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让我痴迷初一作文

时间:2022-11-20 07:46:18 初一作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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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让我痴迷初一作文

篇1:读书让我痴迷作文

读书让我痴迷作文

我痴迷于读书,仿佛蜜蜂嘤嘤嗡嗡忙碌于花圃,仿佛蝴蝶翩翩起舞醉心于花间。

在学校,吃完午餐一回宿舍,我就手握书卷细细品味。当我为书中主角的悲惨经历伤心时,当我为书中侦探敏锐的观察力和细密的心思而赞叹时,当我为书中发现了优美心仪的句子和读懂了哲理而欣喜若狂时,我的舍友们才嬉闹着冲进宿舍,在床上翻来滚去闹腾。她们见我目不侧视地盯着书看,会开玩笑对我说:“你看书看傻了吧?都不和我们一起放松一下。”有时,她们跟我说话,我沉迷在书中没回应,她们就捂着脑袋连连摇头:“天啊!走火入魔了!”一旦我看完一本书,就会抓着她们讲述小说的曲折剧情,与她们分享优美句子。那时,她们如惊鸿一般四散逃走,或者把我的嘴巴堵住:“打住,现在是休闲时间,你这个书痴!”在家时,我也常常废寝忘食地看书。吃饭需要妈妈叫上两遍,三遍;晚上休息,也需要妈妈再三督促。有一天,妈妈来我房间,见我在看书,又唠叨开了:“就知道你还在看书。都十一点多了,该休息一下眼睛啦,我的.小书呆子!妈要去睡啦,不许再看啦!”我很敏捷地抬头回答:“遵命,老妈大人!看完这一点点,马上就睡觉。”妈妈走了,我又在静谧中享受读书的乐趣,将自己喜欢的句子读了一遍又一遍,还在心中默默仿写着。夜越来越深,但沉浸在书籍世界的我浑然不知。“你还没睡觉啊?!”妈妈的一声惊叹把我从书中唤回现实。我一看表,哇!都凌晨一点多了。看着妈妈嗔怒的脸,我不好意思地咧了咧嘴,吐了吐舌头,钻进被窝睡觉。

读书,让我痴迷;读书,使我蜕变。读书,帮我开阔眼界,助我改变心境,为我提供妙计,赐我信心勇气,使我情感丰富。通过读书,我从一无所知的毛毛虫涅槃为遨游于书籍花丛、头脑日渐充盈的美丽蝴蝶。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知识就是我们借以飞上天堂的翅膀。”何不痴迷于读书呢?跟我来吧,现在就出发……

篇2:足球让我痴迷

足球让我痴迷

吉林省长春市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 七年级十班  杨帆

我是谁?我究竟是谁?

经过长时间的思索之后,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我并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学生,我是一个经过ISO国际认证的中学生超级球迷。

从我认识足球的那一天起,我就决定要做足球的追随者。其原因很简单,就是我在这项力与美相结合,并且结合了速度、力量、技术、战术等多方面因素于一身的运动中找到了真正的自我,找到了快乐,所以我喜爱足球。

和许多球迷一样,我为足球哭过、笑过、悲过、喜过。

第一次看球的情景我至今难以忘却。那还是6年前的事,我刚上小学一年级,在期末考试前两周,也就是6月10号,法国世界杯开幕了。我得到这个消息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这届世界杯我非看不可。原因只有一个:我上小学了,该看足球了。家长坚决反对我熬夜看球,但是,我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第一次和家长顶嘴。好在我“申请”到了看球的权力。当晚,我便看了98法国世界杯的揭幕战:巴西――苏格兰。比赛过程中,我深深被巴西巨星舞蹈一般的球技吸引了,罗纳尔多的突破,罗伯特卡洛斯的远射,都使我心头为之一振。这场比赛的最终结果是巴西队以2:1战胜了苏格兰。从此,我又看了将近20场世界杯比赛,并且找到了自己除中国之外最喜欢的球队――意大利队。更主要的是,从此,我和足球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为球狂,我为球泣。在我的看球史上,至今有两次伤心地落下了泪。第一次为足球落泪是在荷兰、比利时共同举办的欧洲杯上。我最喜爱的球星意大利前锋维埃里,和意大利队发挥出了非凡的水平。从小组赛起,便勇猛过人。在四分之一和半决赛中更是表现突出,闯进了决赛。我真是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等到了那场比赛。对手是法国队,本来意大利有无数次的破门良机但都没有把握住,比赛拖入加时赛。就在意大利后防线疲惫不堪的时候,法国队左路一记传中,特雷泽盖中路接应,一蹴而就,皮球穿过了图尔多的十指关,让意大利队瞬间死亡。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掉下来了。我哭了,我从没有这么伤心的哭过,这次我也第一次感受到为自己新爱的事物哭泣的感觉。

第二次流泪是激动的`泪,那是三年前的事。中国队在世界杯预选赛中,最后一场对阵卡塔尔,在沈阳五里河体育场进行,只要这场比赛胜利,中国就能顺利进入20韩日世界杯。令人欣慰的是,中国队以3:0完胜了卡塔尔,顺利进入了世界杯,这也是中国队首次进入世界杯。多么令人骄傲啊,可能这对欧洲强队来说没什么,但是,对于我,对于千千万万中国人,它的意义是非同寻常的,这是我们首次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我激动得哭了,这也是我头一次因为祖国的成就而喜极泪下,我感受到我懂得了祖国的意义。至今我还记着那天是10月13日。

我不仅爱看球,更爱踢球。在小学我便经常踢球,上了初中虽说学习紧了,但是足球仍是我每日的必修课,这也成为了我锻炼身体的主要方法。只有跑得大汗淋淋我才痛快。受齐达内和维埃里的熏陶,我以脚法细腻和速度快著称,天生是块当前锋的料。你若不信,看看我的百米成绩,12秒91和刘翔一样,你说快不快。迄今为止,我已打入了自己业余生涯中的第64个进球。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个数目将超过1000个。

足球已经成为了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足球这个世界第一运动将会和我度过一生,我会继续对它痴迷下去,让我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超级球迷。

指导教师:唐雪晶

投稿:-12-29 20:43:15

篇3:书,让我痴迷

在大地的万事物中,一定有令每个人着迷的东西或事物,它可以是:旅游地区、一幅画、一件作品、一件任何东西都可以吸住你的眼球、心;使你痴迷于它。

我对什么都很喜欢,很痴迷,但让我最痴迷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书。

记得那一次,我才10岁,在家里我闲着没事,就翻开哥哥的《成语故事》书看,一开始我只是觉得“挺好玩”,可后来,我越看越愿看,整整一个下午我把这本书终于看完了,等我抬起头来,“哎哟!脖子好痛,好酸”。我叫起来,脖子抬不起来了,这时,正在厨房的妈妈听见了,跑过来问道:“怎么了?”我一边“哎哟”一边说“不知怎么了,脖子好痛,抬不起来了”。妈妈无意看见我放在桌子上的书,笑道:“怎么了,准是低头低的.时间太长,猛一抬能不痛吗?”听完妈妈的话,我明白了原来是这么回事!

我还请楚地记得,那一次,刚下学回到家,妈妈在做饭,我打了一声招呼就进了屋,来到屋里,我拿起一本书就翻着看,看着看着我入了迷,越翻越起劲儿,突然,妈妈叫我:“小梅,把放在桌旁的白醋拿来。”我连声应道:“啊……知道了。”回完话,我还是一动不动地坐在沙发上看书,妈妈见我还不拿来就又喊道:“快点,等着用呢!”我还是那句话,这时,坐在一旁的爸爸再也忍不住火了,冲我吼道:“你妈以叫你干嘛呢,还不快点送过去!”这时,我才犹犹豫豫地站起来,一边走一边看,来到桌前我看也不看的就从桌子上拿起一瓶“白醋”朝厨房走去。递给了妈妈,妈妈接过一看,一边笑一边说:“我的小祖宗唉,我让你拿的是白醋,不是饮料。”我这才抬头发现,拿错了。

妈妈曾多次警告我:“不要太痴迷书,对眼睛不好,多出去呼吸新空气,可我每次都是嘴上答应,暗地里行动。

书的魔力好大。

篇4:让我痴迷话题作文

小学的时候,语文老师便夸奖我作文写得好,我却并不认同的。我曾模仿过他人的写作风格。他笔间流转,字字句句都令人赞叹,风格多变,魅力无穷。不过一支笔平凡的笔,却写就一篇篇锦秀文章,让人沉醉甚中。我看着他,只觉遥不可及。现在一想,当时的我,心中也许不仅有羡慕,或多或少也有嫉妒和不甘。而这种.种思绪,皆因我自始至终,对于写作,有一种特别的执念。

从什么时候,开始痴迷于写作的呢?或许是幼年读完一本图画书,兴致勃勃地用夹杂着拼音的稚嫩字体在纸上写下几行字,幻想出一个独属于自己故事时,那种美妙的感受令我陶醉了吧?虽只是一个拙劣的小故事,却含有一个小孩最童真的想法。从小就说自己长大后要当作家,现在它仍是我的理想。

每当我将脑海中的灵感付诸笔下时,心中总有种莫名的欣喜。一个个方块字像跃动的精灵,在纸上跃动组合,使一篇篇文章就这样渐渐成形。每每写至情深处,便忘乎所以,不知是笔在写出文字,还是心在流露心声。心之所向,笔过之处,将自己的种.种感悟与心绪化作文章,这奇妙的事情总令我忍不住沉浸于其中。这许是我热衷于写作的缘罢。

读大师们的文章,风格或锋芒毕露,或温润如玉,亦或朴素自然,不一而足。可无论风格如何,文中总有作者真挚的情感。读文章如此,写文章便更应将真情实感表露出来,只有感动了自己,才能感动他人。而我所痴迷的,正是这份“感动”。

随着年龄慢慢增长,我不再喜欢图画书,不再喜欢小时候喜欢的作家。时间改变了许多,却依然没有改变我内心对写作的痴迷。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也许我不会成为梦中那个名动世界的作家,但只要我持之以恒地喜欢,憧憬的动力也不可估量。

我之所以写作,不是我有才华,而是我有感情。

篇5:读书真让我痴迷

读书真让我痴迷_750字

读书是一种充满快乐休闲方式,它不仅能让人放松,感到快乐,还能让人们获取无尽的知识。书在我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缺了它我的生活就会枯燥无味。总而言之,我喜欢读书,更为它而痴迷。生活是多姿多彩的,书的世界更是让人陶醉的,读书陶治性情,犹如到达另一个空间,和这个现实完全脱了关系,在这个空间不被打扰,想要永远停留在这一刻。这是每一个爱看书的人的心声。但那只是幻想,不可实现,在一个寂静到都能听到呼吸声的空间里享受人生。

我知道大部分人并不为此而痴迷,其实我原来也不喜欢。自从记事起,我对书这个字眼异常敏感,不是喜欢,而是厌恶。我并不太看书,只是想提高写作水平,买了很多作文书,坚持去看。渐渐地我发现书中有不少的乐趣,只是你不愿去发现,去探索,等到你发现了其中的奥秘,你就会为它而着迷、痴恋。我特别喜欢读书,我能从不同的书籍里得到不同的启迪。《鲁缤孙漂流记》让我明白了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更可怕,不要去害怕困难,只有用平常心去对待,用挑战之心去克服,无论再高的山峰,你也有办法去攀登。《星空探索家》让我了解宇宙,知道一些关于宇宙的知识,更使我想成为一位对人类了解宇宙作出重大贡献的`天文学家。

从《星空探索家》到《格列夫游记》,从《战争与和平》到《悲惨世界》,我在书的世界里遨游,探索,从平常的历险类再到充满哲理的文学类,我上天入地,对书的世界无一不解,环游世界。我还记的自己在环游世界的历史上,在图书馆看书的整个过程。我的心有多么紧张,心里像有一只小鹿乱撞,走进图书室,看到一大群人在静静地看书。不知如何就有一种突如其来的压迫感,把我压得实实的,没有办法再次呼吸,呼吸声是那样喘急,甚至还有一种头重脚轻的感觉。这是我第一次有这种感觉,后来也渐渐消失了,被快乐覆盖了。我爱看书,并为此迷恋。

篇6:这样的人让我痴迷作文

这样的人让我痴迷作文700字

我在网上查阅她的平生,不禁惊叹!她出生名门,却为爱纵身思念无涯的荒野。纵然为她万劫不复,痛之入骨,也在所不惜。

她那“阳光温热,岁月静好,你还未来,我怎敢老”的执着让我感动。她静守安然也只是为了等候那个人罢了。有时虽会问问自己是否也能做到如她一般“你念我,或不念我,我都在那里”的超然境界,却心里明白的很:我做不到。

轻轻地拿出她的书,斑驳的树影越过窗棂投在案上,清风拂过,书页快速的在风儿的手中翻动着。我脑海中又涌现出那一段刻骨铭心的《倾城之恋》还有那两朵各有千秋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我的心也不禁为之怦然!只怪“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殊不知清风那时乱翻是我的心。

如花美眷,也抵不过似水流年,她终究还是老了。虽秋风吹红了枫叶,吹老了岁月,却吹不老思念。她静倚时光的门扉,等待着那个穿过时间缝隙去找她的人。对此,我也只能叹道“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思念,是让人日渐消瘦的心事,是举起酒杯前莫名的伤悲,那轻轻的风、轻轻的'梦、轻轻的晨晨昏昏,淡淡的云、淡淡的泪、淡淡的年年岁岁,思念是一首美丽而寂寞的歌。我想起了李商隐的“深知身在情长在,怅望江头江水声”的诗来,有道是: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张爱玲,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这样的人让我痴迷。也不知是何时,那个蕙质兰心的女子已住进我的心房。可能是在翻开她的书那一刻;也或许是在点开她平生的那一刻;又或者是在观赏她照片的那一刻。我摩挲着已经泛了黄的旧照片,对上那双柔情似水的眼眸,我的心也为之柔软。她那细腻的文风,温婉的气质让我痴迷沉醉。读张爱玲,需得用灵魂去读灵魂。我们一起来读张爱玲,读她的生命之旅,灵魂独唱,让我们一起去触摸她生命的律动;去领略一片神奇的绿地,一抹异彩的晚霞,一道瑰丽的五彩虹,一曲高山流水般悠长而又清绝的骊歌……

篇7:足球让我痴迷初中作文

足球让我痴迷初中作文

足球让我痴迷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初一十班杨帆我是谁?我究竟是谁?

经过长时间的思索之后,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我并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学生,我是一个经过ISO国际认证的中学生超级球迷。

从我认识足球的那一天起,我就决定要做足球的追随者。其原因很简单,就是我在这项力与美相结合,并且结合了速度、力量、技术、战术等多方面因素于一身的运动中找到了真正的自我,找到了快乐,所以我喜爱足球。

和许多球迷一样,我为足球哭过、笑过、悲过、喜过。

第一次看球的情景我至今难以忘却。那还是6年前的事,我刚上小学一年级,在期末考试前两周,也就是6月10号,法国世界杯开幕了。我得到这个消息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这届世界杯我非看不可。原因只有一个:我上小学了,该看足球了。家长坚决反对我熬夜看球,但是,我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第一次和家长顶嘴。好在我“申请”到了看球的权力。当晚,我便看了98法国世界杯的揭幕战:巴西――苏格兰。比赛过程中,我深深被巴西巨星舞蹈一般的球技吸引了,罗纳尔多的突破,罗伯特卡洛斯的远射,都使我心头为之一振。这场比赛的最终结果是巴西队以2:1战胜了苏格兰。从此,我又看了将近20场世界杯比赛,并且找到了自己除中国之外最喜欢的球队――意大利队。更主要的是,从此,我和足球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为球狂,我为球泣。在我的看球史上,至今有两次伤心地落下了泪。第一次为足球落泪是在荷兰、比利时共同举办的欧洲杯上。我最喜爱的'球星意大利前锋维埃里,和意大利队发挥出了非凡的水平。从小组赛起,便勇猛过人。在四分之一和半决赛中更是表现突出,闯进了决赛。我真是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等到了那场比赛。对手是法国队,本来意大利有无数次的破门良机但都没有把握住,比赛拖入加时赛。就在意大利后防线疲惫不堪的时候,法国队左路一记传中,特雷泽盖中路接应,一蹴而就,皮球穿过了图尔多的十指关,让意大利队瞬间死亡。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掉下来了。我哭了,我从没有这么伤心的哭过,这次我也第一次感受到为自己新爱的事物哭泣的感觉。

第二次流泪是激动的泪,那是三年前的事。中国队在世界杯预选赛中,最后一场对阵卡塔尔,在沈阳五里河体育场进行,只要这场比赛胜利,中国就能顺利进入20韩日世界杯。令人欣慰的是,中国队以3:0完胜了卡塔尔,顺利进入了世界杯,这也是中国队首次进入世界杯。多么令人骄傲啊,可能这对欧洲强队来说没什么,但是,对于我,对于千千万万中国人,它的意义是非同寻常的,这是我们首次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我激动得哭了,这也是我头一次因为祖国的成就而喜极泪下,我感受到我懂得了祖国的意义。至今我还记着那天是10月13日。

我不仅爱看球,更爱踢球。在小学我便经常踢球,上了初中虽说学习紧了,但是足球仍是我每日的必修课,这也成为了我锻炼身体的主要方法。只有跑得大汗淋淋我才痛快。受齐达内和维埃里的熏陶,我以脚法细腻和速度快著称,天生是块当前锋的料。你若不信,看看我的百米成绩,12秒91和刘翔一样,你说快不快。迄今为止,我已打入了自己业余生涯中的第64个进球。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个数目将超过1000个。

足球已经成为了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足球这个世界第一运动将会和我度过一生,我会继续对它痴迷下去,让我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超级球迷。

篇8:让我痴迷的语文500字作文

让我痴迷的语文500字作文

我问语文:“你是什么?”

语文坚定地答道:“我是那屈原不屈的化身,是抗日英雄的化身,是‘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化身。”

我又问:“那你还是什么?”

它又如一缕轻风划过耳际:“我是春的温柔,夏的刚烈,秋的丰收,冬的纯洁。‘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这是春;‘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这是夏;‘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这是秋。‘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这是冬。四季在我心中最深处的角落。”

不解地我刚想接着问,语文就温柔地捂住了我的嘴:“别问了,去自己亲身感悟一下吧!”

语文课上,我跟着老师徜徉在大自然中,倾听鸟的啼鸣,碰触树木的血液,追赶小河的步伐。哦,原来这就是语文啊!好美啊!“不,这只是我的.一部分,你再找找看。”

秦朝的兴亡,清朝的兴衰;春秋争霸,战国战火纷飞,七雄并列;远古社会,生产力不足,过群居生活;农耕社会,古人类生产力提高,过定居生活。这些是不是语文呢?我带着问题来找语文,然而四周又萦绕着她的声音:“别来找我,这还不够。”

我带着困惑寻找老师,结果是——语文,是内心深处的感悟,呵!我找到你了,我现在才明白,原来我早就找到语文的重点。在我平时读书中我带入的感触原来就是语文所说的重要之处。

语文,让我如痴如醉,我对语文的热爱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我与语文结下的不解之缘,今生都无法割舍。

篇9:那片花海让我痴迷作文800字

那片花海让我痴迷作文800字

春天,百花盛开,万紫千红。那一丛丛油菜花充斥着我的脑海,引得我浮想联翩……我决定来到双合,一览无遗它与身俱来的独特魅力。

从远处眺望,湛蓝的天空筛下一束束灿烂的阳光,在阳光的照耀下,油菜花是如此的耀眼,阳光洒在它小巧玲珑的身躯上,为它蒙上了一层闪闪发光的金色光芒。浩瀚的花海一望无际,犹如一片黄澄澄的花被,一直铺盖到很远很远……直到天际。微风吹拂,花朵摇曳,捎来了春姑娘的呼唤,油菜花翩翩起舞,犹如一位位纯洁无瑕的仙子扭动着自己高贵的身躯,酷似一条迂回的.金黄带子蜿蜒舞动。它那铺天盖地的金黄,如金子一般,令人为之震憾,卷上了一个个山丘,卷上了我的眼眸,卷上了那遥不可及的湛蓝天际,将金光遍洒于天地之间。天上一片湛蓝,地上一片金黄,相互映衬着,煞是美好。一朵朵金黄的油菜花恰似一颗颗金黄璀璨的宝石镶嵌在这茫茫绿色原野中。

走近一看,一朵朵油菜花旁若无人地壮丽盛开着,开得如此热情,如此奔放。它纷纷抬起了自己高傲的头,傲然挺立着,多么明艳动人羡煞旁人,在微风的吹拂下,微微颔首,静若处子,犹如一位仙女凝眸眺望,含情脉脉,多么美仑美奂,美不胜收。我轻轻的爱抚着它那小巧玲珑的花瓣,指尖滑过叶片,清晰地感觉到凹凸分明的叶脉,我想,那应该春姑娘精雕细啄的“杰作”吧。那一位位羞滴滴的花姑娘正尽情散发着自己与众不同的独特魅力。

我漫步在花间小路中,驻足在这花海之间,沉醉在这芳香之间。和煦的春风徐徐吹来,扑鼻而来的花香萦绕在我的鼻尖。风再一次吹来,味儿浓了,心也仿佛荡漾在湖面上,一丝微笑悄悄爬上我的嘴角。漫步花海,花香不停地涤荡心间,置身于花海中,呼唤对春天美好的向往与渴望,享受着和煦春风,忘却烦恼。徜徉在花海中,倾听着花朵的倾诉,心中甚是愉悦,心醉了,也分不清哪是天?哪是花?哪是我?

双合那一片花海令我痴迷,令我陶醉,令我心旷神怡。油菜花的平凡,它的纯朴,它的沉默都深深地烙印在我心间。远处那一片湛蓝天空映衬着油菜花,油菜花衬托着那流连忘返的游客。真是“流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

篇10: 这真的让我痴迷作文600字

这真的让我痴迷作文600字

我痴迷的东西不多,书法则是让我痴迷了很多年。

我痴迷书法要追溯到我六岁那年。那一年妈妈带我访问了全城的很多兴趣班,我左挑右选,最后来到一间教室,里面说不上豪华但却十分干净整洁,空气中充满着浓郁的墨香气息,我深深地被这种气氛吸引,我爱上了这个地方。六岁的我向妈妈大声宣布:“我要在这里学习书法!”

通往书墨世界的大门就这样为我打开了,一开始学习我觉得写书法好玩,渐渐地,我喜欢上了老师的讲课。老师每次上理讲课时,总是会为我们讲书法家的故事,王羲之的.入木三分,《兰亭集序》背后的故事等等,每一个故事都让那时的我听得如痴如醉。

老师不仅讲名家故事,有时候还讲身边发生的故事。有一次老师说他小时候练书法,他白天要做家务,晚上练书法蚊虫太多,他就把双脚泡在水中。听了这些故事,我就会更加努力的练习。

有一段时间,我的姿势总是不对,老师让我站着并把砖头放在了我的手臂上,说不允许掉下去,就那样我站了两个小时,最后,我的手臂又酸又痛。中途很多次我都想要放弃,可是一想到那些著名的书法家在纸上飞舞的字,我就咬了咬牙让自己坚持了下来,书法锻造了我的毅力。

每一次书写我都可以感受到每一个文字背后的故事,而我总是为此痴迷,想一探究竟。当我心浮气躁,遇到令我烦心的事时,我就会在书桌前提起笔练字,让每一个跃动的文字安抚我,让我沉浸在其中。

逢年过节,街坊邻居和亲朋好友都会如约而至请我给他们写对联。看到他们赞许的目光,听到他们肯定的话语,我暗暗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目标―――争取像王羲之一样对文字那样高深的感悟。要达到这一境界,我知道道路还很长,还需要我经历人世间的酸甜苦辣咸,在一次次书写中去历练去沉淀。

书法陪伴我成长,真的让我痴迷。

篇11:读书让我沉醉初一的作文

书是我的朋友,它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我爱读书,读书是一种快乐,一种享受。每当捧起书,我就陶醉在书的海洋里。

初读《格林童话》,我就被里面的主人公吸引住了。我从书里看到了一个童话世界,它是如此神奇,使我痴迷于其中。每天我都会读上几个小时,当我爱不释手地合上书,脑海中还会不断浮现出各种画面,我的内心甜蜜无比,读书令我陶醉。尝到了读书的甜头,我让妈妈买来了更多的书。那一本本作文书,让我的习作不断提高;精彩的哲理故事,使我更聪明;那些文学名著引领我走入文学殿堂,使我博学多才,尤其是其中的人物,令我印象深刻,如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足智多谋的诸葛亮,爱憎分明的武松,聪明灵秀的贾宝玉……我的生活因为书的存在而丰富多彩。

多彩的读书生活让我废寝忘食。每个周末,我都会坐到书桌前,一看就是半天。吃饭时,妈妈千呼万唤也叫不过来,我嘴里虽然答应着,但眼睛还是直勾勾地盯着书,直到看完了才离开书桌,每每吃饭,饭菜已凉。睡觉前,我也要贪婪地读上几页,我会越读越兴奋,睡意全无,等到妈妈强行关掉电灯,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本。在黑暗中,我还会把书抱在怀里,抚摸半天,感受书的温暖,甚至梦中都是在和书中的人物对话,有多少次都是抱着书睡着了。

书的陪伴让我的精神世界越来越充实,我成了一个快乐的孩子。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书籍中沉醉,在书海中畅游,我愿与书终身为伴。

读书让我沉醉初一的作文

篇12:一本让我痴迷的书作文800字

最近,我近乎疯狂地迷上了哈利波特系列丛书,作者是家喻户晓的罗琳。

文中的哈利在一岁时,被伏地魔夺去了双亲,被寄养在姨妈家,倍受凌辱。然而,他做梦也想不到的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一个叫海格的巫师来到了他面前,告诉哈利他是一个巫师,并送给他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哈利在魔法学校里,结识了罗恩、赫敏等好友,并多次与仇人伏地魔对战,最终杀死了伏地魔。

这本书让我痴迷的原因之一,是它所展示的既奇妙又惊险的魔法世界。哈利在一年级时,为了保护魔法石,独自直面伏地魔;二年级时,他从分院帽中抽出格兰芬多剑,杀死了祸害学生们几个世纪的蛇怪;当然最为惊险的是,第二次魔法大战爆发时,伏地魔闯进霍格沃茨烧杀抢夺,许多人在防御伏地魔时,被夺命咒所杀。看到这里,我不禁感受到死亡到来时,生命的渺小和无能为力。当时场面十分惨烈,牺牲的巫师们被摆放在大厅中,家属们的哭声响彻天空。这时,复活的哈利挺身而出,与伏地魔决斗。经过一番惊心动魄的战斗,哈利终于成功地杀死了伏地魔,给整个魔法世界带来了和平。看到这里,我对死去的巫师们产生敬畏的同时,也深深地被哈利的正义与勇敢所震撼。

这本书中所描述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也让我心驰神往。在魔法学校中,哈利遇到了“格兰芬万事通”赫敏,与哈利同样是学渣的罗恩和喜爱植物学的纳威。他们都十分勇敢,与哈利一起学习,一起肩并肩地击败伏地魔。哈利上的许多课程也十分有趣。有妙趣横生的变形课,展现实力的飞行课,危险刺激的魔法动物课……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魔药课,我一直很喜欢把各种东西混在一起,做成“魔药水”。我觉得,如果你来到魔法学校,你也一定能找到那门令你着迷的课程。

看了《哈利波特》后,我发现魔法世界中就有这样专门的一节课,教学生们把各种魔法世界的东西混在一起,做成真正的魔药。因为它实现了我儿时的梦想,所以我就喜欢上了它。我也十分敬佩教魔药课的斯内普教授。他是一名优秀的“谍中谍”。他既是一名食死徒,又是一名凤凰社成员。他是邓不利多派去伏地魔那儿的间谍,但他却对伏地魔说,他是安插在邓布利多那儿的间谍。在他发现哈利的母亲被伏地魔所杀时,他就立下决心要把哈利保护好,不要让他落入伏地魔的掌心。虽然他表面上对哈利十分冷漠,但实际上他对哈利是十分留意甚至疼爱他。当他被伏地魔识破,即将被杀时,他把自己的记忆留给了哈利。哈利终于认识到了斯内普是如何地对他好,后悔莫及。我十分敬佩斯内普,因为他是一名优秀的“谍中谍”,而且他为了一个他假装讨厌的学生而献出了生命。

所有看过《哈利波特》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地被它所吸引,久久回味在曲折的魔法故事中,相信你也会像我一样一读再读,爱不释手。

篇13:我读书我初一作文

我读书我初一作文

如果我是一棵小树,那么书就是灿烂的阳光,照耀着我,让我快乐地成长;如果我是一条小鱼,那么书就是一条清澈的小溪,滋润着我,让我快乐的成长;如果我是一只鸟,那么书就是一片蓝天,支撑着我,让我快乐的成长!

记忆中看过很多好书:《简爱》 《西游记》 《鲁滨逊漂流记》 《红楼梦》 《三国演义》 《巴黎圣母院》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简爱》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书是0103010。因为他曲折的剧情让我感动和震惊。

这本书讲述了简爱的故事。简爱很小就失去了父母,被寄养在姑姑家。尽管你尽了一切努力,还是很难赢得她姑姑的好感。后来,简被送到一所慈善学校,在那里她坚持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中学习。毕业后,她鼓起勇气准备新的生活,被聘为桑菲尔德庄园的家庭教师。就在她快要得到爱情的时候,一场隐藏了的秘密婚礼泡汤了,可怜的简又受伤了,所以。她决定离开这个悲伤的地方。第二年,在一次事故后,她认出了她的表妹,得知她的叔叔给她留下了20,000英镑的遗产。简把钱平均分成四份,分发给她的表妹约翰、表妹戴安娜和玛丽以及她自己。当她回到桑菲尔德庄园时,它已经成了一片废墟,这是由一场火灾造成的。大火弄瞎了罗切斯特,锯掉了一只手。善良的简没有抛弃这个残疾人,坚持要嫁给他,过着幸福的生活。

我对简爱有很多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和精神上的男女平等。不顾不幸热爱生活,把爱带给每一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对爱情的信仰,平等、真实、纯洁的爱情,甚至是毅然放弃自己渴望已久的爱情,最终为爱人实现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然不轰轰烈烈,却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里,简爱就像一个精灵,充满智慧,充满爱心,为宣传自己的人生而努力。她的生活像彗星一样明亮美丽。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是最普通的女孩,也要有自己的勇气、爱和尊严,勇敢的追求自己的人生。

篇14:让我着迷初一作文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书,是我最喜爱的东西,宛如婴儿喜爱自己的父母一般,不信?那就看一看吧。

紧紧地抓住裤袋,一双警惕的眼睛目光四处乱看。来到商业街,看见品种繁多的零食,不禁咽了咽口水;看见丰富多样的玩具,双手微微颤抖。咬咬牙,还是头也不回地冲进了书店。

一进书店,一股书香气扑面而来。贪婪地看着一本本书。犹如一头如饥似渴的狼望着一群肥美的绵羊。掏出裤袋中的零钱,一边数着,一边盘算着。看见目标,马上冲过去抓起来,看看价格,如果够的话,欢天喜地跑去收银台,如果还差几元几角,望望附近有没有熟人,愿厚着脸皮凑过去:“兄弟,借点儿钱……”

从书店出来,虽身无分文,又身欠外债,但也十分高兴,因为我有书!

回到家,废寝忘食地看着,上个厕所也要紧抓不放。吃饭时也要看,我当书为精神粮食,精神上饱了就心满意足了。

在学校,还照旧是手不释卷,因为要上课,所以才依依不舍地放进抽屉中,思念之情不禁油然而生。

下课也看。不过万一碰到一个“书鬼”级别的人物。呵呵,遭殃啦!

忽然,一阵风从你面前拂过,一只狡猾的手顺手把你的书一捞,然后飞一般的遁去!

呆若木鸡,如遭雷击。就像掉进河的蚂蚁失去了它的救命叶子。少则一两天,如果这本书是本“好书”,那么,呵呵!可能绕校园溜达一圈才会到你的手里。

可曾想过,没有书的日子是悲惨的,整天以泪洗面。看着月亮想着书。恰似身在异乡的游人思恋着远方的亲人。

篇15:让我长大初一作文

我长大中的伴侣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长大的营养品,书是一把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书是引领我们一生的文明之烛。我喜欢看书,读书一直伴随着我们长大。小时候,我还不认识字,我只能让妈妈给我讲故事。但我现在长大了,自然而然的也就爱上了读书。

记得有一次,我闹着妈妈要帮我买书,妈妈却说上星期不刚买了吗?我却毫不示弱的顶了一句,这不看完了吗!妈妈只好毫不情愿的拿出了钱包,掏出了20元钱,说了一句,你自己去买吧,我现在没时间。我只好垂头丧气的走了。不过到了路上,我还是心花怒放的。在路上我一边数着钱一边走路,就怕钱会不见了。结果数着数着没有看路,脑袋就撞到电线杆上去了,我摸了摸头,竟然起了一个大包,痛得我直跺脚,不过想起可以去看书了,我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过了一会儿,我就到了书店,我挑了一遍又一遍的书,结果根本就没我喜欢看的。我垂头丧气地走出书店,想了想改怎么办呢?结果我灵机一动,想出一个办法,不如去另一个书店吧,可还那么远。不过谁让我酷爱读书呢,一想到可以看书,这些路程都是小菜一碟。然后,我费了吃奶的劲跑,跑了10分钟左右,终于到了,我走进了书店气喘吁吁的,但功夫不负有心人,这的书物美价廉,琳琅满目,我随便挑一本,也十分好看。我买了一本书,欣喜若狂的跑出了书店,边回家边看书,可想起老师和爸爸妈妈平时万分叮嘱说走路看书会得近视眼,得了近视眼就看不清楚书了,我只好恋恋不舍的把书收了起来,哼着歌儿回家。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书是人类的营养品,而我说:书是伴随我一生的长大伴侣,我爱你—书!

篇16:让我长大初一作文

一想起长大,就想起离别。长大之中,最令我难忘的还是江南的雨,我母亲的家乡就在江南,即便离别许久,记忆之中却还是有着一片雨。

暑假,我跟着母亲回到她的家乡。到了外公外婆家,两位老人看见我的到来,留下了思念已久的泪水。

那时,正值雨季。细细的银丝柔柔密密,洋洋洒洒的飞织在空中,慵懒惬意地织就了一张薄薄的雾网。雨水静静地打下来落在屋檐上。在上海的楼房听不到雨声,便少了能触动人心灵的东西。江南的瓦屋,不同于上海的建筑,只要下雨,淅淅沥沥的雨声变充斥着耳畔,便有了亲近自然的惬意,让人产生无限的遐想。

来到母亲的故乡,最喜欢坐在屋檐下听雨,竟对这雨产生了复杂而特殊的情感,似怜悯,又似孤寂,仿佛在少年的孤寂中觅到了一位知音,产生心灵的共鸣。听雨,便是净化心灵的过程,和雨产生心得交流,少年的心成熟了,在听雨中,泛起淡淡的伤感,会让人流下几滴清泪。

外公和外婆也会陪伴着我听雨,听他们讲讲江南的雨和事,在雨中多了一份别样的情意。

雨突然变得忧伤起来。我要离开这多水的江南,离开这雨声,离开我的外公外婆,回到上海。

我想再听一次雨,似乎怎么也听不够。撑伞离开家,去小树林。

雨点也不是“润物细无声”它也有着自己的声音——一种自然的声音。雨在林间静静洒落,打湿了叶,打湿了心,雨让人感到的是澄净,诸多情怀诸多苦楚。这时的雨,多了忧伤,细细的雨点在空中飞舞,交织,我感觉我正在抚摸着柔软而又轻盈的丝绸,滑滑的,轻轻的。交织的雨丝似乎也在诉说着离别的伤感,一想到即将离开这,心是泛起酸楚与伤感。

雨停了,心情撒了一地。抚摸着一片绿叶,那清晰的脉络是纯净的心境,只是些许潮湿;闭眼聆听一抹流风,那轻声的吟唱是遥远的馨语,只是些许迷离;深深思索一段心事,那无言的沉默是碎心的情怀,只是些许伤感。

又想起外公外婆那张慈爱的脸,离别的伤感又加重了。

为什么长大的过程中要有离别,许久,我听到了回答,人生总会有着许多不舍的离别,每一次离别都伴随着阵痛,这种阵痛叫长大。

思念的雨,长大的雨,会一直在我心里,还有外公外婆那两张仁慈的脸,虽相隔甚远,担心的距离很近。

听着淅沥的雨。

篇17:关于让我飞翔作文初一

多年前,一个小女孩和她的母亲坐在地上,拿着一本图册,你一句我一句地认着图册上“新奇”的事物。多年后,女孩长大成人,和往常一样拿着一本名着,品味着书中的一字一句……

合上书本,女孩抬起头,将目光投向书架。笨重庞大的书架与小巧简洁的房间相比,显得尤为不相称,违和感十足。书架上面排满了一本本书,仿佛下一秒,这些书就像潮水一样喷涌下来,挤满整个房间。上面陈列的都是她的挚爱,每一本都与她有着一段奇妙的故事,无法割舍。

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阅读的?是在童年懵懂地好奇外面的世界时?还是在成长中初尝世间的酸甜苦辣时?或是在成人懂得生活之道时?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回过神时我已经爱上了。它如深不见底的隧道,只能前进,也只想前进;如深海的漩涡,越是接近,越是深陷进去,无法自拔;如一个神秘却又寂寞的人,等待了解它,给予温暖的有缘人;如黑暗世界的一点星火,渺茫虚无,却又唾手可得……

没有一艘坚不可摧的战舰能像书一样,带我去浩瀚的彼岸,也没有一滴甘甜可口的润露能像书一样,给予我无穷的神力。当然,这也并非无稽之谈。如赵恒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又如童铨的“灵魂欲化庄周蝶,只爱书香不爱花”,再如于谦的“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都足证明,书是人类历代的“传家宝”。

书,带我们走过一个又一个的旅程。经历一段又一段的缘分。它让我们结识一个又一个鲜活的人,体味他们的“人生”。

《红楼梦》的嬉笑怒骂皆为两行辛酸泪。当林黛玉在贾宝玉新婚当晚,气绝而亡时,我甚至想要冲上去,可回神后又感到无奈,她的世界与我相隔甚远,我又怎能冲破这道无形的墙壁来到她身旁,为她的悲痛而流泪,为她的凄惨而呐喊出声。大喜之日本该喜气洋洋,笑脸满盈,可到林黛玉这儿全都变了味。人们的道贺声成了一道道无声的剑,刺入她病弱的身躯,留下一道道可怖无法愈合的口子,绽放出诡异的绚烂,令人心生怜悯,却又无能为力。

《三国演义》的叱咤风云终为浮云一场空。曹操也是一个可怜人,一身的雄心壮志却因不懂“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而草草了之。曾经的一代枭雄已不复存在,君臣之间的约定与羁绊也随之泯灭。曹操他一定也会很不甘心吧,自己的梦想,自己的壮志,自己的约定都还没能够实现……但,我想,他也不全然是遗憾,毕竟他结识了一群能够以死相护的忠臣,在他灰暗的旅程中增添了色彩,这或许也不错。

《骆驼祥子》的心酸奋斗终究逃不过世俗;《简·爱》的坚定信念化作最美天使;《红岩》的隐忍斗智迎来胜利曙光……

一本本佳作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带领我们走向繁荣富强!

从一本本文学作品中,我看到了听爷爷奶奶辈儿的老人常常提起的当年那水生火热中的生活。虽然没有亲身经历过,我的心头却总是会涌上一阵酸楚。我很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每天都要忍饥挨饿担惊受怕,不知道明天自己都会在哪,颠沛流离的生活。虽然听过很多次,看过许多次,但我还是无法想象那样的生活是怎么活下来的。那些年,天壤之别的故事但都有着千律一遍的痛楚。

好在现在的社会不再是从前的古板,迂腐。一代又一代的新苗茁壮成长,开出绚烂的花朵,妆点漫天黄沙的世界。

从前的黄土沙壤变为片片云田,从前的风沙戈壁变为翠绿一片,从前的泥土胚房变为高楼大厦,从前的黄包拉车变为风驰列车,从前的愁眉苦脸变为喜气洋洋……我们的日子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化着,日子经过我们的努力也只会变得越来越好。从前的遥不可及甚至想都不敢想的“梦”被我们化为现实,。我们手上的书里也不再是只有悲伤、难过、愤怒和眼泪了,我们看到了爱、宽容、和谐……书,为我们开拓了更广的天地,为我们后续的发展提供了帮助。书是前人毕生的智慧结晶,是不可多得的宝物。

我们日子在变好,周围的事物都在变,可唯一不变的是人类勇于探索的心。书,恰恰满足了这一需求。它让我们变得更美好,变得更完整,变得更圆滑。它更像是我的朋友,不离不弃,对我们一生受用。

我爱读书,不仅是被书中所描绘的世界所吸引,所打动,更多的是它教会我如何为班级、为集体、为社会、为国家做贡献,如何更好地成为一个“人”。我不需要任何人看到我在读书之路上的艰辛。

因为时光老人自会见证,将它铭记于心。而满腹的“甘露”将会成为我的“标志”,赋予我荣耀。

篇18:关于让我飞翔作文初一

我知道,我一直有一双隐形的翅膀,但您的爱紧紧地束缚着它,请放开我的翅膀,让我飞翔,飞过绝望,看到希望!

——题记

从前,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天,一个人看见土地公公,正在做许多大小一样的陶罐,那个人便问道,土地公公,你在忙什么呀?土地公公回答,现在的人各种各样,有的不务正业,有的飞黄腾达,我想把新婴儿放入陶罐,让他们变成一样的人,但事与愿违,婴儿们虽都在陶罐里生长,但还是各种各样,也许这仅仅是一个小故事,但在我们身边何尝没有这样的人呢!他们束缚着我们,让我们不能自由生活,他们不就是现实社会中的“土地公公”——父母吗?

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想要飞,想要飞,却飞不高,这是为什么呢?年轻的我们好像小鸟,父母就好像一只笼子,束缚着我们,正因为有了笼子,天空不再蔚蓝,小鸟不再有自由翱翔。

都说“少年不识愁滋味”但我们这些跨越世纪的少年,却早早地品尝了愁滋味,自己本有一对翅膀,但却不能飞翔,有了如此经历,谁人不愁呢?

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可父母谁明白,也许就是您过分的爱害了我们,让我们形同犬人,您的笼子束缚着我,您的双手握住了我的翅膀,在您的帮助下生活,使我根本不能独立,你想想,当有一天,你离我而去,我应如何应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呢?您只有放开我,让我在林子中觅食,生活,我才会在将来找到真正的幸福!

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既需要父母的关怀与培养,又需要父母的放手,给予我们磨练的机会,让我们勇敢闯一闯,自由去飞翔!

溺爱是爱吗?不!溺爱不是爱,是害!父母啊!如果你爱我就别伤害我,有一种爱叫做放手,请您为了自己,也为了我的未来,放开您的双手,放开我的翅膀,让我自由自在的在天空中翱翔,飞向成功,飞向辉煌!

我要飞得更高,我要飞得更高,直冲云霄……

篇19:关于让我飞翔作文初一

如果说我是一株苗儿,那您就是甘甜的雨露,灌溉我幼小的身心;如果说我是一只鸟儿,那么您就是一朵又白又软的云彩,随时随地守护着我,给我一个安心的依靠。

有一次,我得了轻微的感冒,虽然医生说并无大碍,但妈妈还是不放心。非得带我去药店买药。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天!那天并没有太阳,阴沉沉的,空中乌云密布。妈妈带我到药店门口后叮嘱我在外面等着,不要乱跑乱摸。站在门口,好奇心驱使着我打起了妈妈的电动车的主意。瞧,平时,妈妈坐上车,一转把手,车子就“活”过来了,多神奇!我也学着妈妈的样子……不知怎的,车子一偏,半压在我身上,“妈呀!”我大叫一声,暗想不妙,果然,车子越来越往下倾,就快倒了!怎么办?我焦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掌心已有细密的汗珠……这时,妈妈来了,她大惊失色,忙向我跑来。经过一番折腾,我们总算“脱险”了,妈妈只是爱怜地敲敲我的脑袋说了句:“小调皮,以后可别做这么危险的事情。”接着对我又是嘘寒又是问暖。

妈妈,对不起,我不该调皮,不该让您操劳担忧。感谢您,为我撑起了一片晴空,让我在幸福中自由飞翔、成长!

篇20:什么让我陶醉初一作文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遇到许多困难,在战胜它们时总能让我们受益匪浅。

那是一个闷热而令人烦躁的下午,我独自一人写暑假作业。感觉题很简单,对于前几道,我总是不假思索便能做完,但这似乎都在为我即将遇到的“世纪难题”做陪衬。刚看见那道“世纪难题”时,我像以往一样,随意扫了一眼题便提笔开始做——只不过我这次似乎多了个心眼,先在草稿纸上做了一遍。做着做着,发现不对,因为根据已知条件和我求出的根本与答案没关系。我怀疑是自己算错了,于是不厌其烦地验算了好几遍,可是我的计算结果仍没有因为验算而推翻。

这可怎么办呢?我突然想起老师之前说过的话:做一道题最重要的是看清题目的要求。得到这句话的启示,我重新认认真真地看了一遍题目,才发现原来我没有看懂这道题:题目让我把小数化成分数,我却把分数化成了小数;题目让我把第一问的答案保留至十分位,我却将它算到了千分位……这样不该犯的小错误却在我的计算过程中不计其数。

再回顾这道题,也真配得上“世纪难题”这个称号,不仅容易让人犯错,而且光题干就有六七行,这对阅读习惯不好的我来说可是一个巨大的难题!但此刻,老师的话又在我耳边萦绕:遇到文字要求较长的题不要怕,不要慌,要一句一句仔细阅读,根据已知数量的关系写出式子,读完题后思路自然就来了。

于是我根据这个方法,开始静下心来认真读题,虽然那时的我热得汗流浃背,虽然经过长期的思考我已经有些困了,但我仍然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继续沉浸在数的世界里,陶醉在题给我的巨大困难中。不知不觉中,太阳已经落到远处的山谷中,燥热的天气中吹来了一丝丝凉风,而我此刻,已经理清了所有思路,就差一步就能知道答案了。

终于,在太阳落山时我得到了这道题的答案。这时,我的朋友小楠和小如来找我了,他们看到我满脸的汗珠和那几张满满的草稿纸,道:“你为了这道题这么拼值吗?上度娘查一下多省事!”我笑了笑:他们不知道,在战胜困难的过程中,每一位勇士都是多么陶醉!

篇21:秋使我痴迷作文

悄悄地来了。来到了一望无边的田野里,用丰收的稻子唤醒勤劳的农民。来到小溪边,为它吟唱曲美妙的旋律。来到山上,为嫩绿的小草披上金黄色的大衣,像是铺上了金黄色的地毯。它就是我痴迷的季书――秋。

秋天悄悄地来到了我们的校园,给操场上绿油油的小草披上了金色的衣服,把跑道旁的树叶染上了一层黄色,整个操场变成了一个金黄色的世界,仿佛天空也映成了金黄色。

校园里那一棵棵海棠花,红的像火一样,是那么的艳丽,白的像雪一样,显得那么的纯洁。像一个害羞的小女孩,却有着一颗洁白无暇的心。

校园里还有引人注目的一串红,红的像是涂上了红胭脂,远远地看,仿佛一串串“冰糖葫芦”,令人垂诞。秋风微微吹着,似乎又成了一张张灿烂的笑脸。分明是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小女孩,在风中千姿百态地跳着舞……

最好再下点雨,绵绵细雨,雨水滑到树叶上,像坐滑滑梯一样顺势滑到叶尖,似珍珠般晶莹的小水珠撒娇地清落在大地母亲身上,转眼就无影无踪了。雨水滋润着这个金色的世界。

雨滴又像一个小顽童,到处乱蹦乱跳,落到油亮的柏油路上,跳起了美丽的华尔兹,小水花又跳跃着从人们伞间一路穿梭,去寻找更多的伙伴……

街上,人们撑起了各色各样的伞:红的,绿的,蓝的,花的……,五颜六色,像是进入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给秋日平添了一林绚丽的色彩。行人中,孩子正欣喜地与秋雨拥抱亲吻,母亲却已悄悄地将关上的伞移向了不懂事的孩子……秋雨里呀,有人们柔柔的爱……

雨终于停了,瑟瑟的秋风还在吹着,树叶上零星的几滴滑落到了水洼里,泛起一阵细小的涟漪。秋雨滋润着大地,滋润着眼睛,滋润着心灵!西边,一道雨后的晚霞似乎更夺人眼球……

我痴迷的秋啊!别急着走,让我继续分离你的快乐!

篇22:读书让我与众不同

书,带我们进入知识的海洋;书,带我们畅游神秘的历史;书,带我们进入梦想的天堂;书是一种对人类有益的营养品。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读书,莫过于世间最快乐的事,在书的世界中,我徜徉在知识的海洋。每一本书都能吸引我的眼球,每一篇文章都能勾起我的好奇心。

从七岁开始,书就伴我左右。它赐予了我想象的翅膀,使我展翅飞翔;它赋予我无穷的力量,使我茁壮成长。书籍是多么的美妙,用它独特的魅力描述了一个个动听的故事。

品味唐诗宋词,使我领悟了其中的奥妙:这里有“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的清静淡雅,有“举头望明月”的不舍思乡情,有“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的战士悲壮之情。这些景色,我都能从书本里体会到。

读书让我与众不同。读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从井底之蛙变成了可以在大千世界中翱翔的大雁。我相信,随着我学到的知识越来越多,我迟早会变成一只矫健的雄鹰。

读书让我与众不同。读书,丰富了我的`想象力,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还记得上二年级时写过的一篇作文,只得了90分,我很不甘心,于是下定决心要把作文写好。而写好作文的前提就是多读书,读好书。从那时起,我就深深爱上了读书,无法自拔。

古有匡衡凿壁偷光,今有鲁迅嚼辣椒驱寒,他们都是为了自己心爱的书。我没有勇气向她们那样做,我有安逸的环境,所以我更没有理由不好好读书。古人条件不好尚能成才,并千古流传,而今天条件优越的那些人呢?不值得一提!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酷爱读书的人,才能和书成为好朋友。天空因为有了白云的陪伴才更加绚烂,红花因为有了绿叶的点缀才更加耀眼,我的世界因为有了读书而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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