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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光之子2作文1600字
光之子2作文1600字
看着夜云离去的身影,夜雨双眸中泪光隐现,低声道:“爸爸,云,云他这次恐怕不会那么容易屈服啊!”
夜路飞到女儿身旁,淡淡的说道:“阿云的脾气我们都知道,但是,族长是不会让他乱来的。他是我们暗夜精灵族千年难遇的奇才,振兴暗夜精灵族的重任还要靠他完成。走吧,让他和族长好好谈谈,你跟我回去。”说完,扯着有些不甘愿的夜雨隐没在夜色之中。
夜云拍打着翅膀,以最快的速度冲入了树屋之中,树屋内,一对中年精灵男女正坐在那里,似乎在思索着什么,神情中都带着几分落寞和凄凉。那名精灵女子正是夜云的母亲夜星,她是暗夜精灵族中的另一名大精灵使,擅长黑暗魔箭,如果远距离对战,即使对方拥有精灵王的实力也会非常头疼她那精准又带有庞大能量的魔箭。她一看到自己儿子冲了进来,眼中流露出几丝暖意,轻叹一声,道:“阿云,你回来了,过来,爸爸妈妈有话跟你说。”
听着母亲温柔、慈和的声音,夜云激荡的心情平复了一些,木然走到母亲身旁,道:“妈妈,您不用说了,我什么都知道。要走你们走,我是绝对不会离开这里的,这里是我的家,谁也别想把我从这里赶走。”他的话说的无比坚定,听的夜星全身一震。
“混帐。”那名中年男性精灵猛的站了起来,庞大的气势压迫的夜云不自觉的退后一步,两人眉宇间长的很像,就连身形也有八分相似,只是中年精灵的脸上多了几分沧桑。这名中年精灵正是统治着整个暗夜精灵族的暗夜精灵王――夜风。眼中寒芒电闪,夜风微怒道:“从现在开始,你给我老实的在家待着,哪儿也不许去,我和族里的几位长老已经商量好了,不与其他精灵五族冲突,尽快撤出这片土地。”
看着父亲怒气勃发的样子,夜云没有一丝畏惧,抗声道:“爸爸,您怎么能这么决定呢?我们暗夜精灵都是您的子民,您怎么能带着我们离开自己的家园呢?就算是死在战场上,我也绝不苟且偷生,我愿意为保护我们的领地奉献出自己最后一滴鲜血。”
夜风全身微颤,看着儿子那毅然的表情,眼中流露出复杂的神色,脸上的怒色渐渐消失了,长叹一声,并未看他作势,却已经来到了夜云身前,在夜云有些惊愕的注视下,夜风飘飞在半空之中,双手抓住夜云那比自己还要高半个头的肩膀。眼眸中流露出一丝柔和的光芒,淡然道:“孩子,你还小,有些事情你是不明白的,等你以后继承了本族王位就会明白了。有的时候,尊严虽然重要,但却比不上生命,每一个生命都有他生存的权力,难道你想看着我们的`族人就因为一时意气而被彻底覆灭么?本来我们的人口就已经很稀少了,经不起损伤啊!作为暗夜精灵之王,为了族人的繁衍,我只能做出如此决定了。孩子,你是我暗夜精灵一族千年不世出的英才,爸爸相信,将来的某一天,你一定能带领我们的族人重新返回这里,返回我们本源的领地。”
夜云完全楞住了,听了父亲这番话,他的心潮澎湃欺负,他从父亲的眼神中看到了挣扎和痛苦,看到了不甘和愤慨,父亲竟然说自己是暗夜精灵族千年一出的英才么?这好象是自己有生以来,父亲第一次对自己做出正面的评价。自从自己有意识以来,就在父亲严厉的教导下不断的修炼着,平日里,在自己眼中父亲根本就没有笑容,这是怎么了?今天这是怎么了?五大精灵族的入侵竟然让父亲的态度改变了。难道面前这个慈和的老年精灵才是父亲真正的面目么?夜云刚想说些什么,却看到了父亲眼中的那一抹精光,冰冷的暗黑魔力顺着父亲的双手瞬间流入了他的体内,看着父亲眼中的那一抹凄然,在庞大的能量作用下,夜云全身一软,昏倒在父亲怀中。
夜风抱着自己儿子的身体,慈祥的道:“我的孩子啊!暗夜精灵一族以后就看你的了。”缓缓将夜云昏倒的身体放在一旁的椅子上,夜风转向妻子,眼眸中流露着浓浓的爱意,“星儿,我们结合也有近五百年了吧。”
夜星轻轻的点了点头,飘身到夜风身前,缓缓偎入他的怀中,轻叹道:“是啊!已经有四百九十七年了,你已经六百一十二岁,而我也已经快六百岁了,在这六百年的岁月中,我们始终没有分开过,风,我爱你,我永远都那么爱你,不论你做出什么样的决定,我都会和你在一起,但是,你一定不要赶我走,好么?”
夜风全身一震,失声道:“你,你已经……”
夜星温柔的一笑,道:“别忘了,我是你的妻子啊!你心中所想,我又怎么会不明白呢?我的爱人,我会永远和你在一起的。”
夜风紧紧的将妻子的娇躯搂紧,两行清泪流淌而下,喃喃的道:“星儿,我,我怎么能让你跟我一起……”
夜星按住了丈夫的嘴,轻轻的摇了摇头,道:“别说了,你的心意我知道,但你却别想抛下我,夫妻多年,你也知道我的脾气,决定的事情,是不会再更改的,别让我离开你,我的爱人。”
看着妻子眼眸深处的坚决,夜风哽咽着道:“星儿,能有你为妻,我夜风这一生够了,我们都已经六百多岁,也算不上夭折了。好,我答应你,就让我们永远在一起,让我们的灵魂永远缠绕在一起,永生永世都不分开。”
十天后,暗夜精灵森林深处,所有的暗夜精灵族人都已经收拾好了自己的物品整装待发,在他们眼眸中都流露着淡淡的悲哀,足足三万人,却没有谁发出一丝声息。
夜风、夜星、夜路,这暗夜精灵族的三位领导者飘飞在半空之中,夜风和夜星都显得异常疲惫,似乎完全是靠翅膀的力量在支撑着他们的身体,在他们的面庞上已经显出了老态。夜路的眼眸中充满了悲伤,不时背过身去抹掉眼中的泪水。
夜风的声音显得那么苍老无力,看着面前这数万族人,他淡淡的说道:“我夜风,是暗夜精灵族的罪人,我没有能力保卫我们的领土不被外人所入侵,就要离开我们自己的领地了,希望大家能够坚强起来,找到另一个地方生存,作为一个罪人,我必须要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我下达最后一个命令,从今天开始,夜云将成为新的暗夜精灵王,我相信,总有一天他会带着大家重新返回我们领地的。”
听完夜风这一番话,暗夜精灵门的表情各不相同,夜路再也无法忍耐眼中的泪水,哽咽着哭泣出声,暗夜精灵中有少数人流露出悲伤之意,而大多数人则充满了迷惘和懵懂,显然这些单纯的精灵还不太明白他们的王到底是什么意思。
夜风扭头看向夜路,轻轻的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大精灵使,一切就拜托你了,出发吧。”
夜路猛的抱住了夜风的肩膀,泣道:“大哥,让我也在这里追随你吧。”
夜风轻叹一声,道:“我的好兄弟,不要说傻话了,暗夜精灵一族需要你,在云儿觉醒之时,还需要你带领大家去寻找新的生存之地。时间不多了,快走吧。只有在你的帮助下,云儿才能成功的接掌我的王位。”
夜路缓缓抬起头,他那英俊刚毅的面庞上已经布满了泪水,松开搂住夜风的双臂,漂浮在半空之中,他突然咬破了自己的食指,在虚空中连续震颤着画出一个怪异的符号,眼中精芒大放,夜路凝重的道:“我,暗夜精灵族大精灵使夜路,以自己的鲜血为誓,有生之年,将尽全力辅佐新的暗夜精灵王夜云,绝无二心,使我们暗夜精灵一族发展起来。如违此誓言,愿受到暗黑大神最严酷的惩罚。”话音刚落,在他面前那血红色的符号顿时化为一缕流光,消失在天际之中。
夜风眼中流露出一丝欣慰之色,微微躬身道:“谢谢你了,贤弟。”
夜路深深的看了夜风一眼,猛的转过身,面向众暗夜精灵大喝道:“出发。”说完,头也不回的朝远方飞去,数万暗夜精灵纷纷腾空而起,在夜路的带领下缓缓消失在夜空之中,离开自己的领地对于这些暗夜精灵来说,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但为了种族的延续,他们又有什么办法呢?带着不舍和屈辱的泪水,他们走了,静悄悄的离开了这生活了成千上万年的领地。
看着自己的族人们渐渐消失在视线中,夜风和夜星的眼眸中都充满了泪水,两人缓缓飘落在地,微微的有些喘息,对视一眼,夜风道:“该来的就要来了,星儿,就让我们迎接这一切吧。”说完,拉着自己妻子的手,两人走到了暗夜精灵领地中那株最大的树下缓缓坐了下来。在他们彼此的眼神中只有对方,他们都在争取用这最后的时刻将自己爱人的相貌记清楚。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夜星轻轻一叹,道:“他们来了。”
夜风点了点头,小心的将妻子那黑色的长发梳拢到她背后,微笑道:“来吧,该来的终于来了。”
细碎的破空声渐渐响起,无数身影缓缓朝夜风和夜星所在的暗夜精灵王之树而来,树林中的枝叶不断的发出沙沙声响,听在夜风夫妻耳中说不出的萧索。白、红、青、蓝、黄五色光芒同时亮起,五条身影带起五色流光闪电般出现在夜风夫妻面前。他们是五个精灵,四男一女,为首的,是一名全身笼罩在白色光芒中的中年精灵男子,白色的光芒中充满了神圣气息,给人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感觉。
夜风在夜星的搀扶下缓缓站了起来,环视五人一圈,道:“圣光精灵王白云、炎日精灵王火炙、扑云精灵王风易、蓝月精灵王水柔、自然精灵王土俾你们都来了,我们有两百年不见了吧,看样子你们的修为都有了不小的进步。”
圣光精灵王白云轻飘飘的飞上前,刚一进入暗夜精灵森林他就知道这里的暗夜精灵都已经撤走了,作为和黑暗相克的光明,白云向来对暗夜精灵一族充满了成见,微微皱眉道:“夜风族长,你的族人都舍你而去了么?”
夜风轻轻的摇了摇头,道:“不,他们是听从我的命令而去的。在你们的逼迫下,我们又怎么能不走呢?我们暗夜精灵的这片领地你们尽可瓜分了,在精灵森林中,再不会出现我们一族。”
炎日精灵王火
篇2:光之子3作文1600字
光之子3作文1600字
“我就知道你又来这里了。”温柔的声音在夜云耳边响起,夜云冰冷的面庞上顿时升起一丝淡淡的笑意,他没有回头,全身骤然后飘,反手将一个柔软的娇躯搂入怀中,微笑道:“你简直就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嘛。”抱着夜雨的娇躯,夜云感觉到心中充实了许多,似乎忘记了一切烦恼似的。这百年的时间里,他们几乎没有须臾分开,天天都在一起,感情有了长足的进步。不论夜云做什么,夜雨都会毫无保留的支持他,在一旁关心、照顾他,虽然他们还没有正式成婚,但已经是族中公认的神仙眷属了。凭借着夜云母亲传给自己的六百年功力,现在的夜雨已经成为了暗夜精灵族首席大精灵使,除了夜云以外,她的修为冠绝全族,虽然是大精灵使的身份,但绝对拥有不次于普通精灵王的实力。尤其是她那空间定位黑暗魔箭,威力之大,连夜云也忌惮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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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雨伏在夜云怀中,柔声道:“云,你别想太多了,其实,就算我们留在这里静观其变也不算什么。毕竟精灵五族对我们做的一切是那么卑劣,他们从来都没把我们当成族人,我们没有去落井下石已经对得起他们了。”
夜云轻轻的点了点头,道:“虽然话是这么说,可精灵森林毕竟曾经是我们暗夜精灵生存的家啊!我实在不愿意看到它被人类入侵。精灵五族可以不仁,可我们如果见死不救的话,岂不是和他们一样了么?雨,如果我决定带人去援助他们,你会同意么?”
夜雨微微一笑,道:“傻瓜。难道你忘记了,你才是暗夜精灵之王啊!你的决定就是所有暗夜精灵的决定。不论你准备怎样做,我都会支持你的。听你这么说我真的很高兴,你并没有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啊!云,现在还有时间,你考虑清楚吧。”
夜云深深的注视着夜雨那清澈的眼眸,声音中充满了感情,“雨,谢谢你。能得你为妻,是我夜云一生最大的幸运。你放心吧,不论我决定怎么去做,都会以我们族人的生存为重,毕竟这是父亲留给我的重任,不论怎么样,我都一定会让我们暗夜精灵一族在大陆上生存下去。”
夜雨俏脸羞红,低声道:“人家还没有嫁给你呢,云,我相信你,你一定会成为暗夜精灵族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精灵王。”
夜云轻叹一声,道:“伟大的精灵王我到不会去想,我只是希望能完成父亲的遗志,雨,等我们重新返回精灵森林以后,我们就结婚好么?我一定会用最盛大的婚礼迎娶你,让你成为最幸福的新娘。”
夜雨满足的笑了,轻轻的在夜云面庞上吻了一下,紧紧的贴在他坚实的胸膛上,感受着这片刻的温馨。
正在这时,一个虚无缥缈的声音突然在他们耳中响起,“真的有那么为难么?其实这件事是很好解决的。”
夜云心头大震,猛的和夜雨分开,庞大的黑暗之力顷刻间布满全身,暗紫色的气流不断的围绕着他的身体旋转着,他怎么也没想到,以他现在的修为竟然被人摸到身旁而不知,这虚无缥缈的声音似乎是从四面八方而来,根本无法分辨出对方的位置,百年以来,他心中第一次升起了恐惧的感觉,那似乎并不是自己能够对抗的力量啊!夜雨的反映也不慢,和夜云分开后立刻召唤出自己的精灵之弓,拉弓满月,一支完全由黑暗之力凝聚的黑色长箭搭在了弓弦之上。这突如其来的声音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震撼。
夜云全身的气流不断的波动着,他已经将自己的功力提升到了极限,挡在夜雨身旁沉声喝道:“什么人?出来。”
“精灵王不用紧张,我们并没有恶意啊!”另一个比先前要柔和一些的声音响起,声音中充满了善意,似乎确实没有恶意似的。
夜云手中已经幻化出一柄暗紫色的魔剑,这第二个声音明显是面前这梦幻之湖中央传出来的.,他心中暗想,难道是湖水中的精怪不成?
似乎感觉到了夜云心中的疑惑,第一个声音再次响起,“我们并不是鬼怪,海水,我们出去见见他们吧。精灵族中出了这么大的变故,我们也确实应该帮他们一把。”第二个声音道:“好吧。我们就帮帮这暗夜精灵一族好了。”
梦幻之湖上飘荡的水雾突然向两旁分开,中央露出一条宽约三米的迷雾甬道。清澈的湖水泛起一圈圈微弱的波纹。夜云和夜雨不由得都紧张起来,两人后退几步,凝视着面前这片蔚蓝色的梦幻之湖,在这种怪异的情景面前,他们的心跳不由得同时加快了。
水雾深处,一个蓝色的身影出现在他们视线之中,凭借着精灵族特有的目力,夜云和夜雨清晰的看到,那是一名人类女子,全身包裹在蓝色衣裙中的人类女子。她的容貌丝毫不逊色于即使在精灵族也是顶极美女的夜雨,仿佛身体没有任何重量似的缓缓向前漂浮前进着,在她的嘴角上挂着一丝淡淡的微笑。夜云充满戒备的盯视着这逐渐接近的美女,感觉上,面前的美女宛如梦幻之湖似的深不可测。那虚幻般的身影在梦幻之湖和两旁的水雾映衬下,宛如水神降临一般。
蓝衣美女很快漂浮到了湖边,停留在梦幻之湖的上空,微微一笑,冲夜云和夜雨道:“你们好,暗夜精灵王和大精灵使。”这是刚才响起的第二个声音,那个非常温和的声音。
夜云冷冷的说道:“你怎么知道我是暗夜精灵王,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在这里?”夜雨收回了自己的弓箭,轻轻碰了夜云一下,低声道:“这位姐姐似乎真的没有敌意似的。姐姐,难道你是这梦幻之湖的女神么?”
蓝衣美女轻轻的摇了摇头,道:“我不是神啊!如果真的说起来,我算是个人类吧。不过是同普通人类不同的人类。”
夜云也感觉到对方确实没有敌意,而且凭蓝衣美女身上那不可思议的能量感觉,如果真的要不利于自己二人,自己和夜雨根本没有任何反抗的机会。散去黑暗之力,夜云皱眉道:“什么叫不是普通人类的人类,你说清楚一点。”
蓝衣美女缓缓飘落在梦幻湖畔,淡淡的道:“我给你们讲一个故事吧。听了这个故事你们就明白我们是什么人了。也会明白,我们确实是真心想帮你们的。说起来,我们也算是在大陆上生活了几千年之久,几乎拥有着无尽的生命,这一切,都是我丈夫赐予我们的。可惜啊!我们却无法和他在一起。”说到这里,蓝衣美女似乎很悲伤似的,美眸中流露出一丝凄然。
夜雨忍不住道:“姐姐,你很想念你的丈夫么?他为什么能给你无尽的生命呢?为什么你总是说我们,和你在一起的还有其他人么?”
蓝衣美女眼眸中的悲意消失了,微微一笑,道:“小妹妹,你不要着急,听我慢慢的说。我叫海水・星,原是艾夏王国人。我们星家族在艾夏王国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最古老的三个家族之一,我的祖父,是当时大陆上十大魔导师之一,擅长水系魔法。我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他们分别叫海日・星和海月・星。当我们十几岁的时候,一起进入了艾夏王国最有名的皇家中级魔法学院,进行魔法深造。就在那里,我遇到了他,我后来的丈夫。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光系魔法师,似乎已经有大魔法师的修为了吧,他的名字叫长弓・威。”
听到长弓・威三个字,夜云的全身微微一震,这个名字在他脑海中似乎很熟悉似的,他能肯定,自己一定听过这个名字。
说到长弓・威三个字,海水・星的眼眸中充满了浓浓的情意,似乎又回到了当初自己第一次和丈夫见面时的样子。迷蒙的说道:“我们见面的时候是在擂台上,是学院内的比试。我是家族中最优秀的,在比试中用出了家族中嫡传的无定**。那是一种特殊的魔法,并不完全属于水系,有限制敌人的作用。虽然长弓他很强,但却很快就被我的无定**困住了。那时的他,脸上流露出异常坚毅的表情,那个表情是我永远无法忘记的。虽然处于绝对的下风,但他却并没有屈服,就在我准备将他打下擂台之时,从他的眉心部位突然爆发出一圈耀眼的金光。那金色光芒竟然冲破了无定**的束缚,我当时完全楞住了,楞在那里不知所措,我从来没有想到过,家族的无定**会被人破掉。趁着我愣神的工夫,他取得了那次比赛的胜利。从那以后,他的身影便牢牢的印在了我的心头。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越和他相处,自己就越不可自拔的爱上了他,每天只要能看到他那高大英俊的身影,我的心就出奇的满足。可是,我毕竟是一个女孩子,在感情这方面又怎么能主动表白呢?我对自己的容貌和家世都很有信心,我相信,总有一天他一定会来追求我的。但是,我错了。他并没有喜欢上我,而是喜欢了另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叫木子・默,是和他同一班级的同学。那时候的木子姐姐是用了易形术的,外表非常平庸,但不知道为什么,长弓却深深的爱上了她。他的眼中只有木子姐姐,根本就无法容下我的存在。我好伤心好伤心,我曾经试探着向他表白,但他却告诉我,只把我当作妹妹看待,我不要当他的妹妹啊!我爱他,我要当他的妻。”说到这里,海水・星的声音明显高昂了起来。
夜云和夜雨从来没有去过人类世界,听着海水・星的叙述不禁沉浸在她的故事之中,夜雨问道:“那后来呢?他接受你了么?”
海水轻叹一声,道:“听我继续说下去吧。虽然每天我都能梦见长弓,但能把和他在一起的经过说出来,我心里很舒服。时间过的很快,后来我们都升入了皇家高级魔法学院进修,长弓师从当时的皇家中级魔法学院院长迪老师,迪老师是那时候大陆上唯一一位光系魔导师。在他的悉心教导和本身优秀的天资下,长弓的魔法修为与日俱增,当升入高级魔法学院之后,我已经很难望其项背了。看着他天天和木子姐姐在一起,看着他们的感情不断的激增,我的心好痛好痛,我多么想和长弓在一起的是自己啊!可是,那是根本不可能的。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了,长弓的修为已经达到了惊人的魔导师境界,成为了大陆上第十一位魔导师,他在艾夏王国中的地位也不断的提升,感觉上,我和他之间
篇3:光之子4作文1600字
光之子4作文1600字
火炙脸上的表情不断的波动着,虽然他有些莽撞,但也知道风易所说的一切都是事实,重新坐回自己的位置,喃喃的道:“夜风夫妻又不是我们杀死的,他们是自杀的。或许我们可以派人去试试呢?”风易冷声道:“是,他们是自杀的。但没有我们相逼他们会自杀么?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一切只能靠我们自己了。我们的时间不多了,人类大军已经来到了精灵森林外围,白云老大,你说吧,我们该怎么办。”白云看了看其他四位精灵王,叹息道:“风易兄,你说的对,暗夜精灵是不会回来帮我们的,一切,都只能靠我们自己来完成。就依照你所说吧。集合全部大精灵使、精灵使,并向人类发出和谈的请求,集中全部力量来争取最后的利益。这次的事关系到我们精灵族的生死存亡,大家一定要谨慎。至于派去和谈的使者人选,我看就让蓝月精灵族派人去吧。”水柔皱了皱眉,道:“为什么是我们蓝月精灵族?难道你们圣光精灵中就没有能够胜任的人选么?”白云苦笑道:“不是没有人选,但你们蓝月精灵族的美女最多,派遣一名美女使者过去,总比男性精灵来的效果要好。现在正值危机时刻,即使是只能多一分胜算,我们也必须要算计到。水柔,拜托你了。”水柔背后那蓝色的长发微微波动了一下,第一次,这是白云第一次低声下气的恳求他,往日那不可一世的圣光精灵王似乎已经消失了似的。凝视着白云那无奈的眼神,水柔点了点头,道:“好吧。我会派人去的。我先走了。”说完,拍打着她那美丽的蓝色翅膀离开了白云的树屋。圣光精灵和蓝月精灵一向交好,白云和水柔更是从小玩儿到大的朋友,他们在年轻时早就互生情素,但碍于种族之分却始终无法结合,表面上他们的关系虽然和其他几位精灵王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在内心深处,他们之间却依然保留着一丝莫名的情素,在危急之时,水柔又怎么能不帮助白云呢?随着水柔的离开,其他三位精灵王也纷纷告辞,树屋中只剩下白云一人。白云颓然的坐到一张木椅上,长叹一声,夜风夫妻临死时的情景不断在他眼前闪现着,他喃喃的自言自语道:“难道我真的错了么?如果我没有那么敌视夜风,敌视暗夜精灵族,或许今天处理起同人类这一战的话就不会这么为难了。”精灵森林外,人类三国联军的军营绵延数百里,将精灵森林正面完全围拢起来,在这里集结着人类的百万精锐。为了发动这次对精灵的战争,除了这百万士兵以外,人类三国还动用了近两百万人的补给线,使这百万大军可以长时间的投入战斗。数千年以来积攒的财富和物资足以让他们支持一场旷日持久的大战了。中军主帐中,人类三国领袖正集中在这里商议着战略战术,大军在精灵森林外已经驻扎十天了,出于谨慎起见,人类联军派遣了大量高手到精灵森林中去探察地形,精灵族到现在都没有什么动静,他们也在考虑到底是直接发动进攻还是再等下去。大陆第一魔导师、艾夏王国首席宫廷光系魔导师天云一边看着面前的沙盘地图,一边道:“各位,我们已经来这里十天了。精灵森林内三十里以内的地形已经完全探察清楚。到现在为止,精灵族都没有任何动向,大家怎么看?”这次联军的总指挥就是他,也只有以天云的威望,才足以让人类三国所有的将领和强者臣服。围绕在沙盘周围的二十多人同时抬起头,将目光落在天云身上,一名身穿金色盔甲的将领道:“尊敬的天云魔导师,我认为精灵族是在向我们挑衅,他们明显没有将我们看在眼里,我建议,应该立刻向他们发动大规模进攻,在贵国十个魔法师军团和我们修达王国地龙军团以及达路王国王牌重装甲军团的冲击下,精灵是绝对无法抗衡的。我就不相信,小小的精灵族敢和我们进行抗挣。”天云的脸色沉了下来,深邃的眼眸中射出两道闪亮的精芒,那名说话的将领全身一震,顿时动弹不得,在天云强大的威压下,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恐惧。光芒骤然收敛,那名将领这才放松下来,全身一颤险些摔倒在地,惊恐的道:“天云魔导师,您这是干什么?”天云环视了一圈周围这些三国的重臣,严肃的道:“有一件事情我必须在这里说明,希望在座的各位能够牢记。我们这次集合大军前来,并不是要将精灵灭族,也不是想发动一次大规模的战争。我们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威慑,以绝对的实力威慑对方,让他们明白我们人类的强大。只要威慑成功,我们拿回人类应有的土地,那么,就不会伤害任何一名人类。和平是我们的宗旨,数千年来,在大陆的和平之下,我们人类三国乃至精灵族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当年尊敬的光之子大人给我们定下的这个和平信条是我们不能轻易违背的。除非精灵族主动出击或者冥顽不化,我们一定不能发动大规模的进攻。所谓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人类的每一位将士都有家,都有亲人,生命是可贵的。各位也不必再提意见了,我决定继续等下去,十天后,如果精灵族还没有动静的话,我将用我的方法向他们发出最后通牒。”听完天云的话,在座的每一个人,包括达路王国和修达王国的三军统帅都不敢有辩驳之言,面对着号称大陆最强者的天云,谁又敢违背他的命令呢?更何况,天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深深的震撼着他们的心灵,先前主战的那名将领已经惭愧的低下了头。天云冷冷的环视一周,道:“好了,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大家都回去吧。约束好你们的人,没有我的命令,不许轻易踏出军营一步。”众人躬身应道:“是,天云总指挥。”正在这时候,一名传令兵急匆匆的跑了进来,“报――”天云抬手阻止正准备离开的众人,看向传令兵道:“说。”传令兵恭敬的道:“报告,营外来了一名精灵族少女,她自称是精灵族的使者,要见您。”天云眼中暴起一团精芒,微微一笑,道:“该来的终于来了,看来,不用再等下去了。请那精灵姑娘进来。”“是。”传令兵得令而去。一会儿的工夫,他带着一名全身包裹在蓝色衣裙的精灵少女走了进来。包括天云在内,所有人都感觉眼前一亮,这名蓝衣少女有这一双湛蓝的美眸,白皙的肌肤吹弹可破,深蓝色的长发飘洒在背后直垂过膝,虽然面对着面前众多的人类强者,却没有一丝怯懦的表情。背后的蓝色翅膀轻轻的拍打着,用她那如同黄莺出谷般的声音问道:“请问,你们哪位是人类的总指挥官。”天云微微一笑,道:“早就听说精灵族人男的英俊女的俏美,看来果然名不虚传啊!小姑娘,我就是人类三国联军的总指挥天云。”精灵少女微微一笑,点头施礼道:“你好,天云总指挥。有一天我要纠正一下,我并不是什么小姑娘。我想,我的年纪应该比您大才对。今年,我刚好一百二十岁整。”天云微微一楞,这才想起精灵的年龄是和人类不同的,老脸微红,道:“那是我冒失了。不知道姑娘此行为何?”精灵少女眉头微皱,心想,你这老狐狸,不是明知顾问么,淡然道:“天云总指挥,我此次前来是代表精灵五族的。为的,自然是你们人类驻扎在精灵森林外的百万大军。我叫水无暇,我的'母亲是蓝月精灵族族长。”天云脸上依旧挂着一丝淡淡的笑容,“哦?原来是蓝月精灵族的公主,在下真是施礼了。请坐吧。”水无暇摇了摇头,道:“坐就不必了。只要把话说完我就会离开。我们精灵族的历史并不比人类短,而且从我们与人类打交道以来,一直都是朋友的关系,您此次带了这么多人类的精锐虎视耽耽的驻扎在这里,是不是有违人类和精灵相处的原则呢?”天云轻叹一声,道:“无暇姑娘,事情并不如你想象中那么简单。在这片天舞大陆上生存着众多种族,其中包括我们人类,也包括你们精灵族。你说的对,人类和精灵一直交好,我们对精灵本来并没有任何敌意的。数千年前,精灵族还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伟大的光之子大人消灭了入侵的妖族,这些我们都没有忘记,都清楚的写在人类的历史之中。但是,经过数千年的发展,精灵族已经壮大起来,你们的精灵森林已经从原来不大的一片扩展到现在占据整片大陆五分之二的土地,而且将精灵森林设为禁地,不允许我们人类随便出入。姑娘应该知道,你们精灵族就算加起来,数量也不超过一千万。而我们人类则不同,仅我们艾夏王国就有人民过亿。精灵族现在的领地面积已经是我们无法接受的了。我们曾经多次派遣过使者试图和你们沟通,但却被你们拒绝了,在无奈之下,才调动大军来到这里。我们并不想和精灵族兵戎相见,目的只是想让精灵族把现有的领地让出一部分,归还给我们人类三国而已。”听了天云的话,水无暇心头微颤,在武力完全超过精灵族的情况下,他还能够摆出事实据理力争而不是靠武力压迫,另她心中不禁对面前这个老人多了几分敬意。轻轻的点了点头,道:“那人类准备要我们精灵族多少土地呢?”天云心中一惊,听了水无暇这简单的问句,他知道,面前这个小姑娘并不好对付。她并没有在人数和领地对比上和自己多做纠缠,而是直接切入主题,让自己没有机会说出自己这边此次前来的全部理由,如此智慧,不愧为蓝月精灵族的公主。既然说到了关键问题上,天云自然不会退缩,强大的气势从他身上散发而出,他沉声道:“经过我们一致协商,决定让精灵族让出一半的领地给我们人类三国平分。”水无暇笑了,她的笑容如同百花湛放般美丽动人,“一半的领地么?也就是整片大陆上五分之一的面积了。人类是不是有些太贪心了?不错,我承认,即使只有现在一般的领地精灵族也能生存下去。但是,精灵森林是在我们族人的辛勤耕耘下才有了今天的面貌,难道你们就想这样拿走么?最关键的问题是,即使我们这次让出了二分之一的土地,你们人类能保证不会再发动如此大规模的侵略么?”说到侵略两个字,水无暇特意加重了语气。天云正色道:“我是人类联军的总指挥,也是艾夏王国首席宫廷魔导师,如果我们能和精灵族达成和意,那么,我可以发誓,人类将永远不会再进犯精灵族剩余的领地。”水无暇摇了摇头,淡然道:“天云总指挥,我并不是信不过你。但是,您的誓言只能代表现在,代表短时间内。可是,当您百年之后呢?人类
篇4:西游记2作文1600字
西游记2作文1600字
重走西行路系列报道之一―征前序曲
唐僧师徒四人经历六六三十六劫,七七四十九难后,终取得真经,并重返大唐。一到大唐,当地的记者就围住他们,争着要采访,一时各大报纸就变成了他们的天下,一火就是好几年。可是他们取得的经书不久便成了废书,因为现在又出最新版的经书了,所以他们又应大唐人民的请求,准备重走西行路,要把最新版的经书带回到大唐。
这个消息一传开,又掀起了轩然大波,于是就开了个新闻发布会,地点设在”取经有限公司”的大厅。台下坐满了前来找爆料的记者,一个个左顾右盼,想瞧瞧师徒四人的全新造型。因为他们有好几个月都没有公开出面了。瞧,从台后走上来四个人,他们便是取经四人组的全部阵容。走在最前面的最大师级人物Mr。唐。大墨镜,一身黑西装,再加上擦得发亮的真皮皮鞋,好酷,就是太胖了,是这样的,因为他是取经四人组组长,取完经后,皇上授予他“超级博士”学位,并且担任大唐的几所高校的名誉校长以及大唐佛联的主席,可谓当今最红人,经常到各地去拍广告,一天他的工作就三样:吃饭、睡觉、拍广告没有参加取经这样的运动,你说能不长胖吗?现在人称“唐馒头”最近还要去拍一个猪饲料广告,忙呀,在Mr。唐后面的是孙悟空,头上的金箍圈上锈上了“大腕儿孙悟空专用”字样,右下角还有“99纯金”的小字,一身运动装,再加上隐形增高鞋,立增10厘米,太酷了。悟空取完真经后,由于先天条件太好被破格录取为大唐跳高、跳远、短跑、长跑、跳水、110米跨栏等所有能参加的运动项目的运动员兼教练,成为体坛之王。最近参加大唐第二十九届运动会,包缆所有金牌。人气快超过Mr。唐了。再后来的便是朱八戒,由于“猪”这个姓不好听,便改成了这个“朱”。朱八戒取完经后,赶紧到“包你美”美容院作了全身美容手术,由一个肥头大耳的丑八怪变成了英俊潇洒的帅小伙,今天的出场一下压倒一大片人。整容后他进入歌坛里发展,他以一首深情《朱之歌》一炮打响,走红大江南北。他的“朱尾巴(记者注:其他歌星的歌迷叫“粉丝”他的歌迷搞创新叫“朱尾巴”)人数已突破大唐人口的百分之三十,人气已越过过去的巨星粥结轮。过去挺老实的沙悟净走在最后。同样是西装革履,好潇洒,本来他一直没有其他的事,呆在家里休息,可不久就出现经济困难,又瞧见师兄朱八戒走红后,赚来大把大把的钱,于是,改走拍电影之路,一部讲述一对恋人悲惨爱情故事的电影《红楼梦》,(这不是曹雪芹版本的,是三国张飞版的)使他在影视界有了希望,不久又推出几部电影,使他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影帝,完全超过邹新吃。
话归正题,前面说到唐僧四人的.闪亮登场,接下来就开始真正的新闻发布会了。“请问唐大师,你们这次重走西行路,有什么变化了”唐僧慢慢取下墨镜,一副高贵的样子,说:“三抠鱼(Thankyou),我仅代表我们师徒四人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至于这位记者问到的有什么变化,这变化可就大了。由,于时间有限,我现在就不作详细解释了,如果实在需要了解,可以咨询我的助理胡崔,也可以登录我的个人网站。十分三抠鱼。”
“请问孙悟空先生,本次西游你担任何等职务?”孙悟空笑了笑,慢慢说道:“我现在的职务可就多了,取经四人组副组长,安全保障部部长,路线规划办主任,后勤处处长,人力资源部科长……”他一口气说了五分十二秒,据不完全统计,他担任职务有四千九十九个之多,又创一项大唐纪录。
“请问朱先生,你还会像上次去取经那贪吃好色吗?”朱八戒听后表情十分不自然,苦苦地一笑,只说了一句:“回答这个问题简直是浪费大家时间,我就不作回答了。”不过我会创伯很多歌曲在取经途中以感谢我亲爱朱尾巴们。说完后,台上台下都有微微的笑声,尤其是Mr。唐笑得最历害。
“请问沙先生,取经成功后,你有何安排?”沙悟净点点头说:“我计划拍几部纪录我们取经路的电影,争取获大唐好莱坞最佳奖。”
一声颇有趣的新闻发布会不这样结束。重走西游路的出发时间另作商议。但是我们也应该想想他们都忙自已的去了,又由谁来传播佛学,普渡众生呢?即使这次又取得了真经,又有何作用呢?欲知后事如何,且见明日的《西游日报》。
初一:我叫温柔的刺猬
篇5:光之子作文400字
光之子作文400字
在一个拥有神奇物种的世界里有一个国家,叫做光之国。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一个婴儿的降临使整个王国喜气洋洋。那个婴儿就是本文的主角,光之子——卫兰·利波尔。
十年后,卫兰王子在一个被占领的`小镇看到了民不聊生的景象,惨痛的战争使他心如刀割,他发誓,不让世界和平就不会回来。
卫兰王子跋山涉水,一路上打败了许多能够控制别人的怪物,找到了和平之神,和平之神问他为何来此地,他说:“为了自己的王国,自己的子民,自己的家人而来,目的就是让世界和平。”和平之神笑了,对他说:“你先去善恶之山找善恶之神,让他帮助你。”“谢谢。”王子走了。
过了两天,王子来到了善恶之山,善恶之神问:“你来此地是为了世界和平吧?如果是你就找对人了。”“那您有什么方法吗?”“方法有是有,不过要用你的神骨来交换。”“神骨?”“是的,你本是光之子微波卡,只是因为你的任性,你失去了自己的本事,你的仙骨就是支撑你生活的重要的东西。”“不管是什么东西,都没有我子民的生命重要!”“好,你通过了考验,你可以回去了,世界和平了。”“谢谢。”
王子回到了王国,看到了他的父皇母后。
就这样,他的世界和平了。
篇6:黑主学院2作文1600字
黑主学院2作文1600字
××年6月4日星期六天气:晴
主题:除了晕血,我还有点恐高
放暑假的前一天,我收到夜间部的传唤,分别前的聚会吧。这里的街道我还不是很熟悉,不过看着地图也还不太难找,只是好多拐角让我有些犯晕。
这是一个很破旧的小楼,微风一吹尘土飞扬,矗立在地面上摇摇欲坠,和这个城市是多么的不搭调呀。
“有人么?”我推门进去,尘土把我的鼻子摧残的有些难过,想打喷嚏又打不出,“请问有人么?我是紫璇凌,我来报道。”空寂的小楼中只有自己的回音来回飘荡在空气里,显得格外诡异,我甚至打了一个冷颤。
废旧的地板塌陷下来,我尖叫了一声抓住地板的边远,断裂的地方有很多参差不齐的木屑,扎进手掌里跟蜜蜂蛰一样疼痛。谁能……救救我。
那是吸血鬼的味道,LevelE。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这里不是分别前的聚会么,哪里出了问题。我惊恐的瞪大眼睛,看着那只LevelE呲牙咧嘴张着血盆大口摇摇晃晃朝我走来,嘴角还挂着鲜红的液体,那是……血。天煞的,如果我现在晕血,不被摔死就是被咬死。
枪声响起,吸血鬼倒在地上抽搐了两下就消失不见。零把我拉上来,我脑袋昏昏沉沉,看着地上那个硕大的洞,眼前一黑差点栽下去。
“你怎么吓成这样。”他终于良心发现扶了我一把,“一点点血迹你都要晕么?”
我尽力控制着早已软了的双腿,在他胳膊上狠狠掐了一把,“我有点恐高,还不把我拉远一点。”这厮的想让我死在他面前么。
他依旧不懂怜香惜玉是怎么一回事,像第一次遇到我一样拖死狗似的把我拖走。我躺在地板上定神,眼前是LevelE尖尖的獠牙和鲜红的唇角。我哗的一下把中午吃的寿司统统吐了出来,胃里翻江倒海的难受。
“喂喂,你没事吧。”他在我脸上拍了两下,还是有一点点担忧在眼睛里的嘛,虽然只有那几乎看不到的一点点。
我胡乱摆摆手。
蓝堂学长和架院学长不知什么时候也来了。架院学长因为平时太过冷酷,被日间部的学生称为野性学长,不过人气是非常高的,不少女生都对他垂涎三尺呢。
蓝堂不晓得出了什么事,只是担忧的望了我一下。我从地上不太优雅的爬起来,咯咯笑了笑。“你们怎么来了。”
“听说有LevelE出没,我们来看看。”蓝堂的眉毛高高的挑起,“你为什么会在这儿?”
看样子,应该不是夜间部的聚会。“放假前夜间部没有什么活动么?”我小心的问。
蓝堂摇头,“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那个……”我有些慌乱,“我出来逛街。”
“说谎。”他直接否定我的说法,“锥生君陪你一起逛街的么,逛进这么偏僻的小楼?”
“回去吧。”架院学长只说了这么一句。从开始到现在,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架院学长说话呢,捏呵呵。
等蓝堂和架院学长的背影消失在我眼前,我才跟着零出了小楼。我就那么跟在他的背后,站在他的影子里,阳光透过他的头顶照射下来,他银色的头发闪着金光,那样遥不可及。总觉得和他的距离是一步之遥却发现其实是咫尺天涯,是不是我该学会享受与他的距离呢。
“为什么来这儿?”他的语气不掺杂任何感情,好像随意到谈论今天的天气。
“夜间部有人传唤我,说是聚会。”我如实相告。
“谁?”他接着问。
对呀,我怎么想不起是谁了。“我……好像忘了。”我又仔细回想,“我只记得有人告诉我这个地方,却忘了是谁告诉我的。”难道是,记忆被篡改了。
零回头看着我,兴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吧。“你恐高?”
我点头。“晕血恐高胆小爱哭,都是我的弱点,还有受伤了之后伤口愈合慢也是。”其实这也是我一部分弱点,我自己的弱点多到根本数不清。
“理事长说暑假要你去他家。”他忽然转换了话题。
去他家啊,我有些失望,“为什么不是去你家。”我撇撇嘴小声嘟囔,看着零无辜的蓝紫色的眼睛,猛然开窍,理事长的家不就是零的家嘛。
哈,这个暑假太美好了
××年7月19日星期二天气:晴
主题:翻花绳像奥运会一样,是国际间的较量
玖兰枢的突然到访多少让我有点无措,而理事长刚好出门,礼数上我不能躲着他,只好坐在沙发上把一个苹果磕巴来磕巴去。
他总是能让周围的温度骤然下降,如沐春风的外表之下,谁都不知道是怎样的一颗心。
“元老院蠢蠢欲动了呢。”他语气淡然,宛如街头飘零而下的樱花瓣落入水中惊起浅浅涟漪。
我仔细看了屋子,零在厨房泡茶,优姬去房间拿东西,貌似客厅只有我和玖兰枢。我瞪大眼睛用手指指着自己鼻子,无声的问,跟我说话么?
他的脑袋轻轻歪向一边,眼皮略微向下一动,长长的睫毛盖在黝黑色的瞳孔之上,露出斑驳的影子。那应该是是的意思吧。
“**语不大好,不清楚您说什么,抱歉。”对于外国人,好像这个是万能句吧。
“真的么?”慵懒的反问,却是冰冷的语气。
优姬终于来了,得救了。她对玖兰枢仿佛既仰慕又谨慎,有些不安的和他聊天。我端起零泡的茶溜味的喝着,长长舒口气,单独面对玖兰枢我觉得自己会崩溃。
零远远的坐在一旁,手肘托着凌厉的下巴,看向窗外,仿佛纷纷扰扰都与他无关。我就好像看画展一样欣赏着,纷纷扰扰也都与我无关。
优姬似乎在向玖兰枢痛斥我的恶性,最后说到她不满我英语比她好终于把我惹怒。“中国学生的英语都很好的。”我说。
我和优姬都紧紧盯着对方,电光在我们之间来回滚动。“不服么?”我俩同时说,“翻花绳。”又是异口同声。
零和玖兰枢有些无奈的看着我们。
“翻花绳像奥运会一样,是国际间的较量。”异口同声真可怕,“为什么学我说话。”怎么连这句都一样了。
我决定我不说话了。
“面条。”优姬的开场还算很温柔。
“劈柴棍。”我灵活的把绳子从她手中过度到我手上。
十几分钟不分伯仲的较量很让人头疼。“海底捞月。”“雾里看花。”“夸父追日。”……
好吧。没有结果也是较量的'一种。等理事长回来,玖兰枢就进了他的屋子。我回到卧室,把耳朵贴在墙壁上,我不是想偷听,是我必须偷听。
其实有时候,事实太过明显,都不需要偷听这种事情,我只是不想相信,被人抛弃的事实。
××年9月5日星期一天气:晴
主题:你永远不懂我伤悲,像白天不懂夜的黑
学校里的学生竟然出现了LevelD,那么也就是说有纯血统咬了她们,而黑主学园里的纯血统只有我和玖兰枢。因为,大家在潜意识里首先会排除玖兰枢,那么最大的嫌疑人,只能是我。
夜间部的成员盯着我眼神依旧各异。空气安静的惨绝人寰,屋子里仿佛是黑压压的一片。我不知道我该不该解释。他们客观的说,经过观察,我从来没有用过血液镇定剂,那么作为吸血鬼我是如何熬过来的,而且只有我住在日间部,不受夜间部的管理。
如果罪名成立,我将会被遣送回国。蓝堂有好几次都想站出来帮我解释,可惜玖兰枢黝黑的瞳孔里满是阴鸷。零还是远远的站着,脸上线条深刻,紧紧绷住。
“如果紫同学不解释,那么就很难办呢。”玖兰枢的嘴角挂着矜持的微笑,“毕竟是中国吸血鬼贵族的纯血,国际间的问题会变的非常麻烦。”
其实,我觉得玖兰枢利用这一招对付我,真的真的,非常温柔了。本来就是我的不对。我深深的鞠躬,毫不勉强的说,“很抱歉,是我。”
“不可能。”蓝堂首先喊了出来,然后看到玖兰枢深邃的眸子,咬了咬牙还是闭了嘴巴,用唇形质问我为什么不说真话。
零终于把脑袋转向这边,眼神里带着震惊与疑惑。我朝他安慰的笑笑,略微点头,这才是最好的处理办法,我有我自己的考虑。
一个耳光狠狠甩在我脸上,我倒在地上不敢动,我爸爸他,什么时候来的。
“你说谎的毛病怎么到现在都没改掉。”如果语气冷得冻死人,那么我恐怕被爸爸千刀万剐了,他转向玖兰枢,说,“玖兰大人,小女虽然身为纯血统,但是却拥有人类晕血的体制,她甚至连獠牙都没有,所以致使人类成为LevelD绝对不可能是她。”他顿了顿,“或许她太想拥有吸血鬼的能力所以才会承认,可是这件事毕竟不是小孩子过家家,牵扯到中日两国吸血鬼的和平,希望能够重新调查。”这一番话有理有据,还能叫我如何。
最终的结局当然是我无罪释放。我一个人躲在宿舍的墙角里哭,即使我没有吸血鬼的能力,可是虎毒不食子,他们真的就这样放弃我了么。我的出生是不是就是为了被利用,当我再没有利用价值的时候,死亡便成为我唯一的道路。
窗户破碎的声音我都没有听到,耳朵因为鼻塞而变的轰鸣,我现在只想哭,我谁都不想见。蓝堂蹲下身,安静的看着我,湛蓝色的水眸充满了忧伤。我像想起什么事似的狠狠擦干眼泪,跑出房间,站在隔壁的房门前,我咧开嘴稍稍练习了下微笑才敢敲门。
零站在门口,定定的看着我,“哭好了么?脸还疼?”
他是个太过冷漠的人,平时都不跟人多说一句话
篇7:虹光普照作文1600字高中高三作文
虹光普照作文1600字高中高三作文
“怎么了?”他们几个陆续飞来。
“发生什么事?信中写了什么?”灿熄问。
“我来念。”我清了清嗓子,读着:“尊敬的仙子国王子、公主们,你们好!联合国临时决定,在仙星球是最大的城市――天鸟国和首都,云霄城,开一个万国宴会。各国国君必须到场。有重要事情商谈。日期,明天下午6:00,地点,云霄城A区世纪大楼十七楼。受到邀请的有天鸟国、仙花国、林园国、仙果国、碧天国、仙子国、星仙国、、雪璃国、金刚国、枫苑国、纤维国、百鬼国、仙墓国、移山国、五相国、五行国、八卦国、太极国、西王国、人鱼国、人马国、横世国、霜天国、松灵国等。联合国公章。”
听完了我读的,他们也十分惊讶。
“万国宴会?太壮观了,我们怎么出场?”垒坤担心地问。
“万一出丑了怎么办?”穗香困窘地说。
“头型呢?我想买个发夹。”灿熄说。
“哎,这是第一次呀!”杉l叹了口气。
“这样吧,今夜加上明天上午,我们各自请位设计师吧!”我出了个主意。
大家谈论着,散了。
一转眼,到了第二天下午。
我身上火红色露脐衣和火红色分衩裙,闪亮登场了。
看到杉l了,她穿着红色单肩长裙,一朵蝴蝶结镶在胸前,看起来就是个“红”。思飒和灿熄正在交流着,思飒上身是优雅的绣花纱衣,夹着个棉袍,下身是金色短裙,还系着蝴蝶结。灿熄上身斗蓬蕾丝边粉色衣,下身大纱裙,真是“粉”可爱。穗香姗姗来迟,她金发飘飘,粉粉边口还串了串海珍珠,又有一只大蝴蝶结。垒坤还是老样子,土色长袍和橙色衣裤。
“走,现在都5:00了,仙子国暂由云儿管理,我们坐飞马前去鸟国的首都――云霄城吧!”杉l拉着我坐上飞马,忽地一声飞了。
七匹飞马邀翔在天空,杉l扔给我一包饲料,说是马饿了给吃的,一定要我喂饱,否则会被踢下去。
我看看怀表,才5:20。我喂了飞天马一点儿饲料,保持速度。灿熄一下子喂光了,马儿一下子猛冲,飞得无影无踪。
5:40,我们发现灿熄从天空中跌落,便将她移到l的马上。原来马儿饿了后,没了吃的,就将灿熄扔了下去,吓得灿熄翅膀还没扇起,就跌下来了。想到这儿,我赶紧又喂了一把饲料。
5:50,到了云霄城的世纪大楼了。真是一座雄伟的大厦。门口长着羽毛的迎宾小姐认出了我们:“你们来自仙子国吧?请乘升降梯到十七楼。“
到了。真气派!金碧辉煌,朱墙碧瓦,还有许多精致的家具、工艺品。
几位工作人员将我们带入后厅,那里是宴会大堂和舞台。我们到仙子国专用餐桌旁坐下。发现已经来了不少人了。仙花国、天鸟国、林园国、百鬼国、人鱼国几个国家的专用餐桌还没有人。我们的椅子还空了一个,那是金钛的座位。一想到金钛我们就沉下了头。
“还没开始吗?”垒坤问了问。
杉l擦去眼角的泪水,说:“快开始了。看这几个国家的人都来了。”
我注意到仙花国的两位公主十分眼熟,忽然,我看见其中一位公主的右手手背上有一朵花,异常美丽。
是她!
我们六个都记起了那个神秘女子。
“果然,她们是公主。”杉l说。
“嗨!”一位十分奢华男子向我们打招呼。“我是碧天国的大王子疾风,那位是我弟――碧天国的二王子,他叫追风”
“你好!我们来自仙子国。“垒坤伸出手,想与他握手。他不情愿地垒坤握上了。说真的.,我们在他面前,简直像乞丐。
他屁颠屁颠地走了。
这时,灯光亮了许多,舞台上,霓虹灯不停地闪烁,出来的主持人薇薇,来自仙花国。今天是万国宴会的最佳时刻,感谢各位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参加这次宴会。现在有请联合国秘书长巴克先生来阐述一下宴会上的重要事情。
全场鼓掌。
巴克先生上台了,他读起稿来:“大家好,今天叫大家来,是有一个重要事情的。大家应该知道星球分两个帮派,一个是我们正义一方,一个是巫毒军团。今年三月,他们入侵,许多国家的国君都被掠走了。大多是现在各位的父母、哥哥们、姐姐们等亲属。我们连同五行国、八卦国、太极国,计算出了三年之内,将有一个国家的国君一同消灭巫毒军团,救出了所有囚禁的人们。”
“想知道他是谁吗?”
在场的所有人都点点头,猜测着。
“不是富饶强大的天鸟国里的,不是风景如画的仙花国的;不是奢华美丽的碧天国的;不是阴森恐怖的百鬼国的;不是四季常青的枫苑国。不是白雪皑皑的雪璃国。是我们仙子国的九位王子、公主们!”
“啊?!”在场的所有人都张大了嘴巴。
篇8:黄昏作文1600字
坐在窗前,傍晚的阳光照进屋中,让人觉得有些朦胧。突然想起曾经听说人是可以轮回的,不仅有今生,也有前世和来世。我向来不相信这些迷信的说法,可今天不知怎的竟思考起这个问题来。假使真的像人们说的那样,那我和他的感情不只在此生,还牵扯到了前世。
按照人们说的我和他前世的关系,我开始想象。黄昏,我和他手牵手漫步在湖边,一起欣赏落日。轻风吹动我俩的衣带,我们不时吟出几句古诗词,真有种诗情画意的感觉。但这毕竟只是想象而已,恕小女子无能,我曾几度搜索我的记忆,并没有找出前世与他浪漫度日的一点证据。但有一点,我很庆幸,我和他的浪漫,在今世延续着。
时间推移,黄昏。一只大手牵着一只小手,在河边慢行。两只大脚慢慢向前移动,两只小脚快速向前迈着。突然停住,那大手的主人低下头说了些什么,随后四目一同望着即将落山的太阳。太阳就这样,在两人的凝视下慢慢谢幕。大手的主人说,真美啊。小手的主人说,真美啊。那时的我根本不懂美是什么意思,只是觉得,学他说话是最开心的`一件事。
时间还在推移,黄昏。下课铃终于响起,我和几百个小朋友一同冲出教学楼,视线在门口寻找他的身影。当我的目光落在他的身上,便会看到他在向我挥舞着手臂。我用最快的速度奔到他身边,让他把我抱上自行车的后座,给他讲一天发生的事,或是唱歌给他听。那时一直很疑惑,为什么他总能在那么多小朋友里第一时间找到我。他说,是一种力量。他所说的这种力量,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明白。
时间再推移一些,黄昏。风很大,下着雪,路上结满了冰。我穿戴的很暖和,像个小企鹅,坐在自行车后座上。他用宽厚的脊背为我挡住迎面而来的风雪。突然强烈的倾斜,我和他重重摔在地上。他急忙爬起来,顾不得扶起车子,直奔我这里来抱起我,问我哪里摔疼了。我摇头。他这才扶起车子,重新驮着我慢慢向家走。我看见他白色的手套上有血迹,而且因为没戴帽子,他的耳朵冻得通红。那时的我,不知道什么是心疼,只是悄悄把自己的帽子和手套摘下来,希望能帮他承担一点寒冷。
时间依旧推移,黄昏。我骑着车子,往家奔。正抱怨路太难走,转过一个路口,在夕阳下看到远处一个熟悉的身影,是他。我加速奔向他,他也疾步向我走来。看见他的笑容,让我躁乱的心顿时平静下来。又换我坐上后座,他带着我向家走,看他的背影,再看看远处的那座“伟人”山,很像。
时间接着推移,黄昏。他提着我的书包,拽着我的胳膊,怒气冲冲的向家走。就在这个黄昏,他生平第一次动手打我。原因是我没完成作业,还撒谎。夕阳下,我在哭,透过我模糊的双眼,我看见有亮晶晶的东西挂在他脸上。那晚,待他熟睡后,我悄悄来到她的房间门前,跪下。
时间又在推移,黄昏。他躺在病床上,我放学去医院看他,给他买了礼物。这是我送给他的第一份礼物,他用颤抖的手打开包装盒,拿出那礼物看了许久,竟掩面而泣。十几年来,他第一次在我面前哭得像个孩子。他的哭泣让我震惊,站在那里手足无措。那一晚,我失眠了。
下一个片段,黄昏。我骑着车子,不是放学回家,而是去上晚自习。那是我第一次去上晚自习,他觉察到我的不情愿,便站在院子门口送我。他叮嘱我注意安全,放学早点回家。我只是点头,并没有看他,一路上流着眼泪冲到学校。对他如此依恋,我自己也觉不可思议,此刻,觉得“轮回说”好像不是没有道理。
时间再次推移,黄昏。我和他手拉手走在街道上,好似想象中抑或是十几年前的那个黄昏。不同的是,脚边没有河水,我不用仰望他,更不用学他说话。我们就某一话题发表着各自的意见。突然,驻足,他望着落日说,好美啊。我也说,好美啊。然后两人相视而笑。原来那些往事不仅我记着,他也没忘记。
最后一个片段,黄昏。情景好似十几年前,他骑着自行车,我坐在后座上。夕阳照在他的后背,不再那么挺拔,两鬓的白发也闪闪发光。能感觉到他在吃力的蹬着自行车,喘息声我也听得清清楚楚。望着他的背影,想起朱自清的《背影》,我将头靠在他的后背上。他问,累了?我点点头。也许是头点的太用力,泪珠竟一滴接一滴的掉落下来。
今天,黄昏。我坐在窗前写关于他的文字。以前总想为他写点什么,最终没有写成。我给自己找的理由是:文字在真情面前总是显得太苍白无力。今天终于硬着头皮写下了一些,虽然不怎么尽如人意。
抬头,望向天边落日。
日落是一种优雅,一如婉转的作别,从容的放手,没有春风骀荡般的欢畅,却有一种镇定的自敛,身已转而韵未散。
听别人说,我和他有两世的情缘。上辈子,他是我的情人;而这辈子,我叫他爸。
篇9:开学作文1600字
开学作文1600字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满怀期待地进入教室,第一节课是语文课,给我们班上课的老师你猜猜是谁,你猜的没错!就是我高二的语文老师,高三的语文老师居然还是我们高二的语文老师,这真是太幸运了,老师喊了一声:“上课”,我们就应声站起来说道:“老师好!”,老师回到:“同学们好,都坐下吧!”,听到老师喊坐了,我们便坐了下来,至此,开学第一课就此开始了,我还是有点期待的!
众所周知,因为是第一节课,所以我们是先发课本先,发课本自然是由课代表发,因为有了之前拿漏拿少课本的现象,所以学校决定稍微麻烦一点,上什么课发对应的课本,这样拿到书老师课代表走一遍也能轻轻松松地确定同学们有没有缺少,有没有多,方便进行统计,统计过后也可以直接用得上,这个方法我觉得是很不错的,学校看来为了我们有书读真是煞费苦心的思考和开会了呢!
等课代表把书本发下来后,就进入了第二步流程,那就是检察环节,语文老师检查第一组和第二组,课代表检查第三组和第四组,检查的顺序就是从上走到下看过去,同学们要求把新发的语文书拿在桌子上,这样老师和课代表才方便进行检查,检查进行的很顺利,而且检查的很仔细,从上到下还回过头从下往上才罢休,同学们也积极配合地确定书本是否拿到手,结果是全班到手,没有一个人多,也没有一个人少,刚刚好,这也是学校统计工作做得很出色,没有出现误差或者多登记或漏人,所以我们班语文书是人手一本没有什么需要调整的。
既然全班同学都拿到了课本,语文老师也不浪费时间,开始进行第三项流程:“自我介绍”,虽然已经高三了,但是为了让同学们在找老师问问题或者相处一年的时间里和谐共处,所以必要的自我介绍也是要有的,当然自我介绍不需要介绍多久,最简单甚至可以只写个姓氏,然后就没有了,因为是写到黑板上的,所以连自我介绍的.自我都没有了,但是不管怎么样,还是多多少少要有点介绍在里面才是过得去的,而我们语文老师的做法就是先把名字写到黑板上,也不忌讳自己的全名被别的同学叫,因为在办公室那里都是贴有照片和姓名的,学校下面的公示栏也有全体教职工的头像加上全名,所以写不写有心的同学有是可以查得到的,所以倒不如大胆公开自己的全名,以此来拉近全班同学的关系,让同学们觉得这个老师是个很和蔼可亲的人,比较我高二的这个老师其实已经算是年纪最大经验最丰富的老师了,大概有个五十多岁了,所以今年才来到高三任教,比较高三不比高一高二,这是要高考的年份,所以学校都是让最厉害的老师集中到高三这里帮助同学们做最后大半年的冲刺,为我们这些高三学生谋得一条未来的道路。
然后就是我不是说了高二就是我的语文老师了吗?有人可能就会问为什么还要自我介绍,我想说的是,每升一个年纪就要从新按照成绩进行分班,像我高一的时候是普通班第三,因为成绩不错所以高二就是重点班的了,然后成绩一学期一大截的进步,很快高三就升到火箭班了,但是我上去了肯定就有同学会掉下来,更不用说我这个语文老师是高二重点班的,而这个班是火箭班,虽然有重新分,但是火箭班究竟是火箭班,其实人员变化就后面十名下去了,我也是排在倒数第三名,可以说是踩着线进去火箭班的,所以我敢肯定,除了语文课代表和语文老师教过的重点班同学以为,其他的同学大概率是不认识这个语文老师的,既然不认识语文老师,自然是要隆重的来一下自我介绍的。
经过十分钟的自我介绍和安排这个星期的任务,我们就开始紧张的复习了,没错!是复习,不是预习,聪明的人应该已经猜到了,高三是没有新课的,老师安排的任务就是“复习计划”!因为是火箭班,所以复习的效率都特别的高,很多不懂的点可以说都是我们这些进来的重点班同学提的,搞得坐在前排的那些火箭班同学都有点不耐烦,但是人家不是看不起我们,而是换一种方式,就转过来对我们提问的几个人说,下课或者加个QQ微信不懂问我,我不懂的在很后面,我怕下课了都轮不到,我们几个听后也是脸上一红,虽然学生不懂就问是好孩子,但是耽误了学霸的学习确实是有点不好意思的,毕竟人家很可能是未来清北的学生,是国家的顶梁柱,耽误了国家的重要人才确实是有点愧疚,有些人甚至已经可能有保送的可能了,连高考就免去了。
学校的安排是为了我们更好的成长,我们成长起来才能成为社会有用的人才,才能帮助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发展,感谢学校的良苦用心,谢谢你们!
篇10:圣诞老人1600字作文
圣诞老人1600字作文
“嘿,我问你哦,你相信有圣诞老公公吗?”表弟,这么问我。
那天晚上,表弟来到我们家玩,晚上睡不着觉时,他突然这样问我,我当然很惊 讶。毕竟我们都已上了,离童年时光越来越远,年纪都不小了,不是小孩子了,难道圣诞老公公这种荒谬的童话故事,表弟还痴痴地以为着?内心,除了疑惑 外,还有讥讽,还有嘲笑,都多大了?怎么还会,对这种早就被科学家推翻好多好多次的奇怪说法:麋鹿拉着雪橇飞上天、爬烟囱、每年有个圣诞老公公放礼物…… 这些根本不需要去怀疑的“事实”感到困惑呢?
“当然不可能啊!你该不会相信吧?”我应道。
“可是,你知道吗,就自从我爷爷去世后啊,真的是每年圣诞节哦!早上起床,我都看到圣诞老公公放礼物在我床边哪……”表弟露出一副很困扰的样子。
“你都不会认为是你爸爸或你妈妈吗?”这时,睡在我旁边的姐姐突然插话。
“不会,我爸跟我妈他们早就睡着了,我不骗你哩,我甚至晚上都听到我爸打鼾声了,我跟你打赌,绝对不是他们。”
“那,会不会是你姐啊?”我认识表姐比表弟还久,我晓得表姐是那种很疼弟弟,很爱妹妹,懂得顾家的'女孩子,且听表弟说他和表姐最近感情不错,常常聊天、讲心事,百分之百是表姐了吧!
“也不对,我姐她也有拿到礼物啊!”表弟反驳。
“什么啊,讲得跟真的一样,那你能举出什么例子吗?”我说。
“对啊,你收到什么?”没想到,连刚睡着的妹妹也被我们的声音吵醒,也学着我,追问表弟。
“嗯…… 以去年来说,我就拿到一支手表,虽然我把它弄坏了,哈!”表弟害羞地搔搔头,又说:“然后还有一张纸条,写着“希望我好好努力读书,加油!”之类的;我大 姐啊,则是收到一条BB霜,纸条就说:“你其实很漂亮,多保养自己、爱护自己……”;我二姐咧,拿到一罐维他命,当然也有纸条啊,写说:“拼高考,会耗费很多体力,不要太累……”你看,我没骗你,都是真的。”表弟讲完,更显得理直气壮,把我们三个听得入神的三姐妹,弄得都笑歪了。
“嗯哼,那你认字迹啊,阿姨的字很好认吧!”我又出了道难题。
“吼唷,我说过不是我妈了啊,而且,圣诞老公公也是会进步的哦,我记得刚收到礼物时,他是用手写没错,但现在他都用打字耶!你说是不是很神?”表弟笑得傻呼呼地,我们都笑了。
不知怎的,我突然好像想到了什么……
突然有很多想像,那位神秘的圣诞老公公悄悄打开门,慢慢走到表弟床边,轻轻地放下礼物,每个动作都好轻,每个动作都好仔细,他一面小心别吵醒表弟而被发现,一面又要用最快、最有效率的方式完成任务,真的很辛苦呢。
“真的,真的很辛苦吧。”我突然语气缓和了下来。
“嗯?”其他三人,不约而同地表达疑惑。
“呵呵,我说圣诞老人啦!”嗯,那位圣诞老人真的很伟大吧。
“对啊,对啊,我早上给我爸看,他也很惊讶,而且其实我也等过圣诞老公公,但我等到很晚还是去睡了,所以你说这是不是跟真的一样,还有……”表弟开始滔滔不绝起来……
“嗯,我相信你。”我赶紧插话阻止他,时间已经接近凌晨一点了呢。
“咦?你相信了?”又是三个人不约而同表达疑惑。
“嗯,你要好好谢谢圣诞老公公啊,下次换你写纸条谢谢他吧。”我提出建议,我真的要睡了……
我们四个夜猫族,在互道晚安后,关上灯睡觉。
“表姐!”闭上眼准备睡觉前,表弟突然又叫住我。
“表姐,你知道吗,我都不敢告诉别人呢,他们一定会笑我……唉!”
“呵,我懂我懂,我会小心保守这个秘密的。”
“表姐,谢啰!晚安!”
其实,表弟所说的圣诞老公公是谁,以及圣诞老公公存在与否的事实,我仍半信半疑。但看着表弟越讲越开心的模样,单纯享受收到礼物的感动,我想,或许,其他问题也就没这么重要了。然而,我呢?有多久,我已经没像表弟那样拥有简简单单的盼望;有多久,我已经忘记小时候那个圣诞老公公的样子;有多久,我早就抛开以往,早就忘了梦想,忘了憧憬,忘了好多童年的小事。小得很可爱,小得很纯净,小得很清澈。小时候的我,好像是相信圣诞老公公的,那么,现在怎么不相信了呢……。相对于表弟的赤子之心,我突然有种惭愧之感,无法形容。
“嘿,我问你哦,你相信有圣诞老公公吗?”表弟的这句话,我仍旧思考着。
篇11:父亲作文1600字
父亲是个军人,军人的作风,让他的脸上的威严总是多于温和。 虽然我是家里唯一的男孩,但父亲好象从来没有显示出特别的喜欢。每每看着同龄的孩子幸福地享受着属于他们温馨的父爱时。我总会想起父亲,心,突然很疼很疼。 小时候,我曾经试图用优秀的成绩来瓦解父亲的威严。我努力地做好孩子,礼貌懂事。不管做什么事,我都力求完美。当我把一张一张的奖状自豪地捧到父亲面前,我难掩内心的激动,脸上有飞扬的得意。幻想父亲看到奖状,也许会激动的抱住我,也许会一个劲儿地夸我好棒。然而,父亲只是淡淡地看了一眼,轻描淡写地说:“还要继续努力。” 父亲如此的不在意,深深地刺痛了我。我甚至怀疑自己不是父亲亲生的。我跑去问母亲,母亲抚抚我的头说:“怎么会呢?生你的时候,你爸爸可兴奋了,把你抱起来又放下,反复好几次。一个从来都不喝酒的人,竟喝掉半斤二锅头呢。” 回头看父亲,父亲不动声色地在翻一份报纸,怎么看都不像一个爱我的人。 在后来,父亲竟主动带我去登山。我满心的惊奇,满心的愉快。这可是父亲第一次主动带我出来玩啊。山路不好走,崎岖不平。没走多久,我的脚被荆棘刮伤了,溢出鲜红的血,便倒在一棵小树旁,抱怨道:“不走了,不走了。”父亲回过头来,一脸严肃: “受点挫折就放弃目标,以后的路还长着呢,你又该怎样走下去呢?.我满脸的委屈和不满,哀求父亲背我,但父亲没有理我,头也不会的朝前走去。身后,只留下我孤寂的背影。 父亲对我的冷漠,我百思不得其解。因此,我在心里埋下了不满的种子,且生根,发芽,开花,直至结果。于是,对父亲,我选择了倔强。 这以后,我总跟父亲对着干,常常惹得父亲对我频频发火。我变的很喜欢恶作剧,经常忍得邻居向我父亲告状,而父亲总是一个劲的向他们赔礼。父亲积蓄已久的怒气终于爆发了,宛如蓄积已久的火山,一发不可收拾。一阵刺的寒风袭来,父亲厚重的大手落在我的脸上,我的脸一下子涨的`通红。那是父亲有生以来第一次打我。最终,是父亲先叹了口气,转身而过,脚步蹒跚。 后来,曾发生了一件我始料未及的事。它开始改变了父亲在我印象中的形象。 在一次体育锻炼中,我的脚不慎扭伤。妈妈因工作忙无法来接我,我只得独自拄着拐杖回家。当我一瘸一拐走到校门口时,风尘仆仆的父亲迎了上来,关切地说:“对不起,我来晚了。我背你吧。”这样的语气,这样的爱,我是决计想不到的。面对父亲的关怀,我倒有点显的不知所措,坚持拒绝。但最终我还是拗不过父亲的。父亲小心翼翼地把我背起来,显得有点吃力,仿佛他背上的是整个世界。蓝天下,一个健壮的父亲背着他的儿子,多么美丽的画面啊!这时,我才注意父亲的白发和他眼角的鱼尾纹。父亲老了,的确老了。岁月也会悄悄滑过他的脸庞,我终于读懂了他的爱,原谅了他。 几年后,我上了初中。一个人在外奋斗,在学海中拼搏,很难。举目的陌生,一个人在外感觉很不习惯。好在我们班的班主任总对我关怀备至。下雨天他会为我送伞,家里做了好吃的,他会用半旧的饭盒装着,给我带来。我好奇地问老师:“怎么对我这么好?”老师说:“你很像我的儿子,他在外地读大学呢。”那一刻,我猛地想起了父亲,想起了那幅美丽的画面。 那日,老师生日,喊我去他家吃饭。在老师家,我受到了最热情的款待。我陪他们一起包饺子,热热乎乎像一家人了。饭后,我无意间提起了我的爸爸。没想到,老师却对我说:“孩子,你有个好爸爸啊,他左一个电话,右一个电话打来,拜托我要好好照顾你,说你性格倔,怕你吃亏啊。什么时候他来看你了,我一定要和他和两盅。” 我的惊奇无以复加:“你怎么认识我爸?老师摇头乐了,说:“也只是电话里认识,还没见过面呢。”我的心顷刻间翻江倒海起来,泪水湿润了我的眼睛。 如今,回忆童年时,我不会感伤,因为我会永远记得,在我踏过这十几年光阴中,有一种爱永远伴我成长,挥之不去,逐之不离。
第4篇篇12:一棵树作文1600字
的夏天已接近尾声,我又看到了一批初三学子手拉手来到这个距离我最近的教室,于是被7月所沾染的落寞心情也有好转,毕竟他们这么可爱。
??写给“苍达”
这是一棵树,一棵生长在我们学校里的树,它灰褐色粗大的树干似乎容不下半点狭隘,浓绿的叶子在树干所分出的零乱的枝丫上做片片装饰,它始终是以一种昂首的姿势笔直的伫立在教学楼前,不停的长粗长高,好想要与这教学楼一比高低。而如今,它真的长高了,给人的感觉是那样高大。
“苍达”是我为这棵树起的名字。说实话,到现在我还没有弄明白它到底是白杨树还是别的什么特别的树。在我的眼中它一直是一种高大得令我猜不懂的树。的确,它见证了太多的变化,那粗大的树干内写满了岁月的沧桑。于是,我便叫它“苍达”,其实也就是指它的沧桑与高大。我还默默告诉它叫它“苍达”的永远只有我一个人,它摇着树叶似乎是在对我微笑点头。
其实,我在这个学校已经度过了两年的时光,却从来没有注意到校园里有这样一棵饱含古韵的树。大概是因为它太高大与静默的缘故吧,总是在我的视线里摇晃而当我反应过来时便立即逃离一样,总感觉这两年我和苍达一直是在玩一个很漫长的捉迷游戏。
这个8月,我们有些过早的踏上了初三的旅程,教室也由原来的一楼搬到四楼,其实这都是学校的良苦用心:为了我们能考上好的高中。我们都没有抱怨,谁都知道要在初三中奋力一搏。苍达也笑着默默地注视着这一切。
开学才几天,我便感受到了真正的初三气息。像是鱼离开了水后紧张而大促的呼吸。总感觉这个教室的压强是异常的大,让我连呼吸都感到困难。与是我便习惯了在身心疲惫的时候看看我的苍达。
我仍记得第一回见到它时的情景。我站在四层楼的走廊上俯视地面,可刚低下头便觉得眼睛有点眩晕,于是我便不敢再往下看,然后我就平视,第一眼便看到了苍达。
我那时是何等惊讶!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在一座如此现代化的校园中竟有这么一棵古老而高大的树!
可我马上又觉得它很孤独,一个高大的树影孤零零的立在风中,我不知道在风吹过时它会不会觉得寂寞。于是我当时就在心里对它说:傻树树,以后我会常来看你的,你要等我。接着他便摇晃着几片树叶像是在点头。
过程似乎就是这样,我和苍达从相遇到相知,彼此之间似乎有了约会。我会在下课的时候走到它跟前给它说好多好多的话,与它谈心。我觉着它总是笑,因为每当我的话向它说完时,那几片离我最近的叶子总是在摇晃,不过有风或者没风。在我的心,那几片摇晃的树叶便是苍达的笑,对我来说最美最美的笑!
苍达也不简简单单的是一个倾听者,它也会告诉我许多许多的事。比如说,每当我看到它的叶子掉落时,我就总觉得它是在为上届学子的离开而伤感,每当他它树叶摇晃时,我便会觉得它在为看到我们这一群孩子而高兴。它的每一片叶子似乎都珍藏着一个又一个不老的故事。所以我说,每一片叶子的凋零都是它心中那段故事的离去,都是它最痛心的时刻。而那些叶子,到了来年春天又被复发,还有不断的新叶长出,那大概是苍达一年中最快乐的时刻。
我和苍达似乎熟悉的而有些陌生,记得有堂语文课,老师指着苍达,问我们看到它时想到了什么。同学们大都说想到了它见证了我们学校的发展历程,看着我们的学校长大。其实我当时就在想,它到底活了多少年,是三十九年还是四十年?
于是我就在心里默默的告诉苍达这个问题,它依旧摇晃着那几片离我最近的叶子。对于我来说,它似乎只会不断重复着一个简单的动作,但我从来都不认为那仅仅是使一个简单的动作,我总是觉得它在对我笑“不告诉你,你猜呀!”
我也笑了,阳光下,一个女孩对着一棵大树笑,在别人眼里是那么不合逻辑,但我和苍达都懂。
我想我一定会相信,在我初三的这一年里,有了苍达的陪伴,生活将不只有枯燥,它教会了我要懂得宽容,要笑对生活。我想,明年的这个时候,我和苍达的故事一定会成为一片最大最绿的叶子长在它最高的枝上,那个时候,我们之间将不只是故事!
第2篇篇13:海岸作文1600字
海岸作文1600字
我是一个内向的女孩。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有了远离集体的习惯。当大家都在欢愉的时候,我却在一个人读着散文;当大家都在游戏的时候,我面对着书本思绪万千;当大家都在给自己加油的时候,我却在心里自嘲;当大家都快活地在生活时,我却在心里,与世隔绝地,独居。
我喜欢美术,喜欢用素描铅描绘自己的心情。笔尖与纸张的距离,是我心尖最宽广的一片陆地,我喜欢画海,画那孤寂的沙滩和无边的海洋。画里的海有时阴雨绵绵,又时晴空万里;有时狂风大作,有时艳阳高照……但是,我的画,永远没有人的踪影!我笔下的沙滩永远都那么寂寥,空荡荡的沙堆里,有时候留下两行孤单的脚印,有时散落着几个残缺不齐的小贝壳,但,我绝不会在沙滩上面画人!原因嘛……我总觉得在沙滩上画人是一种多余,那一个个微笑的人儿,画在素描纸上,就是我眼中最最明亮的一颗太阳。照的我头晕脑胀。
是的,我是个自卑的女孩。像一块最平常不过的、灰暗的石头,习惯了被人遗忘。
但是,在见到小沫之后,这一切的自卑,都成了过去。
小沫是一个快乐的女孩,灿烂的笑容是小沫留给我的唯一印象。小沫总是扎着高高的马尾辫,跳起皮筋来一甩一甩的。她是个幽默健谈的女孩,和她在一起的人,半小时之内一定会被她的言行逗得笑出声来。我真的不知道小沫是怎么下定决心来接触我这样一个自闭症少女的,我只是清清楚楚的记得,那天,小沫甩着高高的马尾辫,走到正在画海的我旁边弯起一个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微笑,对我说:“小茹,你这么喜欢海呀,每天都要趴在座位上画一遍。”她明朗的声音吓了我一大跳。
回过神来以后,我礼节性的笑了笑,浅浅的说了一句,是啊。她则是又问了一句:“不过小茹,你的画为什么没有人哎,好空荡好空荡的!”我又浅浅的说了一句:“加上人是不是很多余呢?”小沫再没有说话,只是挠挠头笑了笑,便走开了。
之后,小沫便经常来找我,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和我说话。平常一直扮演自闭症少女角色的我,终于,在她那明朗的声音中,像她一样,灿烂地笑了。
渐渐地,我也开始觉得,我的画,有些空荡荡的了。
终于有一天,我在画架上挂起那张白纸后,流水般的画出那流畅的,熟悉的线条后,一片海洋和一片沙滩出现在纸张上了。望着空空的画面,我忽然,莫名其妙的,想起了小沫。
我咬咬牙,握起素描铅,勾出一张纤秀的瓜子脸,在瓜子脸的偏上方,画出一双清澈的大眼睛,下面是一张高鼻梁的鼻子,然后是一张向上弯起的淡粉色嘴唇。瘦弱的肩膀,纤细的双手抱起一束淡紫色的薰衣草,向里弯曲的腰,一件随风飘起的碎花连衣长裙,两条细细的腿并在一起。一个曼妙的小沫便跃然纸上。
画完这幅画,我忽然莫名觉得,比起窗台上那个镀着夕阳的鱼缸,画纸上那个曼妙的小沫,好像更加耀眼一些。
我好像记得自己曾经说过,笔尖与纸张的距离,是我心尖最宽广的一片陆地。而现在,小沫穿着一件小清新风格的碎花连衣裙,翩然走进了我“心间最宽广的一片陆地”。身后跟着的,还有她那银铃一般的笑声。
“是不是,小沫开始成为我唯一的挚友了呢?”
那一天,我在日记里这样写道。
没有猜错的话,我很快,就要像妈妈希望的那样,变得开朗起来了。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我真的要感谢小沫了。
第二天,我把那幅画拿给小沫看,小沫有点尴尬的笑了笑,然后开心的说:“谢谢小茹,把我画的美美的!很喜欢哦,我抱走啦~~”说完便愉快的抱着那幅画跑开了。留下一个同样有点尴尬的我,站在原地傻笑了半天。
从那次以后,我变开始大量的在海上画出小沫的样子。画里的小沫有时忧郁,有时愉快,有时清新,有时童真,有时优雅,有时活泼。而我,却迟迟没有出现在海面上,陪伴小沫那有点孤独的身影。刚开始,满面微笑地捧着画跑走。后来呢,可能是因为我画的太多,看见了也只是笑笑,不再满怀喜悦的抱走了。
我知道,我的开朗也不过只是针对小沫。我毕竟还是我,还是以前那个自卑的我。因此,我的画里,始终都只有小沫一个人。
在我这样愉快的度过了三个月之后,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一,我又像往常那样,伏在桌子上画海,素描纸上,一片空空的海岸,正等待着小沫的出现。我手中的素描铅转来转去,素描铅直直的影子映在纸上,我在踌躇着这次该画一个怎样的小沫在纸上呢?
就在这时,不知是那位伟大的同学手机里忽然想起了一阵钢琴曲,让我想起了小沫的特长――钢琴。我兴奋地笑了一下,立即画了一个坐在长凳上弹钢琴。长凳上的小沫穿一件华丽的礼服,一双清澈的眼睛里,溢出了满满的自信。弯起的淡粉色嘴唇,也在诠释小沫内心的喜悦。小沫的指尖流出了一道彩虹一样的五线谱,上面还跳跃着几个彩色的音符,很美。
画好之后,我阴差阳错的跑去给小沫看,因为我知道,那幅画是我迄今为止,画的最曼妙的一幅了。
小沫看到画之后,并没有像我想象中的那样傻笑好久,而是幽幽的问了一句:“小茹,你是不是,有点自卑?”我立刻怔住了,小沫怎么会知道我自卑的.!我小的时候左手拇指的指甲是裂开的,怎么治也治不好,所以经常被幼儿园小朋友嘲笑,长大之后,我的怪病虽然好了,但自卑的阴影却一直陪伴着我,度过了十个春秋……
回过神来之后,我看到小沫睁着一双真诚的大眼睛望着我,在等待我的回答。我挠挠头,答道,是。
小沫摇摇头走了,她的背影烧伤了我的双眼,也刺痛了我那颗自卑的心。
之后的几节课,很多人一直莫名其妙的称呼我“公主”,我非常纳闷,就扯住一个女生的袖子,疑惑的问了一句:“我和公主有什么相似之处吗?”她苦笑了一声,不耐烦的说:“不都是小沫逼迫我们叫你‘公主’的吗,还说什么要消除你的自卑,真是的……”
我的心立刻强烈地一震。小沫,谢谢你,这样努力的帮我,而我却是那么无知的坚守我自卑的性格,这一切的一切,我是不是太对不起小沫了?
接下来是一节数学课,数学老师讲的话我几乎是没听进去一个字,心猿意马的我只能百无聊赖的一页一页翻看着数学书。忽然,数学书第52页的一张纸条跃进了我的眼帘,我立刻把纸条拆开,只见上面写着这样一段话:
“即使是最平凡的种子,也能开出最美丽的花朵。”是小沫的字迹。
我的心又是强烈的一怔,随即大脑一片空白。
……
下课后,我在那幅画的沙滩上添上了我的模样。沙滩上的我端坐在画板前,手中握着一支画笔,画笔下面,一道油彩绘出的彩虹冲破纸张,飞向云霄,和小沫指尖那道五线谱彩虹一起,交织出一段美丽的梦想。画中的我微笑的眼睛里充满自信,正如现在的我一样,彻彻底底的脱离了自卑的阴影。
那天,我在日记中这样记载到:
“我知道,在小沫的帮助下,我已经彻底的游出了自卑的海洋,走向了自信的海岸!”
谢谢你,小沫。
六年级:耶莉茹
篇14:捐款作文1600字
捐款作文1600字
麦总搬到城中新居别墅三个月了,可街坊邻里没有一个与他来往。每天他总是西装革履,开着豪华小轿车下班回来,看到邻居们很热闹地围坐在一起喝酒打牌聊天,他对这份和谐与融洽实在很羡慕。
有几次,他主动停车下来与邻居们打招呼,大家也都表面上与他客气地聊上几句,可一会儿又陆续地散开了。他思来想去,自己没有什么对不住他们的地方,自己从小出来闯江湖,虽然自己瑟缩过街头,捡过别人吃剩丢弃在地的食物吃,但是,今天的财富都是在改革之后,通过勤劳得来的,从来未做过偷鸡摸狗,伤天害理,害国害民的亏心事。最后,他想明白了,他如今毕竟是住别墅,邻居们住的是普通民房,他开的是豪华小轿车,邻居们踩的是破旧单车,有的家里甚至连一辆破旧的单车都没有,生活在贫困线以下,隔阂的原因就在这里。
那天,他挨家挨户去通知邻居们,晚上来他别墅,他请邻居们喝酒吃饭。可邻居们都找籍口说有事,客气地拒绝了。邻居们这样不领情,不给面子,他觉得很没意思。
上周末的晚上,他脱下西装、领带和皮鞋,洗澡完,穿着便衣与拖鞋,拎着一煲煮熟了的肉菜,扛着一箱普通的白酒,带上一次性的杯子和筷子,来到了邻居们喝酒打牌聊天的地方,看见邻居们正在打牌,他说:“等你们打完这一局牌,我请大家喝两杯酒!”大伙一听有酒喝,把手中的牌匆忙一摊,说:“喝两杯就喝两杯,难得麦总有空!”邻居老袁跑回家里拿了几个饭碗出来,大家分了筷子,在杯子里满上酒,一起举起杯说:“恭喜发财、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干!”大家就这样在和谐融洽的气氛中,吃喝了起来。老袁喝了几口酒后说:“以后麦总要常来咱们这里聚聚,咱们这里好热闹啊!”麦总也喝了几口酒后说:“各位兄弟,以后别叫我麦总,我叫麦良民,以后大家叫我阿民就行了。”不一会,大家就干掉了六瓶白酒。
自从阿民当上了总经理后,与客户谈生意,每次喝的都是几千元一瓶的洋酒,再没有喝过这种低档次的白酒了,这次呛得他难受极了,可他还是硬挺着和大家一起碰杯。邻居老沈酒量不大,喝得面红耳赤,他端起杯,似醉非醉地往阿民的肩膀上拍了二下说:“来,阿民小弟,我老沈与你碰一杯,干!”“碰一杯就碰一杯,小弟还怕您沈大哥不成?干!”他俩同时扬起脖子把杯子里满满的一杯酒一饮而尽。众人中数老杨酒量最大,喝得够猛话也够多:“阿民老弟,咱们在一起也真有缘分哦,你如今发了大财,帮大伙办点实事儿怎样?”阿民忙接下话:“大伙儿说说,啥事需要我阿民帮忙?”老杨喝得舌头有点发硬:“阿民老弟,你千万别看不起咱们这帮人常在这里闲聊,咱们也很想做些正经事,大伙还段时间正商量计划办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咱们把沈大哥的.旧空房子装修一下,再购置些桌椅,图书和活动器材,咱们几个发动社区的人每人都捐点钱,要不你也捐点,怎样?”阿民听了这话心花怒放了:“没问题,大伙说吧,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需要多少钱,我全包了!”老杨说:“那就太感谢你了。”他跟着竖起五只手指:“不用你全包,你就捐这个数,怎样?”阿民说:“五万元,没问题!”老杨哈哈大笑:“阿民老弟,我说的是五千元,咱们社区每人都要捐一点,总共有一万至二万元就行了。”阿民给大伙都满上酒,端起杯子说:“这些年我开公司做生意,也赚了些钱,咱们社区建文化活动中心,我当然要捐款,我就捐五万元吧,不够的话大伙再向我出一句声,建成了,咱们社区就有一个象样文化活动场所了。”大伙听了都举起杯齐声说:“好!好!干!干!!”
那晚,麦总喝得摇摇晃晃回到家,面对妻子的质问与不解,他搂抱着妻子的腰身乞求说:“我们有几千万身价,五万元对我们来说,只不过是几瓶洋酒的问题,我们过上了幸福生活,也要知道回报社会噢!五万元就能买来人心,值得噢!值得噢!”
次日,麦总吩咐他妻子在银行里提取了五万元现金,作为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捐款。
高三:植振华
篇15:故乡作文1600字
故乡作文1600字
远看这烟雨朦胧,是画,却不是画;近看这清水成韵,是梦,又不是梦。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故乡乌镇留给我的记忆是深刻的,即使只是在那里待了三年,三岁后便成了“断肠人”。后来也不过回去了两次。但是对于乌镇的感情,却像是烙在了骨子里,好像自从离开了乌镇,我便失去了童年。
雨,是乌镇的脉搏;水,是乌镇的灵魂。乌镇的雨,缠绵、清纯。雨,似烟似雾地下,为整个乌镇蒙上了一层薄纱,多了一份迷惘。雨如丝,落在桥头,落在青石板上,滑进水里,使水中楼房的倒影,像墨泼在宣纸上那样圈圈扩散。远看这烟雨朦胧,是画,却不是画;近看这清水成韵,是梦,又不是梦。我洗耳恭听这雨落的声音,伸手想去挽留住所有雨丝,却是抓不着,只感到它通过指隙没入流水,一阵凉爽。
夏日里,乘着乌篷船随着水波漂荡,留下一道缓缓的水痕。小船一荡一荡地穿过石桥洞,驶过青苔痕。烈日洋洋洒洒地谱写着乌镇夏至的篇章,湿润的空气里密密麻麻地盛满着独有的情韵。触手于柔软的水中,清清凉凉,丝毫不受那艳阳的影响。透过波光的水面,甚至能瞧见水中的鱼虾,扫出一路泡沫。乌篷船有时会荡进一片荷池,夏天便是盛满了露珠或是水珠在荷花瓣上、碧绿的荷叶上晶莹剔透,夺人眼球。
一般来说,乌篷船上的落日是颇有一番情趣的,天空连着望不到底的水面,恍恍惚惚一片暖红,金灿灿烂漫的阳光衬得远处的亭台楼阁一片黑影,只有一个清晰的轮廓与格调。有鸟群从太阳那边飞来,也有孤雁高歌。若是这时下起了雨,那更是有趣,每一滴水便皆是太阳的颜色。等到夜幕降临,这乌镇的巷角便更有了烟火味,家家户户的檐前风铃转动,灯笼高挂。与普通的水乡不同,乌镇的夜景并不只是千篇 一律的红灯笼,不论是水中还是巷里,都颇有上元节的韵味。攘攘熙熙的人群不断涌动,一改乌镇白日里的静谧,更加有生气起来。匆忙的人群里,混杂着阵阵叫卖声,陈年的石桥下,尽是火光的倒映。
记得极其清楚,小时候尚在乌镇的好日子里,外婆常带我穿街走巷。外婆的大手包着我的小手,陪我走过每一处青苔地,踏过每一块青石板,经过一个个陈旧的、有些许裂纹的墙角,绕过枯藤老树,静看流水人家。我极爱欣赏那檐角的在城市里少见的燕窝和几乎每家门口都挂着的万千风铃转动的声音,颇有“嘤嘤成趣”之感。不过最爱听的,还是外婆所讲的故事。外婆知道乌镇的所有故事,里面也有口口相传的传说,随便指上一座桥,便有外婆的故事。和外婆走着走着,会荡到某一条不知名的巷子里,这巷子里尽是乌镇应有尽有的美食。我还记着转入巷子走过几米后便是一家糖铺,那是镇里每个爱极甜食的人的天堂。糖铺里做生意的是一对老夫妻,每天做出各式各样的糖,像这挂竹签透着橙光的麦芽糖,或是外部白若雪的`龙须糖,入口即化;又或是满满芝麻的牛皮糖,还有各种不晓其名的米酥或是一团蓬松的棉花糖,都是忘不了的。再往里走,臭豆腐、定胜糕,或是新摘下来的莲蓬,还会有北方的冰糖葫芦,等等。每次都会撑着肚皮恋恋不舍地离开。回家的路上,想到若是被母亲发现吃了这么多东西,让外婆花了钱,定是会生气的,便悄然与外婆通好气儿,和外婆想一个绝妙的办法,外婆总是顶聪明的。然后,我便听着外婆唱歌谣,外婆把我的手握得更紧了。
“摇啊摇,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后来长大后再去乌镇,也不过走个过场,很难再去那条巷子,不过会下意识地“检查”那些墙角的裂痕还在不在,那蔷薇花是否开得更艳,或是再盼场雨。长大后去了很多地方,买过龙须糖麦芽糖,却从未找到过乌镇那家糖铺的甜到心里的滋味。
想到目前为止最后一次去乌镇,已经完全变了样。白日里变得喧嚣起来,盖住所有的叫卖声,地上没有原来踏过青石板的脚印,河里没有了清澈可见的河水与鱼虾。人们手持手机,争着拍小桥流水的景色,可又能拍出什么来呢?
乌镇好像再没有下过雨,再没有哪位素衣的姑娘撑起油纸伞,在桥上婀娜。
多想再回到童年的故乡呵。
篇16:星战作文1600字
星战作文1600字
星历:2523年10月15日
人类已经抛弃了地球,这是因为2513,柯瓦斯特首领率领星兽攻击地球。地球的能量布格网防御系统重地球内部直接遭到干扰而失去防御性能,这样一来地球就想一个没了依靠的裸球易攻难守,只能依靠地球星域的太空星舰战队进行有限的防御。25,星舰队终于被全军覆没!人类撤出地球,只留下了一个驻扎基地进行对地球的监视,以便反攻!驻扎基地日日夜夜受到星兽的侵略,但是始终都无法被攻破!这是因为采用了高密度尖刺防护罩,但是……
“快快快!修复尖刺防护罩!A区基地防御武器迅速恢复!B、C、D区高能激光,聚能炮和电光炮瞄准敌方母舰攻击!”区长说。“顶不住了,护罩修复系统修复没有他们攻击的快啊!护罩能量剩余50%还在下降!46%、39%、23%、13%、4%、1%,基地长顶不住啦!”护罩控制部说。嘭!护罩被打开了一个大洞!“区长,敌方先锋队袭来,目标是基地大门”副区长紧张地说。“A区武器恢复了吗?”“恢复了!”“对敌方先锋队进行重炮打击!光能毁灭炮聚集能量攻击敌方母舰!报告敌方母舰情况”区长说。“敌法护罩能量集中前部,能量剩下60%?怎么回事?难道我们那么猛烈的攻击只造成这么点伤害吗?”报告员。“基地岗哨炮攻击地面单位,掩护机甲!准备好逃生星舰。各单位等待命令准备逃离”区长绝望的说。“是!”全体成员说。“报告区长,B、C区武器遭到猛烈攻击后都失效下线了,我们挡不了多久了!”武器控制部说。四处都是战火声、机甲爆炸声,大门被打的叽叽喳喳!30分钟后大门破开!区长命令逃离,就算如此,基地里7千人只存活了―3000人。
嘭~轰隆隆!基地爆炸声在8000米高空都听到了。区长叹息道:“上帝呐,请保佑我们,希望回到月球空间站不会发什么事!”“3分钟后到达月球空间跃迁站!准备跃迁!”就这样,人类最后的希望了结了,地球更难回到人类手里了!3分钟后星舰到达了跃迁站。“全体人员注意,请系好安全带,跃迁开始!”滴滴滴滴滴!嘭!星舰消失在了美丽的宇宙。“10分钟后到达泰坦星,人类的第二个家!”“区长!在我们后面发现一股能量!”“什么?怎么可能我们现在是曲速状态,除了我们联邦星舰拥有曲速系统外还会有谁呢?”区长说。“目标靠近是C。S。S巨兽号,对方请求视频!”“接受!”“是!”。“麦区长,怎么这么狼狈啊?该不会是基地失守了吧?”巨兽号舰长说。“是的,我真是对不起人类啊!回泰坦星再说吧!话说你们怎么在这?”区长说。“我们是奉命来地球和泰坦星周边地区巡查的。”“哦,这样啊,有什么异常吗?”“柯瓦斯特人在侵略其他星球,但是失败了!”“啊!为什么我们那么容易就被打败了?”区长惊讶的说。“因为他们把柯瓦斯特最高科技的木能散弹鱼雷,投放到侵略地球的战略里了,地球球长现在正在和其他球长商量夺回地球。”巨兽舰长说。“3秒后退出曲速模式,3、2、1,到达目的地:泰坦星。”这是颗五彩缤纷的星球,我这各种各样的植物和这里的守护兽:泰坦。所以称为泰坦星,泰坦誓死保卫泰坦星,地球人类已经得到了他的认可,定居下来。星舰停在了边防空间站后座运客机到达地面,走向球长室。门打开了,“麦区长怎么在这?不是应该在地球坚守岗位吗?”球长问道。“地球的最后区域失守了!”区长痛苦不堪。“这样啊?算了,我也预料到会失守的,柯瓦斯特人研制的鱼雷超出了想象,以我们的科技是挡不住的。”球长安慰道。其实,地球失守的`主要原因是:人类大量开采能源卖给其他星球,其中就有制造高科技鱼雷的原料,柯瓦斯特人之所以要攻击人类是因为他们想要这种能源制造鱼雷,像打败其他星球,但是最后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引起全星球长的愤怒!就这样引发了星球大战,全部星球的星舰进攻柯瓦斯特星。
宇宙中星舰成群结队的前往柯瓦斯特星,一举消灭它!全体星舰的指挥官麦主舰长:“全体进入曲速模式,5分钟后到达柯瓦斯特星。”滴滴滴滴!嘭!嘭!嘭!全部星舰进入曲速模式。
5分钟后星舰包围了柯瓦斯特星,二话不说就进行攻击,“柯瓦斯特星的护卫队前来进攻主舰队向着我们最薄弱的包围圈进攻后面跟着大批逃生舰!应该是进行准备撤离了!”“攻击柯瓦斯特逃生舰队!炮火集中!”一瞬间!所有炮都攻击逃生舰!砰砰砰!逃生舰一架架的掉落无尽的太空!“群体撤退!发射红物质!”红物质是一种高能量的物质能通过空间密度挤压形成黑洞!亢!红物质发射。星舰全体撤退!任务完成!胜利归来!柯瓦斯特星消失在黑洞!黑洞的寿命也到了,消失了!
初一:卢嘉升
篇17:青花瓷作文1600字
青花瓷作文1600字
青花瓷 岁月里的叮咛, 不知有过多少波澜, 青花瓷的纹理, 默然无泪, 突然, 清脆的声音里, 一切都被打碎了…… 一 “为什么把青花瓷弄丢!它可是我们的承诺啊!我和你的奶奶怎么教育的你们的?……”李院长无奈而又怜惜地望着棉。院长奶奶不乐意了,她不满地说:“棉,不都已经承认错误了嘛!” 棉红着脸,低着头,她很想哭,但她依然很坚定,什么也不说。难道要她说抛弃她的父母来了?难道要说我恨他们吗?不棉倔强地咬着嘴唇,泪水却在眼眶打转……“对不起,对不起,我……以后你们就会知道了……”棉哭着跑了出去。 棉跑到了后面的山脚下,那里有一块巨石,每个孤儿院的孩子都有一个秘密基地,而那里是棉的。棉背靠着巨石坐了下来,她双手抱着膝盖,浸满泪水的眼睛却望着蓝天,她呆呆地:如果秘密永远是秘密,那我的世界是怎样的……是的,如果可以不知道那个秘密,也许我会永远快乐下去,可是,那是真正的快乐吗?十二年,我的记忆被孤儿院填的满满的,那个家,好模糊,一点记忆也没有了。爸爸妈妈,你们在哪儿? 二 “幸福乐”是一个孤儿院,虽然名字有些俗气,对于那些被遗忘的天使来说,这是一个乐园。“每个孩子都是被上帝遗忘的天使,他们的翅膀有的被折断了,所以找不到了回家的路,但当他们重新翱翔于蓝天的时候,就会找到家了!……”这是院长奶奶讲给他们的故事,这个故事只属于这个孤儿院,这个孤儿院只属于这个故事。 在这个复杂的`环境中长大,有悲伤,有快乐,有自私,有善良。但是一天夜晚,有个戴围巾的神秘的女人神秘地送来一个青花瓷,她哽咽地说,“希望你们帮帮我,找到我的孩子,这是、这是我最后的希望了……” 幸福乐的李院长惊讶极了,他沉甸甸地接过沉重的青花瓷,他张了张嘴,还想问什么,那神秘的女子已经消失在月色中,他呆呆地思索着怎么度过这个经济危机。冬天来了,“幸福乐”没有御寒措施,还很冷呢! 眼前的青花瓷与其说是那位妇女的希望,不如说是解救“幸福乐”的希望,她没有说确切的日期,这对院长来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他已经有些动摇了,私欲心蠢蠢欲动! 那天夜里,刮起了寒风。吹开了幸福乐的窗户。树叶“哗啦啦”作响。李院长小心翼翼地抱着青花瓷,把它放到一个较为保险的房间里去了。去的途中,遇到了棉。棉坐在小石凳子上发呆,突然看到有人鬼鬼祟祟地。 “李叔叔!”棉轻轻地唤了一声。 “啊?……是棉啊!”李院长松了一口气。 “咦?您怎么了?” “哦。没……没什么。” 面对这个小女孩睁大的天真的好奇的眼睛,李院长竟然感到一丝羞愧。 “李叔叔,您说出来吧,说去来会好受一点的!”棉一直是一个懂事的孩子。 “好孩子~”李院长欣慰地说,突然,李院长突发奇想,这一切会不会和棉的身世有关呢?那时,棉还不到两岁,那么温暖美好的春天,一个小女孩一个人孤零零地被抛弃在孤儿院门口哭,院长奶奶出去采野菜的时候发现了她,看到水灵灵的女婴,满心欢喜,于是取名叫“棉”。一天天棉已经长大了,那么好的孩子,终究还是没有人认领,想到这,院长叹了口气。 “唉~” “您怎么了?”棉用甜甜的声音问。 “孩子……”几经犹豫,院长还是把事情的原委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棉,也许用一个孩子纯真的视角看问题,会简单容易许多吧。 “李叔叔,我觉得您应该信守诺言!”棉坚定地说。 “可是,我们的家可是……” “这些曾经我们不是一起面对过了吗?可是,说不定那个青花瓷比那位阿姨的生命还重要呢!您不是常常教育我们要珍惜生命吗?” 想不到,棉的简单的看法竟然解决了李院长的矛盾。 “呵呵~那么,我们一起保管它,好么?”最后李院长轻轻地说。 “恩恩,我一定会的!”棉的眼睛里闪起了小小的光。 风越刮越猛,棉吓得睡不着。于是,她返回放青花瓷的房间,怕青花瓷被吹倒在地上碎了,在她开门的那一刹那,一阵猛烈的风刮了进去,青花瓷要倒下的那一刹那,她奔了过去,接住了青花瓷,紧紧地抱住了它。这时,由于惯性,飘出了一张字条,字条上写满了清秀的字体:“棉,我的孩子。其实我是你的母亲啊,当初因为我和你的爸爸……希望看完信的你,原谅你的妈妈,还有你的爸爸。不要恨他,让一切幸福吧。爱你,爸妈。” “呜呜~”棉哭了起来。凄冷的黑夜,没有人会安慰她,她们都睡了,“呜呜~妈妈~爸爸!我爱你们,你们不要丢下棉一个人,好吗?棉会乖乖的,听你们的话,你们出来好不好?你们在哪?不要和棉捉迷藏了,棉想你们!呜呜~”回答她的是无尽的黑夜,是凛冽的狂风。“爸爸~妈妈~”棉的声音越来越小,棉:我要怎么办?突然一股冷漠涌上棉的心头,原来温柔和酷仅在,宽容与恨仅在一念之间。 第二天,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然而就在当天,那个神秘的女人和一个男士一起来了。 看到那么多人,女士不禁有些微微的诧异,“院长,发生什么事了?” “您……您来了,真对不起……”院长一时间失去了勇气。 “怎么了?”那位男士开口了,声音很温和。 “其实吧,是我老喽,不小心弄丢了……”院长嗫嚅着。 女士的脸上明显出现了失望的样子,男士却很绅士,他抱着她的肩膀,安慰道:“……亲爱的,不是说好了吗。我会好好保护你们,你放心,我会陪你走下去,知道找到我们、我们唯一的、最爱的女儿!”男士说不下去了,因为,他也哽咽了。 “对不起,对不起……”院长好像除了道歉,不会说什么了。 棉不知哪来的勇气:“对不起,都是我不好!”突然她忍不住大声地哭了起来,“棉……”院长抚摸着棉柔软的头发,和蔼地说。 “棉!”两个人几乎异口同声。 棉已经擦干了泪水,她低着头,咬着嘴唇:“我,都知道了!” “孩子,对不起”“对不起”女士首先拥抱着棉,俯在她耳边轻轻地说:“我们回家吧!”棉听到这儿仿佛受到了很大的刺激,她用力推开了母亲,向她的房间冲去。只听到清脆的“哗啦”一声,青花瓷碎了一地…… 所有人都愣住了,因为看到了金币洒落了一地,棉哭得淅沥哗啦,除了院长和那两个神秘的人,所有的人都是一头雾水。 母亲再一次抱住了棉,父亲又抱住了她们,“爸爸、妈妈……”棉再也忍不住了,棉长这么大,第一次这么痛快地叫出这几个字。三个人都哭了,然而他们谁也没想到伤害对棉来说这么大,“如果、如果,我回家,你们还……还会不会在一起……” 两人面面相觑,不再说话了。 之后,一连几天,棉正常地吃饭、睡觉,却始终不再说一句话,笑容远离了那张稚气的脸庞。两个人也意识到了什么,在另一个房间里,谈了几个中途,女人哭着出来了,满满幸福的样子,他们手牵着手来到了棉的身边,悄声说:“你做爸爸妈妈最美的花童,好吗?” 复婚是在风和日丽的一天举行的,新娘新郎身穿洁白的礼服、纱裙,花童满载着幸福,是“幸福乐”的孩子们,棉身穿橘红色的礼服,走在前面,就像一位传播幸福的天使…… 青花瓷碎了,爱情、亲情愈合了,那些金币呢?已经捐给了孤儿院。现在,他们真得很幸福。 PS: 也许结局太过完美,但是希望每位读者,都可以从中领悟到自己的幸福。幸福不是一刹那,也不是蜃楼,幸福是永恒。还有,我想对每位爸妈说,作为孩子的我们无论表现出的是多么冷漠,我们都希望你们幸福,希望,我们一起幸福! 永远爱你们的孩子:蒲公英初三:凌梦
篇18:幸福是什么?1600字作文
幸福是什么?1600字作文
词典上说:“幸福就是人内心感受到的一种不同于快乐的满足感。”那我眼中的幸福呢?
我认为幸福有时像氧气,它会无时无刻弥漫在身体周围,只是我们常常察觉不到。如果没有弥漫在身边的幸福,我们的工作就会失去目标,生活就会失去动力。
生活中,许多人认为早已看清残酷的事实,把大把大把的金钱看作是幸福的终点。我对这一观点感到十分无奈,再有钱的人也不会拥有更多的幸福,他们为了追求更多的金钱,根本挤不出宝贵的时间去感受他们所谓的幸福。
可是许多的人还是感受不到幸福,为什么?是因为他们真的没有幸福吗?不!并不是这样。其实幸福就像花儿一样,不同的花儿有不同的颜色和芳香,幸福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虽然,我们有时侯似乎感受不到幸福,其实并不是幸福不存在,而是幸福在孕育的过程中。
其实幸福也可以从生活的一点一滴中感受到的――父母的关心、老师的教导……哪一个不是蕴含着幸福的?并且这些都是用金钱买不到的。
静谧铺天盖地而来,看着窗前的玫瑰节节拨枝,我也忍不住伸着懒腰。花啊,纵情炫耀你的风采吧,让沉睡一季的身子和着风摇曳,唱出春的乐曲。
捧着散发古香的《史记》研读,突然一个清脆的拍打声引走了我的神,只见一只硕大的黑斑蝴蝶正努力用肥厚的翅膀拍打着窗子,细长弯曲的须,油亮发黑的色,我的心怦然一动,好美丽的生命!看它的样子想进屋,于是,怜香惜玉的本能使我轻轻地打开了厚重的窗子,一股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那小东西刹那间停止了动作,胆怯地呆在那里,盯着我这个庞然大物。我习惯性地呆在一旁,屏息凝视,生怕打搅了它的一江春梦。
我小心地盯着这个精灵,它幼小的身体怎么能发出如此大的震撼力?被一种无形的力量牵引着,我想象着微小的毛毛虫正努力挣脱壳的束缚,忍着娇嫩的身体冲破坚硬锋利的壳的刺痛,一下,两下,终于,变成了眼前的美丽仙子。
精灵扑棱了一下翅膀,接着,在一瞬间消失了。我定了定神,收回思绪,抬头只看到一个身影向太阳努力飞去,让周围一切变得如此逊色。我沉重地叹了一口气,也许,这就是挫折,也是幸福。
我的心再也无法平静,蝴蝶尚懂得蜕变,人呢?幸福无时无刻不在引我们追逐,而幸福又是需要代价的`,需要挫折之水来浇灌。想着那次半夜起床攀上楼顶看流星雨,虽然要抵挡刺骨的寒风,但当看到流星划破寂静的夜,拖着长长的思念时,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一颗小石头,可以绊倒行人,但也可以当作路上的一道风景;有时觉得自己的路太坎坷,但当努力跨过路的暗礁时,却发现自己已蜕变得更成熟、更稳重。
所以,正如蝴蝶的降临,不经意间,幸福唾手可得,感叹古人对幸福的深刻理解,我也渐渐得出自己要的幸福究竟是什么样的。它不是千金的财富,不是受人注目的地位,而是为人,为别人着想的奉献,是付出,这就是我要的幸福!?
古往今来,无数人执着地追求着各自心目中的幸福,嫦娥怀抱着幸福的梦想,吞下了长生不老丹,飞上九天,成了月中仙子。可独守着寒冷的广寒宫,她是否会感到做神仙的幸福呢。
而渴望进入上流社会的马蒂尔德,在戴上项链做着幸福的梦的同时,却没有想到这幸福是那样地短暂,她为她的幸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对嗜财如命的葛朗台,拥有如山的金币大概就是他最大的幸福吧。但当他年老力衰地坐在轮椅上盯着他的密室,甚至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仍念念不忘他的金子时,这样的幸福是多么的可悲。
许多时候人们往往对自己的幸福看不到,而感觉别人的幸福很耀眼。想不到别人的幸福也许对自己不适合,更想不到别人的幸福也许正是自己的坟墓。
当中国的封建学子们以“洞房花烛夜,金榜提名时”为人生的最大幸福,并且为之奋斗终身时,吴敬梓则用他的笔给我们绘出一个中举后的范进喜极而疯的场面,幸福就是如此吗?我怀疑了。
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杜甫有诗云:“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是杜甫认为的幸福。“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自由自在的幸福是李白的人生写照。司马迁用“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诠释着自己对幸福的理解,而登上岳阳楼的范仲淹面对滚滚的江水,吟诵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以此为幸福。
感叹古人对幸福的深刻理解,我也渐渐得出自己要的幸福究竟是什么样的。它不是千金的财富,不是受人注目的地位,而是为人,为别人着想的奉献,是付出,这就是我要的幸福。
一份有幸福就像花儿一样,不同的花儿有不同的颜色和芳香,幸福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虽然,我们有时侯似乎感受不到幸福,其实并不是幸福不存在,而是幸福在孕育的过程中。
一年级:王绫钰
篇19:弈作文1600字
弈作文1600字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站在这里,不知道为什么要面对那些所谓的敌人。身后,是我要保护的人;身旁,是我并肩作战的战友。我有什么理由,在这里倒下;有什么理由,在这里放下武器。等待我的,难道只有战斗?无所畏惧地保护着的,真的是我所要保护的吗?
――题记
开局
萧瑟的冷风突然把我吹醒。我抖抖肩,环顾四周。每个人都面无表情,冷得像刮在我脸上的风,他们定定地望着远方那些模糊的人影,有些寂寥,又有些决绝。我和这些人都穿着黑色的盔甲,大片大片的黑色,一些融合在地上的黑格里,一些则刺眼地站在白格里。
我捅捅身旁一个人。
“兄弟,咱们为什么要打仗啊。”
那人看了我一眼,又瞥向后面,没有回答。下意识地回头,便看见那两个人。
王面无表情,站在后的左边,一手拿着权杖,一遍又一遍地环视那些准备为他抛洒热血的勇士。我闻到了一丝懦弱,因为我看见他拿权杖的手,在颤抖。可他什么也没有说,尽可能地表现出镇定,黑色长袍下的心,不知道在算计着什么。
后呢,只是连连打着哈欠,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战前我听一个老兵说,后在战场上是最厉害的,别看她一副无所谓,待会打起来,几个兵都拦不住。打了一个寒颤,不敢再回头看他们。
老兵常对我们说,我们的任务就是保护王,王死了,什么都完了,所以,不要在乎自己的生命,王的命,才是一切。脑海里不断浮现出那个拿着权杖的男人,那个双手颤抖的男人,沙场立功的心,突然凉了半截。
中局
我只是一个小兵,屹立在战场的最左端。一开始没有我的'事情,作为一种展示,为王提供一个庇护所。马上的骑士突然大喝,拍马越出阵列。对面也开始骚动起来,尘土激扬,弄得眼睛涩涩的,只想流泪。
对方穿着白色的战衣,似乎原本就想和我们作对一般。进出的敌人也是面无表情,每走一步,决绝的表情越发清晰,甚至还有些人闭上了眼睛。他们似乎知道,自己一定会牺牲,自己一定会倒下,没有任何生还的希望,身边每一个异色的人都有可能要了自己的命。
没有我的事,没有我的事,我这样安慰自己。只希望自己没有思想,真希望自己和他们一样面无表情,这样,我就不会害怕,不会恐惧死亡。
突然一个白色的身影挡住了我的视线。就在面前,是的,若不是周围的喧嚣,我一定能听见自己的心跳,面对死亡时的最后心跳。我大叫一声,恐惧地蹲了下来。
带我走!带我走吧!
半晌,我睁开眼睛。没有死?是该庆幸,还是遗憾?
旁边的老兵突然斜斜地摔倒在我面前,眼睛还没有闭上。那个白色身影也死了,似乎是同归于尽,原本的位置上已经没有其他人,应该是离开了。如此,我便有时间去看看那两个战争的牺牲品了。
没有痛苦,一点都没有,面无表情,好像他们原来就是尸体一样。可是总感觉怪怪的,似乎有什么地方有些不妥。哪里呢?
我想起来了。血。他们没有血。
不知道我有没有血呢?茫然地想着,便一步一步走向前。
残局
没有人觉得一个小兵能干什么,没有人把我当成一回事,放任我向前进。我从没有什么地位,被当做敢死队,被当做炮灰。我也曾怒视他们,也曾想过反击。
“你能干出什么大事啊,这样子的人,只配做失败者啊!”一个骑士耻笑地在我面前跳着,奔跑着,我怎么也追不上他。
等我回过神来,发现已经没有什么战友了,王孤零零地站在肃杀的战场上,瑟瑟发抖。我突然笑了,笑得很凄惨,很悲哀。
没有了王后,没有我们这些炮灰的你,实在是一个弱者啊!
不知道哪里来的力量,我突然暴起,站在敌方的最后一排上。黑色的王,白色的王正在王猫捉老鼠的游戏的时候,终于发现了异样,纷纷转过头来。
黑色的王脸上出现了一丝惊喜。
白色的王突然面如死灰。
原来力量是如此美妙的东西,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又可以玩弄别人的命运。
超然局外
我舒了一口气,盯着脚下王的尸体。终于结束了,我把两具尸体同时提在手上。他们还留着原来的表情:一个绝望,一个大喜过望。心中突然一阵快感,连身体也兴奋地颤抖起来。我扒下他们的衣服,各撕一般,缝在一起。那是我见过最华丽的服装,一半黑色,一半白色,连权杖也融合在了一起。
我望了望周围,没有一个人,全死了,就剩我一个。
我再一次恐惧,恐惧这种寂寞的感觉。
变得有力量,变得有王的一切之后,变得不黑不白之后,我又失去了什么呢?
那个战前的问题再一次困扰了我。
我为了什么而战斗呢?
拥有一切的强者啊,你们是不是也像我一样,耻笑别人的同时,也遭受着别人的唾弃呢?
把所有属于我的一切,还给我吧!我疯了,彻底疯了,漫无目的地在黑白相间的棋盘上跑着,跳着。
上海闸北区上海市风华中学高一:袁翱翔
篇20:家乡1600字作文
家乡16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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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当三人走进这户农家小院的那一刻,院里的那座平房的木门“吱呀”一声开了。里面缓缓走出一个人,王忠有些诧异:这个人是谁,竟有如此强大的毅力,住在这几乎不是一个人能够待下去的地方。
那个瘦骨嶙峋的人挺起了腰杆,王忠竟有些目瞪口呆。这个浑身上下充满了气场的男人,不就是几星期前在人工湖旁与胡班和王毅易在一起的那个中年人吗?只见王毅易毕敬毕敬地对那个中年男人说:“头儿,我们刚刚创业,需要您来为我们指点指点,我们应该卖些什么啊?”
中年人斜瞥了王毅易一眼,用他那一贯不变的沧桑口气说:“现在才想到我,为什么不一早来找我?”
王毅易没接上话。
中年人又继续说道:“我帮你们,当然可以。我告诉你们创业方法,但是你们可要把每月经营所得的百分之十的利润转交给我,怎样?”
王忠终于忍不住了,气愤地说:“百分之十,你真是狮子大开口呀……”
此话还有下半句,但是胡班赶紧把王忠的嘴捂住了。
王毅易赶紧赔着笑脸说:“条件没问题,只是方法……”
中年人笑笑,随口问道:“今天几月几日?”
王毅易拿出他随身携带的黑色手机看了看,赶忙回答道:“四月五日。”
中年人终于一语道破了创业方法:“卖茶叶。”
三人又在中年人家里呆了一会,胡班便抑制不住自己激动和兴奋的心情了,草草与中年人告别,拉着王毅易和王忠,三步并作两步地向山下冲去。王忠心里还一直在嘀咕:看他们俩个对那个中年人的话那么深信不疑,这中年人真的如此神机妙算?我可不太相信他。
胡班一回到店铺里便用店里的固定电话,向人工湖管理部给自己和王毅易请了长假,领不领工资无所谓。接着便紧锣密鼓地装修店面,向几家信得过的茶叶批发市场大量进购了几百斤茶叶。用一些多余的钱买了些装饰物。王忠把这些事看在眼里,不禁苦笑道:“胡班这次真是下了血本了。”
过了两个星期,王毅易、王忠和胡班三人共同经营的茶铺终于开张了。胡班在门外放了八十八响鞭炮,把茶铺的匾额“兄弟茶行”高高挂在店门中间。
“村里开了茶铺!”这消息响一个炸弹一样,炸向村里的各个角落。村里大大小小几百户,无论男女老少,都自认为是神农的后代,特别喜好喝茶。但是村里穷,那么久还没有一家正正当当的茶行。村里人喝茶也只好去乡里购买或去山上采。但王家村离乡里远,过去买往往要一天一夜的路程。而上山采不仅浪费时间,而且容易有受伤的危险。兄弟茶行一开业,前来买茶的人便蜂拥而至。因为王忠学过会计,算账交给他,没有什么问题;王毅易有经商头脑,不客气地做了店长;胡班则负责出力,运茶叶什么的也就放心由他去了。兄弟茶行本着薄利多销的观念,开业仅一个月,便获得了好名声,三人也赚得盆满体钵,从之前的毛头小子变成了大老板。
兄弟茶行开业第五十天的晚上,三人刚刚忙完手头的活计,聚在一起,正喝着小酒。黑暗中探出来一个瘦小的`人影,王忠看这人第一眼便认出来此人是谁了。大喊一声:“哟,这不是常长吗?”王毅易和胡班也回过头去,正和常长打了个照面。常长口气比起以往谦卑多了,发自内心由衷地赞美三人道:“你们真是厉害。”
这是第一次有人来夸奖王忠,王毅易和胡班三人呢。三人心里都有些美滋滋的。热情的胡班挥了挥手,示意常长坐下。人多了,气氛自然就热闹了,四人一番高谈阔论,审时度势,几瓶酒,就喝到了深夜。
三个月后,兄弟茶行销售愈发火爆,连镇里的人们都对兄弟茶行有所耳闻,三人的长处,因为完美结合,所以才有今日这番成就。
八月八日,虽然王毅易和胡班辞去了人工湖管理员的工作,但是他们还是没有忘记昔日的头儿。一人手提一个大袋子,王忠拿着两大袋食物,把店铺交给了店里的伙计。翻过那高高的山,又去到了那个破旧的农家小院。门依然是敞开的,里面没有人。王毅易有些奇怪,连平时不拘小节的胡班也沉下脸来。
“怎么,你们的头儿不在家么?”王忠问道。
“可能去上班了。”王毅易眼神有些游离地说。
胡班有些着急:“我算过了,他今天休息,而且他一个残疾人,能跑去哪里呢?”
“残疾人!”比起之前对中年男人的创业方法的敬佩,现在,王忠对他甚至到敬仰的境界了。
三年级:aaa3945316
篇21:童年1600字作文
童年像一杯纯洁无暇的白开水,我们向里面加入何种原料,它都会小心的收藏,永远地刻在我们脑海之中,让我们舍不得,更不忍心去触痛那些美好的回忆……
西哲说:“世上最强的人,也就是最孤独的人,”又说:“只有最伟大的人,才能在孤独寂寞中完成它的使命。”如果成为强者,即不可避免寂寞,而唯有那够坚强,能面对寂寞的人,才有力量使他的天赋才华不致被寂寞孤独所吞噬,反而因磨练而生热发光,能在孤独寂寞中完成使命的人,即使伟大。高尔基是伟大的,因此成就了流传于世的《童年》。
每个时代都会成就不同的人才,列宁曾说过“高尔基是无产阶级艺术的最杰出的代表”,就连“笔杆子”鲁迅也说他的名字“代表着世界文学史上的新时期”,读他的书就像在寒夜的火花,在许多勇敢的心里燃烧起对自由,对光明的狂热的渴望!
《童年》三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这三高尔基文学遗产中最优秀的部分之一,在这些作品中,高尔基根据早年生活
作者高尔基在《童年》中也一再说明:“每当我回忆起俄国令人压抑的龌龊野蛮的生活,我常常问自己:这种丑陋的行为有必要去写吗?每次我都怀着充分的信心回答自己:有必要!因为这就三活生生的丑陋的生活现实,这就是目前还存在着。要改变这种现实,要从人们的记忆和心灵中,从我们沉重龌龊的生活中清除它的影响,就必须透彻地了解这种现实。”是的,我们人类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难免会有许多无奈,也会遇到很多看起来不尽人意的事情,高尔基是勇敢的,他没有选择沉默,而是用锋利的笔尖向世人展示了最真的现实。
作品主要塑造了两大类
其实人生如梦,岁月无情,豁然回首,才发现人活着是一种心情。穷也好,富也好,得也好,失也好,一切都是过眼云烟,不管昨天、今天、明天,能快乐就是美好的一天,不管是亲情、友情、爱情,能永远珍惜就是好心情。曾经拥有的不要忘记,已经得到的更加珍惜,属于自己的不要放弃,已经失去的留作回忆。让我们把童年都当成一份最美的回忆,用心来谱写我们的人生历史吧!
一年级:11451264
篇22:朋友作文1600字
某年某月某日,有一个小荷上的朋友对我说:“朋友都是虚伪的东西。” 天知道我当时多想说:“那你为什么还要交我们这些人做朋友?” 但是我没说出口。我没有那个胆量。我喜欢那位荷友,喜欢她的性格,喜欢她的文字,而且我想和她交朋友。 我觉得我够虚伪的。 其实我们都一样,都深深地被友谊所伤,明明口中说着“朋友都是虚伪的东西”、“友谊是肮脏的'东西”,但我们仍然渴望朋友。 天知道我们够虚伪的。我们也知道。 记得小时候,我和一个叫作梁莹的女孩儿是朋友,但是我不怎么喜欢她,因为她总是喜欢对人发火。我每回放学,回到家后,对要对母亲说梁莹怎么怎么不好。后来,梁莹转去了兴隆台的某所学校,我便慢慢不把她放在心上,只是偶尔还说说她怎么怎么不好,唠叨唠叨。直到有一回,在一辆去往兴隆台小客车上,我们碰到了梁莹的妈妈。梁妈妈告诉我们说,梁莹在家里净说我的好,说别人都不怎么喜欢她不对她好,只有我一个人对她好。我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今天中午,母亲我说,如果学校合并到兴隆台,就让我去实验上,而且实验还有以前的许多伙伴,包括梁莹。母亲还说,梁莹那种人,你对她好,她就对你好,一根肠子通到底。我漫不经心地说,那不就是单纯么?母亲眼睛一亮,对,就是单纯。那孩子真的很单纯。单纯,呵,就是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我了。有一个单纯的朋友未必不是一件好事,现在的社会真的是太复杂了。梁莹……希望你还记得我,记得我这个小时候曾经对你好的女孩,希望我们还是好朋友。 不过话说回来,朋友到底可信不可信,其实没有人知道。 就像婵儿。我们曾做了那么长时间的朋友,一度都非常的要好,到头来,她还是对我说:“我讨厌你。”我知道是我的错,但是我可以改的,不是吗?她就那么决绝地、毫无留恋地从我的身边走掉,但我还是忘不掉她――我依旧把她当作朋友,她在我的心里,还是有一席之地的。但是我知道,我们再也不可能成为最要好的朋友了,我们再也不能是知己、死党了,错过了就永远错过了,没有回旋的余地。她跟我说,我们现在只能做死敌。虽然我知道,死敌是朋友的最高境界,只是不能在一起。我宁可和她做比死敌低级的知己、死党,因为我依旧想和她要好。 其实??儿也行的,只是因为我的错我们绝交了,和好后也只能做最普通的好朋友。 虽说我现在和采采是好朋友,但是我们不可能是知己、死党,我觉得她虽然可信,但是太爱嬉闹了,这和我的性格不符。我一直希望有一个能够陪我一同坐在房顶上看天的朋友。 小宁也不行。她不懂我,也达不到我要的那个标准,而且我们的性格不符。 陈也不怎么适合我,但是陈是我的贴心好友,她对我好。希望我们能够永远保持这份心。 婷婷倒是不错,但是她已经有最好的朋友了。 ?在婵儿不在的时候是我的头号好朋友,但是我们最近我们不怎么联系,我给她写的Email她也没回。 璇儿好是好,但是我们也是不怎么联系。 还有其他的荷友们,也不常联系。 所以现在只剩我一个人了。一个人其实更好,安安静静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沉默的时候也不会有人来打扰。 突然觉得我不需要朋友,朋友只是生命中多余的东西。如果想倾诉、发泄,我有日记本;如果想找人谈话,可以一个人自言自语。用不着所谓“朋友”的打扰。 我知道有些片面了,但是这只是我前天一时激动所冒出来的话,其实我也是需要朋友的,因为没有人可以忍受那些空荡的寂寞。就连生长数千年的树木,周围也肯定有其他的植物伴随他生长。 小苒写过一篇文章,《朋友是人生的另一道风景》,她的这个题目让我非常欣赏。人生是需要朋友的,就连我的那位说过:“朋友是虚伪的东西。”的荷友,都忍不住发文告诉大家她心中的寂寞,告诉大家她其实也是非常需要朋友的。只不过她受过伤的心灵很难在接受朋友了。 其实我想说的观点很简单,用一句话就可以概括了:人生,其实是需要朋友的,无论是谁。
第3篇篇23:柿饼作文1600字
柿饼作文1600字
老王这个人很特别,他不但喜欢收藏一些民俗的东西,而且还能把收藏来的东西给画下来。在这个偏僻的小县城里,像老王这样会画画的人不多,因此,认识他的人也就渐渐多了起来。
我知道这个人的名字已经很久了,却一直没有机会看看他的藏品和画画,一直到几年后,我才有幸看到了他的藏品和画。
见过他的作品以后,我感到老王的不容易,就为他写了一篇文章,说他是艺术家,后来高明就对我说这个称呼有些大,称呼他为收藏家会比较合适。这种叫法确实有道理,但是我还喜欢把这样的称号给予这样的老人,毕竟他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自从我给老王写了一篇文章以后,他就经常给我打来电话,电话里面都是一些感谢的话,说是我给了他写的文章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又说最近有很多人过来看了他的作品,言辞里尽是一些对我的感激和自豪的话。
第二次去他家是在写了文章后的几个月以后,那天,我的一个同学的母亲生日,在金良饭店请客,同行的老林来电说,那个高明想再次去老王家走走,问我有没有时间,我就给老王打了一个电话,老王恰巧也在这个县城,听说我们要过去,很是高兴,虽然那天下午我本来有事的,但是我还是在处理工作后和高明打的去到他的家。
老王见到我们的到来很是高兴,依旧在我们的面前说着以前说了无数次的话,说他的怎么不容易,说他的历史等等。
高明是来陆河挂职的,为人很热情,他这次去是为了想要完成老王的心愿,给老王出书的。这本来是很好的事,可是老王对这个突如其来的好事感到有些唐突。
高明看出了老王的担心,就说,如果你认为有什么不妥的话,你就先自己拟一份合约,再叫他的儿子回来把协议给签了,免得以后有什么麻烦。老王当时觉得有道理,也就答应了。
看见老王爽快的样子,高明就说,你就在最近几天把你写过的作品重新再整理一下,整理好以后就把原件带过来,他会约好那几个老板。
尽管这样,老王还是有点担心,高明估计也看出了老王的心事,就对老王说,如果书出来以后,书的版权归你,还有出版的书也会给他部分,老王说好。
事情谈完以后,我们就在当地的小餐馆吃了一顿便饭。
回来的时候,我们就去坐公交车,在等待公交车的时候,老王说要给我们送来柿饼,我们不当回事,就趁老王回家拿柿饼时,走到前面等待公车了。
公交车要经过老王的家附近。坐在车里面,我似乎听到了一个人叫了我的名字,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车已经过了,我回过头望了一眼,原来是老王伫立在朦胧的夜色中,手里拿着一袋东西,孤独地站在那里,估计是柿饼吧?
过了几天,我接到了老王的几个电话,电话里面尽是一番感谢的话。他说他已经按照高明的`要求,在家里整理了几天才整理了几篇,看来没有办法整理出来。我说那事可以慢慢来,不要紧张。
过了几天他又给我打来电话,说要我帮忙给高明送柿饼,顺便也要送我几袋豆干,我说我就没有必要了,再说高明也不一定会要你的柿饼。
没有想到不厌其烦的老王几天后又给我来电话了,电话里面他还是坚持说要送高明柿饼,说他已经把柿饼带来了,放在他的亲戚家里,叫我有时间拿给高明。
想着高明的热心,想想老王的不易,我一定要把老王的心意带到。
当天晚上我恰巧要去一个朋友那里办事,想顺便把柿饼拿给高明,了却老王的心意。
在朋友那里,经过交谈,发现我的朋友也认识这个高明,还说高明经常在他的店里吃早餐。知道这个消息后,我很高兴,终于可以不用那么麻烦把柿饼送给高明了,因为我知道高明最近很忙,如果把柿饼放到这里,叫他自己带回去也没有什么不妥。随即,就去对面老王亲戚家拿了给高明的柿饼。
柿饼是用透明的塑料袋子装着的,可以清楚地看到里面的柿子的表层上了粉,呈现出一片白色,一看就知道是东坑生产的,是我们陆河的特产。
拿来柿饼后,我就给高明电话,把老王当时可能不想出版的事给他说了,送点我们家乡的特产表示一下高明对他的关心。再说,老王的家里种了很多柿子树,柿饼也是老王自己做的,叫他尝尝,顺便给我们陆河的柿饼做一下广告。
我把柿饼放到我朋友一事跟他讲了,叫他有时间过来拿,既然朋友说跟他很熟,就把正在通话的手机给我的朋友听。
他们谈好以后,我又接到了高明的电话,他在电话里面说,柿饼他是不会要的,帮了人家一点忙怎么好意思接受人家的好处呢?
天啊,不就是一包柿饼,至于吗?
不过我想高明他有他的想法,但还是想把老王的谢意带到,这可是人家的心意啊,怎么能说是收了人家的好处呢?于是拿着柿饼送到高明住的地方,心想,顺便到他的住所看看也未尝不妥。
他住的是十七楼,当我给他电话要他开门时,他说他很忙,不方便接待,以后有时间就会联系我。我说我要上去坐坐,他就是不让,随即就把电话挂了。
我只好把柿饼送回给了老王的亲戚那里,并打了电话给老王,同时我也把柿饼送回给老王的事用手机把信息发给了高明。
现在我终于可以安心了。
柿饼一事虽小,却让我看到了高明热心、质朴和清廉的品质,同时在老王的身上,我看到了家乡人民的淳朴与善良。
广东汕尾陆河县实验中学初三:彭涌波
篇24:传奇作文1600字
关于传奇作文1600字
李传奇在一分钟前还是李二狗。
一分钟前,他路过一家商场。商场里在搞促销,是啥满三千送一千之类的活动,他对于这些自然没兴趣,但是目光突然瞥到,商场前的大银幕上,有个女人在唱歌。
那嗓音,啧啧,他顿时就入了迷,心想,这娘们,唉哟,唱得比隔壁家那阿花闺女还好听啊,蛮好蛮好,不错不错。
李二狗一直站在银幕前,直到女人把歌唱完,满意地鼓起掌。跟他听隔壁阿花唱完莲花落一样鼓掌。
他突然想到自己自己进城的目的来,为了办那件听起来挺赚钱的事。这办事可得有个好名字啊,他看到那首歌的歌名,觉得那俩字蛮好蛮好,不错不错,就改成这个名吧。( )
一分钟后,李二狗变成了自我感觉不错的李传奇。
李传奇挺了挺胸,大踏步往前走去,嘴里哼起来“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啊……”。
在李传奇还是李二狗的时候,有几个人找到乡里来,是城里人。李传奇虽然是个乡下人,好歹也识货,看出他们穿的衣服料子就不一般。
“哥们打扮得都挺洋气啊,人模狗样的。”李传奇说着就要用手去摸衣服。那几个人听了这话,灵巧地侧了侧身躲开,尴尬地笑笑,脸色不大好。这一笑,李传奇的心给就融化了。
家里那婆娘自从九个月前怀孕后就经常给自己脸色看,他已经很久没看过好脸色了。李传奇赶紧迎上去,搓着手问:“几位有啥事小的可以帮帮忙吗?”。
其中看起来最富态的一位说:“城里有个差事,钱多,只要站在那里,使劲哭就行,你――”李传奇“咯噔”一下,这感情好啊,赚钱的机会白掉到自家门口。他使劲点头,“愿意愿意愿意。”
李传奇到了那几个城里人给自己说的地方,那地方门口摆着大朵大朵的白花。李传奇正想进去,有人拦住他“哎――,等等,登记个姓名再进去。”
“我叫李传奇。”
“噗――”,门卫一听这名字就笑了,“你这名字怎么和里面躺着的人一模一样呢,哎,严肃点啊同志。”
李传奇好奇了,城里人还没跟他讲过这是啥差事呢。门卫看他那接不上话的样子,顿时明白了:“哎,你也是乡下来的`吧。我说呢,这官贪的也够没良心了,咋还有那么多人来送他。”门卫觉得自己知道了一件了不起的秘事,压低了声音,手指指里面:“看到没,里面那么多人,都是人家儿子请来的演员,哭起来一套一套的,有钱使鬼推磨啊。”
李传奇似乎听懂了,装模作样地点点头,一脚踏进去了。
临了又回过头,朝门卫喊了声:“我真是叫李传奇。”
门卫又开始笑:“哎,好好,传奇,我们都是传奇。”
殡仪馆里已经哭得不可开交了。
李传奇问过那城里人,哭不出来怎么办。城里人白他一眼:“钱不想要了?使劲哭!”李传奇剩下的话就那眼神白进肚里了。还是隔壁阿花体谅人,教他想想那最伤心的事。李传奇没心没肺长这么大,还没碰到过伤心的事。阿花又开始循循善诱,那就想想对你最重要的事,这事如果不成了怎么办。
对李传奇来说,现在最重要的事就是老婆怀孕了,有经验的产婆说肚子里是个男娃哩。如果那个男娃没了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我可是要靠着男娃传宗接代啊,李传奇想着想着,开始嚎啕大哭。
旁边的演员看到,想“这人真敬业,我也不能输了。”
于是哭得更大声。李传奇掀起了殡仪馆里第二波高潮。
李传奇出色完成任务,拿着城里人给自己厚厚的一沓红钞票心满意足地回了家。
远远的,看到自家门口围了一堆人,李传奇突然不好意思起来,长这么大,自家还没这么受过关注呢,莫非是听说自己赚了一笔的消息,跑来巴结自己的?唉哟,何必呢,李传奇越想越开心,拨开人群,冲进里屋。
里屋内,媳妇躺在床上,地面上一滩血。
媳妇看到李传奇回来了,张开嘴,声音嘶哑大喊――
“――李二狗,孩子没了!”
后面的故事不问也罢!
“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依依呀呀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故事――不问也罢!”作者:刘雯奕
篇25:桥作文1600字
最早留在记忆中的桥都是一些小桥。
家乡也应该算是水乡吧,很多水沟缠缠绕绕着小村,自然桥也就多了。
家乡的水沟都不宽,也就十来米吧,架在沟上的桥都很简陋,往往就是下面两个桥墩,上面几块长长的宽石板,而这些石板排列并不紧密,两块石板中间一般会有很大的空隙。但这样的桥还算稳固,虽说没有桥栏,但因为沟都很窄,水又不是很深,站在桥上看桥下的水流并不觉得害怕。这样的石桥在小时候的家乡已称得上是象样的桥了,都架在家乡通向外面的重要的路上,要承受着人走车轧牲畜踏。虽说这石板桥看起来很粗糙,却能历时间的风雨,小村中很少有人知道这些桥建于什么时候,关于这些桥的故事也多是一些不小心从桥上失足的传闻。这桥的悠久历史虽然从没有人提起,现在回想起来却可以揣摸,因为那些桥面厚厚的石板都已磨损得厉害,本来该是方形的条石楞角都已消失,成了圆润的了,它们也就成了石桥历史的象形文字,那两块条石间不窄的孔隙就是因为日久天长的雨雪侵蚀吧!
在一些乡间小路上,把水沟的两岸连在一起的则是用木桩和树枝搭起来的小桥。这些桥都是临时搭建,不需要花费太多的人力财力,但也很难持久。一般就是村民觉得有些小路走到沟边断开很是不便,到对岸要么涉水,要么去绕很远的路。如果是夏天涉水还行,其它季节涉水会很不舒服,况且如果负重的话,涉水更为艰难;去绕行,路就会太远,因为沟一般都很长,这样会浪费很多时间。于是一些村民自发组织在一起,跟村里说好,砍上一些树枝,粗壮的做了桥桩,细些的铺成桥面。桥面的树枝铺得很厚,铺好后再在上面垫上更厚的一层土,踩实,小桥就架成了。人走在这小桥上,稳稳的,很是方便,再也不必涉水,再也不必绕远,对这临时小桥心会生出喜爱,对架桥人也生出感激。只是这小桥的材料过于单薄,或许就是很偶然的一辆牛车从小桥上走过,小桥就会有些变形。如果一场大雨,这小桥上的泥土会被雨水带走,小桥露出它的骨架,雨过后,某个勤快的村民会重新给小桥补上肌肤。但小桥的生命还是过于短暂,可能一年过后,它已经只剩一些痕迹,再也不能担负曾经的使命。
而在一些更少人行走的羊肠小路上,还偶尔会在水沟边看到一座独木桥。一根木头孤零零地躺在水面上,每日看着身下的水流,静候着有人从自己身上攀过。独木桥总让人心生恐惧,走在这桥上总会心惊胆颤,两腿发软,但为了不涉水,为了不绕远,也只能冒险。记得我小时候第一次走独木桥时,吓得手脚并用,连滚带爬,走过桥时,已全身是汗。虽说只是独木成桥,一样担负了桥的使命,让路途变短,只是现在这样的桥已销声匿迹,再也看不见了
无论你来到静静流淌的小溪边,还是波涛汹涌的长江边,你总能看见桥的身影。大小不一,式样各异,无处不在。
当你站在桥上的时候,你是否想过:如果没有它,你会怎么样呢?遇到小溪,你可能会卷起裤腿淌过去;但遇到大江大河呢?你总不能像过小溪一样走过去吧,这时候桥显得那
么重要!
桥有一种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精神,虽然人们每时每刻在它上面来来往往,但它却毫无怨言,它将自己的一生献给人类,它任凭风吹雨打,日晒雨淋,也要奉献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它老了,坏了,它会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宽阔平坦的另一座大桥,新的大桥又一次焕发出无穷的青春活力,继续为人类作出更大的贡献。
从古到今,有许许多多的人,就像大桥一样,他们为了子孙后代,默默无闻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他们毫无怨言,不求汇报。我们亲爱老师就是这样的人,他们把一批批学生,从这边送到那边,可是自己呢,还是在原来的地方,他们真像一座桥!
爱桥吧!它会给你一种精神的启发,它会给你一种理想的寄托,它会使你到达人生的彼岸!
家乡的桥
我的老家在永春,那是个四季如春、充满诗情画意的好地方,有连锦不断的高山,雄伟粗壮的树木,还有许多各种各样的小动物……,其中,我印象最深的就要数在爷爷家门口的那架横在小河上的独木桥了。
小河里的水清澈见底,在阳光的照耀下,那无色的河水简直就像一块块晶莹透亮的水晶。小河上的独木桥就更给小河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独木桥只是由一根根普通的原木做成的,上面还有一些奇形怪异的花纹。往桥下一看,小河里的小鱼儿是五颜六色的,有红的、黄的'、白的、还有花斑的,令人看了会忍不住动心,两手痒痒的。
记得有一次,我看中了一条红白色的小鱼,于是便拿了个网去蹲在桥上捞,那个小家伙可真会跑,结果不但没捞着,反而掉到“水晶堆”里选了个澡,那些小鱼儿们东窜西跳,仿佛在嘲笑我无能,气得我拿了块鹅卵石就往里扔。
啊,家乡的桥啊,你给了我们方便,也给了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友谊就像那座桥
友谊是什么?
对,谁会思考这个问题?钱钟书说过:“人之间的友谊,并非由于说不尽的好处,倒是说不出的要好。”我说:“如果把人与人的关系比做一条水流湍急的大河,那么友谊便是架在大河上的桥,耀眼而珍贵。”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友谊桥,毕竟友谊带给我们太多美好的回忆。
每当我们走上这座桥,就像找到了光明。
生活赋予人们太多的压力,我也曾经失去自己的航标,追求那些光彩夺目的光环,迷失自我。但朋友告诉我:“人要为理想而活。”我渐渐的找到自我,友谊让我体会到人间的温暖。生病时的一句问候,伤心时的一句安慰,迷茫时的一句教导。这些都是人世间最真挚的感情――友谊。
友谊就像那座桥。
每当我们走上这座桥时,就会感到无比的快乐。
当我和朋友一起玩耍时,心里总会感到一种满足。那种感觉没有掺加杂质,很纯,很真。我可以向朋友倾诉自己的心声,舒缓自己的压力。我们共欢乐,共悲伤。我真正体会到一种“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感觉。友谊就像一条钮带,把人心相连在一起。
友谊就像那座桥。
每当我们走上这做桥时,就会感到友谊非常珍贵。
人不是沙漠中的仙人掌,每个人都需要友谊。有缘相识,即为朋友,有心相知,才为知音。西塞罗也说过:“长期在一起同甘共苦共患难,才能有莫逆之交。”友谊是人发自内心的情感。金钱可以买到物质,但买不到友谊。虚伪的友谊尤如人的影子,当人在阳光下时,它会紧紧跟着我们,一旦脱离阳光,它就会离开我们。友谊要靠真心来获取。
友谊就像那座桥。
友谊是建立在尊重他人的基础上的。友谊就是尊重的象征。朋友越多,说明越尊重他人。
友谊就像那座桥,把人心相连。让人世间拥有最美好的感情。
我和妈妈之间的桥
人们发明了立交桥,为堵塞的交通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人们发明了过街天桥,为天天过马路的市民们解除了担忧;人们发明了九曲桥,为每天去公园散步的人们增添了一份快乐。经过那件事后,我更加懂得了我们母女之间架起的那座桥梁是那样珍贵。
叮叮叮……,门铃响了,一定是妈妈回来了,我得赶快去开门,“妈妈好!”我说,可妈妈却很严肃的问:“作业写完了没有?钢琴练了吗?别在我这儿贫,干活儿去!”本来好好的心情,全被妈妈给搅坏了。唉……没办法,谁叫我既没写完作业,又没练琴呢,还是赶快干事儿吧!过了一会儿,我把作业做完了,忙去叫妈妈,妈妈却面不改色还是很严肃“那就给我练琴去!”我感到很奇怪,妈妈为什么还是这样严肃呢?又过了一会儿,我把钢琴也练完了,又去叫妈妈,以为这下妈妈能对我露笑脸了,可谁知又被说了一顿。我觉得妈妈今天太反常了,该做的事明明已经做好了,她还不满意,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和妈妈亲近了。但从经过那件事后,这个想法,再也没有在我的脑海中出现过。(刚才讲的故事发生在我刚上幼儿园中班的时候)
那时,我刚上幼儿园中班,还跟班里的小朋友不是太熟,而且还要住在幼儿园里,很想家。(每周只有礼拜二和礼拜四住园)
有一次,那是个周二,又要住园了,本来就是件让人不愉快的日子,又加上头疼,就更难受了。也不知怎的,就迷迷糊糊的到了该睡觉的时候,我刚刚躺到床上,就被那钻心的头痛叫起来了,于是,我马上叫老师,说我头疼。老师马上给妈妈打了电话,妈妈把我接走了。
到家以后,妈妈对我说:“宝贝头还疼吗?来,让妈妈抱抱,是不是你们班上小朋友打你了?”这,很出乎我的意
篇26:小公主作文1600字
小公主作文1600字
从前,在一个美丽的王国――玉国,国王有一个如花似玉[注:像花和玉那样美好。形容女子姿容出众。]的公主。她那一张脸蛋实在很迷人,下巴尖尖的,牙骨儿方方的。她的眼珠子是一味的墨黑色,周围竖着一圈粗黑的睫毛,眼角微微有点翘,上面斜竖两撇墨黑的蛾眉,在她那木兰花一般白的皮肤上,划出两条异常惹眼的斜线。她的头发就好像黑色的'瀑布,映衬着她那白净的脸。
今天是公主的生日。她穿着白色锦缎长裙,裙边和精致的袖子都绣着银色的花边。紧身小背心上缀满一行行精美的珍珠。绣着粉红色玫瑰花的凉鞋随着她轻盈的脚步时隐时现。她拿着一把粉红色和珍珠色相间的大扇子。
国王很喜欢这个公主,为了让公主在这一天里过得更快乐,他便下了一道圣旨:在这一天,全国小朋友都可以被公主请入宫中,但必须穿着华丽!
这时,邻国――余国国王正在安排在玉国安插一个间谍,准备随时察看玉国动向。
这一天,间谍――┽普疲惫不堪地走在路上:他到玉国都快一个月了,可至今为止却一点蛛丝马迹[注:从挂下来的蜘蛛丝可以找到蜘蛛的所在,从马蹄的印子可以查出马的去向。比喻事情所留下的隐约可寻的痕迹和线索。]都没找到。他看到前面的路上,人山人海[注:人群如山似海。形容人聚集得非常多。],乱哄哄的。出于好奇,他从人群中探出头来,原来是皇帝下的那道圣旨。┽菩南耄骸啊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ye!哈哈总算被我抓着了!”
这天午夜,
公主在生日晚会上遇见了一个叫希礼的人。他穿着一件灰色绒布的褂子,领子上打着一个黑蝴蝶。突然,一个黑影从眼前一闪,公主觉得脖子冰凉冰凉的,一摸原来是一把尖刀!她大叫:“父皇快来!快来救救我!”
“乒”尖刀落到了地上。┽屏成惨白,大惊失色[注:非常害怕,脸色都变了。]:“你…你你……”双手紧紧抓过公主说:“你们要给我9999美金!!”
“啊!”┽埔簧惨叫,倒在了地上。
从此,公主和希礼恩恩爱爱,白头到老。
篇27:春天作文1600字
春天作文1600字
水之湄,伊人伫立,其境何美?酉水之滨,五峰山麓,那个如诗如画的土家小镇,是我心中永远走不出的风景。小镇的名字就是河的名字,洗车河。四周的青山似一位丰姿绰越的母亲轻拥着,小镇是诗人们追寻千年、不经意间从《诗经》里逃逸出来的伊人,她手中漫卷的飘带就是酉水河。
从十五岁到十八岁,我在那里生活了整整四年。
从头都说那是一个出美女的地方,那里的水,四季长清。不知是众多的姑娘眼睛幻成了那一道道明波,还是那清亮亮的河水凝成了姑娘们的眼神,至今还记得,那河水每一道波纹都是那样明艳鲜亮,都是那样的洁净,随时掬起一捧,送入口中,都是那样清凉甘甜、浸润肺腑。那时候少女们最喜欢在大桥下沐浴游泳,桥上有许多匆匆过客以及悠闲的乘凉人,对于我们的游戏早已司空见惯,仿佛面对周围的山水一样只当一道熟悉的风景。我的伙伴个个有着水一样的灵秀和靓丽,皮肤细腻得胜过了扬名四方的小镇豆腐脑,白里透红的脸色象熟透了的水蜜桃,那鲜嫩、那娇艳怎么洗也洗不褪色。那时候没有游泳衣,我们都穿着自爱缝制的小褂褂,大大方方地挺着微微凸起两只小青桃的胸部,毫无顾忌地在水中穿来穿水。穿累了,游够了,一个个走上岸来,坐在大块大块的青石上洗衣,长长的黑发湿漉漉地披散在身后,个个都是水蛇腰,个个都是动人的美人鱼,那笑声阳光一样透明。
小镇是一个非常古朴的地方,民风纯朴的得就象秋日里的晴空找不到一丁点儿的杂滓。男人们的沐浴地点距离我们很近,有时候不经意间几个顽皮的自以为还不够大的小男人就从水底钻进了我们的阵营。这时候就象沸腾的油锅里洒进了水滴,惊呼与欢叫和着高扬的水珠直冲云层。但是不管叫不叫唤,所有的美人鱼都会一样空前的团结,拉的拉手,捉的捉脚,搔的搔腋窝,抓的抓脚心,非把那入侵者弄得精筋疲力连连求饶最后乖乖地滚回自己的领地不可。这种游戏时常发生,可也从来没有引起过真正的战争,大家嬉戏一回闹一回,也就高高兴兴地散了。在我们的心里,不管男人女人身体都不是密秘,美丽是大家的也是公开的。
到过了许多城市之后才知道小镇的孩子们是最幸福的。在城市里的家长一遍又一遍地告诫孩子不许下河洗澡的时候,小镇的母亲们却常常将那些还在蹒跚学步的婴孩就放到了小河的怀抱里。在小镇,我几乎从没听见过有人叫自己的孩子不要下河洗澡,河是他们的乐园,更是他们的天堂,从每一年的端午直至深秋十月,小镇里的孩子们就一直泡在清悠悠的水里。而且在那里居住那么多年,我还很少听说过有谁家的孩子溺水而亡。这也许跟小镇压的格局有关,跟小镇人的生活习性有关。小镇架在两河之上,所有临水的房子都有一个从河中砌起来的墙脚,上面有一个大大的吊脚楼直伸到河上。吊脚楼里每时每刻都有无数关注小河的眼睛,谁家的孩子要是出了点什么事,吊脚楼上的眼睛会看得最清楚。记忆中最深刻的一次救人活动是救艾老师的独生女儿艾云,不知怎么回事,艾云经常爱一个人下河,不知不觉就成了落水的小称砣,让那些发现她的孩子们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呼救。小河中的呼救声一响,吊脚楼里的锅碗瓢盆便跟着响起来,那速度之快我想一定胜过了古代的狼烟,胜过了抗日战争时的消息树。一转眼的功夫,就有男子,轻轻巧巧地游到了艾云的身边,托起了正在深潭的旋涡上打着旋儿的艾云。这时候总是男人们充分展示自己的沉着冷静和能干的时候,这时候也是吊脚楼上女人们的眼睛最流光溢彩的时候。我是在一个吊脚楼上目睹这一场精彩的好戏的,整个救人的时间加起来不上两分钟,时间虽短却显得那样惊心动魄,以致多少年后我也一直不能忘记。还记得那次最先游到艾云身边的大丑,因为他们兄弟二人长得都很瘦,跟那猴皮精似的,人们都习惯于叫他们大丑二丑。可这一次他的动作却十分优美,轻轻地辟水,小梭鱼一般地钻入水中,一眨眼的功夫就把人托了起来。许多平时正眼也不瞧他一下的女人这次眼光中多了一份欣赏与敬意。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小镇上的人们真是穷得可以,连买盐的钱也经常短缺。但在小河里很富有。不知道那时的小河哪来那么多的鱼儿虾儿蟹儿,一年四季怎么捉也捉不完。一涨水,我们在河边随便放个什么撮箕之类的工具,就能装到许多鱼虾。那时候我们也不知道放鱼药去毒鱼,摸鱼和捉蟹就是我们最大的乐趣。那可真是一件冒险的事。有一次,我将小手伸进了一个深深的洞穴抓到一个软软的东西以为是条大鱼的尾巴,拖出来一看,妈呀,是条花花绿绿的水蛇!好在那时候看别人处理这类场面的次数挺多,自己也有了一些经验,赶快甩开胳膊,在空中画了几个优美的圆圈,水蛇也许还没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吧,就从凉爽的窝里飞到了热烘烘的山坡上。经历了这些煅练,我也操练出了一身农家孩子的大胆。后来在大学,看见那些从小生长在大城市里的女孩见了一条毛虫虫也要惊叫好半天就很难相信她们不是在矫揉造作。
比小河更富有的是那些环抱着小镇的群山。春天有刺苔苔、羊奶奶、茅千儿、茶泡和三月泡,夏天则有龙船泡,秋天更有八月瓜、阳桃野枣儿野梨儿。我一直怀疑这些都是只有山上才长的东西,读了那么多书有些东本一直没有从书上看到过。比如茶泡吧,它象一个个彩色的灯泡,没热时是红的,熟了之后白里泛着一点淡青,有的白白的面子上还有几个黑色的霉点子,吃起来嫩脆爽口,清甜宜人,书上就一直没有人写过。还有三月泡,它的样子很近似现在的草莓,但比草莓要秀气得多,玲珑剔透、晶莹鲜润,颗粒小巧但味道却浓甜而清香,书上也似乎少有人提起。除了这些野果,就是山菌子了。进了城才知道人们叫它们做蘑菇,一年四季只要天一下雨,我们就可以吃到菌子,那几乎是小镇人们桌上的一道主菜。而最好吃的要数枞菌了,一年两发,春菌金黄、秋菌嫣紫,芳香无比,不仅可以鲜吃,还可以用油蔬成菌油作为吃面的炒菜的作料,一年四季做出菌类佳肴,实为一种难得的山珍。除此而外,山中还有许许多多的珍奇动物,每到秋收过后人们便开始上山赶仗,起下来野猪、白面、麂子味道特别鲜美。有的人家,野味吃不完,挂在炕头薰一薰,当作珍贵的礼品带给远方的亲朋好友。
女孩子不能上山赶仗,但一年四季我们除了呆在水里,便是呆在山上了。我们一群小女子也有一个孩子王,她叫红娥,上山摘茶泡、捡菌子、拾干柴,只要红娥吆喝一声,上寨下寨――整个小镇的孩子便都会蜂涌而去。在山上,红娥很会照顾每一个人。我是一个后加入者,小学毕业后才随调动工作的母亲来到了这里。而我得到红娥的照顾却是最多的,每一次我拾的柴总是最少,而且捆得松松垮垮,根本挑不回去。红娥叫一声“拿条藤子来”,就有人把藤子送到了她的手上,“谁的柴多些凑一点过来?”又有人往我的柴堆上加两把,红娥飞快地帮我重新捆好了柴。可惜我偏偏不争气,还没走出一泡尿远又直喊挑不动了,每次都是红娥飞快地跑上前,把自己的柴一放,回过头来接我。后来,我考上了大学,红娥也考上了省城一所有名的学校,从此,我们离开了小镇。只是来来去去的路上我们依然同路,我知道在大学里她照样非常出色。第一次见面许多长沙伢子望着她目瞪口呆:湘西真有这么美丽的女子?毕业后我们天各一方少了一些往来,前日邂逅,才知道她早已把自己的公司办到了省城和州府。彻夜长谈中,我们又回到了酉水之滨、五峰山麓那个如诗如画的小镇
山东聊城东阿县第二实验小学六年级:许腾
篇28:爱作文1600字
爱作文1600字
自从元月十三日南京迎来第一场雪后,雪花就不间断地宠幸于石城。气温直线下降,雪量也逐渐增加。由最初的雨加雪逐渐转变为中雪,继而演变成鹅毛大雪,最终变成了暴雪。
元月十四日起,金陵成了雪城。漫天的雪从天而降,厚厚的黑云布满天空,天阴沉沉的,感觉要塌下来一般,大片大片的雪花,争先恐后地挣脱云层的束缚纷纷降落到世间。大树拦腰折断,树枝七零八落,房屋压跨了,汽车被活埋;雪,边下边融化,道路上全是闪亮的冰渣,像一面具大的镜子泛着清冷的光,晃眼,车辆行走困难,交通事故激增,高速公路被封,许多车辆被困。这场大雪没日没夜地一连下了四天,积雪量已达到36CM,创下了二十三年来的之最。看来冬雪是想让人们一次看个够,一次爱个够,雪心里的打算就是:要下索性就下个够,要舞就舞尽性,让人们下次不再苦苦盼望雪花仙子的驾临。
雪在下,人在急。蔬菜运不进来,菜价飞涨,一路狂飙,节节攀升;道路阻断,飞机停飞,旅客滞留;火车被堵半途,返家无望,乘客聚集车站,回家过年的人无法返家;路面结冰,私家车没法行驶,原先开车上班的一族只能早起步行,走几个小时仍迟到;断电停水,给家居生活带来不便,让抢修人员整天奔波忙碌;车毁人亡,一个个幸福的家庭瞬间解体,转眼就与亲人阴阳两隔,伤心的泪伴随着白雪飞扬;一场雪啥都乱了套,考验着方方面面的应变能力。市长亲自带头上街扫雪,仍然是处处积雪;交警大队忙疏散交通,依旧是车堵如长龙;城管组织清洁工忙排水,仍然是污水横流;医院人满为患忙抢救,依然是生离死别;汽修厂忙“整容”,保险公司忙理赔,小小居委会也忙着清扫社区,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处处都是热火朝天,到处都是忙乱不堪。
雪在飘,我在乐。虽然下雪造成诸多不便,但是我还是很开心,一向爱雪的我,更是喜欢这场难得的大雪。这纷飞的白雪,让我暂时忘却了心里的无限伤感,也让我暂时忘记了病痛的折磨。我顾不上雪花落了满头,我无暇理会雪打湿了漂亮的长靴,只是忙着抢拍雪景,忙着在雪地中奔跑,忙着在纷飞的雪中重温旧事,忙着在一望无垠的雪野中思念故乡的亲人。这场暴雪让我又回到了北国的冬天,故乡的雪就是这样的场景,这样的冬天才算是名副其实的冬天。
暴雪出行不便,但还是要出门。因为生活仍要继续,不会因下雪而中止。日子还要过,不会因下雪而停顿。我踩着厚厚的积雪,一步一滑的慢慢向菜场走去。松软的雪底下藏的是剔亮的冰,一不留神就会摔个四脚朝天。这不我刚走下台阶,就碰到一位手拎着饭菜的老奶奶,脚底一滑跌倒在雪地里,我赶紧上前几步,扶起老人帮她拍去身上的雪,又帮她拾起打翻的饭菜,嘱咐老人小心慢行,在老人连连的道谢声中,穿着高跟靴子的我,深一脚浅一脚,艰难地向前走去。
虽然打着伞,但是头上、衣服上仍然飘满了雪,不一会就成了雪人,雪花肆无忌惮地亲吻着我的脸,感觉生疼。我没走行人踩出的那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因为它很滑,我专挑没人踩过的地方走,深深的雪没过了脚踝,我小心翼翼地慢慢挪着步,好不容易来到菜场。受下雪的`影响,菜的品种减少了许多,价格却奇高。卖菜的人说的最多的一句就是:“菜价高,因为下雪没办法的,明天菜价还会涨!”再贵还是要吃的,我每种蔬菜都买了点,手上拎的满满的、沉甸甸的,没法打伞了,就冒雪往回走。正排着队买盐水鸭,突然感觉有人拽我手上的塑料袋,我下意识地抖动了一下手,立刻转头瞧,回头一看竟然是波波。
只见波波打着一把伞,没戴手套,小手像根“胡萝卜”,估计是跌倒了,浑身是雪,穿着我的紫色的大雨鞋,看上去有些滑稽,小脸冻的通红,正笑眯眯地站在我的身后。我急忙问:“波波,你怎么来了?你怎么知道妈妈来买菜了?这么冷,雪下这么大,路这么滑,你出来干吗?”波波回答道:“我看你不在家,就到门口问干洗店的阿姨,她说你去买菜了,我见雪下的这么大,怕你没带伞,专门来给你送伞的。我不怕冷,穿的厚呢。妈妈我来帮你拎菜吧。”说着把我手中的袋子统统抢过去拎在自己手中。看着眼前的波波,听着他的一番话,我的眼泪差点夺眶而出,一股暖心的感动在心间悄悄地涌起,上下翻滚;一种欣慰在胸间激荡,充盈胸膛。
因为买的菜多,太重了,怕波波提不动,所以我要从波波手中拿回几个袋子。波波却把轻些的给了我,自己则拿着较重的,并说:“妈妈,我是男子汉,我力大无比,重的就由我来拿,你拿轻的就行!”我服从了他的安排,波波一手拿着菜,一手挎着我的手臂,我打着伞,两人慢慢地往回走。
天越来越暗,雪越下越大,路也越来越难走,我和波波相互搀扶着缓缓地向前。突然我脚下一滑,踉跄了几步,差点跪倒在地,幸好波波的胳膊用力一提,扶住了我,才化险为夷。波波自豪地说:“妈妈,你要感谢我哦,如果没有我扶着你,你就摔倒了哦!”我点点头,然后表情夸张地,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说:“恩,谢谢儿子,幸亏有你呢,要不妈妈就跌惨了!”波波开心地大笑着说:“不用谢哦妈妈,我应该保护妈妈的,以后妈妈要出来买菜我来陪着,帮妈妈拎东西好不好?”说完更有力地挎紧了我的胳膊。就这样我和波波,相互扶着,跌跌撞撞地平安到家。天气寒冷,心却温暖;冰雪无情,亲情暖心。
波波今年真的是长大了,懂事了很多,爱心与日俱增,已经知道关心、照顾我了。时常会说些体贴的话,会做些让我意想不到的事,给我带来惊喜。波波的这些举动虽然是不经意的,但是都会让我感动很久,也让我感觉到一种幸福。做父母的,最幸福的事莫过于看到孩子一天天地长大,一点点地知恩、懂爱。雪中送伞,事情虽然微不足道,但是意义却非凡,因为不是每个人都能想得如此周到,细节常被忽略;冒雪接我,动机虽然单纯,但是感受却十分复杂,因为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这点,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如此重视你,温情常被生活琐事淹没,亲情常被熟悉淡化,爱心常被冷漠掩盖。
我珍惜点点滴滴的感动,珍藏时时处处的幸福。
五年级:gtunf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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