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护学校财产的标语(锦集19篇)由网友“侯多鱼”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爱护学校财产的标语,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篇1:学校爱护花草树木标语
学校爱护花草树木标语(精选50句)
1、种一棵树,绿一片天。
2、绿色无处不在,人类无比可爱。
3、潇洒一吐,风度全无,别让口香糖处处留香。
4、花草丛中笑,园外赏其貌
5、带走的花儿生命短暂,留下的美丽才是永远。
6、小草在成长,请勿打扰。
7、除了你的笑脸,什么都别留下;
8、青青草,绿绿苗,大家都护花草。
9、除了相片,什么都不要带走;除了脚印,什么都不要留下。
10、多一份绿色,多一份健康。
11、种一棵树,种一枝花,世界会更美好
12、少一串脚印,多一份绿意。
13、保护环境=保护自己。
14、茵茵绿草地,脚下请留情。
15、花草树木要爱护,碧水蓝天少污染。
16、不摘花不踏草不折树枝不乱摇!
17、我爱花,我爱草,我爱青青小树苗。
18、花香阵阵,鸟鸣声声。琅琅书声,浓浓情深。
19、儿童少年,爱踢足球;此非操场,护草有责。
20、有了您的真心呵护,学校才会更加美丽!
21、绿色明亮了我们的眼睛,是为了让我们看清足下绿的生命。
22、我爱花我爱草我爱青青小树苗!
23、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环境。
24、“绿色生死恋”——有绿才有生命。
25、多一声谢谢,多一个朋友,多一声抱歉,多一份宽容。
26、踩时花溅泪,踏后草揪心——爱护花草。
27、花草也有生命,也会疼,请呵护它们。
28、让绿色的旋律环绕每一个生命!
29、不能踏小草,小草也会疼。
30、手下留情,脚下留青。
31、让小树和我们一起快乐成长!
32、电池说:我下岗了,再给我一次就业的机会吧!
33、已有开阔大道,何须另辟草中路。
34、让绿色的.希望从校园萌芽!
35、爱青山绿水,爱蓝天白云。
36、城市属于你,绿茵属于你。
37、保护碧水蓝天营造绿色家园。
38、请让我们的校园永远充满绿色。
39、红花绿草满园栽,风送花香碟时来
40、珍惜我脆弱的生命,留下你美好的回忆。
41、谢谢你给我的爱,今生今世我难忘怀———小草说。
42、绿色家园,伴我成长。
43、欲揽春色入自家,无可奈何成落花。
44、美化生活,净化心灵。
45、幸福就是天蓝、山青、水绿。
46、可爱小草有生命,人们践踏多可惜。
47、小草对您微微笑,请您把路让一让。
48、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
49、小树小树,我要当你的护卫,不让人损你的枝,毁你的身。
50、我需要阳光、水分,更需要你的关心和爱护。
篇2:学校爱护环境卫生标语
1. 健康幸福欢乐和谐是我们的追求
2. 保护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
3. 您在基本校园环境卫生服务的关爱里
4. 加强健康宣教,提高农民预防保健意识
5. 防患未然,原人人健康
6. 关爱妇女和儿童的身体健康
7. 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开展健康干预和促进工作
8. 预约健康让未来少些遗憾。
9. 我当校园环境卫生服务使者,你享健康美好生活。
10. 关爱传递真情,服务赢得健康。
11. 家门口的贴心医护,社区里的健康卫士。
12. 树校园环境卫生爱心热心细心耐心的服务理念
13. 让校园环境卫生与健康更近,让服务与百姓更亲。
14. 健康一个居民,幸福一个家庭,和谐一个社区。
15. 预防为主,教育当先,博爱人间洒惠雨;扎根社区,造福民众,健康社会沐春风。
篇3:学校爱护环境卫生标语
1. 校园环境卫生服务以人为本,健康呵护以爱为魂。
2. 校园环境卫生齐参与,健康生活共受益。
3. 贴心暖心与民心真情相映,便民惠民与人民健康相随。
4. 树校园环境卫生爱心热心细心耐心的服务理念,创居民就医暖心舒心放心欢心的医疗氛围。
5. 均等化服务有情有义,健康生活无忧无虑。
6. 让我们共同营造洁静的生活空间。
7. 保护环境 功盖千秋 破坏环境 祸及千古
8. 小家大家社区一家,千好万好健康最好。
9. 心系万千家庭,情牵百姓健康。
10. 建立健全校园环境卫生服务网络,有效防治传染病
11. 雪中送炭,祝家家平安
12. 用心服务,有爱相助,校园环境卫生铸就健康路
13. 让百姓公平享有校园环境卫生的“阳光”远离疾病
14.创建绿色学校 美化学习环境
15. 保护健康就是保护生产力
16. 加强和改善校园校园环境卫生,促进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
17. 树文明新风,创文明社区,建文明城市。
18. 创建卫生城市,构建和谐丹阳。
19. 用心服务,让爱导航,科学高效,保障健康。
20. 防患未然,愿人人健康;雪中送炭,祝家家平安。
篇4:爱护学校草坪花草标语
1、我们是幼苗,我们都需要呵护。
2、小草给我一片绿,我给小草一份爱。
3、拯救地球,一起动手。
4、请您爱护绿色,绿是生命之源。爱护草坪标语。
5、小草盈盈笑,请您走走便道。
6、给我一片绿,还你一片荫。
7、花木有情报春晖,同学爱护喜心扉。
8、有了您的真心呵护,学校才会更加美丽!
9、青青小草有生命,请君足下留情。
10、鸟语花香,爱赏共享。
11、花朵的自然之美,正是你心灵之美的映射。
12、一草一木皆生命,一枝一叶总关情。爱护草坪标语。
13、付给花朵一个花期,花朵给你份赞美。
14、草儿绿、花儿香,环境优美人健康!
15、绿色象征生命,tongxiehui.net/by/388.html珍惜生命,环保第一。
16、当你昂首阔步时,我在你脚下呻吟。
17、小花小草传芳香,请你把路绕一绕。
18、保护学校环境,共创学生圣地!
19、别在绿色消失时,我们才去后悔。
20、人人参与环境保护,个个争当绿色天使。
21、少一个脚印,多一份芳香。
22、青青绿叶红花,岂能肆意践踏。
23、茵茵绿草地,脚下请留情。
24、只要给予一些爱,就能给你带来郁郁葱葱的绿荫。
25、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26、爱护小草吧,它是春天的信使!
27、少一个脚印,多一个生命。
28、我爱花,我爱草,我爱青青小树苗。
29、草坪为我们贡献绿色,请保护它。
30、捡起片片纸,传递深深情。
31、多一份绿色,多一份健康。
32、芳草依依,大家怜惜。
33、青山清我目,流水静我耳。
34、请让我们的校园永远充满绿色。
35、绕行三五步,留得芳草绿。
36、追求绿色时尚,拥抱绿色生活。
37、树环保之风,迎美好明天。
38、小草青青,花香飘飘;青草鲜花,应当爱惜。
39、学校一片绿,学生心中一片春。
40、环境好,生活就好。
41、不要踩我,我是你们的绿化者。
42、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爱护学校从学生做起。
43、鲜花还需绿叶扶,学校更需同学护!
44、用爱心呵护每一片绿色。
45、劝君多走几步路,莫把草坪当马路。
46、大路随你走,别踩在我头。
47、环境你不爱,美景不常在。
48、让校园阳光普照,让绿色神圣美妙。
49、轻轻抬起你的小脚,我在你的脚下微笑。
50、爱无限,绿无边。
51、树木拥有绿色,地球才有脉搏。
52、踏破青毡可惜,多行数步无妨。
53、让花儿含笑,让草儿传情,让心儿绽放。
54、绿色,永恒的美;校园,永远的家!
55、保护环境,少说多做,让校园成为绿色的殿堂。
56、走一走,看一看,花红柳绿美无限。
57、花草树木都是宝,没它我就不行了。
58、你欣赏花的美丽,花欣赏你的高贵。
60、美化生活,净化心灵。
61、不要让白色的面纱罩在我绿色的笑颜上。
62、同建绿色校园,共享鸟语花香。
63、它失去了保护,我们就失去了健康。
64、同花儿一起开放,和小树一起成长。
65、如果没有树木,世界将会暗淡无光。
66、人类只有好好地对待大自然,大自然才能无限地回报人类。
67、天是蓝的,草是绿的,心是纯粹的。
68、手下留情花更艳,脚下留情草更翠。
69、请您足下绕一绕,草儿向您笑一笑。
70、人人都来爱护它,世界才会更美妙。
71、手上留情花自香,脚下留意草如茵。
72、保护绿草,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73、踩一脚,君心何忍,绕两步,小草感恩。
74、迈步留意地下草,掸指莫折枝头花。
75、让绿色看得见,让绿色听得见。
76、脚下留情,草如茵。
77、小草微微笑,请你绕一绕。
78、保护生态环境,就是爱护自己。
79、小草正睡觉,请你勿打扰。
80、心中有情,脚下留情。
81、建设绿色校园,增强环保意识。
82、一花一草皆生命,一枝一叶总关情。
83、小草对您微微笑,请您把路让一让。
84、乘阴靠绿树,美化靠大家。
85、小草有生命,请您足下留情。
86、喝洁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这需要您每时每刻爱护环境!
87、少一串脚印,多一份绿意。
88、绿色校园,绿色生活。
89、鸟儿渴望洁净的天空,人类渴望绿色的家园。
90、你来绕一绕,我来笑一笑。
91、小草青青,脚步轻轻。
92、绿色是我们的家园。
93、给我一份爱,送你一片绿。
94、除了足迹,什么都不能遗留;除了回忆,什么都不要拎走。
95、当你不要我时,请把我送回家。
96、你珍惜我的生命,我还你一片绿荫。
97、小草在成长,请您勿打扰。
98、绿色明亮了我们的眼睛,是为了让我们看清足下绿的生命。
99、问坛哪得绿如许,为有大家来爱护!
100、我是小草,是你的朋友。
篇5:爱护学校草坪的标语
爱护学校草坪的标语
1、小草微微笑,请你绕一绕。
2、不吐你不快,你吐大家都不快。
3、绿色的草地多美,小朋友的行为更美。
4、请您足下绕一绕,草儿向您笑一笑。
5、学校是我家,人人都爱它。
6、当你不要我时,请把我送回家。
7、地球是我家,绿化靠大家。
8、芬芳来自鲜花,美丽需要您的呵护
9、让我们从保护大自然的资源做起,爱惜身边的一草一木。
10、请爱护花草树木吧,它将还你绿色的生命!
11、同处蓝天下 共栖地球上——让我们的世界更好。
12、脚无眼,草会痛;看到花,请留步。
13、爱花惜草,珍惜生命。
14、绿色——生命之源
15、千万别踩疼了小草呦!
16、问坛哪得绿如许,为有大家来爱护!
17、请高抬贵脚,饶了你脚下的小花小草。
18、小草正睡觉,请你勿打扰。
19、请让我们的腰杆永远挺直!
20、不要让绿色从身边消失。
21、环保从点滴做起!
22、小花多可爱,请你别伤害。
23、小草青青,脚下留情。
24、愿绿色天天与我们相伴!
25、花草树木查我们的生命,我们要爱护它。
26、爱护花草,从我做起。
27、绿色的植物就是我们的宝贝,宝贝需要我们爱护它。
28、多种一棵绿树,多添一份希望。
29、小草微笑,请您身旁绕。
30、学校是我家,美化靠大家。
31、请您绕一绕,小草笑一笑。
32、请爱护花草树木吧,它将给你绿色的生命!
33、它失去了保护,我们就失去了健康。
34、让校园成为绿色殿堂!
35、森林是氧气的'制造工厂
36、用我们的双手栽下漫天的绿色,用我们的心灵守望五彩的家园!
37、你挥一挥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我动一动手,不留下任何纸屑。
38、森林是氧气的制造工厂。
39、轻轻抬起你的小脚,我在你的脚下微笑。
40、“痰吐”得体,从我做起。
41、创造绿色时尚,拥抱绿色生活。
42、绿草荫荫,润了我心。
43、我为你美丽的心灵绽放。
44、水清自然甜,水浑人人厌。
45、请您爱护绿色,绿是生命之源。
46、爱护花草,爱护生灵。
47、环境好,生活就好。
48、手边留情花似锦,脚下留情草成荫。
49、让生命在爱中充满活力!
50、我口渴了,请帮我浇下水吧!
51、踏破青毡可惜,多行数步何妨。
52、绿色校园,绿色生活。
篇6:学校爱护环境卫生的标语
1. 关爱妇女和儿童的身体健康。
2. 卫生服务无限情,社区居民乐融融。
3. 关爱无处不在,健康实实在在。
4. 加强和改善校园校园环境卫生,促进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
5. 树校园环境卫生爱心热心细心耐心的服务理念。
6. 重视预防: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
7. 敬业诚信关爱助人是我们的理念
8. 关心老人和困难群体的身心健康
9. 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10. 走进社区,深入家庭,服务百姓,健康人生
11. 定期体检,保障健康
12. 社区和百姓两相连,卫生与健康一线牵
13. 健康人生路,卫生永呵护。
14. 广告牌匾安装好,以免意外生烦恼。
15. 遵守社会公德,维护校园环境卫生。
16. 讲究交通秩序,车辆有序摆放
17. 手拉手,心连心,共建文明新丹阳。
18. 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运动光荣传统,纪念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周年。
19. 爱国卫生,人人有责。
20. 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市民文明卫生素质。
卫生的宣传月标语(集锦)
1. 关心老人和困难群体的身心健康。
2. 健康幸福欢乐和谐是我们的追求。
3. 加强校园环境卫生工作,全面实施农民健康工程。
4. 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方便群众基本医疗。
5. 您在基本校园环境卫生服务的关爱里。
6. 关爱农民健康,实施免费体检。
7. 搞好爱国卫生,爱护自然环境。
8. 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开展健康干预和促进工作。
9. 感受社区服务,享受健康无忧。
10. 保护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
11. 老弱妇孺皆受益,又防又治社区医。
12. 防患未然,原人人健康。
13. 爱护卫环境,就是爱我们的家人。
14. 雪中送炭,祝家家平安。
15. 让人人享受校园环境卫生服务的阳光
篇7:学校爱护环境卫生的标语
1. 搞好爱国卫生,爱护自然环境
2. 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完善健康管理系统
3. 送健康到家,结关爱奇葩
4. 重视预防: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
5. 老人妇女儿童残障是我们的家人
6. 居民健康大管家,真诚服务为大家
7. 卫生为健康护航,服务携社区腾飞
8. 宣传预防保健医疗是我们的职守
9. 健康体检保健康。
10. 创居民就医暖心舒心放心欢心的医疗氛围。
11. 关爱无处不在,健康实实在在
12. 校园环境卫生以人为本,关爱健康以情感人
13. 参加农医保,享受免费健康体检
14. 预约健康? 让未来少些遗憾
15. 卫生服务无限情,社区居民乐融融
篇8: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的物质基础。管好、用好学校财产(以下简称校产),是每个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延长校产使用年限,提高校产使用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是贯彻执行勤俭办学,提高教育事业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为克服财务管理中重金轻物的思想,切实加强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校产涵盖的范围
第一条、校产涵盖的范围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1.教室
2.专用教室(含操作室、准备室、音、体、美、劳、阶梯室)
3.办公室
4.食堂(含餐厅)
5.男女学生宿舍及教工寝室(含浴室)
6.田径场地(含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器械场)
7.体育馆(含乒乓球室、器材室)
8.物品(器具)储藏室、仓库
9.总控室
10.其他公共区域:报告厅、微机房、语音室、中心机房、课件室、电教设备、自行车库、校门、围墙、配电房、学校小卖部、照明及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卫生设施、草坪、花卉基地、花坛及广场、宣传长廊等。
第二章管理组织系统
第二条、校产管理组织系统
1、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分管副校长主管,总务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2、各类设备、校产根据分块、分线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各教师办公室财产负责人为各办公室主任;各班级财产分块主管为年段核心小组,具体负责人为班主任;各专用室(含报告厅、会议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微机房、语言室、体育馆、中心机房、课件室、电教设备、阶梯教室、音、体、美、劳室、体育馆等)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食堂(含餐厅)财产负责人为食堂主任;学生寝室的财产负责人为各相关班级的班主任,田径场(含篮球、排球、羽毛球场)财产负责人为体育室负责人;小卖部的财产负责人为店主;各储藏室财产负责人为各物品储藏单位的负责人。
第三条、总务处协助财务核算中心建立学校固定财产账并立下存档,分类建立固定资产账和分类明细帐,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寝室、办公室、实验仪器、食堂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爱我学校从爱护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导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品德。
第三章购物与领用制度
第五条、学校添置财产,先由各处室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分管校长审核,经校长同意,必要时经校长办公会议确定,由总务处负责组织购置。
第六条、学校基建和校大型维修,较大型物品添置由分管副校长组织人员进行预算编制,交校长办公会议确定,必要时须报教育局批准;基建维修和较大型以上物品添置,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必要时报请教育局基建办或委托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公开招投标。
第七条、添置校产经校产专管员验收签字后,登记入册,方可分配使用,严禁未报购物和购物后未报验收入册擅自领用。
第八条、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无偿调拨的仪器和赠送的设备,应由验收人员或接受人员填报《固定资产调拨使用单》入账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各处室的用品、常规教具由总务处根据需要和可能情况统一配备。各处、室负责人或教职工个人领用公物均需填写《领物登记本》,写清数量、用途并签字,严格手续,明确责任。笔墨纸张虽属低价易耗品,也力求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第四章使用、借用和检查制度
第十条、处室财产由其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责使用管理,总务处每学期检查一次。
第十一条、班级和学生寝室使用财产,原则上每一学期清点验收一次。在期初由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责任书(年段长证明),中途发生变化(增减),发现损坏应及时记载,由负责人追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清点结算,作为考核和奖惩负责人的依据。
第十二条、教师寝室财产由其教师本人负责,总务处一般一学期检查一次。
第十三条、总务处依据以上规定期限进行检查外,有权利可以对各处室及部门的校产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产使用及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损坏,查明原因及时理赔维修。
第十四条、校长室要定期对总务处校产管理情况进行验审,保证帐帐相符。
第十五条、校产原则上不出借。如确实需要的,应由借物单位或借物人出具借条,说明物品、数量、归还时间等内容。出借人签名并经校长室批准后,总务处备案方可出借,并由总务处开具出门证。本校教师确因特殊需要向学校借用财产的,也应办理相关手续。出借财产由总务处限期收回。归还时应严格验收,遗失或损坏的,应按赔偿制度处理,教学仪器为常用设备,原则上不予出借。
第十六条、班级电教设备、多媒体设备的管理及责职落实
第一款班级电教设备包括:投影仪、屏幕及固定架钩、电教箱、电源接线板,每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由现教办公室清点设备,并当场演示后,由班主任填写“绍兴县实验中学教室电教设备清单”,完成交接工作,班主任即为班级电教设备责任人,负有平时对设备的管理、使用自检自查、联系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等责任。
第二款多媒体教室设备包括:液晶投影仪、视频展台、VCD、录像机、双卡座、功放、无线话筒、有线话筒、多功能讲台、电脑、数码电视接收器等(各多媒体教室都有具体配置清单)。每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由现教办公室清点设备,并当场演示后,由班主任填写“多媒体教室设备配置清单”,完成交接工作。班主任即为多媒体设备责任人,负有平时对设备的管理、使用自检自查、联系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等责任。
第五章赔偿制度
第十六条、财产缺损的责任追究
第一款学校校产被损坏或缺少,由总务处逐级追究财产损坏或缺少者的责任。
第二款班级财产的损坏或损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级中的责任学生并索赔。
第三款各处室财产损坏或损失,由各处室负责人及时向责任人了解并核实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索赔。
第四款专用室内的财产损坏或损失,由专用室负责人依据借用登记记载情况,书面向总务部门报告,追究借用人的责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五款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由值周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分块负责班级查实情况追究损坏人或携带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六款班级中损坏或损失的财产,班主任未能查明责任人;各处室损坏或损失的财产,处室负责人未能查明责任人;专用室负责人未能查明专用室内财产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值周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未能查明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追究有关负责人应承担的失职责任。
第七款报损财产修复后,各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应在修理单上填上明确回复意见。否则,将分别追究相关处室责任人及修理人的责任,必要时还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款学校贵重物品及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如有失窃,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分别追究有关责任人及保安的'责任。
第十七条、学校严格执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照价赔偿”的原则和“有意损坏,从重赔偿”的原则。
第十八条、未增值校产损坏照价赔偿,已增值校产损坏按现价赔偿,贬值校产损坏由有关部门或领导估价后赔偿。
第十九条、无法评估现价的校产,按原价的一倍至三倍进行赔偿;有意损坏的,原则按原价的三倍进行赔偿。
第二十条、损坏后经修理仍可使用的校产,考虑到修理后校产内的质量影响及外观影响,按修理价(含工、本费等)的2——3倍赔偿。
第二十一条、班级财产损坏,坚持先赔偿后修理的原则。班级有关设施损坏赔偿金额参见《班级财产自查赔偿金额参考表》。
第二十二条、赔偿途径
第一款由损坏责任人向相关负责人报告设备损坏情况,再由负责人用书面形式向总务处报告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
第二款由总务处核实设备损坏程度,定出赔偿金额,或根据损失财产的价值定出赔偿金额,并由总务处出具赔偿通知单。
第三款由负责人督促责任人向财务处缴纳赔偿经费(由负责人直接向财会室缴纳)。并向总务处出示已赔偿金额的收据。
第四款专用室内损坏或损失的财物由各专用室负责人查实情况,并通报给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由负责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径执行赔偿。同时专用室负责人应将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报给总务处备案。
第五款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玻璃器具等低价易损失物品的赔偿,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一般定价在课后立即索赔,并当场开具由财会室发给的收据单,收取的赔偿连同收据存根及时回交财会室。
第六款教师损坏财产的,根据总务处核定赔偿金额,相关负责人应督促责任人直接向学校财会室缴纳赔偿金。
第七款教师个人损坏财产而隐瞒实情、谎报或逾期(直至期末检查)不报的,将在绩效工资中强行扣除赔偿,并视情况按教师岗位责任制和月岗中有关条款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八款凡负责人无法查实财产损坏或损失者,由负责人个人承担赔偿。
第九款各处室公物损坏,须先付赔偿金后修理,情况特殊的,可以由负责人先向总务处书面申请,经获准可先修理后支付赔偿金。
第十款教职工调离学校,应如数交回领用的所有校产(含图书、教参、耐用教学用具等)及寝室钥匙等,再分别由有关处室负责人出具校产回收证明报校长室,校长室据此开具“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损坏或损失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六章报废制度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超过使用年限,并被确定不能使用和修复的,或修复费用大于使用价值的,低值财产或另星校产应由总务处鉴定,校长室主管领导批准,填《报废单》,调整财产帐。高价值校产或大宗校产的报废须经校长批准或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必要时报请教育局审批。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所提校产,主要指固定资产即指在多次使用过程中并不改变它自身的实物形态者,不包括高(低)价易耗品、文具纸张、一般低价办公用品、化学药品、低档塑料制品用具、卫生工具、报纸等。
第二十五条、在执行《学校财产管理制度》中有突出成绩或贡献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个人,总务处将呈报校长室予以公开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所有条款与上级有关新规定不符,则执行上级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洛阳市第四十九中学教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之后执行。
篇9: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学校财产管理工作,本着一切为了教学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对各宿舍、班级、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教导处、办公室、厨房、保管仓库财产进行重新登记,签字负责。
二、每个教师和在校工作人员都是保管应保管财产的责任人。
三、每个教职工是本人宿舍财产的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责任人,司务长是后勤责任人,实验负责教师是实验室财产责任人,微机室负责人是微机室财产责任人。
四、财产出现问题(损坏或丢失),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赔偿或罚款)。
五、实行奖惩制度,对管理好的责任人酌情奖励,管理差的酌情罚款。
六、各班要制定相应的财产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篇10: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一、财产要做到帐目清楚保管、帐物相符。学校后勤要建立固定资产帐,低质易耗品帐,并分门别类安排专人保管定期核对。
二、校实行财产保管责任制。各科室财物要建立登记卡,学期初科室负责人与后勤签订保管责任书。学期末核查,如有损坏丢失,分清责任,照章赔偿。
三、产专管员负责建立分管财产帐。新购买的财物要及时验收入帐。教职工领用、使用要登记、签名。每学期末,专管员要做好财产清算、催还维护、保管等工作,并把有关结果送后勤。
四、财产责任人和专管员要对学校财产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属不能自修的,应及时填写维修单,由后勤安排人员修理。
五、外借学校财物,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到后勤办理借用手续,借用后要归还。
六、学校分配到各科室的财物,不允许擅自调配或挪作他用。如需变动需报后勤调整。
七、购置学校财物,先由业务部门按实际需要数量书面向后勤提出购买申请。由后勤审核后送领导审批。领导批准后由后勤组织购买。购买回来的物品必须由专管人验收入帐后才能投入使用。(凡购实物,无验收人签名不能报帐)。
八、各科室的钥匙后勤根据业务需要指定人员持有,持匙人员要到后勤登记并负责财产保管责任。期末,科室责任人应自觉地将钥匙交后勤统一保管。
九、学校实行全员管理财物制度,师生共同爱护公物,对财物保管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财产管理员岗位制度
一、树立主动为教工服务的意识,按照财产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学校财产的管理工作。
二、根据请购单和购物发票做好财产的验收工作,加强财产的管理并及时登帐,做到帐物相符。
三、认真做好各类用品的领用和发放工作,按物品分类建立领用登记,经领用人签字后方可发放。
四、库存物品应做到有序存放,定期进行清点,与帐册进行核对,做到库存物品与帐册相符。
五、严格执行物品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对物品的管理,特别是危险物品的保管,认真做到防盗、防火、防潮等保护工作。
六、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
财产清查制度
一、物资器材必须在每年年终,以单位负责人为首,组成清查小组,对单位的全部财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二、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由清查小组研究决定,发生盈亏,立即查明原因,并填写“物资器材盘盈盘亏报告单”按规定程序处理。
三、物资器材使用年限过长,损坏不能使用或技术进步淘汰时,必须通过有关程序报批,核准后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四、已报废的物资器材,可拆完好零件,一律交财产管理部门入消耗帐。
五、已报废财产的出售时,不得由个别部门擅自作价处理,必须经财产管理小组认定后方可出售,残值按财产管理制度的规定进帐。
六、清查盘点结束,清查小组必须编制清查工作情况说明书,存入档案。
财产借用制度
一、一般财产外部借用,需经过单位负责人批准,方可由总务部门办理借用手续,开具出门证。
二、一般财产单位内部借用,需经过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由财产管理部门办理借用手续。
三、大件或贵重物品的借用,需以单位负责人为主,会同财产管理小组成员讨论同意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门卫注销出门证检查放行。
四、贵重、精密物资器材不可借用于个人,擅自将贵重、精密物资器材带出校外,一经发现必须进行严肃教育,单位借用需经财产管理组集体讨论决定。
五、借用物资器材如有损坏必须按原样修复,修理费借用人员承担,如有遗失按单位的赔偿规定处理。
六、借物归还时必须当场验收,检查无误后方可归还借用凭证。
财产移交制度
一、财产管理人员离职时,应将其经管的财产(固定资产、底值耐久品、消耗品)列清册点交给接受人。
二、原财产管理人员应将帐本、卡片、电算化软件及移交时数据备份等有关财产管理资料登记造册,交于接受人。
三、盘赢、盘亏的财产必须有移交人、接受人和监交人三人在场。
四、财产与资料移交时需移交人、接受人和监交人三人在场。
五、移交清册应有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的签名和盖章,并附移交情况报告。
六、移交清册及报告归入单位档案管理。
七、移交情况报告必须写明移交人、接受人以及监交人,一份送杨浦区学校会计结算中心、一份送教育局计财科。
申购制度
一、各教研组(室)和其他部门,需购大宗设备,应列入年度(学期)计划范围内,在开学第一周由各组室或其他部门提出申购,并说明购置原因,由教导处、总务处会同商讨,经校长批准后编选学期计划购置科目内。待购办时根据轻重缓急安排先后采购。
二、凡临时性申请购置设备和教学用品以及其他一般商品时必须按照业务需要和资金可得等情况给予酌情采购。
1.各教研组申请购置一般教学用品,由总务处会同教导处审核。
2.各教研组申请购置设备,需在一周前填写申购单,经教导处根据教学需要提出审批意见,交总务处主管审核后进行采购。
3.请购办公室用品由财产管理员根据库存情况和历年使用记录填写申购单,交总务主管批准决定后再采购。
4.以上1—3内容的采购,一律由外勤人员统一办理,或指定人员采购,均需总务主管批准,未办妥申请审批手续或私自采购者一律不予报销。
三、一般图书请购,由主管教导主任会同图书资料室根据核定经费、学生用书和教师用书,一般照经费核定比例审批,交图书管理员负责采购。
四、要发扬勤俭办学的作风,在申购设备物资时应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和物资,提倡因陋就简,自制教具,减轻购置压力。
五、凡申请购置设备、教学用品、办公用品都必须填写申购单,经校长批准后,方可采购。
验收制度
一、凡购置的教学设备仪器、教学用品、设备和其他办公维修物品,外勤购回时需逐笔送交财产管理员进行核对验收。
二、办理验收核对时,按发票内容,核对型号、编号、质量和数量是否逐项符合,如型号、编号不符,质量欠佳,数量不足,均需立即由经办人办理退换或补足数量的要求。
三、办理验收核对时,以上逐项符合发票所开内容(固定资产)由财产保管员签发验收三联单,一联连同发票交主管人员,交出纳办理转账或现金结算,一联留存借以登记账册,一联连同物品交申购部门,同时记入部门财产账。
四、教学部门申购仪器和教学设备办理验收核对时,应请申购使用部门会同财产保管员一起办理验收。
五、购入贵重仪器及贵重物品时,除由财产保管员按规定手续进行验收时,并请总务主管复验,对剧毒药品验收储藏妥善后,也请总务主管进行复验,以示郑重。
六、财会部门根据申请批准单、发票和验收单三者齐全相符,并有经办人、校长签字,方能办理结算手续。如果不符合审批内容和数量以及发票,均不能办理。
领用制度
一、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领用教学用品、办公用品,须做到务必节约,不铺张浪费。
二、教师领用教学用书,必须在学期结束后,将上一学期用书归还后,方可在教务处办理领用手续。
三、教师领用教学器具(投影仪、录音机和电脑)必须在开学前一周在财产管理员处办理领用手续(填写领用单,写清领用教学器具的名称、编号、机号)财产管理员一一核实,当场试机后方可领取。
四、教室、教研组(处、室)领用办公用品(粉笔、黑板擦、扫帚、墨水等)均应在开学前一周,在财产管理员处办理领用手续,签名方可领取。
五、专用设备(自然常识教学用品用具、美术教学所用颜料用纸、音乐教学、电子琴、钢琴以及电教设备)应由专用教学人员在财产管理员处办理领用手续,填清所领用的教学专用设备领用单,经财产管理员核实,方可领取。其他人不能领用。
六、财产管理人员、教导处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执行领用制度。
报废、报损制度
一、每学期期末在清查中发现不能维修的财产,及时做好报废、报损工作。
二、报废、报损物品要通过与学校财产管理小组审核后填
三、报废、报损物品价格在500员以下,经校领导部门批准同意,方可报废、报损。写报废单。
四、报废、报损物品价格在500元以上,需上报教育局计财科,经批准后报废、报损。
五、报废、报损物品后,及时注销。处置财产时必须由三人在场并签名。
六、报废的残值应及时入帐上交区财政。
篇11: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学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由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产和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各部室管理员应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检测或者修缮,确保完好和使用。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出申请,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并且按照管理规定具备手续。收回时进行勘验。
学校固定资产实行每期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开学初登记,中途检查,学期结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的奖励,并且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3、固定资产检查与清理
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点。由于这项工作量大、面广,一般在学校年终前面清查一次,也可以每学期进行一次部分清点,年终清理可为年终结算提供依据。
没学年末,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总务主任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理,要见物对账,按账清物,清理要有计划地进行,时间、人力要尽可能集中,清理完毕,应做细致的分类、统计、核实,账目核对要准确地核对增减,并编制财产清册,在账目核实后,要及时调账,并填报财产增减表。
篇12: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一、财产要做到帐目清楚保管、帐物相符。学校后勤要建立固定资产帐,低质易耗品帐,并分门别类安排专人保管定期核对。
二、校实行财产保管责任制。各科室财物要建立登记卡,学期初科室负责人与后勤签订保管责任书。学期末核查,如有损坏丢失,分清责任,照章赔偿。
三、产专管员负责建立分管财产帐。新购买的财物要及时验收入帐。教职工领用、使用要登记、签名。每学期末,专管员要做好财产清算、催还维护、保管等工作,并把有关结果送后勤。
四、财产责任人和专管员要对学校财产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属不能自修的,应及时填写维修单,由后勤安排人员修理。
五、外借学校财物,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到后勤办理借用手续,借用后要归还。
六、学校分配到各科室的财物,不允许擅自调配或挪作他用。如需变动需报后勤调整。
七、购置学校财物,先由业务部门按实际需要数量书面向后勤提出购买申请。由后勤审核后送领导审批。领导批准后由后勤组织购买。购买回来的物品必须由专管人验收入帐后才能投入使用。(凡购实物,无验收人签名不能报帐)。
八、各科室的钥匙后勤根据业务需要指定人员持有,持匙人员要到后勤登记并负责财产保管责任。期末,科室责任人应自觉地将钥匙交后勤统一保管。
九、学校实行全员管理财物制度,师生共同爱护公物,对财物保管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篇13: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一、总的原则:
凡物品丢失、损坏要主动报学校,如属于保管不当和非因公损坏,追究个人责任并酌情予以赔偿。
二、赔偿标准:
1、课桌价值100元,桌面、桌腿及其它大件全部损坏,按部位分别扣50-100元。根据桌子损坏程度分别赔偿10-20元。
2、椅子原值50元。椅子、椅腿大件全部损坏按部位分别按20-30元进行赔偿。
3、门的.原值100元,根据门的损坏程度分别按60-80元赔偿。
4、玻璃大块按10元,小块按5元赔偿。
5、玻璃黑板大块按100元,小块按40元赔偿。
6、其它:墙壁、灯管、开关损坏后,按现价赔偿。
7、各办公室及教室财产损坏,且责任不明的,由组长或班任负责赔偿。
8、学校财产损坏且价值不明,由学校酌情定价,责任人按价赔偿。
三、要求:
以上规定望班主任及各科任老师们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工作,以教育、规范为主,赔偿为辅,健全我校财产管理制度,力争把我们的学校建设成为文明、和谐、整洁、美丽的校园。
篇14: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保障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对损坏公物行为特制定如下赔偿制度:
1.凡因不慎损坏学校资产后,能主动与总务处联系说明者,按其损坏公物原值赔偿。
2.凡不慎损坏学校资产后未主动联系说明,被别人举报或学校查出者,除按公物原值赔偿外,还须接受公物原值50%的处罚。
3.凡因打闹损坏公物者,除按公物原值赔偿外,还须接受公物原值100%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4.各教室、办公室内发生公物损坏,如无人认可,由班、办公室集体赔偿,赔偿价格由总务处报请学校酌情决定。
篇15: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为了更好地管好学校财产,提高财产使用率,为教育、教学服务,做到财尽其力,物尽其用,同时进一步对学生加强爱护公共财物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特制定学校财产管理办法及财产损坏赔偿制度的实施办法如下:
一、学校财产管理办法:
遵照“勤俭办校”的方针,对本校财产管理作如下规定:
1、教室经调整维修后,各班要爱护使用,卫生用具、锁头、课桌椅等不得随便调换。
2、要保持门窗、玻璃、墙壁的整洁完好。学生不得在墙壁上乱写、乱贴、乱敲、乱画。
3、教育学生必须爱护课桌椅,责任到人。不得随便乱踩踏,拖动课桌椅,不准在课桌上乱刻、乱写、乱涂、乱画等。
4、各班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每天值日生必须关闭电源、关好门窗。各部门、功能教室均由相关人员负责管理,确保财产完好无损。
5、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共设施。
6、人人必须爱护公物,遵守规定,人为损坏或破坏公物者必须照价赔偿。
二、财产损坏赔偿制度:
1、根据财产管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建立以下财产损坏赔偿制度:
①打破玻璃一块,赔偿10元。
②损坏凳面,赔偿20元。
③损坏桌面一张,赔偿30元。损坏桌子造成不能使用,赔偿70元。
④损坏门、窗(门玻璃、窗玻璃)、黑板、墙壁等公物视情况赔偿。
⑤损坏树木,按原价赔偿。
⑥损坏球类、图书、文娱用品、仪器等公物,视其单价赔偿。
⑦损坏旗台周围不锈钢栏杆、不锈钢圆球,按市场价赔偿。
⑧损坏其它公物,一律按市场价赔偿。
2、谁损坏由谁承担赔偿、赔款时间原则上应在当天,一次支付。
3、以实物抵偿或负责修理的,原则上在三天之内办好,不得拖延。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从重赔款处罚:
①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②有人证物证而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③恶意损坏、煽动者。
④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篇16: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一、教育师生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各班要建立爱护公物制度,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
二、以班级、处室为单位,专人负责管理。学校定期检查评比,将检查结果公布于众,并作为文明班队、教职工评优条件之一。
三、不得在桌凳上胡写乱画,课桌凳要责任到人,一旦损坏,照价赔偿。
四、一切公共财物若有损坏或丢失,除照价赔偿外,还应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五、财产保管人、使用人,若因失职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要照价赔偿或酌情罚款。
篇17: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产管理,防止积压、浪费、降低损耗,提高教育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产内容
(一)固定资产
1、学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交通工具等。
2、各处室、年级、教研组、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电脑、电教设施、文件柜、桌、沙发等物品。
3、教室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寝室内床铺及各类电器、桌凳等。
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
5、实验室、教学机房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
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非易损器材等。
7、其它固定资产。
(二)非固定资产
1、各类办公用品、教具、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
2、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二、财产管理
(一)财产管理与组织分工
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
2、分管总务工作的副校长对全部财产负责,总务处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负责管理。
3、各处室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要对本部门本班级的财产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各处室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为本部门、本班级财产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财产的购买、登记与领用
1、财产的购买审批程序制度
学校各部门因教学、办公需要购买设备及物品,应由处室主任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并报分管副校长审核,经校长办公会同意,分管财务的校长审批签字后,由总务处购买。使用部门到总务处保管室办理出库手续,领取物品。
2、财产登记中要依照规定正确分类,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
(1)购入、调入的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账面原价、调拨价等记账。
(2)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账。
(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等全部成本记账。
3、办公用品的领用由各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按照核定的人数统一到保管室领用。
(三)财产的年核及移交制度
1、学校的财产实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学年为一阶段(班级财产每学期为一阶段)总务处根据学校规定的配备设施目录,负责财产年(期)初配发、登记工作,学年(期)末核实验收工作。
2、处室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对总务处配备的设备、用品目录单要验收签字(一式二份),()并负责日常使用管理,保证一切财产的安全。
3、总务处和电教管理人员对各处室、部门财产的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总务处在学期中对财产实行不定期督查制度,集中维修在寒、暑假进行,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
4、财产的年核方法及程序
①暑期放假前一个星期,各处室部门、教研组和班主任要按照总务处配发的财产设施目录清单对责任范围内的财产进行一次自查,之后总务处派人进行核实验收,并形成财产验收报告。
②每个学期结束前,图书室、体育器材室、微机室、理化生实验室管理员(保管员)要将所有领借、用图书资料或器材追回并整理盘点。学期结束最后一周教务处和总务处联合对以上部门进行财产验收年核,年核办法:
查征订目录与实际数字是否相符;查配置帐单、入库单与实物是否相符;查财物保管、使用情况看是否有损坏。根据验核结果形成验收报告。
③验收报告要写出财产遗失或破坏的数字和处理意见。(参照财产物资赔偿制度)
报告一式三份,分别送办公室和财务室各一份。
5、由于工作调动或退休等原因离开原单位,必须到总务处办理财产交接手续,否则学校一律不予办理调动有关手续。
6、特殊情况,如办公、教学等需要进行财产调整(或负责人变更)有关人员需到总务处办理变更手续。凡是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将追查原领用保管人责任。
(四)财产的报损与报废
1、学校财产报废,应由管理人员、总务处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作出鉴定,经确定无修复价值后,由相关人员书面上报,总务处签署意见,分管后勤的校长审核,最后报校长办公会同意后,方可报废(填写物品报废申请单),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2、低值易耗品做到节约和爱护使用。如有损坏,及时到相关处室、年级、教研室报损,然后到总务处登记。
3、报废固定资产,不得任意销毁或转给私人,按合法程序作变价处理。变价处理在工会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其收入要上交到学校专户。
三、公物的借用与损赔
1、学校公共财产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况确需借用的须经校长批准。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应出具借据。借用期间因保管不当造成物品丢失的应照单价赔偿;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由当事人根据损坏的程度给予合理赔偿。
3、学校教职工携公物出校门必须持总务开出的物品出门证,没有物品出门证而门卫私自放行的,一经发现扣发门卫与放行物品价值等同数额的工资。
5、非本校人员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况特殊确需借用,须经校长批准。
四、财产物资赔偿制度
第一条:财产、物资损坏、丢失的索赔,由总务处负责,财务室进行协助。
第二条:财产、物资在储存过程中损坏、丢失,经查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保管不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摆放、取用不当;
2、收发失误;
3、由于未采取恰当措施造成财产、物资腐烂、霉变、虫蛀、鼠啃等。
4、由于未采取有效的防盗措施,造成财产、物资被盗。
5、其他保管不善的情况。
第三条:财产、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损坏、丢失的赔偿,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发到个人使用和保管的工具与用品,包括各种教学用品、测试仪器、电工工具、量具、耐用文具、办公桌椅柜等,在未达到物品使用年限前丢失或非因公损坏时,由领用人自行进行赔偿。各种财产使用年限:
(1)电工工具:5年以上;
(2)三角板、圆规:2年以上;
(3)收录机:3年以上;
(4)跑表、计算器具:4年以上;
(5)办公桌椅:不能出现刻画痕迹,不得私自撬锁。
(6)其他教学设备设施按照使用年限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2、公共物品损坏、丢失,该物品的管理部门应及时确定责任人,由责任人赔偿,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该使用或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共同赔偿。
3、学生故意损坏、丢失学校财物,由物品归口管理责任人确定当事人,由当事人赔偿;无法确定当事人的,由管理责任人赔偿。学生故意损坏的加倍处罚,并将其处罚事由通知家长(另见《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4、贵重物品如照相机、电视机、功放、摄相机、电脑、乐器等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制定相应的使用和保养制度,由于使用和保养不当造成损坏时,由责任人赔偿。
5、图书、资料管理部门要建立借阅制度和相应的管理制度,丢失、损坏图书资料,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四条: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学校在办财产移交时如有财产丢失或损坏,应先进行财产、物资赔偿之后才可办理其它手续。
第五条:财产、物资损坏、丢失后的索赔责任及赔偿程序
资产管理干事将有关情况和应赔偿金额等写成书面报告,交总务主任签字后,交财务室,并通知有关人员到财务室交款,或从其工资中扣回其应赔偿金额,如赔偿较大不能从当月工资一次扣回时,可以分月扣回每月扣款金额不能小于该责任人当月所发工资的50%。
第六条:本校职工的亲属及来客损坏我校财产,由该职工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本制度对职工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赔偿款项由学校财务室统一收取,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收取赔偿款项,平时的款项应及时上交学校财务室。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18: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舒城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县教育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各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县教育局负责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校要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配备、清查、变动处置,以及资产使用、维护过程中的监督任务。
第六条各校应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对易燃、有毒及特殊商品入库时,要严格验收,妥善保管,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
第七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分为六类: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一类房屋及构筑物
指单位控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育教学用房、仓库、宿舍、食堂用房、锅炉房等教辅用房;构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操场、长廊、亭子、假山、桥、雕塑、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第二类通用设备
1、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包括计算机、复印机、碎纸机、打印机、速印机、扫描仪、录像设备、电话总机、电话机、传真机等。
2、电气设备:空调机、电风扇、洗衣机、电视机、电冰箱、微波炉等。
3、交通运输设备等。
第三类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教育用实验仪器、量具衡器、机械设备、网络设备、监控设备、投影设备、广播音响和视频设备、职教学校的实训设备等。
第四类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展览室、陈列室等收存的文物、字画和陈列品等。
第五类图书、档案: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纸质图书或电子图书、数据等。
第六类家具、用具、装具:包括保险柜、档案柜、沙发、茶几、床、办公桌、椅等。
第七类动植物。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新建成(包括自建)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按竣工决算审计金额计价;土地按征用时支付的费用计价;若基建项目经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决算审计的,按项目的批准金额入账。待审计后,按审计确定的金额进行调整。
(二)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购进价、调拨价计价入账。
(三)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料费计价入账。
(四)盘盈、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有价格的按原价入账,不能查明原价的,可以按同类产品的市场价入账,没有同类产品的可估价入账。
(五)房屋和建筑物因扩建、改建、装修等增加的价值,按竣工审计决算的实际成本计价;局部拆除房屋、建筑物的部分,按拆除部分占原值比例计算减少固定资产价值。
(六)固定资产因进行技术改造或改进其质量的,按其实际支出费用增加其价值;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成套设备损坏但仍可以使用的按其损坏程度减少其价值。
(七)报废、变卖、调出、遗失、损坏的固定资产,需核实并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按账面原值注销。
第十条中小学校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原值入账。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账、卡设置
(一)固定资产总账的设置
中小学校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完整映固定资产情况。
县教育经费核算中心设立单位固定资产总账,按照类设立明细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各类的金额。
(二)固定资产明细账、卡片的设置,由各校负责资产管理的部门或人员根据固定资产分类,按固定资产的汽设置明细账、卡,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以映固定资产的增加和减少情况。明细账应设置资产的购进日期、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原值、数量、存放地点、使用部门等信息。
(三)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的设置,各校对在用的固定资产,以使用部门或在放点为单位,填制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该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存查,一份由使用部门保存,若发生变动,重新填制固定资产使用登记簿。
(四)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应使用电算化软件进行核算。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增加管理
固定资产增加,分为购建(包括新建、自建、扩改、改建等)、购入、自制、调入、盘盈、捐赠和其它形式等。
(一)购建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要按照基本建设有关规定进行立核算,待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和审计决算后,转入单位固定资产账核算。
(二)购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县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购入后应及时验收入账。各单位要编制年度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列入当年单位预算。
(三)自制、调入、盘盈或其它方式增加的固定资产,由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填制资产相关资料及时验收入账。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
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各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报废、报损、对外捐赠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具体管理办法参照县政府舒政[20xx]19号文件《舒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清查核对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公共资源、国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核实、登记造册;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等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立基本情况数据库。
(二)各校保管室应保持清洁,存放有序,对于丢失、损坏、变质情况要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保管人员对学校资产要经常检查,发现公物损坏,及时维修。要每学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清查,实训教师、财务人员、保管人员等相关人员应配合管理人员定时对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并采取相应措施。建立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各校在清查中要把实物盘点、核查同账务结合起来,以物对账、以账查物、见物盘点、不重不漏,查清固定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表相符。
(三)清查登记要求
1、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依据国家核发的房屋产权证进行清查登记。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单位按照国家划拨使用的有关档案先行清理登记。待清查登激作结束后,按国家房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办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购定的房屋建筑物,应按实际购买价格进行清查登记。自行建造的房屋建筑物,工程未审计前按工程造价清查登记,工程审计后按审计确认价进行调整。
2、对固定资产要查清账面价值。清理出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核销数额等。
3、对清查出的各项固定资产盘盈重新估价入账,对清查出的盘亏固定资产,要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经过清查后的各项固定资产,要区别固定资产用途和使用情况进行重新登记调整,建立健全实物账。
5、各校针对在清查登记中发现的问题,要调整和完善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前清后乱,明确责任,形成单位内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6 、每年11月资产盘点结束后,盘点小组都应写出总结(两份),对盘点情况进行分析,并报县教育局一份。将一份与清查核对资料全部装订成册,交档案室归档;会计人员每年应将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资料、账面清查资料,更新固定资产卡片、装订成册,交档案室归档。凡需借阅校固定资产的有关资料,需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按档案管理办法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借阅,但不准将资料带走。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制度
各校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包括固定资产请购制度、验收制度、保管制度、赔偿制度、报损报废制度、维修制度、资产租赁制度、清查核对统计制度等。
第四章责任
第十六条各校的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都有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义务和责任,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条若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擅自处置固定资产,以各种名目和手段侵占固定资产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造成固定资产损失或流失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津责任。
第十八条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检查和监督,并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考评制度,实行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与绩效挂钩。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可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参照本制度,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舒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篇19: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公共财产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学校公共财产是学校开展政党的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为切实保护我校的一切公共财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
二、建立财产登记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昭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登记薄将作为财会档案予以保存备查。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薄,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凡是班上的讲桌、讲凳、卫生工具,毛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昭价赔偿的问题。
四、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实验器材管理由古刚义负责,微机室器材管理同廖长清负责,团队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负责,体育器材管理由体育教师共同负责,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张凤仙负责,油印资料老大需要教导处先登记,再由张凤仙记录及油印。档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会负责,杂物保管室由黄泽林负责,录音机、听力磁带、教参、教学挂图由教导处负责管理,伙食团公物由李建辉负责,段学良负责对电器、办公用品等进行发放与登记。办公桌椅经编号、登记后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
五、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xxxxx中学
★ 大学校园安全标语
★ 禁止标语
★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 民政局新标语
★ 禁燃禁放标语
【爱护学校财产的标语(锦集19篇)】相关文章:
活动公益广告标语2023-02-09
禁放烟花爆竹标语2022-12-23
防灾减灾宣传标语及口号2022-09-12
安全教育班会策划书2022-11-25
企业共同经营价值观标语2023-09-19
地震标语2022-12-20
禁止的标语2023-06-13
防灾减灾宣传标语2022-09-15
精神文明宣传48字标语2022-04-30
校园防灾减灾宣传标语2023-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