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自荐信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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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自荐信范文

篇1:东北师范大学章程

序 言

东北师范大学是国务院确定由教育部管理的高等学校。学校建校于1946年,原名东北大学。1950年,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易名为东北师范大学。1958年划归吉林省管理,更名为吉林师范大学。1980年重新划归教育部,复名为东北师范大学。,成为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学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始终以推动国家、民族、社会进步为使命,以引领教育事业发展、培育科教英才为根本任务,逐步形成了“为基础教育服务”的鲜明的办学特色,为国家培养输送了一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家以及其他各级各类专门人才,被誉为“人民教师的摇篮”。面向未来,学校把建设“世界一流师范大学”作为奋斗目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东北师范大学,简称为东北师大;英文名称为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简称为NENU。

第三条 学校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实行两校区办学,分为本部校区(人民大街5268号)、净月校区(净月大街2555号)。

第四条 学校是由国家举办、国务院确定由教育部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教育部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建。

第五条 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东北师范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以及变更名称等重要事项,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学校党委会审定,依法经教育部审批。

第八条 学校坚持为基础教育服务、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彰显和发展为基础教育服务的办学特色。

第九条 学校的教育理念为“尊重的教育”。其内涵是尊重教育规律;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尊重受教育者的人格人性;尊重教育者的劳动成果。

第十条 学校的治校方略为教育教学是立校之本,科学研究是强校之本,依法办学是治校之本。

第十一条 学校的校训是“勤奋创新、为人师表”。

第二章 学校功能与教育形式

第十二条 学校功能主要包括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

第十三条 学校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优秀教师和未来教育家及其他各级各类专门人才。学校优先保障教育教学,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第十四条 学校以实施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以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适当开展继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及其他形式的高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高等教育。

学校依法确定和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学校依法颁发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依法实行学位制度,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

第十六条 学校组织和鼓励师生开展学术研究,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推动学术进步、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第十七条 学校学科以文科、理科为主,涵盖主要的学科门类。学校统筹规划学科布局,促进各学科协调发展。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多种方式,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等方面的服务。

第十九条 学校发挥文化优势,积极弘扬民族精神,培养科学精神,传播大学精神,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

第二十条 学校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的人才及教师队伍,产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成果,推动学校在更高水平上建设和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学校组织机构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需要依法自主设置组织机构,决定其职权职责配置。

第二十二条 学校党委会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学校党委会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学校党委会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职权和职责是:

(一)审议确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二)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三)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四)研究决定校长提交审议的重要事项。

(五)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领导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共青团、妇委会以及其他群团组织;对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积极作用。

(七)法律、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学校党委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常委会由学校党委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学校党委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常委会履行全体委员会职责,对其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

第二十三条 中国共产党东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纪委)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执行情况,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预防与惩治腐败工作,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学校纪委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学校党委会相同。

学校设立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命令行使行政监察职权。监察委员会与学校纪委合署办公。

第二十四条 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负责学校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校长行使下列职权和职责:

(一)拟订学校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事业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和思想品德教育。

(三)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依照法律、规章和学校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筹措办学经费,保护和管理学校资产,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六)落实学校党委的有关决议,提出需报请党委决定或教代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七)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或职能部门提交的重要事项;处理工会、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等有关行政工作议案。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学校设副校长若干名,根据需要设校长助理,协助校长行使职权。

学校行政管理实行校长统一领导、副校长分工负责、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

校长办公会议是校长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校长办公会议的正式成员由校长、党委书记、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总会计师、校长助理组成。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议,处理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二十五条 学校根据办学和管理的需要,成立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章程开展工作。

校长授权各专门委员会对有关领域事务进行咨询或决策,保障学校各类事务都有专家参与,科学民主决策。校长对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有提请复议权。

第二十六条 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负责学术事务的审议、决策、评定和咨询等职能。学术委员会按照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分设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战略、规划及科研改革的重大政策与措施。

(二)审议学科建设经费分配原则。

(三)审定学术评价标准,评定科研项目,评价研究成果,评审学术奖励的人选或推荐人选。

(四)评审重大学科建设项目的立项和验收工作。

(五)组织调查、评议和裁定学术纠纷、学术失范行为。

(六)其他需要学术委员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七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校学位事务的咨询和决策机构。

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申报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学科、专业的设置和调整。

(二)作出批准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决定,作出撤销已授学位的决定。

(三)审议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标准和办法,作出撤销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决定。

(四)审议授予名誉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五)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

(六)其他需要学位评定委员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一般按相近学科或学院组成。

第二十八条 教务委员会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咨询和决策机构。

教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学校人才培养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改革的重大政策与措施。

(二)审议专业建设计划,指导专业评估和教学评估。

(三)审议学校各类课程建设的标准、教材建设规划,检查、评估课程教学质量。

(四)审议各类教学奖的评选标准和办法,评审各类校级教学奖,推荐省级、国家级教学奖。

(五)研究提出教学职称系列设岗和评聘办法。

(六)其他需要教务委员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教务委员会下设督学组,督学组原则上由离退休教师组成。

第二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基本形式。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校工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办事机构。

学校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

第三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全体学生行使民主权利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学生代表大会章程及修改草案。

(二)审议上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讨论学校与学生权利有关的重大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

(四)收集和处理学代会代表关于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讨论和决定应当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选举校学生会、研究生会领导机构。

第三十一条 学校支持校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充分保障其参与学校管理与事务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二条 学校支持各民主党派组织和社会团体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充分保障各民主党派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三条 学校根据精简、统一和效能的原则,设置党政职能机构、保障服务机构和其他机构,各机构根据学校规定履行管理、保障和服务等职责。

第三十四条 学校设立或者附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依照法律和学校规定独立运营和管理。

第二节 教学科研机构

篇2:东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从1990年建立雕塑专业,至今有近时间.雕塑系于成立,开始招收5年制本科生.现在雕塑系共有10位教师,3个工作,分别是新具像工作室、历史题材工作、综合材料工作室.

作 者:李东江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 刊 名:雕塑 英文刊名:SCULPTURE 年,卷(期): “”(5) 分类号: 关键词: 

篇3:东北师范大学排名

年份排名总分类型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综合声望3765.27师范13.1510.2718.63712.73师范12.110.1818.464311.08师范9.789.622.764410.81师范10.0610.0218.2220094310.93师范10.059.8818.67来源:中国校友会大学排行榜

2013吉林高校综合排名

省排名全国排名院校类型总分113吉林大学综合91.04245东北师范大学师范33.453177长春理工大学理工9.174208延边大学综合7.695251吉林农业大学农林5.866270北华大学综合5.257297长春工业大学理工4.448314东北电力大学理工4.29312吉林师范大学师范4.2210384吉林财经大学财经3.0811427长春师范学院师范2.6712458长春中医药大学医药2.3613459长春大学综合2.34

来源:吉林高校排名

文章来源:高考gaokao.unjs.com

东北师范大学最有优势的特色专业

东北师范大学  是一所师范类重点本科院校,拥有共12个最好专业(特色专业)。

东北师范大学英语、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物理学、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科学、心理学、会计学等专业可以说是东北师范大学最有优势的特色专业了,这些专业为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和本校的`专业建设与改革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最好专业的详细列表:

东北师范大学最有优势的特色专业专业名称所属领域方向建设批次备注说明英语师范教育1历史学师范教育1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教育1生物科学2地理科学2汉语言文学2小学教育3物理学3思想政治教育4环境科学4心理学6会计学6

篇4:东北师范大学排名

学校名称年份名次所在地区类型总分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综合声誉
东北师范大学40吉林师范66.34分64.99分67分69.03分

37吉林师范65.27分13.15分10.27分18.6分

37吉林师范12.73分12.1分10.18分18.46分
东北师范大学43吉林师范11.08分9.78分9.6分22.76分

44吉林师范10.81分10.06分10.02分18.22分

东北师范大学重点专业

国家品牌专业8个:会计学、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地理科学、小学教育。

国家重点专业4个:思想政治教育、生物科学、生态学、学前教育。

省部重点专业12个:行政管理、金融学、人力资源管理、新闻学、商务英语、音乐学、艺术设计学、统计学、软件工程、化学、体育教育、广播电视编导。

篇5:东北师范大学排名

教育学

是东北师范大学的招牌专业,在学校的大力扶植下,逐渐发展成由培养本科生为主向培养研究生为主的势头,讲师们深入浅出,旁征博引的高超教学技能,也着实令不少的学生着迷。

世界史

是东北师范大学的重点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也是国家级高等学校重点学科,东北师范大学的世界史在我国史学界是非常有名气的,很多课程不仅吸引了许多学校其他专业的学生来旁听,还引来了一些外校的学生专程来听某些课程呢,可见这门课的“魅力”之大。这个专业每年都会从历史学新生中挑选十名优秀的学生成为史学基地生,而一旦成为史学基地生就意味着可能得到本硕、硕博连读的机会继续深造,这也是其他专业所不能比拟的优势。

中文

一直是东北师范大学的传统优势专业,历史悠久,始建于1946年,与东北师范大学同寿,在60多年的学科进程中,先后有像著名作家吴伯箫、诗人兼文学理论家蒋锡金等文学大家在这里任过教,知识积淀十分深厚,为中文学科的创建和发展开创了辉煌的历史,奠定了博大而坚实的基础。

生物学

生物科学专业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学校从生物科学和生物技术两个本科专业当年新生中严格选拔出部分学习优秀的学生进入“基地班”学习,“基地班”实行学士——硕士——博士逐级分流连续培养的培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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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东北师范大学怎么样

东北师范大学(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简称东北师大,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校,由教育部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国培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和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教育部“援疆学科建设计划”高校、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承办高校、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入选高校。

东北师范大学于1946年建校,原名东北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1950年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易名东北师范大学,隶属教育部。1953年,学校开始招收和培养研究生。1958年划归吉林省管理,更名为吉林师范大学。1980年重新划归教育部,复名为东北师范大学。

篇7:东北师范大学怎么样

吉林有3所大学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其中就有东北师范大学,所以东北师范大学是双一流大学,而且有6个双一流建设学科。

双一流建设高校共评选了2轮,首批建设高校140所,本次第二轮建设高校147所,其中山西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湘潭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为第二轮新入选的7所高校。

公办大学与民办大学的区别

公办大学:通常是国家部委或地方政府举办的大学,办学历史一般比较悠久,社会认可度比较高,有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经费支持,学费通常较便宜,一般5000元/年左右,不过公办大学中也有中外合作等部分高收费专业,本科通常0-30000元/年,专科通常10000-20000元/年,而且大几万一年的也不少,当然中外合作专业录取分数线比普通类专业通常低10-20分,家庭条件不错的同学可以考虑填报。

民办大学:通常是社会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举办的大学,没有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经费支持,需要自筹资金办学,学费一般比较贵,本科通常在15000-25000元/年,专科通常10000元/年左右,公办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办学性质也属于民办大学,但是民办大学也是正规大学,是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学位证等都是在学信网可查的,国家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办学。

篇8:东北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东北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200),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学校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本科招生专业分布在校本部和净月两个校区。

第三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招生类型包括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保送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港澳台及华侨等。

第四条 我校培养的符合毕业要求的本科生方可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东北师范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五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衔接教育部本科生招生主管部门。负责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向招生工作委员会汇报本科生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通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三)起草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本科招生章程;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七)组织实施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八)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完成新生复查工作;

(十一)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本科生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我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 我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一条 我校在各省(区、市)的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或120%(顺序志愿投档批次),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二条 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各省(区、市)生源质量调控。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投档时,对于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并且最高不超过20分。

第十四条 在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中,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批次中,第一次投档生源不足时,按上述规则征集志愿、调整剩余计划。

第十五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实考分由高至低和专业志愿由先至后顺序,结合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进行录取;第一、第二专业志愿之间级差5分,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级差3分,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有专业志愿与服从专业调剂之间级差1分。同一专业录取时,若等效分(实考分减去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相同,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若实考分仍相同,优先录取政策性加分高的考生;若政策性加分仍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六条 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实考分由高至低顺序,结合招生计划向其他专业进行调剂录取,额满为止。同一批次中包含多种性质类别(公费师范、非公费师范、非师范等)的专业时,原则上调剂范围为同一批次的所有专业(以下情况除外):

(1)若考生未填报任何公费师范专业,则不会被调剂到公费师范专业;

(2)若考生未填报任何少数民族预科专业,则不会被调剂到少数民族预科专业;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服从专业调剂但是不符合调剂原则或录取额满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对于体育教育专业,要求考生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育专项统一测试成绩合格并且至少不低于75分(100分制),并且高考文化总分不低于生源省份体育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总分由高至低顺序进行投档。录取和调剂办法按本章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保送生等的录取办法按我校年度招生简章规定执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港澳台及华侨考生的录取办法按国家相关政策和本章程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江苏省文史、理工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AB及以上,同分情况下比较相关科目成绩时含附加题分;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对于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要求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并且外语口试成绩须不低于75分(100分制)、4分(5分制)、B(ABCD等级制)、良好(优秀良好等级制)或相当于良好(其他等级制,具体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件规定为准)。英语类专业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均有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慎重报考。

第二十一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体育教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身体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残疾的考生,毕业后当教师可能会遇到困难,应慎重报考师范专业。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公费师范生入学前须与我校及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具体培养及就业政策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我校设立多项奖学金鼓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设立助学金、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筹集社会捐助等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我校住宿费标准一般为600-1200元/年,学费标准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二十五条 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校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校址:吉林省长春市(校本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邮编:130024;净月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邮编:130117)。

招生办公室网址:。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zsb@nenu.edu.cn。

咨询电话:0431-85098500,85687511(传真)。

监察举报受理电话:0431-85098259。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篇9:东北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搜狐教育讯 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

第二条 为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年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对象、专业、范围及要求

第三条 招生对象:参加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含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类、体育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保送生、港澳地区和台湾省考生。

第四条 招生专业: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条 招生范围:31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

第六条 招生要求:考生须符合《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的报名资格。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不宜报考艺术类专业及国际政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美合作)、软件工程、英语、英语(语言文学)、英语(翻译)、英语(中美合作)、商务英语等专业及方向;男身高在1.70米以下,女身高在1.60米以下的考生不宜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口试成绩应达到良好。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东北师范大学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不能低于该省、市、自治区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录取时按照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一、二专业志愿级差5分,二、三专业志愿级差3分,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有专业志愿与服从专业调剂级差1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其它专业(公费教育师范专业只接受有公费教育师范专业志愿的调剂生),满额为止;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录取分数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软件工程、商务英语、英语(中美合作)、计算机科学技术(中美合作)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八条 经我校考核合格的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东北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经我校面试考核合格的学前教育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东北师范大学2011年学前教育(普通类)专业面试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组织的专业加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吉林省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人数,占招生计划数的70%,按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人数,占招生计划数的30%;其它各省按考生所在省有关文件规定录取(考生所在省按专业成绩投档则按文化课成绩录取,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则按专业成绩录取,按文体综合分投档则按文体综合分录取,所在省没有具体要求的则按专业成绩投档,按文化课成绩录取)。一、二专业志愿级差5分。

第十一条 保送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录取原则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投档分)后等级的办法排序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审批项目,根据学校需求方向经考核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 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选拔录取”考核预选合格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东北师范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中国联合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对享有国家规定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加分投档但不加分选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规定政策加分的考生。

第十七条 参加《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的“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得优胜者的考生,高考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达到我校在该省同批投档线者,我校予以录取并满足其所报专业志愿。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对于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师范专业

采取师范生公费教育的重大举措,就是要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让教育成为全社会最受尊重的事业;就是要培养大批优秀的教师;就是要提倡教育家办学,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为贯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公费教育的政策,特制定本章。

第十九条 我校共有15个专业实施优秀教师与教育家培养工程招收公费教育师范生:小学教育、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音乐学、美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体育教育、教育技术学。

第二十条 2011年国家对部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第二十一条 为公费教育师范生提供优良的学习环境。

1.公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政策。

2.公费教育师范生可按照学校规定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

3.学校围绕培养造就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的目标,推进教师教育改革,精心制定教育培养方案。安排名师给公费教育师范生授课,选派高水平教师担任教师教育课程教学,建立师范生培养导师制度。

第二十二条 国家为公费教育师范生提供继续深造的政策保证及工作条件。

1.公费教育师范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被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成绩合格,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宽松的就业环境和就业保障政策。由考生所在省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用人学校与公费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切实为每一位公费师范毕业生安排落实任教学校,并确保每一位到中小学任教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3.国家给予公费教育师范毕业生一定的政策待遇。中央财政对接收公费教育师范毕业生的中西部地区给予一定的支持。地方政府和农村学校要为公费教育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周转住房。

第二十三条 公费教育师范生的义务:公费教育师范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工作的公费教育师范毕业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但编制仍保留在原学校。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一年后,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专业,经学校考核合格者可进入新专业学习。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采取多种奖励办法鼓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通过设立助学金、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筹集社会捐助等方式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学费、住宿费等信息详见各省的招生专业目录和我校的招生指南。

第二十七条 校址及联系方式:学校位于吉林省省会长春市。

校 本 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邮编:130024

净月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 邮编:130117

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85098500 传真:0431-85687511

网址:zsb.nenu.edu.cn 电子信箱:zsb@nenu.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10:东北师范大学什么专业最好

东北师范大学什么专业最好

东北师范大学最好最有特色的专业

东北师范大学是一所师范类重点本科院校,拥有共12个最好专业(特色专业)。

一些高考学生经常问东北师范大学什么专业最好,这个问题其实挺难回答的,因为每个人关注的角度不一样,答案也有很多种变化。不过,志愿填报方案设计网站从特色专业建设点这个角度给大家提供东北师范大学最好最有特色的`专业列表供参考。

东北师范大学英语、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物理学、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科学、心理学、会计学等专业可以说是东北师范大学最好最有特色的专业了,这些专业为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和本校的专业建设与改革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最好专业的详细列表:

东北师范大学最好最有特色的专业专业名称所属领域方向建设批次备注说明英语师范教育1历史学师范教育1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教育1生物科学2地理科学2汉语言文学2小学教育3物理学3思想政治教育4环境科学4心理学6会计学6东北师范大学排名

东北师范大学是一所师范类重点本科院校,综合实力全国排名第45。 东北师范大学全国综合排名

年份排名总分类型备注4533.45师范4433.96师范211工程大学20114432.6师范4334.11师范来源:武书连中国大学排行榜

东北师范大学全国综合排名

年份排名总分类型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综合声望20133765.27师范13.1510.2718.620123712.73师范12.110.1818.4620114311.08师范9.789.622.7620104410.81师范10.0610.0218.224310.93师范10.059.8818.67来源:中国校友会大学排行榜

2013吉林高校综合排名

省排名全国排名院校类型总分113吉林大学综合91.04245东北师范大学师范33.453177长春理工大学理工9.174208延边大学综合7.695251吉林农业大学农林5.866270北华大学综合5.257297长春工业大学理工4.448314东北电力大学理工4.29312吉林师范大学师范4.2210384吉林财经大学财经3.0811427长春师范学院师范2.6712458长春中医药大学医药2.3613459长春大学综合2.34

来源:吉林高校排名

东北师范大学学费

东北师范大学历史学等专业学费最低,软件工程等专业学费最高。

科类专业名称学费(元)说明

篇11:东北师范大学全国排名

东北师范大学(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校,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建校于1946年,原名东北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1950年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易名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是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之一;教育部批准设置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之一;“111计划”即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高校之一;教育部“援疆学科建设计划”40所重点高校之一;教育部直属的六所综合性师范大学之一;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高校。

东北师范大学在全国排名

学校名称 年份 名次 所在地区 类型 总分 科学研究 人才培养 综合声誉
东北师范大学 20 40 吉林 师范 66.34分 64.99分 67分 69.03分
  20 37 吉林 师范 65.27分 13.15分 10.27分 18.6分
  37 吉林 师范 12.73分 12.1分 10.18分 18.46分
东北师范大学 43 吉林 师范 11.08分 9.78分 9.6分 22.76分
  44 吉林 师范 10.81分 10.06分 10.02分 18.22分

东北师范大学重点专业

国家品牌专业8个:会计学、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地理科学、小学教育。

国家重点专业4个:思想政治教育、生物科学、生态学、学前教育。

省部重点专业12个:行政管理、金融学、人力资源管理、新闻学、商务英语、音乐学、艺术设计学、统计学、软件工程、化学、体育教育、广播电视编导。

东北师范大学特色专业

教育学

是东北师范大学的招牌专业,在学校的大力扶植下,逐渐发展成由培养本科生为主向培养研究生为主的势头,讲师们深入浅出,旁征博引的高超教学技能,也着实令不少的学生着迷。

世界史

是东北师范大学的重点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也是国家级高等学校重点学科,东北师范大学的世界史在我国史学界是非常有名气的,很多课程不仅吸引了许多学校其他专业的学生来旁听,还引来了一些外校的学生专程来听某些课程呢,可见这门课的“魅力”之大。这个专业每年都会从历史学新生中挑选十名优秀的学生成为史学基地生,而一旦成为史学基地生就意味着可能得到本硕、硕博连读的机会继续深造,这也是其他专业所不能比拟的优势。

中文

一直是东北师范大学的传统优势专业,历史悠久,始建于1946年,与东北师范大学同寿,在60多年的学科进程中,先后有像著名作家吴伯箫、诗人兼文学理论家蒋锡金等文学大家在这里任过教,知识积淀十分深厚,为中文学科的创建和发展开创了辉煌的历史,奠定了博大而坚实的基础。

生物学

生物科学专业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学校从生物科学和生物技术两个本科专业当年新生中严格选拔出部分学习优秀的学生进入“基地班”学习,“基地班”实行学士——硕士——博士逐级分流连续培养的培养方式。

篇12:2022东北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

理科

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省控线
本科一批B段预科班573/8006517
2020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551/11371517
2020本科一批A段中外合作办学549/11693517

文科

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省控线
2020本科一批B段预科班560/2278543
2020本科一批A段中外合作办学558/2395543
2020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551/2829543

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专业

一般在选择专业的时候会考虑外界因素,但是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也是不错的。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在对某些学科某些专业感兴趣的人,在大学阶段就能全身心投入,把专业学好。自己有兴趣学习的专业是就读专业满意度较高的专业。

坚持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

每个考生在选择自己专业的时候,也许身边人云亦云,但是一定要知道自己可以干什么,最适合将来做什么。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选择的时候多参考父母老师或者过来人的经验。

提前了解每个专业的就业率

提前了解每个专业的就业情况,一般是参考具有第三方公正性的就业信息,比较不同大学的同一专业,或者同一大学不同专业的就业质量和就业率情况。

这样在选择专业的时候就不会迷茫。选择一个就业比较好的专业,在未来自己出社会找工作的时候,可选择的工作岗位时候相对广一点,自主选择空间也会大一些。

篇13:2022东北师范大学高考分数线

巍巍东师,根溯延安。1945年10月25日,主席接见延安大学校院主要领导干部,指示学校向东北迁移,创办“新型的东北大学”。1946年2月东北大学在本溪建校,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1949年7月定址于长春。1950年4月更名为东北师范大学。1996年9月成为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4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07年,入选国家教师教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两区办学,专业合理。学校现有自由校区和净月校区。全日制在校学生26997人,专任教师1671人,其中教授511人,副教授645人。学校设有22个学院(部),81个本科专业,2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以及2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点覆盖了除军事学和医学以外的11个学科门类,形成了层次分明、类型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

特色鲜明,成效斐然。学校以教育教学为立校之本。建校70余年来,形成了“为基础教育服务”的鲜明办学特色,被誉为“人民教师的摇篮”。上世纪50年代,我国著名教育家、校长成仿吾提出了为中小学教育服务的办学思想,学校首开中国高师函授教育之先河;80年代,学校主动服务农村基础教育,走出了一条享誉基础教育界的“长白山之路”;90年代,实施“优师工程”,为基础教育培养优秀教师;进入新世纪,启动实施“教育家培养工程”,探索“U-G-S教师教育新模式”。“优师工程”和“U-G-S教师教育新模式”先后荣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科研强校,成果丰硕。学校以科学研究为强校之本。近年来,学校学科建设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2017年9月公布的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中,马克思主义理论、世界史、数学、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6个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入选数量位列全国第19位、211院校之首。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第四轮学科评估中,A类学科6个(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获评A+),B类学科15个。34个学科入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学校现有药物基因和蛋白筛选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和14个部级重点研究基地,世界文明史研究中心、农村教育研究所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近年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四项,其中材料科学研究领域的两项、统计学研究领域的一项、化学研究领域的一项成果获此殊荣;获得第七、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四项,其中历史学研究领域的三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领域的一项成果获此殊荣。

开放办学,助力发展。学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俄罗斯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97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2015年,与美国罗格斯新泽西州立大学合作设立了东北师范大学罗格斯纽瓦克学院。学校在韩国、西班牙、美国、加拿大、蒙古建立了孔子学院。国家汉办、国务院侨办、教育部及外交部分别在我校设立了“国际汉语教师培训基地”“华文教育基地”“教育援外基地”“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中国赴日本国留学生预备学校设在我校。

群星璀璨,人才辈出。学校拥有一批国内外著名的专家学者。诗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词作者公木(张松如),作家萧军、吴伯箫,文学史家杨公骥,语言学家孙常叙,历史学家李洵、丁则民、林志纯,教育学家陈元晖,音乐家马可、吕骥,病理学家白希清,数学家张德馨,核物理学家王琳,地理学家丁锡祉,鸟类学家傅桐生,中科院院士生物学家郝水,新中国学校体育创始人之一杨钟秀,大型团体操编导艺术家杨瑞雪、“红色理论家”郑德荣等著名学者,都曾经工作生活在这里。建校70余年来,学校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强师报国,求实创造”的东师精神,共为国家培养输送各级各类毕业生30余万人,一大批优秀人才在教育领域脱颖而出,如攻克世界著名数学难题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的包头九中教师陆家羲、感动中国的支边教师冯志远、全国模范教师郭力华、全国特级教师窦桂梅、全国十杰教师马宪华等。同时也培养了著名生态学家郑光美院士、物理学家孙昌璞院士、地理学家刘兴土院士、著名作家张笑天等为代表的各类人才。东师人“信念坚实、学识扎实、为人朴实、作风踏实”的“四实品格”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承典塑新,力行致远。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东北师大将以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为契机,践行“尊重的教育、创造的教育”理念,坚持立德树人,深化内涵发展,提升教育质量,努力推进世界一流师范大学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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