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保护建议书

时间:2022-06-13 05:29:52 建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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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保护建议书

篇1:水资源保护建议书

水,滋润万物,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水是甘甜的。但有时又是苦涩的;水是宝贵的,但有时它又泛滥成灾;水是清冽的,但在一些地方它却变得污浊不 堪;一切生物都离不开水,但在一些特别需要水的地方,它却变得那样吝啬……面对我们日日不可或缺的生命之源一-水,我们知道的到底有多少? 中国的水资源虽然比较丰富,但分布不均,东多西少,南多北少,缺水的地方很多。而在不缺水的地方,人们浪费水、污染水的现象又太严重.

水,滋润万物,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水是甘甜的。但有时又是苦涩的.;水是宝贵的,但有时它又泛 滥成灾;水是清冽的,但在一些地方它却变得污浊不堪;一切生物都离不开水,但在一些特别需要水的地方,它却变得那样吝啬……面对我们日日不可或缺的生命之 源一-水,我们知道的到底有多少? 中国的水资源虽然比较丰富,但分布不均,东多西少,南多北少,缺水的地方很多。而在不缺水的地方,人们浪费水、污染水的现象又太严重.

一些工厂不注意保护水资源,把工业废水排入江河湖泊,造成了水资源的严重污染。鱼虾生活在这样的水中,就会慢慢中毒,死去;人类喝了这样的水, 就会生病,严重影响身体健康。听后,我觉得真是可怕!为什么人类只知道赚钱,不知道保护水资源,这样下去,我们就很难喝到干净的水,到那时,人类该怎么生 存呢? 很多家庭表面上看是很节约用水 ,实际上是在浪费水资源 。有的家庭厨房和卫生间的水龙头的水一天到晚都在一滴一滴往水缸和储水桶里面滴, 然而水缸和储水桶的水却在不停地往外流入下水道 。有的家庭将一些完全还可以利用的水, 像淘菜和洗脸的水 一盆一盆的直接 入下水道, 看看这些被浪费的水 ,如果一年到头一滴一滴的往外滴水的话 ,如果要认真地计算 其结果一定会让惊讶得目瞪口! 在此,特地向广大市民提出以下建议:

1.淘米水洗菜,再用清水清洗,不仅节约了水,还有效地清除了蔬菜上的残存农药;

2.夏天给室内外地面洒水降温,尽量不用清水,而用洗衣之后的洗衣水;

3.冲厕所:如果您使用节水型设备,每次可节水4一5千克;

4.洗菜:一盆一盆地洗,不要开着水龙头冲,一餐饭可节省50千克;

5.将卫生间里水箱的浮球向下调整2厘米,每次冲洗可节省水近3千克;按家庭每天使用四次算,一年可节药水4380千克。

珍惜资源,保护资源,节约资源,人人有责。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珍惜地球母亲赐予我们的一切自然资源,使我们的家园年年春光灿烂……

XXX

XX月XX日

篇2:水资源保护作文

水资源保护

地球上的水似乎取之不尽,其实就目前人类的使用情况来看,只有淡水才是主要的水资源,而且只有淡水中的一小部分能被人们使用。淡水是一种可以再生的资源,其再生性取决于地球的水循环。随着工业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大量水体被污染;为抽取河水,许多国家在河流上游建造水坝,改变了水流情况,使水的循环、自净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80年代后期全球淡水实际利用的数量大约为每年3000亿立方米,占可利用总量的1/3。但是随着人口的增长及人均收入的增加,人们对水资源的消耗量也以几何级数增长.

水资源保护作文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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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水资源保护调查报告

(二)加强宣传引导,推进漳河库区科学发展。要制定漳河周边乡镇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总体规划,引导和指导库区科学发展。要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鼓励和引导漳河库区的农民向城镇转移,发展城镇经济。要立足漳河库区的自然优势和资源优势,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做大做强柑桔产业,发展茶叶、葡萄等特色产业,并将漳河库区特色农业作为绿色农业的示范区进行试点,引领库区群众脱贫致富。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保护漳河水资源的合力。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市政府要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问责制和考核机制,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为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职,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合力。

(四)加强执法监管,切实保护漳河水资源。要始终保持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高压态势,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对违章建筑、筑坝拦汊、投肥养殖、向漳河排放污水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同时要建立漳河水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要健全荆、襄、宜三地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对漳河流域内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漳河水资源保护。市政府要积极争取省政府及相关厅局的支持,市人大常委会也要积极向省人大常委会反映,共同推动漳河水资源保护执法管理体制问题的解决。

篇4:水资源保护调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启华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对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先后察看了漳河镇饮用水源取水点、副坝食堂、漳河岸泊景点码头建设项目、泰山水库和罗河水库的渔业养殖、国宾酒店污水处理站等现场,详细了解了饮用水源保护、拦网养鱼和生活污水处理情况;召开了有市住建委、交通运输局、林业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旅游局、城乡规划局、工商局、水产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市环保局、漳河工程管理局、漳河新区管委会关于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汇报。5月29日,调查组将调查了解的对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市环保局进行了反馈。现将调查情况综合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

近几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监管,积极开展综合整治,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漳河水库整体水质达到地面水二类标准以上,库心水质达到一类标准,透明度达到7米,符合水体功能要求。

(一)建章立制,为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提供保障。一是建立了保护漳河的荆(门)襄(阳)宜(昌)三地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漳河水库环境监管协调小组。协助省环保厅制定了《湖北省漳河流域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移交处理工作制度》和《漳河水库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漳河支队网站沟通平台。今年6月1日,市政府及环保部门积极向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争取,在荆门召开了荆门、宜昌、襄阳三地漳河水库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省级试点座谈推进会,为做好漳河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开展漳河水库省级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加强流域联合执法等工作打下了基础。二是建立了漳河水库周边乡村环境管理网络。将水库周边34个村委会、居委会书记主任聘为义务监督员,发挥了保护漳河水源的宣讲员、示范员、监督员和联络员的作用。三是出台了漳河保护的相关规划和规范性文件。近几年来,市政府先后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漳河水源保护的决定》、《XX市漳河水源环境保护规定》。,市政府又先后编制了《漳河水库三圈范围线规划》、《XX市漳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等保护漳河水源的系列规划。这一系列制度、规定、规划的出台,为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强化监管,切实加强漳河水资源保护。一是严格审批,从源头上控制污染项目建设。近几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 两不增、一提高(不得增加新的污染源和排污口,提高现有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原则,制止了漳河镇虹亨公司吊脚楼、宝富科技公司培训楼等开发建设项目,拒批了不宜在漳河周边建设的观音寺、市老年优抚中心、宏图槽车生产线技改、鄂林木业有限公司粘合板等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二是对位于漳河水库周边的洋丰佳源和中天荆化2家化工企业排污口和有关环保设施,安装了在线监控,实行了全天候在线和视频监控。同时对漳河水库5项水质基本参数和4项水质特征参数进行了连续自动监测,并通过荆门日报、荆门晚报、漳河环境监测支队网站和天鹅广场环境质量显示屏每周向公众发布水质监测状况,对可能出现的污染实行提前预警预报。三是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志牌设置安装工作和启动漳河湿地保护界桩工程。市水务局在漳河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保护界桩255个,在漳河一级保护区设置安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牌14块,在准保护区设置安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牌22块,在二级保护区设置安装道路交通警示牌18块、航道警示牌15 块。市住建委在漳河水库沿线88公里范围内埋设湿地界桩1758根,现已埋设695根,计划8月底完工。四是开展了漳河流域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市环保部门积极争取国家环境监察先行先试试点,建立了漳河流域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和程序,完善了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自律、环保监督、部门监管、联合执法的工作体制。205月,试点工作通过验收;年12月8日,国家环保部对我市漳河流域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给予了通报表扬。

(三)保护修复并举,推进漳河水资源生态环境建设。近几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推进漳河库区生态建设。一是对漳河库区边缘及其支流流域区的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全部实行封山管护,将库区21.37万亩林地划为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进行保护。二是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市住建委将义务植树点定在漳河水库周边的山地,建成风景林300亩。漳河工程管理局投资300多万元,对观音岛、长青岛进行绿化和植被恢复,并在水库下游种植池杉8000余棵、芦苇30万株。漳河镇对库区的荒山荒坡、低产林和空地闲地进行改造,发展造林基地7780亩、经济林4980亩。这些工程的实施,加强了对周边山体的保护,净化了库区的水质。三是对破坏漳河流域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共查处违法案件23起,依法处理25人,有效打击了漳河流域的林业违法活动,使漳河森林资源得到了保护。

(四)开展综合整治,严肃查处污染漳河水资源的违法行为。一是依法拆除违法网箱养殖。近几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拆除了位于漳河罗河水域、泰山水域和总干渠烂泥冲水库水域的264个养殖网箱。对省农业厅许可的168个养殖网箱,已拆除135个网箱。二是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对洞沟纤维板厂年产 8000立方米的湿法硬质纤维板生产线、湖北金龙酒业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食用酒精生产线、XX市汀龙木制品有限公司和水库岸边的刘湾煤矿、林家沟煤矿、西沟煤矿、杨湾煤矿、银铃沟煤矿、花子沟煤矿、李家洲煤矿、天发煤矿等违法企业依法实施了关闭,拆除了人民公社食堂和简朴菜等餐馆。督促洋丰集团佳源分公司和中天荆化公司完成了清污分流、污水闭路循环、冷却水达标排放的限期治理任务。三是对漳河水库周边的违章建设进行拆除。今年3月,漳河新区管委会对苏集村三处2800多平方米、京河村6户5000多平方米的大型违法别墅进行了强行拆除。四是对迎接村和仙女村共4处筑坝拦汊进行了整治。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管理体制不顺,执法上难以到位。一是漳河水库的渔业行政执法、水行政执法被省农业厅、省水利厅授权给漳河工程管理局,导致地方政府及部门无法管理。二是漳河水库流域跨荆门、襄阳、宜昌等地,市政府在保护水资源工作上只能管理荆门范围,对于其他区域的环境违法行为,只能通过移送处理,致使违法行为不能得到及时查处。

(二)漳河水资源保护的执法监管合力还未形成。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涉及到环保、水利、林业、渔业、旅游、住建等多个部门,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各部门配合不够,没有形成执法监管的合力。

(三)污染漳河水质的拦网养鱼、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还未得到彻底解决。一是拦网养鱼污染漳河水质。如漳河水库罗河水域两年前承包给养殖户养鱼,养殖户为了快速获得经济利益,大量投放饲料,污染了罗河水域的水体,导致库边罗河村的27户农户101人没水吃,群众反映强烈。二是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威胁漳河水质安全。漳河流域内,少数地方乱砍滥伐林木、部分群众毁林开荒种植农作物,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三是生活污水污染漳河水质。漳河水库周边农庄的生活污水经过简易处理后,通过农田、沟渠流入漳河。漳河、栗溪、马河等镇部分居民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漳河水库。

三、几点建议

(一)突出重点,着力解决漳河水资源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解决群众关心、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区域环境质量和群众健康生活的污染问题。一是按规定的期限在今年12月底拆除漳河水库内剩余的33个养殖网箱。二是对漳河水库罗河水域的拦网养鱼在合同到期前,实行人放天养,确保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合同到期后取消该养殖基地。同时要尽快解决好周边27户农户的饮水问题。三是要严格审批和管控漳河水库周边的建设项目,对所上项目必须进行环评,没有进行环评的项目坚决不能建设。对已开工建设而没有环评的项目,要先停工,待环评通过后才能建设。四是要严肃查处违章建设行为,同时要研究具体办法,对已建设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五是要积极实施清洁生产,科学施肥,引导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不断降低农村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六是对库区周边的农庄要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整治没有达到环评要求的,要进行关闭和拆除。对今后需要建设的农庄,应通过规划和环评后,在漳河水库背水面集中选点建设,便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篇5:水资源保护调研报告

镇康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根据展20xx年镇康环保世纪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由水务部门高度重视,结合职能工作,成立调研工作组,主要围绕全县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洁净河道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这是继20xx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来,国务院对实行该制度作出的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我县积极贯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从制度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一)做好规划,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镇康县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和《镇康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是贯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前提和基础,是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具体体现。目前已完成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基础数据收集工作。

(二)加强水土流失防治。一是抓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监督执法,依法行政,推进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二是是加强水保工作,改善水源地生态环境。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中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是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加强水源涵养区、河道源头区的保护;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20xx年以来水务局发出责令整改通知42份,促进矿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

(三)重要水源地保护情况。重要水源地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我县对水源地保护采取统筹兼顾、突出重地的原则,加大对城乡集中饮水水源的保护力度,明确镇康县南伞水库、中山河水库、小龙洞水库等为重点水源地保护区,科学调整并划定水源保护区,确保水环境安全,20xx年以来,共规划实施水源地保护区50个,并在保护区内制定了界碑,明确了四至界限,共投入资金50万元。多年来,在水源地保护中我局始终做到多措并举,严格管控,一是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加强执法力度。开展了“环境污染综合专项整治行动及环境安全大排查活动”、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违法项目或行为,依法采取行政处理措施或行政处罚。二是采取措施,确保水质安全。为做好水质检测工作,我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共投入资金72万元,成立了镇康县水质检测中心,解决了检测设备和人员问题,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四)节水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水务局多年一直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着力加强《水法》、《防洪法》及《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向公众发放水法律法规宣传册10000册,内容包括《水法》、《水土保持法》等4部法律法规,把节水意识宣传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让节水活动宣传上街道、到社区、进校园,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气。二是推进田坝澳洲坚果、帮龙山澳洲坚果、木场冬桃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兴建小型蓄水、引水、提水、集雨设施,发展以小坝塘、小水池、小水窖、小水沟、小泵站等为主的山区“五小水利”,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和排涝面积1.5万亩,从根本上改变山区“靠天吃饭”的被动局面。

二、洁净河道工作开展情况

在开展洁净河道工作中,我局以全面实施河长制为抓手紧紧围绕构建“互联互通、引排顺畅、水清岸洁、生态良好”的现代河网水系,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一是抓实河库岸线的管护工作,在管护好已治理的南捧河凤尾段、轩岗河勐捧段、南汀河军赛段1-5期、南伞河(界河)县城段39.46公里河道的同时,继续积极向上争取南伞河、勐堆河等河道治理项目申报工作;二是抓实河岸绿化美化工作;目前共完成勐捧河河岸、南汀河河岸绿化14km,累计种植蓝花楹、火把花、柚木、澳洲坚果、杨柳等绿化树0多棵,取得了一定效果。三是抓实河道采砂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河道采砂管理,我局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河道巡查制度,发现非法违规采砂及时处置,对群众举报和信访反映的违法采砂情况及时查处。截止20xx年9月18日止,全县共开展执法巡查5次,共出动车辆10辆次,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共排查出我县河道采砂户27户,其中有证24户,无证3户,目前已责令停工,并对3户采砂户进行了依法处理。通过开展巡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四是抓实河道卫生整治;由局水政大队牵头,加大河道卫生整治执法力度,重点整治乱丢垃圾,乱排污行为,今年以来,共开展河道卫生整治执法活动2次,查处乱丢垃圾7起,乱排污3起。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由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洁净河道工作目前尚处在前期工作阶段,相关工作人员和群众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有些地方对这项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各乡镇虽然出台了工作方案,但当地巡河、管河、治河、水源点保护等工作还没有实质性开展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等专职工作人员还未落实,人员编制不足,给工作开展带来了一定困难。

(二)经费保障不足。做好此项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工作经费和保障经费,特别是警示牌等一些硬件设施购置,由于没有纳入年初预算,目前经费尚未得到落实,警示牌无法制作。

(三)水环境持续变差。经对全县水环境进行排查,当前影响我县水环境的主要因素有四个方面:一是工业点源污染(如:糖厂、水泥厂、矿山);二是农业面源污染(如:农药、化肥等残留物);三是畜禽养殖污染(如:库区周边、沿河村落);四是生活污水污染(如: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库区)。治理难度最大的主要是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

(四)河道采砂管理存在一定困难。一是规划完善问题;目前,我县采砂规划方案还不是很完善,采砂活动及其管理缺乏科学依据。二是队伍建设问题;执法机构不健全,缺乏必要的经费及装备,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亟待提高。四是边界盲区问题;边界河道非法采砂管理和执法难度大。五是威慑力度问题;水法规对违法采砂处罚力度明显偏小,违法人员违法成本低,惩戒作用不明显。这些问题的存在,部分河道非法采砂屡禁不止,而且频繁引发边界水事纠纷,河道采砂管理面临的形势比较严峻。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舆论媒体,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努力在全县营造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河库水资源保护治理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职责,迅速行动。结合本次调研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明确河库保护管理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明确河流、水库巡查员、保洁员、专管员,制作并设立责任公示牌,深入开展河库保护工作,以点带面,以面保点,全面推进。

(三)再接再厉,加大治理。在十二五中小河流治理的基础上,尽快启动南伞河景观治理工程、南伞水库除险加固、南汀河治理六期工程和勐堆河道治理工程,继续延伸河流治理长度,固护岸线、河道疏浚,对新进规划的水库、山塘加大除险加固力度,确保工程安全。

(四)不折不扣,抓好水土保持与水生态建设。我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已初步建立,生态脆弱地区水生态修复已取得一定成效,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加大治理力度,努力使江河、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5%以上,逐步建立起水资源和水生态补偿机制。

(五)初步建立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水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能力,基本形成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与管护机制,进一步理顺水价形成机制,在全县范围内初步形成水利应急管理体系、安全监督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篇6:水资源保护调研报告

随着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速度加快,水资源形势日益严峻,已成为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关键问题之一。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意见安排,市人大农委组成调研组,于20xx年5月24日至27日,对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任组长,市人大农委组成人员、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专业组代表为成员。专题听取了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农委、市市政委、市环保局、市法制办等部门的情况汇报;分成三个小组,分赴永川、南川、铜梁、忠县、奉节、秀山等6个区县(自治县)进行了实地调研,期间,听取了相关区县政府及部门的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一批水利工程设施,与水利工程所在乡镇村的干部群众和基层水务工作者进行了座谈。同时,还委托万州、黔江、巴南、璧山、荣昌、开县、垫江、酉阳、武隆、彭水等10个区县进行了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的成效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强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加大投入,扎实做好水资源的治理、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等各项工作,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依法治水氛围日趋浓厚。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宣传、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各项涉水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民法制意识。一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黔江、开县、奉节、忠县、酉阳、秀山等地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间,通过电视、广播、标语、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涉水法律法规,为依法治水、管水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武隆县改变传统的宣传方式,组成工作组在抗旱救灾等工作中进行现场说法。二是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各地大力加强水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依法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有效维护正常的水事行为。奉节县水行政部门相继制定了水事违法案件查处规则、水行政处罚、错案追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大乱挖乱采监督力度,加强对工业、生活污水排放的监测,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0余起;武隆县20xx至20xx年共办理各类水行政处罚案件70余件。三是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各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活动,有效推动了涉水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奉节、忠县等区县人大常委会还多次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水行政执法工作,确保水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水资源保护的力度加大。一是大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已建成94个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243.9万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9%,三峡库区已达到84%。全市123家水污染排放重点企业安装了水污染在线监测监控装置。秀山县对所有电解锰、钛合金厂等排污企业安装了污水净化处理设施,确保企业废水排放基本达到环保排放标准。二是不断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全市主要河流、水域水功能区确界、立碑工作已全部完成,水功能区划修编工作已全面启动,全市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域的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已核定。同时加大区县界和重要控制断面的水质监测以及入河排污总量的监控,加强对新建、改建和扩建入河排污口的监管。南川区结合“六城同创”工作,全面推进水源地确界立碑工作,现已完成26个水源地的立碑确界。开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编制了《开县水资源保护规划》、《开县水域纳污能力及限制排污总量报告》。三是不断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全市90%的区县完成了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资源保护可研报告,85%的区县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报告并通过技术审查。全面取缔了333座饮用水水源水库内的网箱养鱼及肥水养鱼。全市5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已全面完成,并设置界碑,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污染源、市政排污口和餐饮娱乐船进行了清理。同时,禁止在三峡库区水体水域进行网箱、网栏养殖,投入2亿多元,取缔库湾、河道网箱养殖逾1.5万个。通过强有力的保护措施,全市国控饮用水源地和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比例均达到100%。黔江区加强饮用水源水库管理,将水库管理所由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转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落实专人、专项经费管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四是大力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按照“沿城、沿库、沿江、沿路”的水土保持治理方略,结合森林重庆建设,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7万平方公里,治理小流域603条,实施水系森林工程14万亩。涪陵、万州、渝北、永川等4城市被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永川区加强小流域治理,通过国债工程、生态治理、世行贷款等,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27.78平方公里,占全区现有水土流失面积的50%,有效防止了水土流失进一步恶化。奉节县通过水保治理,项目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产业结构趋于合理,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项目区林草覆盖率由治理前的47%提高到70.1%,土壤侵蚀量由治理前的每年36.21万吨下降到8.98万吨。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上档提速。从直辖至20xx年底,全市累计完成各类水利水电投资550亿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至重庆直辖水利水电投资总和的14.4倍。20xx年,我市组建了全国首家水利投融资公司――市水利投资集团,充分发挥水投集团的筹融资平台,先后出台了财政投入、土地储备、税费减免、只征不转等优惠政策,通过放大政府资金、政策投入、土地储备、盘活存量资产、收费权质押等方式,累计落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218亿元,储备土地近5万亩。由于经费保障有力,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得到快速发展,20xx年底,全市水利工程达到20.6万处,比直辖前增加2.23万处,共建成水库2831座,比直辖前增加107座。其中:开工建设大中型水库49座(含大型2座,结束了我市无大型农灌水库的历史),已建成27座,总库容达到55.69亿立方米,比直辖前增加34.34亿立方米;水利工程人均蓄引提水能力267立方米,比直辖前增长了98%;有效灌溉面积累计为1008万亩,比直辖前增长26%;旱涝保收面积达到504.6万亩,比直辖前增长了45%。

(四)节水型社会正逐步形成。市水利部门加快编制和建立我市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在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一圈两翼”及主城区二环以内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的基础上,以区县为单元明晰水资源可利用量,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区县,推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此倡导全民节水,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限制在水资源可承载的能力范围内,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各区县亦多策并举,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永川区通过狠抓节水型机关、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农业等四大创建活动,改进节水设施、使用节水器材、试行“阶梯水价”、实行中水回用、建设微型集水和节水灌溉工程,不断降低单位产能消耗,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铜梁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已通过水利部的.中期评估验收,全县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0.47,工业重复利用率达5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至97立方米,城镇供水管网漏失率降至25%。

(五)城乡居民饮水基本保障。为保障全市城乡居民用水需求,市发改委会同市有关部门从规划入手,先后编制了全市水源地保护、农村饮水安全、城镇饮用水安全、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等规划,完成了1341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前期工作,推进了沙坪坝井口、渝北悦来、南岸白洋滩等主城大型水厂以及大学城、南岸茶园新区等供水管网拓展工程建设。争取国家支持,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中央补助27.79亿元、城镇供水中央补助约10亿元,兴建各类饮水安全工程15267处,解决了800余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基本完成主城、万州等老旧城市供水管网改造任务,完成垫江、大足等20多个区县城市供水能力和水质提升工程。全市589个建制镇中,除82个镇为市水务和水投集团、区县级自来水公司和自备水厂供水区域覆盖外,其余507个均建有独立建制镇水厂。为解决我市严重缺水地区分散农户的饮水困难,市委、市政府连续6年将“红层找水”列为民心工程,市国土房管部门累计打井80723口,解决了32万余人以及40多万头大牲畜的饮用水困难。截止20xx年,南岸、江北、双桥、大渡口、万盛5个区已率先实现饮水安全“整区销号”,近300个乡镇实现饮水安全“整乡(镇)销号”,全市城乡居民用水需求基本得到保障。铜梁县在启动小北海中型水库枢纽工程,缓解城区供水压力的同时,采取泵站扬水、管网延伸、集雨工程、引用山泉水、分散打井等方式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有效缓解了20.55万农村人口饮水难的问题。

(六)城乡防洪功能明显提高。一是加快沿江沿河县城集中点集镇防洪护岸工程建设。全市38个临江临河而建的县城防洪能力进一步提高,100个百强镇、中心镇堤防建设已完工96处,20xx年将实现重点集镇防洪基本达标。铜梁县在经历20xx年“7.17”洪灾后,争取市里支持,投资1800万元,启动巴川城区应急防洪工程,将县城防洪标准由过去的5年一遇提高到一遇,在20xx年“8.3”洪灾中,虽然降雨量是“7.17”洪灾的142%,但整个城区仅实验一小低洼处遭受一定洪灾损失,其他沿河街道均未进水,洪峰顺利通过堤防,全县非农损失仅为“7.17”洪灾的38.3%。二是加快水文应急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各类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储备物资,加强演练,全力做好汛期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切实加强对水库、城镇、人口聚集区堤防工程的监管和洪水预报、调度管理。比中央要求提前一年完成全市1800余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四是强化各级防办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乡镇防汛抗旱组织体系,分级落实并公示了水库、城镇防汛抗旱行政、技术、管护“三个责任人”。

(七)水质监测能力日渐增强。市、区县两级水资源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不断加快,水功能区、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和成品水的水质监测范围进一步扩大,建立了监测情况旬报、月报制度,确保城乡居民喝上放心水。目前,市级水环境监测中心已初步建立并投入使用,区县水环境监测实验室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全市已有26个区县水质实验室通过计量认证。南川区早在就单独设立了全额财政拨款的水环境监测站,确定了饮用水源地、自来水厂出厂水、管网水、管网末梢水以及全区主要河流的水环境监测断面(点)方案,定时、定期对区内重要饮用水源地、重要水功能区、城区水厂进行监测,目前该监测站已通过重庆市实验室资质认定,并受市水文局委托,对周边的涪陵、万盛、綦江、武隆四个区县开展水质监测服务工作。

(八)水务管理体制正在理顺。为改变过去城乡水资源被分割管理的状况,各地积极推进集城乡防洪、排涝、蓄水、供水、用水、节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等于一体的水资源管理体制,逐步建立权威、高效、协调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实现行政管理一体化、建设经营多元化的格局,目前已有30个区县实行了水务一体化管理。永川区在全市率先推行了水务一体化改革,将环保、水利、建设等部门中涉水职能职责整合,设立水务局,实行“一龙到底”的水务管理,解决了“多龙管水、政出多门、工作交叉、职责不分”的问题,提高了水行政效率,为全市水务体制改革创造了经验。

二、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面临的问题

成绩固然值得肯定,但不可置疑的是我市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形势还不容乐观,水资源紧缺与用水效率低下、水污染严重与水污染防治相对滞后、水体调节功能弱化与水环境不断恶化、传统的发展模式与生态环境健康等诸多矛盾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如何保持水资源与人口、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还任重道远。

(一)水资源供需矛盾依然突出。一是水源性缺水突出。虽然我市境内江河纵横,水系发达,但水资源分布十分不均,主要表现为东部多、西部少,全市人均占有当地水资源量1802立方米,约占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3/4,世界人均水资源量的1/5。而渝西12个区县,人均占有当地水资源量仅为889立方米,约为全市人均水资源总量的1/2,全国人均总量的2/5,世界人均总量的1/10。根据我国缺水标准,我市人均水量介于1000-2000立方米之间,属于中度缺水地区,西部12个区县人均水量介于500-1000立方米之间,属于重度缺水地区。二是工程性缺水突出。目前水利工程项目结构和区域结构不甚合理,我市地形以山区丘陵为主,农业生产主要依靠小型水利设施,而水源建设主要集中在大中型骨干水源上,对小型水库、水塘建设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工程性缺水严重。

(二)水资源保护任务还很艰巨。一是水土流失严重。全市现有水土流失面积4万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48.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1个百分点,仅三峡库区水土流失面积就达2.38万平方公里。二是农村面源污染严重。主要表现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和农药、化肥污染,绝大部分小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已成为农村面源污染的重要来源。据调查,三峡库区污染负荷50%以上来自于农村面源。三是次级河流污染严重。全市57条主要次级河流117个监测断面中,不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仍有20%左右,部分次级河流“水华”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三峡库区自20xx年蓄水以来,截至今年4月,已有17条支流回水区发生“水华”近70次,而且随着长江水位的升高,“水华”呈现出规模扩大、频率增加、持续时间延长、逐步向上游扩展的趋势,已经危及部分地区的饮用水源安全。四是水源地保护亟待加强。部分地区政府受经济利益驱动,在以城镇供水为主的水源工程周边无度发展旅游、开发房地产,以致水质日益恶化,无法饮用。

(三)城乡饮水安全问题不容忽视。虽然近年来,各地各部门从惠及民生出发,为保障城乡供水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农村饮水困难,城镇饮水安全的问题仍不容忽视。目前,全市尚有近700万城乡居民饮水不安全。一是大量农村饮水还依赖山坪塘等解决饮水问题,水源、水质都无法得到保障。二是大部分建制镇因设施老化、管网破损,而且基本无水质监测能力,水质合格率很低。全市一半以上的建制镇水厂只有简单的沉淀池或过滤效果很差的一体式过滤灌,无净水处理设施和消毒系统,有的建制镇水厂还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工代赈修建的人畜饮水工程。三是县城城区拓展太快,普遍存在因人口增长、产业集聚而带来的供水能力不足问题。四是主城区、万州区等城市的老城区,同样存在供水设施建设年代久远、净水设施老化,水质不达标的隐患。

(四)小型水利工程设施较薄弱。虽然近年来重庆水利建设得到跨越式发展,修建了不少大中型水利、水电和城市防洪工程,但对小(二)型以下小型水利设施的投入相当少,而且重建轻用、重建轻管的情况仍然存在。据调查,全市有2348座水库防汛抢险公路不通,占总数的84%;699座水库不通电,占总数的25%;978座水库没有配备通讯设备,占总数的35%;2796座水库没有安全监测设备,占总数的99%。相当数量的水利工程由于管理设施及配套设施薄弱,根本无法发挥作用。调查还发现,极少数地区水库修得漂亮,水也蓄起来了,但没有渠系配套,导致有水用不了。另外,受乡镇体制改革等影响,相当部分小(二)型水库基本处于“无管理机构、无管理人员、无管理经费”的“三无”状态。小(二)型水库尚且如此,在农村生产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沟渠、山坪塘、提灌设备等情况更不容乐观,这些设施多建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七十年代后国家的投入几乎为零。农民自觉维护的积极性亦逐渐减弱,导致沟渠渗透、坍塌、损坏严重,过水能力差;库塘淤泥严重,甚至人为填塘还田、建设占用,蓄水能力锐减;提灌设备被盗、损毁、锈蚀严重。

(五)水资源费征管还有待加强。一是征收标准低。目前,我市水资源费仅占水价的5%,一般工业、生活取用地表水渝西地区为0.12元/立方米,主城区、渝东南、渝东北地区均为0.1元/立方米,低于江苏(0.13元/立方米)、陕西(0.2元/立方米)、山东(0.35元/立方米),各地普遍反映征收标准太低,尤其针对采矿业和电力,根本无法起到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难以合理配置水资源和推动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工作;二是征收阻力大。一些地方政府从地方利益出发,干预水资源费的正常征收工作,随意减免自来水公司、“三资”企业以及私营企业的水资源费,许多地区把免征水资源费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此外也存在一些企业因效益差,拖欠水资源费现象;三是使用不规范。虽然《重庆市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水资源费专项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也可以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部分地区地区水资源费的计划管理和使用方向脱离了水行政主管部门。

(六)水资源管理体系亟待健全。一是水务一体化改革进展缓慢。我市已有30个区县基本实现了水务一体化管理,但市级改革明显滞后,“多龙管水、政出多门”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二是部分地方名义上整合了相关职能,实际上仍然各自为政,水资源城乡分割管理,地表水、地下水分割管理,水源与供水、排水分割管理,严重影响了水资源的统筹规划、优化配置和综合效益的发挥;三是部门协作有待加强。在行政管理和行政审批方面,相关职能部门与水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作,致使一些本应作为前置审批的水行政许可被淡化或流于形式,水行政执法难度加大,商品房开发中的排污许可、二次供水许可等本应事前送审,而实际操作中大都是事后办理,导致部分设计规划不符合要求又无法更改;又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必须依法通过水利部门的审查,有关部门才能对其环评进行审批,但实践中该规定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三、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工作建议

当前,我市正处于进一步加快开发开放,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谋划好水资源这篇大文章,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防洪抗旱与开源节流并举,水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并重,统筹城乡水利发展和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需求,着力解决水资源的制度建设。

(一)严格水务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一是必须全面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使每个地区都有明确的用水上限,作为各地需水管理的重要依据,坚决遏制区域不合理用水需求;二是必须严格取用水管理,要按照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实行行政区域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对超过取水总量控制指标的,一律不再审批新增取水;三是必须加强定额管理,要建立用水定额动态管理体系,加强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用水计划下达、节水水平评价等工作环节的用水定额管理;四是必须严格地下水管理,要对国家分解的地下水取水许可总量指标严格控制,禁止新增地下水开采。

(二)加大建设力度,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一是要不断加大水利工程建设投入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3号)文件精神,按照“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的原则,要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建设规划,逐步加大投入力度。要通过挖潜、改造,加快配套完善现有水源和供水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工程的供水能力。同时要合理规划建设一批重点水源工程;二是要不断优化水利建设投资结构,从项目结构上,在重视大中型水利工程投资的同时,加大对小型水源工程的投入,从区域结构上,根据自然地理和人口分布特点,加大向人口集聚区和产业集聚带的投入。

(三)狠抓污染防治,维护水生态环境健康。一是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技术创新步伐,降低高能耗、重污染的工业比重,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提倡循环经济,严格执行排污许可、排污总量控制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项目审批关,建立生态补偿制度,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落实企业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责任;二是防止农村面源污染。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建设,尽快实现乡镇生活垃圾及污水的无害化处理,在没有集中进行污水处理的农村地区,采取人工快速渗透、接触氧化技术等简易处理法对污水进行处理,在农业生产中实施土地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缓释可控化肥和有机复合肥的生产使用,大力发展农村沼气,以处理好人畜禽粪便;三是大力开展次级河流综合整治。按照次级河流区位和水域功能要求分类整治,重点实施截污控源和严重污染河段清淤,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坚决取缔肥水养殖;四是加大水环境监测力度。完善监测站网布设,实现监测全覆盖,丰富监测项目,提高检测水平,统一和规范监测信息发布体系,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监测结果运用。

(四)坚持民生水利,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要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优先领域,保障城乡居民的供水安全、水质安全、环境安全,努力改善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使水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一是要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扶持力度。全市尚有307万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还未列入国家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约需解决资金15.5亿,各级政府应积极研究解决。另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属于公益性社会福利事业,国家应在工程建设用地、用电和税收方面予以优惠,并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维护基金;二是严格供水企业资质审查行政许可制度。城镇供水工作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必须严格实行企业资质准入制度,对一些规模小、资质不够的小水厂要采取并购、兼并等方式进行整合;三是不断提高水质监(检)测能力。抓紧建立重庆市水质监测网,尽快建立和完善水质监测机构,不断提高技术人员水平,确保监测结果准确,不断完善监测制度,提高检测频率,确保水质安全。

(五)注重管理维护,确保水利设施发挥效益。一是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尽快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和渠系配套工程;二是采取谁受益谁投资和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形式,引导和鼓励受益群众参与水利设施特别是小型水利设施的维护;三是市、区县两级财政要进一步增加投入,把急需的维修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农村水利管护工作正常运转;四是通过产权制度改革,盘活水利资产,筹资增加维修投入;五是鼓励社会资本的投入,积极运用市场机制,探索完善农村水利设施投入融资体制,大力发展民营水利;六是严厉打击偷盗、破坏、侵占水利设施的各种违法行为。

(六)遵循市场规律,建立健全水价形成机制。一是综合考虑水资源状况、产业结构与终端用户承受能力,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并建立水资源费与水价的联动机制;二是发挥价格杠杆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行阶梯水价;三是延长原《重庆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的市级水利基金征收年限(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同时扩大征收范围,将煤炭、天然气等资源开采纳入水利基金征收范围。四是严格专款专用,确保水资源费和水利基金完全用于水利建设和水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

(七)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水务服务管理效能。加快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形成城乡涉水事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实现全市水资源的统筹规划、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科学保护。一是已成立水务局的区县(自治县),应进一步理顺水务管理职能,加快城乡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解决水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水务工作;二是未实施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地区,要尽快启动改革工作,整合涉水行政职能,对辖区范围内防洪、水源、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回用以及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等涉水行政事务进行统一管理,变“多龙管水”为“一龙管水”,实现水务一体化管理。三是改革中要处理好牌子与内容、形式与实质的关系、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的关系,确保改革后的水务管理机构、机制、制度符合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符合科学管水、高效用水的要求。

篇7:水资源保护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我省水资源保护与管理,20xx年5月,省政协人资环委组织部分委员和专家,赴赣州、萍乡、新余三市就“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资源基本情况

我省降雨相对丰沛,水资源比较丰富,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565亿m3,居全国第七位,人均水资源量3700m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200m3),但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目前,我省水质总体较好,据20xx年对全省446个主要水功能区的监测评价结果,达标率达到85%以上,主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Ⅲ类以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水资源问题开始显现,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压力进一步增大。一是由于缺少大型水资源配置工程,水资源调节能力差,开发利用率仅为17%左右,工程性缺水问题较为突出。二是虽然水质状况总体较好,但呈恶化趋势。以鄱阳湖为例,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鄱阳湖水质全部为Ⅲ类以上,其中Ⅰ、Ⅱ类水平均占70%以上;进入21世纪,特别是20xx年以后,Ⅰ、Ⅱ类水只占50%,Ⅲ类水占32%,劣Ⅲ类水占18%;20xx年(丰水年),Ⅲ类水以上占71.3%,劣于Ⅲ类水占28.7%。

二、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成效

(一)完成水量分配,基本划定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

20xx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完成主要江河水量分配,在此基础上设区市水量分配细化工作也基本完成。20xx年经省政府印发了《江西省(鄱阳湖)水资源保护工程实施纲要》,基本划定20xx年全省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

(二)严格水资源论证制度,水资源管理逐步规范。随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水资源论证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已得到大多数政府部门的认可。通过水资源论证进一步规范了取水许可,推进了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落实,取用水管理逐步规范。

(三)水环境监测水平逐步提高,水资源保护基础进一步夯实。从20xx年开始,我省累计自筹资金4000余万元,完成了1个省中心和8个分中心水质分析化验室的建设和改造。组织完成了江西省21世纪前10年地表水资源质量变化情况调查评价。在此基础上,对全省446个省级水功能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水质状况监测评价,初步掌握了我省水环境质量状况。

(四)节水型社会建设顺利推进,节水意识不断提高。为了规范用水,我省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全省工业、城市生活及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的制订和修编工作。同时,重点加强了对萍乡、南昌、景德镇等3个国家级和湘东区等10个省级节水型社会试点的督促指导。经过努力,我省用水效率大幅度提高,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xx年的168m3降低到20xx年的108m3。

(五)水务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水资源管理能力逐步加强。目前,全省已有4个设区市水务(水利)局单设了水资源科,有4个设区市设立了单独的节水办或水资源管理中心,有20余个县(市、区)设立了单独的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节水办),有39个市、县(区)设立了水务局或明确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务管理职能,占全省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35.6%,市县级水资源管理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得到一定加强。

(六)水资源保护力度加大,水环境得到综合治理。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监督管理不断加强,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全省公布了27个供水人口在10万人以上的省级重要饮用水源地名录,并全面启动重要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省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形势日益严峻,突出表现为公众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意识薄弱,水资源管理能力不强,基础工作不扎实等。

(一)对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节水意识不强。我省经济欠发达,水资源相对丰沛,尽管经过多年的宣传和推动,节水意识和用水效率有所提高,但是水的忧患意识仍然不强,各级政府没有把水作为一种重要资源来管理和保护,工作缺乏主动性。全省用水浪费严重现象普遍存在,农业灌溉大水漫灌十分普遍;工业用水浪费较为严重,工业用水设备陈旧、工艺落后,重复利用率偏低;由于价格不合理等因素,城镇生活用水浪费严重,供水管网老化,漏损率较高,公共用水设施跑、冒、滴、漏严重。

(二)水资源管理能力依然薄弱。我省水资源管理能力整体薄弱。一是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畅,大部市县仍然是“多龙管水”,无法形成治水合力。由于水资源管理机构涉及部门众多,部门间职能交叉,各自为政,缺乏统一协调。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是水利改革的重点。截止20xx年底,全国74.6%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现了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而我省仅为35.6%,且职能仍未理顺,水务一体化管理的优势还未完全显现。二是管理队伍不强。仅有4个设区市水利(水务)局设立了单独的水资源管理机构,大部分市、县水资源管理部门既缺乏技术支撑单位,也缺乏专业的水资源管理人员,有的县甚至没有固定的水资源管理人员,混岗现象较为普遍。三是管理法规制度不健全,如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入河排污口审批尽管已被列为到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但其监督管理的相关法规制度尚不健全,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管理需要。四是管理手段落后,基础设施建设远不能适应水资源信动态化、定量化和智能化的管理需要。

(三)局部存在工程型和水质型缺水。工程型缺水的问题已初显端倪。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用水总量增加,生活和工业等高保证率用水需求的迅速增长,由于缺乏控制性工程,调控能力不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不高,局部地区工程型缺水开始显现。近年来水质状况整体有所好转,但仍呈恶化趋势。同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大量城镇污水、农业面源污染和矿山开采废水排入河湖,导致水体污染加剧,局部地区出现水质型缺水。

(四)用水结构不合理,用水效率低。农业用水比重偏大,占总用水量的65%以上,且农业用水效率低下,据调研,有相当一部分灌区的灌溉设施修建于上世纪50、60年代,老化损坏严重,灌溉渠系渗漏损失较大,灌溉水利用系数偏低,用水效率低。工业和三产用水浪费严重,重复利用率不高,20xx年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08m3,与先进水平仍有较大差距。

(五)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过低,水资源保护经费投入不足。我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为全国最低,难以发挥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节约、保护的作用。水资源费标准较低,部分地区征收和管理积极性不高,存在征收不到位、水资源费截留挪用的现象,部分地区挤占挪用比例达70%。同时,由于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投入机制尚未建立,保护经费得不到保障,严重制约了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的开展。

(六)生态补偿机制不完善,补偿力度不大。为保障鄱阳湖等下游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五河”及东江源区社会经济发展受到限制。目前对于源头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全面启动,降低了源头地区保护水资源的积极性。尽管已启动了袁河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试点,省政府专门列支1500万元,但补偿机制尚仍不完善,源头区水资源保护积极性仍然不高。

四、对策与建议

我省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最高目标是永保鄱阳湖“一湖清水”。在新形势下,必须坚持水质、水量、水生态一起抓,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通过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全面系统地做好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各项工作,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

(一)加大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宣传教育,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结合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水情教育,使群众深入了解当地水资源条件、开发利用现状、存在的问题等,鼓励公众参与水资源利用与保护的重大决策,提高群众自觉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意识,形成良好的水资源保护氛围。

切实落实水资源管理政府首长负责制,尽快出台我省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把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主要指标纳入省政府对市县政府的年度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负总责。

(二)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保障制度建设。一是尽快出台《江西省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加快“三条红线”的划定和分解工作,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实行水资源区域限批制度,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域,暂停审批建设项目的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区域,限制审批新增用水。二是各用水区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及时分解到大用水户,并按照年计划、月分解,季考核和年总结的要求,对各区域和部门进行用水考评。三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对新增取用水户,要严把论证和审核关,发放新的取水许可证要与“红线”挂钩,凡突破“红线”的取水许可一律不得审批;实行严格的备案和公示制度;加强水资源的监督执法,严查无证取水、乱设排污口、不安装计量设施、不缴纳水资源费等违法行为,保障“红线”指标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全省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一是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队伍管理、资金安排三方面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宣传教育,营造水务一体化改革的良好氛围;指导已实现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地区进一步理顺职责,落实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夯实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基础,建设一支有知识、懂管理、善经营的水务管理队伍;在水资源节约、管理、保护的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在同等条件下向完成水务体制改革的地区倾斜,通过项目、资金引导推动水务体制改革工作。二是通过完善法规制度建设、增加投入、健全机构等手段,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加强领导,明确考核责任,实行严格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问责制;完善法规,强化执法监督,尽快制定相关地方配套法规,依法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保证投入,拓宽融资渠道,各级政府单列水资源保护财政专项资金,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和管理,吸引市场和社会资金,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生态补偿资金;健全机构,加强队伍建设,重点推动有条件的市、县成立水资源科、股,成立独立的节水机构或将归属城建部门的节水办建制划归水利部门,加强对现有水资源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确保市、县有专业、专职的水资源管理人员从事水资源工作;加大宣传,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引导公众参与管理和监督。三是加快建设全省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建设与水资源“红线”管理相匹配的省级水资源管理系统,实现对“五河”干流、主要支流设区市界断面的水量水质,取水大户的在线监测,实现对重要水功能区的水质监测,并完成省水资源监控中心的软、硬件环境建设;完成省、市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通过对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江西省水资源的动态化和信息化管理。

(四)推进水资源保护基础工作。一要强化水功能区的监督管理,全面开展全省446个地表水功能区水量水质监测,按月向社会发布全省水资源质量公报,并作为年底考核的依据,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二要加强重要饮用水源地的保护,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编制《江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实施方案》。全面开展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凡已列入国家和省级重要饮用水源地的,要抓紧编制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三要加强对如何排污口的管理,严格排污口论证制度,对排污口进行登记和复核,严格纳污总量控制制度,严禁在五河源头及鄱阳湖、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对在其它河段设置排污口的,要严格排污口设置许可论证,凡超过水域纳污能力的,一律不得批准。四要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应对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逐步推进农村水环境整治,保障饮水安全。以农村水环境整治为契机,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全省农村水环境整治工作。一是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完成水务改革的市县及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为重点,以农村水库山塘的整治、农村沟渠门塘水系的沟通和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为重点任务,实现农村沟渠门塘水系基本连通,水活水清水美,防洪、灌溉及排涝能力明显增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取得突破。二是健全饮用水源地保障应急体系。建议加快供水人口20万以上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切实提高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处置能力,提高特殊干旱条件下城市供水保证率。

(六)完善“五河”及跨省河流源头区生态补偿机制。目前,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尚不健全,环境产权和责任不清、区域之间发展不均衡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影响了流域上下游之间的均衡发展和水资源保护,生态补偿已经成为重要的环境经济政策和发展战略之一。袁河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已启动,初步建立了生态补偿政策,但东江和其他五河源头区,尚未开展生态补偿工作。建议尽快完善流域源头区生态补偿机制,通过生态补偿促进下游区域的节约用水,通过跨省或省内财政转移、调整产业结构、绿色产业合作和带动等措施,促进上游区域经济发展,提高保护水源的积极性,进而保障流域下游饮水安全、生态安全。

(七)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实施用水累计加价制度。水资源费是水资源开发、节约、保护的重要经费来源,江西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全国最低,建议尽快修订《江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依法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实行用水累计加价制度,提高公众节水意识,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

篇8:水资源保护社会实践报告

7月7日,在黄岩区环保局的推荐下,台州学院保护水资源实践调研队在黄岩区环保志愿者协会会长王金熙带领下前往拥有悠久历史的永宁江畔,进行暑期保护水资源宣传,实地调查等一些列活动。

上午,同学们不辞辛苦到达了始建于的永宁江公园。该公园坐落于永宁江畔,植被种植丰富,环境十分优美。同学们积极地向公园中晨练的市民询问公园环境河道治理情况。因永宁江公园段的河道承包给了指定的清理河道河道公司进行定期清理,市民都纷纷反映公园河道清澈,环境良好,少有垃圾漂浮。尽管烈日炎炎,同学们的热情依旧高昂。随后,同学们也对公园各处察看,情况良好,但是差强人意的是一些河道角落垃圾堆积,如闸口各种垃圾漂浮于水面而且时有气味传出。下午,调研队伍稍作休息后,继续沿着永宁江河畔向上游前进。但是情况不容乐观,河道垃圾情况明显增多。调研队伍也对永宁江的各处垃圾漂浮情况做了照片,笔记记录。

一天下来,同学们领略到了永宁江公园优雅干净的环境,积极响应了调研主题的”保护水资源,你我在行动”的主题活动。然而同时也就存在某些不足地方,如水葫芦没有彻底处理和河道角落垃圾处理力度不高,或许对永宁江的水源造成些许污染,希望能加以改善,让我们的母亲河永宁江永远奔流下去……

篇9:水资源保护的调查报告

有关水资源保护的调查报告

内容简介:水资源保护调查报告近年来,我国水资源污染情况十分严峻,对水资源进行保护迫在眉睫。本文将介绍水资源保护调查报告。 水资源保护调查报告第一篇: 一、XX市水资源基本情况 XX市地处湖南中部、资水中游、湘黔铁路中段,...

近年来,我国水资源污染情况十分严峻,对水资源进行保护迫在眉睫。本文将介绍水资源保护调查报告。

水资源保护调查报告第一篇:

一、XX市水资源基本情况

XX市地处湖南中部、资水中游、湘黔铁路中段,市境总面积439平方公里,总人口37万。XX市分属湘江、资江两大水系,其中资水流域面积326.65平方公里,湘水流域面积112.77平方公里,全市五公里以上的河流16条;多年平均降水量1398毫米;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1.28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3087立方米,低于全省人平数3889立方米。境内多年平均径流量为3.3804亿立方米,另由新邵、新化、涟源流入客水1.2656亿立方米,资水过境水量126.2785亿立方米,地表水资源共达8.1818亿立方米。共拥有各类水利设施1万多处,其中中型水库2座(含电站类水库1座),小型水库29座,总库容10845.94m3。各类渠道4884.9km,山塘3410口(500 m3以上),河坝2332处,各类泉井1469处。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局湘环函〔〕11号,资水冷水江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为球溪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下游200米为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球溪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位于XX县坪上镇筱溪村筱溪水电站坝址地段为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

二、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力度

为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管理工作,应对近年不断呈现的水资源问题,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保障水资源持续利用,加快推进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3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娄政发〔2015〕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出台了《XX市人民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冷政发〔2015〕6号),明确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加强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在此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又以冷政办函〔2015〕68号文件出台了《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对全市各乡镇办和市直有关单位水资源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的具体办法。《办法》确立三条红线。一是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通过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取水用水总量、取水许可审批和水资源论证,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加强地下水管理和水资源统一调度,切实控制用水总量。到2030年,XX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亿立方米以内。二是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通过严格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建立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加强节水监督管理,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大力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到203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提高到0.6以上。三是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通过严格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入河(库)排污口管理,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和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切实控制入河(库)排污总量。到 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重要河流、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二)加强了水资源保护力度

加强排污口整治管理。市中心城区原排入资水冷水江工业用水区总计有小型生产和生活排污口15个。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治理工作,突出以工业污染防治实现达标排放为首要任务,以改善城区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的资水流域水环境污染防治整治工作。加强了排污口的监管,对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单位,严格按照入河排污口管理规定,经充分论证后进行审批。加强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位于潘桥乡郭家村和老屋村交界处的污水处理厂,第一期工程于正式投入运行,日处理能力为30000吨,对排入资水的污水进行处理,有效控制了新生污染的产生。

加强河道管理。一是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在资江取水口划界立碑,上游1000米、下游400米禁止采砂,对其余河道采砂实行有偿出让,并成立了河道采砂开采权有偿出让领导小组。对河道可采区进行拍卖。根据《湖南省河道砂石开采权有偿出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可采区进行拍卖,此工作正在进行中。二是开展中小河流治理。从20开始启动全市中小河流治理,中涟河治理投资1700万元从2015动工,2015年竣工;柳溪河治理计划投资1100万元,已完成招投标工作,现正在准备施工前期工作,下一步是球溪河的治理。三是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管理清洁水源地工作。取缔了周头水库周围养猪养鸭等污染水资源的项目,在浪石滩电站设有拦污闸,对垃圾进行打捞处理;对每个乡镇河道的垃圾进行跟踪监督管理,由乡镇水管站具体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巡回检查,水利部门安排河道股工作人员对河道卫生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加强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改善农村水环境。一是建设锡矿山集中供水工程。锡矿山地区受采矿影响,水源枯竭,生活用水被重金属污染,水质极差,为解决该区域的群众的安全饮水问题,于2015年12月开工建设锡矿山集中供水工程。锡矿山饮水工程包括取水工程、输(原)水工程、净水工程、配水工程四部分,主要解决锡矿山办事处(10个居委会)、中连乡(2个村)及矿山乡(6个村)共计 18个村(居委会)1.5万人的不安全饮水问题。二是建设利民水厂。2015年12月开工建设的利民水厂计划总投资1007万元,设计日供水3000吨,解决渣渡镇14个供水片区共计1.5万人的饮水问题。

加强了城郊水源地保护。地处北东部17km的梓龙乡周头村周头水库位于资水一级支流柳溪河上游,水库坝址以上控制集雨面积12.24km2,总库容1040 万m3,设计灌溉面积2.759万亩,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养鱼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利工程。2015年以来,应用周头水库的库水进行处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目前通过国家、省立项的周头集中供水工程、铎山集中供水工程均采用周头水库库水作为水源。已建铎山集中供水工程日供水3000吨,解决岩口、铎山两个乡镇0人及牲畜的饮水问题;周头集中供水工程,设计日供水6000吨,解决梓龙、毛易等乡镇19138人及牲畜的饮水问题。周头水库作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主要水源,在我市农村饮水问题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保障周头水库饮用水源的安全,市政府花大力气对水库周边规模养猪场进行了有偿拆除,共拆除46户1.5万平方米规模养猪场,补偿资金700万元。同时周头水库作为饮用水源保护区也正在申报当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水资源管理体制不顺。水量、水质、节水分割管理,制约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水量由水利部门管理,节水由城建部门管理,水质由环保部门管理,形成多头管理,严重影响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二) 水资源利用率不高。一是城市自来水供水率低,漏水严重,供水管网损失率在20%以上;二是工业用水重复率不高,目前城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约为40%左右,乡镇工业用水重复率则更低,与其他发达地区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三是部分单位水资源开发方式未能全面考虑综合利用的原则。

(三)水环境污染严重。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乡镇人口的增加,废污水处理措施不够到位,区域内工业及生活废污水、农田的农药化肥等各种废污水,大多数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江河水体,对河流水质污染日益严重,特别是采矿业对水环境的污染十分严重。

(四)河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非法采砂、乱采滥挖、无序超量开采现象比较严重。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河势稳定,破坏了沟川河道地下水资源的有效函蓄,造成河道防洪隐患和地区水资源的严重破坏。

四、建议

(一) 强化协调,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的管理。水质、水量、节水等分割管理是我国现有管理体制决定的,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积极探索统一管理的新途径,水资源统一管理的重点是统一规划和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市政府要强化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规定的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各负其责,积极配合,相互协调,认真执行《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把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做好。

(二) 增强意识,进一步加大节约用水工作的力度。一是要更加广泛地向全社会宣传水资源紧缺的形势,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和节约用水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全民的节水意识,水的忧患意识。二是要提高水的利用率。要降低工业用水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要实行科学灌溉,减少农业用水浪费;回收利用城市污水。三是要加强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推广,提高节约用水的科技水平。

(三)坚持依法行政,切实防治水资源污染。加强水环境治理,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要分工负责,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限制各企业的排污总量,监督各排污口按量达标排放,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尽量把水污染控制在源头上。

(四)进一步提高对河道管理,加大对非法采砂、乱采滥挖、无序超量开采的打击处理力度,确保河道正常运行和河道自然生态平衡。

篇10: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

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保护、节约、开发和利用水资源,保障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保护、节约、开发、利用和管理水资源,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 水资源保护应当坚持人水和谐、全面规划、保护优先、水量水质水生态并重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预防、控制和减少水资源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行水资源保护目标绩效考核,加大对水资源保护的财政投入。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保护、节约、开发和利用的有关工作。

全省江河(湖泊、水库)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全面推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的河长制。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义务,有权举报污染和破坏水资源的行为。

第二章 保护规划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水资源保护规划,征求同级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跨行政区域流域的水资源保护规划,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 水资源保护规划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开发利用相适应,明确规划水域水量、水质和水生态保护目标,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制定污染物限制排放总量控制方案,提出水量保障、水质保护和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等。

第九条 水资源保护规划应当服从水资源综合规划,其他与水资源保护相关的专业规划应当与水资源保护规划相协调。

水资源保护规划分为流域规划和区域规划,流域范围内的区域规划应当服从流域规划。

第十条 经批准的水资源保护规划应当严格执行。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编制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三章 取用水管理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确定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制定市、州行政区域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市、州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制定县级行政区域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分配的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下达取用水单位的年度取用水计划。

第十二条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工业聚集区、产业园区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降低用水消耗,推广节水型器具,提高用水效率和综合利用雨水;加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提高中水回用率。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节约用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

依法取得取水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取水口装置取水计量设施,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按照下达的取用水计划取水,并按照规定报送取水情况;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取水计量设施运行情况和取用水情况进行核查。

第四章 地表水保护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一级水功能区划拟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经批准的水功能区划是水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依据,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编制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工程设施建设、污染源预防与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监测和信息系统建设、应急防控与管理体系建设等措施,确保水功能区水量、水质及水生态状况达到水功能区管理目标要求。

第十七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水资源开发利用、废水和污水排放、航运、旅游以及河道管理范围内项目建设等可能对水功能区有影响的涉水活动,应当对水功能区水量、水质、水生态的影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本行政区域入河(湖)排污口布设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单位应当每年年底向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入河排污情况,不得拒报或者谎报。

第十九条 对水质不达标或者入河排污总量超过限制排污总量的水功能区,应当暂停审批新增入河(湖)排污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单位进行治理,经限期治理仍然没有达到要求的入河(湖)排污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排污单位作出责令关闭的决定。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其管理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安全保障建设,完善监控体系,健全管理体系。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相关设施进行巡查。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设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饮用水水源地。对不具备条件建设备用水源的,应当采取措施与相邻地区实行联网供水。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必要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支持采取市场化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

鼓励和扶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兴建蓄水、保水工程,推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

第五章 地下水保护

第二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地下水管理保护要求,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组织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在禁采区内,除应急需要外,禁止取用地下水。在限采区内,除应急需要和无替代水源的基本生活用水外,禁止新增取用地下水,并应当逐步削减地下水取水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本行政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采取措施压减地下水开采量,实现采补平衡。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新建、扩建、改建地下水取水工程或者设施:

(一)地表水能够满足用水需要的;

(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能够满足用水需要的;

(三)地下水开采达到或者超过年度取水计划可采总量控制的;

(四)因地下水开采引起地面沉降的;

(五)地下水水位低于规定控制水位的。

作为应急开采的地下水,只能作为应急时使用。

第二十七条 报废、闲置或者未完成施工的水源井所属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封填方案,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封填水源井。

超采地下水或者使用地下水源热泵系统的,应当进行人工回灌,并不得造成地下水污染。

第二十八条 除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外,开采矿藏或者建设地下工程需要疏干排水的,开采或者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水,并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水源枯竭。

第六章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的保护,开展生态脆弱地区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建立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管理机制,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基于生态流量保障的水量调度方案,确定河流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的合理水位。

水库、水电站等蓄水工程的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调度方案下泄生态流量,保障生态用水基本需求。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水生态环境调查,制定修复方案,采取措施,对水生态系统进行综合治理,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

第三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功能区划和生态保护目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饮用水水源地和河流、湖泊、水库上下游地区的水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

第七章 监测与监控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水功能区、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地的水量和水质监测与监控。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地表水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统一发布。

排污口设置单位负责监测入河(湖)排污口的水量和水质,并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重点入河(湖)排污口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计量、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装置,并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地下水动态监测,并对地下水超采地区、漏斗区、集中式地下水水源地、地下水污染地区实施重点监测。

开采地下水或者建设地下水工程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其取水点的水位、水质进行动态监测,定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涉及地热和矿泉水的,并同时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监测发现饮用水水源地、水功能区、地下水等有异常情况或者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时,应当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向同级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水资源监测站点设置情况,定期公布水资源的监测信息。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同级人大会报告水资源保护情况。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水资源保护监测和水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的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发现破坏、污染水资源的违法行为或者接到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的;

(二)发现重大水污染事故或者隐患,未履行报告、通报或者通知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未按照批准程序擅自调整水功能区划的;

(四)拒绝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水资源保护监测数据和资料的;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水量、水质、水位监测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水功能区从事不符合水功能区划要求的开发利用活动,对水量、水质及水生态造成严重影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责令限期拆除,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单位拒报或者谎报入河排污情况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有关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水资源的作用

水不仅是构成身体的主要成分,而且还有许多生理功能。

水的溶解力很强,许多物质都能溶于水,并解离为离子状态,发挥重要的作用。不溶于水的蛋自质和脂肪可悬浮在水中形成胶体或乳液,便于消化、吸收和利用;水在人体内直接参加氧化还原反应,促进各种生理话动和生化反应的进行;没有水就无法维持血液循环、呼吸、消化、吸收、分泌、排泻等生理活动,体内新陈代谢也无法进行;水的比热大,可以调节体温,保持恒定。

当外界温度高或体内产热多时,水的蒸发及出汗可帮助散热。天气冷时、由于水储备热量的潜力很大,人体不致因外界寒冷而使体温降低,水的流动性大。一方面可以运送氧气、营养物质、激素等,一方面又可通过大便、小便、出汗把代谢产物及有毒物质排泄掉。水还是体内自备的润滑剂,如皮肤的滋润及眼泪、唾液,关节囊和浆膜腔液都是相应器官的润滑剂。

成人体液是由水、电解质、低分子有机化合物和蛋白质等组成,广泛分布在组织细胞内外,构成人体的内环境。其中细胞内液约占体重的40%,细胞外液占20% (其中血浆占5%,组织间液占15%)。水是机体物质代谢必不可少的物质,细胞必须从组织间液摄取营养,而营养物质溶于水才能被充分吸收,物质代谢的中间产物和般终产物也必须通过组织间液运送和排除。

篇11:水资源保护宣传标语

30条水资源保护宣传标语

1、珍惜水就是珍惜您的生命 。

2、如果人类不从现在节约水源,保护环境,人类看到的最后一滴水将是自己的眼泪。

3、保护生态,维护河流健康生命。

4、树立人人珍惜、人人节约水的良好风尚。

5、国家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

6、水是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

7、保护水资源,保护水环境,防治水污染。

8、努力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可持续发展。

9、节约用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10、浪费用水可耻,节约用水光荣。

11、别让孩子知道的鱼类只有泥鳅。

12、水是生命的源泉、工业的.血液、城市的命脉。

13、大力推行节约用水,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14、节约用水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

15、依法管水,科学用水,自觉节水。

16、努力建立节水型经济和节水型社会。

17、节约用水、造福人类,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18、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19、保护水资源,促进西部大开发;节约每滴水,共同创建节水城。

20、惜水、爱水、节水,从我做起。

21、强化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节约和保护城市水资源。

22、请珍惜每一滴水。

23、节约用水,从点滴开始。

24、科学用水和-谐用水。

25、保护水资源,生命真永远。

26、坚持 把节约用水放在首位,努力建设节水型城市。

27、节约用水,从我做起。

28、爱惜生命之源,“关”住滴滴点点。

29、人体的70%是水,你污染的水早晚也会污染你,把纯净的水留给下一代吧!

30、大力普及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篇12:水资源保护调研报告

水资源保护专题调研报告

在市县级领导带领系,一起来水库开展调研,主要目的是针对当前严峻的旱情形势,进一步了解水库水资源保护、大型灌区建设和水库在当前抗大旱、保民生、促春耕中发挥的作用等情况,分析形势、克服困难,明确下步工作要求,推动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做得更好,效益发挥得更好。

一、对水库近期各项工作的基本估价

(1)工作思路比较清晰。通过实地调研,我深切地感受到,水库管理局立足于发挥水库的功能作用,把抗旱减灾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超前谋划、及时安排,保证了灌区的抗旱用水需求;把水资源保护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水库水质总体上保持在二类水质;把推进大型灌区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积极抢抓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启动实施了大型灌区

鲁甸灌片一期工程项目建设;把提升水库和灌区运行管理水平作为根本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确保了水库和灌区的安全有效运行。总体上看,工作思路清晰,工作重点突出,工作安排立足实际、着眼长远,能基本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2)抗旱措施扎实有力。面对特重旱情,水库管理局结合自身优势,迅速动员全局职工投入抗旱救灾工作,切实加强巡查清淤,确保了渠道畅通无阻;加强设施维护检修,确保了供水安全;加强科学调度,提前2个月供水,千方百计保障用水需求,解决了6.96万人、9400头大牲畜饮水和3.32万亩经济林果、1.62万亩田地春耕播种的用水问题。水库的抗旱功能得到了有效发挥,缓解了灌区群众对用水问题的忧虑心理,为灌区抗旱救灾工作赢得了主动。社会各界对水库重要性的的认识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对水资源的保护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3)水资源保护成效初步显现。去年,水库水体颜色发生异常变化,水资源保护的压力空前加大。面对困难和问题,水库管理局新班子站在全局的高度,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紧紧抓住水资源保护这一重点措施。

二、分析形势,查找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水库工作

水库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形势不容乐观,依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还必须付出更多的艰辛和努力,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才能确保水库各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真正发挥水库应有的效益。

(1)抗大旱和长期抗旱功能发挥不足。抗旱和灌溉是水库的重要功能,但由于去年以来降雨偏少,水库来水量小、蓄水少,上游来水仅1.73亿立方米,为多年平均来水量的50%左右;目前水库蓄水量仅1.7亿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减少0.51亿立方米,可利用的仅1.17亿立方米。如果干旱持续时间较长,或者像今年降雨量持续偏少,水源将成为最严重的'问题,同时由于灌溉面积有限,水库抗大旱和长期抗

旱能力受到严峻的考验。我们务必认清这一现状,一方面,要千方百计增加径流区植被,涵养水源,增加来水量;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扩大灌区有效灌溉面积,最大限度地发挥水库的抗旱功能。

(2)水资源保护工作困难较大。水库承担着城市供水任务,但由于径流区生态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量大,群众生产生活方式落后,水质污染较为严重。同时,由于资金投入不足,相关保护责任还不够明确,保护措施还不到位,水资源保护效果还不十分明显,水质安全问题仍然存在。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务必整合项目资金投入,强化保护措施,切实保护好水库水资源,确保水库水质保持在安全饮用标准以上。

(3)大型灌区灌溉设施不配套。在前一阶段的抗旱救灾工作中,水库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也暴露出灌溉设施不配套、有水不能用等问题,尤其是工程性缺水十分突出。我们必须以这次抗旱救灾为契机,在管好用好现有灌区工程的基础上,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紧紧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增加水利投资的重大机遇,主动争取和大力推进大型灌区建设,尽快扭转灌溉设施不配套的局面。

(4)灌区分级管理不够到位。在这次抗旱过程中,灌区清淤工作成效明显,但仍然存在工作滞后、灌区工程带病运行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一部分基层同志认识不足、职责不清、工作不够主动,渠道维护保养措施不够有力。对此,我们必须总结经验教训,强化灌区分级管理,确保供水畅通无阻。

三、突出重点,积极而为,努力抓好水库的各项工作

当前,加强水库水资源保护,充分发挥水库的功能,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工作任务还相当繁重。大家必须以只争朝夕、雷厉风行的作风,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抢时间、赶进度,一项一项抓好落实,扎实推进水库各项工作的开展。

(1)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旱情就是命令。当前,全市的抗旱救灾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我们必须恪尽职守、顾全大局,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协调组织到位、职责任务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全力投入抗旱救灾工作。同时,要紧紧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增加水利投资的重大机遇,加大向上汇报衔接力度,尽快启动大型灌区昭阳灌片一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整个灌区建设。

(2)多措并举,多管齐下,进一步加大水库水资源保护力度。保护水库水资源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一个部门的力量来完成保护任务,既不可能,也不现实。水库管理局要加强统筹,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质安全。要认真做好水库水资源保护“十二五”规划,明确优先项目,突出重点,稳步实施。要加大协调力度。要加强调研,在径流区大力发展经济林果,增加植被,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要着力实施水保项目,尽力控制或减少水土流失;要加强环境监督执法,规范处理各种垃圾,确保径流区河流不受污染;要加强水质监测,及时准确提供准确的监测数据,便于随时掌握水质情况。六是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通过建立“三八”生态林和“五四”生态林等,切实改善和保护库区、径流区生态环境。

(3)全面提升水库运行管理水平。水库管理局要增进团结,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和队伍建设,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在5月1日前完成水库管理局的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同时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实施城市和电站供水价格改革。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研究对策措施,强化经营开发与管理。要严格程序、科学调度,加强监测检查,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等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大坝安全运行。要落实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4)切实加强防汛非工程措施建设。大旱之后必有大涝,务必积极做好防大汛的准备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完善防洪预案,从抗洪抢险组织程序、工作责任和各种险情下的“防、抢、撤”处置措施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加强对预案的宣传和组织演练,做好预案准备工作。二是要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创新管理机制,加强技术培训,备足备齐防汛物资,确保防汛抢险需要。三是要大力加强防汛通讯预警设施建设和管理,搞好现有设施设备维修养护,保证正常运行。四是要加强值班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和汛情变化,加强灾害性天气及汛情、水情的预测分析和会商,做到准确监测、科学预报、及时预警、快速发布,为防汛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进一步加强对水库的规范化管理。建是基础,管是关键。要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必须健全规章制度,搞好水库的规范化管理。一尤其是以径流区群众、学校为重点,开展经常性、重点性的宣传,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公众的环保义务,切实搞好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四是要加强科学调度,充分发挥好水库的综合效益。要做好统筹规划、合理调蓄,努力做到既能多蓄水、又能安全度汛,既能保障生活用水、又能提供生态用水,既能保障城市供水、又能兼顾农业灌溉,力争水库的各项功能效益实现最大化。

同志们,水库是人民的“母亲库”,市委、市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和关注水库各项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继续发扬成绩,克服存在困难,坚定信心、咬定目标,强化措施、扎实工作,推动水库各项工作再创新的辉煌、再谱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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