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横幅标语内容

时间:2022-04-29 11:54:31 口号标语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vinced”为你分享16篇“防疫横幅标语内容”,经本站小编整理后发布,但愿对你的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

防疫横幅标语内容

篇1:防疫小知识的内容

防疫小知识的内容

怎样才能做好防范措施呢?

1、不出门、不串门、不聚餐。实在免不了要出门时,必须要正确佩戴好口罩。

2、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合和人多集中的地方,避免近距离接触任何有感冒症状的人。

3、勤洗手,屋内常通风。

4、吃熟食,不吃野味。

5、咳嗽、打喷嚏时要用纸巾掩盖口鼻,不随地吐痰。

6、加强锻炼,早睡早起,提高自身免疫力。

最后,我还要郑重其事地提醒大家:防疫关键时期,我们老老实实呆在家里,就是对社会最大的贡献。在这期间,我希望大家也像我一样,一直呆在家里不出门,不给病毒可乘之机,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加油,同胞!加油,我的祖国!同学们,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从我做起,有序参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所有人的生活节奏,引起了强烈的紧张情绪,不管身处哪个位置,我们都深深感受到疫情带来的心理压力。开学在即,如何做好个人防护?如何更好的开展开学后的各项工作,山东教育电视台推出了同心战“疫”防疫知识培训节目。让我全面科学的了解了相关知识。

个人防护方面,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如需接触时要佩戴口罩。

2.勤洗手,尤其在手触摸过公共用品后。

3.注意咳嗽礼仪。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鼻。

4.加强锻炼,规律作息,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5.做好体温测量,体温超过37.3度,及时上报。

6.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冰鲜禽肉,食用禽肉蛋奶时要充分煮熟,处理生鲜制品时,器具要生熟分开并及时清洗,避免交叉污染。

之后的开学工作,更应做到如下几点:

1.严格执行缺勤制度。

2.做好消毒、防护工作

3.严格执行体温测量制度。

4.做好缺勤记录。幼儿因病缺勤,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详细掌握具体情况,如症状、体温、就诊信息等,及时做好记录并上报至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5.关注良好生活与卫生习惯的养成。学习如何保护自己,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与卫生习惯,如:七步洗手法、打喷嚏、咳嗽礼义等等。

6.要努力满足幼儿的`心理需要,特别关注情绪紧张的幼儿,通过陪伴、共同活动等多种方式舒缓幼儿的紧张情绪,帮助他们形成稳定的、积极的情绪情感。

7.让幼儿有更多机会走进大自然、接触大自然,人与自然的关系。

通过“同心战疫”防疫知识这个节目,让我对疫情防控有了更大的信心,我将严格按照各项防疫标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篇2:卫生防疫验收主要内容有哪些?

符合卫生防疫的建筑材料与机械设备是卫生防疫达到验收标准的前提,施工过程中的细部处理是验收合格的关键,施工完成后的消毒工作是保证最后验收通过的保证。因此在施工过程前、过程中、过程后分别重点做好:材料的检验、施工中细部与安装节点需按照有关检验标准进行、采取正确的消毒方式进行最后消毒。

篇3:防疫日记

早上6:30我准时起床,开窗通风,抬头远眺,朝霞映红了天际,在与深蓝色天空的交织中五彩缤纷。带着美丽的心情,我坐到书桌前开始晨读。

妈妈像往常一样给我递来一杯蜂蜜水,轻轻地拥抱了我,拿起一本书在不远处坐下。厨房里响起了锅碗瓢盆交响曲,那是爸爸在准备早餐。我们一家人从没像现在这样寸步不离地互相陪伴这么长时间。在“疫情”肆虐、宅家坚守的日子里,是妈妈的沉着和坚定给了我信心和力量,是爸爸的“十八般厨艺”满足了我的味蕾。我第一次感觉到原来生活是如此的甜蜜,小确幸就时刻围绕在我的身边,珍贵得如明媚的阳光和清新的`空气。

抬头,窗外的玉兰花已亭亭的含苞欲放了。

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泥融飞燕子,沙暖睡鸳鸯。

你好,春天!

篇4:防疫日记

今天是宅在家里的第13天了,我的情绪越来越焦躁,心情苦闷。这些天来,每天早上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刷新闻,看看今天确诊病例又增加了多少。每天上涨的数字像是不断加码地拉扯人们早已绷紧的神经。小区的广播里还在循环播放着《防疫三字歌》:“戴口罩、勤洗手,少出门、多通风……”我愤愤地把手机扔到床上,起身,趿拉上拖鞋,从卧室挪到客厅。

客厅有点冷,原来是下雪了。窗外簌簌地飘落着初春的雪花,“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我脑子里马上跳出了岑参的诗句。可是,今天的雪花我怎么看着不像梨花,更像白衣天使呢?一片片飞向地面的雪花就像一位位披上白色战袍的医护人员,在没有硝烟的战场上,义无反顾地以生命捍卫这片“生我养我的土地”!

篇5:防疫日记

今天本该是开学的日子,因为“疫情”依然严峻,同学们都在家上起了网课,这让我感到新奇和激动。我准备好了书本,早早地坐到了电脑前。

终于,里面传来了语文老师熟悉的声音:“同学们好!在这个特殊的课堂里,我们见字如面……这场‘战疫’使我们更深刻地理解了艾青的诗句——‘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爱国是一种崇高的信仰,为了这个信仰,亲爱的孩子们,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听了老师的话,我陷入了沉思。是啊,有专业才能有贡献,有能力才谈得上担大义。爱国不是一句空话,需要我们以现在的努力学习来践行对未来的承诺啊!我的心明朗而坚定了起来,火辣的激情充溢我的胸膛,奋斗青春,不负韶华!再上课的时候我不由地坐得更直,听得更认真了。

篇6:防疫日记

寒假中旬,便迎来了春节。和家人聚一下餐、收一些红包,和好朋友结伴出行,是再好不过的放松方式了。吃一顿年夜饭,往年那浓浓的年味,令我们久久不能忘怀。

而这次新年,不能聚餐、不能出行……是什么把年味“拒之门外”,使我们只能呆在家里不出门?是新型冠状病毒。他的肆虐,致使我们过了一次没有年味的春节,打响了一次没有硝烟的战争。

我每天都会翻阅报纸,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报道,占据了绝大多数版面。截至1月22日24时,全国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549例,死亡17例;截至1月30日12时,全国确诊7742例,死亡170例。短时内,全国确诊人数在大幅增加,这触目惊心的数字,令人惶恐不安、毛骨悚然,谁都不希望,新型冠状病毒这个恶魔蜇伏或触发在自己和家人的身上。

篇7:防疫年度总结

完成了全区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以及妇女卫生用品的监督检查的工作,对生产厂家、日期、有效使用期限和卫生标准等项目进行严格检查,共检查*次,检查一次性注射器*支,输液器*套及*个品种的妇女卫生巾,检查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

由于我们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加强消毒隔离工作监督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一年来未发生医源性感染和交叉感染。

今年*月份我站对医院及全区医务人员相继开展了消毒知识的培训、考试,所设及的法律、法规有《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等,通过培训、考试增长了医务人员的消毒知识,从而减少了感染的发生机会。

根据《唐山市“四害”密度监测方案》规定的时间及监测方法要求,我站开展消长趋势调查工作,对我区销售杀虫剂的单位逐一检查,共检查*种杀虫剂和*种蚊香,经查全部合格。今年我站继续开展对蚊、蝇密度调查及鼠、蟑螂监测工作,蚊、蝇从*月份—*月份各监测*次;鼠和蟑螂从*月份开始,各监测*次,并开展了流行性出血热防病知识宣传工作,减少了发病机率。

一、 贯彻实施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认真做好各项卫生监督工作。

1、食品卫生

(1)继续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和食用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根据区委及市局工作部署,年初我站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整顿经济市场,打击假冒伪劣食品活动,对全区*个村队*户个体经营户及有关单位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人次,车辆*辆次,下达整改意见书*余条,采集食品及餐具*份,*份不合格,取缔无证经营单位*户次,没收假冒伪劣食品、“三无”和小包装过期食品*公斤,对查出品全部进行了销毁,规范了我区食品市场。

为增强从业人员法制观念和了解健康状况,*月份对全区*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培训,体检、培训率达到*%;查出五病患者*名,全部调离服务行业,共发放新卫生许可证*份,验讫*份,发证率达到*%;餐具消毒监测*份,合格率为*%。

在完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同时,其他公共卫生监督工作也同步进行,对*个公卫单位的*名服务人员进行了体检、培训,体检、培训率均达到*%;对明珠宾馆茶具、毛巾、坐垫、脚盆等采样*件次,通过监测,合格率为*%,美容美发业能够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对全区*眼生活饮用水井进行了监督监测,共监测*项细菌、理化检验指标,监测合格率为*%。同时完成了*名供水人员的体检和培训。完成了*名制水人员体检和培训及发证工作。化妆品监督工作继续完成市售化妆品的监督索证工作,对“三无”产品全部没收销毁,共销毁*件,其中美容修饰类*份,护肤类*份,特殊化妆品*份,保护了消费者的使用安全。

(2)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按照《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站对我区一中、二中的学校食堂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并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和学校食堂餐饮卫生量化要求对其进行整改,使食堂的各项设施达到量化分级标准,消除了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发生的隐患,保障了学生的身体健康

(3)放射卫生、劳动卫生监督管理

继续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对放射性职业病的监管力度,强化源头管理。以“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活动为契机,我站对水泥厂、电镀厂、磷肥厂进行了监督检查,并深入宣传和正确引导,充分调动企业做为职业病防治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加强涉源单位的安全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责任,提高职工职业危害告知率,共测尘点*个,其中达到国标的为*%,对超过国标的企业限期进行治理改造,通过复检基本达到要求,必免了职业病发生,保护了工人的身体健康。对水泥厂放射源进行了监督检查,无有放射污染现象。

(4)学校卫生

继续贯彻《学校卫生管理条例》,及时掌握学生的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月份,我站对全区*名中小学生进行了健康性检查,检查结果:龋齿*人,患病率*%;沙眼*人,患病率*%;扁桃体*人,患病率*%;视力低下*人,并及时做到检查、治疗、复查一体化,克服只查不治的现象,我站与学校密切配合,为学生开展学校卫生课,使学生提高卫生意识。

二、健康教育

多年来,我站健康教育工作贯穿于整体工作中,各类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极大的推动了我站卫生事业的发展。我站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利用*.*结核病宣传日、*.*计划免疫宣传日、*.*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日等活动,印发了宣传材料**余张、制作宣传橱窗*余幅向全区人民宣传防病知识,收到了很好的成效,使全区人民进一步掌握和了解了防病灭病的知识。

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我站人员走上街头进行宣传,发放宣传卡*余张,向过往群众宣传、咨询解答艾滋病的防治知识,我站还利用我区有线电视这一传播媒介宣传有关艾滋病知识,使广大群众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 综上所述,按照市局、站、院、所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我站全年工作在区委和卫生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及支持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已圆满完成,为今后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后我们将努力工作,继续加强我区疫情网络建设,发扬成绩,勇于创新,克服困难,开拓进取,为我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的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为管区早日实现三年大变,六年巨变贡献一份力量!

篇8:防疫年度总结

二oo八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动物防疫监督员、动物检疫员的共同努力下,面对周边地区日益严峻的各类疫情,我们市的动物检疫及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仍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各项检疫指标较去年均有了明显的上升,检疫员的素质也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动物检疫工作秩序更加规范,动物检疫、生猪屠宰工作中的违章行为也有了一定的减少。各项工作仍然处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前茅,受到了省市领导的一致好评。回顾全年工作,我们的主要工作着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面开展动物防疫监督行风整顿专项活动,促进动物防疫监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oo八年年初,我们根据省厅“关于组织开展动物防疫监督行风整顿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和省市xx年动物防疫工作具体安排,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动物防疫监督行风整顿专项活动,并对该项工作作出了重点布置和落实。开办畜牧兽医行业职业道德教育专题讲座,组织全体检疫人员进行大讨论。在六月份和十月份,我们先后组织了全市全体动物防疫员、检疫员进行了两次集中培训,进一步明确了作为一名动物防疫员和动物检疫员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各自的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进一步提高了全体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同时,我们还与每一名动物防治员、动物检疫员签订了工作承诺书和工作责任状,以书面形式约束他们的工作行为。

2、对动物防疫、动物检疫各项程序予以公示。年初,我们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制订了统一的动物免疫、动物检疫工作程序,制订了动物检疫员、动物防疫监督员工作守则,与“五条禁令”一起,在各镇站醒目位置向全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促进我们工作的进一步提升。

3、组织全体监督员、检疫员自学动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提高全体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年初我们向全市64名监督员、检疫员下发了相关学习资料,专用学习记录本,制订了学习计划,要求全体人员按时间、按要求进行自学。先后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公共法律,学习了《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等专业法律,学习了动物检疫技术规范、动物检疫标准等一些专业性规范文件。对检疫人员的学习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的抽查和了解,基本上都达到了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另外在xx年11月底,我们组织了全体检疫人员进行了学习情况集中考试,绝大部分同志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学习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4、对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各项工作进行明查和暗访活动。我所先后组织了26次暗访活动,暗访主要针对检疫员在屠宰场、屠宰点的宰前到场、动刀检验、规范出证等行为进行,共发现检疫员不宰前到场、不规范出证等违章行为3起,并作出了严厉的行政处罚。

二、从容应对周边地区重大动物疫情对我市的威胁,确保我市养殖业的健康和稳定

在我市的周边地区先后发生了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猪链球菌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元月底的禽流感疫情、二月中旬的外来生猪五号病疫情、五月份苏南地区的猪链球菌病疫情以及十一月初开始安徽等地的禽流感疫情的再次爆发频频冲击我市,对我市的养殖业和食肉安全造成了重大威胁,为防止疫情传入我市,维护我市正常的养殖秩序,我们先后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严防死守,防止各类染疫动物、动物产品进入我市。除省级二墩港临时牲畜运输检查站外,在周边地区疫情发生时期,我们临时增设了大桥、二桥牲畜临时检查站,对外地调入我市的家禽家畜严格把关,严禁从疫区调入家畜家禽进入我市,对从非疫区调入我市的家畜家禽坚持凭准调证、非疫区证明、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放行,同时做好查证验物、运载工具消毒等工作,从源头上杜绝染疫动物进入我市。

2、对各类家畜交易市场、家禽交易市场、批发集贸市场进行严格的查证验物及复检工作,发现疑似问题,就地处理,防止疫情的扩散和传播。同时做好各个市场的消毒灭源工作,对场地、经营工具等坚持每天消毒,做好消毒登记工作。

3、对本市范围内上市的家禽严格做好检疫出证工作。对本市的上市家禽、淘汰家禽我们坚持做到登门检疫,见禽出证,凭证销售,绝不让一只经检有害家禽流入市场。

三、努力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各项日常工作,确保我市广大群众的食肉安全

动物的产地检疫、生猪的屠宰检疫工作是我们的基础工作,我们紧紧依靠各镇站委派检疫员的力量,全面认真地完成了各项检疫检验工作,各项指标在年初的基础上均有所突破。

二oo八年,全市今年共产地检疫肥猪56855头,重检肥猪26054头,产地检疫苗猪96693头,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山羊10123只,产地检疫家禽29600羽。屠宰检疫生猪82909头,屠宰检疫肉牛210头。其中肥猪产地检疫较去年上升8%,生猪屠宰检疫较去年上升9%。我们重点抓了三项工作:狠抓了肥猪产地检疫中的登门检疫工作。肥猪产地登门检疫工作一直是我市优势工作,在全市及全省都名列前茅。为将此项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我们除了以严格的规章制度对全体检疫员进行约束和规范外,在三月份和八月份对该项工作我们还进行了两次集中性的大检查,从每名检疫员的近期检疫农户中抽查5-10户,逐户登门核实,逐户了解每名检疫员的服务态度和工作程序。通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除了对个别违章人员进行处罚外,还针对查出的问题,进一步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行为。目前,我们的肥猪登门检疫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2、加强对外调进入屠宰场生猪的把关工作。对屠宰场等重点单位,我们派驻了专职人员从事生猪进场和流水线检验人员,对进场生猪尤其外地调入生猪严格把关,除查证验物逐头复检外,每车抽查10%生猪进行测温。对屠宰生猪从头蹄、肉尸、内脏三个环节进行同步检验,并抽查10%进行旋毛虫镜检。这样保证了从多个环节把好肉品的安全关。

3、把好苗猪的产地检疫和港口运输检查站查证工作。我们严格要求检疫人员必须做到见猪出证,凭标检疫。尤其对出境苗猪我们更加严格要求,在出境的主要关口二墩港,我们指派专人常驻二墩港牲畜临时检查站。对出境的苗猪逐头检查复核,严防染疫苗猪流向境外。二墩港检查站全年共检查出入境运输动物车辆3890车次,检查进出境家畜89513头、家禽12.1万羽。移交处理违章调运家畜家禽违章行为11起。

四、坚决打击生猪屠宰、动物检疫工作中的各类违章行为,确保我市生猪屠宰肉品经营市场的秩序稳定

二oo八年,市所、镇站共组织集中执法66次,参加人员257人次,全市共查处动物检疫动物屠宰违章案件32起,其中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8起,简易程序案件24起罚款7000余元。为确保该项工作的全面完成,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工作:采用多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打击处理违章行为。

今年我们先后25次联合市商业执法大队、工商局、卫生监督所等部门对全市重点违章大户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查处,重点查处了油坊镇杨某、南园市场耿某、建宁市场蔡某等的私宰生猪、伪造滚花印章、经营病害生猪肉的违章行为,有力地打击了违章,对违章分子起到了震慑作用。

2、严格对镇站执法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广大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对各镇站、我们要求必须做到每日的市场巡查,每周二次的集中执法。同时要求做好执法记录、违章处理等工作。将执法工作纳入每年的集体考核和个人考核指标中,与经济挂钩,从而充分调动全体执法人员的积极性。

五、全面加强对养猪大户自宰点的日常性管理工作,规范大户自宰点的屠宰行为

我市现有养猪大户自宰点9个,他们为我市的养猪业从散养化到规模化饲养提供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对此,我们一方面加强对其自养自宰行为的管理,从苗猪进场、凭证宰杀、凭证出场、规范经营等方面加强督促和管理,促使他们的自宰行为走上正常的轨道,另一方面尤其对重点饲养大户从政策上、技术上加以积极扶持,从管理上、经营上为其出谋划策,引导他们做大做强。xx年全市养猪大户自宰点共出栏宰杀生猪9002头,较之去年有了明显的提高。目前绝大部分大户都在正常轨道上规范运行,并且个别大户愈做愈大,越来越强。

虽然xx年我们的全体人员在检疫、监督工作中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工作中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但在我们运行体制以及工作方案中仍存在一些欠缺和不足,其中有些方面需要我们作出长期和艰巨的努力。有些方面还要靠上级领导和各方面的支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虽然经过长期的锻炼和培养,我们检疫员素质有了整体的提高,但我们队伍中仍存在着高低不一,参差不齐的状况,工作表现的好坏落差较大。如何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建立一支年轻精干、高效踏实的检疫队伍仍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主要问题。

二、由于当前市级财政较紧张,我所除下拔的一部分人员经费外,无项目资金及其他收入来源,办公经费尤其是执法经费尤为紧张,这从一方面严重影响了我所执法工作的开展,对生猪屠宰市场和白肉经营市场的管理形成了牵制性的作用。

三、由于我们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大都为从事生猪屠宰白肉经营的小刀手,少部分管理对象极为野蛮,暴力抗法的现象屡见不鲜,在执法及违章处理过程中取证及处罚极为困难,再加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在处罚力度上限制,如何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依靠多部门尤其是公安部门的支持也已成为我们当前的一个主要问题。

在即将到来的二oo九年里,我们将不断加强对优势项目的保持,同时加强管理,弥补不足,除正常的检疫及监督工作外,二二oo九年我们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家禽检疫的开展工作,不断寻找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将家禽检疫正式在我市开展和推广。一方面促进养禽业发展,防止疫病流行,另一方面增加镇级畜牧兽医站的经济收入。

二、为恒源屠宰场的正常屠宰做好检疫及检验工作。一方面加强人员的培训,以岗定人,责任到人,另一方面从制度上对屠宰检疫工作进行规范。

三、加强对肥猪凭标出证的管理工作。将肥猪凭标出证工作落到实处,对掉标、无标、破标的处理形成一整套的管理办法,切实防止小刀手的套证、检疫员的卖证行为的发生。

我们认为,通过我所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今后我们的动物检疫及动物防疫监督工作一定会有一个大的突破,我们的各项工作一定会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全市的畜牧业也一定会更加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我市的“放心肉”工程也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篇9:防疫诗歌

半圆的月正好悬在头顶

小区里一片冷冷清清

家家户户都点亮着灯

迷人的小区楼宇高耸

小区的几处广告牌上

都帖着告示通知等等

其实说的都是关于冠状病毒的事情

晚上出来的人很少小区的后门已封

附近的大街小巷四处都是相同的告示

到处都在堵路包括我们邻近的城中村

我们走出大门返回时居然要测量体温

看来小区的保安还是比较用心

所有的都人不约而同的戴上了口罩

不论你在商店超市水果店和蔬菜店

无疑战胜恶魔已成为一种强势的宣言

是啊,我们就不信你恶魔敢来挑战

篇10:防疫诗歌

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战“疫”

伟大冲锋号

嘹亮响起

如春雷滚滚

气壮山河

响彻万里神洲大地

初心牢记

人民呀人民

始终是我们的第一

我们是党员干部

高高把催人奋前的招展党旗举起

身先士卒,义无反顾,冲锋抗“疫”,勇往向前,

哪里有“疫”情,哪里就有我们的身影和党旗!

党旗就是战鼓擂擂的冲锋阵地!

我们是人民群众

血肉相连,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我们是英雄军人

肩负使命,能征善战

战胜过肆虐横行的“洪灾”、“非典”……

无数次,创造着战无不胜的传奇

我们是英勇的白衣天使

总是第一时间奔赴“疫情灾区”

我们是战地新闻勇土

敢为人民战“疫”鼓与呼

我们是……

是骄傲的中国人

是坚强的中国人

在灾难面前

从不弯腰,从不低头,从不言输,从未输过!

我们心连心,肩并肩,手挽手

把撑起国家和民族脊梁的“中国巨人”铸就

一个个,一排排

扛着所向披靡的党旗战旗

跨过疫情天堑

冒着生命危险

赴汤蹈火

前赴后继

直扑—“抗肺疫场”

绝地冲锋打响

毫不退缩畏惧

即使它是吃人不吐血的魔鬼瘟疫

我们一定能够把它歼灭

让它无处藏匿

我们有强大的国,有强大的党,有人民群众团结的强大力量

我们比百毒不侵的铁和钢还要强

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同舟共济

我们有信心有能力

一定能早日打赢这场抗战“疫”

篇11:防疫诗歌

今年春节不出门,兹因病毒会害人

非要出门戴口罩,人多别去凑热闹

开窗透风很重要,衣被常洗太阳照

红白喜事大化小,饭局酒局需停了

外来人员要留心,摸清底细献爱心

友人源自—来,劝观两周勿徘徊

感冒发烧需着急,定点检查要专一

发现疫情及时报,早防早治效果到

党员进门搞宣传,防疫知识大家传

阳宗海人齐行动,同舟共济把疫控

听党指挥共出力,杀灭疫情创奇迹

任何困苦无所惧,疫情散了咱再叙

篇12:防疫年度总结

20xx年度,我村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在狸桥镇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村党两委的精心安排指导下,动物防疫工作部署早,免疫措施到位、保质保量的全面完成了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现将工作开展小结如下:

1,工作安排。全村共存栏猪474头 、小反刍类80、禽类7642只,其中应免疫接种的猪 474头、禽类7019只。按照镇20xx年动物防疫工作方案的进度及要求,秋防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9月25日到10月25日利用30天时间集中力量全面突击,力争基本完成集中免疫任务;第二个阶段,利用10天时间,查漏补缺,补免补防,力争全面完成免疫任务,并自行检查验收;第三个阶段,迎接全镇组织的免疫工作的检查验收,抽样检测免疫抗体,进行免疫效果综合评价。

2,动物免疫。目前以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的易感动物全面进行了免疫接种,并按照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密度要达到100%;高致病性猪耳病、鸡新城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等疫病应免密度要达到100%以上;猪丹毒、猪肺疫应免牲畜全面免疫;免疫后的牲畜免疫耳标佩带率、免疫档案建档率要达到100%的要求。我村已累计免疫接种 猪O型口蹄疫疫苗免疫接种猪474头,小山羊90头免疫密度达100%;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免疫接种猪474头,免疫密度达100%;猪瘟疫苗免疫接种猪474头,免疫密度达100%;禽流感-鸡新城二联苗免疫接种鸡只,免疫密度达到了100%。

篇13:防疫作文

《疫情下那些可爱的人》

当疫情来临,人人自危时,有一群可爱的人,选择在危难时刻坚守岗位,用行动带给我们温暖,用执着去守护我们的家园。疫情无情人有情,他们的坚守感动着每一个人……他们就是默默无闻、兢兢业业守在自己岗位上的人!

记得农历正月初二那天,下起了倾盆大雨,我们一家驱车去超市买吃的,只见超市门口有两位带着口罩的叔叔手拿体温计给顾客测量体温,他们没有过多的言语,只是熟练地操作着。进入超市,我看到所有的工作人员都戴着口罩,依然热情地服务着顾客。看到他们充满爱的眼神,我们都不觉得这次疫情有多么的恐慌。

还有一群可爱的警察叔叔,在风雨交加的时候、在刮着凛冽北风的时候,他们仍在岗位上细心地为人民服务。在路口卡点,我们都能看到他们的身影,给每位行人测量体温,并反复强调:“请带戴好口罩,做到尽量少出门。”

我祈祷着疫情早点过去,让奋斗在一线的工作人员都能早日与家人团聚。

篇14:防疫作文

【有情有爱,年味就不会淡】

的春节跟以往的春节不一样,以往的春节到处都是热热闹闹的,大人和小孩脸上都有灿烂的笑容,街上人山人海到处播放着音乐。商场里人更是热闹了,一波又一波的人流不断,年味非常浓!而今年过年街上异常的冷清,偶尔有一两个人走过,但也是戴着口罩,匆匆的脚步,显得紧张不安,甚至有些恐惧,家里人也显得心事重重。

最近总是下雨天,既伤了我们的心情,更是野生动物把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给了我们人类,引起肺炎。我们一天到晚待在家里不敢出门,闷得慌,但是生怕感染了病毒。

感染病毒的人每天都会增加,我曾在新闻里看到一位85岁的老奶奶因为这个病毒而死了,虽然这位老奶奶已经到了高岁数,但毕竟也是条生命,而且这位老奶奶的儿子或女儿那该有多伤心啊!还有许许多多的生命就这样被病毒夺走了,我也特别难过!

但是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勇敢坚强,逆流而上与病毒抗衡,她们就是白衣天使,更是白衣战士,他们穿着厚厚的防护服,带着较大的护目镜,每天都加班,非常的伟大,与武汉人民共度难关,不顾危险的帮助武汉!我相信,武汉一定会战胜病魔的!

今年的春节虽然不一样,但有情,有爱,年味就不会淡!

篇15:防疫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场及各生产车间。

第二条:为保障xx场养猪生产的安全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兽医法规的要求,依据本场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隔离与卫生消毒

第三条:xx场实行封闭式饲养与管理。所有人员、车辆、物品仅能经由场大门,生产区大门出入,不得由其他任何途径出入场区。

第四条:场大门设置专职门卫,负责监督人员、车辆、物质的出入及按规定之方式实施消毒。

第五条:进场人员均应使用消毒药液消毒双手、双足,紫外线照射15分钟或淋浴、换衣后经大门人行入口处进入场区,本场车辆返场时应消毒后经由大门消毒池进入。

第六条:休假回场的生产区工作人员,应在生活区隔离净化3-5天后,才能进行生产车间工作。

第七条:生产人员应在更衣室淋浴后更换专用工作衣、鞋后,经由生产区人行消毒通道进入生产区内。

第八条:外来人员、车辆一般不得进入场区内,严禁进入生产区内。因特殊需要须进入时,应由场有关领导批准,按xx场规定程序消毒,更衣换鞋后,由专人陪同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第九条:饲养技术人员应在车间内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进入其他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车间时,应在车间入口消毒池中消毒。

第十条:饲养技术人员应每日上、午时各一次清扫猪舍,清洗食槽、水槽,并将收集的粪便、垃圾用专用车辆运送到指定蓄粪池内发酵处理。同时,应定期疏通猪舍排污通道,保证其畅通。

第十一条:生产区内猪群调动应按生产流程规定有序进行。售出猪只应经由装猪台装车,严禁运猪车进场装卸猪只,凡已出场猪只严禁运返场内。

第十二条:新购进种猪应按规定在隔离舍进行隔离观察,经检疫确认健康后方可进场混群。

第十三条:场区内禁止饲养其他动物,严禁将其他动物、动物肉品及其副产品携带入场,本场工作人员不得在家中饲养或经营猪及各种肉类等动物产品。

第十四条:各栋间不得共用或相互借用生产工具,更不允许将其外借和携带出场,不得将场外饲管用具携入场内使用。

第十五条:场内各类大、中、小型消毒池由专人管理,职责人应定期进行清扫,更换添加消毒药液。消毒负责人员每日应按规定对猪群、猪舍、各类道路及相关区域轮替使用规定的各种消毒剂实施消毒。

第十六条:各猪舍产前、断奶或空栏后,以及必要时按照清扫、冲洗、干燥、消毒、熏蒸(消毒)、干燥等次序进行彻定消毒后方可转入猪只。

第十七条:场内应在每年春秋两季及必要时进行卫生大扫除,割除杂草、灌木,使场区环境常年坚持清洁卫生。

免疫注射与药物预防

第十八条:疫苗应由专人使用疫苗冷藏设备运输,疫苗回场后由专人按规定方法贮藏保管,并应登记所购疫苗批号,生产日期,采购日期及失效期等。

第十九条:根据当地区疫情情景,供种需要,决定各类猪使用疫苗种类,依据所使用疫苗的特性制定适合xx场的免疫程序。

第二十条:免疫注射前应逐一检查登记须注苗猪只的栋号、栏号、耳号及健康状况,患病猪及重胎猪应暂缓免疫,待其痊愈或产后再行补注。

第二十一条:免疫注射前应检查并登记所用疫苗名称、批号、外观质或异物疫苗应予报废,严禁使用。

第二十二条:注射疫苗前、后应对注射器具进行严格消毒,注射中严格做到一头一针,并应防止漏注、少注等质量事故,确保注射质量。务必做到头头注射,个个免疫。

第二十三条:注射疫苗后饲养员应仔细观察猪只反应情景,发生严重反应时应及时报告,兽医人员应立即采取救治措施。

第二十四条:根据当地区疫病流行规律,xx场猪群保健防病需要,在必要时使用抗生素、化学抗菌药对猪群实施群体药物预防或治疗。

第二十五条:对种猪应按生产周期使用规定之药物定期进行驱虫工作,仔猪应在2月龄、4月龄及必要时对猪群进行巡回诊疗,检查猪群健康状况,治疗各类病猪。

诊疗及疫病防制

第二十六条:饲养、技术人员应随时观察猪群的健康状况,猪仅有异常表现时应及时向主管兽医报告。兽医每日上、午时及必要时对猪群进行巡回诊疗,检查猪群健康状况,治疗各类病猪。

第二十七条:对病猪或死因不明猪只应及时进行会诊和剖检,剖检应在本场剖检室内进行。病死猪应放入尸体坑内或深埋于地下。

第二十八条:怀疑猪只患有烈性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将其转移至隔离猪舍观察。确诊为烈性传染病后,迅速采取隔离、封锁、消毒、紧急预防注射、扑杀或治疗等综合性扑灭措施。

第二十九条:患烈性传染病猪只在死亡、扑杀后应在严格消毒、严防扩散的前提下进行无害化处理。烈性传染病控制后,最终一头病猪死亡、痊愈或扑杀后经过规定之时间,无新病例发生时,经严格大消毒后可解除封锁。

第三十条:xx场兽医诊断实验室承担猪群的健康监测工作,应定期对猪群主要疫病免疫后抗体水平和内外寄生虫病及驱虫效果进行监测,对猪群疫病流行现状进行调查、检查、消毒效果开展药敏试验等。

罚则

第三十一条:任何人违反本条例有关条款,屡教不改的、破坏本场防疫安全、导致疫病流行,造成损害的、xx场有权依据国家、公司及本场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篇16:防疫制度

动物防疫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动物防疫监督及其他与动物防疫有关的活动。

第三条本市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综合防治、严格检疫、重点控制、全程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市和区、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区、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开展本区域内动物疫病预防工作。

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动物防疫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和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别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动物防疫的监督和动物疫病的预防、检疫。

乡、镇的动物疫病预防组织承担本区域内动物防疫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保障开展动物防疫工作所需经费。

第七条本市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动物疫病保险业务,鼓励动物养殖场和养殖农户参加动物疫病保险。

保险机构应当依据本市农业保险政策,落实动物养殖业保险措施,并依据保险合同及时为动物养殖场和养殖农户供给承保范围内的损失赔偿。

第二章动物疫病的预防

第八条市和区、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动物疫病预防计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预防实施方案。

第九条对尚未列入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名录,但严重危害养殖业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本市能够实施强制免疫。有关强制免疫的病种和区域,由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强制免疫工作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实施,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十条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动物疫病预防计划,负责统一订购与组织供应实施强制免疫所需生物制品,适量储备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所需药品、生物制品等有关物资,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保障动物防疫物资的及时供应。

第十一条动物养殖场应当按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实施强制免疫接种;散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理解和配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强制免疫接种。

动物养殖场应当建立本单位的动物防疫制度,建立动物疫病防治档案,配备兽医专业技术人员;散养动物疫病防治档案由乡、镇的动物疫病预防组织负责建立。

第十二条在动物运输过程中,不得宰杀、销售、抛弃患病、濒死和死亡动物,不得沿途丢弃或者遗洒动物的垫料和排泄物等。

第十三条禁止销售无检疫证明、检疫证明与实际物品不符、检疫证明与有关的验讫印章或者检疫标识不符的动物、动物产品。

禁止屠宰、销售未按照国家规定佩挂免疫标识的猪、牛、羊、犬等动物。

第十四条大型动物养殖场、屠宰加工场等场所应当具备无害化处理本事,设置相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

不具备无害化处理本事的生产经营、动物诊疗、科研教育等单位,应当将需要无害化处理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其相关物品送交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委托其进行处理。

本市的无害化处理场所由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划。

第三章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

第十五条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动物疫情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本市的动物疫情信息,并根据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授权,公布本市动物疫情。

第十六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景制定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报上一级畜牧兽医行管理部门备案,并成立动物防疫应急预备队。动物防疫应急预备队由畜牧兽医、卫生、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定期进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紧急控制技术培训和演练。

市和区、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按照不一样动物疫病病种及其流行特点和危害程度,分别制定实施方案。

第十七条从事动物、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动物诊疗和科研教育等活动的单位,应当建立疫情登记、统计制度,并定期向所在地的市或者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动物群体发病或者死亡,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市或者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动物产品的,应当向市或者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对动物疫情进行监测。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十八条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设立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市和区、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预案和对疫区实行封锁的提议,并通报毗邻地区。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需要实行封锁的疫区仅限于本区、县的,由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疫区封锁;需要跨区、县实行疫区封锁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疫区封锁。

第十九条对划定的疫点,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畜牧兽医、卫生、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采取下列措施:(一)在疫点周围设立警示标识;(二)禁止疫点内动物、动物产品运出及疫点外动物进入;(三)对疫点内染疫、疑似染疫和易感染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扑杀并销毁;(四)对疫点内病死的动物、动物排泄物、受污染的垫料等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五)对疫点进行全面消毒,并根据扑灭动物疫病的需要对出入疫点的人员、运输工具及其他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

第二十条对划定的疫区,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畜牧兽医、卫生、公安、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采取下列措施:(一)在疫区周围设立警示标识;(二)禁止易感染动物、动物产品运出及疫区外动物进入;(三)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立临时消毒检查站,对进出人员、运输工具进行消毒;(四)对疫区内易感染动物实施圈养或者在指定地点饲养,实施紧急免疫接种,或者根据扑灭动物疫病的需要进行扑杀,并对有关场所进行全面消毒;(五)关掉疫区内的动物、动物产品交易市场。

第二十一条对划定的受威胁区,市或者区、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有关单位采取下列措施:(一)对受威胁区内的易感染动物根据需要进行紧急免疫接种;(二)对受威胁区内的动物运输工具等相关物品采取消毒等预防性措施。

第二十二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根据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需要,能够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政府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第二十三条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后,根据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疫区封锁、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并协助、参与动物扑杀;工商部门负责关掉动物、动物产品交易市场;卫生部门负责做好相关人群的疫情监测;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十四条解除疫区封锁应当贴合下列条件:(一)在疫区内所有染疫动物、动物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所发疫病一个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发病例;(二)对被染疫动物污染的场所、用具、车辆、衣物等进行清洗消毒。

贴合前款所列条件,并经上一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原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宣布解除封锁,并通报毗邻地区。

第四章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

第二十五条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备动物检疫员,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够聘用兽医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派出的动物检疫员,承担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

第二十六条在出售、运输动物、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并取得检疫证明后,方可出售、运输。

第二十七条跨省引进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应当先到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办理国家规定的有关检疫审批手续。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引进后,应当经所在地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隔离检疫,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本市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其他需要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动物种类,由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屠宰场应当凭产地检疫证明接收动物。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向屠宰场派驻动物检疫员,对屠宰动物实施检疫,出具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加盖验讫印章或者加封规定的检疫标识。

第二十九条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在购进动物、动物产品时,应当查验检疫证明、相应的验讫印章或者检疫标识。

第五章动物防疫监督

第三十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配备动物防疫监督员,具体实施动物防疫监督工作。

动物防疫监督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取得相应的执法资格。动物防疫监督员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执法。

第三十一条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等与动物防疫有关的活动及其场所,应当贴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理解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查和现场指导。

举办动物交易会或者其他涉及动物的临时性展览、展销活动及其场所,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二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按照规定的范围、条件和程序对动物、动物产品采样、留验和抽检,不得擅自扩大采样、留验和抽检的种类和数量。

第三十三条在动物防疫监督检查中,发现未取得检疫证明的动物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能够要求货主或者承运人将其送至本市指定的场所进行留验、检测,并补办检疫手续。

在动物防疫监督检查中,发现检疫证明与实际物品不符、检疫证明与有关的验讫印章或者检疫标识不符、检疫证明逾期、检疫证明涂改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能够要求货主或者承运人将有关动物送至本市指定的场所进行留验、检测,重新办理检疫手续。

经补检或者重检,对检疫合格的动物,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检疫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留验、检测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货主或者承运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发现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疫。经检疫确定为染疫的,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定为未染疫的,应当及时予以返还或者解除封存。

对来自疫区的染疫动物、动物产品和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或者承运人应当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送至本市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销毁处理。无害化处理的费用,由货主或者承运人承担。

第三十五条运载动物、动物产品进入本市,应当凭检疫证明及相应的验讫印章、检疫标识、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经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道口,理解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查证、验物和消毒。运载的动物、动物产品在取得道口检查签章后,方可进入本市。非经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道口,禁止运载动物、动物产品进入本市。

未经指定道口检查并取得道口检查签章,非法运入本市的动物、动物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收。

第三十六条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动物诊疗许可证》。

从事宠物诊疗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贴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场所;(二)有与动物诊疗业务相适应的执业人员;(三)有必要的动物诊疗器械、设备;(四)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执业兽医资格。

动物诊疗机构应当按照批准的执业项目和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并严格遵守专业技术规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非法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供给诊疗场所和其他条件。

第六章法律职责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按照其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要求理解和配合免疫接种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强制免疫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动物养殖场未建立动物疫病防治档案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在动物运输过程中,宰杀、销售、抛弃患病、濒死和死亡动物,或者沿途丢弃、遗洒动物的垫料和排泄物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代作处理,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未将需要无害化处理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其相关物品送交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进行处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代作处理,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本市指定的道口运载动物、动物产品进入本市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承运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接收未经指定道口检查签章运入本市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接收单位或者个人予以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从事宠物诊疗活动不贴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动物防疫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一)违反检疫操作规程造成后果的;(二)出具虚假检疫证明、验讫印章或者检疫标识;(三)出售检疫证明、验讫印章或者检疫标识;(四)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收费规定;(五)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疫情横幅标语大全

乡镇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税法宣传月活动方案

项目部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告

活动心得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告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告材料

社区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结

防控宣传的策划方案

疫情防控总结

防疫横幅标语内容
《防疫横幅标语内容.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防疫横幅标语内容(通用16篇)】相关文章:

结核病宣传活动方案2022-09-17

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工作总结两篇2024-05-01

抗洪救灾标语2022-04-29

校园防艾策划书2023-11-20

2022第34个爱国卫生月演讲稿(精选)2022-05-12

一起抗肺炎疫情的作文2022-05-06

我爱读书实践活动心得2022-11-23

用忠诚担当书写勇毅前行的山西答卷党员个人心得体会2022-07-24

用忠诚担当书写勇毅前行的山西答卷学习心得体会精选2022-11-12

乡镇行政执法论文2022-05-23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