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地产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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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地产转让合同

篇1:房地产转让合同

注: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的任何款项若需通过转账等方式支付的,甲方同意支付至以下账户:

第四条 委托公证、房产手续等相关费用:

1、办理授权委托公证费用按照公证处收费标准由

2、选择委托丙方办理相关手续的,需另行支付服务费:银行解押元、土地证过户元,以上费用均由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该房屋属于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中允许交易的房屋,且在本合同所涉及的交 易中,甲方对该房屋拥有完整的处分权。

2、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明晰、无权利瑕疵,即:无产权纠纷、未拖欠款项、没有他项权利受限情形(如 抵押、查封等情形);

注:房产在银行设定抵押情形除外。

3、甲方转让房屋属共同共有的,在办理房产授权委托公证手续或产权变更登记时,必须取得其他共有 人书面同意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全体共有人同意转让。

4、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应将真实、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资料及原始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原产权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缴款票据、缴纳房款储蓄卡(指定银行还款卡)、密码、天然气卡、电卡、水卡等相关手续、等相关资料全部交给丙方;

5、甲方有偿转让已出租房产时,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人并取得承租人的同意;

6、乙方在办理房屋转让、授权、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无条件配合,并在丙方通知(含电话、口头、信 件等方式)其办理该房屋转让、授权、过户及相关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配合;

7、甲方须于日内,在年月 而给乙方,并于 方承担违约金贰万元,逾期超过三日仍未搬迁,自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甲方应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 已付房款百分之三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直接通过公证处公证程序清点 甲方房间物品并存放后,直接搬迁。对此约定甲方没有异议。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不能按期支付银行按揭贷款,导致银行行使抵押权,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购买房屋性质为转按揭,乙方必须按时交付银行月供,月供逾期交付,造成甲方被列入银行不良 信誉记录,影响其在银行贷款资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该合同,乙方所交所有款项不予退回并追 究乙方法律责任,对此约定乙方认可并无异议。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照该房屋转让总价款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未办理授权或过户手续之前甲方不得擅自将该房屋再次转让第三人或单方与乙 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甲方双倍退还给乙方定金。

4、甲方转让房屋后如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致使乙方受让该房屋的权利受限,乙方有权在银行行使抵 押权作为第二抵押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甲方不持异议;在乙方付清该房屋的贷款之前,且乙方正常 履行以上约定时,甲方不得恶意挂失指定用于还款的号房款储蓄卡或存折和恶意声明购房合同、票 据等丢失。

5、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向甲方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解 除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双倍返还定金。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合同的,按合 同成交价的百分之二十给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法《佣金确认书》中应付佣金, 对此约定三方均无异议。

7、未办理产证的房屋,契税、维修基金由甲方自行承担,对此约定甲方均认可无异议。

第七条 甲乙双方为丙方签署的《佣金确认书》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合同签署地通 过法律诉讼程序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与房产局备案登记的制式合同约定房屋转让价格不一致时,以本合同约定转让价为准。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该房屋办理完转让手续后,交钥匙之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交钥匙 之后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乙方:日期:

房地产转让合同范文三

甲方(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私人房地产位于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孝泉镇五居委阳安西街,房屋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共计545平方米,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自己的房屋及国有土地452.63平方米的使用权及所有权以价格58.8万元(大写:伍拾捌万捌仟元整)出售给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的各种税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望双方共同信守如下协议:

一、付款方式:

1、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付总价额的70%(41.16万元),(大写:肆拾壹万壹仟陆佰元整),以乙方的银行转帐凭证及甲方的收据为证。

2、余款在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后付清,余款为17.64万元(大写:壹拾柒万陆仟肆佰元整)。

3、房地产转让合同签定之日,乙方首付款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在20—25天内办理完各种房地产转让过户手续。

二、其它事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须在一月内将房地产交给乙方。

2、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之日起,门面出租一事应由乙方负责出租,先期出租门面费用应从乙方所支付的房款中扣除。

3、自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随意改变、拆除和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水电气管、门窗、门盒等)。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将一切房地产手续办理齐全过户给乙方。

5、甲方应主动配合乙方将水电气过户到乙方。

6、在交房时甲方应将房屋上方的高压电线拆出。

三、违约责任:

本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本合同中的任意一条,否则必须付给对方违约金25万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并赔付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于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孝泉镇签定。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转让方)签字:乙方(受让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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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转让合同

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第一章: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2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1.3土地竟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合作双方协商解决。

1.4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

1.5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图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共同组织销售。

1.6 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1.7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

1.8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万元,开发费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万元,以作为出资。乙方出资____万元,以 作为出资。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 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预决算部等部门。

2.2 项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由 方选派人员担任),副总经理 人。

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总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实际出资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实际出资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实际出资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

总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副总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2.3 综合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综合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工程前期部设经理人。 工程前期部的职责:

工程前期部经理的职责:

2.5 工程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工程部设经理 人,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2.6 销售部的组成:

销售部的职责:

销售部经理的职责:

2.7 财务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财务部设经理 人, 财务部的职责:财务部经理的职责:

2.8 工程预决算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预决算部设经理 人。

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

工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3.1 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分配办法

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筑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2工程款分配办法

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

3.3 合作项目发生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分配办法

3.4 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分配办法

3.5 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分配办法

3.6 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

3.7 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3.8. 销售费用分配办法

3.9 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

3.10 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分配办法

4.1 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4.2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4.3 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4 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4.5 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项目部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出资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受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 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6.1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2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设计费日期。

6.3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监理费日期。

6.4 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项目部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确定。

6.5 资金收还方式:

第七章:土地概况

7.1 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 地块位置:

2. 地块总面积: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积:

5. 容积率:

6. 建筑密度:

7, 绿地率:

8. 规划建筑面积:

7.2 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甲方以该块土地进行出资的.,甲方的实际出资额地按每亩元进行计价,并以次数额作为甲方的实际出资数额。

第八章 工程前期

8.1 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施工单位招标(或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11、委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

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项目开工

8.3 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 日前支付给财务部。

第九章 工程营造

9.1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9.2 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9.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9.5 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第十章, 房屋销售

第十一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

11.1 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二章 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

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 %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除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

12.4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

第十三章 物业管理

13.1 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13.2 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4.1 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4.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

15.3 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倍承担违约责任。

15.4 方愿以 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方不履行合同时,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十六章 合同管理

16.1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16.2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16.3 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16.4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16.5 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 往来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 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16.8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17.1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

17.3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7.4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7.6 本协议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各执 份,副本各方各执 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篇3:房地产转让合同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方是在 市注册成立的企业,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甲方有意与乙方共同合作开发本项目。

2、乙方是在 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丰富的项目施工建设经验和大型城市综合体投资开发经验和商业资源,乙方亦有意与甲方共同合作开发本项目。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城市法规条例的规定,商定以“项目合作开发、公司股权转让”的形式开展合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履行。

第一条 甲方披露的本项目及公司概况

1.1本项目概况

1.1.1本项目位于 市 区,东至 路,南至 路,西至 路,北至 路,占地总面积为平方米(约 亩),土地性质用途为 ,规划设计指标为: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宗地的位置、面积、规划指标等情况详见附件1。

1.1.2甲方公司于 年 月 日与 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获取国土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证号为: ,发证日期为 ),目前已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概念性设计批复、等报建文件。

1.1.3本项目土地现状: 。

1.2甲方公司概况

1.2.1甲方公司合法成立并至今合法存续,已通过最近一年的年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等所有证件合法有效;

1.2.2甲方合法拥有项目土地的国有土地权,并已交清所有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印花税、土地交易费、土地使用 税等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

1.2.3甲方除披露的债务外,不存在任何应支付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应支付的欠缴税务以及其他应支付的任何费用;甲方已完成最近一年的税务清缴审计手续;

1.2.4甲方不存在利用土地、股权或其他任何资产对外担保(包括为股东担保)以及土地、股权或其他任何资产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限制权力等情形。

1.3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合作的项目暂定为“ ”,规划建设内容为:如集百货MALL、SOHO、写字楼、民族特色商业街、精品住宅、酒店、高档居住小区等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此处建设内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计容的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具体以政府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制定。

第二条 合作的先决条件

2.1为保障各方利益,各方同意在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后签署正式合同,具体如下:

2.1.1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自行或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对甲方公司和项目进行财务和法律尽职调查,甲方予以协助全力配合,并同意将乙方对调查报告满意(以调查报告的结论与甲方披露相符作为满意的标准)作为本次合作的先决条件。

2.1.2甲方出具政府相关文件证明本项目地块不存在被当地国土部门认定为闲置土地或因此被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征收土地闲置费)或被收回的风险。

2.1.3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将乙方调整过的总平面图及相关图纸向规划部门报批并获得批准,并同意将此批复的取得作为本次合作的先决条件。

(如项目已获取总规批复乙方认为需要调整时本条款适用)(如有其它先决条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增加)

第三条 合作方式

3.1在先决条件达成后,乙方成为甲方公司新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甲方公司 51%的股权(根据谈判确定乙方股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乙方按

合同约定向甲方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实现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开发建设。

3.2甲、乙双方以项目开发作为合作平台,乙方负责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品牌、筹措建设资金、负责运营管理,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

3.3甲、乙双方在项目获取及项目开发过程中,充分利用各方优势资源,为双方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 股权转让

4.1在双方签署本合同并合作先决条件达成之日,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甲方公司 51 %的股权,甲方持有 49 %的股权。

若股权转让因国家相关部门规定需要评估产生的溢价而导致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4.2甲、乙双方按照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的要求签署股权转让合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体现前述内容的新章程等股权、管理人员、章程变更所需的全部资料和提交各自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后由甲、乙双方提交工商部门办理股权、管理人员及章程的变更登记。

第五条 项目的设计和开发建设

5.1乙方负责对本项目进行设计和开发建设,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完成开发建设、产品销售等各项工作且有知情权。

当乙方确有重大过错给项目造成巨大损失的.,甲方才可采取合法措施。

5.2本项目设计和开发建设、销售期间,甲方应负责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总规报批及项目配套费减免、项目税费等优惠政策等手续,负责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规划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的报批工作。

双方应给予对方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5.3公司应在项目获取第一份《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年内竣工完成整个项目,如遇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法律法规变化、项目所在地因气候出现超常规天气无法施工造成工期拖延的,则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的时间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项目延期的责任。

5.4项目户型设计、总平面设计等由乙方根据市场情况提出建议,由乙方和甲方讨论同意后进行正式设计。

方案设计由甲方负责报批,乙方配合。

各类产品售价参照项目周边同类产品价格并考虑本项目实际优势后,住宅销售均价不低于周边同类产品价格,报甲方备案,如果该价格确实偏高导致销售困难时可由双方共同商定合理的销售价格;商业及其他类型产品价格根据开盘时市场情况由双方商定后进行定价。

5.5为保障规划的合理性及竣工顺利交房入住,甲、乙双方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工程由乙方指定的总承包施工单位施工建设,工程总包价按定额拦标价上浮5%计算。

具体内容由双方项目公司与总承包施工单位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予以明确。

第八条 项目销售

8.1 项目的销售由乙方负责指派专业营销机构负责,项目涉及到营销宣传推广费用由项目公司负责支付;销售佣金参照市场标准按总销售产值的2.5%结算。

第九条 项目建设资金投入、融资及财务安排

9.1双方约定: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由乙方负责投入,乙方所投入成本按工程总造价计算;项目报建、营销基本工具(包括售楼部、样板房等)由甲方负责投入,除此之外,甲方所投入成本按地价人民币200万元/亩计算;其他成本双方按股权比例分摊。

9.2双方约定:项目预售款项优先确保用于支付项目建设工程款,项目销售工作

由乙方负责;若遇项目销售资金回笼受阻,甲方同意乙方以项目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进行抵押融资,以确保项目顺利建设。

由于项目融资产生的财务成本,列入项目成本。

9.3甲、乙双方应努力使本合作项目在合法前提下达到税务筹划最优化,具体实施方案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处理。

第十条 项目销售及利润分配

10.1双方同意,本项目预售后获取的销售收入,先扣除公司项目应支付的开发建设费用、管理费用,营销费用、到期银行贷款本息和当期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预征税费并预留必要的开发建设费用,项目销售回款达到90%并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对公司项目依法形成的利润,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若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合同至项目开发结束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另行与第三方签订与本合同相冲突的合同,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人民币1000万元,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11.2 若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至项目开发结束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或没有履行项目建设开发之义务导致项目无限期停工或项目开发失败的情况,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1000万元,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12.2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当地仲裁机构,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6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条中披露的本项目及公司证照、财务资料等所有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3.7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3.8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联系方式: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篇4:房地产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在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地段(地块编号:______________)拥有房地产;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现有偿转让,转让方式为(1)出售(2)交换(3)赠与(4)继承。

第二条 乙方自愿从甲方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物业。

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基底分摊面积________________㎡;

公用分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使用权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

物业部分为: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对上述转让数量、面积核对无误,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______________元,单价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元;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交完。

第四条 土地使用年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条 乙方继续履行原土地使用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乙方从__________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费,在此以前的土地使用费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费由甲方负责缴纳。

第八条 转让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经市公证机关公证,并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乙方正式取得房地产权。

第九条 乙方获得房地产权,如再发生出租、抵押、转让(含出售、赠与、继承、交换)时,应按本合同第八条之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如系地产商第一次售房,原房地产预售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公证处各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房地产转让合同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厂(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上海________厂房地产出让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此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标的

甲方遵从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出让上海________企业有限公司下属的上海_______厂位于XX市XX区通北路号的房地产,并包括该厂区内的建筑物附属及配套设施。

该出让的房地产权为甲方所有,房地产权证号为沪房地杨字第________号。整个产权占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房地产权证中为新建厂房已被拆除的3、4、8、10、11、12、13、14、15、18、19、22幢除外,现有实际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和在建厂房________平方米(共三层,结构已封顶)。(权证是否房地合一)

附属及配套设施包括:电、水、煤气、通讯、排污等用房和设备,同时包括厂区内所有地下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

第二条产权基本情况

乙方受让的上海________厂房地产,主要由办公楼(共地面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层,约________平方米,建于________年)、老厂房(________层,约________平方米,建于________年)、在建厂房(________平方米,结构封顶)、以及机房、锅炉房、配电房、工房、堆煤场等组成(具体详见协议附件中的产权平面图),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标的。

乙方受让房地产权的实际建筑面积为17375平方米。已完成结构封顶的在建三层厂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已经完成三层结构封顶的在建厂房,按原规划部门的批准的建筑面积增容到________平方米(增至共________层)。由乙方另行投资并继续以甲方的名义建设至项目竣工。在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号为沪规建()________号,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号。

第三条转让价格及承担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上海________厂全部房地产权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_________万元)。

2.房地产产权买卖的相关税、费等按政府的现行规定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由乙方承担,房地产评估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如无具体规定的其他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配套设施中的水、电、煤气、通讯等,在办理产权转让的同时,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或重新申请),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厂房交付前的水、电、煤气、通讯等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支付;厂房交付乙方后则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四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本协议约定的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与产权登记证有差异,则以产权登记证上的实际有效面积为准。(实际有效建筑面积应该除去已经拆除的房子)

产权过户后登记的面积与第一条所述面积发生差异(不包括新厂房),差异部分应按相应的比例予以找补。(新、老厂房,办公楼,附属建设等,按各自在转让总价中所占比例计算找补金额)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按期将转让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____

1.首期付款:自本协议生效起的________________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转让总价的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万元)。

2.二期付款:在建厂房建到五层封顶时,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金的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_万元)。

3.三期付款:在双方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原则,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交XX市XX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正式交易手续。在交易中心出具房地产买卖受理单后,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的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______万元)。

4.四期付款:在XX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核发过户后新的房地产证后,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的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____万元)。

5.最终付款:本协议签订生效起十个月内,乙方支付最后一笔款,即转让总价的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_____万元),甲方收到乙方最后一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移交全部厂房、场地及相关设施。

第六条产权交付及产权登记过户

1.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次付款后的一周内,向乙方交付在建厂房的有关项目资料复印件,双方另行签订在建项目的交接协议书。

2.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交付相关的全套资料。

3.甲方收到乙方最后一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交付全部的所有房产。

第七条双方的违约责任

a.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作违约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天以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本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乙方按总转让款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协议,经甲方同意,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项指依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项的差额。

b.甲方逾期交付房地产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交付房产或相关手续的,按逾期时间,分别作违约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30天,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产权转让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天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解除协议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协议通知到达之日起5天内退还全部已付的款项,并按协议总转让价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协议的,经乙方同意,协议可以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款项万分之二的违约金。第八条其他责任

1.甲方保证转让的上海________厂房地产权利没有纠纷,转让前的所有债务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或发生其他债务纠纷等,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作相应赔偿责任。

2.乙方保证受让上述房地产而支付的资金为乙方正当合法所有,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由于不可抗拒原因(如政策因素等)而不能按本协议办理房地产权利过户登记手续,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房地产转让款和厂房建设款。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如与房屋买卖合同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及买卖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包括:所转让的上海________厂厂区平面图、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双方营业执照、企业结构代码证。

第十条本协议及附件共页,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篇6:房地产转让合同

立合同人: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C。

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对房地产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意向意见:

1.房屋基本情况

1.1甲方XXXX系夫妻关系,XXXX系单身,20xx年XX月XX日以XXXX的名义共同与XXX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位于XXXX号的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736201,房屋面积135.77平方米(房屋面积及房屋具体地址以房产证登记为准),现该房屋房产证尚在办理过程中。甲方承诺取得产权证后将上述房屋转让给乙方。

1.2乙方对甲方拟转让房屋的权属情况已充分知悉。

2.正式合同内容

2.1甲方承诺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该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应按本预约合同内容签订正式房地产转让合同。

2.2正式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以下的范围。甲乙双方对正式合同内容中房地产转让价款、过户登记手续及费用承担的内容不得作任何变更。

2.2.1该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捌拾贰万元整。即使房产证登记面积出现误差,仍以该价款为准,不作任何变更。

2.2.2房屋的登记过户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的各项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正式合同的签订时间。

3.1甲方应于取得该房屋房产证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待甲方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再另行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本合同不作为房屋产权转移的依据。

4.权利保证

4.1甲方保证转让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因甲方故意隐瞒产权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违约责任

5.1若甲方拒不签订正式合同、将房屋转让给他人、提高转让价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贰拾肆万陆仟元整,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

5.2若乙方拒不签订正式合同、拒不付款、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拾肆万陆仟元整。

6.合同生效

6.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XXXXX公证处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篇7:房地产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自愿签定本合同。

一、转让房地产基本状况坐落地址区街(路)号第号发证时间年月日栋号国有(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转让房屋________,结构________。间数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用途________,部位________,层次________,连墙归属________,剩余房屋________,国有土地转让取得方式________,剩余年限________,占用面积________㎡,转让面积________㎡。

二、转让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意定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给甲方。先付定金_____________元,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

转让无地上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格__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__元。

四、双方同意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交给乙方。

五、上述房地产办理转让手续,所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毁约,应在毁约之日起三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付给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2.乙方中途违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

3.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地产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付给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的千分之_______违约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须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签定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各一份。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x年x月x日

篇8:房地产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甲方和乙方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各方充分协商,就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转让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二条房地产项目的特征

1.项目位置:该位置位于_________;其四至范围为:东______;西_____;南______;北_____。(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

2.项目性质:该项目的使用性质为_____________。

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规划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

(3)限高:_______________;

(4)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5)地上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地下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为项目的开发建设已履行的有关法律手续

1.甲方以______式取得该项目睥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计算,为_______年。

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5.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件为___________;

6.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一)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四条所列各项法律手续和证件同时转移给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转移手续时发生的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二)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___%予以赔偿。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合同解除,甲方罚没定金,

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

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甲方损失。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转让费用总计

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币)_____万___千____百___拾___元。

第七条付款方式和期限

1.乙方须在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币)____万___千____百____拾___元。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乙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本合同第六条所列总费用向甲方全部付清。

第八条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项目转让后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在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承担协助办理手续的义务。

第十条甲方按以下约定向乙方转交各项证件:

1.在____年_____月____日向乙方转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转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在____年____月___日前向乙方转交“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乙方未按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可以拒交有关证件。

第十一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供参考,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

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2.负责该小区规划的开闭所、煤调站、供热点或锅炉房、电话支局等至该项目红线边缘的管线位置的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并承担其费用。

3.负责小区规划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包括自来水、雨水、污水)地块的拆迁及清理,完成为施工临时水、电工程所需的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以及施工道路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并承担费用。

4.供电:负责完成小区向该项目供电的开闭所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由规划路至地块红线的管线可由转让方组织施工,费用由各使用单位分摊。

5.煤气或天然气:负责完成小区向该项目供气的中低压调亚站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由规划路至地块红线的管线可由转让方组织施工,费用由各使用单位分摊。

6.通讯:负责完成小区向该项目提供通讯的模块局或电话支局的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由规划路至地块红线的管线可由转让方组织施工,费用由各使用单位分摊。

7.负责城市热力干管至小区势力交换站或锅炉房包括交换站或锅炉房的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

8.负责完成小区市政管线(包括自来水、雨水、污水)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昆邻的规划路上,为该项目预留所

需管线接口,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

9.负责规划道路引线延伸接至该项目用地红线的工程,并承担其费用。

10.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地块红线内树木的有关资料,配合办理有关手续,其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及有关费用的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拆迁、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

第十四条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乙方责任

1.经确认,除另有协议的外,继续履行甲方为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已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拆迁、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2.为办理有关证件的转移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第十条规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乙方。

(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履行应尽责任,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乙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并由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规定履行应尽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并由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甲方损失。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文写成。

本协议正本二份,双方各自保存一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中规定的各项附件为协议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各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

篇9:房地产转让合同

房地产转让人(甲方): 身份证号:

甲方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房地产受让人(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担保人:身份证号: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套房壹套计建筑面积113.05平方米(见原厦地房证第00508524号),现甲方同意将该套房屋转让给乙方,经居间方撮合就甲乙双方买卖(转让)房地产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保证该房地产的合法性、无抵押、无被侵权、无与他人争议、权属合法请晰。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地产的成交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元),按整套出让给乙方。

第三条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到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签署《厦门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第四条 房地产价款的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购房定金________万元,交给居间方代为保管,将在甲乙双方房屋交接事项办理完毕时转交给甲方(定金含在房屋总价款内)

2、甲方向乙方移交《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取件单时(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房屋价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元(不包括定金)

3、甲方向乙方交移房屋及房门钥匙时,支付房屋价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元。

4、甲方向乙方移交《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正证时,支付剩余的房屋价款。

第五条 甲方负责按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交缴各种税费,并按政府规定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手续给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全部由甲方承担支付。

第六条 乙方及时提供办理过户手续所需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和未婚声明书。

第七条 乙方敬请________先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尚未支付给甲方的房屋价款作担保。

第八条 甲方保证以乙方和居间方进入301室看房时的现状(含现有简易装修,不含现租房人的家具),完好无损的房屋交移给乙方,不得有大的破损,如有大的破损,甲方负责经济补偿。

第九条 甲方负责协调现有租房人尽快搬出,并在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将房屋和房门钥匙交移给乙方.如逾期,由甲方支付占房金每天________佰元,按逾期天数,累计支付给乙方。

第十条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支付房屋价款,如逾期,由乙方支付资金占用金每天________佰元,按逾期天数累计支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房屋价款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能按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大厅收件收据(简称取件单)所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正证。如乙方不能按时取得正证,按如下办法处理。

1、甲方必须无条件归还乙方所支付给甲方的全部房屋价款(含定金);

2、甲方负责偿还乙方支付给居间方的中介费用;

3、甲方负责支付甲方占用全部房屋价款资金的利息(月利息按________________计算)

4、甲方负责补偿乙方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按____________计算补偿给乙方。

第十二条 乙方如不能在取件单规定的时间内取《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正证,甲方在逾期的________天内,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把全部资金款项支付给乙方。

第十三条 由甲方负责承担的各种税费,涉及到乙方在取件时,需提供有关税费原件或复印件时,甲方必须提供给乙方使用,如涉及到要

到再交税费,由甲方负责交缴。

第十四条 甲方将上述房产交付给乙方之前,该房屋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水、电、煤气、物业管理,公摊水电费,公共维修金、卫生费、有线电视、宽带网等费用)由甲方负责结清支付。

第十五条 该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时,房地产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维修基金全部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十六条 居间方(中介)应向甲、乙双方提供房产交易过程中的真实情况,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居间的服务费(中介费)人民币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元由乙方承担支付,(乙方支付首期款时向居间方支付50%,另50%在乙方取得房屋产权证时支付)

第十七条 甲、乙、居间方叁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签署《厦门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后,本协议条款在《厦门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内未约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每份共3页),甲方、乙方、居间方各执一份,三方共同签字后即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担保人(签字):

居间方(签章):

经办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篇10:房地产转让合同

甲方: 。

乙方: .

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对房地产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意向意见:

1.房屋基本情况

1.1甲方与XX系夫妻关系。甲方以 于二OO六年四月与成的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509551],房屋面积143.08平方米(房屋面积及房屋具体地址以房产证登记为准),现该房屋房产证尚在办理过程中。

1.2乙方对甲方拟转让房屋的权属情况已充分知悉。

2.正式合同内容

2.1甲方承诺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该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应按本预约合同内容签订正式房地产转让合同。

2.2正式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以下的范围。甲乙双方对正式合同内容中房地产转让价款、过户登记手续及费用承担的内容不得作任何变更。

2.2.1该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即使房产证登记面积出现误差,仍以该价款为准,不作任何变更。

2.2.2房屋的登记过户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的各项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正式合同的签订时间。

3.1甲方应于取得该房屋房产证后二个月内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待甲方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再另行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本合同不作为房屋产权转移的依据。

4.权利保证

4.1甲方保证转让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因甲方故意隐瞒产权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违约责任

5.1若甲方拒不签订正式合同、将房屋转让给他人、提高转让价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伍万元,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

5.2若乙方拒不签订正式合同、拒不付款、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壹拾伍万元违约金。

6.合同生效

6.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XX公证处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篇11:转让房地产合同

卖方:

代表人(代理人):

送达地址:

买方:

代表人(代理人):

送达地址:

证件名称及号码:

证件名称及号码:

证件名称及号码:

证件名称及号码:

送达地址:

经纪方: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经纪方提供居间服务,三方就房产买卖及居间关系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转让房产标的】卖方转让给买方的房产位于武汉市区单位物业(下称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结构,用途,《房屋所有权证》号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字第号,买方已经核实以上房产信息。(以上均以有效证件记载为准)。

第二条【房产产权状况】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以下第种:

A、该房产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无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处分权,卖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日内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托管于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担保公司处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

B、该房产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该房产处于抵押状态,仍欠银行贷款约元整(小写:元)人民币,卖方应在赎房后日内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托管于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担保公司处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买卖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赎房:

(a)、卖方自己筹资金赎房,并应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内还清贷款、办妥解除抵押登记手续,逾期不能超过日;

(b)、买卖双方同意用买方支付的购房首期款替卖方赎房,买方在卖方房产贷款银行通知可提前还款时直接付款到卖方的贷款银行办理赎房;

(c)、卖方委托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融资赎房,卖方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出具全权委托公证书给担保公司和经纪方指定人员,以方便办理赎房手续。

第三条【房产转让价格】该房产转让价格为按套转让,转让价人民币元整(小写:元),如包括其它随房转让的家私家电的,以列明的清单为准。

第四条【付款约定】:

(一)定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为第一部分房款。卖方同意买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支付部分定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经纪方应预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在经纪方作为交房保证金及水电费、煤气费、物管费等保证金。签订合同后日内向(卖方/经纪方)支付剩余定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本条所约定的定金如部分或全部交由经纪方托管的,买方将定金支付给经纪方后,视为卖方收讫,发生定金效力。如买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支付过诚意金,在签署本合同时自动转为定金。托管在经纪方的定金于时由经纪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如在支付托管定金条件成就时,买卖双方因发生纠纷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纪方托管定金依据买卖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付款,无法签署书面协议的,任何一方无权单方要求经纪方付款,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二)人民币元整(小写:)为第二部分房款。付款方式为以下第种:

A、一次性付款:买方应在之前将房款人民币元整(小写:元)足额支付给(卖方/经纪方监管/双方约定的银行监管)

B、银行按揭付款:

(1)买方应在房产过户收单后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款(第二部分房款的一部分)人民币元整(小写:元)足额支付给(卖方/经纪方监管/双方约定的银行监管),此款不包括已经支付的定金。

(2)第二部分房款余款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买方以(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其他方式协商)方式支付给卖方,并委托经纪方办理贷款手续,支付按揭手续费。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买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买方应在过户当日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差额房款给卖方。

卖方开户银行:银行支行开户名:帐号:

买方开户银行:银行支行开户名:帐号:

第五条【房产过户】

(一)、买卖双方应在房产注销抵押登记后个工作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签署《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交纳过户税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买方应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后个工作日内办理按揭贷款的抵押登记。卖方保证对该房地产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同时保证卖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通知承租人出售事宜,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清还及抵押等事宜,卖方应在签署《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需负责,否则卖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六条【过户税费承担】

(1)调档费;(2)契税;(3)印花税;(4)综合服务费;(5)产权登记费;(6)营业税;(7)城市建设维护税;(8)教育费附加;(9)土地税;(10)个人(单位)所得税;(11)土地增值税;(12评估费;(13)合同交易工本费;(14)土地登记费;(15)测绘费;(16)公证费;(17)律师费;(18)赎房费用;(19)保险费;(20)按揭手续费;(21)土地收益金;(22)其他。其中买方支付以上第项税费,由卖方支付上述第项税费。经纪方代办税费交付手续的,买方承担的税费应提前支付到经纪方指定帐户,卖方承担的税费可直接从房款中抵扣。若出现约定之外的税费及因政府出台新的规定而使上述约定的税费额增加,双方约定则由按以下第种:A、按政府规定各自支付B、买方承担C、卖方承担

第七条【第二部分房款】

(一)、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后(如买方付款方式为按揭付款,须办理完贷款抵押手续)个工作日内由经纪方直接将托管款项划入卖方指定的收款帐户。如此款在银行监管,则由银行依据双方与银行签署的监管协议,由银行付款。

(二)、交房保证金、水电费、物管费保证金,在卖方办理完房产交接手续、水电过户手续、并结清所欠的水电费、物管费等费用后后个工作日内由经纪方直接划入卖方指定的收款帐户。

(三)、如买方办理银行按揭,则银行承诺之贷款金额由贷款银行按约定时间支付给卖方。

第八条【房产交付】

(一)、卖方应当在收到全款(交房保证金及担保公司结算尾款除外)后日内,将房产按合同约定的条件交付给买方,如卖方拒绝交房,买方有权依据有效房产权利证明,在书面通知管理处后直接收房,房内卖方的个人物品视为丢弃物处理,如缺少应当交付的家私家电等设施、物品的,买方仍有追索权。交房前卖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房产所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及土地使用费等)。

(二)、如卖方收到全款(交房保证金及担保公司结算尾款除外)后拒绝交房,因客观原因导致买方没有依据上款约定收房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应按每月元租金标准或按房款交易价总额按日万分之五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

第九条【佣金支付】

(一)、鉴于经纪方已促成买卖双方之间签署本房产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经纪方支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作为佣金,其中:卖方向经纪方支付佣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买方向经纪方支付佣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支付时间为。

(二)、签署本合同后,若本合同被取消、解除或未被实际履行,或买卖双方私下或通过其他经纪方成交该房地产,均不影响经纪方收取上述服务佣金的权利。

第十条【经纪方的责任及义务】

(一)、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在甲乙双方到场签字的条件下时间内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所有关于该房屋信息均来自甲方,乙方已经看房,并对上述信息予以确认,后期因房屋信息不符引起的纠纷由甲乙双方自行负责。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买方支付定金后违约,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或要求买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违约金;如卖方收取定金后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或要求卖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违约金。由此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合同签定后,如买方拒绝交付定金而违约,应向卖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卖方拒绝收取定金而违约,应向买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若卖方或买方任何一方未能依本合同之条款出售或购买该房地产,则违约方须即时支付经纪方违约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若买卖双方在未得经纪方同意下协议解除本合同,则买卖双方均成为本合同之违约方而须共同连带支付经纪方违约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第十二条【合同成立生效】

(一)、本合同壹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壹份,经纪方留存两份,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的任何声明、承诺应当以书面为准,如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买卖双方约定按第种方式解决。买卖任何一方与经纪方之间居间合同纠纷,房产所在法院有诉讼管辖权。A、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B、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买卖双方递件过户时签署的《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的内容与本合同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本合同发行过程中所有文件及通知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邮寄至本合同写明的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收件人拒收签收或其他人代签署的,仍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合同备注】备注条款内容与前述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注条款为准:

卖方买方:经纪方:

代理人:代理人:代表人:

合同签署时间:年月日

篇12:房地产股权转让合同

二、合同标的及其总价格

1、本合同约定的出让标的为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出让方在目标公司相应的股东权利、利益及出让方为土地、项目开发所取得的所有收益随之一并转让。

2、各方同意并经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甲方将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丁方(或戊方); 乙方将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丁方(或戊方); 丙方将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股权转让给丁方(或戊方);

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完毕后,各方确认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受让方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戊方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

3、按照土地红线面积,并在本合同股权出让方负责拆迁安臵补偿完毕、办理好有关权证、清理完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前所欠的相关负债后,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小写¥ 亿元)。

三、股权转让程序及款项支付

1、定金:本合同签署当日内,受让方汇入人民币 万元( 万元)至受让方开设的由出让方与受让方双控账户作为定金。

2、目标公司尽职调查:汇入并双控定金后,出让方负责安排,由受让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出让方提供的附件一至附件六之内容。在受让方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后,若发现与附件所列内容不符合,或者有其它或有债务,即视为出让方违约,受让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解除本合同,并执行定金条款。

3、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协议股权转让总价款分二个阶段支付:

第一阶段支付总价款的51%,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

第二阶段支付总价款的49%,自本协议签订之日第7个月起2年之内付清。

4、工商变更登记:在股权转让款付至30%(含定金)的三个工作日内,出让方负责将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至受让方指定人,同时,出让方将51%股权变更至受让方名下。 在股权转让价款全部付清的三个工作日内,出让方将余下49%的股权一次性变更至受让方名下。

5、受让方将股权转让金支付给出让方统一指定的账号,均视为出让方全体同意该种支付方式,出让方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受让方支付行为无效。

四、股权转让特别约定

1、当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达30%时,出让方同意并配合受让方以目标公司名下土地进行融资;

2、受让方在第二阶段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受让方另行向出让方支付固定回报,固定回报率每年按照20%计算,固定回报计算起点时间为 ;

3、受让方在第二阶段的2年内未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则按照未支付股权转让款在总价款里所占比例向出让方股权分红。

五、陈述及保证条款

(一)出让各方向受让方的声明和保证:

1、目标公司为上述土地和项目唯一的合法拥有者,其有资格行使完全处分权。该条件为各方该次股权转让和价金支付的根本前提。

2、转让各方保证上述该等权利的完整性和排他性,保证除在本合同中向受让方披露的信息外,未设臵任何抵押、质押或第三者权益,也不存在任何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的限制。

3、本合同签署日前之任何时候,出让方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未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合同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处臵,该处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4、出让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经就本次股权的转让取得了目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一致同意。

5、本合同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出让方保证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任何方式的处臵,该处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部分权利。

6、出让方保证根据本合同向受让方转让合同标的已征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本合同生效后,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合同标的转让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改组董事会、向有关机关报送有关股权变更的文件。

7、在本合同签署日前及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出让方保证本合同的标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转让条件,不会因出让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对本合同标的采取冻结措施等。

8、出让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以及在该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和股东变更手续在工商局办理完毕之前,出让方转让给受让方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和目标公司的资产(除已向受让方披露外)均未设臵任何抵押、质押或第三者权益,也不存在任何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限制本次拟出让的股权转移;出让方保证未签署过包含禁止或限制拟出让部分股权转移之条款和目标公司产权收益之条款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

9、出让方保证其向受让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情况、

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工商登记情况、资产情况,项目开发情况等均为真实、合法的。出让方保证,在出让方与受让方正式交接股权前,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对其开展正常生产经营至关重要的政府许可,批准,授权的持续有效性,并应保证此前并未存在可能导致使政府许可、批准、授权失效的潜在情形。

(二)受让方向出让方的声明和保证:

1、受让方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让目标公司股权的条件,保证就本次股权转让取得股东会、董事会一致同意。如需要取得政府等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与批准,则承诺已经取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与批准。

2、受让方有足够的资金能力受让目标公司的股权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受让方保证能够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转让价款。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1、办理工商股权变更手续

根据本合同前述约定的期限,在受让方的协助下,出让方应负责按照 我国法律、法规及当地工商管理规定向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

2、发票与收款凭证

本次股权转让前目标公司合法合规的成本发票金额应不少于本次股权转让金时应当向受让方提供收据。

3、资产项下的损失确认和承担

出让方与受让方已对目标公司现有的资产债务进行确认(见附件),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发现原附件中确认的资产或债权与实际不符,受让方有权直接从股权转让款中扣除。

4、人员的交接与过渡

出让方应安排好工作小组与受让方办理交接手续,终止全部原有聘用合同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由出让方承担相关费用。目标公司因本次股权转让之前的劳动用工关系发生之劳动争议,所引起的民事责任与行政处罚等均由出让各方承担。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出让方有义务使受让方不因人员的交接与过渡而阻碍对目标公司经营管理。

5、协助办理报建手续

出让各方负责目标公司在办理本协议所涉地块的后期报建等各项手续。

6、在签署本合同并且受让方汇入定金后,双方共同管理目标公司本合同第六条的所有资料、证照、档案文件等,至支付30%股权转让款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后,一并移交给受让方。其中、目标公司所有印章(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由出让方与受让方共同控制,直至股权转让价款余款全部付清,移交受让方。

7、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自主经营与处臵目标公司,出让各方不得干预。

(二)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足额支付股权转让金,并为受让股权提供必要的法定文件资料。

2、受让方保证该项股权受让已经受让方股东会、董事会确认且不存在任何障碍。

3、受让方承担本次股权转让之后目标公司的经营风险与债权债务。

七、证照、账册等文件的交接

1、在签署本协议,并受让方汇入定金后,双方共同管理目标公司的所有资料、证照、档案文件等,至办理完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并支付30%股权转让款后,一并移交给受让方,其中,目标公司所有印章(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双方共同控制管理至股权转让价款余额付清。

2、上述应当交付和共同管理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目标公司的各类注册、登记资料原件;财务账册及有关凭证、账册、报表、发票、收据原件;目标公司所有合同及合同性文件等资料原件;

2)目标公司所有印章(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印鉴)、银行账号、印鉴原件;

3)目标公司所有内部管理文件,包括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纪要、档案文件资料、目标公司完整的资料原件;

4)其它与目标公司及目标项目相关的一切文件。

3、出让方指派一名工作人员进驻本次股权转让之后的目标公司工作,协助目标公司工作并代表出让方与受让方共同管理目标公司所有印章(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出让方指派工作人员不得干涉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得阻碍目标公司因日常经营活动而使用印章。

八、或有债务申明及保证

1、在本合同签署后如出现未在附件中列明的或潜在的或有债务,无论该债务的法定履行期限或者约定履行期限是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办理之前还是在股权转让办理完毕之后,该等债务均由出让方共同承担,受让方不承担该债务清偿责任。

2、如出现上述或有债务并给目标公司或受让方造成经济损失,出让各方对该债务及经济损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九、担保条款

1、出让各方的声明与保证如有虚假,给受让方或目标公司带来损失,出让各方应向受让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担保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在本合同签署后如出现未在附件中列明的或潜在的隐性债务或者债务隐患,无论该债务的法定履行期限或者约定履行期限是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办理之前还是在股权转让办理完毕之后,该等债务均由出让各方共同连带承担,受让方与目标公司均不承担该债务清偿责任,出让方对移交后目标公司产生的所有债务不承担责任。如出现上述债务并给目标公司或受让方造成经济损失,出让各方向受让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担保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担保方为出让各方应向受让方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担保方提供的担保期限为永久。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项下做出的声明、保证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10%,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另行赔偿损失。此赔偿责任应包括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律师费)。

2、受让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如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金额的万分之六向出让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若因出让方原因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股权转让变更手续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或者出让方任何一方没有转让目标公司股权主体资质;或者目标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建设项目有重大隐患等,均视为出让方违约。如果导致受让方无法受让合同标的,则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收取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受让方有权书面通知出让方解除本合同,出让方并应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4、解除合同通知自送达之日生效。守约方暂不解除合同的,并不影响其对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行使追索违约赔偿金的权利。

十一、保密条款

对本次股权转让合同中,各方对所了解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受让方、目标公司的商业秘密,出让方、受让方和目标公司均有义务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司法机关强制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公开或使用。否则应视作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十二、税收与费用

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由各方承担;法律没有规定的,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各承担50%。

十三、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定义

不可抗力是指引用不可抗力的一方所不能预见的、超出其控制并阻碍其履行本合同下义务的不可避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爆炸、流行病、严重的火灾、水灾、罢工、政府重大政策变化和任何其他导致严重不利后果或冲突局势的事件。

2、不可抗力的发生

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则该方对于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无法履行其义务以及由于不可抗力所带来的直接后果不承担责任。各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将不可抗力给本次交易带来的后果,特别是由此而引起的各方在其经营方面遭受的延误减轻到最低程度。

3、不可抗力的通知

引用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后,在具备通讯条件的当日通知另一方,该通知应当说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以及这一事件对其履行本合同义务造成的可预期影响,并附证明文件。

十四、其他

1、合同变更和补充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必须由各方以补充协议的书面形式做出,应当明确提及本合同全称,并由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的完整性

(1)本合同及附件构成各方之间的全部陈述和协议,并取代各方于合同签署日前就本合同项下的内容所作的任何口头或者书面的陈述、保证、谅解及协议。各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中未订明的任何陈述或承诺不构成本合同的基础;因此,不能作为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以及解释合同条款和条件的依据。

(2)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提出或者迟延提出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要求,不应解释为这一方放弃其权利。

3、通知

(1)本合同规定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做出,以中文书写,并以特快专递邮寄,在投邮后48小时视为送达。

(2)本合同首页标注的地址均为各方送达文件的法定地址,按照该地址的送达均视为实际送达;任何一方送达地址的变更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否则按照原地址送达的文件视为实际送达.

4、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受让方汇入定金后生效。

5、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或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文件而产生的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包括本合同及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文件的成立、解释、效力、终止或履行等有关的任何问题,各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以协商方式不能解决争议,各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目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或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在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时,各方需要按照工商登记机关要求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8、本合同一式陆份,各方各持三份。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戊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担保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房地产股权转让合同范文三

甲方(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介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委托乙方介绍协作促成甲方与持有 公司100%股权转让,甲方愿支付综合服务佣金给乙方;

2.甲方是购买编号: 宗地项目的认购者;

本着互惠互利及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就乙方介绍协作促成持有编号 宗地项目公司100%股权转让及有关佣金收取分配等事宜签订本《居间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总则

2-1 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最高行为准则,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2甲方有意出让 公司的股权,特委托授权乙方,联系协助促成甲方完成对 公

3-3 乙方帮甲方受让的项目公司所持有的编号 宗地地块,位于 ,乙方为“甲方及甲方的关联方”(以下简称甲方)实施服务,“甲方及甲方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甲方的股东(法人或自然人)、与甲方有关联的企业或个人、甲

方的经办人、或经甲方经办人转介绍的企业或个人。

项目公司所持有的编号 地块项目规划如下:

此地块用地面积:61670.81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61670.81平方米。

指标按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1. 建设覆盖积率≤4.0

2. 建设覆盖率≤35%

3. 建设间距:满足日照及消防间距要求

4. 建筑高度或层数:高层

5. 建筑面积:246683平方米

住宅:172678平方米

商业:7平方米

综合市场:平方米

第二条:投资服务方式

2-1 服务内容:乙方受甲方委托,协助甲方受让本合同第一条1-3条款式所约定的土地,并协助甲方签到定 宗地项目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在股权转让成功后,则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2-2 服务金额:经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在甲方完成编号宗地项目公司100%股权收购后,甲方愿付给乙方综合服务费用人民币 万元(按建筑面积 /M²计算)

2-3 支付方式:在甲方取得编号 综地项目公司的100%股权,在支付项目转让费的同时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按与乙方约定的综合服务费 万元人民币无条件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发票。若甲方违约,需另按每天1%拖欠费支付违约金。

2-4 甲方履约支付协定的综合服务费时,需甲方各乙方受益各方同时在场并出具三份合同,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凭乙方各人的身份证解付各自的佣金。

第三条:保密条款

3-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不得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否则要求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2甲、乙双方必须保守本合同内的秘密,不得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公开或谈论合同书内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根据需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第二条2-1条款中所列的作业内容。

4-2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项目资料有保密义务,甲方有对乙方公开股权转让谈判进程的义务,如甲方在隐瞒乙方的情况下,跟乙方所介绍的项目方达成交易,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按第二条2-2条款中约定支付综合服务费用的同时,还可要求甲方按该项目收购标的金额的1%支付违约给乙方 ,并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完毕。若此项又有违约,需要另每天1%拖欠费用支违约金。

4-3 甲方在成功取得项目公司100%的股权后,必须按约定兑现双方书面协定的综合服务费用或其它经济权益。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根据第二条2-1条款中所列作业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5-2、乙方有权知情整个项目的收购谈判。

5-3、在项目收购成功签约后,乙方有权要求按双方的书面协议由甲方支付综合服务费用或其它经济权益给乙方。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及违约

6-1、本合同一旦签订,若无协议第七条款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或其它法定情形,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如果单方面解除合同,须以合同约定佣金的总金额全部赔偿给乙方,并支付总金额10%的违约金。

6-2如双方产生违约纠纷,应在尊重事实基础上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仲裁或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

7-1、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到双方履行完本合同时终止。

7-2、出现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合同在事实上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终止。

第八条:其它条款

8-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三人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盖章): 乙方三人签名:

月 日签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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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房地产转让居间合同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方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计_____币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 )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份。

补充条款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委托人甲(名字/名称)_____ 居间方(名称)_____ 委托人乙(名字/名称)_____

身份证号/其他证件号码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 身份证号/其他证件号码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 住/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 邮政编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章)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

执业经纪证书(编号)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

房地产转让居间合同范文三

出让方(甲方): 甲方共有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受让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居间方(丙方):

签约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新疆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房地产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基础上,通过丙方居间,为维护房产转让双方权利义务,签订本合同,以便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转让房屋位于乌鲁木齐市区路小区号楼室, 房屋面积为㎡。

2.房屋性质: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 单位房改房□ 或其他,房屋修建于年月,产证 号:

3.甲方保证已按照规定焦耐该房屋入住费用及相关部门税费(维修基金、契税等),合同中特殊约定项除外。 )

第二条 房屋产权基本情况:选项 签字并按手印

1、该房屋的产权性质为: A.产证房; B.产证办理中房; C.有贷款产证房; D.有贷款产证办理中房

2、地下室(有□ 无□)及室内(

3、如合同无其他约定,固定装修及室内(包含在转让款内,不再另行结算,随该房屋交付时一并装让乙方,但以上过户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可押 元为房屋物业交接保证金,于甲方腾空房屋交接钥匙及结清物业欠款等当日付清。

第三条 房屋成交价格及成交方式: 选项( )

1、A选项:(产正房)

(1)成交价格:现经甲、乙双方确定,总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将此房产转让给乙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定金。首付款 元于 年 月 日支付。剩余转让款 元于 年

备注:①甲乙双方协商须在 日内办理完授权委托公证手续。

2、B选项:(有贷款房)

(1)成交价格:现经甲、乙双方确定,总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将此房产转让给乙方。

(2)成交方式:

①、以下包含银行本金方式购买,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转让宽的 元为定金,首付款 元于 年 月 日支付。剩余转让款 元于 年 月 日付清。

②、包含银行本金一次性购买式,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转让款的 元为定金,首付款 元于 年 月 日支付,由甲方向银行自行办理解押手续,并承担银行规定提前解押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剩余转让款 元于 年 月 日付清。

备注:剩余银行本金解押当日银行对账单实际发生额为准。

3、C选项:(可贷款房)

(1)成交价格:现经甲、乙双方确定,总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

)将此房屋转让给乙方。

(2)成交方式:以银行贷款方式购买

①、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先向甲方支付房屋转让款的 元于年月日支付;剩余转让款

②、甲方同意剩余转让款有乙方以贷款方式,下贷后支付。甲、乙双方同意委托丙方办理该房屋贷 款手续,甲乙双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将办理贷款所需的全部证件资 料交予丙方。带丙方收齐全部贷款资料后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协助甲、乙双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贷款的 相关手续。

备注:a.贷款额以银行下贷额度为准,最终审批房贷额度不足乙方计划贷款申请额度时,乙方需将差额补足。

b.乙方在办理商业贷款手续前,应向丙方支付按揭代办费元.

c.乙方办理商业贷款时缴纳的评估、抵押、公证、工本、保险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d.丙方在办理商业贷款手续时,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如因任何一方不配合造成逾期的,丙方不承 担责任。如因甲、乙其中一方原因逾期的,每逾期一日按总房款千分之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e.乙方须认可,如因乙方个人资信出现不良记录或没有正常配合办理贷款手续,造成延期或无法下贷 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总房款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注: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的任何款项若需通过转账等方式支付的,甲方同意支付至以下账户:

第四条 委托公证、房产手续等相关费用:

1、办理授权委托公证费用按照公证处收费标准由

2、选择委托丙方办理相关手续的,需另行支付服务费:银行解押元、土地证过户元,以上费用均由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该房屋属于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中允许交易的房屋,且在本合同所涉及的交 易中,甲方对该房屋拥有完整的处分权。

2、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明晰、无权利瑕疵,即:无产权纠纷、未拖欠款项、没有他项权利受限情形(如 抵押、查封等情形);

注:房产在银行设定抵押情形除外。

3、甲方转让房屋属共同共有的,在办理房产授权委托公证手续或产权变更登记时,必须取得其他共有 人书面同意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全体共有人同意转让。

4、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应将真实、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资料及原始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原产权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缴款票据、缴纳房款储蓄卡(指定银行还款卡)、密码、天然气卡、电卡、水卡等相关手续、等相关资料全部交给丙方;

5、甲方有偿转让已出租房产时,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人并取得承租人的同意;

6、乙方在办理房屋转让、授权、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无条件配合,并在丙方通知(含电话、口头、信 件等方式)其办理该房屋转让、授权、过户及相关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配合;

7、甲方须于日内,在年月 而给乙方,并于 方承担违约金贰万元,逾期超过三日仍未搬迁,自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甲方应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 已付房款百分之三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直接通过公证处公证程序清点 甲方房间物品并存放后,直接搬迁。对此约定甲方没有异议。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不能按期支付银行按揭贷款,导致银行行使抵押权,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购买房屋性质为转按揭,乙方必须按时交付银行月供,月供逾期交付,造成甲方被列入银行不良 信誉记录,影响其在银行贷款资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该合同,乙方所交所有款项不予退回并追 究乙方法律责任,对此约定乙方认可并无异议。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照该房屋转让总价款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未办理授权或过户手续之前甲方不得擅自将该房屋再次转让第三人或单方与乙 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甲方双倍退还给乙方定金。

4、甲方转让房屋后如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致使乙方受让该房屋的权利受限,乙方有权在银行行使抵 押权作为第二抵押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甲方不持异议;在乙方付清该房屋的贷款之前,且乙方正常 履行以上约定时,甲方不得恶意挂失指定用于还款的号房款储蓄卡或存折和恶意声明购房合同、票 据等丢失。

5、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向甲方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解 除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双倍返还定金。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合同的,按合 同成交价的百分之二十给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法《佣金确认书》中应付佣金, 对此约定三方均无异议。

7、未办理产证的房屋,契税、维修基金由甲方自行承担,对此约定甲方均认可无异议。

第七条 甲乙双方为丙方签署的《佣金确认书》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合同签署地通 过法律诉讼程序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与房产局备案登记的制式合同约定房屋转让价格不一致时,以本合同约定转让价为准。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该房屋办理完转让手续后,交钥匙之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交钥匙 之后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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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房地产转让合同协议范本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性别_____:出生:____年____月____日

职务:____国籍: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

地址:_____ 电话: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性别:_____出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职务:_____ 国籍: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在××市______地段(地块编号:______)拥有房地产,名称:______数量:______,现有偿转让,转让方式为(1)出售(2)交换(3)赠与(4)继承

第二条 乙方自愿从甲方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物业。

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m2

其中:基底分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m2

公用分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m2

其他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m2

共有使用权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m2

物业部分为: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对上述转让数量、面积核对无误,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_____币,单价______元/m2,总金额______元;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全部交完。

第四条 土地使用年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 乙方继续履行原《土地使用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原《条例》公布前行政划拨的用地和历史用地,必须履行特区有关规定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从______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费,在此以前的土地使用费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费由甲方负责缴纳。

第八条 转让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经市公证机关公证,并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乙方正式取得房地产权。

第九条 乙方获得房地产权,如再发生出租、抵押、转让(含出售、赠与、继承、交换)时,应按第八条之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如系地产商第一次售房,原房地产预售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公证处各1份。

转让方:____________(盖章) 受让方: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文书要点

房地产转让合同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合同。

签订、使用房地产转让合同,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符合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的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的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三,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四,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五,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六,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格式一房地产抵押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

说 明

(1)下列房地产或权益可以设定抵押:

①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及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

③依法生效的预售(购)房屋合同。

④在建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2)抵押物价值以市房产管理局认可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准。

(3)本合同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4)本合同以中文书写。若用两种以上文字书写的,应以中文为准。

抵押人(下称甲方):

法人营业执照或批文:

法定代表人:

国籍:

法定地址:

电话:

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电话:

受押人(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电话:

篇15: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甲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 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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