银行结汇时银行提供的结算汇率为准

(2)委托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代理方按照委托方出口货物价格_____RMB/USD收取代理费;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代理方帐面余额凭委托方开具的等额发票支付给委托方。

(4)代理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及时收到委托方开给代理方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委托方必须在货物出运清关后_____天内收回)和在收到国外的外汇货款之后才能支付给委托方。否则代理方有权拒付该笔货款。

(5)具体资金支付:

A、T/T方式下:代理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在符合上述结算条件下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委托方。

B、在L/C和托收的方式下,代理方将全套准确有效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帐户。代理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代理方还是委托方制作的必须通过委托方确认,同时委托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不管何种结算,若需代理方返还利润部分的,委托方都必须开具合法的发票后,代理方才能返还利润部分。

4、但委托方将承担增值税票由于存在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该发票和全套出口报关单未能按规定期限及时交给代理方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责任和后果,同时委托方也必须及时退还代理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汇的那部分金额的货款。

五、其它约定条款

1、委托方保证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代理过程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委托方全权负责,发生质量问题时由委托方全权处理,代理方协助委托方处理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

3、代理方保证委托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委托方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委托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拟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5、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________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

6、若产生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产生了争议和分歧,都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代理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

代理方:

篇3: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书

协议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委托甲方向乙方选定的外商公司代理出口,具体内容以乙方的每次委托为准,乙方必须保证所委托货物的合法性,由于乙方原因提供的数据不符,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条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自己的名义代理:

1、对外签约;

2、对外催证;

3、申领配额、许可证;

4、出口报关、办理商检或换证;

5、托运订舱;

6、办理保险;

7、储运;

8、制单、结汇。

以上条款也以每次的委托为准。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装船前10天以书面形式将出口货物明细传真给甲方,并最迟于货物装柜前将正确的装箱明细传真给甲方。在收到甲方进舱通知后,乙方应按出口包装要求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以书面形式发给甲方送达通知。如果出口货物属于法定商检的货物,出口商检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提供相应的报检单证协助乙方完成商检工作。出口货物涉及许可证的,乙方须在交货时办妥并向甲方提供许可证。乙方需承担由于资料错误或不全所引起的后果。

2、乙方必须保证委托甲方在海关申报的货物名称数量等数据与实际出口的货物相符,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数据不符而引起的海关查验、查封、罚款、没收等事宜由乙方承担并自行解决,甲方可以协助。对甲方造成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乙方承担所有的责任。

3、在符合法规的前提下,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报关、申领原产地证书以及办理海运保险。

4、甲方在收到乙方出运通知后,应及时安排租船定舱、缮制出口单证等出运工作。

5、若货代为乙方指定,乙方应负责有关出口退单的跟踪工作,要求各货代能自货物出运后30天内将正确的退单退回甲方,如果改单的则要在45天内退回,以保证甲方的正常退税手续。否则由于退单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退回而造成甲方的经济和法律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必须自货物出运后20日内开具或督促其它指定的工厂开具符合甲方开票通知要求的货款增值税发票给甲方(无论是否收汇)。如未及时开票或开票不正确等原因引起的退税损失由乙方承担。在未完全收汇时,乙方或乙方指定工厂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仅供甲方办理退税申报所用,如不能及时收汇,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支付相应发票货款的责任。

7、因出口退税备案要求,甲方需要与乙方或者乙方指定工厂签订购销合同,该合同仅供甲方做退税单据之用,除此以外,无任何法律效力。由该合同引起的任何经济纠纷,甲方无任何义务受理和承担责任。

8、若乙方不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则必须承担出口报关金额17%的增值税以及相应的核销等各项费用。

9、如乙方要求甲方以甲方名义与外商签订售货合同的,甲方应与外商签订售货合同,甲方可在售货合同中表明其是乙方代理人的身份,但应该事先取得乙方同意。

10、如乙方直接对外商签订销售合同或确认书,应在合同或确认书中表明甲方为其代理人,并向甲方提交一份原件;如乙方与外商不签订合同也不要求甲方与外商签订合同,则乙方应要求外商向甲方书面表明其向甲方汇入的款项系支付乙方的货款。

11、如系信用证方式付款,甲方收到外商开来的信用证后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审查信用证并保证信用证条款符合乙方要求;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天内审查完毕并书面确认接受信用证条款,如对信用证条款有异议,甲方仅出于善意,对信用证进行审核,并通知乙方改证意见,乙方自行联系客户修改相关信用证条款,在乙方认同信用证条款以后,乙方承担信用证项下收汇的全部风险。

12、甲方对乙方的信息,包括乙方个人信息、乙方客户信息、乙方货源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甲方不得将上述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同时甲方不得在没有乙方的委托下,与客户进行联系,从事商业交易。

第四条 货款和各项费用的结算

1、代理费

①甲方向乙方收取出口收汇美金金额的1%作为代理手续费。

②或先约定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退税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退税款归乙方;

③或收汇后按适时退税率和外汇汇率折算到换汇比率为每净收汇1美元=_________人民币,将货款扣除费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给乙方,退税款归甲方。如退税率和外汇汇率有变化,则上述换汇比率将作相应调整。

执行:双方同意按照上边三条中的第①条执行。

2、甲方收到国外货款和乙方开具的符合退税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结汇汇率作为换汇比,将货款先扣除代理费、运费、保险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货款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工厂,甲方需在收汇核销后30天内申办退税业务,出口业务发票的退税款在实际退到甲方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与乙方结算清所有费用。

3、如果单笔(按报关单号统计)出口金额在USD7000以下的,甲方收取固定操作费RMB500。00/笔。单笔(按报关单号统计)出口金额在USD7000以上的不单独收操作费(不包括退税率为0%的货物),按照协议执行。

4、对于退税率为0%的货物:

①如果一份报关单里的货物全部是0%退税率的;额外收取每票RMB1000。00操作费。

②如果一份报关单里的货物即有0%退税率的,又有非0%退税率的;对于其中0%退税率的货物,如果其金额低于USD10000;额外收取每票RMB1000。00操作费。如果其金额高于USD10000,按照实际代理协议执行。

5、若由于货物质量、产品包装等原因发生折减货价等事宜,甲方因此无法全额收到合同金额的货款,乙方需将少收部分作为坏账处理,不再向甲方索取此部分货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核销、退税等相关费用和损失。甲方可随时凭费用单据向乙方收取为乙方代垫的各类费用及代理费,乙方同意在收到甲方为乙方代垫费用的单据及代理费用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逾期每天按代垫费用的0。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6、国内运输费用、港区费用、出口商检费、清关费、产地证费、国外运费、快递费、银行费用、甲方代理费等实际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国外收款中先行扣除,甲方无垫付义务。如需甲方垫付各种费用或者货款,经甲方同意,甲方将另外收取垫付费用的利息(按照月息3%收取,垫付时间最长两个月。垫付费用在15天内乙方还清的,按半月利息结算;超过15天的,按照整月计算;以此类推)。如乙方超过两个月仍未还清垫付费用,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另由于国家退税政策变化和外汇汇率变动,结算方式将随之作相应的调整,结算标准将作相应幅度的上升或下降。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只作代理。乙方对商品质量、包装、交货期、价格等负责,若由于商品质量不合格、包装不良、交货期延误、价实不符等原因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于国外客户信誉不良造成甲方不能收汇而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如乙方不能解决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由于乙方指定的货代公司、船公司或航空公司发生过失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除保证货物质量符合售货合同规定外,还必须担保其出口商品不侵犯中国或该批物品销售地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涉及商品商标、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权利证明文件备案,乙方对提交甲方的前述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责。甲方对外商违约不负责任,但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以代表乙方向外商追究违约责任,所有费用由乙方垫付,索赔所得归乙方所有。当外商提出索赔或因国内外纠纷有人主张权利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转交外商提出的索赔函电或主张权利的复印件及有关证件,乙方收到后应及时弄清情况,通过甲方对外理赔,并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据及预先支付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对外理赔情况,乙方承诺负责赔偿甲方因外商或主张权利人的索赔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在紧急情况下,若甲方无法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时,甲方应尽到最大诚实信用义务帮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但甲方不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第1款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应偿付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续费及售货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责任。

第2款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规定,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书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当事方必须在事发一周内通知对方,并在30天内向对方送交有关机构的书面证明,及时协商处理未尽事宜,逾期视作违约。

第九条 附则

1、如需乙方提供担保,应另立担保书,作为本协议书附件;必要时,乙方须提供有效的抵押。

2、出口商品金额的统计全部归甲方,由甲方上报,乙方不得重复统计。

3、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书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继续续约,将另行签订协议。

第十一条 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篇4:出口代理合同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委托代理进口业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咨共同遵守:

一、委托代理进口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

1、名称:

2、数量:

3、单价:

4、生产场地:

5、规格:

6、型号:

7、付款方式:

8、其他:如成份、含量、颜色、款式等。

二、代理方权利义务

1、以代理方的名义对外签约,并及时将合同副本送交委托方。进口合同已经由委托方确认。因进口合同及其附件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2、代委托方办理有关货物到港后的报关、报检等进口手续。并及时通知委托方货物到港时间,配合委托方做好进口商品的商检、提货工作。

3、在执行合同中,随时向委托方通报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4、因委托方原因致使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并享有对货物的处置权,委托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5、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代理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采取补救措施。如委托方书面要求对外索赔的,代理方应根据其进口合同,积极协助委托方对外索赔,委托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代理方书面通知将预付费用划至代理方帐户。若委托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则委托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并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代理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

三、委托方权利义务

1、保证所委托进口的货物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所委托进口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负责提供进口货物的详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商品检验等技术指标,对委托进口的货物品质及数量负全部责任。委托方不得因进口货物的质量或数量等问题而拒不付款提货或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有关义务。

3、协助代理方办理报关、报检、制单等具体业务。

4、未经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后的合同条款,不得对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诺。

5、委托方应在代理方通知后_____日内提货。委托方需分批提货的,应在____________前提货完毕。

6、承担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责任。

7、对外商资信负责,承担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责任。前述外商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8、承担因政策和汇率风险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一切责任。

9、负责所有的码头、运输及仓储费用。

四、财务结算

1、委托方应在对外合同签订前将_____%的预付款划至代理方帐户,代理方在未收到此预付款前,不对外签订合同。预付款只能冲抵最后一批货款。若市场价格跌幅过大,代理方可以要求委托方在提货前追加相应金额的预付款。

2、本协议所涉汇率暂按_______计,如实际对外付款当日银行汇率发生变化,以实际汇率为准,多退少补。

3、代理进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委托方承担,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为缴纳的,委托方须按代理方要求将各类进口税费在发生前汇入代理方指定帐户。若因海关审价需补交有关税费,则无论报关前后,委托方应在海关发出通知后三日内将补交税费付至代理方帐户,若委托方迟延支付,则代理方有权在代缴后向其追索有关税费及违约金。

4、委托方应于提货前结清所有货款,并且不迟于代理人对外付款日。

5、代理方按进口合同总金额的______%收取代理费_______元。委托方应于___________前将代理手续费一次性付给代理方。

6、若委托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应承担日万分之四的违约金,且委托方在未履行完付款义务前,不得提货。委托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不能及时结清货款或不提货,代理方无需通知委托方而享有对货物的处置权,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通讯费。

2、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费用。(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3)货款本金。

六、争议解决方式

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七、委托方或代理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协议的,免除相互间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双方应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以便代理方与外商交涉,免除代理方对外商的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双方日后可再行协商。

九、其它条款

委托方:

代理方:

协议编号: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篇5:出口代理合同

甲方(出口货物供货人):XXXXXXXXX

乙方(出口代理人):XXXXXX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货物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代理协议的订立:

(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货物的状况:

1、品名:XXXXXXXXX

2、数量:XXXXXXXXX

3、质量:XXXXXXXXX

4、规格:XXXXXXXXX

5、包装:

6、成交条件:以经乙方确认的、甲方在XXXXXXXXX网上交易平台上与外商成交的条件为准。

(二)代理协议的形式:协议的订立及修改均需以书面形式(含传真),否则不发生效力。

(三)甲方义务:

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2、对本协议以及乙方根据本协议与国外买方签订的外销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责任的条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义务:

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2、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的义务:

1、对外销合同承担的义务:

(1)接受乙方现采用的商品外销标准正本合同的固定条款。承认乙方代表甲方承担这些合同条款对“卖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2)收到乙方交来的外销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如发现与其原要求有不符点,在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乙方。否则,视为甲方已接受该外销合同,承担该外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2、出口货物:

(1)甲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并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包装。

(2)提供货物的品质证明文件。

(3)在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前将协议约定的全部货物运到XXXXXXXXX。

3、费用:

(1)承担乙方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乙方支付XXXXXXXXX%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XXXXXXXXX日内交付。

(二)乙方义务:

1、对外成交后,及时将外销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办理出口所需的商检、报关、对外运输、并对外议付。

3、根据外销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将外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需向乙方给付总货款XXXXXXXXX%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乙方的损失,甲方还需向乙方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二)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在甲方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乙方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第四条 争议解决:

若产生争议,双方需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附加条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协议双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篇6:出口代理合同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联系人: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联系人:

甲乙双方就苏州甲乙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委托苏州大华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代理甲方的进出口贸易的货运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并签订下列协议:

1. 甲方义务与责任:

1.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出口货运代理;

1.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书面进出口委托书,以便乙方订取舱位,同时甲方应在报关前及时将货物及相关单证送至乙方所指定的口岸仓库;货物如需由乙方提货,甲方需提前通知并承担相应的提货费用;甲方应及时提供书面进出口报关委托书及相关单证以利乙方及时完成进出口报关。

1.3甲方应尽一切可能准时提供内容完整、准确的报关所需的文件、单证、货品以利于乙方的进出口报关,如因甲方的延误而导致货物无法如期登机上船出口或无法正常进口,一切责任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1.4甲方应确认所提供的文件、单证、货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律法规所许可,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规定必须提供出口许可证明的货物的出口应提供相应的出口许可证明,否则因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须由甲方自行承担;

1.5甲方应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完全符合仓储保管和运输要求的包装,否则应对在仓储和运输过程中由于货物包装的原因而引起的货损承担责任;

1.6乙方在提货、报关和运输过程中所遇到问题和困难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1.7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在处理甲方货物过程中所产生的进出口相关费用。

2. 乙方义务与责任:

2.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承担甲方委托货物的进出口事宜;

2.2 乙方人员对由于实施本合同而接触的甲方的文件和信息资料予以妥善保管并承担保密的义务;

2.3乙方应制定一套有效的安保规范措施,以确保甲方货物的安全;货物于陆上运输、仓储、搬运的过程中,乙方应确保货物的完整,因船公司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船期延误或造成乙方损失,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并协助解决。

2.4乙方需及时向航空公司和船公司定取舱位,安排出口报关并与航空公司和船公司交接已获准出口的货物。

2.5如果是门到门服务,乙方应负责安排出口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清关及派送工作,非门到门服务,乙方应负责做好货物交接工作。

2.6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甲方进出口货物后所需的提单(提单开船后24小时)、退单(上海清关报关后30天之内,转关报关14天之内,特殊单证特殊处理)。

3. 费用及结算方式:

3.1乙方按照本协议所附报价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3.2 乙方结算周期为每月1日至每月末,乙方应在下个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结算清单及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上述请款单后的60日内向乙方付款,如不付乙方有权进行扣单处理,并保留才取进一步措施。

3.3 乙方替甲方垫付的税金及到付运费,原则上不垫付,若垫付税金及到付运费,甲方在收到相关费用单证三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支付给乙方。

4. 修改与补充:

4.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经双方各自授权的代表正式签署生效;

4.2 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需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

5. 生效与终止:

5.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5.2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到期后若双方无终止合同的意向,本合同将自动延长1年;

5.3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该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6. 其他:

6.1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合同分中文版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7. 附件:

委托费用表(报价表)

甲方: 乙方:苏州大华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篇7:出口代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代理人(乙方):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为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并保证依约履行。

一、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委托,为甲方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所有(进)出口货物均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许可经营的范围之内。甲方委托乙方以___________(甲方/乙方/双方)名义签订外贸合同,(进)出口下列货物: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代理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实施外贸代理行为,乙方接受委托,负责对外联络、对外签订和协助甲方执行货物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外贸合同)。

外贸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将外贸合同文本提交给甲方审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以___________名义签订外贸合同。

三、委托代理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项目需要办理__________(进口/出口)许可,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所需相应单据、文件。

2、甲方应在实际进(出)口之前将进口详细计划告知乙方。并提供产品的品名、数量、重量、价格、产地、贸易国等,以便乙方及时开始准备工作。甲方应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准确,并做到单货相符、单单相符、单证相符。若因甲方提供信息有误或延迟而造成额外费用,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通关手续,随时提供海关所需资料,并提供必要协助。

4、有权参加商务谈判,对合同价款和合同条款进行确认。

5、有权对外贸合同文本进行审查,并对外贸合同文本提出修改意见,对合同的技术部分内容负责。

6、对于涉外索赔,应提交必要的索赔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及时对外索赔。

7、按照本合同约定和乙方资金使用计划向乙方支付货款、代理费及其他款项,并办理财务结算。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按时完成代理工作,以___________名义签订并履行外贸合同。

2、根据甲方的要求,对外发出正式询价或招标文件,组织和安排对外交流、谈判、签约工作,技术交流除外。

3、负责办理与项目有关的外商来华邀请电函,协助办理外商来华签证手续。协助甲方办理甲方本项目出国团组的出国手续。

4、负责外贸合同中商务部分谈判,向甲方如实提供市场行情、客户情况等有关经营信息,与甲方共同协商谈判策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签订外贸合同。

5、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到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不限于申请、登记、备案、许可。

6、外贸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会同甲方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7、在外贸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导致外贸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的,乙方负责按照外贸合同的有关约定,及时处理有关争议和对外索赔,或采取甲方可接受的其它补救措施。

8、收到甲方按照乙方资金使用计划支付的相关款项后及时办理对外付款或按外贸合同催款,按照约定和甲方办理财务结算,办理清关、提运、保险、商检、入库以及国内外运输等事宜。

六、货款、费用及结算

1、外贸合同项下价款,乙方应于每笔付款事项前______日向甲方发出资金使用计划,甲方确认无误后将每笔支付款的配套人民币(汇率暂按__________计算,实际汇率按购汇日银行公布的汇率牌价多退少补)汇到乙方的开户行账号。乙方负责在收到上述款项后的______日内,办理税务证明、购汇和按外贸合同约定及时对外付汇,并在货物清关后______日内向甲方开具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和国外发票的正本,以便甲方办理入库验收及财务核销。

2、外贸合同项下价款,乙方按收(汇)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基准价结成人民币,扣除相应代理费和其它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并在收到后______日内将价款转付给甲方。

3、代理费按进口合同金额的______%收取。若不足人民币_________元,则按人民币_________元收取。

4、在通关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仓费、法定商检费、查验费、保险费、运杂费等,以海关、商检、船务、运输公司开据的发票为准,由乙方按实际发生数与甲方结算。

七、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任一条款、或者以其他方式违反本合同,该方应向另一方承担应履行不能或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所有因此履行不能或违约而造成的间接或偶然损害或损失应排除在外。本合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守约方对违约方的其他任何权利不受影响。

八、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未能履行合同一方的责任。

九、适用法律

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在双方友好协商未果时直接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及其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积极、友好地协商解决。如果在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该争议的存在后________日内协商不成的,应将该合同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依该仲裁机构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一、其他

1、由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达成的其他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之不可分割部分,其效力及有效期与本合同相同。在中国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合同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对其权利的放弃。其行使单项或部分权利也不得排除对权利将来的行使。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8:出口代理合同

甲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乙方: (代理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出口货物运输业务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装运、仓储、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出运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如果美国航线则需提供真正的收(发)货人的相关数据。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如因甲方在托运单上的填写错误而导致的相关损失及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据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装箱单、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单、报关单、手册及有关批文等(根据实际需要提供)。

4.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单据后应妥善保管,谨防丢失,若因乙方不慎丢失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5.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单据私自换做他用(如:用甲方空白单证代别人出货),若发现此情况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6.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正确的船期信息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单日期,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通过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如果不能如期配出,应该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取得甲方同意。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前的有效时间内及时通知乙方。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9.乙方应及时将甲方的报关单、核销单的报告单据按期退交(航班日后的一个月内)。如是甲方原因造成改单,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如不是甲方原因造成改单,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责任,由乙方承担。

1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或任何一方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法院审理。

12.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给予甲方天的信用期限,但上述期限内甲方在乙方的最高欠额度一共为10000元(人民币),即如甲方所欠乙方金额一旦达次极限,即使信用期限未到,甲方也须及时付清所超出欠款额度的款项。

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1). 乙方在完成甲方所委托承运的每票货物后:

A:乙方应及时的将该票的对账单发送给甲方,待甲方日内确认无误后即可开具发票,并将该票业务所产生的费用发票及相关清单和相应的运单复印件交于甲方。

B:如甲方对个别乙方所出具的发票有异议,甲方应于收到发票后的工作日内通知乙方要求给予以澄清或更正。对经核对无误之乙方费用,甲方应及时于上述信用期限内支付。就有疑议之费用发票,甲方应在发票更正后的5个工作日内结清。

C:甲方同意在上述期限内,将有关费用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户口。若因甲方本身原因而延误汇款的,乙方将按常规扣押甲方提单。

D: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以美金支付费用,汇率按甲方付款当月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和人民币牌价计算。

本合同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1年。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篇9:出口代理合同

出口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出口创汇工作,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与甲方进行出口业务合作,乙方承诺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没有侵犯第三者的权益,进行的出口业务内容合法,无欺诈等行为,否则乙方承担最终的全部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办事处或业务部对外从事出口业务并承担规定的义务;

3.合作期间,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出口业务必须遵循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4.合作期间,甲方应对乙方的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户资源开展与乙方业务相关的业务;

5.甲方负责报关、报验、制单结汇等工作;

二、出口指标和相关考核

1.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

2.乙方承诺完成年出口任务_______万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额每美元收取代理费_______元人民币;或按等值的代理费进行买断,买断比例为1美元:______人民币,采取买断式,乙方必须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

三、基本规定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标准合同格式负责对外出口合同的签订;

2.按照甲方标准合同格式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代理出口合同;

3.负责报关、报验、投保、结汇以及有关文件的申领(应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时、准确;

4.按照代理出口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供货单位结算货款;

5.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乙方分配其应得的利润。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业务操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外的磋商;

2.按照出口合同的有关规定负责出口货物的质量监督和把关工作,督促有关供货单位按时、按质交货并对有关供货方的质量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3.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出口业务有关的文件或单据;

4.负责出口货物的安全收汇并对延迟收汇和不能收汇以及不能按时收汇核销承担全部的责任;

5.乙方应负责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退税文件的按时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应负责逾期账款的催收工作并承担国外客户的理赔工作。

7.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从甲方得到应分配的利润。

(三)业务操作的具体规定

1.由乙方具体负责出口业务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对外签订出口合同须以甲方名义并使用甲方的标准出口合同格式。

2.出口合同的卖方和/或信用证的受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在T/T汇款的情况下,应要求客户在汇款单上注明出口合同号码。

3.及时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合同中应对质量条款和具体的技术指标做重点规定特别是必须明确应在收到国外的货款后才能支付供货方货款或类似的条款;上述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给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期间,甲方先行预付部分资金或垫付费用及预先垫付的退税等应按实收取财务利息,预先垫付的退税利息按照财务利息(5.75‰)/月息×_______个月收取;

5.甲方应认真制作有关的出运、报关、报验和结汇单据,做到“准确、完整、无误”;同时,应积极协作乙方及时申领和寄送有关文件;

6.货物须担保出运或单据须担保结汇,乙方须及时和客户联系并向甲方提供客户同意货物担保出运或接受单据不符并担保付款的书面文件;

7.合作期间,在货物按期、按质出运的情况下甲方应按照代理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有关供货单位进行结算;

货款的结算时间如下:收到国外货款日后_____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例外);货款结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货物必须已经出运;

B.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必须齐全,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包括:出口发票/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提单副本;

C.有关票据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包括票据表面完整);

D.结算的的数量、金额必须与出运的货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条件下,货款必须已经收汇;

货款的支付: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须符合开票资料的要求,有关开票资料将另行通知;如因业务需要,应开具发票企业的要求,须将货款付给其他企业的,必须有开具发票的企业填写代付委托书,并加盖企业公章;货款支付时,如受款单位与甲方存在欠款的,应按实扣回;

8.每笔出口贸易如有客户佣金部分,应在收到全部货款后及时支付给客户。

9.乙方应承担有关业务项下产生的费用如:结汇费用、国外运费、保险费、内陆费用、核销费、邮电费用、集港费用、银行利息等。

(四)利益结算与分配:乙方的利润和甲方代理费每笔结清并在该笔业务完全操作完成后(如安全结汇/费用清楚/单证票据齐全/退税核销文件按期退回等)_____天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时如乙方以前的业务中存在逾期帐款、库存或存在其他损失,应按实计入费用并在利润分配时从其利润中扣减;利润分配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为促进运输及对外进出口贸易的发展,甲,乙双方就有关海运出口,出口订舱,报关,运输,财务等方面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同协议:

一、委托

乙方委托甲方于中国_________地区办理国际货物出口运输服务。

二、责任与范围

2.1乙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甲方安排出运。

2.2乙方订舱时,应提供相关出口报关文件,依据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之单证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出口报关单副本,协议书及国家规定之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

2.3订舱时,乙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甲方正确之海运托单,托运单应明确标明乙方开发票客户名称。托运单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如果托运单内容未注明事宜,由此引起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2.4甲方负责承办乙方所委托之出口包括:出口订舱,报关,报验,装箱,发单及文件交接工作,甲方依乙方要求安排装期出运,并及时告知乙方中转港信息及目的港情况。正常情形下,开航日起30天内甲方得按时将有关文件单证归还乙方,甲方对已签收的乙方单证文件负有责任,不得遗失。另外,甲方有权暂扣乙方单证直至乙方按时结清各项应付费用。

2.5乙方所出运之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出口之物品。甲方不接受尸体,骨灰和活动物之运输。如果乙方违反本规定,将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

2.6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操作确认,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甲方有权拒绝更改之要求。

2.7船期更改,体积,重量,件数不符,甲方有责任于货物进港前主动通知乙方,并与乙方书面确认通知,乙方亦得及时与甲方书面确认上述更改内容或要求退关,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所委托的货物正常出运。

2.8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之情形,乙方付款暂以甲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待货物抵达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确认体积,重量为准,采多退少补的方式确定运费。或者乙方可到甲方仓库复核,如果甲方错误,乙方来回合理车费甲方承担(限_________元人民币内),为了减少在甲方仓库问题上争议,甲方双方遵守如下规定:

(1)乙方的货物根据甲方提供有进仓编号的进仓通知书进甲方仓库(进仓通知书上乙方有义务填写相应内容),甲方仓库有责任根据托运单,进仓通知书核对进仓库件数,包装情况,麦头等,主动出具仓库收货回执。乙方有义务让相关人员送货到甲方仓库,如果乙方送货是司机,应视司机是全权代表乙方。如果乙方要求当场丈量尺寸,甲方有义务按乙方要求工作。争议比较大的情况如布匹,捆扎,草包,和不规则外包装甲乙双方应在送货时及时丈量,双方就地确认。

(2)乙方送货如是多笔货物混在一起送入甲方仓库,乙方提供进仓通知书,表面实际麦头资料和件数包装资料,规格等要求甲方分货,如果一切分货资料正确,人为错误,后果甲方承担。

2.9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证合理收费,除正常目的港费用及手续费外不得超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有责任代乙方索问超收差额。

2.10甲方于每月初将上个月乙方欠费清单传交乙方。乙方需于三个工作日予以确认,如有疑义即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改要求,如无疑义最迟应于收到甲方运费清单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付清运费。运价生效日期以开航日期为准。

三、结算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费用,并签发提单。

3.1海洋运费以美元结算。如以人民币结算,汇率暂以:1美元=_________人民币。

3.2凡乙方指定第三方付款,发生的拒付,少付,延期等事宜,乙方仍负有支付的义务。

3.3乙方对于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应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以协议的约定方式支付,不能随意扣减或拒付。

3.4如遇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准时付费,乙方除承担所欠费用每天万分之五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有权在海外暂扣货物及国内暂扣乙方所有单证(包括提单,外汇核销单,退税报关单等),直至乙方结清费用止。扣货,证期间,所造成目的港及装货港之额外经济损失,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完全和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协议终止

4.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确认通知对方财务部,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后本协议才能自动终止。

4.2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五、协议更改

本协议可经双方书面确认修改内容,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依签字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任何修改补充内容双方未经签字确认前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

六、法律与仲裁

6.1本协议不适用于个人,只使适用于公司。

6.2甲方,乙方协议签章依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关职位人士签字为凭。

6.3本协议所有规定事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管辖。

6.4协议双方执行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先行协商解决,如无效以法定程序照章办理。

七、协议生效

7.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前,乙方应结清所有甲方签约前已发生之费用,本协议方可执行。

7.2本协议之有效期自签订日期起,以_________年为限,协议期满之前,甲乙双方如未接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一年。

7.3本协议一式正本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留存并遵守执行。

7.4一切附加协议,和本协议同样有效约束双方,否则视为违约,并且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八、特别声明

8.1甲方原则上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货物的订舱,如乙方有危险品或半危险品货物要委托出运,须提前和事先书面和电话通知甲方。如若违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8.2乙方的参展或紧急货物要求出运时,应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航期后再行安排订舱装运,否则甲方不承担延误运输之责任。

8.3货物出运后,乙方要求退运,或更改目的港,或中转港更改运输方式的,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及有关费用,而乙方尚未於上海预结算费用前,甲方有权暂停执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间所产生之额外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4乙方目的港收货人,经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如逾期未提货,目的港产生之额外费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货人全部自行承担。如若乙方目的港收货人放弃货物,则由乙方承担目的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九、本协议于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出口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供货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从供货方(丙方)处获得的货物进行代理业务。因其货物的质量、款式、数量、工艺、交货期(包括但不限于此)等因素,引起的收汇风险及外商索赔等情况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因此而未收汇或部分未收汇,甲方和甲方的供货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取货款。乙方与甲方的供货方(丙方)不存在任何购销关系,也不适用《对外贸易法》及《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在代理行为中,乙方不会因任何原因,以自己的名义同甲方供货方(丙方)签订国内各类合同。乙方特别提示:如有本条所称上述情况发生,丙方有义务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请乙方确认、核实。乙方对丙方不承担任何合同义务。如甲方因货物商检、海关报关、财税办理开票等情况需乙方提供或出具相应合同或函件,乙方可视需要,决定是否供货,但以上合同或函件,甲方应仅根据乙方注明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或变造后挪作他用。乙方出具以上合同或函件时,均加盖乙方单位行政章(公章),而不加盖合同章(复印件无效)。甲、丙方承诺,以上函件合同并不构成任何购销关系。

三、甲方应在每批货物的装运前10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如实提供出口货物的详细报关资料,乙方凭此编制有关出口单证及报关出运。由于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甲方自行委托报关时所使用虚假资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甲方对乙方名誉损失。

四、甲方委托乙方出口的货物如果是国家法定商检范围内的,应由甲方办理检验检疫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予以必要的协助。如甲方差错或逃避法定商检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凡甲方委托乙方出口货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包干费、银行费用、许可配额费、产地证书费等,不论是以甲方或乙方的名义对外发生,均由甲方承担。又由甲方自找货代或船代公司,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如实提供甲方与有关方签订的运费支付协议,或有关方对乙方放弃主张的承诺书。

六、乙方不承担出口货物在承运过程中所产生的损失(无论产生损失的过错责任是在于承运人,还是其他人)。甲方可以为承运货物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保险,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凡以乙方名义投保的,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按保险合同规定期限,通知保险公司并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将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七、甲方必须在国家退税部门规定期限内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出口退税所需资料,由于甲方未按规定而导致无法退税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因退税时间限制,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由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甲、丙方承诺,乙方接受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并不与自己构成任何购销关系,也不作为合同已实际履行的依据。在实际退税完成前(即在国家退税部门尚未经过稽核、协查信息进行复核前)乙方有权在支付下笔货款时先暂时扣留相应于该单货物的应收出口退税额作为抵押,待国税局确认后乙方向甲方结清货款。实际退税虽已完成,

但因国家税务局追索上述退税款,则甲、丙方应无条件将国家税务局追索的税款在三天内退回乙方,对于在敏感口岸报关出口及敏感地区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一律待增值税发票稽核信息到了后付税款。

八、在乙方收到外汇货款后,根据甲方供货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及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二个工作日内先按收汇当日银行牌价折合人民币预付甲方的供货企业,其余款在甲方交还报关单、核销单、出口发票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果因其它原因放弃退税,则也应提供普通发票。如未提供,乙方有权在其货款中扣除相应的税款。

1.2.3.4.需保税区企业划汇的,应遵循保税区有关规定办理的出口退税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5.上述代理价格若因国家外汇,退税等政策变化,则乙方有权作相应调整,调整时间以国家规定时间为准,调整时双方协商新的价格。若因新的价格双方无法一致,则代理行为停止。代理合同有效期按本合同最后一条执行。

6.如甲方已将供货工厂发票交乙方三个月(包括三个月)还未支付供货方货款的,则必须由供货方书面确认不付货款的原因。

7.此价暂按退税三个月计算,如每缩短或延长三个月,则作1分调整。

九、甲方和甲方的供货商(丙方)对委托乙方出口货物中,可能涉及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纠纷,自行向权利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因乙方仅作为代理出口方,因一方同权利人产生纠纷,而致乙方自身权利(含经济利益)受到损失,则甲,丙方应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

十、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导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可以应甲方要求向外商提起索赔、诉讼或仲裁等程序,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通讯费用及差旅费用等)均应由甲方负担,且该费用应在乙方提出索赔、诉讼或仲裁的前五天由甲方根据乙方的结算预交给乙方,待索赔、诉讼或仲裁程序终结后双方据实结算。同时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十一、甲方或丙方违反本合同及本合同所附的相应的国内合同,导致乙方同外商所签订的出口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引起外商索赔,甲、丙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二、三方(甲,乙二方)确认本合同相关条款,不论是否涉及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人均予以确认。

十三、本合同的修改须经过签订本合同的三方(甲、乙两方)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注明为“代理出口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附件“_________”的字样方有效。

十四、上述约定三方均须认真遵守,任何一方不遵守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代理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则按损失赔偿。

十五、甲方承诺在此合同签订后所发生的经营业务不侵犯他人商业机密及知识产权,若有违反,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六、甲方承诺在此合同签订后所发生的经营业务仅限于自身业务,不得将代理关系转让给他人使用。

十七、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未有丙方参加,则甲、乙双方所订合同同样成立生效。

十九、此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延伸到代理出口业务的责任,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尤其为第十一条所涉及外商索赔,不受有效期所限制。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

签字:______

签字:______

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1:出口代理合同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了加强双方的合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国际货物运输、进出口订舱、通关等代理服务,具体包括:

1、委托乙方将货物从货物所在国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委托乙方对货物在货物所在国提供通关服务。

3、委托乙方代理的其他服务

具体以甲方向乙方进行委托,提供委托书。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甲方享有获取货物的免费跟踪,查询,索取签收记录的权利。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货物丢失,损毁等情况下,甲方在收到货物后30天内提出异议,有提出索赔的权利.。

2、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依照协议收取全部代理费用的权利。乙方有检查货物的合法性及包装的权利。若甲方称量填写重量有误,乙方有权更正。

3、甲方的义务:

在发货前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或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在约定的时间内备好货物及资料.包括:妥善做好货物的内外包装;详细的货物托运书并声明货物价值;按协议及时支付乙方运费。

4、乙方的义务:

接到通知后,及时上门提取甲方发运的货物,或在甲方送货上门时,作好接货工作。及时操作货物,安全,及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接受甲方的电话查询,及时查看电脑系统,并给出货物跟踪信息。对有问题事宜,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跟踪处理直至问题解决。

禁运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法律规定禁止运输的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液体,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或其它任何危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货物途经国或目的地国家禁止运输或进口的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如盗版,侵权等任何不合法的物品及中国海关禁止出口的物品.若甲方托运任何禁运品,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包括运费,退运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没收货物,罚款等以及任何法律制裁.

三、甲乙双方承认并遵守以下条款:

重点声明:

1、甲方因发现托运的货物有损毁或遗失的,乙方对此有过错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此所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本身价值、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如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履行委托事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2、若甲方托运货物需要保险,需要特别声明,并另付费用。

3、甲方须缴付因通关所造成的仓储费,商检费等海关所收费用。

4、对于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误货物运输,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货物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啸,罢工等)造成延误的事实,并争取有效措施努力补救.

四、费用标准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各项费用标准以每月报价确认为准。

2、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费用标准,但应当提前通知乙方。

3、每票货物操作完毕后,甲方应自收到乙方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各项费用金额之日起7日内予以书面确认,如甲方对上述费用金额有异议,应当书面向乙方提出,逾期确认,视为甲方认可乙方的费用金额;

4、费用结算方式

经双方商定,采用以下(2)结算方式

(1)票结。单票操作完成后3天内,乙方将所有已确认费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送给甲方,甲方应在2天内支付给乙方。

(2)月结。单月票量如超过5单及以上,且月总费用不超过5万人民币或1万美金,可采用月结方式

每月5日前,乙方将上月1日至30日(以到达目的地入仓的时间计算)产生的费用明细以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送给甲方,甲方应当在当月10日前向乙方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收取逾期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若总费用超过月结限额,则乙方在费用达到限额时向甲方提供账单并按照票结时效结算。

五、业务联系方式

甲方:

姓名:邮箱:

传真:电话:

乙方:

姓名:邮箱:

传真:电话:

出口代理合同样式

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书

海运出口运输代理的协议书

海运出口货运代理协议书

代理出口协议

海运、空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书

进出口代理合同范本

货物证明范文

进出口运输报关代理合同

代理客户协议书

委托代理出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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