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的教师为题的作文(推荐30篇)由网友“侄子的三轮车”投稿提供,这次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过的以我的教师为题的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以我为题
我是一个活泼好动了,调皮可爱的男生。我叫岳崇浩,我有一个弟弟叫岳崇正。我们兄弟俩都爱武术,人称混合双打。
电视说
我的小主人每天最少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在我的面前,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的身体。有时候小主人会拿着遥控器聚精会神地按来按去,偷偷地玩游戏。这时要是听见一点动静,小主人就会马上把我给关了,要不然女主人会发出河东狮吼般的怒吼,足足有200分贝呢!
椅子说
小主人天天都坐在我的头上写作业,他十分爱护我。从来不在我身上乱涂乱画,每天都会拿毛巾把我给擦一遍,所以一天到晚我都是干干净净的,有这样的小主人我可真幸运呀。
手表说
我的小主人对我十分好。因为我是小主人过生日的时候,爸爸送给他的。小主人平时不舍得把我带在手上,只有一些比较隆重的场合才会把我给带在手上。有一次,我被小主人粗心大意弄丢了,小主人着急地找了我好几天,吃不下睡不着,终于在沙发缝里找到我了。
看来我在我的伙伴的眼里有缺点也有优点呀,希望这样的我你们能喜欢。
篇2:以我的教师为题的作文
以我的教师为题的作文
每次,别人问我的梦想是什么,我总会自豪的回答:“我要当一名教师!”
假如我是一名教师,我会做什么呢?思索一会儿,便得出了答案,我会去往贫困的山区。
我走进教室时,会看见那一双双渴求知识的眼睛,即使四周墙皮已然脱落,讲台桌椅仅仅是一块块石头,他们也不会放弃学习知识。站在讲台,让学生们打开课本,提出一个个问题,看见那一双双举起的小手,虽然冻得通红,却依然高高举起。若他们不知道答案,那一个个真挚的面孔,瞪大的双眼便会望着我。
“叮叮……”下课了,学生们的`眼睛里满是遗憾。我会安慰他们,“下节课,我会教给你们更多,好吗?”他们的眼睛里立刻闪出一种光彩,“好!”那是多么兴奋快乐的声音啊!
虽然现在我仅是个初中生,但我认为与其在原地踏步,不如让自己离梦想更近些,我要让自己的未来不仅是梦!
我要使自已获得渊博的知识,学习老师应具备的一言一行,将来我要教给我的学生!我要珍惜每一分钟学习的时间,用信念和梦想支撑我大步向前。
我有一个梦想,我要为它拼搏,每天告诫自己:向着梦想前进!
篇3:以我的教师生涯为题的作文
在我的理解中,所谓“生涯”是指在一个人一生中所扮演的角色和结果,这其中包括儿女、夫妻、学生、工作者、父母等等。这些角色中有我已经扮演的,也有将来我要扮演的。而我的教师角色才刚刚开始,我知道这将会是影响我一生的角色。
我记得小时候,女孩子们的梦想就是长大成为一名教师,因为记忆中的老师都是和蔼可亲,像妈妈一样温暖的人。其实我也不例外,从小励志成为一名教师。毕业后,我毅然以一位非师范类毕业生的身份参加了教师招聘的考试。考试是艰难的,也是辛酸的。我多少次想放弃,可是当我来到育才小学实习后,我在这里看到孩子们天真纯洁的眼神后,我更坚定了我的信念:一定要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皇天不负有心人”事实证明我的努力是没有白费的,我成功了。
在育才学校,我开始了我的教师生涯。我记得当我以一名教师的身份第一次来到育才小学时,这里深深吸引住了我。干净明亮的教室、亲切和蔼的同事还有孩子们热烈欢迎你的眼神让我爱上了这里。特别是学校的领导和同事们给予我的关心和帮助,激发了我努力的动力。虽然作为一名计算机专业毕业的教师,但是在教学上我还是一名学生。记得第一天站上三尺讲台时,看着孩子们渴望学习的眼神,我心虚了。我怕不能够把知识更好的传授给他们,我怕不能够与孩子们好好相处,我怕。。。。。。我心里有一千个害怕。这时,是我的同事、我的领导给了我动力,给了我支持。年级组的优秀教师给予我教学方法的辅导、让我多听他们的`课、多看一些教学片段等等。现在回想起来真的非常感谢当初他们给我的帮助和鼓励,才会让我成长。
我记得才开学不到二个月,学校会迎接实验校复查举行了一次赛课。当我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真是忐忑不安。我一方面知道这是个很好的学习机会,一方面也知道这是考验我的时候到了,于是我早早开始做好上课的准备,提前几个星期就开始构思、设计,并且就我的教学设计请教了许多学科的老师。经过多次试教,在赛课比赛中,我取得了好的成绩。课后校领导对我的教学环节设计、教学流程和教师素质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虽然我知道他们肯定了我的努力付出,但是我知道我应该要谦虚,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多向他们学习。这一次赛课也让我深深感到团结的力量是伟大的。
做为一名新教师,我还停留在关注自身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我考虑更多是如何让学生更多的喜欢这个老师。但是因为信息课程是从三年级开始开设,对于他们期待以久又渴望接触计算机的心理来说,在课堂中是充分表现出来了。好奇、多动这些因素都引起了我课堂纪律难以驾驭,于是我过多的表现出对学生严厉和怒吼。当时,我考虑更多的是如何让课堂恢复安静,并没想到我这举动会在孩子们心里留下多深刻的印迹。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是从一个小男孩身上发觉的。这是一个很调皮的孩子,可以这样说:在我的印象中他从来就是个坏孩子。我对他的教育可能就是怒吼与生气。但是有一次我与他深刻长谈后,我发生其实他也是听得懂道理的孩子。所以从那后,他如果再犯错或者有犯错的苗头时,我会就跟他讲道理,让他自己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慢慢他的学习习惯就在改变。也就是因为这个孩子,让我明白其实孩子们都是听得懂道理的,严格要求是一定的,严格要求的方式也更应该从孩子们的角度来考虑。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虽然我才开始我的教师生涯,不过我想我愿意用我的一生来奉献给我的讲台,奉献给我的学生。
篇4:以我为题目的作文
正如朱先生所绘的那一幕:“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乍一看颇有点儿滑稽的味道,细细品来却又是另一份深情。
父亲已是中年之人,儿子即将回学校,对几个熟识的茶房再三嘱咐,一定要帮忙照顾好自已的小儿,终于还是不放心,又亲首将儿子送上车。临分别时,还要去买几个橘子,恨不得替儿子打点好一切。这便是父亲了吧!尽管自己肥胖的身子使他在翻越栅栏时困难了些,可父亲并不在乎这些,儿子竟可以安危大于父亲的一切。父亲竟可以如此地忘我!在这简单的其中也透出一丝伟大的父爱!
我不禁想起有一年,我独自从上海回故乡时与我的爸爸在车站分手的场面。爸爸本来是要和我同回的,可我固执地想要锻炼一下,拗不过我,他只好同意。好一会没见着他人,我便以为他走了,等到车快发动时,他又很急地跑上车,给了我一袋儿东西,有报纸、水、零食之类的。想来他是怕我寂寞,给我打发时间的。我这才发现爸爸是个极细心的人。
随着爸爸走下车的一刹那,我感到鼻子一阵酸,他朝我挥了挥手,转身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之中,久忍的泪终于流下……
朱先生时常在晶莹的泪光中看见父亲亲和的背影。无论多远,无论多久,父亲会一直在他心中,父爱一定会照亮我们人生的路途!
篇5:以我为题目的作文
我喜欢在历史文化的长河中漫游,因为那里有丰富多彩的文化经典,它的每一个支脉随时都激荡着国人的上扬,同时也涤荡着劣根性的文化。
我喜欢春秋战国时代的游说者,是他们让君王仁政,令百姓在纷乱中曾偏安一隅,尽管他们无官无职,但他们在中国历史的进程中占一席之地。
我喜欢孔孟之道中的圣人古训,是他们开学校教育之先河,令平民子弟也能走进学堂,尢令后人引以为循的治世治学思想,更是中华民族代代传承不息的瑰宝,是当下人类精神的直接载体,因而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做为君王的辅政者,我喜欢韩非子的法治理念,更佩服其超前的顺应历史潮流的意识。我不喜欢李斯的圆滑乃至奸诈,因为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毕竟一度阻碍了儒家文化的传播,而他曾经是这一悲剧的始作俑者和推波助澜者。
我喜欢项羽的霸气,但我不愿看到其弥留之际为红颜而悲而残的一幕,是男人吗?到底是英雄气短,还是儿女情长?!霸气再加上豪气等于浩气岂不更加圆满!?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吗?还是・・・・・・难怪他大气不成,而刘邦却大器晚成!李清照不是留下了“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诗句吗?话柄也!
我喜欢文人骨子里那股傲气,一个文弱书生除了能写出荡气回肠的诗篇,亦能在大义之前铁嘴钢牙,宁死不屈,何等风流! 我喜欢苏东坡词风,豪放不拘。想做一个狂人!
我喜欢李白的浪漫,想做个云游四海的野人!
我喜欢郭沫若历史题材的剧作和散文,深邃高远,但我不喜欢他的诗章,只因总看到其淡淡的脂粉味儿,多少有点做作;更不喜欢徐志摩言词里的缠绵,堂堂七尺男儿不去干点顶天立地的事业,整天琢磨女人,做个比喻也少不了用个诸如“妩媚”、“婀娜”之类的词,反正得带女子旁的字。可惜了他的才干,难怪有人叫他“天字第一号情种”!
为人做事,我喜欢有自己的风格,不喜欢人云亦云;交朋友,我喜欢雪中送炭,不喜欢锦上添花,因为我知道君子之交淡如水;对亲人,我喜欢中庸之道,因为我深知物极必反;对长辈,我喜欢用《弟子规》来践行,对幼稚,我经常嘱咐晚辈:“看看《增广贤文》吧”!意在促其尽早成熟。
春天,我喜欢一家三口到户外去领略大自然的风光,这时我会像个孩子,与女儿嬉戏,与妻子浪漫,当诗兴大发时我会随口吟上几句唐诗宋词,而且旁若无人的故作姿态,一来给亲人增加点情趣,二来也想从小激发孩子的兴趣,增加点文化氛围,我只想在耳闻目染、潜移默化中去影响她,让她有点崇拜,逐渐形成自己的文化积淀和底蕴。 我喜欢在屈指数算年轮时,警醒自己:“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当我看到相扶相携的一对老夫妻漫步在公园里时,我会很自然地想起叶剑英老帅八十抒怀的”老夫喜作黄昏颂,满目青山夕照明”。 我喜欢感时,我喜欢遐想。
总之,我在喜欢中陶醉,在陶醉中忘我,在忘我中收获。我收获了知识,收获了亲情、友情,更重要的是我真像个大人了,像个兄弟、像个父亲、像个儿子……
还有,我正是在自己喜欢的氛围中,在人生的坐标系里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个点。
篇6:以我为题目的作文
阳光明澈的午后,窗外有清亮的鸟鸣,以及飘着淡如细玉的时光的香气,更有一缕琴声绕窗而生。
窗台上,生机盎然的绿萝似在做梦,安静到像忘了这个尘世存在。浮沉明暗的光影停在书上,无数尘埃散在光束中,似想要从书中获得属于自己遇见的相思引。寂静的巷子好久没有人来了,隐约听见一只猫轻轻地走过,随它一起走过的还有什么呢?我眯着眼睛想。
捻过一页书,其间蒙了尘的时光若停在花上的蝴蝶被惊得四散开来。若一个春天将尽,便已可看见天涯。这世上,再美好的东西都会成为往事,都会落入平常,或最终被汹涌的欲望束之高阁。所以,无论怎样都要开心的活着,日子终会在某天将痛苦带走。如果实在做不了自己了,那就先安静下来,然后慢慢地等,等到一切平复后,才会看清骨骼藤蔓的你我。
多喜爱这春,铺天盖地席卷而来的香气,是从千百里外的田野或是山林中传来的,这是春天最深邃的气味。微风里,沉醉着甜蜜。春天的风,是微微的,像极了戏台上演青衣的女子。微微地拂动着水袖,莲步轻移,吹过一阵微风 ,微风里的喜哀,微风里的痴嗔,都在春天里交织成缠醉的甜蜜,于是心动了,相爱了,像微风一般,醉倒在了这春天的怀抱里。
春天的街道里,最常见的就是柳,一眼望去,柳絮飘如雪,纷杂缠绕,像这春天,一下子就柔腻到心里。一个人,午后在一条长长的街道,风偶尔会拂过,带走柳枝间蜜语的飞絮,柳叶轻轻拂过我的脸,刺痛着却并不抗拒。独行,眼光从枝梢到飞鸟,心绪从杂草到柳条,是我与柳树寂寂的相伴,我给予它,最懂得的灵魂,它给予我,这春天,最倾心的姿态。
所有的好风光,好事物,都在春天了,连那最杂陈的爱情,在春风里,都晒出了别样的芬芳。在春天,从不管什么过去将来,誓言今生,只在春风中与你对望了一眼,只一眼就沉沦,沉沦在这热烈的爱情。要有多热烈,在春风里并肩而行,相携的手,那样紧密,一如行道路旁,相依的木槿。盛放的红,如鲜血一挥而染就,我与你的血液,从此在这春天,脉脉相通。
我走过春天,听过春天,阅过春天的故事,带着虔诚的心情,去瞻仰这世间最绮丽的风景。春天,在这清宁的时光里,执一本手册,品读了一生一世一辈子,却原来只是岁月变化,山河依旧;春天,在这寂远的流年里,守一声禅鼓,寂寞了一山一月一苍穹,但幸好我有回忆刻于心中,像抚过佛珠时满心的感动。
一只蜻蜓落在风中我翻飞的裙角,也像我,刚好从我爱的人嘴里,听到了最动听的话语,声声远清,字字灼明,是时光里,并肩写就的,关于春天的故事。
也曾想过,剪一段梦中的记忆,织一件缘分的衣裳。只是这世间,不是所有的缘分,都恰如心意。就像一件你心爱的衣裳,穿在身上未必合身,可命运不是量体裁衣,它不能顺应你的时候,你就只好容忍它。有时候,选择与寂寞为伍,让偶起波澜的心,渐渐地转至一泓清澈而明净的水,也算是修炼到某种禅境了。都说寂寞是情至深处而生出的一种怅惘,一个爱上寂寞的人,或许会厌倦风霜的世情,但是绝不会逃避自然山水。我们应当相信,这世间真有这样的人,对营营名利视而不见,却为山林中的.一朵无名野花,而心动不已。
我坐在树荫里,看那些阳光透过斑驳的树影,零星的散落在草地上,阳光在移动,象生命的轨迹划过记忆的痕。这是一个安静的午后,也是一段唯美的时光,我就这样静静地靠在一棵大树旁,听一个人讲一段故事。
似乎每一个故事的开头,都有着绚烂与美丽的色彩。我们每一个人都在故事里行走,也都不由自主地为自己的故事,涂抹着幻觉般迷离的颜色。然而,故事的结局永远是出乎意料的,所有的意外,所有的变故,和所有的磨难,好像都是幸福的铺垫,而幸福的后面,总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在翻转着乾坤。
一直以为,只有我的故事才会有彻骨的痛,却原来每个人的心里,都有着一些无法割舍的思念,和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时光在流逝,相片已经泛黄,而曾经的故事,却在反反复复的回味里越来越清晰。
一次次地抬头看那些阳光,一次次地想,什么样的结局才是我们心之所愿?什么样的爱情才最圆满?阳光、草地、空气、绿树、蓝天,似乎已经让我们的生活,有了那么多希望的色彩,然而却总有一种遗憾,在生命里跳跃。爱,究竟用怎样一种形态走近,才会让我们觉得满足?
对于自然,我们无法苛求,所以我们欣然享受。而对于他人,对于你爱过恨过的那个人,我们总是苛求的太多,于是,总在失落中辗转心伤。有人说,这个年代已经没有了空间的距离,所有的距离都在人心之中,那么人心的距离,能有多远?又能有多近?也有人说,最美的风景不在路上,而是在一个人的心里。我想,春天里处处都是风景,只有心里装着温暖,看山明水秀,赏风清月白,一切都是美好。
记忆是流动的风景,我们坐在时光的舟上,看风景从身边转瞬而过。走过的河流无法回趟,懵懂中,流年已逝。对于这个世界,抑或是对于某个人,某一段情节,我们是应该爱的多一点,还是恨得多一点?那些戛然而止的故事,是应该封尘在以往的岁月里,还是在未来的日子里反复咀嚼。我宁愿站在你的故事之外,看你渐渐放手。
爱就爱过,痛就痛过,不要再提那些往事。走过以后,应该明白,所有的故事注定都是支离破碎的,所有的结局不过只是一场痛。每一种事物都有它的属性,爱亦亦然。走近故事的前夜先问自己,怕爱还是怕痛,有了承受的勇气再去开始。要知道,大爱之后必有大痛,怕痛就别爱,要爱,那就痛吧,除非你会失忆,除非你能将心埋葬。
我们的故事,其实已演绎了千年,从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到人生若只如初见。其中有多少的心酸与落寞,早已在人比黄花瘦的诗句里,被吟唱的星沉海底,雨过河源。谁能在谁的故事里倾城?谁又能在谁的故事里沉迷?除了自己,好像别无他人。繁华的过往,对于别人只是一场繁华的梦,而梦,终归是无痕的。
生命其实就是无数次快乐与悲伤的体验,很多时候,爱也是无可奈何,身不由己。谁能看到遥远的未来?谁能拒绝缠绵的温情?谁又能在自己的故事之中,理性的排练每一段章节?我,似乎从来没有走进别人的故事,而我又怎能知道,别人的故事里,我是不是充当了一个心酸而缱绻的主角?
阳光正好,我坐在阳光里静静地看你,那些已被遗失的过往,渐渐在你的叙述里被拉近。突然,我渴望有一场雨,打湿你身后那些晦涩的记忆……
每当被情缘所缚,就会想起王维的一句诗“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唐代的诗圣数不胜数,诗佛却唯独只有王摩诘。许多人对他的喜爱,皆是因了他的诗境,可以在瞬间将你带离纷扰的世俗,给山穷水尽的人,寻找到柳暗花明的转机。有人说他是消极的,禁不起贬谪的落拓,就背着行囊,逃离到终南山,做起了佛前的一粒芥子。在寂静的山林弹琴长啸,一任青苔慢慢地爬满自己的衣襟,那个如花的大唐盛世,仿佛已成了前世的回眸和错肩。
十年寒灯,江湖夜雨,王维选择步入山林,不是仓促而茫然的。若不是经过朝堂变乱、笙歌逝尽的世情落寞,经过漫长深秋的萧索和苍凉,他也不会那般决然地转身。也曾深情地吟咏过《相思》,在千年前的唐朝种下一颗红豆,每个中了情花之毒的人,都想要摘一颗红豆,用来自解。弱水三千,最终他还是要了寂寞山林,或许只有山林才可以将他彻底地带离繁芜尘世。他是真的倦了,行至水穷处,坐了下来,漫看天边云卷云舒。曾经的大悲大喜,刹那间荡然无存,他突然觉得自己好生无情,因为他觉得世无可恋。
很多人都想知道,佛到底是无情还是深情。若是无情,他又偏偏要爱众生,若说深情,他却不为凡尘的情爱而动心。或许佛的无情,是深情的凝聚,佛的深情,又需要无情来释怀。王维是深情的,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到老的时候,他会对寂寞这样情有独钟。山水是寂寞的,无论世事经历了多少沧桑变迁,它们一如既往地保持无言。王维爱的就是这种无言,用心灵去交流,让他觉得宁静踏实,没有伤害,不需要背负任何的孽债。
山中的岁月过得特别地快,闪若流星,转眼已不知是几度花开花落。山中的岁月又似乎特别的漫长,这里的花草树木,并无丝毫的更改。以为离尘太久,心会渐渐老去,岂知生命的琴弦却越弹越亮,在清冷的月光下,闪烁着洁净的光芒。在世间绕了千千的心结,被明月清风轻而易举就打开。这就是王维和山水的缘,一种禅缘,让人心生羡慕和遐想。虽说每个人伸手就能触摸到清风,抬眉就可见白云,静坐可以听闻流水,假使你没有一颗宁静的心,是无法与自然万物有深刻地交谈的。王维做到了,是因为他和喧闹相离,与寂寞相爱。
我们总说世俗太现实,然而山林之中亦是如此。倘若我们将一颗世故的心带进来,这里的一切生灵,都会将你我拒之门外。缘分是两个人的事,你情我愿,你欢我爱,才是有缘有份。一个人的心动,无法让花开到极致,任你用怎样的深情浇灌、呵护,它还是会夭折。王维懂得,所以他割舍了人间的相思,只和水说话,只和云参禅。
我是个爱做梦的人,梦里最多的是远离尘世,在明山秀水处闲居。抚琴作画,静坐参禅,一任流年似水,不担心红颜老去。有人说过,待到老时,就陪我去山里住下。不是承诺,更不是誓言,说得那么漫不经心。我明知道是假的,但还是愿意相信,能说出这句话的人,也该是一个向往宁静的人。只是这世间有许多这样的人,被命运牵着走,无法自在呼吸。所以就连应诺一个人,也说得那么含糊,而谁又肯为一句没有期限的话语,痴心守候?
在不能如愿以偿的日子里,我总是被王维的诗句感动得不知所措,那是因为我也爱极了寂寞,山的寂寞,水的寂寞,禅的寂寞。我愿意看着一个临着水畔的老者,坐看云起,或垂竿闲钓,一溪流淌的水。明知道钓钩上一无所有,但还是乐此不疲地坐钓一份闲逸。有人说过,人生的大美是简洁,所谓的简洁、纯粹,不是一个不懂世事的孩童,那双明澈的眼神;真正的纯粹,是一个历经风霜的老人,他尝过人生百味,到最后,淡饭清茶足以。他的心,将所有的复杂都过滤干净,所剩的,就只有纯粹了。
我希望有一天,我的心可以清如明镜,而我可以在镜前,细数着自己鬓边的年华,看着镜中老去的容颜,并不会心生感叹,而是平静待之。我亦希望,有一天,我坐在云崖水畔,垂竿闲钓自己的影子。哪怕忍受一生的寂寞,也愿意,因为这只是生命的澄寂,而灵魂却充实丰盈。那么就这样做安静的自己,让牵念的人,依旧放在心里,不去惊扰。哪怕有一天在梦里,为某个渺小的感动而泪流满面,醒来后,也要假装一切都不曾发生过。有些人,有些事,注定只能在梦里相逢。
若可,就让我做一剪闲云吧,没有来处,不知去处,在寥廓的苍穹飘荡。有缘的人看见我,将我写入诗中,描进画卷,编进梦里。无缘之人,就这么擦肩,擦肩吧,擦肩并非是无情,而是让缘分走得更久远。我们的故事在尘世间,注定只是一个故事,无须心有千千结,更无须梦里寻他千百度。我只要乘舟于缘分的河流,顺流而下,必将会抵达最后的渡口,我只愿自己一帆风顺!
文/倾城绝恋
篇7:以我为题目的作文
我是一个多变的小男孩。有时我爱静,又是我爱动。静的时候我像一个小书生,一个上午坐在那里来看书,纹丝不动;动的时候我就像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百米赛跑参赛者在跑道上狂奔,在小区里里尽情地骑自行车、跑步、溜冰……
我想男孩子都看过一部《神奇宝贝》的动画片吧,也该知道男主角小智吧。小智是那么好强,不服输。我觉得自己就像小智一样爱去冒险,而且有时耍点小聪明,有时犯点小糊涂,还是和他一样人缘极好的小男生,连他的宠物都那么喜欢他。小智经历无数的战斗,战斗结束就能和对手和好。真是俗话说得好:战场上是对手,战场下是朋友。我希望自己拥有小智那样精彩的世界。
不过,有一点就不一样了。就是我有一个极大的毛病——粗心。记得学写“裸”字,每次我都写成“示”字旁,少写一点。妈妈教了我好多遍。可是,作业本上又写错了,妈妈忍无可忍,痛斥了我一顿。妈妈说我老是错的莫名其妙。就说那次做数学题,我看题目时是对的,抄题的时候又把数字抄错,结果38变成了28。所以把妈妈弄得火冒三丈,简直气糊涂了,把“作业”竟然说成了“吃饭”……
唉!我什么时候才能和粗心说拜拜哪。
这就是我,一个多变的“小迷糊”。大家一定想知道我是谁吧?我就是——张恒瑜。
以我为题目的作文大全
篇8:以我为题的作文
我这个孩子不能算个好孩子,真的!
以前我以为自己很好,可现在和别人一比,我才发现自己其实很差的。我现在没有优秀的成绩,没有特长,没有……除了让父母花钱供自己读书外,自己一无是处。我很自责,也很内疚,很想让他们以“我”为骄傲的,可……
我心里很复杂,左想右想还是觉得自己不算好孩子但我也不是坏孩子,只好是不讨人喜欢的孩子罢。我性格倔强,还经常爱发点小脾气,总是一副自己很了不起的样子。
有的时候很想问问他们,我在他们的心里意味着什么?却总是说不出口。我自己也很清楚他们对我的希望有多大。我有时候常担心,自己真地做不到那么好怎么办?辜负了他们怎么办?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其实我很爱他们的,就像他们爱我一样,就是因为爱他们,所以才不想让他们失望。
从我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天起,我就开始给他们添麻烦了,不断的添,总之,拉扯到这么大很是不容易的,真是感激加感谢他们。
[以我为题的作文]
篇9:以我为题的作文
我,一名初中生,个子不算高,瘦瘦的。眼睛炯炯有神,但却架着一副眼镜,不过显得很有学问。 每个人都有爱好,我的爱好就是上网玩游戏,对电脑简直达到了痴迷的程度,所以大家都叫我“电脑狂”。五年级的暑假,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台电脑,我看到了非常高兴,从此就迷上了电脑。 每天放学到家,我就会坐在电脑前查找资料、玩游戏,从此我就离不开电脑了,电脑同时也成为了我的良师益友。到现在,我的电脑水平在班上可是数一数二的了。 我和电脑的友谊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之间也发生过矛盾。随着电脑的程序越来越复杂,我束手无策了,只好请教别人,结果是硬盘坏了,我就只好求爸爸拿去维修了。 还有一段时间,我因为玩电脑游戏,学习成绩就越来越差,被爸爸知道了就说了我一顿,还规定了,我只能周末玩游戏 我的理想就是长大以后,当一名科学家,为人类做贡献,做祖国的栋梁。所以我现在一定要好好学习。 这就是我,一个喜欢电脑的的小男孩,想跟我做朋友吗?
篇10: 以我为题的作文
时间真的好像一头倔脾气的驴子,固执地按自己步伐满头大汗地向前奔去。
不管你乐意不乐意,它还是毫无商量地驼走了你的青春年少,把你说不出口的爱和恨,放不下的嚣张和浮躁甩出了记忆的视野。
我也一样,不管我愿意不愿意还是得接受自己已经在德国将近读两年博硕士的事实。因为最近刚刚写好了论文计划,初步想好了研究方法,入口和出口,猛得觉得,不管是身体还是神经都大为松弛,有点瞬间空白的麻木感和倦意,有种委屈空缺感,需要好好滋补一下。所以也就趁机糟蹋点时间,总结一下自己过往的错与对,爱和恨,不甘和固执。
首先,在德国需要接受的一个观念就是,你作为一个独立的人,享受了这种自由,就要为此承担责任。这句说起来很矫情的很平庸的一句话,却是我的第一部血泪史。刚来德国的时候,加上各种不适应、不安定,心情特压抑、特不好,所以很容易对别人产生依赖性,这样的后果就是,逃脱责任。比如说,刚开始会和亲人和朋友吐槽自己种种的不满和遭受到的种种的不公,放大这个陌生世界的不友善。
其实他们即使是真心关心你,也是山高水阔,无从下手,这种情形下,即使你在其中有不对的地方,他们往往因为护短和担心而选择不批评你,而是和你一起把别人骂个一无是处。这样的后果,只能是加剧你对这个世界不满,对自己的狭隘和偏见视而不见,永远觉得自己理直气壮,永远觉得自己被侮辱被伤害,沉浸在自己臆想的世界里不能自拔,于事无补。
但是生活总不是真空,不开心的事儿不会因为你的恐惧和逃避而消失或减少,和导师交流永远是隔靴挠痒,貌离神欺,脚本永远是悬在空中,书海茫茫,苦海无边,做梦都想,上帝啊,借我一双慧眼吧,或者给我一支神笔吧,让我找到脚本的入口吧,让我看清书山书海的窈窕神姿吧,让我顿悟吧,让我涅吧……当所有的事情排山倒海向你压来,你除非像土行孙一样有遁形术,否则无处可逃必须接招的时候,当朋友和亲人最多只能听你发发牢骚,陪你郁闷一下,除此之外只能耸肩摆手爱莫能助的时候,当你觉得导师和同事等周围人的最大善意、包容和帮助让你觉得自己的逃避责任很无耻无德的时候,也就是蜕变的时候了。开始的时候,总是很难很难,总想放弃,心里的那根弦总处于一种临界的紧绷状态。
很多时候,它们和自己处在一种敌进我退,此消彼长的一个过程中,你要是甘心拱手相让,就别埋怨它们不客气占领你的生活的各个角落。在此过程中,别人的帮助和鼓励固然是十分重要,但是自己的坚定和行动力才是最重要的,寄生和攀附总不会长久,而且唾手可得的成功和爱情一样,不容易被人珍惜,也没机会感觉自己拔节成长的美妙节奏。只有有那么一个时刻,内心深处里,自己勇敢的站出来,拍着桌子掷地有声地说,我自觉地选择了自己的道路,情愿为之负责,并矢志不渝地执行下去,自己的困境才会有所改观。在这种盲目乐观的革命热情下,减少自己找借口的时间和机会,纠正一些自己的坏毛病,开始思考自己脚本的进度问题。
篇11: 以我为题的作文
由于各位陪审员一致认定我无罪,于是我被当庭释放,不过,我不服,这还有没有公道。我要大声疾呼,我要为自己辩护:“我DD有DD罪。”
其一:偷窃罪。是的,我的确偷窃过他人的劳动成果。有例为证,我常常写作文的时候感到脑部资源枯竭,文字库奇缺,于是就搬起作文书进行“偷窃”。还有,在考试的时候,我也会趁监考老师不注意的时候偷窥别人的答案。以上种种行为,难道构不成“偷窃罪”吗?
其二:抢劫罪。这也是我在作文课上所犯罪名之一。一些未经大脑思索、愚蠢透顶的观点和想法常被我强行付诸作文,例如,什么“祖国是我们的母亲,我们应热爱祖国”啦;什么“xx救落水儿童”啦;更有甚者,什么“雷锋精神又奏新篇章DDxx拾一半截铅笔上缴”啦;又什么“xx不顾家境贫寒,毅然捐款人民币一角”啦;于是,借题发挥,随便乱扯,乱抒感情,无病呻吟:“啊?祖国是多么美好呀!”“这种精神是多么高尚呀!”“这种做法是多么值得提倡呀!”只要字数一达到指标,立即住手,最后还不忘来一句“我希望我们广大人民都要学习……”于是,深深呼一口气DD作文大功告成。写到最后,连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什么,结果可想而知,作文一塌糊涂,语文老师更是气晕几次。这一犯罪事实直接造成经济损失和重大精神损失。
其三:
纵火罪。当我感到心理不快时,我就会把父母当作发火的对象,上次由于考试考的不错,我在家中的地位陡增,我开始目空一切,往往因为一点小事,我会大吵大闹甚至会绝食一天以示意志坚定,害得妈妈又哄又劝,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又好气又好笑,气的是,自己太无知,给为维持生活本已艰难的父母增加麻烦,可笑的是,妈妈哄我时的情形真好象求别人办事时的情形,这件事一直让我不安和愧疚,我甘愿付出任何代价来弥补这个让我感到汗颜的过去,我好后悔呀?假如你是我的话,也许你会更加难过。
其四:杀人罪。这你必须帮助我计算一下我所浪费的时间,在高中生活里,上课时间除外,我平均每天花两小时在吃饭上,课间约一小时流失,而中午又花在看电视和睡觉上约五十分钟,星期天则整整一天花在和另人在一块打球上,假期更是可恶,几乎每一天都在娱乐中度过。可算清楚了吗?我这三年已经浪费了多少时间,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我不仅在杀自己,而且还在杀别人。因此,我要告诉“同窗”们,时间列车一去不返,一定要珍惜时间。
由于罪名繁多,不能一一列举,但综合以上罪名,就足以说明我是有罪之人,我强烈的感到:我们不能再戴着这些罪名生活,我们不能,绝不能!
篇12: 以我为题的作文
老爸说,劳动能强身健体、增强免疫力,也能消耗多余的脂肪!听他这么一说,我灵机一动,何不用这个办法来减掉我一身的“肥膘”呢!想到这里,我就跑到厨房,自告奋勇地说:“老妈,今天擦桌子、洗碗、扫地您都不用做了,全让我做吧!”妈妈笑着说:“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平常让你擦桌子,你都懒得干。洗碗扫地行,擦桌子不行。”妈妈摇着头说。我抓着老妈的手央求说:“老妈,以前的事都过去了,您还计较呀,您啊,是个小气鬼!”老妈一听这话,大怒道:“好,这几天的活全部给你,这样总行了吧?”我心里美滋滋的,心想:老妈还真被我的激将法给套住了,今晚,我一定能减两斤!可没想到的是,梦想和现实完全不一样。
吃完了饭,我挺着装满食物的肚子,满意地走开了。刚走出两三米,“谁说今天晚上干所有活的?”老妈逗笑着说,“You,啊,不,I,I!”我应声而答。约摸几分钟,从老妈落下筷子那一瞬间,我的使命就开始了。我端起碗打算往厨房走,结果,走得太急,没拿住,“哗啦”一声,打碎了一个。“一个碗两元钱!”不用说,肯定是老妈的女高音。我只能乖乖地拿出两元钱给她。然后小心翼翼地继续工作,生怕稍不留神再“报销”一个,损失更多的钱财!
我先把洗碗巾弄湿了,然后开始一遍一遍地擦起碗来。老妈走过来看了看,说:“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里面的玉盘跟真的一样,亮晶晶的,看来是老妈在表扬我了。“洗刷刷,洗刷刷……”我得意地哼起了小曲儿。“都10分钟了,才洗一个碗。行,真行!你10分钟洗一个碗,那8个碗,你还要洗80分钟吗?”啊?得加快速度。刷刷刷,终于,刷完了,一切完好无损。但随着老妈的“好,干净”话音未落,“哗啦”声又起,一个碗滑到了地上,碎了。我痛苦万分地又交了两元钱。
下面还有两项任务呢:扫地,拖地!我拿起老妈经常用打老鼠的笤帚,疲惫不堪地睁着“猫眼”来扫地。这回,我可认真了,客厅、卧室、阳台、沙发底下,桌子底下,甚至花盆底下我都没放过呢!我问老妈是否干净了,老妈说:“书架那儿呢?”我一看,支支吾吾地对老妈说:“那……也要扫?”“废话,家务活,谁说要全部干的,干不好罚五角钱!”我一下子瘫(tān)坐在地上。此时,我已是大汗淋漓了,没办法,谁让我要减肥,谁让我把活全部承包了呢?我只好拿起笤帚继续扫。最后又拿着抹布,仔细擦,认真擦……终于,我做完了所有的家务。看见妈妈脸上欣然的表情,我也觉得自己长大了,懂事了。我想:干家务都这么累,那爸爸妈妈上班工作更累啊!
干活,真难!我不由地从心底发出这样的声音。
篇13: 以我为题的作文
蹒跚学步之时,我的眼里只有布娃娃。进入幼儿园之后,图文并茂的画报在我眼前展开了七彩的羽翼,我像阿里巴巴走进了金碧辉煌的藏宝洞,与书的不解之缘也拉开了序幕。三头六臂的哪吒、精灵古怪的小猕猴、美丽善良的人鱼公主……使我的幼年墨香氤氲。
学会拼音之后,那些神秘的方块字变成了一个个听话的小精灵。它们像璀璨的水晶球,闪烁在我心灵的每一个角落。看到白雪公主起死回生,我的心情灿烂如金;读到葫芦娃被蛇精所害,我的心情不禁苍白如纸。我多想用火红的热情去帮助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我多么渴望拥有一朵七色花,和小兵张嘎嬉戏在绿草如茵的原野上,聆听淡紫的风铃在微风中浅吟低唱,追寻雪白的鸽群在蔚蓝晴空划出优美的弧线……
一进初中我就好奇地读《白话聊斋》,《画皮》中那个青面獠牙的魔鬼光顾了我的梦境。可惜我当时既没有渔夫的魔瓶,也不会画符念咒,妈妈时常取笑我大叫而起、蒙头发抖的傻样。不过我还是按捺不住好奇心,读完了整套鬼故事。大约是因为我没有做亏心事吧,聊斋里的女鬼们不再纠缠,梦中倒是多了狐仙们的变幻多姿……
渐渐地,我认为童话书是小儿科,看大部头才过瘾。《三国演义》、《水浒传》、《骆驼祥子》等经典名著成了我的囊中之物。诸葛亮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竟然出师未捷,怎不令人扼腕叹息?宋江等英雄好汉梁山举事,何等地义薄云天!为什么一招安就走上了不归路?坚强的祥子就像一块冰,被黑暗如漆的社会融化得一塌糊涂……名著们优美的语言、精巧的构思、真挚的情感,犹如营养丰富的食粮,让饥肠辘辘的我大快朵颐。
我起先排斥外国书,觉得光人名就一大串,读起来费劲,说出来拗口。可是,泰戈尔的《飞鸟集》令人爱不释手,高尔基的《童年》让人荡气回肠。我不断地和外国读物对话,莫泊桑、海明威不远万里而来,伊索、荷马穿越时空的隧道,他们随叫随到,丝毫没有名人的架子,这是多么惬意啊!总喜欢带一袋牛奶,到如茵的草坪上去书海里徜徉。偶有微风掠过发梢,四溢的书香和奶香伴随晨光的花束和晚霞的彩巾接踵而至。
虽然高年级学业繁重,但我仍然见缝插针,不放过任何茶余饭后的课余时间。品读好书时的感情起落饶有趣味,刚才还为茶花女的不幸痛断肝肠,现在却因简・爱和罗切斯特终成眷属而欣喜若狂。一会儿为屈原的投江殉国扼腕叹息,一会儿为基督山伯爵的传奇人生心驰神往,一会儿又为战争与和平而慨叹世事沧桑……书可真是一个百变精灵!我会把书籍的花瓣撒在青春的记忆里,把书籍的馨香留在岁月的年轮里,把书籍的色彩印在智慧的心田里……无论外面的世界如何喧嚣,我心中都有一方净土,因为灯火阑珊处有书,我成长的旅途上会一直墨香四溢!
篇14: 以我为题的作文
你认识我吗?我叫杨淑婷,是常平实验小学五年级的学生。我长着一头乌黑光亮的秀发,一对柳叶眉下面长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 我很善于交友,我和成绩好的同学讲得头头是道;和成绩差的同学亲密无间;和爱玩的同学在一起,我常常忘乎所以;和腼腆的同学相处,我也毫不拘束。总之我很班上的同学都相处得很融洽。
我是个爱好广泛的女孩,我喜欢跳绳,练书法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看书了。为了看书,我常常废寝忘食,记不清有多少个中午,我为了看书,忘了妈妈留给我的饭菜。不管是上厕所还是吃饭,只要有一点时间,我都要见缝插针,读上几页。书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每当得到一本新书时,我都如获至宝,爱不释手。我把灵魂给了书,书把它深奥的知识给了我,让我的心灵得到享受。
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去厨房拿包方便面,我拿着书边看边走,到了厨房,我竟拿了一把菜刀,吓了妈妈一跳:“淑婷,你要干嘛?”弄的妈妈哭笑不得。书籍带给我无穷的快乐,它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人应该怎样活,路应该怎样行……书是我忠实的伴侣,也是我身旁学问渊博的导师。读书是我永不改变的爱好。
篇15: 以我为题的作文
是夜,暴雨如注,电话那头怒不可遏的你嘴角抽动的声音清晰地透过听筒传进我的耳膜。几声怒极反笑之后,你说:你等着,我马上过来话还没有说完,我就重重地按下了挂断键,听着耳边淅淅沥沥的雨声,我自嘲地笑了笑,把自己狠狠地抛在床上,沉沉睡去。等我醒来时,你已坐在我的床边,不知盯着什么在看。你阴沉着脸,一言不发。地上散落着些许的烟头
我知道我们之间有无数次争吵,我更知道,每次争吵的原因都是为了我。我们一次次地不欢而散,你多少次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我一直清楚地知道,你这是为了我能茁壮成长,为了我能有一个更好的将来,但我总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左耳进,右耳出,也正是因为这样,我的脸总是和你的手掌亲密接触
我知道,在外人看来,我们不仅仅是父子,更像是一对朋友:一起下棋,一起打篮球,一起攻克难题。但只有我们两个知道,私底下我们摩擦不断,迫于你的家长的身份,我们差一点就会发展成擂台比武了。
我更知道,为了我的身体健康,你操碎了心。每次当我身体不适,第一个赶到的总是你。每次我病了,你不得不放下手头的工作,放下重要的会议,然后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加班加点这些,我都知道。
起床!一道严肃的声音在我的耳边炸起,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抬头望向你,发现不知从几时起,你已经苍老了许多:鬓角像是被白色的油漆涂抹过一般,看不见一点黑色,额头上布满了皱纹,平日里利剑一样的目光消失了,像打了败仗的士兵一般,双眼无神。起床!你又重复了一遍,看着如此疲惫,又无奈的你,心中突然涌起莫名的愧疚,我一把抱住你,嚎啕大哭起来,泪水打湿了你的衣衫
那一早晨,虽然我们没有说话,但我知道,我们的关系已趋于缓和。
现在的我们,是一对父子,也是一对朋友,更像是一对兄弟。只有我们知道,我们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争吵,因为那个曾经幼稚、执拗的儿子长大了。
篇16: 以我为题的作文
我站在镜子前,看到镜子里出现了一个不错的形象:1.5米的个子,身子骨瘦瘦的。头发乌黑发亮,脸蛋园的像个苹果,眼睛不大不小,闪烁着光芒。鼻子下的嘴一张开,就露出口腔“看门神”―两颗门牙,充满乐对食物的贪婪。这就是我―个小学五年级的学生。
我平时爱穿一身运动服,脚蹬一双雪白的球鞋,再戴上了帽子,那形象才真叫酷毙了呢。
也许是我属马的缘故,我就像一匹没有驯服的烈马,天马行空,不愿随波逐流。
我应该属于那种伶牙俐齿的一类吧!课堂上表现出众,我常常洋洋洒洒, 滔滔不绝,从不忌口,这一条受到了大家的公认,教过我的老师都说我聪明,可我却不争气,考试成绩总是不拔尖,妈妈没少批评我,甚至大动肝火,我依然我行我素,没办法!
我爱帮助人,但有时候也上当受骗。记得有一次,妈妈领我到潍坊玩。在中百仓储旁边,有两个乞丐向我们讨钱,妈妈什么也没说就走了,我本来想走,但看到他们那个可怜的样子,心软了,便给了他们十元钱。妈妈知道后,就对我说:“你怎么这个傻啊,一下子就给了人家这么多钱,你可够大方的。再说你就知道他们是真的穷还是装穷!”我当时什么也没听进去,只想到自己做了一件好事。中午,我们到餐馆里吃饭,又看见了哪两个乞丐,我原本以为他们是来乞讨的,但万万没想到,他们是来吃饭的,而且菜比我们还要好,我知道上当了,脸都气青了,当时我真想冲上去要回我的钱,但是怕没证据,反被他们来个当头一棒。哎;看来出门在外,还得处处提防啊。
我酷爱读书,简直都快走火入魔了。1―5年级的教科书,顶的所有刊物,我都按顺序排了起来,不愿轻易借给别人,甚至连摸也不让摸一下。不管什么书,就算读上几十遍,我也不厌其烦。书不仅能开阔我的视野,还能时时处处给我启迪和帮助。前天参加的数学竞赛我之所以表现出众,都归功于我的这些书。你说我能不爱它们吗?
我还是个尖子嘴,倔的比“倔神”还厉害。我常常因为一件小事和别人争论,赢了,我高兴得围着寒亭跑一圈都不泄火;输了我可不服气,总要下个回合不可。记得有一次,数学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道数学题,我挖空心思绞尽脑汁,飞了好大的劲才做出得数,自我感觉良好,可妈妈却说不对。我有算了好几遍,觉得没错.。觉得没有错,于是,争执又开始了,我是连比划带演算坚持己见,对着妈妈又是翻白眼,又是摔东西。妈妈指出了我抄错了题,我知道自己错了,可认错,觉得面子上过不去,我又来了老一套;钻牛角尖。我便嫌妈妈不早告诉我,大吵大闹,妈妈见状便把我整治了一顿。我可生气了,于是我们谁也不理谁了,三天过去了,我又觉得自己不对,便乖乖向妈妈认错,妈妈指着我的头说:“于B呀于B,倔死牛!”
“好事要发扬,坏事要改正。”这是我的人生格言。大家都认识我了吧,希望大家都知我做朋友。
篇17: 以我为题的作文
少年不知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题记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弹指一挥间,我已经上了初三。如果非要说初中是一场马拉松的话,那么我想:此刻的我已经站在了百米冲刺的起点处。
四月的微风轻柔地吹拂着,吹到南街,吹去北巷。此刻的我依旧迷茫,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我失去了所有动力,使出浑身解数也想不出什么办法。至于为什么没有动力。我想:大概是因为天气逐渐的炎热;升学的压力越来越大;又或是第一次月考那令人不寒而栗,兵荒马乱的成绩
那一次的考试,从走出考场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完了。当时我的内心十分煎熬,胸口闷闷的,诸多的悲伤似乎都要把我掩埋了,让我喘不上气。那个时候我也想了很多,大多都已经忘却了,可我唯独记得那个破罐子破摔的念头:像我这样的垃圾,根本就不是学习的料,既然已经知道了努力没有什么结果,那不如放弃,何必再做这无用功呢!那个时候我甚至还觉得这个想法不错,现在回头想想都觉得可笑至极,还说什么压力大,明明就是不愿做而已。
别人在发奋图强,我在偷懒;别人在努力向上,我在放纵。这样下来,我越来越差。可这样的事情却让朋友、父母、老师很不明白。先是朋友问我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情绪不对?再又是父母问我是不是很累?后又是老师找我谈话。他说他很不明白,曾经挺努力的我最近是怎么了?上课为什么睡觉?作业为什么要抄?难道不想考高中了吗?很多很多的人都问我了,他们跟我说的话里几乎都在表达这么一句:我们一起奋斗呢,你还在担心什么?是啊,有这么多人关心帮助我,有这么多人会和我一起冲刺,我为什么要担心?为什么要放弃?
黎明前的夜最黑,就算是我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长吁短叹也于事无补,不如和同学、父母、老师一起努力。我想:只要用心,我们一定会成功,我一定不坠青云之志。
篇18: 以我为题的作文
有时喜欢发呆,但这事不能被太多人理解,我便自以为并不合群,同时贴一个屈原再世的名片,喜欢说“众女嫉兮之娥眉兮,故诬余以善淫。”但到了最后,那名片上确早已被人涂抹得只留“自恋”二字了。但我却分明奇怪起社会的眼光是否真正瞟过我一两眼。
我觉得才华横溢可能尚足自夸,我七岁便将《红楼梦》读了两遍,并发现了“真事隐”、“假语存”。文言似乎是种狂妄的资本,我曾在三年级时以一篇《新雪记》全校闻名。但我也就因文言整日苦想,这是一种画地为牢,作茧自缚的愚蠢行为吧。但到后来,似乎又有人说我立意深刻,但这种评点让我觉得知音难觅。
我记得学校里的朋友其实不少,嬉闹是不少的事,但毕竟孩童的事了。现在,老师总会以“非宁静无以致远”来劝诫,应是孩童的幼稚导致的少年的轻狂吧,毕竟到头来,都得过去的。
我也曾追求完美,但同学的评价是“强迫症”,可倔强是人的本性,我依旧向往着心中的完美:洗澡洗得浑身光滑,书保存得一尘不染,抽屉整理得一丝不苟,别人似乎都说,这是浪费时间。
但所谓的完美必定虚假,我的头发估计才是我最引人注目的地方。三岁的事了,我记得因这事,我心中曾充满自卑与冷酷,也曾夜晚在枕头上哭泣。我也曾畏惧别人的目光:温和的,可能下一秒便是嘲讽;讥笑的,本身就是一把利刃;漠然的,或许只是一种不屑把。
我记得我还是顾城笔下任性的孩子,苦笑可能很近,哀怒或许同时,但我似乎也不曾管过太多奇怪的目光。
我不爱参加宴会,最多只为一个吃货的嘴馋而选择苟且。在其他人的谈笑声中,我总感到自己的孤独,仿佛两颗同级磁铁的互斥。我也喜欢黑暗,喜欢在那无边的沉寂中抓住一丝声响,一丝光明。
但我也有喜欢的事:我喜欢在晴朗的夜空中赏星,我喜欢在惆怅的雨天里品茗,我喜欢在寂静的夜里看书。太多的生活,我注定品尝,也愿意品尝。
我曾梦见一个男孩,踏着青石板,眼神明亮,在春日的天空里大声歌唱。
篇19: 以我为题的作文
今天我在电脑上爸爸的空间里慢慢浏览着,忽然发现一片感动万人的影片,我打开看了看,这是著名演说家邹越为高中学生演讲,大概的内容是:我们成长了,关爱自己的父母。再过几年我们也像游子一样离开父母了,好好珍惜这段时光吧。对呀,中国自古讲求孝道,孔子言:“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也就是讲,父母的身体健康,儿女应时刻挂念在心。爸爸妈妈对我恩重如山,对我的养育之恩,我是永远无法还清的!我只有平时做个有心人,抓住点点滴滴的机会,关心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回报他们――常帮父母做些家务等。我琢磨着为父母做一件事,想着小时候电视里那五六岁的孩子看着自己的妈妈为奶奶洗脚,也仿照妈妈为他洗脚,让我记忆犹新,让我也仿照一下吧。
事先,我放好热水,那好毛巾,放在边上,晚上,妈妈刚进门,我便拉着妈妈的手来到浴室,我放下妈妈的肩包,摆好凳子,妈妈有点不耐烦了:“干什么呢!我还要工作呢。”“妈妈,您先休息一下,洗洗脚吧!”妈妈一怔,慢慢地坐了下来,我先把妈妈的头发缕好,慢慢地蹲了下来妈妈把脚也缓缓放入水中,凝视着我,“妈妈,累了一天,泡泡脚对身体好。”摸着妈妈粗糙的脚,我仿佛看见了妈妈熬夜工作的情景,每每吃饭的时候,妈妈总是把最好的夹给我,当我在吃好东西时,给她吃,她总是说,我不要,我不喜欢吃,但这却是一个善意的谎言。我抬头看着妈妈:“妈妈,暖和吗?”,妈妈点点头,我仿佛看见了妈妈的眼里有什么亮闪闪的东西一直在打转。这些情感回报,对于我来说是力所能及的,比起大人们对我的付出,这,显得太单薄、太渺小了,这时,我感到自己的眼眶湿润了,妈妈的话声伴随着一滴晶莹的东西闪下来,“元元真的成长啦!”
我们在父母的关爱中成长,在老师的谆谆教导中成长,我在心中默默的念道:我成长了!父母的爱如一场甘霖,让你的身体即使在干涸的夏天也能感到温润如秋。
篇20: 以我为题的作文
时常在想,我是谁?是要做个性化的自己,还是仿效且跟从大众的看法,随波逐流。
如果是个性化的自己。
他是一个爱幻想的男孩,从小便没有人能真正读懂他的心。所能看透的,也仅仅是他虚无的外壳罢了。
幼儿园时,被推举为班长,带动那一大帮孩童们起哄。在滑滑梯上奔跑,逆其道而行,不愿墨守成规,;在山坡上撒野,打两个滚,捉几回迷藏,黄昏时,被大人揪着耳朵,提回。小学时,又被推举为班长,却也没少干坏事。打过架,抄过作业,起过哄,甚至还窝在滑滑梯上逃过社团课。初中时,被硬拉着当上1/12个班长,仍是调皮捣蛋。不守校规,午睡时写过作业,聊过天,还做过恶作剧。
可这些又何尝不是他的躯壳呢?在他的心中,住着一位“哈利。波特”式的幻想男孩。披着被子,当作斗篷,就从床上跳下来,跑向另一间卧室,就以为是维护世界的和平;拿着筷子,挥动起来,一点父亲母亲,就好像把他们催眠;看着地上影子的摇曳,就会猛地定住,以为自己被妖魔控制了。还时常翻翻口袋,找寻那位杨鹏笔下的“挥指父亲”。甚至还“叽叽”地学鸟叫,吸引鸟的到来,成为他的“海德薇”。
他怕高,怕黑,怕鬼,怕些许昆虫。他畏惧上街购衣,与理发。心中更有一块不可触碰的禁忌――身高与体重。
他45度角仰望星空,竟会猖狂认为世界唯我独尊。内心总有“举世皆浊我独清”之感。他的异想天开,他的不拘一格,他的浪漫忧郁,正成就了我。
如果随波逐流。
就如一个沙滩里的沙子,无人知晓,一片汪洋大海的水滴,无所适从。那么,我的天马行空又在哪儿?只是被淹没在人海中罢了。
因此,我冥冥之中,所苦苦追寻的“我是谁”,终究有了答案,纵使有千万人冷嘲热讽。
那位桀骜不驯的少年,放开你心中狂放的浪子,在漫漫人生路之上,撒开双腿,肆无忌惮地奔腾把!用你的一切,告诉浑浊的世人,――浪子,也能浪出一片独属于自己的天空!
篇21: 以我为题的作文
我最熟悉的人就要属我家隔壁的阿公了。阿公年过花甲,但是人可精神了!只见他剃了一个光头,一副老花镜后面是一双幽默、充满智慧的双眼。别看他老人家年纪大,却红光满面,才艺还蛮多呢。
听爸爸说,小时候阿公常常抱我,陪我玩。现在我上学了,都没时间陪阿公玩,经常是他过来找乐子。阿公一过来,我一切的烦恼都会被他搞笑的话语抛到九霄云外去了。而在周末,我偶尔遇到什么难题、什么不懂的词汇,也都会去问问阿公。不仅如此,每当我获得了什么新知识时,也同样到阿公那里考考他。而他每次都会对答如流,不论是数学还是科学,不论是课内或课外,都样样精通。
记得有一次,当我问阿公谁发明了蒸汽机时,他不假思索地说:“爱因斯坦呗!”“什么!阿公,你是认真的吗?应该是瓦特发明的吧!”我惊讶道。
这回阿公可犯了困,他仔细想了想,说:“不对,一定是爱因斯坦,他经过五千多种材料的实验,发明了电灯。”阿公的声音越说越小:“怎么说到灯泡去了啊,不跟你说了,反正是爱因斯坦发明的啦,你一定搞错了!”阿公支支吾吾地继续说道。
“哎呀!什么跟什么呀!阿公,我还是上网查给你看吧!”我对阿公表示无可奈何。于是我疾步奔到电脑前。“阿公,你看‘蒸汽机是瓦特发明的’。而电灯和爱因斯坦又是两码事,你被搞糊涂了!”我指着电脑屏幕着急地说道。
“呵呵,阿公我早就知道了,只是开个小玩笑而已,没想到你连初中的小知识都已经掌握了!不简单呐!以后的东西都了解了,你这孩子真是越来越聪明了!”阿公哈哈大笑说。
我恍然大悟,原来被阿公忽悠了。我在心里想:“就是嘛,阿公怎么会不知道这个呢?在我心里,他可是百事通呢!原来我被骗了,这玩笑也开得太大了吧,不过被阿公夸奖,我心里像喝了蜜一样甜。
我的阿公还会变花样!一天一个样,听他一句话,胜读十年书,他魔术般的话语总让我在快乐中学到新的知识。
篇22:于以我的教师生涯为题的作文
“咚,咚!”有脚步声传来,是一只兔子,更令人惊奇的是它身后还跟着个小女孩,她就是爱丽丝。故事发生在一个有着明媚太阳的下午。爱丽丝和她的姐姐正坐在河边,姐姐在看书,而爱丽丝却是十分无聊。此时,她看见了一只粉红眼的兔子,这没什么惊奇的。而这只兔子居然会说话而且从怀里掏出一只手表,这可真令人惊奇的。于是爱丽丝便紧跟着它。接着她来到了一个疯狂的世界:一个荒唐的会议赛跑和毛毛虫聊天,与帽匠和三月兔喝茶……一切都是没头没脑,而我却被深深吸引住了。
每个人都有梦,在夜晚入睡后,在白天无聊时,我们总爱幻想,用幻想来承载自己的想象,又或是发泄自己的不满,这些梦有好有坏,却能令我们在梦中获得刺激、欢乐。
我也曾做过一个梦。在梦中,我似是在短短几天中便体验完了自己的一生,幼时与一群年龄相仿的孩子玩沙,我是里面的孩子王,大家都跟着我。我们正打算把一堆沙子从两旁往中间掏空,而上面却依旧有沙子,也不会塌下。再稍大些,便是在教室走廊外与同学一起跳皮筋。或许是眼红我们有皮筋,而他们却没有,所以总是有几个男生来捣乱,被惹火的我便舍弃皮筋追着打他们,他们也逃,绕了一圈又一圈,直到上课铃响才恨慨地瞪了他们一眼。毕业了,找工作了,忙碌、平淡,有什么惊奇也只是转眼便忘。春夏秋冬,就这样过去。高跟鞋蹬蹬地踩在锃亮的大理石板上,朝九晚五,这就是我小时期盼的长大吗?退休了,我的孩子也出去打拼了,曾经被无数人赞美的黑发也白了。我在一个有着明媚阳光的下午出去散步,转过街角,便看见有三个满头白发的老奶奶正围坐在一起。
我想,这些梦正恰恰代表了一些我们内心的潜意识,或许是我们对某样东西渴望的,是我们所缺少的。因此我们才会在夜里也会梦到,而许多梦在醒后却是不留痕迹,或只留下一点残影,无论你怎么回想,都想不起昨晚的梦。这应该是令我们展望未来。
梦承载了许多,有了梦,生活便多了份色彩。
篇23:以我为题目的诗歌
只为一次无憾的春天
我愿是繁星
舍给一个夏天的夜晚
我愿是千万条江河
流向唯一的海洋
我愿是那月
为你,再一次圆满
如果你是岛屿
我愿是环抱你的海洋
如果你张起了船帆
我便是轻轻吹动的风浪
如果你远行
我愿是那路
准备了平坦
随你去到远方
当你走累了
我愿是夜晚
是路旁的客栈
有乾净的枕席
供你睡眠
眠中有梦
我就是你枕上的泪痕
我愿是手臂
让你依靠
虽然白发苍苍
仍然是你脚边的炉火
与你共话回忆的老年
你是笑
我是应和你的歌声
你是泪
我是陪伴你的星光
当你埋葬土中
我愿是依伴你的青草
你成灰,
我便成尘
如果啊,如果 ——
如果你对此生还有眷恋
我就再许一愿 ——
与你结来世的因缘
篇24:以我为题的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另一个我”。
在同学和老师的眼里,我可能是一个乖宝宝,是一个安静努力的好学生。这固然是真实的我,但也并非全部的我。我的心里其实住着一对精灵和怪兽,他们演绎着另一个我。
莱辛曾说过,本性流露永远胜过豪言壮语,今天我想谈一谈另一个自己。
另一个我其实是有些懒的,有时甚至想以躺平的姿态度过24小时。我认为我的佛系是懒一手促成的,朋友圈、QQ动态,更新的速度堪比蜗牛。你可能以为我没有网瘾,是个自律的好学生,但恰恰相反,我是一个连文案都懒得想的大懒虫。我享受这种懒的状态,活在当下,自得其乐。这尽管是真实的我,但我也不会任其发展,因为只要我稍一松懈,它便会狠狠给我一个教训。
还记得黑板上那个“琳琅满目”,成为了我开学第一天送给焦老师的一份大礼,让她记住了,我是一个错别字连天的课代表。它深深地刺痛着我强烈的自尊心,羞愧,无地自容,更多的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的悔恨。
何出此言?正因前几天我刚好写到过这个词,却因习惯性的懒惰,没有去查触手可及的字典。自此,我明白:生活和学习都不能敷衍,你以为聪明地躲过了障碍,它却会在之后使个绊,让你有刻骨难忘的记忆。而我定会将这类的“懒”牢牢的关进笼子里,尽力用目标和冲劲去炼化。
在与人交往方面,我可能看上去是一个毫无个性的“好好先生”,与人为善是我的处事原则,但这并不代表我没有自己的主见和观点,我不会为了迎合别人就放弃自己的立场。但我认为,每种观点都值得被倾听和尊重。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正如每一片树叶都有不尽相同的叶脉,每一片云彩都有独一无二的形状。性格无关好坏,力求完美,固然是对自我的精进,但也会磨灭了棱角,失去了魅力。舒心、愉悦、不打扰到别人、不有愧于自己,我想这是对真实的自己最好的态度。
关于更多的另一个我,敬请持续关注哦!
篇25:以我的家乡为题的
请你根据下面的提纲,以“我的家乡”为题,写一篇100—120字的短文。
提纲:
(1) 家乡的.地理位置;
(2) 解放前的情况;
(3) 解放后的变化;
(4) 对家乡的感情。
My Home Town
My home town is a beautiful place. It stands beside a wide river and is rich in fish and rice.
But in the old days it was a poor and backward little town. Many people had no work. They lived a hard life.
In 1949 my hometown was liberated. Since then great changes have taken place there. The streets have been widened. Factories, schools, hospitals, cinemas and theatres have sprung up one after another. The life of the people is greatly improved.
I love my hometown. All the more I love its people. They are working hard so as to make it still richer and more beautiful.
篇26:以我为题目的随笔
以我为题目的随笔
下午总在思考萦绕在心头的事(恋爱),终于有了应对的策略,卸下包袱,心神气宁,可以写文章了。原来心情对写作的人那么重要。
这篇文章定在两天前,一共写了三次。第一天开头,弃掉;第二天写了千把字,弃掉。可能也受到不尽工作的影响,不能说前两次写得不好,只是今天第三次写时相对好些,心情影响,文风成熟老练,写文必定不能掺入无奇和激进。
有了《小记母亲》《想出书的父亲》才有此篇。写了第一、二篇之后想,何不出个第三篇,来个一家三口齐聚的子妹文,所以有很强的动力。压力、动力虽都是写作不可或缺的,但作品质量有所差异,写作的初衷不同,所以大多数人喜欢自由发挥,而不去写触命题文章和高压文章。幸好这篇原于动力,情感外流,不然还真要生生难为自己一把。
一个女人是要提到的。第二次写时在晚十点,电脑上,情绪激昂,受到让我透不过气的文风影响,那种声音,那种场景,深深地写出,写出语感的的深度,入木三分。当即感动,不过这篇文章再好也要舍弃,因为失态,心理失衡。全篇催人泪下的情感可能适合她,但不一定适合我。我需要的是平和,深藏不露的平和。果不其然,第二天,恢复常态的后我把那篇文章打入冷宫。
对别人我不乏其词,对自己却缺言短语。我不知道怎么写才算公正。这个年代太孱弱吃不开,太张扬又讨人烦;太执著事业易误居心叵测,太痴迷爱好被认不务正业。稍不留神一顶莫须有的帽子就会扣在头上,这种情况,我只有无奈的'把自己分成两个人。工作型:谦让、合群、腼腆、谨慎;爱好型:执著忘我。我也只有这样,能做的就这些。
现在很多人不注重尊师重教,我是个例外。我把我所不及的人都称为老师,只有这样习人之长补己之短才能提高。几年来,一直遵行这个原则。当然也有评论和批评我的。无论对错我都感谢,天长地久的友谊并不是甜言蜜语,恰恰是善性批评和劝告的人。后来我交的朋友百分之八十都是习文或追求艺术的人,和他们交往,与他们戏言:“宁愿当婆娘,不愿握笑写文章。”有位快四十岁的姐姐,很久未见。我问候她,她对我先赞不绝口,我说自己差池和不过如此,她说要感谢我,感谢给她文章写得编者按,我抓耳挠腮坦白说:“我真的记不起来。”
说我做起了女人的事,不如说我做的事像女人。谁听说男人做家务和做一些琐碎的事情,而且是一位求婚男士。还真的其人,便是窃。已婚的做那些可能出于爱和责任,不足为奇,难得的是,我是一位没有家庭束缚的未婚男士。也不知道那根劲错了位,反正得空就给家里捎东西,捎得院里的人称奇。要不就是买衣服,然后洗衣服,这个星期六买了个新熨斗,把家里里里外外能熨的全熨了个便。直累得精疲力竭,母亲感慨地说:“家务是够累人的。”说我做的事像婆娘是一种玩笑,谁都知道这样的男人少有,怪不得认识的姐呀、姨呀一个劲地说:“谁嫁给光耀算是享福了。”我说:“那也不一定。”我不是完美的男人,有这样的优点,就有那样的缺陷,只求未来和我携手的人,在赞叹我的同时,有一颗包容的心。
篇27:以我喜欢为题诗歌
作者:山水蒙
笑是她的从容,她的给予
似一阵从西伯利亚刮来的寒风
在烈日炎炎的季节
轻轻地吹拂着游子的脸
恰是一个陌生的清晨
游子眼角的余光里
呈现了那深谙已久的笑容
炎热的天,冰凉了他的心坎
笑是她的善良,她的美丽
说来也怪,那一抹微笑如初绽放
久旱不雨的铁桥边
飘起了一股豆大的雨点
笑是她的灵魂,她的生命
当游子羁旅天涯,远去他乡
她把笑藏在了眼里
用一滴挂在眼角的泪———苦苦思念
篇28:以我喜欢为题诗歌
作者:春天清风
我喜欢淡淡的风,带着泥土的清香,轻轻拂过脸庞。
我喜欢淡淡的雨,潇潇洒洒,染绿了柳林润红了花香。
我喜欢淡淡的流云,自由自在漂浮在蔚蓝的天空,没有太多的约束和牵强。
我喜欢淡淡的小溪,川流不息,潺潺的流淌尽情的欢唱。
我喜欢淡淡的月光,皎洁如水清高透亮。
我喜欢在淡淡的雨中散步,微雨润湿衣襟时的清凉。
我喜欢在淡淡的黄昏随意徜徉,看白云逝成一抹淡淡的霞光。
我喜欢淡淡的意境,抹去淡淡的忧伤。
我喜欢淡淡的心情,来自内心的淳朴和善良。
我喜欢淡淡的性格,循规蹈矩但不卑不亢。
我喜欢淡淡的友情,不计得失不远不近但地久天长。
我喜欢淡淡的人生,与世无争豁达坦荡。
篇29:以我喜欢为题诗歌
作者:岩然
我喜欢在角落写字,
用稚拙的话语讲述,
我的人生,
并不完美却很真实,
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
但简单又平凡的生活充满了乐趣。
我喜欢漫步在乡间小路,
感受生命,
聆听自然,
忘却生活的烦恼,
多一份平静和沉思。
我喜欢幻想,
幻想有一天
能让时间停驻,
幻想有一天
我拥有自已的城堡
幻想有时或许会给你带来,
奥运和乐趣。
我喜欢活着,
而且深深的喜欢,
给我的生活充满了情趣,
我喜欢!
篇30:以我发现了为题的作文
从四年级开始,我学会了下象棋,多年来,渐渐发现这小小的棋盘也反映着偌大的人生。
两人对奕,胆大者棋风泼辣,刚开局便全线出击,奋勇前进,大有“气吞万里如虎”之势;胆小者重于防守,步步为营,举棋不定,惟恐一招致不慎,满盘皆输,便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稳重的人深思熟虑,棋风矫健,貌似平静,却早已成竹在胸;轻浮的人急躁冒进,急于求成,行棋不虑后果,终因一叶蔽目而全局败北;工于心计的高手第一局故意输给对手,增其傲气,灭其防备之心,而暗探对手套路,以谋对策,且言“君子让头局”,真可谓名利双收了,而后避人之长,攻其之短,处处陷阱,请君入瓮,直杀得对手连局皆输,俯首称臣为止;高傲自大之徒往往瞧不起对手,摆出一副“惟我独尊”、盛气凌人之势,对手也往往被“震”住了,此等人心理虽胜人一筹,但并无真才实学,也难有胜局……人们不同的性格、不同的心态都在这楚河汉界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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