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耗材买卖合同(精选15篇)由网友“ywzkok”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整理过的医用耗材买卖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医用耗材买卖合同
四、付款方式:
乙方按正常途径供货并办理入库手续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送货清单、发票,按医院财务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所供医用耗材相关资质证照齐备、有效并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相关资证到期前必须及时到甲方采购中心办理更新备案。
2、乙方保证所供医用耗材符合政府相关采购、销售管理规定。
3、乙方保证所供医用耗材为符合国家医用耗材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确保临床医疗安全。
4、乙方出具的发票必须为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正规、有效税务发票;
5、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价格不高于政府招标价,有多个价时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
6、乙方须备足货源,确保按上述时限要求及时供货、不延误甲方临床医疗工作;
7、乙方需在甲方办理公司印鉴、法人和业务经理签名备案手续;
8、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医院财务付款规定及时办理乙方货款的支付。
六、违约责任
1、乙方供货时,如未遵守上述“五:1、2、3、4、5”的款约定,甲方有权终止该品种的采购并有权终止本供货协议;如导致甲方被国家相关行政部门查处,乙方须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将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
2、乙方如逾期供货给甲方临床医疗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时,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所有供货业务关系。
3、乙方不按甲方规定办理公司印鉴、法人和业务经理签名备案手续的,出现公司业务、财务被不法侵害时一概与甲方无关。
七、因质量为题而发生的争议,由医用耗材监督管理局做出质量鉴定及省、市医用耗材检验所检验,该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
八、本供货协议有效期为壹年:即从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 年xx月xx日止;如在合同期间,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甲方需对乙方所涉及的供货品种重新招标并确定了新的供货商,则本协议自动终止。如乙方为因非违约而被甲方终止供货业务关系,甲方应优先邀请乙方参与投标。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原与我院(含各分院、社区诊所、卫生所)所签耗材供销协议自动失效。
十、本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
十一、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医用耗材买卖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生的中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仅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次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内的医用耗材采购、品牌、价格及配送服务。
第二条 产品、价格、支付方式:
2.1 乙方按甲方需求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产品目录详见下表:
2.2 乙方所提供产品的剩余有效期应占中标产品保质期二分之一以上。
2.3 乙方所提供医用耗材的备货服务,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耗材在甲方处备货。
2.4 乙方需提供医用耗材的备货服务,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耗材在甲方处备货。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甲方每月根据乙方当月的实际采购量付款,每月贰拾日对账并进行书面确认,甲方根据书面确认的对账单据在当月最后一个周末的周
三结算付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付款时间。
乙方收款银行账户信息为: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技术标准
本合同项下所供产品的技术标准应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一致。所供产品(包括其包装)应符合国家颁布且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实施的标准,若没有国家标准则适用部颁标准,若没有部颁标准则适用行业的其他标准。
第四条 规格及包装
4.1 乙方交付产品的规格应与中标通知书规定的规格一致。
4.2 计量、数量单位应使用国家通用的计量、数量单位,乙方企业自行制订的计量、数量标准不适用本合同。
4.3 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医用耗材应使用乙方原厂包装物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医用耗材均应提供适当额外包装,以防止医用耗材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包装应能够适应远距离传输、防潮、防震、防变质、防野蛮装卸,以确保医用耗材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额外包装乙方不得另行收费。
第五条 交货及验收
5.1 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供货后最迟一周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紧急用产品需24小时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5.2 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甲方住所地,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所有货物运抵甲方收货地点(住所地)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5.4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符合规定,有权拒收或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乙方如有异议,应在十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
5.5 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6 甲方的库存耗材(中标前的库存不在本范围之内)有效期满时,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库存耗材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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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用耗材买卖合同
第六条 服务与保证
6.1 甲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失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的,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
6.2 乙方应具备解决紧急问题的能力,例如甲方在使用货物的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应及时到甲方现场解决。
6.3 甲方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或科室提供回扣、佣金或者有价证券,以及其他能够以金钱利益评价或者计算的商业行为等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 质量及安全约定
7.1 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并与投标时承诺的质量一致,以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
7.2 如果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因质量问题或者设计瑕疵/运输瑕疵,在甲方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或医疗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如果患者向甲方主张权利,在甲方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同意承担全部责任(产品质量检验结果以省、国家级质量监管部门鉴定报告为准,若经相关省、市级医疗主管部门鉴定为因产品质量问题所导致的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7.3 乙方提供的产品如果遇国家新的标准出台并实施,应以国家最新标准执行。
7.4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来源合法,并已经国家相关机构或部门检验/认证,如果属于国外进口产品,乙方承诺在向甲方提供货物时已经办理完毕货物进口的全部手续。如因乙方没有履行该保证义务,造成需方(甲方)财产及声誉上的损失,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8.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8.2 如果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或甲方书面同意的任何延期内交付中标产品,或者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8.3 乙方提供不合格产品连续或者半年内累计达到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4 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的违约责任
9.1.1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货款额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9.1.2 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9.2 乙方的违约责任
9.2.1 甲方发出订单通知后乙方拒绝供货的,应向甲方支付拒绝供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还应继续履行供货义务,甲方因上述原因而通过其他途径购买医用耗材所增加的费用及其他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9.2.2 乙方逾期供货的,按逾期供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供货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据此另行购买医用耗材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3 乙方所供医用耗材因医用耗材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本条所指逾期供货是指实际交付合格医用耗材的时间迟于订货通知规定的最迟供货日期。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或附件或往来材料等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EMS、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快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快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或快递日期为准。双方更新联系人或经办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否则因此致使本协议相关文件无法正确送达,未通知方承当相应责任。
甲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2.1 《中标品种通知书》
12.2 《配送时间及伴随服务承诺表》(参见《投标文件》)。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3.1 本合同及本合同有效期内形成的附件、补充协议、补充条款、变更条款等在满足以下条件之日起才能生效: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3.2 就本合同约定条款的签署权限,乙方确认的经办人为:_____________,乙方声明:乙方授权的经办人除对本条款约定文件内容具有签署、认可、确认的权利外,无其他任何文件签署、书面承诺的权利。对于所有超越本合同声明的授权权限而做出的行为,均视为个人行为,乙方将不予承认其行为效力。相关文件的生效条件如前所述:须甲乙双方均签字盖章后生效。
13.3 本合同签订后,将代替之前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书面或口头承诺,同时任何对本合同或合同附件的修改、补充等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满足本合同第13.1条有关生效条件的约定,否则不能生效。
13.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篇3: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一、库房室内外不能有污染源和积水。
二、医疗耗材的采购的原则:在有效期内和医院物品的消耗速度,充分考虑物品从采购到到库房的运输时间,提前一段时间向采购部门或上级发出最少库存数量预警报告。
三、医疗耗材入库必须核对送货发票的名称、数量、规格、类别、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包装的整洁度。没有送货发票、包装不整洁或者破损、与送货发票不符的物品应向上级反映,并放待检区等候上级处理结果;核对清楚的医疗耗材在待验区等候检验科检验合格方能入库。
四、医疗耗材根据类别、存放要求分别放在相应的货架上,码放物品是做到轻拿轻放。保持库房的.整齐和干净。码放的物品做到从左到右为有效期短到长的堆码。
五、科室领医疗耗材时,应凭领料单进行领料,必须注明什么厂家。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库房凭领料单出相应的医疗耗材,且出具相应的出库单据,且双反确认无误在领料单和出库单上签字。
六、科室退医疗耗材,应出具相应的开有退货原因的退货单,科室连同物品和退货单一并交予库房,库房根据退货单进行分类堆放。
七、退回库房和库房过期医疗耗材。根据医院制度做出退货或者交给医疗垃圾管理部门。
八、库房医疗耗材的每一步管理必须做到票据简洁、账务明确、物品流向清晰。
篇4: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购置规定:
1、使用科室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包括所需产品型号、产地、技术参数和申请购置的设备经济效益预测。
2、使用科室申请后,中心召集医疗设备论证评估委员会进行可行性论证后,由药械科进行市场调查,报招标小组,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标形式,选购性能良好价格适宜的仪器设备。
验收规定:
1、设备到货后中心领导、药械科、档案室、使用科室等有关科室到场。
2、开箱验收设备时各种资料要齐全,否则不予签验收单。
3、设备安装调试必须由供方派熟练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试、培训。
4、设备随机资料应收集整理归档。
管理规定:
1、货到验收合格后办理出入库手续,由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帐、后勤保障部负责辅助帐及使用科室卡片帐同时帐、登记。
2、使用科室应选派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同志,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凡实习生、进修人员不得单独操作,严禁非医技人员使用。
3、不能使用的设备由本科室提出书面请示,经后勤保障部核实转到财务报废库,每半年进行一次清查上报院领导批示后,按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4、因工作需要医疗设备需要长期调整,应及时通知财务科开调拨单、药械科更改帐卡和科室之间相互验收后方可调整。
5、设备不经院领导同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外借、拆卸、维修。
6、各科设备原则上不能外借,如工作需要在正常工作期间由后勤保障部协调办理互借手续,下班后由总值班协调办理互借手续。互借期间,借方收入除上交中心外,双方各得50%。
7、设备效益分析每月一次单机分析,每季一次汇总分析,及时上报院领导。
8、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科室各种医疗设备管理保养规定:
1、设备到位后,由后勤保障部会同相关人员安装、验收、调试、培训后办理手续,交使用科室,进行正常运行。
2、科室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养护。
3、设备应建立操作规程、使用和养护记录。各种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后,才能上岗操作。凡实习生、进修人员不得单独操作,严禁非医技人员使用。
4、设备用毕,及时复原,擦拭干净,保持清洁,定期由专人进行保养,记录运行情况。
5、设备如有异常和故障立即停机,及时报告科室领导及药械科进行维修。非专职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拆修。
6、如有违犯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者,追查当事人责任。
7、上班时接通电源,下班完毕切断电源,下班关好门窗并落锁,严防丢失和被盗。
仪器设备维修规定:
1、定期巡视临床各科,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设备发生故障如需维修时,各科应填写维修申请单后,报告后勤保障部由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保证设备完好率。
2、不准搬动的仪器,不得随意挪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仪器运转异常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排除故障,必要时应请药械科维修人员协助,严禁带故障和超负荷使用和运转。
3、仪器损坏需要修理者,可按规定将维修申请逐项填写清楚,轻便仪器送后勤部维修室修理;不宜搬动者,将申请单报后勤部,由后勤部维修人员签收并注明修复日期,按时交付使用。
4、各科室使用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未经批准,不得将仪器带往外地修。
大型设备购置程序:
在中心整体规划的前提下,由科室提出书面报告,阐明设备购置依据、相关技术、费用预测、效益分析等,后勤保障部寻价后报设备论证评估委员会,按《领导集体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办理。同意购买时,后勤保障部负责召集证件齐全的合法经营企业或生产企业对所购设备进行投标,院内论证评估委员会进行论证、洽谈、议标采购。
中心整体规划→科室书面报告→后勤保障部寻价→上报→论证→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议标采购医疗器械(低值易耗品)购进程序。
各科室所需物品要报计划,填写“中心购置器械申请表”,需要更换的由后勤保障部及相阳谷县侨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科室同意后报主管院长审批,批准后方可进行购买;需增加的器械由主管科室领导批示后,再报主管院长、院长批准后进行购买。
一、更换:各科室填写“中心购置器械申请表”→药械科核查→相关科室确认→主管院长审批→院长审批→优质低价采购→交旧领新办理相关手续。
二、增加:各科室填写“中心购置器械申请表”→主管科室同意→主管院长审批→院长批准→优质低价采购→办理出入库手续。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一、医用耗材指中心临床、医技科室用于病人治病所需的材料,包括一次性卫生材料、一般卫生材料、化验试剂、胶片、低值易耗品、设备耗材等。
二、各科室须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办法》和《安阳市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凡属中心临床、医技科室所需的医用耗材,均由后勤保障部统一采购安阳市集中招标品种,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采购使用非中标品种,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采购。
三、各临床、医技科室本着节约为主的原则按需申请领取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领取要以旧领新(旧品收到待报废库,每半年按程序统一处理),新增的低值易耗品,使用科室申请,科主任签字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勤保障部方可采购、发放、执行。
四、医用耗材由各科护士长每月30日前填写计划申请单,主任审查签字后报库管,交采购汇总,后勤保障部复核,主管院长批准后,实施采购,库管按规定进行质量验收,逐项填写相关的入库验收登记等。
五、药品会计按程序办理出入库手续,依照各科计划申报表开具出库单。科室每月上旬定期负责领取,领取人须两人签字后凭出库单由保管发放。
六、临床所需特殊医用植入和介入的耗材要提前申请,医生详细填写申请单,科主任签字,由药械科审核,交主管院长批准后,从中标品种中采购、使用。
七、中心感染管理科应履行对一次性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使用、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对不合格和不规范的品种有权禁止购入使用。
八、医用购销过程的财务结算,原则上一律银行转帐。
九、如有违反本文规定,按《消毒管理办法》、《武汉市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员工手册》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医疗器械、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因工作需要增加或更换低值易耗品时应写出书面申请,报相应科室审核,科阳谷县侨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务汇总上报主管院长、院长批准后,统一采购、供应、调配、管理。
二、凡购入的器械和低值易耗品必须证照齐全,符合规定,按程序办理出入库手续。
三、器械、易耗品按性质分类由专人保管,注意通风、防潮,防止损坏丢失。
四、失去效能的器械由使用科室提出报告,按程序办理报废手续,旧品收到报废库,半年统一处理。
五、维修人员坚持巡视临床,有问题及时解决。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及耗材管理制度:
一、中心各科室须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办法》,所用一次性无菌用品及高耗材、检验试剂必须由管理部门统一采购集中招标品种,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采购使用非中标品。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采购。
二、加强管理、规范程序、严格索证、存档,按期签定合同,保证产品质量,确保临床使用定全可靠。
三、中心各科室所用品种要计划采购,每月30日前上报到库管,由库管统计交采购员汇总,报后勤保障部、院感办复核,由主管院长批准后实施采购。
四、药库必须认真按规定进行质量验收,逐项填写相关的入库验收登记表,并查验产品质检报告、每种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灭菌日期及产品失效期,进口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应有中文标识。
五、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1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物品发至使用科室。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留样、取样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并报中心感染管理科、后勤保障部。八、中心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用并及时逐级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退换货处理。
七、一次性使用无菌用品使用后,须进行消毒、毁形并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回流市场。
八、中心感染管理科应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对不合格和不规范的品种有权禁止购入。
九、临床科室使用植入和介入的`高耗材,应及时填写申请表,后勤保障部从集中招标品种中以低价采购,使用科室有特殊要求时应详细填写申请单。
十、科室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
十一、中心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用并及时逐级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退换货处理。
一次性医疗用品入库验收制度:
一、医疗用品货到后,由仓库保管员通知中心感染科、采购员共同到场核对验收。
二、详细填写入库验收单,对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企业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备案凭证号、有效期等进行认真核对填写。
三、检查供货单位随货同行所带的证件、检验报告是否齐全有效,检验报告中所填批号是否与实物一致,每季上交所有证件存档备案。
四、检查大、中、小包装的标识是否按规定注明,内外包装的标识是否一致。
五、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证件不全做退货处理。
消毒药械的管理制度:
一、中心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全院消毒灭菌药械的购入、储存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存在问题及时上报中心感染管理委员会。
二、中心必须采购市统一招标品种,任何个人、任何科室不得私自购进非中标品种。
三、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要和中心感染管理委员会对消毒灭菌器械选购的审定意见进行采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必要证件,监督进货产品质量,并按规定逐项登记验收。
四、储存应阴凉、干燥、通风,发出应做到先进先出,避免失效变质。
五、使用部门应准确掌握消毒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掌握消毒灭菌药剂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中心感染科予以解决。
篇5: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及时给临床提供合格的产品,防止不合格产品用于临床,确保医疗器材产品在库存期间质量稳定可靠,配合临床工作能顺利进行,现对医疗器材库房管理规定如下:
2、适用范围
医用耗材库房管理制度。
3、职责
3.1依照医院库房要求,对库房设施进行设置,保证医用耗材的安全保存。
3.2负责入库验收、耗材领用、出库发放、结账以及日常巡查工作。
4、库房设施设置
4.1库房要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设施,如:货架、地排、灭火器、温湿度计等。保持库房通风安全,确保物品不发生霉变,库房内保持清洁整齐,道路通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4.2三不靠”原则:产品存放不靠顶、不靠墙、不靠地。
4.3合理分区原则:库房要合理分区,待验区、合格区、不合格区。
4.4库房一次性医用耗材归类,有相应的货位号和标识,与物资名称一致。
4.5外人不得擅自进出库房,保管员离开库房时,要关好门窗,保管好库存物品,防止盗窃。
5、工作程序
5.1入库验收
5.1.1所有医用耗材均需进行入库管理,库房保管员对产品型号、数量、有效期和生产日期进行确认检查。对直接送货至使用科室或安装现场的`,采购人员应与库房保管员一起验收物品,库房保管员办理记账手续。
5.1.2产品入库后应及时登记批号等有关信息,进口产品需附上报关单,记录在电脑软件中。
5.2耗材领用
5.2.1各领用科室及部门需指定专人作为部门领用人填写请领单及领取物资,并且需再另指定一人为备用领用人,处理领用人休假及外出公干期间的领用单填写及物资领用事宜。
5.2.2部门对于待领用物资须提前在网上填写请领单,并于五个工作日之后领取物资。对于需定做及较长时间才可到货的物资,须提前一周或以上填写请领单,待货物送达后再通知科室来领取。
5.2.3部门月采购计划网上填写开放时间为:每月15日至25日,各部门需在该时间段内完成请领人单据填写及部门领导审批工作。对于采购计划,各部门应结合科室实际月用量及物品存余情况,务必做到单据的及时、准确、有效。
5.2.4请领单一式三份,物资出库并分发至部门完毕后,经提货人及部门领用人签字后,一份留设备科库房保存,一份交部门领用人存档,一份留提货人。
5.3出库发放
5.3.1库房管理人员应对将出库的物品型号、数量、有效期进行检查,确保物品安全。做好物品领发日记和库房明细账,对需要进行管理的物资建立详细的电脑档案资料。
5.3.2所有产品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所发产品的包装应完整。
5.3.3保管员应及时做好结账工作,做到日清月结,保证帐物相符。
5.4日常巡查
5.4.1仓库内应保证合理的库存量,防止供应中断或积压浪费。如发现物品失效期在三个月内或六个月不领用的物品,应通知部门负责人和请购部门。特别是用于临床、抢救所需产品,要重点巡查。
5.4.2库存产品应分类存放整齐、标志清晰。对有特殊要求的物品要按规定条件储存。
5.4.3定期记录库内的温度和湿度,根据温湿度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产品质量。
5.4.4定期对库存产品进行盘点核对,做到账物相符。每年需对账面库存物品进行核对,计算出盈亏数量和盈亏金额、生成盘存表,上报医院备案,以备上级部门审计。
篇6: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医用耗材是用于医院的诊疗,直接作用于病人,甚至须植入人体。它的存放要求不同于普通商场、超市的库房存放,需要有一定的温度、湿度及摆放要求。
1、库房应空气流畅、光线好,温度应保持在20℃、湿度在45~70%,以防医用耗材发霉变质。耗材入库后全部摆上货架,杜绝了地气对耗材的浸湿,冬夏两季使用空调调节室内的温湿度。
2、对温度有特殊要求的物品如生物蛋白制剂、血气测试片、等按产品的温度要求存放在冷藏柜中。
3、库房分区管理:合格区和待处理区。
4、货架与货架之间的设置应保证一定的宽度,便于空气流通和耗材的取放。为避免医用耗材摆放过期,耗材摆放时应按入库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先入库的'放在上面或前面,后入库的放在后面或下面,确保先进先出、效期近的先出、效期远的后出,推陈出新。
5、坚决贯彻零库存的模式,量出而入、按量采购,对有些科室采用物流式的配送供货,利用最小资金、库存,达到最大的效率。
篇7: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一)、应建立统一的追溯信息登记制度。所有医用高值耗材不得由供应商直接送入医技、临床科室,供应商必须事先交付设备科材料仓库,设备科按照规定验收程序入库,送交使用部门要有专人签字接收,详细记录保存已购入或已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信息,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批号、数量、可追溯的唯一性标识如条码或统一编号、注册证号、厂家、供货单位、进货日期、手术日期、手术医师姓名、患者姓名、住院号、地址、联系电话等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追溯登记。使用科室详细记录收费信息,确保没有漏费和重复收费。若违反者所产生的费用由使用科室承担。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记表由临床使用科室送至设备科存档保管,档案保存期五年。
(二)、邀请外院专家随带的`医用高值耗材,需事先提供完整的证件、报价等交设备科审核、议价后报请院长,分管领导批准方能使用,违反者所产生的费用由使用科室全部承担。同时所用的医用高值耗材的功用、品质、价格应事先向患者和家属介绍,征得患者和家属同意并签字。
(三)、对紧急使用或必须在手术现场选择型号、规格的高值耗材,可以临时由经确认有资格的厂商直接提供使用,但在手术后必须及时填写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记表,同时附《病人家属手术知情同意书》与进货发票一起作为验收入库的凭据,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记表及病人病历档案一起完整保存。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记表档案保存期五年。
(四)、贵重或技术难度较高的高值耗材,需请厂家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如跟台参与手术等,但必须按相关规定具有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从事医生工作的资格,并有双方签字的安装记录。
(五)、属于临床试用、验证的医用高值耗材应按新增的医用高值耗材方式填报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批复后试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出试用报告,而后确认疗效良好又为临床所必须,按照新增医用高值耗材处理。
(六)、依据供应的医用高值耗材在满足临床要求的情况下,任何人均应无条件的使用,对高值耗材正常使用中发生的可疑不良事件,应按规定及时上报设备科。由设备科上报自治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
篇8:医用耗材购销合同
甲方:长沙市第一医院
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试剂的购销管理,严格执行采购程序,规范供销渠道,医院根据临床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或议价的形式,向乙方采购所需产品。为确保产品质量,保证临床医疗安全,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信、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供货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供货范围、品名及价格等
乙方为甲方提供各类耗材、试剂共计 种,所供医用耗材/试剂为本协议签订日前甲方曾向乙方采购过的医用耗材或试剂。(具体品名、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厂家等以甲方物资管理系统的入库及湖南鑫卫医药电子商务网站、湖南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站中的纪录为准)。请乙方按医院提供的附表1进行汇总,同时报送Excel电子文档。
二、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乙方对所供医用耗材或试剂应适当备货,确保甲方需要。甲方采购中心下达的月采购计划应在 天内供货到位,临时采购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供货,急诊或急救耗材必须保证随时下达计划随时供货,不得因供货不急时影响甲方正常医疗工作。
2、乙方所供医用耗材或试剂必须事先送达甲方库房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医院非常规备库材料和非正常上班时间的急诊、急救(含手术)材料的供货,送货单必须由使用科室主任或负责人签收后再办理入库手续。
3、医用耗材或试剂的运达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破损,由乙方负责。
三、资质保证:
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必须符合国家医用耗材质量标准,并具有: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委托授权书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组织机构代码证
7、税务登记证
(请将上述证件按附表2汇总,同时报送Excel电子文档。)
进口医用耗材须有进口医用耗材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检验报告书。乙方所提供的医用耗材的有效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有效期限不低于1年;医用试剂的实际有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若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要按质量承偌,由乙方负责退货并承担因此而导致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付款方式:
乙方按正常途径供货并办理入库手续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发票,按医院财务规定的程序办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无故随意滞压、影响乙方回款。
五、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所供医用耗材或试剂的相关资质证照齐备、有效并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相关资证到期前必须及时到甲方采购中心办理更新备案。
2、乙方保证所供医用耗材或试剂符合政府相关采购、销售管理规定。
3、乙方保证所供医用耗材或试剂为符合国家医用耗材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确保临床医疗安全。
4、乙方出具的发票必须为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正规、有效税务发票;
5、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价格不高于政府招标价,同时不高于湖南物价公示价(如价格公示有多个价时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
6、乙方须备足货源,确保按上述时限要求及时供货、不延误甲方临床医疗工作;
7、乙方需在甲方办理公司印鉴、法人和业务经理签名备案手续;
8、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医院财务付款规定及时办理乙方货款的支付。
六、违约责任
1、乙方供货时,如未遵守上述“五:1、2、3、4、5”的款约定,甲方有权终止该品种的采购并有权终止本供货协议;如导致甲方被国家相关行政部门查处,乙方须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将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
2、乙方如逾期供货给甲方临床医疗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时,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所有供货业务关系。
3、乙方不按甲方规定办理公司印鉴、法人和业务经理签名备案手续的,出现公司业务、财务被不法侵害时一概与甲方无关。
七、因质量为题而发生的争议,由医用耗材监督管理局做出质量鉴定及省、市医用耗材检验所检验,该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
八、本供货协议有效期为壹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在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所涉及的供货品种重新招标并确定了新的供货商,则本协议自动终止。如乙方为因非违约而被甲方终止供货业务关系,甲方应优先邀请乙方参与投标。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廉政责任:乙方如果在供货业务往来中,向甲方有关人员馈赠礼物、礼金、有价证券等,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同时甲方在未来至少三年的时间内不得与乙方发生供货业务往来。
甲 方: 长沙市第一医院 乙 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9:医用耗材供货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供货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品种和数量
1、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供货品种和规格必须以经甲方医院的资质审核通过且审批确认同意采购的新增试剂和耗材以及中标仪器配套使用的试剂和耗材的品种和规格清单为准,未经医院审批入围的品种和规格不得供货。
2、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数量以甲方每次的申购单数量为基准。乙方应按甲方的采购计划,及时组织供货,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
二、价格
乙方的供货价格应为甲乙双方谈判且经过甲方医院审批的确认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三、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应附上产品检验报告书,以备验收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四、有效期
乙方交付产品的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就库存中临近有效期的产品与乙方进行换货。
五、配送服务
产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进行配送,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为准,属急救及加急的产品应及时配送。若产品要求低温存储和运输的,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冷链保存和配送的要求进行配送。
六、双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在接收产品时,应进行验货确认,甲方根据供货清单及发票上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编码与标签等与实物进行核对并验收,若不符的情况,甲方可拒绝验收入库。
2、甲方因非人为失误,可进行退货、换货。
3、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产品时,不存在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争议,如产生争议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4、合同有效期间如发生乙方法人变更等情况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5、在遇到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政策性调整,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由甲方通知乙方,并且甲方可在三个月内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予以谅解、支持。
6、国家有关部门要求进行价格变动时,甲方可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价格调整。
七、合同的有效期、终止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从签定之日起开始生效,如乙方因单方问题想解除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未提前书面通知,甲方所有损失均有乙方负责。合同期满后,若甲乙双方均无异议,本合同可自动延长三年,延长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八、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若发生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管辖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补充协议
本合同执行中遇到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附则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才可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医用耗材售后服务承诺书
我公司对出售产品在质量、服务等方面的事宜,承诺如下:
一、保修维修:对于本公司出售的****器械保修壹年(人为因素及耗材除外),超过保修期的产品实行终身维修服务
二、运输安装: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保险、遗失、破损等),由我公司负责,并由我公司承担此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产品可安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并派人安装调试。
三、维修响应:在三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公司承诺在收到用户通知的24小时之内给予答复,并在7个工作日内,对超过保修期的产品实行终身维修服务。
四、配件服务:保修期以外维修配件的价格,我公司承诺按产品的成本价供货。
五、对所提供的产品中,其中穿刺器,针持我们承诺2年质保,如有质量问题,可免费更换新品(质保不延长)。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xx-xxx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本着“信誉至上,诚信第一”的原则,特做出以下服务承诺:
1.xx-xxx公司将免费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彩页,技术指导以及所售产品的使用方法和操作培训等服务;
2. 公司所售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非人为损坏,若因质量问题,将会免费调换;
4.我公司在接到采购电话后,将在24小时内响应,非一些特殊不可抗拒的原因,将会第一时间把货送到,积极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
5. 公司服务电话:0xx-34xx-xxx
xx-xxx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xx年9月5日
篇11:医用耗材采购工作总结
为贯彻我省规范公立医院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行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配备使用管理,预防和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不正之风,根据我省《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集中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XX文件的有关要求,我院认真扎实的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高值耗材集中采购的治理工作,现将整改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增强依法采购的自觉性。成立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相关组织,完善采购制度,坚决落实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的制度,采购药品及医用高值耗材由分管院长负责实施,并按规定要求进行采购。
二、加强监管,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医院成立了采购监督领导小组,对医院用药目录及医用高值耗材目录进行审核、审查。审查药品及医用高值耗材的采购计划,监督、检查药品及医用高值耗材的采购和供应情况。同时,医院财务科对整个采购活动实行财务监管,防止财务漏洞。
三、采购情况。我院于20XX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药品零差价制度。我院药品和医用高值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并统一配送,以保证药品及医用高值耗材的质量。设立专人负责网上采购工作。
四、配备使用情况。建立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优先配备使用制
度及相关文件,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配备使用比例达到规定要求。
五、合同签订情况。我院与六家医药经营公司签订药品和医用高值耗材采购协议;按照《关于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卫药政发(20XX)3号)要求签署、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六、宣传培训情况。我院以各种方式开展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合理用药、医用高值耗材的宣传和培训;建立健全处方点评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我院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制度,力争使医院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工作更加规范。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为加快医院总体规划发展美好前景,共同努力。
篇12:医用耗材采购工作总结
按照《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暂行)》要求,根据郴州市卫生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我院认真做好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现作如下汇自己:
一、采购执行情况
1、我院高度重视网上采购工作,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满足临床需要,加强管理,确保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使用等原则,严格按照药事管理委员会审定的程序,在湖南省采购中标药品目录范围内,确定了我院“基本药品目录”。该目录明确了药品的具体剂型、规格、生产企业等,药剂科根据目录,统一由“湖南省医药采购中心网”发送药品订单。对因临床需要,确需采购非中标品种时,填写《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申请表》,报湖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系办公室审核、备案,备案采购申请批准后,药库采购人员实施采购。现对我院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统计如下:我院的药品品种总共有615种,其中基本药物品种有403种,占了65.5%,超过了国家40%-50%的要求。20XX年6-7月全院的药品使用总金额为2705611.3元,其中基本药物的使用金额为1166659.6元,占了43.1%,也超过了国家40%-50%的.要求。
2、高值耗材严格按照湖南省中标采购中心的要求采购,医疗常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基本上都是在郴州市振湘医药采购平台上采购。
3、认真执行招标采购价格,随时与网上价格比对,从而保证不高于中标价格采购药品。
4、我院在“湖南省集中采购中心网”、郴州市振湘采购网认真勾选药品、材料采购目录和配送企业,严格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与配送企业签订药品、材料购销合同,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禁止合同外采购行为。
5、认真做好药品、材料验收工作,严把药品、材料质量关,拒绝接收与采购使用目录中的生产企业、规格、剂型等不符的药品或材料。严格审核药品和材料的采购发票、随货同行等票据,防止标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二、存在问题:
1、网上采购系统内有些药品中标了,但不能加入我院的药品采购目录内,以致不能制定订单,如黑龙江珍宝岛生产的200mg:5ml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个别药品的中标价与零售价是一样的,如山东步长制药生产的0.3g香菊胶囊,两个价格都是13.70元。
2、部分抢救药品供货商无法保证充足供应,部分临床上必需的基本药品超出中标价格,引起采购困难,如10%氯化钾注射液、布比卡因注射液等;部分临床上必需的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网上没有,如血压计、听诊器及个别骨科内固定材料等。
在今后的药品、材料网上采购中,我们将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规定,继续规范网上采购行为,切实加强药品、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完成好各项网上采购工作。
篇13:卫生院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卫生院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医用耗材的质量,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xx〕20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医用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消”字号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消耗品和试剂。
第三条、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主体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及县以上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生产或经营配送企业,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介代理服务机构及其他经办机构。
第五条、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应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六条、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由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纠风、价格、劳动保障、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参与。
第七条、成立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省协调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省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协调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负责省协调小组日常事务和监督管理工作。省协调小组办公室应根据工作需要,分设若干工作小组。
第八条、省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定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制度和规范;
(二)审定和调整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
(三)协调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省协调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制度和规范草案;
(二)拟定和提出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草案;
(三)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制定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办法,协调有关部门对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
(四)受理有关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检举、投诉和控告;
(五)完成省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各设区的市应根据当地采购工作实际,成立市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
第十一条、省级和设区的市应成立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采购办由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代表组成。采购办的主任单位由医疗卫生机构民-主推荐或协调小组指定产生。
第十二条、采购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制度和规范草案;
(二)提出本级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的建议和草案;
(三)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相关信息;
(四)负责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五)完成省或设区的市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采购方式和目录管理
第十三条、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集中限价采购,以及国家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省协调小组按照先易后难、分期分批、逐步完善的原则制定、调整和颁布全省范围的省级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各设区的市协调小组负责制定、调整和颁布本行政区域除省级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外的市级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并报省协调小组备案。
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用耗材纳入省级集中采购目录:
(一)临床应用普遍、采购批量和金额大、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医用耗材;
(二)价格比较稳定、采购单价金额大且符中限价采购方式的医用耗材;
(三)临床应用技术风险高、采购单价金额大的医用耗材;
(四)省协调小组确定的应实行集中采购的其他医用耗材。
第十六条、未列入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他医用耗材纳入市级或省级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采购目录:
(一)省级集中采购目录外且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的医用耗材;
(二)采购单价金额较大的医用耗材;
(三)省协调小组认定的应由市级或省级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采购的,或市协调小组确定的应实行集中采购的其他医用耗材。
第十七条、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用耗材,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另行采购。对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用耗材,医疗卫生机构可以自主选择采购,也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实行联合集中采购。医疗卫生机构因临床科研特殊需要,须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类别但其产品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用耗材,由医疗卫生机构提出申请,经省或设区的市采购办按程序审核同意以后,在提出申请的医疗卫生机构内限时限量采购。
第十八条、非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向所在区域采购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参加所在区域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第十九条、纳入省级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用耗材实行医疗卫生机构最高销售价格政策。省协调小组综合考虑本省医疗卫生机构历史采购(中标)价格、销售价格,周边省(市)采购(中标)价格、销售价格,以及产品等级类别、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情况确定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最高销售价格,并向社会公布。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创造条件,在最高销售价格内降低价格,让利患者。其他医用耗材仍按现行作价办法作价销售。
第四章、采购与信息管理
第二十条、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应通过相应的平台实施。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应符合省级有关部门制定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利用第三方平台的,应按照中介服务代理机构遴选办法的有关规定产生。中介服务代理机构的服务费用应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纳入省级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用耗材应在省级统一的平台上进行交易。纳入市级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用耗材应在市级统一的平台上进行交易;暂不具备条、件的,可逐步过渡到市级统一的平台上进行交易。市级平台由各设区的市协调小组按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生产或经营配送企业,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介代理服务机构及其他经办机构应按省协调小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报送有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纳入省级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用耗材的相关信息,由省级统一交易平台提供人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纳入市级或省级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用耗材的相关信息,由市级或省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交易平台提供人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并抄送省协调小组办公室。
未纳入集中采购的医用耗材的相关信息,由医疗卫生机构按隶属关系分别报送省、市采购办,由采购办汇总后分别报送省、市协调小组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相关信息,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分别由省、市协调小组或其授权机构发布。
省、市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应加强信息的沟通和交换,促进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利用率。
第五章、专家管理
第二十五条、建立全省统一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专家库。专家库的建设应遵循统一建设、分级使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和有效整合政府现有的专家库,体现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特点,满足采购、使用和管理的需要。
第二十六条、专家库应由临床应用、医用耗材管理、临床工程技术、财务核算等方面的专家,以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专家组成。
第二十七条、纳入专家库的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奉公,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二)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能够体现本专业领域的领先地位;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要求,以及省协调小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八条、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专家的抽取与使用应在协调小组办公室或公证机构的监督下进行。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专家应从全省统一建立的专家库中,按照采购项目的特点和工作需要,以及专家的专业方向、业务特长、区域分布等因素,以一定比例分层次随机抽取。
第二十九条、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影响专家独立履行职责。
第三十条、建立、健全专家培训教育、考核评估、动态调整和保守秘密等制度,完善专家利益回避、独立履职和责任承担等机制。
笫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对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实行省市协调小组负责牵头,监察机关和政府纠风机构与卫生、价格、劳动保障、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联合监督工作机制。
第三十二条、负责对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进行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应当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有权按照国家规定的途径和方式,向负责对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进行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情况。
第三十三条、省和设区的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过程中各方当事人的违规行为,建立对监督对象违规行为的登记和通报等制度。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以往本省制定的医用耗材采购的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国家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各设区的市协调小组应依照本办法,制定本区域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省卫生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14:医用耗材管理自查报告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各部门履职尽责工作的决策部署,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的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卫生计生服务。
二、工作内容
1、坚持合理用药、合理诊疗、合理检查;
2、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全面落实“两非“工作措施;
3、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优化投诉处理流程,及时解决问题;
4、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严格执行员工行为规范,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聊天等。
三、工作方式
(一)开展明察暗访活动
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持续加大巡查力度,着力发现全院人员在履职尽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聘请社会人员担任行风监督员,对全院人员进行监督。
(二)接受民主评议
认真接受患者的民主评议活动,认真做好患者“三好一满意”调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初)
召开动员会,制定活动方案,分解工作任务。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初—8月中旬)
本院对照履职尽责工作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落实时间,进一步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整改查处阶段(8月下旬—11月中旬)
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销号式整改,确保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有效整改。依纪依法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实施追责问责。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下旬)
对履职尽责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医院健康发展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医院又好又快发展。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加强履职尽责工作”领导小组.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工作的领导,求真务实,整体推进履职尽责工作。
(二)明确责任。抓实主体责任、落实分管责任、明确监督责任。
(三)督办落实。要灵活运用各种手段,认真落实具体措施,一方面自觉履行本职本责,同时加强督促、指导,强力推动本单位和科室认真履职尽责。就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开承诺,并认真抓好承诺事项的兑现落实。要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作为履职尽责工作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核查、问责、反馈。
(四)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开展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活动,发动全员参与。
希望本文医院履职尽责自查报告能帮到你。
篇15:医用耗材供货合同
(四)中标人在原则上不超过两家的经销商进行转配送(中标人若为生产企业的可由其经销公司在各省辖市委托原则上不超过二家的经销商进行转配送或指定一家一级代理商配送,一级代理商可在各省辖市委托原则上不超过两家的经销商进行转配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并由中标人持委托书、转配送合同到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五)乙方全权负责中标医用耗材的质量问题,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需的产品资质文件。
三、违约处理
(一)甲、乙双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甲方违反第1条、第2条、第3条的,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纪检、纠风、检察、卫生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三)甲方违反第4条的,未按协议结算货款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催款通知书,限期做出付款承诺,如有投诉,将会同纪检、纠风、检察、卫生部门对医院进行检查督促。
(四)乙方无不可抗拒因素,不供货、不足量供货、不及时供货或仅对部分医疗机构供货的,经批准,取消该企业所有中标品种本年度中标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信阳市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活动。
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各备案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用耗材供货合同范文3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洛阳市医疗单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2012年1月1日通知,2012年洛阳市医疗单位医疗器械医疗耗材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目标(LYHCZB-2012);供需双方本着患者利益第一,遵守诚信、公平、公正,让医院用上证照齐全、质量合格、性价比合理、售后有保障产品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供货协议。
第一条 货物的名称、产地、规格及单价(单位:人民币、元)
1.1货物的名称、产地、规格:详见2011年洛阳市医疗单位医疗 器械医疗耗材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目录。
1.2供货价格:依照政府招标价格,就低不就高(原供货价格低 于政府招标价格的产品,仍按原价格执行,原供货价格高于政府招标价格的产品,上线封顶是政府制定的价格)。
第二条 货物的证件要求和供方责任
2.1供方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的要 求提供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医疗器械管理规定的各种证件(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制造许可表)。
2.2提供的各种证件必须的完整、真实、有效。协议期内,证件 更换时供方应及时向需方提供更换后的有效证件。
第三条 货物的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应负的责任
3.1供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标识清楚、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 求的合格产品:具有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还应有每批次检验报告)。杜绝“证照不全、假冒、伪劣、过期、失效、淘汰或不合格的产品”进入医院,否则,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2供方提供的货物进入需方后,应接受国家、省、市有关行业 主管部门的抽查或检查。由此发生的证照、标识或产品质量问题的罚没事项均由供方承担,或供方直接到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3.3供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因包装内缺 少或因包装破损者,供方应负责补充或调换。
第四条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供方接到需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后,须在需方指定的时间内(或双 方约定时间)按计划送货到医院;做到货、票及产品合格证和该批次检验报告同行,并有责任配合院方医疗器械管理人员做好入库验货工作,核对实物与计划相符、实物与票据相符,有问题的及时调整或换货。
第五条 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院方及时入库、上帐,通知临床科室领用,避 免造成过期、失效、积压现象发生。在产品无质量问题、证照问题、价格问题和其他纠纷的情况下,一般应在该批次用完三个月内付清货款,如超时限没付款,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院方应按照供货协议内容进货,一般不得向第三方进货,供 方违背了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或联系不到,需方有权根据情况酌情处理,若需方不可接受供方的理由,需方可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6.2供方保证向需方提供的货物必须证照齐全、信誉好、质量高、性价比合理、售后有保障的产品。因产品证照或质量问题引发的医疗事故或纠纷,均由供方承担全部损失。
6.3供方因为特殊情况需终止本协议得执行,必须提前以书面形 式通知需方。
第七条 本协议履行期限内,双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 不能履行协议时,受阻一方提供合法证明后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纠纷处理
在协议执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本着 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九条 双方发生争议的诉讼,应在洛阳市诉讼
第十条 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10.1协议期间,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在需方临床科室使用的过程 中,确有不满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需做出修改和补充时,均需供需双方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书面写协议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更换产品;若产品更换后仍达不到要求,需方有权联系其他供应商供货。
10.2除10.1条款外,欲对。
第十一条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 一式三份,供、需双方各一份,卫生主管部门一份。
第十二条 协议签字有效,按洛阳市医疗单位药品食品集中招标 采购管理办公室规定时间执行。原供货协议自行作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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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供货协议范本
★ 供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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