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伙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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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伙协议书

篇1:合伙企业协议书

合伙企业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企业性质为合伙企业,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_分局注册登记。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协议期满三个月前,合伙人商议续约与否。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所

第三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企业经营范围

第五条 合伙目的:为社会创造税收,解决就业问题。

第六条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第七条 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姓名性别住所 身份证号码

第五章 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第八条 合伙人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出资的期限

合伙人

出资方式数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各自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存入银行验资户,并出具由全体合伙人确认的出资证明。

第十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六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提取法定公积金10%;

(二)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三)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十三条 企业债务承担方式

(一)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二)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第十四条 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和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七章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十五条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六条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一)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二)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四)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五)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六)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八)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七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一)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二)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三)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四)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八条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一)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二)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三)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八章 入伙、退伙和出资的转让

第二十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二)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四)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二)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

(四)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五)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六)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七)《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九条、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合伙人分别为可以退伙、当然退伙、除名退伙。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条件

(一)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二)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三)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四)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九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三条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五)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四条 企业解散后按下列顺序清算

(一)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三)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四)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五)清算后的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清缴所欠税款、员工工资、返回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六)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七)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本协议生效,合伙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未按本协议第九条依期如数缴付出资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金额0.5%支付企业的违约金;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除支付违约金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由于各种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又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按事故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由合伙人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以及逾期履行协议。

不可抗力按公认的定义解释。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必须发行本协议,不得擅自违反或提出新改动意见,除法律有关规定可免除责任或者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外。

如有违反,按《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生效后合伙人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人民法院。

第十二章 附加

第三十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及发现确应改动之处,按《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或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 企业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等发生变更或者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自订立、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工商行政机关注册登记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一份,存档一份。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2: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目的:

第二条 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篇3: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

第四条 合伙企业经营场所:

第五条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一)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

出资方式: 计人民币 万元。

(二)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

出资方式: 计人民币 万元。

(三)合伙人于 年 月 日前缴付出资。

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

出资额中以实物出资的;合伙企业应当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实物过户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出资额中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合伙企业应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知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三)有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和优先购买合伙企业的新增资金,但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四)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合伙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九条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一)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委托合伙人 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共 名;

(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合伙企业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十条 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合伙人退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后,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四)此条款未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六章执行。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业解散时,依据《合伙企业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表;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天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 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二)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后,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篇4:合伙企业协议书

一、为方便企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作了合伙协议参考格式。合伙人可以参照参考格式制定合伙协议,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但合伙协议中必须具备本须知第二条所列的事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三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四)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六)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九)违约责任。

三、全体合伙人应当在协议上签名。

四、合伙协议应提交原件,并应使用A4规格纸打印。

篇5:企业合伙协议书

甲方: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乙方: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

以货币出资___________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___________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个月内缴足。

2、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

以货币出资______________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___________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个月内缴足。(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五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六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风险提示:合作伙伴的职责

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

第十三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____________,并按如下程序选择产生:___________。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_____(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委派__________、其他组织合伙人委派___________。

(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为: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

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条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二十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第七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一条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

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二条 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 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

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和退还办法)。

第二十六条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八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条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章 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因为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决定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不可能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规定的十分具体,所以建议各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地执行,要求违约者依协议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持______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____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篇6:合伙企业协议书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合伙企业协议保护合伙企业和合作伙伴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的《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是这样的伙伴关系,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家族的姓和伙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留

第三条企业依照法律规定________________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国)年。

第四条QiYeMing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栖息:

第五条本企业共同出资,由全体合伙人的伙伴关系,共享收益、风险、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债务的非营利组织。

第二章合伙的目的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目的、宗旨:一起工作,合伙企业协议共同经营,互利互惠。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7条

第三章路、金额、期限资本利润分红,方法

第八条各合作伙伴贡献的模式和金额

(1)(国)出资方式,像往常一样(或实际的)]货币出资,为人民币(国)元,占(国)%。

(2)(国)出资,为人民币(国)元,占(国)%。

第九条各合伙人应当在这里签署了协议,注册申请依照前条规定,约定的金额前各自的出资比例全额付清。

第十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投资的比例,由合伙人依照各自的分布与分享。

第四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一条合伙人共同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该企业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第 2条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由出资人对事务执行人、大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第十三条不要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协议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和合伙企业的管理现状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书籍。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证明问题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物业;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地方知识合伙企业的财产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手续;

(5)合伙企业名称为他人提供担保;

(6)被任命为合伙人以外的人合伙企业管理人才;

(7)新合伙人入伙和合伙人退伙;

(8)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作伙伴;

(9)伙伴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损失。

第五章入学通知书和伙伴关系

第十五条入学

(1)入学,新紧密的伙伴关系,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入伙协议;

(2)新合伙人入伙合伙企业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3)为新合伙人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 6条的伙伴关系。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企业协议,合伙人可以合作伙伴关系

(1)合伙协议期满的业务;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撤回;

(3)合伙企业很难继续出现的由于合伙企业;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时候不公平的行为。

第十九条合伙企业由于撤军,约瑟,合伙协议约定的变化和发生改变或登记事项应当重新登记,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之日起 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六章合伙企业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条合伙企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会被取消

(1)合伙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合伙企业协议业务合作伙伴将不会继续经营;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除;

(3)合作伙伴有不有法定人数;

(4)合伙协议的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的伙伴关系;

(5)吊销营业执照,依照法律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解散的伙伴还有另一个原因。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后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在 9日,合作伙伴或指定为清算、或第三人的,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第二十二条清算结算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 5天内,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注销登记的伙伴关系。

第7章的违约责任合伙人争议及解决方案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退伙,没有违反合伙协议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个体帮派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不履行出资义务,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该决议将代言费。

第25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本协议双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擅自始得执行的事务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没有事务执行权未经批准,由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的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伙伴履行合伙协议的,合伙企业协议合伙人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7章的话

第28条本签署了一项协议,由全体合伙人在企业注册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的拷贝,工商局一份。

合作伙伴(签名): 活下来的伙伴(签名): 主要命题

在(国)教育的重要性的一天,合伙企业协议在________

篇7:合伙企业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相关,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新合伙人和原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地

1、合伙企业的名称:

2、合伙企业经营场地:

第二条 合伙人情况

1、合伙企业原合伙人情况

(1)合伙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

出资金额:

(2)合伙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

出资金额:

出资金额:

2、入伙人情况及出资金额、方式

(1)入伙人名称: ; 身份证号码

(2)出资方式: ;

(3)出资金额:

第三条 合伙企业权利义务分配

1、入伙人完成出资后,成为本合伙企业的正式合伙人;

2、合伙企业债务分担:

3、入伙人完成出资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变更为 ;出资比例为 ;

4、入伙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即表明已经完全履行完毕入伙出资义务;

6、合伙人应当在入伙人履行出资义务后 日内办理完毕合伙企业合伙人变更事宜。

第四条 合伙事务的执行

1、合伙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合伙企业的日常事务进行管理;

(2)负责对外签订合同;

2、合伙企业的重要经营决策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第五条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或者其他比例);

2、利润分配方式:合伙企业从正式投入生产经营之日起,每 个月结算一次,结算后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以银行转账、汇款方式方式(或者现金支付方式)进行;

4、债务承担: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合伙债务,先由合伙企业财产进行偿还,合伙企业财产不足偿还时,再由 偿还;

第六条 入伙、退伙及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要承认本合伙协议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③执行合伙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不利合伙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 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

⑤在不利合伙时退伙或者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而退伙,而给合伙造成损失的,由退货人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合伙人转让出资的,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的,转让行为无效。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的,应当现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或者协商后又不履行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而提起民事诉讼的,

由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当事人各方签字时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九条 附件

第十条 当事人各方均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未约定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由 各执一份。

入伙人签章:

原合伙人签章:

签章时间:

签章时间:

本协议签订地点:

篇8:企业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

甲(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合伙人:

乙(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合伙人:

丙(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第二条 总投资为×××万元,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店铺,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一)合伙期满;(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地点:

×年×月×日

---------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就共同出资购买汽车并进行出租营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三方共同出资购买捷达汽车一辆,所需全部款项为:

1、车款85800元(其中首付款28800元,银行贷款57000元);

2、交出租汽车公司款XX0元;

3、燃气改造款4700元;

4、银行贷款利息9029元(57000元×5.28%×3年)

以上款项共计119529元,其中甲方出资50%,为50765元;乙方出资25%,为29882元;丙方出资25%,为29882元。

第二条:该车辆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租营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全部风险,丙方概不负责。

第三条:甲乙双方每月26——30日向丙方共同支付700元,作为对丙方的出资分红;该款项自XX年1月26——30日开始支付,至XX年7月26——30日止,共计支付42.7个月,支付金额29890元,其中最后1个月即XX年7月26——30日支付490元,在此以前的每个月支付700元;

该款项支付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本协议第一条中所购买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至20xx年12月31日时报废,届时可以将该车连同出租手续进行变卖或转让,所得全部款项按照本协议第一条中甲乙丙三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届时未变卖或转让,则按照当时该车的状况连同出租手续的价值进行估价,估价的金额按照本协议第一条中甲乙丙三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如果该车在报废之前发生转让、出买或者毁损灭失后的保险赔偿,所得全部款项按照本协议第一条中甲乙丙三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提请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篇9:企业合伙协议书

转让方:

受让方:

经双方协商,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就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方将其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xxxxxxx%的股份(人民币元)依法转让给受让方。

二、受让方同意接受该转让的股份。

三、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受让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以现金方式(或其它形式)支付给转让方。

四、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变更登记,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公司向受让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受让方成为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和相关民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盖章):xxxxxxx代表(签字):

20xx年xx月xx日签订地点:xxxx

受让方(盖章):xxxxxxx代表(签字):

20xx年xx月xx日签订地点:xxxx

篇10:合伙企业协议书

第一条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企业的名称:

第五条 主要经营场所:

第六条 合伙目的:共同出资,共同设立,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第七条 经营范围:

第八条合伙人姓名,名称及住所

姓 名(名称)

承担责任方式

住 所

第九条 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

姓名

(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分期缴付出资额

缴付期限

出资方式

(非货币出资的)评估方式

合计

第十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委托合伙人 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定期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合伙企业承担。

2,合伙企业办理变更,注销登记,设立分支机构,清算组备案,修改合伙协议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法律法规及本协议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1,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推举产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按期缴付出资,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经营记录。

2,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企业日常运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执行事务导致违约发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对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并推举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执行合伙事务时严重违背合伙协议,有不正当行为。

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入伙,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篇11:企业合伙协议书

企业合伙协议书

合作方:xx国交交通设施发展有限公司(称甲方)

合作方:赣州银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称乙方)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民融合的方针、平战结合、军民兼营”的指示精神,为更好更快的发展国防交通事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依照国交审批后的工程建设项目成立“项目工程管理部”,交由乙方全权负责实施、全权负责所属项目的工程建设和管理,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如期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和其他约定的指标;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特制定如下条款: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工程项目合作经营原则:本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实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则,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如期完成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期和其他约定的工作指标;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二章.合作经营方案

第二条、在乙方合作经营期内,甲方依照国交审批后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均交由乙方实施、建设和管理,自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在内应保证广东省范围内及省外等项目之一工程建设,其后年度工程量不低于5,000万元(所有工程项目甲方所下浮点不含在工程造价和取费标准内)。

第三条 乙方按照甲方的.经营理念,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日常财务。工程款项通过甲方转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四条 乙方应依据有关政策以及工商、税务、卫生、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和统筹资金。

第五条 甲方任命乙方为工程部负责人,乙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自主招用、辞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人员或非全日制用工人员,报甲方备案。

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工作人员因工作所需的相关证件。

第六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指导,享受财务监督权、审核权、工程质量以及安全检查权。乙方应当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听取其意见、建议并及时改进。

第三章 下浮点的缴纳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具体的项目工程签定补充合同,约定工程款的结算方式及时间、下浮点数。补充合同未做约定的,适用本合同约定,补充合同视同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四章 合作经营期限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五年。自206月 日起至6月 日止。

第九条 合同期满,乙方可以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三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续签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甲方应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根据项目工程实际施工建设量来拨付工程款,每工程项目甲方在开工前期一个星期内不少于向乙方拨付工程款50%,余下的工程款项按工程进度拔付,该款项乙方保证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 合同期内,项目工程招标工作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由乙方自行负责所有的管理事务,并承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一切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由甲方提供项目工程管理部的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移交给乙方使用。

第十三条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每项目的有效证照以及相关有效文件,并负责每项目的款项落实到位。

篇12:合伙企业协议书

合伙企业协议书模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企业性质为合伙企业,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_分局注册登记。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协议期满三个月前,合伙人商议续约与否。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所

第三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企业经营范围

第五条 合伙目的:为社会创造税收,解决就业问题,

第六条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第七条 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姓名

性别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篇13: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

甲方(名义合伙人):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实际合伙人):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丙方(实际合伙人):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

1.在本合同签署日之前,甲方及其他方已经签署了《 有限合伙合同》(以下简称“合伙合同”),共同设立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2.甲方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共向合伙企业认缴并实际出资人民币 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以下简称“名义认缴份额”)。

上述甲方认缴资金组成如下:

甲方实际缴付人民币 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以下简称“甲方实际认缴份额”);乙方实际缴付人民币 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以下简称“乙方实际认缴份额”);丙方实际缴付人民币 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以下简称“丙方实际认缴份额”)。

经平等协商,甲、乙、丙三方就如何确认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及各自认缴份额的收益问题达成如下合同:

一、名义合伙人与份额代持

甲乙丙三方在此确认,就乙方和丙方所实际认缴份额,甲方是乙方和丙方指定的合伙企业的名义合伙人。甲方为乙方和丙方的利益在合伙企业中代乙方和丙方持有实际认缴份额,乙方和丙方为各自实际认缴份额的实际所有人。

二、认缴份额的转让

在获得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在收到书面请求后向乙方或丙方无偿转让认缴份额,并签署转让实际认缴份额所需的全部合同并采取全部必要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认缴份额转让合同,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三、投资收益与风险承担

1.乙方或丙方就其实际认缴份额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属于乙方或丙方各自所有,甲方不因自本合同所获的名义合伙人身份,而对乙方和/或丙方的实际认缴份额享有投资收益。

2.乙方和/或丙方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由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

3.甲方承诺将所领取的投资收益,按照乙方、丙方各自认缴份额所占之比例,于代领后应乙方和丙方的书面请求而划入乙方和丙方指定的账户。

4.因投资合伙企业所产生的投资风险,由甲乙丙三方按照各自认缴份额所占的比例分摊承担。如果甲方已经代为乙方和/或丙方向第三方承担了损失,则乙方和/或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请求后将甲方代为承担的损失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四、其他合伙人权利

1.除上述投资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和丙方作为合伙企业的实际合伙人,有权通过甲方了解合伙企业的一切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和/或丙方的要求,对其希望了解的合伙企业事项、信息等予以告知。

2.甲方代表乙方和丙方行使有限合伙人的各项权利,包括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参加风险控制委员会、签署合伙人会议决议文件等。对于甲方以名义合伙人对外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视作获得乙方和丙方的授权与许可,并由乙方和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代持期限及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有效期与甲方在合伙企业中的名义认缴份额持有期限相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2.代持期限内,甲乙丙三方可以根据合伙企业运行的实际情况变更或者终止代持关系,但是三方需另行达成书面合同。

六、保密

双方同意,本合同的内容及本合同的存在为保密信息,未经一方事先同意,其他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2.未经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向他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都需要双方的书面同意。

5.本合同的条款是可分割的。任何条款的无效都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性。

6.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 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篇14: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 合伙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新合伙人和原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一,新合伙人履行出资义务,即成为 的合伙人。

二,新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新合伙人姓名: ;

住所: ;身份证号码: ;

出资方式: 计人民币 万元。

三,新合伙人承认原合伙企业所有协议,与原合伙人享受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四,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本协议经新合伙人和原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合伙人签名: 原合伙人签名:

年 月 日

有限合伙协议书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范本

合伙经营简单的协议书

创业合伙合作协议范本

个人入伙协议书

合伙经营企业协议范本

合伙协议范本

普通合伙协议书

合伙开公司合同协议书

合伙合作协议书合同

企业合伙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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